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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天的會議中,與會代表除了在會議上發表演講、宣讀論文之外,還就各自所關心的問題進行了廣泛地接觸和交流,無論何種方式,都體現出人們對中國建筑遺產保護工作的關心和熱愛。
關注與支持
建筑是歷史文化的載體,存在著社會發展的印記,建筑遺產是人類的物質文明、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類共有的財富,保護建筑文化遺產也被認為是社會文明進步的標志,其中,對建筑遺產的保護和利用 已經成為公眾、學者和政府部門共同關注的事件。
中國在世界上的遺產大國地位也帶動了建筑遺產保護的繁榮與發展繼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建筑歷史與理論研究所在文物建筑保護方面取得突出成績以后,上海現代建筑設計集團也于2006年8月成立了歷史建筑保護研究技術中心,專門從事建筑遺產的研究、設計、修繕、修復、保護和改造等工作。
據國家文物局傅清遠研究員提供的數據,截止到現在,國務院已公布的六批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總計為2351處,其中建筑遺產(包括建筑遺址)共2117處,占總量的92%;尤其是在本屆政府公布的第六批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1080處里面,建筑遺產(包括建筑遺址)占公布總數的40%。在經費投入上,國家也加強了投入的力度,國家財政在“四五”期間對國寶單位的投入為0.6億元“五五”期間為0.4億元,“六五”期間0.3億元“七五”期間2.5億元,“八五”期間為5.5億元。2006年國家文物局和財政部對國寶單位的保護經費投入已達到7.2億元,這還尚未計算各省、市、自治區的投人。巨大的經濟投入從一個側面也說明了國家對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視。
為從法律的角度對搞好文物保護工作給予有力的支持及保證,國家制定并完善了相應的法律、法規,國家文物局還規定,由國家文物局頒布的法令、法規必須與國際公約相接軌。近20年來,中國文物建筑保護專家也一直在努力尋求合乎國情的建筑遺產保護之道,特別是今年5月28日,由國家文物局、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國際文化財產保護與修復研究中心、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共同主辦的東亞地區文物建筑保護理念與實踐國際研討會,形成了木結構古建修繕的指導性國際文件《北京文件》正式確立了東亞地區木結構文物建筑的保護原則,特別予以尊重各國遺產保護機構自現代保護運動發起以來,從各自保護實踐中以及從世代相傳的文物建筑保護的傳統做法中總結的原則和經驗,體現出國際同行共同審視和思索不同文化背景下不同文化遺產保護手段的多樣性,這在很大程度上彌補了《威尼斯》對東亞地區文物建筑保護與修復原則的不足。這也從一個側面說明了中國歷史建筑保護和建筑史學研究取得的成績被國內外同行所認可并予以關注。
現狀與問題
以往的經驗表明,文化遺產容易保護的地區一種是經濟特別發達而有能力進行保護的地區;一種是經濟特別落后且根本無力改造的地區。傅清遠研究員認為,突出的問題是國民經濟飛速發展、城市化進程加快對建筑遺產保護的巨大沖擊和負面效果,特別是城市文化的傳承和發展面臨沉重的壓力,作為歷史長河的文化記憶正在逐漸消失;舊城舊房與老城老房在內涵理解上的誤區和過度開發造成的老建筑大片被拆除;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不正確理解,造成有些地方民族特色的鄉土建筑面臨著大量的歷史信息被破壞和消亡的潛在危機。建筑遺產保護的設計、規劃、施工隊伍的數量和比例遠遠滿足不了建筑遺產保護工作的需求;建筑遺產的保護理念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沒有真正地得以體現;一些落后的觀念,還使許多專業人員受到干擾;保護技術和多學科的加入還是建筑遺產保護的弱項傳統工藝技術和材料的傳承還有待于保護和研究。
云南麗江雖然被保護下來,但過度開發及不合理的建設已使麗江失去原本固有的文化及內涵。臺灣著名學者夏鑄九先生在對瀘沽湖摩梭族文化模式、村落及建筑的保護研究中發現旅游市場與資本的快速與大規模的穿透,使得地方文化與生態環境遭到難以恢復性的破壞,并改變了地方原有的社會結構與空間意義。
面對建筑遺產保護產業的繁榮相應的建筑史學研究理應受到重視。上海市規劃局副局長伍江說得很明確,他認為,唯有認識歷史建筑的價值,才能更好地進行保護,要重視基礎研究。有這幾十年來的建筑歷史研究才使建筑遺產保護取得了今天這樣的成績和進展,沒有基礎研究,就沒有現在的成果。然而基礎研究的現狀還不容樂觀。北京建工學院曹汛教授用“兩擔愁云”來形容建筑歷史和歷史建筑的研究困境,特別是歷史建筑的考古斷代研究面臨后繼無人的情況;文物雖有,但是懂文物的建筑史學者卻變得稀缺,像梁思成先生當年能夠確定佛光寺乃唐代木構的功力已成為絕學;《中國建筑史》教材中仍有諸多史實錯誤也無力糾正。除了經費不足等因素外,缺少高水平、有能力的專業研究人員也是一個重要原因。曹汛教授致力于隋唐古塔的斷代研究工作,無奈勢單力薄,其研究工作正面臨很大的困難。
開拓與進取
中國建筑遺產保護工作歷經多年的努力與奮斗,雖然面臨種種困難與艱辛,但在基礎理論研究方面依然取得了不少成績。對西方建筑深有研究的方擁教授指出,歐洲古代建筑著眼于物質層面的史書價值和藝術原則,只是一種單邊話語的敘述,不能貼切地適用于中國;探討中國古代建筑遺產的價值,必須站在精神層面,開拓更寬的人文視野,進而做出正確的判斷。回眸往昔,我們看見的建筑物也許不足以同希臘,羅馬比肩,卻不能忽視深藏其內的人文理想。
在古代城市研究方面,清華大學王貴祥教授和他的研究生在對唐長安城,北京各類衙署等建筑二維布局規律和模數的研究中取得突破。
在傳統木構體系方面,東南大學朱光亞教授的《中國古代木結構譜系再研究》對以往將中國建筑木構架簡單地劃分為抬梁和穿斗兩種形式做出補充,以大量實例說明有介乎兩者之間的過渡形式存在;在斗拱形式方面
敦煌研究院的孫毅華女士以壁畫的直觀資料展示了歷代斗拱的形式變化和特點。
在古典園林研究方面,蘇州古典園林以群體面貌成為世界文化遺產,再次為世界所矚目。著名建筑學家劉敦楨先生擔綱完成的《蘇州古典園林》是一本研究中國傳統建筑的經典著作東南大學陳薇教授對它的歷史意義、學術地位和內在價值進行了更進一步的探討和挖掘。
在近、現代建筑研究方面,香港中文大學Lynne Distefano/李浩然LeeHo Yin以開平碉樓為例,說明建筑元素和裝飾設計風格受到海外華人心中的西方建筑印象,以及本土觀念的存在、多種來源并存并不斷強化帶來的住屋形式與文化的流散,探討19世紀~20世紀海外華人建筑理念的變遷;日本學者奧富利幸談到日本近代能樂堂的形成與西洋劇場概念的導入之間的關系;南京工學院的汪永平教授曾多次進藏,他對碉樓建筑進行了探源。
發展與方向
時代為建筑師提供了難得的機遇,如何使建筑遺產在技術上延年益壽并得到更好的保護,是建筑師義不容辭的責任。與會代表的經驗及研究更是研討會上交流的重要內容。上海市規劃局副局長伍江在強調理論研究的同時也強調實踐的重要性。他認為,建筑歷史研究必須注重實踐。建筑歷史研究者有責任將歷史留下來的建筑遺產完整地交給公眾,因此需要很多實踐經驗,這也是遺產保護的重要內容。建筑遺產保護與建筑史研究兩者不可互相替代也不可分開,遺產保護的動力又促進了基礎工作的研究,二者相輔相成。
臺灣漢寶德教授在《多元價值社會中的古建保存》一文中談到,文物保護與日常生活觀念之間的沖突,在多元化的社會中不易達成共識參與制定準則的人越多爭議越大,最后只能靠政治決策。夏鑄九先生通過對摩梭族文化模式的分析提出“建筑遺產整合性保護”的對策,并對其可行性做了充分的論證。他認為,要達到所制定的目標,需要政府引導、建筑師和建筑史學者的專業投入、以及自下而上的民間力量能夠得到支持。
清華大學郭黛垣教授認為,文物建筑的保護應當注重其本體的全部歷史信息,具有歷時性,不是某一位使用者或者某一階段的局部歷史。保護工作必須尋找到文物本體真實的歷史信息,保護的最高標準是其所具有的全部歷史信息得到保護,并傳之久遠因此修繕不僅要保護建筑的堅固更在于使其具有歷史可讀性。
天津大學王其亨教授以《中國文物建筑修復的實踐與理念》為題,闡述了70多年來的文物保護的歷程泰國Thammasat大學建筑與規劃學院Vimosiddhi Horayangkura教授,講述了在西方觀念沖突下的泰國本土文物建筑保護的情況;意大利羅馬大學東方建筑研究所所長Luigi Gazolla教授,闡釋了在中國都市保護和復興運動中,運用意大利式“類型學的程序”,在不改變城市肌理的情況下,提供了一種將北京原有四合院改造成新形式并使之現代化的思路;瑞士蘇黎士州建筑保護局前局長Christian Renfer就與同濟大學合作項目――江蘇泰倉沙溪古村落修復問題提出了自己的思考,臺灣華梵大學蕭百興教授則以21世紀初面臨全球現代化沖擊下的北臺石碇小鎮營造經驗為例,闡釋地域歸真的話境編織,探討文化遺產在深度建筑史協助下重新切入全球化魅力發展的可能性,同濟大學常青教授以《探索風土聚落的再生之道》為題,介紹了第二大城市、后藏中心日喀則“桑珠孜宗堡復原工程”;同濟大學章明女士就近期上海章明建筑設計事務所完成的近現代歷史建筑保護再生的項目――上海外灘中國銀行的改造做了介紹,上海新天地項目的主創、國際知名建筑設計大師本杰明?伍德(Benjamin Wood,AIA)也以《人的尺度,公共空間與城市形態》為題做了發言。東南大學劉先覺教授以海外華人建筑的新動態――新加坡佛教建筑的繼承與革新為主題發表了演說,華中理工大學張良皋教授以新老建筑的協調為主題,對古今中外建筑創作的方法做了精彩生動的報告,希望通過中國建筑的文藝復興繼承中國傳統文化,促進東西方建筑文化的整合與交融。
文物建筑保護已成為當今世人共識及發展潮流,如何成功保護可見的和不可見的文物?如何使保護與使用相結合?香港城市大學薛求理教授講述了香港歷史建筑保護和活化利用的三種模式,一種是自上而下,政府統籌包辦文物建筑的修復和運作管理一種是自下而上,政府支持,社區和個人承辦文物建筑的維護和使用,這類建筑往往無法開張或難以為繼,還有一種是介于兩者之間。總之,應以更為理性的態度、切合實際的方法推動文物建筑保護并使之持續發揮作用。
建筑文化遺產作為產業在經營方面的研究一直是中國學者的弱項。既往對于遺產保護多著重于靜態的“物”的保存修復,而較少觸及經營管理等課題。1972年世界遺產公約明確指出了持續性的有效管理,占有重要的關鍵地位。既往的研究者在多元開放的社會里,其角色扮演將更為多樣。按照文化產業的觀點,保存目標一旦選定,經修復再利用至永續經營管理是一個需要高度整合的操作系統。建筑專業人員除了提供專業的保護技術外,如何做好整合者的角色,將是一個重要課題。中國科技大學閻亞寧副教授以《遺產保護與經營的整合性觀念架構》為題,闡釋了自己對建筑遺產保護與經營上的觀點和態度。
2010年上海世博會總規劃師吳志強教授介紹說,在世博會總體規劃中,已納入了保留原江南造船廠等歷史建筑保護的內容,并已明確得到世博會董事會的批準,這在世博會的歷史上還是第一次;在保護上海工業遺產的同時也意味著在未來幾年中建筑師將付出更多的智慧、創意和辛勞。
研討會期間,會議組織與會代表考察了上海工業遺產和外灘歷史建筑保護工程,其中包括臺灣著名建筑師登琨艷利用工業廠房改造成的“濱江創意產業園區”。他開風氣之先,自1990年即開始致力于上海舊建筑的保護和利用,對今日上海社會輿論的整體改變功不可沒。蘇州河畔的舊倉庫保護再生項目獲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頒發的“亞太文化遺產保護獎”。
建筑史學因涉及建筑遺產的保護和利用而遇到了歷史性的機遇,這是文物保護工作者、建筑史學者和建筑師共同的幸事。本次旨在探索中國特色建筑遺產保護方式和理念,推動中國建筑遺產保護觀念變革和完善的研討會結束了,來自四面八方的與會代表帶著問題來到這里,帶著與同道交流心得的歡愉離開,希望將中國地域優秀建筑遺產以更好的方式展示給世界,以期使中國的建筑遺產保護事業獲得進步。
(一)基礎理論研究不足
中國博物館學界一直比較注重借鑒吸收國際上的新思想、新理念,但“長期執著于方法論的探索,卻忽視了本體論的思考”,特別是對學術規范、行業規范等職業道德建設基礎理論研究的重視程度不夠,對博物館職業道德的內涵、構成要素、特性特征等沒有明確界定,至今缺乏系統完備的博物館職業道德規范。國家文物局制定的《中國文物、博物館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規定了從業人員應該具備的基本職業道德素養,內容雖簡潔易記,但過于籠統,沒有涉及博物館營運中的道德問題,沒有對博物館管理機構和博物館工作中各個環節應遵循的道德規范做出明確規定,操作性、約束性都還不夠強。
(二)核心價值觀出現偏差
主要表現在兩個極端思想:一是固守傳統觀念,忽視博物館的公益服務價值。簡單地把博物館具體業務工作當作博物館機構的價值,認為博物館就是展示的場館,就是收藏、保護文物的機構。二是追求功利價值,忽視博物館的立身之本。受新博物館學的沖擊,過分注重為社會和社會發展服務的目的性,忽視與“物”(藏品)相關的基礎性工作,導致功利主義傾向。工作中偏愛即時可用、立竿見影,過于遷就觀眾娛樂消費的偏好,盲目崇拜展示技術,甚至走庸俗化道路,追求現實利益。有些博物館為吸引觀眾,不惜使用贗品,或過多使用為特定展覽而制作的非實物展品,甚至出現了用贗品文物打造出來的“雷人”博物館,在面對社會質疑時還做出“就算藏品是贗品,觀眾也不可能知道真假”的回應,這是對博物館職業道德的嚴重踐踏。
(三)從業人員職業道德素養不高
當前,博物館從業人員大都沒有接受專門的職業道德培訓,對職業道德建設認識不清、重視不夠,滋生了很多問題。
1.職業意識淡薄許多博物館從業人員對博物館工作的意義認識不足,沒有建立正確的職業信念和遠大的職業理想,沒有職業榮譽感,很多人甚至沒有把自己定位于博物館工作者,而是具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優越感”,沾染了許多不良習氣。
2.缺乏職業操守有些博物館工作者對應盡的職責敷衍推諉,對服務對象冷漠生硬,對學術研究投機取巧,對文物保護漠然視之,出現了諸如學術抄襲,文物損毀、失竊甚至監守自盜,違法違規征集、轉借文物等違背職業道德的現象。
二、當代中國博物館職業道德建設的現實意義
(一)有助于博物館事業的健康發展
職業道德是與職業活動緊密相連的,是職業活動中應該遵守的基本規范,包括職業信念、職業理想、職業態度、職業操守、職業責任等。博物館職業活動豐富而具體,文物的征集、保護、研究、傳播和社會宣教活動等各個環節都涉及職業道德問題。但就目前來看,中國博物館界卻存在著很多不正之風和道德問題。“道德衰之,誠亡國滅種之根基”,這些問題如果不能有效地加以解決,將直接影響到博物館未來的生存和發展。可以說,職業道德建設對博物館的高效運營和科學發展起著重要的引領和支撐作用。
(二)有助于提高從業人員隊伍的整體素質
由于歷史和體制的原因,當前博物館從業人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參差不齊,德才兼備的高素質人才嚴重缺乏,這與博物館事業的發展極不適應。職業道德是職業素質的核心,加強職業道德建設可有效激發博物館從業人員的職業榮譽感和事業心、責任心,進而增強提升職業技能、服務社會和社會發展的主動性與積極性,職業道德的提升也會帶動從業人員的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的提升,最終達到個人的全面發展和博物館從業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
(三)有助于提升博物館界的整體形象
職業道德是建立公眾信任的基礎。我國博物館是社會主義科學文化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宣傳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機構,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一扇窗口,其職業道德建設受到社會廣泛關注。加強博物館職業道德建設,有助于維護和提高博物館的信用和聲譽,提升博物館在社會公眾心目中的地位,進而贏得社會公眾的信任。同時,博物館工作人員的良好職業道德也可在社會上起到正面的輿論導向作用,促進整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發展,進一步提升博物館界的整體形象。
三、加強中國博物館職業道德建設的幾點思考
中國博物館職業道德不但具有社會主義職業道德的特點,還具有自己獨特的職業特性,它“既是本行業人員在職業活動中的行為規范,又是行業對社會所負的道德責任和義務”。因此,中國博物館職業道德建設應堅持以下三個原則:一是堅持社會主義職業道德建設的基本原則和要求。即堅持以為人民服務為核心,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引領,堅持“忠誠、審慎、勤勉”的職業活動的內在道德準則,堅持社會主義職業道德建設的“五個要求”———愛崗敬業、誠實守信、辦事公道、服務群眾、奉獻社會。二是堅持體現博物館職業特性的原則。結合博物館的工作實際和發展要求,體現出中國博物館作為文物和標本的收藏機構、宣傳教育機構、科學研究機構的重要特征。三是堅持培訓教育與機制約束相結合的原則。把日常的職業道德培訓教育和建立健全職業道德約束機制當作兩個重要抓手,兩手抓、兩不誤。
(一)強化博物館職業道德理論研究
理論研究是一項系統復雜的基礎性工作,成熟的科學理論對博物館職業道德建設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中國博物館界應繼續把博物館職業道德建設作為一項重大課題進行專題研究,組織博物館業界和職業道德建設方面的專家學者,結合中國博物館的職業特點和發展要求,深入研討中國博物館職業道德建設的內涵、外延、基本內容和要求等,并達成一致共識,進而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博物館職業道德基礎理論框架,為當前和今后中國博物館職業道德建設的實踐提供理論依據和指導。
(二)構建中國博物館核心價值體系
博物館核心價值是“博物館本身和內部成員堅守的基本原則和信念”,是博物館職業道德的靈魂。只有確立了核心價值,博物館界才有了共同的價值取向和思想基礎。當前,國內對博物館核心價值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分歧,有的認為是藏品,有的認為是以人為本、公益性,還有的認為是展示,大都是一元化的結論。陳波在《闡釋與對話:博物館核心價值研究》一文中做了多元化的闡述,主張博物館核心價值包括藏品、服務、研究三個因素。筆者基本贊同其觀點。博物館的核心價值應該是一個多元因素構成的價值體系,但我們認為還應把“人才”納入其中,可以概括為“藏品立館、服務興館、科研優館、人才強館”的四位一體理念。藏品是博物館的根本所在,離開了藏品,博物館就如無根之木,也就不能稱為博物館。服務是博物館的最高功能價值的體現,博物館藏品的收集、研究、展示最終都要面向社會,向社會公眾傳播歷史和科學文化知識,提高全民的科學文化水平,從而服務于社會發展。如果博物館關起門來搞收藏、搞研究,其價值充其量不過是一個“藏寶庫”。科研是博物館的關鍵因素,是“實現‘物到人’的根本方法”,沒有深入的研究,藏品再多、再好,也無法實現其價值,只能淪為擱置的擺設。人才是博物館的支撐,沒有高素質的人才隊伍做保障,又何談科學研究和優質服務。
(三)健全博物館職業道德約束機制
約束機制是職業道德建設落到實處的重要保障,沒有強有力的約束,職業道德建設就是空談。首先,應健全中國博物館職業道德規范。參照《國際博物館協會博物館道德準則》,結合中國博物館實際,從針對性、實用性出發,健全博物館主管部門、博物館自身及從業人員、博物館各工作環節應該遵循的基本道德準則,真正實現有章可循、有規可依。其次,應完善中國博物館內部管理。各博物館應共同擔負起中國博物館職業道德建設的重任,根據博物館職業道德準則,完善博物館內部工作條例、工作制度,明確博物館各工作崗位的責任和義務,并強化執行管理,落實針對失職、失德行為的懲戒,努力維護道德準則、內部規章制度的權威性,提高其約束力,不斷增強職工遵守職業道德的自覺性。
(四)加強博物館工作者職業道德教育
當前,博物館從業人員大都沒有接受專門的職業道德培訓,對職業道德建設認識不清、重視不夠,滋生了很多問題。1.職業意識淡薄許多博物館從業人員對博物館工作的意義認識不足,沒有建立正確的職業信念和遠大的職業理想,沒有職業榮譽感,很多人甚至沒有把自己定位于博物館工作者,而是具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優越感”,沾染了許多不良習氣。2.缺乏職業操守有些博物館工作者對應盡的職責敷衍推諉,對服務對象冷漠生硬,對學術研究投機取巧,對文物保護漠然視之,出現了諸如學術抄襲,文物損毀、失竊甚至監守自盜,違法違規征集、轉借文物等違背職業道德的現象。
二、當代中國博物館職業道德建設的現實意義
(一)有助于博物館事業的健康發展
職業道德是與職業活動緊密相連的,是職業活動中應該遵守的基本規范,包括職業信念、職業理想、職業態度、職業操守、職業責任等。博物館職業活動豐富而具體,文物的征集、保護、研究、傳播和社會宣教活動等各個環節都涉及職業道德問題。但就目前來看,中國博物館界卻存在著很多不正之風和道德問題。“道德衰之,誠亡國滅種之根基”,這些問題如果不能有效地加以解決,將直接影響到博物館未來的生存和發展。可以說,職業道德建設對博物館的高效運營和科學發展起著重要的引領和支撐作用。
(二)有助于提高從業人員隊伍的整體素質
由于歷史和體制的原因,當前博物館從業人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參差不齊,德才兼備的高素質人才嚴重缺乏,這與博物館事業的發展極不適應。職業道德是職業素質的核心,加強職業道德建設可有效激發博物館從業人員的職業榮譽感和事業心、責任心,進而增強提升職業技能、服務社會和社會發展的主動性與積極性,職業道德的提升也會帶動從業人員的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的提升,最終達到個人的全面發展和博物館從業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
(三)有助于提升博物館界的整體形象
職業道德是建立公眾信任的基礎。我國博物館是社會主義科學文化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宣傳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機構,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一扇窗口,其職業道德建設受到社會廣泛關注。加強博物館職業道德建設,有助于維護和提高博物館的信用和聲譽,提升博物館在社會公眾心目中的地位,進而贏得社會公眾的信任。同時,博物館工作人員的良好職業道德也可在社會上起到正面的輿論導向作用,促進整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發展,進一步提升博物館界的整體形象。
三、加強中國博物館職業道德建設的幾點思考
中國博物館職業道德不但具有社會主義職業道德的特點,還具有自己獨特的職業特性,它“既是本行業人員在職業活動中的行為規范,又是行業對社會所負的道德責任和義務”。因此,中國博物館職業道德建設應堅持以下三個原則:一是堅持社會主義職業道德建設的基本原則和要求。即堅持以為人民服務為核心,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引領,堅持“忠誠、審慎、勤勉”的職業活動的內在道德準則,堅持社會主義職業道德建設的“五個要求”———愛崗敬業、誠實守信、辦事公道、服務群眾、奉獻社會。二是堅持體現博物館職業特性的原則。結合博物館的工作實際和發展要求,體現出中國博物館作為文物和標本的收藏機構、宣傳教育機構、科學研究機構的重要特征。三是堅持培訓教育與機制約束相結合的原則。把日常的職業道德培訓教育和建立健全職業道德約束機制當作兩個重要抓手,兩手抓、兩不誤。
(一)強化博物館職業道德理論研究
理論研究是一項系統復雜的基礎性工作,成熟的科學理論對博物館職業道德建設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中國博物館界應繼續把博物館職業道德建設作為一項重大課題進行專題研究,組織博物館業界和職業道德建設方面的專家學者,結合中國博物館的職業特點和發展要求,深入研討中國博物館職業道德建設的內涵、外延、基本內容和要求等,并達成一致共識,進而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博物館職業道德基礎理論框架,為當前和今后中國博物館職業道德建設的實踐提供理論依據和指導。
(二)構建中國博物館核心價值體系
博物館核心價值是“博物館本身和內部成員堅守的基本原則和信念”,是博物館職業道德的靈魂。只有確立了核心價值,博物館界才有了共同的價值取向和思想基礎。當前,國內對博物館核心價值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分歧,有的認為是藏品,有的認為是以人為本、公益性,還有的認為是展示,大都是一元化的結論。陳波在《闡釋與對話:博物館核心價值研究》一文中做了多元化的闡述,主張博物館核心價值包括藏品、服務、研究三個因素。筆者基本贊同其觀點。博物館的核心價值應該是一個多元因素構成的價值體系,但我們認為還應把“人才”納入其中,可以概括為“藏品立館、服務興館、科研優館、人才強館”的四位一體理念。藏品是博物館的根本所在,離開了藏品,博物館就如無根之木,也就不能稱為博物館。服務是博物館的最高功能價值的體現,博物館藏品的收集、研究、展示最終都要面向社會,向社會公眾傳播歷史和科學文化知識,提高全民的科學文化水平,從而服務于社會發展。如果博物館關起門來搞收藏、搞研究,其價值充其量不過是一個“藏寶庫”。科研是博物館的關鍵因素,是“實現‘物到人’的根本方法”,沒有深入的研究,藏品再多、再好,也無法實現其價值,只能淪為擱置的擺設。人才是博物館的支撐,沒有高素質的人才隊伍做保障,又何談科學研究和優質服務。
(三)健全博物館職業道德約束機制
約束機制是職業道德建設落到實處的重要保障,沒有強有力的約束,職業道德建設就是空談。首先,應健全中國博物館職業道德規范。參照《國際博物館協會博物館道德準則》,結合中國博物館實際,從針對性、實用性出發,健全博物館主管部門、博物館自身及從業人員、博物館各工作環節應該遵循的基本道德準則,真正實現有章可循、有規可依。其次,應完善中國博物館內部管理。各博物館應共同擔負起中國博物館職業道德建設的重任,根據博物館職業道德準則,完善博物館內部工作條例、工作制度,明確博物館各工作崗位的責任和義務,并強化執行管理,落實針對失職、失德行為的懲戒,努力維護道德準則、內部規章制度的權威性,提高其約束力,不斷增強職工遵守職業道德的自覺性。
(四)加強博物館工作者職業道德教育
[關鍵詞] 黑色旅游;游客滿意度;哈爾濱731
[中圖分類號] F590.7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9-6043(2017)03-0091-03
Abstract: Different from ordinary tourism forms, dark tourism is a new form of tourism, enabling tourists to seek for stimulation, satisfy the curiosity, and challenge themselves with the sensitive, spiritual and special characteristics in it. In China, dark tourism attracted little focus of scholars until the 2008 Wenchun earthquake. However, developing dark tourism in China has no mature theory basis and is constrained by traditional value conception. The revenue streams of dark tourism are limited. The 731 unit site is an important representative of dark tourism in Harbin. To promote tourist satisfaction, it should focus on the combination of different products, add visitor participation, and address tourist complaints on time.
Key words: dark tourism, tourist satisfaction, former site of former Japanese military unit 731 in Harbin
由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可知人的需求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而變化,以往旅游只是滿足人休閑娛樂的需要,然而旅游不一定就是愉快的體驗,只要是能觸動人心靈的都受旅游者歡迎的旅游形式。今天,旅游者對旅游的個性化需求日漸增加。黑色旅游是我國近些年發展起來的一種旅游形式,在參與黑色旅游時,人們的情緒往往會受到極大的震撼,在這個情感碰撞的過程中,游客對目的地的滿意度也隨著形成,而游客的滿意程度直接關系著黑色旅游目的地的進一步發展。
一、相關理論
(一)黑色旅游
1.黑色旅游的定義
對于黑色旅游的概念,國內外學者各執一端,Stone P.R認為“黑色旅游是旅游者去造訪實際或重現死亡的,以痛苦或看似恐懼為主題的遺址、景點和展覽館的行為”,國內有學者認為黑色旅游是指到死亡、災難、痛苦、恐怖事件或悲劇發生地的旅游現象。綜合國內外W者們的觀點,筆者認為黑色旅游是旅游者通過到訪與黑色事件相關的地區以及在該地區進行的一系列活動的過程,從而達到滿足游客尋求刺激,接收教育等目的的旅游體驗活動。
2.黑色旅游的特征
區別于那些普通的旅游形式,黑色旅游有敏感性、精神性、特殊性等多方面的特征。敏感性是指黑色旅游的開展必然會給當地帶來很大的影響,它可能會引發當事人或者當事人后代的悲傷情緒,旅游者的一些不當行為可能會引起他們的不滿與仇視。精神性是指黑色旅游地在歷史上具有重要的影響力,其產品往往有豐富的精神文化內涵,能通過對人性弘揚和主旋律的傳播,為構建和平、安定,和諧,有序的社會提供應有的動力。黑色旅游的特殊性是指它不同于一般的旅游形式,帶給人們的往往不是愉悅的心理感受,此外黑色旅游屬于小眾旅游,它的吸引力具有很強的局限性和固定性。
(二)游客滿意度
顧客滿意度是一個動態的指標,它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而且其影響因素也是變動的,不同的行業顧客滿意的影響因素不同。結合一般旅游景區游客滿意度特征以及黑色旅游游客特殊的心理變化,由于游客在黑色景點所受的震撼較大,黑色旅游教育意義比較突出,所以其滿意度更側重于游客在精神方面是否有所收獲。另外,游客對黑色旅游目的地的游覽價值的認可度、忠誠度和游客抱怨度也是游客滿意程度的重要體現。
二、黑色旅游發展現狀分析
(一)國外發展現狀
黑色旅游的研究最早在出現在十九世紀六七十年代的北美地區,其中以美國的研究最具有代表性。隨后,黑色旅游日漸成為西方學者關注的重點領域。1996年列儂首次提出黑色旅游概念,之后的學者結合實例對黑色旅游作了進一步的研究。2003年,Philip R.Stone指出,黑色旅游是人們到以死亡為主題的正式或非正式的旅游地、遺址、展覽館等進行的旅游活動。此外,國外dark tourism和grief tourism兩個網站對黑色旅游進行了初步的分類研究,因而國外黑色旅游無論是在學術方面還是在實際的旅游發展中都取得了顯著進展。
(二)國內發展現狀
相較于國外比較成熟的研究體系,我國黑色旅游的研究起步較晚,也并未受到足夠的重視,雖然我國黑色旅游資源非常豐富,部分游客對該類型景點也非常青睞,但與之相關的研究卻屈指可數,直到2006年,我國學者劉丹萍,保繼剛才首先接觸黑色旅游的研究領域,總而言之,我國學者對黑色旅游的認識與研究尚處于初始階段,普通游客對黑色旅游的認知度也非常低。此外,黑色旅游開發與我國的傳統道德觀念有一定程度的沖突,因此,我國黑色旅游的開發會受到傳統思想觀念的制約。
三、國內開發黑色旅游存在的問題
(一)沒有成熟的理論基礎作支撐
我國黑色旅游開發存在很多不足,由于開發研究與基礎理論的不對稱,黑色旅游開發并沒有得到足夠的關注,相較于國外構建起來的成熟的理論體系,國內的研究目前還停留在表層方面諸如對黑色旅游概念的界定上。旅游資源的開發如果缺乏相關的理論做支撐和指導,它的開發便無跡可尋,只能借鑒他國可能不適合我國國情的模式或憑感覺摸索前行,這樣的開發模式必然會影響黑色旅游的健康發展,甚至走向某種極端。
(二)受中國傳統價值觀念的束縛
由于黑色旅游敏感性的特征,因此它的發展不可避免的會與如“趨利避害”等傳統思想相沖突。黑色旅游是與戰爭、死亡、災難等負面詞匯相關的旅游形式,它首先與我國千百年來追求吉祥如意的思想相背離,所以黑色旅游的開會受到當地居民的質疑,以及宣傳的尬尷局面,更何況讓游客直接參與到黑色旅游中。不同于西方科學實證主義的精神,中國人往往習慣于用封建、傳統的思想去規避內心深處所討厭的事物,所以深受傳統思想觀念影響的游客可能會對黑色旅游持否定態度。雖然傳統觀念不可能完全扼殺黑色旅游在我國的發展,但它的影響還是非常深遠的。
(三)黑色旅游盈利渠道的局限性
旅游屬于經濟活動的一種,必然會涉及到利益的往來,但由于黑色旅游具有精神性的特征,因此黑色旅游不能像大眾化的旅游形式一樣使旅游開發商在游客的參與中獲利。黑色旅游很大一部分是教育和公益,如果將黑色旅游資源同其他旅游資源一樣以市場化的模式進行開發,勢必會扭曲黑色旅游的教育功能,使利益的來源是建立在游客對黑色旅游事件發生地居民不幸和痛苦的過渡消費上,所以黑色旅游的開發不應以盈利和商業為目的。因此,在保障黑色旅游健康發展的前提下以求獲益,它盈利的途徑是非常局限的,這就可能延長黑色旅游的投資回收期,甚至造成入不敷出,慘淡經營的局面。
四、哈爾濱731遺址游客滿意度提升策略
(一)哈爾濱731遺址發展現狀
與德國奧斯維辛集中營、日本廣島原子彈爆炸遺跡并稱為“二戰三大遺跡”的哈爾濱侵華日軍第七三一部隊罪證陳列館坐落于哈爾濱平房區新疆大街,這個世界上最大的細菌戰指揮中心始建于1933年,是日本軍國主義侵華以及反人類的重要罪證,也是世界反法西斯戰爭最重要的犧牲地,它對于銘記戰爭災難,維護世界和平具有非同尋常的意義。1945年,侵華日軍在戰敗倉促逃亡之時將大部分建筑炸毀,罪證陳列館舊址的基本格局就是在此基礎上形成的。目前該遺址經過修繕建設了以“黑盒”為中心囊括本部大樓,四方樓遺址等原有遺跡的新展區,此外七三一的其他后續工程還在繼續完善中。七三一遺址的保護歷程大體上經歷了以下五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基本上沒有有效保護的1945年至1981年這漫長的37年。第二階段在1982年至1998年,731遺址根據文化部以及市政府的指令開始了全面保護歷程。1999年至2005年為第三階段,“侵華日軍第七三一細菌部隊罪證陳列館”更名為“侵華日軍第七三一部隊罪證陳列館”,并稱為紅色旅游景區。2006年至2013年的第四階段,該遺址被國務院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12年,侵華日軍第七三一部隊舊址排序第11位進入《中國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單》,第五階段是2014年至今。
(二)提升游客滿意度的相關建議
1.注重不同產品間的組合
由于黑色旅游具有特殊性與精神性的特征,因此731罪證陳列館很可能不能滿足游客娛樂性的需求,為了提高游客的滿意度,可以考慮將731罪證陳列館與其他娛樂性強的旅游資源結合起來,推出不同類型的產品組合以達到吸引游客的眼球的目的,例如結合哈爾濱四季分明的特點,可以分別推出丁香c731(紫+黑),避暑與731(綠+黑),五花山色與731(黃+黑)以及冰雪與731(白+黑)的色彩組合策略,游客在怡情于景的同時也能接受到愛國主義、追求和平、熱愛生命、銘記歷史等方面的教育,這樣就可以達到揚長避短,趨利避害提高游客滿意度的目的。
2.提高訪客的參與性
一次滿意的旅游體驗不僅僅是視覺的盛宴,還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游客能近距離接觸旅游資源并深入地參與其中,哈爾濱731罪證陳列館通過應用高科技手段展示日本反人類的罪行從而給人以極大的震撼與視覺沖擊,但訪客對它的印象也僅僅停留在視覺影像方面,隨著時間的流逝這些都會被漸漸遺忘。因此,除了文字,圖片,影像資料的展示,731還應該增加一些與黑色旅游這一主題相契合的參與性強的項目,如建設娛樂性很強的限時密室逃亡,在密室中設置與731相關的關卡,游客通過自身的努力或者與同伴合作逃離密室,這樣,通過提高游客的參與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加強他們對731的印象,提高他們的滿意程度。
3.及時處理游客的抱怨與投訴
游客通過投訴和抱怨發泄他們對景區景點的不滿,如果游客的抱怨與投訴遲遲得不到解決,游客對景區景點的滿意度就會直線下降,甚至將他們的不滿情緒散播給身邊的親戚、朋友,有研究表明一個不滿意的游客會間接影響25個人對一個景區的評價,因此提高游客滿意度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認真對待并及時處理游客的抱怨和投訴,要做到這一點,731罪證陳列館首先要建立便捷的投訴通道,讓游客有發泄的地方,其次要加強對員工的培訓,以使他們能夠以最快的速度整理游客的抱怨與投訴,再次要及時對游客的投訴做出回復,并妥善解決,這樣,游客可能化不滿為滿意,甚至發展成為731的忠誠游客。
[參 考 文 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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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草原絲綢之路;絲綢之路經濟帶;研究巡禮
中圖分類號:F125.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絲綢之路是連接亞歐兩大洲的一條重要的經濟文化線路,在中外經濟文化交流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現今學術界大多數學者也認同將古代絲綢之路按區域分為四條:即西北地區的“沙漠絲綢之路”和“草原絲綢之路”;東南沿海地區的“海上絲綢之路”和西南地區“西南絲綢之路”等四條線路。其中的“草原絲綢之路”則是西北草原地帶連通歐亞大陸文化貿易交流的大通道,并帶有濃厚的草原游牧文化特性,也融合了中原文化和中亞西方等文化因素。絲綢之路的地域交流跨越亞歐大陸,可謂一個國際性的研究問題。草原絲綢之路也是如此,目前國內外學者也從歷史學、考古學、民族學、經濟學等多學科探討了草原絲綢之路的相關問題,來反映西北草原地帶在中外經濟、文化交流中的地位。近年來,伴隨著國家“一帶一路”戰略的提出與實施,學界對草原絲綢之路的研究日益高漲,成果迭出,以下主要對改革開放以來學界對草原絲綢之路研究成果(著作、論文等)進行梳理總結,以求推動此問題的研究繼續深入發展。
一、草原絲綢之路研究的相關著作
“草原絲綢之路”的相關研究起步于改革開放之后的20世紀80年代,目前學界已經出版了一些以草原絲綢之路為主題的著作和論文集。整體而言,相比較于海上絲綢之路的研究著作,關于草原絲綢之路的研究著作并不多,較有代表性的主要有以下幾本,雖然很少,但是這些著作對于此問題的深入研究很有參考價值。
王博、祁小山的《絲綢之路:草原石人研究》以反映亞歐草原游牧部族或民族文化的石人文化為研究對象,并論述了草原絲綢之路的歷史發展概況,分析了草原石人資料和蒙古石人及中亞石人的研究概況等內容,以草原石人為切入點來探討古代草原絲綢之路,可謂“以小見大”,研究方法很有參考價值,是草原石人研究的集大成之作。[1]周慕愛總編輯,彭綺云英文編輯的《道出物外:中國北方草原絲綢之路》是博物館和香港大學美術博物館聯合主辦的“中國北方草原絲綢之路”文物展覽,匯集了突厥時期、契丹時期和蒙元時期的80件套具有濃郁草原文化特征及西方文化元素的珍貴文物,以中英文互照的形式進行敘述,形象地展示了草原物質文明與西方物質文明融合的精髓,集中展示了草原文化的獨特風采。[2]張忠山主編的《中國絲綢之路貨幣》集中論述了中國古代絲綢之路與各個時期絲綢之路的貨幣情況,可謂一本“絲綢之路貨幣史”的專著,書中第三章“北方草原絲綢之路與貨幣”專門探討了從秦漢至明清時期草原絲綢之路貿易活動及其使用的貨幣。[3]
此外,還有一些重要的會議論文集出版。 張志堯主編的《草原絲綢之路與中亞文明》一書是國際阿爾泰學研究叢書之一,也是一本關于草原絲綢之路研究的學術論文集。此文集分為三大板塊:草原絲綢之路、中亞古代游牧文化、草原絲路與中亞文化交流。收錄了國內外相關學者關于草原絲綢之路與中亞文化交流的多篇論文,是草原絲綢之路相關研究很好的參考書。[4]張柱華主編的《草原絲綢之路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是中國中外關系史學會主k的“草原絲綢之路”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書中精選收錄了與會學者圍繞“草原絲綢之路”這一主命題所撰寫的35篇學術論文,內容是對草原絲綢之路沿線各民族自唐代以來的政治歷史變遷、民族流徙、文化傳播、經貿往來的基本情況和發展軌跡,集中展示了國內專家學者在這一學術領域的最新研究成果。[5]
二、草原絲綢之路的綜合性研究
學界自改革開放以來發表的相關論文,起初大多都是對草原絲綢之路的歷史發展演變情況做一梳理,但又有所側重,有的偏重于考古學、有的偏重于歷史學或經濟學等角度,這些對草原絲綢之路做的整體性研究也為我們做專題性相關研究提供了重要參考。
(一)草原絲綢之路的概況
潘照東,劉俊寶的《草原絲綢之路探析》認為草原絲綢之路起源于大禹時代,時間跨度自夏朝至民國時期,長達4000余年,地域覆蓋整個北方草原地帶。并重點論述了草原絲綢之路的起源與形成;草原絲綢之路的延續與發展(商朝至民國);草原絲綢之路的歷史影響等問題。[6]張景明的《草原絲綢之路研究中的幾個問題》認為草原絲綢之路既是連接亞歐經濟、文化的通道,也是連接北方草原地區與中原地區經濟、文化交流的要道;北方民族對草原絲綢之路的貢獻;北方民族沿草原絲綢之路的西遷現象等方面做了細致論述。[7]洪用斌的《草原絲綢之路概述》主要考證了西漢、遼金、蒙元時期草原絲綢之路的諸多線路問題,尤其重點探討了蒙元時期的線路問題,并認為驛道的發達是蒙元時期草原絲綢之路比以往任何時候更為暢通的重要原因。他還認為草原絲綢之路的暢通應在秦漢之前,而史書中最早記載有關草原絲綢之路的材料是《穆天子傳》,其選址往往集中在河流、淡水湖沼等水源所在地,并且有它的歷史繼承性。[8]王大方的《論草原絲綢之路》一文從考古學的角度研究考察了草原絲綢之路歷史概況,是國內較早地全面概述從新石器時代至明清時期草原絲綢之路的研究性文章,他認為草原絲綢之路可細分為南北兩線,“其北道的開拓,肇始于北匈奴西遷之時,東起于西伯利亞高原,經蒙古高原向西,再經咸海、里海、黑海,直達東歐。草原絲綢之路的南道,東起遼海,沿燕山北麓、陰山北麓、天山北麓,西去中亞、西亞和東歐。”同時認為草原絲綢之路還可稱為“皮貨之路”和“珠寶之路 ”。[9]
(二)草原民族與草原絲綢之路
葛根高娃,李曉的《歷史時期草原絲綢之路相關問題研究》一文認為廣義的草原絲綢之路是指歷史時期的歐亞草原大通道,向東可達大興安嶺,向西可達黑海草原;而從時間上看,最早可追溯到公元前六、七世紀。并選取了作為北方游牧民族大規模興起的匈奴時代及突厥時代為研究對象,力圖還原草原絲路上的種種本相,即草原絲綢之路“能滿足游牧社會對定居社會的結構性需求,即滿足‘專化’的游牧經濟所欠缺的部分,才是本相。”[10] 粟迎春的《環阿勒泰草原絲綢之路文化的變遷及啟示》認為歐亞草原絲綢之路東面與中國相連,西面則與地中海北岸的古希臘文明相連,是東西方文明交往的通道,而阿爾泰山則是這條通道上的中心之一,也是草原絲路民族文化的搖籃。重點論述了商貿往來、王朝興衰、民族遷徙乃至城鎮分布與環阿勒泰草原絲路文化的變遷和發展之間的密切關系。而草原絲綢之路文化的變遷昭示我們,多元文化的碰撞與融合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精神動力,應重視文化對經濟社會的推動和引領作用,主動參與文化交往與交流,以多元文化整合來推動區域社會經濟的發展。[11]
王宏謀的《塞人及其與草原絲綢之路的開拓》就塞人對草原絲綢之路的開拓做了梳理,塞人是對古代生活在伊塞克湖沿岸、伊犁河流域以及中西亞廣大地區游牧民族的統稱。認為塞人分布地域廣闊、構成成分復雜、生活方式獨特、風俗習慣怪異,塞人的遷徙對草原絲綢之路的開拓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是最早溝通中西交通的使者之一。[12]王子今的《草原民族對絲綢之路交通的貢獻》認為正是西漢王朝為了應對草原民族的活躍,漢帝國才占有河西,控制西域,成就了"絲綢之路"的開通。草原民族對于絲路貿易,也表現出積極的態度,他們促進絲綢之路交通的歷史貢獻,在經濟史、交通史、民族史和文化交流史的研究都有諸多需要關注之處。[13]
(三)草原文明與草原絲綢之路
薩恒?松哈泰的《絲綢之路在草原文化發展中的作用》主要對絲綢之路在草原路段的遺跡;草原城市文化;古代草原貿易商路以及絲綢之路在古代哈薩克族文學藝術發展中的作用等問題做了探討。[14]吳團英的《談構建草原文化學術話語體系問題――從草原絲綢之路說開去》指出了構建草原文化學術話語體系的原因所在和相關建議,需要提高草原文化的影響力,努力解決長期被忽視的問題,應當從講好草原文化故事、唱響草原文化聲音、參與不同文明之間的對話與交流、深化學科基礎理論研究、加強學術批評等五個方面,積極構建草原文化學術話語體系,為更好地傳承和弘揚草原文化作出努力。[15]
三、歷史時期草原絲綢之路的相關研究
學界對于歷史時期的草原絲綢之路的研究有所偏重,主要與北方游牧民族強大衰弱有關,一般而言,當北方游牧民族處于強盛期時,對外部的沖擊、聯系就越強,草原絲綢之路的范圍也更加廣泛,因此,學界對于先秦兩漢時期、宋遼金時期、蒙元時期的關注較多,尤其是在遼金、蒙元草原絲綢之路的研究成果較多。
(一)草原絲綢之路的斷代研究
1.先秦、兩漢時期
楊建華,邵會秋的《匈奴聯盟與絲綢之路的孕育過程――青銅時代和早期鐵器時代中國北方與歐亞草原的文化交往》一文認為中國北方與歐亞草原的交往是以亞洲草原為主,可分為東部文化交往區和西部交往區。東區在商末周初最為發達,其范圍向西可推進到米努辛斯克盆地;西區則在東周時期最為發達,其東界延伸至蒙古國中部到太行山一線。到了戰國晚期和漢代初期,長城的建立使得中國北方地區人群產生了分化,部分早先南下的北亞人群則退到長城以北,并與西面歐亞草原的文化因素融合形成了獨特的匈奴文化。在匈奴鼎盛時期,中國長城以北地區與亞洲西部內陸山麓地帶的交流幾近停滯,正是這個原因才導致了絲綢之路開通。[16]
2.魏晉南北朝時期
石云濤的《3―6世紀的草原絲綢之路》重點論述了3―6世紀即中國魏晉南北朝時期草原絲綢之路的四個重要發展時期:一是由于曹魏、西晉政權與草原路東端車師后王國建立了密切關系而興盛一時;二是北魏前期建都平城(山西大同),與西域的交往主要利用了草原絲綢之路。此時期以平城為中心,東達遼東(遼寧遼陽),西通伊吾(新疆哈密),逐漸形成一條貫通中國北方的東西國際交通路線;三是北魏后期北方草原民族柔然利用了草原路與西域交通;四是北朝后期,一方面與西域地隔西魏、北周的東魏和北齊交通西域需要利用草原路,另一方面北方新崛起的草原民族突厥利用草原路溝通與波斯、拜占廷的聯系。[17]
3.隋唐時期
李青青、崔瑾等人的《試析草原絲綢之路的重要意義――以唐代參天可汗道為例》認為唐太宗時期修建的參天可汗道是中古時期漠北草原的重要商貿通道,也是草原絲綢之路的東段組成部分。并著重探討了草原絲綢之路的形成條件、參天可汗道的修建以及參天可汗道的重要意義與影響等問題。試圖以參天可汗道為例,從政治羈縻、民族關系和經濟交流三個角度探究其對唐朝和后世歷史發展兩方面的意義。[18]
4.宋遼金時期
武玉環、程嘉靜的《遼代對草原絲綢之路的控制與經營》探討了遼朝重點加強了對漠北諸部和西夏的控制,從西北和西南兩個方位來保障草原絲路的暢通,進而以互市和朝貢的方式加強了和西域諸國乃至中亞、西亞等國的聯系,從而形成了一個全面的保障體系,并對雙方的經濟交流產生了重要影響。[19]王坤,傅惟光的《遼代的契丹和草原絲綢之路》從考古資料證明了絲綢之路事實上除沙漠外,還存在一條鮮為人知的草原絲綢之路,而草原絲綢之路始于新石器時代,經草原青銅文化時代,興盛于漢唐,遼契丹進一步打通了草原絲綢之路。[20] 蘇赫 ,田廣林的《草原絲綢之路與遼代中西交通》認為自古以來,北方草原游牧區和中原農耕區就始終保持著互立共存的局面,草原絲路地帶先后建立的少數民族政權對草原絲路的創建也建立了不朽業績,特別是契丹族建立的遼朝,疆域遼闊,把中國北方地區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發展推向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21]
5.蒙元時期
盧明輝認為古代北方游牧文明的傳播,主要依靠掠奪與貿易兩種方式。草原絲綢之路沿線的游牧民族起初用的是掠奪、戰爭的方式,以此來獲取農耕地區的物質文化成果,其后受農耕文明的影響,開始通過和平貿易的方式來獲取日常生活必需品。13世紀后期至14世紀末,元朝建立之后,無論是仍然居住在北方草原地帶上的蒙古人,還是進入中原、中亞和歐洲等地的蒙古人,其、游牧文化、社會經濟生活等,都潛移默化地發生了很大的變化。[22]李逸友探討了內蒙古~濟納旗黑城出土的元鈔及票券等元代紙幣,認為額濟納旗黑城,其古城為西夏黑水城和元代亦集乃路遺址。內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和阿拉善盟文物工作站等于1983年至1984年共同發掘黑水城,出土的一大批元鈔和少量票券等紙幣,為研究元代紙幣和可流通的有價證券提供了可貴的實物資料,而且對于研究元代紙幣的使用和貶值情況也頗有意義。[23]翟禹《遼金元時期的草原絲綢之路――兼談內蒙古在當代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中的地位》論述了遼金元時期的草原絲綢之路的發展和內蒙古的重要地位,認為草原絲綢之路的通道始于中國北方草原地區,經過蒙古高原向西至阿爾泰山、準噶爾盆地,再向西進入中亞北部的哈薩克草原,經里海北岸、黑海北岸到達歐洲多瑙河流域,這條路線橫貫歐亞草原,大致方位在北緯50度附近。內蒙古地處中國北方草原地帶的南部核心區,在古代草原絲綢之路上始終發揮著黃金通道的作用。[24]
五、結語
綜上所述,草原絲綢之路在中外歷史發展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其形成、發展和繁榮代表了中國歷史的一個輝煌時期,作為中西文化交流的產物,一直被視為對外交流的經典,對研究中西經濟、文化發展起著重要作用。自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近幾年“一帶一路”國家戰略提出之后,草原絲綢之路研究的成果日漸增多,國內外交流也日益頻繁。2014年11月,中俄蒙三國在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舉行了首次旅游聯席會議。會議討論了中國的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俄羅斯跨歐亞大鐵路和蒙古國草原之路的研究等問題,并就中俄蒙三國“草原絲綢之路”文物考古和旅游線路進行了對接。與此同時,國內也相繼召開了多次以“草原絲綢之路”或“草原文明”為主題的學術會議,極大地推動了草原絲綢之路的深入研究。而隨著草原絲綢之路研究開發熱潮在內蒙古等西部地區掀起,文物工作者以極大地熱忱參與到這一重大國家戰略之中,在文物保護、考古發掘、博物館展覽方面做出新的努力。我們有理由相信伴隨著國家“一帶一路”戰略帶來的機遇,草原絲綢之路的相關研究前景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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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小康目標 可持續發展 環境法治 理論創新 制度創新
黨的十六大確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全面小康目標融入并體現了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主題,突出了環境保護這一基本國策的戰略地位。高水平的小康社會必然是高水平的法治社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而強調可持續發展,即意味著在發展目標政策中納入對環境的特別關注與法制保障,構建以可持續發展為指導的環境法治系統是法治國家建設的重要內容,而體現可持續發展精神的“三個代表”思想對環境法治的基礎理論和實踐有著深遠的指導意義與影響。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所面臨的環境法主要問題
改革開放即實施“三步”發展戰略以來,我國環境法制建設取得了突出成就:1978年,環境保護首次被寫入憲法,此后一直作為一項基本國策,被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中,實行國家宏觀調控與指導,納入依法治國方略中。隨著《環境保護法》、《海洋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環境保護法規的頒行,在立法層面已基本形成了環境法治框架。同時,我國通過環境立法與執法確定并實施了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限期治理、排污收費等一系列環境管理基本制度,采取了綜合整治環境與生態系統保護的諸多重大措施-如實施“全國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西部)退耕還林(草)工程”、“跨世紀綠色工程規劃”,重點治理“三河”、“三湖”、“兩區”、“一市”、“一海”①的污染,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關停污染環境嚴重的“十五小”、“一控雙達標”等重大專項執法行動等,有力推動了全國各地環保工作的法治化進程。
然而,由于生產力及落后、經濟結構與社會管理體制上的不適應,加上某些特有的國情因素,使得生態與環境問題作為我國的基本問題,遠未從根本上得到解決,人口膨脹、資源相對不足、生態環境脆弱等,是制約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最主要的矛盾和現實困難,我國環境法制存在某些不足與現實調控不力的問題,主要表現在:重實體規范、程序規范欠缺;重行政主導、公眾參與有限;重立法數量、執法與司法功能偏差;不同部門和層次的環境立法缺乏統一規劃協調;地方立法特色性不強,可操作性較差;形成于體制轉換與社會轉型時期的不少法律規范內容已不適應社會發展與環保新形勢的需要,一些立法空白亟須填補等等。就環境法制調整效果而言,雖然局部環境污染問題有所緩解,區域性大規模的生態退化有所遏制,但是全國跨域性的生態問題頻繁出現(如沙塵暴、江河斷流、洪澇災害、水土流失)、面源問題上升和污染城鄉地區轉移加劇、西部生態恢復與建設困難等令人擔憂,還有環保問題直面市場化、遭遇入世后的國際因素,均表明我國環境保護法治工作面臨著更大壓力與新的課題。這預示著我國生態系統的法律保護已上升為環境政策的基本導向,全面小康應包含著環境法治目標的創新。而現行環境立法在適用對象方面存在缺陷,即主要表現為以大中城市利益中心和企業中心主義為特征,側重于東部沿海發達地區、大中城市的環境利益;環境法律制度主要依據大中城市和工業企業而創設,并未周密考慮適于小城鎮建設、鄉村及鄉村企業、西部欠發達地區的環境特征與管理機制。顯然,這不利于全面小康環境法制目標的實現。探索適于全面小康目標的環境法制創新方向,首先得認識到當前環境法制調控的薄弱領域及突出的環境問題。
(一)西部開發中的生態安全保障問題
“積極推進西部大開發,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是十六大明確的小康建設工作重點之一。然而,西部開發是一項艱巨而復雜的系統工程,最大風險就是生態安全保障問題。由于西部地處內陸腹地、幅員遼闊,系我國主要江河、季風及沙塵發源地,也是重要的水資源涵養區,其特殊的地理氣候條件及人文因素,對我國其他地區生態環境有跨域性的巨大影響,是維護我國整體生態安全的要害所在;加上西部本身生態基礎脆弱、人口承載能力低,歷來不合理的開發及人為破壞已經導致其生態系統趨于惡化,若再不給予特殊保護或補救改善,將會出現不可逆轉的“生態災難”,不僅西部地區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會落空,而且危及全國的生態安全即威脅到整個中華民族的生存與發展②。所以說,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恢復是西部大開發的根本和切入點,其開發本身就是我國前所未有的巨大的生態安全保障工程。
西部大規模的經濟建設必然會導致資源消耗量的劇增與環境負荷的加重,來自國外和國內較發達地區的投資活動還會帶來污染轉嫁西部的問題。無論是加快西部基礎設施建設、傳統制造加工業的振興,還是文化事業的勃興,以及業已實施的西部水土保持、退耕還林(草)等生態工程,都必須貫徹可持續發展原則,充分做好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的方針,統籌兼顧,綜合協調;堅持從當地實際出發,依據地方生態條件,確立不同的區域發展戰略和模式;依靠科技進步與教育發展,實施生態系統建設,努力改善生態基礎;逐步推進農林牧及加工業、第三產業全面協調發展的小康進程。若要避免經濟開發建設走“先破壞、后恢復”的老路,關鍵在于政策上加以積極引導并依法強化生態環境的保護與建設。
國外區域開發經驗和我國改革開放實踐表明,對特別地區實行特殊法律調整,對于促進區域經濟與社會發展有根本保障作用。我國在西部大開發中,若要借鑒國內外經驗,首要解決的重大課題就是如何為西部生態環境保護做到立法先行,特別是構建以預防為主的西部生態環境保護法律體系。③一般而言,較發達地區環境問題主要涉及污染防治,我國西部因自然生態已有及可能加劇的人為破壞與原生環境問題結合而造成的生態環境惡化,其綜合預防和整治重建,要著眼于西部的特殊性。由此需要認真和創新設計特別的環境法律制度及有效實施機制。這有利于促進我國環境污染防治立法實現跨越式發展,即正面臨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立法的發展新階段,還預示著特殊的環境物權制度、區際環境關系協調機制、執法司法功能重整機制、江河流域環境立法等系列環境法制的創新建設。
(二)地區及城鎮化過程中的環境法律問題
農業是我國現代化建設的基礎,“三農”問題關系到小康目標實現大局:“全面繁榮農村經濟,加快城鎮化進程”,不能偏離可持續性的城鄉協調發展方向。但是,人口膨脹(包括農村富余勞動力亟待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耕地等生存資源稀缺且單向遞減嚴重、自然災害頻繁、生態環境退化911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與環境法制創新以及農業國際化導致農業生產壓力增大與生態入侵傾向等,是制約我國農村經濟全面持續發展的主要矛盾和現實危機。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粗放型、掠奪性的傳統農業生產經營,濫捕、濫伐、濫墾、濫牧,是導致生態環境惡化和貧困惡性循環的根源;鄉鎮企業的崛起,接受了不少城市轉移的污染產業,而其自身又不具備整治能力,造成城鄉污染轉移蔓延;盲目城鎮化帶來污染物排放的增加,并引發耕地銳減、規劃布局混亂,結果小城鎮在建設之初極易成為新污染源。
解決上述問題也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依靠法治創新,努力協調好農村人口、資源、環境、社會、經濟的關系。農村農業生態環境保護不僅是自然技術問題,而且是人文科學問題,特別是環境科學、生態學、生物技術等運用面臨諸多法律、經濟、人文道德因素,其對環境法律綜合調整創新的依賴性較強。這是由于傳統環境法囿于自然科學格局,存在“法律役于技術”的偏向,關注的主要是工業污染防治與大中城市的環境利益,很少顧及農村農業生態環境系統的安全性,或至多注意到單項資源或農產品污染問題。為此,首先要解決觀念更新問題,論證現行以工業城市利益中心主義為特征的環境立法,如何與綜合調整農村農業生態環境安全及鄉鎮企業環保相適應及如何實施制度變革。同時,針對農村生態環境系統的整體性與復雜性,論證怎樣通過機制創新發揮政府在農業資源環境保護與可持續利用方面的調控作用。這兩方面預示著農村生態環境法治調控機制要在體系結構、填補空白、管理制度、管理體制及執法機制等諸方面進行系統創新。其次,農業國際化、貿易自由化導致農業環境法制亦面臨著與國際立法接軌、市場化適應性變革問題。再次,在城鎮化過程中,關鍵問題是如何加強村鎮建設的環境規劃與管理、嚴格控制城市環境污染向農村蔓延。
(三)市場化條件下環保行政主導傳統模式的不適應性
環境問題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經濟利益與生態利益的相互協調,環境保護當屬國家的重要公共職能,各國大都注意發揮行政主導作用。我國環境保護亦從來就是強調政府起決定性作用,倚重于行政命令、政策協調及直接管制運行。這固然與我國傳統計劃體制、生態環境復雜的國情密切相關,曾發揮過高效、簡便、強制的積極效能,在污染防治方面取得了較大成就。然而,行政主導有其天然的局限性,首先,它主要適用于單項或局部污染防治,難以全面有效控制和綜合整治面源性的環境污染;其次,行政主導強調嚴格的隸屬關系,易異化出部門分割、條塊分割的痼疾,當跨域性的生態環境問題提升為區域或國家生態安全整體保障問題時,部門或分片管理難以協調一致甚至造成彼此沖突,勢必嚴重削弱行政主導的調控職能。特別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環境保護不純粹是一種社會公益事業,也是一種重要的經濟活動。環保市場化、產業化必然要遵循市場運行規則。而我國傳統的環境管理體制及運行機制已凸現其不適應性,行政管制強調對行政效率的追求,社會公眾與企業純粹是行政措施的作用對象,使得政府規制的最低要求成為其環境行為標準,環境目標缺乏改進、環境管理系統停滯不前;硬性的行政命令往往忽視對經濟利益的合理考慮,政府單一環保投資運作成本高、缺乏靈活性,妨礙企業組織等市場主體積極性的發揮,使得政府整治環境、調控經濟顯得力不從心;我國地域遼闊、生態環境國情復雜,政府全面直控型管制因過分強調環境指標而忽視地區環境條件、經濟基礎的不同,易導致新的社會不公平(如地區差距增大)。
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時期,社會經濟生活發生了重大變化,環境問題的復雜性與環境管理的系統性,促使環境保護由過去的單一污染防治向生態系統建設與保育方向過渡,政府在環境保護與管理中的宏觀政策調控作用是不可弱化的,尤其是江河流域治理等跨域性的生態環境建設,依然要由政府牽頭主導。然而,必須改變計劃經濟時期過多依賴政府直控主宰一切的做法,代之以通過政府制訂有關經濟環保政策,以市場機制與經濟手段為保障,積極推進環保市場化與社會化,確保國家環境治理與生態保育目標的實現,這即賦予了市場條件下“環保靠政府”的新內涵。同時,順應法治與民主進程要求,政府環境管理應轉變觀念,積極導入法治原則與公眾參與機制,促使行政主導傳統單一模式向綜合規范機制方向演進,這也預示我國環境法在全面小康建設階段的又一創新。
(四)我國環境問題遭遇國際因素的法律挑戰
十六大報告指出:“堅持‘引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全面提高對外開放水平,適應經濟全球化和加入世貿組織的新形勢,在更大范圍、更廣領域和更高層次上參與國際經濟合作與競爭。”加入以WTO為代表的經濟全球化,即意味著國內市場的國際化,意味著必須按照國際通行規則搞市場經濟。由于當今環境問題具有國際性,經濟全球化導致環保全球化,其中引入注目的是日益加深的國際環境合作與國際貿易中的“綠色壁壘”現象。兩者集中反映在環境與貿易的關系問題上。雖然世界貿易組織為適應國際環保的要求,已將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觀念納入其規則體系與運行機制中,力圖在貿易與環境之間建立一種建設性的關系,即在不損害多邊貿易體制公平、公開、非歧視原則基礎上促進國際環保合作,促進可持續發展,但由于各國經濟、環境、、技術因素的差異,導致環境與貿易沖突的矛盾在國際社會短時期難以根本協調解決,根由即在于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在經濟環境利益與發展權利方面認識懸殊、矛盾深刻。我國作為一個發展中的環境大國和新興貿易大國,既面臨國內發展經濟和保護環境的壓力,亦面臨國際上來自發達國家的自由貿易挑戰和要求承擔國際環保義務、遵循國際貿易規則的壓力。國際上環境與貿易的沖突問題,如污染轉嫁或生態侵略、外資引進加劇國內資源耗竭與生態退化、出口產品遭遇外國綠色壁壘等等,在我國均早有反映,入世后將更為突出。若不及早采取有效的協調應對措施,這些問題不僅會嚴重制約我國對外開放的進程,也會嚴重損害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物質基礎即影響我國的生態安全。
一般說來,環境與貿易問題的協調,國際社會的合作是前提,國內的對外開放(貿易)與環保政策措施是保障。④WTO規則與已有國際環境法規范的沖突與融合,是促進國內環境法制創新的又一動力源。我國已參加簽署了30多項重要的國際環境公約及多邊協定,并參加了部分國際環境合作行動,獲得了國際社會的好評。但是,我們不能回避的國內現實問題有:一是未將環境保護納入經貿發展戰略,對外開放政策仍沿襲傳統趕超型非可持續發展模式,片面注重出口創匯數量增長、引資低門檻而忽視環境規則、環境容量及生態退化后果;二是在國際環境合作交流活動及有關貿易與環境問題的重要論壇中,我國對有關議題的重視不夠,未能充分發揮大國影響力與協調主導作用;三是針對WTO協議原則條款、已締結的國際環保公約,國內相關實施性配套立法滯后;四是涉外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大多局限于憲法、環境保護法的原則規定,缺乏配套實施機制,特別是適應環保產業化、市場化的扶持政策措施幾近空白。這些問題都制約了我國對外開放與參與國際環境合作進程,故完善涉外環境立法刻不容緩。
(五)我國環境問題有的人口國情因素
傳統的環境問題主要表現為工業污染及自然資源過度開發利用所致生態退化問題,人口本身一般不存在問題,只有人口數量超過了環境承載力時才會產生人口生態效應環境問題。⑤在我國,人口眾多而導致資源相對不足,系我國的基本國情。作為世界第一人口大國,我國的發展始終是在龐大的人口壓力下進行的,經濟發展方式、資源的過度利用、生態的退化等,在很大程度上都與我國人口壓力有關。如果說其他國家的主要矛盾一般集中在環境與發展的關系上,而對我國而言,還必須加上人口制約因素。所以說,在中國可持續發展道路上,人口因素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控制人口增長、改善人口結構、提高人口質量,協調人口、環境和發展的關系,是實現全面小康目標而實施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基礎。⑥但是,傳統的環境法學并未將人口的生態效應問題納入研究領域或未予足夠重視,而可持續發展戰略是一個全面發展戰略,包括經濟、社會、人口、資源與環境諸方面;就中國而言,控制人口增長是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基礎保障。故《中國21世紀議程-中國21世紀人口、環境與發展白皮書》即將人口、環境121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與環境法制創新與發展等同對待,可惜其只是一個政策綱領性文件,不足以說明我國環境法已將人口關系納入了調整領域。在現實中,我國環境問題與人口問題有互為因果的密切關系,我國環境問題的解決始終受到人口問題的困擾。譬如我國耕地約1億hm2,居世界前列,而以13億人口計,人均不到0 1hm2,僅為世界人均數的1 4;目前我國以世界上7%的耕地,養活世界上22%的人口,說明我國生態資源的人口負荷多么沉重。我國的環境問題有自己特殊的“人口眾多”的國情背景⑦。因此,以服從于全面小康目標的環境法制創新,不能脫離中國環境問題特有的人口國情,必須將人口與資源、環境結合并重考慮,努力尋求解決人口環境問題的法律途徑。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環境法制創新的目標領域
在全面小康目標指引下,我國環境法制創新是一項系統工程,其主要目標領域或基本內容包括環境立法指導思想、調整對象范圍、立法體系、環保基本對策或制度、環境管理體制、生態系統及區域保護機制等。前文所述當前我國環境法調整的薄弱領域,既是新形勢下環境法制建設的新挑戰,也是將我國環境法制建設導入新境界的主要路徑。
(一)環境立法指導思想與調整理念的創新
十六大報告闡述的小康社會生態文明目標是: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生態環境得到改善,資源利用率顯著提高,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推動整個社會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這是針對我國人口膨脹、資源不足、生態環境脆弱的現實國情-即抓住了制約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主要矛盾,明確了貫徹環境保護基本國策、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是實現全面小康的根本大計。
在法治化背景中,環境保護正在全面納入制度化、法治化的軌道,在某種意義上甚至可以說,切實保護和改善環境應該首先從加強環境法制建設開始。我們需要構建一個綜合的、長期的、漸進的可持續戰略的法治框架及采取相應的實施策略,努力協調好我國人口、資源、環境、、社會諸方面的關系,從而促進我國環境法將環境與資源、環境保護與經濟和社會發展結合起來,以保護環境與生態建設為基本,發展成為綜合調整人口、環境、經濟、社會發展的可持續法制體系。⑧環境法制這一創新主題所包含的基本內容為:其一,在立法指導思想上,可持續發展應明確為我國環境保護的核心原則,也是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宗旨,得到立法的統一貫徹(即在體系內得到一致確認)。這不僅要擯棄將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完全對立的錯誤觀念,而且要矯正立法中的“環境保護和經濟建設協調原則”,克服實施過程中依然可能存在“經濟發展優先”的傾向。只有依靠立法變革實現可持續發展基本要求,建立以可持續發展為目標的統一法律體系,才有助于從根本上解決發展中的環境問題,對社會全面發展做出長遠安排,并在法制實踐中找到適于我國經濟發展與現實國情、環境與資源承載力相應的方針措施。其二,在立法調整理念上,要樹立生態文明取向的價值觀,植入人與關系的調整新理念,即肯定和發揮環境法調整人與自然關系的作用,將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共處,作為環境法制建設創新的和實踐指南。⑨其三,在調整客體上,應樹立整體環境觀,以“生態環境”作為主體概念取代傳統意義上的“環境保護”概念,突出生態環境的系統性與自然資源的有限性,這并非概念表述的差異,而旨在構建融合環境、資源與生態觀的生態環境法體系,即為實現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及生態文明目標,強調建立有關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合理利用自然資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規范體系,它有別于傳統的污染防治法,也有別于環境保護與自然資源保護分立的環境與自然資源保護法。⑩由此可以匡正目前環境意識形態與環境法理論領域,普遍存在囿于“既成法”注解法的現象和僵化思維,糾正人們對環境保護觀的狹隘理解。并將促使我國環境基本立法中增加生態保障、資源開發利用的內容,協調整合單項環境和資源立法,重構環境立法體系[11] .
(二)環境立法體系的重構與立法空白的填補
承前所述,以追求生態文明或生態安全為主旨的可持續發展法律體系是環境法發展方向。鑒于環境保護與資源開發利用以及災害防治在自然生態系統中有密切的聯系,我國生態環境基本國情及環境立法結構的缺陷,決定了環境法制建設一定要從全局利益出發,切實貫徹可持續發展戰略,全面協調人口、資源、環境、經濟和社會的關系,所以構建融合環境、資源和生態觀的大環境法體系是必然選擇。其主要構成既包括環境保護法、自然資源保護法、自然災害防治法等主要部門,還包括生態保育法、人文生態環境法這兩大創新領域。同時,大環境法律體系內部的基本法、單行法、環境規章、環境標準、地方立法等各類型規范亦存在相互協調的問題。根據全面小康環境法制目標的繼承與發展要求,亟待協調整合既成法與填補立法空白,形成一套良好的的環境立法體系。目前此方面主要工作包括:憲法中明確規定公民環境權,作為公眾參與環境管理的立法依據,并將環境民主與環境法制有機結合起來,以落實公民道德與自然權利相關的一項基本人權,推進環境法治進程。繼續保持《環境保護法》作為綜合性環境基本法特征,但必須克服某些立法缺陷,即:淡化污染防治主導色彩,增加可持續發展的立法宗旨,增加有關生態保育與資源保護的原則性規定;明確環境保護主體的權利義務、環境保護基本政策、主要對策(基本制度[12] );補充環境資源管理體制與管理機構的權責規定、以及涉外環境法的原則性規定(如開展國際環境合作交流的原則、程序等)。
整合完善作為傳統環境法基本內容與在現代環境法中依然重要的污染防治法,如梳理其中與環境基本法重復的條款、強化程序性與實施性的規定、吸收既定且已付諸貫徹的各類規章中的主要環境標準使之法律化、補充制定針對有毒廢物、化學危險物品、核安全、放射性物質污染防治的法律規范。
整合生態環境建設法(生態保育法)領域內的單行法律法規。除了在環境基本法中補充其起統率指導意義的原則條款外,要著力解決目前相關立法各部門、條塊分割而不利于生態系統保護的問題(如《水法》、《礦產資源法》、《水土保持法》、《農業法》、《自然區保護條例》、《森林法》等不利于對水資源、水環境整體保護的規定應革除);另外,還要填補諸多領域的立法空白(如國土整治、農業區域規劃、村鎮規劃等無法可依的局面應有所克服)。
在涉外環境立法領域、融入WTO規則與國際環境公約要求。完善貿易中的環境保護管理法規,特別是涉及人類健康、動植的生命安全、公共安全產品強制性認證以及全球環境保護(如削減和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等方面的國內配套立法工作;加強與國際社會的環境交流合作,借鑒其在環境標準管理方面的立法經驗,出臺適于我國使用的環境標志、環境標準管理體系的實施法規,并對環境稅收、生態標志、綠色包裝、綠色檢疫等環保市場準入制度作出規定;強化外貿與引資項目環境管理、制定和完善制止國外對我國可能進行的“生態侵略”、“污染轉嫁”方面的法規;在立法過程中,提高公開性、透明性的要求,完善環境執法機制,保證法律法規的有效實施。
加強人文生態環境資源的法律保護,建立健全我國人文生態環境法律體系。首先,在憲法中要有人文生態環境保護的指導原則,制定一部專門的《人文生態環境保護法》或在環境保護基本法中列專章規范調整人文生態環境保護關系的基本原則、制度及程序;其次,《文物保護法》、《文化遺產和自然遺跡保護法》、《自然保護區條例》等單行法律法規進行協調整合,并逐層次按區域特點完善有關人文生態、環境資源保護利用的地方性法規。
(三)在法治基礎上構建政府主導、市場推進與公眾參與相結合的環保新機制
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的階段,我國環境保護正在同既往的污染防治向生態環境建設與生態系統保護方向過渡,環境問題所涉社會公共利益、經濟利益與生態利益的綜合協調的復雜性較為突出,全面改善環境質量、保護人民群眾健康、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成為環境保護的根本出發點與歸宿。傳統的倚重于行政命令-管制型的環保體制已顯現其不適應性,純粹的政府干預或市場機制都存在失效的可能性和危險性,需要引入以公眾參與為核心內容的社會機制,并在實行市場經濟環境法治的軌道中,綜合運用行政的、法律的、經濟的及社會民主參與的多種手段,通過體制創新與制度創新,實現環境保護公益性與市場經濟競爭性的有機結合,法律強制性與社會公眾自愿性的有機結合,建立政府主導、市場推進、公眾參與的環保新機制。具體而言,該機制包括如下內容:
行政主導中引入環境法治原則,依靠政府制訂政策,建立起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綜合決策與統一監管調控機制;轉變政府環境管理職能,貫徹依法行政,規范政府綜合決策與執法監管行為;加強政府環境管理中的執法監督,提高執法效能,開展政務公開,推進廉政建設。
政府調控與市場機制相結合,將經濟手段、市場機制引入環境保護領域。合理借鑒西方國家環境產業政策及環保市場化機制,如明確自然資源的資產屬性,全面實行資源有償使用與價值補償制度;結合稅制改革,推進環境管理中的“費改稅”,實行環境稅制;運用財政信貸、價格等經濟刺激手段,促進環保社會多元化投資,推動環保產業發展與環境成本內在化;加快環保改革實行環保設施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建立企業化的市場運行機制等。
重視環境民主與公眾參與,鼓勵社會公眾廣泛參與環境評價、環境決策、環境執法監督活動,在環境立法、環境標準制訂過程中要充分聽取民眾、社會團體的意見,對公眾利益影響重大的環境措施出臺前,還要舉行聽證會。關鍵是要將環境民主與環境法制創新結合起來。首先,在憲法中要明確規定公眾參與制度,確定和保障公民的環境權;其次,在環境基本法和其他單行法明確規定公眾參與的原則、程序、基本內容;第三,借鑒國外立法經驗,具體規定實施公眾參與的途徑或方式:如建立公眾參與會議制度、建立環境保護問卷調查制度、建立環境管理信息公開及反饋機制、實施重大環境方針或執法措施的聽證會制度、健全民間環保社團登記管理體制、完善綠色社區創建規范、明確公眾參與環境決策監督的程序、方式及法律效力等。
(四)正確指導和引導以加強西部特殊區域生態保護為重點的區域環境立法及地方環境立法
目前我國區域或地方環境立法存在的最大問題是缺乏針對區域生態功能的區域環境立法及地方環境立法。且各地之間特別是相鄰或環境利益相關的區域彼此缺乏必要的溝通協調。所以,要以國家環境基本法與單行法作為政策綱領依據,以編制的15個國家級生態功能保護區劃為標準,開展特別區域的環境立法或指引地方進行有針對性的地方環境立法。由于西部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是我國生態安全維護的重點,西部地區環境法制建設是戰略性問題,應當在進中求穩,真正體現“預防為主”、“防重于治”的方針。在西部區域環境法制建設方面,著重創建適于西部開發的地區性法規,修改土地法、草原法、森林法、水法等,實行特殊的物權制度;盡早制定規范指導西部大開發活動的西部開發法以及有全局利益荒漠化防治法、黃河法、長江法、退耕還林(草)條例,明確生態保育補償制度;推動西部各省區(市)資源開發與生態保護立法協調機制的形成,輔之以建立地方立法國家備案制度,維護國家法制的統一;重視西部民族法制度建設與人文生態環境法律保護,建立西部環境資源調查、西部生態安全監測預警機制;加強西部環境執法與司法保障。
(五)生態環境法制系統的創建
全面繁榮農村經濟,必須要重視農村生態系統的整體性與環境問題的特殊性,堅持走依靠法治手段協調好農村人口、資源、環境、社會、經濟的關系,堅持走可持續發展之路。要注意抓住以下幾個方面的法治關鍵環節:首先,要轉變觀念,糾正傳統環境法“法律役于技術”的偏向,推動基于污染防治與反映城市利益中心主義特征的環境法制進行的適應性變革,創設適應于調整農村生態安全及鄉村企業環境管理的法律機制。同時,構建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法律體系,將散見于《農業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水法》等法律中的相關條款進行清理,修訂至協調一致。其次,填補立法空白,如農業植物基因資源及新品種的保護,是涉及生態安全的重大問題,也是防范國外生態物侵略的重點,應當專門立法保護;農村地區的污染防治問題,涉及土壤污染的防治、化肥農藥的污染防治、禽畜的污染、鄉鎮企業的污染擴散及城鄉污染轉移等,需要制定專門的對策措施。再次,保護建設農村生態環境,要明確農業資源權屬,促進資源的綜合利用與集約型經營;在法制創新的同時,發揮政府的宏觀經濟政策的調控作用,推進農村稅費改革,切實減輕農民負擔,以完全改變其對農業資源的掠奪式粗放經營方式。另外,在農村城鎮化過程中,要貫徹“防重于治、統一規劃”的方針。加強村鎮建設規劃的管理和立法工作,關鍵在于完善農村區域規劃法、國土整治法、村鎮規劃法等,克服農村環境立法、執法、守法中的薄弱因素,推進生態城鎮、城鄉一體化環境管理進程。農業國際化、貿易自由化亦要求農業環境法制與國際環境立法接軌,重點要應對農產品國際貿易中的“綠色壁壘”,搞好農產食品安全的法律保護。
注釋:
①“三河”指的是淮河、海河、遼河流域:“三湖”指的是太湖、滇池、巢湖:“兩區”指的是二氧化硫排放和酸雨控制區:“一市”指的是北京市:“一海”指的是渤海及周邊區域。
②周珂、王權典、陳特:《我國西部生態安全的法制保障》,《人民大學學報》2002年第4期。
③楊琴:《西部開發生態環境保護的立法建議》,《生態環境與保護》2002年第5期。
④周珂、王權典:《我國入世后環境與貿易問題的法律審視》,《法學家》2002年第5期。
⑤夏少敏:《環境法應研究人口法律關系》,《2002年全國環境資源法學研討會論文集》,第326~328頁。
⑥宋國宏:《全球視野里的中國可持續發展》,《人口研究》2003年第3期。
⑦周珂:《環境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30~31頁。
⑧⑨周珂:《生態環境法論》,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67~75頁。
⑩蔡守秋:《環境法學理論的要點和意義》,《現代法學》2001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