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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狀與趨勢分析
本文從金融機構的角度,梳理國外對互聯網金融的研究現狀和趨勢,論證互聯網金融與傳統商業銀行能夠形成合作共贏良性共生關系,并對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現狀與發展趨勢進行研究。1、互聯網金融發展現狀互聯網金融的興起時間在國外約始于2005年,我國從2007年起逐漸發展。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金融界和全社會鄭重提出了“發展普惠金融,鼓勵金融創新豐富金融市場和產品”的要求。所謂“普惠金融”,就是普通惠及全社會各階層群體和實業,使之得以廣泛、普通能夠享受金融服務和產品實惠的金融體系。而互聯網金融正是在這一要求下,將互聯網科技與金融業務緊密結合,并大力推進迅速發展的。正因如此,2013年被稱為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元年。互聯網金融的異軍突起為振興虛擬經濟、增強金融普惠性、豐富投資渠道做出了卓越貢獻。一是國家在政策上給予了鼓勵與支持。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也順應了市場在資源配中定性作用的要求。二是網絡技術、移動通訊技術、支付技術和安全存管技術的大幅發展,為金融產品與市場需求的高效結合提供了基礎,進而促進了科技與金融的結合。三是金融市場供需失衡為互聯網金融的出現創造了契機。四是互聯網金融的出現是互聯網精神向金融領域延伸帶來的結果。在國內金融市場改革的背景下,探究互聯網金融與商業銀行之間的關系,實現兩者良性互動發展,具有非常廣闊的前景。在不遠的將來,互聯網金融模式與傳統金額模式的發展,既要取決于我國的市場化程度、法律約束力和社會環境的包容性,又要取決于金融機構、企業的經營能力與創新能力。中國人民銀行在《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4)》中首次對互聯網金融給了定義:“互聯網金融是互聯網與金融的結合,是借助互聯網和移動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功能的新型金融模式”。目前,商業銀行對互聯網金融強硬的競爭態勢產生了危機感,并采取了多種應對措施。顯然,互聯網金融對商業銀行改革產生了“鯰魚效應”,也為現有的金融體系革新和金融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提供了發展機遇。2、互聯網金融發展趨勢互聯網金融的起步得益于銀行的合作,之后的發展趨勢大體是,互聯網金融茁壯成長,同時保證商業金融能做大做強,二者共同推進中國市場經濟走向日益繁榮。這就必須探討互聯網金融業與商業金融維持何種關系從而取得“共贏”局面,探討互聯網金融與商業金融既在業務上有合作,又存在一定程度的競爭,進而實現共同生存、共同發展。二者的共同發展,存在如下幾方面的相互關系。一是互聯網金融對商業金融的發展起著很大的促進作用,包括互聯網金融通過低成本、創新的商業模式促進普惠金融的實現,提升小微融資覆蓋和投資理財覆蓋,降低金融業交易成本。二是商業金融對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起到了支撐作用。商業金融的發展和完善為互聯網金融帶來了發展業務的空間和機會。互聯網金融理財產品的設計也依附于商業金融,而商業銀行對互聯網金融的支持有助于提升投資者對新型金融模式的信心,這些都支撐了互聯網金融的發展。
二、共生關系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分析
1、我國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共生性存在的不足(1)共生環境有待進一步改善。從法律環境看,目前我國對互聯網金融規范發展的法律法規體系尚不健全,主要體現在與傳統金融合作模式不夠明確、競爭邊界難以界定,公平競爭機制尚未形成。另外,由于我國GDP增長依靠投資拉動的模式尚未得到根本轉變,因此,國民收入對互聯網金融的影響依然要通過利率。從利率水平來看,由于信貸規模管制及利率市場化尚未完全實現,目前我國P2P的收益率水平遠高于傳統金融,2014年5月我國P2P網貸平臺綜合利率為19.6%,高出同期銀行業綜合貸款利率至少13個百分點(此處均為年化利率水平)。至今,這種狀況仍沒有較大改觀。(2)互聯網金融自身發展的規范性仍需加強。共生單元的健康發展是共生系統持續優化的前提。從共生單元的角度看,目前我國P2P行業內有500多家公司,業務規模接近1800億元,但隨著互聯網金融近年來的興起,參與主體不斷增多,業務風險也在不斷積聚,通過P2P等互聯網金融進行非法集資和詐騙的現象也層出不窮。很多機構在以不同的方式發展P2P業務,整個行業發展處于早期,較為粗放,跑路情況時有發生。這不僅給借貸雙方帶來損失,也嚴重威脅了整個金融體系的有效運作和安全穩定。我國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尚處于剛剛起步階段,尚未建立一個包括監管原則、監管機構、監管手段、監管內容和監管結果分析與評估在內的完整監管體系。因此,需要出臺相關制度引導行業發展,包括制定行業規范和管理辦法,在守住風險底線的基礎上鼓勵行業創新。(3)共生模式沒有達到最優狀態。實證分析顯示,由于我國互聯網金融無論在規模上還是影響力上,相較傳統金融差距較大,二者處于非對稱正向共生模式,相較最優的對稱性共生模式還有一定差距。這其中除去互聯網金融比傳統金融發展相對較晚的時間因素,互聯網金融自身的創新步伐與滿足實體經濟需求及國外先進水平還有較大差距,這些都抑制了共生系統正能量的產生。美國互聯網金融企業如AvantCredit運用了機器學習算法來實時評估客戶信用的可靠性,貸款整個過程在網上僅需5-10分鐘就可以完成,融資者可將抵押物郵寄給網絡典當公司,便可獲得為期3-6個月的貸款。可見,無論在互聯網技術的運用還是產品服務水準上,我國互聯網企業提供的金融產品仍存一定差距。2、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共生發展的路徑選擇(1)優化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的共生環境。從共生環境角度來講,一是為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提供充分競爭的市場環境。要通過推進利率市場化、減少各類金融管制,不斷加快金融領域市場化改革步伐,為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提供實現公平、充分競爭的外部市場環境。二是優化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的共生法律環境。包括補充、完善關于互聯網金融的法規,明晰互聯網金融相關主體的權利義務,明確互聯網金融風險應承擔法律責任,研究制定《金融產品銷售法》,強化互聯網產品信息披露。三是完善針對互聯網金融的消費權益保護機制,改善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的共生信用環境。互聯網金融提供方要通過技術安全、優化服務、強化內控等措施,充分進行風險提示,確保交易安全、信息安全和投訴渠道暢通,明確各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管理機構的具體職責和權利,以便更好地保護金融消費權益,提高消費者風險識別能力。(2)完善對互聯網金融共生單元的監管體系。互聯網金融的本質是金融,核心是風險控制,需要通過監管實現行業規范發展。監管原則方面,互聯網金融監管一方面應將原則性監管與規則性監管相結合,體現一定的容忍度;另一方面也要注重監管的一致性,加強信息披露,嚴防監管套利,保證公平競爭。在監管機構方面,需要“一行三會”及工信部、財政部等部門的共同參與,制定詳細規則。監管手段方面,要提出數據監測、分析的指標定義、統計范圍、頻率等技術標準,在數據監測、分析機制的建設過程中,應注意保持足夠的靈活性,定期評估、持續完善,及時捕獲新風險。監管內容方面,在強化指標監管及建立風險預警、處理機制的同時,應關注對市場準入、經營范圍等基礎性監管。在監管結果分析與評估上,重點對資金集中度和活躍度及時預警,防止通過互聯網金融進行非法集資等帶來的風險。
三、互聯網金融發展趨勢分析
一是國家支付體系進一步完善,為互聯網金融奠定進一步基礎。支付法規制度將進一步完善,支付服務主體不斷豐富,銀行卡、移動支付等支付工具進一步發展,支付體系業務處理規模持續擴大,運營管理效率和水平進一步提高。二是互聯網金融法律法規體系初步建立。以《意見》出臺為標志,互聯網金融步入規范發展階段。未來五年在鼓勵創新、防范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的總體要求下,一系列互聯網金融各業態監管細則將出臺。三是互聯網金融綜合經營趨勢更加明顯。互聯網金融已呈現出一定的綜合經營特征,隨著金融業進一步的對內對外開放,互聯網金融綜合經營趨勢將更加明顯。四是互聯網金融風險特征依然顯著。互聯網金融本質上屬于金融,沒改變金融風險的隱蔽性、傳染性、廣泛性和突發性的特點。《意見》明確,互聯網金融有三個底線,即不能搞資金池,不能擔保,不能非法集資。五是互聯網金融使金融普惠、共享程度提高。互聯網金融的無間斷服務、無時空限制和低成本,使金融服務不再局限于高端人群。互聯網去中介化,在一定程度上也緩解了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六是互聯網征信應用更加廣泛。完善的征信體系是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基礎,互聯網征信將更廣泛地用于網貸、P2P、股權眾籌、互聯網保險和互聯網消費等各種業態。七是雙向并購使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進一步融合。在符合政策法律情況下,通過雙向并購促進互聯網金融和傳統金融的共生競合,催生更多符合經濟需求的互聯網金融創新,實現全新的互聯網金融生態體系。八是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的技術作用進一步強化。互聯網金融運用這些技術,將來自社交平臺、傳統金融服務平臺的海量數據用于信用評估、客戶分析、風險識別的金融關鍵環節。數據來源多元化,特征變豐富化,技術有廣泛應用范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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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互聯網金融的背景
(一)整體格局
21世紀互聯網金融的整體格局傳統金融機構和現代金融機構共同構成。IT技術革新是傳統金融機構的主要方式。利用IT技術進行金融運作的電子商務企業是現代金融機構的主要運營模式。
(二)經濟背景
1.P2P網絡借貸
P2P使個人的資金需求能到得到充分滿足。在P2P當中P是英文單詞peer,peer to 正規的互聯網金融公司不直接接觸投款人的資產,會選擇具有社會信譽的第三方資金幫助托管交易的所有步驟以及款項都在線上實現。服務客戶的對象主要有兩種方向,將一定資金向外借出的客戶是第一種,有向內貸款需要的客戶是第二種。
2.第三方支付平臺
兩種普遍的支付結算方式是第三方支付平臺大量采用的方式。第三方支付平臺的實質其實是在缺乏信用的買賣雙方之間建立的一個具有信用保證的中間媒介,第三方平臺是能夠給雙方提供安全交易服務的媒介。
3.眾籌融資
眾籌是21世紀互聯網金融催生出的一種通過網絡籌集大量的資金的新興金融模式,眾籌借助了互聯網傳播的特點,使中小企業、或個人對公眾更快更廣泛地展示他們的創意,使其獲得公眾的認可和贊同,從而獲得一定的資金贊助。
二、互聯網金融的現狀與存在的問題
從總體上來看,互聯網金融行業最需要解決的風險就是信用風險。首先,當前互聯網金融機構所答允的高收益是不容易兌現的。其次,大部分的支付服務是由互聯網掛牌企業提供的,官方認可還沒有及時跟上。
不法分子一直在更新非法集資的花樣。互聯網金融網站先籌集大量資金然后卷走非法所得屢見不鮮。不法分子正是利用P2P互聯網借貸網站迅猛進步的特點,大肆進行非法集資并攜款潛逃。根據以往偵破的經濟案件,非法集資在互聯網金融中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搞資金池,二是以虛假名義散播虛假借款信息。因此,加大對互聯網新興行業領域的規范和管理力度勢在必行。同時,隨著互聯網金融在中國的迅猛傳播,一大批微商和淘寶商戶也涌現出來,利用專業的外掛刷單器以及類似傳銷的手段,大量發展和下家等等盈利模式。
三、實現互聯網金融可持續發展的對策
(一)制定相關法規
互聯網金融行業正在以超乎人們想象幾倍的速度蓬勃發展,這也就導致了相關的法規政策還不夠完善,所以盡快出來相關法律政策是很有必要的。制定的法規應主要針對三個問題來展開:第一,制定相關法規使監管部門以及監管部門的法規清晰明確。第二,通過行政法規規范互聯網金融從業秩序,使互聯網金融服務提供方的義務和責任對公眾明確,規范互聯網金融從業人員職業行為準則;第三,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益保障法規還有待進一步完善,公眾信息被隨意非法泄露、公民的資金安全受到侵害屆時將成為嚴重問題。
(二)建立統一監管機制
互聯網金融業務主體與客體業務類型分工不同,所以就需要不同的監管部門來執行。國家要統一建立監督和系統劃分監管機制是很有必要的:一是要明確各個部門的監管責任和監管范圍;二是建立有靈活的有針對性的互聯網金融風險監控于防控機制;三是要對互聯網金融企業進行嚴格的資質認證,大力推行互聯網金融企業按照經營政策,對于沒有經營資質和經營牌照的企業要進行嚴厲處理。
(三)制定部門工作制度
互聯網業務眾多,因此對各部門的制度細分也有一定的必要性。第一,按級別劃分互聯網金融企業,根據級別來分別設置保證金的額度,成立互聯網金融機構必須要有相關可靠企業或政府的擔保才允許進入市場;第二,要靈活的建立有針對性的征信系統迫在眉睫;第三,要加強公眾的防范意識,從上到下的加深互聯網金融的風險教育措施。
(四)政府加大宣傳力度
互聯網金融風險眾多,不知情的群眾稍微不慎就會落入陷阱。因此政府公共部門及相關執法部門要加大對廣大人民群眾的風險宣傳力度。政府機關可印刷相關專業讀物發放到各企事業單位,聯合電視臺以通俗易懂的概念向人民群眾進行相關法律知識宣傳。此外,相關部門可聯合各高校舉辦相關專業講座,從學生抓起。
四、互聯網金融未來的發展趨勢
從長遠來看,互聯網金融仍然屬于剛剛興起的行業,各方體制還未完全成熟,政府會加大力度徹底掀掉一批假借互聯網金融名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組織。近年來,以P2P模式為代表的互聯網金融模式受到了群眾廣泛的支持和關注。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發展規范化早已經成為金融行業的共識。并且,當前已形成了三種成熟的規范化發展模式:
第一種是成立非政府機構互聯網金融服務中。用大公司的理念來引導互聯網金融平臺的理性健康加入,互聯網金融機構的交易數據必須按等級劃分來備案,這種監管模式會使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發展更加健康可持續。
第二種是政府或企業成立信息服務行業協會。國內對金融機構的準入有非常嚴格的審批制度,所以利用行業協會監督來成立自律規范是一種行之有效的解決辦法。
第三種是成立互聯網金融行業的自律聯盟協會。從當前國內的互聯網金融發展趨勢可以判斷,電商、互聯網金融平臺、銀行三者是一種既競爭又合作的雙重關系。這三者當中的任何一個稍有不慎都有被整個行業體制鏈排除在外的可能性,更有甚者可能會面臨被整個行業淘汰的風險。無論是這三者當中的哪一類,互聯網金融的核心都是線上的便捷支付為基準。
人類社會進入21世紀,互聯網和計算機技術的應用使得科技和經濟的發展更為迅速,而互聯網更是融入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互聯網與金融的融合形成了互聯網金融,是目前金融領域中非常重要的內容,為金融業的發展,甚至是經濟的發展創造了更多的空間。互聯網金融的出現,帶來了一定的利益,同時也存在著一定的弊端,其中關于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問題,就成為國家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內容。本文主要針對互聯網金融監管展開,從多個角度分析了當前互聯網金融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同時針對問題也提出了一定的應對策略。
關鍵詞:
互聯網金融;監管;問題;策略
今天的社會環境中,互聯網的應用使得社會生活變得更加便利,越來越多的社會活動通過互聯網實現,為人們節約了更多的時間,網絡金融更是迅速獲得人們的親睞,網絡支付、網絡融資、網絡投資理財等一時間風靡社會,這是互聯網金融繁榮發展的體現。可以說,互聯網金融的出現,在為傳統金融帶來競爭壓力的同時,也彌補了傳統金融的不足,更好的滿足了社會生活的需要。與換聯網金融伴隨而來的是互聯網金融監管問題,互聯網金融監管的缺失和不足造成了互聯網金融的交易風險、互聯網金融市場的混亂等。因此,更好的發揮互聯網金融的優勢作用,更好的利用互聯網金融,就需要正確的認識互聯網金融監管中的問題,并找到科學的解決方式,這樣才能引導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規范互聯網金融市場。
一、當前互聯網金融監管中存在的問題
根據當前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實際情況來看,互聯網金融監管在完善的同時,仍然存在著較多的問題,主要包括:
1、法律法規不健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社會,是目前我國發展的總體方向,而法治國家的建立,離不開健全的法律法規體系,在法治國家,市場經濟活動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而互聯網金融作為新興事物,同時又屬于金融業,對國家經濟發展有直接的影響,更需要明確的法律法規來規范和調整,但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的過程中,相關法律法規還不健全。一方面,關于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專門法律還不足,目前我國規范互聯網金融的法律多是普通金融監管的法律,這很難調整互聯網金融中一些特殊的問題,而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的差異在逐漸增大,這就使得法律法規不健全的問題在互聯網金融監管中的表現越來越突出;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在地方性法規中對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引導也不多,地方經濟條件、發展水平的不同對互聯網金融的影響也比較大,所以,各地區的互聯網金融監管也不盡相同,而地方性法規的缺失自然也就造成了互聯網金融監管中的問題。總之,法律法規不健全是當前互聯網金融監管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2、監管部門分工不明確監管部門分工不明確也是互聯網金融監管中存在的問題之一。在我國,政府承擔著市場宏觀調控的職責,自然也承擔著互聯網金融監管的職責。目前,我國政府部門在互聯網金融監管中,監管部門的分工還不夠明確,這就直接造成了監管的缺失和遺漏,本身金融領域就需要嚴格緊密的監管,而針對互聯網金融,甚至缺少基本的監管部門,這自然容易引起因監管疏漏而產生的負面結果。此外,互聯網行業的發展都是非常迅速的,互聯網金融也不例外,幾乎每天都有新的互聯網金融企業的崛起,都有新的互聯網金融形式的出現,而政府部門的監管則無法跟上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這也容易產生互聯網金融監管問題。總之,監管部門作為互聯網監管的主體,應當與互聯網金融相對應,有明確的部門分工來實現互聯網金融監管,在問題出現時,有明確的部門承擔責任,這樣才能實現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所以說,監管部門分工不明確也是當前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中存在的問題。
3、監督手段落后單一除了以上提到的兩點以外,當前互聯網金融監管中存在的問題還包括監督手段落后單一。上面我們已經提到,互聯網金融是變化非常快的一個行業,新的科技、新的市場需求都有可能帶來互聯網金融大的變化,互聯網金融監管的監管對象是互聯網金融,自然需要以互聯網金融的改變做出適當的調整,特別是監督手段,如果監督手段落后單一,一般很難應對互聯網金融中的問題,實現監管的目標。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的手段還很單一落后,與當前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之間存在著很大的差距,而監管手段與監管內容之間的差異就容易促使互聯網金融活動中非法活動的產生。所以說,監督手段落后單一也是互聯網金融監管中需要解決的問題。
二、互聯網金融監管中存在問題的解決策略
針對互聯網金融監管中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解決互聯網金融監管問題應從以下幾點出發:首先,完善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法律法規的完善,是解決互聯網金融監管的根本性途徑,從國家角度而言,國家應該針對互聯網金融監管制定出專門性的法律法規,作為國家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宏觀性指導,就地方政府而言,應該以國家的法律法規為基礎,根據本地區的特點,制定更為詳細的地方性法規。
這樣才能保證互聯網監管過程中嚴密的法律體系,解決互聯網監管問題。其次,監管部門完善職責分工體系。監管部門應該以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實際需要為基礎,對互聯網金融做好充分調研工作,設置出明確的監管部門,不同部門各司其職,進而實現互聯網金融監管的目標。西外,監管部門還應該根據互聯網金融的變化及時調整相應職責部門。最后,創新監管手段。借鑒國外互聯網監管的先進經驗,我國的互聯網金融監管還應該創新監管手段,特別需要注意互聯網金融市場一些新的金融形式,要及時確定相應的監管手段。同時,互聯網金融監管手段的創新,還應該具備一定的前瞻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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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互聯網 金融 發展 監管
互聯網金融是借助互聯網和移動通信等多種現代信息技術,完成的一種資金融通支付以及中介這些業務新興的金融形式。互聯網在我國快速發展對于傳統金融行業進行了有效的補充,能夠有效強化資金資源分配,與此同時對于金融監管方面也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因此,下面將進一步分析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及監管。
一、互聯網金融發展及重要性
互聯網金融發展一共經歷了下面三個階段:
在2005年之前,互聯網和金融的融合重點表現在互聯網給金融機構提供技術方面的支持,對于銀行網上辦理業務的實現提供幫助,還沒有產生真正意義上的互聯網金融業態。
在2005年開始,逐漸開始出現網絡借貸,并且第三方支付機構慢慢興起,互聯網和金融的融合開始由之前的技術領域拓展到金融業務領域當中,這個時期典型時間就是2011年的發放了第三方支付的牌照。
在就是2012年到現在,2013年被稱作是我國互聯網金融的元年,也是互聯網金融發展速度極快的一年,因此,P2P網絡借貸平臺也在不斷加快發展的速度,眾籌融資平臺逐漸發展,首家專業的網絡保險企業獲得審批合格,有些銀行和商券也將互聯網當作基礎,對于業務形式實施重新組合以及改進,快速構建線上創新型的平臺,互聯網金融發展逐漸邁向新的歷史時期。
互聯網金融(IT FIN)是指依托于移動支付、云計算、社交網絡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聯網工具,實現資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業務的一種新興金融。互聯網金融日新月異的創新與變革,對于我國經濟金融發展起到強有力的推動作用,但也對于金融監管力一式提出新的挑戰。如何強化互聯網金融監管,做到既能允分覆蓋、創新又能確保監管到位,是承待研究的重要課題,因此十分有必要對于互聯網金融實施有效的監管。
二、互聯網金融監管策略及措施
(一)構建完善的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制度
法律規定是我國進行金融監管,確保其安全的基礎依據。構建完善的互聯網金融監督法律規定,是我國互聯網金融長期穩定發展的核心保障。必須要提升我國當前擁有的商業銀行法和保險法等相關法律修訂的速度,針對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實際情況,對其進行補充。要參考發達國家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成功經驗,及時出臺例如網絡理財條款等一系保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有關法律規定。確定互聯網金融主體的合法地位,具體確定互聯網金融關系到的各方權利和義務,合理掌控風險。
(二)建立多層次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
要堅持職能監管的原則,確定主體,根據互聯網金融關系到多個部門,范圍和跨度較大的特點。構建由監督管理部門當作核心的有關法律,商務和信息,還有相關金融部門輔助的監督管理體系。確定監督管理的范圍,理清對應的責任。深入強化金融監管每個部門之間的交流和合作。構建包含一行三會,工商和司法以及通信等有關部門在其中的會議機制,在規定時間內探討互聯網金融分輸站情況。強化檢測,及時語境,有效預防虛擬平臺交易風險朝著實體經濟擴散。
協調銀證保監管協作,達到對于互聯網金融整體上的監督管理。針對銀行保險證券這些金融部門,利用互聯網或者是相關企業協作而使用的每一項金融服務及產品。相關監督管理部門一定要遵循分層監管的整個原則的前提下,經過補充改進有關法律制度進行監管,有效填補眾籌這些新型業務監督管理的空白。加強每個監管部門之間的分工合作,達到信息共享以及聯動監管的目標,構建不僅含有專業分工,同時又協調統一的互聯網金融監督管理體系。
最大限度發揮互聯網金融行業的自律組織功能,金融監管部門應該提升和銀行證券保險行業協會等有關行業的交流,編制標準的行業規定和自律公約。經過維護市場競爭程序以及會員合法權益,達到互聯網金融行業自我掌控和管理的目標。
(三)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
我國在提倡強化對于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時,必須要提升社會公共互聯網金融知識的宣傳,引導消費人員樹立健康的投資思想,提高風險教育和防范意識以及自我保護的能力。進一步改M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益有關法律機制模型,對于交易時責任承擔以及風險配置和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部門的信息泄漏,要進行明確的規定。建立健康的互聯網金融市場環境。還應該建立標準的互聯網金融消費人員統投訴處理方式,同時依照互聯網金融消費和經營工作者的特點,構建由網絡當作平臺的在線矛盾解決機制,這樣能夠確保及時的處理有關投訴。
(四)構建社會信用體系
必須要拓展信用體系信息收集的范疇,將人民銀行征信系統當作前提,把互聯網金融平臺出現的信用信息,其中包含支付和交易以及評價記錄這些,添加到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數據庫收集范疇當中。
進一步擴展社會信用體系的內在含義,在構建基礎法律模型以及行業規定的前提下,建立一個囊括等級注冊系統以及信息泄漏和信用系統等跨領域的綜合信用體系,推動社會信用體系的深入發展,減少互聯網金融所具有的虛擬性,造成的風險。應該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的優點,強化社會征信系統的共構建,同時推動滿足條件的網貸和網絡小額貸款企業的信用數據庫和目前擁有的征信體系進行整合,構建健全并補充小規模企業和個人征信體系。
三、結束語
通過本文對互聯網金融發展及監管的進一步分析和闡述,使我們了解到當前互聯網金融發展速度持續加快,對于其監督管理方面也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我國必須要采取相應的措施對于互聯網金融方面進行監管,只有這樣才能確保互聯網金融能夠健康可持續的發展。因此,希望通過本文對互聯網金融發展及監管的闡述,能夠給互聯網金融發展方面提供一定的參考和幫助。
參考文獻:
互聯網金融是伴隨著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以及互聯網技術的廣泛運用而產生的,依托于互聯網電子平臺,以第三方支付、P2P網絡貸款、網絡眾籌等為主要模式的新型金融模式。與傳統的金融模式相比較,互聯網金融作為一種新興業態在短時期內開拓出了巨大的市場空間,顯示出超強的發展潛力。互聯網金融業態包括網絡支付結算、網絡借貸、理財中介、網絡信息服務、虛擬貨幣、傳統金融機構的網絡平臺(網上銀行、網上保險和網上證券)等。目前,在我國發展較快的互聯網金融模式是以第三方支付平臺為代表的網絡支付結算類、以P2P平臺為代表的網絡融資類以及網絡投資理財中介類模式。第三方支付平臺所代表的網絡支付結算業務是互聯網金融業態中起步較早,發展比較成熟、完善的模式,是借助計算機信息技術,通過互聯網平臺和移動終端對接銀行支付結算系統進行支付結算業務的第三方平臺。根據艾瑞咨詢的統計,2015年第一季度我國第三方互聯網支付交易規模達到了24308.8億元,比2014年同期增長了29.8%。[1]P2P網絡平臺是指個人通過網絡平臺直接將閑置資金出借給資金短缺者的網絡融資模式。根據謝平的定義,P2P網絡貸款平臺需要依法注冊,其特征是通過互聯網來為投融資雙方提供包括信息溝通、信用評價等在內的媒介服務。[2]P2P平臺近年來發展異常迅猛。根據網貸之家的統計,截至2015年6月底,P2P網貸正常運營平臺數量為2028家,比2014年底新增了28.76%。2015年上半年P2P網貸平臺的成交總額達到了3006.19億元。[3]網絡投資理財類指網絡投資中介機構利用其互聯網門戶和移動終端,將對第三方支付的在途資金、支付工具吸存的資金投資于銀行理財產品、基金、股票,以達到保值增值目的。我國最有代表性的網絡投資理財產品是余額寶,截至2015年2季度末,余額寶規模為6133.81億元。[4]互聯網金融的特征可以歸納為:虛擬化、直接性、高效性、資源共享性、普惠性和風險性。[5]互聯網金融主要利用網絡交易平臺作為虛擬的交易場所,通過平臺進行的交易、支付、結算,使用的是電子貨幣或虛擬貨幣,即虛擬的運營方式。直接性表現為投融資雙方通過互聯網金融平臺直接完成交易,不需通過銀行等中介,既給投融資雙方帶來了便利,又降低了融資成本。高效性體現為互聯網金融企業在提供服務時突破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大大提高了金融資源配置的效率。資源共享性反映了互聯網金融企業混業經營,同時提供多種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的特征。普惠性則反映了互聯網金融企業所面臨的客戶以個人、小微企業為主的普惠金融的特征。傳統商業銀行出于風險管理的需要,由于信息不對稱對個人以及小微企業存在一定的金融排斥行為,而互聯網金融平臺所面對的客戶不受地域限制,通過互聯網金融平臺購買金融產品和服務,實現了金融資源的全社會共享。風險性表現為互聯網金融存在著包含信用風險、操作風險和法律風險等在內的業務風險、技術風險以及其他風險。
二、互聯網金融風險的形式、特征及來源
(一)互聯網金融風險的形式
互聯網金融風險既具有與傳統金融相同的共性風險,如信用風險、操作風險等,又具有互聯網金融特性決定的特有風險,如法律風險、技術風險等。從概念上理解,互聯網金融風險是指互聯網金融機構在經營發展過程中,由于環境因素、制度因素以及其他因素導致的資金、財產、信譽遭受損失的可能性。互聯網金融風險的形式主要可以歸納為下面幾種類型:[5]1.運營風險互聯網金融的運營風險主要包括互聯網金融機構在運營過程中產生的信用風險、管理風險以及操作風險。信用風險主要是網絡交易主體由于還款能力和還款意愿出現問題未按要求履約而形成的履約風險。管理風險則是由于互聯網金融機構在風險管理、運營管理、流程管理方面存在缺陷和失誤導致的影響互聯網金融機構的信譽風險、操作風險和市場風險等。其中信譽風險是由于互聯網金融機構信譽不良而引發的經營風險。操作風險是由于互聯網金融機構存在管理漏洞、制度缺陷或人員素質不高,導致的由于互聯網企業的員工操作或是消費者失誤而引發的風險,比較常見的是由對計算機網絡操作系統不熟練或違反內控制度操作而導致的金融損失。市場風險則主要來源于信息不對稱而引發的由于逆向選擇及道德風險給互聯網金融機構帶來的損失。2.技術安全風險互聯網金融是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技術的基礎上產生和發展起來的,而互聯網和信息技術的某些缺陷不可避免地會給互聯網金融帶來系統性的安全風險。如網絡的安全隱患、身份認證局限、交易信息泄露、程序設計漏洞,以及軟件設計缺陷、黑客侵入、計算機病毒擴散等都可能導致互聯網金融虛擬交易中信息丟失,從而給交易主體帶來風險。3.法律和監管風險互聯網金融作為新興的業態,目前尚未有明確的金融立法和監管條例,也沒有統一的行業自律組織制定相應的行業標準。互聯網金融行業交易主體和交易行為出現問題時,無法可依、無據可循,這導致互聯網金融行業處于無序發展狀態。目前,除了第三方支付平臺之外,其他互聯網金融領域準入門檻較低,大量的互聯網企業參與到金融領域中來,機構數量大幅增加,給互聯網金融帶來巨大風險。以P2P網絡借貸平臺為例,根據網貸之家的報告顯示:2015年上半年新增加的問題平臺達到419家,是2014年同期的7.5倍。
(二)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特征
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特征可以概括為具有強傳染性、虛擬性、時效性和復雜性。[6]互聯網金融機構是以開放的互聯網作為運營平臺,同時應用大數據技術與信用網絡聯動,一旦某個提供互聯網金融服務的網絡節點發生風險都會傳染到整個互聯網金融系統。這種傳染性由于互聯網金融的特性,能夠突破業態的限制、突破時空的界限,可能帶來極大的損失,甚至導致金融危機的發生。互聯網金融的虛擬性特征決定了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發生和擴散也是在網上進行的,具有虛擬和隱蔽性,增加了防范和治理的困難。同時,虛擬化的互聯網金融交易突破了時空的限制,交易對象、交易過程模糊,增加了交易雙方的信息不對稱。互聯網金融業務對信息系統的安全性要求高,系統的任何漏洞、安全隱患和人為的操作不當都可能帶來互聯網金融業務的風險,而這些風險因素通常是不易覺察的,具有超復雜性的特征。
(三)互聯網金融風險的來源
互聯網金融行業在短時間內迅速發展,幾乎滲透到經濟的每個角落,參與的消費者規模也迅速膨脹。一旦互聯網金融的某個領域出現問題,就可能導致整個經濟領域的系統性風險。因此,對互聯網金融風險的來源進行深入探究,有利于我們提出互聯網金融風險的治理對策。第一,互聯網金融行業法律法規不健全是制約互聯網金融發展的瓶頸,滋生了互聯網金融風險產生的環境。目前,互聯網金融的立法工作在我國還處于初期階段,已有的辦法、文件只是局限于鼓勵或扶持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而明確、具體的互聯網金融監管的法律法規尚未建立。比如,由于沒有明確的法律來規定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準入和退出機制,導致互聯網金融企業進入門檻低,企業魚龍混雜,行業無序發展,對于破產或跑路的企業也沒有合適的市場退出機制,影響了整個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穩定健康發展;由于沒有建立互聯網金融企業的信息披露制度及相關法規,致使互聯網金融主體之間存在著極大的信息不對稱,導致了互聯網金融領域信用風險時有發生,大大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第二,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監管機構及監管法規的缺失誘發了金融風險的產生。我國目前存在的金融分業監管的形式不適用于互聯網金融行業提供的一站式服務方式,因而,除了第三方支付企業由中國人民銀行發放經營牌照外,其他的互聯網金融機構一直處于監管空白的狀態,沒有外部約束的互聯網金融機構在風險和收益的選擇方面,更注重收益,而忽視風險,表現在互聯網金融企業忽視風險內控體系的建設,將經營的重點集中在拓展市場份額、增加企業盈利方面,從而誘發了金融風險。第三,互聯網金融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關鍵在于其對于大數據的信息處理和應用能力,而在應用大數據信息技術開展業務的同時,也給互聯網金融行業帶來包括信息安全風險、操作風險等在內的安全隱患。此外,隨著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競爭愈來愈激烈,互聯網金融企業本身的資本實力、技術實力、人員素質、經營戰略和管理能力都將影響企業進行風險管理和駕馭風險的能力。第四,我國的信用體系不健全也是互聯網金融風險產生的原因之一。傳統金融機構控制信用風險主要依賴的是抵押、質押和保證等擔保措施,而互聯網金融企業很多融資行為是建立在小額、信用、分散基礎上的,在我國信用體系不健全的情況下,無法準確地了解融資者的信用情況,從而最終導致金融風險的產生。
三、互聯網金融風險的治理對策
為防范互聯網金融風險,使互聯網金融行業能夠健康、有序的發展,應針對上述互聯網金融風險的形式、特點和來源對互聯網金融風險采取以下的治理對策:[7]
(一)完善法律法規,構建行業監管體系
首先,要制定互聯網金融行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包括明確規范互聯網金融業務交易主體行為的立法、互聯網金融安全性方面的立法、網絡交易標準和規則的立法、制約互聯網金融企業信息披露的立法。同時,要明確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機構,建立起行業自律組織,建立起監管機構、行業自律組織相互配合的監管體系。監管機構要加強對互聯網金融市場的準入管理,提高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準入門檻,同時行業自律組織要制定統一的行業自律準則,增強行業的自律意識,使行業自律的內部約束與監管的外部約束互相配合,達到防范和治理風險的目的。2015年7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等十部委聯合出臺了《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意見》,明確了互聯網監管的五大原則,即“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同時明確了監管主體,即人民銀行監管互聯網支付結算業務;證監會監管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業務;銀監會監管網絡借貸、互聯網信托和互聯網消費金融業務;保監會監管互聯網保險業務。但互聯網金融行業監管體系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以及互聯網金融行業最終實現規范發展還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發展意見》中明確規定,互聯網金融監管采用的仍然是分業監管的方式,而互聯網金融本身具有多元化的發展特征,分業監管是否能夠有效地對互聯網金融進行監管還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
(二)加強互聯網金融安全體系建設
互聯網金融安全體系的建設是互聯網金融風險防范的前提和基礎。首先,我國當前互聯網金融的運行環境亟須改善,要加大對硬件的建設和維護、對安全設施的投入,強化對信息系統的保護,也包括提高軟件的設計能力,如互聯網金融門戶網站的安全訪問、身份認證以及分級授權登陸等技術,要通過完善密鑰管理來防范信息技術系統。第二,我國要努力開發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以防范由于技術引進帶來的妨礙國家金融安全的風險。第三,在宏觀層面上要建立起創新的金融安全評估機制,制定高規格的信息安全標準。
(三)加強對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監督管理
要對互聯網金融機構的金融業務運營和管理進行監控,督促互聯網金融機構建立完善的組織機構和嚴密的風險管理體系,制定詳細的風險防范措施以及互聯網信息技術安全管理辦法。對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監督管理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一是監管機構應對互聯網金融建立動態監控機制和大數據監控模式,監管機構應針對互聯網金融機構業務動態數據建立風險分析模型和程序,主動分析被監管機構的運行狀態,評估其可能存在的風險。二是建立消費者監督管理機制,以發揮互聯網金融參與者的主觀能動性。因為互聯網金融的安全性是消費者最關心和重視的問題,通過建立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服務中心可以保護消費者的權益。互聯網金融企業應通過消費者服務中心定期向用戶披露相關業務與產品動態。消費者中心應設立投訴中心,來幫助消費者維權。三是要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
(四)建立完善的互聯網金融信用體系
要通過建立完善的互聯網金融信用體系來促進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健康發展。互聯網金融信用體系應包括互聯網金融行業的信用信息采集、信用信息的評價與查詢、信用信息的動態跟蹤與反饋。互聯網金融信用信息主要采集對象是掌握互聯網金融機構及用戶信用信息狀況的機構。采集后的信息可用于查詢,信用體系管理機構還應建立起信用信息分析模型,對采集的信息進行加工、整理,最后對信息對象的信用狀況作出評價。完善的互聯網金融信用體系的建立將促進互聯網金融有序健康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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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何文虎,楊云龍.我國互聯網金融風險監管研究——基于制度和非制度因素的視角[J].金融發展研究,2014,(8):48-54.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商業銀行;經營模式
基金項目:2016年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互聯網金融時代下商業銀行應對策略研究”(項目編號:201610378425)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7年3月10日
一、引言
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在京的第39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6年12月,中國網民規模達7.31億人,穩居全球首位。其中,PC端網民7.2億人,移動端網民6.6億人。如此龐大的互聯網用戶群為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群眾基礎;同時,大數據、云計算及搜索引擎等新興互聯網技術的運用也使得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更上一個臺階。數據顯示,2015年上半年中國的互聯網金融產品網民滲透率達到68.1%,國內已有過半的人使用互聯網金融產品或金融服務,普及率還在繼續平穩上升。
隨著互聯網金融的出現,商業銀行在金融領域的壟斷格局被打破。交易規模的減少、客戶資源的流失、對金融市場的前瞻性不足等問題,無不在提醒著銀行業:改革已勢在必行。
二、商業銀行的優劣勢
(一)優勢
1、資源豐富。商業銀行作為老牌金融機構,在長期穩定的發展中積累了豐富的客戶資源和雄厚的資金基礎,管理體系也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健全。同時,銀行業作為國家經濟的支柱,政府的政策支持也是其得天獨厚的發展條件。這些優勢是目前互聯網金融所無法比擬的。
2、風險較低。互聯網金融依賴于互聯網信息技術,而技術的更新換代周期短,一旦作為支撐的互聯網技術被黑客襲擊,網上的資金安全就無法保障。而傳統商業銀行在長期的發展中早已形成了十分完善的安保系統,并始終將資金安全放在首位。同時,投資者長期以來對銀行業的信任和支持也是銀行在未來發展過程中可以充分利用的優勢。
(二)劣勢
1、操作復雜。傳統商業銀行的業務辦理需要本人到指定銀行進行,受時間空間的限制很大,難以滿足客戶隨時隨地進行業務操作的需求。同時,部分業務審批程序繁瑣、過程漫長,一筆業務要跑上好幾次,大大影響了銀行的業務效率和客戶的用戶體驗。
2、成本較高。銀行的業務絕大部分是依賴于營業網點的,大到營業廳,小到ATM自動存取款機,這些都需要建設和維護成本。同時,為了便利顧客,很多銀行都將營業網點設置在主城區和鬧市區,地價昂貴。而互聯網金融自助式的服務,標準化的操作流程,不僅提高了業務效率,也大大減少了人工成本。
三、互聯網金融對傳統商業銀行的沖擊
(一)對商業銀行經營模式的沖擊。傳統商業銀行業務的辦理受到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其用戶體驗也受到了業務人員素質、排隊時間長短、營業廳覆蓋率、上下班時間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而互聯網金融借助電子信息技術,全天候為客戶提供服務,不僅打破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還能夠憑借各類新興的互聯網技術,不斷為客戶提供各式各樣,與時俱進的金融服務。線上操作的快捷方便獲得了用戶的一致好評,人性化的服務設計又贏得了不少顧客的青睞,互聯網金融在短短幾年內就形成了較為牢固的用戶黏性。與此同時,互聯網金融還良好秉承了“顧客就是上帝”的原則,注重客戶體驗,并經常采用網絡問卷、客戶反饋等方式了解客戶需求、改進自身服務。例如,用戶界面的設計方面,始終站在客戶的角度,各項服務排列有序,簡單明了,力求讓每一位用戶都“會用”,并覺得“好用”。
(二)對商業銀行支付模式的沖擊。傳統的銀行支付手段依賴于銀行卡和POS機,但由于POS機的使用受到了消費地點的限制,使得刷卡消費并未深入大街小巷。而互聯網金融看到了這個支付結算領域的空白,迅速抓住這一商機,推出了成本低、效率高且方便快捷的第三方支付。很快,第三方支付便迅速入侵了支付市場。數據顯示,到2016年第二季度,中國第三方互聯網支付交易規模到達4.6萬億元,同比增長61.9%。目前,在我國的第三方支付市場已初步實現百家爭鳴的新格局。據2016年第二季度的數據顯示,在第三方支付市場中,阿里巴巴的支付寶以43%的市場份額占據了近半壁江山,騰訊的財付通以20%的占比緊隨其后,銀聯商務以11%的占比位居第三。在第三方支付平臺穩健發展后,互聯網金融又重新站在了用戶的角度上思考如何借助這個平臺更好更廣地服務群眾,在此基礎之上,它們開始將手機充值、水電費以及交通罰單等生活繳費項目紛紛列入功能表。第三方支付的發展以及在此基礎之上延伸的拓展業務,在很大程度上沖擊了傳統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使銀行的客戶資源大量流失。(圖1、圖2)
(三)對商業銀行資產業務的沖擊。作為商業銀行主要收入來源的資產業務,也沒能在互聯網金融的沖擊下幸免于難。其中,P2P網貸、線上小額貸款等對銀行的沖擊尤橄災。以P2P網貸為例,據《2016中國P2P網貸市場研究報告》顯示,2007年國內首家P2P網貸平臺“拍拍貸”成立,2012年平臺交易金額達30億元,2015年中國的P2P網貸市場交易金額達到了9,541億元。P2P平臺交易金額的爆發式增長,與大數據、云計算等先進互聯網技術的支撐有著密切聯系。互聯網金融運用大數據積累用戶資料,同時依托云計算對數據進行信用分析,在貸款風險把控問題上比傳統商業銀行更加到位,同時減少人工,主要依賴標準化的計算機操作流程,大大提升了資金的配置效率。以阿里巴巴的芝麻信用為例,螞蟻金服依托自身長期積累的用戶信息數據庫,經過大數據對比分析,同時引入風險分析和資信調查模型,確立了其特有的“310”模式:“3”分鐘決定是否放貸以及放貸金額,“1”秒鐘到賬,“0”人工接觸。日均可以完成1萬筆交易。反觀傳統銀行的貸款流程,基于商業銀行對不良貸款和風險的嚴格把控,小微企業很難順利拿到銀行貸款,即使有望申請成功,其辦理貸款的手續嚴格、流程復雜,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資金的快速有效到位。相比之下,P2P網貸的優勢十分顯著,其高效率、低成本的運營模式是傳統商業銀行難以媲美的。
四、商業銀行的發展機會
(一)轉變經營模式,打造服務型銀行。如今,傳統商業銀行“一枝獨秀”的局面已經被打破。銀行業必須審時度勢,重新定位,轉變服務模式,不能被動地由市場推著向前,而要主動研究市場,以客戶為中心,主動發現客戶需求,打造服務型銀行。充分利用其豐富的客戶資源以及雄厚的資金基礎,揚長避短,積極與電子商務平臺尋求合作,與時俱進,積極開發互聯網技術,創新發展模式,順應時代潮流,贏取光明前景。
(二)IC卡與虛擬卡并存,實行賬卡號雙軌制。銀行卡是我國銀行業交到客戶手中的實體產品,然而這一產品隨著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正顯示出越來越弱的重要性。當前,網銀、手機銀行等銀行類電子產品已經脫離傳統的“一卡一密碼”單一賬號體系,身份證、手機號等身份驗證號碼開始都起到與銀行卡同等的效果,第三方支付正是借助了這一方式。受支付寶以手機號作為賬號的啟發,銀行也可以發行虛擬卡,借助身份證、手機號等身份驗證號碼建立賬號,起到與實體卡一樣的作用。隨著移動支付的普及,實體卡的重要性已經越來越弱,而虛擬卡的發行則能有效填補銀行實體卡逐漸減少的市場空缺。同時,由于當前第三方支付的虛擬卡號依賴于銀行實體卡進行現金存取,銀行業在這一領域的創新也能很大程度上影響第三方支付的市場份額,這將是銀行支付結算領域的一大創新。
(三)借助互聯網技術,實現信息化戰略管理。在大數據和云計算等新興信息技術廣泛運用的今天,銀行業必須提高自身對互聯網技術的關注度。銀行業在我國幾十年的壟斷地位為其積累了龐大的用戶數據庫,且其中不乏“質量上乘”的大客戶。商業銀行可以利用大數據建立數據庫,運用云計算等信息技術實現信息的分類整理和深度挖掘,按照信用等級、資產等級或者發展潛力等類別對用戶信息進行分類,然后為每一類客戶群量身打造適合其發展的金融服務。與此同時,也要合理利用信息數據,提高業務運作效率,開發新的用戶信用評價體系,并簡化信貸業務辦理流程,實現效率和風險控制的兼顧,完成信息化戰略管理的轉型。
目前,無論是第三方支付還是P2P網貸公司,其線上的實力和優勢都無法與老牌的傳統銀行相抗衡,且由于互聯網金融才興起不久,雖然發展迅猛,但在很多方面仍有不足,信用風險、資金安全隱患、監管不足等問題不容忽略,民眾對其仍持有保留或觀望態度。銀行更應該乘此機遇,抓牢線下客戶,開拓線上用戶,兩手齊抓,均衡發展。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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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息時代背景下,金融業務從線下轉移到線上是未來金融業發展的必然趨勢,理應建立與互聯網金融相適應的稅收政策。特別是當前互聯網金融發展迅猛,互聯網金融業務增長速度已經達到了300%,但是從事互聯網金融的企業、個人基本都不需要納稅,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國家財產流失。為此,應當針對互聯網金融對現行的稅收理論、征管制度帶去的挑戰,進一步完善互聯網金融稅收制度,降低互聯網金融稅收風險。
一、互聯網金融
互聯網金融,指的是借力互聯網技術和移動通信技術而實現資金融通、支付、信息中介等功能的金融模式[1]。如,互聯網支付、P2P網絡借貸等,都是典型的互聯網金融業務。
二、互聯網金融稅收面臨的主要挑戰
互聯網金融作為一種新興的金融模式,是對傳統金融模式的創新,是對現行稅收制度的另辟蹊徑,對現行的稅收理論、征管制度等帶來極大挑戰,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沖擊稅收公正原則。所謂的稅收公平原則,指的是具有相等納稅能力者應負擔相等的稅收,不同納稅能力者應當負擔不同的稅收。在互聯網金融領域內,由于覆蓋面廣、參與者多元,業內的企業、個人納稅的金額、性質、類別等沒有明確界定,難以落實稅收公正原則,也很難做到稅收公正[2]。
第二,沖擊稅收效率原則。稅收效率原則核心是稅收不能阻礙經濟發展,并盡量的提高稅收征管工作效率,降低稅收城管成本。但是,隨著互聯網金融的創新性發展,對稅收效率產生了一定影響。之所以這樣,主要在于兩方面原因:1.互聯網金融納稅人的收入、成本有一定的時效性問題,難以清楚界定,易出現逃稅問題;2.互聯網金融中的很多業務在現行稅收法律法?體系都沒有明確規定,缺少征稅依據,如果按照傳統金融產品征收稅款,勢必給互聯網金融造成障礙,降低稅收效率。
第三,互聯網金融稅制問題。在互聯網金融平臺上,金融交易過程是虛擬化的,且方式多種多樣。現有的稅務登記制度不能確定無形金融交易的稅收管轄權,增加了稅收征管難度。
三、優化互聯網金融稅收政策的相關措施
(一)基于稅收公平原則建立稅收優惠政策
目前,“互聯網+”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常態,國家大力支持互聯網金融業發展,并推出了一些稅收優惠政策。但是,稅收優惠政策建立應以稅收公平原則為基礎,既要遵守稅收公平原則,也要實施稅收優惠政策。簡單的說,無論是傳統金融企業還是新型金融企業,只要從事了互聯網金融業務,都應當負擔相應的稅收,且稅負與其他行業企業相差無多,堅守稅收公正原則。
對于稅收負擔的輕重問題,在我國金融業一直是一個爭議課題,傳統金融企業也面對這一問題[4]。一些發達國家集中征管銀行的所得說,流轉稅稅負一般較輕,而我國銀行的流轉稅稅負相對重一些,但是總體稅負并不高。2010年后,我國銀行實行“營改增”后,雖然試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還有許多不確定性因素,仍然要繼續試點。對于互聯網金融如何適應“營改增”政策這一問題,可能在傳統金融試點結束后才會提上議程。雖然現階段還不能探討互聯網金融業的“營改增”問題,但是可以考慮流轉稅、所得稅等征管問題,都要堅持稅收公正原則,體現出公民在稅收待遇上的原則。在這基礎上,給予互聯網金融企業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二)采用先征后退的征管方式,盡可能減少逃稅漏稅情況
互聯網金融稅收支持政策上有很多備選方案,如直接減免稅、先征后退等。一般行業,不建議采用先征后征管方式,但是互聯網金融采用先征后退征管方式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因為這樣做,可以帶來三個方面的優勢[5]:(1)在先征后退的稅收征管方式下,利于全面衡量互聯網金融業的稅收支持力度,為將來編制互聯網稅制支出預算提供支持;(2)嘗試采用先征后退方式,利于探索互聯網金融業的稅收征管方式與處理方式,為未來建立統一、公正的互聯網金融稅收制度奠定基礎。由于互聯網金融稅收的納稅人、應稅收入等問題都沒有確定,工作實踐中很容易產生問題,而先征后退征管方式恰好為嘗試解決這些問題提供了途徑,這正是互聯網金融稅收征收方式的一種“演練”;(3)互聯網金融模式下的風險是較高的,先征后退利于規避互聯網金融的風險,防止滋生泡沫現象。
鑒于以上三點,互聯網金融稅收采用先征后退征管方式是可行的,能簡化互聯網金融稅收的征管程序。為了方便稅收征管上,可以把第三方支付平臺、P2P網貸平臺等作為代扣繳義務人,支持先征后退征管方式。
(三)將互聯網金融企業提供健全的涉稅資料定為前置條件
稅收支持政策實行與落實以健全的涉稅資料為前置條件,然而當前互聯網金融業務繁雜,稅務部門難以掌握互聯網金融企業全部的涉稅資料,使稅收支持政策落實有一定難度。如,P2P網貸一般與第三方支付平臺合作,稅務部門無法完全掌握互聯網金融企業與第三方支付平臺間的合作信息,特別是利益分配方式方面的,這樣一來就無法全面掌握互聯網金融企業業務的涉稅資料,給稅收征收造成困擾。對于一般企業,遵從成本約束條件是可以的,即使不提供齊全的涉稅資料也能正常進行稅收征收,但是互聯網金融企業必須提供齊全的涉稅資料。為此,應當把互聯網金融企業提供健全的涉稅資料定為互聯網金融稅收支持政策落實的前置條件。
互聯網金融業務的信息處理和風險分析,以大數據、高速算法為基礎,交易雙方信息不對稱的程度較低[6]。在大數據和高速算法的支持下,互聯網金融企業可以利用大量數據綜合分析客戶行為偏好、互聯網數據等情況,為挖掘客戶價值、制定個性化服務等提供可靠依據,信息處理不僅快速,且成本較低,更容易提供全面的涉稅資料。倘若互聯網金融企業不能提供全面的涉稅資料,或提供成本較高的話,可能過于樂觀的看待大數據信息了。假設互聯網金融企業真的無法利用大數據技術、高速算法工具提供全面的涉稅信息,極可能出現“旁氏騙局”,此時更應該要求互聯網金融企業提供完備的涉稅信息,以便出現規避應付稅收的情況。
(四)結合互聯網金融企業的不同業務類型,具體確定相應的應稅節點
互聯網金融企業涉及業務范圍廣、類型多,如P2P網貸、眾籌等,都是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業務。具體實施起來,各個互聯網金融業務之間的差異是較大的,這就要求針對不同類型的互聯網金融業務,確定相關利益主體的應稅節點。
如,P2P網貸的應稅節點。目前,P2P網貸運營及其監管尚不完善,稅收管理重點應當放在P2P網貸平臺上,參考傳統金融業借貸的稅收處理方式確定借款人、貸款人,但是具體的稅務處理要看是否形成資金池。如果借款人通過P2P網貸平臺介紹獲得貸款,貸款人直接從監管銀行撥付貸款資金給貸款人,P2P網貸平臺從中收取中介費用,按照經濟業務進行稅務處理;如果借款人先撥付貸款到P2P網貸平臺上,P2P網貸平臺再將貸款劃撥給借款人,形成了資金池式運營模式,則可以按照當前的“營改增”政策進行稅務處理。
再如,眾籌的應稅節點。眾籌有股權式眾籌、募捐式眾籌、借貸式眾籌、預售式眾籌幾種形式,其中募捐式眾籌具有公益性性質,一般都全面免稅。借貸式眾籌已經轉化成為P2P眾籌,這里不做探討,重點討論股權式眾籌、預售式眾籌的應稅節點問題。股權式眾籌分企業和個人兩種情況,在企業情況下,眾籌項目發起人、項目支持人都要進行相應的稅收處理;在個人情況下,對眾籌資金產生的投資回報,按照股息所得稅進行稅收處理。對于預售式眾籌,由于構成了銷售行為,眾籌項目發起人獲得的眾籌資金按照銷售收入進行稅收處理,繳納流轉稅,因眾籌資金產生的收入還需要繳納所得說。此外,項目支持人投入的資金屬于購買性支出,記入成本費用,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處理。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 征信
隨著互聯網的普及和網上信息流量的極具增加,互聯網金融支付手段在近年發展迅速,對傳統金融是極大的挑戰和沖擊,它是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精神相結合的新興支付手段。互聯網"開放、平等、協作、分享"的精神已經滲透到了傳統金融業態。金融支付手段的創新和迅速普及,給人們帶來便捷和效率的同時,風險也在加大,個人以及支付機構企業需要在操作上以及管理制定上把防范風險擺在第一位上,征信分析要做到深化普及。
一、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的區別
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的區別不僅僅在于金融業務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于金融參與者深諳互聯網“開放、平等、協作、分享”的精髓,通過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等工具,使得傳統金融業務具備透明度更強、參與度更高、協作性更好、中間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征。網銀、第三方支付、移動支付是目前互聯網支付的主要形式。
互聯網金融支付與傳統金融支付的區別還體現在,互聯網支付手段中的支付寶、微信錢包、京東白條等的根基是商業信用,傳統金融的根基是銀行信用。這是兩者的本質區別。互聯網金融支付基于商業信用,而銀聯和傳統金融基于銀行信用。銀行信用能夠創造貨幣和存款,而商業信用辦不到。 相比基于銀行信用的產品,基于商業信用的產品風險更高。商業信用項下的資金,最終都會回流到銀行體系之內。當然傳統金融受到了更大的挑戰,確實有部分蛋糕被新興的多種互聯網支付產品分走了。電商們爭取線上圈錢,成本很低,隨之而來的風險更大。
二、互聯網金融的特點
互聯網金融支付的流程是支付方使用擁有支付手段功能的媒介(即貨幣),直接付款給收款方,或通過第三方間接付款給收款方。客戶通過網上銀行、電話銀行和手機銀行等電子渠道發起的支付業務,包括網上支付、電話支付和移動支付三種業務類型。
互聯網金融提高資源配置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提升用戶便捷性的同時,也不能忽視互聯網金融存在的潛在風險,這些風險主要來自于五大方面: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聲譽風險、信息泄露風險以及技術安全風險。
三、互聯網金融的征信分析
我國現有的征信系統并不完整,個人以及中小企業從傳統的征信機構獲取足夠信息比較困難,所有征信系統的盡快完善非常必要。目前國內征信系統進展;
(一)個人信用基礎薄弱,個人信用情況在傳統銀行借貸還款會有記錄,但是,和其他的工商部門缺乏信息共享,對個人稅收經營行為的信用情況,還需要額外取證,所以整個社會對個人信用沒有作為制度來衡量和執行。絕大多數個人和企業無法獲得信用數據。
(二)征信體系不完整,目前個人信息主要來源于央行的征信中心,個人還貸,企業貸款經營,個人信用卡還款記錄等,都來源于此。國家在深圳上海北京,都成立的征信公司,深圳鵬員、上海資信,北京安融惠眾。目前還沒有形成一個體系,各自為政的效果不是很好。征信的基礎是數據,數據交換、數據共享、數據交易,數據共享平臺對信息的保密制度和程度劃分,都仍然是各個公司爭議所在。
(三)征信業前期投入大,回報周期長,征信的信息具有一定的社會公用性,取得牌照的征信公司不能完全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2012年12月20日開始實施,央行出臺的《征信機構管理辦法》。牌照申請的同時,盡管也將切入。
互聯網金融尚處于發展初期,建立成熟完善的監管體系仍需較長時間。目前行之有效的方法是企業主動出擊,一方面企業內部要不斷增強風險控制,另一方面需要企業之間、企業與相關機構部門共同推動市場標準與監管體系的建立,從而促進整個行業的良性發展。翼支付之所以能成為互聯網金融領域的又一生力軍,與其良好的風險控制體系以及企業責任意識是分不開的。
互聯網金融作為“互聯網+”國家戰略成果,已日益成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有力。
參考文獻:
[1]謝平,鄒傳偉,劉海而.互聯網金融模式研究[D].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2012.
為了對現階段互聯網金融的模式做一個清晰的界定,北京軟件和信息服務交易所互聯網金融實驗室從2012年開始,通過持續調研走訪,深度解析資訊,最終梳理出第三方支付、P2P網貸、大數據金融、眾籌、信息化金融機構、互聯網金融門戶等六大互聯網金融模式,并在今年的“清華金融周互聯網金融論壇”上首次提出。
由于互聯網金融正處于快速發展期,目前的分類也僅僅是一個階段的粗淺分類,即使在將電子貨幣、虛擬貨幣歸入第三方支付這一模式之后,六大模式也無法包容諸如比特幣等新興互聯網金融創新產物。軟交所互聯網金融實驗室一方面將持續研究互聯網金融的最新動態及發展趨勢,另一方面也將聯合相關金融投資機構,為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企業提供更加豐富的投融資服務,促進產業發展。
模式1 :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Third-Party Payment)狹義上是指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保障的非銀行機構,借助通信、計算機和信息安全技術,采用與各大銀行簽約的方式,在用戶與銀行支付結算系統間建立連接的電子支付模式。
根據央行2010年在《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給出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的定義,從廣義上講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機構作為收、付款人的支付中介所提供的網絡支付、預付卡、銀行卡收單以及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第三方支付已不僅僅局限于最初的互聯網支付,而是成為線上線下全面覆蓋,應用場景更為豐富的綜合支付工具。
模式2: P2P網貸
P2P(Peer-to-Peer lending),即點對點信貸。P2P網貸是指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臺進行資金借、貸雙方的匹配,需要借貸的人群可以通過網站平臺尋找到有出借能力并且愿意基于一定條件出借的人群,幫助貸款人通過和其他貸款人一起分擔一筆借款額度來分散風險,也幫助借款人在充分比較的信息中選擇有吸引力的利率條件。
目前,出現了幾種運營模式,一是純線上模式,此類模式典型的平臺有拍拍貸、合力貸、人人貸(部分業務)等,其特點是資金借貸活動都通過線上進行,不結合線下的審核。通常這些企業采取的審核借款人資質的措施有通過視頻認證、查看銀行流水賬單、身份認證等。第二種是線上線下結合的模式,此類模式以翼龍貸為代表。借款人在線上提交借款申請后,平臺通過所在城市的商采取入戶調查的方式審核借款人的資信、還款能力等情況。
另外,以宜信為代表的債權轉讓模式現在還處于質疑之中,這種模式是公司作為中間人對借款人進行篩選,以個人名義進行借貸之后再將債權轉讓給理財投資者。
模式3: 大數據金融
大數據金融是指集合海量非結構化數據,通過對其進行實時分析,可以為互聯網金融機構提供客戶全方位信息,通過分析和挖掘客戶的交易和消費信息掌握客戶的消費習慣,并準確預測客戶行為,使金融機構和金融服務平臺在營銷和風險控制方面有的放矢。基于大數據的金融服務平臺主要指擁有海量數據的電子商務企業開展的金融服務。大數據的關鍵是從大量數據中快速獲取有用信息的能力,或者是從大數據資產中快速變現的能力。因此,大數據的信息處理往往以云計算為基礎。目前,大數據服務平臺的運營模式可以分為以阿里小額信貸為代表的平臺模式和京東、蘇寧為代表的供應鏈金融模式。
模式4: 眾籌
眾籌大意為大眾籌資或群眾籌資,是指用團購預購的形式,向網友募集項目資金的模式。本意眾籌是利用互聯網和SNS傳播的特性,讓創業企業、藝術家或個人對公眾展示他們的創意及項目,爭取大家的關注和支持,進而獲得所需要的資金援助。眾籌平臺的運作模式大同小異――需要資金的個人或團隊將項目策劃交給眾籌平臺,經過相關審核后,便可以在平臺的網站上建立屬于自己的頁面,用來向公眾介紹項目情況。
此前不斷有人預測眾籌模式將成為企業融資的另一種渠道,對于國內目前IPO閘門緊閉,企業上市融資之路愈走愈難的現狀會提供另一種解決方案,即通過眾籌的模式進行籌資。但從目前國內實際眾籌平臺來看,因為股東人數限制及公開募資的規定,盡管目前已經有“天使匯”、“創投圈”、“大家投”等股權眾籌平臺,但是國內更多的是以“點名時間”、“眾籌網”為代表的創新產品的預售及市場宣傳平臺,還有以“淘夢網”、“追夢網”等為代表的人文、影視、音樂和出版等創造性項目的夢想實現平臺,以及一些微公益募資平臺。互聯網知識型社群試水者――羅振宇作為自媒體視頻脫口秀《羅輯思維》主講人,其2013年8月9日,5000個200元/人的兩年有效期會員賬號,在6小時內一售而空,也稱得上眾籌模式的成功案例之一,但很難具有一定的復制性。
模式5: 信息化金融機構
所謂信息化金融機構,是指通過采用信息技術,對傳統運營流程進行改造或重構,實現經營、管理全面電子化的銀行、證券和保險等金融機構。金融信息化是金融業發展趨勢之一,而信息化金融機構則是金融創新的產物。從金融整個行業來看,銀行的信息化建設一直處于業內領先水平,不僅具有國際領先的金融信息技術平臺,建成了由自助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和網上銀行構成的電子銀行立體服務體系,而且以信息化的大手筆――數據集中工程在業內獨領,其除了基于互聯網的創新金融服務之外,還形成了“門戶” “網銀、金融產品超市、電商”的一拖三的金融電商創新服務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