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稅收征管的基礎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現行的“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稅收征管模式,通過多年的征管工作實踐和積極探索,效能逐步顯現。它促進了稅收征管手段和服務方式的改善,提高了征管質量和效率,規范了稅收執法行為,實現了稅收收入的穩定增長,基本適應了經濟發展的需要。然而,現行稅收征管模式也存在著分工不明、職責不清、銜接不暢、管理缺位、信息傳遞、反饋和共享不盡如人意等問題。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我國加入WTO,特別是新《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頒布施行,稅收征管的經濟和法律環境都發生了深刻的變化,迫切需要建立一個與之相適應的、統一高效的稅收征管機制。為此,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關于加速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推進征管改革的試點工作方案》,提出“實現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和專業化’,建設統一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實現建立在信息化基礎上的以專業化為主、綜合性為輔的流程化、標準化的分工、聯系和制約的征管工作新格局”的新一輪征管改革目標。從改革目標可以看出,加速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推進征管改革的核心內容是實現在信息化支持下的稅收征管專業化管理。構建這一現代化的稅收征管模式,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鞏固多年征管改革成果,為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建立奠定基礎。建立現代稅收征管模式,應是對多年征管改革的發展和完善,通過多年的征管改革,各級稅務機關積累了豐富經驗、取得了豐碩成果、鍛煉了大批的干部,所有這些都是推進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礎和寶貴財富,因此,應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多年的征管改革成果給予足夠的重視和保護,以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減少浪費和投入,保持征管改革的連續性。推進征管改革,應以“依法治稅、從嚴治隊”為根本,堅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鞏固、提高、豐富和完善“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征管模式,在加速信息化建設的基礎上實現稅收征管專業化管理,大幅度提高征管質量和效率。二、建設“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為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提供依托。信息化是推進征管改革、建立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突破口和前提條件,必須加快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的步伐,正確處理好信息化與專業化的關系,按照新《稅收征管法》第6條“國家有計劃地用現代信息技術裝備各級稅務機關,加強稅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統的現代化建設,建立、健全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共享制度”的規定,建立“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包括統一標準配置的硬件環境、統一的網絡通訊環境、統一的數據庫及其結構,特別是統一的業務需求和統一的應用軟件。當前,信息化建設的重點應放在信息網絡建設上,加快建立覆蓋省、市、縣的地稅城域網、廣域網,按照“穩步推進,分批實施,講求實效”的原則,市一級地稅機關應建立以中小型機為主的城域網,縣一級地稅機關應建立以服務器群為主的城域網,并配備一定數量的計算機(平均每2人應配備1臺),接入三級廣域網中,實現廣域網上的數據和資料共享;同時,還應加快統一征管軟件應用的步伐,注意統一征管軟件的兼容性和差異性,充分考慮到城鄉有別、稅源的集中與分散有別,經濟發達與經濟發展相對滯后有別的實際情況,逐步修改完善統一征管軟件,以避免征管軟件與征管實際不相適應,影響征管效率的提高。
1.建立數據處理中心。數據的集中是實現稅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證,是實施科學管理的基礎。“集中征收”的關鍵是稅收信息的集中,其實質應是納稅人的各項涉稅信息通過計算機網絡集中到稅務機關進行處理,稅務機關在準確地掌握納稅人涉稅信息的基礎上,為納稅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稅服務;稅務機關通過數據處理中心可以獲得政府管理部門的各種經濟信息和情報,可以監控各項稅收征管和職能的執行情況。稅收征管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信息管理,包括稅務登記、發票領購、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稅務檢查等數據信息,通過網絡能夠準確、自動地匯總到數據庫,實現稅收征管內部數據匯總自動化,基層征管單位也可以通過網絡隨時查詢上級稅務機關相應的數據庫,便于強化稅收征管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實現網絡資源共享;上級稅務機關可以迅速把有關指示和工作安排,及時傳達到下級各部門、各單位,提高稅收征管工作效率。因此,要根據集中征收的要求,在相應層級的稅務機關建立數據處理中心,負責本地涉稅數據和信息,特別是申報征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處理。
2.加強信息交換。利用信息系統加強信息交換,在加速國稅、地稅系統信息共享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的實現與政府有關部門的信息聯網,重點應放在工商、銀行、財政、金庫、審計、統計等部門聯網,實現信息共享,提高稅款解繳入庫、納稅戶控管等環節的質量和效率。三、劃清專業職責,構建信息化支撐下專業化管理的稅收征管新格局。1.建立專業化分工的崗位職責體系。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速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推進征管改革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實現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和專業化”。專業化是信息化條件下的必然要求和結果。但目前征管各環節專業化分工并未完全到位,特別是未能充分考慮信息技術條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沒有按照信息流的相對集中合理劃分征收、管理、稽查三個環節的職責,各環節之間還存在交叉重復、職責不清問題。因此,應按照職責明確的原則將稅收征管的各項工作劃分為征收職能、管理職能和檢查職能,并實行“征管、稽查外分離,征收、管理內分離”,一級稽查運行的征管模式。征收、管理、稽查三系列的具體職能可劃分為:征收職能主要包括:受理申報、稅款征收、催報催繳(窗口提醒)、逾期申報受理與處理、逾期申報納稅加收滯納金、逾期稅款收繳與處理和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分析;受理、打印、發放稅務登記證件;負責發售發票、開具臨商發票和征收稅款;確保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管理職能主要包括:宣傳培訓和咨詢輔導、稅務登記核查和認定管理、核定征收方式和申報方式、核定納稅定額、催報催繳(指直接面向納稅人的催報催繳)、發票管理(包括購票方式的核定、領購發票的審批、印制發票的審核、發票審驗、發票檢查)、減免抵緩退稅審核、納稅評估(包括稅務檢查、稅務審計)、重點稅源管理、零散稅收征管、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檢查職能主要包括:選擇稽查對象、實施稽查,發票協查,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行政處罰的審理決定及執行、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在信息技術的支持下,稅收征管業務流程借助于計算機及網絡,通過專門設計的稅收征管軟件來完成。因此,要在賦予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專業職責的基礎上,根據工作流程,對應征管軟件的各個模塊設置相應的崗位,以實現人機對應、人機結合、人事相宜,確保征管業務流和信息流的暢通。2.明確征管部門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稅務稽查的銜接關系。根據《稅收征管法》第54條規定,稅務機關有權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進行稅務檢查。作為稅務執法主體的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都擁有稅務檢查權。為避免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在稅務檢查上的職責交叉,必須明確征管部門的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稅務稽查的區別和聯系。征管部門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稅務稽查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案卷來源不同。稅務稽查的案件來源主要有:按照稽查計劃和選案標準,正常挑選和隨機抽取的案件,征管部門發現疑點轉來的案件,舉報的案件,以及移交或轉辦的案件;征管部門的案件來源主要有:在稅收征管的各個環節中對納稅人情況的審查,按照稅法或實際情況的需要對納稅人的情況進行檢查的案件,如在辦理延期納稅、減免稅手續等情況下需要對納稅人進行檢查的。二是檢查的對象、性質、目的不同。稽查的主要對象是重大案件、特大案件,是專業性的稅務檢查,主要目的是查處稅務違法案件;征管部門的檢查對象主要是在稅收征管活動中有特定義務或需要,或者在某一環節出現問題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既具有檢查的性質,又具有調查和審查的性質,目的是為了加強征管,維護正常的征管秩序,及時發現和防止重大、特大案件的發生。三是檢查的方式、程序和手段不同。稅務稽查有嚴格的稽查程序,堅持嚴格的專業化分工,各環節互相制約;征管部門的檢查,方式靈活多樣,程序不一定嚴格按照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步驟執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稅收執法就可以。四是檢查的時間不同。稅務稽查應是對納稅人以往年度的申報納稅情況、遵從稅法情況進行檢查、處理;征管部門的檢查應是對轄區納稅人日常申報納稅情況、遵從稅法情況進行檢查、處理。當然,征管部門的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稽查也是有聯系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征管部門的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稽查互相補充、互相支持。稅務稽查是防止稅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線,為打擊和防范稅收違法,防止稅收流失,維護稅收秩序筑起一道防洪大堤;而征管部門的檢查主要是為防洪大堤做好基礎工作,做好維護和修補。二是征管部門的檢查往往為稽查部門提供案源,征管部門通過稅務檢查發現有重大偷稅、騙稅和其他嚴重稅收違法嫌疑的,通過選案及時傳遞給稽查部門,成為稽查部門的案件來源之一。三是稽查部門通過稽查發現的問題,將有關情況反饋給征管部門,征管部門據此加強征管,并確定征管部門稅務檢查的重點,以提高征管質量。因此,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在日常工作中應不斷加強聯系和溝通,特別是在選定檢查對象后,要及時將檢查計劃連同待查納稅人清冊傳遞給對方。除必要的復查和舉報外,在一個年度內,稽查部門對征管部門已查的事項原則上不得再查;對稽查部門已查事項,征管部門原則上不得再查,實行一家檢查共同認賬,避免多頭檢查和重復檢查。
現行的“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稅收征管模式,通過多年的征管工作實踐和積極探索,效能逐步顯現。它促進了稅收征管手段和服務方式的改善,提高了征管質量和效率,規范了稅收執法行為,實現了稅收收入的穩定增長,基本適應了經濟發展的需要。然而,現行稅收征管模式也存在著分工不明、職責不清、銜接不暢、管理缺位、信息傳遞、反饋和共享不盡如人意等問題。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我國加入WTO,特別是新《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頒布施行,稅收征管的經濟和法律環境都發生了深刻的變化,迫切需要建立一個與之相適應的、統一高效的稅收征管機制。為此,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關于加速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推進征管改革的試點工作方案》,提出“實現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和專業化’,建設統一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實現建立在信息化基礎上的以專業化為主、綜合性為輔的流程化、標準化的分工、聯系和制約的征管工作新格局”的新一輪征管改革目標。從改革目標可以看出,加速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推進征管改革的核心內容是實現在信息化支持下的稅收征管專業化管理。構建這一現代化的稅收征管模式,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鞏固多年征管改革成果,為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建立奠定基礎。建立現代稅收征管模式,應是對多年征管改革的發展和完善,通過多年的征管改革,各級稅務機關積累了豐富經驗、取得了豐碩成果、鍛煉了大批的干部,所有這些都是推進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礎和寶貴財富,因此,應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多年的征管改革成果給予足夠的重視和保護,以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減少浪費和投入,保持征管改革的連續性。推進征管改革,應以“依法治稅、從嚴治隊”為根本,堅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鞏固、提高、豐富和完善“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征管模式,在加速信息化建設的基礎上實現稅收征管專業化管理,大幅度提高征管質量和效率。
二、建設“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為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提供依托。信息化是推進征管改革、建立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突破口和前提條件,必須加快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的步伐,正確處理好信息化與專業化的關系,按照新《稅收征管法》第6條“國家有計劃地用現代信息技術裝備各級稅務機關,加強稅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統的現代化建設,建立、健全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共享制度”的規定,建立“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包括統一標準配置的硬件環境、統一的網絡通訊環境、統一的數據庫及其結構,特別是統一的業務需求和統一的應用軟件。當前,信息化建設的重點應放在信息網絡建設上,加快建立覆蓋省、市、縣的地稅城域網、廣域網,按照“穩步推進,分批實施,講求實效”的原則,市一級地稅機關應建立以中小型機為主的城域網,縣一級地稅機關應建立以服務器群為主的城域網,并配備一定數量的計算機(平均每2人應配備1臺),接入三級廣域網中,實現廣域網上的數據和資料共享;同時,還應加快統一征管軟件應用的步伐,注意統一征管軟件的兼容性和差異性,充分考慮到城鄉有別、稅源的集中與分散有別,經濟發達與經濟發展相對滯后有別的實際情況,逐步修改完善統一征管軟件,以避免征管軟件與征管實際不相適應,影響征管效率的提高。
1.建立數據處理中心。數據的集中是實現稅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證,是實施科學管理的基礎。“集中征收”的關鍵是稅收信息的集中,其實質應是納稅人的各項涉稅信息通過計算機網絡集中到稅務機關進行處理,稅務機關在準確地掌握納稅人涉稅信息的基礎上,為納稅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稅服務;稅務機關通過數據處理中心可以獲得政府管理部門的各種經濟信息和情報,可以監控各項稅收征管和職能的執行情況。稅收征管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信息管理,包括稅務登記、發票領購、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稅務檢查等數據信息,通過網絡能夠準確、自動地匯總到數據庫,實現稅收征管內部數據匯總自動化,基層征管單位也可以通過網絡隨時查詢上級稅務機關相應的數據庫,便于強化稅收征管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實現網絡資源共享;上級稅務機關可以迅速把有關指示和工作安排,及時傳達到下級各部門、各單位,提高稅收征管工作效率。因此,要根據集中征收的要求,在相應層級的稅務機關建立數據處理中心,負責本地涉稅數據和信息,特別是申報征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處理。
2.加強信息交換。利用信息系統加強信息交換,在加速國稅、地稅系統信息共享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的實現與政府有關部門的信息聯網,重點應放在工商、銀行、財政、金庫、審計、統計等部門聯網,實現信息共享,提高稅款解繳入庫、納稅戶控管等環節的質量和效率。
三、劃清專業職責,構建信息化支撐下專業化管理的稅收征管新格局。
1.建立專業化分工的崗位職責體系。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速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推進征管改革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實現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和專業化”。專業化是信息化條件下的必然要求和結果。但目前征管各環節專業化分工并未完全到位,特別是未能充分考慮信息技術條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沒有按照信息流的相對集中合理劃分征收、管理、稽查三個環節的職責,各環節之間還存在交叉重復、職責不清問題。因此,應按照職責明確的原則將稅收征管的各項工作劃分為征收職能、管理職能和檢查職能,并實行“征管、稽查外分離,征收、管理內分離”,一級稽查運行的征管模式。征收、管理、稽查三系列的具體職能可劃分為:
征收職能主要包括:受理申報、稅款征收、催報催繳(窗口提醒)、逾期申報受理與處理、逾期申報納稅加收滯納金、逾期稅款收繳與處理和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分析;受理、打印、發放稅務登記證件;負責發售發票、開具臨商發票和征收稅款;確保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
管理職能主要包括:宣傳培訓和咨詢輔導、稅務登記核查和認定管理、核定征收方式和申報方式、核定納稅定額、催報催繳(指直接面向納稅人的催報催繳)、發票管理(包括購票方式的核定、領購發票的審批、印制發票的審核、發票審驗、發票檢查)、減免抵緩退稅審核、納稅評估(包括稅務檢查、稅務審計)、重點稅源管理、零散稅收征管、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
檢查職能主要包括:選擇稽查對象、實施稽查,發票協查,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行政處罰的審理決定及執行、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
在信息技術的支持下,稅收征管業務流程借助于計算機及網絡,通過專門設計的稅收征管軟件來完成。因此,要在賦予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專業職責的基礎上,根據工作流程,對應征管軟件的各個模塊設置相應的崗位,以實現人機對應、人機結合、人事相宜,確保征管業務流和信息流的暢通。
2.明確征管部門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稅務稽查的銜接關系。根據《稅收征管法》第54條規定,稅務機關有權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進行稅務檢查。作為稅務執法主體的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都擁有稅務檢查權。為避免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在稅務檢查上的職責交叉,必須明確征管部門的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稅務稽查的區別和聯系。
征管部門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稅務稽查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案卷來源不同。稅務稽查的案件來源主要有:按照稽查計劃和選案標準,正常挑選和隨機抽取的案件,征管部門發現疑點轉來的案件,舉報的案件,以及移交或轉辦的案件;征管部門的案件來源主要有:在稅收征管的各個環節中對納稅人情況的審查,按照稅法或實際情況的需要對納稅人的情況進行檢查的案件,如在辦理延期納稅、減免稅手續等情況下需要對納稅人進行檢查的。二是檢查的對象、性質、目的不同。稽查的主要對象是重大案件、特大案件,是專業性的稅務檢查,主要目的是查處稅務違法案件;征管部門的檢查對象主要是在稅收征管活動中有特定義務或需要,或者在某一環節出現問題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既具有檢查的性質,又具有調查和審查的性質,目的是為了加強征管,維護正常的征管秩序,及時發現和防止重大、特大案件的發生。三是檢查的方式、程序和手段不同。稅務稽查有嚴格的稽查程序,堅持嚴格的專業化分工,各環節互相制約;征管部門的檢查,方式靈活多樣,程序不一定嚴格按照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步驟執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稅收執法就可以。四是檢查的時間不同。稅務稽查應是對納稅人以往年度的申報納稅情況、遵從稅法情況進行檢查、處理;征管部門的檢查應是對轄區納稅人日常申報納稅情況、遵從稅法情況進行檢查、處理。
當然,征管部門的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稽查也是有聯系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征管部門的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稽查互相補充、互相支持。稅務稽查是防止稅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線,為打擊和防范稅收違法,防止稅收流失,維護稅收秩序筑起一道防洪大堤;而征管部門的檢查主要是為防洪大堤做好基礎工作,做好維護和修補。二是征管部門的檢查往往為稽查部門提供案源,征管部門通過稅務檢查發現有重大偷稅、騙稅和其他嚴重稅收違法嫌疑的,通過選案及時傳遞給稽查部門,成為稽查部門的案件來源之一。三是稽查部門通過稽查發現的問題,將有關情況反饋給征管部門,征管部門據此加強征管,并確定征管部門稅務檢查的重點,以提高征管質量。因此,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在日常工作中應不斷加強聯系和溝通,特別是在選定檢查對象后,要及時將檢查計劃連同待查納稅人清冊傳遞給對方。除必要的復查和舉報外,在一個年度內,稽查部門對征管部門已查的事項原則上不得再查;對稽查部門已查事項,征管部門原則上不得再查,實行一家檢查共同認賬,避免多頭檢查和重復檢查。
四、重組征管業務流程。信息化要求對征管業務的處理以業務流程為導向,以信息流的管理為核心,因此,必須依據對納稅人管理的信息流來重組征管業務流程。信息化條件下的征管業務,可大致劃分為稅源監控 (包括稅務登記和認定管理、發票管理、稅款核定、信息采集和資料管理等)、稅款征收(包括申報征收、審核評稅、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和票證管理等)、稅務稽查(包括稽查選案管理、檢查管理、審理管理和執行管理)、稅收法制(包括稅收政策法規、稅務行政處罰、稅務行政復議、稅務行政訴訟、稅務行政賠償)。當前首先應當加強稅源監控工作,稅源監控是稅務機關掌握應征稅款的規模與分布的綜合性工作,是征管能力與質量的集中體現,是稅務部門獲取稅收征管信息資料的主要來源;稅源監控的重點是有效的稅源戶籍管理、財務核算管理、資金周轉管理和流轉額的控管等。應按照加強稅源監控的要求,對稅收征管業務進行重組,重組的重點是按照新《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規范基層征管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征管程序和征管行為;明確稅務機構內部各專業分工及其聯系與制約,實現上級機關對基層工作的全面的、及時的監督和管理。在業務重組的實施上,要以流程管理的思想重新設計和優化稅收征管業務程序和內部管理程序,建立一套與征管信息系統相配套的業務流程,使之適應信息化征管模式的要求。稅務機關各部門、各環節、各崗位都要主動調整不適應現代化管理的單項制度和內部規程,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規范信息數據的采集、傳遞、存儲、加工和利用,建立標準、規范、真實、有效的信息數據庫,最大限度地發揮計算機處理和網絡傳遞效能,確保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的順暢運行。
一、鞏固多年征管改革成果,為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建立奠定基礎。建立現代稅收征管模式,應是對多年征管改革的發展和完善,通過多年的征管改革,各級稅務機關積累了豐富經驗、取得了豐碩成果、鍛煉了大批的干部,所有這些都是推進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礎和寶貴財富,因此,應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多年的征管改革成果給予足夠的重視和保護,以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減少浪費和投入,保持征管改革的連續性。推進征管改革,應以“依法治稅、從嚴治隊”為根本,堅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鞏固、提高、豐富和完善“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征管模式,在加速信息化建設的基礎上實現稅收征管專業化管理,大幅度提高征管質量和效率。
二、建設“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為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提供依托。信息化是推進征管改革、建立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突破口和前提條件,必須加快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的步伐,正確處理好信息化與專業化的關系,按照新《稅收征管法》第6條“國家有計劃地用現代信息技術裝備各級稅務機關,加強稅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統的現代化建設,建立、健全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共享制度”的規定,建立“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包括統一標準配置的硬件環境、統一的網絡通訊環境、統一的數據庫及其結構,特別是統一的業務需求和統一的應用軟件。當前,信息化建設的重點應放在信息網絡建設上,加快建立覆蓋省、市、縣的地稅城域網、廣域網,按照“穩步推進,分批實施,講求實效”的原則,市一級地稅機關應建立以中小型機為主的城域網,縣一級地稅機關應建立以服務器群為主的城域網,并配備一定數量的計算機(平均每2人應配備1臺),接入三級廣域網中,實現廣域網上的數據和資料共享;同時,還應加快統一征管軟件應用的步伐,注意統一征管軟件的兼容性和差異性,充分考慮到城鄉有別、稅源的集中與分散有別,經濟發達與經濟發展相對滯后有別的實際情況,逐步修改完善統一征管軟件,以避免征管軟件與征管實際不相適應,影響征管效率的提高。
1.建立數據處理中心。數據的集中是實現稅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證,是實施科學管理的基礎。“集中征收”的關鍵是稅收信息的集中,其實質應是納稅人的各項涉稅信息通過計算機網絡集中到稅務機關進行處理,稅務機關在準確地掌握納稅人涉稅信息的基礎上,為納稅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稅服務;稅務機關通過數據處理中心可以獲得政府管理部門的各種經濟信息和情報,可以監控各項稅收征管和職能的執行情況。稅收征管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信息管理,包括稅務登記、發票領購、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稅務檢查等數據信息,通過網絡能夠準確、自動地匯總到數據庫,實現稅收征管內部數據匯總自動化,基層征管單位也可以通過網絡隨時查詢上級稅務機關相應的數據庫,便于強化稅收征管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實現網絡資源共享;上級稅務機關可以迅速把有關指示和工作安排,及時傳達到下級各部門、各單位,提高稅收征管工作效率。因此,要根據集中征收的要求,在相應層級的稅務機關建立數據處理中心,負責本地涉稅數據和信息,特別是申報征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處理。2.加強信息交換。利用信息系統加強信息交換,在加速國稅、地稅系統信息共享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的實現與政府有關部門的信息聯網,重點應放在工商、銀行、財政、金庫、審計、統計等部門聯網,實現信息共享,提高稅款解繳入庫、納稅戶控管等環節的質量和效率。
三、劃清專業職責,構建信息化支撐下專業化管理的稅收征管新格局。
1.建立專業化分工的崗位職責體系。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速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推進征管改革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實現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和專業化”。專業化是信息化條件下的必然要求和結果。但目前征管各環節專業化分工并未完全到位,特別是未能充分考慮信息技術條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沒有按照信息流的相對集中合理劃分征收、管理、稽查三個環節的職責,各環節之間還存在交叉重復、職責不清問題。因此,應按照職責明確的原則將稅收征管的各項工作劃分為征收職能、管理職能和檢查職能,并實行“征管、稽查外分離,征收、管理內分離”,一級稽查運行的征管模式。征收、管理、稽查三系列的具體職能可劃分為:
征收職能主要包括:受理申報、稅款征收、催報催繳(窗口提醒)、逾期申報受理與處理、逾期申報納稅加收滯納金、逾期稅款收繳與處理和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分析;受理、打印、發放稅務登記證件;負責發售發票、開具臨商發票和征收稅款;確保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
管理職能主要包括:宣傳培訓和咨詢輔導、稅務登記核查和認定管理、核定征收方式和申報方式、核定納稅定額、催報催繳(指直接面向納稅人的催報催繳)、發票管理(包括購票方式的核定、領購發票的審批、印制發票的審核、發票審驗、發票檢查)、減免抵緩退稅審核、納稅評估(包括稅務檢查、稅務審計)、重點稅源管理、零散稅收征管、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
檢查職能主要包括:選擇稽查對象、實施稽查,發票協查,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行政處罰的審理決定及執行、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
在信息技術的支持下,稅收征管業務流程借助于計算機及網絡,通過專門設計的稅收征管軟件來完成。因此,要在賦予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專業職責的基礎上,根據工作流程,對應征管軟件的各個模塊設置相應的崗位,以實現人機對應、人機結合、人事相宜,確保征管業務流和信息流的暢通。
2.明確征管部門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稅務稽查的銜接關系。根據《稅收征管法》第54條規定,稅務機關有權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進行稅務檢查。作為稅務執法主體的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都擁有稅務檢查權。為避免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在稅務檢查上的職責交叉,必須明確征管部門的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稅務稽查的區別和聯系。
征管部門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稅務稽查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案卷來源不同。稅務稽查的案件來源主要有:按照稽查計劃和選案標準,正常挑選和隨機抽取的案件,征管部門發現疑點轉來的案件,舉報的案件,以及移交或轉辦的案件;征管部門的案件來源主要有:在稅收征管的各個環節中對納稅人情況的審查,按照稅法或實際情況的需要對納稅人的情況進行檢查的案件,如在辦理延期納稅、減免稅手續等情況下需要對納稅人進行檢查的。二是檢查的對象、性質、目的不同。稽查的主要對象是重大案件、特大案件,是專業性的稅務檢查,主要目的是查處稅務違法案件;征管部門的檢查對象主要是在稅收征管活動中有特定義務或需要,或者在某一環節出現問題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既具有檢查的性質,又具有調查和審查的性質,目的是為了加強征管,維護正常的征管秩序,及時發現和防止重大、特大案件的發生。三是檢查的方式、程序和手段不同。稅務稽查有嚴格的稽查程序,堅持嚴格的專業化分工,各環節互相制約;征管部門的檢查,方式靈活多樣,程序不一定嚴格按照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步驟執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稅收執法就可以。四是檢查的時間不同。稅務稽查應是對納稅人以往年度的申報納稅情況、遵從稅法情況進行檢查、處理;征管部門的檢查應是對轄區納稅人日常申報納稅情況、遵從稅法情況進行檢查、處理。
轉貼于中國論文下載中心studa.當然,征管部門的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稽查也是有聯系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征管部門的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稽查互相補充、互相支持。稅務稽查是防止稅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線,為打擊和防范稅收違法,防止稅收流失,維護稅收秩序筑起一道防洪大堤;而征管部門的檢查主要是為防洪大堤做好基礎工作,做好維護和修補。二是征管部門的檢查往往為稽查部門提供案源,征管部門通過稅務檢查發現有重大偷稅、騙稅和其他嚴重稅收違法嫌疑的,通過選案及時傳遞給稽查部門,成為稽查部門的案件來源之一。三是稽查部門通過稽查發現的問題,將有關情況反饋給征管部門,征管部門據此加強征管,并確定征管部門稅務檢查的重點,以提高征管質量。因此,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在日常工作中應不斷加強聯系和溝通,特別是在選定檢查對象后,要及時將檢查計劃連同待查納稅人清冊傳遞給對方。除必要的復查和舉報外,在一個年度內,稽查部門對征管部門已查的事項原則上不得再查;對稽查部門已查事項,征管部門原則上不得再查,實行一家檢查共同認賬,避免多頭檢查和重復檢查。
一、分析檔案管理現狀,充分認識稅收征管檔案一戶式管理的必要性
1、從稅收檔案資料管理的現狀分析,稅收征管檔案一戶式管理是減輕國稅機關檔案管理工作強度,節約檔案管理成本,實現檔案信息資源共享的有效途徑。現行稅收資料管理過程中,整理工作量大、時間跨度長、資料查找難、利用效率低等問題逐漸暴露出來。一是工作效率低。從收集整理到裝訂,全是手工操作,費時費力,消耗資財。后期調閱也以手工為主,勞動強度大,手工檢索速度慢,調閱效率低。二是綜合利用程度低。現行稅收資料的檔案管理在查詢分析核對和執法責任檢查落實等綜合利用方面效果不佳。三是共享程度低。由于存檔的紙質資料移動性能差,不能直接為國稅機關各崗位、各環節提供信息來源和執法依據。四是存貯成本高。紙質資料存貯成本高,占用空間大。五是管理不規范。稅收資料多頭受理、重復歸檔,是戶管和還是類管資料,歸檔標準不統一。
2、從為納稅人提供優質服務的角度考慮,稅收征管檔案一戶式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辦稅成本,方便納稅人的重大改革。為了加強稅收管理,國稅機關要求納稅人辦理的各項證件和填報的涉稅資料十分繁雜,同樣的資料,在不同的崗位和不同的時間要反復提供和查驗,少一樣都可能辦不成事情,既增加了納稅人的辦稅成本,又影響了稅務機關的工作效率。稅收征管檔案資料的信息化,可以做到了一次采集歸檔,多環節、多層次的反復利用,可以極大地方便了納稅人,也減少了國稅機關內部資料傳遞的麻煩。
3、從稅收信息化建設的要求出發,稅收征管檔案一戶式管理成為必然趨勢。近幾年的稅收征管改革,在征管體制、征管機制、信息化程度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但是稅收資料檔案管理作為一項重要的征管基礎工作,還停留于手工操作的狀態,其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還比較低。隨著稅收信息化建步伐不斷加快,征管軟件不斷應用升級,同時申報方式電子化以及辦公自動化等信息技術的廣泛運用,稅收征管檔案一戶式管理已成為必然趨勢,同時也是《國稅系統基層三化建設三年規化》的一項重要內容,是注重涉稅信息的深度開發,提高檔案信息利用價值,創新檔案管理信息化的新舉措。
4、從稅源管理責任制落實的客觀需要,稅收征管檔案一戶式管理是強化稅源監控和加強執法監督的重要手段。從長遠看,稅收整個操作過程的電子化和信息化,是稅收征管改革真正的最終目標。通過稅收征管檔案資料信息化就可以將大量歸檔存查歷史資料轉化為稅源監控分析的信息,從而實現對納稅人稅務登記、一般納稅人認定、防偽稅控認定、納稅申報情況、發票使用情況、涉稅事項變更和注銷等各項涉稅行為進行實時監控,就能夠做到不僅注重結果的監督,而且實現了過程的跟蹤管理,稅源監控重點和對象,一目了然。
二、建立檔案管理制度,是實現稅收征管檔案一戶式管理的基礎
1、統一采集對象,資料種類規范到位。在稅收征管過程中,納稅人需要向稅務機關提供的以及稅務機關向納稅人發出的資料文書品種繁多,全部列入電子檔案資料的采集對象,既不需要,也不可能。因此,我們必須從有利于“明確納稅人納稅義務和落實稅源管理責任”為原則,可以確定戶籍管理類、減免退稅類、調查執行類、登記備案類、稅收處罰類和統計備查類等基礎資料,作為我們一戶式管理采集歸檔的對象。
2、明確資料來源,文書格式規范到位。為了確保采集資料的真實可靠,應當明確資料采集的來源。當前主要有四個方面:一是納稅人在辦理稅務登記、一般納稅人和防偽稅控企業認定時所提供的各類資料原件;二是上級國稅機關對納稅人申請事項進行審批、資格確認時形成的各類資料原件;三是江蘇國稅管理信息系統形成的各類調查執行和處罰資料原件;四是根據稅務機關管理工作需要,按年度從江蘇國稅管理信息系統數據庫中導出的統計備查表格(如納稅申報情況明細表、發票發售分戶明細帳等)。
3、落實崗位職責,收集責任規范到位。檔案利用價值的大小在于資料是否齊全,而檔案齊全的關健環節在收集。因此,基層主管國稅機關要有專門的檔案工作小組,負責檢查各項資料的收集和歸檔工作落實情況,明確各責任區主崗人員為檔案資料收集工作第一責任人,凡規定實行一戶式管理歸檔的資料,除由檔案管理員從現有存檔資料庫中直接調取歸檔外,其他一律由主崗人員負責收集并形成電子文檔,上傳檔案管理員,凡收集不全的,列入個人崗位考核。
4、簡化流轉環節,資料傳遞規范到位。為了適應江蘇省國稅管理信息系統運行要求,在實現稅收征管檔案資料信息化的過程中,我們必須打破思維定式,在簡化合并現有征管資料的基礎上,作出硬性規定,凡是作為電子化收集歸檔的原始資料在國稅機關內部不再作為附報資料進行紙質流轉,一律由各崗位進入系統進行實時查核。如上級規定必須附報的資料,由最終上報審批的業務科室統一打印上報。
5、及時采集資料,歸檔辦法規范到位。為了保證稅收征管資料信息在稅收征管和納稅服務中及時的發揮作用,主管國稅機關應當對稅收征管資料收集責任人提出明確的工作要求,落實具體資料采集歸檔環節:要求納稅人提供的各類原始資料在調查環節由調查人負責在上報調查報告前采集歸檔;對上級稅務機關審批核準的原始資料在主管國稅機關登記分發前由檔案管理崗直接采集歸檔;對納稅人涉稅事項進行調查執行的原始資料在調查執行完畢后當日由執行人負責采集歸檔;對納稅人年度納稅情況明細表等統計備查表格由責任區主崗人員在年度終了后規定的時限內采集歸檔。
6、實行資源共享,檔案利用規范到位。實行稅收征管檔案管理信息化的重要目標之一,就是要讓檔案信息超越時空的限制,實現多崗位、多層次的資源共享。因此,我們應當利用現有國稅系統統一的局域網為支持,實現了檔案信息資源利用不再受時空的限制,在國稅系統的內部辦公網的任何一臺工作站上都可以實時查詢到相關的檔案信息。只有這樣,才能讓檔案信息的增值利用成為現實。
三、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積極推進稅收征管檔案一戶式管理工作進程
1、根據檔案管理要求,研究制定稅收征管檔案一戶式管理的業務需求。當前稅收征管資料一戶式管理的工作重點是要立足現實,實事求是,按照投入少、見效快的原則,將分散信息實現集中存儲管理的基礎上,實現對納稅人有關涉稅信息的統一展現和綜合利用。因此,該系統應當俱備的主要功能有:采集功能,利用基層主管國稅機關現有的電子掃描設備,對納稅人的涉稅信息資料(如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人代碼證等)進行電子掃描;存儲功能,以基層主管國稅機關為單位,由專職的檔案管理崗人員對采集到的各類涉稅信息的掃描文件或數碼圖片在系統內進行集中存儲;查詢功能,對主管國稅機關有權使用檔案信息的人員進行系統維護(如登錄國稅內部網站方式),確保各個崗位人員在需要時查詢納稅人的基礎信息,可以多人同時查詢;維護功能,主管國稅機關檔案管理崗人員要能夠及時對檔案信息庫的信息進行添加和刪除,確保信息準確完整;備份功能,按照稅收檔案資料管理辦法,現行的征管檔案資料至少保存三年以上,因此,該系統應當可以按年度將檔案資料進行備份存查,確保安全。
【Abstract】Based on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technology, the development scale of e-commerce is becoming larger and larger, and the development of e-commerce has brought great impact on China's tax collection and administration.China's 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model must be timely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so as to adapt to e-commerce model.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influence of electronic commerce on tax collection and administration in China, discusses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of e-commerce, and finally puts forward some countermeasures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tax collection and administration in China.
【P鍵詞】電子商務; 稅收征管; 問題與對策
【Keywords】e-commerce; 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中圖分類號】D922.22;D92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1069(2017)03-0044-03
1 引言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不斷發展,尤其是“互聯網+”行動戰略的實施,大大促進了我國電子商務發展。電子商務模式的出現大大降低了企業的交易成本、實現了資源的優化配置,但是與此同時企業交易的行為更加具有虛擬化與隱形化,給稅收征管工作帶來了巨大的影響。本文希望通過研究電子商務對稅收征管工作的影響,提出完善我國稅收征管工作的具體對策。
2 電子商務對稅收征管工作的影響
根據國家統計局統計,2014年中國電子商務交易額16萬億元,2015年18萬億元,全年預估超過20萬億元人民幣。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在促進消費、擴大出口、增加就業以及提高勞動生產效率等方面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但是,基于電子商務交易形式的虛擬化,也對我國傳統稅收征管工作提出了巨大的挑戰,尤其是近些年出現的電子商務偷稅漏稅行為,表明我國在電子商務稅收征管工作中還存在漏洞,總體看電子商務對稅收征管工作的影響體現在以下方面。
2.1 電子商務環境下納稅義務人的主體資格模糊
電子商務存在交易主體的虛擬化問題,而我國稅法規定依法納稅的前提就是確定納稅義務人的主體資格,這樣一來就容易造成無法確定納稅義務人主體資格的現象。例如網店的經營就很難確定具體的納稅義務人資格,一般網店的交易是雙方基于信任的關系,通過網絡實現交易,這樣在具體的交易中可以相互隱瞞自己的真實身份,進而使得納稅主體模糊。另外,納稅地點難以確定,也容易引發稅收征管管轄權的沖突。這主要是源于納稅地點的不確定造成的,以增值稅為例,如果銷售貨物的起點在境內,該行為就負有繳納增值稅的義務,這樣一來就可能與貨物購買方的稅收管轄權發生沖突。
2.2 改變了傳統的稅收征管流程
稅務登記是稅收征管的起點,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有稅務登記的義務,進行稅務登記的目的就是為了對納稅義務人的經營業務情況進行監控。而電子商務模式的出現則改變了該模式,電子商務的主體只需要在網頁域名上進行注冊就可以完成交易,而不需要工商部門的審批,這樣一來就會造成稅務部門不能有效地對納稅義務人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管,也就會發生納稅義務人發生了經營活動,卻不繳納稅款而征稅部門也不知道的現象。另外電子化交易的普及也導致征管紙質憑證失去基礎。傳統的交易都是建立在紙質的單據和合同上,稅務部門對于征稅企業的繳稅標準也是根據紙質的交易記載信息,而電子商務擺脫了紙質的單據,稅務機構很難再直接通過紙質記載信息了解企業的納稅標準等,另外電子化的信息具有加密功能,因此稅務部門在審查時會遇到諸多的挑戰。
2.3 影響稅源監控
稅源監控是稅務機關對納稅義務人納稅過程的監控,其融入稅收征管的全過程。目前,我國對于稅源的監控主要是通過“以票控稅”,而電子商務虛擬交易使得消費更加隨意性,也容易導致稅務機關不能對納稅義務人的經營活動進行監控。
3 我國電子商務稅收征管存在的問題
當前,我國稅收征管工作是建立在傳統商務基礎上的,隨著電子商務規模的不斷擴大,稅收征管難的特征更加明顯,進而暴露出我國電子商務稅收征管所存在的缺陷。
3.1 電子商務稅收征管法律機制不健全
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依賴于傳統交易模式的稅收征管制度暴露出諸多的問題。首先,我國缺乏系統的針對電子商務模式的法律制度。雖然我國針對電子商務形式出臺了相關的管理辦法,但是其并沒有系統地對電子商務的稅收征管問題進行詳細闡述,尤其是針對電子商務的安全問題沒有進行統一的規定,導致稅收征管的環境不好。其次,關于電子商務經營行為納稅的義務規定不足[1]。目前,對于電子商務交易行為沒有做出相應的必須要進行稅務登記的規定,這樣容易給不法運營商提供偷稅漏稅的機會。例如我國出現的電子餐飲券,消費者可以通過購買電子券的方式消費,而對于該部分,餐廳經營者則不提供發票,從而造成稅務部門難以發現。
3.2 稅務機關征管能力不足
稅務征管能力是稅務機關根據現行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納稅人義務人進行征稅所表現出來的能力。它不僅體現納稅機構法律地位的行為,也是影響社會納稅環境的手段。稅收征管能力主要包括:稅源掌握能力、稅額確定能力、稅收評估和檢查能力以及違法的處理能力。在電子商務環境下,基于電子商務交易的虛擬化、電子化以及全球化特點,使得稅務征管能力不足。一方面是稅務部門的部分工作人員不能適應電子商務發展,專業能力的不足,尤其是對互聯網交易監管技術的不足,進而不能及時有效地發現電子商務交易中發生的經營活動;另一方面是稅收征管部門在對電子商務納稅人進行納稅評估時可能會基于虛擬場所等因素而不能獲取納稅人真實的經營信息等,造成納稅評估能力不足。
3.3 稅收征管模式難以適應電子商務發展
在互聯網技術不斷發展下,電子商務的規模越來越大,而我國對于稅收征管的主要模式是建立在傳統的交易基礎上,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稅收征管模式已經暴露出諸多的問題,尤其是現行的稅收征管手段不能及時對經營活動主體的行為進行監控,進而導致稅收征管基礎變得薄弱。
4 完善我國電子商務稅收征管的對策
從鼓勵電子商務交易發展的目的,在我國電子商務稅收征管中應該遵循以下原則。
一是公平中性原則,電子商務雖然促使交易行為發生了變化,但是其交易在本質上并沒有發生變化,交易雙方無論是采取何種交易方式都需要擔負納稅的義務。
二是征管效率原則,效率是互聯網技術發展的核心,稅收征管效率就是在稅收征管程序上要保證以最低的成本,實現高效的稅務征收。電子商務發展目的就是提高工作效率,因此,稅收征管也要強調效率,本著服務納稅義務人的原則,為納稅義務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
三是維護國家利益原則,稅收是國家發展的基礎,國家的基礎建設資金來自于稅收,因此基于電子技術的發展,我國要制定完善的稅收征管制度,以提高我國稅收政策的國際一致性,從而增強我國稅收的征管能力。結合電子商務稅收征管建設的原則,對提高我國電子商務稅收征管能力,筆者提出以下建議和對策。
4.1 制定完善的電子商務稅收法律體系
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需要我國相關法律的完善,只有這樣才能在根本上保證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基于電子商務稅收征管中存在的法律缺陷問題。
首先,我國要加快電子商務監管法律體系的建設。在對電子商務稅收征管的過程中稅務機關會遇到諸多的規范性問題,例如如何審查納稅義務人電子交易的電子信息,如何保護納稅義務人的網絡隱私等等問題,對于這些問題需要我國加快電子商務交易的立法,通過完善的法律法規規范稅收征管中存在的規范性問題。
其次,加強互聯網安全立法。針對互聯網中存在的詐騙等問題,我國立法部門要制定網絡安全法律,并且制定明確的違法制裁條文,對于利用電子商務模式進行偷稅漏稅的違法行為要給予相應的制裁,保證相關法律的落實到位。例如針對不法分子利用電子商務平臺不開發票而實現漏稅的行為,稅務部門要通過完善的法律給予其相應的制裁,以此凈化稅收征管環境;
最后,制定電子商務貨幣法,規范電子貨幣的流通和國際結算流程。
4.2 制定合理的電子商務稅收政策
首先,要擴大電子商務稅收的納稅范圍。針對電子商務稅收征管中暴露出的問題,我們可以借鑒美國的經驗,將數字化產品納入到增值稅的征收范圍中。當然基于保護國內電子商務發展的視角,對于短缺的虛擬產品可以實行免稅政策,也就是目前我國可以對虛擬的數字化產品的電子交易實行免稅,但是隨著其規模的不斷擴大需要逐漸進行納稅,例如2012年我國的增值稅政策就進行試點,并且在2015年實現了增值稅的普及,以實現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的目的。其次,制定電子商務優惠政策。針對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我國政府部門要制定完善的電子商務優惠政策,這樣一方面能夠促進電子商務的發展,另一方面則是通過完善的優惠政策,可以規模比較大的電子商務主體主動納稅,這樣達到擴大稅款的目的。
4.3 加強我國稅務信息化隊伍素質建設
基于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必須要通過提高稅務部門工作人員的素質以應對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一方面作為稅務工作人員一定要在扎實的稅收專業知識的基礎上掌握豐富的計算機知識,能夠根據電子商務的特征及時了解納稅人的經營活動。例如針對當前電子商務交易隱蔽性越來越強的特點,需要稅務部門工作人員要了解電子信息的性能,懂得通過互聯網技術實現對納稅人交易行為的監控,從而保證國家稅款不流失。另一方面要提高稅收征管人員的綜合素質水平。電子商務所帶來的征稅的電子信息系統,不但涉及到供需雙方的交易,還會跟銀行、保險、商檢、海關、網絡公司等相關聯,這就要求從業人員具有較高的技術水平與操作水平,既要懂得稅收知識,又要求熟練網絡操作及必需的英語水平等等。
4.4 提升發票信息追蹤電商企業實際銷售收入的能力
據了解,電商需要支付給網絡銷售平臺相應的服務費,雖然不同類別的商品會有所差別,但銷售貨物一般按成交額的1%進行服務費提成,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因此,可從報稅系統和普通發票開票系統查詢找出轄區內的電商納稅義務人,利用防偽稅控系統查找到與之發生業務的所有納稅義務人。同時,對消費者利用銷售積分(返點)購買物品的情況,電商要將這筆銷售收入提供給電子商務服務商申請補償,在申請補償收入時,電子商務服務商會要求電商開具相關發票。按照服務費收取的標準,再結合電子商務服務商所持有的服務費發票金額,測算電商在網上的銷售收入。
4.5 建立電子商務職能部門的協調互動機制
建立以地方政府為主體、各職能部門為支柱的電子商務公共管理機制,將商務、稅務、商檢、海關、工商、銀行等融入綜合服務平臺共同管理,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與合作。在大數據、云技術以及“互聯網+”運行模式的支撐下,利用綜合平臺的便利性、快捷性和實操性,為電子商務企業提供便于咨詢、納稅、融資、商檢、報關等一體化的電子綜合服務窗口,使各部門能夠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相互配合、數據共享、監控管理,以更好地支持我國電子商務健康、持續、穩定發展。另外我國也要加強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各國間的溝通與談判,要求各國稅務當局互通情報,協調一致,在稽查技術、手段上密切配合,真正解決各國信息不對稱問題,共同防范國際逃避稅。
5 結語
隨著互聯網+戰略的實施,電子商務將迎來加速發展的戰略機遇期。因此,我們要以積極的態度來對待電子商務的稅收問題,應結合我國的國情和電子商務的發展狀況,基于稅收中性、稅收公平、財政收入、國家等原則,采取多方面的舉措實現我國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與財政稅收的協調互動。
【關鍵詞】電子商務 信息技術 C2C 稅收征管
電子商務一般指企業或者個人利用國際互聯網絡,依托信息技術,借助一定的交易平臺進行商務活動的一種商業行為。電子商務在我國的發展不足20年,但它在整個商務市場中已經占據著重要地位。根據資料顯示,2013年,網購已經達到了3.02億,網絡零售交易達到了1.8萬億,就C2C交易量來說,大概達到了8000億元,跨境交易量也達到了2萬億。面對電子商務的如此龐大的交易量,我國對其的稅收征管仍然處于建設階段,相關的稅收征管開展具有一定的難度,而稅收關系一個國家的民生大事,因此,建設一套切實可行又能維護電子商務健康發展促進經濟增長的稅收征管體系勢在必行。
電子商務按照買賣雙方不同的性質,一般可分為三種模式,一是企業內部網絡直接與客戶相聯系的B2B模式;二是B2C模式,是企業傳統業務范圍的擴充,如蘇寧、京東、天貓等;第三種是C2C模式,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電子商務模式,以淘寶為其代表。筆者以稅收的公平有效為前提,并結合電子商務自身的特點,以C2C模式為例,提出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稅收征管體系,并提出解決途徑。
一、電子商務基本特點及稅收征管體系的現狀
C2C模式的電子商務,是指買賣雙方均為個人的電子商務行為,具有周期短、交易次數頻繁、交易金額小、市場準入門檻低等特點。淘寶是C2C模式最為杰出的代表。盡管C2C模式的買賣雙方均是個人,但是其實在現行的淘寶平臺上,企業和個人一樣進行著電子商務行為,并且,有的淘寶店的交易金額巨大,相當于一個小型的企業,同時,還存在大量的跨境交易;其納稅身份的模糊,主體的虛擬化,支付工具電子化不再憑借紙媒,稅收征管環節的設定上均給稅收機關和海關的監管帶來了難度。迄今為止,所有C2C平臺上的交易,我國都沒有開展稅收征管,并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繼續觀察。
二、電子商務環境下的稅收征管
傳統的稅收征管方式是“以票控稅”,即根據對發票和企業賬薄的監管來征稅;根據資料整理顯示,傳統的征收監管流程大致如下:納稅登記、發票領購、納稅申報、稅款繳納、評估、稽核和審查。審核過程與對賬信息緊密結合,做到監管有據可依。這一套傳統的征稅方式對于實體企業是行之有效的,但是在電子商務環境下就難以實施。這種流程、審核方法甚至計稅方式都將于電子商務的虛擬、便捷、跨區域的特性產生沖突。
在電子商務環境下的稅收征管體系,既要針對電子商務的涉稅特點制定,又要不脫離原有的稅務基礎,和傳統商務稅務基礎保持一致,不和我國稅法相悖。只有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稅收體系,才能保證稅務工作的順利開展和經濟的穩健發展。
傳統商業模式下的稅收征管體系盡管已經發展到一定的階段,但仍然存在著缺點;在電子商務模式下的稅收征管體系,不僅存在著原有的稅收征管缺點,還因其自身的特殊性,使得稅收征管的難度變大,表現為:①概念模糊,征稅主體認定不明。②無實體店鋪,稅源難以監控。③無形產品的計稅發生混淆不清或不明晰。④納稅地點有沖突,管轄權歸屬權問題難以劃分。⑤中介不明顯。⑥核查困難。稅收工作必須面對這些新的問題,考慮在電子商務環境下稅收征管的現實需求,找到合理的解決路徑,設計出一套切實可行的稅收征管體系,并根據實際不斷的完善和發展,保障我國的稅收制度。
三、稅收征管總體系分析
稅收征管體系的設計應該基于電子商務這個大環境下,考慮到質量和效率,而進行必要的系統分析,弄清各要素之間的關系,從而做到全局觀和重點把握。稅收征管體系主要包括兩部分功能,一是基礎的功能要素,主要包括稅收征管流程的處理。二是體系的輔助功能要素。基礎的功能要素主要體現整體結構系統功能結構,系統輔助功能要素是對基礎功能要素的補充,如法律法規等制度政策上的支持,是實現基礎功能要素的重要保障。
結合電子商務自身的特點,得出體系的關鍵要素為以下三點:
(1)電子對賬單。和傳統的對賬單相比,電子對賬單是通過網絡平臺形成的包含日常交易信息的電子信息形式的對賬單;存在于銀行的系統中。早在2011年,中國人民銀行就公布了《會計核算電子對賬系統管理辦法》。通過實踐證明,電子對賬單能很好的監控和核對稅收征管中的相關資金數據,加強了財務稅收與銀行賬務系統的關聯和規范。
(2)電子發票。2013年,我國成功發行了電子發票。電子發票的問世,對我國信息化稅收征管體系具有重要意義,實現了電子商務信息化下的基礎構件。圍繞電子發票而進行改進的一系列措施,提高了納稅效率,也規范了納稅行為。
(3)資金流。在電子商務環境下,資金流是值得關注和管理的一大類重要信息資源。稅務機關可以和銀行緊密合作,監控和審核企業在銀行賬戶的資金流;這同時也要求銀行建立健全完善的信息管理體系,數據信息的實現有利于集中管理和稅收征管體系的建立健全,從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管理效率。
四、C2C環境下稅收征管體系的完善對策
淘寶是最具有代表性的C2C電子商務模式,因此,以淘寶為例來分析相關稅收征管體系。
(一)淘寶征稅的理論依據
根據資料顯示,截止2015年,僅僅只算天貓店鋪的總量就已經達到了137734家。2014年,僅雙十一一天淘寶的成交金額就達到了574億元。現行的《增值稅暫行條例》指出,在中國境內銷售商品或貨物的企業和個人都需繳納增值稅。淘寶網上盡管是虛擬店鋪,但它是以營利為目的的商業行為,因此也應該繳納增值稅。但是現有的稅收制度和管理水平難以對所有賣家進行監控和管理,而且也沒有制定統一的稅基標準。如果貿然征稅不僅會打擊賣家的積極性影響經濟的發展,還會造成許多監管漏洞和制度的混亂。
可見,建設電子商務信息系統下的稅收征管體系需要全面考慮,并從細節入手。
(二)我國個人網店征稅的設想
我們可以從開網店的基本流程分析,找到征稅的條件和方法。稅務機關需要制定一套合理的方式,進行個人網店稅收的記錄和收取。
以淘寶網為例,當地政府可以事先和淘寶賣家協商,規定凡是達到一定交易額、交易次數的賣家必須提交營業執照。淘寶網中。買賣雙方的資金不是直接劃轉的,而是通過第三方擔保平臺―支付寶來進行支付結轉的。稅務機關可以和具有資信的第三方交易平臺、銀行等合作,以此來監控和挖掘淘寶賣家的資金數據,從而建立“以票控稅”這樣一個電子稅務信息系統;對電子發票進行在線處理和管理,對電子賬務進行準確的核算,對資金流進行嚴格的監管。基于以上分析,提出以下幾點完善措施:
(1)在第三方的協定下確定納稅人,消除納稅主體模糊或者監管不清的情況。
(2)第三方代報代繳納稅。由于淘寶的經濟業務多且復雜,單獨納稅申報成本過高,因此可以借由有資質和信用的第三方平臺來統一的代報代繳,實現信息集中管理,提高納稅效率。
(3)第三方保存登記資金流,以方便稅務機關的稽核和審查,消除稅源隱蔽和監管不利等問題。
圖1 個人網店稅收征管體系設計流程
(一)賬簿憑證發票的電子化為稅收稽核審計帶來困難,貨幣的電子化使稅務機關失去貨幣流量監控能力對實體經濟活動征稅的依據是審查企業賬簿、憑證、發票,從而確定納稅人的應納稅額,而網絡貿易中賬簿、憑證以數字電子信息形式存在,納稅主體為了減輕稅負可輕易修改而不留痕跡,且不易被發現。賬簿、憑證、發票的電子化給稅收稽核審計工作制造了難于逾越的屏障。網絡交易以網上銀行、電子支票和電子化貨幣作為交換媒介。交易雙方通過交易密碼掩蓋交易行為,隨時隨地通過電子化貨幣轉賬完成付款業務。稅務機關利用傳統的征管手段和技術無法及時獲取交易應稅額和款項支付信息,失去了對貨幣流量的監控能力。
(二)網絡貿易環節減少,傳統的稅收扣繳辦法作用減弱網絡交易之所以飛速發展,其中原因之一是中間環節少,方便快捷。網絡貿易一般產銷直接交易,造成商業中介機構的削弱和取消,近一步導致網絡經濟中的中介機構代扣代繳作用的弱化,而稅收代扣代繳辦法在稅收征管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這勢必會減少稅源,影響財政收入。
二、網絡經濟稅收征管的基本原則
立足基本國情、借鑒國外經驗、結合電子商務發展實際情況,我們確立以下網絡經濟稅收征管的基本原則:
(一)堅持稅收法定和公平原則我國針對網絡經濟的稅收征管勢在必行,按照稅收法定原則制定相關法律法規迫在眉睫。當前我們應盡快理順網絡經濟稅收征納雙方的法律關系,以法律為基礎制定電子商務稅收征管辦法,補充和完善與電子商務相配套的實施細則。在制定相關法律法規時,要充分考慮到網絡貿易與實體貿易的區別與聯系,注重法律法規的公平性,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堅持稅收效率原則網絡經濟交易活動的效率極高而且頻率也比較快,這就對稅收征管工作的效率問題提出更高的要求。針對互聯網時代的特點,稅務機關要提高稅收征管的現代化科技水平,簡化部分不必要的納稅手續,節省納稅人和征管人員的時間、精力和征納稅成本,盡量減少偷稅漏稅的可能性,維護網絡經濟市場的秩序。
(三)堅持稅務登記原則稅務機關要重視網絡經濟的稅務登記制度的建立和規范。稅務登記是確認征納雙方關系的首要環節和基礎工作。網絡經濟下的經營者應參照實體經濟中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在從事交易活動之前必須先辦理工商和稅務登記,如實提供主體身份信息、網店網址、結算賬戶等資料,為稅務稽查做好材料準備工作。
(四)堅持收入來源地稅收管轄權優先,居民稅收管轄權并重的稅收征管原則在涉外稅收方面,一般是根據各國利益來對稅收管轄權進行確定的。目前我國的電子商務還處在凈進口階段,發展的還不夠成熟,因此在處理涉及國際稅收關系的電子商務時,應堅持收入來源地稅收管轄權優先,居民稅收管轄權并重的稅收征管原則,以維護我國稅收權益的地位,避免發達國家憑借其先進的信息技術、產品和服務優勢從我國大量攫取暴利。
三、網絡經濟稅收征管的措施
鑒于網絡經濟對現行稅收征管制度的挑戰,立足我國基本國情,在現有稅收法律和征管體系的基礎上,提出以下稅收征管措施:
(一)繼續完善網絡經濟稅收征管制度,建立電子商務稅務登記制度在原有相關稅法基礎上,繼續完善網絡經濟稅收征管制度,進一步規范商品銷售和提供勞務的界限,明確對網絡經濟行為開征的稅種、稅率、稅目、征稅對象、征稅范圍和納稅期限,解決有關電子商務征稅存在的爭議問題,使稅務部門的征稅行為做到有法可依。建立電子商務稅務登記制度,作出強制性規定:所有通過網絡交易的單位或個人都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將網站網址、服務器、IP地址和電子銀行賬戶等信息資料申報給稅務登記注冊地的稅務機關,稅務機關對提交的信息進行嚴格審核,符合經營條件的發放電子稅務登記碼,并在納稅系統中登記注冊。公司的稅務登記號碼必須展示在其網站上,便于及時監督稽查。
(二)培養復合型人才,開發專業軟件為了適應新形勢下網絡經濟稅收征收管理的要求,要重視培養既了解稅收業務知識又掌握網絡技術的復合型人才,提高稽查人員通過網絡平臺操作財務會計軟件審核企業報稅資料的能力。開發專門針對電子商務的稅收征管軟件、網絡稅收監管軟件等專業軟件,利用相應的信息技術來鑒定網上交易,審計追蹤電子商務活動流程,簡化稅收登記、申報和納稅程序,對電子商務實行有效稅收征管。
(三)監控網絡交易下的資金流動,建立電子納稅申報系統解決網絡經濟下的稅收征管問題的突破口在于采用新技術加強對交易雙方資金流動和支付系統的監控,對銀行賬戶資金流動進行辨析,為征稅的稅種和應稅額提供依據。建立專門針對網絡經濟下的納稅主體的電子納稅申報系統,以網絡為平臺,納稅人以電子稅務登記碼登錄納稅申報系統進行申報并提交報稅材料,將數據發送到稅務機關數據處理中心,審核成功后,數據被提交到國庫,稅務機關通知銀行進行劃撥。稅務機關建立電子納稅申報系統進行征收管理,方便快捷,納稅率和稅務人員的工作效率都會得到極大提升。
一、全面推行重點行業重點稅源分類管理的措施
基于上述經過調研發現的問題,2009年初,我局對于如何有效開展企業稅源征收管理工作進行研究與探討,制定了切實可行的改進措施并在實際的重點行業稅收征管中予以貫徹執行。
(一)健全企業管理體系,實行重點行業的集中專業化管理
為加強稅源管理部門與各部門之間的管理、規范管理員的行為,我局經過研究,基于我縣企業發展現狀制定了一系列的稅收管理政策:《稅收日常檢查管理辦法》、《稅務執行管理辦法》、《管理員責任追究管理制度》等。通過制定《簡化辦稅、優化稅務的通知》、《改革稅務服務管理模式辦法》等制度,簡化了辦稅的程序,強化分局、業務科、服務廳之間的銜接。基于縣域經濟發展狀況及企業現狀,為利于加強對企業進行長期有效的管理,而對煤炭、房地產、建筑業等進行“一戶制”的單檔建案。依據合理的分析頻率,對重點行業每季度進行一次全面的稅收分析。
(二)理清納稅人的具體情況,核實企業重點行業、重點稅源稅收征管稅基
重點行業、重點稅源稅收征管工作的核心就是對各種稅基的管理。2008年,我局在對稅收征管的現狀進行調研時,就針對企業稅收征管工作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依據納稅人的不同特征,對全縣的435戶納稅人進行劃分,對全縣范圍內的納稅人進行全面的理清:對全縣范圍內的納稅人進行全面的理清:按經營規模的大小將納稅人分為一般企業和重點稅源企業;按照繳納增值稅的情況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企業。經過一系列的工作,將全縣的納稅人的具體情況予以理清,進而核實稅收征管的稅基,這樣就為貫徹實施企業稅收征管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
(三)有效利用財務管理數據,強化稅源的動態監管
在日常的有關企業稅收征管中,我局就十分注重財務管理數據信息的采集與分析。實行重點行業、重點稅源稅收征管的分類管理后,逐漸形成了“以重點行業重點檢查為基礎,擴大對新辦企業稅收征管納稅人的檢查比例,針對不同行業的特點加強企業稅收征管檢查,對企業稅收的真實性進行分析評估”的動態稅務管理體系。我局為加強重點行業、重點稅源的動態化管理,明確了三條工作紀律:首先保證政令的暢通化。分局要落實分類管理的各項措施,不得相互之間推卸責任。其次加強監督管理的工作。紀檢、監察在進行匯算清繳稅收征管期間對于違規違紀行為,發現與查處并行,不予拖沓;最后要制定工作計劃,按時完成任務。一定的時間內必須要完成各分項管理任務,對于未按時完成的,要查出原因追究責任。
(四)提高征、納雙方的素質,加強稅收管理力度
為加強稅收征管的監管力度,針對一些新辦企業、小規模企業中存在財務核算不規范、財務管理人員水平參差不齊等問題,我局從宣傳、培訓入手,逐步提高納稅人依法納稅、稅收管理人員依法管理的自覺性。
1.加強企業稅收征管的分類管理宣傳力度。我局通過定期召開座談會,向重點行業宣傳新的稅收征管法律,提高稅務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做到稅法宣傳定期化、經常化舉行,使納稅人知法、懂法、守法,發揮宣傳對促進稅收的作用,引導納稅人能夠自覺納稅。
2.積極開展征納雙方的培訓力度。一是開展思想整頓。利用座談會向全局的稅收管理人員分析有關稅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存在的問題及改進建議,統一思想,激發工作的熱情;二是加強業務培訓力度。由于企業重點稅源的稅收征管工作需要一批具有高素質的管理人員參與,因而我局采取集中化學習、不定期的抽取考試等方式,開展稅收管理人員各方面知識與能力的培訓,培養了一批既精通稅源征管政策,又能熟練掌握財務會計管理的人才。
二、實行重點企業稅源征管分類管理的成效
我縣是全省唯一實行分行業管理的:大中型企業為一分局;個體工商業戶和行政事業單位為二分局;房地產與建筑安裝企業為三分局;煤炭與交通運輸為四分局;農村稅收為五分局。通過將重點行業、重點稅源的分類管理落實于實際經濟活動中,有關企業稅收征管的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促進了企業稅收征管科學化與規范化,具體表現為:
(一)轉變了稅務管理人員管理意識
通過對財務管理人員稅收知識及能力的培訓,管理員在實施稅收征管中的主觀隨意降低,開始從經驗性管理向科學化管理轉變、從人管理思維向團隊式管理轉變,更有效地利用集體智慧,依據法律、政策等進行重點行業、重點稅源稅收征管的征納工作。管理意識的轉變有效地提高了稅務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為深化稅源管理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管理員意識的轉變促進了企業稅收征管執法水平的提高。
(二)緩解了征、納雙方信息不對稱問題。
實行企業稅收征管分類管理后,逐漸形成了動態的稅務管理體系。經過第三方信息的采集,逐步加強內外部信息的處理,形成可實時動態管理的信息庫。原本單一的納稅申報信息處理轉向綜合化的信息處理,解決了以往征、納雙方信息不對稱問題所引發的稅收管理失效問題,有效地促進企業稅收征管工作的管理。
(三)納稅服務渠道拓寬,企業稅收收入穩步增長
行業分類管理使稅務機關在掌握同行業納稅人的服務需求上更加得心應手,通過統一的納稅評估標準,從個別行業發現同一行業中存在的一些共性問題,讓同行業的納稅人進行自查完善,將事后的查處變為事前的稅收服務,尊重與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納稅渠道的拓寬促進了企業稅收征管的精細化發展,2009年,我局分行業對435戶納稅人開展了企業稅收征管的納稅評估,其中存在問題的137戶,評估入庫稅款375萬元;15戶房地產、建筑業實行專項檢查,查補入庫稅款為78萬元。通過實施企業1收入分類管理方式,實現了我縣企業1收入的持續增長,2009年企業重點稅源的稅收征管累計入庫3064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增收501萬元,增幅為19.54%。
一、我局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的現狀
通化地稅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到目前為止,已擁有標準局域網8個,全區已形成廣域網環境,基本帶寬8M,擁有計算機500多臺(套),從事信息化建設與管理的人員27人,占全局干部總數的3%,應用的范圍有征管信息化、政務信息化、網絡傳輸、專業軟件等,征管信息化包括JTAIS2.0、征管信息分析系統;政務信息化包括公文處理、內外網站、政府網站;網絡傳輸包括省、市局間使用FTP、市縣(市)間使用地稅信使;專業軟件包括計會報表、人事檔案、勞資報表、工資管理、征管報表等專業科室應用軟件。
二、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的模式
總體上講,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應緊緊依靠稅收征管改革模式,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要依托覆蓋全區的稅收征管網絡和互聯網絡為基礎,建立稅務系統的信息化高速公路為最終目標,以信息的集中處理為核心,以高速便捷的服務為根本出發點,提升稅收征管及稅收工作的計算機處理程度,全面實現稅收征管及其相關工作的現代化。
以上模式只是對稅收征管信息化的總體概括,我們認為稅收征管信息化應能夠達到以下幾個目標,或者基本具備以下幾個顯著特征:
(一)必須建設成功覆蓋全國的稅收征管信息網絡系統。建立稅務系統信息高速公路,并完成與國民經濟信息化連接,逐步深入國際互聯網的全球信息化軌道,這是進行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要達到的基本目標,是一切工作的前提,我們認為,一是要建成總局到縣市局的四級稅收征管信息網絡,并且是平等性能夠互通的,用來保證信息的及時迅速傳遞;二是稅收征管網絡要能夠與各銀行、工商、企業、公安等部門以及政府網絡實現互通,不然稅收信息化只能是良好愿望、空中樓閣。
(二)必須對全部的稅收征管信息進行相對集中的處理和分析。這包括所有稅收征管信息都必須能夠達到網上傳遞、加工、存儲、處理和分析,所有信息能夠達到一定層次的共享。
(三)稅收征管及其相關稅收工作都要通過網上運行。要能夠達到通過網絡實現網上異地申報,網上稽查、網上征收稅款,真正意義上的實現網上辦公的目的。
4()稅收征管網絡能夠對稅源情況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監控,要能夠對稅收征管的前期過程包括納稅人經營、資金運行和納稅等情況進行徽機監控,實現計算機網絡幫助稅務部門進行稅收與經濟的分析管理功能,同時也是配合新征管法規定的納稅評估約談制度,從管理方法上要求稅務機關不能象傳統的方式直接向納稅人提取涉稅信息,而是由納稅人主動提供涉稅信息,這就要求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之間有一條簡捷快速的通道。
5、要真正讓納稅人感動方便快捷。要能夠讓廣大納稅人和單位在足不出戶的情況下可以通過現有通訊網絡,如電話、手機、互聯網和媒體實現納稅申報和查詢納稅情況。
三、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一)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還處于起步階段,在思想認識、人員素質、硬軟件建設、財稅體制、法律支持和網絡安全上存在諸多問題。
1、思想認識問題
目前,基層稅收工作者對稅收征管現代化建設在思想認識上尚存在分歧。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一是無為論,認為現有的稅收征管手段能夠完成和處理現階段的稅收征管業務工作,缺乏現代化的稅收征管信息化觀念,認為稅收征管信息化是無為勞動。二是失權論,普遍認為實行信息化管理后,稅務部門和人員會失去特權,對企業和納稅人失去強有的控制力,只考慮到眼前利益沒有顧及稅收征管現代化的發展要求和趨勢。三是落后論,認為我國與發達國家差距較大,國民綜合素質較差,推行稅收征管信息化不會取得好的效果,不如安于現狀。四是目前的JTAIS軟件在運行過程中還存在不少問題,由于開發商的服務不及時造成工作上的不便利。
2、人員素質問題
從稅務內部來講,信息化是歷史發展的潮流,時展的要求和方向,科技加管理是對每個稅務干部的要求,再好的設備和先進的信息庫,也要高素質的人員去操作,但是目前的人員素質現狀不容樂觀。一是信息化素質普遍較低,稅務機關已基本上對所有人員進行了計算機知識輪訓,但是仍有相當人員不能操作計算機。二是缺少高精尖的系統管理人員,目前,每個縣市區局只有1至2名能夠進行數據庫管理和網絡維護的高層管理人員,一旦出現嚴重故障就會束手無策,難以就付。三是缺少信息化管理研究人員。從外部來講,社會各界特別是地方政府對稅收征管信息化的了解只限于政府上網等方面,缺少對稅務信息化管理的認識,我國國民素質和整體納稅意識不高,對稅收信息化管理不理解,有抵觸情緒,嚴重阻礙了稅收征管信息化的發展。
3、軟硬件問題
經過幾年的發展,我們全區在稅收征管信息化上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但仍存在問題。一是硬件投入多利用率低,基層分局計算機只限于打字報表功能,大多用于征收大廳的登記、申報、征收、發票管理等方面,許多功能沒有得到全部的開發利用。二是網絡功能不健全,由于稅務部門與工商、公安、交通、銀行的網絡還未真正實現聯通,制約了稅務系統廣域網絡作用的發揮,造成資源的浪費。
4、法制問題
稅收征管信息化最大的特點是網上實現稅收工作的計算機處理,有資料表明,到20*年全球電子商務銷售額達350000億美元,將成為21世紀的主要貿易方式,電子商務的無界性、虛擬性和無紙化特點將使稅收征管信息化工作面臨挑戰。而我們現在的狀況,一是電子申報缺乏法律支撐,沒有相配套的法律作保證,難以保證信息數據的合法化,現行的申報納稅是以納稅申報表為納稅的紙質依據,電子申報后難以界定其納稅申報的數據真實性和具有法律效應;二是電子商務活動缺乏法律依據,沒有法律來明確規定其基本的電子合同、交易支持、企業帳本及其它電子文檔的操作規范,使稅務機關難以監控其經濟行為;三是稅務機關上網信息管理缺少法律依據,稅務機關對企業和銀行其它部門的電子訪問沒有得到法律明文許可,阻礙了稅務機關對納稅企業的稅收征管質量的提高和力度的加大。
5、安全問題
一是稅務機關內部的廣域網和局域網安全性差,缺乏必要的安全軟件保護,容易被非法用戶侵入。二是網絡安全技術落后,還沒有真正開始研究稅務機關與銀地等政府部門網絡以及因特網對接后的安全保護問題。三是存在泄密隱患。稅務機關與政府、企業、銀行等網絡實現信息共享,如果缺乏必要的保護,開放性的電子信息和網絡就會受到來自多方的惡意攻擊和發生泄密現象。
(二)建議
1、提高認識,強化觀念。必須進一步提高對信息化建設重要性和必要性認識。隨著經濟全球化、一體化的加快和網絡化、信息化建設的飛速發展,以稅收信息化建設為突破口,進一步深化征管改革已成為必然選擇。領導干部首先要轉變觀念,把信息化建設提高到代表先進生產力發展要求的高度來認識,敏銳把握信息革命發展的大趨勢,創造性地把信息革命的成果運用于稅收管理實踐。
2、轉變觀念,加快人才培養,提高稅務部門群體信息化管理素質。樹立稅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理念,從我局的現狀來看,應注重引導稅務人員全員積極參與信息化管理,各級稅務機關加大對稅務人員的計算機知識培訓,重點放在具體的操作規程上,在普遍提高全體人員整體素質的同時,特別要加強信息技術管理人才的配備和儲備,使從事信息化管理的人員有輪訓和再提高的時間和精力,向高層次發展,以適應信息化發展的需要。
3、加大基層單位的硬件投入,樹立一次性投入終身受益的指導思想。
4、加強信息中心建設,強化信息管理部門職能和作用。從實際工作上看,信息中心的職能和作用還遠遠未得到發揮和應用,要加快信息中心建設步伐,從總局到縣市局的四級稅收征管信息數據處理中心職能要進一步明確規范,賦予信息中心必要的職權,明確信息中心權威地位,全權負責各地的信息收集、加工、分析和處理等事項,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動征管數據,確保數據的真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