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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堅持標本兼治、長效管理、整體提升的原則,把街道環境衛生和環境綜合整治及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質結合起來,通過加強環境衛生管理,促進環境衛生管理由集中整治向長效管理轉變,全面提升各街道環境衛生管理水平。
二、實施范圍
各街道辦事處轄區范圍內,包括街道駐地、路域、流域、產業集聚區和社區(村)。
三、任務目標
(一)強化日常保潔,推行生活垃圾袋裝化。各街道要加強轄區內環境衛生日常管理和監督,衛生保潔及時徹底,街道轄區內各單位、各社區(村)的生活垃圾定點收集。推行生活垃圾袋裝化,逐步實現農村衛生城市化管理。到年底,鎮街道轄區內所有單位、社區(村)實行生活垃圾袋裝化,其他6個街道實行生活垃圾袋裝化的單位、社區(村)不低于70%。到年底,街道轄區內所有單位、社區(村)實行生活垃圾袋裝化。
(二)實施生活垃圾統一清運與集中處理。各街道轄區內的生活垃圾必須由街道負責統一使用環衛專用車輛清運,日產日清。年,東部4個街道的生活垃圾運至城區固體廢棄物流轉中心處理,西部4個街道的生活垃圾運至垃圾處理廠處理,全區所有生活垃圾處理都要達到規定要求。年2月底前,街道、社區(村)現存的生活垃圾填埋場要全部推平、覆蓋,進行無害化處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管理制度。各街道要把環境衛生管理工作作為愛國衛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認識其重要性和緊迫性,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靠上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各街道及所轄單位、社區(村)要完善環境衛生管理制度,層層納入考核,社區(村)將環境衛生管理納入村規民約,扎實有效地開展好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全面提升環境衛生面貌。
(二)加大投入,完善基礎設施。各街道、各社區(村)要加強保潔隊伍建設,按照不低于人口(含暫住人口)5‰的比例配備保潔人員,單位及社區(村)要合理設置垃圾桶,街道配齊環衛專用車,人員設施必須在年2月底之前到位;實施舊村改造的社區(村)要設置地下生活垃圾中轉站。專用垃圾桶購置費、地下生活垃圾中轉站設置費用、垃圾收集費用由各單位、社區(村)負擔;環衛專用車購置費(西四街道年新購車輛區財政將給予補貼)、垃圾運輸費用由各街道負擔;垃圾處理費用由區財政負擔。
(三)加強督查考核,健全長效管理機制。街道轄區內環境衛生的日常監督管理和考核工作由街道負責,各街道要將環境衛生管理納入對社區(村)的目標考核,完善社區(村)環境衛生督查考核辦法,經常督查考核;區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街道環境衛生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每年年底分兩個檔次對街道實行以獎代補,第一檔4名,第二檔4名,分別給予45萬元和35萬元補貼。
為爭創省級衛生城市,進一步加強環境衛生管理,落實全區環境衛生長效管理措施,營造干凈、有序、優美的工作>:請記住我站域名/<<a class="insidelink" href="" target="_blank" title="生活">生活環境,根據《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考核辦法(試行)。
一、考核范圍
全區各街道所轄區域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二、考核原則
堅持定任務總量,保經費基數,活工作機制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三、考核項目和內容
(一)月度日常考核項目和內容。主要包括:()全區道路清掃保潔;()農貿市場等公共場所周邊衛生;()住宅小區(新村)、背街小巷等居住區環境衛生管理;()城鄉結合部、城市入口處、村居環境衛生管理;()生活垃圾、垃圾桶(房)、果殼箱管護情況;()臨時交辦事項完成情況及市、區督查,媒體曝光所指出問題整改情況等。
(二)季度階段性考核項目和內容。主要包括:(1)各街道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制度和組織建設情況;(2)環衛經費投入和使用情況;(3)重大活動、節假日期間環境衛生應急保障情況;(4)突擊性工作任務完成情況;(5)社會評議和領導評價情況。
四、考核依據
依據建設部《城市容貌標準》、《城市環境衛生質量標準 》以及“安徽省級文明城市”、“安徽省級衛生城市”等有關方面的考核規定,借鑒外地經驗做法,界定考核細則,進行量化考核。
五、考核方式
按照考核項目、內容和相關要求,考核采取月度日常考核、季度階段性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逐項對照評分,同時實行明查與暗查相結合、隨機檢查與跟蹤熱點相結合、專業考核與社會綜合評價相結合、內部通報與媒體曝光相結合的方法,不斷創新環境衛生管理考核機制,努力增強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及時性和有效性。
六、季度考核等級及獎懲辦法
(一)季度考核結果設為“優秀”、“達標”、“不達標”三個等級,以計分結果評定等級:90分(含)以上為優秀,70分—89分為達標,69分以下為不達標。
(二)對季度考核為優秀的街道,給予通報表揚并給予獎勵;對季度考核不達標的街道,給予通報批評。
七、組織領導
區政府成立由分管區長任組長,區效能辦、區市容局、區直機關工委、區衛生局、區財政局、區政府督辦室等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區環境衛生管理考核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市容局,主要負責考核的實施細則、評分標準、工作計劃、方案等文件的起草;組織開展考核活動;指導、督促對各街道的考核工作。每季度召開一次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部署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每月召開一次街道和環衛專業保潔公司例會,對各街道環境衛生工作情況進行通報。
八、本考核辦法由區市容局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區政府對各街道的具體考核實施細則及檢查考核評分標準另行制定。
區環境衛生管理考核實施細則(試行)
為加強和全面落實全區環境衛生日常管理工作,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提升城市形象,實現市委、市政府“五城聯創”創建目標,根據《瑯琊區環境衛生管理考核辦法(試行)》,制定本實施細則(試行)。
一、考核對象:各街道。
二、考核內容
主要考核各街道組織、制度體系是否健全、設施建設是否規范、標準要求是否明確、宣傳教育是否充分等內容。
三、考核辦法
(一)考核實行月度日常考核、季度階段性考核、年終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同時加強對重大活動、節假日期間市容環境衛生應急保障情況及突擊性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考核。
1、月度日常考核實行雙百分倒扣分制。由區環境衛生管理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采取明察與暗訪相結合方式進行,其中明查分值100分,暗查分值100分。明查每月一次,原則上在每月中旬或重大活動之前進行,受查單位派人參加,考核項目和內容從區環境衛生管理資料數據庫中隨機抽取;暗查由區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人員不通知受查單位,原則上每周一次,考核項目和內容可隨機抽樣也可跟蹤熱點。在明查途中對抽樣項目以外發現的問題,一并列入考核范圍,并對照評分標準打分,對暗查中發現的問題,則及時通知被查單位到現場處理,并以月度累計扣分。
2、季度階段性考核評價實行100分倒扣分制。由區考核領導小組每季度進行一次考核總評。主要是考核環境衛生基礎性工作的管理情況和社會公眾的綜合評價,采取聽取匯報、查臺帳資料、實地查看、隨機抽查的方式進行。季度考核結果按3個月度日常考核結果加權平均百分制合計,其中月度日常考核得分占60%、季度階段性評價部分考核得分占40%。
3、年終考核結果按加權平均百分制合計,其中月度日常考核得分占60%、季度階段性評價部分考核得分占40%。
(二)考核資料的收集和匯總。每次考核都以
現場記錄、錄像、照片及領導的批示與評價、報紙、圖片等資料為依據。區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所有資料定期匯總、及時歸檔,特別是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風監督員的評價意見,市民群眾的測評結果,市、區領導對環境衛生工作的批示,新聞媒體報道,重大活動、節假日期間保障情況及時收集匯總,作為各街道綜合成績評定的重要依據。(三)月度日常考核、季度階段性考核數量及重點考核區域。南門、西門、北門、瑯琊和清流街道每次不少于4條道路、2個居民生活小區,東門和揚子街道每次不少于2條道路、1個居民生活小區(散住居民生活區以100100平方米為一檢查區域)。城區各重點路段、重點區域、城市入口處為重點考核區域。
(四)相關要求
1、考核中,考核人員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認真分析發現的問題,對照評分標準,民主評定考核成績,并在考核表上簽字;對在每次考核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經確認后,由區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向被查單位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跟蹤督辦,同一問題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分。
2、市文明辦明查暗訪所扣分值、市城管行政執法局管理考核所扣分值、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發現問題所扣的分值,均計入相關街道檔案,作為該街道的考核成績。
3、考核評分中,凡有扣分幅度的項目和內容,區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視問題嚴重程度,集體決定扣分分值。
4、考核情況每月以簡報形式送區有關領導、相關部門和被考核單位,同時通過政府網站或其他形式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各界及廣大市民的監督。
四、扣分標準
(一)組織體系及保障措施方面
1 、組織制度保障情況。街道環境衛生管理組織機構健全;年初未制定工作計劃和方案;管理制度不健全(包括街道、社區和環衛專業隊各類人員的職責、管理辦法、責任劃分、并層層簽定目標責任書);考核辦法未細化、量化到各類人員,各類人員的獎懲措施不明確,且未當月兌現;建立臺帳資料。以上缺一項扣0.5分。
2、經費投入保障落實到位情況。街道對區下撥的衛生經費未全部用于環境衛生管理的,扣2分;未建立正常衛生經費配套投入的,扣1分;未建立環衛經費科目的,扣1分;經費使用情況不按財務有關規定執行,審批手續不完善、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視情扣2分。
3、創建宣傳氛圍情況。街道創建氛圍不濃、居民創建知曉率不高、創建工作創新意識不強的,扣1分;受到省、市政府及相關部門通報批評,每次扣2分;被省、市新聞媒體負面報道且情況屬實,每次扣2分。
(二)道路清掃方面
1、未能按時結束路段清掃任務,每一個作業范圍,扣1分。
2、清掃不徹底,有漏掃、浮灰重、衛生死角的,每處扣0.5分;清掃后路段有明顯石頭瓦片、漏堆未清的,每處扣0.5分;路段有污水和積水未清掃的,每處扣0.5分。
3、清掃過程中將灰塵泥沙掃入河道、下水道和堆放在綠化帶內的,每處扣1分。
(三)垃圾清運方面
1、垃圾箱(池)垃圾未能及時清運的,每次扣0.5分;垃圾箱(池)周圍2米范圍內有生活垃圾或雜物的,每處扣0.5分
2、垃圾不送入垃圾中轉站、隨意亂扔亂倒、清運途中發生人為二次污染的,每次扣0.5分。
3、在垃圾堆放點、垃圾箱內或者其他地方焚燒垃圾的,每處扣1分。
4、拒絕收集門面、住戶的生活垃圾,一次扣1分。
(四)衛生保潔方面
1、車輛行駛或渣土運輸過程中產生的微量垃圾未能及時清除的,一次扣0.5分。
2、垃圾板車或垃圾箱(池)外表未清潔的,一次扣0.5分;路段上果皮箱、垃圾箱未能按時清理的,一次扣0.5分。
3、道路保潔不到位,發現可視垃圾的,一次扣0.5分。
(五)管理方面
1、環衛人員上崗時未穿著標志服裝、聚堆閑聊;清掃保潔時間上班有脫崗的,每人次扣0.5分。
2、無正當理由與行人和門面業主發生糾紛,每人次扣0.5分。
3、路段承包人或清掃保潔人員未能按督查人員要求整改存在問題、不服從督查人員管理,一次扣2分。
4、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到市政府或區政府上訪,一次扣3分。
五、考核獎懲
1、設立環境衛生考核獎勵資金。對每月考核達到優秀的,其中南門、西門、北門、瑯琊和清流街道每月獎勵元,東門和揚子街道每月獎勵1000元,按季度進行兌現。
2、南門、西門、北門、瑯琊和清流街道每少得1分折核20元扣除,東門和揚子街道每少得1分折核10元扣除,分值扣完為止,不計負分。
六、檢查考核實施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由區環境衛生管理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具體意見,報區環境衛生管理考核領導小組研究議定。
七、本實施細則由區市容局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瑯琊區城區環境衛生質量標準
為統一道路清掃和保潔質量標準,提高城市環境衛生水平,更好地適應我區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的要求,依據國家建設部《城市環境衛生質量標準》和《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標準。
一、道路保潔范圍
車行道、人行道、橋梁道路、高架橋、立交橋、人行過街天橋和居住區街巷道路及其他設施等。
二、道路等級劃分
一級清掃保潔道路:南譙北路、天長路、瑯琊路、瑯琊古道、育新路、鳳凰路、西門子路、火車站廣場。
二級清掃保潔道路:豐樂北路、豐樂南路、西澗路、定遠路、紫薇北路、來安路、鳳陽路、清流路、明光路、雙擁路、四牌樓街、建設路、
南譙南路、老環城路、環滁西路、揚子西路、三里亭路、體育路、湖心路、衛校巷、花園街。三級清掃保潔道路:菱溪路、創業北路、老創業路、紫薇南路、緯四路、揚子東路、文德街、古馬路、三八巷、忠佑巷、四合路。
四級清掃保潔道路:東外環路緯五路至紫薇南路段,營房路揚子轉盤至明光來安路口段、水庫路、花亭路和東門、南門、西門、北門、瑯琊、清流、揚子街道其他居住區街巷道路。
三、道路清掃保潔的通用質量要求
1、正常作業時間:上午6:00至10:00,下午13:30至17:30,遇到特殊時期另行通知。二班制工作時間:清掃時間上午5:00至8:00,下午12:00至15:00;保潔時間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晚上18:00至21:00,夏季高峰期重點地段晚間保潔時間根據實際需要臨時通知。
每日的普掃作業應在早上7點鐘前結束,路面垃圾收集在7:40前結束,下午普掃夏季在4點鐘前結束。春、秋、冬季3點鐘前結束,其余時間為保潔時間,普掃作業做到車行道、人行道、邊溝、下水道、樹穴等無存留垃圾。
2、普掃保潔路面遺留廢棄物控制指標。在同一單位長度內,不得超過各單項廢棄物總數的50%。
保潔
等級 果皮
片/1000m2 紙屑塑膜
片/1000m2 煙蒂
個/1000m2 痰跡
處/1000m2 污水
m2/1000m2 碎石瓦片
個/1000m2 零星垃圾堆
片/1000m2
一級 ≤4 ≤4 ≤4 ≤4 無 ≤1 無
二級 ≤6 ≤6 ≤8 ≤8 ≤0.5 ≤2 無
三級 ≤8 ≤10 ≤10 ≤10 ≤1.5 ≤6 無
四級 ≤10 ≤12 ≤15 ≤15 ≤2.0 ≤8 ≤1
四、道路保潔標準質量要求
1、一級保潔:指人流量大的繁華路段,要求全天巡回保潔,路面應見本色。
2、二級保潔:指主要路段,要求巡回保潔,路面基本見本色。
3、三級保潔:要求定時保潔,每日普掃2次,上午、下午各一次。
4、四級保潔:要求每天普掃1次,部分路段實行定時保潔。
五、橋面、人行地道的地面清掃保潔質量應與所連接的道路保潔質量標準相同。階梯、扶手應干凈。
六、廣場清掃保潔質量與所確定的道路等級保潔質量標準一致,符合地面清潔無明顯灰沙和污物,無人畜糞便。
七、垃圾箱(池)、廢物箱內的垃圾應及時清除,并定時清洗箱體,廢物箱周圍2米地面范圍無存留垃圾和雜物。
八、路面清掃的垃圾應及時收集裝運,不得遺漏,不得堆放在路邊。
九、路面清掃要文明作業,減少對環境的污染和對行人干擾。
今天,市檢查組蒞臨我鎮對我鎮市容環境衛生進行檢查指導,按照檢查日程安排,我代表某某鎮委、鎮政府對我鎮市容環境衛生工作向各位作簡要匯報:
一、我鎮市容環境衛生工作開展情況
在鎮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市城管局的大力支持下,我鎮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200*年成功跨入省衛生鎮行列,并在去年底順利地通過了省衛生鎮年審驗收,城市形象不斷提升,城市魅力不斷增加,為我鎮三個文明建設和人們群眾身體健康營造了一個良好的城市環境。近段時期以來,我鎮城管戰線上的廣大干部職工勵精圖治,兢兢業業地做好各項市容環境衛生工作,城市管理工作質量日益提高,主要體現在“五個進一步”。
(一)公用事業管理機構和人員配置進一步落實到位
根據市委市政府的統一工作部署,我鎮成立了公用事業服務中心和各村(社區)環境衛生管理辦公室。公用事業服務中心于前日正式掛牌成立,市城管局有關領導親臨我鎮出席掛牌儀式;20個村(社區)環境衛生管理辦公室于4月17日正式掛牌成立。目前,我鎮公用事業工作機構和工作人員全部落實到位,公用事業服務中心下轄環衛所、園林公司、路燈公司和各村(社區)環境衛生管理辦公室。環衛所擔負鎮中心區的街道路面保潔工作,現有環衛工人89人;園林公司負責全鎮的綠化美化工作任務,現有綠化工人90人;各村(社區)環境衛生管理辦公室按照屬地管理辦法,負責本社區內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現共有工作人員700多人,其中,日常巡查管理人員104人、清潔員458人、綠化工人51人、除“四害”人員114人,公用事業服務人員達到了全鎮常住人口總數的3%。
(二)城市管理規章制度進一步完善
為規范城市管理,我鎮政府根據國家、省、市有關城鎮管理的法規,結合本鎮實際,制定了《某某鎮城市環境衛生管理規定》、《某某鎮建設管理規定》、《某某鎮市政管理規定》、《某某鎮城市環境衛生屬地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定了《某某鎮“門前三包”衛生管理制度》、《某某鎮戶外廣告整治工作方案》、《某某鎮“人力三輪車”整治工作方案》、《某某鎮主干道路整治工作方案》等工作實施方案,使我鎮城市管理工作日益規范化、制度化,有力地指導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三)環衛基礎設施檔次進一步提高
不斷加大對環衛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為了整治露天堆放垃圾現象,我們通過近幾年的的悉心經營,共建設了27座地坑式垃圾沉箱。除了2個扶貧村尚未建設完成,其余各村(社區)都已經擁有1—2個垃圾沉箱,使全鎮大部分范圍內看不到垃圾露天堆放。這一做法得到了上級有關部門的充分肯定,這個月初,市建設“五有”新村工作領導小組還專門派員前來參觀考察垃圾沉箱的建設情況。我鎮投資興建的××環保發電廠于去年正式投產運作,垃圾處理量達到1200噸/日,年發電量達到2.61億度,不僅有效地處理了本鎮的垃圾,還承擔著周邊7個兄弟鎮的垃圾處理任務。另外,購置了一批環保果皮箱,按街道人員流量確定間距,在主要道路上放置。
(四)環境衛生保潔工作進一步加強
根據當前形勢發展的需要,對鎮中心區大街小巷的保潔時間由原來的16小時提到了現在的18小時。環衛工人在每天早上7時前基本上完成當日普掃,保潔工作一直做到到晚上23:00,使整個白天街道保持整潔。購置了“牛皮癬”清洗設備,對“牛皮癬”進行跟蹤治理,除每天專門派出3人用清洗機沿街進行清洗外,還發動廣大環衛工人在各自負責的路段上,做好保潔工作的同時,對“牛皮癬”行為進行現場監控,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維護良好的鎮容鎮貌。
(五)城市綠化美化水平進一步提升
通過多年的綠化建設,全鎮的綠化面積有××公頃,鎮中心區綠化面積××公頃,綠化覆蓋率為31.15%;中心區外綠化面積××公頃,綠化覆蓋率為30.48%。綠化主干道路17條,綠化面積××平方米;綠化次干道21條,綠化面積××平方米;公園16個,綠化面積××平方米;廣場2個,綠化面積××平方米。同時,根據全市的統一動員部署,我們積極開展綠化美化建設,種植人行道樹2000多株、灌木2萬多株,綠化草坪6500多平方米,
二、我鎮市容環境衛生工作尚存在的問題
1、市民社會大衛生觀念不強。不少市民社會公德感不強,不珍惜環衛工人辛勤勞動的成果,隨意倒垃圾、隨手扔垃圾、煙頭、隨地吐啖、高空拋物等現象時有發生,未能形成多掃不如少扔的觀念,有時一段剛剛打掃干凈的路面,沒過多久又被破壞,給環衛工人的工作增加了很大的壓力。
2、衛生死角仍然存在。一是在一些相對比較偏僻的農村,由于監督檢查較少,形成衛生死角;二是一些插花地和交叉地,由于界線不明,形成衛生死角;三是一些道路旁邊的餐飲店亂倒潲水和垃圾形成的衛生死角;四是一些廢品收購店旁邊和拾荒者聚集點形成的衛生死角。
3、占道經營、擺放、擺賣行為尚未得到徹底整治。有的業主不按要求圍檔,建筑材料亂堆亂放,影響了市容市貌;一些店鋪、排擋等將東西擺到店外,占住人行道。
4、農貿市場衛生管理工作力度還有所不夠。我鎮中心區老市場已經有10多年時間,由于設施方面的先天性不足,給衛生管理帶來了一定的難度,存在著一些臟、亂、差現象,隨著××新市場的建設和投入使用,要以此為契機,抓好集貿市場管理,按高標準管理好市場,統一進行劃行就市,高臺擺賣,保障市場環境衛生和食品衛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為切實做好我鎮市容環境衛生工作,貫徹落實市政府進一步加強我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意見,努力實現“國家衛生鎮”全履蓋的目標,今后一段時期內,我們要切實做好“五個加強”,為我鎮即將舉辦的第三屆“××節”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為我鎮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營造一個和諧的空間。
一是加強環衛設施的投入和提高環衛工人的待遇。進一步加大投入,完善各項環衛設施,提高環衛設備、工具的檔次,取締手扶拖拉機運輸垃圾和敞開式手推垃圾車,代之于封密式的垃圾運送車,提高機械化清掃化清掃程度,對已經進行改造升級的瀝青路,要逐步實現機械清掃。提高環衛工人的待遇,保障與同等勞動強度的待遇持平,調動環衛工人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
二是加強宣傳教育,發動全民共同參與。在電視、報紙等媒體上加強對環境衛生工作的宣傳力度,樹立環衛行業的正面典型進行大力宣傳和推廣;切實搞好每年4月份的“愛衛月”宣傳教育活動,印發傳單、倡議書廣為散發;在各個比較大的社區建立衛生督導員聯系機制,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環境意識,促進廣大市民從自我做起,從點滴做起,積極參與到愛護環境衛生的行列中來。
三是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建立督導員責任制度,對公用事業服務中心的監察人員進行分工,除平時的部門督促指導外,每名監察人員聯系1一2個村(社區)環境衛生管理辦公室,負責對各環衛辦的工作進行跟蹤督促,全面掌握工作開展及落實情況。在原有的每月城管工作檢查評分制度的基礎上,繼續加大監督檢查工作力度和實施獎懲措施,對檢查的情況不僅僅通報分數,還要對存在的問題進行通報,并限期進行整改。
四是加強部門之間的統籌協調。城管工作,需要全社會、各單位和人民群眾的共同參與配合,要進一步落實好“門前三包”制度,各單位、社區要認真落實好門內達標制度。要加強各部門的統籌協調,尤其是公安、城建、工商、交通等部門要積極配合做好城管工作,確保各項城管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打造大環衛格局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
(主持人現場)觀眾朋友:一提起農村,很多朋友會聯想到臟亂的環境,可您知道嗎?這種局面在我市不少村莊已有了徹底的改觀。我現在是在鎮的村,這個村在去年八月就實行了與城里一樣的衛生管理模式。您看,這兒不僅道路清掃得干凈,而且收集的所有垃圾都要運往到市垃圾處理廠進行統一的規范化、無害化、標準化處理。
解說近年來,我市城市建設事業蓬勃發展,城市面貌日新月異,先后獲得了國家衛生城市、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國家園林城市等榮譽稱號,市民們充分享受著城市民生工程建設帶來的可喜成果。然而與此同時,農村的環境衛生基礎設施相對較差,部分農民群眾依然生活在臟、亂、差的環境中。如何改善這一現狀,更好的促進城鄉環衛一體化、促進我市城鄉環衛工作的和諧發展,這成了市城建局新一屆領導班子重點要解決的問題。
解說去年以來,市城鄉建設局的決策者們不失時機地抓住了我市開展新農村建設這一大好發展機遇,以新農村建設為契機,加快城鄉一體化建設、全力打造城鄉大環衛格局,有利促進了城鄉建設事業的進一步發展。
(出片頭、題目)
打造大環衛格局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
解說針對農村環境衛生硬件建設基礎差的實際情況,市城建局除了從資金上加以扶持,為一些鄉鎮配送垃圾清運設施外,還著重從技術上給予他們強有力的支持。在這方面,有著四十多年城市衛生管理經驗的環境衛生管理處義不容辭地承擔起了這個重要職責。市環衛處在多年的環衛工作中,始終堅持“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高效能管理、高水平經營”的發展思路,不斷增強環境衛生管理職能,提高環境衛生作業質量,僅在,該處就出色地配合完成了“國家園林城市創建”等大型活動的檢查,并多次榮獲市三八紅旗集體、市衛生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
解說為更好地做好城鄉環衛一體化工作,市城鄉建設局環衛處不斷創新機制,于下半年成立了有限公司,并針對中心城區、鄉鎮和(來源:文秘站 )農村間基礎條件不一的實際情況,發揮人員專業技術強和配套設施健全的優勢,以垃圾統管統運為切入點,將有條件的城中村、城郊村和鄉鎮中心區、物業小區以及農村引入城市化環衛管理機制,從而實現了環衛進鄉鎮、環衛進村莊、環衛進社區,有利的推進了新農村建設。
(主持人)鎮村是從去年八月開始實行城鄉環衛一體化管理的,自市城建局環衛處進村工作以來,該村的道路每天要定時清掃兩次、全天有人巡回保潔,垃圾清運的收集、運輸、處理也全部實行了密閉化作業,全村的環境變得干凈、衛生,村民們切實感受到了城鄉環衛一體化帶來的好處。
解說看到記者在本村采訪,剛從集市上趕集回來的村民鹿經亮掩飾不住內心的激動,停下車便打開了話匣子:
采訪:(村民)“真好,自從打掃衛生的來了之后,我們村可干凈了,現在路連根草都沒有,我們從心眼里高興。”
采訪:(鎮副鎮長)
解說據了解,從去年七月份開始,,市城鄉建設局環衛處僅僅用了幾個月的時間就承擔起了我市馬店、李哥莊、營海等六處鄉鎮的環衛工作,讓這里的老百姓充分享受到了新農村建設帶來的好處。
采訪:市城建局環衛處副主任
(出片頭、題目)
打造大環衛格局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
解說市城建局在擴展環衛服務領域,提高鄉鎮環衛工作水平的同時,一刻也沒有放松對城區環衛工作的監管力度。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市城建局于去年7月份抽調精干人員組織成立了環境衛生督查辦公室,以方便群眾對環境衛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進行監督投訴。
采訪:(市城建局環境衛生督查辦公室主任)
“我們城建局環境衛生督查辦公室緊緊圍繞抓好環境衛生督查這一主題,認真落實長效管理機制,工作中采取治標與治本相結合,全面推進與重點突破相結合的方法,橫向上,按照“全覆蓋、無空白、無死角”的目標,堅持環境衛生作業緊緊跟隨城市建設發展方向;縱向上,架起了同群眾直接溝通的橋梁,形成條塊結合、齊抓共管的局面,為群眾提供了一個較好的居住環境,進一步提升全市環境衛生管理水平。
解說督查辦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對城區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進行督查考核。他們每天派出專人對城區內的道路、綠地、河道、無物業小區、村莊、市場等區域的環境衛生進行檢查,對垃圾收集、垃圾清運、垃圾處理等進行督查,對重點督查內容進行拍照,并采用發郵件與打電話相結合的方式通知相關責任單位,從而縮短了告知時間,大大提高了整改效率。
解說據了解,自成立以來,督查辦共發現問題700余條,及時整改完成達100%。在督查的同時,他們還定期編制《環境衛生督查專報》,接待辦理市長公開電話,處理市民投訴等。暢通的管理機制不僅方便了群眾參與城市管理,而且有效地推動了城市環境衛生工作的健康發展,從而也贏得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可。
采訪:群眾(居民)
采訪:(辦事處組織委員)
解說風正帆揚期萬里。市城鄉建設局正以新農村建設為契機,以機構建設為保障,以 高昂的氣概,在城鄉環衛一體化建設的征程上乘風破浪,遠航。在可以預見的將來,我市的城鄉環衛工作將更趨和諧發展,全市人民也必將進一步享受到城鄉環衛一體化建設帶來的成果。
一、指導思想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科學性、規范化定量考評,充分調動各責任部門的工作積極性和廣大市民參與城市管理的積極性,形成權責明確、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促進城區環境容貌管理水平不斷提升。
二、考評范圍
(一)重點路段:
1.307國道(石環路—石柏大街);
2.北斗路(石柏大街—一中門口);
3.海山大街(龍泉路—玉石路);
4.龍泉路(石柏大街—133處門口);
5.會館路(海山大街—石柏大街)。
(二)抽查路段:
1.鎮寧路(威遠門—石柏大街);
2.向陽大街(玉石路—龍泉路);
3.石柏大街(307國道—北外環)。
(三)重點路段、抽查路段以外的其它街道。
(四)城中村、生活小區。
(五)公園、廣場、城市道路兩側綠化帶。
(六)旅游景區。
(七)文化古跡周邊。
三、責任劃分
1.城管局負責城區主次街道市容環境衛生、集貿市場管理;
2.鎮負責城中村、生活小區容貌環境衛生;
3.交通局負責交通干道路界內環境衛生及綠化帶衛生;
4.公用事業局負責公園、游園、廣場、城市道路和有關主要交通干道兩側綠化帶的環境衛生;
5.旅游局負責旅游景區市容環境衛生;
6.民政局負責文化古跡周邊市容環境衛生。
四、考評內容
(一)環境衛生
1.道路清掃保潔管理;
2.環衛設施管理;
3.垃圾清運管理:
4.公廁管理;
5.垃圾轉運站管理。
(二)市容管理
1.占道經營治理;
2.批準設置的占道攤位管理;
3.太平河南路市場管理;
4.亂貼亂畫和亂掛亂寫治理;
5.門頭牌匾管理;
6.戶外占道促銷活動管理;
7.“門前三包”管理;
8.主要道路車輛亂停亂放管理。
(三)集貿市場管理
1.衛生管理;
2.秩序管理。
(四)交通干道管理
1.交通干道路界內環境衛生管理;
2.交通干道路界內綠化帶內環境衛生管理。
(五)城中村及生活小區管理
1.城中村、生活小區環境衛生管理;
2.城中村、生活小區容貌管理。
(六)公用事業管理
1.城市公園、廣場、綠化帶及行道樹環境衛生管理。
(七)旅游景區管理
1.旅游景區環境衛生管理;
2.旅游景區容貌管理。
(八)文化古跡周邊管理
1.文化古跡周邊環境衛生管理;
2.文化古跡周邊容貌管理。
五、考評標準
(一)環境衛生
1.道路清掃保潔考評標準
(1)有負責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有專職的清掃保潔員,統一著裝和標志上崗;
(2)道路清掃保潔達到無散落垃圾、無積存垃圾、收水井口無污物、綠地樹池無垃圾、路面無污染;
(3)雨后推水、雪后除雪,達到道路無積水、積雪;
(4)嚴禁焚燒樹枝落葉等垃圾;
(5)沿街設置的果皮箱干凈、整潔、完好,無積存垃圾,周邊無散落垃圾污物。
2.垃圾收集清運考評標準
(1)生活垃圾收集點設置合理,無積存垃圾,周邊5米內無散落垃圾、無污物,垃圾收集箱箱體干凈、整潔、完好,箱內垃圾及時清理,停留時間不超過6小時;
(2)地嵌式垃圾轉運站密封良好,周邊無垃圾、無污物、無污水漫流、無污染、無蠅蛆,定時消殺;
(3)所有各部位的生活垃圾日產日清;
(4)杜絕垃圾亂傾亂倒。
3.生活垃圾轉運站管理考評標準
(1)四項制度(工作制度、保潔制度、設備使用維修制度、安全操作制度)、三項記錄(垃圾轉運記錄、設施設備檢修記錄、消殺記錄)齊全;
(2)工作時間內,有專人值班;
(3)垃圾日產日清;
(4)站內無拾荒人員分揀垃圾;
(5)嚴禁焚燒垃圾;
(6)設施、設備完好率100%;
(7)定期消毒,無蠅蛆;站外5米內干凈整潔,無垃圾污物;墻體立面、窗戶干凈整潔;垃圾集裝箱干凈、整潔,無破損。
4.公共廁所(水沖式)管理考評標準
(1)公廁指示標志設置明顯規范、完好、整潔;
(2)公廁責任區內全天侯保潔,5米內衛生干凈整潔,無垃圾、無污物,無亂堆亂放;
(3)公廁各種設施設備完好有效;
(4)定期消毒,無明顯臭味,無蚊蠅;
(5)排水暢通,無漬水,無漫流;
(6)化糞池密封緊蓋,無糞便滿溢;
(7)無亂貼亂掛、亂寫亂畫。
(二)市容管理
1.占道經營管理考評標準
(1)無違章各類占道經營攤點;
(2)無占道修理、占道加工、占道裝修、占道儲物、店外經營擺放現象;
(3)無占道洗車、擦車現象;
(4)無占道餐飲、占道露天燒烤;
(5)無車輛亂停亂放。
2.批準設置的占道攤位管理考評標準
(1)批準設置的占道攤位位置要以次干道和小街巷為主,避開市區主干道和主要路口;
(2)批準設置的占道攤點要劃線定位,統一設置標識、樣式和標準,并在指定位置規范經營;
(3)不得擅自擴大經營面積和范圍;
(4)設置垃圾盛放容器,攤點周邊保持好環境衛生。
3.亂貼亂畫治理考評標準
主要道路兩側各類建筑物及其它設施上無亂張貼、亂涂寫、亂懸掛。
4.門頭牌匾管理考評標準
(1)沿街門店實行一店一牌,牌匾長度、高度按規定設置;
(2)門店牌匾內容健康、文字書寫規范、無錯別字和缺筆少劃,無污濁、破損;
(3)霓虹燈圖案、燈光顯示完整;
(4)沿街門店無亂擺亂掛廣告牌、燈箱;
(5)沿街破損門頭牌匾及時更換。
5.商家占道戶外活動管理考評標準
(1)無未經管理部門批準設置的臨時性商業戶外促銷活動;
(2)經審批的臨時戶外促銷活動,必須按照審批要求規范設置;
(3)經審批的臨時戶外促銷活動,保持周圍良好的環境衛生。
6.“門前三包”管理考評標準
(1)門前市容整潔,無亂設攤點、亂搭建、亂張貼、亂涂寫、亂刻畫、亂吊掛、亂堆放等行為;
(2)門前環境衛生整潔,無垃圾、糞便、污水,無污跡,無渣土,無蚊蠅孳生地;
(3)門前責任區內的設施、設備和綠化帶整潔、美觀。
7.太平河南路市場管理考評標準
(1)市場內攤點設置規范、整齊,分區經營;
(2)設有專職的管理人員與保潔人員;
(3)市場內保證行人和車輛的暢行;
(4)市場內應設置專用垃圾收集容器;
(5)市場內容貌環境整潔、有序,達到“六無”,即:無攤外攤、店外店,無亂張貼、亂懸掛、亂涂寫,無亂堆放雜物、亂搭建,無散落垃圾,無積存垃圾,無市場外溢。
8.主要道路車輛亂停亂放管理
(1)嚴禁違章停車、逆向停車;
(2)機動車按規定停放在停車位;
(3)自行車、摩托車、三輪車停放在非機動車指定停車位,車頭朝外,排列有序。
(三)市場管理
1.市場內攤點設置規范、整齊,分區劃線經營;
2.設有專職的管理人員與保潔人員;
3.市場內保證行人和車輛的暢行;
4.市場內應設置專用垃圾收集容器;
5.市場內容貌環境整潔、有序,達到“六無”,即:無攤外攤、店外店,無亂張貼、亂懸掛、亂涂寫,無亂堆放雜物、亂搭建,無散落垃圾,無積存垃圾,無市場外溢;
6.活禽、活魚宰殺點干凈衛生,無污染環境;排水溝干凈、暢通,無雜物;有垃圾容器,垃圾日產日清;車輛停放整齊、有序,不影響交通;市場內定期消殺,無蟑鼠蠅蛆;
7.市場內公廁管理達標(標準參照公共廁所管理標準)。
(四)交通干道管理
1.無私搭亂建或簡陋臨時建筑,無流動攤點現象;無積存垃圾、堆積物或白色垃圾;
2.道路干凈整潔,清掃保潔到位;
3.路界內綠化帶內無白色垃圾、污物;
4.無活動牌匾、條幅,門頭牌匾規范統一;
5.道路兩側建筑物定期清洗、粉刷,保持整潔美觀。
(五)城中村及生活小區管理
1.道路平坦,暢通、公共場所整潔、干凈,無亂堆放、亂張貼、亂涂寫、亂搭建、亂擺放、亂排污現象;綠化、美化良好;
2.道路干凈整潔,清掃保潔到位;
3.垃圾點設置合理,周邊環境衛生整潔干凈,垃圾清運日產日清;
4.無積存垃圾,無衛生死角。
(六)公用事業管理
1.公園、廣場干凈整潔,清掃保潔到位,果皮箱無積存垃圾;無堆積物、白色垃圾等雜物;
2.保障樹木、綠籬、花壇、草坪的整潔、美觀,栽培、整修產生的廢棄物必須隨時清除;
3.綠化帶內無白色垃圾、果皮等垃圾污物。
4.行道樹無亂懸掛、亂張貼、無白色垃圾,樹坑內無垃圾污物等。
(七)旅游景區管理
1.道路干凈、整潔,無衛生死角,果皮箱無積存垃圾;
2.綠化帶內無白色垃圾、果皮等垃圾污物;
3.無亂堆放、亂張貼、亂涂寫、亂搭建、亂擺放、亂排污現象。
(八)文化古跡管理
1.道路干凈、整潔,無衛生死角,果皮箱無積存垃圾;
2.綠化帶內無白色垃圾、果皮等垃圾污物;
3.無亂堆放、亂張貼、亂涂寫、亂搭建、亂擺放、亂排污現象。
六、考評方式
1.重點路段、重點部位、抽查路段市容環境衛生考評每日一次,隨機檢查路段市容環境衛生考評每星期兩次。
2.市場管理考評實行過集日與日常考評相結合。
七、加強領導
成立城區環境容貌考評領導小組,市委常委、副市長高衛燕任組長,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政府督查室主任康建新、市城管局局長任副組長,交通局、公用局、旅游局、民政局、鎮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統籌協調城區環境容貌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辦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各成員單位要明確一名主管副職為辦公室副主任,同時城管局抽調三名工作人員負責具體工作。
八、督辦整改
按照城區建設規劃的總體要求,以改善群眾生產生活環境為宗旨,全面開展小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進一步提高小區環境衛生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標
這次庭院小區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的目標是
1.達到環境整潔,環境實行標準化管理。樓道干凈,秩序良好。
2.要做到責任區劃分明確。小區內全天候有人保潔。
3.擦洗干凈,院區內設置的果皮箱要及時清掏。擺放整齊。
4.對陳舊立面粉刷整修,保持建筑物容貌整潔。清除和樓道張貼噴涂的廣告。
5.根據季節變化和管理要求,環境保持日常整潔干凈。及時清除污冰殘雪堆、爐灰堆、垃圾堆、殘土堆、雜物堆和亂扯亂掛、亂貼亂畫、亂擺亂放和房屋上的堆積物,消除衛生死角。
6.無果皮、塑料袋、紙屑等雜物、無磚瓦石塊、無人畜糞便、無散袋垃圾。冬季及時清掃路面積雪,清掃保潔達到七凈四無”標準。即:樓道凈、地面凈、綠地凈、樓根凈、樹根凈、樓洞凈、墻角旮旯凈。確保居民出行方便。
7.無凹陷破損。內道路保持平整完好。
三、整治范圍
城區10個社區全面開展小區綜合整治工作。以城區機關單位和居民為重點。
四、任務安排
(一)街道辦事處各社區為管理的具體責任單位,小區整潔工程由區市容環衛局牽頭。具體實施環境的日常管理,建設局、愛衛辦、文明辦等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能,依據相關法規,對管理進行協調服務、檢查指導、監督考評。
(二)內出現的各種環境清理費用、問題整改費用,本著管理誰受益誰管理的原則。均由社區協調居民小區承擔,并按照整改時限要求予以解決。
(三)深入到各小區,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采取每天檢查、每月抽查、季度評比、年終總評等方式。對環境衛生狀況進行檢查,并通報各社區管理整治情況,檢查結果作為對各社區庭院管理考評的依據。
(四)按照考評標準,管理實行百分制考核。實行優秀、達標、不達標考核評定(優秀90分以上;達標7090分;不達標70分以下)逐月打分,考評結果定期向全區和群眾代表通報。對季度性評比確定的庭院管理優秀社區,區政府將給予獎勵。
五、組織領導
區政府專門成立領導小組,為保證此項工作順利開展。具體負責全區小區環境綜合整治的推進和落實工作。
組長:略;副組長:略;成員:略。
辦公室設在區市容環衛局,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市容環衛局副局長擔任,成員從各職能部門抽調。辦公室采取集中辦公、聯合檢查的方式,具體負責全區小區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的安排、督辦、檢查工作。
六、幾點要求
一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部門要把小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作為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列入日程,擺上位置,加強領導,分工合作,密切配合。通過各種方式和渠道,全面發動群眾,教育群眾,組織群眾和依靠群眾開展環境衛生整治工作。
二要加強宣傳,擴大影響。要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宣傳媒介,動員廣大市民積極配合小區的環境整治工作。要加強跟蹤報道,對管理好的小區予以表揚,對管理不好的予以曝光。
三是落實責任,明確任務。各社區要成立領導小組,制定環境整治工作方案,明確目標,責任到人,做到主要領導帶頭抓,主管領導具體抓,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要建立機制,長效管理。各社區要結合實際,研究環境衛生管理辦法,以多種形式加以確定。有條件的社區要設立保潔員,做到衛生管理制度化,經常有人抓、有人管;沒有條件的社區要劃清衛生責任區,做到垃圾及時清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本機關辦公環境的衛生管理,創建文明、整潔、優美的工作環境,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辦公環境的衛生設施的設置、建設、管理、維護和環境衛生的清掃保潔、廢棄物收運處理。
第三條 凡在本單位工作的職工和外來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 機關服務中心為 環境衛生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機關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其他科室協同做好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 人事科、工會應當加強有關環境衛生科學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環境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環境衛生習慣。
第六條 專職環境衛生清掃保潔人員(保潔公司)應當認真履行職責,文明作業。機關服務中心負責聯系和監督工作,任何人都應當尊重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的勞動。
第七條 各科室內(公共部位除外)的清掃保潔工作,由使用者承擔。
第二章 公共區域的清掃與保潔
第八條 機關公共區域(包括主次干道、機關前后院、樓內衛生間、電梯間、門廳、樓道、走廊、開水房等)的日常清掃與保潔,保潔公司負責。
第九條 各科室負責辦公室內的清掃與保潔,清潔區應達到地面清潔,墻壁潔白,室內無蜘蛛網,門窗無灰塵,室內物品擺放整齊。
第十條 機關會議室的日常衛生由公務員及保潔人員打掃,做到門窗潔凈、會議桌干凈整潔、空氣清新。
第十一條 禁止在單位內部公共場地傾倒、堆放垃圾,禁止將衛生責任區內的垃圾掃入公共區域,禁止隨地吐痰和亂扔果皮、紙屑、煙頭及各種廢棄物。各科室使用后的報刊雜志及廢舊紙張,統一保存及處理。
第十二條 開水房、廁所及其他公共衛生設施,必須特別保持清潔,嚴禁將瓜皮、廢紙、茶葉根、煙蒂等易堵塞物倒入便池及下水道,以上物品請自覺倒入專門設置的容器,盡可能做到無異味、無污穢。
第十三條 機關服務中心督促保潔人員定期對洗手間、廁所、垃圾桶等場所實施藥物噴灑,殺滅蠅蛆。
第十四條 嚴禁從樓上外拋任何雜物,嚴禁在高層窗臺外擺放花盆及雜物。
第三章 室內衛生的管理
第十五條 各科室環境衛生由各科人員負責,各科科長負總責,機關服務中心負責監督檢查,局健康教育活動領導小組每月組織一次衛生大檢查。
第十六條 室內應保持整潔,做到地面無污垢、痰跡、煙蒂、紙屑;桌面、柜上、窗臺上無灰塵、污跡,清潔、整齊,室內無蜘蛛網、無雜物。各工作人員要始終保持辦公桌面整潔。
第十七條 室內不準隨便存放垃圾,應及時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內。 保持室內外衛生整潔,堅持每天一小清,每周一大清,工作時隨時清,節假日全面清。
第十八條 辦公室內辦公用品、報紙等擺放整齊有序,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個人生活用品應放在固定的抽屜和柜內。
第十九條 開展多種形式控煙宣傳,積極開展創建無煙科室活動,會議室等公共場所禁止吸煙。
第四章 廢棄物收運與管理
第十九條 分布在機關公共區域內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保潔人員負責管理。
第二十條 各科室產生的垃圾、廢棄物,應當按照規定的地點、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內。
第五章 獎罰措施
第二十一條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責令其糾正違規行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告知、通報及經濟處罰:
一.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煙頭、紙屑及廢棄物;
二.垃圾不按規定、不入桶(箱)隨意棄置的;
三.不履行環境衛生責任區清掃保潔義務、影響環境衛生的。
第二十二條 根據局健康教育活動領導小組日常檢查結果,每年度將評比衛生先進單位、衛生工作積極分子,并作為年度工作綜合考評的重要內容。
全面推行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是依法加強城市管理的重要舉措,對夯實城市管理基礎、維護市容環境秩序、實現依法治市具有重要現實意義。為進一步落實市容環境長效管理,增強全社會做好市容環境衛生工作的責任感,依據省、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規定,決定在市區范圍內全面推行以“五包”(包衛生、包綠化、包秩序、包美化、包設施)為重點的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實施意見如下:
一、組織領導
市城管局成立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陳國寧任組長,副局長李鎮國、方毅軍任副組長,市容處昝浩、執法處鄧雅萍、法規處沈志剛,錫山、惠山、濱湖、崇安、南長、北塘、新區城管(行政執法)局局長王彪、吳偉君、唐國良、李東海、孫意德、肖偉民、洪斌,市城管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孫文軍、市城管治安分局局長虞廣仁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方毅軍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市城管局相關業務處室人員組成,實行定期例會制度,以確保責任區制度推廣、落實工作有效開展。
二、責任分工
(一)市城管局負責全市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推廣、落實工作的組織、指導和檢查考核。具體職責是:
1.研究制定全市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推廣、落實工作實施方案,及時掌握全市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推廣、落實工作進展,做好牽頭組織、日常指導及與各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2.制定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推廣、落實工作檢查考核辦法和達標標準,結合“太湖杯”城管創優考評及城管行政執法隊伍績效考核,定期、不定期組織進行檢查考核。
(二)各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為落實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的責任主體。各區城管(行政執法)局負責對轄區內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具體職責是:
1.根據市統一部署,制訂本區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建立臺帳資料和工作檔案,對街道(鎮)開展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工作進行指導和檢查、監督。
2.負責本轄區內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推廣、落實工作的執法保障,依據市容環境衛生責任書簽訂情況同步落實執法管理監督責任,并對執法監督履職盡責情況進行績效考核。
3.了解與掌握本區開展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工作情況,并定期向所在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及市主管部門報告。
(三)各街道(鎮)負責落實本轄區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具體職責是:
1.按照市、區部署,制定本街道(鎮)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工作計劃,負責本轄區市容環境衛生責任書簽訂工作及日常監督管理。
2.定期向上級部門報告工作進展和落實情況,建立健全統一規范、內容詳實的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臺帳資料和工作檔案。
(四)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場所的所有權人是市容環境衛生責任人,所有權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間約定管理責任的從其約定(見《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八條)。
建設、公用事業、規劃、園林、交通、水利、公安、工商、旅游、體育、郵政、電信、供電等部門,應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產權所有及《無錫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要求,確保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內市容環境衛生和相關建筑物、構筑物、公共設施立面整潔。
市公安城管治安分局要積極支持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的工作,對阻礙城市管理人員及城管行政執法人員依法管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
三、范圍要求
二環以內主次干道沿街、沿廣場經營戶單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簽約率達100%,二環以外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簽約率達90%以上,執法管理監督責任與責任書簽訂同步落實。
四、方法步驟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管理,創造文明、整潔、優美的城市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市中心城區。
第三條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委員會代表市人民政府統一組織領導城市管理工作;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協調、督促城市管理的各項工作,負責本規定的實施。
各級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關部門應根據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城市管理相關工作。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各部門、教育機構以及新聞媒體,應當加強對城市管理工作的宣傳教育,不斷增強市民文明意識,樹立良好的社會道德風尚,創造良好的城市管理環境。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享受優美城市環境的權利,維護城市整潔、愛護公共環境衛生和公共設施的義務,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有責任進行規勸、批評和檢舉。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對在城市管理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城市市容管理
第七條城市容貌管理應當遵守本章規定和《**市城市市容規定》。
第八條城市主要道路兩側和景觀區內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公共設施應當保持整潔、完好、美觀,對影響市容觀瞻的臟污外墻、殘垣斷壁等,責任單位或個人應定期進行清洗或粉刷、整修。
具有特色風格及歷史價值的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歷史遺跡等),根據規劃要求保持原有風貌,并設置專門標志,不得任意改動和拆除。
第九條城市主要道路兩側和景觀區域內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應當按照景觀燈光規劃要求設置景觀燈光設施。景觀燈光設施應當保持完好,并按規定的時間開啟。
第十條戶外廣告設置的審批與管理由市戶外廣告管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
市戶外廣告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十一條中心城區范圍內禁止在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建筑施工場地周圍必須構筑高度不低于2米的遮擋圍墻并粉刷,工程竣工時,即時拆除各種臨時工棚、設施、圍墻等,并將現場清理干凈。施工場地出入口地面應硬化,出場車輛輪胎必須沖洗干凈,不得帶泥。泥(污)水必須經處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網。
第十二條室外的各類攤點攤位,允許經營的,由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會同規劃與建設、行政執法、工商、衛生、公安(交警)等部門統一安排到不影響市容和交通,又便于經營的地點規范經營。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橋梁及其他公共場所設攤經營、兜售物品。
第十三條在城市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保持車容整潔;利用車輛張貼、設置廣告或者宣傳品的,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并保持整潔、完好,出現陳舊、污損的,應當及時清洗、修復、更換。
第三章城市環境衛生管理
第十四條環境衛生設施的設置,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有關標準。
第十五條城市公共廣場、城市道路、國省道過境段以及城鄉結合部道路的環境衛生,由市市容環衛主管部門、市公路管理部門、**經濟技術開發區、吳興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城市道路應制定分級保潔標準。
城市河道的清障疏浚、環境衛生由市水利部門和市容環衛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居民住宅小區環境衛生由該小區物業公司負責。
第十六條單位應按環衛部門規定的地點、時間、方式傾倒垃圾、廢棄物,也可委托環境衛生專業單位有償保潔、清運。禁止隨意傾倒。
施工單位應當在建設工地設置符合規定要求的臨時廁所和生活垃圾容器,并按規定自行處置,或委托環境衛生專業單位有償清運處理。
第十七條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開發區管委會應當定期組織疏通市政排污管網。市政排污管網污水外溢時,應當組織有關單位及時清除、疏通;人為原因造成的,責任者應當承擔相應費用。
第十八條居民住宅區內禁止飼養雞、鴨、鵝、兔、羊、豬、肉鴿等家畜家禽;飼養信鴿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體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并報同級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批準。
第十九條居民飼養的犬只必須注冊登記,注射疫苗。對犬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場所排泄的糞便應當即時自行清除。
禁止攜帶犬只進入下列場所:
(一)公交車輛;
(二)國家機關及學校、兒童專用活動場所;
(三)影劇院、博物館、圖書館、歌舞廳、體育場館、游樂場所等公共文化場所;
(四)餐廳、商店、市場、醫院、候車(船)室等公共場所。
第二十條在公共場所禁止下列影響環境衛生的行為:
(一)隨地吐痰、便溺;
(二)亂扔瓜皮果殼、紙屑、煙蒂、飲料罐、口香糖等廢棄物;
(三)亂丟廢電池等實行單獨收集的特殊廢棄物;
(四)在露天場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內焚燒樹葉、垃圾或者其他廢棄物;
(五)有損環境衛生的其它行為。
第二十一條居民應當自覺維護住宅區的整潔,遵守生活垃圾袋裝化的規定,不得占用公共場所堆放雜物。裝修垃圾應當在物業公司或者居民委員會指定的地點堆放。
第二十二條餐飲業經營者不得占用人行道、綠地等公共場所擺設桌椅、器具,從事經營活動和進行宰殺畜禽、清洗蔬菜食品等活動。
經營中產生的餐廚垃圾,業主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行收集和處置,或者委托有關環境衛生專業單位有償收集和處理;污水應采取油污過濾措施后排入下水道。
第二十三條各類商品交易市場的舉辦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保持場內和周圍環境整潔,并做到垃圾日產日清;場內經營者應當保持攤位和經營場地周圍的整潔。
第二十四條醫院、療養院、屠宰場、生物制品廠等單位產生的有毒、有害廢物以及動物尸體,應嚴格按環保和疾病控制的有關規定處置,不得混入生活垃圾,隨意傾倒、排放和遺棄。
第二十五條城市公共綠地應當保持整潔、美觀,養護單位應當及時清除綠地內的垃圾雜物。在道路兩側栽培、修剪樹木或者花卉等作業產生的枝葉、泥土,作業單位應當及時清除。
第二十六條舉辦節慶、文化、體育活動,經批準臨時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應當保持周圍環境衛生整潔;活動結束后,活動舉辦者應及時清理廢棄物和臨時設施。
第二十七條產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向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申報產生量和處置方案,取得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許可,并按核定的路線運至指定場所,或委托環境衛生專業單位有償清運。
禁止擅自處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
第二十八條廢品收購經營者應當保持經營場所周圍環境衛生整潔,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外流或者廢棄物向外散落。
第二十九條禁止向城市供水取水口水源保護區傾倒垃圾、排放污水;保護區范圍內不得設置與供水無關的碼頭。
船舶應當配備殘(廢)油、垃圾、糞便收集容器,并保持正常使用,依照有關規定處置,不得向水體直接排放。
第三十條生活垃圾集中處置應當符合有關技術規范要求和環境衛生質量標準。
鼓勵按照資源化、無害化的原則對廢棄物進行回收利用。
第三十一條中心城區范圍內已建的燃煤鍋爐,逐步予以淘汰,以燃氣鍋爐或集中供熱供氣替代。
機動車排放的尾氣不得超過規定的排放標準。
第四章城市道路交通管理
第三十二條車輛駕駛員和行人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
第三十三條車輛在城市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劃分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機動車在機動車道行駛,摩托車應當在最右側車道行駛,非機動車(包括電動車)、殘疾人專用車在非機動車道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二)車輛應當按照交通信號指示通行,必須遵守交通標志、標線的規定;通過人行橫道時,機動車必須減速慢行,主動避讓行人。
(三)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限載一名十二周歲以下未成年人;
(四)各類拖拉機一律不準在城市道路上行駛;
(五)禁鳴區域禁止鳴按機動車喇叭。
第三十四條城市公交車輛應按規定的線路和站點行駛、停靠;線路和站點的調整需經有關部門批準,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并向社會公告。
第三十五條履帶式車輛需要在城市道路或國、省道城市過境段上行駛的,須經市政管理部門或公路管理部門同意,并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行駛。
第三十六條行人在城市道路上行走,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
(二)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行人過街設施,注意避讓車輛,確保安全后通過;通過設置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或道路,應當或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
(三)不準在車行道上攔乘出租車、中巴車等機動車輛。
第三十七條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建筑、商業街區、居住區、大(中)型建筑等,應當按標準配建、增建停車場(庫)、設置公交站;依法應當作交通影響分析的,在項目報建審批階段須,應經規劃與建設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共同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新建、改建道路應設置港灣式公交停靠站點,原有道路的公交站點應逐步改造為港灣式,站臺應設置在交叉口的出口道,雙向對稱、錯開布設,錯開間距應不小于30米。
第三十八條城市中的臨時停車場地,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共同統一規劃、設置。
根據道路交通需求,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會同建設行政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可以在城市道路范圍內施劃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泊位。
第三十九條機動車輛必須在停車場或在城市道路準許停車的地點停放,不準任意停放,妨礙交通;自行車必須在人行道上劃定的停車線內停放。
第五章城市道路管理
第四十條市政管理部門和公路管理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城市道路和國省道過境段的管理。
第四十一條道路應當經常保持平坦、完好、通暢,路面出現坑凹、碎裂、隆起、溢水等情況時,管理部門應當及時組織修復。
第四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損壞道路及其設施。
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堆放物料、擺攤設點、維修車輛、搭建建(構)筑物。
第四十三條城市道路挖掘、修復按照《**中心城區城市道路挖掘修復管理實施辦法》執行。
第六章環境保護與飲食業衛生管理
第四十四條禁止在居民區內開辦超過國家規定的噪聲排放標準、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加工(生產)企業和作坊。
居民樓內,不得開辦產生噪聲污染的娛樂場所。
第四十五條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采用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文化娛樂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隔音措施,達到國家規定的噪聲標準,并限制夜間營業時間。
第四十六條建筑工地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除搶修、搶險作業和經許可外,禁止夜間(晚10時至晨6時之間)進行施工作業。
第四十七條除規劃作為飲食服務用房外,居民住宅樓或商住樓內不得新建產生油煙污染的飲食服務經營場所。
第四十八條新建或改建、擴建的飲食業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有關環保要求進行審批。
飲食業經營者,必須采取措施,防止油煙對附近居民的居住環境造成污染,排放油煙、煙塵不得超過規定標準。
第四十九條餐飲業經營者必須建立健全衛生管理制度,做好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培訓工作,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衛生管理人員,保證食品衛生、安全。
第五十條飲食業經營場所必須符合相應的衛生要求。貯存、加工、銷售場所應當保持清潔,有防鼠、防潮、防蠅、防塵措施。
食品應當分類存放,并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第五十一條餐飲業經營者發現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時,必須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開展食物中毒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第七章監督管理
第五十二條城市管理委員會成員單位以及城市管理工作相關職能部門按職責做好本規定的實施工作,指導糾正和依法查處違反本規定的行為。
第五十三條城市管理有關行政執法人員在執法活動中必須執證上崗、亮證執法、文明執法。
第五十四條阻礙城市管理有關部門工作人員依法履行公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五條城市管理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在城市管理活動中、、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