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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村法制建設的現狀
農村一直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落后領域,相應的法制建設相較于其他地區也較為落后,農村法制建設的問題主要體現在農村法制宣傳、農民法律意識、農民文化素質和農民對法律公正性的信任上,其中法制宣傳在農村的缺失是導致農村法制建設不完善的主觀原因,農民的文化素質低下是農村法制建設不完善的客觀因素,而農民對法律公正性的不信任則是農村法制建設不完善的社會法制環境因素,在這些負面因素的影響下,農村的法制建設在改革開放以后也有發展,但是遠遠沒有達到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要求。
二、我國農村法制建設存在的問題
(一)與農村相關的法律制度不完善
在我國的依法制國活動中,首先要做到的就是“有法可依”,但是在農村的法制建設活動中,相關的法律體系卻一直處在缺失的狀態下,農村法制建設活動中法律體系的缺失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整體法律體系的缺失,農村法律體系的不完善,導致了農村法制建設活動得不到整體性的規范,執法部門沒有總體的指導方針進行執法工作。另一方面是法律法規內部的問題,鮮見的幾部關于農村法制建設的法律在實施細則和具體的處置措施上存在著較大的漏洞。
(二)農民的文化素質普遍不高
法制建設是人民群眾素質達到一定程度才能進行的,所以社會制度才會從奴隸社會、封建社會向法制社會衍變發展,社會制度衍變活動與人民群眾民主法制意識的覺醒是同步的。所以農民的文化素質低下,會嚴重的影響農村的法制建設活動貫徹實施,這一現象并不是自發的,而是教育資源在城市和農村之間分布不均勻導致的,據統計,擁有總人口70%的農村,卻只有10%的學校,在農村適齡兒童的入學率只有80%,而城市適齡兒童的入學率已經達到了99%,農村擁有全國文盲的94%而且正在以每年200萬人的速度增長,農民素質的低下已經嚴重的阻礙了農村法制建設的進程。
在農村地區法制宣傳的不完善,直接導致了農民的法律意識淡薄,農民對法律內容的認識不夠明確,對法律武器的運用方式不夠明確,嚴重的影響了法律在農村地區的權威和貫徹實施,從農村的犯罪活動頻發這一現象就可以看出,法律在農村地區的約束力并不理想。
三、加強我國農村法制建設的對策
(一)加快和完善農村法制建設
我國是一個法制社會,在農村的法制化進程中,首先要做到的就是“有法可依”,所以當前農村的法制建設亟待解決的就是法制體系的構建問題,不能否認這是一個系統長期的工作,法律編撰人員要深入到農村法制建設的一線去,觀察法律在農村生活實際中的狀態,了解農村法制建設矛盾尖銳的癥結所在,結合當前我國法制建設活動的實際,構建完善的農村法制體系,推動農村的法制化建設向前發展。
(二)大力發展教育事業,提高農民文化素質
與“依法制國”一樣,“科教興國”也是我國的基本國策,所以在農村的法制建設活動中,要重視教育的作用,認識到提高廣大農民的基本素質,是農村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基礎和關鍵,只有在教育資源上強化向農村地區的傾斜,加大對農村教育機構的扶持,才能從根本上提高農民的文化素質,進而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等基本素質,為農村的法制建設活動奠定堅實、深遠的基礎。
(三)加強農村法制宣傳,做好農村普法教育
法制宣傳是我國普法教育的基本手段,是提高農民法律意識的主要手段,當前農村普遍存在的法律意識淡薄問題,只有通過這一手段才能有效將這一問題解決,所以相關主管機構要在農村地區加強法制宣傳,做好普法教育工作,讓農民對法律有起碼的理性認識,在生產生活中有對法律的敬畏心理,農村的法制建設活動就能夠更加方便的深入的進行。
(1)高速公路設計特點是全封閉、全立交,對于路政執法具有很大的局限性,高速路段的橋涵、通道、上跨橋等很多地方是巡查的盲區,管理難度很大。其中某路段在2001~2005年共制止、處理、處罰建筑控制區內違法行為132起,處理違法堆積物共851堆。(2)高速公路沿線長,公路附屬設施經常有附屬設施被盜竊、被惡意破壞的現象,280km的高速公路累計被盜竊、惡意破壞的電纜線、標志牌、螺帽等高速公路附屬設施已達近300萬元,給國家財產和高速公路的暢通造成很大損失。(3)盡管路政管理部門一直致力于宣傳工作,但部分群眾依然法律意識淡薄,他們片面的以為違反不能等同于犯罪。近年來,管理部門格外重視宣傳作用,加強了法制宣傳和報道,通過宣傳增強了群眾的法律意識。盡管普遍都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但是這并不意味著群眾守法意識普遍提高了,在群眾內心深處,還存有“法不責眾”意識,缺乏公共設施的意識,貪圖小利益損害公共利益。(4)一些欠發達地區的政府部門,只顧當前利益,沒有大局觀,只考慮地方利益、部門利益,損害了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違反高速公路相關法律法規。僅為招商引資,使得當地政府不惜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內批準違規構筑物,以招商引資和建設投資軟環境來干涉建筑控制區管理工作,給路政部門的管理帶來難度,無形中損害群眾利益,踐踏法律尊嚴。
2預防性路政管理的開展對策
2.1完善執法體制完善執法體制和工作機制。路政管理本著公路行政管理為目的,公路的行政管理則涉及范圍更廣,而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只是高速路政執法,無法等同于路政工作。需要完善路政工作機制,才能更好的整合路政部門的執法力度,積極開展路政預防性管理工作,才會有穩固高速執法的基礎。2.2抓好路政隊伍內部管理開展預防性路政管理工作需要管理好路政隊伍,提升執法隊伍的綜合能力,提高思想和認識,做到依法行政,本著預防性管理執法。具有預防性路政管理的社會意義。執法人員的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和奉獻精神,強化執法人員的職業道德修養,培養執法人員吃苦耐勞、服務群眾和以人為本的路政管理事業。同時,提高執法人員執法藝術和執法技巧,提升業務素養,本著為民服務宗旨,強化個人為民意識和公共服務能力。2.3積極開展好路政巡查等基礎工作路政預防性管理工作中路政巡查是重中之重。路政巡查是有效預防違法行為的方法之一,降低發生的違法行為程度,避免違法行為的擴大化,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制止、早處理,避免因違法行為給當事人帶來的各種損失,避免事后給路政執法機構帶來的處理難度,提高路政執法效率、降低工作成本,創造高速公路環境穩定有序。2.4大力開展宣傳工作堅持不懈的路政宣傳能夠很好的提高路政管理工作效率。做好宣傳工作,可以提高人民群眾的愛路護路意識和法律意識,懂法知法的自覺行動,減少違法行為的發生。堅強對沿線政府部門溝通,共同遵守路政法律法規,督促部門行政批復時考慮到路政法律法規,避免行政許可與路政相關法律法規的沖突。2.5建立科學全面的群管網絡體系實施預防性路政管理根據情況建立科學的群管網絡體系,將路政管理部門行為轉變成政府和路政相結合的管理行為,由行業行為轉變成社會行為,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群管的和諧局面。
3結語
作為一名公務員,要帶頭學好法律知識,努力提高法律意識,不斷增強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能力。下面我結合自己本職工作,談談學法用法心得體會。
一、進一步提升學法用法思想理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識,推進依法治國、依法行政、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一項重大而長期的工作。自覺學習、貫徹和宣傳法律,關鍵在于提高思想認識。首先,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黨和國家的基本方略,公務員學法用法是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靈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開展的基礎和重要保證。其次是本職工作的需要。農業農村工作量大面廣,涉及各個部門諸多法律法規,作為一名公職人員,必須充分掌握才能保證各項工作規范有序開展,服務好本職工作。三是自身建設的需求。黨員干部首先應該是國家法律帶頭的執行者和遵守者,學法用法這個頭帶得好不好,直接影響到工作的成效,關系到工作的形象。同時,公務員隊伍積極地學法用法對整個社會引領作用也顯而易見,如對鞏固執政基礎、規范社會秩序、培育公民品格、促進文化建設都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四是廣大群眾的迫切愿望。通過多年來法制教育,廣大群眾要求社會依法行政、陽光行政,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聲越來越高,作為一名合格的黨員干部,學好用好法律不單是個人的榮辱得失,而是與法治國家的實現緊密相聯。
二、進一步確保學法成效。學法是用法的前提。盡管這些年來,我們公務員系統普法宣傳學習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可否認,我們的政府機關特別是在基層,相當數量的領導干部和公務員法治意識和法治觀念還比較淡薄,弄不懂、學不深現象還比較突出,并直接消極地作用在實際工作上。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與一些地方公務員學法環節存在形式主義不無關系。在因制度弱化導致的上無壓力下無動力的情況下,部分公務員提不起學法的精神和用法的自覺性。這就導致部分公務員法律素質不高,行政活動缺乏科學性、嚴謹性和合法性。因此,在將來的學法用法工作中,應進一步完善形式、充實內容、健全機制、強化培訓、嚴肅考核,真正提高廣大公務員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和自覺性,不斷增強公務員學法用法的實際效果。
三、進一步加強依法行政。當前上訪案件和群體性事件呈急劇上升態勢,分化了政府在發展經濟為主線上的大量精力。以上一方面反映了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增強,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沒有嚴格執法或者依法行政造成的新問題新矛盾逐步顯現。這也為我們敲響了警鐘,如果我們不嚴格依法行政,就有可能累積新的社會問題和矛盾,給接下來的工作增加阻力,從而阻礙經濟快速健康發展。現在,依法治國觀念深入人心的局面來之不易,公務員隊伍作為倡導者和實踐者的主力軍,更應把依法行政這根弦繃得更緊一些,時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原則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尤其要解決好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認真解決這些問題,可以充分體現法制宣傳為人民的要求。在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的背景下,一旦“法治精神”在人民群眾心中被破壞,就很難修復。另外,我們也要在制度上完善,健全行政執法監管體制,實行領導干部問責機制。用事實對廣大群眾進行法制教育,堅持從實際出發,做好群眾思想工作,維護好社會穩定,做到了學法用法的和諧統一。
我首先感謝領導、同志們的信任和支持,給了我這個匯報機會。為了使大家能夠對我有一個全面的認識,我把的過去的業績和今后的打算給各位領導和同志們匯報一下。
一、水利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近年來,我們堅持“科學規劃、依法管水、規范管理”的指導思想,按照“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服務質量、提高經營效益”的工作目標,積極探索“自我維持、自求發展”的發展機制,使水利建設取得了一定成績。
(一)堅持建設管理并重,確保工程安全運行。在工程建設的同時,我們即開始考慮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為了充分調動各水利片區村民管理的積極性,我們制定了詳細的管理辦法、深入基層,耐心細致地做好村民的管水思想工作,認識到水利建設的重要性。加強宣傳,依法管水,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我們一方面加強水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群眾以安全為重,保護水利工程;另一方面加大執法力度,及時制止并嚴肅處理違章事件;同時爭取各級領導和當地村干部的支持,幫助協調處理地方矛盾,經過長期細致的工作,大大改善了管理環境。
(二)充分利用自來水資源,努力提高經營效益。
在自來水工程中,成立了用水者協會,真正做到了使用有效、管理有效。我們水廠目前自來水用戶達到了3萬多人。我們充分挖掘潛力,合理開發節約利用水資源。
二、存在問題
一是基層行政執法難。基層群眾法律意識淡薄,執法工作又缺乏強制措施,使執法工作往往處于被動地位。
二是各相關執法部門缺乏聯動協同機制,聯合執法配合不夠。
三、今后的打算
一是加強學習、強化隊伍,夯實執法基礎。
注重學習,提高自身政治素養與業務素質。學習是提升自身素質、提高業務水平和執法能力的有效途徑。在工作之余學習《水法》、《防洪法》、等在基層水利執法中經常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條文,并抽出一定時間學習法律知識及案件剖析,進行分析討論,總結經驗教訓,從而提高了自身的法律意識和執法業務水平。
關鍵詞:群體性上訪事件;措施;法制觀念;政府部門
農村群體上訪是農民上訪的一種特殊形式,是指農民基于相同的利益訴求或者是為了達到共同的目的而采取的上訪行為。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市場經濟的發展,各個利益格局在不斷分化和調整,社會不穩定因素越來越大,出現了很多新情況、新問題。尤其是在農村,無論是在經濟領域還是社會生活中,一些深層次的社會矛盾逐漸凸顯,并通過農民上訪的方式反映出來。農民上訪是將生產和生活中存在的問題向上級有關部門直接反映,希望尋求幫助,最好能直接解決。農民上訪能從側面反映出農民對上級有關部門和主要責人的信任,也是上級政府部門了解社情民意的一個有效途徑。但社會矛盾出現后,若不加以及時處理,就很有可能引起群體性上訪。近年來,農村群體性上訪量上升,已經成為影響農村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根據調查引起農村群體性上訪事件發生的原因是很多的,但是不管是基于什么原因,這其中都是有一些共性的東西存在,而這些共性的原因對于研究群體性上訪事件具有很重要的指導意義。
一、導致農村頻發的法律相關原因分析
(一)合法利益的維護。
村委會是村民實現自治的基礎性組織,所以村領導班子的建立是保持我國村民有效實現自治的前提。但是現在很多地區的村干部選舉工作開展的并不理想,錢權交易、形式主義等問題凸顯,這樣選出的村干部也只能代表個人利益,這樣在選舉后就有可能會出現政治受害方組織的群體性上訪事件的發生。
(二)個別人非法利益的追求。
由于我國政治政策的放開和制度的改革,人們疏解心理不滿的渠道不斷增多,但是在上訪的所有案件當中有些是合法的,有些卻是個別人為了追求自己的私利而組織的上訪。這種上訪不管是在程序上還是在上訪的理由上都是不具備合法性的。
(三)文化程度低、法制觀念淡薄。
群體性上訪事件實際上是農民維護自身利益的而發生的一種政治性的行為,但是當群體性的上訪事件發生的次數比較多后就說明農民對于參政的需求有所提高,而這樣的參政需求確實建立在了十分不穩定的基礎之上的。首先,農民要想完好的表達自己參政的欲望必須有一定的政治認知水平,但是實際上現在很多農民自身的文化水平比較低。這樣當農民遇到問題后不知道如何去解決,而加上農民對于村干部、鄉鎮干部的不信任,對于上訪的程序和相關的制度不了解,如果某一事件影響農民的范圍較大,就會出現群體性上訪。大多數參與到農村群體上訪的群眾都是第一次在沒有村干部的參與下與上級政府直接對話的,這樣的一個過程對于村民來說絕對是比較大的沖擊,特別是這些上訪出現的結果對村民的影響尤為深遠。一部分人看到群體性上訪后自己并沒有受到什么懲罰,這樣的體驗是他們從未有過的,是一種新鮮,這些人就覺得自己能在農村的政治舞臺上可以大展身手了,于是農民的非理性、盲目性的參政欲望不斷狂漲。實際上主要有農民自身方面的原因,對國家法律不了解,法制觀念比較淡薄。
二、鄉鎮府有效化解農村的法律措施分析
自從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之后,農民的生活水平不斷的得到提高,在高速的經濟發展現狀下,農村的法律宣傳和教育工作卻沒有跟上進步發展的步伐,而這也正是心懷不軌之人的可趁之機,當農民集體利益受到損害后,往往出現一些企圖通過獲取個人利益的人,他們就是利用了農民對于法律的不了解,法制意識不強這一弱點,村民法律意識淡薄主要表現為:
1.農村整體法律意識淡薄,法律無法在農村群體中發揮出應該具有的作用。在我國計劃經濟發展的制約下,再加上人們心里根深蒂固的傳統權利意識,造成了權利在農民的心理占據了主要的地位,這樣法律就顯得勢單力薄,而長期以來我國農村在下發國家的各項政策和措施的時候,采取的工作方式往往就是以命令為主,這樣就使得法律意識在農村不斷的淡化,甚至在法制社會的今天一些比較落后的農村的思想仍舊被傳統的權利觀念所束縛。
2.村民缺少維護自身權利的意識,這主要是受到了我國傳統文化的影響,使得我國的法律規范和傳統文化相較量事,處于弱勢地位。在我國的很多農村,法律還沒有發揮出應有的作用,農村中的很多事物都是依靠傳統來解決的,農民壓根就沒有考慮到自己應該有的權利,這樣就導致村組織在進行村委會的重大決議之前群眾不知曉,沒有經過群眾的決議,為出現群體性的上訪事件埋下了隱患。
基于以上原因,可見加強對農民的普法力度,是減少農村群體性上訪事件、提高農民法律意識的有效途徑。
首先,在對農民進行普法教育時,所選擇的普法教育在內容上要與農民的實際生活緊密的結合在一起,主要可以從宅基地的糾紛、借貸糾紛、土地糾紛等生產和生活當中的法律需求,既要滿足農民自身的利益訴求,又保證農民能夠通過法律了解到自己所應該具有的權利。
其次,普法宣傳的形式應該向著多元化的方向發展,避免采用簡單的授課方式,廣播、電視、報紙等都是開展普法工作的重要媒介。
3.還需要加強對弱勢群體的文化教育,將技能培訓工作落實到位。農村弱勢群體除了殘疾、疾病,很大的一塊是學生問題,農村家庭因為學生讀書致貧的數量比例相對是比較高的。所以鄉鎮政府應該加大對弱勢群體文化教育工作的扶助工作,幫助輟學孩子重返校園、避免學生輟學事件的發生,同時對于耕地少,沒有輔助農業項目的貧困家庭,鄉鎮政府應該定期不定期的組織技能的培訓工作,鼓勵其走向企業、自主創業、走向自救的道路。
總結:
農村群體上訪事件的增多,是影響新農村建設進程的一個重要內容。當前的中國處在經濟社會的變革時期,社會的各階層進行利益的重新洗牌,矛盾不斷的凸顯出來。對農村群體上訪事件的有效控制主要是在鄉鎮政府方面,那么從法律層面出發鄉鎮政府主要應該加強對農民的法律維權意識的培養、做好法律宣傳工作。
一、暴力抗拒法院執行事件發生是多種原因造成的
一是普法力度還不夠深入持久。由于公民特別農村群眾法律意識淡薄,大多數債務人無視法律,抗拒執行。以往所發生的暴力抗法事件,絕大多數案件均發生在鄉村。這些被執行人和一些村民法律意識淡薄,不但不自覺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還故意抗拒法院的執行活動,對執行人員進行侮辱、謾罵、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甚至圍攻毆打執行人員。
二是地方、部門保護主義思想嚴重。一些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特別是鄉鎮政府從保護本地區經濟利益出發,對法院的執行工作進行干預,甚至阻撓執行。這種行政職權的干預,是當前強制執行中較為突出的問題。
三是對暴力抗法行為打擊不力。暴力抗法者之所以氣焰如此囂張,與對此類行為打擊不力不無關系。根據現行法律規定,人民法院認為暴力抗法者的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將案件交由公安機關立案查處,再由檢察院提起公訴,最后由法院定罪判刑。但往往由于有關機關未能較好配合,難以及時對暴力抗法者進行刑事處分,而只能由法院作出司法拘留和罰款處理了事。由于法律的權威性、操作性不強,使得一些人敢于藐視法律,甚至敢于公然與法律對抗。
四是執行人員行為錯誤引起。執行中與人民群眾發生沖突的,有些是由于執行人員行為錯誤引起,如違法執行、野蠻執行、濫用執行權等。
五是宣傳力度不夠。對那些暴力抗法者,在追究法律責任的同時,要積極宣傳這些案件,讓人民群眾了解那些暴力抗法者都沒有得到好下場,受到了法律律更加嚴厲的懲罰,使那些想抗法者聞此止步,這樣也可避免一些暴力抗法事件發生。
二、如何防范暴力抗拒法院執行事件發生
一是加大法律宣傳力度,教育公民遵守法律。執行工作是一項法律性、政策性、思想性很強的工作,執行活動要體現出對公民宣傳法律的作用和力度及對當事人起到依靠法律、遵守法律的教育作用。如通過張貼執行公告、公開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召開執行大會和新聞媒體曝光等,使執行當事人和廣大公民受到生動的法制教育,進而增強法制觀念。
二是發生暴力抗拒執行事件要及時報告當地黨委、人大,依靠黨委的領導和人大的監督排除干擾,清除阻力,依法執行;對暴力抗法事件的策劃、組織、指揮者及主要行為人,要及時采取強制措施,依法嚴肅處理;對涉及事件的干部要報告當地紀委,嚴肅查處。
一、突出法治意識的培養,不斷提升各級干部和公民的法律素質
經過四個五年普法教育工作,廣大干部群眾的法律意識在不斷增強,學法、守法、用法、護法正在成為人們的自覺行動。但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經濟的快速發展,特別是市縣城鎮開發建設的不斷提速,新農村建設的快速推進,一些新的社會問題和情況不斷出現,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個別基層單位和黨政干部單方面追求解決問題的效率,不嚴格在法治的原則下辦事,導致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手段單一,帶來新的矛盾和糾紛,有的誘發集體上訪、越級上訪,有的甚至導致矛盾激化,造成工作被動和不利的社會影響。究其原因主要是執法者的法律意識淡薄。因此,在建設魅力__、魅力__的新形勢下,要進一步加強公民特別是黨政干部、企事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律知識教育和法律意識的培養。
一是重點做好各級干部的法制培訓工作,提高依法決策和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能力,將全縣黨政干部、企事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納入干部教育內容,實行目標管理。每年由普法主管部門會同組織、宣傳、人事等部門制定干部法制教育培訓計劃,采取集中輪訓的方法對各級干部進行法制培訓。統一組織對干部學法、用法、執法情況進行考試、考核,考核結果記入干部檔案。
二是轉變執法理念,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群眾,依法行政。在重大經濟活動和行政執法過程中,要把服務擺在首位。重視和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切實解決群眾的合法訴求,在服務群眾中,教育群眾,引導群眾在經濟生活和行使權利中規范運作,依法行事。徹底改變單純以行政手段解決問題的傳統理念,將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經濟手段有機地結合起來,以爭取最大的社會效益。
三是狠抓“五五”普法規劃的落實。各級、各部門、企事業單位、學校都要把落實“五五”普法規劃真正擺上重要議事日程,齊抓共管,結合實際,以“法律六進”為載體,以“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為主要內容,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促進公民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自覺用法律規范行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辦事的社會風尚。
二、推行法律顧問服務制度,減少和避免各類涉法糾紛的發生
近年來,在經濟活動和其它工作中出現一些涉法糾紛,主要原因是一些部門在工作決策時缺少法律論證,在實施過程中缺少法律跟蹤服務和保障,以至于出現糾紛后造成工作被動。從根本上改變這狀況,就應從工作決策、實施的各個環節上介入法律論證、法律審查和法律服務。作為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重要標志,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應全面推行法律顧問服務制度。在建立內部法制工作機構的基礎上,聘請執業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在發展經濟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專項工作決策中,聽取法律顧問的意見,在實施過程中律師全程參與,在出現涉法矛盾和糾紛時,請法律顧問提出對策,以避免決策失誤和經濟損失,及時有效地疏導化解矛盾和糾紛,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實施。
三、建立適應新形勢需要的社會穩定防控體系
在社會穩定工作中,應堅持對各類刑事犯罪的高壓態勢,同時,著力加強矛盾糾紛防控體系和工作機制建設。
首先,應完善社情報告制度。鄉鎮、村(街)、社區、各部門、各單位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休抓社情報告工作,實行社會動態零報告制度,突發性事件和矛盾糾紛苗頭及時逐級上報。有關綜合協調工作機構對民間糾紛的動向、特點進行歸納分析,對各種傾向性的苗頭進行預測,及時研究對策,為
縣委、縣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其二,重視和強化人民調解工作。人民調解工作簡便、快捷以及促成矛盾雙方握手言和的特點,在構建和諧社會中凸現出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從長期的人民調解工作實踐看,公民之間,公民與集體、公民與國家機關之間發生的糾紛都可適用調解方式解決。嘗試建立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訴訟調解、疏導相互配合、銜接,共同化解人民內部矛盾的工作聯動機制,盡可能地減少運用司法判決、行政強制手段解決矛盾糾紛,更多地運用調解的方法解決問題,減少社會積怨。
一是近年我市新建樓盤較多,建筑工地隨處可見,同時伴隨居民家庭房屋裝修進入高峰,建筑垃圾(含裝修垃圾)產生量急劇上升。
二是處置建筑垃圾的行政許可需要當事人提交一定的審批材料,且需要一定的審批時間,許多單位為節省時間,往往“鋌而走險”擅自處置。
三是從傾倒建筑垃圾的地點看,多發于城區偏遠處、城郊結合部地區,這些區域平日人流、車流較少,且周邊又存在在建工地,管理秩序較混亂,在這些地點傾倒建筑垃圾不易被發現。
四是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對于隨意傾倒建筑垃圾的違法性知之甚少,且僥幸心理較強。一般,大型運輸車運輸傾倒建筑垃圾都較規范,事前會進行審批,按照指定的路線和地點進行傾倒,而小型車輛特別是一些農用車、電瓶車的當事人則以圖方便居多,見空曠無人處便隨意傾倒。
維護城市的市容整潔、和諧有序是我們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重要職能之一。針對違法處置建筑垃圾行為發生的原因,我局采取各種措施,多管齊下,不斷加強對這類行為的管理和查處。
一是充分認識,提高重視程度。全局上下不斷提高建筑垃圾處置管理的重視程度,將查處違法處置建筑垃圾行為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深刻領會這項工作的必要性,并將此項工作納入各基層中隊的工作績效考核。
二是規范部署,加大巡查力度。堅持“防微杜漸”原則,組織各中隊隊員利用正常上班及早中晚班時間,不定期地對各易發路段進行巡查,同時適時組織集中整治,加大對隨意處置建筑垃圾的管控力度,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制止”。
三是嚴肅處理,堅持嚴懲不貸。嚴格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中的相關規定,根據違法情節對違法者進行相應的警告、教育和處罰,對多次違法更是從重處罰,提高違法成本,防止屢教不改現象。
四是完善機制,促進高效便民。一方面規范業內管理,加強人員培訓,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另一方面合理設置指定的建筑垃圾傾倒點,為處置建筑垃圾提供方便。
五是加強宣傳,增強法律意識。通過對話教育、彩板展示、發放宣傳手冊等方式,加大對廣大人民群眾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增強群眾法制觀念,引導群眾自覺守法,并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關鍵詞:農業行政執法,存在問題,對策
__是農業縣,農業的安全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農業行政執法工作,有效地促進和實現依法治農、依法興農、執法護農,對促進農業生產,有效遏制坑農害農現象,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助農增收起著保駕護航的作用。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隨著經濟的發展,農業行政執法工作存在諸多難點。
1農業行政執法的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1.1立法不具體、不明確、含糊、籠統,法律責任不清,執行中不好操作
農業行政執法涵蓋的法律法規多,當前我國農業相關的法律、法規還不完備,對法律責任規定得過于籠統,對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公司和從事零售的小散戶違法行為在處罰條款上一視同仁,從而造成可操作性不強,縣級農業行政執法過程中對零售小散戶的處罰難以執行到位。
1.2農業行政執法機構的主體不合法,硬件設施落后
我縣農業行政執法主體——《__縣農業局執法大隊》是農業局下屬事業單位,屬事業性質,股級建制,人員工資實行全額撥款,但是,農業行政執法沒有獨立的專項經費,沒有專門執法車輛,辦公設施差,調查取證手段落后,導致執法手段落后,執法檢查、調查取證和實施處罰困難。缺乏相應的配套和保障,以致于影響了執法水平和質量的提高。
1.3農業行政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不高,執法人員身份不合法、待遇差,工作積極性不高
根據工作需要, 我縣農業(種植業)行政執法人員均從農業局內部進行調整,調整后農業執法大隊共6人,其中大學生2人,大專生 2人,中專生2人;副主任科員1人,中級職稱者2人,初級職稱者2人,工人編制1人;5人持有委托執法證,平均年齡48歲。沒有一個畢業于政法專業,絕大多數是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的技術人員,屬事業編制,對農業相關法律、法規系統學習時間較少,缺乏行政執法所必備的法律知識及相關的執法技能,在具體執法過程中存在執法人員不善執法和不敢執法的現象。同時,執法人員沒有相應的崗位津貼,長期從事行政執法工作而編制為事業性質,執法人員在職稱評定上由于沒有從事技術工作而受到影響,從而影響了工資標準,這些因素影響著農業行政執法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1.4管理相對人多而雜,相對人及農民群眾法律意識淡薄
農業行政執法相對人涵蓋面廣,重點是農業投入品經營業主,相對人面廣量大,經營人員多而雜,僅僅種植業投入品種子、農藥、化肥經營業主全縣分別有二百多戶,經營人員也相當復雜,文化素質普遍偏低,一些不懂農業生產、缺乏農資經營常識的人相繼融入了經營農資的行列,有的人因利益驅動故意違法,有的法律意識淡薄,因不懂法而違法,這些都給農業執法工作帶來了許多難處。在市場檢查過程中,管理相對人受到處罰時,往往以不懂法、不知法為由,推卸責任,逃避處罰,干擾執法工作的正常開展;同時,農民群眾的法制觀念也不強,自我保護意識差,往往在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時不知或不能有效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綜上所述,由于農業相關法律法規部分處罰條款對農業投入品零售小散戶的適用性較差,我縣農業行政執法機構及執法人員主體不合法,造成執法底氣不足,執法機構硬件設施落后,必須的執法工具不到位,執法隊伍素質不高,執法人員待遇差,沒有解決后顧之憂,加之管理相對人多而雜,管理相對人和農民群眾法律意識淡薄,導致我縣農業行政執法存在執法難,難執法的問題。
2解決農業行政執法工作中問題的對策
2.1加強法制建設,提高法律法規可操作性
在相關法律法規修改時,建議立法機關能考慮到各個層面的可操作性,在處罰力度上既要對從事生產、經營的大公司有威懾作用,也要對零售小散戶違法行為有懲戒作用,利于基層農業行政執法工作中對違法行為能夠執行到位,否則,無法執行的懲罰條款就等于是一紙空文。
2.2完善農業行政執法體系
政府必須為農業綜合執法提供保障,依法組建農業綜合執法隊伍,明確其行政機構性質,為推行綜合執法、穩定隊伍和保證農業綜合執法公正性奠定基礎。扎實搞好執法隊伍建設,挑選辦事精干、工作大膽、為人公正、已取得專業執法許可、長期從事執法工作、熟悉法律知識、專業素質高的優秀人員從事農業綜合執法工作,并明確執法人員行政工作身份,解決執法人員后顧之憂。
2.3建立執法人員系統培訓制度
介于農業行政執法人員多數來自于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的技術人員,未經過系統的法律法規學習,應建立執法人員系統培訓制度,把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納入日常管理的范圍,加強對所有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
,定期安排執法人員參加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努力提高執法人員綜合素質,確保執法人員持證上崗,亮證執法,規范執法,提高執法效率和水平,造就一支政治合格、業務精通、作風過硬、公正廉潔的農業執法隊伍。2.4健全農業行政執法保障體系
農業綜合執法工作面臨“三農”,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案件錯綜復雜,執法辦案費用必不可少。農業綜合執法市場檢查、專項整治、現場勘測等工作所需辦案經費、辦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訊設備、攝像器材等應立入財政預算,保證工作經費和執法辦案經費,建立健全農業行政執法保障體系。
2.5加強法制宣傳教育
提高全社會的法律意識,特別是管理相對人和廣大農民群眾的法律意識。法制宣傳教育要建立一些長期有效的制度,堅持對管理相對人實行定期不定期的法律法規培訓和技術培訓。使普及法制宣傳教育的工作制度化。通過報紙、廣播、電視、標語、印發資料等多種宣傳形式加強農業法律法規宣傳,推動全社會依法治農氛圍的形成。
2.6建立健全制度,規范執法行為
通過制度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水平。建立健全農業行政執法管理制度、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制度、行政執法公開制度、重大案件審批、查處、備案制度、執法過錯和錯案追究制度。做到制度到位,責任到人。依靠制度,強化管理,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嚴格做到主體合法、依據合法、行為合法、程序合法。
2.7加強執法監督,確保依法行政
建立健全農業行政執法監督機制。一是加強行政機關內部對行政執法的監督,實行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明確執法機構領導干部及執法人員的責任。二是建立健全外部監督機制,向全社會公布執法依據、執法程序、投訴電話,接受管理相對人的監督,接受人大的監督檢查,接受司法機關和社會輿論監督。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糾正本位主義和地方及部門保護主義,堅決消除執法中的腐敗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