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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在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產權發展迅速,它在為社會帶來巨大經濟效益的同時也推動了科技的不斷進步。高校在培養人才的同時也憑借著人才聚集的優勢,以較為雄厚的科研實力,創造出越來越多的科研成果,形成更多的知識產權,為國家科技創新作出了更大的貢獻,因此,高校正逐漸成為國家科技創新的生力軍。可見,做好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這樣不僅能保障高校科研的順利開展,還能促進高校科技成果的轉化與產業化,從而促進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增強國家的綜合競爭力。
二、我國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存在的問題
隨著國家對科技創新的重視以及高校科研的不斷發展,高校科技創新能力不斷提升,自主知識產權數量也不斷增加,但在知識產權管理方面還是存在著制度不夠完善,知識產權流失嚴重,科研成果轉化率低等問題。
(一)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不夠完善,機構不健全。雖然隨著知識產權重要性的日漸顯現,國家對科技創新逐漸重視,與高校知識產權有關的規章制度相繼出臺,使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但從目前來看,由于對知識產權管理重要性認識不夠,高校普遍還存在著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不完善,機構不健全。有些高校未根據自身的科研實際制定相應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有些高校未設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而是將相關工作職責交由科技部門代行,有些高校未建立相應的獎勵激勵與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導致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無法有效開展,使高校知識產權的綜合價值大打折扣。
(二)知識產權流失嚴重。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科學技術的價值越來越受到重視,高校人才流動更加頻繁,高校與企業之間的合作越來越多,高校知識產權流失也隨之出現。主要表現為:1、人才流動導致知識產權流失。大批高校學生在校期間曾參與了大量的科學研究活動,畢業后將其所掌握的核心技術帶入社會獲取利益;高校教師也大量涌入高新技術企業或自主創業,帶走了在校期間所形成的知識成果。2、科技成果轉化導致知識產權流失。在對外技術合作、技術交流、成果轉讓過程中,沒有規范知識產權的條款,容易造成知識產權流失。此外,高校科研人員知識產權意識淡薄,普遍存在著重技術成果輕知識產權的觀念,對科研活動形成的技術成果申請專利的意識不強,不利于對知識成果的保護。
(三)科研成果轉化率低,產業化程度不高。高校雖已逐漸成為科技創新的生力軍,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高校較多的科研成果仍僅處于理論層面,科研成果的轉化率仍然很低,并未能形成現實的生產力產生經濟效益。一方面,科研成果轉化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而政府政策扶持卻不夠,資金投入也不足,導致科研成果轉化缺乏助推力。同時,科研成果轉化體制還不健全,科研成果還欠缺一個好的轉化平臺,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科研成果的轉化。另一方面,我國高校現有的體制還沒有完全與市場經濟的競爭機制接軌,高校科研成果評價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科研成果評價體系缺失,科研成果的轉化對科研人員的切身利益影響并不大,大多數科研人員都是只是埋頭于科研工作,并未意識到科研成果轉化能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從而就忽視了科研成果的轉化。
三、我國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存在問題的對策與建議
(一)完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管理機構。高校首先應建立和健全知識產權管理的相關制度,特別是保密保證制度、知識產權評估制度、績效考評制度、獎勵激勵制度以及成果轉化制度等,從制度上保護與管理高校知識產權,同時兼顧科研人員的合法權益,激勵其創新積極性,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其次,應當設立專門的高校知識產權與技術轉移管理機構,如知識產權領導小組、知識產權事務中心等,同時配備穩定且專業的知識產權工作人員隊伍,負責處理知識產權相關事務,以形成完整的高校知識產權管理與服務體系,保障科研工作的順利開展與科技成果的有效轉化。
關鍵詞: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知識產權
中圖分類號:D923.4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08)011-0115-03
我國高校聚集著數量眾多的科研人才,具備雄厚的科研實力。高校承擔國家科技攻關項目1/4左右,承擔國家“863”項目1/3以上,承擔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規劃項目“973”占3/1以上,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的項目占全國70%以上[1]。高校的科研成果只有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才能充分體現其價值,而科技成果轉化離不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知識產權制度可以使科研人員在開發階段獲取該領域知識產權成果狀況,避免重復研究和侵權;在實施階段保護科研人員權益;在取得知識產權后可以在保護期內獲得合法的壟斷,從而激勵科研人員創造新的科技成果。因而科技成果的轉化需要一整套完善、配套的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制度。研究高校科技成果轉化中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對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保護高校知識產權,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一、高校科技成果轉化中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高校缺乏完善的知識產權制度
1.一些高校未建立完備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1999年教育部施行的《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第16條規定:高等學校應建立知識產權辦公會議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知識產權工作機構。有條件的高等學校,可實行知識產權登記管理制度;設立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工作機構,歸口管理本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暫未設立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機構的高等學校,應指定科研管理機構或其他機構擔負相關職責。但由于一些高校至今沒有制定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造成管理人員無所適從,導致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混亂。這對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高校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十分不利。
2.高校知識產權流失嚴重
一些科技成果的技術資料和實驗數據由教師或科研人員自行持有,學校對科技成果缺乏統籌了解。在成果開發階段,科技成果是否申請知識產權保護通常由教師或科研人員決定,使得部分成果沒有申請知識產權保護。在成果轉化的推廣階段,成果持有人擅自轉讓本應歸屬于學校的科技成果,造成高校知識產權的流失。一些高校由于沒有專門的機構或人員負責知識產權的保護和管理工作,或負責成果轉化的人員缺乏知識產權保護的相關知識,對成果轉化中出現的知識產權問題不能正確處理,也導致高校知識產權流失。
(二)高校對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視程度不夠
1.對知識產權制度缺乏正確認識
據美國著名經濟學家曼斯菲爾德研究分析得出,如果沒有專利保護,60%藥品發明不能研究出來,有65%不會被利用,化學發明有38%不會研究出來,有30%不會被利用[2]。知識產權制度對科技成果轉化活動具有巨大推動作用。然而,目前我國高校對知識產權制度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一些高校的主管領導和科研人員沒有掌握必要的知識產權知識,不能從經濟和市場的角度真正領會知識產權的深刻內涵。有些高校認為專利申請耗時太長,管理煩瑣,不愿承擔專利申請和維持的費用;部分教師或者科研人員對知識產權的認識不到位,缺乏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意識,沒有及時對科技成果申請知識產權保護。
由于缺乏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意識,一些高校科研人員在技術合同的簽訂、履行時為了項目和經費遷就對方,使用對高校不利的格式文本,忽視技術合同存在的風險;對技術合同中涉及知識產權保護的條款約定不明;對知識產權的權屬約定不合理;個別科研人員在簽訂技術合同時,忽視學校利益等等,這些都有可能使高校承擔違約責任。在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如果高校花費了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取得的科技成果不能為學校帶來收益,將會挫傷高校進行成果轉化和科技創新的積極性,這既不利于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率和科技創新水平,也會對建設創新型國家產生不利的影響。
2.高校缺乏合理的科研成果評價體系
知識產權法在激勵知識創新,維護正當競爭的同時,也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與推廣,促進文化藝術成果的傳播和其他知識產權信息的擴散[3]。由于一些高校在科研成果的評價體系上重成果輕知識產權,重論文輕轉化,科研人員在完成發明創造后,最關心的問題不是能否取得自主知識產權或進行科技成果轉化,而是鑒定、、出版專著等與職稱評定密切相關的問題。這種評價體系導致一些選題新穎、有望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的成果在開發階段因公開而喪失新穎性,使預期收獲的知識產權“胎死腹中”。對科研成果進行評價,不應僅僅以論文的發表數量為標準,而應當將能不能進行成果轉化并帶來實際收益,能不能形成具有核心競爭力的新產業納入科研評價體系。從當前世界經濟發展的趨勢來看,能否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關鍵取決于是否擁有自主知識產權。顯然,目前我國高校的科研評價體系不利于知識產權的取得和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的轉化。
(三)政府保護知識產權的職能未能充分發揮
1.科技成果轉化中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體系不健全
目前,我國有關科技成果轉化的法律主要有《憲法》,1993年頒布、2007年修訂的《科學技術進步法》和1996年頒布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涉及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有《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等。但這些法律對科技成果轉化中的知識產權保護的規定過于原則,對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涉及到的政府、高校、企業、中介機構等各方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的法律規定,缺乏可操作性。現行的法律體系中,對于高校科技成果轉化中知識產權的確定和利益分配方面的復雜關系缺乏明確的法律規定。欠缺與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密切相關的知識產權評估法律制度、風險投資法律制度、稅收優惠等等法律制度。必須加強科技成果轉化中知識產權保護的立法工作,增強法律的可操作性。
2.政府未能充分發揮其職能
我國高校目前承擔的科研項目的主體是由政府各部門組織實施的,比如火炬計劃、攀登計劃、863計劃、展望計劃、211工程、豐收計劃、富山計劃、社會發展科技計劃、教育計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等等一系列項目和計劃。這些項目構成了我國高校科研項目的主體,國家的科技投入相當一部分流入了這些項目[4] 。政府應當對高校的科技成果轉化活動進行引導,在項目的經費中撥出一部分經費專門用于知識產權的申請和保護。由于我國專利權、商標權和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由不同的政府部門負責,政府主管部門之間缺乏溝通,缺乏協調,使得政府保護知識產權的職能未能充分發揮。
二、加強高校科技成果轉化中知識產權保護的對策
(一)建立健全高校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和制度
1.建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
知識產權保護是一項系統的和專業的工作,需要有專業背景知識的人員來從事相關工作,因此,建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對高校的知識產權進行管理是非常必要的。應當由熟悉知識產權制度、通曉法律和相關專業的專門人員從事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直接對主管校長負責。例如中國科技大學設置的知識產權專門管理機構,主要負責科研成果的鑒定、評審、登記;專利的申請和維護;科技獎勵的申報;科技合同的審核(涉及專利保護等法律內容);科研成果與專利的轉移或轉化的前期準備[5] 。由該專門機構負責高校的日常知識產權事務的管理,開發學校的知識產權資源;負責制定學校的知識產權管理規定;制定并組織實施本校知識產權保護的發展規劃;對與知識產權相關的教學和科研工作進行指導和幫助,對高校師生和科研人員的科研成果進行專利申報等涉及知識產權方面的問題進行咨詢和幫助;對外代表學校處理涉及知識產權的糾紛,維護學校的知識產權利益。建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負責高校的知識產權工作,有利于高校對知識產權工作的統籌管理,有利于充分發揮高校在知識產權創造中的重要作用,提升高校運用知識產權能力。
2.制定知識產權保護規章制度
按照《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的精神,高校應制定本校的知識產權管理規章。依照法律對本校知識產權的權屬劃分制定相應規定,制定學校知識產權的申請、維持和授權使用的管理辦法,使得學校的知識產權工作有章可循。研究高校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涉及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規范和指導高校的科技成果轉化工作,防范知識產權流失。
3.建立知識產權檢索系統
據統計,90%~95%的最新技術資料首先反映在專利文獻上,查閱專利文獻可以縮短約60%的時間,節省40%的研究與開發費用[6]。高校可依靠自身的力量,或與社會力量合作,建立知識產權檢索系統。該檢索系統應該包括知識產權的各個領域:專利、商標、版權、技術秘密、動植物新品種等,涵蓋各領域世界范圍內的最新信息和知識產權狀況。教師或科研人員利用該系統,能夠在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獲得最新的專業資料和技術情報,能及時跟蹤和掌握該領域最新的研究進展和技術動態,避免盲目開發和重復研究。
(二)提高高校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
高校知識產權保護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調動高校內部各種力量的參與。高校應當制定并實施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工作培訓計劃,必須對高校主管領導、教師和科研人員進行知識產權教育,使其了解知識產權制度以及我國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增強科研人員的知識產權意識,以提升高校在知識產權創造、管理、運用、保護等方面的能力。
高校應該結合本校科研活動和科技成果轉化的實際,對本校科研實力雄厚、技術優勢明顯的學科主動采取知識產權保護措施,鞏固學校在這些項目方面的優勢地位。高校應當鼓勵教師及科研人員在論文、著作發表前、出版前,將科研成果先申請知識產權。科研人員可充分利用《專利法》規定的六個月新穎性寬限期,將創新水平極高、可在本領域內產生一定影響的科技成果及時地首次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技術會議上公開,保證技術創新的領先地位,然后再申請專利[7] 。
(三)建立科學的知識產權保護的激勵機制
有學者把激勵機制在高校科技成果轉化中的作用歸納為:激勵機制是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的至關重要的制度,在高校科技成果轉化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科學的激勵機制能充分調動科技成果轉化參與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8]。目前高校普遍采用的科技成果的評價體系難以調動教師和科研人員在成果轉化中申請知識產權保護的積極性。高校應當建立科學的知識產權保護的激勵機制,將科研成果轉化以及取得知識產權同科研人員的職稱評定、工資待遇等實際利益聯系起來。否則,當取得知識產權獲得的實際利益低于成果鑒定、和專著時,理性人的選擇自然是放棄知識產權,也不會考慮科研成果的市場前景。
2002年國務院轉發了科技部、財政部制定的《關于國家科研項目研究成果知識產權管理的若干規定》,將我國知識產權政策由原來的“誰投資、誰享有”轉變為“誰完成,誰享有”。對高校來說意味著可以利用國家投資取得的科研成果進行實施、許可、轉讓以及作價入股。據此,高校應該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對教師和科研人員取得的知識產權進行獎勵,允許完成科研項目的教師或科研人員在成果轉化的實施階段取得一定收益。
(四)完善科技成果轉化中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體系
完善的法律體系是知識產權制度的守護神。科學的知識產權評估制度能夠使高校對其科技創新成果的市場地位、經濟價值有系統地了解,防止科技成果低估造成的損失。我國應當盡快出臺有關知識產權評估的法律制度或知識產權評估管理辦法,對知識產權評估人員的資質、評估原則、評估方法、評估程序等問題進行規定。其他涉及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風險投資、稅收優惠的制度也應提上議事日程,以完善科技轉化中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體系。
(五)充分發揮政府職能
在成果開發階段,政府應當積極引導高校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重大意義的科技項目中進行科研選題并以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為目標,對重大項目直接進行項目資助,協助這些項目做好知識產權申請、保護工作。設立高校知識產權獎勵基金,對在尖端領域取得知識產權的高校和科研人員進行獎勵,對知識產權工作突出的單位進行表彰。因為知識產權制度的核心是保護創新者的利益,鼓勵創新。所謂“給天才之火添加利益之油”,知識產權制度為創新者提供了最經濟、有效和持久的創新激勵動力,有助于創新活動在新的高度上不斷地向前推進,從而促進創新成果所蘊藏的先進生產力的快速增長[9]。
在成果推廣階段,政府應當設立知識產權交易中心,為企業和高校搭建知識產權供需平臺,規范和指導知識產權交易行為。知識產權交易中心可以吸納高校、企業為會員,由中心組成網絡,在各地建立服務機構。對投資巨大、有重大影響的科技項目的成果轉化可以實行由政府出面聯合企業界,共同出資,聯合運作。
在成果應用階段,政府應當要求高校對成果應用進行后續跟蹤服務,檢驗轉讓成果應用的情況。為鼓勵自主知識產權成果的產業化,政府在采購計劃中優先考慮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產品和技術,以推動高校科技成果轉化中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三、結語
高校科技成果轉化中知識產權保護是高校無形資產管理中的一個重要的問題。作為科技成果的主要產出地,目前高校科技成果轉化中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高校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增強高校自主創新能力,建立創造自主知識產權和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氛圍,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參考文獻:
[1] 雷云濤.高校科技成果產業化面臨的問題分析[J].研究與發展管理,2007,(1):133-136.
[2] 郭錦杭.中國高校科技成果研發及其產業化的法律問題淺究[J].廣東行政學院學報,2006,(4):38-39.
[3] 陶鑫良,袁真富.知識產權法總論[M].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05:23.
[4] 陳傳夫.論知識產權創新的政府策略[J].科技與法律,2000,(2):17-21.
[5] kjc.ustc.省略/more.php?siteid=640&tplset=officec1&siteid=640&pid=641&catalogid=1206[EB/OL].2008-02-28.
[6] 周明娟,段澤球.高校科技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對培養創新型人才的影響[J].科技信息,2005,(8):40-41.
[7] 金建新.淺談高校科技成果管理中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J].河海大學學報,2004,(3):85-89.
關鍵詞:高校 知識產權 管理現狀 對策
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知識產權日益成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性資源和國際競爭力的核心要素。高等院校作為我國培養高層次創新人才的重要基地,是我國基礎研究和高技術領域原始創新的主力軍之一,是解決國民經濟重大科技問題、實現技術轉移、成果轉化的生力軍”。在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的過程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當前,國家已經相繼出臺一系列文件來規范高校知識產權的管理,高校也按照要求設立相應的管理機構、制定相關管理辦法來完善各自的知識產權的管理。但是總體來說,效果不太理想,知識產權轉化率不高,甚至出現知識產權嚴重流失的現象。因此,對于高校知識產權的有效保護和管理已是刻不容緩。
1.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的范圍
知識產權是人們依法對于自己的智力活動創造的成果和經營管理活動中的標記和信譽享有的權利。對于中國來說,知識產權是個舶來品。最早建立專利制度是西方的英國,1984年,我國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標志著我國專利制度的誕生。
改革開放尤其是“入世”以后,隨著與外界經濟聯系的日益密切,高校對于知識產權的管理和保護意識也日益強烈。一般來說,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的范圍有:其一是專利權的管理。往往是指學校所有的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管理的法定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其二是著作權的管理。也就是指利用學校的物質技術條件創造并由學院及其所屬單位承擔責任的文字作品、計算機軟件、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等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管理的法定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其三是商標權管理。也就是學校及其所屬單位擁有的注冊商標專用權,管理的法定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其四是非專利科技成果的管理。高校每年都有很多研究成果,但是因為種種原因沒有申請專利或申請專利全保護,這類成果關系這學校的切身利益,可以納入學校的專利管理。其五是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權以及以法定或約定由高校享有或持有的其他知識產權的管理。
2.高校知識產權的管理現狀
近年來,國務院與教育部相繼出臺了《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等一系列文件,來規范高校知識產權的管理和保護。各高校也紛紛制定各自的管理辦法,服務于知識產權的管理。據資料顯示,作為知識產權內容之一的專利,近年來高校的申請數量和授權數量已經連年穩步增長,并呈逐年增多之勢,來自高校的專利數量在全社會總數量中已占有很大一部分比例。但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我國開展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起步相對較晚,無論實在觀念意識上還是體制管理上,均存在一定的“盲區”,主要如下:
2.1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缺失
我國高校中普遍存在知識產權意識不強現象,更談不上在權力受到侵害時采取有力措施來防護和補救。高校每年總有數量甚巨的各類科研成果產出,這些成果在沒有申請專利的情形下,就以論文專著、成果鑒定、申報獎勵的形式,致使處于無保護的狀態。而且隨著高校科研人員的頻繁流動以及校企合作的加深,知識產權流失現象也時有發生,這無疑對高校科技的發展產生不利的影響。
2.2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的設置缺失
權責明確而又高效的組織機構的設置是有效管理的組織保障。一些高校設有知識產權辦公室或者是在學校的科研處設立專利科。這些科室的工作人員除了日常工作中,還要承擔項目申報、基地管理以及成果報獎等一系列工作,想兼顧好知識產權的保護與管理,往往顯得“心有而力不足”。另外,有些高校在知識產權管理方面設立多個部門,如專利成果管理中心、技術轉移中心、科技園等,這些部門的設置存在重復現象,部門之間的權責不夠明確,這就難以有效地開展管理。
2.3知識產權激勵機制的導向缺失
在知識產權申請的過程中,很多高校,如申請專利是規定需要預先繳納一定費用的,包括申請費、費等費用,繳納完這些費用后才能獲得專利保護權。目前,國內部分高校還未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保護基金,許多科研人員在申請專利時,大都是由課題組或者個人先支付費用,如果科研人員出于費用的考慮,覺得沒有太多資金用于研究科研成果,那么有可能一些優秀的課題將會被放棄。
而且,在我國高校,一個科研教師的薪金待遇、住房問題以及福利待遇等基本上都要與職稱相掛鉤,而職稱的高低主要取決于他們所申報的課題、發表的文章以及獲得的科研獎勵等,專利這方面不是主要的標準。在此情形下,科研人員從事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的積極性難以為繼,因為他們過多的注重所取得的獎項與資助,忽視了知識技術本身的價值。
2.4知識產權成果轉化的環節缺失
知識產權是在創新基礎上實現的一種權利,但是這種權利還不是現實的生產力,要想轉變為現實的生產力,還有個轉化的過程,這種轉化過程實際上也是在忠于原有知識產權技術上的再創造和再開發。在高校,比如說專利這種知識產權,經過授權后,已經是科研的最終形式,許多高校每年也會統計每年專利的授權總量,因為這是高校科研工作的一部分。但是對于專利的管理來說,轉移轉化的環節也不容忽視。從科研管理的角度,其職能應該是延伸到專利的轉移轉化才算是完結,這樣高校的無形資產也才能順利轉化為有形資產。在當前高校大力推進產學研合作的形勢下,專利的轉移轉化顯得尤為必要。但是數據顯示,高校的專利轉移轉讓數目往往只占高校專利申請以及授權數量的很小一部分。
3.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的對策
高校知識產權管理是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的保障,但是隨著網絡的普及等因素,高校對于創新成果的保護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戰。針對高校知識產權管理過程中的種種狀況,高校應全面客觀分析,結合本校知識產權工作的實際,充分研究,精心設計符合本校的有關知識產權管理辦法制度。
3.1加強宣傳提升保護意識
高校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薄弱,很大程度上是源于知識產權的培訓和宣傳力度、深度不夠,知識產權的保護觀念還沒有深入師生內心,以致知識產權的受到侵害的現象時有發生,或者知識產權發生糾紛時不能很好地處理。高校可以采取各種形式的培訓會、宣講會、交流會、匯報會等,定期對師生進行知識產權知識的普及教育,使其充分了解知識產權的有關法律法規,熟悉申報、資助以及授權的各個環節,掌握發生糾紛時的處理技巧。宣傳可以采用專題網站、展板、櫥窗、QQ等載體形式,深入學院、部門、學生組織以及社區,以定期宣傳和重點宣傳相結合的方式,強化師生的知識產權意識,促使其懂法、知法、守法以及用法,以維護合法權益。
3.2完善制度優化管理質量
有效的管理離不開科學完善的制度。要想規范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的質量,必須要有一整套有關知識產權的辦公機構、管理人員以及經費方面的制度。在辦公機構方面,成立知識產權領導小組,有分管科研的副校長擔任組長,統籌全校知識產權工作;知識產權領導小組下設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負責學校知識產權管理的日常工作。在人員配備方面,應該選取一些有相關專業知識背景的人進行專門管理,而且對于這類專業人員也要定期進行業務培訓,提高其業務水平和素質。在日常管理方面,應該要加強分類管理,重點突出,主次分明。在實踐中,一般高校的專利主要集中于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尤其是發明專利,數量較多,對于發明專利的管理可以強化。而且,合理設計好專利的申請、資助申請等環節,確定好上交材料的時間、種類和要求,無疑也可以提高效率。在科研評價方面,應該逐漸嘗試制定專利優先的科研業績評價和激勵制度,引導科研人員積極申請專利,避免“重論文、重成果、輕專利”的現象,提升科研人員從事知識創造的積極性。在經費激勵方面,根據教育部3號令《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的指示,成立知識產權專項基金,專門用于支持那些在專利申請、維持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費用。把知識產權因素與教師津貼、獎金相結合,按知識產權的取得與轉化率提高職工津貼,在全校范圍內營造尊重“創造”的氛圍。
3.3加強保密避免不當損失
知識產權的“三性”包括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喪失了新穎性,也就喪失了獲得知識產權的基礎。在高校中,每年均有大量的科研人員流入流出,他們可能將原來所在高校的一些知識產權帶來或帶走,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高校知識產權保護的難度。而且高校每年均會有大量畢業生離開學校,特別是一些工科院校的碩士和博士學生,可能參與了導師的一些課題項目等,此時其因參加項目而知悉的一些研發秘密隨時可能服務于新的工作崗位。此時,高校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高校自身狀況,制定切實可行的保密制度,規定保密內容、主體、事項、保密期限以及違反保密規定的處罰等情形,以維護學校合法權益,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4.結語
目前,知識產權工作已成為了高校科技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高校知識產權管理有其歷史的必然性。在世界經濟和科技發展的今天,高校要順應時代的要求,以制度建設為基礎,以科技轉化為目標,對知識產權實施科學的管理、開發、保護和利用,以更好地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
參考文獻:
[1]李丹丹、王偉.高校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的建構與完善.載《黑龍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11(11)
[2]黃亦鵬、李華軍、吳凡.高校知識產權管理中問題剖析及對策研究.載《科技管理研究》,2012(4)
[3]韓寧、李玉玲.淺析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完善.載《知識產權》,2011(3)
[4]宋河發、曲婉、王婷.國外主要科研機構和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及其對我國的啟示.載《中國科學院院刊》,2013(4)
【關鍵詞】高校;科研管理水平;提升對策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人們已經進入知識經濟時代,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受到越來越多人的關注。但我國高校開展科研管理工作的時間比較短,缺乏實踐經驗。對此,我國高校可以結合實際情況合理借鑒西方國家高校科研管理經驗,提高自身的科研管理水平。
一、高校科研管理工作的特點
高校科研管理工作特點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一是系統性。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屬于系統性工作,需要涉及的內容非常多,覆蓋面非常廣。二是綜合性強。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對于管理人員的專業性要求較高,科研管理人員不僅要具有豐富的科研管理經驗,還需要了解與科研管理相關的知識。高校科研管理是把多個學科的知識結合在一起,體系十分龐大。三是決策性。在開展科研管理工作的過程中,科研管理人員必須合理的做出決策,才能保證科研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四是復雜性。
二、高校科研管理工作的現狀
1、科研管理觀念落后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高校的科研管理工作也在快速發展。但是,高校科研管理工作中還存在很多問題,主要的問題就是科研管理觀念落后,過于注重管理,而忽略了服務的重要性,科研管理工作過于形式化,沒有起到實質性的作用,科研管理與高校發展需求不相符,無法滿足高校和社會發展需求,科研管理水平比較低。除此之外,高校科研管理制度不健全,而且高校缺乏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導致高校很多科研成果流失,給高校造成巨大損失。2、科研管理體系不完善如今,很多高校的科研管理權限過于集中,科研管理權限集中在幾個人手中,其他人不具有科研管理權限,導致這部分工作人員缺乏責任感,也降低了工作人員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除此之外,高校科研管理部門設置不合理,科研管理體系不完善,在出現問題后也沒有及時解決,最終出現不負責的局面。3、缺乏專業的科研管理人員高校科研管理人員的專業水平和綜合素質對于高校科研管理成效有很大影響。但是,從高校現有科研管理人員結構來看,高校缺乏專業的科研管理人員,現有科研管理人員缺乏實踐經驗,而且觀念比較陳舊,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比較低,導致科研管理水平低下。除此之外,高校獎勵機制不完善,高校既沒有對表現優秀的科研管理人員給予獎勵,也沒有對行為不規范的科研管理人員給予懲罰,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科研管理人員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
三、提升高校科研管理水平的對策
1、更新科研管理觀念人的思想指導行動,要想提高高校科研管理水平,高校就必須改變傳統的科研管理理念,增強科研管理意識,認識到開展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結合高校的實際情況合理制定科研管理方案,有計劃的開展科研管理工作,實現有效管理。高校科研管理部門的服務對象有以下幾個:一是學科,二是學生,三是學院。對此,高校科研管理人員還必須增強服務意識,明確科研管理目標。2、健全科研管理制度高校要想實現科研管理目標,就必須健全科研管理制度,為科研管理工作的開展提供支持和保障。除此之外,高校必須設置專門的科研管理部門,明確人員職責,把科研管理責任落實到每一個人身上,適當的放權,這樣可以讓科研管理更加靈活,但是一定要避免的問題出現,防止阻礙科研管理工作的開展,防止阻礙高校的發展。3、加強科研管理人員培訓既然高校科研管理人員的專業水平和綜合素質對于科研管理成效影響比較大,高校就必須認識到加強科研管理人員培訓的重要性,加大科研管理人員培訓方面的資金投入,豐富科研管理人員培訓形式,不定期派遣科研管理人員外出參加專業化培訓,豐富科研管理人員的管理經驗,開拓眼界,提高自身的專業水平。除此之外,高校還可以從外部聘請專業的科研管理人員,組建一支高素質科研管理隊伍,滿足高校科研管理實際需求。高校必須嚴格審核和聘用科研管理人員,為科研管理工作的開展提供基本保障。除此之外,高校還必須在科研管理人員內部建立并完善獎勵和懲罰機制,實行人性化管理,對于工作表現較好的人員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提高高校科研管理人員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但是,對于工作表現不佳的人員,高校也需要給出相應的懲罰,規范科研管理人員行為。高校需要整合科研管理部門,充分發揮出科研管理部門的作用和優勢,提高高校的核心競爭力。高校科研管理人員要互相幫助,互相扶持,具有責任感和凝聚力,順利開展科研管理工作,以實現科研管理目標。4、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如今,高校已經成為科技創新的關鍵機構,高校必須增強產權保護意識,才能避免產權被侵犯。對此,高校必須加強產權保護工作,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宣傳,讓高校科研管理認識到產權保護的重要性。高校必須健全產權保護制度,把產權保護工作落到實處,并做到有法可依,以多種形式來保護高校知識產權,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進而提高高校的科研管理水平。高校也要為科研管理人員創設良好的工作環境,雖然科研管理部門屬于服務部門,但是科研管理部門和其他部門的地位是平等的,并不比其他部門低一等,高校要平等,公平的對待科研管理部門,肯定科研管理部門的工作成效,突出科研管理部門在高校的主體地位,調動科研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這樣才能更好的實現科研管理目標。事實上,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屬于一項系統性工程,涉及到的內容比較多,科研管理人員的工作壓力比較大,高校需要多關心科研管理人員,多與科研管理人員進行溝通交流,科研管理人員也要定期把科研成效以報告的形式交給高校管理人員,為高校管理人員做出決策提供重要依據。
四、結語
在新形勢下,很多高校已經認識到開展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但是,從高校科研管理工作開展現狀可以看出,高校科研管理工作中依舊存在很多問題。受到傳統理念的影響,很多高校仍然采用傳統的科研管理模式,科研管理手段十分單一,而且科研管理人員工作熱情和積極性較低,無法實現科研管理目標。對此,高校必須改變傳統的科研管理理念,創新科研管理方法,結合高校的實際情況合理制定科研管理方案,實現有效管理,進而提升高校科研管理水平。高校要想實現科研管理目標,就必須健全科研管理制度,把科研管理責任落實到每一個人身上,把科研管理工作責任落到實處。高校科研管理部門也必須齊心協力,增強內部的凝聚力,共同努力,樹立共同目標。除此之外,高校必須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宣傳,避免出現產權流失問題,提高高校的社會競爭力,推動高校的快速發展。
【參考文獻】
[1]于曉琳.對提高高校科研管理水平的思考[J].科技信息(科學教研),2007(11)380.
[2]陳曉光.提升高校科研管理水平的思考[J].四川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6(04)26-28.
[3]余芳.關于提高高校科研管理水平的思考[J].江西教育學院學報(綜合),2005(06)144-146.
[關鍵詞] 知識產權管理 利益平衡
隨著知識經濟的到來,智力成果對經濟社會的推動作用越來越重要,創新成為了社會進步的不竭動力。為了保護科技人員的創新積極性,知識產權應運而生,它賦予了權利人依法確認并享有其所創造的智力成果的權利。同時,為了消除這種具有壟斷色彩的權利對社會進步的阻礙作用,使智力成果獲得廣泛運用,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知識產權法作為一種工具,被用于調解因知識產權而產生的各利益主體間的關系,它具有鮮明的利益平衡特點。法律固然是必不可少地調整人們行為或社會關系的有效手段,但是各種管理規章制度也同樣重要,它們在一定范圍內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對于企業、大專院校、獨立科研機構等知識創新的主要源泉,知識產權管理在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產業化等過程中調節著各種利益主體間的關系。所以,知識產權管理要以利益平衡為原則,在知識產權法治的框架內,通過適當的措施來協調各種利益沖突。
我國只花了短短二十多年的時間就建立了較為完備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但與之相關配套的各種知識產權管理規章制度仍不夠健全,不能滿足經濟社會的發展要求,不能妥善處理涉及的各種利益關系。這些利益關系的不和諧發展,導致了許多知識產權問題的出現,它們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知識產權意識淡薄導致的利益沖突
提起知識產權,對大多數人來說都耳熟能詳,但這并不意味著我國公眾具有較高水平的知識產權意識。普通群眾通常是從電視、新聞中了解一二,而與知識產權關系最為密切的科研機構和單位,也有相當一部分人對知識產權認識有偏差。如許多人認為只有申請了專利和進行專利轉讓才涉及知識產權問題,日常的教學、科研工作與知識產權關系不大;一些科技人員沒有認識到專利檢索的必要性,進行課題前期調研時,不注意專利檢索,不了解所要研究的領域中有哪些專利,從而進行重復研究,浪費科研資源,不能形成自主知識產權;還有部分人將專利作為最終成果看待,只注重申請專利,不考慮怎么將專利進行轉化和產業化;還有的單位,尤其是高校,不注意維護其商標、名稱,隨意使用或讓他人或者其他公司企業無償掛名,不僅造成無形資產的流失,還可能損害他們的社會聲譽。
二、科學研究的財力、物力投入回報率低
科學研究具有非常大的風險,誰也不能保證一定成功。為了規避風險,保證生產資金的正常周轉,大多數企業都只是圍繞現有生產工藝進行技術改良,難以從根本上進行技術變革。作為另一大知識創新的主力軍,高校往往以學術研究為主,雖然每年都產生眾多科研成果,如2005年、2006年、2007年高校完成的科技成果數分別為7469項、7064項、7592項,發明專利授權數分別為4453項、6198項、8214項,但成果轉化率不如人意。據一份由清華、復旦等國內20所高校聯合完成的“大學科技成果轉化的探索與實踐”課題研究報告顯示,我國高校真正實現成果轉化與產業化,即實現知識產權再創造的還不到10%,比起國外高校也低很多。由于知識產權再創造效果不理想,投入回報率低,科研經費短缺成了困擾高校發展的瓶頸,高校科研經費主要依靠政府投入,如2006年政府投入151.5億元,占到高校所獲科研經費的54.7%。獨立科研機構也同樣存在這個問題。科研資源的大量投入不能獲取相應的收益,勢必會影響科技人員知識產權創造和轉化的積極性,從而影響國家科技創新能力的提高。
三、科研合作、人才流動造成技術秘密泄漏
科學研究和發明創造是一種復雜的腦力勞動,具有創造性、探索性、復雜性和艱巨性,往往憑一人之力難以完成,科研人員常常需要通過訪問、學術會議、科研合作等多種形式相互學習、交流。如果不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沒有一定的約束,一些關鍵技術就會泄漏出去,造成知識產權的流失。除此之外,人員流動日益頻繁也是知識產權流失的主要原因。科技人員通過跳槽、深造等途徑離開單位,帶走了在單位做的研究資料,從而損害了原所在單位的知識產權。高校和獨立科院機構每年還承擔碩士和博士研究生的培養任務,他們學習期間參與導師的課題研究,畢業后走向不同的單位,從而直接或變相的帶走有關的技術秘密。另外,在幫助企業培訓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過程中,如果不注意,同樣容易泄露單位的技術秘密。
四、成果轉化過程中知識產權的流失
高校和獨立科研機構本身并不具備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條件和資金實力,需要通過科技合作與技術轉讓等形式推廣自己創造的科技成果,以此來推動經濟社會的發展,也為單位自身的發展尋求一定的支持。但有些科技人員只顧個人利益,利用單位知識產權管理的漏洞,將職務成果私自與他人合作,私自給外單位提供技術指導,或者將職務發明變為非職務發明,然后私自轉讓,這些都直接導致了知識產權的流失。另外,在洽談開發合作、簽訂技術開發合同時,由于沒有對相關科技成果開展無形資產評估,不熟悉知識產權法律,不清楚技術在所屬領域的行情,高校往往簽訂的是“不平等”條約,造成了學校無形資產的流失,損害了自身的合法權益。
上述問題的產生,從表面上看各有原因,但歸根結底都是因為知識產權管理的缺失和不到位造成的。所以,應該從健全、完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入手,充分發揮管理職能,正確處理好知識產權涉及的社會公眾、科研單位、科研人員,以及其他企事業單位等利益主體間的關系,明確其權責,力求實現各方的共贏。本文認為應在下面幾個方面改進知識產權管理:
1.建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或確定專人主管知識產權事務。知識產權管理涉及法律、經濟等多種學科,綜合性、專業性很強。專利的申請、成果轉化的價值評估、合同的簽訂、侵權糾紛的解決等工作是非專業人士難以掌握的,且這類繁雜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無時無刻不滲透在日常的生產、教學和科研等活動中,具有常規性、日常性特點。所以,知識產權的管理決不是一項臨時工作,不可能由其他職能的管理人員兼任,它要求設置專門機構和人員來進行管理。
2.將知識產權管理與人事管理、科研管理相結合,實行知識產權保護保證協議書制度。在當前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員的頻繁流動是造成知識產權流失的一個主要因素,知識產權管理有必要與人事管理相結合。如高校可以和師生簽訂《知識產權保護保證協議書》,明確職務成果的歸屬,規定科技人員在對外講學、離退休、停薪留職、辭職或調離時應保守學校的技術秘密等。同時,還要將知識產權管理貫穿到科研計劃、選題立項、科研過程、成果管理、成果推廣等科研管理中,跟蹤成果產生和應用過程,有效保護和利用科研成果。爭取經過多部門的通力合作,防止知識產權流失。
3.建立知識產權激勵機制和責任機制,投入更多的資源,加強企業與高校和獨立科研機構的合作。不但要鼓勵知識產權的創造,還要注重知識產權的再創造,尋求適當的知識產權運用成效評價辦法,將知識產權再創造作為人員晉升、科研能力評價的一項重要內容。同時還需要物質獎勵與精神激勵并重,使科技人員從成果轉化中獲取實實在在的利益,以此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率。例如在高校,科技成果成功轉化后,學校可以按凈收入給予成果創造者一定比例的獎勵,還可以允許其支配一定比例的收入,用于下一步的科研工作。除此之外,還要落實各方的責任,對于各種漠視、損害知識產權的行為給予處罰,確保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有效運行。另外,要盡快建立、健全無形資產評估體系,在對科技成果進行無形資產評估的基礎上,引入風險投資資金,通過企業與高校、獨立科研機構的科技合作,取長補短,共同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
4.通過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開展來宣傳知識產權知識,進一步提升社會公眾,尤其是科技人員的知識產權意識。科研人員和其所在單位的利益從根本上說是統一的,在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中二者皆為受益者。所以,要讓本單位人員充分了解知識產權管理的規章制度,使其認識到知識產權保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自愿、自發、自覺地遵守相關規定,從而也保證了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有效實施。
科技創新是社會進步的動力,知識產權的創造和再創造是其中的關鍵。要發揮知識產權對社會發展的促進作用,就需要從利益平衡角度出發,兼顧各方利益,通過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調動各方人員的積極性,從而實現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潘正瓊:高校知識產權管理過程中的利益平衡問題研究[D]. 武漢:中南民族大學管理學院,2007年
[2]國家科學技術部:2007年全國科技成果統計年度報告[DB/OL].
[關鍵詞]專利管理;科技創新;成果轉化
[中圖分類號]F27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09)05-0156-02
專利是人類智慧的結晶和文明進步的成果與標志,對推動科技創新具有重要意義。我國高校目前專利工作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對國民經濟發展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但是,由于管理、人才等方面存在著缺陷,我國高校專利管理工作中還存在種種不足之處。
1 高校專利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1.1 機制不健全,管理工作不規范
目前,我國在評價科研工作水平時,主要從鑒定成果、獲獎情況和論文數量上來確定,高校內部的職稱評聘、工作業績考核也常常與上述指標掛鉤,客觀上造成了領導和科技人員過于注重論文的發表、成果鑒定、報獎,而忽視了利用專利保護知識產權成果,管理工作不規范,沒有健全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各種形式的知識產權流失現象不同程度的普遍存在。在高校出現一種很矛盾的現象:一方面,鼓勵創新,對前期立項研究和鑒定、獲獎給予了較大的關注;另一方面,后期的技術轉讓推廣、產權界定、產權的價值評估等,又是管理的薄弱環節,研究成果未經審核即被發表,導致本單位的專有技術過早的成為公知、公用技術。泄密屢見不鮮,技術轉讓幾乎成為個人之間的交易。
1.2 專利成果轉化率低
專利實施情況是衡量專利質量的重要指標,我國高校擁有專利數量已不少,但專利實施率并不高,全國平均專利實施率在10%左右。專利技術的低轉化率是高校專利發展緩慢的重要體現,是制約專利工作正常運轉、良性循環的癥結所在。專利技術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固然受到許多因素如法律、環境、資金、稅收、技術市場等客觀影響和制約,主觀因素也不容忽視,一方面高校人才、技術力量集中,科研實力強,但在經營管理、生產能力、產品質量保證、資金籌措、市場開拓等方面缺少經驗和實力,科技成果轉化成功的不多。另一方面,高校在選擇和設計課題時不能充分考慮將來在生產中的應用情況,常常注重科研成果的檔次、水平和獲獎情況,以致成果很難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另外,高校的專利技術多處在實驗室階段或僅僅是新技術構思或方案,技術還不是很成熟,有待于進一步開發或技術含量過高,產業化要求資金投入大、風險高,實施轉讓起來比較困難。
1.3 科研成果重復研究多,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少
高校的科研經費一直不足,科研人員在選擇和設計科研課題時主要是以獲得科研經費為目的,而對科研成果是否得到法律保護,獲得自主知識產權則考慮的比較少。據統計,世界每年有100多萬項專利出現。同時,有大量的科研成果由于種種原因成為“公知公用”的公開技術。科研人員在選擇和設計科研課題前,因為沒有進行認真的專利文獻檢索,將已公開的技術、他人已經完成的項目、已經取得專利權的發明創造進行立項,重復研究。這一方面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另一方面,則嚴重制約、阻礙高校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提高,影響了高校開發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1.4職務發明費用支出困難,高校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受挫
對職務發明的報酬也是專利管理制度一個十分重要的內容。根據專利法律、法規的規定,所謂職務發明即由單位組織的科研活動、主要利用單位提供的物質、科研條件和信息研究出的發明成果,屬于職務發明,并規定職務發明權利屬于單位。國內高校據不完全統計,只有極少部分高校職務發明相關費用由學校承擔,一部分由學校和發明人共同負擔,還有很大一部分高校職務發明由科研人員通過課題經費等不同途徑解決。科研人員付出了大量的腦力、體力勞動為學校爭得了名譽,申報費用依靠個人籌集,這嚴重抑制了科研人員的創新積極性,壓抑了科研人員的創新熱情。
1.5 專利申請質量不高,注重實用新型而輕發明專利
不少高校出臺了一些激勵制度,設立基金資助專利申請,將專利納入業績考核與待遇相掛鉤,專利證書與論文、成果鑒定一樣,成為升職、晉級、評聘的重要指標。這些措施一定程度上激發了科技創新人員的創新熱情和創新主動性。但這種導向也容易引導科技人員盲目追求專利數量而忽視專利的質量,產生許多沒有價值的所謂“垃圾專利”,專利中實用新型占大多數,而前沿領域和關鍵技術中的發明專利所占比重并不大。這種靠政策導向或制度強化形成的專利意識,缺乏市場利益機制的內在驅動力,實現轉化困難更大。
2 提升高校專利管理水平的幾點認識與對策
2.1 充分發揮專利管理部門的作用
高校廣大師生是高校專利產生的源泉,高校師生的專利意識是影響專利工作的最直接因素,是保證專利工作運行正常的關鍵。要想快速提高專利的數量和質量,提高專利的轉化率,首先高校領導即決策層,要高度重視專利工作,他們的專利意識對高校整體專利工作起著引導作用,發揮風向標、推進器的作用。其次科研管理層全面投入工作,學校科研管理的行政部門、科研機構的主要負責人、各院(系)主管科研的領導及工作人員,起到承上啟下的作用,將決策層的意圖細化,制定規章制度,通過日常的組織協調、管理和管理制度,將專利工作深入到科研工作的每一個環節,對高校專利工作的正常運行起到保障作用。
2.2 重視立項環節的專利管理工作
高校的專利工作一般是在國家計劃項目即將結束以后才開始辦理的,而且大多數情況下專利申請由課題組提出,誰愿意申請就給誰辦理,學校的專利管理工作基本處于被動狀態。“十一五”期間,國家計劃項目的申請在知識產權方面有了新的要求,提出對形成產業化的項目需要進行專利文獻檢索,選準高起點,避免低水平重復性研究。據此,學校應該在國家項目申報的過程中,變被動為主動,配合課題組做好專利文獻的查新檢索,采取積極有效的行政、經濟措施,承擔相關申請和維持費用,鼓勵和支持申請專利,給知識產權以高度重視。在組織國家計劃項目的申報中,一方面以專利文獻的查新檢索結果為技術背景,結合已有的研究基礎,形成新的技術方案的構思,搶先注冊申請專利;另一方面在專利文獻查新檢索的基礎上,運用知識產權信息資源,客觀地分析申報項目與現有技術相比的顯著特點和意義,制定最優的技術方案,提高研究開發的起點,保證高水平的成果產出。
2.3 高校制定合理的專利激勵措施
科學研究工作是一件極其枯燥和寂寞的工作,同時又具有極大的風險,在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過程中,科研人員要具備科學精神,不怕艱辛、持之以恒才能達到有所建樹的目標,實現這一目標的過程是一個克服困難的過程。專利工作還不同于一般科學研究,專利申報國家不但沒有經費資助,而且還需交數千元相關費用,專利評獎也有困難,雖然部分高校設立了基金資助專利申請,將專利納入業績考核與待遇相掛鉤,專利證書與論文、成果鑒定一樣,成為升職、晉級、評聘的重要指標,但還遠遠不夠。高校應從專利管理、獎勵措施、專利成果轉化、專利補助等方面不斷完善,引導科研人員在專利工作中投入更大精力,最終提高高校專利水平。
2.4 將專利管理延伸于項目管理全過程
將專利工作與科研管理緊密結合,立項時進行專利文獻檢索,保證項目的新穎性,項目實施過程中,隨時關注相關學科技術動態,掌握最新的專利信息,及時校正研究方向,項目完成后,將具有獨創性和新穎性的成果及時申請專利。同時嚴格審查科研項目合同中有關知識產權的條款,通過以專利保護和合同管理為重點,逐步對知識產權進行規范、全面的管理,理順產權關系,規避技術風險。在科研管理中不僅強調科研水平逐年提高,科研經費逐年增長,科研獲獎成果逐年上升,還要狠抓專利申請的數量和質量,尤其是將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成果及時申請發明專利,提高專利管理的水平和效率,以知識產權促進學校的學科發展和高層次人才培養,保證學校科技工作的可持續發展。
2.5 開展產權運營,促進成果轉化
知識產權價值內涵的核心是產權,知識作為資產只有通過合法運營才能使其價值得到體現和獲取,因此將技術優勢轉化為經濟效益是知識產權管理的關鍵。在知識產權運營中堅持“以權謀利”的原則,采取多種方式,使知識產權的價值及其所有者和發明者的合法權益得以充分實現,以調動多方面的積極性。同時在知識產權運營中以社會和市場為導向,而不是以技術為導向,并將知識產權保護貫穿于知識產權運營全過程,以保護促進運營,以運營促進創新,進一步激發科技人員進行發明創造的熱情,促進知識產權的再生產。
2.6 與企業加強聯合,提高專利的實施率及轉化率
深入企業及現場,使科研人員更好地了解市場動態和企業需求,避免在科研開發中的盲目性。高等學校的科研隊伍直接參與企業的技術創新,既有利于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成果,同時利用企業的技術設施、運營資本和市場渠道為高等學校的科研成果商品化提供轉化途徑,有利于提高專利的實施率及轉化率。
參考文獻:
[1]陳治安.高校知識產權的保護[J].中國高校產業月刊,2006(7):45.
[2]王蘇平.關于高校專利工作的若干思考[J].蘇州絲綢工業學院學報,2007(3):12.
各位來賓、同志們:
大家好!
我省知識產權講師團今天正式成立了!我代表知識產權局向首批知識產權講師表示熱烈的祝賀!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要“激發社會活力,增進社會團結和睦”,“貫徹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
針”,“使全社會創造能量充分釋放”。知識產權工作在完善公平競爭機制,健全現代產權制度、保護創新熱情,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
用。如何又好又快地發揮這一作用,是我們今后工作的一個重要著眼點和出發點。
知識產權講師團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逐步從模糊到清晰,從設想到現實,從方案到組團。知識產權講師團的成立,將為知識產權搭建一個新型的宣傳教育平臺,將為園區、企業
、高校、院所介紹知識產權國際國內形勢、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知識產權、維權常識,促使其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并迅速成為自主創新的主體。
知識產權講師團的工作能否順利開展,對全社會知識產權意識的形成,對全社會創造能量的充分釋放有著重大影響。為此,在首批知識產權講師團成員的選擇上,我們是面向社會
,采用公開選聘和重點邀請相結合的方式嚴格遴選的。首批的11名講師團成員分別來自我省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中介服務機構、高校等不同部門,都是我省知識產權界具有較高
理論素養和豐富實踐經驗的專家學者,是我省開展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工作的骨干力量。我相信,我們的知識產權講師團一定會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在這里,我謹向首批知識產權講
師提三點希望:
第一,知識產權講師要認真鉆研知識產權業務,不斷補充知識、更新觀念,掌握國際、國內尤其是我省知識產權的最新動態和熱點、焦點問題,成為知識產權創造的“晴雨表”,
為增強我省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社會群策群力。
第二,知識產權講師要在本職工作崗位上發揮積極作用,還應當主動承擔宣傳教育任務,在我省各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和企事業單位開展專家咨詢、人才培養、法律援助技術服務
等工作,推動全省知識產權工作的全面發展。
第三,知識產權講師應當遵守知識產權講師團的有關管理規定,團結協作,保持溝通互動,不斷提高知識產權研究水平和知識產權講師工作水平。
祝各位講師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中圖分類號:G641 文獻標識碼:A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performance Evalu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based on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Ji Chao,Xie Jianjun
(1.Zhejiang Ocean University Donghai Science And Techbology College;
(2.Zhejiang Ocean University Marine and Fisheries Research Institute,Zhoushan 316022,China)
Abstract:This thesis takes the managemen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s the object of study. On the basis of deeply research and analysis,we screen out the main influencing factors of university intellectual property by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and fuzzy mathematics methods,and set up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dex system, also considering the weight of the evaluation index, then establish the evaluation model . Subsequently, three universities in Zhejiang province were selected as evaluation objects for example analysis. This paper maybe provide an effective way for the objective evaluation of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Key words: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tellectual property Evaluation System Management performance Evaluation
“世界未淼木赫,就是知識產權的競爭。”國家在《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2008―2020)》中提出把我國建設成為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較高的國家。建立有效的高校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可以激勵教師涌現出更多的發明創造,進行技術轉讓和培育新技術應用環境,從而更快地促進國家知識資產的增長。本文借助于層次分析法和模糊數學的方法,探索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評價體系。
一、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片面追求數量而忽視質量
《Intellectual Asset Management》曾撰文批評我國低質量的專利申報,指出在我國存在為申請專利而申請的現象。專利的市場價值與其維持時間成正相關。國內大多數專利維持年限小于5年,占總專利數的54.3%,只有4.8%的專利維持年限超過10年,在國外專利維持年限超過10年的卻高達24.7%。無效專利的產生與國家的政策導向密切相關:專利的申請量和授權量在高校評價中占有權重較大,項目合同對專利的申請數量有專門的指標,項目經費中允許列支專利申請費。國家對地方政府有專利申請數量上的要求,各級政府為了完成考核,將其作為硬性指標攤派下去,并用財政經費支付專利申請費用。
(二)缺乏專門的機構和人員
據統計,設立專利事務管理事務在科研處內部的高校占59.9%,設立專門的專利事務管理部門的高校只占25.6%。由于缺乏專門管理機構和人員,專利管理上多局限在專利費用結算,專利獎勵和專利統計等層面上,缺乏對本校知識產權的通盤考慮,更沒有在科研項目立項環節進行科技查新。在我國,尚有60%以上高校沒有制訂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已出臺相關政策的高校,也存在修訂不及時,內容上重專利的申請和授權,輕專利的應用和推廣等問題。
(三)激勵制度尚未發揮成效
根據最新修訂的《專利法》中“職務發明創造的報酬與獎勵”對職務發明有獎勵的最低標準,但大多高校對職務發明的獎勵僅參照最低標準,此外還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導致政策的激勵作用大打折扣。教師考核中,專利成果的權重也不高。高校還未普遍設立知識產權專項基金,也影響了專利的保護和經營活動。
二、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的評價指標體系
該體系主要對高校知識產權的創造、管理、保護和經營進行評價,為保證高校知識產權管理能得到中肯的評判,制定的評價指標體系,見表1。
三、建立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評價模型
我們采用層次分析法,建立高校知識產權工作評價模型,將模型的層次結構圖分為三個層次:目標層O,對高校知識產權工作進行評價;判斷層C,高校知識產權工作的主要評價因素;指標層P,對判斷層進一步細化,設立更為具體的評價指標。
(一)建立評價指標集
根據表1的評價指標體系,我們將判斷層設定為C,指標集設定為C = {C1 , C2 , C3 , C4 } ;
指標層為P,指標集為pij = { pi1 , ―, pin } i = 1,2, ―, 4; j = 1, 2, ―, n.
(二)設定指標權重的確定和評分
組織相關專家對高校知識產權管理情況按指標體系進行打分,在評價中專家的意見可能存在偏差較大,采用聚類分析中的歐幾里德距離判別法,去掉偏差較大的點集后,構造判斷矩陣,確立各指標的權重,見表2。C1權重為0.35,C2權重為0.3, C3權重0.1, C4權重為0.25。
(三)計算結果處理及一致性校驗。
按照層次分析法得到評價結果Z,Z在0~100之間,為高校知識產權工作的最終分數,分數越高,表明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越好,反之,則不盡如人意。
四、實例分析
對浙江的三所高校進行問卷調研,計算出3所高校的知識產權工作的最終得分。通過統計形成最終結果。從表3中可以看出:在這3所高校中,知識產權工作綜合指標優秀的是W高校,最終結果83.6分;良好是Y高校,最終結果75.3分;合格的是Z高校,最終結果64.25分。該結果和實際相一致,體現了該指標體系具有較好的信度和效度。
五、結束語
隨著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高校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變得日益重要,本文通過對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存在的問題剖析,明確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的影響因素,進一步對其評價體系進行初步的探索,對全面推進高校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提升知識產權創造、管理、保護和經營水平也有直接意義。
參考文獻:
[1] 宋河發,曲婉,王婷. 國外主要科研機構和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及其對我國的啟示[J]中國 科學院院刊,2014(03),250- 259.
[關鍵詞] 高校 知識產權管理 產學研合作
高校是一個知識、人才、成果密集的地方,涉及到大量的知識產權問題,我國《知識產權法》雖已公布實施20余年,但仍存在不少問題,嚴重制約了高校產學研的發展。
發達國家知識產權制度已有上百年歷史,完善的知識產權體系給高校的科技創新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條件。特別是上世紀80年代后,面對全球科技、經濟的發展變化形勢,發達國家的高校紛紛根據本國政策,調整、加強了學校的知識產權管理與保護,對促進高校的產、學、研發展產生了積極影響。借鑒具有代表性的美、英、日三國高校的知識產權管理與保護措施,將對我國高校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以及產學研合作具有啟發意義。
一、國外高校知識產權管理與保護成功經驗
1.美國知識產權戰略在高校的實施情況
美國知識產權保護的最大特點是建立了詳細、完備的知識產權保護及相關的法律制度,促進美國高校技術轉讓的積極開展。20世紀80年代,美國對知識產權制度進行了一系列調整和變革,允許大學對政府資助的研究成果擁有完全控制權。政府秉承“必須將新技術以某種方式轉移給公眾并加以廣泛應用,同時這種方式必須具有較高的效率”的思路,通過法律規定必須將技術轉讓列入科研人員的職責并進行績效考核,這極大地促進了大學將創造發明轉移到企業進行開發和商業化。各種以技術轉移為工作內容的機構紛紛涌現,主要有三類:大學和科研機構設立的技術許可辦公室或技術轉讓基金會,非營利機構成立的完全以企業化方式經營的國家技術轉讓中心或技術轉讓顧問公司,大學教授擔任主任、外界人士加盟的類似基金會的技術轉讓組織,它需要會員每年繳納一定費用,自負盈虧。其中,大學中的技術許可辦公室主要致力于受理員工們的成果申報、專利申請和實施專利許可,通過合理分配技術許可收益激發教職員工不斷進取、不斷創新的積極性。值得一提的是,一般只有能夠證明具有潛在商業價值、能被成功許可的發明才會申請專利。美國高校這種重視科研效益的理念和其知識產權機構的設置大大加快了技術轉化的速度和步伐。
美國很注重提高國民的知識產權意識,通過開設有針對性的知識產權課程和各種培訓培養適應不同部門需要的知識產權人才。美國高校十分注意保護學校的知識產權和規避知識產權轉讓中的風險。高校一般都與教授事先簽訂書面知識產權協議,確定雙方權責;規定學校商標和名稱的使用范圍和相關的審批程序;在知識產權轉讓合同中注明僅轉讓或許可實施知識產權,概不承擔該技術的一切風險,以便回避市場風險、安心從事教育科研;同時,高校自身也不創辦或參與創辦企業。
2.英國高校的技術轉移及知識產權管理
英國高校技術轉移的實現也主要依靠校內的技術許可辦公室,但除此之外,英國一些研究水平較高的大學(如牛津大學等)還成立獨立的公司開展技術轉移工作。在技術轉移過程中,英國高校很重視知識產權的歸屬問題。幾乎所有高校都宣布擁有產生于教職員工的知識產權,對學生的知識產權也通過簽訂協議確定其歸屬。政府資助的研究所產生的知識產權一般屬于高校,其它情況則通過協商解決。但是,即使知識產權給予資助者,高校也注意在協議中明確學校在將來的研究中可以使用知識產權,以及學校如何獲取知識產權產業化中應得的收益、研究產生的知識產權如何被實施利用等問題。
英國高校制定了完善的知識產權利用激勵制度。大約三分之二的高校將知識產權許可和轉讓得到的凈收益分為學校、發明者和其所屬學院三部分,直接給教師獎勵。同時,明確將知識產權的產生和利用作為晉升的一項指標,并給知識產權的利用等活動提供時間,特別是在成立新公司時,允許教師在一段時間內離開學校或減輕其他工作。英國高校還允許研究人員持有公司一定的股份,使研究人員對公司成功與否的關注更直接、長久,從而也緩減大學在經濟上的風險。
3.日本高校知識產權戰略實施情況
日本政府在高校的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中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根據政府發表的《知識產權戰略大綱》,各高校設置了統一管理知識創新、知識產權獲取和利用的知識產權本部,同時,政府批準建立技術轉移辦公室等中介機構,通過它們,使研究成果迅速轉移到企業得到應用。政府還放寬限制和改革稅收政策,促進企業與高校的合作。積極培育、引導大學風險企業,通過專利許可及股權等形式,使大學所擁有的知識產權最大限度地創造可觀的經濟效益。在日本,企業和大學的科技人員交流頻繁,大學教授在企業擔當顧問,企業研究人員也可以到大學實驗室工作,政府還向大學技術轉讓機構派遣民間專家和企業開發研究人員,通過多種合作方式促進科研成果的產業化。
日本還很重視知識產權教育,在大學培養熟知知識產權的專門人才,在法律大學將知識產權法設為選修科目,并招收知識產權方面的研究生。同時,建立相關人才的培訓制度,并通過多種途徑提高整個國民的知識產權素質。
二、國內高校知識產權管理與保護情況
中國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市場經濟的蓬勃發展,知識產權的重要性日益突顯。中國在努力構建知識產權法律體系的同時,還針對高校情況,于1999年4月8日了《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旨在“有效保護高等學校知識產權,鼓勵廣大教職員工和學生發明創造和智力創作的積極性,發揮高等學校的智力優勢,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國內各高校也在知識產權管理與保護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如南開大學開展知識產權啟蒙運動,提高學校師生的知識產權意識;又如浙江大學,2004年6月30日對與校名有著自然聯系的45個大類180個商標進行了注冊,并積極邀請知識產權界權威人士來校舉辦講座,還采取各種知識產權鼓勵政策,給予發明專利的獎勵高過SCI收錄論文;華中科技大學則結合各個學科領域的特點,創建了一套面向市場經濟的科研成果考核機制,將物質激勵和精神獎勵結合,將專利授權和科技成果獲獎同等看待,并率先實施了知識產權保證書制度。但是,我國高校仍然存在著諸多知識產權管理與保護問題,如高校教職員工對知識產權認識不夠,重成果報獎輕知識產權運用,不注意保守學校的技術秘密,人員流動造成學校知識產權流失等,這些都嚴重影響了學校的科技創新,阻礙了高校產、學、研的發展。
三、對高校產學研合作中知識產權管理與保護問題的建議
由于計劃經濟的影響,一直以來,我國科研傾向于以榮譽和地位為導向,沒有直接來自市場競爭的壓力,形成了追求是否達到國際水平,而不管科技優勢能否通過自主知識產權轉化為市場競爭優勢的局面。面對全球激烈的經濟競爭帶來的科技競爭,我國高校要積極轉變認識,積極融入市場經濟,針對目前存在的問題,參考國外高校的成功經驗,探尋一條產、學、研協調、快速發展的途徑。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本文提出如下建議,希望有助于加強高校的知識產權管理與保護:
1.建立科技交流信息平臺,成立技術轉移中介機構,培育完善的技術市場
我國高校科研實力參差不齊,絕大多數高校很難獨立完成科技成果轉化的全部工作。所以,需要拓充多種渠道,通過政府引導,依托市場,大力建設科技信息交流平臺和知識產權轉化中介機構,架起溝通高校與企業的橋梁,使技術能夠成為一大生產要素在市場流通,為知識產權市場化提供服務。
2.提高高校師生員工的知識產權意識,調整科技工作的科研導向
高校要進行知識產權保護,加快產、學、研的發展,觀念要先行,不僅科技人員要有知識產權意識,學校領導和管理人員更應該重視知識產權的管理和保護。不但要注重專利權的取得和運用,也要給予著作權、技術秘密、商標、學校名稱等知識產權相當的關注,尤其是學校名稱,高校應該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規范它的使用,保護學校的無形資產,維護學校的社會聲譽。高校要扭轉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意識淡薄的現象,關鍵是注重科研成果的實用性和科研的市場導向。知識產權意識的產生和提升是與智力成果的商業化密不可分的。對于應用技術類項目,高校要從科研選題出發,引導科技人員關注市場需要,盡一切可能實現科研成果的轉化,在知識產權的運用中提高高校師生員工的知識產權意識,在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中促進知識產權的商業化運作。
3.建立統一高效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
知識產權的產生、保護和運用牽涉到學校的科研管理部門、人事部門、校產業辦公室、校出版社、情報檔案部門等多個機構,需要這些職能部門的通力合作。因此,非常有必要設置獨立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從學校的整體利益出發,協調各部門工作,加強與企業界的聯系,優化學校的資源配置。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具有綜合性、專業性、日常性等特點,學科涉及法律、管理、經濟等多個領域,對管理人員要求較高,讓學校其他部門人員兼管難以完成。并且,隨著我國高校科研實力不斷壯大,高校面臨的知識產權問題也不斷增加。這些都要求高校應加強對知識產權工作的組織和領導,設立一個高效管理機構,專人專職,保護和運用好學校的知識產權。
4.健全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科研人員的創造熱情直接關系到知識產權的產生,為此,高校應該采取多種措施,激發師生員工的創新積極性。如在兼顧學校和院系利益的基礎上,使知識產權創造者從成果轉讓或運用中最大限度地得到合法經濟收益等。高校還要注重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建立,如完善項目過程管理辦法,項目要單獨立項,獨立核算,要保留研制過程的完整記錄,以證明知識產權的歸屬;簽訂知識產權保護保證協議書,明確師生員工創造的職務成果的歸屬,對于留學、對外學術交流、離休、退休、調離、辭職等人員要求其保守技術秘密;制定成果轉化、校名使用及相關的規章制度;制定知識產權糾紛解決辦法等。通過切實有效的管理,規范高校師生員工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各種行為,防止高校知識產權的流失,促進高校產、學、研的發展。
5.加強知識產權教育
知識產權管理和運用都依靠專業知識和專業人員。高校作為人才培養的基地,有責任使培養出來的學生既掌握堅實的專業知識,具備知識創新的能力,又要有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能夠靈活運用知識產權。高校有必要加強知識產權教育,在有條件的大學招收知識產權方面的研究生,還可以對本科生開設知識產權方面的課程,將知識產權教育與專業學習結合起來,針對不同學科重點講授不同的知識產權內容。高校還需要對教職員工開展知識產權培訓,尤其是知識產權管理人員。同時,高校要加強對高新技術環境下知識產權問題的研究,以適應科技發展的趨勢,提高高校的競爭力。
要做好高校的知識產權管理與保護工作,并不是高校自己的事情,它與國家的政策法律、經濟社會的發展進步都有緊密聯系。當前,我國正在積極實施知識產權戰略,這為高校的發展提供了大好良機。高校應該抓住這一機會,面向市場,調整學校的科研定位,充分發揮高校為社會服務的職能,通過有效的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工作,使學校走上產、學、研和諧發展之路。
參考文獻:
[1]金永紅毛麗青:美國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經驗及其啟示[J]. 電子知識產權,2007,2:36~38
[2]董琴:論高校知識產權管理與保護[D].武漢:湖北大學教育學院,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