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醫療保險的繳納方式范文

    醫療保險的繳納方式精選(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醫療保險的繳納方式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醫療保險的繳納方式

    第1篇:醫療保險的繳納方式范文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4個不同

    盡管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都屬于社會保障醫療保險,但因一個是針對職工,一個是針對居民,所以這兩種醫療保險之間存在了很多的不同之處,比如:針對的保障對象、繳費方式、醫療待遇等。

    不同之一:保障對象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主要針對的保障對象是城鎮的所有用人單位職工,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臺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等單位的職工,以及享受退休金的退休人員;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則不同,它所針對的保障對象則是處于勞動年齡段的未就業人群、未成年居民,包括中小學階段學生(含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學齡前兒童及其他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居民、殘疾人一類的低保對象,此外還包括其他城鎮非從業人員以及不享受退休金的老年人群。

    不同之二:繳費方式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個人以一定比例按月共同繳納,個人繳納部分和單位繳納部分都由單位統一負責辦理。一般來說,個人繳納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費用約為個人收入的2%,而單位給為職工繳納的保險費用約為職工收入的6%~10%(例如在北京,個人繳納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費用個人繳納部分為收入的2%,然后每月再加3元大病統籌,單位繳納的部分為職工收入的10%);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則不同,是由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者自己通過所在居委會或學校(幼兒園)按年繳納,繳費標準(以北京為例)為:城鎮學生兒童個人繳費金額為每人100元/年,城鎮老年人個人繳費金額為每人300元/年,城鎮無業居民個人繳費金額為每人600元/年。

    不同之三:醫療待遇

    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者則可以享受住院費用報銷、統籌病種門診費用報銷以及用于支付住院和門診就醫時產生的醫療費用、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和家用醫療器械等費用的個人賬戶待遇3項內容;而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者只可以享受住院費用報銷和統籌病種門診費用報銷待遇2項內容,對用于支付住院和門診就醫時產生的醫療費用、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和家用醫療器械等費用的個人賬戶待遇則享受不到。同時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繳費費率相對較低,因此無論在哪一個地市,同等情況下報銷的待遇則也往往都低于城鎮職工醫療保險。

    不同之四:繳費要求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有繳費年限的規定:男性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年限為25年,女性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年限為20年,在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之后不需要再繳納費用即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則沒有繳費年限之說,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者需要1年繳納1次,繳納即享受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否則就享受不到。

    除了這些以外,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還有不少的不同之處,比如報銷時的起付金額不同、報銷的比例不同,以及報銷的金額上限不同等。

    醫療保險報銷費用情況

    以北京為例,城鎮居民與城鎮職工的醫療保險費用報銷情況分別見表1?4。

    五類項目不在報銷之列

    無論就診也好,住院也罷,總有些項目是醫療保險不予報銷的,那對于參加醫療保險者來說,有哪幾類項目不在報銷之列呢?一般來說主要分為五大類。

    醫療服務項目類

    出診費、院外會診費、掛號費、檢查治療加急費、病歷工本費等;點名手術附加費、自請特別護士等特需醫療服務。

    非治療疾病項目類

    各種增胖、減肥、增高項目;各種健美、美容項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矯形手術等;各種保健性、預防的診療項目;各種醫療咨詢、醫療鑒定的項目。

    醫用材料類及診療設備類

    義眼、義齒、義肢、助聽器等康復性器具,應用正電子發射型斷層掃描裝置、眼科準分子激光治療儀等大型醫療設備進行的檢查、治療項目。各種自用的按摩、保健、檢查和治療的器械。還有各地物價部門規定不進行單獨收費的一次性醫用材料。

    治療項目類

    音樂療法、氣功療法、保健性的營養療法、磁療等輔治療項目。近視眼矯形術;各類器官或組織移植的器官源或組織源,除皮膚、心臟瓣膜、角膜、血管、腎臟、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組織移植。

    其他

    第2篇:醫療保險的繳納方式范文

    [關鍵詞] 農民工;醫療保險;支付方式;研究

    【中圖分類號】 F84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4244(2013)06-109-1

    一、農民工醫療保險

    (一)農民工醫療保險的制度設計

    農民工醫療保險是在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礎上的專項醫療保險,其制度設計基礎在于農民工的特殊屬性與目前醫療保險制度的城鄉二元結構。

    從國家層面來看,農民工醫療保險的制度,主要是在統籌城鄉發展的基礎上,以省會城市和大中城市為重點,以農民工比較集中的加工制造業、建筑業、采掘業和服務業等行業為重點,以與城鎮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為重點,統籌規劃,分類指導,分步實施,全面推進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工作;在時間上,爭取用兩年多一點的時間,快速實現農民工醫療保險全覆蓋。

    農民工醫療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低費率、保大病、保當期、以用人單位繳費為主,解決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障為重點,積極將農民工納入醫療保險制度范圍。

    (二)農民工醫療保險的覆蓋人群

    各地區首先是考慮在城市相對穩定的就業人群,重點推進農民工較為集中的加工制造業、建筑業、采掘業和服務業中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在市、縣統籌地區經辦機構完成本統籌地區管理的用人單位建檔工作的基礎上,完成農民工較多的用人單位的參保問題。

    (二)農民工醫療保險的覆蓋病種與繳費標準

    經過調查發現,各地區對農民工醫療保險進行了劃分,主要根據其就業穩定性,因而在繳費標準、覆蓋病種上都存在相當的差異。農民工醫療保險按照社會平均工資60%的1%繳納醫療保險費,其繳費比例統一調整為12%,與城鎮職工繳費標準一致。具體來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其中用人單位按照10%的比例繳納,個人按照2%的比例和每人每月3元繳納。由此,參加醫保的農民工也會遵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建立個人賬戶、享受醫療待遇、計算繳費年限。

    二、醫療保險的支付方式

    (一)支付方式的定義

    醫療保險費用支付方式指那些用于醫療費用支付的途徑和方法。醫療費用支付既涉及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的關系,也反映社會保險的保障程度,又涉及醫療保險人與醫療服務提供者之間的關系,是二者之間的經濟紐帶。

    (二)支付方式的種類

    1.按服務項目或服務單元付費

    按服務項目付費是最簡捷的醫保費用支付方式,是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協議定向醫院按服務項目支付費用的結算方式,屬于后付制。按服務單元付費是醫療保險機構按預先確定的住院床、日費用標準支付住院病人每日的費用,按預算規定的每次費用標準支付門診病人費用。

    2.總額預付制

    由醫療保險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協商后確定某一定點醫療機構一年的總額預算,醫療保險機構在支付該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時,都以這個預算數作為支付的最高限度,來強制性控制支付,而定點醫療機構對保險范圍中的所有參保人員必須提供規定的醫療服務。

    3.按人頭付費

    又稱為平均定額付費,首先由醫療保險機構制定每一門診人次或者每一住院人次的費用償付標準,然后醫療保險機構根據醫院實際提供的服務人次(門診與住院人次)向醫院支付醫療費用。

    4.按病種收費

    又稱為按疾病診斷分類定額預付制,是根據國際疾病分類標準將住院病人的疾病按診斷分為若干組,分別對不同級別定價,按這種價格向醫院一次性支付。

    三、農民工醫療保險支付方式分析

    (一)弊端

    農民工醫療保險的提出,也反映了我國社會醫療保險模式兼容性差的問題。我國社會醫療保險在地區模式之間、保險制度之間存在明顯的兼容性不足的問題。

    (二)對策

    須從兩方面入手解決農民工醫療保險問題,分別是對農民工的流動特征與醫療保險需求進行調查分析、關注流動性強而又不適宜參加社會醫療保險的農民工。

    1.完善農民工醫療保險基數數據的調查、并完善收費制度

    我國目前所采用的醫療保險費用支付方式主要是按服務項目付費。還應該不斷完善項目收費制度,如在政府宏觀管理醫療價格的基礎上,確立醫療保險項目價格體系。

    2.選擇適宜的支付方式

    醫療費用的結算、支付應根據不同的醫療服務選擇相應的支付方式。根據不同的劃分標準選擇適合的支付方式,在具體結算、支付醫療費用時,可以根據各種醫療服務的特點,選用不同的支付方式。也可以考慮對農民工采取異地支付醫療保險費用的方式,這樣對于流動性大的農民工也是一種保障。

    參考文獻:

    [1]劉婷,張靈子.我國醫療保險支付方式的探討研究[J].大眾商務,2009,(7).

    第3篇:醫療保險的繳納方式范文

    凡在本市境內的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都應按照規定為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農民工(不包括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參加所在統籌地區的醫療保險,解決農民工進城務工期間的住院醫療保障問題。

    二、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原則

    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的原則是:屬地參保、低費率、保大病、保當期、用人單位繳費、不建個人帳戶;基金現收現付、以收定支、基本平衡、略有節余。

    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待遇與現行《**地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和《實施細則(試行)》(**署發〔**〕23號)等政策相銜接,繳費標準根據社會經濟發展和基金使用情況確定,并適時調整。

    三、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管理規定

    用人單位聘用5人以上農民工的,要為其參加當地住院醫療和大病醫療保險。用人單位以全市上年度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按2%的比例繳納醫療保險費,同時按每人每月4元標準繳納大病醫療保險基金,農民工個人不繳費。參保后農民工可享受住院醫療和大病醫療保險待遇,但不建立個人賬戶和計算繳費年限,不享受門診大型檢查、治療及門診特種病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聘用4人以下農民工的,用人單位按照《**市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實施意見》(**勞社發〔**〕50號)為農民工繳納住院醫療和大病醫療保險費,農民工個人不繳費,按規定享受相應待遇。

    農民工醫療保險費可按半年、全年繳納;也可按合同期、工期一次性繳納。具體繳費方式由各統籌地區經辦機構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用人單位自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次月1日起,農民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停止繳費的,自停止繳費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農民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用人單位不再為其繳納醫療保險費,農民工醫療保險待遇享受至繳費期滿為止。

    農民工醫療保險基金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一管理,實行單獨核算。

    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其起付標準、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按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四、各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的組織實施工作;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的參保、繳費、待遇保障等管理工作。

    五、相關規定

    本《實施細則》實施前農民工已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繼續按有關規定執行?;蛘邌挝话凑粘擎偮毠めt療保險政策為農民工參保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的,其務工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按照本規定支付。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未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或未按規定支付醫療費的,農民工可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農民工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醫療待遇爭議的,按勞動爭議有關規定處理。

    各統籌地區要注意做好農民工醫療保險待遇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關政策的銜接。

    六、工作要求

    第4篇:醫療保險的繳納方式范文

    關鍵詞: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少數民族地區;岫巖地區狀況調查

    中圖分類號:C91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3)28-0135-03

    一、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現狀與少數民族地區實施狀況

    我國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由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與城鎮醫療保險共同構成的,兩項醫療保險政策分別針對我國的農村地區和城鎮地區適用。其中城鎮醫療保險又由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共同構成,國家逐步取消公務員的公費醫療模式將其劃入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范圍內,因此準確地說我國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構成是分為三部分的。即: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

    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由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兩部分構成。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面向的是沒有工作的成年城鎮居民以及未成年人和在校學生,實行個人繳費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方式運行,參保人員屬于非強制性參與。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雖然屬于國家強制性參與的保險,但是相對于城鎮居民醫療保賠來說職工保險不僅報銷額度大并且由于實行的是職工、企業、政府三級繳費,個人負擔較低,應當說是一種最為有利的保險。參與城鎮醫療保險的城鎮居民擁有一張醫療保險卡,醫??ú粌H可以用來就醫而且對于賬戶中未使用的資金可以購買相應的藥品。醫療保險實施以來取得了很大的成果,城鎮醫療體系可以說已經相對健全,但其還存在著基本醫療覆蓋面小、弱勢群體醫療保障不足以及就醫門檻費較高、個人繳費負擔過重等問題。補充醫療保險方面,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的發展還相當落后。少數民族自治地區的城鎮醫療保險除了國家給予補貼上的加大以外和其他地區并沒有太多的變化,總體來說城鎮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還是受到了人民群眾的肯定。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由政府組織、農民自愿加入,國家、集體、個人分別出資構成的醫療基金,以“大病統籌”為主的一種農村醫療救濟制度。新農合實施以來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它有效解決了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但是新農合“保大不保小”的運行模式不利于農村基本醫療保障體系的建立,“保大病”的模式在新農合制度推行之初就被認為是一個制度創新的特點,但是在實施過程中其運行的成效并不樂觀,究其原因有以下兩點:一方面,在農村地區最應該首先被關注的是一些常見病、多發病和地方病的預防和治療,而制度將目標定在保大病,不可能獲得良好的效益。另外一方面,新農合過分強調以大病為主,往往使人們認為大病為主就是“治療為主”,過分強化衛生機構的地位,誤導醫療資源配置布局,形成資金、技術和人才向大型醫療機構轉移[1]。

    由此,我們可以發現雖然新農合政策幾乎每年都會更改完善,門檻費不斷降低,報銷額度不斷加大,但是主要問題還未根本解決,農村地區的醫療保健水平、醫療人員素質依然較低,這也是新農合政策一直改革但仍被詬病的原因。少數民族地區與其他地區一樣,也是在不斷的探索中按照國家關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相關規定逐漸形成和建立了一套符合本地區情況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但眾所周知少數民族地區,尤其是少數民族農村地區的經濟水平都是相對落后的,政府的出資能力有限,農民的個人繳費能力更是有限,而國家除了對中西部極困難地區給予相應政策優惠,其余地區少數民族農民按照當地標準繳納。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與城鎮基本醫療保險之間存在著一定差異,較新農合而言差異主要體現在醫療資源分配上以及報銷額度上,城鄉醫療衛生人員的服務情況猶如城鄉之間的經濟增長水平呈現越拉越大的現象(參見表一)。

    上述資料表明,較城鎮醫療保險而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差異主要體現在就醫報銷門檻費高、繳納保費數額大上。

    因此,尋求一種相對公平的統籌性醫療保險制度迫在眉睫。國家賦予了少數民族地區一定的自治權,并且少數民族地區大多為落后地區,城鄉之間的經濟水平差異較大,因此少數民族地區利用其相應的自制權限實施一種新型的統籌醫療保險不僅有利于保障少數民族地區人民的生命健康,而且有利于地區的穩定。

    二、遼寧岫巖滿族自治縣醫療保險狀況調查

    為了更加深入地了解我國現行醫療保險制度在少數民族地區的實施狀況以及廣大少數民族群眾對于其所參與的醫療保險的評價,課題組在指導老師劉靈芝教授帶領下對遼寧岫巖滿族自治縣進行了實地考察調研。岫巖滿族自治縣位于遼東半島的北部,面積4 502平方千米,人口50萬,縣內轄15個鎮、7個鄉、2個辦事處,岫巖鎮為縣政府所在地。岫巖有滿族、漢族、蒙古族、朝鮮族、回族等13個民族,其中滿族占全縣人口的90%[2],因此以岫巖為調研點是極具代表性的。

    (一)研究方法

    實地調研采用問卷調查與實地走訪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課題小組向岫巖鎮衛生院、清涼山鎮衛生院以及社會公共場所發放調查問卷500份,收回486份,有效問卷450份,有效率90%,其中少數民族376人,漢族74人。調查問卷以“遼寧岫巖地區醫療狀況保險群眾調查”為主題,設計20個相關問題進行調查。問卷包括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對被調查者的個人基本信息的調查,包括7道題(如:您的家庭人口數量是多少?),剩余17道題是就被調查者關于其所參與的醫療保險滿意度及建設性意見調查包括13道題(如:您認為差距的具體表現在哪一方面?)。對于調查問卷我們采用的是隨機抽樣無記名調查。課題組在實地調研期間還走訪了當地的醫保局、合作醫療局,并采訪了其相應的主管領導,更加全面地了解了當地的醫療保險政策。

    (二)相關問題的調研結果以及分析

    1.關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調研分析。課題小組通過走訪岫巖鎮衛生院、清涼山鎮衛生院兩個具有代表性的定點醫院以及通過對岫巖縣合作醫療局相關人員的采訪得出以下結論。(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利于患者的就醫,政策實施以來本地就醫量增加了30%,新農合的參保率達到了90%,就醫門檻費較低,政府每年預留一定的風險基金。同時根據2012年的調研我們知道當時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收費額為每人每年50元,報銷額可達11萬元,參與報銷的基本藥物大約有507種,并且已經有了提高報銷限額到13萬元的計劃。同時,岫巖縣2011年利用剩余的農合基金,具體針對參與人員進行了二次報銷。綜上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岫巖地區新農合的實施狀況總體上還是達到了預期效果,農村居民的就醫狀況得到了明顯的改善,每人每年50元的參保費用也是在當地農村居民的可接受范圍內。(2)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岫巖地區實施過程中也遇到了許多問題。根據調查問卷數據顯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村居民中有85%對其所參與的醫療保險中的相關政策幾乎一無所知,就醫后的報銷等問題大多需要親自前往有關部門去詢問,大多數群眾屬于被動參加。新農合在鄉鎮級的定點醫院存在采購藥品困難、醫學人才不足、醫療保健器材嚴重匱乏的現象。由此課題組得出結論:岫巖地區新農合政策的宣傳普及尚未達到目標,政策中明確規定的自愿參加在許多地區變為強制性參加,違背了新農合的基本要求;藥品、醫療器材采購困難,基層鄉鎮醫院醫學人才的嚴重匱乏使農村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建立困難,未從根本上解決農村地區的醫療保健問題;無法可依,缺乏監督,單純地依靠制度并不能完全地杜絕實施過程中的違紀問題。

    2.關于城鎮醫療保險的調研分析。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均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構成,現今采取國家規劃范圍,具體由縣級統籌,地方財政統一支持支付的方式建立城鎮醫療保險基金。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相結合的籌資方式。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籌資標準為80元,其中普通未成年居民個人繳納40元,政府補助40元;低保或重度殘疾的未成年居民個人繳納10元,政府補助70元。成年居民18周歲以上非從業居民每人每年籌資標準為280元,其中男60周歲以下、女50周歲以下成年居民個人繳納230元,政府補助50元;男60周歲以上、女50周歲以上老年居民個人繳納180元,政府補助100元;低?;騿适趧幽芰Φ闹囟葰埣渤赡昃用駛€人繳納50元,政府補助230元。①城鎮職工繳納費用基本在280―350元之間。我們所知道的“門檻費”是指基金支付的起付標準,岫巖縣城的門檻費是400元,各鄉地區是200元,外來人員轉入需要門檻費700元,報銷費用封頂是21萬元,一些特殊病報銷比例可達80%。總體看來,岫巖的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在報銷范圍上與其他地區基本持平,同時也存在著就醫門檻費過高、繳費金額相對于新農合來說過高的問題。

    3.調研結論。(1)新農合與城鎮醫療保險均處于無法可依的狀態,現階段我國尚未出臺一部正規的醫療保險法,這就導致了醫保制度實施過程中監督管理不足,容易滋生腐敗。(2)由于合作醫療局與醫保局屬于分別辦公,兩機構缺乏一定的溝通,這就出現了“兩頭參?!钡那闆r,造成了醫療保險資源的嚴重浪費。(3)岫巖滿族自治縣作為少數民族自治地區并未享有任何政策上的優惠而是和遼寧其他地區一樣實行統一規劃,而其自治權利并未得到充分的利用,岫巖縣經濟水平在遼寧排名靠后,這也極大限制了醫療基金的構成。(4)根據以前的研究成果以及本次調研成果,我們可以看出農村與城鎮醫療保險均具有各自的優勢但又存在著嚴重的不足,因此利用好當地自治權吸收借鑒兩者各自的優勢以及國外的先進經驗建立一種新型的統籌型醫療保險制度應當被提上日程。

    三、建立少數民族地區統籌型醫療保險制度的建議

    (一)民族地區完善立法,使醫療保險制度有法可依

    “法律的目的是創造一個穩定的、可以理解的行動結構,在這個結構中個人能夠執行其計劃并多少意識到可能產生的結果?!盵3]一項制度只有在擁有法律的規范制約下才能真正地貫徹實施,少數民族自治地區可以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因而少數民族自治區域應當運用這項權利完善本地區的醫療立法,使醫療保險真正實現有法可依。

    (二)建立城鄉統籌型醫療保險制度

    總結分析我國現行醫療保險制度實施狀況中的經驗和不足,借鑒國外的醫療保險體系案例,課題小組提出建立一種“城鄉統籌型醫療保險制度”的方案,少數民族自治區域由于擁有一定的自治權可以進行試點工作。下面分別從繳費、基金管理、報銷、宣傳四個方面介紹該方案。

    1.采取級別繳費方式。現行醫療保險制度的繳費,農村地區與城鎮地區、城鎮職工與城鎮居民的繳費金額都是不同的,其中城鎮地區的繳費金額要遠遠高于農村地區。因此筆者及課題組提出建立一種“統一的級別繳費方式”,即將參保費用分為上中下三級,下級參保費用的繳費標準參照新農合繳費進行劃定,上級參保繳費標準按照城鎮職工保險標準劃定,中級標準取兩者中間值。同時,為參保人發放醫療卡,并將一定標準以上所繳納的保費劃入該醫療保險卡,標準根據地區情況由醫保管理部門劃定。不同級別的參保所得到的報銷額度也是不同,報銷額度按照級別分為11萬、16萬、25萬三個級別。農村合作醫療局與醫保局實行統一辦公,這將有效杜絕兩頭參?,F象,同時也有利于效率的提高。

    2.統一管理醫療保險基金,同時引入商業保險。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統一管理,將國家以及地方的補貼統一歸攏在一起,實行統一分配,對于企業對城鎮職工的補助,職工可以憑有效憑證減少一定比例的繳費金額。對于統籌型醫療保險采取強制性加入,最低額為下級參保額,最高到上級參保額,同時引入商業保險,保障報銷額以外的醫療支出,參保人員可以自愿加入。

    3.試點醫院的報銷。試點醫院按照原有劃分級別進行報銷,報銷額以參保人所參加保險級別劃分,商業險部分由保險公司負責。

    4.加大對醫療保險制度的普及宣傳。醫療保險制度涉及每一位公民,它屬于社會保險法的范疇之內,可以說醫療保險貫穿每一位公民從出生到死亡,制定一種合理的醫療保險制度可以造福每一位公民,因此加大對醫保制度的宣傳力度,使每一位公民了解這項制度不僅是對公民知情權的尊重,更有利于一項制度的普及。

    參考文獻:

    [1]高則一.解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發展歷程、困境和對策[J].前沿,2010,(1).

    第5篇:醫療保險的繳納方式范文

    〔關鍵詞〕基本醫療保險;收支缺口;城鎮職工;大連市

    中圖分類號:F8426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84096(2015)06004105

    一、問題的提出

    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以養老、醫療和工傷等社會保險項目為核心,先后經歷了多次改革,在改革進程中我國的社會保障事業得到了快速發展。其中,社會保險作為社會保障制度的核心組成部分,在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和推進經濟結構調整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1]。近年來,尤其是“十一五”期間,我國社會保險事業實現了跨越式發展,不僅制度體系基本健全,“擴面”工作的成效非常顯著,而且參保人員的待遇水平也在穩步提升。目前,我國已經建立起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保險制度體系,各項社會保險制度的覆蓋面都在不斷擴大。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作為社會保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經歷了“由點到面”“從城市到農村”的發展階段,如今已經實現了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全覆蓋。雖然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得到快速發展,保障水平也在不斷提高,但是,在我國人口老齡化日益嚴重的背景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收支平衡問題日漸突出[2]?,F行的醫療保險籌資模式是否可持續,如何調整完善籌資機制以確?;踞t療保險基金長期良性運行是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尤其是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簡稱職工醫保)正面臨著多方面的問題,如近年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增長較快,有的地區出現了當期收不抵支的現象,且赤字不斷擴大?;鸾y籌層次較低,基金規模較小,加劇了部分地區的收支缺口,并且,個人賬戶資金沉淀較多,使用效率低等問題也十分突出。

    無論是從整個社會保障體系所承載的功能角度來看,還是從實際的基本醫療保險體系運行角度來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基金的長期良性運行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為此,本文通過構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精算模型,對大連市未來30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支出和缺口等中長期制度運行情況進行了細致測算,為進一步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提供經驗證據和政策建議。

    二、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體系解析

    全面解析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能夠從整體上理清醫療保險體系的發展脈絡和內在要義,為未來醫療保險體系的提升和完善奠定基礎。本文主要從融資模式、征收、分擔和支付等方面進行分析。

    (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融資模式

    1社會統籌的現收現付制

    社會統籌的現收現付制是對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統一籌集、統一管理、統一調劑和統一使用的社會統籌模式,當期收入用于當期支出,一般以近年醫療保險支出為依據制定本期的籌資目標,再按比例分攤到參加各方。這也是大多數實施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國家所采用的模式,即“以支定收,以收定付”。這種模式在社會經濟發展以及人口結構變化相對穩定的條件下屬于比較合理的模式。然而,在社會發展和人口結構面臨較大幅度轉型與變革的關鍵時期,現收現付制往往會遭遇比較大的困難,尤其是在當前我國人口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人口撫養比不斷下降、人口紅利即將消耗殆盡的特殊時期,現收現付制的籌資模式顯然無法適應全部的需要,只能實現部分社會統籌的功能。為此,單純依靠現收現付制的籌資模式不具備現實可操作性。

    2基金積累的個人賬戶制

    基金積累的個人賬戶制是以個人儲蓄為主的預提分攤模式,強調個人責任和資金的縱向積累,著眼于長期平衡。在個人參保期間,按照保險期全體參保人繳費與待遇平衡的原則,測算繳費水平,并對已提取但尚未支付的保險基金有計劃地進行管理和運營。如果能夠有效保障積累資金承受住通貨膨脹的壓力并實現合理增值,那么對于合理高效使用醫療保險資金及衛生資源具有很強的推動作用。當然,由于個人賬戶制的風險共擔功能相對比較弱,對于一些低收入者和沒有收入來源的人,往往需要通過政府與社會的救濟來解決個人保險資金的積累問題。

    3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簡稱統賬結合)是前兩種融資模式的綜合體。這種融資模式可以實現橫向與縱向的平衡,既有資金統籌、風險共擔、互助共濟的功能,又有基金積累、應對長期支付風險的功能,還有利于約束衛生服務供需雙方過度利用衛生資源的行為。因此,統賬結合的籌資模式往往是各個國家應對眾多社會成員醫療保險需求不斷增長問題的現實選擇。現階段,我國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采取的就是統賬結合的模式。然而,近年來的相關實踐也表明,這種模式依然很難控制高額的醫療費用,甚至會抑制對基本醫療服務的需求,降低醫療基金的使用效率,不利于健康風險共擔。

    (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征收、分擔和支付

    1醫療保險基金的籌資方式

    醫療保險基金的籌資方式一般有繳費和稅收兩種,稅收方式又分為醫療保險特別稅和一般稅收兩種。繳費或醫療保險特別稅通常由雇主和雇員按工資總額和個人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由獨立的第三方承擔保險責任。政府一般稅收往往沒有獨立的醫療保障基金,政府通過財政稅收手段籌資,以國家預算撥款的方式補貼或支付醫療費用,個人只需支付少部分醫療費用,這種方式使個人得到較高程度的醫療保障,但國家財政不得不面臨高額的醫療成本,特別是當醫療成本增長高于財政收入增長時,將產生巨大的財政壓力,進而很難保證制度的可持續性,我國現行的行政事業單位公費醫療制度的資金來源于財政預算,但采取差額預算制的方法,國家財政負責預付差額部分。

    2醫療保險費用的分擔方式

    為了控制醫療費用水平,在費用分擔上,通常由保險方和被保險方各承擔一定數額或一定比例的醫療費用,這種方式稱為共保。共保方式的目的在于強化被保險人的費用意識,防止對醫療衛生資源的過度使用,控制醫療保險基金支出。在實踐過程中,往往把最低限額、最高限額和比例分擔三種費用分擔方式結合起來使用。諸如,在最低限額基礎上按一定比例分擔,或者在最高限額下按一定比例分擔。

    3醫療保險費用的支付方式

    對于醫療保險費用的支付方式通??蓜澐譃槿N主要類型:第一種是被保險人直接向醫療機構支付費用,然后再從保險機構獲得補償;第二種是由第三方付費,即由保險機構代替被保險人向醫療機構付費,被保險人只向醫療機構支付其中自付的部分;第三種是保險機構與醫療服務供應方合為一體,一方面收取保險費,一方面負責提供醫療服務。

    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的現實情況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的現實情況如何直接影響未來醫療保險體系的完善性和全面性,需要在有效甄別基金收支的一般發展狀態下,合理分析醫療保險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情況[3-4],為制定科學合理的規劃策略奠定基礎。

    (一)支出增長率高于籌資增長率

    扣除參保人數增長因素,2007―2012年,全國職工醫保統籌基金(不含個人賬戶)人均支出年均增長16%,比人均籌資增長率14%高2個百分點。在結余總量增長的同時,統籌基金平均可支付月數出現下降。全國職工醫保統籌基金近3年的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也出現下降,從2009年最高點的2230個月下降到2012年的1710個月。

    (二)部分地區出現當期收不抵支

    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籌層次較低,基金規模較小,部分地區因退休人員比例高、醫療費用增長過快等原因出現了統籌基金當期收不抵支的情況。2012年,職工醫保有24個省份的322個統籌地區出現當期收不抵支,比2011年增加24個統籌地區,當期赤字總額77億元;57個統籌地區歷年持續出現赤字,2012年比2011年增加47個,累計赤字總額14億元。

    (三)個人賬戶資金沉淀較多

    從2003―2012年的全國職工醫保基金決算數據來看,基金總收入的40%左右被劃入了個人賬戶,統籌基金收入僅占基金總收入的60%左右。雖然個人賬戶資金按規定應用于門診費用的支付,但在許多地方,個人賬戶資金可自由使用,常被用于購買生活用品等。資金使用效率不高,個人賬戶累計結余較多,2012年達到2 587億元,占職工醫保基金總結余的36%,累計結余率達到112%。

    四、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預測

    為更加清楚地明確未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狀況,本文以大連市為例,通過構建精算模型預測未來30年大連市的醫療保險基金運行趨勢,為大連市的醫療保險體系建設提供參照依據。

    (一)精算模型構建

    依據精算模型設計的基本要素和主要參數假設,同時參照肖爭艷[5]的精算模型,本文構建出了人口精算模型(包括人口數、新生兒數和經濟人口數)、統賬結合統籌基金收入和支出模型(包括收入和支出)、統籌基金個人賬戶收入和支出模型(包括收入和支出)等,

    由于篇幅所限,如有需要模型具體形式請與作者聯系。為經驗測算奠定理論基礎。

    (二)結果與分析

    本文使用大連市的相關數據,根據精算模型對大連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情況進行分析與預測。

    1大連市未來30年醫療保險基金總收入、總費用和當期收支缺口

    大連市未來30年醫療保險基金總收入由2010年的3494億元增長到2040年的16939億元,增加了385倍;醫療保險基金總費用由2010年的3335億元增長到2040年的43669億元,增加了1209倍。總費用的增長速度明顯快于總收入,而且,在2011年開始出現收不抵支,醫療保險基金當期收支缺口越來越大,在2040年達到了-26730億元。

    2大連市未來30年統籌基金收支、當期收支缺口和當期需要的費率

    (1)統籌基金收支與缺口

    依據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的預測模型能夠得出大連市統籌基金收支與缺口。

    大連市未來30年醫療保險統籌收入由2010年的2032億元增加到2040年的8174億元,增長了302倍;醫療保險統籌支出由2010年的1643億元增加到2040年的26343億元,上升幅度明顯快于收入,增長了15倍;醫療保險統籌賬戶余額在2010―2013年處于盈余狀態,但是盈余額越來越小,2013年盈余054億元,從2014年開始出現虧損,且缺口越來越大,在2040年達到-18169億元。

    (2)當期需要的費率

    根據當期需要費率的計算模型得到:基年(2010年)城鎮職工的醫療保險繳費費率為010,其中企業繳納008,個人繳納002,靈活就業的醫療保險繳費費率為006。由于在2014年前出現結余,所以2011―2013年的繳費費率小于2015年的狀態。2014年出現收不抵支,為保持當期收支平衡需要調高當期城鎮職工的醫療保險繳費費率。從2014年之后,收支缺口越來越大,當期費率也越來越高,城鎮職工的醫療保險繳費費率在2040年達到了032,其中企業繳納026,個人繳納006,靈活就業的醫療保險交費費率達到019。大連市在未來30年內,城鎮職工繳費費率的增長幅度大于靈活就業繳費費率的增長幅度。

    (3)大連市未來30年個人賬戶收支、當期收支缺口

    依據當期收支缺口模型計算得到:大連市未來30年的個人賬戶收入由2010年的1461億元增加到2040年的9236億元,增長了532倍;個人賬戶支出由2010年的1347億元增加到2040年的11119億元,增長了725倍,快于收入的增長速度;個人賬戶余額在2010―2025年處于盈余狀態,且在2019年實現最大盈余,達到了551億元,從2026年開始出現虧損,且缺口越來越大,在2040年達到-1883億元。

    五、完善我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體系的基本策略

    結合實證預測結果,為完善我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體系,需要從完善醫療保險籌資機制、合理控制基本醫療保險支出、加快醫療保險付費方式改革、引入商業保險參與醫療保障管理和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精算系統等策略著手。

    (一)完善醫療保險籌資機制

    修訂籌資機制,增加醫療保險收入。主要途徑有:擴大醫療保險的覆蓋面、加大醫療保險的繳費基礎、提高醫療保險繳費比例、禁止員工提前退休、退休人員適當繳納醫療保險以及其他籌資途徑。通過上述這些籌資途徑可以增加醫療保險收入,但從實際操作層面看,這些籌資途徑的可行性存在差異。例如,當前醫療保險的覆蓋面已經很大,所以,通過擴大覆蓋面和增大繳費基數來增加醫療保險收入的空間已經不大[6],根據我國當前的情況,提高醫療保險繳費基數執行起來也較為困難。鑒于此,增加醫療保險收入較為可行的途徑是禁止員工提前退休,或者是讓退休人員繳納適當的醫療保險費用,抑或是通過其他籌資途徑來增加醫療保險收入,逐步擴大繳費基數。根據前文對醫療保險基金收支平衡的測算情況得知,影響醫療保險基金長期收支平衡的重要因素是醫療保險繳費基數增長率。目前,各個地區對職工醫保繳費基數規定存在偏差,而且繳費基數包含的范圍偏小,有些地區以職工工資總額的60%作為醫療保險繳費基數,還有一些地區以基本工資作為行政事業單位人員的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由于對醫療保險繳費基數把關不嚴、核定偏差導致我國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總體偏低,增長率也比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低。對于這一問題,我國可以借鑒法國、臺灣等國家和地區的經驗,把員工工資薪金以外的其他收入也納入到醫療保險繳費基數中。

    適當提高個人繳費負擔比例。與國際上通行的醫療保險繳費負擔比例相比,我國政府和企業的繳費負擔比例過高,個人負擔的比例偏低。國際上通常是企業與個人分別承擔50%的繳費比例,而在我國的職工醫保中企業和個人承擔的比例是34∶1。因此,需要適當提高我國個人繳費比例,借鑒國際通常做法,企業和個人各負擔50%。按照這個比例,則需將職工個人繳費率提高到4%左右。另外,提高個人繳費比例,還可以強化職工個人的保險意識和費用控制意識,避免制度的福利化傾向。

    (二)合理控制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控制醫療費用過快增長。一是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改變過去粗放的管理模式,切實深化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推行按人頭付費、按病種付費和總額控制等“打包付費”方式;二是加速改革公立醫院營運模式,切實加強內部管理和成本核算,減少“大處方”“大檢查”;三是增強個人費用控制意識,養成良好的健康習慣,減少濫用醫療資源的行為[7];四是加大政府監管力度,建立對醫療機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和藥品生產銷售企業的全方位監管體系,促進信息公開透明,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

    建立激勵和制約機制,合理降低住院率,分散住院。住院人員集中在三級醫院是在短期內造成醫療費用膨脹的重要原因,而人口老齡化是造成醫療費用膨脹的長期原因。通過降低住院率、減少住院時間或分散住院病人到其他醫院等途徑來解決降低醫療費用的問題。而降低住院率和減少住院時間的有效辦法是實行門診統籌,讓不該住院的患者在門診解決就醫問題。提高其他醫院的服務質量是分散三級醫院住院人數的前提條件,尤其是要扶持基層醫療服務機構的建設。

    實現均次住院費用合理化。均次住院費用的價格取決于住院時間和醫療成本,醫療成本取決于醫院的收費標準和服務量。隨著疾病的變化和經濟水平的提高,均次住院費用的合理增長屬于常態。但是,如果人為增加醫療成本就會造成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從目前醫院管理體系來看,醫療成本高、醫療費用結構不合理是造成看病難、看病貴的主要原因。

    (三)加快醫療保險付費方式改革

    加快推進付費方式改革。從世界范圍來看,通過改革醫療保險付費方式控制醫療費用過快增長是各國的普遍選擇。改變目前各統籌地區各自為戰的狀況,加強國家層面的指導和規范,就各種付費方式的適用范圍、技術標準和規范、付費標準測算、考核獎懲、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等制定具體可操作的政策,方便地方參照執行。

    探索建立復合付費體系。實踐表明,各種付費方式都各有利弊,復合付費方式可以實現互補,控制醫療費用,提高醫療服務效率。在具體的組合方式上,對門診可主要采取按人頭付費和總額預算相結合的付費方式,對住院服務可主要采取按病種付費和總額預算相結合的付費方式。

    (四)引入商業保險參與醫療保障管理

    市場機制的廣泛運用是競爭思路在基本醫療保障管理中的具體體現。一方面,為實現社會公平目標,各國均強化政府在籌資和服務監管方面的責任。通過加大政府投入、建立政府醫療保障或社會醫療保險計劃,逐步實現醫療保險的全民覆蓋。強化政府對醫療服務和醫療保障服務的監管,減少因信息不對稱對參保人的損害。另一方面,注重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鼓勵和促進供給方之間、需求方人之間的競爭,強化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供給方的監督制約[8]。委托商業保險經辦管理是基本醫療保障管理的重要方式。積極探索將政府醫療保障經辦管理的全部或部分業務委托專業性的商業保險公司承辦,改善醫療保障管理的治理結構,努力解決公共醫療保障管理機構動力不足的問題。同時,構建競爭性的基金管理主體是基本醫療保障管理的有益探索。德國在社會醫療保障基金之間引入競爭;美國則直接允許商業保險公司提供政府醫療保障產品,與政府管理機構形成競爭;瑞士由商業保險公司銷售標準化的基本醫療保障產品。盡管多個競爭性的基金管理主體有可能會增加管理成本,但單一的壟斷基金管理主體由于缺乏競爭壓力,難以最大限度地發揮控制費用、規范醫療服務行為的作用,將會導致更大的效率損失。

    (五)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精算系統

    對醫療保險政策進行評估。按照“短期評估重收支,長期評估重趨勢”的原則,設計出不同的方案,運用精算方法對其進行定量評估,主要是收支和償付能力分析,從中挑出最佳的實施方案。在方案實施過程中,還要定期評估實施效果,最終提交精算報告。制定醫療保險計劃成本分析。通過預測未來若干年內醫療保險基金的支出總額,據以測算需收繳的社會保險費用總額以及國家、企業和個人的負擔水平。

    強化醫療保險基金運營風險管理。通過對醫療保險基金未來運營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不確定因素或面臨的各種風險,如籌資不足、人口波動、疾病譜變化、醫藥成本變動和收入變動等做出準確的評估[9],進而獲得詳盡的信息,確保醫療保險計劃建立在穩定的財務基礎之上。

    參考文獻:

    [1]何立春新型城鎮化、戰略性新興產業與經濟發展[J]財經問題研究, 2015, (1): 48-52

    [2]彭俊, 宋世斌, 馮羽人口老齡化對社會醫療保險基金影響的實證分析――以廣東省珠海市為例[J]南方人口, 2006, (2): 5-11

    [3]林毓銘醫療保險的核心機制:醫療保險基金收支平衡分析[J]中央財經大學學報, 2001, (12): 10-14

    [4]羅健, 郭文我國醫療保險基金面臨的問題及對策[J]湖南師范大學社會科學學報, 2014, (4): 84-88

    [5]肖爭艷精算模型[M]北京: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2010

    [6]李卓繁, 張健明完善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支出管理制度的思考[J]勞動保障世界(理論版), 2010, (9): 42-45

    [7]韓劍輝,王振醫療保險基金控費機制研究[J]中國醫療保險, 2014, (2): 16-19

    第6篇:醫療保險的繳納方式范文

    1、理論定義不同。農村醫療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障的一部分,我國農業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63.91%,農村醫療保險,可以使廣大農民享受到農村醫療保險的實惠,同時也是社會保障的一項重要內容,更是我國經濟建設的重要環節之一。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2、繳納費用和方式不同。農村醫保繳納的費用一年幾百元,而社保繳納費用一年幾千甚至上萬,相比之下農村醫保的費用低很多;而且,農村醫保是由參保人負擔全部費用,而社保是由職工和公司一起承擔費用的。

    3、包含項目不同。農村醫保只包含了醫保,但是社保除了包含醫保還包括養老、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

    (來源:文章屋網 )

    第7篇:醫療保險的繳納方式范文

    關鍵詞:商業醫療保險;社會醫療保險;補充

    中圖分類號:F842.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9-0-01

    一、相關概念

    1.商業醫療保險:是指由商業保險公司經營的,營利性的醫療保障方式。消費者按一定數額交納保險費,遇重大疾病時,可以從保險公司獲得一定數額的醫療費用賠償。商業醫療保險是醫療保障體系的組成部分,單位和個人可自愿參加。國家鼓勵用人單位及個人參加商業醫療保險。

    2.社會醫療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形式強制實施的,由用人單位和個人按一定比例繳納醫療保險費,建立社會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時,可獲得相應醫療費用補償的一種醫療保險制度。勞動者患病時,社會醫療保險機構對其所支付的醫療費用給予相應的補貼或報銷,使勞動者恢復勞動能力和健康,盡快投入到社會再生產。社會醫療保險是社會保險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由各級政府承辦,政府借助經濟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強制實行并進行組織管理。

    二、商業醫療保險與社會醫療保險的區別

    1.兩者屬性不同。商業醫療保險是商業性質的保險公司運用經濟賠償手段經營的險種之一,屬于社會經濟活動范疇,由保險人和投保人之間按自愿原則簽訂合同來實現,商業保險公司可從中營利。而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根據憲法規定,為保護以及增進勞動者身體健康而設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由國家或者地方通過立法強制執行,不取決于個人意志,同時具有社會性和非營利性質。

    2.保險對象和作用不同。商業醫療保險的保險對象是自然人,其作用在于當投保人因意外傷害或疾病而支出醫療費用時,可獲得一定的經濟賠償以減輕損失。社會醫療保險主要以社會勞動者為保險對象,勞動者因患病就醫而支出的醫療費用,由社會醫療保險部門或其委托的單位給予基本的保障,目的是維護社會公平和有利于社會安定,其實質是國民收入再分配的一個方面。

    3.兩者權利與義務的對等關系不同。商業醫療保險建立在合同關系上,每一個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公民或法人,按保險合同規定繳納保險費后,即獲得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且保險金額的多少與所繳保險費數額成正比。而社會醫療保險是建立在勞動關系上的,只要勞動者履行了其為社會勞動的義務,就能夠享受社會醫療保險待遇但他們所領取的社會保險金與所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并不成正比例關系。

    三、商業醫療保險可以做為社會醫療保險的有力補充

    新出臺的《醫療改革方案》明確提出了“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醫療保障為主體,商業健康保險作為國家醫療保障體系的組成部分,覆蓋城鄉居民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和“積極發展商業健康保險,鼓勵商業保險機構開發適應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險產品,簡化理賠手續,方便群眾,滿足多樣化的健康需求。鼓勵企業和個人通過參加商業保險及多種形式的補充保險解決基本醫療保障之外的需求。繼續探索商業保險機構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經辦管理的方式”等指導性的意見。明確了商業醫療保險是社會保險的重要補充,是社會醫療保險未保障部分的補充保險,即對社會醫療保險制度中需要個人自費部分和超過封頂線以上部分的醫療費用給予補充性的保障。按照國務院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費率水平的規定,社會醫療保險統籌部分的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一般在15萬元左右,且根據參保人員醫療費用金額的不同,還需自付20%-30%不等的費用,這并沒有解決少部分需住院治療的大病患者及慢性非感染性重?。ㄈ缧哪X血管病、糖尿?。┗颊叩膯栴}。此外,社會醫療保險對醫療保險項目范圍之外的檢查、治療、用藥都有限制,如某些先進的治療技術及藥品、某些特需治療疾病所發生的費用均需要參保人員自付。這就需要商業醫療保險來滿足這部分城鎮職工對醫療保障高層次的、特殊的需要。

    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各有各的優勢和劣勢,其自身特性決定了它們應在醫療保險市場中化解不同的風險,服務于不同的需求對象,向他們提供對不同醫療保障水平的需求,進而改善全社會的醫療風險分配狀態,最終達到醫療資源配置的最優。

    由于醫療保險本身具有極強的公益性,政府的積極作為應給予充分肯定。然而,我們必須看到,政府對醫療保險的財政投入是一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方式。全民醫保絕不是全民免費醫療。政府實行的這種“公共理財”方式一是可以化解當前政府面臨的財政壓力;二是想真正解決百姓的民生問題。雖然這種想法和初衷是絕對正確的,但是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生產力發展水平,以及13億人口,決定了推行“完全依賴政府主導的、全覆蓋的”醫療保障將是一個不斷發展和完善的長期過程。

    在這一過程中,商業醫療保險應根據目前的醫療保險狀況,搞好我國醫療市場的調研,掌握不同區域、不同層次及不同人群對醫療保險產品的需求情況,在探索補充社會醫療保險空白的同時,選擇容易控制經營風險的模式,加強對商業醫療保險險種的設計、開發以及業務管理工作,將現有的綜合醫療保險業務逐步細化,不斷豐富醫療保險的險種,以滿足不同層次人群對醫療保險的需求。

    毫無疑問,當前我國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的實行,需要商業醫療保險來補充。商業醫療保險潛在市場很大,應適時加強健康保險產品的開發和推廣,這將對我國整個醫療保險事業的發展與完善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參考文獻:

    [1]魏華林,林寶清.保險學[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2]李政倫,李軍.醫療保險[M].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0.

    [3]盧祖洵.社會醫療保險學[M].人民衛生出版社,2003.

    [4]何文炯.社會保險轉型與商業保險發展[J].保險研究,2010(07):35-39.

    第8篇:醫療保險的繳納方式范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城鎮職工的基本醫療,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和《*省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總體規劃》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原則是:基本醫療保險的水平要與我市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企業、職工個人的承受能力相適應;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并實行屬地管理;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

    第三條本方案適用于全市境內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這些單位的在職職工及其退休人員。

    以上用人單位中非城鎮戶口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鄉鎮企業及其職工,暫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待條件成熟時,分期分批逐步納入。

    第四條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在目前起步階段,暫由各縣(市、區)、*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市本級(含市直及中省直駐廊市區單位)十一個統籌地區(以下簡稱統籌地區)實行分級管理,分塊運作,自求平衡。待條件成熟后,適時過渡到全市統籌。

    第五條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統籌地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組織實施工作,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具體承辦基本醫療保險業務,負責基本醫療保險金的征繳、管理和支付。*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統一組織和指導全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工作。各級衛生、財政、物價、工商、藥品監督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搞好基本醫療保險工作。

    第二章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

    第六條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

    用人單位繳費率為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7%;職工繳費率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由用人單位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退休人員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工資總額按國家統計局的規定計算。

    隨著經濟發展,用人單位和職工繳費率可作相應調整。

    第七條職工個人年工資總額超過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00%以上的,以300%作為繳費基數;低于60%的,以60%作為繳費基數。

    新建單位、私營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規定比例繳納。

    第八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在領取基本生活保障費期間,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60%作為基數,按用人單位與職工個人的繳費比例之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國有、集體企業下崗職工到城鎮個體經濟組織和城鎮鄉鎮企業再就業的,可以繼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由本人按用人單位與職工個人的繳費比例之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九條從國有、集體企業中脫離出來的流動人員可繼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由政府行政部門所屬的勞動力(人才)交流機構統一組織辦理。繳費以上年度統籌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作為基數,按用人單位與職工個人繳費比例之和,由本人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的醫療待遇按國務院《失業保險條例》辦理。

    第十條企事業單位因破產、撤銷、解散或者其它原因終止的,須為其終止時在冊的在職職工繳足一年和退休人員繳足以后(計算至70周歲)所需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在職職工以上年度統籌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作為基數,按用人單位與職工個人的繳費比例之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費以統籌地區上年度同類人員平均醫療費為標準計繳。

    依照上款規定清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其退休人員納入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統一管理,在職職工享受一年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發生合并、兼并、聯營、分立、轉讓、租賃、承包時,接收或繼續經營者必須承擔原繳費單位及其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責任,及時足額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

    用人單位名稱、住所、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開戶銀行帳戶等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手續。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在本方案實施后30日內,或者取得營業執照及獲準設立之日起30日內,必須向當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醫療保險登記;用人單位錄用人員之日起30日內,必須為其辦理醫療保險參保手續。

    用人單位發生人員辭退、退休、死亡等變動的,應自變動之日起30日內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手續,并重新核定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應繳數額。

    第十三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統一安排于每年元月10日前申報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后,于每年元月起執行。

    第十四條用人單位和在職職工個人必須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不得拒付和拖欠。首次繳費時須一次繳清三個月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以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按月、按季或每半年以及全年一次性繳納的辦法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十五條基本醫療保險費不得減免。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醫療保險費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滯納金。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用人單位逾期拒不繳納醫療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征繳。

    第十六條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從次月起暫停該單位參保人員(包括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下同)享受社會統籌基金支付醫療費的待遇。暫停期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用人單位和職工按規定補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后,統籌基金可按規定支付醫療費用。

    第十七條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列支渠道:黨政機關和財政供給的事業單位(原全額預算單位和全民所有制醫院)在預算內資金中列支;差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和企業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福利費中列支,福利費不足部分,可從公益金中列支,也可經同級財政部門核準后列入成本。

    第三章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

    第十八條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構成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劃分為社會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

    第十九條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要分別核算,分別管理,不能互相擠占。個人帳戶用于支付門診醫療費和住院費用個人負擔部分。統籌基金用于支付住院醫療費用和需長期門診治療的一些特殊疾病所發生的費用。

    第二十條個人帳戶由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單位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中的一部分構成。

    (一)在職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劃入個人帳戶。

    (二)用人單位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中,一部分按年齡段劃入職工個人帳戶。具體辦法是,以本人上年度工資總額為基數:

    30周歲(含30周歲)以下的劃入1.2%(加上個人繳費的2%共為3.2%);

    31至45周歲(含45周歲)劃入1.4%(加上個人繳費的2%共為3.4%);

    46周歲以上的劃入1.6%(加上個人繳費的2%共為3.6%)。

    退休人員以本人上年度退休費用為計算基數,按3.8%的比例劃入個人帳戶。本人退休費低于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以職工年平均工資為計算基數。

    第二十一條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第二十條規定的比例劃入個人帳戶后,其余部分進入社會統籌基金。

    按本方案收取的滯納金以及社會統籌基金利息納入社會統籌基金。

    第二十二條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個人帳戶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統一管理。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為每一參保人員建立個人帳戶及設立醫療保險號碼。個人帳戶使用醫療保險IC卡,通過計算機網絡系統管理,是參保人員就醫、購藥和結算醫療費用的憑證之一。

    第二十三條個人帳戶的本金和利息歸參保人員所有,專用于本人的醫療支出,可以結轉下年度使用、跨統籌地區轉移和繼承,但不得提取現金或挪作他用。

    第二十四條參保人員調離本統籌地區或異地安置的,應按規定辦理個人帳戶轉移和醫療保險IC卡注銷手續,在職職工個人帳戶結余資金隨同轉移;異地安置人員或在職職工個人帳戶結余資金無法轉移的,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核準,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從外地調入本統籌地區的人員,應辦理醫療保險手續并轉入其個人帳戶資金。

    第二十五條參保人員死亡時,其個人帳戶和醫療保險IC卡注銷,個人帳戶結余資金劃入合法繼承人的個人帳戶。繼承人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帳戶結余資金可一次性支付給繼承人;沒有合法繼承人的,個人帳戶結余資金劃入統籌基金。

    第二十六條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計息辦法是:當年籌集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上年結轉的基金本息,按3個月期整存整取銀行存款利率計息;存入社會保障財政專戶的沉淀資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儲蓄存款利率計息,并不低于該檔次利率水平,利息并入醫療保險基金。

    第四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二十七條城鎮職工依法享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權利。依據本方案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享受本方案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二十八條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發生的門診醫療費和藥費,從個人帳戶中支付,不足支付的由個人負擔。少數需長期門診治療的特殊疾病,可由統籌基金按規定比例支付,具體病種和支付辦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條統籌基金支付住院醫療費用,并設置起付標準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額。起付標準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9%。最高支付限額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

    參保人員在本統籌地區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由個人支付起付標準的醫療費用,超過起付標準的部分,由統籌基金和參保人員按規定的比例支付。

    (一)參保人員每次住院醫療費的起付標準按不同級別醫療機構分別確定。在職職工三級醫療機構600元、二級醫療機構500元、一級和未定級醫療機構400元;退休人員分別降低100元。參保人員一年內二次以上(含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標準,在上述規定基礎上依次降低100元。

    (二)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從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當日至次年該月的前一日為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用計算年度。在年度內,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25000元。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三)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費用,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統籌基金和參保人員要按“分段計算、累加支付”辦法支付。具體支付比例見下表:

    第三十條建立職工大病統籌基金。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必須參加職工大病醫療費統籌。大病醫療統籌基金按每人每年80元繳納,由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各負擔一半,用于解決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15萬元以下的大病醫療費(其中大病統籌基金支付70%,個人負擔30%)。超過15萬元以上的醫療費用可通過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職工互助保險、商業保險以及社會救助等途徑解決。職工大病統籌基金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單獨列帳管理,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一條因工作需要駐外地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職職工和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其門診醫療費用實行定額包干管理,標準為本人年度個人帳戶劃入資金;住院醫療費用報銷辦法同市內參保人員。

    第三十二條嚴格轉診轉院審批制度。參保人員因病情嚴重確需轉診轉院治療的,應按逐級轉診轉院的原則辦理轉診轉院手續。轉診轉院人員在本統籌地區以外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個人先自付15%后,余下部分再按第二十九條(三)執行。具體辦法另行制定。凡未經批準私自轉診轉院所發生的醫療費,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第三十三條參保人員因公出差或法定假期和探親期內在異地急診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憑異地鄉鎮以上公立醫療機構的醫療費用有效單據、出院手續及用人單位證明(附出差旅行報銷憑證復印件),按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報銷,其醫療費用個人先自付10%后,余下部分再按第二十九條(三)執行。

    單位短期(不足一年)赴統籌地區外施工的作業人員,適用本條規定。

    第三十四條參保人員在本統籌地區住院期間確需實施特殊檢查、特殊治療,且符合*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管理的意見》中“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范圍”的,年內首次進行特殊檢查、特殊治療需自付30%,統籌基金支付70%;年內以后每次自付40%,統籌基金支付60%。轉往統籌地區以外住院治療期間需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個人自付比例相應提高10個百分點。

    第三十五條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和參保人員應嚴格遵守《*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管理暫行辦法》以及相應的管理規定。超出規定的診療、服務和藥品費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第三十六條違法犯罪、酗酒、自殘、自殺、交通事故、醫療事故以及因工傷、職業病、生育等發生的醫療費用和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費用,按有關規定辦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第三十七條因公出國或者赴*、*、*地區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超過本統籌地區病種平均醫療費用部分由派出單位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第三十八條本辦法實施后,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前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原單位、原渠道解決。

    第五章醫療保險服務管理

    第三十九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管理。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及本統籌地區醫療機構和藥店的申請,對其承辦基本醫療保險服務業務的資格進行審定,對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頒發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資格證書。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根據中西醫并舉,基層、??坪途C合醫療機構兼顧,方便職工就醫的原則,確定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

    第四十條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藥店須簽定基本醫療保險服務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第四十一條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必須成立醫療保險專門機構或明確專人負責,積極主動地協助搞好基本醫療保險服務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嚴格執行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診療技術規范,切實為參保人員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醫療服務,不得無故拒絕、推諉和滯留就醫人員。

    第四十二條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應加強醫務人員和服務人員的業務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制定和完善必要的規章制度,保證醫療和藥品質量,堅持因病施治,科學用藥,合理檢查,有效治療,并將所開藥品及所作的各類檢查、治療在規定的憑證上記錄,接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及有關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四十三條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實行定點資格年檢制度。每年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組織有關人員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進行考評審定,合格的醫療機構、藥店可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繼續簽訂合同,不合格的取消定點資格。

    第四十四條參保人員可依照有關規定自主選擇3—5家取得定點資格的醫療機構作為自己的定點醫療機構,也可憑定點醫療機構開具的處方到定點藥店購藥。在非定點醫療單位就醫購藥所發生的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第四十五條參保人員因病經定點醫療機構診斷需住院治療的,憑定點醫療機構開具的《住院通知單》和《*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證》,向定點醫療機構預交住院醫療費用押金,即可住院治療。住院治療終結,患者憑醫療費用收據、費用清單和出院證明,與醫院結清應由個人自付的費用后辦理出院手續。

    參保人員自住院之日起一切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填寫清單,并由患者本人或其親屬簽名。凡未經患者本人或其親屬簽名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患者也有權拒付。

    參保人員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存在的服務質量等方面的問題有權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投訴或舉報。

    第四十六條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按照總量控制、定額管理、按月結算的辦法對參保人員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進行結算。門診醫療費用采用參保人員IC卡自動結算或個人現金支付的方式。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七條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月向定點藥店結算藥品費用。定點藥店應于每月10日前將上月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藥品銷售結算清單提交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結算。

    第四十八條衛生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醫療機構改革方案和發展社區服務的有關政策,實行醫、藥分開核算、分別管理,理順醫療服務價格。醫藥管理部門要認真做好藥品流通體制改革工作,嚴格藥品價格管理,使之與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密切配合,相互促進。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及其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強化服務意識,加強內部管理,規范內部運作,完善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建立住院患者醫療檔案,實行跟蹤服務管理。

    第六章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與監督

    第四十九條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并納入同級財政專戶管理,??顚S?,實行收支兩條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財政預算。

    在起步階段,原實行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的人群所發生的醫療費要分別單獨列帳管理。

    第五十條各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建立健全預決算制度、財務會計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由同級財政撥款解決。

    第五十一條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監督機制。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與財政部門,要加強醫療保險基金的監督管理;審計部門要定期對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基金收支、管理情況進行審計。設立由政府代表、醫療機構代表、工會代表、用人單位代表和有關專家參加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監督組織,對醫療保險基金進行社會監督。

    第五十二條建立統籌基金超支預警制度。當統籌基金即將超支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及時報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立即向統籌地區人民政府報告,統籌地區人民政府應采取包括調整政策在內的有效措施予以解決。

    第五十三條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有權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查詢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繳納及個人帳戶資金收支情況。

    第五十四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有權稽核用人單位的有關帳目、報表,核實參保人員、繳費工資基數和養老金或退休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委托,可進行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業務有關事項的檢查、調查工作。

    第五十五條用人單位應主動配合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做好基本醫療保險的管理工作,指定專兼職人員做好本單位的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業務,并定期向職工公布本單位年度工資總額和醫療保險費的繳納情況,自覺接受職工的監督。

    第七章罰則

    第五十六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違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的下列行為進行處罰。處罰所應追回的各種醫療費用及罰款,屬個人責任的由本人承擔,用人單位代追代扣。屬于本單位責任的由單位承擔。

    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損失的,除追回已支付的統籌基金外,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并處以不合理費用3-5倍罰款等。

    (一)將不屬于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列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支取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

    (二)不如實填報參保人員基本情況,少報、漏報職工工資的;

    (三)將患有疾病且不符合招工條件的人員臨時招聘到單位工作,為其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造成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損失的;

    (四)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提供虛假憑證,造成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損失的;

    (五)違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規定的其他弄虛作假行為。

    第五十八條參保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除向直接責任人追回已支付的統籌金外,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暫停醫療保險待遇,建議單位給予行政處分,并處以不合理費用3-5倍罰款等。

    (一)將本人《醫療保險證》轉借給他人或冒用他人的《醫療保險證》就診的;

    (二)開虛假醫療費收據、處方、虛報冒領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

    (三)偽造、涂改醫藥費用收據、病歷、處方、檢查報告或自行開處方取藥,違規檢查,先診治,后補復式處方,授意醫護售藥人員作假的;

    (四)因本人原因,不嚴格遵守職工基本醫療辦事程序,造成醫療費用不能報銷而無理取鬧的;

    (五)其他違反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規定行為的。

    第五十九條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藥店及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除扣除不應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外,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限期整改,處以不合理費用3-5倍罰款,扣減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當月償付費用的5-10%等。對拒不整改或整改無效的單位,終止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藥店基本醫療保險服務合同,直至取消其定點資格。對有關醫務人員取消醫療保險處方權,并建議單位對其在3年內不得晉級晉職。

    (一)將非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的醫療費用列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或不按規定結算醫療費用的;

    (二)將非參保對象的醫療費用或應由個人自付的醫療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

    (三)拒絕收治本醫療機構收治范圍的病人或拒絕使用醫療保險IC卡結算醫療費用的;

    (四)不按處方劑量配藥或將處方用藥換成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目錄以外的藥品或其他物品的;

    (五)不嚴格執行基本醫療保險診療目錄、藥品目錄和服務設施標準的,分解收費、亂收費,不嚴格執行物價部門統一規定的藥品批零價差的零售價格的;

    (六)不執行診療常規,不堅持出入院標準,將不符合入院標準的病人收入院治療或任意延長病人住院時間,采用病人掛名住院,做假病歷,或不按規定將病人收入超標準病房的;

    (七)特殊檢查、特殊治療和超基本醫療保險范圍的診療服務項目,未征得患者本人或其家屬同意簽名而發生的醫療費用;

    (八)利用各種手段非法獲得統籌基金和違反有關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條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除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改正,還將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和直接主管人員分別給予行政處分,處以不合理費用3-5倍的罰款等。

    (一)未按規定將醫療保險費轉入個人帳戶、統籌基金帳戶的;

    (二)貪污、挪用醫療保險基金的;

    (三)違反醫療保險基金保值增值規定造成基金損失的;

    (四)擅自減免或者增加用人單位應當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的;

    (五)擅自更改醫療保險待遇的;

    (六)、索賄受賄的;

    (七)其它違反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規定行為的。

    第9篇:醫療保險的繳納方式范文

    第一條殘疾軍人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參加殘疾撫恤關系所在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并享受殘疾軍人醫療補助。

    第二條殘疾軍人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按照我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現行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若有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一)有工作單位的殘疾軍人隨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單位和殘疾軍人共同按規定繳費。所在單位按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6.5%繳納,個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的2%繳納,單位和個人繳費基數不得低于全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其最低累計繳費年限為30周年(含視同繳費年限,即2000年12月25日啟動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以前,殘疾軍人在用人單位的連續工作年限。下同),且連續實際繳費年限在10周年以上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者,單位和個人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并享受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待遇。

    1、殘疾軍人所在單位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并為退休殘疾軍人按《達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規定的過渡期繳費方式繳費的,應繼續按過渡期的繳費比例繳滿10年,已繳費的年限納入連續實際繳費年限計算。

    2、若參保殘疾軍人已達法定退休年齡而最低累計繳費年限或連續實際繳費年限未達到者,參保單位須按退休殘疾軍人退休當年的全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年遞增6%為基數的6.5%,一次性補繳足其所差年限的醫療保險費,在補繳足額后該退休殘疾軍人方可享受退休人員的醫療待遇。

    (二)無工作單位的殘疾軍人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全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其中個人負擔2%,財政負擔6.5%。其連續繳費年限在10周年以上達到60周歲者,個人和財政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并享受城鎮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待遇。殘疾軍人已滿60周歲,而連續實際繳費年限未達到10周年者,必須按規定標準分年度補繳足額后,方可享受城鎮職工退休人員的醫療待遇。

    (三)殘疾軍人所在單位無力參保或無工作單位的殘疾軍人由縣民政部門統一到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其單位繳費部分按全市上年度年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經縣勞動和社會保障、民政、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后,由縣財政安排資金統一解決。殘疾軍人本人繳費部分由縣民政部門在每年3月底前按規定標準代收,統一向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繳納。殘疾軍人本人繳費部分確實有困難的,由所在單位幫助解決,單位無力解決的、無工作單位的殘疾軍人,經縣勞動和社會保障、民政、財政部門共同審核確認后,由縣財政安排資金解決。

    (四)殘疾軍人必須參加補充醫療保險,每年每人繳費95元,有單位的由所在單位繳納,無單位的或單位無力繳納的經縣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民政部門審核確認后,由財政安排資金解決。

    第三條企業關閉、破產、改制時,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為退休殘疾軍人一次性繳納10年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企業無力繳納的,經縣勞動和社會保障、民政、財政部門共同審核確認后,由縣財政安排資金解決。

    第四條殘疾軍人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帳戶,用于門診醫療費用。單位繳納或單位無力繳納以及無單位人員由財政代繳的集體負擔部分醫療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劃入個人帳戶,劃入個人帳戶的比例為:45歲以下的人員按繳費基數的3%計入,45歲以上的人員按繳費基數的3.5%計入,60歲以上的人員按繳費基數的4%計入,76歲以上的人員按繳費基數的4.5%計入(均含個人繳納的2%);另一部分用于建立統籌基金由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統一管理,主要用于支付住院醫療費用。

    第五條殘疾軍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并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其就醫住院管理和醫療費的支付范圍、結算辦法等,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執行。

    (一)殘疾軍人在定點醫療機構所發生的門診醫療費主要在個人帳戶中支付。每年6月30日、12月10日前分二次由鄉(鎮)民政辦統一交縣醫保局審核、報銷。個人帳戶不足支付時,按規定給予醫療補助。個人帳戶若有節余,可結轉下年使用。

    (二)殘疾軍人住院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主要從統籌基金中支付,享受醫保待遇后的自付部分(含住院起付標準)按規定給予醫療補助。出院后的當月交由鄉(鎮)民政辦統一報縣醫保局審核、報銷。起付標準以下的住院醫療費由個人自付,也可在個人帳戶中報銷。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住院醫療費用,主要由統籌基金支付,但個人仍要負擔一定比例,個人負擔實行分段計算,累加支付的辦法。

    年內第二次住院及其以上的殘疾軍人起付標準分別降低50元。實行住院單病種結算的殘疾軍人的起付標準按上述標準分別降低100元,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提高3%。住院醫療費年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25000元。參加了補充醫療保險的殘疾軍人,其住院最高支付額按縣醫保局規定執行。

    (三)殘疾軍人患病應本著就地就近的原則就醫,若需轉外地就醫,需經縣醫療保險機構批準。經批準轉外地就醫者(含重慶市),個人自負比例分別提高7%。未辦理審批手續者,發生的醫療費用一律自費。因公出差、探親等急診在異地住院,符合基本醫療報銷范圍的醫療費用,憑當地定點醫院的有效證明材料審核報銷。參保的異地居住人員,由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在其居住地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費用本人先墊支),憑發票和有效證明材料審核報銷。

    (四)殘疾軍人住院期間,經批準實施部分支付費用的診療項目和使用《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中“乙類目錄”藥品所發生的費用,本人先負擔20%以后,再計入統籌基金支付基數。

    (五)殘疾軍人患長期依靠藥物治療的特殊疾?。ň唧w按照醫保局規定執行),在門診發生的醫療費用,個人帳戶不足支付的,統籌基金可部分支付。具體標準為:統籌基金支付60%,支付總額為年個人帳戶計入金額的4-5倍。

    第六條殘疾軍人在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享受醫療補助,補助辦法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住院費。殘疾軍人在醫療保險定點醫院住院所產生的費用,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范圍內的藥物、診療和服務項目中由個人自負部分,以及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起付額,在醫療補助封頂線以內的給予醫療補助。1-4級補助80%,5-6級補助60%,年最高補助標準:1-2級為12000元,3-4級為10000元,5-6級為8000元。

    (二)門診醫療費用。原則上一至六級殘疾軍人的門診醫療費用由個人帳戶支付。超出部分中,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基本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范圍內的費用,給予醫療補助。1-4級補助80%,其中1-2級年補助總額不得超過個人帳戶總額的10倍,3-4級補助總額不得超過年個人帳戶總額的8倍;5-6級補助60%,年補助總額不超過個人帳戶總額的5倍。

    (三)殘疾軍人舊傷復發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殘疾軍人所在單位參加了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支付;殘疾軍人所在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由所在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予以支付;無工作單位的殘疾軍人按照工傷保險有關規定和標準列入醫療補助。

    (四)殘疾軍人的醫療補助以縣醫保局報帳后的清單為依據,其門診、住院所發生的醫療費中凡符合基本醫療報銷范圍規定的個人負擔部分,按上述規定予以補助。由縣醫保局在參保人報銷基本醫療保險藥費時一并審核后,送民政、財政審定后給予補助。

    第七條醫療補助所需資金由縣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根據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財政負擔能力、殘疾軍人醫療費實際支出和醫療保障水平等因素測算,經縣財政部門審核后,列入當年財政預算,納入財政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實行專帳管理,單獨核算,??顚S?。其使用情況接受同級審計部門審計,切實保障殘疾軍人的醫療待遇。

    第八條殘疾軍人在單位已享受的醫療保障待遇高于本細則規定標準的,由原單位繼續予以保障。

    第九條殘疾軍人因工作、生活需要安裝和更換假肢、義眼、輪椅、配鏡等(限國內產品)的,由縣民政局審核上報,申請上級民政部門解決。

    第十條縣民政、勞動保障、財政及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制定規范、合理、便捷的工作程序,切實履行各自職責。

    (一)民政部門要嚴格一至六級殘疾軍人的審核并提供有關資料,統一組織無工作單位的一至六級殘疾軍人辦理參保繳費等相關手續,做好各項協調工作;對年老體弱行動不便的殘疾軍人,各基層民政部門要對其就醫等給予協助。

    (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做好參保殘疾軍人醫療保障服務管理工作,按上級文件和本細則規定保障殘疾軍人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并對醫療保障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對資金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協商財政、民政部門解決。

    (三)財政部門要及時安排資金,并會同相關部門加強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確保殘疾軍人醫療補助資金專款專用和及時到位。

    主站蜘蛛池模板: 国产成人综合野草| 久久精品成人欧美大片| 亚洲国产成人久久| 日本娇小xxxⅹhd成人用品| 欧美成人亚洲高清在线观看| 成人综合在线视频免费观看完整版 | 免费成人在线网站| 成人毛片一区二区| 亚洲国产成人久久综合一区| 色噜噜成人综合网站| 国产成人青青热久免费精品 | 国产成人无码一区二区三区在线| 久久久久成人精品一区二区| 国产精品成人久久久久| www夜片内射视频日韩精品成人| 成人中文字幕在线| 激情成人综合网| 亚洲国产成人av网站| 国产精品成人久久久| 成人影院在线观看视频| 欧美成人综合在线| 久久精品成人一区二区三区| 国产成人精品无码免费看| 成人欧美精品大91在线| 日韩黄a级成人毛片| 中文国产成人久久精品小说| 免费成人在线电影| 国产成人av在线影院| 成人av鲁丝片一区二区免费| 青青国产成人久久激情91麻豆| 亚洲成人app| 亚洲av成人一区二区三区| 四虎www成人影院| 亚洲av成人一区二区三区 | 婷婷国产成人精品视频| 中文国产成人精品久久久| 国产成人十八黄网片| 国产91青青成人a在线| 亚洲国产成人久久综合碰| 中文字幕成人免费高清在线| 中国国产成人精品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