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文物的保護與利用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自改革以來,我國的避暑山莊文物保護實踐的過程中一直遵循著一條:“盡量防止人為破壞和自然破壞的同時,還要盡可能利用現山莊的文物的理念,從而推動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所以,相關人員一定要全面且正確的認識到傳統文化與歷史文物的保護與利用關系。
一、避暑山莊的現狀
關于文物保護和利用的關系,文化保護工作者都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提供了很多的理論及可行性的實踐經驗。由此可看,我國相關人員非常重視避暑山莊的文化的保護與利用工作,給避暑山莊及國家帶來了很大的發展效益。但就目前的發展趨勢來看,相關人員在保護文物及利用工作中還是存在很大的問題,從而導致文物受到破壞,文物遺址受到影響。為了更好滴保護避暑山莊的文物,相關人員一定要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行事,切實做好保護文物遺產的工作。
二、避暑山莊文物保護中存在的問題
(一)人文開發過于嚴重
雖然在文化保護中難以控制的就是自然災害,但是人文開發是近幾年文物保護中最嚴重的問題,人文開發過于嚴重,從而導致避暑山莊周圍的店鋪鱗次櫛比,各個地方都暴漏出開發的影子,也導致山莊周邊的景色不好看以及景色受到影響。總的說來,這些原因都是會給避暑山莊的保護與利用工作帶來困難,進而使文物遺址受到破壞。眾所周知,適當的開發避暑山莊,發展旅游事業是可以的,千萬不能胡亂開發,更不能過于開發山莊文物,理應有一個合適的規劃方案。
(二)晨練問題
從近幾年的發展情況來看,我國在避暑山莊的保護和利用中,還有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就是本地市民有晨練的習慣,把山莊變成了自然的運動場。特別是市民長此以往的晨練及噪音都會給避暑山莊造成很大的威脅。雖然相關部門負責人都在呼吁人們在晨練中切莫損壞山莊的文物,但是市民的習慣還是沒有根除,使得避暑山莊中的文物受到威脅。尤其是,近幾年我國還有部分市民居然有意破壞文物,這樣的行為不僅導致避暑山莊文物恢復不到舊日的光景,還會給我國避暑山莊文物的保護與利用工作帶來很大的困難。所以,當務之急相關部門應該呼吁人們切莫破壞避暑山莊文物,還給自然一個全新的面貌,以便于更好的保護避暑山莊文物。
三、避暑山莊文物的保護和利用的有效措施
(一)將文物保護利用與改善環境有效的結合在一起
避暑山莊雖然是橋梁軒榭琳瑯滿目,景人,山林草原兼而有之,但是避暑山莊卻建于湖畔及山川之間,跟山間景色,融為一體。由此可看,文物景區的環境破壞,無疑就是破壞了原本的文物。所以,在保護文物與利用文物的過程中,一定要將文物利用與改善環境有效的結合在一起,根據山莊地形復雜,景區分明,也要以不同景區的地理條件,建筑的風格及特點為重要指標,制定出最適合璧山莊發展的方案,只有讓古建筑與園林植物構圖相互趨向合理統一,方可在一定的程度上增強對文物保護的作用和利用價值,全力推動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
(二)正確處理文物保護、經濟建設以及合理利用之間的關系
眾所周知,避暑山莊作為最重要的文化景區之一,所以,在建設避暑山莊的過程中應當跟當地國民經濟以及文物保護、社會發展規劃掛鉤,一定要處理好三者之間的關系。只有這樣既可以保護避暑山莊的整體構造及傳統的文化背景,最大限度的保護避暑山莊中的文物遺產及文化遺址,也可以推動經濟建設,給國家及人們帶來更大的經濟效益。值得注意的一點就是,在建設避暑山莊及對周邊環境的過程中,相關人員一定要小心行事,把保護文物遺產及文物遺址放在首位,一定要分清主次,經濟建設只能在保護與利用文物之下,要盡最大力量的保護避暑山莊以及周邊文物的整體性及完整性,只有合理的處理好文物保護、經濟建設以及合理利用之間的關系,才可以在保護文物的同時,推動經濟建設。
(三)在市區其他地方增建公園
在市區內增建公園主要是針對當地市民晨練現狀提出的措施,以此來減輕人們來避暑山莊晨練的人口數量。雖然,還是會有部分市民去避暑山莊,但是只要相關部分制定出一個更加詳盡的引導管理方案,呼吁人們保護國家文物及文物遺址,方能避免因人們晨練導致文物受到破壞,一定可以弱化兩者之間的矛盾。總的來說,只要相關管理部門做好相應的保護工作,或者給人們開展相關活動,就可以有效的改善避暑山莊的現狀,勢必會讓避暑山莊的面貌煥然一新。
四、結束語
文物保護;旅游發展;乾陵模式
1.當前的探索
近年來,高速的經濟發展與城鄉建設給文物的保護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沖擊。與此同時,區域的經濟發展也或多或少地受到文物保護的一定限制,從而引發了文物保護與利用之間的一些問題,如文物保護與項目建設的矛盾、與市場需求的矛盾、文物保護資金短缺,以及對文物的盲目開發等。為緩解這些矛盾,一些具有文物資源的景區在文物保護與利用方面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和有益的嘗試。例如西安唐大明宮以遺址公園采用以文物保護和有效展示為主的國家遺址公園為核心,周邊區域結合舊城區改造的綜合開發;再如曲江大唐芙蓉園則是以挖掘“大唐芙蓉園”的歷史文化,建設主題公園為核心,周邊配以地產的建設;又如法門寺是以法門寺為中心,在旁邊建設“新法門寺”佛教主題公園等。然而,這些嘗試和探索往往只能適用于特定的情況,不能推而廣之。因此,筆者在參與《乾陵景區旅游發展規劃》時,對于乾陵景區的文物保護和有效利用進行了新模式的探索,可以稱之為“乾陵模式”。通過對乾陵模式的解讀及其意義的探討,以期對文物保護與利用的研究和探索提供一定的理論價值與現實意義。
2.乾陵面臨的主要問題
A.文物保護與經濟發展的矛盾
乾陵中國歷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武則天與其夫唐高宗李治的合葬陵,唯一一座保存完整的唐代帝陵;乾陵選址與建制是唐代帝陵的典范,確立了唐代帝陵制度,并對以后各個時期的帝王陵墓制度產生了巨大影響。乾陵是我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具有申報世界遺產價值的資源,其在2006年已經列入絲綢之路申遺目錄。乾陵人民和政府為保護好這一全人類的財富,嚴格遵循了相關保護規劃的要求,不在保護范圍內進行任何建設,使乾陵得到了有效的保護。但同時也正是因為強有力的保護,或者說這種“不建設,不開發”的保護方式,使乾縣的經濟發展一直較為落后。
目前乾縣仍以農業為主導產業,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發展相對滯后。乾縣的工業經濟總量小,且在工業方面的固定資產的投資增幅歷年來也維持較低水平。盡管乾縣礦產豐富,僅以石灰石為主的礦產資源蘊藏量便達3億立方米,且為國家優質礦石,具有極為廣闊的開采前景。但出于對乾陵嚴格保護的需求,乾縣礦產資源的工業開發較為有限。可以說,為了乾陵的保護,乾縣在很大程度上犧牲了第二產業的發展,其國民經濟發展一直落后周邊縣市。如禮泉縣GDP過去為乾縣的一半左右,而目前已經是乾縣的兩倍;興平市過去的GDP與乾陵基本持平,如今乾縣不到其1/3。乾縣經濟發展嚴重受到乾陵文物保護的影響,可以說出現了“捧著金飯碗在要飯”狀況,文物保護和地方經濟發展之間矛盾逐漸突顯。
B.有限利用與市場需求的矛盾
乾陵旅游目前還是觀光旅游,游客只能游覽主陵地面上的遺跡和部分開放的陪葬陵。這樣的旅游展示方式雖然有利于保護,卻對乾陵的展示顯得嚴重不足,使得乾陵這一高等級旅游資源的吸引力受到極大的削弱,導致游客對乾陵游覽產生不滿。例如在攜程網等旅游網站上,游客對乾陵的評價不高。雖然很多游客認為乾陵“值得一去”,但大多數去過的游客對乾陵的評價是“沒什么好看的”、“什么也沒有發現”等。在全國旅游迅猛發展的熱潮中,乾陵因為其旅游展示和利用難以滿足市場的需求而致使其旅游吸引力日益下降。據統計,從2007年至今,乾陵游客數量維持在60萬人次左右,與其它同類景區,如秦始皇陵博物館(年游客量平均為300萬人次)、華清池(年游客量維持在120萬人次左右)、茂陵(年游客量逐漸超過乾陵)等相比,乾陵的游客量不僅少而且增速緩慢。
3.乾陵模式
面對乾陵保護與利用之間的各種矛盾,能否探索出一條既能夠滿足乾陵作為國家級文保單位保護的要求,又能夠重塑乾陵的旅游核心吸引力,實現乾陵旅游發展和經濟騰飛的發展途徑呢?筆者在參與《乾陵景區旅游發展規劃》中提出了“乾陵模式”,作為實現乾陵保護與利用的核心手段。
乾陵模式,又可稱為“陵城雙核模式”,是指以乾陵文物保護區(陵)和保護區范圍外的以奉天古城(城)為主的乾陵文化旅游區為雙核心,前者以保護為主,后者以利用為主的發展模式。乾陵模式主要解決了乾陵保護和發展的以下幾個核心問題:
A.解決保護與利用的政策層面問題——兩大分區,陵城雙核
在乾陵的文物保護規劃中,保護區的范圍包括乾陵主陵、神道下宮和若干陪陵。而通過查閱史籍和現場踏勘,我們發現目前乾縣城市建成區在歷史上是作為乾陵守陵城的奉天古城。奉天古城,自唐睿宗文明元年(684年)置奉天縣,安史之亂時,唐德宗曾到此避難。奉天城城墻形狀奇特,形如烏龜,因此又稱“龜城”。1993年,乾縣成為歷史文化名城,奉天古城內目前有興國寺、文廟、城隍廟等歷史遺存。由此可見,雖然奉天古城歷史遺存較少,可能難以納入乾陵文物保護的范疇,但從文化脈絡上作為守陵城的奉天古城是乾陵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奉天古城與主陵、神道下宮、陪陵四部分共同組成乾陵的完整格局。
關鍵詞: 呂家河民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
中圖分類號:J607;G12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2095-8153(2017)03-0036-04
呂家河民歌屬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文化底蘊十分深厚,是我國民歌王國中一朵不可多得的山野奇葩,也是中國漢族民歌中彌足珍貴的半坡遺址。它直接反映了當地的歷史文化與社會風俗,是勞動人民交流情感、傳播知識、娛樂消遣的工具[1],也是認識武當山地區民風民俗的寶貴資料,具有人文研究價值。鑒于當前呂家河民歌傳承發展狀況和民歌挖掘整理以及理論研究工作的實際,本文希望通過對呂家河民歌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現狀的分析,探索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背景下呂家河民歌在經濟社會發展中傳承、保護與利用的新途徑。
一、呂家河民歌的傳承、保護的現狀
1.民歌傳承人與梯隊發展情況
呂家河民歌被發現以來,當地政府組織專業人員先后對老歌手的唱腔、唱詞、古詞、聲韻進行錄音、錄像,建立了電子檔案;爭取了政府支持,對生活困難的老歌手,政府盡量給予優先安排農村低保,解決他們的后顧之憂,目前有國家級非遺傳承人1人,省級非遺傳承人2人,市級非遺傳承人1人。2006年、2007年連續兩年從官山鎮中學選拔了12名畢業生到十堰市藝術學校進行培訓,學成歸來后,以12名學生為骨干組建了呂家河民歌藝術表演團,成為官山鎮呂家河民歌的傳唱者和守護神。
2.民歌挖掘與整理研究情況
通過邀請北京大學等多所國內知名高校在呂家河村設立教學科研實習基地,與前來實習采風的師生開展“高校師生到田園,農民歌手進校園”的互動交流,幫助挖掘整理經典民歌,先后出版了《呂家河民歌集》、《呂家河民歌研究》、《武當后花園南神道探秘》、《武當南神道民間敘事詩集》、《呂家河民歌村民俗與研究》、《民歌與安魂》、《武當官山文明》、《武當后花園――官山》等書籍和《呂家河民歌?風光》VCD光碟、《武當南神道民間傳說》系列叢書。為呂家河民歌的傳承與保護奠定了基礎。
二、呂家河民歌傳承、保護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 非遺傳承人年齡老化,傳承無序、方式單一
呂家河有非遺傳承人4人,其年齡均在70歲以上,年紀較大,身體狀況欠佳,記憶力逐漸衰退,傳承活動受限。老一輩中沒有女性傳承人,新一輩中男歌手多于女歌手,四位傳承人都只有三、四個徒弟,弟子尚未全部傳承傳承人的民歌,并達到一定高度。傳承人均為文盲,不識字,在長期口傳心授中,由于觀察理解能力有限,僅僅靠頭腦去記憶,比較困難,容易張冠李戴,發生遺漏等。據了解,愿意學習傳承呂家河民歌的大都是本地人,有的是家庭內部傳承,有的是拜師學習,新一代傳承人文化水平也不高,沒有受過正規的音樂培訓,傳承人面臨青黃不接的困境。
2.非遺傳承投入有限,民歌傳承缺乏經濟保障
政府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的投入嚴重不足,導致了民歌傳承后繼乏力。對民歌傳承人經濟補貼有限,傳承人為了生計仍然還要從事其他勞動,以維持基本的家庭生活,這嚴重影響了新一代傳承人對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的信心。地方經濟發展滯后,產業支窩現夭蛔悖導致大量青壯年勞動力為生活生計外出務工,其工資收入遠高于民歌所在的地方政府支付給非遺傳承人的工資收入,青壯年勞動力無心于民歌傳承與保護的工作,地方政府的經濟實力難以支撐民歌傳承與保護這項工程持續的經濟支出,民歌傳承缺乏經濟保障。
3.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民歌傳承缺乏相應的環境
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改變了人們的生活與娛樂方式。一方面,網絡信息技術的普及與運用,交流的工具變得更加現代化,交流的方式變得更加多樣化,人們足不出戶就可以解決一些生活生計問題,并實現物質交換和情感交流,呂家河民歌賴以生存的文化生態環境受到沖擊和破壞,政府、民間組建的歌會漸趨沒落乃至消失,呂家河民歌也逐漸喪失了生存的環境。另一方面,電影、電視、網絡的普及與運用,徹底顛覆和改變了人們娛樂方式,人們可以不分時間、地點各取所需快捷便利下載各類娛樂節目觀看、欣賞,這些娛樂節目徹底取代了人們對民歌文化的需求與傳唱,民歌傳承失去了賴以生存的文化環境、社會環境。
4.民歌傳承意識薄弱,自覺傳唱意識不足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與保護,是一項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持續工程。呂家河民歌傳承與保護需要一代代非遺傳承人持續不斷的努力,更需要一屆屆政府執政者持續不斷的扶持;需要“運動式”的宣傳與投入,更需要持續性的推介與關注。對呂家河民歌的調查中發現,經常傳唱接受過采訪的村民、有過學唱民歌經歷的中學畢業生對呂家河民歌列入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還是了解的,除此以外,其他的村民對呂家河民歌被列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一無所知的,更不必說了解呂家河民歌傳承與保護所具有的價值與意義了,民歌傳承意識薄弱,自覺傳唱的意識不足,致使民歌傳唱失去了廣泛的群眾基礎。
5.可持續發展意識淡薄,民歌傳承缺乏整體規劃
在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口號感召下,上級政府設計了對地方政府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考核指標:包括GDP、年人均收入與增長比例、各產業增速與增長比例、招商引資項目數、引資總量與增長比例等等,這些考核指標難免以偏概全,這種考核指標設計的導向,必然形成地方黨委、政府重經濟建設、輕文化建設,重基礎設施硬件建設、輕人文社會環境軟件建設的現象,即便是在文化搭臺、經濟唱戲的背景下,地方主政者仍然擺脫不了重經濟建設、輕人文環境建設的急功近利行為傾向,其結果導致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定位變化無常,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朝令夕改,民歌傳承保護與利用缺乏整體規劃與布局。
6.民歌表演形式單一,缺乏吸引力和時代性
傳統農耕時代,人們在從事農事時身著各式農事服飾,頭頂、肩扛、身背各種種子、種苗或農具,在田間地頭個唱、對唱、齊唱,其歌唱內容既有體驗農耕生活的辛酸勞累,也有體驗采摘、收獲、加工與品嘗的收獲喜悅,又有體驗愛情、友情與親情的喜怒哀樂,其內容涉及面廣,表現形式豐富多樣。呂家河民歌表演在村里的民歌堂內進行,場地所限,設施簡陋,表演輔助樂器少,服飾簡單,作為旅游消費品對游客來說缺乏吸引力,商業化表演程度低。部分民歌的內容與現代社會的生活脫軌,缺乏時代性。呂家河民歌內容涉及歷史故事、神話傳說、社會生活等,現在生活方式的改變,一些民俗逐漸消失,娛樂方式漸趨多樣化,呂家河民歌逐漸淡出了村民的生活。
三、呂家河民歌傳承、保護與利用的對策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存特點是傳承,發展規律是進化[1],靠傳承而進化,在傳承中進化。保持文化傳統和傳統文化的延續和可持續發展,就成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最終目的[2]。遵循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十六字方針,必須正確處理好呂家河民歌傳承、保護與利用關系,確保在傳承中得到更好保護,在保護中得到更有效的利用,在保護與利用中更好地發展與傳承,使呂家河民歌得以繼承發揚光大,形成良性循環的局面,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堅持投入與合作并舉,實現非遺傳承、保護與利用目標
(1)積極爭取政府支持,加大政府財政投資力度
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與保護工程中,政府必須履行“保護為主,搶救第一”的職責,積極爭取上級政府支持,有計劃地持續進行財政投資,加大對各級非遺傳承人保護的財政投入力度,提高各級非遺傳承人經濟待遇,增強新一代傳承人對非遺傳承、保護的信心,確保各級非遺傳承人、接班人能夠全心致力于非遺傳承、保護與利用工作,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保護與利用的良性循環,實現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的發展目標。
(2)堅持政府與民間合作,實現雙方互利共贏
在目前鄉鎮經濟實力嚴重不足的情況下,政府、民間可以以特許權協議為基礎,開展伙伴式的合作,特許權可以是出讓土地經營權、項目經營權等,通過簽署合同以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建立起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全程合作的共同體關系,確保合作的順利完成,實現政府與投資各方的互利共贏,這是解決上級政府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資金投入不足、鄉鎮財政又難以支撐非遺傳承與保護工程持續投入,實現非遺傳承與保護的發展目標行之有效的途徑。
2.堅持發展經濟與保護利用并舉,實現非遺傳承、保護與利用良性循環
(1)堅持政府與民間合作,借助社會資本,大力發展鄉鎮旅游
官山鎮地域遼闊,山青水秀,南接房縣、神農架,北鄰六里坪經濟開發區,東眺武當金頂,西望伏龍山,十房高速公路橫貫全境,旅游資源得天獨厚。前山學武觀廟,后山聽歌休閑,世界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相得益彰[3],這種旅游產品的差異互補性非常適合發展鄉鎮旅游,即:建設官山鎮綜合性生態農業觀光園區。農業觀光園區既要相對集中,又要功能區分明確、相對獨立,實現科技示范、科普教育、生態觀光、體驗和參與、綜合服務五大功能。將民歌文化與鄉鎮旅游對接,根據各功能園區功能,結合呂家河民歌唱腔、唱詞和聲韻特點,演繹編寫出符合各功能園區的新呂家河民歌,傳承與發展呂家河民歌,在傳承與保護的基礎上賦予呂家河民歌新的生命、新的含義,這既是對呂家河民歌的傳承與保護,也是對呂家河民歌的發展與利用,唯其如此,才能達到發展經濟與非遺傳承、保護、利用并e,促進非遺傳承、保護與利用良性循環之目的。
(2)堅持既有景點與規劃景點統籌協調,逐步凸現民歌文化價值
對于文化遺產,既要保護,更要在保護的基礎上開發利用,開發利用是為了更有效的保護,這樣才能逐步凸現民歌文化價值。地方黨委、政府要增強可持續發展意識,準確定位民歌村乃至官山鎮經濟發展方向與目標,統籌規劃,制定呂家河村民歌傳承、保護與利用的長遠目標,堅持既有景點與規劃景點的統籌協調,把武當南神道、大明峰等項目開發建設與呂家河民歌村旅游景區建設結合起來,實現民歌村民歌與武當山旅游產業的對接,以及官山鎮旅游項目、旅游產品和旅游服務的錯位發展,讓游客體驗到“走武當大峽谷,游武當南神道,觀武當后花園,聽呂家河民歌,事田間地頭活”的休閑度假情趣[3],讓民歌村民歌成為游客必不可少的消費品,凸顯官山鄉鎮旅游在武當山旅游經濟圈的互補優勢,使呂家河民歌適應“大武當”旅游發展的需求,成為鄂西北生態文化旅游圈的閃亮明珠。
3.堅持民歌普及與隊伍建設并舉,促進民歌、民歌文化發揚光大
(1)持續開展民歌“四進”活動,不斷擴大與強化民歌傳承群眾基礎
扎實開展以民歌進家庭、進校園、進機關、進觀光園區為主的“四進”活動,形成人人學唱民歌,個個能唱民歌的良好氛圍,使呂家河民歌得以代代相傳,生生不息[4]。利用節假日、旅游重要節點舉辦民歌大賽、青年民歌手大賽、民歌演唱會等,不斷發掘新人,鼓勵年輕一代學民歌、唱民歌,把現存的曲調都唱熟唱會,把學唱民歌、會唱民歌與文明家庭、勞動模范、青年能手評選結合起來,強化民歌傳承保護人文社會環境,擴大民歌傳承群眾基礎,為各觀光園區乃至“大武當”區域內景點景區源源不斷培養輸送民歌歌手。
(2)持續開展傳承人隊伍建設,培養民歌傳承保護接班人
為確保呂家河民歌傳承保護后繼有人,每年要有計劃選拔一批對民歌演唱有興趣、傳承有潛力、保護有信心、學成回得來、工作留得住的中學生赴省、市音樂學院進行民歌、樂理和導游知識培訓,簽訂培訓與就業協議,提高學生在讀、在訓期間的費用補助標準,讓就讀、參訓人員安心學習、潛心學習,學成歸來后要有計劃實行結對拜師,師從各級非遺傳承人,把非遺傳承人演唱表演的技藝傳承與門下弟子民歌演唱表演與整理挖掘的工作結合起來,實施年度績效考核,確保快速培養新一代傳承人、拯救非物質文化遺產,真正把各級非遺傳承人的演唱風格傳承下來,使之成為呂家河民歌的傳承者、保護者、守護神。
4.堅持媒體推介與營銷包裝互補,逐步擴大民歌村、民歌的社會影響
(1)實施全方位媒體推介,強化民歌村民歌的影響
呂家河民歌被發現以來,市、縣兩級政府先后組織多家國內有影響的新聞單位進行采訪報道,多個國外媒體對呂家河民歌進行宣傳、推介,但這些宣傳推介缺乏力度和深度,且推介形式單一。信息技術時代,媒體推介形式發生了巨大變化,呈現出靈活多樣快捷之特點,既要加強傳統媒體如電視、廣播、報紙、周刊(雜志)宣傳,更要重視新型媒體如互聯網、手機、戶外路牌和燈箱廣告等宣傳;既要加強重點節日、節點的“狂轟式”的宣傳,更要重視持續性的全方位多踴的推介;既要面上應景之類報道,更要重視點上的深度報道,這樣才能產生持續的效果。
(2)實施營銷包裝策略,強化民歌村民歌對游客的影響
營銷包裝是產品營銷的一種策略,講好民歌村與民歌的“故事”,向社會推介民歌村民歌,需要對民歌村民歌進行適度的包裝。必須準確定位民歌村民歌功能,按民歌以及民歌所衍生的產品服務功能進行科學分類,在定期持續實施媒體推介的基礎上,不斷在廣度和深度上拓展、延伸民歌村民歌產品及其服務,適時向社會宣傳推介,讓消費者走進民歌村,購買民歌文化系列產品,體驗傳統農耕時代的農事,學唱呂家河民歌,在學唱與體驗中逐步擴大民歌村民歌在鄂西北生態旅游圈乃至秦巴地區的知名度,使呂家河民歌逐步走向全國。
四、結語
在經濟全球化的信息時代,由于人們生活方式發生了巨變,呂家河民歌的傳承、保護的環境隨之也發生巨大變化。呂家河民歌雖然得到了國家、湖北省人民政府及其文化部門的高度重視,將呂家河民歌列為國家級文化遺產,但是由于地方政府財政投入有限、地方經濟發展滯后,僅靠地方政府經濟投入難以支撐民歌傳承與保護,民歌的文化普及、宣傳等工作難以落實到民間,致使呂家河民歌的傳承、保護與利用工作只停留在膚淺的認識層面上,本文通過對呂家河民歌的傳承、保護與利用的剖析,探討出民歌傳承、傳統文化保護與可持續發展三者之間的關系,其主旨在于:寄望于各級政府、民間組織遵循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十六字方針,正確認識、處理呂家河民歌傳承、保護與利用關系,使呂家河民歌得以繼承、發揚光大,形成良性循環的局面。
[參考文獻]
[1]陳良梅.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背景下信陽民歌的傳承與保護[J].廣西師范大學學報,2011.
【關鍵詞】文物保護;旅游;雙贏
【中圖分類號】G12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5071(2012)03-0012-01
文物是人類社會活動中遺留下來的具有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遺物和遺跡,是人民群眾智慧的結晶,是人類寶貴的文化財富。如何保護好文物,是我們共同關心的課題,相關部門為此采取了大量措施。然而,現代群眾性旅游活動的興起,又為文物保護工作增添了新的難題。文物保護的任務非常艱巨,近幾年旅游事業的發展也異常迅猛。因而,旅游發展與文物保護之間的矛盾顯得較為突出,處理好二者之間的關系,使二者相互促進,對我們文物單位來說,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1 發展旅游業可以促使文物得到更有效的保護
1.1 只有保護好文物才能保證旅游的發展。由于文物古跡可以滿足人們探古求知需要,所以文物古跡已經成為一項重要的旅游資源。但是只有參與保護文物,才能使其盡量完好地展現在旅游者面前。
1.2 發展旅游可以彌補文物保護經費不足的問題。我國文物古跡眾多,而國家財力有限,每年用于文物保護的費用相對眾多的文物來說,可謂杯水車薪,許多文物因無經費維修與保護而遭毀滅。發展旅游可以獲取較好的經濟效益,既增加了財政收入,又解決了文物保護經費不足的問題。
1.3 文物資源不可再生,我們旅游部門應當重視文物保護。文物是不可再生性資源,一旦受損,很難恢復。
文物被破壞后,必然降低文物所在旅游點的吸引力,影響其經濟效益。為了使文物能永久保存下來,長期為旅游發揮作用,旅游部門應當重視文物保護,絕對不能竭澤而漁式地利用。
1.4 增強人們的文物意識,利于文物保護。旅游的發展,使大量的文物古跡直接面對旅游者,使人們獲得豐富的知識,受到深刻的教育,既弘揚了中國的傳統文化,又可提高人們的文化素質,使人們了解文物的重要價值,認識到文物的重要意義,增強文物保護意識,推動文物保護的社會化進程。
2 旅游開發與文物保護的和諧發展
2.1 文化遺產保護與合理利用相互依托:發展旅游可促進文物保護,這是因為:
2.1.1 文化遺產作為旅游資源的重要價值已得到各界有識之士的認同。旅游界人士認識到文物古跡在旅游中的這一重要作用后,為了吸引旅游者,必然會注意保護文物,以便使其盡量完好地展現在旅游者面前,從而獲取最大限度的經濟效益。文化遺化作為不可再生性的旅游資源,一旦受破壞,就難以恢復,這必然降低其旅游的吸引力,影響其經濟效益。為了文化遺產這項旅游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地方政府及旅游部門必然會重視、加強保護工作。
2.1.2 文化旅游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文化遺產保護經費不足的問題。我國文物古跡眾多,而國家財力有限,每年用于文物保護的費用相對眾多的文物來說,簡直是杯水車薪,許多文物因無經費來進行維修與保護而遭毀滅。發展旅游可在一定程度上解決文物保護經費不足的問題。文物古跡既然可為旅游區帶來經濟效益,那么,該旅游區應該從經濟收益中提出相當部分,用于區內的文物保護,無論對國家,還是對集體來說,這都是一件有益的事,這個辦法應當是切實可行的。這樣,大批文物就可得到搶救和保護。
2.1.3 文化旅游的發展,使大量的文化遺產直接面對觀眾,人們對文化遺產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認識。在獲得文化陶冶、藝術感染,為祖國的歷史文化驕傲自豪的同時,人們一定會進一步提高自身文化素質,更懂得保護文物的重要價值,更加珍視文物,對文物的保護意識也會增強,使全社會都重視文物保護工作,這在普及全社會的文物保護意識上具有重要的意義。
2.2 提高全社會保護文化遺產的意識:由于這樣或那樣的原因,旅游事業的發展也給文物保護工作帶來了一些負作用:
2.2.1 對旅游區進行開發,從某種角度來說,本身就是一種破壞行為,開發旅游區,就要在旅游區內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如道路、賓館、飯店等,甚至還開辦工廠,這一切,都破壞了文物原有保存環境。特別是在文物古跡周圍辦工廠,在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制地帶內修建體量高大的建筑等等,直接威脅著文物的保護。
2.2.2 短視行為導致文物被破壞的惡果。在開發旅游和保護文物并進時,由于操作人員缺乏文物專業知識,不懂得文物的維修和保護常識,或保護的措施不當,而造成了保護時的破壞;經濟利益的驅使,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相關部門及行業地意識性地對文化遺產的破壞也是存在的,這些都是嚴重危害著文化遺產的保護。還有,某些旅游部門目光短淺,只顧眼前獲益,為了在短期內獲取較高的經濟效益,對文物古跡進行掠奪性的開發利用,超負荷地接待旅游者,結果加快了文物古跡的老化、破壞乃至毀滅,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
2.2.3 游客對文物的破壞,眾多的游客在游覽過程中,呼出的二氧化碳氣體中含有大量的水份,使文物古跡受到浸蝕,特別是在洞窟、古墓、地下室等古跡中表現得非常明顯,旅游者的踩踏、攀登、撫摸等行為可嚴重損壞文物,例如北京八達嶺長城的城磚連遭高密度游人的腳踏手推,出現了嚴重的凹陷松動。凡游客所到之處,都存在著在文物古跡上亂刻亂涂的現象,更有甚者,竟然用敲砸等手段盜取文物古跡的部件,此等野蠻行徑,嚴重地危害著文物古跡的保護。
但是,我們不能因噎廢食。在切實保護的前提下,將文化遺產作為文化旅游的重要資源。發展文化旅游與保護文化遺產并不是必然對立的,保護的目的是為了更好的利用,發揮其價值。那種傳統的只為保護而保護,讓文物藏而不露,秘不示人的做法,表面上看是保護了文物,可是卻無法體現文物的社會價值。如果文物不能體現社會價值,那也就弱化了其存在的意義。但是,那種不顧客觀條件,單純追求經濟利益,任意利用,無序開發,嚴重危害文化遺產保護的做法也是決不允許的。所以我們應該做到:
(1)堅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有關規定,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保護工作方針。理順體制,堅決反對把文物劃歸非相關部門管理,把所有文物納入文物保護部門管理之下。著力做好文物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社會文物保護的危機感和保護文物的責任感,使全社會充分認識到《文物保護法》的嚴肅性和文物保護對社會進步的推動作用,自覺遵守文物保護法規。
(2)文物部門與當地政府部門在文物保護方面應密切配合,建立兄弟般的合作關系。
(3)文物部門應當鼓勵文物保護的科學研究,提高文物保護的科學技術水平。
(4)嚴格控制客流量,防止超過最佳容量。超負荷地接待,最易使文物受損,因此,對客流量應嚴格控制。
2.3 文化遺產保護與文化旅游開發的良性互動:保護文物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利用文物,發揮其作用,實現其價值。在保護好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在利用的過程中加強保護,是我們應堅持的原則。文物作為一項重要的旅游資源,既可吸引游客,獲得經濟效益,又可通過旅游活動起到以人們的宣傳,教育作用,弘揚傳統文化,并可使文物本身得到一定的保護,這樣,既保護了文物,發揮了文物的作用,又達到了發展旅游的目的,文物事業與旅游事業可謂是相互促進的。
3 結束語
總之,文化遺產與文化旅游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得益彰的關系,旅游開發與文物保護也不是絕對矛盾的;文化遺產是通過旅游來實現其文物價值和社會價值,是通過合理利用產生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并且,通過利用喚起人們對文物的熱愛、理解,從而有利于其保護。既不能只保護、不利用,更不能過度無序的開發濫用,文化與旅游部門要在保護上達成共識,一定要在科學保護的原則下,謀求合理的開發利用,保護和利用密切配合,才能既有利于旅游開發,又有利于文物保護,取得雙贏。只有旅游開發與文物保護和諧的發展,才能推進文化遺產保護和文化旅游利用的良性互動發展。
參考文獻
[1] 吳小敏,徐海根等.試論自然保護區與社區協調發展[J] .
[2] 蔡文.《中國科技信息》.2008年第9期
我市歷史文化文物資源豐富,文物保護單位處,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處,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處;館藏文物件(套),其中一級文物件,二級文物件,三級文物件;歷史文化名鎮家、名村家、名街處;傳統村落處、古民居處。
二、文物保護取得的成效
近年來,在市文化和旅游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市認真貫徹文物保護法律法規,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把保護和利用作為文物工作的主題,把保護成果惠及民眾作為文物工作的宗旨,把探索創新作為文物事業發展的動力。文物保護力度不斷加大,文物基礎工作不斷夯實,文物資源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更加顯現。
(一)文物保護機制不斷健全。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文物工作。市政府與全市個鄉鎮辦簽訂了《文物保護工作目標責任書》,文保單位業余文物保護員全覆蓋,形成了以文物主管部門為中心的市、鄉(鎮)、村三級文物管護網絡,構建了“黨政領導、文化主管、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齊抓共管格局,從而使我市文物保護工作構建在較為穩定的組織基礎之上。
(二)“四有五納入”進一步加強。市委、市政府將文物保護工作作為促進經濟發展文化繁榮的一項重要舉措,將文物工作納入了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城鄉建設規劃、財政預算、體制改革。年,為促進古鎮保護與發展,成立了文化旅游服務中心,每年萬元的事業發展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各級文保單位均安裝有保護標志和保護界樁,劃定了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并落實一名看護員。
(三)文物修繕提質增效。
一是加強保護修繕方案編制。編制了《保護發展規劃》《中總體方案》《》等一批省級以上文保單位保護修繕方案。
二是加大文物保護利用資金投入。年開始,先后投資近x萬元,對進行了三期修復性改造。特別是以來,我市又對古鎮百余處古跡得到全方位修復改造,總投資近億元。在投資近3000萬元,新建了博物館,該館從三個單元講述故事,真正讓歷史活起來。
三是文物修繕水平逐步提升。近年來,我市對等進行了修繕,特別是古鎮棟古民居、米長的石板街、古石橋等遵循修舊如舊工藝標準進行了整體修繕。
(四)聯合執法,保障文物安全。
嚴格貫徹文物安全保護方針,文物安全檢查常態化。牽頭組織安監、消防、宗教等部門開展行政聯合執法,強化文保單位安全及周邊環境監管。年以來,對等余處文保單位進行了安全巡查,針對巡查到的險情,制訂并落實周密有效的排險措施。如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省級文保單位畢家畈塔實施了保護性維修。
(五)創新保護新模式,促進文物資源的開發利用。
一是文物保護法制宣傳不斷深入。《文物保護法》、《古民居保護條例》頒布實施以來,我局文物部門及相關部門積極開展文物法制宣傳教育。利用國際博物館日、文化遺產日和文物普查、安全巡查等活動期間,向廣大群眾宣傳《文物保護法》《古民居保護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文物知識。2019年我們在市人民廣場、鄉鎮中小學等地舉辦文物進景區、進社區、進學校活動余場次,發放文物保護知識宣傳冊余冊;組織開展小小講解員培訓展示活動,圍繞文物、歷史文化及文物保護法律法規開展知識講解、培訓,并在古鎮展示小小講解員風采,為文物保護營造了良好社會氛圍。
二是充分挖掘文物價值,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近年來,我市以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為重點,充分挖掘文保單位的歷史、科學、藝術及教育價值,精細耕作文化旅游。在古街深度發掘具有代表意義的歷史文化故事,進行場景復原展示。
三、文物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和面臨的困難
一是現代保護水平不強。文物保護不平衡不充分,重人防輕技防的現狀有待改觀。
二是文物科學利用不夠。文物與資政育人、文物與旅游產業發展、文物與文創產品開發、文物與傳統技藝傳承等方面融合發展、科學利用的行之有效的舉措不多。
三是文物管理架構弱化。機構改革后,原文物管理部門剝離行政屬性,文物管理架構與當下文物事業發展不匹配,文物事業經費保障緊缺。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升文物科學技術保護水平。重點從“能人”培養、機制靈活、科技運用等方面著手,提高文物管理人員綜合素質、業務能力;拓寬文物保護主體多元化、市場化空間;加強文物保護前沿科技運用與聯防聯控機制建設;強化文物保護績效評估及綜合運用。
[提要]在我國,文物保護與旅游發展之間存在著較為突出的矛盾,如何看待和處理二者的關系,各界認識不一。作者從分析文物對我國發展旅游的重要意義入手,認為發展旅游有利于對文物的保護,但同時也給文物保護工作帶來了一些不可忽視的負作用。作者認為,我們應該在保護好文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文物來推動我國旅游事業的發展,同時,以發展旅游來促進文物保護工作,做到保和用的完美結合。最后,作者從規劃與管理等方面對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發展旅游的關系的可行措施作了嘗試性的探討。
文物是人類社會活動中遺留下來的具有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遺物和遺跡,是人民群眾智慧的結晶,是人類寶貴的文化財富。如何保護好文物,是世界各國、各民族共同關心的課題,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為此采取了大量的措施。然而,現代群眾性旅游活動的興起和生機勃勃的旅游業的發展,又為文物保護工作增添了新的難題。我國是一個具有5000年文明史的文物大國,文物保護的任務非常艱巨;而我國旅游事業的發展異常迅猛,正在快速向世界級旅游大國進軍,因而,旅游發展與文物保護之間的矛盾顯得更為突出,如何看待和處理好二者之間的關系,使二者相互促進,對我們這個文物大國和未來的旅游大國來說,具有豐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文物古跡是一項重要的旅游資源
探古求知是廣大旅游者的共同心理。人們希望對自己的民族、國家乃至全人類的歷史有所了解,對自己民族、祖國乃至全人類博大精深的文化有所體會。達到這一目的的途徑不外乎兩條:一是學習書本知識;二是觀覽文物古跡。作為人類文化載體、反映人類發展歷程的文物古跡給人以直觀、形象、生動的感受,留給人的印象深刻。觀覽文物古跡,使人們在游中學,邊游邊學,學得輕松、愉快、有趣。此外,文物中大量的人類各發展階段的絕世之作,能滿足人們的好奇心。由于文物能滿足人們探古、探奇、求知的需求,因而成為旅游資源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國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國之一,有著5000年連綿不斷的文明史,文物古跡比比皆是,如被稱為“世界第奇跡”的秦兵馬俑;世界上古今體量最大的封土陵墓秦始皇陵;世界上保存最大、最完整的皇宮--北京故宮;有“東方藝術明珠”之稱的敦煌莫高窟等等。這種文物豐富、文化古老的特點,決定了我國要重點開發以歷史文化為主體的旅游資源,旅游產品始終以觀光型文化旅游為主。地方特色、民族特色是旅游業的靈魂,中國旅游業的特色在很大程度上即體現于東方特色的文物古跡,國際游客到中國來旅游,主要還是出于對中國東方文化體系的一種神秘感。
因此,較之其他國家來說,文物對于我國旅游事業,更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例如,西安市位于我國中部地區,但它卻能吸引絡繹不絕的國際國內旅游者,成為我國十大旅游城市之一。究其原因,是因其握有幾張王脾:它是我國古代社會定都時間最長,定都王朝最多的城市,號稱十朝古都;是我國文物薈萃之地,擁有世界上第奇跡秦兵馬俑、秦始皇陵,我國保存最完整、規模最大的古城墻、歷代帝陵等等,可以說,文物古跡是西安市旅游業的生命。北京市無論在接待國際游客,還是接待國內游客方面,都高居全國榜首,這除與它作為我國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有關外,另一個主要的原因就是它擁有一批在國內外知名度很的文物古跡,如北京故宮、八達嶺長城、明十三陵等等。文物古跡在旅游中所起的這種特殊作用,在全國各地都有非常明顯的表現。
基于如此的現實,從實際出發,我們應充分利用文物優勢,以文物古跡為主題,開發系列產品,著重發展文物古跡旅游,以推動我國旅游事業的發展。
二發展旅游可促進文物保護
1.為吸引游客,注意文物保護。由于探古求知是人們共同的心理需要,而文物古跡可滿足這一需求,文物古跡遂成為一項重要的旅游資源,充分利用它,可推動旅游事業的發展。旅游界人士認識到文物古跡在旅游中的這一重要作用后,為了吸引旅游者,必然會注意保護文物,以便使其盡量完好地展現在旅游者面前,從而獲取最大限度的經濟效益。
2.為了文物這項旅游資源的永久利用,旅游部門必然會重視文物保護。文物是不可再生性旅游資源,一旦受損,很難恢復原樣。文物被破壞后,必然降低文物所在旅游點的吸引力,影響其經濟效益。為了使文物能永久保存下來,長期為旅游所用,旅游部門必然會重視管轄范圍內的文物保護。
3.發展旅游可以部分解決文物保護經費不足的問題。我國文物古跡眾多,而國家財力有限,每年用于文物保護的費用相對眾多的文物來說,簡直是杯水車薪,許多文物因無經費來進行維修與保護而遭毀滅。發展旅游可在一定程度上解決文物保護經費不足的問題。文物古跡既然可為旅游區帶來經濟效益,那么,該旅游區就應該從經濟收益中提出相當部分,用于區內的文物保護,無論對國家,還是對集體來說,這都是一件有益的事,這個辦法應當是切實可行的。這樣,大批文物就可得到搶救和保護。
4.增強人們的文物意識,利于文物保護。旅游的發展,使大量的文物古跡直接面對旅游者,使人們獲得豐富的知識,受到了深刻的教育,既弘揚了中國的傳統文化,又可提高人們的文化素質。文物的這些社會效益可使人們懂得文物的重要價值,認識到文物對社會的重要意義,增強文物意識,使全社會都重視文物保護工作。
三發展旅游對文物保護有一定負作用
由于這樣或那樣的原因,旅游事業的發展也給文物保護工作帶來了一些負作用。
1.對旅游區進行開發,從某種角度來說,本身就是一種破壞行為。開發旅游區,就要在旅游區內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如道路、賓館、飯店等,甚至還開辦工廠,這一切,都破壞了文物原有保存環境。特別是在文物古跡周圍辦工廠,在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制地帶內修建體量高大的建筑等等,直接威脅著文物的保護。
2.短視行為導致文物被破壞的惡果。某些旅游部門目光短淺,只顧眼前刮益,為了在短期內獲取較高的經濟效益,對文物古跡進行掠奪性的開發利用,超負荷地接待旅游者,結果加快了文物古跡的老化、破壞乃至毀滅,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
3.任意改造文物,造成文物被破壞的悲劇。某些旅游部門為了提高文物古跡對旅游者的吸引力,使其長期為旅游服務,在發展旅游的同時.確實對文物采取了一系列維修與保護措施。但由于有關人員文物專業素質差,不懂得文物的維修與保護應盡量使其維持原樣、符合其歷史時代特點,而是對文物古跡進行隨心所欲的“改造”,將其弄成一個大怪物,名為保護,實為破壞。
4.旅游業對環境的污染,使文物遭到破壞。車、船等交通工具排出大量的廢氣,嚴重污染了旅游區的空氣。旅游基礎設施中排出的廢水、廢渣以及船舶泄出的油污等嚴重污染了旅游區的水源。這些被嚴重污染的水和空氣對文物古跡有著強烈的腐蝕作用。
5.游客對文物的破壞,眾多的游客在游覽過程中,呼出的二氧化碳氣體中含有大量的水份,使文物古跡受到浸蝕,特別是在洞窟、古墓、地下室等古跡中表現得非常明顯,旅游者的踩踏、攀登、撫摸等行為可嚴重損壞文物,例如世界七大奇觀之一的埃及金字塔,由于長時期中大量游人的攀登,已經受到嚴重損害。北京八達嶺長城的城磚連遭高密度游人的腳踏手推,出現了嚴重的凹陷松動。凡游客所到之處,都存在著在文物古跡上亂刻亂涂的現象,更有甚者,竟然用敲砸等手段盜取文物古跡的部件,此等野蠻行徑,嚴重地危害著文物古跡的保護。
四、搞好文物保護、推動旅游事業的發展
保護文物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利用文物,發揮其作用,實現其價值。在保護好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在利用的過程中加強保護,是我們應堅持的原則。文物作為一項重要的旅游資源,既可吸引游客,獲得經濟效益,又可通過旅游活動起到對人們的宣傳,教育作用,弘揚傳統文化,并可使文物本身得到一定的保護,這樣,既保護了文物,發揮了文物的作用,又達到了發展旅游的目的,文物事業與旅游事業可謂是相互促進的。
旅游的發展,對文物保護有一定的負作用,這是不容忽視的事實。但我們決不能因此而將文物保護與發展旅游截然對立起來,任何極端的觀點和行為都是極為有害的。忽視負作用,對文物只用不保,既不利于文物保護,又會損害旅游景觀,從而降低經濟效益。一味地夸大負作用,只保不用,既違背了我們保護文物的根本目的、又無視人民群眾的普遍心理需求。正確的策略應是:在保護好的前提下,合理地利用文物為旅游服務,邊用邊保,采取各種政策和措施,盡量消除對文物保護的負面影響,使文物事業與旅游事業的結合達到和諧、完美的境界。要達到如此境界,筆者認為可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1.將文物保護工作納入本地區旅游事業的長遠規劃。各地政府部門和各旅游主管部門應認識到文物對發展旅游的重要作用,深刻認識到保護文物的重要意義,在制定本地區旅游事業發展規劃時,應對旅游區內的文物保護工作有明確的規劃,以指導旅游區內文物保護工作的進行。
2、建立一套完善的規章制度。如對級別較高的文物古跡應派專人負責,對旅游區內的文物古跡要經常或定期檢查,從旅游區的經濟收入中提出相當部分,專用于區內的文物保護工作等等。
3、文物部門與旅游部門在文物保護工作方面應密切配合,建立兄弟般的合作關系。
規劃項目組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對主城區200多個危舊房改造片區進行了拉網式調查,共登錄了191處地面不可移動文物,其中渝中區數量最多共96處,江北區23處,南岸區15處,沙坪壩區21處,九龍坡區4處,大渡口區2處,巴南區10處,北部新區4處,渝北區1處,北碚區15處。按文物保護單位級別統計,包括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處,重慶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8處,區縣級文物保護單位10處,三普文物點152處①。按文物類別統計,包括古建筑43處,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142處,石窟寺及石刻5處,其他1處。上述191處文物,列入抗戰遺址名錄的35處,革命遺址2處,優秀近現代建筑11處。除單體文物外,危舊房改造片區還涉及到18個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文化風貌區,包括市級歷史文化街區3個,即磁器口傳統街區、湖廣會館-東水門傳統街區、金剛碑老街傳統風貌街區,以及《重慶市城鄉總體規劃(2007-2020年)》(2011年修訂)中列入的歷史文化風貌區3個,即上清寺歷史文化保護片區、七星崗歷史文化保護片區、解放東路歷史文化片區。
2文物保護規劃編制情況
2.1規劃思路和原則
(1)主要思路重慶市主城區危舊房改造工程文物保護規劃是配合大型城市建設項目的實施而編制的文物保護規劃,其規劃內容、規劃范圍以及規劃措施都有很強的針對性,既要符合文物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又要考慮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主城區是城市文明的發源地,尤其渝中半島作為重慶母城,留存了豐富的文化遺產資源,積淀了厚重的城市歷史文脈,承載了巴渝兒女共同的城市歷史記憶,大量的歷史建筑就是其物質載體和歷史明證。主城區危舊房改造使多數老建筑面臨被拆除的威脅,對老建筑進行調查、甄別,實施搶救性保護成為當務之急。在長期的實踐中,文化遺產保護理念也在隨認識的不斷深入而更新,越來越強調文化遺產本體與歷史環境并重,文化遺產本體和文物所處自然、歷史環境的保護與整治是文物保護規劃的第一要義。只有在文化遺產得到有效保護的前提下,才能談如何發掘文化遺產的歷史文化內涵,使文化遺產得到合理利用和展示。本次規劃秉承先進的文化遺產保護理念,以廣泛的實地調查為基礎,對文物價值進行綜合評估,充分考慮、統籌安排,力求規劃的高指導性和強可操作性。(2)規劃原則本規劃在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地方相關法規及規范性文件和國際(文件)的基礎上,提出了嚴格遵循“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堅持原地保護優先,保護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既有利于文物保護,又有利于經濟建設,重點保護、重點發掘,結合科研,將文物保護與城市建設發展有機統一起來的規劃原則。我們充分地認識到,文化遺產資源具有不可再生性和脆弱性,必須最大限度地加以保護,對有較高歷史、科學、藝術和社會價值的文物,要盡量調動有關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予以保護。文物是人類的祖先留下來的珍貴遺產,我們每一代人有責任也有義務將它們保護好,并傳承給我們的后代子孫,以實現文化遺產的代際平衡。保護文化遺產,既要保護其真實性,又要保護其完整性。文化遺產的真實性是衡量文化遺產的表現形式和文化意義的內在統一程度的標尺。文化遺產保護是要保護真實的文化遺產,而保護的目的是要真實、全面地保存并延續其歷史信息及全部價值。文化遺產的完整性既依附于其真實性,亦體現其真實性,完整性的內涵既包括有形范圍上的完整,即文化遺產本體組成部分和結構的完整,也包括其所處環境風貌的完整。保護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同時要處理好文化遺產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關系,采取統籌規劃、分類保護、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方式,協調文化遺產保護和經濟建設之間的關系,著眼于長遠利益,達到雙贏的局面。
2.2規劃需處理好的幾對關系
(1)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的關系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的關系是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也將一直伴隨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之中。文化遺產是人類歷史發展過程中遺留下來的遺物和遺跡,它們只是人類活動產物的千萬分之一,因而文化遺產最大的特點就是歷史性、不可再生性和稀缺性。當代人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就是要保護好文物,并將它們以最好的狀態傳給子孫后代。因此,保護必須是首位的,要以長遠利益為重,考慮代際平衡。同時,文化遺產作為一種準公共產品,具有一定的公共屬性,這一屬性要求對其加以合理利用。多年的實踐證明,保護和利用是文物工作緊密相連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離開利用的保護將會出現僵死的局面,而不談保護的利用必將是竭澤而漁。文化遺產的利用重在合理,首先是利用目的的合理性,要能夠促進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優秀文化的傳承;其次是利用方式的合理性,應該要能充分體現文化遺產的公共性,使更多人享受到保護成果;最后是利用程度的合理性,任何形式的利用以不威脅文物安全為限。(2)文化遺產保護與城市建設的關系文化遺產保護是一項長期的、浩大的工程,它著眼于長遠利益、綜合效益。它與城市建設之間存在一定的矛盾,但這些矛盾并非不可調和。文化遺產是一種集有形和無形為一體的寶貴資源,如果保護得好、利用恰當,它可以成為城市競爭的軟實力,提高城市文化品位,為宣傳城市、打造城市添加厚重的籌碼,無形之中為城市經濟發展提供良好環境。從某種程度上說,城市建設是在創造未來文化遺產,這種“創造”不是無本之木,所“本”就是祖先遺留下來的這份珍貴遺產。因此,不能一味要求文化遺產保護向城市建設妥協,文化遺產不應該是城市建設的絆腳石,只要在有效保護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文化遺產,將能夠達到文物保護與城市建設的雙贏。(3)文化遺產保護與社會民生的關系文化遺產保護尤其是舊城區的文化遺產保護與社會民生問題關系十分密切。多數舊城區的建筑破敗,生活設施和基礎設施不完善,環境臟亂差,宜居程度較低。舊城區的歷史建筑,尤其是未定級的文物建筑,居住者通常都是城市較低收入人群。文化遺產保護一方面要保護遺產本體,另一方面也要保護和整治周邊環境風貌,改善舊城區基礎設施和生活設施,為居住在其中的居民創造宜居的生活環境。(4)文化遺產本體與周邊環境風貌的關系隨著文化遺產保護理念的不斷更新,我們越來越認識文化遺產依存的歷史環境是文化遺產完整性的構成部分,同樣體現了文物的真實性,脫離了特定的歷史環境,文化遺產的價值將大打折扣。與遺產本體一樣,遺產所處歷史環境同樣是不可再生的,且更脆弱易損。因此,文化遺產歷史環境的保護與遺產本體的保護同等重要。依托文化遺產蘊含的歷史文化內涵對其周邊環境風貌(歷史環境、自然環境)進行整治,使之與遺產本體之間能夠協調統一。
2.3規劃主要技術手段
(1)危改片區內的拉網式實地調查根據《重慶市主城區危舊房改造規劃》(2008年)中2008年至2010年全部危舊房改造片區分布圖(地形圖),我們組成若干工作小組,對所有危舊房改造片區范圍進行拉網式全覆蓋實地調查。在調查過程中,對每一處發現登錄的文物點都按照設計好的調查表格內容,進行GPS定位、攝影照相、文字記錄、現狀測繪,并將它們逐一標注在片區分布圖上。除此之外,我們還對周圍原著居民進行走訪,獲得文物歷史沿革、變遷以及有關歷史背景資料。(2)實地調查基礎上的文物綜合評估規劃中,在對危舊房改造片區進行拉網式實地調查基礎上,對所涉及到的文物進行整體的價值分析后,我們建立了針對每處文物點的綜合評估體系。(3)依據綜合評估評級制定合理的保護措施在綜合評估的基礎上,我們制定了包括原地保護、就地遷建、異地遷建和留取資料等四種文物保護措施,并堅持原地保護優先原則。對于單體建筑而言,綜合評估評級為“”的多采取留取資料,“”以上的未定級文物保護單位則結合所在片區用地性質采取原地保護,或就地遷建、異地遷建,文物保護單位原則上均采取原地保護的措施。對于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文化風貌區內的文物,尤其是市級歷史文化街區和列入《總規》中的歷史文化風貌區,一般均采取原地保護措施,結合片區功能定位整體保護。(4)利用衛星地圖進一步明確文物現狀在第二階段的文物保護規劃中,我們將每個危舊房改造片區紅線和片區內的文物點分布情況,全部準確標注在最近更新的衛星地圖上。這樣一來,危改片區及文物點的位置、文物周邊環境等信息均一目了然,對危舊房片區拆遷、文物保護都是一種很好的指引。
2.4主要保護措施及實施情況
主城區危舊房改造工程涉及的191處地面不可移動文物,原地保護、就地遷建、異地遷建和留取資料的文物點數量分別為114處、18處、12處、47處,分別占總量的59.69%、9.42%、6.28%、24.61%。原地保護是指不改變文物點原有的周邊環境、風貌、基礎和位置,待條件成熟時經現狀勘察后針對具體病害施行加固、維修等保護手段。實施原地保護要求盡力保留文物原狀和盡可能多的歷史信息,維護并改善文物周邊環境風貌,保證文物遺存本體及其載體環境的安全。在對本體實施保護時,須堅持最小干預的原則,采用原材料、原工藝,按照原形制、原結構進行保護,新技術的使用須采取謹慎的態度,體現可逆性和可識別性。由于本規劃堅持原地保護優先原則,尤其是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原則上不得就地遷建或異地遷建,評級較高的未定級文物保護單位也以原地保護為主,如川康平民銀行、望龍門客運纜車遺址、人和門城墻遺址、重慶海關總署舊址、汪全泰號、白象街151號歷史建筑、海關辦公樓舊址、大溪溝電廠蘇聯專家樓、文昌宮、周家灣別墅、文星閣、重慶特鋼廠倉庫等。上述文物點后來大多陸續進行加固、維修,并被公布為國家級、市級文物保護單位。而規劃中建議原地整體保護的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風貌區內文物,基本都得到了有效保護。就地遷建是指在不改變原狀、不破壞原有文物周邊環境風貌的前提下,對文物進行就近整體移位遷建保護。本規劃對就地遷建文物的規劃選址提出建議,即結合危改片區的社區功能考慮,盡量選擇片區規劃綠地,不占建筑容積率。在工作中應按照“原材料、原結構、原工藝、原形制”四方面要求,做好解體前的測繪和修復設計工作,解體和遷建過程中要做好相關記錄。本規劃對陳誠公館、徐遠舉公館、交通銀行舊址群等建議實施就地遷建,即便作出此建議,我們仍強調優先考慮原地保護。異地遷建是針對原地原址無法保護或已無原生文物環境風貌,但具有較高歷史、科學、藝術價值的地面文物,進行異地搬遷集中保護,并提取相關資料。異地遷建較典型的案例包括李子壩抗戰遺址公園里的幾棟建筑,多是原李子壩片區和牛滴路環沿線危改片區內的抗戰文物集中遷建至此,集中展示重慶抗戰時期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等多方面的歷史風貌。除上述比較成功貫徹執行規劃措施的案例外,還有一部分未得到執行的。例如有的片區部分文物點原定保護方式為原地保護或就地(異地)遷建,但在拆遷過程中予以拆除。
3加強城市建設中文物保護工作的幾點建議
近年來,隨著對過去若干年城市化進程的反思思潮的出現,各級政府對城市建設中的文物保護工作越來越重視,通過對危舊房改造工程文物保護規劃編制情況的回顧和實施情況的初步追蹤,我們對加強城市建設中文物保護工作提出了以下幾點建議。
3.1堅持文物保護優先、原址保護優先原則
文物保護優先、原址保護優先原則是文物保護法的規定,這也是文物所具有的稀缺性、不可再生性和脆弱性的內在要求。不可移動文物不同于可移動文物,除本體外,所依存的周邊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同樣包含了豐富的歷史信息,是文物歷史內涵的重要構成。搬遷復建將流失掉寶貴的歷史信息,尤其是關于重要的歷史時空信息,搬去的只是文物的“殼”,也必將失去文物的“魂”。
3.2調整城市建設規劃程序,強化文物保護前置審批
城市建設與文物保護的矛盾長期存在,但并非不可調和。要從根本上改變這一現狀,應該調整城市建設規劃程序,將文物保護列入規劃和建設審批前置條件。從技術上可以通過在文化遺產保護管理中引入地理信息系統,完成文物部門和城鄉規劃部門信息共享來實現,這樣一來規劃部門能夠及時準確對涉及文物用地的土地性質、權屬等作出統一、明確、合理的認定,在規劃階段實現城市建設對文物本體及其保護范圍的避讓。
3.3通過一定的政策優惠,吸引社會力量進入文化遺產保護
政府是文化遺產保護的主導力量,但單靠政府無法滿足文化遺產保護的需求,這需要通過土地、稅收等方面的政策優惠,吸引社會資金注入遺產保護。例如(1)通過減免稅收的政策來鼓勵歷史建筑、街區的所有者、使用者、管理者對歷史建筑、環境進行符合文物保護要求的維護;(2)通過優先開發城市中其他地塊的權利來吸引開發商投資歷史建筑、街區的保護項目;(3)通過優先古鎮、歷史街區內及其周邊配套服務設施的經營權,吸引開發商投資古鎮、歷史街區的保護等。主城區危舊房改造中,有的地段和片區的文物保護通過引進社會力量投資,達到保護與利用共贏。
4結語
黑河地處邊陲,本級財政收入較少,幾年來雖然增加了對文博圖事業發展資金投入,但還不能適應形勢發展需要。二是基礎設施相對落后。由于缺少安防、技防設備,國保單位未得到妥善保護,“二戰”遺址、愛輝海關舊址等建筑已部分損壞,亟待全面修繕。三是專業技術人才匱乏。黑河市轄區面積較大,文物點數量較多、分布較廣,人員相對不足,文博圖專業技術人才更是嚴重匱乏。
二、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措施
針對黑河市不可移動文物分布情況及文物保護工作實際,今后,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不斷加強全市文物保護工作。一是通過文物普查和實地調查的方法,對全市范圍內尚存的鄉土建筑文物遺產進行普查,對其歷史文化價值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評估認定和分類,并應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收集、保存有關資料,一經發現有較高價值的古村落、古建筑等要及時確定公布一批保護名錄,將優秀悠久的鄉土建筑文物遺產納入法治保護的軌道。二是加強文物保護領域的研究和技術人員的培養,充分利用現代科技對文物進行科學化保養,充分發揮基層文化站和業余文保員作用,采取有效措施調動其工作積極性,進一步完善文物保護網絡隊伍。三是加大對文物保護工作的資金投入,積極向上爭取專項資金,吸引社會力量參與文物的保護、管理,多方位籌集文物保護工作經費,不斷拓寬經費來源。四是通過理順管理體制和創新機制,探索多層面和多元化的運行機制和投資方式,動員和依靠全社會的力量,向全社會征集文物保護工作建議,建立文物保護咨詢制度,踐行“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保護方針。
三、進一步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思考
關鍵詞:提高認識;管理;開發;保護;拓展;文物
中圖分類號:G64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2851(2010)09-0235-01
文化遺產是先人留下的無價之寶,是歷史的見證和再現,是人類文明的物化成果,是不可再生的珍貴資源。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文物資源,顯示一個區域和城市深厚博大的文化底蘊和文化品位,也是每一個部門、每一位公民義不容辭的責任。基層的文物機構和人員處在文物管理工作的第一線,面臨著轄區內所有文物遺存的保護、管理、考古、發掘和館藏文物的安全保衛、陳列研究及宣傳等一系列綜合性、復雜性的工作,他們是整個國家文物管理機構中最基層的單位,具有廣泛性和普遍性的特點。然而,在80年代至今的30多年間,正是農村城市化和大規模城鄉建設的,隨著城鄉城鄉基本建設的蓬勃發展,文物保護與經濟建設的矛盾日益凸顯,文化遺產及其生態環境保護面臨的形勢相當嚴峻,加強基層文物保護的管理工作,成了當務之急,在認真貫徹執行“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和原則的基礎上,筆者認為應該做好以下幾點: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一是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文物及其重要性的認識,這是搞好基層文物保護管理工作的基礎;二是提高領導干部對文物工作的認識水平,領導文物保護意識水平的提高是搞好基層文物管理工作的關鍵;三是加強對文物工作者自身業務水平和素質的提高,增強責任感,培養敬業精神,這是做好基層文物管理工作的保證。同時,文物部門還應抱著守土有責的態度,加大對《文物保護法》及《條例》的宣傳和貫徹,面對復雜多變的形勢,基層文物工作者要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將文物保護單位的有效管理與經濟建設的合理開發利用和社會發展更好地結合起來,在矛盾中找到共同點,使之能互相促進,和諧發展。
(二)加強管理,強化管理職能。基層文物管理職能主要表現在行政執法管理和業務監督管理上。為此,一方面,要根據我區的實際情況,以《文物保護法》為依據,制定相應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規或管理辦法。在此基礎上,針對不同的情況,采取相應的措施,樹立《文物保護法》的權威性,解決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問題;另一方面,基層文物管理部門要加強業務管理,加大監督力度,認真履行保護職責及有關管理措施,將文物保護單位納入科學、正規的管理體制,使業務管理、監督真正落到實處。
(三)正確處理好開發與保護的問題。對文物保護單位進行純粹的保護是沒有意義的,但片面地進行開發也是有危害性的。所以仍需堅持“有效保護,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原則進行開發利用。但針對一個地區來說,眾多的文物保護單位,全面開發利用也不現實,而要結合實際,二者兼得,走出適合當地發展要求的路。因此,開發利用應有主次,要貫徹“重點開發,全面保護”的原則,先以一個或幾個點為突破口,不斷探索經驗,循序漸進,促進整個我區文物保護單位工作的開展。
(四)拓展文物經費來源渠道。文物保護是需要大量投入的公益性事業,所以完全依靠財政的投入不太現實。但政府可以通過依靠財稅、開發等優惠政策的激勵作用,吸引民間和社會資金參與文物保護工作。
(五)認真落實文物工作“五納入”的要求
1.把文物工作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在制定社會發展計劃時,把文物保護列為全區工作計劃的重要內容。不管是編制長期發展規劃,還是制定年度工作計劃,都體現了對文物管理、保護、維修等工作內容,并要有關職能部門切實執行,認真實施。
2.把文物工作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在編制城市建設規劃和新農村建設規劃中,都把文物保護列為重要項目。如規劃部門制定了歷史文化名村――白塘鎮洋尾村的保護規劃;在制定莆田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中,區規劃部門又制定了蘿苜田等片區為重點保護范圍。在“城市優秀近現代建筑”保護工程中,區文物部門與建設部門配合,調查了馬蘭客僑宅、林伯欣診所、順茂隆大厝等24處近現代建筑,這些優秀建筑雖未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但都列入保護規劃。
3.把文物工作納入財政預算。在區財政困難的情況下,努力爭取為文物保護提供財政支持,將文物工作納入財政預算,及時定額下撥文物部門的財政經費,并在政策上支持文物保護單位以集資的方式修理受損文物。
4.把文物工作納入體制改革。雖然在區體制改革中,文物管理部門予以優先照顧,在全區機構精簡、人員縮編的情況下,文管辦的編制由原來的1人增加到4人,由原來的托附于文化館改為獨立編制,充實了文管辦的力量,但在沒有任何交通工具的情況下,要對全區95處文物單位進行管理是遠遠不夠的,為此擴大文物干部的隊伍,配備交通工具是燃眉之急。
5.把文物工作納入各級領導責任制。涵江區本著“文物保護,人人有責”的原則,沒有把文物工作簡單看成是文化部門、文物部門的事情,而是將文物工作作為全社會、各部門的共同事業。從區領導起,到各職能部門,各社區、鄉鎮的領導都要為文物保護負起責任,納入他們的工作范疇,建立了相應的工作責任制。在每年度的年終考核中,都將文物保護工作列為考核的項目之一,各級領導的述職報告中都必須有文物保護的工作內容,從而促進了文物保護工作的全面開展,保證了文物事業的良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