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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縣委、縣政府召開全縣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會議,主要任務是傳達貫徹省、市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會議精神,總結20****年我縣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并部署今年乃至今后一段時間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這次會議本來打算組織與會同志到現場參觀縣城和部分鎮村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情況的,由于考慮到參觀點比較散,為了節省時間和資源,我們就將這些參觀點制作成錄像視頻來展示。剛才,進強同志傳達了省、市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會議精神。利鵬、國輝同志就分管部門的工作談了他們的意見。廖火副縣長客觀、全面地總結了20****年全縣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并就如何做好今年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見。廖火副縣長的講話稿內容比較充實,會上他只挑出提綱來講,希望大家會后認真閱讀貫徹執行。同時,會議還對20****年鎮村建設“三四五”工程競賽活動和村莊整治的先進鎮村進行了表彰。等一下葉書記還要作重要指示。借此機會,我講四點意見,供大家參考。
一、關于城鄉規劃問題
今天,會議給每位與會者分發了今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鄉規劃法》對城鄉規劃修改的程序、規劃監督檢查、違反規劃的責任等都作了全面的說明,希望與會同志認真抓好學習貫徹落實。我非常贊同廖火同志提到的對我縣村官以上干部,特別是建設系統的同志進行《城鄉規劃法》的學習培訓,這樣可以讓大家更好地了解《城鄉規劃法》的內容,對如何貫徹執行《城鄉規劃法》打下基礎。規劃是龍頭,是生產力。建華書記在全市規劃工作會議上提過一個觀點:規劃代表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我們的工作目的和落腳點都是為了更好地服務人民群眾,規劃就是最好地體現了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因為人民群眾要建設美好的家園和過上美好的生活,必須要靠規劃作為保障。因此,做好城鄉規劃工作責任重大、意義深遠。城鄉規劃是城市與集鎮發展的方略,鎮村建設的綱領,城市管理的基本依據,也是政府指導調控城鄉建設和發展的基本手段,是打基礎、謀長遠的工作。城鄉規劃工作搞得好不好,直接關系到城鎮功能能否得到有效發揮,關系到人口、資源環境能否得到協調發展,關系到城鎮化水平能否得到全面的提高,關系到城鎮經濟和綜合競爭力能否得到長足發展。近幾年來,河源市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跟河源市的科學規劃是離不開的。前些年,河源市學習梅州市等地的城市規劃建設經驗,現在有些地方倒過來學習河源市的城市規劃建設經驗,這是因為河源重視了城市規劃工作,整個河源市區以及五縣一區的面貌都得到了較大的改變。縣委、縣政府非常重視規劃工作,最近結合古竹、臨江納入市中心城區概念規劃的機遇,我們決定成立縣規劃建設局臨江分局,目前市編委已經批準。為了推進我縣規劃工作,今年,我們按照《城鄉規劃法》的要求和縣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見,對縣城26.5平方公里進行了控制性詳細規劃,而且就秋江兩岸打造美麗景觀也作出了詳細的規劃。同時,也對臨江、古竹首期規劃40平方公里進行了控制性詳細規劃,使臨江、古竹融入市中心城區概念規劃之中。今年縣政府就安排了900多萬元用于縣城、古竹、臨江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工作。在這里,我對規劃編制管理工作提五點要求:
1、要樹立全新的理念。一是要樹立科學理念,合理確定城鄉的定位、發展目標和總體框架,正確認識需要和可能、局部和整體、當前和長遠、城市和農村、發展和保護的關系,真正使城鄉規劃經得起實踐、群眾和歷史的檢驗;二是要樹立人文理念,無論是縣城規劃還是村鎮規劃都要體現人文關懷,把能否為居民提供良好的人居環境作為衡量城鎮環境好壞的一個重要標準,擺在優先位置;三是要樹立生態理念,合理布局生產建設、生活居住、公共設施等功能區域,統籌工業區、商業區、生活區、綠地等空間布局,努力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四是要樹立特色理念,把文化作為城鄉規劃建設的靈魂,深入挖掘和體現我縣城鄉在自然、歷史、民俗、建筑、地域等方面的文化特色和內涵,加快形成一批文化內涵豐富、特色鮮明、風格獨具、頗具影響的特色鄉鎮;五是要樹立集約理念,將節地、節能、節水、節財和資源綜合利用貫穿于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各個環節,力爭以最小的投入獲得最大的產出,以最小的資源消耗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以最低的造價建設高質量、高水平的工程;六是要樹立法治理念,堅持依法管理,盡快從粗放管理向規范化、現代化、信息化、法治化管理轉變,不斷提高城鄉管理水平。
2、要處理好規劃中的幾個關系。一是要正確處理城鄉規劃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各類專項規劃之間的關系。城鄉規劃必須體現經濟社會發展規律的基本要求,加強同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土地利用等專項規劃的協調,提高資源整體配置效率;二是要正確處理集中統一管理與特別授權管理之間的關系。城鄉各類建設都必須統一規劃,無論是哪一級規劃管理部門都要嚴格規劃管理,不得違規操作;三是要正確處理維護城鄉規劃的權威性、嚴肅性與適時修編的關系。從規劃的分類看,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是指導區域和城市長遠發展的戰略性規劃,必須要有嚴肅性和穩定性;而詳細規劃是指導具體項目建設的直接依據,必須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依法適時調整。從規劃的內容看,凡涉及公共設施和公眾利益的規劃都應該是剛性的,如果隨意改變就會給人民群眾生活帶來不便,造成社會不和諧。規劃中的非強制性內容,作為政策導向,應根據城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及時充實完善。
3、要提高規劃質量。規劃編制部門和單位對中央、省、市有關方針政策和重大決策要吃透,要深入調研,把城鄉經濟發展普遍規律與城鄉的具體實際相結合,突出城鄉的地域特色和比較優勢。同時城鎮體系規劃、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之間,城市規劃與土地、交通、環保等各類專項規劃之間要相互協調,不能各唱各的調、各吹各的號,堅決杜絕不按規劃實施城市建設,或者為了一點短期利益,被開發商牽著鼻子走,隨意變更和調整規劃。特別是容積率、建筑密度等方面決不能隨意改變,要從整個城市規劃協調方面,嚴格按照規劃要求實施。要加快城鄉規劃編制步伐,對今年確定的縣城和建制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工作,要抓緊推進,爭取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好縣城26.5平方公里和古竹、臨江40平方公里控制性詳規編制工作。當前,各有關鎮、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抓好河紫高速公路沿線9鎮45個村的規劃控制,嚴格防范搶搭搶建行為。
4、要強化規劃審查。規劃部門要嚴格規劃審查程序,提高規劃審查質量。我們一定要有這樣的觀念,缺乏科學性的規劃一旦通過合法的程序批準實施,危害將不可估量,規劃的評審、批準等一定要慎之又慎。因此,我們要高度重視規劃的科學編制和依法實施,切實解決“兩張皮”問題,不能規劃一套,實施一套,使規劃成了擺設,這是堅決不允許的,也是必須杜絕的。這一工作,縣規劃委員會一定要嚴格把關、依法審查。
5、要加大對違反規劃行為的查處力度。對違法建筑要深入開展清理行動。凡是未按規定程序取得相關合法手續的,都是違法建筑,已經建成的,要依法果斷處理;正在建設的,有關職能部門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堅決制止下來。最近,大家從新聞媒體可以了解到,河源市特別是源城區剛進行了大規模的違章建筑清理行動,清理了幾百戶,嚴厲打擊了違法違章建設行為。由于很多靠近東江邊居住的源城、東源兩地市民都知道市政府要開發市區東江邊的土地,因此他們搶搭搶建成風,在很短的時間內建了很多建筑物。市委、市政府對此態度非常堅決,凡是違法違章建筑堅決全部拆除且一分錢不補,并依靠強大宣傳聲勢做好戶主思想工作,讓其自行拆除減少損失,凡不自行拆除的堅決。今年以來,縣委、縣政府已在臨江工業園開展了兩次大規模的違章違法建筑清理強拆行動,拆了20多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下一步,縣委、縣政府將在5月中旬依法對縣城26.5平方公里范圍內的違章違法建筑和用地開展大規模的清理整治,上星期已對這項工作作出部署。我在這里強調,如果在審批、建設過程中有政府部門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亂批亂建的,必須依法依紀嚴處。
二、關于市政建設問題
今年縣委、縣政府確定的城市重點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項目比較多,并鄭重承諾為民辦好十件實事。各級、各責任部門在抓重點工程項目推進過程中必須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1、抓責任。重點項目建設的成效,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我們的責任意識,我們能負責到什么程度,困難就能解決到什么程度,重點項目建設就能推進到什么程度。對此,一要落實項目建設責任。各責任單位要抓緊制定項目建設方案,成立項目組,抽調專職工作人員進駐工地、現場解決項目建設中的各種問題。二要落實分級管理的責任。進一步劃分各級、各部門在推進項目建設工作中的職責范圍,做到項目誰管理誰負責,誰負責誰解決,確保重點項目建設領導調度到位,目標責任到位,協調分工到位。三要落實有效服務的責任。服務重點建設,就是服務大局,服務發展。從領導到部門,從機關到基層,都要為項目立項、報批、籌建、竣工全過程服務,為重點項目建設順利推進提供有力保障。四要落實督查監督責任。縣府辦要加大對重點項目建設的督促、督辦力度,及時通報情況;縣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大對項目建設中的違規違紀現象進行查處。
2、抓進度。一是要進一步強化時間觀念,強化效率意識,每項工作怎么干,什么時間干到什么程度,什么時間完成,都要一一加以明確,列表抓好落實,強勢推進項目建設進度。二是要加快征地拆遷進度。要克服畏難厭煩情緒,想方設法、耐心細致地做好拆遷戶的工作。對拆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各相關單位要積極主動向責任領導請示匯報,提出意見和建議;各有關部門應為拆遷戶在辦證、搬遷中提供優質服務,切實落實政府規定的相關優惠政策,做到既能打開局面、推動工作,又不會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當前,要加大縣城秋香江兩岸的征地拆遷力度,盡快貫通沿江道路,為廣大市民提供休閑、暢通的地方,提升城市品位。三是要加快施工進度。在項目進度上,要盡量把時間往前趕,盡量把工期往前排,對已經開工的項目,要搶時間,爭速度,努力縮短施工周期;對具備開工條件的項目,要積極創造條件,爭取項目早開工、早建設;今年汛期比較早,縣政府承諾要解決城南水浸街、黃泥路問題,各有關部門要認真抓緊抓好這項工作;對還處于項目前期的工程,要成熟一個上一個,趕工期、搶進度,確保如期完成年度建設任務。目前,要抓緊完成20****年未完工的縣城6個市政重點項目建設,加快今年縣政府安排的市政項目建設步伐。
3、抓協作。項目建設往往涉及多個環節、多個部門、多個行業,有的需要爭取上級部門的支持,有的需要其它部門的配合,所以說,加強溝通協作,對于項目建設的順利推進至關重要。項目領導要認真負責地承擔責任,敢抓敢管、敢抓敢建、負責到底。要勤聯系、勤協調、勤調度;要率先垂范,拿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深入現場和一線,摸實情、辦實事、求實效。各項目建設責任單位作為建設任務的直接承擔者,要積極、主動地進行溝通協調,包括與上級部門的上下溝通,與其他部門、行業的左右溝通,努力贏得上級部門的支持、有關單位的配合,為項目建設的順利推進爭取主動。相關協助單位也不能認為自己沒有承擔主要建設任務,就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要從全局著眼,從整體利益考慮,大力支持和配合建設單位推進項目建設,共同服務于項目建設大局。
4、抓質量。各責任單位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全方位、全過程的質量保證體系,嚴格執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項目法人責任制、工程招標制、監理制等規章制度,同時要按照精益求精的要求,確保工程質量高、效果好,力爭把重點工程都建成精品工程。剛才,我們給每位與會者分發了《河源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實施細則》,希望各級、各部門特別是有建設項目任務的單位必須認真學習,嚴格執行。現在我們有些地方在項目建設上沒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來實施,這是犯錯誤的。現在紀委、監察部門每年都對工程招投標建設情況檢查兩次以上,大家要依法依規做好各項工作。縣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對各重點工程建設質量加強技術指導與檢查,對工程建設的每一道環節實行全過程的跟蹤管理與監督,堅決杜絕工程質量事故的發生。
三、關于城市管理問題
城市“三分建設、七分管理”,能否高效地發揮城市功能,關鍵在于管理。規范而高效的城市管理,是確保城市規劃全面實施、城市建設有序推進、城市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的關鍵。近年來,在城管部門和廣大市民的共同努力下,縣城的市容市貌逐步好轉,環境衛生工作得到加強,人居環境有了改善,縣城變得更加整潔亮麗。但是,個別場所臟、亂、差現象仍然較為突出,縣城的管理與市民的愿望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推進市政建設,以依法管理為抓手,進一步加大縣城管理力度,全面提高我縣城市管理水平。
一要建立完善長效管理機制。按照“屬地管理,重心下移”原則,充分調動各個層面的積極性,基本形成統一規劃、分級管理、以塊為主、條塊結合、權責一致的城市管理新格局。要以依法管理為抓手,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形成各司其職、協調配合的機制。城管、交通、公安、交警、工商等部門要嚴格履行好各自的職責,強化依法執法,尤其是對一些重點難點問題,要依法加大處罰力度,使之不敢輕易觸犯,從而促進人們逐步達到自覺維護正常市容環境秩序的目的。要充分發揮和調動鄉鎮、居委會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基礎地位。要制定各類管理辦法和規定,使城市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
二要堅持寓管理于服務之中。進一步推行和完善社會服務承諾制度,開展便民服務活動。加大城市管理的科技含量,對交通管制、環境監控、治安管理、物業管理等加大科技投入,實現城市管理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確保管理效果。要把加強城市管理與提高市民素質結合起來,以科學的城市管理促進市民綜合素質的不斷提高,以高素質的市民來推動城市管理工作的不斷進步,建立疏堵結合、以疏為主,教育懲戒結合、以教育為主的長效管理機制。要寓人性化于管理之中,寓親和力于服務之中,變“以管為本”為“以人為本”。
三要強化宣傳。努力營造全民參與的濃厚氛圍依然是今后我們的一項重要工作。最主要的是要搞好輿論宣傳,要在全縣掀起一個聲勢強大的宣傳熱潮,把城市管理的意義、任務、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驟,告知廣大群眾,做到家喻戶曉、人人明白,形成人人關心城管、人人支持城管、人人參與城管的格局,推動城管工作出成果、見成效。
四、關于小城鎮建設問題
中央提出了“小城鎮,大戰略”。小城鎮一頭連著農村,一頭連著城市,是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突破口,關系著全縣統籌城鄉發展全局。現代化的過程,實際上就是工業化的過程,現在大、中等城市以至縣城已不能滿足那么多的農村居民來城市生活,那么小城鎮的建設正好彌補解決了這些問題。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把促進城鄉一體化、農村城鎮化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積極推進小城鎮建設,發揮好小城鎮在農村經濟發展中的集聚帶動作用。
1、發展重點小城鎮。小城鎮建設發展的方向和重點是,合理擴大城鎮規模,完善城鎮功能,改善城鎮環境,使重點小城鎮成為有較強輻射能力的區域經濟、文化、教育中心。要遵循分類指導、合理布局、配套建設、協調發展的原則,積極有序地引導農村人口向小城鎮集中,走集約化、規模化和現代化的發展道路。要以藍塘、古竹、龍窩、臨江等鎮為基礎,努力建設一批經濟實力較強、功能較齊全、設施配套、環境優美、具有特色的小城鎮。
2、拓寬小城鎮建設籌資渠道。城市建設需要資金,要千方百計籌集城鎮基礎建設所需要的資金。小城鎮建設要“兩條腿走路”,政府主要進行規劃和基礎性開發,深度開發要通過制定優惠政策,公開招標,吸引各類投資者投資建設。按“誰投資、誰管理、誰受益”的原則,鼓勵企業和個人投資基礎設施建設。有收益的基礎設施要按市場機制運營,有償使用,使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滾動發展。經營性的基礎設施可采取招標、拍賣等方式,變現再投入。如縣城污水處理廠由縣政府和投資商合作建設,古竹、臨江污水處理廠采用BOT形式進行建設,政府只要做好規劃、立項等前期準備工作,項目建設就交由投資商,由投資商運營若干年作為回報,若干年后產權交回政府。
一、基本情況
我們市局考察調研組,分別到市委黨校,在市委黨校培訓學習。學習培訓主要內容包括:1、城鄉統籌構架下的城鄉規劃工作---新時期城鄉規劃管理工作實踐2、培育千億產業集群、打造品質生活新城---臨港新城3、自主創新---讓經濟插上騰飛的翅膀---市委黨校4、市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產業優化升級的情況及經驗---農工辦5、科學發展的先行者-從幸福到現代化濱江花園城市---市委辦公室6、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助推經濟轉型升級---市現代化服務業發展情況介紹---市委黨校
16到18日參加了市規劃局每半年召開的城市空間論壇暨城市規劃管理研討班,參與人是相關規劃專家、學者與城市管理專家。由香港著名交通、規劃專家,何黃交通顧問有限公司主席黃良會教授講授了城市轉型升級與交通規劃面臨的任務;由曾獲同濟大學城市規劃專業學士、碩士、博士學位,現任同濟大學城市規劃系主講副教授欒峰講授了面向統籌發展的縣鄉域總體規劃;由中國城市規劃學會理事、中國城市規劃協會理事、教授級高級城市規劃師、國家注冊城市規劃師、現任市規劃局黨組書記、局長繆敏講授了中小城市規劃管理實踐;由同濟大學建筑城規學院副院長、上海同濟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院長、法蘭西共和國藝術與人文學騎士勛章獲得者周儉講授了都江堰市災后重建規劃實踐。研討會期間與會人員鳥瞰城市全貌,考察了市中山公園、黃山湖公園、市政廣場(文明廣場)、體育中心、城市客廳天華軸線、市城市規劃展示館、新橋鎮建設、海瀾國際馬術俱樂部、新橋鎮規劃展示館、華西村幸福園、328米增地空中新農村大樓等。
21日在市規劃局檔案室系統學習了規劃科技檔案的整理及歸檔工作。在市行政服務中心規劃局窗口學習。
位于中國最具活力的經濟區———長江三角洲中部,北靠長江,南接太湖,距上海、南京各150公里,是自上海溯江而上的第一座濱江港口城市。作為吳文化的發祥地之一,自古文化昌盛,明清時就是蘇南的教育中心;改革開放以來,人在中國萬分之一的土地上,以千分之一的人口,創造了超過中國二百五十分之一的國內生產總值、百分之一的上市公司。的高速發展為城市帶來了無可限量的前景,城鄉建設日新月異,在發展中也不可避免的會在“新與舊”、“發展與保護”之間徘徊。但同時,多年積累的資本與經驗也為未來發展模式的選擇提供了更多的可能,使得有能力在空間、能源、環境等資源日益緊縮的制約下獲得更大的機遇,實現城鄉的戰略轉型。
二、經驗和啟示
市的做法對我市城鄉規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鑒意義。總結其新形勢下的城鄉規劃工作實踐經驗,主要有以下幾點值得我們重點關注:
(一)強調集聚,要節約利用資源
以為代表的“蘇南經濟模式”發展過程中,城鄉工業發展齊頭并進、城鄉建設全面開花。要改變城鎮建設的分散狀態,促進人口和經濟向城區、鎮區、規劃的農村居民點集中,充分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等各類資源,促進基礎設施、公共設施統一規劃和建設,資源共享,發揮資源與資金的最大效益。
(二)強調分工,產業發展有特色
行政區劃988平方公里,由于發展基礎條件各有不同,各地發展狀況也有著較大差異。中心城區已基本形成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及較為完善的三產服務功能,澄東片區已成為最重要的工業基地和財政經濟重鎮,澄西片區依托沿江開發形成了臨江工業基地,澄南、澄東南片區工業、現代農業、休閑旅游業協調發展的態勢明顯。實行資源的優化配置,促進產業的集聚發展,城鎮功能應合理分工,產業發展應各有特色,減少盲目競爭,實行分工有序,從而加強全市或片區的整體實力,“整體大于局部之和”。
(三)強調生態,尊重自然環境
充分保護和利用山體、水系等自然資源,在城鎮建設過程中,尊重地形地貌,尊重生態景觀資源,使城鎮建設與自然環境良好共生,與自然生態系統有機互動。
(四)強調文化,城鎮風貌有特色
歷史悠久、人文薈萃、名勝古跡眾多,有著深厚的歷史文化積淀;山水秀麗、河網密布,具有典型的江南水鄉特色。但是,改革開放以來,快速的工業化、城鎮化進程造成“千城一面”的景象,城鎮特色缺乏。挖掘歷史文化資源,使地方的風貌特色、歷史文化傳統以及優良生產生活習慣,得到有效的延續;在城鎮建設過程中要重視挖掘、保留和利用當地的歷史文化遺存,防止地方傳統文化的斷層、傳統風貌特色的缺失將是今后城鎮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
(五)強調功能,提高城鎮運行質量
市域非農產業人口滯留鄉村,城鎮化明顯落后與工業化,加快城鎮化發展是今后城鄉建設的當務之急。為吸引更多非農產業人口進入城鎮,必須加強城鎮公共服務功能的建設,充實和完善城鎮社會公共服務設施,促進服務的高效性和方便性,提高城鎮的環境質量,加強各項基礎設施的建設,為居民創造良好的工作與生活空間,提高城鎮內在運行質量。
在新的工作理念的指引下,在省城鄉規劃工作會議精神的促動下,該市抓住契機,全力以赴,通過兩年的努力,全面實現了市城鄉規劃編制全覆蓋。
三、幾點建議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結合我市市情,提出以下幾點城鄉規劃發展建議
(一)高瞻遠矚,科學編制城鄉統籌規劃
組織編制《市城鄉統籌規劃》,規劃將城鄉全市域作為一個整體,整合城鎮空間結構,優化布局形態,協調產業分工,明確一、二、三產業的空間布局;合理框定近遠期城鎮用地規模,明確劃定城鎮生態空間,維持區域可持續發展;統籌協調區域交通、市政等重大基礎設施的落實,保證區域長遠穩定發展。此統籌規劃為各鎮開展規劃編制工作提供了依據,使各片區之間、各鎮之間實現了規劃的無縫對接。
(二)統籌兼顧,全面實現城鄉規劃全覆蓋
認真落實城鄉規劃全覆蓋任務,積極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快推進各鎮總體規劃的修編和報批工作。指導各鎮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契機,開展了新一輪總體規劃的修編,完成了總體規劃模型。同時加強對城鎮建設用地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
(三)凸現特色,重視城市設計和城鎮風貌特色規劃
組織編制《市整體風貌研究》,對全市做整體的城市設計,把握我市風貌特色,指導城鎮建設。特色,應編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等,對于保護我市獨具特色的歷史文化名城風貌景觀,挖掘歷史文化名城內涵,處理好城鎮發展與保護之間關系。
(四)合理布局,加強農村居民點村莊建設規劃
城鄉統籌規劃應針對農村居民點的分布現狀和近期新建居民點的成功經驗,在農村居民點規劃時充分考慮耕作半徑、耕作面積和歷史文化遺存以及特色村莊保留等,合理確定農村居民點的規劃布點。規定農村居民點的規劃布點。目前,農村居民點的村莊建設規劃已全面完成。
一)新申請低保的家庭;
二)經濟狀況發生變化的低保家庭;
三)群眾有反映、意見有分歧的低保家庭。
二、聽證人員
一)建立聽證人員庫。聽證人員庫的人員由村、居委會干部。轄區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監委會代表。退休干部、黨員、村居民代表、民政信息監督員、包村干部等人員組成,人員庫不少于30人。
二)組成聽證小組。組長由村、居委會主任或鎮包村干部擔任。會前從聽證人員庫中隨機抽取11人以上(單數)組成聽證小組。
三)聽證小組成員中村、居委會班子成員不得超過成員總數的1/3每個村民小組至少有1名村民代表參加聽證評議。鎮包村干部到現場全程指導。
四)聽證小組成員與聽證對象有直系親屬關系的應主動回避。
三、聽證程序
一)聽證公告
村、居委會在聽證會議舉行5日前。并通知相關人員。應將聽證的具體時間、地點以及擬聽證對象進行公示。
二)召開聽證會議
1宣讀聽證紀律。主持人宣讀聽證紀律。并根據實際需要組織學習低保政策。
2陳述理由。由聽證對象向會議陳述申請理由。對于有身殘智障等特殊情況不能到會的由其法定監護人或所在村民小組組長代為陳述。
3介紹情況。由村、居委會文書或村、居委會低保工作人員介紹聽證對象家庭經濟收入的調查核實情況。
4提問答疑。聽證會成員就有關問題提出疑問。由聽證對象或其法定監護人解釋說明。
5投票表決。工作人員匯總后當場唱票。聽證小組成員討論后分頭填寫投票意見。
6宣布結果。由監票員、唱票員和計票員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填寫聽證投票匯總表。2/3以上聽證會成員同意后方可視為通過聽證。宣布投票結果。
三)張榜公示
聽證結果在村、居委會公開欄公示5日。不提出視為同意聽證結論。村、居委會受理后,對群眾有異議或本人不滿意的可向村、居委會提出二次聽證請求。進行調查核實,重新納入下次聽證。舉行二次聽證的二次聽證結果為最終聽證結論。
四、組織實施
城鄉低保聽證會。村、居委會主任主持。城市低保聽證會時間原則上為每季度一次,由村、居委會具體組織實施。農村低保聽證會時間為半年一次,可根據工作實際適當增加聽證次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低保聽證制度是縣總結探索后形成的一項管理制度。保障廣大群眾的民利。既是做好新時期低保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旨在通過民主評議方式加大社會監督力度。也是進一步深化民主議事日制度、推進“一冊兩聚四會”制度的具體實踐,更是深化“一關愛二落實四促進”群眾觀點、群眾立場主題教育活動的具體體現。各鎮人民政府要把落實低保聽證制度作為民生保障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把聽證工作做實做細,讓廣大群眾滿意。
二)加強政策宣傳。各鎮要加大低保政策的宣傳力度。使低保政策深入人心。要對基層工作人員及相關聽證人員進行集中培訓,不斷提高低保政策的知曉率。使他熟知低保政策,全面了解低保對象的條件、申請審批程序、公開公示制度等操作規程,便于低保聽證工作順利開展。
關鍵詞:城鄉規劃;管理;相關問題
中圖分類號:TU984文獻標識碼: A
引言:目前,城市規劃建設正處在 “大發展、大建設 、大環境 的關鍵時期 ,應該把城鄉規劃的效能建設和城市可持續發展的趨勢緊密結合起來,圍繞加快城市的發展抓效能建設,使城鄉規劃建設工作落在實處。城鄉規劃的行政主管部門,要和土地、經濟等部門緊密配合,支持縣、區和各開發區、工業園區項目的簽約和建設,高效率地做好引進項目的規劃選址、規劃方案、工程項目的審批落實。所以,城鄉規劃管理就是要服務于城市發展,滿足城市市民和投資者的需要。
一、完善現行城鄉規劃編制和管理體系
當前語境下的 “非城市建設用地規劃”的具體目標內涵包括土地集約利用、生態保育、保護農地、城鄉統籌等.這與城市總體規劃中的空間管制及綠地系統規劃 、國土部門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保部門的生態功能區劃等法定規劃的規劃目標具有相當的重合性。并且 ,在空間層次上多數研究認同 “非城市建設用地規劃”適用于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規劃 區范圍 ,這與諸多法定規劃的空間范 圍也是一致 的。這意味著 ,如果將 “非城市建設用地規劃 ”的各種 目標和策略融入新的城鄉規劃編制及其管理體系,并有針對性地完善現有空間規劃體系及其日常管理的運作機制,是有可能較好應對 “非城市建設用地”的規劃和管控問題的再從深層次看。目前 “非城市建設用地”的問題主要在于規劃的日常監管能力和執行力度上的欠缺。而不是缺少了哪一種 “規劃”。深圳、成都 、杭州、無錫等城市的規劃研究和實踐都證明了用地狀況背后的法律保障、體制機制建設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所在。而在現實體制框架下,如果能將規劃工具與其他解決策略有效整合 ,將可能是最具 “實用價值”的解決途徑 。
二、城鄉規劃管理應體現社會監督和行政監督并重
A:規范公示內容和程序
明確規劃許可內容建設項目的批前、批后 ,城 鄉規劃管理職能 、工作依據、辦事程序和時限及查處結果 ;二是社會監督和投訴方式,受理時限和程序 ,三是形成橫向覆蓋的規劃編制、規劃審批、規劃監察三大職能 ,縱向覆蓋的事前、事中、事后三個過程的 “陽光 規劃 ”體 系 。
B:拓寬公示形式和載體
對不同的公開內容采取不同的公開方式,便于群眾 了解和監督。一是通過規劃網站 、報紙 、公示牌和規劃公示大廳,開展四位一體的項 目審批規 劃公示 ;二是 采取調查 問卷、廣場咨詢,召開座談會、規劃報告會等形式進 行公示 ,三是 通過 咨詢、征 詢、聽
證 、論證 、評審等方式 ,對公眾普遍關注 的居住區、公共設施和重要建設工程的規劃設
計方案等內容進行公示;四是依托行風監督員、專家組 、咨詢委 員會 、規劃協會等隊
伍或載體開展公示。
C: 加強公示互動和溝通
在公示實施過程中,注重強化公眾參與,及時處理答復群眾意見。采取暢通渠道 ,
公布信箱、監督電話和舉報電話等方式 ,積極引導市民參與和監督規劃。對各界群眾提
出的意建議,及時進行整理 ,落實具體經辦的責任處室和責任人 。
在加強社會監督的同時,重視機關內部行政管理執法教育和監督,從建立教育、制度、監
督并重的效能監督機制入手,立足實效,強化措施 ,推進城 鄉規劃系統整體形象的提高。
三:城鄉規劃管理必須大力推進機制的創新
A:加快審批流程
在項目審理中,用 “否定報備制 檢查“一次性 告知 制”和 “首問責任制 ”,用“首問責任制”加強 “A B 崗工作制。做到受理與接辦同步 ,第一時間與建設單位溝通 、確定現場查勘等有關事宜 ,由技術骨干前臺受理、咨詢,保證資料齊全。采用 “A B崗工作制 ”,將杜絕建設單位報建的 “撲空 ”。審批過程中將嚴格執行兩次辦結制、超時默認制和責任追究制 ,破除層層匯報制。符合報建規定的必須在承諾時限內辦結,迅速解決 問題。形成上下聯動 、共同服務,確保服務品質。用微機 “紅綠燈”管理方式 ,追求 “當 日辦結率”,公布各處 “月辦結率”,監督 “限時辦結制”,人力資源在窗 I:1統一調配,有效集中力量,確保行政提速。在報建審批過程中,應推 “工業項目綠色通道,重點項目特事特辦 ,招商項目超前服務”的工作原則 。
B:優化行政資源
為進一步提高效率 ,應實行建設項 目并聯審批制度,即規劃項 目報建按照 “一家受理,抄告相關,并聯審查,限時完成”的程序進行,報建單位將不用再到各個職能部門去蓋章,而是由規劃主管組織協調各相關參審部門進行聯合審查。實行并聯審批是縮短項目辦理時間的有力措施。審批中涉及相關部門時 ,用科學的并聯審批取代傳統的模糊的串聯審批。需征求相關職能部門意見的,用并聯審批會解決 ,減少建設單位不知往哪跑、多頭跑、無用功的接力賽。加強溝通,慎用否決權 ,增加部門協調 ,強化行政合力。
C:抓好政風行風
對外要全程陽光 ,創新地實行 “批準 、批復 、批駁”三種行政 審批 方式 。限時辦結,文字量化明確 ,不得模棱兩可 、不置可否或 口頭答復。暗箱操作,推諉、拖拉等腐敗土壤將失去存在的空間。審批環節全部集中在行政服務中心大廳辦理后 ,避免出現臉難看、門難進、事難辦的 “衙門”作風。破除 “官即管”的觀念,拉近政府與群眾的距離。同時要有效的防止政府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利益化。使建設工程項 目的審批程序公開化、透明化,顯著地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四:提高編制水平
A:重視多視角的切入,多目標的統籌 。加強規劃“廣 度城鄉規劃牽扯到經濟、社會倫理、生態環境、空間布局等方方面面,若規劃論規劃 ,未免視線過于狹隘。因此規劃強調多視角的切入,按照目標與問題雙重導向的思路 ,強化多目標的統籌。為規劃方案的制定提供較為全面的視角考慮。
B:以人為本,強調公眾參與的實踐規劃城鄉規劃涉及政府、公眾、開發商等多方主體,各方主體在 目標導向和主體利益上會有所不同,在主體的的觀念和思想上,會存在著較大的分歧。因此 ,城鄉規劃編制過程中要多路徑推進規劃的公眾參與。通過公眾參與能保證規劃成果能夠較為全面地反映不同主體的要求和意見,通過公眾參與實現不同利益主體分歧的協調 ,減少實施中矛盾的激化 。3.3 多方統籌。重視多部門利益的綜合協調。調動各部門參與規劃的積極性長期以來,城 鄉規劃制度的研究往往集中在規劃部門本身,城 鄉規劃獲得的權限也是建立在特定的行政組織結構基礎之上的。導致城鄉規劃編制的側重點也往往偏重在建設規劃部門歸口,對其他部門職能利益考慮不全,規劃的實施也往往得不到相關部門的應有的支持。城鄉規劃的綜合性要求在規劃編制過程中加深對其他職能部門職權與城鄉規劃之間關系的研究,重視多部門利益的綜合協調,突出各部門價值的導向,主動引導、明確職責,以期能得到了相關政府部門的積極響應,為規劃的實施提供良好的政府基礎,充分發揮城鄉規劃對社會經濟發展的統籌和綜合調控作用 。
C:重視規劃的政策屬性 ,加強 “配套政策”的研究和支撐規劃編制具有技術與政策的雙重特性 ,規劃成果既是藍圖,也是規劃管理的依據。規劃編制既是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技術 ,也是建立 目標 ,指導實踐的公共政策過程。為了體現規劃 “公共政策”的屬性 ,在規劃編制過程中,應該加大了配套政策和實踐保障措施方面的研究 ,進行體制創新。配套政策是城鄉規劃發揮效用的制度基礎,也是規劃具有較強可操作性的主要體現 。從政策層面來研究規劃實施中的管理制度、標準、政策等問題 ,可以大大提高規劃的可操作性 。
結束語:
城鄉規劃管理是一項系統性 、長期性 、綜合性的工作,應進一步解放思想、大膽創新、求真務實、真抓實干 ,努力把城 鄉規劃管理工作開展得更好,不斷提高城鄉規劃工作水平,為現代化城市建設作出更大的貢獻。
參考文獻:
為推進城鄉統籌發展,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全縣人居環境,切實維護城鄉整體利益和改善民生,強化城鄉規劃的集中統一領導,實現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實施、高效率管理,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和環境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以下簡稱《城鄉規劃法》)、《省村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完善城鄉規劃體系
按照“政府組織、專家咨詢、部門合作、公眾參與、科學決策”的規劃編制工作方針,認真做好縣域、縣城、鎮(區)、村莊四個層次的規劃工作,努力實現城鄉規劃全覆蓋。各行政和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認真抓好土地利用、環境保護、綜合交通、水利、綠化、人防、環衛、消防、電力、通訊、郵政、燃氣、給水、排水、廣電等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各專項規劃必須與城鄉規劃相協調相銜接。
縣域城鎮體系規劃、縣城總體規劃、縣城規劃區內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和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詳細規劃,由縣規劃局組織編制;各鎮區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村莊規劃,由各鎮區組織編制。
城鄉各類規劃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定,且必須委托高資質的規劃設計單位進行編制,重大規劃、重要地段規劃且符合招投標條件的項目,必須通過招投標確定規劃編制單位。各鎮區必須將必要的規劃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要重視和加強規劃隊伍建設,引進必要的規劃技術管理人才,定期進行崗位技術培訓。
二、嚴格規劃審批程序
縣規劃局為全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縣建設、國土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分工密切配合做好相關工作,共同搞好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凡單位和個人申請建設的項目,必須由縣規劃主管部門根據城鄉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及有關法律法規按下列程序審批:
(一)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有關部門批準或者核準的項目,以劃撥方式征用土地的,建設單位必須向縣規劃主管部門申請建設項目規劃選址,在取得建設項目規劃選址意見書后,方可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環境評估、項目審批等相關手續;凡需以出讓方式提供土地的,由縣規劃主管部門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提出出讓地塊的位置、使用性質、開發強度等規劃條件后,方可出讓使用土地。
(二)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等批準文件后,向縣規劃主管部門申請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規劃設計要點;建設單位在依法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后,方可向國土管理部門申請用地手續。
(三)建設單位規劃建設方案或修建性詳細規劃方案,必須按縣規劃主管部門出具的規劃技術要點進行編制,縣城規劃區內的直接報縣規劃局審查。今后縣城規劃區內,除縣經濟開發區、高新產業園和民營科技創業園外,一律不得新上工業項目,現有企業不得就地擴能。縣城規劃區沿街建筑和建筑群要精心設計,力求錯落有致、美觀大方。所有門面不準再設置卷簾門,墻體立面設計品位要高,色彩要與建筑風格相協調。縣城規劃區以外的建設單位報審的規劃建設方案,經所在鎮初審同意后,報縣規劃局審查。
(四)縣成立城鄉規劃審批委員會;縣城、各鎮建設單位報審的規劃建設方案經縣規劃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報縣城鄉規劃委員會審批;沿街沿路重點建筑規劃建設方案要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審定。特殊地段和重要節點的規劃建設方案由縣城鄉規劃委員會報請縣政府常務會或縣委常委會審定,重大項目的規劃建設方案由縣四套班子會議集體討論審定,經審批后的規劃建設方案報縣人大常委會備案。
縣開發區、上岡產業園受縣規劃主管部門委托,其建設項目規劃建設方案由園區審核,園區管委會審批,并報縣規劃主管部門備案;重大項目、經營性土地開發項目規劃建設方案經規劃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報縣審批;縣開發區沿街規劃建設方案,要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審定。民營科技創業園及各鎮建設項目由所在鎮審核,報縣規劃主管部門按程序辦理審核、報批手續。
建陽鎮整體納入縣城規劃管理范圍。
(五)村(居)民建房必須到新規劃的集中居住區、中心村建設;村(居)民建房經所在村(居)民委員會簽署意見,報鎮審核同意后,由縣規劃主管部門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規范規劃建設行為
根據《城鄉規劃法》的有關規定,對建設項目嚴格實行規劃許可,城鄉規劃區范圍內的各項建設項目都必須依法辦理建設用地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含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證和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下統稱規劃許可證)。城鎮規劃區所有沿街沿路建筑必須按規劃足夠退讓建筑控制紅線。取得規劃許可證的單位、個人要嚴格按照規劃許可的內容進行建設。凡不依法申領建設規劃許可證或擅自改變建設規劃許可內容,均按《城鄉規劃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縣城規劃控制區、各鎮規劃區和農民集中居住區必須按照縣城總體規劃、城鎮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集中居住區規劃進行建設,不得零散建設。提倡鼓勵農民(居民)聯建公寓式住宅,禁止農民(居民)在縣城建成區和規劃建成區內建設住宅。新建、擴建農民(居民)集中居住區可按規劃由個人自建,或由村統建、代建,嚴禁以農民(居民)集中居住區名義變相搞房地產開發,一經發現,將嚴肅查處。
切實加強對縣域主要交通道路(除各鎮鎮區、工業集中區外)兩側的規劃控制,對公路管理控制區范圍(國道、高速公路道路紅線兩側不少于250米,省道道路紅線兩側不少于200米,縣道道路紅線兩側不少于100米,鎮(村)道道路紅線兩側不少于50米)和不準建筑區范圍(國道、高速公路、省道道路紅線兩側不少于50米,縣道道路紅線兩側不少于25米,鎮(村)道道路紅線兩側不少于15米)的所有建設項目,嚴格按照文件規定審批。
四、健全規劃管理制度
(一)公示制度。要加大規劃審批和執行公開力度,實行陽光規劃。經批準的城鄉規劃要向社會公布,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城鄉規劃,并有參與、監督城鄉規劃制定和實施的權利;編制城鄉規劃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明確強制性內容,并向社會公示;重大規劃方案的評審論證意見,審批成果及控制指標,應通過不同形式及時公布;建設單位在進入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時,應當在顯著位置將批準的規劃許可證號、面積、層數、建筑高度、使用性質及附件、附圖的內容公示于眾。對未進行規劃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行為,可通過媒體進行,公布建設單位的名稱、建設工程的名稱及其所在位置和違反規劃的事實。
(二)聽證制度。為充分體現行政許可的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合法有效實施規劃管理,積極推行規劃聽證制度。縣規劃主管部門和各鎮區要按照《城鄉規劃法》、《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對村(居)民和利害關系人要求聽證的建設項目,在按法定程序進行聽證、認真聽取當事人意見的基礎上,作出許可決定。
(三)專家咨詢評審制度。為保證規劃的科學性和前瞻性,建立健全專家咨詢評審制度。聘請省內外知名規劃專家組成規劃咨詢評審委員會,作為政府重大規劃決策咨詢機構,為各類重大決策、規劃方案和專題研究提供前期咨詢,并對規劃方案的科學性、合理性進行論證,提出建設性修改意見。
(四)集中審批制度。充分發揮縣城鄉規劃審批委員會的職能,強化規劃審批民主與集中制度,堅持民主決策和科學決策,統籌對城鄉規劃的指導和監督。縣城鄉規劃審批委員會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會議,對評審后的規劃方案進行研究并集中審批,審批后的規劃方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更改;會議的具體組織安排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
五、強化規劃監督工作
對全縣城鄉規劃建設項目,縣規劃主管部門要實行全過程監督管理,嚴格把好“五關”,即認真把好規劃方案(含建筑風格、建筑色彩、建筑亮化、工程管線、市政道路、綠化、停車及其他附屬設施等)審查關、建筑施工圖紙(建筑物功能、沿街不得設計間間清和不得使用卷簾門等)審核關、社會公示關、建設項目跟蹤管理關、竣工驗收關。要加強對違法建設的查處力度,建立防違、控違的有效機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縣規劃局主要負責縣城中心區域內的違法建設的查處(北至陳堡變電所南側小河及延伸到規劃中的劉家墩路,南至森達路,西至建寶路,東至西塘河)。各鎮區、村、社區及住宅小區按照屬地管理,為違法建設巡查的第一責任人,對正在實施的違法建設或違反規劃建設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進行有效制止,如不能立刻制止的,可由所在鎮區申請縣規劃主管部門配合,按法定程序進行處罰。對影響城鄉規劃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所在鎮區向規劃主管部門申請,縣規劃主管部門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并依法處以罰款;嚴重影響城鄉規劃的,如屬違法占地的,由縣國土管理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在原有土地上進行違法建設的,由縣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縣規劃部門要牽頭會同國土、建設、城管等部門,定期進行聯合執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在今后城市建設改造拆遷時,違法建設一律不予補償。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以下簡稱掛鉤)是指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若干擬整理復墾為耕地的農村建設用地地塊(即拆舊地塊)和擬用于城鎮建設的地塊(即建新地塊)等面積共同組成建新拆舊項目區(以下簡稱項目區),通過建新拆舊和土地整理復墾等措施,在保證項目區內各類土地面積平衡的基礎上,最終實現增加耕地有效面積,提高耕地質量,節約集約利用建設用地,城鄉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標。
第三條掛鉤試點工作應以落實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保護耕地、保障農民土地權益為出發點,以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統籌城鄉發展為目標,以優化用地結構和節約集約用地為重點。具體遵循以下原則:
(一)以規劃統籌試點工作,引導城鄉用地結構調整和布局優化,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促進城鄉協調發展。
(二)以掛鉤周轉指標安排項目區建新拆舊規模,調控實施進度,考核計劃目標;
(三)以項目區實施為核心,實行行政轄區和項目區建新拆舊雙層審批、考核和管理,確保項目區實施后,增加耕地有效面積,提高耕地質量,建設用地總量不突破原有規模;
(四)因地制宜,統籌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難,突出重點,分步實施;
(五)尊重群眾意愿,維護集體和農戶土地合法權益;
(六)以城帶鄉、以工促農,通過掛鉤試點工作,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促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和農村集體經濟發展。
第四條國土資源部負責對全國掛鉤試點工作的政策指導、規模調控和監督檢查;試點省(區、市)省級國土資源部門負責轄區內試點工作的總體部署和組織管理;試點市、縣國土資源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試點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
掛鉤試點工作應當由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協同配合,共同推進。
第五條掛鉤試點工作實行行政區域和項目區雙層管理,以項目區為主體組織實施。項目區應在試點市、縣行政轄區內設置,優先考慮城鄉結合部地區;項目區內建新和拆舊地塊要相對接近,便于實施和管理,并避讓基本農田;
項目區內建新地塊總面積必須小于拆舊地塊總面積,拆舊地塊整理復墾耕地的數量、質量,應比建新占用耕地的數量有增加、質量有提高。
項目區內拆舊地塊整理的耕地面積,大于建新占用的耕地的,可用于建設占用耕地占補平衡。
第六條掛鉤試點通過下達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周轉指標(以下簡稱掛鉤周轉指標)進行。掛鉤周轉指標專項用于控制項目區內建新地塊的規模,同時作為拆舊地塊整理復墾耕地面積的標準。不得作為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使用。
掛鉤周轉指標應在規定時間內用拆舊地塊整理復墾的耕地面積歸還,面積不得少于下達的掛鉤周轉指標。
第七條掛鉤試點市、縣應當開展專項調查,查清試點地區土地利用現狀、權屬、等級,分析試點地區農村建設用地整理復墾潛力和城鎮建設用地需求,了解當地群眾的生產生活條件和建新拆舊意愿。
第八條掛鉤試點市、縣應當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專項調查,編制掛鉤試點專項規劃,統籌安排掛鉤試點項目區規模布局,做好與城市、村鎮規劃等的銜接。
第九條掛鉤試點縣(區、市)應依據專項調查和掛鉤試點專項規劃,編制項目區實施規劃,統籌確定城鎮建設用地增加和農村建設用地撤并的規模、范圍和布局,合理安排建新區城鎮村建設用地的比例,優先保證被拆遷農民安置和農村公共設施建設用地,并為當地農村集體經濟發展預留空間。
項目區實施規劃內容主要包括農村建設用地整理復墾潛力分析,項目區規模與范圍,土地利用結構調整等情況;項目區實施時序,周轉指標規模及使用、歸還計劃;拆舊區整理復墾和安置補償方案;資金預算與籌措等,以及項目區土地利用現狀圖和項目區實施規劃圖。
第十條掛鉤試點工作必須經國土資源部批準,未經批準不得自行開展試點工作。
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制定試點工作總體方案,向國土資源部提出開展掛鉤試點工作申請。國土資源部對省級國土資源部門上報的試點工作總體方案進行審查,并批準掛鉤試點省份。
經批準的試點省級國土資源部門,依據試點工作總體方案,組織市、縣國土資源部門編制項目區實施規劃,并進行審查,建立項目區備選庫;根據項目區入庫情況,向國土資源部提出周轉指標申請。
國土資源部在對項目區備選庫進行核查的基礎上,按照總量控制的原則,批準下達掛鉤周轉指標規模。
第十一條掛鉤試點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建設用地供需矛盾突出,農村建設用地整理復墾潛力較大;
(二)當地政府重視,群眾積極性較高;
(三)經濟發展較快,具備較強的經濟實力,能確保建新安置和拆舊整理所需資金;
(四)土地管理嚴格規范,各項基礎業務扎實,具有較強制度創新和探索能力。
第十二條試點省(區、市)應根據國土資源部批準下達的掛鉤周轉指標規模,在項目區備選庫中擇優確定試點項目區,對項目區實施規劃和建新拆舊進行整體審批,不再單獨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整體審批結果報國土資源部備案。
項目區經整體審批后方可實施,未經整體審批的項目區,不得使用掛鉤周轉指標;未納入項目區、無掛鉤周轉指標的地塊,不得改變土地用途,涉及農用地改變為新增建設用地的應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
第十三條項目區實施前,應當對建新擬占用的農用地和耕地,進行面積測量和等級評定,并登記入冊。
第十四條掛鉤試點實施過程中,項目區拆舊地塊整理要嚴格執行土地整理復墾的有關規定,涉及工程建設的,應當執行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公告制等制度。
第十五條掛鉤周轉指標分別以行政區域和項目區為考核單位,兩者建新地塊的面積規模都不得突破下達的掛鉤周轉指標規模。對各項目區掛鉤周轉指標的使用情況,要獨立進行考核和管理;對試點市、縣掛鉤周轉指標的使用情況,要綜合行政轄區內的所有項目區進行整體考核和管理。
試點市、縣國土資源部門應按照“總量控制、封閉運行、定期考核、到期歸還”的原則,制定建立掛鉤周轉指標管理臺賬,對掛鉤周轉指標的下達、使用和歸還進行全程監管。
掛鉤周轉指標從項目區整體審批實施至指標歸還的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年。項目區要制定分年度指標歸還計劃,試點市、縣國土資源部門督促落實指標歸還進度;試點省級國土資源部門每年應依據指標歸還計劃,對各試點市、縣掛鉤周轉指標歸還情況進行考核驗收。
第十六條項目區建新地塊要按照國家供地政策和節約集約用地要求供地和用地。確需征收的集體土地,應依法辦理土地征收手續。
通過開展土地評估、界定土地權屬,按照同類土地等價交換的原則,合理進行土地調整、互換和補償。根據“依法、自愿、有償、規范”的要求,探索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創新機制,促進掛鉤試點工作。
第十七條項目區選點布局應當舉行聽證、論證,充分吸收當地農民和公眾意見,嚴禁違背農民意愿,大拆大建;項目區實施過程中,涉及農用地或建設用地調整、互換,要得到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確認。涉及集體土地征收的,要實行告知、聽證和確認,對集體和農民妥善給予補償和安置。
建新地塊實行有償供地所得收益,要用于項目區內農村和基礎設施建設,并按照城市反哺農村、工業反哺農業的要求,優先用于支持農村集體發展生產和農民改善生活條件。
第十八條市、縣國土資源部門對掛鉤試點工作要實行動態監管,每半年將試點進展情況向上級國土資源部門報告;省級國土資源部門應定期對本行政轄區試點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并于每年年底組織開展年度考核,考核情況報國土資源部備案。
第十九條項目區實施完成后,由試點縣級國土資源部門進行初驗。初驗合格后,向上一級國土資源部門申請,由省級國土資源部門組織正式驗收,并將驗收結果報部備案。
項目區驗收時,需提供1:1萬或更大比例尺的項目區土地利用現狀圖和必要的遙感影像資料,與項目區實施前的圖件資料進行比對和核查。
第二十條項目區竣工驗收后,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地籍調查和土地變更調查,明確地塊界址,并依法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一條試點各級國土資源部門應運用計算機等手段,對建新拆舊面積、周轉指標、土地權屬等進行登記、匯總,建立項目區數據庫,加強信息化管理。
第二十二條國土資源部定期對試點工作進行檢查,對未能按計劃及時歸還指標的省(區、市),要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暫停掛鉤試點工作;對于擅自擴大試點范圍,突破下達周轉指標規模,停止該省(區、市)的掛鉤試點工作,并相應扣減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
關鍵詞:土地規劃管理;城鄉規劃實施;關系
中圖分類號: G322 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對土地進行規劃與管理既能夠增強土地利用效率,還能夠更加高效地開展城市建設,推動社會經濟發展。城鎮化建設是我國經濟改革和行政管理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促進城鄉建設的可持續發展就必須在土地規劃管理的基礎上推動城鄉建設的統籌與調控,制定科學的規劃與管理方案,在確保城鄉經濟發展的通知避免土地資源的浪費。
一、土地規劃管理作用分析
(一)確保土地得到充分利用
對國有土地進行固化可在空間結構和經濟結構范圍內對土地進行合理利用,可增進地區與產業之間的協調性,實現人、土地、經濟三者之間的協調發展。通過土地規劃與管理,既可以保護基本農田的使用面積,還能夠創造良好的社會發展條件,形成可持續的、生態化的土地利用環境。科學、規范的土地規劃與管理還能夠進一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經濟結構的合理性,避免土地資源的浪費。
(二)加強土地用途管制
土地資源是有限的,而人均土地面積少又是我國的基本國情,對土地用途進行管制可以在土地管理法和相關條例的約束下按照經濟發展需求對土地性質進行分類,如將土地資源分為農田用地、建設用地、生態環境保護用地等。這樣能夠限制和引導不同類型土地資源的利用,在經濟建設、耕地保護以及生態環境保護三者之間建立平衡點,達到既保護又發展的目的。
(三)促進土地規劃與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創新
土地規劃需要經過較長的時期才能夠體現出效果,且其受投資、人口、自然環境等因素的影響較大,不同地區和不同方案之間具有一定的差異性。對土地進行規劃管理可以在實施過程中不斷總結當前經驗,指導后續使用的進一步完善和土地規劃手段的進一步創新。
二、城鄉規劃的價值
(一)對空間布局的利用
城鄉規劃的重心就是通過對城鄉的空間布局進行一個合理有效的利用。通過對實際地區的具體情況進行必要的分析,然后對每個地區作出詳細的規劃,看哪個地方有利于發展經濟,哪個地區適宜人類的居住,通過對布局進行合理的設置,從而對土地有一個合理的應用。土地之源的合理開發作為城鄉規劃中的一個重要方面,不僅對于人們生活環境的改善具有重要作用,同時也能夠為人們營造一個良好的生活氛圍。并且通過城鄉規劃,可以協調城市和鄉村之間的格局,促進地方經濟的向前發展。在城市規劃中,生態環境的建設也是一個重要的內容,通過完善人們的生存環境,從而推動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
(二)緩解城鄉兩極分化
科學、合理的城鄉規劃指的是通過對城市與鄉村的有限條件進行一個資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從而促進城市與鄉村的不斷融合,適應社會發展的潮流。在城鄉規劃中,主要是通過對農村進行改造,充分利用農村中的土地資源,對外進行招商引資,增加農民的經濟收入,提高人們的生活水平。同時,通過對農村土地的征用,發展經濟項目,然后再根據相關的實施細則給農村的人們分配城市用房,并且鼓勵他們進行自主創業,政府通過提出鼓勵和優惠政策,來支持和推動農村經濟的發展。對農村進行招商引資,還可以通過對農村剩余勞動力進行有效的分擔,政府對其加強教育力度,提升他們的文化水平,傳授他們農作物的種植管理水平,通過開展培訓等,發展林業、畜牧業、種植業,從而拉動農村的整體的經濟水平,有效的緩解城鄉的兩極分化現象。
(三)有利于宏觀調控
政府對于城鄉規劃的建設可以通過宏觀調控的方式來進行,宏觀調控作為政府發展經濟的重要政策,具有重要的作用。政府以城鄉規劃的表現形式來進行城鄉規劃,從而使城鄉經濟能夠保證協調、平穩的運行。自從《城鄉規劃法》出臺并實施之后,各個地區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都制定了相關的城鄉規劃政策,以期通過政府對城鄉規劃進行有效的管理和實施,對城鄉的經濟發展不斷存進,從而使其能夠與我國的經濟發展相適應。
三、土地規劃管理與城鄉規劃實施之間的關系
(一)新增建設用地計劃與城鎮建設用地有序擴張
加強兩規的銜接和互通的關系,兩者之間既不是明確的制約關系也不是具體的平行關系,要想較好處理兩者之間的關系,應建立符合實際的管理辦法。要把合理用地和保護耕地作為指導方針,城鄉規劃中的建設用地和土地利用規劃應控制在一定的范圍以內,并且在城市建設設中可分為新區擴張和舊城改造兩種方式,分別對新增建設用地和舊城改造用地進行合理的利用,在開發區和小城鎮要以新區擴張為主,舊城改造為輔建設良好的大中城市。土地利用規劃和城鄉規劃都是以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為基礎的。
(二)拓展土地規劃的深度,在規劃與實施之間搭建橋梁
由于土地利用規劃與城鄉規劃的實施和編制分屬于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門,在土地利用和土地的利用規模等原則性的問題上存在差異,導致“兩規”在相互結合的過程中不能夠有效的銜接。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都是由地方政府組織的,由于地方經濟的發展規模和速度追求太快導致城鄉規劃不能順利的進行。地方政府追求形式上的發展盲目的擴大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以滿足各類建設用地的需求。土地利用規劃是從土地的結構均衡分配,對城鄉空間增長的控制和對土地資源的布局和空間結構進行合理的布局,“兩規”自身存在的差異性不利于城市空間的有序增長,甚至在城鄉規劃當中出現又相互制約的局面。城鄉空間的擴大常常具有一定的主觀性,擴張沒有一定的規律,通常產生跳躍性和無序性的增長。
(三)以土地管理為核心,推動城鄉規劃的科學發展
為了能夠與經濟體制的增長相適應,規劃管理部門通過積極的探索新的規劃方式,使得區域協調與城鄉規劃相一致,并發展處一系列的新規劃。通過這種特殊的方式來逐步建立和完善“兩規”,使其能夠協調穩步的發展,從而建立一個環節制度化與溝通信息化的信息交流平臺。
為確保兩個“規劃”在工作中的協調一致性可采取以下措施: (1)建區內的建設項目要以審批土地利用規劃和建設為前提;(2)城市是彌補人們精神資源和人文資源的核心地區,地質災害嚴重和珍貴的水源保護地帶要做好保護措施,限制建設城市規劃區劃定;(3)限制建立區應該充分考慮鄉鎮和你農村土地歸屬權的單位做好各部門之間的溝通;(4)將限制建立區劃定和管理條例上升為由當地政府令,制定相應的配套方案,提高社會保護生態資源的積極性。
結束語
城鄉規劃在我國的城市化進程的發展中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通過土地管理與城鄉規劃之間的相互促進、相互制約的關系,從而使得經濟社會的健康有序良好的發展,因此,必須處理好二者之間的關系。土地規劃管理與城鄉規劃實施是我國當前土地領域的一個研究熱點,在土地規劃指標分解缺乏科學性、城鄉規劃實施困難的情況下如何在兩者之間建立有效聯系,以審批為前提,以保護為手段,以溝通為橋梁,以保護生態資源為根本,制定科學、合理的執行策略對于我國經濟發展、城鄉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1]王書芳,王娜. 城鄉統籌理念下探析我國城鄉規劃編制體系改革[J]. 江西建材,2014,07:19.
今天召開全市城鄉規劃工作會議十分重要。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指導性強。認真總結回顧20*年工作,全面安排部署2009年任務,對于做好今年全市城鄉規劃各項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二是時效性強。這次會議是在我市“兩會”剛剛閉幕不久召開的,*市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把城建、交通工作放在了突出位置,明確提出要全面啟動“城市建設三年計劃”,加快構建現代城鎮體系,并且對做好今后五年城建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今天,我們召開全市城鄉規劃工作會議,就是要盡快貫徹落實好兩會精神,努力做好各項工作。三是主題明確。這次會議緊緊圍繞建設豫北區域性中心強市,構建現代城鎮體系,特別是緊緊圍繞加快實施城市建設三年計劃這個主題部署全年工作,非常重要。
剛才*局長總結了20*年工作,肯定了成績,指出了問題,安排了2009年工作,針對性強,任務明確,要求具體,措施得力,我完全贊同。會上,還對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進行了表彰,借此機會我向受到表彰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表示祝賀,同時,向多年來為全市城鄉規劃工作做出努力和貢獻的廣大干部職工表示敬意。下面,我結合實際,講幾點意見:
一、認清形勢,堅定信心,進一步增強做好城鄉規劃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
面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2009年將是城鄉建設和發展充滿挑戰和機遇的一年。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提升城鄉規劃工作在整個城鄉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非常重要。
首先,做好城鄉規劃工作是實踐科學發展觀的需要。科學發展不僅直接關系到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良好態勢能否保持,更直接關系到在下一步的激烈競爭中能否占據主動、實現更好更快發展。一方面,*作為內陸欠發達地區,與沿海發達地區相比,發展水平不高,資源儲量不大,生產方式粗放等因素制約可持續發展;另一方面,在構建豫北區域性中心強市進程中,我市經濟規模將進一步擴大,工業化將不斷推進,居民消費結構將逐步升級,資源需求將持續增加。這就需要從規劃入手,改善發展模式,實現科學發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為做好城鄉規劃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機遇,同時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科學發展要落到實處,就必須以科學的規劃作引領。拋開規劃談科學發展是不現實的,也是不可能的。
其次,做好城鄉規劃工作是指導城市建設三年計劃的需要。城市建設三年要取得成效,達到預期目標,需要城鄉規劃作指導。需要堅持規劃先行、突出特色的原則,依據城市總體規劃,高標準做好重要部位、重要地段、重要節點以及主要城市出入口和城中村改造規劃,來指導城市建設三年計劃有序推進,從而加快我市城鎮化進程,改變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把河南的北大門規劃建設得更加亮堂、更加光彩。
第三,做好城鄉規劃工作是加快村鎮建設步伐的需要。近年來,一些縣(市、區),包括一些鄉鎮,對村鎮規劃工作的認識在不斷提高,工作力度在不斷加大,也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仍有許多村鎮缺乏規劃,農民建房隨意性大,布局不合理,以至于“只見新房、不見新村,偶見新村、不見新貌”。希望各縣(市、區)要引起足夠重視,把村鎮規劃放在突出位置,作為一件大事來抓。這項工作抓得越早越主動,越有利于實現城鄉統籌發展,越有利于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越有利于廣大農民朋友脫貧致富奔小康。
第四,加強城鄉規劃工作是切實關注民生的需要。城鄉規劃的根本目的就是為人民群眾創造高效、安全、舒適的工作、生活環境。近年來,我們在為廣大群眾營造良好的宜居、創業環境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得到了廣大群眾的肯定。但隨著社會不斷進步和人民群眾生活的改善,人民群眾的期望值也越來越高,對規劃工作也愈來愈關注,這就對我們規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和各部門一定要牢固樹立城鄉規劃先行的思想,進一步增強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實實地做好城鄉規劃工作。
二、強化服務,扎實工作,努力為實施城市建設三年計劃提供規劃支持
城市建設三年計劃去年底已經拉開序幕,正在加緊實施。我市城建指導思想:老城區整治改造,讓市民宜居;新城區進行組團式開發,建成現代城市。同時,積極探索科學保護古城的方法,做好古建筑的開發和利用工作。城市框架構思:往西,形成安姚公路工業走廊,主要是重化工循環產業集聚區;往東,利用*高速鐵路車站的建設,規劃*新城區;往南,謀劃*寺新城區,逐步將學校、企業等建設項目依次擺放,最終實現*、湯陰一體化;西南部,規劃為市民旅游休閑、文化娛樂區域。同時,還要利用南水北調工程,規劃好城市水系;積極支持賓館業、餐飲業發展,提高城市接待服務水平。實施好城市建設三年計劃,要突出把握以下重點:
——突出城市品位,圍繞“三陽開泰”,提升旅游城市水平。實施“六路三片區”建設工程,實施街景整治。*、*、*古城、*景觀軸聯系起來,實施人民大道、解放路等道路街景整治,對城市出入口進行開發改造、美化、亮化。既體現*悠久的歷史文化,又展現現代化城市的建設風貌。
——突出區域交通樞紐,重點抓好安姚公路和安新高速公路擴建、*鐵路客運專線、山西中南部鐵路對外通道、林長高速公路、鶴輝高速等線路*段開工建設,努力打造國家級交通樞紐城市。同時,圍繞國家重要基礎設施建設帶來的機遇,大力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城市路網,實施光明路、文明大道、平原路南北段、安姚公路、華祥路、永明路南段等道路改擴建等工程,完善中心城市交通路網,強化對區域內交通的輻射作用。
——突出宜居城市,圍繞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和國家園林城市目標,在保證房地產市場良性發展的基礎上,重點突破,優先實施重點建設片區和城中村改造。完善園林綠地系統建設和環境衛生設施建設,開工建設丹楓園、鋼花公園,全力推進殷墟國家大遺址公園建設。綜合治理洹河、洪河、護城河及市內其它溝渠、坑塘,構建城市水系。同時,本著改善民生、優化招商引資環境、建設宜居城市的目標,完善學校、幼兒園、社區、農貿超市、停車場及市政管網等城市配套設施建設。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治理,整治占道經營、清理規范各種占道營業廳、書報亭,拆除違章建筑、臨時建筑、破陋建筑和違章、過期戶外廣告等,提高城市管理水平,逐步實現城市管理信息化。
——突出城鄉統籌,加快城鎮化進程。推進林州市區、滑縣、湯陰縣、內黃縣縣城,水冶鎮和柏莊、白壁、*寺等衛星鎮建設,努力構建城鄉協調發展、共同繁榮的城市體系。
三、高度重視,強化責任,大力推進規劃編制,為構建現代城鎮體系奠定發展基礎
現代化城鎮體系是市委、市政府規劃建設的“一個平臺、三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規劃要發揮龍頭作用,加大編制力度,為構建現代城鎮體系奠定基礎。
——大力推進規劃編制體系不斷完善。當前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正處于報批階段,要抓緊抓好;圍繞城市建設三年計劃,高標準制定城市分區規劃和重要部位、重要地段、重要節點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安東新區、老城區保護和開發規劃。完善城中村改造、街景整治等規劃。特別加大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力度,提高控制性詳細規劃覆蓋率,使每項建設活動都在規劃覆蓋之中;要堅持高標準,面向國內國際公開招標,重金聘請一流的設計單位,引進先進設計理念,參與*規劃,確保規劃的高起點、大手筆、高品位。
——加快編制新區建設規劃。建設“新區”不是傳統意義上的經濟開發區,而是要打造一個帶動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核心增長極,通過增長極帶動周邊發展,周邊的發展又促進增長極進一步壯大,形成相互依托、相互促進、加快發展的格局。
——推進工業集聚區規劃編制。集聚區平臺建設非常重要,是關系到我市今后發展的重要舞臺。目前我市正在編制工業集聚區規劃,各參與部門要積極支持,搞好協作,推進編制進度。各縣(市、區)要高度重視。通過規劃,提升產業集聚區對城市產業、人口、環境的承載功能,實現產業與城市發展相互推動,逐步形成集聚促進就業、就業創造消費、消費拉動經濟增長的良性發展機制。
——加快村鎮規劃建設步伐,促進村鎮經濟建設。在村鎮規劃建設中要特別注意:一要突出“中心”和“核心”,即突出發展生產力這個中心、促進農民增收這個核心。二要尊重農民意愿。三要遵循客觀規律。不搞“一刀切”,不盲目攀比,不超過實際承受能力。四要體現“個性”,不能千鎮一面。五要體現城鄉統籌。六要保護耕地。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做到土地占補平衡。七要延續文脈。把文化資源保護放在優先位置,提出有效的保護措施和對策。八要體現生態優先。九要抓好工程質量。十要強化目標意識,健全組織,充實人員,確保按要求完成目標任務。
四、加強領導,創新機制,全面提升城鄉規劃工作整體水平,為城鄉建設提供堅強的規劃保障
一要加強領導,強化責任意識。首先,縣(市)長是城鄉規劃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級各部門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一定要牢固樹立城鄉規劃先行的思想,把城鄉規劃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負起領導責任。其次,要為城鄉規劃的制定和實施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各級黨委、政府要帶頭學習規劃,認真執行規劃,支持、理解城鄉規劃部門工作,當好他們的堅強后盾,為城鄉劃部門敢于堅持原則,大膽工作,秉公辦事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其三,要為城鄉規劃的制定和實施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政府要把規劃編制經費列入年度政府財政預算,加大對規劃工作的投入,保證各項規劃及時編制。
二要加強監管,落實部門責任。首先,要依法行政。規劃審批和規劃內容調整都必須嚴格按程序進行。其次,要超前謀劃,在編制中要體現民本性,把握規律性,突出獨特性,確保權威性。其三,各級規劃執法部門要加大規劃執法巡查力度,堅決查處違法建設行為,維護規劃的嚴肅性。
第一條為了加強河道管理,保障防汛安全,改善城鄉水環境,發揮江河湖泊的綜合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河道(包括湖泊洼淀、人工水道、河道溝叉)的整治、利用、保護及其相關的管理活動。
河道內的航道,同時適用國家和本市有關航道管理規定。
本市現有港區和規劃港區內河段的管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本市河道實行統一規劃、綜合整治、合理利用、積極保護的原則。
本市河道修建、維護和管理(以下統稱河道整治)實行統一管理與分級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本市河道整治費用,按照政府投入同受益者合理承擔相結合的原則籌集。
第四條本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河道整治工作的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動員社會力量,有計劃地進行河道整治,提高河道的防洪排澇能力,發揮河道的綜合功能。
第五條*市水利局(以下簡稱市水利局)是本市河道的行政主管部門,其所屬的*市河道(水閘)管理處(以下簡稱市河道管理處)負責對全市河道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并對市管河道實施管理。
區(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是同級人民政府河道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其職責權限,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河道的管理。
鄉(鎮)人民政府和鄉(鎮)水利機構按照其職責權限,負責鄉(鎮)管河道的管理;街道辦事處按照本條例規定,對所在區域內的河道行使日常監督管理,其業務接受上級河道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
本市各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協同實施本條例。
第六條市管河道的確定,由市水利局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區(縣)管河道和鄉(鎮)管河道的劃分,由區(縣)河道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方案,報區(縣)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市水利局備案。
根據河道管理需要,市水利局可以將市管河道委托區(縣)河道行政主管部門實施日常監督管理;區(縣)河道行政主管部門也可以將區(縣)管河道委托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實施日常監督管理。委托管理部門應當負責落實委托管理項目所需的經費。
本市境內的長江河段以及其他跨省、市的重要河段、邊界河道的管理分工,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條有堤防(含防汛墻,下同)的河道管理范圍為兩岸堤防之間的全部水域、灘地,堤防、防汛通道或者護堤地;無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圍按河道防洪規劃所確定的設計洪水位劃定。具體管理范圍,由區(縣)以上人民政府劃定。
第八條市水利局、區(縣)河道行政主管部門及市河道管理處應當依法加強河道監督管理,維護河道堤防等水工程安全,開展河道水質監測工作,協同環保行政管理部門對水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加強對本區域內河道的日常檢查和監督。
河道管理人員執行日常監督檢查任務時,應當佩戴執法標志,持證執法。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河道堤防等水工程安全、保護水環境和依法參加防汛搶險的義務,并有權制止和檢舉違反河道管理的行為。
第二章河道整治
第十條本市河道專業規劃應當符合流域水利規劃、區域水利綜合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符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防洪、排澇標準以及其他有關技術規定。
本市利用河道的其他各類專業規劃應當與河道專業規劃相協調。
第十一條本市河道專業規劃由市水利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經市城市規劃管理局(以下簡稱市規劃局)綜合平衡后,納入本市城市總體規劃。
市管河道以及中心城區內其他河道的規劃,由市水利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編制,經市規劃局綜合平衡,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中心城區外的其他河道規劃,由區(縣)河道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編制,經區(縣)規劃行政管理部門綜合平衡,報區(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報市水利局、市規劃局備案。
編制河道規劃涉及航道的,河道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事先征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
河道規劃的修改或者調整,應當經原批準機關批準。
第十二條編制詳細規劃涉及河道的,應當事先征求河道行政主管部門意見,并按照規劃管理權限,報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后實施。
第十三條市管河道以及中心城區內其他河道規劃控制線(簡稱河道藍線)方案,由市水利局提出,經市規劃局批準后施行;中心城區外的其他河道藍線方案,由區(縣)河道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經區(縣)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后施行,報市水利局、市規劃局備案。
河道行政主管部門提出通航河道藍線方案前,應當征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
第十四條市水利局或者區(縣)河道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河道專業規劃,制定河道整治年度計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對其所管理的河道制定年度整治計劃,并組織實施。
對淤積嚴重、影響防洪排澇的河道,市水利局或者區(縣)河道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制定河道整治應急方案,并優先安排整治工程。
第十五條河道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河道整治涉及航道的,應當兼顧航運需要,并事先征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
交通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航道整治,應當符合防汛安全要求,并事先征求河道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在重要的漁業水域進行河道、航道整治,應當兼顧漁業發展需要,并事先征求漁業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
第十六條沿河新建、擴建、改建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在建設項目立項或者申請建設許可時,應當將區域內河段的部分整治項目納入建設項目計劃并與建設項目同步實施。所需經費,專用岸段由建設單位負擔;非專用岸段的經營性建設項目,由建設單位按收益情況合理負擔。
第十七條河道整治需要占用的土地,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調劑解決。
河道整治所增加的土地,按照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安排使用,其土地轉讓得益應當用于河道整治。
第三章河道利用
第十八條河道管理范圍內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河道管理權限,經市河道管理處或者區(縣)河道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并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履行審批手續。
第十九條經批準在河道管理范圍內的建設項目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河道管理權限,將施工方案報市河道管理處或者區(縣)河道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并在規定的界限內進行施工。
第二十條河道管理范圍內的建設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河道管理權限,通知市河道管理處或者區(縣)河道行政主管部門參加驗收。
未經市河道管理處或者區(縣)河道行政主管部門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建設項目,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條需要利用河道堤頂或者平臺兼做道路的,建設單位應當報市水利局或者區(縣)河道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向土地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二條設置或者擴大河道管理范圍內的排水(污)口的,應當經市河道管理處或者區(縣)河道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擅自設置或者擴大的,由市河道管理處或者區(縣)河道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建或者予以封閉。
市政、環保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定期按水系將河道排水、排污情況的有關資料,抄送市水利局或者區(縣)河道行政主管部門。
第二十三條利用河道、水閘等水工程實施引清調水,改善水環境的,應當按照引清調水方案統一調度。
引清調水方案由市水利局會同市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四條單位或者個人需要臨時使用河道管理范圍內水域或者陸域的,應當向市河道管理處或者區(縣)河道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取得《河道臨時使用許可證》后,方可使用。
河道臨時使用期不得超過兩年;確需延期的,可以申請延期一次,延長期不得超過一年。使用期滿后,使用單位或者個人應當負責恢復河道原狀。逾期不恢復河道原狀的,由市河道管理處或者區(縣)河道行政主管部門責成其恢復河道原狀或者組織強行拆除,所需費用由使用單位或者個人承擔。
臨時使用河道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承擔使用范圍內河道堤防的防汛安全責任。
第二十五條經批準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從事建設活動,占用河道堤防等水工程設施或者水域的,建設單位應當予以補償;由于施工原因對河道堤防等水工程設施造成損害或者造成河道淤積的,建設單位應當承擔賠償或者清淤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河道管理范圍內的土地確權,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予以辦理。
第四章河道保護
第二十七條禁止擅自填堵河道。
確因建設需要填堵河道的,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水利規劃設計單位進行規劃論證,并按照下列權限審批:
(一)市管河道以及中心城區內的其他河道,經市水利局審核同意,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二)中心城區外的其他河道,經區(縣)河道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報市水利局批準。
填堵河道需要實施水系調整的,所需經費由建設單位承擔。
經批準填堵河道的,建設單位在施工前,應當按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辦理施工審核手續。
第二十八條對壅水、阻水嚴重的橋梁、碼頭或者其他跨河工程設施,根據國家和本市規定的防洪標準,由河道行政主管部門報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責成產權單位限期整改或者拆除。汛期影響行洪排澇安全的,應當服從防汛指揮部的緊急處理決定。
第二十九條河道管理范圍內不得設置阻水障礙物。
對河道管理范圍內的阻水障礙物,按照誰設障、誰清除的原則,由市河道管理處或者區(縣)河道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清障實施方案,責令設障者在規定的期限內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市河道管理處或者區(縣)河道行政主管部門強制清除,所需費用由設障者承擔。
第三十條確因工程建設需要,在沿河第一線河道堤防破堤施工或者開缺、鑿洞的,建設單位應當向堤防或者防汛墻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報市防汛指揮部批準后,方可施工。
跨汛期的工程施工,建設單位應當落實汛期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條在河道中運輸、存放竹木或者進行水產養殖、捕撈作業,不得影響河道行洪、排澇、灌溉以及危及水工程的安全。
汛期影響河道行洪、排澇安全的下列物體,市河道管理處或者區(縣)河道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交通、公安等部門采取清除措施或者進行緊急處置:
(一)在河道中存放竹木、放置養殖捕撈設施以及其他漂流物的;
(二)船舶在河道內滯留的。
第三十二條在保證堤防安全需要限制航速的河段,河道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設立限制航速標志。
第三十三條水閘運行、通航、納潮、排澇、引清調水時,應當保障防汛安全及區域內船舶的通航安全。
本市水閘管理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三十四條河道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采取措施,加強河道堤防和河岸的水土保持工作,組織植樹種草,防止水土流失、河道淤積。
護堤護岸林木、植被,由河道管理機構組織營造并負責維護和管理。
第三十五條根據河道堤防的重要程度以及堤基土質條件,經市水利局或者區(縣)河道行政主管部門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可以在河道管理范圍的相連地域劃定堤防安全保護區。
在河道管理范圍及堤防安全保護區內,未經市河道管理處或者區(縣)河道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一)開采地下資源、進行考古發掘、堆放物料;
(二)設置漁籪、網箱及其他捕撈裝置;
(三)爆破、取土、鉆探、打樁、打井、挖筑魚塘等影響河道堤防安全。
第三十六條在河道管理范圍內,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一)傾倒工業、農業、建筑等廢棄物以及生活垃圾、糞便;
(二)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車輛、容器;
(三)搭建房屋、棚舍等建筑物或者構筑物;
(四)損毀河道堤防等水工程設施;
(五)放牧、墾殖、砍伐盜伐護堤護岸林木;
(六)水上水下作業影響河勢穩定、危及河道堤防安全;
(七)其他妨礙河道行洪排澇活動。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三十七條河道整治,應當納入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提高投入的總體水平。
第三十八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河道規劃所確定的分期目標,制定年度整治計劃,所需經費應當在年度財政預算中專項安排。
第三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的水利建設基金,應當主要用于防洪和河道整治。
第四十條本市按照法律規定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具體征收、使用和管理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四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安排一定比例的義務工和勞動積累工,對河道堤防工程進行修建和加固。
第四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河道整治費用。
審計機關應當加強對河道整治費用征收和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填堵河道的,由市河道管理處或者區(縣)河道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可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款、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由市河道管理處或者區(縣)河道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可處以一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由市河道管理處、區(縣)河道行政主管部門或者鄉(鎮)水利機構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并可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由市河道管理處、區(縣)河道行政主管部門或者鄉(鎮)水利機構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并可處以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七條街道監察隊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應當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并可對個人處以五十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以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對超出前款設定的行政處罰權限的,由街道監察隊移送區河道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第四十八條對下級河道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組織作出的不適當決定,上級河道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要求其改正或者予以撤銷。
第四十九條河道管理人員、、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條當事人對河道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組織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復議條例》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復議或者提訟。
當事人對具體行政行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復議,不提訟,又不履行的,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部門或者組織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章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