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醫療防汛應急預案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為了有效防御災害性洪水,規范防洪防汛程序,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最大程度的減輕災害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與國防洪法》與《中華人民共與國防汛條例》規定,結合本工程項目防洪防汛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防洪防汛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1、事故現場總指揮由項目經理部經理***擔任;
2、傷員營救組由副經理***擔任組長,施工隊各班組分別抽調作業人員組成;
3、物資搶救組由施工隊長***擔任組長,施工隊各班組分別抽調施工人員組成;
4、保衛疏導組由后勤人員與施工隊各班組分別抽調施工人員組成;
5、搶險物資供應組由物資負責人曾德與擔任組長、施工隊各班組分別抽調施工人員組成;
6、后勤供給組由項目部辦公室人員組成;
7、現場臨時醫療組由現場醫護人員與施工隊各班組分別抽調人員組成;
8、防洪防汛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為項目部辦公室。
二、項目經理部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能與職責
1、事故現場總指揮的職能與職責:
a、所有事故現場操作的指揮與協調;
b、現場事故評估;
c、保證現場人員與公眾應急行動的執行;
d、控制緊急情況;
e、現場應急行動的指揮;
f、作好應急救援處理現場指揮權轉化后的移交與應急救援處理協助工作;
g、做好消防、醫療、交通管制、搶險救災等各公共救援部門聯系工作。
2、傷員營救組的職能與職責:
a、引導現場作業人員從安全通道疏散;
b、對受傷人員進行營救至安全地帶。
3、物資搶救組的職能與職責:
a、搶運可以轉移的場區內物資;
b、轉移可能引起新危險源的物品到安全地帶。
4、保衛疏導組的職能與職責:
a、對場區內外進行有效的隔離工作與維護現場應急救援通道暢通的工作;
b、疏散場區外的居民撤出危險地帶。
5、搶險物資供應組的職能與職責:
a、迅速調配搶險物資器材至事故發生點;
b、提供與檢查搶險人員的裝備與安全配備;
c、及時提供后續的搶險物資。
6、后勤供給組的職能與職責:
a、迅速組織后勤必須供給的物品;
b、及時輸送后勤供給物品到搶險人員手中。
7、現場臨時醫療組的職能與職責:
a、對受傷人員作簡易的搶救與包扎工作;
b、及時轉移重傷人員到醫療機構就醫。
三、調度值班
項目部成立相應的水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汛期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xxxxxxxx。
在險情發生第一時間及時上報應急救援總指揮,同時上報公司總部領導。
四、應急準備
1、項目部辦公室在防汛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各施工班組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做好準備工作。
2、辦公室負責做好天氣預報信息的收集、跟蹤與傳遞工作,督促各部門落實汛期的值班人員,并做好記錄。
3、接到項目部施工隊各班組按照所在地的有關緊急警報通知后,項目部防汛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全體人員應立即召開會議,并組織作好抗災準備工作,督促做好各項應急措施,工地現場應加強巡邏檢查,配備好搶險器材與物資。
4、辦公室組織施工隊各班組制定水災事故處理的應急預案措施。
5、施工隊各班組按防汛區域做好應急措施,使施工現場的排水系統暢通,加固臨時用電線路,保證通訊暢通。
6、危險品存放應有明顯的標志,防止洪水將其攪亂、混雜、流失,造成事故,需要時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
7、項目部防汛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織應急預案的實施與檢查,辦公室督促各部門做好檢查并記錄。
五、應急響應
1、項目部辦公室負責聯絡防汛應急響應有關事宜,并組織施工隊各班組實施應急響應的預案。
2、施工隊各班組應積極配合辦公室工作,并按制定的應急響應預案實施。
3、當發生嚴重意外防汛情況時,防汛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立即報告政府有關部門,以求得援助與指導,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同時應組織全體搶險人員根據災害事故情況的特點,實施有效的應急措施,爭取短時間內,努力將損失、不利因素降至最小程度或消除。
4、 當發生一般意外事件時,各部門按應急措施進行事件的處置,及時撤離人員與重要物資,控制與防止事件擴大,努力將損失或不利因素降至最小程度。
當確認發生防洪防汛事故時,由現場負責人下令,報告值班室,組織所有現場施工人員將施工機械加以安置保護,現場施工人員由班組長帶隊全部撤離。被困施工人員來不及撤離的,應選擇地勢較高地方躲避洪水,進行自我保護,等待組織救援。
六、組織搶險
1、項目部組織施工隊各班組及時清點人員,確認有無被困人員,并集結待命,不得私自外出;
2、項目部組織搶險突擊隊,由施工隊各班組抽調精壯工人組成,負責安裝堆砌砂袋,規范水流方向;
3、配備充分照明、救生設備,由項目部組織身體素質好、水性高的工人執行搜索救援活動;
4、在發生水災時,如設備不能撤離到安全位置,應使設備處于動力關閉、加固與適當防護狀態,防止設備造成不必要的損壞。
5、衛生員做好準備,并視汛情提前與定點醫院聯系。
七、供電與照明
1、在洪水可能危及到現場變配電設施時,應果斷斷電,防止個別線路漏電發生意外;險情排除后,經檢查確認安全后可恢復供電;
2、啟動專用照明線路,保障現場必要的照明需要。
八、保安措施
1、在發生水災時,保衛人員應加強巡視,隔離安全地帶,禁止閑雜人員圍觀,禁止一切人員進入危險區域,禁止地方老百姓進入施工現場;
2、加強現場看護,未經現場負責人同意不得放入任何人員。
九、預防措施
1、在現場顯著位置配備適當的救生器具,如救生圈、安全繩、長竹竿等;
2、對講機等聯系工具保持暢通;
3、自備發電機與照明專線保持良好工作狀態;
4、現場預備砂袋等物,利于堵水與引導水流方向。
十、受影響區域的疏散機制
在對施工場區周邊情況的摸查基礎上,應確立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疏散路線與方向,形成行之有效的疏散通道網絡。應急狀態時,由應急總指揮決定下達應急疏散令。保衛疏導組引領受影響區域的居民從疏散網絡通道疏散、撤退。
十一、交通管制機制
交通管制機制由事故現場警戒與交通管制兩部分構成。
1、警戒
事故發生后,對場區周邊必須警戒隔離。其任務與作用是: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防止外來干擾、盡力保護事故現場人員的安全等。
2、交通管制
事故發生后,及時通知交警部門,對事故發生地的周邊道路實施有效的管制,其主要目的是為救援工作提供暢通的道路。
十二、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與演練
本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與演練按《****局集團有限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培訓與演練的有關要求執行。
十三、事故報告及預案的評審
1.編制目的
為提高防汛衛生應急處置能力,確保發生汛情時及時、有力開展搶險救災、醫療救治、衛生防疫等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制定本預案。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汛期暴雨、洪災及其次生災害的衛生搶險救災、醫療救護、衛生防疫等工作。
4.工作原則
遵循以人為本、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反應及時、快速處置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縣衛計局成立防汛衛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略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衛計局應急辦,辦公室主任由楊曉鵬兼任,副主任由廖德蓉兼任,負責日常具體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醫療救治組、疾病防控組、衛生監督組三個小組。
醫療救治組長由縣人民醫院院長兼任,副組長由縣人民醫院副院長兼任,成員由縣人民醫院相關科室科主任組成。
疾病防控組組長由縣疾控中心主任兼任,副組長由縣疾控中心副主任兼任,成員由縣疾控中心相關科室科長組成。
衛生監督組組長由縣衛生執法監督大隊大隊長兼任,成員由縣衛生執法監督大隊相關科室人員組成。
(二)工作職責
1.領導小組
指揮協調全縣汛期災情醫療衛生救援及衛生防疫工作;組織協調全縣醫療衛生資源對災區進行緊急支援。
2.醫療救治組
負責汛期避災點醫療保障工作;參與、指導汛期災害傷病員醫療救治工作;組織醫療救援隊伍,按局應急工作指令開展緊急醫學救援工作。
3. 疾病防控組
負責現場流行病學流調和衛生學調查、采樣對象及檢驗項目確定;負責災區消、殺、滅工作技術方案的指導;負責制定疫情綜合控制技術方案;負責疫情信息的傳遞、收集、整理、分析并提供領導小組領導決策;負責有關疾病防治知識的宣傳和編發宣傳材料。
4.衛生監督組
負責災區飲用水、環境、傳染病防控措施的監督管理和技術指導。
三、預警預報
縣衛計局應急辦加強與氣象、防汛等部門的聯系,隨時了解天氣汛情情況,及時進行通報,按照指令進行預警;各級醫療衛生單位負責本單位危險區域和危險地帶的監測值班值守,加強同當地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的信息溝通,根據監測及獲得信息情況及時預警預報災情、險情。
四、預案啟動
縣衛計局獲得災情信息或得到上級指令,在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等統一領導、指揮下,縣衛計局防汛衛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本預案。
五、應急響應
(一)響應行動
預案啟動后,局機關各處室、各級醫療衛生單位進入應急狀態,開展相關應急工作,保證各項措施落實。
縣衛計局:局機關加強值班值守,保持和上級有關部門、單位和各級醫療衛生單位聯系;局主要領導或授權責任人親臨災區、災情現場靠前指揮;局應急辦根據災情和上級指令及時調派相關專業組趕赴災區開展衛生應急工作。
醫療衛生單位:災區醫療衛生單位積極組織自救,及時轉移隱患區域的人員、物資,對無法轉移的設備做好防護保護;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和統一指揮下努力保證醫療正常工作秩序,切實做好傷病救治、消殺防疫等工作。非災區醫療衛生單位密切關注全縣災情,加強醫療救護、消殺防疫人員、物資應急準備,隨時待令支援災區醫療救護、消殺防疫、衛生防病等工作。
(二)現場處置
1.處置原則
統一指揮、分類指導、快速反應、高效處置、及時做好災后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工作。
2.應急處置反應
縣衛計局防汛衛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迅速組織醫療衛生救護隊伍和相關人員到達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病工作,及時向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有關情況,必要時請求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提供支援和指導。
3.醫療救治
醫療救治組接到命令后要及時組織醫療救護小分隊趕赴災區,全力開展醫療救治工作。根據需要或縣應急辦等要求,醫療救治組應在災區設立臨時醫療救治站,負責災區傷、病人員和救災人員的醫療衛生救治。對危重傷、病員要及時轉移到醫療條件好的醫療機構進行救治,盡量減少災害對群眾健康造成的損害。
4.疾病預防控制
疫情防控組在接到命令后要及時組織疫情處置小分隊趕赴災區,開展現場衛生學調查、評價和疫情監測,采取環境消毒、飲水消毒等有效的預防控制措施,開展衛生防病健康
教育知識宣傳,有針對性地開展群眾性災后傳染病防控活動,及時發現和控制撲滅災后疫情。5.衛生監督工作
災情發生后,縣衛生執法監督大隊要組織人員加強對災區公共場所、飲用水衛生和各項預防控制措施的衛生監督執法和督查,保證各項防控措施的落實。
6.災區的各醫療機構和公共衛生人員,應按照自己的職責,全力投入到抗災防病工作中,靠前落實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病措施,保護群眾身體健康。
六、信息報告
各醫療衛生單位在開展應急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工作的同時,及時向縣衛計局應急辦報告有關情況,核實本單位和所屬區域災情,統計搶險救災、醫療救治、消殺防疫、疫病控制等有關數據。
七、響應終止
應急響應終止由縣衛計局防汛衛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決定,縣衛計局應急辦通知執行。
八、評估報告
醫療衛生有關工作結束后,縣衛計局負責組織開展搶險救災、醫療救治、消殺防疫等衛生應急工作評估,內容包括衛生系統災情和經濟損失、醫療救治、衛生防疫、衛生監督、健康教育等工作效果評價、應急處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
九、保障措施
1.信息暢通
各醫療衛生單位要實行汛期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單位負責人和相關業務人員要保證通訊聯絡工具的暢通,以保證指揮系統暢通,及時組織開展救災防病工作。
2.隊伍建設
各醫療衛生單位要保證衛生應急隊伍的穩定,嚴格管理,制訂和落實培訓計劃,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切實提高應急處理能力,做到平戰結合、常備不懈。
3.物資儲備
各醫療衛生單位建立物資儲備和管理機制,儲備一定的醫療衛生救護和疫情處理應急物資,應急儲備物資使用后要及時補充。
4.汛期巡查和地質災害隱患排查。
各醫療衛生單位要加強汛期巡查,對單位所在地可能的地質災害隱患進行排查,及時做好應對暴雨、洪澇等自然災害的準備。
5.紀律要求
衛生應急預案啟動后,衛生系統工作人員要積極準備參加救災防病工作。各醫療衛生單位要迅速召集醫療衛生應急人員集合待命,在交通工具、藥品、器械等各方面作好準備,接到命令后迅速趕往災區開展工作。
6.責任與獎懲
防汛衛生應急工作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縣衛生計局對防汛衛生應急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對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人,將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行政責任和法律責任。
十、預案管理
公司防汛應急預案范文1為切實做好雨季施工防洪防汛搶險救災應急救援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水災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確保工程的安全渡汛,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現結合我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單位發生水災造成重大險情事故時應急救援處理工作。
二、實施原則堅持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原則,汛期施工期間,災害發生時,能快速發揮應急組織機構作用,采取積極切實可行措施,及時做好災害發生后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災害損失。
三、應急機構的組成及工作職責
1、成立防洪防汛工作領導指揮部防汛總指揮:副總指揮:成員:防洪防汛指揮部工作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防洪防汛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防洪防汛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項目防洪防汛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員工防汛意識和基本技能;
(3)汛情發生后,采取一切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防汛減災工作,力爭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4)服從本地人民政府防汛指揮部的指揮。
2、組織協調組組長:成員:組織協調組工作職責:
(1)研究政策和措施提出工作建議,為指揮部決策提供參考;
(2)制定和協調落實應急救援工作的各項決策和措施,協調與應急救援相關的工作關系;
(3)全面了解掌握事態發展的相關信息,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3、應急救援及保衛組組長:成員:應急救援及保衛組工作職責:
(1)接到預警通知后,迅速組織搶險隊伍趕赴現場進行搶險搶救工作;
(2)建立搶險警戒區,負責項目抗洪搶險區域的安全保衛工作。
(3)積極救助現場傷患人員,組織人員撤離疏散,救送傷患入院就醫,避免人員傷亡;
(4)組織人員搶險,防止災情擴大,并派出人員到一樓、地下室、倉庫等主要部位進行安全檢查,消除隱患、搶救物資;
(5)組織穩定事故現場事態,維持事故現場秩序;
(6)服從防洪防汛指揮部的指揮。
4、后勤保障組及運輸組組長:成員:后勤保障及運輸組工作職責:
(1)負責項目所有應急救援物資的準備保障工作,對應急救援工作的經費支出提出預算方案,統籌安排防洪防汛資金的使用;
(2)合理采購防洪防汛搶險物資,并充分利用現有庫存,主要物資包括:麻袋、編織袋、鐵絲、繩子、勞動工具、照明設備、小型抽水機及沙子等;
(3)在臨汛搶險中要保證防洪防汛搶險物資的供應,部分防洪防汛搶險物資要提前在各出口儲備,并作好出入庫登記;
(4)保障交通道路的暢通,保障防洪防汛搶險物資運輸及時到位;
(5)保障常用藥品、急救藥品和醫療器械的供應;
(6)完成防洪防汛指揮部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務。
5、事故調查處理組:組長:成員:事故調查處理組工作職責
(1)進入事故現場進行調查,查明原因、經過;
(2)查清防汛事故責任及責任人,提出對責任部門及責任人的處理意見等;
(3)安撫事故傷患人員及家屬情緒,接待聽取相關人員意見,依法研究提出善后解決辦法。
6、宣傳信息組組長:成員:宣傳信息組工作職責:
(1)負責防汛指揮部相關工作的文件、材料審核和印發,做好相關會議材料和會議紀要整理;
(2)負責指揮部有關文件、材料的收發、傳閱、整理歸檔,收集、報告及各類相關信息,負責事故處理過程中信息的傳閱、相關材料的記錄、存檔;
(3)建立信息網絡體系,負責接待各類咨詢、采訪等,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7、應急小隊
(1)本單位其他工作人員均作為防洪防汛應急小隊后備人員;
(2)除留必要人員在工作區域外,其余人員隨時服從防汛指揮部調動。
四、防洪防汛的前期預防工作
1、思想準備。
加強宣傳教育,增強全員預防暴雨洪澇災害和自我保護意識,做好防汛前的思想工作。
2、組織準備。
建立健全防汛應急領導組織機構,落實防汛責任人、防汛隊伍和危險地段的監測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搶險組織機構的建設。
3、工程準備。
貫通全線排水溝工程并及時清理輸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溝;定期檢查排污泵等排污設施設備。
4、物資準備。
儲備必須的防汛物資,合理配置。在重點位置和危險點源(部位)應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料,以備急需。
5、防汛日常檢查。
汛期來臨前,各部門應加強各站點值班值勤和巡邏,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期整改,確保防汛排水設施處于良好狀態。
五、應急報警程序
1、值班巡邏人員發現汛情及時通知當值領導;
2、當值領導向上級防汛指揮部匯報;
3、防汛指揮部負責人向當地主管部門匯報。
六、應急預案的響應
1、防汛指揮部在接到防汛或汛情通報后,指揮部立即進入臨戰狀態;
2、依法迅速發出緊急警報信號,主要領導全面組織各項防汛工作展開,堅持24小時值班;
3、各應急小組按分工迅速到位,開展緊急搶險各項工作;
4、迅速組織仍滯留在建筑物內,特別是負一樓負二樓的所有人員及車輛撤離到安全區域,防止造成人員傷害;
5、迅速關閉、切斷供電系統及供氣系統和各種明火,防止發生其它次生災害;
6、地下室出入口和一樓重要部位出口要用防洪編制袋堵住,防止洪水侵入;
7、及時轉運重要物資,減少災害損失;
8、加強值班值勤巡邏力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全力保障本單位正常經營,維護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七、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1、布置排汛救災工作,組織各工作組進行排汛救災,恢復正常經營;
2、檢修機器設備、恢復供水、供電、供氣等,恢復交通;
3、對受損設施、房屋進行維修重建,對過水后的設施進行防疫消毒,防止疫情發生;
4、統計核定災害損失,并建立災后恢復臺帳,安排救災資金和所需的物資。
八、注意事項
1、防洪防汛的首要任務是保護人員的生命安全,救災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一般不組織婦女及未成年人參與救災。
公司防汛應急預案范文2為了保證企業的正常生產、工作秩序和生命財產的安全,使公司各種設施在夏季安全度汛。
一、防汛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搶險救援隊伍:公司所有人員有責任有義務參加抗洪搶險,保護公司財產安全。
二、防汛組織程序
在險情發生時,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現場指揮,機關各部門及中、西藥車間負責人積極調配本部人員,配合進行搶險救援。險情發生在夜間或休息日時,值班人員臨時負責指揮,并及時通知防汛小組其他成員趕赴現場,
三、汛期工程部防汛措施
1、防汛器材放在門崗,放防汛器材,主要有編織袋、砂子、鐵鍬等;
2、公司重點部位:公司所有廠房門口。
3、險情:(1)公司門口向內流水不及。(2)排水管道堵塞,廠區內水位上升。
4、汛期到來之前,辦公室人員應仔細巡查全廠重點部位
(1)樓頂平臺排水溝是否暢通無阻,同時將樓頂垃圾清運干凈;
(2)檢查污水井、排水管是否有堆積物,并加以清除,保證排水暢通;
(3)檢查配電室等重要機房是否有漏雨情況,若有發生應及時處理。
四、險情處理程序
1、若廠內出現險情時,要迅速用沙袋堵住重點部位門口,保護公司財產。
2、險情發生后,要進行全面檢查,統計本次汛情造成的損失和物資消耗情況,并及時補充防汛物資,做好下次防汛準備;
3、事件處理過程要進行詳細記錄,由辦公室向公司領導及上級部門作出匯報。
公司防汛應急預案范文_企業防汛應急預案范文 公司防汛應急預案范文3一、編制目的
當洪汛到來時應急救援人員能夠第一時間趕到施工現場,及時控制和消除施工過程中洪澇災害的發生,保障施工人員的安全,避免或最大程度上的降低施工設備、物質、及在建既有工程的損害。
二、指導思想
堅持以防為主,防搶結合,的防汛方針,確保整個施工期安全渡汛。搶險時實行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實施責任區段劃分,顧全大局,團結協作,行成項目全員防洪防汛的局面。
三、工作目標
強化汛期防護,消除或降低洪汛災害事故,確保汛期安全施工。
四、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1、組織機構項目部防洪防汛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王玉平副組長:劉長慶李際兵組員:各部門負責人及施工段工長
2職責:
(1)組長:負責事故的決策和全面指揮,調動各工區的救援人員、設備、物質等資源。
(2)副組長:協助組長工作,負責事故現場的具體指揮,組織相關人員盡快趕到現場,組織指揮救援工作。
(3)應急行動組:接到現場報警通知以后,第一時間向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匯報事故概況,并通知各組應急負責人做好應急出發準備工作。
(4)疏散引導組: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秩序、疏導現場閑雜人員及疏導交通,引導救援人員、物資車輛、設備進入救援現場,保護好現場。
(5)現場技術組:制定搶險方案并進行論證,組織現場救援人員落實施救措施。
(6)物質設備車輛保障組:組織好救援物質、設備、車輛的進場施救,協助搶險人員對設備進行維護,對搶險現場進行組織、協調、指導。
(7)救護組:負責現場受傷人員的緊急護理,撥打120急救電話,協助救援中心把受傷人員及時送到醫院搶救。
(8)外部協調組:與事故相關方面進行溝通。
(9)后勤保障組:負責救援人員的食物和用水以及救護用品的保障。
五、應急物資的準備、維護、保養。
(1)應急物資的準備:現有的施工機械如挖掘機、裝載機、抽水機、發電機、以及木板、鋼管、槽鋼、方木、鐵絲、麻袋、碎石、黃沙等急救物資。
(2)各種急救物資要配備齊全,并加強日常管理。
六、預防措施
1、各施工段負責人在項目經理部防汛防洪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根據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編制防洪防汛應急預案,配備各種應急物資、設備、人員,發現汛情以后立即采取措施組織人員按預案進行實施。
2、項目部負責人應時刻關注當地天氣,并建立完善的汛期洪水預警機制,做到早預防、早預報,提前督促物資部門做好救援物質、設備人員的調配組織工作。
3、接到有關洪汛緊急警報通知以后,防洪防汛領導小組的全體人員應立即召開會議,并組織項目經理部和工程隊人員作好抗洪準備工作,督促做好防汛、防洪的各項應急措施,工區應加強巡邏檢查,配好搶險器材和物質用品。
4、各工程隊按防洪防汛區域做好應急措施,使施工現場的排水系統暢通,停電并加固臨時用電線路,保證通訊暢通。
七、應急響應
1、一旦發現洪汛險情,值班人員應立刻通知附近施工人員和附近村民,并以最快的方式報告項目部防汛防洪應急小組組長,領導小組組長接到險情以后立即報告上級管理部門,并立即組織救援人員按照預案進行搶險。
2、項目部防洪防汛應急領導小組按照職責分工立即趕往救援現場,并有序地組織施工現場的救援工作。成立現場指揮部,救援總指揮立即組織工程隊負責人及記住人員對情況進行分析,并立即采取措施保護施工便道暢通、疏通道路的側溝、并對是否疏散下游居民和施工設備、撤離施工人員、是否需要疏通下游河道做出正確決定。
必要時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以求得援助和指導,并及時向監理辦、指揮部領導報告。
同時應組織全體搶險人員根據災害事故情況的特點,實施有效的應急措施,爭取短時間內,努力將損失、不利因素降至最小程度或消除。
八、回復生產及應急搶救總結
1、搶險救援結束后,項目負責人寫出《災害情況分析報告》,并組織相關人員評審該應急救援預案的適應性,部分條款不適應則予以修訂。
2、組織建立單位、業主等相關單位召開恢復生產會,對水澇災害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確定恢復生產應采取的質量、安全、環保等施工措施。
公司防汛應急預案范文4為了保證企業的正常生產、工作秩序和生命財產的安全,使公司各種設施在夏季安全度汛。
一、防汛領導小組:
組長:由公司董事長XXX(電話:XXXXXXXXXX)、總經理XXX(電話:XXXXXXXXXXXX)擔任。
副組長:由公司生產總監XXX(電話:XXXXXXXXX)擔任.
成員: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搶險救援隊伍:公司所有人員有責任有義務參加抗洪搶險,保護公司財產安全。
二、防汛組織程序
在險情發生時,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現場指揮,機關各部門及各車間負責人積極調配本部人員,配合進行搶險救援。險情發生在夜間或休息日時,值班人員臨時負責指揮,并及時通知防汛小組其他成員趕赴現場。
三、汛期工程部防汛措施
1、防汛器材放在門崗,放防汛器材,主要有編織袋、砂子、鐵鍬等;
2、公司重點部位:公司所有廠房門口。
3、險情:(1)公司門口向內流水不及。(2)排水管道
堵塞,廠區內水位上升。
4、汛期到來之前,辦公室人員應仔細巡查全廠重點部位
(1)樓頂平臺排水溝是否暢通無阻,同時將樓頂垃圾清運干凈;
(2)檢查污水井、排水管是否有堆積物,并加以清除,保證排水暢通;
(3)檢查配電室等重要機房是否有漏雨情況,若有發生應及時處理。
四、險情處理程序
1、若廠內出現險情時,要迅速用沙袋堵住重點部位門口,保護公司財產。
一、指導思想
堅持科學發展觀,按照“科學防控、緊張有序、安全度汛”防汛方針,樹立以防為主的防控意識,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應對和有效控制汛期緊急突發事件,努力推進防汛抗旱工作“兩個轉變”,為建設科技*,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二、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員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為首要目標,采取整體聯動,反應迅速,各司其責,管理有序的方法,針對突發事件的不同性質,具體情況,相關責任部門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有序開展搶險工作,排除突發事件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
三、組織領導
成立防汛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防汛應急搶險隊、防汛應急后勤保障隊、防汛應急通訊聯絡隊、防汛應急機關守護隊、各司法所防汛應急搶險隊,落實防汛領導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統一指揮、協調、快速處置突發事件,確保汛期對重大事件的有效控制;司法所干警為基層所的防汛責任人,要服從當地黨委政府和司法局的統一安排調度。
(一)防汛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防汛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協調防汛應急各項工作。
(二)防汛應急搶險隊
隊長:*
隊員:*
險情發生時,局應急搶險隊按上級指定部位投入到抗洪搶險中,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和搶險隊員要以頑強的意志戰斗在抗洪搶險第一線,做到洪水不退不下戰場。
(三)防汛應急后勤保障隊
隊長:*
隊員:*
負責臨時性的采買工作,為全局搶險救災干警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遇有人員受傷情況,負責聯絡送往醫療單位。
(四)防汛應急通訊聯絡隊
隊長:*
隊員:*
負責與上級機關部門聯絡,并掌握我局防汛應急搶險隊、機關守護隊搶險救災進展情況,及時向局防汛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匯報。
(五)防汛應急機關守護隊
隊長:*
隊員:*
負責機關內抗洪搶險,防御內澇,采取一切可行措施排澇減災。雨停洪水退后,迅速、積極開展自救,盡快恢復正常的工作秩序。
(六)各司法所防汛應急搶險隊
隊長:*
隊員:*
四、防汛應急措施
(一)認真準備。深入宣傳《防洪法》、《防汛條例》、《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增強防汛抗災意識,切實做到思想重視,組織機構落實,防汛責任到人,措施有力,物資儲備到位,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排大澇的一切準備工作。
(二)積極應對。接到做好緊急防汛準備工作或根據緊急警報即將發生災情,領導小組成員應立即與局主要領導取得聯系,同時趕赴局機關(各司法所長應趕赴應在司法所)商討應對措施,啟動應急預案,全面進入緊急狀態,做好各項應急工作。全局其他工作人員應與部門負責同志取得聯系,聽候統一安排。
(三)加強值守。實行24小時值守制度,做到任務到崗、責任到人、管理到位。主要領導務必在崗在位,靠前指揮,嚴防各類事故發生,尤其要杜絕責任事故發生;值守人員必須熟悉本單位工作任務和情況,必須熟悉應急處置工作程序,確保有關信息能夠及時傳達處理。
五、防汛應急紀律
(一)在防汛應急搶險中,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違抗防洪命令,切實做到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堅持24小時輪流值班。
一、設置背景:
6:10時,接縣防汛指揮部辦公室通報:“因昨夜連續大雨,嘉陵江上西坡鎮竹林水電站水位暴漲,泄洪壓力較大,嘉陵江河水上漲,沿河各村做好防汛工作。”
6:25時,接任河村報告:由于連續降雨,嘉陵江河上上漲,任河組任河大橋處上游50米處,水位上漲倒逼反流任河村,同時,有一位群眾被困,需要救援。同時,陰山組部分地方出現山體滑坡裂縫向兩側不斷延伸,滑坡有明顯下滑趨勢(跡象),請求鎮防汛指揮部盡快援助處理。”
二、演練程序
6:26時,鎮辦公室值班人員接到任河村匯報后,及時向鎮人民政府鎮長(鎮防汛副指揮長)匯報;
1、鎮防汛副指揮長向鎮防汛指揮長匯報任河村災情。建議啟動鎮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同時向縣水利局報告;
2、鎮防汛指揮長救災命令:
(1)命令立即“啟動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并成立臨時防汛應急搶險指揮部。
(2)救災警報。
(3)通知鎮防災減災領導小組的各成員單位立即集合,并趕赴任河村村委會集中待命開展救援。
7:20時:各救援單位集結結束,趕往任河村開展救援。
7:40時,在任河村村委會辦公室設立臨時指揮部,任河村村委會為集合地點河安置點,任河村書記王虎向指揮部匯報災情發展情況。包括人員受災情況、災情態勢,發展趨勢,提出防患對策及建議。
8:20時:指揮部:下達命令。
命令:交通治安管理組,在任河村后封鎖進入危險區的公路,同時設置警戒,除搶險救災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該危險區域,對災區實施治安巡邏,保證災區安全。
應急搶險組:鳴鑼緊急通知危險區域的村民按原定路線有序安全轉移。應急搶險組組織人員,按照原定的編制序列目標任務快速趕到災害點實施搶救,迅速組織災害點人員和物資快速有序安全撤離到各安置點。電力人員迅速查看村莊供電設備安全情況,并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災情調查監測組:繼續跟蹤監測災情,有情況迅速報告。
醫療衛生組:組織醫療衛生緊急搶救隊伍進入災區,進行傷、病員的搶救及轉移工作。
后勤物資保障組:負責轉移到各臨時安置點的災民安置工作,解決好災民的吃、住等問題,確保救災搶險指揮的通訊與聯絡的暢通。
8:25時:各小組開展救援工作。
8:30時:人員撤離開始。
9:00時:各小組匯報救援工作進展。
應急搶險組報告:人員全線撤離完畢,傷員已經安置到安置點進行救治,同時對河堤用沙袋進行加固,確保河水不再倒灌入村,已設好警界、切斷電源水源。
交通治安管理組報告:通往危險區的公路、道路已封鎖,警戒工作有條不紊進行。
后勤物資保障組報告:撤離群眾基本安置妥當。
醫療衛生組報告:撤離過程中只有3人因摔跤受輕傷,已得到緊急處理,臨時醫療點已建立,工作正常開展。
災情調查監測組報告:據監測組監測,水位在持續下降,陰山組滑坡變化已趨穩定,降雨也已停止,建議召開指揮部會議,研究解除封鎖警界事宜,并指派專人進行24小時監測。
10:10時:指揮部召開會議,下達命令:解除公路、道路封鎖、警界。由災情調查監測組繼續監測,有情況及時報告;災后重建組負責對危房進行鑒定,提出災民回遷和重建方案,報政府批準實施。
一、指導思想
以“預防為主、安全第一、常備不懈、全力搶險”為原則,立足防大汛、早部署、爭主動,及時、有效地處置全鄉教育系統防汛工作中出現的各類突發性災害事故,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做到責任到位、指揮到位、任務到位、措施到位,確保全校區各學校師生、校舍、設施和物資等方面在汛期的安全。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防汛工作的領導,校區成立防汛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日常聯絡等各項工作。
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組 長: Xx
副組長: Xx 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Xx
辦公室成員:Xx
三、防汛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做好上級防汛工作各種文件精神的傳達貫徹,提高廣大干部和教職工對防汛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2、制訂學校防汛預案,做好汛前準備工作。
3、建立預警機制,及時向各學校通報災害天氣情況。要求各學校制定切實可行的防汛應急預案,遇到險情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搶險。
4、經常性開展防汛基礎設施的自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 保防汛設施的正常性能。
5、加強安全渡汛指導,減少和避免事故發生,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6、協調好各有關防汛部門的關系,做到協調聯動,步調一致,保證防汛工作順利進行。
7、保持與基層學校的信息暢通,及時進行工作部署。
8、保持與氣象部門和上級防汛指揮部辦公室的聯系,及時了解掌握汛情信息,一旦遇到特殊情況及時做出反應。
9、及時處理好防汛工作的應急問題和突發事件;及時處理各種影響防汛工作的事件和責任人;及時發現和總結防汛工作的先進事跡和先進人物,確保安全渡汛。
四、應急措施
分為常備工作,遇有重大汛情時工作和搶險救災工作三方面。
(一)常備防汛工作
1、各學校要迅速制訂防汛預案,分工明確,責任到人。要準備一些防洪搶險的必要工具和物資,密切注意氣象部門的汛情通告。
2、各學校要加強檢查和防范工作,對本校的儀器室、實驗室、財務室、圖書室、電腦機房等重點部位要切實做好防水防潮工作;對校舍附屬設施、墻體、屋頂、門窗、電器、自行車棚、宣傳欄、電桿、高架物等進行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及時整改,對有可能出現險情的房屋限期進行處理,需要封閉的堅決封閉,需要改造的馬上進行改造,把隱患消除在汛期到來之前,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對校園內容易受淹的地方,要逐點檢查,保持校園排水設施暢通。 nn40.com
3、加強對學生的汛期安全教育。各學校要通過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對師生開展汛期安全教育,強化學生安全意識,特別是要安排相關專業人員加強學生應對洪水等突發事件的應急演練,提高學生自救自護能力。
4、迅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活動。各學校要根據當地地質環境和地質災害分布特點及誘發因素,尤其是沿河修建的學校進行重點排查。排點是建筑物漏雨、地基進水及排水不暢、裂縫傾斜等,要堅持一場雨一排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并及時反饋校區。凡有安全隱患的學校,要立即轉移師生到安全的地方上課,必要時要采取停課等緊急措施,確保師生安全。
5、各學校汛期要加強值班工作,學校領導班子不放假,主要領導必須堅持值班。學校主要領導和防汛負責人要保持通訊暢通,遇有特殊情況及時采取措施。
6、暑假期間學生必須放假。強調不得組織學生集體補課,不準私自組織師生舉行大型的集體活動。
7、加強對全校師生防汛知識的宣傳,把防汛的基本知識宣傳到每位師生,提高自身防范災害的能力。
8、防汛期間,各學校要加強領導,嚴肅紀律,服從安排和指揮。
(二)當遇有重大汛情時
1、校區防汛領導小組根據上級有關精神和本校區實際,及時對各學校發出防御通知,領導小組成員全部進入臨戰狀態,組長坐鎮指揮部署。校區和各學校要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及時將有關信息上通下達。
2、各學校要按通知精神,立即行動,主要負責人要堅守崗位,檢查落實防洪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對緊急情況要及時上報,及時申請上級防汛指揮部進行物資及搶險隊伍支援。
3、學校要組織搶險小組待命,對易受洪澇、雨水侵蝕的儀器設備、圖書檔案資料等要做好轉移的準備。
4、切實加強預防管理,嚴防學校重大事故發生。若確定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發生重大事故,事故單位負責人及現場人員應采取積極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時馬上上報,以進行全方位的救援,把損失降到最低。
5、校園內有建筑施工工地的學校,要督促施工單位進行檢查,加固相關施工設備,制訂安全撤離和疏散方案,確保施工工地人員和財產的安全。
(三)搶險救災措施
1、校區對災情確認后,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第一時間將情況上報上級防汛指揮部辦公室。
2、學校發生災情后,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如有師生傷亡,要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求援,并積極開展自救;校區、學校防汛領導小組成員知情后,要立即趕赴受災學校現場,成立現場保衛、醫療救護、后勤保障等緊急搶險救援小組。處于危險地帶的學校應立即停止上課,并迅速轉移至安全地帶。
3、防洪措施無法抵御洪水造成災害時,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搶險救災。首先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最有效措施排除學校積水,力爭將損失減少到最小程度。
4、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和人員,做好人員疏散和物資轉移工作。
5、受災學校及時與衛生防疫部門聯系,進行衛生檢查和消毒;校區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協助學校聯系衛生防疫部門。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以保證人身、財產安全、環境安全為核心,以防御與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及時、有效處理因暴雨造成內澇、外澇、污水失控外流等事故,避免或降低因上述原因造成安全、環保事故的發生。
1.2
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危化品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應急預案。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按照原國家《防汛檢查大綱》要求,逐項檢查落實,特別加強公司內部危化品罐區圍堰、各排水通道的日常維護和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當有險情發生時,在公司抗洪領導小組指揮下,立即啟動本預案。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局部暴雨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3.2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局部暴雨應急預案的制定、修改和組織實施。
2)在局部暴雨發生后,調動應急力量進行搶險、救災,若已經造成污水外溢或原材料被淹,應立即向公司報告,請求支援。
3)負責向上級公司報告本地區局部暴雨情況和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4)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做好事件上報與調查處理工作。
5)
危機狀態消除后,宣布應急行動結束。
3.3各部門職責
3.3.1
工程部職責
1)參與預案的審核和編制;
2)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工作與應急救援技術方案和搶險物資資金的落實。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3)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總結
3.3.2
倉儲管理部職責
負責搶險物資(如潛水泵、編織袋和砂石等)的準備工作,并保證預案啟動后,迅速將搶險物資運至事故現場。
3.3.3
辦公室職責
1)根據應急領導領導小組組長的授權,負責對外聯絡和信息。
2)組織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3)負責應急處臵現場傷員的醫療救治。
3.3.4
安環部門職責
1)負責監督應急預案的編寫與適時修訂工作;
2)參與搶險現場安全隔離措施的審查,督促各級人員、各部門在事故時按預案進行工作并督促相關部門執行到位;
3)按規定參與或組織事故調查及事故信息報送工作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按2.2條情況進行監控。定期檢查排水、疏水系統設備
和設施,確保河道系統暢通。
4.2預防措施
1)及時天氣預警信息;
2)在發生暴雨期間,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對排水疏水系統和各泵坑的巡視檢查,及時疏通排水溝道、管道和泵坑積水,確保系統排水暢通;
3)按照《設備定期輪換與試驗制度》規范,對暴雨排放泵、排污泵進行定期試驗,及時發現和消除設備缺陷;
4)若遇特大暴雨而排水不暢時,可在各可能發生倒灌的地方筑臨時擋水設施。
4.3.預警
4.3.1
根據危害程度,
將局部暴雨事件預警分為Ⅰ、Ⅱ、Ⅲ三個級別,分別代表重大、較大、一般:
1)
一般(Ⅲ級):6小時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由于河道狹窄,而導致洪水暴漲。
2)較大(Ⅱ級):3小時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由于河道狹窄,而導致洪水急劇上升。
3)
重大(Ⅰ級):3小時降雨量將達10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量可能持續。可能引發山洪爆發、水庫或灰場垮壩.
5
信息報告
5.1
信號規定:
1)發生局部暴雨事件,企業報警信號主要采用現場事故音響、對講機和電話報警。
2)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同時應按照相關規定做好信息上報工作。
5.2
應急通信:
6
應急處置
6.1
響應分級與響應程序根據第2.2、5.3條,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局部暴雨事件對應分為Ⅰ、Ⅱ、Ⅲ三個應急響應等級:
1)Ⅲ級由事發部門負責人指揮處置;
2)Ⅱ級由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負責指揮,事發部門負責人協助;
3)Ⅰ級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負責指揮。
4)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部門負責人根據4.3條所列職責分工承擔相應的應急響應處臵工作。
6.2
處置措施1)發生III級狀態時,工程部應安排值班人員對排水設施、疏水設施、泄洪設施進行檢查,如發現排水、疏水系統不暢通,應立即修復并做好事故預想。
2)發生II級狀態時,工程部應針對惡劣天氣可能對施工構成重大威脅的情況,督促各崗位做好事故預想。如施工現場出現重大險情或出現嚴重后果,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必須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原材料發生被淹情況,應安裝潛水泵加強排水,如果原材料處在未封閉區域,應用沙包做塹封堵再行抽水,避免物料損失。
3)發生I級狀態時,工程部應針對惡劣天氣可能對施工構成重大威脅的情況,做好事故預想。如施工現場出現重大險情或出現嚴重后果,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必須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如果出現污水外溢情況,應立即調集力量,將污水收集到公司應急池,在應急池容量將達極限而情況仍未好轉時,應果斷采取減產或停產的措施,堅決避免污水外流出廠。
7
后期處置
7.1
根據事故現場局面控制,危險隱患消除,經應急處臵領導小組批準,應急處臵結束命令由I、II、III級應急響應負責人。
7.2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立即進入設備修復或恢復啟動程序,同時根據設備損害的情況,組織做好設備的檢修采購工作。
7.3領導小組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對應急處臵進行評估,并根據評估中暴露出來的不足,組織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7.4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完成調查報告的編寫和上報工作。
8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8.1
15m揚程、流量60方的潛水泵4臺,由倉儲部放在物資倉庫;
8.2
帶漏電保護裝臵的繞線盤
4
軸,存放于電修車間
8.3
編織袋1000個,砂石40m3,鎬20把,防洪锨40把,存放于防汛物資倉庫;
8.4
對講機4對,存放于安環部。
9
培訓與演練
9.1將應急預案培訓納入企業年度培訓計劃,“按照統一計劃、適時安排、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原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形式,組織進行相關知識和技能培訓。
9.2根據公司生產實,制訂企業預案演練計劃,舉辦局部暴雨事故應急演練,以檢驗、完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10
附則
10.1
本預案檢查評估由企業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織進行,應急管理工作實行以責論處的原則,并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關獎懲規定進行考核獎罰。
10.2
本預案由安環部負責組織制訂并適時修改、更新;修訂最長時間不大于3年。
10.3
本預案文字解釋與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工作由安環部門負責。
10.4
本預案自之日起實施
—
一、防汛抗洪搶險工作方針
防汛抗洪工作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
二、縣人民政府中小學校防汛抗洪搶險協調領導機構
縣中小學校防汛抗洪搶險協調領導機構負責統一指揮全縣中小學防汛抗洪搶險工作。
組長:胡小紅
成員:翁建敏(縣教育局)、沈永明(縣國土資源局)、陳延南(縣水利局)、周敬榮(縣氣象局)、吳昌亮(縣建設局)、陳海峰(交通局)、柳浩宇(公安局)、雷李會(衛生局)
三、縣人民政府中小學校防汛抗洪搶險協調領導機構組成部門的工作職責
教育局:組織編制中小學校防洪搶險應急預案,加強對學校防御山洪與地質災害工作的監督管理。
水利局:及時提供雨情、水情和洪水預報。
國土資源局:要查明對學校可能造成影響的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隱患,及時向教育部門和有關學校通報。
建設局:要加強對學校建筑物的質量監測,并及時通報。
公安局:負責維護防汛搶險秩序,協助組織中小學生撤離和轉移。
保障搶險救災隊伍、車輛優先通行。
交通局:負責組織所轄公路交通設施、工程、裝備的防洪搶險和救
災車輛的組織調度。
衛生局:負責組織受災中小學校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
氣象局:負責監視天氣形勢,及時提供氣象信息和風暴潮預報。
四、縣教育局中小學校防汛抗洪搶險工作小組
總指揮:翁建敏副總指揮:鐘利海
下設四個小組:
1、現場指揮組:吳廣偉負責險情發生地的現場指揮
2、聯絡組:朱云燕負責與縣中小學校防汛抗洪搶險協調領導機
構各成員單位的信息聯絡和及時向學校傳達有關信息
3、信息材料組:葉旭英負責收集整理報送災情信息和材料
4、后勤裝備組:陳際春負責組織防汛抗洪搶險的資金
器材裝備
五、險情匯報和搶險處理程序
(一)險情匯報
汛期,各中小學校要堅持晝夜24小時值班制度。發現災情須向當
地政府和縣教育局中小學校防汛抗洪搶險工作小組的聯絡組或教育局
值班人員匯報,同時立即啟動應急避險預案。
聯絡組或教育局值班人員接到學校險情報告后,立即與縣中小學校防汛抗洪搶險工作小組總指揮匯報,并根據總指揮的指示與縣人民政府中小學校防汛抗洪搶險協調領導小組溝通。
(二)搶險處理程序
1、當一般險情發生時縣中小學校防汛抗洪搶險工作小組根據險
情擬訂搶險方案、采取必要措施,并指派現場指揮組在第一時間奔赴現場、其他各組按照職責開展工作。
2、當重大險情發生時由縣中小學校防汛抗洪搶險協調領導機構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協同行動。
3、轉移信號、路線及地點當險情發生時,由險情發生地學校向全體師生發出險情信號,并按《師生緊急撤離示意圖》指定的線路、地點進行緊急疏散,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六、善后工作處理
做好災情的調查統計工作,在搞好搶險救災的同時,由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學校,組織專門力量,開展受災情況調查。初情要求在受災后12小時內上報,詳情要求在24小時內上報,數字要準確、可靠,同時上報縣防汛辦、縣民政局各一份,統一口徑,逐級按要求上報。
1.1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了切實做好防汛抗旱突發公共事件中水旱災害的防范和處置,建立科學、統一、快速、協調、高效、具有操作性較強的防汛抗旱應急處置機制,確保責任落實、職責明確、規范有序、反應及時、組織有力,確保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高效的有序開展,最大限度地減輕自然災害的損失,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全縣經濟社會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云南省防洪條例》、《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云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昭通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縣實際,特編制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水旱災害處置遵循“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常備不懈、預防為主、防搶結合、減輕危害”的防汛抗旱工作原則。
1.2.2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堅持實行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防汛抗旱機制,分級負責,以轄區屬地為主的防汛抗旱工作原則。
1.2.3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城鄉統籌,兼顧一般,服從大局,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防汛抗旱工作原則。
1.2.4抗旱用水實行先生活、后生產,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限度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的抗旱工作原則。
1.2.5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干群結合,全民結合的工作原則。
1.3適用范圍
1.3.1本防汛抗旱預案適用于*縣范圍內突發性公共事件的自然災害中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理。
1.3.2水旱災害包括洪澇災害、山洪災害、山地災害、干旱災害,以及供水危機和由洪水、地震以及其他活動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河道沖毀、水電站沖毀、山體滑坡、交通和水利設施被毀等自然災害或發生的重大險情。
1.4組織實施
*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依據該防汛抗旱預案組織實施,統一指揮、統一協調全縣水旱災害的搶險救災及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
*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任指揮長,縣水利局局長任常務副指揮長,縣武裝部部長、縣水利局分管副局長任副指揮長。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發改局、縣經貿局、縣水利局、縣公安局、縣武警中隊、縣消防大隊、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國土資源局、縣建設局、縣環保局、縣交通局、縣農業局、縣林業局、縣衛生局、縣安監局、縣廣電局、縣氣象局、縣供銷社、縣物資公司、縣電信公司、縣供電公司等單位為指揮部成員單位,各單位負責人和、武警部隊的首長為指揮部成員。
2.1.1*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縣防指部)負責領導組織全縣的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縣防指部下設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2.1.2縣防指部的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時掌握全縣的水情、旱情、災情,并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江河流域干流的防御洪水預案和洪水調度方案。負責組織全縣的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對全縣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對全縣的重要河道(河域)、水庫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組織對全縣的重要河流和水利工程的防洪度汛安全管理。
2.1.3縣防指部成員單位職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一章、第六條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防洪工程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
2.1.3.1各鄉鎮人民政府職責:負責轄區內的集鎮、河道(險段)、水庫、滑坡泥石流(預發地段)的檢查監測,對危急嚴重地段、病險地段等,要寫出書面檢查報告,報縣防指部辦公室,縣防指部辦公室綜合全縣的情況后,報指揮部領導決策。各鄉鎮人民政府必須做好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及防范措施、應急方案等工作;負責組織轄區內的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上報水毀工程,動員災區各方力量恢復水毀工程;負責轄區內的水旱災情調查、了解、上報工作,做到準確、急時、不謊報、漏報。對發生水旱災情不報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必須堅決執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調度命令、方針、政策。在汛期內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制定防汛抗旱行政首長責任制、災情匯報制、水庫安全運行管理制、值班崗位責任制、成員部門職責制等;組織動員全鄉鎮各部門和民兵進行搶險救災、生產自救、恢復生產、重建家園等各項工作。
2.1.3.2縣水利局職責:負責對轄區內河道、水庫實行統一調控和調度。研究、分析特大暴雨、特大洪峰流量。制定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實施方案和措施,提供縣防指部領導決策;負責對轄區內水毀水利工程的勘測、設計、上報,并組織對水毀工程的修復。協調解決水毀工程修復及抗旱經費和物資的準備工作;負責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對水庫、河道進行汛前、汛中、汛后的檢查。在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及時上報縣防指部和上級主管部門;加大對防汛抗旱工作的宣傳力度。
2.1.3.3水庫管理人員職責:堅決執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批準的水庫運行計劃;認真做好雨情、水情、樞紐工程的巡檢和監測、上報險情等各項工作;堅決執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調度命令、方針、政策;在汛期內堅持24小時值班制;制定災情和降雨及蓄水匯報制、水庫運行管理制、值班崗位責任制、水庫巡檢和監測制等;堅持按時上報降雨量、水位、蓄水量(從5月1日至10月31日每月上報三次即每月8、18、28日、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每月上報二次即每月14、28日)。如有重、特大險情應及時上報。
2.1.3.4縣農業局職責:負責協助配合調查、了解、分析轄區內水旱災害、災情,并提供收集的水旱災情數據供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決策;組織災后生產自救、恢復生產、重建家園等工作;對災區生產自救實行優惠政策,組織調配災區籽種、農膜、肥料等物資的供應工作;對災區恢復農業生產的服務和技術指導工作。
2.1.3.5縣建設局職責:負責制定城市防洪度汛預案;對危害城市居民安全的病險地段進行清淤除障;制定規劃城鎮建設中廢土棄物的堆放和管理制度;嚴禁亂拉亂倒、阻塞河道、污染環境、危及安全;組織有關單位對城鎮建設中廢土棄物堆放或排放在河道內的不良行為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和指導城市市政設施和民用設施的防洪排澇工作。
2.1.3.6縣發改局職責:負責災區恢復生產、重建家園,抗旱救災和水毀工程恢復等資金和物資的計劃安排;擬制防汛抗旱經費計劃。
2.1.3.7財政局職責:負責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經費的籌措、安排、管理、監督;負責對災區的生產自救、恢復生產、抗旱和水毀工程恢復等搶險救災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對災區傷亡居民的安撫、醫療費的籌措、安排、管理、監督檢查;對災區傳染病防治資金的籌措、安排、管理、監督檢查。
2.1.3.8縣供銷社職責:負責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的各種物資儲備和調運;防汛抗旱、搶險救災、農藥、化肥等物資的調撥供應;災區恢復生產、重建家園所需應急物資的采購、運輸、調配等供應工作。
2.1.3.9縣物資公司職責:負責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的各種物資準備、儲備、調撥和運輸工作;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等各種物資的年度計劃和調運工作。
2.1.3.10縣交通局職責:負責組織搶修災區水毀公路、橋涵,確保交通暢通;協助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物資的調運工作;組織災區災民的遷安輸送工作。
2.1.3.11縣民政局職責:負責組織對水旱災區的調查、了解、分析災情、正確評估水旱災害所造成的各方面的經濟損失,為縣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提供可靠的決策依據;協助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對全縣水旱災情情況的綜合上報工作;組織水旱災區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重建家園的救濟,指導水旱災區恢復生產自救工作;組織因災害造成死亡的安撫,后事處理工作。
2.1.3.12縣供電公司職責:負責調配防汛抗旱、抗旱提水、排澇、搶險救災的用電供應;組織災區水毀電力設施的搶修、及時恢復電力設施;組織災民新居的電力設施建設,為重建家園提供電源保證。
2.1.3.13縣氣象局職責:負責提供防汛抗旱長、中、短期重要天氣預報、氣象情況、各種氣象分析材料。為防汛抗旱、搶險救災提供科學的氣象資料;在防汛期間(5月1日-10月31日),提供重要天氣預報,供縣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決策,如遇重大災害性氣象預報,要及時向縣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報告,并電傳縣委辦、政府辦、防汛辦。
2.1.3.14縣電信公司職責:負責準確、及時地向各級黨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傳遞有關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各類災情的電信通訊信息;確保在防汛抗洪、搶險救災應急期間的電信通訊暢通;組織災區水毀電信設施的搶修,及時恢復電信通訊設施正常運行;承辦有關防汛抗洪,搶險救災的電話會議。
2.1.3.15縣衛生局職責:負責組織水旱災區搶險救災藥品、器械的準備、儲備、調運;組織醫療隊伍對災區的傷員實施救治,制定災后防治疾病、傳染病方案,并負責實施;組織醫務人員監督檢查災后的防治工作,并對災區的環境衛生進行消毒處理等工作。
2.1.3.16縣公安局職責:負責組織公安干警做好水旱災區的搶險救災、安全保衛、維護社會秋序、維護各種設施安全,確保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嚴厲打擊在災區發生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及時處理違法犯罪分子,做好到災區工作期間有關人員的護送安全警衛工作。
2.1.3.17縣人武部職責:負責組織人民戰士和民兵參與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守護重點工程、維護災區秩序、保護災區的各種設備和設施;搶救災民的財產和裝御、運輸、押運各種救災物品。
2.1.3.18縣武警中隊職責:負責組織武警參加防汛抗旱、搶險救災;調動武警保護災區災民的財產及各種公共設施的安全。
2.1.3.19縣廣電局職責:負責搞好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災區的實況攝影、錄像;實地采訪各種災情,并通過電視、廣播進行宣傳報道;報道典范、導向,大力宣傳報道搶險救災中的先進典型,及時整理錄像、圖片等資料報縣委、政府決策。
2.1.3.20縣宣傳部職責:負責做好全縣的防汛抗旱宣傳工作,并及時協調和指導新聞媒體認真做好防汛抗旱新聞報道工作。
2.1.3.21縣國土資源局職責:負責對全縣地質災害的預防、監測、災害;并指導、監督全縣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建設和地質災害的防治;組織對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勘察、監測、防治等工作。
2.1.3.22縣經貿局職責:負責協調調配水旱災區電力供應;加強對水旱災區的商品流通管理;協調組織對災民的商品籌措和供應工作。
2.1.3.23縣環保局職責:負責對洪旱災害的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工作;對洪旱災害發生后的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檢查、恢復及治理工作;對洪旱災害防治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和環境保護監管工作;對洪旱災區水質污染的監測、水質化驗、環境衛生等工作。
2.1.3.24縣林業局職責:負責協調調配防洪搶險木材的供應;并組織對災區的植樹造林建設和管理工作。
2.1.3.25縣安監局職責:負責監督、指導有關部門做好全縣的汛期安全度汛工作,切實加強對水電站、礦山、采石和采沙場及其它重要工程設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督促檢查。
2.2組織體系
縣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抗旱指揮部,各鄉鎮人民政府設立相應的防汛抗旱指揮領導機構,在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和指揮本地區的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由本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其辦事機構設在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防汛辦)。
2.3其他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水利部門所屬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城市防洪管理部門等,由管理單位或管理部門成立相應的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組織,負責本單位的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有防洪任務的重點水利水電工程及重點企業根據需要可成立防汛指揮機構。針對重大突發事件,可以組建臨時防汛抗旱、搶險救災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所轄區內的防洪抗旱、搶險應急處置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
3.1.1氣象水文信息
氣象水文信息包括:長期、中期、短期天氣預報,雨情、水情及旱情預報信息。氣象部門要加強對水旱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盡可能延長預見期,并及時向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預測情況,為預防預警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
3.1.2工情信息
工情信息包括:險情的部位、險情的類別、險情的發展、險情的蔓延、險情的危害、險情的搶救措施、險情的搶護方案等。
3.1.2.1水庫工程信息
當水庫水位超過汛期限制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必須對大壩、溢洪道、輸水隧洞或輸水涵洞等關鍵或重點部位進行定時或不定時的加密監測,在此期間每日10時和20時必須向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關鍵或重點設施的運行狀況。當水庫出現險情時及有可能導致發生洪水災害時,水庫管理單位必須立即采取切實可行的有力措施處置險情;在第一時間內必須向下游的有關單位或部門報告,并及時向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準確的報告出現險情部位、險情類別、險情發展趨勢、可能造成的危害、搶護方案以及進一步采取的搶險救災措施。遇特大、重大的險情必須在2小時內將險情情況報到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在險情發展期間每3小時上報一次,重要情況隨時上報。
3.1.2.2堤防工程信息
當河道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時,堤防管理單位必須加強堤防工程的監測,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安全隱患,在此期間每日10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堤防設施的運行狀況。當堤防建筑物出現險情而又有可能發生決口時,堤防管理單位必須迅速組織搶險救災,在第一時間內必須向下游單位或部門報告上游發生險情情況,并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準確報告出現險情部位、險情類別、發展趨勢、有可能造成的危害、搶護方案以及進一步采取的搶險救災措施。遇特大、重大的險情必須在2小時內將險情情況報到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在險情發展期間每3小時上報一次,重要情況隨時上報。
3.1.3洪澇災情信息
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受災人口、受災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利水電設施等的損失。災情發生后,有關部門要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洪澇受災情況,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主動掌握信息,全面收集受災面積情況。特大、重大災情第一次在2小時內將初步掌握情況報到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以后搶險救災期間一日一報,必要時按上級的要求加報。
3.1.4旱情信息
旱情信息包括:旱災發生的時間、受旱的范圍、受旱的程度、受旱的人口;以及對農林牧漁、農村人畜飲水、城鎮供水、鄉鎮企業、生態環境等所造成的影響;氣象部門應提供天氣氣象信息;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隨時掌握旱情的發展變化、蓄水、供水、缺水情況;鄉鎮人民政府及時上報旱情;加強對旱情的監測工作。
3.1.5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下簡稱《總體預案》)3.3.3條之規定的級別和《昭通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與本預案相對應的響應級別和時限要求,及時向上級防汛辦報告相關信息。
3.2預防預警機制
3.2.1預防預警準備
3.2.1.1思想準備:加大對水旱災害的宣傳力度,增強全民對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防洪抗旱意識,認真做到“防大汛、抗大洪、防大旱、抗大災、搶大險、救大災”的思想準備。
3.2.1.2組織準備:各級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明確防汛抗旱、搶險救災職責,落實防洪抗旱行政首長負責制和責任人;落實防汛抗旱搶險救災隊伍;落實山洪災害重點區域的監測人員和制度;加強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專業機動隊伍和搶險隊伍組織的建設。
3.2.1.3工程準備:對水毀工程,要按時完成水毀工程的修復和重點工程的建設任務,對存在病險的水庫、堤防、閘門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進行應急除險加固。
3.2.1.4預案準備:修訂或制定完善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洪水調度預報方案、防洪工程調度規程、堤防決口和水庫垮壩應急方案、防御山洪災害預案。有山洪災害的地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國土資源局、氣象局、水利局等有關部門編制山洪災害防御預案。
3.2.1.5物資準備: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實行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要儲備必要的防汛抗旱物資,合理配置防汛抗旱物資的種類。
3.2.1.6通信準備:確保在防汛抗旱期間,預防預警反饋系統完好,充分利用通信網絡,保證旱情、水情、工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命令的及時傳遞。
3.2.1.7防汛檢查: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分級檢查的原則。在檢查中發現的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期整改。對未經審批嚴重影響防洪的工程,必須依法強行撤除。
3.2.1.8防洪資金準備: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于本行政區域內遭受特大洪澇災害地區的抗洪搶險和水毀防洪工程修復。
3.2.2洪水預警
根據河道氣象水文預報、水庫實測工情及洪水調度方案,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根據預案確定的洪水預警區域、級別和洪水信息范圍,并向社會。
3.2.3山洪災害預警
水利、國土資源、氣象等部門要密切配合,相互聯系,信息共享,提高預防預報水平,及時的向社會預警預報。對山洪災害隱患點,要制定預案、制定安全轉移方案,明確防御責任,建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監測措施,汛期落實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每個鄉鎮、村(組)和相關單位必須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預兆,立即向周邊村莊群眾預警,山洪災害威脅區應實行快速轉移,并報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以便及時組織防災抗災和搶險救災。
3.2.4干旱災害預警
3.2.4.1縣、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根據干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干旱所造成的危害,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落實干旱災害預警措施。
3.2.4.2縣、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建立健全干旱監測網絡和旱災統計隊伍,隨時掌握實時水情、旱情,并及時向上一級上報水情、旱情,實時監測干旱發展蔓延趨勢,并根據不同的旱災等級,提出相應的抗災救災對策,為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
3.2.5預警信息
依據云南省《總體預案》3.2.2條之規定和昭通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應急響應級別規定,及本預案應急響應級別規定,預警信息程序應上報縣防指辦公室,并由防指辦公室會商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后。
3.3預警支持系統
3.3.1洪水、干旱風險圖
3.3.1.1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有關的工程技術人員,研究制定所轄區的城鎮洪水風險圖、流域洪水風險圖、山洪災害風險圖、水庫洪水風險圖、干旱風險圖。
3.3.1.2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以各類洪水、干旱風險圖作為抗洪、抗旱搶險救災、群眾安全轉移安置決策的技術依據。
3.3.2防御洪水方案
3.3.2.1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防汛抗洪的需要,編制和修訂防御江河(河道)洪水調洪或分洪方案。
3.3.2.2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防汛抗洪及洪水變化的情況,修訂和完善洪水調度方案,視其各種預報洪水,提出分區分段洪水調度的具體措施。
3.3.2.3各種防御江河洪水預案和防洪調度方案,根據有關規定逐級上報審批,并報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備案。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4.1.1按照洪水災害的嚴重程度和災害范圍,應急響應的級別可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共四級。
4.1.2每年進入汛期,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要全程跟蹤雨情、水情、工情、災情,并根據災情的不同情況啟動相關的應急程序。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汛期必須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4.1.3縣防指部負責金沙江和牛欄江兩江河干流、金沙江二級支流、重要水庫、重點防洪城鎮等重大的水利、防洪工程超設計標準洪水的調度,督促指導各鄉鎮、各有關單位做好設計標準內的洪水調度。其它水利、防洪工程的洪水調度由所轄區鄉鎮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
4.1.4水旱災害發生后,如遇“特別重大洪災、重大洪災、較大洪災”、“特大干旱、嚴重干旱、重度干旱”。由縣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抗洪、抗旱搶險救災、防洪、抗旱減災和抗災救災等方面的工作。如遇“一般洪災”、“中度干旱”。由災區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抗洪抗旱搶險救災、抗洪抗旱減災和抗災救災等方面的工作。
4.1.5對跨區域發生的水旱災害或者突發事件將直接影響到臨近鄉鎮或村鎮區域的,在報告縣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同時,受災區鄉鎮人民政府應及時向臨近鄉鎮人民政府或向下游鄉鎮人民政府通報情況,并及時組織抗洪抗旱搶險救災,抗災減災和抗災救災等工作。
4.2特別重大級(Ⅰ級)應急響應
4.2.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級應急響應:
4.2.1.1縣境內重要江河發生50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4.2.1.2縣境內重要中型及以上水庫發生洪水漫壩、垮壩;
4.2.1.3大型水庫發生超設計標準洪水;
4.2.1.4發生死亡30人以上的山洪災害;
4.2.1.5直接經濟損失5億元以上的山地災害;
4.2.1.6作物生長關鍵期連續無有效降雨日數大于45天;
4.2.1.7受旱面積達30萬畝以上。
4.2.2特別重大級(Ⅰ級)應急響應的行動
4.2.2.1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主持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責任人召開會議會商,宣布正式進入緊急防汛抗旱期,緊急啟動本預案、抗旱預案,做出防御特大洪水、特大干旱的工作部署,并將災情情況上報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必要時報請市人民政府部署抗洪抗旱搶險救災和搶災救災工作。縣人民政府按照全縣《總體預案》的有關規定派工作組赴災區第一線慰問、指導抗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縣防指部必須密切監視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發展變化情況,氣象部門要認真做好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預測預報工作,認真做好汛期重點工程的調控調度和抗旱用水調度工作。加強防汛抗旱值班工作,由縣防指部指揮長或副指揮親自帶班,每天在廣播電視臺汛情、旱情通報,報道汛情、旱情及抗洪搶險、抗災救災措施,重點河道、重點工程調度洪水情況。縣防指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分工,認真做好抗洪抗旱搶險救災、抗災救災的各項工作,隨時將抗洪抗旱搶險救災、抗災救災情況上報縣委、縣人民政府,并上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通報縣防指部成員單位,并向市防汛辦報告。
4.2.2.2受災災區的鄉鎮人民政府緊急啟動相關的防洪抗旱預案,受災鄉鎮人民政府鄉鎮長主持會議會商,動員和部署抗洪抗旱搶險救災、抗災救災工作,由鄉鎮人民政府第一負責人,親臨災區第一線指導搶險救災工作,并按照縣防指部的調度命令進行水利、防洪工程的統一調度,根據相關預案的轉移規定,認真做好危險地區人民群眾的安全轉移和安置工作,認真組織巡堤查險和堤防防守及水庫的巡壩查險和溢洪道、輸水隧洞(輸水涵洞)查險防守,及時控制險情,減輕災害損失,并向縣委、縣人民政府或縣防指部上報災情情況。通報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機構成員單位,并向縣防汛辦報告。
4.2.2.2.3發生洪災、旱災、山地災害的,按照以受災鄉鎮人民政府為屬地的搶險救災原則,成立搶險救災應急指揮部或現場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抗洪救災、抗旱救災等工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按照各自的職責到災區參與組織指揮抗洪、抗旱工作,或按照部門職責駐災區幫助災區災民做好抗洪、抗旱和災后重建工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及成員單位應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災救災工作。
4.3重大級(Ⅱ級)應急響應
4.3.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重大級應急響應:
4.3.1.1縣重要江河發生30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4.3.1.2縣重要小(—)型及以上水庫發生洪水漫壩、垮壩;
4.3.1.3中型水庫發生超設計標準洪水;
4.3.1.4發生死亡10-30人以上的山洪災害;
4.3.1.5直接經濟損失3億元以上的山地災害;
4.3.1.6作物生長關鍵期連續無有效降雨日數31-45天。
4.3.1.7受旱面積達20萬畝以上。
4.3.2重大級(Ⅱ級)應急響應的行動
4.3.2.1由縣防指部指揮長主持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責任人召開會議會商,做出抗洪抗旱搶洪抗旱、抗災救災的工作部署,將災情情況上報縣委、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縣人民政府按照全縣的《總體預案》有關規定級別派出相關領導率工作組、專家組赴災區第一線指導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工作。加強防汛抗旱值班工作,由縣防指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親自帶班,必須密切監視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發展變化情況,氣象部門要認真做好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預測預報工作。不定期的在廣播電視臺汛情、旱情通報,報道汛情、旱情及抗洪搶險、抗災救災措施,重點河道、重點工程調度洪水情況。防指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分工,認真做好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的各項工作,隨時將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情況上報縣委、縣人民政府,縣防指部,并上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通報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機構成員單位,并向縣防汛辦報告。
4.3.2.2受災災區的鄉鎮人民政府根據災害情況,宣布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受災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領導組組長主持會議會商,精心安排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工作,由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主要負責人,親臨災區第一線指導防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并按照縣防指部的調度命令進行水利、防洪工程的調度工作,根據相關預案的轉移規定,認真做好危險地區人民群眾的安全轉移和安置工作,認真組織巡堤查險和堤防防守及水庫的巡壩查險和溢洪道、輸水隧洞(輸水涵洞)查險防守,及時控制險情,加大抗旱工作力度,減輕災害損失,并向縣委、縣人民政府或縣防指部上報水旱災情情況。
4.4較大級(Ⅲ級)應急響應
4.4.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較大級應急響應:
4.4.1.1重要江河發生20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4.4.1.2重要小(—)型及以上水庫發生洪水漫壩、垮壩;
4.4.1.3小(—)型水庫發生超設計標準洪水;
4.4.1.4發生死亡5-10人以上的山洪災害;
4.4.1.5直接經濟損失0.50億元以上的山地災害;
4.4.1.6作物生長關鍵期連續無有效降雨日數21-30天。
4.4.1.7受旱面積達10萬畝以上。
4.4.2較大級(Ⅲ級)應急響應的行動
4.4.2.1由縣防指部副指揮長主持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責任人召開會議會商,做出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的工作部署,將災情情況上報縣防指部領導,縣防指部視其情況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指導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工作;加強防汛值班工作,由縣防指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親自帶班,必須密切監視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發展變化情況;氣象部門要認真做好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預測預報工作。不定期的在廣播電視臺汛情、旱情通報,報道汛情、旱情及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措施;重點河道、重點工程調度洪水情況;防指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分工,認真做好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的各項工作,隨時將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情況上縣防指部;通報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機構成員單位,并向縣防汛辦報告。
4.4.2.2受災災區的鄉鎮人民政府根據災害情況,受災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領導主持會議會商,安排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工作,由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親臨災區第一線指導搶險救災工作,并按照縣防指部的調度命令進行水利、防洪工程的調度工作,根據相關預案的轉移規定,認真做好危險地區或災區人民群眾的安全轉移和安置工作,認真組織巡堤查險和堤防防守及水庫的巡壩查險和溢洪道、輸水隧洞(輸水涵洞)查險防守,及時控制險情,減輕災害損失,并向縣委、縣人民政府或縣防指部上報災情情況
4.5一般級(Ⅳ級)應急響應
4.5.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一般級應急響應:
4.5.1.1重要江河發生10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4.5.1.2重要小(二)型及以上水庫發生洪水漫壩、垮壩;
4.5.1.3小(二)型水庫發生超設計標準洪水;
4.5.1.4發生死亡3人以下的山洪災害;
4.5.1.5直接經濟損失0.3億元以上的山地災害;
4.5.1.6作物生長關鍵期連續無有效降雨日數10-20天。
4.5.1.7受旱面積達10萬畝以下。
4.5.2一般級(Ⅳ級)應急響應的行動
4.5.2.1由縣防指部副指長主持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責任人召開會議會商,做出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的工作部署,將災情情況上報縣防指部指揮長,縣防指部派出工作組,到災區第一線指導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工作。必須密切監視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發展變化情況,認真做好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預測預報工作。隨時將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情況上報縣防指部辦公室。
4.5.2.2受災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領導組組長主持會議會商,安排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工作,認真做好危險地區人民群眾的轉移和安置工作,及時控制險情,加大抗旱工作的抗災力度,減輕災害損失,隨時向縣防指部上報災情情況
4.6不同災害的應急響應措施
4.6.1江河洪水
4.6.1.1當江河水位超過警戒水位時,縣、鄉鎮兩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批準的防洪預案和防汛責任制的要求,認真組織好專業和群眾防汛搶險隊伍巡堤查險,嚴密監防,必須適時動用部隊、武警、公安參加重要堤防段、重點工程的防守或突發搶險。
4.6.1.2當江河洪水水位繼續上漲,危及重點保護對象時,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承擔有防洪任務的部門、單位應根據江河水情和洪水預報,按照規定的權限和防御洪水方案適時調度運用防洪工程,必要時報請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直接調度。防洪調度主要包括:調節水庫攔洪錯峰,開啟節制閘門泄洪,清除溢洪道障礙物,清除河道阻水障礙物,臨時搶護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
4.6.2山洪災害
4.6.2.1當發生山洪災害時,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及時組織水利、國土資源、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災區現場,加強觀測、監控,并立即采取切實可行的應急措施,防止山洪災害進一步惡化。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認真做好各項工作。
4.6.2.2當山洪災害易發區的雨量觀測點,降雨量達到一定數量或觀測山體發生變形有滑坡動態趨勢時,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或有關部門必須及時發出警報,對是否緊急轉移群眾作出決策,如需及時轉移時,應立即通知有關鄉鎮或村組按預案組織人員安全撤離。
4.6.2.3發生山洪災害后,導致人員傷亡或失蹤,應立即組織人員或搶險突擊隊緊急災,必要時向當地駐軍、武警部隊和上級人民政府請求救助。
4.6.2.4山洪泥石流、滑坡體堵塞河道,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及時召集有關專家研究處理方案,并盡快組織實施,避免發生次生災害。
4.6.3堤防決口、水庫潰壩
4.6.3.1當堤防決口、水庫潰壩出現前期預兆時,工程管理單位必須迅速調集人力、物力全力組織搶險救災,并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盡可能控制險情,為下游搶險應急轉移贏得時間。
4.6.3.2堤防決口、水庫潰壩的應急處理,首先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發出預警信息,其次是啟動工程應急預案,必須要求相關單位無條件的及時迅速落實,特別是組織受影響的群眾轉移,要盡可能的減少損失。
4.6.3.3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視其情況在適當時機組織實施堤防堵口,調度有關水利工程,為實施堤防堵口創造條件;水庫潰壩時要全力采取措施延長潰壩、垮壩時間,為下游群眾轉移,減少損失贏得時間。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領導應立即帶領專家趕赴現場指導。
4.6.4干旱災害
4.6.4.1特大干旱
4.6.4.1.1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對抗旱工作實行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統一調度;隨時掌握旱災情況及旱災發展蔓延趨勢,及時通報或旱情災情及抗旱工作情況;
4.6.4.1.2調整充實抗旱服務指揮機構,啟動有關抗旱應急預案,并報上一級指揮機構備案,必要時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正式宣布進入緊急抗旱期,啟動各項特殊應急抗旱救災措施,例“應急開源、應急限水、應急調水、應急送水等。建立健全抗旱服務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抗旱服務體系;
4.6.4.1.3認真落實各部門抗旱救災職責,抗旱服務指揮機構要及時組織成員單位會商及研究部署抗旱救災工作;
4.6.4.1.4優先保證城鄉居民的生活用水和重點工礦企用水,再保農業生產灌溉用水,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4.6.4.1.5認真做好抗旱應急資金和抗旱應急物資的準備或儲備及調度工作;科學的、合理的調配現有水資源,堅決執行統一指揮、統一調度、統一部署、集中財力、物力和人力做好抗旱救災工作;
4.6.4.1.6啟動各項抗旱救災應急措施,“應急開源節流、應急限制水量、應急調度水源、應急送水供水、應急各種救災物資的調配”;全民動員,積極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發揚抗旱抗災精神,做好抗旱救災工作;認真做好旱情災情的分析、評估、抗旱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認真處理好災區災民的生產和生活,確保災區災民安定團結,社會穩定。
4.6.4.2嚴重干旱措施
4.6.4.2.1隨時掌握旱災情況及旱災發展趨勢,及時通報或旱情災情及抗旱工作情況。
4.6.4.2.2調整充實抗旱服務指揮機構,建立健全抗旱服務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抗旱服務體系。
4.6.4.2.3認真落實各部門抗旱救災職責,抗旱服務指揮機構要及時組織成員單位會商及研究部署抗旱救災工作。
4.6.4.2.4優先保證城鄉居民的生活用水和重點工礦企用水,再保農業生產灌溉用水。
4.6.4.2.5認真做好抗旱應急資金和抗旱應急物資的準備或儲備工作。
4.6.4.2.6科學、合理的調度水源和管理好供水水源;認真做好抗旱救災的宣傳和報道工作。
4.6.4.3中度干旱措施
4.6.4.3.1必須高度重視旱情蔓延變化情況,加大旱情監測力度,認真分析旱情情況。
4.6.4.3.2認真做好抗旱的各項準備工作,適時組織和動員災區人民及抗旱隊伍投入抗災救災工作。
4.6.4.3.3認真做好旱情情況信息和抗旱抗災救災情況的和通報工作。
4.6.4.3.4隨時掌握災區抗旱水量供求變化情況,切實加強對抗旱水源的管理和統一調配工作;根據旱情發展變化趨勢,及時對抗旱工作進行周密安排和部署。
4.6.4.4輕度干旱措施
4.6.4.4.1隨時掌握旱情的變化情況,認真做好旱情的監測、預報工作。
4.6.4.4.2認真做好水庫、小水池、小塘壩、小水窖、小水渠等現有水工程的管理工作,正常供水。
4.6.4.4.3隨時掌握各方面的供水及用水需求情況,認真做好災情上報工作。
4.7信息報送和處理
4.7.1汛情、旱情、工情、險情、災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信息共享。
4.7.2防汛抗旱信息的報送和處理,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必須立即上報,若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必須及時上報基本情況,同時要抓緊了解詳細情況,隨后進行補報詳情。
4.7.3經本級或上級防汛抗旱災指揮機構采用和的洪水災害、工程搶險救災等信息,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立即展開調查,對調查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進行解決。
4.8指揮和調度
4.8.1出現水旱災害或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時,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主要負責人必須迅速上崗到位,成立臨時搶險救災現場指揮部,并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根據災區災情情況,必須及時收集、掌握有關的災情信息,進行預測事態的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后果,并按照預案規定的處置程序,立即組織指揮有關單位或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迅速采取處理措施。盡可能控制事態的發展,并及時上報事態的發展變化情況。
4.8.2若發生重大水旱災害或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時,必須及時上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派出由領導帶隊的工作組趕赴災區現場加強領導、指導搶險救災工作,必要時還可成立前線搶險救災指揮部。
4.9搶險救災
4.9.1出現或發生水旱災害后,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根據災害的級別情況,迅速開展對災害進行嚴密的監控、觀測,并立即與有關部門聯系。
4.9.2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災情的具體情況,按照應急預案立即作出緊密處置措施,提供當地人民政府或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決策。
4.9.3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當迅速調集各部門的物力和人力,并派出有關技術力量支持,認真組織當地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災區現場處置或救援工作。
4.9.4在處置水旱災害和工程重大險情時,必須按照部門各自的職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實行統一指揮,各單位或部門必須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
4.10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4.10.1縣、鄉鎮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高度重視應急搶險人員的安全,要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和消毒藥品,以便應急使用。
4.10.2搶險人員進入災區和撤出災區現場時,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視其災情情況作出撤離決定。搶險人員進入受威脅區的現場時,必須采取防護措施保障自身的安全。
4.10.3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按照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領導機構的指令和命令,及時災情通告,防止人和牲畜進入危險區域或飲用被污染的水源。
4.10.4對災區轉移的群眾,由當地人民政府負責提供緊急避難場,妥善安置災區人民群眾,保證災區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
4.10.5出現水旱災害和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后,災區事發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立即組織衛生部門加強對受影響地區的疾病和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報告災民的健康狀況,落實各種預防疾病措施,并派出醫療小分隊到災區第一線,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4.11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4.11.1出現水旱災害和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后,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根據災害的級別和危害程度,報經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發展。
4.11.2必要時可通過當地人民政府廣泛調動或動員全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力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救災工作。
4.12新聞報道
4.12.1新聞報道必須堅持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為抗洪、抗旱搶險救災工作的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4.12.2縣級人民政府新聞單位公開報道的汛情、水情、旱情、災情及防汛抗旱動態情況,必須經相應級別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審核。
4.12.3地方新聞報道由各地方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當地黨委宣傳部門共同商定宣傳報道內容和意見。
4.13應急結束
4.13.1當水旱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視其汛情、水情、旱情情況,宣布結束緊急防洪期。
4.13.2依據有關緊急防洪期的規定,對征用、調用的防洪搶險物資、機械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在防洪期結束后必須及時歸還,如果造成損失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
4.13.3緊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配合當地鄉鎮人民政府進一步恢復災區的正常生活、生產、工作秩序,修復水毀基礎設施,盡可能地減少造成的損失和影響。對實施緊急處理的事件,要做出專項的工作總結和分析,認真總結經驗和教訓。
5.應急保障措施
5.1通信與通信保障
5.1.1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合理地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確保防汛搶險救災信息暢通。重點堤防和水庫管理單位必須配備防洪搶險救災通信設施。
5.1.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當協助配合當地通信管理部門,按照防汛抗洪搶險救災的實際需要,并將防汛抗洪搶險救災有關的要求納入應急通信保障預案。發生重大災情或險情時,通信部門必須啟動防汛抗洪搶險救災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動一切力量搶修災害損壞的通信設施,確保防汛抗洪搶險救災的通信暢通。必要時,調用應急通信設備,為防汛抗洪撿救災的通信和災區現場指揮搶險救災提供通信保障。
5.1.3在特大、重大緊急情況下,必須充分利用公共廣播電臺和電視臺等媒介以及手機發送短信息等手段信息,及時通知災區的人民群眾迅速撤離,確保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5.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5.2.1災區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5.2.1.1對重點江河堤防的險工險段、水庫和易出現險情的水利工程設施,必須提前編制工程防洪搶險救災應急預案,以備在特大或重大緊急情況下有一套可操作性的搶險施展決策,當發生災情或險情后,應當立即派工作組或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災區現場,研究優化搶險除險實施方案,并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行政首長負責組織實施。
5.2.1.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抗旱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醫療藥品,必須滿足搶險急需使用。
5.2.2應急隊伍保障
5.2.2.1防汛隊伍
5.2.2.1.1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中國人民、中國人民武裝警察和民兵是抗洪搶險的主要力量。
5.2.2.1.2防汛搶險隊伍分為:群眾搶險隊伍、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伍和專業搶險隊伍(地方組織建設的防汛機動搶險隊伍和組建的抗洪搶險專業應急部隊)。群眾搶險隊伍主要為搶險提供勞動力,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伍主要完成對搶險技術設備要求不高的搶險任務,專業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
5.2.2.1.3調度防汛機動搶險隊伍的程序:一是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管理的防汛機動搶險隊伍,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調動;二是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管理的防汛機動搶險隊伍,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向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提出調動申請,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批準;三是同級其他區域防汛抗旱指揮部管理的防汛機動搶險隊伍,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向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提出調動申請,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協商調動。
5.2.2.1.4調動部隊參加防汛搶險程序: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的搶險救災需要部隊、武警參加的搶險救災,應通過當地防汛抗旱指揮部部隊成員單位提出申請,由部隊、武警成員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在緊急情況下,部隊、武警可以邊行動邊報告,地方人民政府應及時補辦申請手續。
申請調用部隊參加搶險救災的文件內容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受災地域或程度、采取的搶險救災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裝備等。
5.2.2.2抗旱隊伍
5.2.2.2.1在發生干旱期間,縣、鄉鎮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組織和動員全社會公眾力量投入到抗旱搶險救災、抗旱減災等工作。
5.2.2.2.2抗旱服務組織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發生干旱時期直接為受旱災區農民提供流動灌溉、抗旱保苗、生活用水、維修保養抗旱機具,租賃、銷售抗旱物資,提供抗旱信息和技術咨詢等方面的服務。
5.2.3供電保障
供電電力部門主要負責應急搶險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優先保證抗洪搶險、搶排漬澇、抗旱救災等的供電保障。
5.2.4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主要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物資運輸。負責特大、重大洪水時用于各種抗洪搶險、救災車輛的及時調配等的保障。
5.2.5醫療保障
醫療衛生防疫部門主要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進行緊急救治、防疫等工作保障。
5.2.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主要負責做好水旱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防汛抗旱、搶險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開展,負責組織搞好防汛搶險、警戒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
5.2.7物資保障
5.2.7.1物資儲備
5.2.7.1.1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重點防洪、重要水庫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必須儲備必要的防汛搶險物資。當各級的儲備物資消耗過多,不能滿足抗洪搶險需要時,應及時進行補充,必要時可通過媒介向社會公開收購和籌集。
5.2.7.1.2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儲備的縣級防汛物資,主要用于解決遭受特大洪水災害地區的防汛搶險物資補助或重點支持遭受特大洪澇災害地區的防汛搶險救生物資應急保障。
5.2.7.1.3縣級防汛物資儲備的品種主要用于攔擋洪水、導滲堵漏、堵口復堤等抗洪搶險應急的物種;用于救助、轉移被洪水圍困的群眾及抗洪搶險人員配用的救生器材;用于搶險施工、查險排險的小型搶險機具;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儲備的防汛物資品種及數額,可根據當地抗洪搶險的實際需要和實際情況確定儲備足夠的品種和數量。
5.2.7.1.4抗旱物資、水源儲備:干旱頻繁發生的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貯備一定數量的抗旱機具等物資。缺水的城鎮應當建立應急供水機制,嚴重的建設應急供水備用水源。
5.2.7.2物資管理調撥:縣級防汛抗旱物資調撥程序,由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辦公室向縣防指部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同意后,由縣防指部辦公室向代儲單位下達調令后方可調撥。
5.2.8資金保障
5.2.8.1縣財政安排防汛抗旱、水毀修復補助資金,主要用于本區域遭受較大級以上水旱災害的鄉鎮進行防汛搶險、抗旱救災和水利工程修復補助。地方人民政府本級財政應當從預算中安排資金,用于本區域遭受較大級、一般級水旱災害防汛搶險、抗旱救災及水利工程修復補助。
5.2.8.2縣級水利建設基金的30-50%專項用于江河應急治理、城鎮防洪工程建設和防汛抗旱指揮系統非工程設施建設。
5.2.9社會動員保障
5.2.9.1防汛抗旱工作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參與防汛抗旱的責任。
5.2.9.2防汛抗旱期間,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定期或不定期的在各種新聞媒介防汛抗旱信息,以引起全社會的關注。根據水旱災害的發展情況,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認真做好動員工作,組織全社會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5.2.9.3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切實加強對防汛抗旱工作的統一領導,認真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組織動員全社會力量,做好防汛搶險、抗旱救災工作。
5.3技術保障
5.3.1建設縣防汛抗旱指揮系統
5.3.1.1逐步建立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計算機傳輸網絡系統,逐步提高信息傳輸質量和速度。
5.3.1.2逐步建立縣內主要江河干流、重要河段的洪水預報、重要水庫防洪調度、城鎮防洪的洪水預報、洪水調度系統,提高預報精度、延長有效預見期,為防洪調度決策提供支持。
5.3.1.3逐步建立工程數據庫及大江大河、重點防洪工程、重點水利工作、水庫等的地理和社會經濟數據庫,實現本地區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經信息的快速查詢。
5.3.1.4逐步建立與市防辦、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之間的防汛抗旱工作異地會商信息網絡系統。
5.3.1.5逐步建立全縣旱情監測和宏觀分析系統,建設旱情信息采集系統,為宏觀分析全縣抗旱形勢和作出抗旱決策提供支持。
5.4宣傳、培訓和演習
5.4.1公眾信息交流
5.4.1.1汛情、旱情、工情、災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眾信息交流,實行分級負責制,一般公眾信息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人審批后,可通過媒體向社會。
5.4.1.2當主要江河發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漲趨勢;山區發生暴雨山洪,造成較為嚴重影響;出現大范圍的嚴重旱情,并呈發展趨勢時,按分管權限,由本地區域的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汛情、旱情通報,以引起社會公眾關注,參與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
5.4.2培訓
5.4.2.1培訓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培訓。省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市、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骨干和防汛機動搶險隊負責人的培訓。
5.4.2.2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范課程、考核嚴格、分類指導,保證培訓工作的質量。
5.4.2.3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5.4.3演習
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抗洪搶險演習。
6.善后工作
發生水旱災害的地方人民政府必須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基本生活的保障、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社會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
6.1救災善后工作
6.1.1民政部門負責災民的生活救助。必須及時調配救災物資和救災資金,認真組織安置災民,做好災民的臨時生活安排,負責災民房屋倒塌的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飯吃、有衣穿、有房住,實實在在地解決災民的基本生活。負責對因災造成死亡,死難者的后事處理。
6.1.2衛生部門負責調配醫藥器材和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害受傷病人,對災區有污染源的地方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情、疾病的傳播和蔓延。
6.1.3災區當地人民政府積極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進行清除。
6.2防汛搶險物質補充
在防汛抗洪搶險救災中,物質消耗量增大的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必須及時組織補充到位。
6.3水毀工程修復
6.3.1水利部門認真組織對防洪安全、水庫安全、城鎮供水安全水毀工程的修復工作。有防洪任務的工程必須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完成修復任務。
6.3.2遭受毀壞的交通、電力、通訊以及防洪專用設備,涉及的各有關部門應盡快組織修復。
6.4災后重建
凡涉及的各有關部門必須盡快組織災后重建工作,災后重建原則上按照原標準進行恢復和重建,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提高標準恢復和重建。
6.5防汛抗洪工作
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一年防汛抗洪工作中的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必須進行認真的、定性的、定量的工作總結、分析、評估和評價。征求社會各界和群眾對防汛抗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認真總結經驗,找準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修訂
該預案由縣防指部辦公室負責管理,并負責對預案的修訂,本預案在實施過程中有不實際的和在特殊情況下進行修訂,一般為五年修訂一次,修訂后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召集有關部門、相關部門的專家進行評審,評審后報經縣人民政府批準執行。
各種防洪預案、洪水預報方案、防洪工程調度規程、堤防決口和水庫垮壩應急方案、防御山洪災害預案、城鎮應急供水方案等,經管理單位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編制,并報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報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備案。
7.2獎勵與處罰
7.2.1獎勵
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給予表彰獎勵;對防汛搶險和抗旱救災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認烈士。
7.2.2處罰
對防汛抗旱工作中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云南省防洪條例》、《公務員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縣防指部組織有關單位負責編制,并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