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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人員與大眾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薄弱。
在生態環境治理過程中,出現了一個較為明顯的特點,政府部門的內部人員盡管做著環境治理工作,但在日常生活中經常進行一些破壞生態環境的活動,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只停留在表面,沒有做到充分的理解,也沒有在實際中踐行。這樣就導致城鎮化建設中生態環境污染等問題越發嚴重。此外,我國還沒有設置專門的環境保護課程,缺乏環境教育,造成大眾環境保護意識淡薄,這也是導致城鎮化建設中生態環境治理效果不顯著的原因。一直以來,各地方政府對環境保護還處于喊口號的狀態,并沒有真正的采取措施去保護環境,導致我國城鎮化的環境保護工作遠遠落后于城鎮化的發展建設。現階段,我國專門從事環境保護工作人才非常少,現有的人才在生態保護經驗與生態知識積累方面普遍較差。
2)法律法規不健全。
環境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規不健全也是城鎮化進程中生態環境治理工作不理想的主要原因之一。西方國家在環境治理方面有著十分豐富的經驗,我國的環境治理工作起步較晚,治理經驗不足,在法律法規方面還需要改善與健全。一直到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才通過了環境保護法,之后又出臺了十多部與環境保護有關的法規措施、法律。盡管如此,但在法律法規等方面仍存著很多問題:首先,在范圍上。我國關于環境保護的立法范圍過小,對于一些需要重點保護的領域,沒有提出明確的法律規定,法律界定尚不清晰。缺乏對違法企業進行懲治的處罰標準,執法難度較大。其次,在數量上。我國環境保護方面的立法數量與西方國家相比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第三,我國現行的環境保護法律已經落后。目前,我國很多現行的環境保護法律與法規都是在很早以前制定的,已經不能完全滿足當下的社會發展要求,在具體實施中存在很多盲點。第四,對政府環境行為規范方面,缺少具體的法律法規,造成政府下級單位應付上級單位現象越來越嚴重。第五,現行的環境法律過于寬泛,沒有具體針對性。大多環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規都是針對城市的,沒有具體針對城鎮化建設的環境保護法律。當下,我國城鎮化進程中環境問題越發嚴重,完善法律法規已經勢在必行。
3)治理方式單一。
在城鎮化建設中,人口多、環境污染嚴重、經濟條件不足等因素嚴重影響著我城鎮化進程中的生態環境治理工作。我國在城鎮化環境治理方面經驗不豐富、研究不充分,治理方式單一又落后,且帶有明顯的政治色彩。一方面,政府直接控制治理模式雖然具有行政優勢,但在生態環境治理中政府不但要發揮主導作用,還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且治理的長期性決定了政府主導的長期性和資金投入的長期性,這將給政府帶來沉重的工作負擔和經濟負擔。另一方面,我國在生態環境治理方面主要采取的手段是單一式的行政手段。雖然行政手段具有效果快、無償性、權威性、以及強制性等特點,但政府關注的重點還是效果快這一特點。很多政府官員為了應付上級的檢查或是提高自己的政績,采用行政手段在短時間內取得治理效果,忽視了生態環境需要長期治理的特點。比如,汽車的單雙號限行、高污染企業搬遷或是暫時停止生產等,這些都是短期的環境治理手段,并不能從根源上解決生態環境問題。
二、解決的對策
(一)提高政府人員與大眾的環境保護意識
我國政府人員與普通大眾的環境保護意識明顯不足,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來提高與加強。第一,教育部門應將環境保護學習納入教學內容中,在幼兒園、小學、中學中加設環境保護課程,從小培養國民的環境保護意識,讓其了解環境保護對人類生存與發展的重要性,進而樹立環境保護觀念,通過實際行為真正做到保護環境。同時,學生的環境保護教育還可以影響到其整個家庭的環境保護意識和行為。第二,我國成人人口占總人口的74.0%,占據了人口數量的大半部分。成人群體是環境保護的主力軍,同時也是需要進行環境保護教育的主體。因為成年人的觀念已經形成,要培養其環境保護意識具有一定的難度??梢酝ㄟ^開設免費環境保護課堂的方式對成年群體進行環境保護教育,或者在網上專門開通環境保護資源下載渠道,免費為廣大群眾提供環境保護學習資源。
(二)完善法律法規
通過完善與環境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可以提高政府對環境保護的監管力度,在立法上保障生態環境治理工作順利開展。主要措施有:第一,用法律形式明確企業在生態環境治理工作中的義務與權利,采用激勵政策促進企業在生態環境保護中發揮自己的力量,提高企業環境保護的意識和責任感;第二,完善我國環境保護與環境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提高執法的可操作性和規范性;第三,國家應制定詳細而又嚴格的處罰條例,加大對環境違反行為的檢查與打擊力度,健全環保部門的責任制度,對于環境違法情況,既要處罰違法人員或單位,還要對環保部門的相關負責人進行處罰,從而有效的減少環境違法現象。
(三)改善環境治理手段
目前,我國生態環境治理還主要依賴政府的行政手段。政府通過采取強制性的措施來強行進行環境治理工作,但效果并不理想。強制性的方式不但很容易引起群眾的反抗心理,還會導致企業環境治理的積極性大大降低。結合西方國家的環境治理經驗,在未來,我國可以采用經濟手段來進行環境治理。比如,采取污染稅制、自愿協議等。加強激勵手段的運用,充分調動企業環境治理的熱情,讓更多企業自發的參與到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中來。
三、結語
關鍵詞:“河長制”;水環境治理;效用分析
1引言
“河長制”是在水污染日益嚴重的背景下誕生的一種具備行政特性、高效的水環境治理模式?!昂娱L制”一般都是由各級黨政負責人作為河長,并落實轄區范圍內河流的全面整治與管理工作;其主要宗旨是把行政管理過程中的各種競爭機制、約束機制以及激勵機制等融入到水環境治理工作中,從而充分發揮各級黨委政府的作用,進而切實提高水環境治理工作的質量以及效率。本文以張掖市黑河“河長制”落實的狀況為基礎,詳細分析了“河長制”在水環境治理中的實際效用。
2“河長制”在水環境治理中的效用
2.1“河長制”在張掖市黑河落實的基本狀況分析
黑河“河長制”生態環境治理工作自落實以來,全面貫徹“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綠色發展理念,在實際過程中對工作思路進行完善與創新,逐步構建了市級河長部門對應工作體系,有效推進黑河水域的治理工作;同時,結合實際實行渠長制、片區長制,實現了河長治河全覆蓋。
2.1.1“河長制”實施過程中開展的相關工作
(1)在黑河兩岸開展大規模綠化造林活動,落實黑河大林帶建設,從而對黑河周邊的生態環境進行改善。堅持“全市一盤棋”的理念,統籌兼顧整片區域生態環境整治工作,結合不同河段實際自然生態狀況,有目的、分區域落實生態綠化工程,將黑河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與當地培育新興業態、建設美麗鄉村、構建景觀長廊等工作有機融為一體,以點連線、以線帶面,逐漸將散落在黑河周邊的生態景觀連成一個整體,構建黑河生態長廊。自實行“河長制”以來,張掖市政府相繼在黑河流域的高臺縣城區段以及甘州區大量種植花卉、楊樹、槐樹、椿樹、樟子松以及云杉等植被,打造了親水生態岸線。(2)對各河流水電站的違規行為進行綜合整治。責令影響河流生態環境的在建水電站停止施工,并將部分在建工程項目拆除,恢復河流原有的生態面貌。對于引水式電站而言,責令其建設生態基流自由下泄工程措施,避免人為干預;同時將水電站附近臨時搭建的多余設施全部拆除,并對部分被破壞的地貌平整覆土、植被綠化;而對于水庫以及引水渠而言,其整治的重點對象就是環境衛生,將區域內以旱廁為主的臨時設施全部拆除,對水庫前后壩坡、生活區以及工作區附近存在的垃圾清理干凈,將水面漂浮物打撈上來,集中運送到垃圾處理站。(3)全面落實黑河兩岸生態環境治理工作。在整治范圍內依法開展各種專項整治活動,其中包括恢復采砂坑、清理河道堆砂場、禁止無證采砂以及禁止在禁采區采砂等;除此之外,提高非法河道采砂以及亂堆亂放砂石料等行為的懲罰力度,責令河道內、黑河濕地保護區、祁連山保護區中的所有采砂場停止運營,將地貌恢復成原狀,并且在部分合理區域培育綠地以及種植本土植被,這樣不僅對區域內的采砂坑體進行了全面整治,而且也改善了生態環境,一舉兩得。各水電站增設污水處理裝置;生活垃圾必須集中堆放在指定區域,及時運送到垃圾處理站。開展植樹造林、水源涵養、水系治理、河道疏浚等生態修復工作,有效保護了區域內的生態系統,進而強化黑河的生態功能。(4)提高污水以及黑臭水體的整治力度,對農業面源污染進行嚴格控制。借助引水入城以及污水納管等措施,對黑臭水體進行處理,從而完成清污分流的任務;全面實行中水回用,推廣污水再生利用工程,中水處理符合相關規定后,將其引入到綠化灌溉中,最大程度避免中水流入到黑河水域;在河流交匯處以及河流入河排污口等區域增設實時監控設備,對斷面水質進行實時監測與控制,提高黑河濕地附近城郊村規劃整改的力度,切實增加濕地生態環境保護功能,改善人居環境。盡可能減少區域內農藥化肥的使用量,并建立廢舊地膜回收站,嚴禁出現廢舊農膜掩埋、堆積或焚燒等“以污治污”行為,避免對河流造成二次污染。(5)為了進一步確保張掖市境內河流生態平衡,全面落實水生態保護措施,實現對水資源、水生態的信息化管理,建立了水生態保護監控信息平臺,建成水電站生態基流下泄監控、水庫管理監控、干支渠管理監控、河長制信息管理、防汛抗旱預警監控、監控信息系統綜合管理、應用服務支撐等七個主要板塊,對監管模式進行創新與完善。全天24小時實時監測全市66座水電站的生態流量和引水流量、31座重點中小型水庫庫區水位和運行調度管理情況、38條主要干支渠關鍵區段斷面流量及15條重點河流流量、水質、入河排污口等情況,從而高效完成報表管理、流量預警、斷點統計、下泄流量統計、發電引水流量監控、流量計量數據監管以及生態流量視頻監控等工作。
2.1.2黑河水環境治理實行“河長制”取得的實際成效
(1)與過去相比,黑河水質以及河流兩岸的生態環境有了明顯改善。“河長制”實行之后,河流岸線實現了初步的統一,充分利用“一園三帶”項目(祁連山國家公園和黑河生態帶、交通大林帶、城市綠化帶),種植大片樹種,人工造林面積28.1萬畝,河流兩岸生態環境明顯恢復。對于前文所述的廢舊農膜、排污口、黑臭水體以及各區域垃圾的整治效果也十分顯著。在實行“河長制”之后,祁連山區域的黑河、梨園河、洪水河、西營河、東大河、討賴河等主要河流的出山口水質都達到了Ⅱ類,而黑河中游斷面水質也達到了Ⅲ類。(2)水源涵養區礦山項目以及在建水電站項目的整治關閉,緩解了當前區域內自然資源過度開采的壓力,不僅改善河流的生態狀況,而且進一步增加了河流上游區域涵養水源的能力。累計關閉了117宗采礦項目,撤離人員、拆除設施、封堵礦井、清理現場,對破壞嚴重的地貌平整場地、覆土綠化,礦區礦點生態環境全面得到治理恢復,當前河流兩岸的生態環境基本恢復了原狀。(3)河道非法采砂狀況得到明顯改善。依法對河道內53家非法采砂場進行強制拆除,清理整治河道370多公里、垃圾0.62萬噸,河道禁采區采砂場全部關停。針對河流兩岸遺留已久的大規模采砂坑,對其處理的方式主要是在原有的基礎上修建人工湖,并在周邊區域覆土綠化,總治理面積達3300多畝。全市范圍內都嚴禁私自在河道內進行采砂,一經發現嚴格處理。而對于河道外的采砂行為,也有明確規定,其中包括采砂的量、采砂的深度以及采砂的單位,并督促相關單位在采砂完成后必須對采砂坑采取回填處理。(4)通過先進的網絡信息技術,加快了河流生態系統與環境恢復的速度。借助地理、水質以及水文信息大數據,基本完成了全市范圍內重點水域的監測工作,信息監控網絡全面覆蓋。河流生態流量、干渠引水流量、水電站生態流量實時監控以及重點入河、渠道水庫排污口的視頻監控的廣泛應用,切實提高了監管的全面性以及精確性,實現了監管的全覆蓋,大幅降低了各種違規行為出現的幾率,進一步提高了河流水生態的安全性。
2.2未來展望
(1)結合社會經濟發展狀況以及遵循河湖自然規律,在產業發展、環境治理、旅游建設、河湖整治以及城鄉建設等工作的規劃、設計、建設過程中強化生態理念;對轄區范圍內河流的生態環境實施有力保護,為其實現可持續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2)進一步加強河道管理、保護、整治的力度,定期或者不定期開展河道圍墾、非法排污、非法河道采砂等各類重點問題專項整治活動。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對河道采砂行為進行規范,對河道環境進行合理整治,使河流兩岸生態環境保持應有樣貌。重視入河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強化入河排污口水量以及水質的監測力度,從而切實提高河流水質。(3)將河湖問題排查工作作為落實“河長制”的關鍵,參照河流劃界工作,全面分析河流生態環境的實際狀況,精確定位影響河流生態健康的關鍵因素,對河流“一河一策”方案和“一河一檔”進行優化完善,為河流問題治理措施的順利落實奠定堅實基礎。
[關鍵詞] 鄱陽湖,生態經濟區,環境保護
[作者簡介]賈 超(1982—),男,九江學院旅游學院講師,碩士生,研究方向為旅游管理/企業管理;史術光(1981—),男,九江學院旅游學院講師,碩士生,研究方向為旅游管理/管理科學與工程。(江西九江 332005)
本文系2012年江西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基于反饋基模分析的鄱陽湖生態經濟區環境保護與資源開發利用的系統研究”(GL1234)階段性成果。
2008年初,江西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設鄱陽湖生態經濟區戰略構想,是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是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的重要載體,是為了保護好一湖清水美景,也是為了爭取國家政策項目支持、加快經濟社會更好發展的一大關鍵點。2009年12月12日國務院正式批準實施《鄱陽湖生態經濟區規劃》,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由此成為國家戰略。鄱陽湖生態經濟區處于京九經濟帶和長江經濟帶的交接地帶,是中央關于加快發展沿干線鐵路經濟計劃帶的構想之一。建立鄱陽湖生態經濟區不僅可以帶來優化生態環境與促進經濟發展的雙贏,而且符合統籌城鄉發展、造福子孫后代的科學發展要求,同時關乎鄱陽湖地區以及江西全省的經濟社會發展,還將有利于長江中下游地區和我國東南腹地生態環境的改善。
一、鄱陽湖生態經濟區環境現狀
鄱陽湖是中國第一大季節性淡水湖。江西全省流域面積97%的江河水注入鄱陽湖,其中贛、撫、信、饒、修五大河流多年平均入湖水量有1285. 7億立方米。鄱陽湖作為世界重要的生態濕地,草美花香水秀,水產物種豐富,珍稀鳥類眾多,有150多種鳥類在鄱陽湖國家級候鳥保護區棲息越冬,是世界上最大的鳥類保護區。受季風氣候影響,鄱陽湖是一個季節性變化很大的吞吐型湖泊,其年均降雨量為1636 mm、多年平均水位為12. 86m。每年春夏之交,湖水猛漲,湖泊面積有3841平方公里;冬季,湖水則劇降,湖面驟然縮小,這是鄱陽湖面積僅140平方公里,固有“洪水一片,枯水一線”的說法。近年來受全球氣候變化等因素影響,枯水期長,嚴重影響了鄱陽湖地區生態環境。2007年,湖水水位突破了歷史最低點,持續干旱,湖區上千萬人飲水困難,濕地面積縮水,越冬候鳥及其他生物的數量因為隨之減少,候鳥越冬棲息環境惡化。
鄱陽湖區46個縣處于江西的中北部。該區地處亞熱帶濕潤季風區,氣候溫暖濕潤,光照充足,四季分明。區內地形東、南、西三面高,北部低,成為一個整體向鄱陽湖傾斜而向北開口的巨大盆地;地貌以平原、低丘崗地為主。該區是我省主要商品糧、棉、油料及淡水產品生產基地,亦是我國重要的商品糧和淡水養殖基地。近年來,隨著全球氣候變化,極端天氣事件愈漸頻繁。2007年受降雨長時間偏少影響,鄱陽湖水域面積從最高4000 km2一度減少到不足50 km2,碧波千里的濕地卻面臨巨大的干旱危機,而工業化、城市化快速發展另一方面卻嚴重影響了鄱陽湖水生環境,水質污染嚴重,造成湖泊環境承載力越來越小。鄱陽湖區還屬于長江中下游血吸蟲病疫區,血吸蟲病一直困擾著湖區群眾,影響了沿湖地區經濟發展;都昌、永修和星子等縣的環境破壞使得大風、沙塵災害時有發生,鄱陽湖生態調和能力下降,水土流失等生態問題有增無減。這一切都助長了鄱陽湖區生態環境的脆弱性。
二、鄱陽湖生態經濟區環境問題分析
(一)污染防治任務艱巨,污染減排壓力持增
隨著江西省工業化城市化進程加快,流域內水污染問題也越來越嚴重。環境監測數據表明,部分河段水環境污染過度,尤其是城市河段,鄱陽湖部分點位已經輕度富營養化。危害空氣質量污染因素有增無減,一是能源消費結構仍以煤炭為主而相對較高的污染物排放強度沒有減弱,全省酸雨現象仍然嚴重。二是日益增多的機動車輛必然使機動車尾氣污染開始成為污染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的重要因素,固體廢物污染控制也需要加強。
隨著金融危機影響后經濟發展快速恢復,生態經濟區建設的加快,城鎮化進程的全面開展,全省化學二氧化硫和需氧量都出現了較大的新增量,減排工作面臨較大的壓力;由于相對粗放的發展模式、環境保護的基礎設施建設相對落后,一些城市污水處理廠不能日常運行還有配套管網建設的滯后,生活化學需氧量削減量遠遠小于新增量;三是企業為降低經營成本,想方設法漏排、偷排,甚至不使用治污設施,將環境成本轉嫁為社會成本,逃避治污責任,這無疑使得減排工作更加難以進行。四是隨著污染減排工作的力度加大,可供我們利用、施展的重大工程減排措施空間越來越小,總量控制體系的改善與發展,減排考核指標也會隨之更加嚴格、更加全面和完善。
(二)森林防護欠缺,濕地植被破壞
隨著人口的不斷增長,濫砍濫伐和不合理開發利用森林資源,以及毀林開荒、開礦、修路,一度造成環鄱陽湖區森林資源再生能力下降,森林植被和地表都遭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破壞。我省雖進行了林權制度的改革,加快綠化造林的進程,森林植被面積、森林資源有所回升,但森林的質量較低,主要表現在:(1)森林覆蓋率低,僅僅是全省的2/5;(2)森林種植比例不合理?熏防護林種植面積遠遠小于經濟林面積;(3)針闊混交林和闊葉林面積小,針葉林面積大;(4)森林總體單位面積蓄積量低森林種植不夠均勻密布。由于林地資源減少、森林資源質量的持低,森林保持水土、涵養水源、防風固沙、調節氣候的功效被大大消減,生態環境平衡也被破壞。
(三)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不完善
鄱陽湖區生態環境治理必須要有法律法規的保證,但由于鄱陽湖區體制欠缺、管理行為不協調、經費條件制約等原因,立法滯后、執法方面不嚴格,鄱陽湖區生態環境治理的法律法規建設仍然難以滿足現實工作的需要,如2004年3月實施的《江西省鄱陽湖濕地保護條例》,作為我國濕地保護過程中意向重要按法律成果,雖然加強了對鄱陽湖濕地的保護與合理利用的規范化管理,但仍存在一些問題,《條例》只對鄱陽湖濕地區域排污總量實行嚴格控制,卻沒有具體規定其上游地區排污控制量?!稐l例》沒有明確濕地保護區管理機構對區內土地、水、漁業等資源的管理權力?!稐l例》沒有明確對征占用濕地的行政許可事項,出現了濕地征地“無人能管”的現象。相關部門對有關法規的執行力度不夠,如在鄱陽湖區雖然實行季節性輪休魚禁港制度,加強了漁政管理,但由于湖泊面積遼闊,管理難度大,濫捕濫獵現仍然存在,使得漁業資源的保護難以全面開展。
(四)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作用有限
公眾參與生態環境治理已成為世界趨勢。20世紀80年代,江西省政府對公眾參與鄱陽湖區生態環境治理開始了規范與鼓勵。經過近30年努力與實踐,鄱陽湖地區生態環境治理的公眾度有了較大的提升。但是,總體來說,目前鄱陽湖區生態環境治理主要是依靠政府力量獲得的成效。公眾參與在其中的貢獻卻十分有限。與發達省份相比,江西省民間環保組織總體規模小、團隊數量少、發揮作用小。從參與方式上看,公眾參與鄱陽湖區生態環境治理的方式與渠道都較為有限,主要通過少數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環保專家的提案、建議和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基本上都是間接、被動的參與方式,而不是直接、自覺、廣泛的參與行為。從參與內容上看,目前公眾參與鄱陽湖區生態環境治理主要為末端參與和微觀參與,主要在參與宣傳教育方面較為活躍,公眾參與的廣度和深度都還有待提高?熏,例如事后舉報、受害者投訴;而在預案參與和宏觀參與方面則相對落后,對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及其價值取向、政府開發艱澀項目的決策與實施過程等方面的作用可謂微不足道,開發建設項目的決策與實施過程等影響力十分有限。從參與保障來看,目前鄱陽湖區環境保護與生態環境治理的公眾參與并沒有真正形成制度,大多是由政府支持、組織和發動的,一些法律法規體系雖然對公眾參與的權利作出了有關規定,但大多過于條例化,也沒有明確對公眾參與的保障等等,使得公眾參與的制度建設基本上還是紙上談兵。
三、鄱陽湖生態經濟區環境保護對策
(一)加強污染防治和主要污染源物總量減排
加強主要污染源物總量減排,加大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投入,完善污水處理網點。通過污水處理廠的建設、推進完成2015年所有市縣和重點鎮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85%的目標,加強對企業節能減排、污水處理后再排放的監督與管理,從源頭杜絕污水進入鄱陽湖的可能;抓好重點治理工程,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轉變經濟發展模式,通過優化發展降低污水排放總量。實行重點行業環境準入管理,提高產業準入門檻,鄱陽湖地區工業企業必須按照國家要求做到持證排污和達標排放;提高污水處理科技水平,獎勵企業污水處理科研發明,利用經濟手段、科技手段、政策手段切實提高鄱陽湖地區污水處理率。
(二)加快林業建設,提高森林覆蓋率和質量
根據建設生態江西的總要求,以綠色GDP理念為指導,控制經濟活動對于環境的改變在適當范圍,使經濟發展的同時人們生活富裕、環境生態文明。一是推進長江防護林的建設,貫徹落實退耕還林和防沙治沙等國家政策;二加強鄱陽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五河源頭自然保護區和濕地工程建設,做好野生動植物的保護工作;三是加強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和森林管護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熏為實現全省森林覆蓋率達到63%的目標,可以采取以下幾個措施:一、實施平原林業工程,加快綠色地帶、城鎮綠化、農田防護林建設等,發展鄱陽湖地區平原林業,推進村旁、宅旁、路旁、水旁植樹造林工程建設;二、加快建設綠色通道工程,注重鐵路、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等交通沿線兩側的防護林建設,為此,要將其綠化經費直接納入政府工程預算,同時還要加大綠化工程的財政投入;三、著力建設鄉村綠色工程,激勵當地農民保護家鄉青山綠水的主觀能動性,抓好鄉村的綠化美化抓建設四季常綠、經濟與生態環境共同持續發展的新農村;四、建設好城鎮美化工程,進一步推動城鎮美化,加快城鎮基礎設施的完善,注重城鎮工業園區地的再綠化,擴大城鎮綠化面積,采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科學技術措施以改善城市綠化問題。
(三)完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增強公眾環保意識
鄱陽湖區的生態環境既是珍貴的經濟資源,又是重要的環境資源。涉及多個管理部門,同時多部法律法規體系交叉涵蓋。在發展經濟、促進社會進步的同時,又不能忽視環境的保護與生態的平衡。因此,需要特別注意鄱陽湖區生態環境問題的處理,要站在鄱陽湖流域的整體角高度上,制定出一個科學、全面、系統、法定的總體規劃以更好地促進鄱陽湖區生態環境的開發與保護。此外,由于鄱陽湖區面積較大,涉及的城市、縣級行政范圍較廣,在管理過程中難以明確區分責任范圍,因此相關部門應加大執法力度,嚴格按照《江西省鄱陽湖湖濕地保護條例》,加強對湖區進行合理開發與保護,對一切違反《條例》的行為都要嚴懲不貸。鄱陽湖區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要在本行政區域內開展并落實生態環境的普查評價,通過多種渠道、多種形式及時公布生態環境開發和利用的相關信息?熏積極指導監督生態環境的合理開發與利用,并禁止破壞生態環境項目。
從根本上說,社會公眾對鄱陽湖區生態環境問題的認識程度和對生態環境治理的支持程度是鄱陽湖區生態環境治理成功的關鍵。提高公民的生態素質與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奠定鄱陽湖生態保護的社會心理基礎。而要強化居民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一是政府付要發揮組織、指導作用。政府作為生態環境治理的主力軍,首先要讓生態環境治理意識武裝政府工作人員,從上到下地推廣生態環境理念,從最根本推動社會公眾參與生態環境治理的積極性;二是要利用宣傳教育方式,一方面,把生態環境治理知識加入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學內容,讓人們從小樹立起環境保護理念。另一方面,通過各種宣傳與培訓方式,普及湖區居民的環境教育,讓人們意識到,只有保護好生態環境才有可能真正地提高生活水平與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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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時期(2016~2020年)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和推進依法治國的關鍵時期,也是建設生態文明、促進環境質量改善的攻堅時期,環境保護國際合作迎來重大機遇。
回望“十二五”’環境保護國際合作取得積極進展,已融人環境保護工作的主戰線,在促進對外關系健康發展,積極應對全球與區域環境挑戰,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資金和管理經驗,務環保中心工作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展望“十三五”,從國內形勢看,我國經濟進人新常態,經濟社會轉型發展面臨的資源環境矛盾將更加突出,人民對良好生態環境質量的要求更加迫切。
從國際形勢看,世界經濟復蘇乏力,國際政治經濟秩序深度調整,以中國為代表的新興經濟體成為世界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環境事務在全球政治體系中的重要性顯著增加,國際社會大力推動后2015可持續發展進程和目標的實現。中國國際地位大幅提升,在全球事務中擁有了更大的話語權,也將承擔更多責任,在應對氣候變化和全球環境治理中的作用凸顯。因此,面對這些新形勢和新要求,需要我們正確判斷國際環境與發展的形勢,統籌國際和國內,將環境保護的國際合作和國際環境公約履約有機地融人“十三五”環境保護規劃中,使之常態化、主流化、融合化。
1“十三五”環境保護國際合作形勢研判
“十三五”時期國際國內兩個大局都將發生深刻變化。世界經濟下行,我國經濟進人新常態,國際政治經濟秩序發生深刻調整p],我國外交戰略重點轉變為推動建立合作共贏的新型國際關系。國內國際形勢的變化都對我國環保工作和國際合作有著深刻的影響,綜合看來,發達國家實施再工業化以及美國的亞太再平衡戰略,給我國產業升級、綠色轉型帶來挑戰和壓力;當前世界政治和經濟形勢依然復雜多變,我國周邊地區形勢持續處于快速變化過程中,不確定性和不穩定性顯著突出,環境問題因承載了政治、經濟、外交等諸多因素,成為國際社會持續關注的焦點。2015議程后,全球環境問題依然嚴峻,全球環境治理也呈現出多重復雜的特征,并日益明顯。具體來看,文章對“十三五”期間我國環境保護國P示合作面臨的形勢進行了以下幾方面的研判。
1.1環境治理在全球治理的地位不斷提高
世界經濟論壇的《2015年全球議程展望》指出“發展中國家的環境污染”、“極端天氣頻發”、“水資源加速枯竭”w等環境議題已前所未有的成為全球對話的重要領域,環境問題日益嚴峻,成為今后全球、區域環境治理和保護面臨的挑戰。同時,與其他領域的全球治理相比,國際環境談判的廣泛性和參與度變得十分突出,如在聯合國《氣候變化公約》、《京都議定書》、《巴塞爾公約》等14個重要的國際環境條約中,成員國超過10#的有13個,其中5個條約的成員國超過180個,表明參與環境公約及其談判的機構和領域越來越廣泛。同時,國際社會對環境可持續的重要性認知不斷上升。一是當前后2015議程討論中關注的環境議題更為全面,凸顯了環境可持續目標在后2015時代全球發展進程中的支柱性地位。二是后2015議程關注可持續發展各個方面的一體化,強調了環境可持續目標與經濟目標、社會目標的進一步融合。
1.2工業污染類環境問題的全球關注不斷上升
目前已簽署的區域性和全球性多邊環境公約與協定750個,其中涉及污染防治相關的公約大約占四分之一。從上個世紀70年代開始,有關污染防治(包括生化武器和核武器)相關的多邊環境公約與協定呈現不斷上升的趨勢,工業污染防治受到全球的關注度不斷上升。如全球環境基金(Global Environmental Facility,GEF)對于工業領域的環境援助份額不斷增加: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控制領域的資金分配額度已從第一次增資期間的2%增長到現在的10%以上;盡管發達國家因經濟不景氣不再主動承擔環境責任,全球共同環境行動難以達成的背景下,2013年國際社會簽署了《關于汞的水俁公約》,更加體現出全球對工業污染防治的關注。
1.3非政府組織對全球環境治理的決策影響日益增強
隨著非組織(Non-Governmental Qiganizadms,NG0)的發展壯大,其間接或直接影響全球環境治理決策的作用逐漸得到增強。NG0不斷通過各類論壇、談判、協商會議等方式參與全球環境治理,通過實施社會監督、開展第三方評估等活動,推動全球治理進程。如參與氣候變化談判締約方大會的非政府組織數量逐年大幅度增加;在《關于持久性有機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新增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審查方面,美國化學理事會、國際溴科學與環境論壇、大自然保護協會等非政府組織的研究和評估信息為各類議題談判提供了重要參考等。
1.4公私合作成為未來全球環境治理的重要模式
隨著全球化進程的發展,私營部門對全球環境的負面影響越來越大,雖然有著先進的環境友好型技術、巨大的社會資本和高效的行動效率,但趨利性和環保的公益性導致私營部門缺乏自覺參與全球環境治理的動力。政府部門在環境治理資金、技術和人才等資源不足日益明顯,需要得到其他主體的彌補。鑒于此,“公私合作伙伴關系(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s,PPP)”為政府和私營部門提供了各取所需、實現共贏的重要途徑。雖然目前公私合作伙伴關系模式仍在探索階段,但國際社會對于這種模式的期待和熱情仍然高漲,并努力在合作理念上加強拓展,以消除官方主導、經濟利益吸引力不夠等限制因素。如2013年全球環境基金將“公私合作伙伴關系”作為未來開展全球環境治理融資和具體實施的重要方式,并專門為此開辟新資源以推動相關工作;2014年亞太經合組織(APEC)財長會議,決定利用“公私合作伙伴關系”的工作模式進行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
1.5資源競爭引發不同環境機制的協同合作
目前全球環境治理領域的眾多機制大多獨立運行,治理資金來源與實際需求差距較大,增加了不同領域環境機制的競爭。這種壓力使得國際社會不斷推動環境公約與協定之間的協同合作,并不斷融人相關文件中。如“里約+20”峰會提出加強環境公約與協定之間的協同合作,努力推動《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控制危險廢料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關于在國際貿易中對某些危險化學品和農藥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約》間的協同機制。
1.6發展中國家對技術援助需求日益強烈,全球環境治理彩響力持續上升
近年來受金融危機和經濟持續低迷的影響,發達國家作為全球環境治理援助基金的主要捐資方,逐年縮減援助支出,但發展中國家對于申請援助參與環境國際合作的需求逐年上漲,在資金申請愈發困難的情況下,技術援助申請成為發達國家援助發展中國家參與全球環境治理的重要方式。環境友好型技術為發展中國家帶來了環境和經濟的雙重效益,一方面避免單純的資金援助對發展中國家環境改善不理想的局面,另一方面也迎合了國際環境合作重點正逐漸向提升環境改善能力的新趨勢。
此外,在目前全球環境治理中,發達國家借助其資金、技術和智力方面的強大優勢,在南北環境關系中占據絕對的主導地位。但隨著發展中國家群體性崛起及其對環境議題的國際影響日益上升,發展中國家的意見和訴求在國際環境談判中不斷得到重視,全球環境治理中的發言權和影響力也在不斷增強。如2009年哥本哈根氣候談判,巴西、南非、印度和中國統一發聲,x^m判進程起到了重大影響,“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被寫人“里約+20”會議成果文件《我們憧憬的未來》中。
1.7全球環境治理機制改革迫在眉睫
現有的全球環境治理機制分散、機構重疊,造成環境治理體系碎片化、多中心和效率低下。根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報告,截至2012年,在已經確認的32(Kh全球環境治理目標中,有一半目標未獲進展甚至惡化。當前,全球經濟整體低迷,傳統發展模式與有限資源的矛盾成為全球經濟復蘇的最大瓶頸,綠色可持續發展模式成為堅冰、重振世界經濟的最大動力,這要求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全球環境治理體制必須進行改革’以承擔更大的責任。在全球環境持續惡化的上行壓力背景下,2012年《我們憧憬的未來》成果文件明確提出“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將在未來全球環境治理中發揮重要的協調作用,提出改革機構的具體建議,從法律地位、能力建設、業務界定等方面對聯合國環境規劃署領導全球環境治理進行鋪墊”。2014年聯合國環境大會首次會議召開,不僅拉開了聯合國全球環境治理改革的大序幕,而且改革的速度和力度不斷加大。
因此,當前國際國內新形勢下,環保國際合作工作面臨著三個戰略性的調整和轉變,一是合作原則,由側重強調“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向重視“共同的責任和義務”的方向轉變;二是合作動力,由過去被動應對環境問題帶來的國際壓力,向積極參與制定國際環境規則和治理體系方向轉變;三是合作方式,由強調爭取環境與發展援助向提倡“相互幫助、協力推進”轉變,同發達國家及發展中國家環保合作開啟“共同出資”新模式,結合南南合作逐步開展對外援助。
2“十三五”環保國際合作主要機遇
2012年“里約+20”峰會后,發展綠色經濟成為開展全球環境治理,促進可持續發展的新動力。2014年,聯合國首屆環境大會標志著全球環境治理邁出了改革堅實的步伐;后2015可持續發展將全面得到深化,多邊和雙邊外交活動頻繁涉及2015年底召開的巴黎氣候談判,環境事務在全球政治體系中的重要性顯著增加,全球環境治理面臨重要的機遇和挑戰。
2.1環境保護面臨創新轉型
在中國經濟社會發展進人新常態,發展方式面臨根本性轉變的同時,環境保護也將創新轉型并開啟新常態?!笆濉杯h境保護工作以全面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的,亟需在解決資源環境約束、謀劃環保思路、拓展工作領域、理順體制機制、加強環境法治、滿足公眾需求等方面學習發達國家的成功制度和管理經驗。
2.2國內開展大規模環境治理行動
國內陸續展開規模空前的大氣、水、土壤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行動,亟需借鑒引進國外先進管理經驗和技術,借鑒有效治理模式,推進大氣、水、土壤、化學品、重金屬等污染治理,實現環境質量全面改善。
2.3“一帶一路”建設全面展開
“一帶一路”建設將開創我國全方位對外開放的新格局,中國將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廣度融入全球政治經濟體系,生態環境保護是綠色“一帶一路”建設的必要支撐和保障。作為戰略規劃中的重點合作領域之一,生態環保國際合作將在“一帶一路”建設中譜寫新的篇章。
2.4可雛錄議程與生態環保日M為國際挪聯合國大力推動2015年后國際發展議程,綠色低碳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依然成為世界潮流和B寸代主流,中國在全球環境治理體系中將發揮更重要的作用。
3“十三五”環保國際合作主要挑戰
3.1環境保護國際責任顯著增強
世界政治經濟秩序深度調整,全球環境治理體系發生重大變革,環境事務在國際政治外交中的重要性凸顯;全球環境形勢嚴峻,在資源環境約束的瓶頸作用下,環境問題成為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綜合國力和國際地位顯著提升,在國際事務中擁有了更大的話語權,也將承擔更多責任,在全球環境治理中發揮更大作用。
3.2周邊環境問題加劇政治風險。
東亞、東南亞等我國周邊地區政治經濟外交博弈日益激烈;周邊地區形勢復雜多變,不確定性和不穩定性突出,生態環境安全局勢亟待穩定;跨國界環境污染、環境糾紛時有發生,跨界生態環保問題成為與周邊國家政治博弈的重要議題。
3.3國內總體環境形勢嚴峻
環境質量成為“十三五”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瓶頸,資源約束趨緊,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尚未得到根本扭轉,重點地區污染排放已經達到或接近環境承載能力上限,新老環境問題交叉呈現,環境治理和修復難度加大,環境形勢空前嚴峻,環保工作進人攻堅時期。
3.4生態環境風險制約走出去進程
隨著我國產業和投資走出去帶動經濟從輸人型向輸出型轉變,生態環境問題成為主要風險領域之一。境外投資和企業遭遇環境污染問題的事件時有發生,引發國際社會髙度關注;“一帶一路”建設面臨著資源環境約束和生態環境風險;國際核安全體系的變化及核電走出去進程對核安全國際合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3.5環保國際合作基礎能力與綜合保障不足
國際經濟政治格局改變后,我國接受發達國家及國際組織的環保援助資金大幅減少,而在維護區域生態安全、核安全、促進綠色貿易與投資等方面的責任和壓力不斷增大。國際環境公約呈現總體任務繁重、壓力持續增大、公約協同日顯、履約條件多變、資源約束趨緊、目標任務硬化等新特征。環保國際合作總體能力嚴重不足,缺乏必要的人才儲備和資金保障。
4中國加強環境保護國際合作的對策與建議
綜合考慮“十三五”期間我國面臨的國內與國際新形勢,可以看到,“十三五”是我國推動綠色轉型、改善環境質量的“機會之窗”,也是我們全面融人國際環境與發展進程,參與國際環境治理體系構建的機會之窗。X#我們進一步融入國際環境與發展進程,解決好全球、區域環境問題,促進我國國內環境問題的解決,都具有重要的意義。為適應全球化、國際化的要求,環境保護國際合作事關國家利益、國家形象和國家環境安全,已上升到國家戰略高度,必須給予高度重視;已經到了強化頂層設計,強化謀篇布局,主動積極構建合作“大戰略”的時機。文章認為,“十三五”時期我國環境保護工作應重點關注以下4個方面。
4.1圍繞中心,服務大局
立足國家總體安全和發展戰略需要,統籌國際國內兩個大局,以環保為紐帶務實推動與大國、周邊國家及發展中國家合作,維護國家權益,服務國家經濟社會穩定持續發展。
4.2突出重點,強化支撐
服務國內環境質量改善和共建綠色“一帶一路”等重點工作,充分借鑒國際上的先進技術和體制機制建設有益經驗支撐國內環境保護。打造“一帶一路”建設服務支撐平臺,加強環保交流合作,保障戰略環境安全。
4.3主動轉型,拓展提升
準確把握“十三五”環境保護的歷史定位,主動適應國際國內形勢深刻變化,配合中國國際角色轉變,推動環保國際合作工作主動轉型,拓展合作領域,提升合作水平,積極參與全球環境治理,實施對外環保援助計劃,構建環保國際合作大戰略。
4.2順勢而為,探索創新
主動適應新常態,迎接新挑戰,抓住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環保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和“一帶一路”建設等有利時機,堅持主動作為,探索環保國際合作新模式,開創環保國際合作新局面。
建立健全科學、有序、長效的河道及水源地環境治理體制機制,堅持近期治理和長期鞏固相結合,全面提升水資源質量,確保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為打造“生態城市、美麗”提供水環境保障。
二、目標任務
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系統開展河道及水源地環境治理工作,使沿河及水源地區域環境進一步優化,水資源和水環境監測監管、保護補償、考核監督等管理機制系統完備。經過綜合整治,河道水質明顯改善,水源地水質穩定達標,生態環境得以恢復,河道及水源地環境整潔有序、流域生態良性循環、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三、基本原則
——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各縣市區政府(管委)對本轄區內河道及水源地環境和水質安全負總責;各縣市區水利(水務)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河道及水源地環境治理的相關工作。
——聯防聯控、齊抓共管。積極推行“河長”制管理,推動河道及水源地環境管理從“行政單元”向“全流域單元”轉變;加強橫向協調,形成齊抓共管、互促共贏的水環境治理格局。
——突出重點、統籌兼顧。以主要河道和水源地為重點,綜合運用治理、保護、利用等多種手段,統籌兼顧上游與下游、地上與地下、近期與長遠、治理與開發等情況,促進全市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提升。
——有利有責、獎懲并舉。堅持“誰受益誰補償、誰污染誰賠償”,探索建立水生態補償和水資源有償使用機制。充分發揮水環境治理監督考核的導向作用,嚴格兌現獎懲,提高全社會保護水資源的自覺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督導考核
1.健全考核機制。市水利局“河長”制管理辦公室制定出臺考核標準,統一組織,堅持定期考核、日常抽查相結合,生態環境治理與水質、水情保護相結合,每月督查、每季通報、年終考核評比,考核結果予以通報。
2.突出考核重點。重點圍繞“河長”制管理實施情況,隊伍建設情況,“一河一策”綜合治理尤其是環境整治情況,年度內各河流段斷面和水源地水質情況,水體感觀狀況和生態修復、河容岸貌情況進行考核。
3.嚴格獎懲兌現。將河道及水源地環境治理納入生態文明建設考核體系。對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予以表彰;對工作不到位、未完成任務的,進行通報批評;對造成重大污染事件和飲用水危機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二)多方籌措資金
結合生態文明城市建設、城鎮化建設、水利工程建設等方面工作,爭取更多的河道及水源地治理項目納入上級“大盤子”。爭取財政部門安排足夠資金,用于河道及水源地環境治理。水源地區域要根據治理需要積極籌措項目資金,探索多渠道籌資方式,引導更多的社會資金投向河道及水源地環境治理。
現代社會的產權制度是與生產中效率這一概念相關聯的,效率概念要求每一種物品均由該物品最低成本的生產者來生產,而每增加一單位的生產則須依照成本由低到高的次序由成本相對較低的生產者來完成。產權制度的安排會影響產出,產權制度使所有者有很強的動力去尋求帶來最高價值的資源的使用方法,而所有權和契約的自由產生影響經濟主體行為的激勵,使之提高生產中的效率,生產的效率因此是私有產權的重要結果。對于生態環境的產權制度和生態環境資源①的使用效率而言,前者是后者必要的、相當的條件。
但是從我國的經濟社會發展歷程上看,由于認識和理性的有限性,界定生態環境的產權不可避免地帶有某種局限性。因為缺乏對于生態環境實施嚴格制度化并提供相應的法律力量保障的過程,生態環境作為“公共品”與“自由品”可以無價獲取被作為普遍的原則來看待,結果,這種無產權的制度安排產生了大量的低效率的結果,引發了不少的生態退化與環境污染問題。那么產權制度是如何實現對于生態環境資源的優化配置呢?以水環境為例,基于產權制度的生態環境資源配置方式如圖1所示。假設有一片可以自由排污的水域,一個企業的排污量的多少將減少其他人的預期產量(假定產量與排污量之間存在同向的增長關系,即產量越大,排污量越多),因此存在外部不經濟,企業個人行為優化的結果是向水域過量排放污染物。圖1說明了這一點,圖中橫坐標表示沿岸企業的數量,縱坐標表示處理排放污染物的成本或支付給他人的工資。AP是平均產量曲線,MP是邊際產量曲線。如果W代表其他替代行業的工資,競爭均衡狀態下的企業數量是OB,此時一個企業的平均排污量是其從事其他行業獲得的工資。顯然,此時每個企業的排污活動都將增加他人的成本。因為企業數量太多,企業的邊際社會產出低于其他行業的邊際產出價值。產權方法可以糾正這種與資源環境自由使用相關的低效率問題。假定通過某種產權拍賣的形式,將水域的產權從共有轉為私有。再假定水域的產權所有者尋求行業生產的利潤最大化;為組織企業生產,支付工資W。利潤最大化的結果意味著水域的所有者將只雇用OA數量的企業,使企業的邊際產品的價值等于工資W,排污的企業數量將減少AB,水環境的污染將隨排污企業數量的減少而減少。可見,產權界定清晰的結果是使環境資源的配置更為有效?;谝陨系姆治?,可以得出,生態環境產權的確定與否影響著環境資源的配置效率,在產權缺失的情況下,普遍的低效率問題得不到解決,環境污染加劇;在產權得到清晰界定的情況下,生態環境資源的配置效率顯著改善,環境得到保護。
二、中國城市化進程中的生態環境問題與生態環境產權制度
2007年美國次貸危機爆發并迅速波及世界各國,受世界性經濟危機的影響,中國以往的出口驅動型經濟面臨重大的挑戰。調整結構,促進消費、擴大內需,實現經濟發展模式的轉變成為我國當前和未來經濟工作中的關鍵所在。而為了實現上述目標,一個有效的途徑就是要加快中國的城市化進程。城市化將作為引領未來經濟發展的主動力并將步入快速發展階段,這對于我國將產生重要的經濟利益。然而,在城市化快速發展的過程中,資源短缺與環境破壞問題日益嚴峻,大氣、水體、固體廢棄物污染屢見不鮮。產生這種結果的微觀機制在于:
一方面,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一定程度上仍遵循著傳統經濟學對于生產要素的認知,生態環境并未作為關乎產出的重要的生產要素來考慮。按照古典宏觀經濟學模型的基本觀點———供給創造需求,社會的總產量依賴于社會的總供給。在描述投入與產出的生產關系的生產函數中,即所費和所得的一種函數關系中:y=y(N,K)其中y代表一定時期的產出,N代表勞動的投入,K代表資本的投入。從這一簡化的函數關系中不難看出,產出僅隨就業量、資本量的變化而變化。生產要素的構成中,環境這一實際生產要素卻未被列入。
另一方面,從產權理論的視角來看,由于產權的缺失,生態環境作為“共同財產”、“自由物品”不存在一個市場價格,這就意味著生產者可以無需付出代價就可使用生態環境這項資產,環境成本無法內化于工業化生產的生產成本中,于是在我國城市化的快速發展階段,就會出現污染物排放加劇的現象,此時對于生態環境這項資源的配置也就是無效率的。由此,在理論上也就可以發現,在城市化高速發展而不變革生態環境的配置機制的條件下是無法形成有效的環境治理機制的,從而難以矯正傳統的環境資源利用方式,難以實現城市化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而目前我國在生態環境領域還沒有明確提出產權的概念,長期以來生態環境一直作為公有資源被無償占有。我國《憲法》中規定,礦藏、水流、森林、草原、荒地、灘涂等資源(生態環境也作為一種資源)都屬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站在環境使用者的角度,如何確定適合我國國情的生態環境產權、產權的初始分配如何實現等目前都沒有通過法律形式明確地確定下來。雖然我國目前對于生態環境保護的新的理念是“建立和健全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其背后都涉及產權的實質,但是生態環境基本上仍廉價或無償使用,產權的缺失仍是一個被忽視的問題。
目前,優化環境資源配置、解決我國生態環境污染問題的環境治理措施一般是基于政府的“命令—控制”型管制理論,而缺乏基于市場的政策工具,如排污行政許可制度和排污收費制度。而我國目前所建立的排污許可證制度和排污費制度仍具有傳統的“強烈的行政管理”色彩。盡管這種行政性的生態環境治理手段具有動員資源和增強政治壓力與組織壓力的優勢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會減輕城市化的快速發展對于生態環境的壓力,但是不能從根本上改變對于生態環境資源進行優化配置的低效率性質,片面地認為一切可以用行政命令來糾正,從而不能形成一種改善環境質量的市場競爭壓力或非行政壓力,難以保證生態環境資源配置的高效率,難以實現生態環境資源配置的帕累托改善。
同時我國目前的環境治理措施有其內在的不足,具體表現在:(1)排污許可證無償取得。這一方面意味著目前我國企業可以在無任何競爭機制的條件下,無需付出成本直接被授予排污的權利,企業排污簡而易行;另一方面意味著對于企業排污缺乏有效的約束。(2)排污費與后期環境治理成本差距甚大。不能誘使生產者不斷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調整產品結構。據測算,我國排污費的繳納標準僅相當于后期治理污染所需成本的20%,而一旦排污超過許可標準,處罰費用與污染治理成本相比又顯偏低,所以企業寧肯排污受罰也不愿付出成本改善環境。[2]一般而言,市場經濟制度可以引導資源的最佳配置,而市場制度建立在交換的基礎上。所謂交換,實質就是所有權的交換,因此,明確生態環境產權非常重要?;谏鲜龇治?,在我國城市化快速發展進程中,生態環境污染問題產生的根源在于生態環境作為公有資源存在著所有權的缺失情形,即產權的缺失。假若產權制度被清晰地界定并被嚴格制度化,同時獲得法律的保護,那么就可以改變生態環境的公有資源性質,通過市場有效地組織經濟活動,實現生態環境的優化配置。因此,傳統的集權式的資源配置方式,使得經濟發展只能依賴于以資源的高消耗為基礎的外延增長方式。在目前我國城市化快速發展進程中,不改變現存的廉價或無償的生態環境使用制度,城市化與生態環境的協調發展就難以實現。實現城市化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依賴于以產權制度為基礎的高效率的環境資源配置方式。
三、我國城市化與生態環境非協調發展的因素分析———基于產權理論的視角
在我國,生態環境作為廢棄物的接收者一直被無償使用,由于對其所有權缺乏一個清晰而明確的界定,因此生態環境產權不明確,當然無法實現交換,不能交換,生態環境的優化利用就會受阻,于是,通過市場機制難以解決生態環境資源配置的效率問題,進而導致城市化與生態環境的非協調關系。這里側重于從產權理論的角度考察產權缺失的環境治理制度下城市化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受阻機制。
1.環境成本外化的工業化生產模式對協調發展的制約。產權缺失產生的直接后果是形成生態環境無償使用制度下的成本外化的工業化生產模式。在此種模式下,由于存在著所有權的缺失,為提高生態環境質量所做的努力的成本———為彌補環境污染所產生的環境治理成本,被外部化,即由于對于生態環境這一公共品來講,無法通過價格信號來反映該資產(生態環境)真實的稀缺程度,從而導致產品的價格中未能充分反映環境損害的成本,結果這一部分環境污染外化于產品或服務的價格構成當中。因此,不能激發生產者努力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的進取精神,不能促使生產者在生產過程中盡可能避免低效率地使用生態環境資源,不能鼓勵生產者自主地不斷追求和采用更為有效的生產方法和生產工具,不能誘使生產者調整產品結構,逐步轉向環保型產品結構。[3]結果,在生態環境產權制度缺失的情況下,一般的生產者自行進行環保型生產是非常罕見的。在我國城市化的發展過程中,經濟發展偏好于傳統的污染密集型的產業結構。為保護生態環境所需的制度構建難以實現,環境資源的利用缺乏效率便難以避免,使二者的協調關系受阻,成為了城市化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制約瓶頸。
2.產權制度缺失強化了生態環境對城市化的約束效應。生態環境產權制度的缺失導致對低效率的生產方式未能形成直接的約束,也導致城市的產業部門內源創新潛力不足,產業結構優化調整的速度緩慢,集中于傳統的粗放式的模式,加劇了生態環境污染。而生態環境的質量水平直接關系到城市的人居環境質量和自然資源的存量水平,從而影響到城市化的發展水平。因此,高質量的城市化依賴于良好的生態環境;反過來說,低質量的城市化是惡劣的城市生態環境的必然結果。近年來,我國一些城市中出現的生態環境問題已經對城市化的進一步發展產生了制約作用,資料顯示,目前全國661座城市,幾乎個個都以工業為支柱產業,工業污染嚴重超過環境容量,日益惡化的生態環境形勢已經限制了城市化的進一步發展。國內許多大城市重慶、沈陽、撫順、上海由于大氣環境污染嚴重已經被世界衛生組織列入污染最嚴重的城市之列;由于城市工業廢水、生活廢水的排放,重金屬和有毒化學物質對城市水體產生威脅;工業固體廢棄物和居民生活垃圾已經使全國2/3的城市處在垃圾的包圍中,人口的轉移開始傾向于生態環境狀況較好的地區??梢?,所有權的缺失是生態環境質量下降的基本原因,是城市化受到制約、城市化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受阻的基本原因。基于上述分析,生態環境產權制度的缺失是造成城市化和生態環境非協調關系重要原因之一。隨著新型工業化戰略的提出,我國的城市化要走的必將是可持續發展之路。新型工業化戰略具有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等特征,由此推動的城市化過程必將是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之路。因此,為達到新型工業化戰略的預期成效、促進城市化與生態環境的協調發展,不觸動生態環境的產權制度、不充分發揮市場的力量顯然是不行的。
四、我國生態環境產權制度確立的前提條件
前已提及,基于產權的視角,明晰的生態環境產權制度成為實現城市化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關鍵性因素。要通過建立完善的產權制度來消除生態環境資源的嚴重低效率問題,首先需要透徹地了解產權制度確立的現實基礎,并借助由此獲得的認知來對可供選擇的改革方案的有用性做出評價,從而提高產權制度建立過程中的效率,降低試錯成本。鑒于我國的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政策層面、經濟層面、社會層面等存在需要突破的藩籬,在探討如何確立生態環境產權制度時,更要立足于中國的基本國情和發展階段,認識到客觀存在的現實基礎,在此前提下探索中國城市化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有效措施。
1.生態環境產權制度對就業產生的影響。關于生態環境產權制度與就業問題,理論上可以推導出兩種截然不同的效應:一種是在發達國家,建立產權制度對就業產生的影響較小;一種是在發展中國家,建立產權制度可能會帶來更多的就業損失。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一國清晰的產權界定并得到有效保護,會提高環境規制的效率和嚴格的環境治理管制效果,同時生態環境污染的治理成本被內部化,增加了企業的生產成本,推動產品的價格上漲,產品的需求下降,從而對企業的就業產生影響。這一效應,對于發達國家而言,因其產業構成多為資本密集度相對較高、非勞動力密集型產業,對就業不會產生顯著的影響;而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勞動密集型產業在產業構成中還占有相當的比重,建立產權制度對人口就業產生的影響會更為明顯。就我國目前情況來看,由于正處于城市化快速發展階段,城市中的人口數量呈現出快速增長的趨勢。資料顯示,到21世紀中葉,中國城市化率將從現在的37%提高到75%左右,這就意味著每年約1000~1200萬人口從鄉村轉移到城市才能滿足現代化進程的總體要求??梢姡磥沓鞘兄械膭趧恿蜆I是一個值得各方慎重思考的重要課題。如果忽略了中國的人口就業問題,只為單純地改善環境,將會減少就業機會從而產生勞動力就業問題,進而影響社會關系的穩定與和諧。于是,生態環境產權制度的建立并得到有效保護,會提高環境治理的效率,但人口就業也會面臨由于建立產權制度產生的負面影響。正如Mehmet(1995)所說:“由于發展中國家自然資源豐富但人口密集,發展中國家再就業與環境之間將存在兩難選擇?!保?]
2.建立完善的環保市場機制具有復雜性。中國當前正處于經濟體制轉軌時期,在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過渡的進程中,傳統體制與現代體制間不可避免地存有眾多的矛盾與問題,其中的根本問題是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的普遍低效率問題。這一矛盾的解決不能一蹴而就,需要做出一系列艱苦的努力。由于制度結構安排,中國傳統的集權體制下生產力長期停滯不前,資源配置的經濟效率過低,這也體現在對于生態環境的利用上。建國初期,經濟發展表現出了經濟結構過度重型化,資源和環境的廉價或無償使用普遍存在,傳統的環境使用制度缺陷使環境污染問題日趨惡化。然而通過市場機制改善經濟發展的績效和生態環境的愿望始終是存在的。市場制度建立在交換的基礎上,而交換實質上是所有權的交換,沒有產權制度的顯著改善,就不會有資源配置機制的顯著改善,就不會有生態環境整體質量的顯著改善。但是政府體制的改革步伐卻未能協同配套,以及行政性的生態環境治理手段有其內在的不足,并且如果環境資源涉及的產權的主體過多,那么實施產權界定的交易成本會太高,通過市場機制解決環境問題將會受阻。而這種行政體制的轉變和環境治理手段的改進實施起來需要一個長期過程。因此,一個完善的生態環境保護市場機制的建立還需要我們付出長期的努力。
五、建立、健全生態環境產權制度
關鍵詞:城鄉融合;人居環境;污染治理;目標;措施
農村人居環境是農村公共事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伴隨“美麗鄉村”、“鄉村振興”等政策的提出,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備受政府的重視。城鄉融合進程中,城鄉人居環境發生了改變,一方面,城鄉融合加速了農村地區的發展,推動了農村基礎設施的完善;另一方面,城市污染向農村轉移或蔓延的問題依然存在,農村人居環境治理任務艱巨。從重要性上來講,農村人居環境治理關系著廣大農民的身體健康和生活質量,反過來也會影響城鄉融合的進程,因此,應進一步明確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目標和治理措施。
一、農村人居環境的現狀及治理困境
近年來,我國為推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采取了許多積極的措施,在環境建設方面也在極力推進生態保護和美麗鄉村建設工作,如建立生態補償機制、農村環境的連片整治、農村清潔工程等,在政府的推動下農村人居環境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另一方面,受傳統農耕模式、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等的影響,農村人居環境治理形勢依然嚴峻。具體表現如下:
(一)農村工業污染問題嚴峻城鄉融合的同時,為發展農村經濟,實現城鄉的共同繁榮,農村產業結構發生了轉變,一些城市工業向農村轉移,農村工業總量逐漸增加,這也加大了農村環境的壓力。且在農村工業發展過程中多數地區沒有做好污染預防和處理工作,反而在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主要表現為:工廠地理位置分布不合理,造成農田和水利的污染,不僅容易產生糾紛,也危及了農村居民的身體健康;農村工業規模在擴大,但生產技術和污染處理技術更新緩慢,污染總量在不斷增加;我國農村地區幅員遼闊,農村工業空間布局較為分散,環境污染的治理難度大;現有的農村工業污染監管不足,且缺乏相關的制度規范和法律保障[1]?;谏鲜鰡栴}和情形,農村工業污染問題亟待解決。
(二)農業污染問題難易解決農業是我國的重要產業之一,長久以來,農業生產過程中使用了大量的農藥、化肥等,且小農經營模式導致很多先進的農業生產技術難以使用,大量的化學品造成了土壤和水體污染。城鄉融合進程中,大量農村勞動力涌入城市,能夠專注于農業耕種的人數變少。由于家中缺少勞動力,反而人們在農業生產時更加依賴于農藥、化肥。在傳統的農業生產時,農民秋收時會將秸稈等進行二次利用,作為能源使用,但農村生活環境的改變以及人們生活方式轉變之后,農民對秸稈轉化成能源的需求減少,因而近年出現了大量的秸稈焚燒現象,導致空氣質量下降。在養殖方面,目前許多家禽的糞便還不能得到及時有效的利用,多采用直接排放的方式,這也給農村居民的人居環境造成了污染,且由于農村中飼養家禽數量的增多,畜禽糞便造成的環境污染問題不可忽視。
(三)農民生活污染趨勢加劇生活污染主要是指生活垃圾污染,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的同時,出現了越來越多的商品,人們對于物質的追求更為強烈,這一點不僅表現在城市居民身上,農村居民的消費水平也在不斷增加。傳統的農民生活垃圾處理方式比較簡單,且沒有垃圾分類處理的專業設施,每年產生的大量生活垃圾難易處理,這也是當前農村人居環境改善的一個難題。究其原因,一是農民的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意識不強,經常隨意丟棄垃圾,加大了垃圾的處理難度;二是許多農村地區缺少公共衛生基礎設施,沒有生活垃圾管理主體。人們的環境保護意識不足,大量的生活垃圾長期得不到有效的處理,部分農村地區形成了臟亂差的人居環境。
(四)城市污染向農村蔓延城鄉融合發展既給農村帶來了諸多利好,同時城市為提升環境質量,城市的污染也在向農村轉移,如一些高污染企業遷至郊區或農村。城市污染向農村轉移或蔓延,產生了大量的工業廢水、廢氣、生活垃圾等,進一步加劇了原本脆弱的農村生態環境。農業生產離不開土壤,土壤一旦受到污染,也會被農作物吸收,加大了農產品污染的隱患。在垃圾處理過程中,部分城市垃圾沒有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且農村地區缺乏集中的垃圾處理廠,或是沒有將這些城市垃圾運回城市,使得農村堆放的垃圾總量增多。農村環境污染,如大氣污染、水污染也嚴重威脅著人們的身體健康。此外,如果農村環境污染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就會陷入惡性循環,生物多樣性遭到,氣候也會受到影響。農村人居環境的治理源于當前環境危機,原有治理方式迫切需要改變。為了不斷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應協調好各利益主體的關系,明確各主體的責任,同時彌補資金不足、技術不足、保障不足等問題。
二、城鄉融合視野下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的目標
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程中加強農村人居環境的治理,不僅是為農村居民的身心健康負責,同時也是為農村社會乃至整個社會的持續發展負責。城鄉融合不僅是經濟的融合發展,更體現在社會、生活、文化、環境等多層面的有機互動與融合,且在城鄉融合進程中要避免城市污染向城市蔓延,農村環境治理更要汲取城市發展的經驗和教訓。
(一)以科學發展和持續發展為最終目標農村人居環境治理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樹立可持續發展的基本理念,深入貫徹落實鄉村振興、美麗鄉村、城鄉融合等發展戰略,以資源保護和環境保護為前提,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和城鄉一體化發展。農村人居環境是人們生產和生活所處的空間環境,鑒于農村原有生產方式、資源和能源使用方式、工業污染、生活垃圾污染等問題,環境治理要切實解決這些問題。農村生態文明建設與保護具有復雜性,因此要綜合考慮和整體設計,基于美麗鄉村建設的大背景,統籌農村居民的基礎設施、服務設施、生活方式等方面的治理措施,制定完善的人居環境改造方案,進而實現科學發展、統籌發展和持續發展的最終目標。
(二)以改善環境和農民生計的可持續為共同目標農村人居環境治理不是要放棄發展經濟來保護環境,實際上,生態環境問題的治理最終依然要依靠經濟發展和技術力量。農村人居環境包括人們的居住環境,隨著城鎮化建設的步伐不斷加快,我們也看到農村的環境和基礎設施等得到了改善,人們的生活質量在不斷提升,這些都歸功于農村經濟的發展。新時期,我們在發展農村經濟,提升人們生活水平的同時,從長遠角度考慮,我們要樹立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的雙贏目標,平衡好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之間的關系。一方面,大力發展農村經濟,推進農村產業結構的轉型升級,以增加農村的收入,同時要高度重視工業污染問題,不能以犧牲環境來發展經濟,而是在充分保護農村生態環境的前提下發展經濟,如綠色農業、綠色旅游業、新能源產業等[2]。另一方面,進一步加大農村環境改善的投入力度,發揮城市對周邊農村的輻射和帶動作用,完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如交通、道路、公共衛生間、垃圾處理廠、綠化帶等。此外,通過拓展農村公共服務,還可以為低收入人群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在增加農民收入的同時也有助于改善環境。
(三)以統籌發展和融合發展為主要目標城鄉融合發展給農村發展帶來了很多新的機遇,農村人居環境的治理也應抓住機遇,實現城市與鄉村的共同發展。從城市發展角度來看,城市面臨交通擁堵、公共資源緊缺的問題,而一些農村地區基礎設施日臻完善,如何發揮二者的優勢互補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從農村發展的角度來看,城鄉融合的同時,越來越多的農村勞動力涌入城市,農村發展面臨勞動力不足、人才不足、技術不足的問題。鑒于此,農村人居環境的治理要以統籌發展為目標,協調好城市與農村的關系,發揮城市和農村現有的優勢,只有優勢互補、融合發展才能從整體上實現健康持續發展的目標。綜上,農村人居環境治理工作任務艱巨,且是鄉村振興的重要基礎,人居環境的改善能夠為鄉村發展奠定物質、文化、制度等方面的基礎,同時,鄉村振興目標的實現也需要人居環境的改善。
三、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的具體措施
針對當前我國農村人居環境還不夠完善,環境污染問題依然嚴峻的現狀,在持續發展、統籌發展、環境與生計雙贏目標的指引下,農村人居環境治理要著重考慮如下方面。
(一)治理主體的多元化從城鄉融合視野出發,農村人居環境治理不是單一主體的責任,也不僅僅是農村發展的問題,應從整個社會發展的角度來尋求解決之策。農村生態環境的破壞問題十分復雜,以往單一依靠政府的治理方式很難實現治理目標,因此,要將政府和農民共同作為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的平等主體,同時吸納企業、社會等參與進來,形成最終的治理合力。首先,以合作治理理論為指導,發揮政府、村民、村委會、社會組織的協同治理作用。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的前提是對現有資源進行有機整合,因此,就需要不同主體的積極參與和配合。依照我國《環境保護法》的相關規定,“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但是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出現了偏差,尤其是農民在環境治理中的積極性并不高。因此,應從制度和法律層面強調農民在環境治理中的主體責任,詳細規定廣大農民在人居環境治理中的權利和義務[3]。社會組織包括環保協會等,目前環保協會要發揮自我監督和自我落實的管理作用,就應積極組織污水處理、生活垃圾處理等工作,對農村的道路、公測、垃圾中轉站進行清潔,同時也可組織對村民環保意識和能力提升的宣傳教育活動,或是針對政府在農村環境設施建設和治理服務質量進行評價。政府層面則應發揮好引導作用,從整體上進行把握和設計,借助政策、法律、制度、宣傳、教育等手段,激發不同主體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的積極性,協調好各主體之間的關系。其次,發揮產業技術的支撐作用,注重市場主體的培育。除了上述主體以外,市場在農村人居環境治理中的作用是不可忽視的,尤其是在城鄉融合過程中,應大力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的市場化、專業化和產業化導向,重點培育農村環境治理的龍頭企業。在具體做法上,一是要提高行業準入門檻,避免環保企業的惡性競爭,做好環境治理企業的信息公開工作,并將失信的環保企業拉入黑名單[4];二是完善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環保設施技術標準,重點推進生活垃圾、生產技術、秸稈發電等綜合利用技術的發展和成果的轉化,為相關技術企業提供優惠政策,或是重點培養產業孵化機構等,在政策、資金、技術等層面加以傾斜。
這次全省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現場會的主要任務是,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回顧總結近幾年來全省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的成效和經驗,研究部署今后一個時期的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進一步推動我省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再上新臺階。等一會,王廳長還要給我們作重要的講話。下面,我就如何進一步落實科學發展,建設生態文明,努力開創我省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新局面講兩點意見:
一、開拓創新,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成效顯著
進入新世紀,我們針對浙江非金屬礦山多,露采礦山多,小礦山多,礦產開發對自然生態環境破壞和影響較大的實際情況,按照科學發展,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要求,明確提出要積極探索建立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新機制,努力實現礦產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的協調統一,并確立了“確保不欠新賬,逐步還清老賬”的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的階段性目標。五年多來,這項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全省各級國土資源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在各兄弟部門和有關大專院校、科研機構的大力支持下,已經取得了顯著成效。省廳已連續兩年被省政府評為生態省建設優秀單位。
(一)建立了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的新機制。礦山生態環境如何做到“確保不欠新賬”,這是我們必須解決的首要問題。而解決這個問題,必須從建立新機制入手,只有建立新機制,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新賬”不欠的問題。**年頒布施行的《浙江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確立了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備用金制度。規定采礦權人在領取采礦許可證的同時與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簽訂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責任書,并交納治理備用金,治理備用金應當不低于治理費用。自**年以來,省政府根據有關法規先后發出了《關于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備用金收取管理辦法的通知》、《關于切實加強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的通知》等三個文件。同時,我廳為貫徹落實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備用金制度先后出臺了《關于印發浙江省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備用金收取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關于切實加強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工作的通知》等配套文件。這些法規文件,為我省在全國率先建立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新機制提供了重要依據。全省各級國土資源部門,特別是縣級國土資源部門,認真貫徹落實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的有關法規文件,嚴格執行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備用金制度,在采礦權人領取、延續、變更采礦許可證的同時,與采礦權人簽訂治理責任書,收取治理備用金,落實治理責任。到**年底,全省已有3424個礦山交納了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備用金,累計金額49735萬元,有251個持證礦山,投入9402萬元治理資金開展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工作,累計治理面積達1867萬平方米。礦山自然生態環境“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的良性互動的新機制基本建立。
(二)形成了以規劃統領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的新格局。作為《浙江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的專項規劃,《浙江省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于**年施行。在此基礎上,我們制定了《浙江省市、縣級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編制技術規程》,明確了市、縣兩級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的編制技術要求,大力推進市、縣兩級規劃的編制工作,建立了全省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體系。各級政府及國土資源部門認真實施規劃,將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的主要指標納入生態市、縣建設的考核目標。經過三年多的努力,規劃確定的近期目標已經基本實現,初步建立了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的監督管理體系、全面開展了礦山開采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不斷完善了礦山開發利用方案與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方案,著重推進了城鎮周邊、旅游風景區、歷史文化保護區、主要交通干線兩側及其它重要保護區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特別是規劃確定的17個重點治理工程完成了治理任務。《浙江省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的實施有力地引導促進了我省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的開展。
(三)取得了“百礦示范,千礦整治”活動的新成效。如何治理大量的廢棄礦山,使之恢復自然生態,充分利用廢棄礦地,是我省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中一項十分艱巨的任務,也是能否“逐步還清老賬”的一個關鍵問題。我們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于**年提出了以“百礦示范、千礦整治”活動為抓手,大力推進全省廢棄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工作?!鞍俚V示范、千礦整治”活動的總體要求是:從**年到2007年,全省整治100個左右的重點廢棄礦山,率先搞好廢棄礦山的綜合治理,使之成為全省廢棄礦山綜合治理的示范工程(簡稱“百礦示范”工程);除“百礦示范”工程外,各地依據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對全省1000多個亟需治理的廢棄礦山有計劃地全面推進整治工作(簡稱“千礦整治”工程)。各市、縣(市、區)根據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制定“百礦示范、千礦整治”活動計劃,全面開展廢棄礦山綜合治理工程,需治理的廢棄礦山,除“百礦示范”工程項目外,全部納入到“千礦整治”活動之中,“千礦整治”項目,由縣級國土資源部門按年度考核目標責任制定年度計劃,并負責實施。
到**年底,全省已批準“百礦示范”項目141個,2007年又批準“百礦示范”項目40個,已完成“百礦示范”項目93個。累計投入治理資金56200萬元,1603個需治理廢棄礦山已經完成治理923個,治理率為57%。與此同時,還在實踐中探索積累了礦山生態治理、礦山地質災害防治等方面的寶貴經驗。
(四)探索了礦產開發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新路子。為了積極探索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自然生態環境相協調的礦業開發新路子,我省在全國率先推出了創建綠色礦山的試點工程。綠色礦山就是“礦產資源利用集約化、開采方式科學化、生產工藝環?;?、企業管理規范化、閉坑礦區生態化”的礦山。省廳研究制定并下發了《浙江省綠色礦山創建指南》和《浙江省綠色礦山考核指標》、《關于開展創建省級綠色礦山試點工作的通知》等有關綠色礦山創建試點的指導性文件。出臺了創建省級綠色礦山激勵政策、規定獲得省級綠色礦山稱號的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備用金分年度返還;采礦權人及時開發復墾礦區范圍內土地,復墾土地依法辦理審批手續后,產生的凈收益歸采礦權人;享受礦產資源補償費減免政策;試點礦山可以向省國土資源廳和省財政廳申請創建綠色礦山專項補助資金。同時要求市縣在采礦權出讓所得中安排一定的資金,用于綠色礦山創建。**年至**年,省廳分兩批先后確定了20家礦山企業為創建省級綠色礦山試點單位。目前,湖州市新開元碎石有限公司、浙江遂昌金礦等8個省級綠色礦山試點已經通過省廳組織的專家考核驗收,本月底之前我們還將組織專家對另2個試點礦山進行考核驗收。此外,各地也積極行動,湖州市人民政府已經出臺了創建市級綠色礦山的實施意見,明確了創建綠色礦山的指導思想、基本條件、創建標準、實施步驟和工作措施等。綠色礦山的創建試點為在全省推廣綠色礦山的創建工作積累了經驗。
(五)建立了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目標責任的新體系。為了確保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從**年起,省政府將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的有關指標納入生態省考核內容,要求各市、縣每年至少完成需治理廢棄礦山數的15%以上,到2007年全省完成需治理廢棄礦山的60%。此項工作也列入省廳對市、縣國土資源部門的年度目標任務。我廳在近兩年生態省建設目標責任考核中得到較高評價。開展廢棄礦山綜合治理,實現資源的循環利用,建立了自上而下的政府責任制,并將廢棄礦山資源的循環利用問題提上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在考核政府年度和任期工作中將是否實現廢棄礦山資源的循環利用,發揮最佳資源效益的問題作為重要內容。同時還建立起市、縣(區)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礦山生態環境建設負總責的責任制,通過簽訂責任狀確定治理工作目標,明確治理工作責任,落實治理工作主體:因公路、鐵路、航道建設需要而關停廢棄的礦山,由項目建設單位負責治理;因工程建設需要而采挖、建設工程完成后停采的廢棄礦山,由工程建設單位負責治理;已作為其它建設用地的廢棄礦山,由用地單位負責治理;因公益性工程項目建設需要而關停的廢棄礦山,由項目實施的市、縣(區)政府落實治理單位,承擔治理任務;因按照政府計劃關停的廢棄礦山,一般由縣(區)政府明確牽頭治理單位或由原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或鄉鎮政府負責治理;其他難以落實治理責任單位的廢棄礦山由縣(市、區)政府落實治理主體,有關部門共同配合做好治理工作。
(六)取得了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科研的新成果。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是一項專業性和技術性很強的工作,我們力求科研先行,以指導和幫助市、縣扎實推進廢棄礦山治理工作。近年來,我們組織實施了一系列廢棄礦山綜合治理的調查和研究工作。先后完成了《全省礦山自然生態環境調查評價報告》、《浙江省露天開采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技術方案》、《浙江省露天開采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技術指南》、《浙江省露天開采礦山自然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要求》、《礦山人工植被后續養護管理技術研究》、《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工程指南(新版)》、《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績效評價》等一系列調查研究課題。
在取得上述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礦山自然生態環境的保護與治理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一是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的新機制還不夠完善;二是廢棄礦山治理中復墾還綠的技術還不夠成熟;三是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的經費籌措還有一定的難度;四是對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的監管措施還不夠到位等等。
二、強化措施,努力開創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新局面
剛剛結束的黨的十七大,將生態文明建設、保護生態環境、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樹立生態文明觀念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斗目標的新要求,擺到了更加突出的地位。這為我們深入推進全省礦山生態環境的保護與治理提供了更為有利的社會環境。我們要以黨的十七大及省委十二屆二次全會精神為指導,在認真總結以往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加大工作力度,強化各項措施,深入推進全省礦山生態環境的保護與治理,全面開創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的新局面。
下一步,全省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的總體要求和目標是: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圍繞生態文明和生態省建設,以深入實施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為基礎,以露采礦山植被恢復和土地利用為重點,以完善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的新機制為動力,以創新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的新技術為支撐,以深入推進“千礦整治”和“綠色礦山”創建為抓手,繼續推進礦山生態環境的保護與治理,為建設生態文明和生態省作出新的努力和貢獻。到2010年,全省應治理廢棄礦山的治理率達到90%以上,開采礦山“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的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的新機制更加完善,綠色礦山的創建率達到6%以上。
(一)要健全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體系。為了適應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新情況,新一輪《浙江省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已經編制完成,正在征求各方面意見,待修改完善、專家評審通過后,提請省政府施行。各市、縣(市、區)要根據新一輪《浙江省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結合各地的實際,就本市、縣(市、區)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的修編或調整作出安排。一是要認真回顧本市、縣(市、區)第一輪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或實施方案的執行情況,分析規劃實施以來各項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如何,還存在哪些問題,應當吸取哪些有益的經驗。二是要全面調查分析本市、縣(市、區)城鎮規劃、交通規劃、旅游規劃,以及其它重大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布局的調整變化情況,以及這種調整變化對礦山布局以及廢棄礦山景觀帶來的影響。三是根據以上回顧總結和調查分析,研究決定本市、縣(市、區)新一輪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的修編或調整問題。布局變化大的,可考慮規劃修編,布局變化不大的,可考慮規劃調整。因為全省各市、縣(區)現有的開采礦山和廢棄礦山的情況差異太大。經過近幾年的工作,有的縣(市、區)廢棄礦山的治理任務已經基本完成,有的還有一定的治理任務,有的今后幾年可能治理的任務還相當繁重。所以,省廳對新一輪市、縣(市、區)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不斷統一的要求,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但不論是修編或調整,都要按照省廳有關編制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的辦法、規定執行,嚴格按程序辦事,體現規劃的嚴肅性。
(二)要完善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備用金制度。要實現礦產開發與環境保護相協調,真正做到“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確保不欠新賬”,建立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的長效機制,必須進一步完善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備用金制度,并確保這一制度在工作中真正落到實處。**年,依據《浙江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制定出臺的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備用金收取管理辦法,雖然在規范備用金的收取管理上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在實踐中,也反映出《辦法》的一些不足。因此,要在總結全省5年多來備用金收取管理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這一辦法。完善的核心內容是備用金的收取標準,怎樣切實做到不低于治理費用,使每一個礦山治理備用金的收取額等于或略大于礦山歇業后的治理費用,進而使每一個礦山企業從關心自己的經濟利益出發,關心礦山自然生態環境的治理恢復問題,進而讓每一個礦山企業都承擔起自己應盡的礦山自然生態環境的治理恢復義務。同時需要完善的還有備用金的收取方法,備用金的返還程序,以及對采礦權人治理恢復礦山自然生態環境工作的監管等等。省廳已就完善這一《辦法》進行了大量的調研,形成了一個初步的意見。近幾年,各地已就上述完善備用金的問題進行了許多創新,并在實踐中產生了很好的效果。希望大家繼續就這一問題開動腦筋,思考問題,使備用金制度盡快完善起來。
(三)要深入推進以“千礦整治”活動為載體的廢棄礦山治理。對已經列入省廳“百礦示范”的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項目要繼續抓緊抓好,抓出成效,使其真正起到“示范”作用。但“百礦示范”項目到今年告一段落,明年起不再安排。雖然“百礦示范”告一段落,但是全省廢棄礦山的治理還將繼續,“千礦整治”活動還要深入推進。到今年底,全省應治理廢棄礦山的治理率將超過60%,這樣還有近40%的廢棄礦山需要我們去繼續抓好治理,我們的目標是,再經過三年的努力,也就是到2010年,全省應治理廢棄礦山的治理率達到90%以上,基本完成全省需治理廢棄礦山的治理任務。為了確保這一目標的實現,全省各地要繼續以“千礦整治”活動為抓手,深入推進廢棄礦山自然生態環境的治理。一是各市、縣(市、區)要根據省廳的總體目標及已經完成的情況,對今后三年轄區內需要治理的廢棄礦山作出安排,明確今后三年治理廢棄礦山的目標任務,并分年度作出計劃安排。二是廢棄礦山治理要與礦地開發利用緊密結合。我省廢棄礦山治理大致是5種類型:新增土地型、生態復綠型、新增土地與生態復綠型、景觀再造型、自然恢復型。各地要因礦制宜,實事求是,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科學制定每一個廢棄礦山的治理方案。鑒于我省目前土地供求的緊張矛盾,以及露采礦多、非金屬礦多,礦地開發利用存在較大潛力的客觀實際,在新一輪的廢棄礦山治理中,要把廢棄礦山治理與礦地開發利用更好地結合起來,努力實現廢棄礦山治理的生態效益、環境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最大化。三是廢棄礦山治理要努力采用先進實用技術。要認真總結本地區以往治理工作中的成功經驗,并認真學習其他地區被實踐證明是成熟的經驗,使每一個廢棄礦山的治理方案,尤其是生態恢復方案更加科學合理,更加切合實際,力求做到用盡可能少的投入,取得更好的治理效果。四是要加大廢棄礦山治理的投入力度。要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75號)的要求,加大從市、縣(市、區)采礦權出讓所得中,以及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后新增土地的有償收益中用于礦山生態環境治理的力度。要加強與財政等部門的溝通聯系,爭取更多的財政資金用于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工程。
(四)要大力推進綠色礦山的創建工程建設。創建綠色礦山是全面提升我省礦業開發利用水平的一個重要抓手。今后一個時期,要通過大力推進綠色礦山創建工程建設,使全省礦產開發業的資源利用和環境保護水平有一個新的提高。一是要認真總結兩年多來綠色礦山創建試點工作的經驗,為面上推開綠色礦山創建工程建設提供有益的借鑒。二是精心謀劃、全面部署,扎實推進全省綠色礦山創建工程建設,使綠色礦山創建工程成為我省生態文明及生態省建設的一個新亮點。三是要深入開展與綠色礦山相關的課題研究。如綠色礦山與生態文明、和諧社會、循環經濟的相互關系,綠色礦山創建的激勵措施、技術支撐、方法手段等等,為綠色礦山創建工程提供更有力的理論和政策支撐。
(五)要完善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的目標責任考核機制。在完成生態省建設第一階段目標的基礎上,省委省政府將確定生態省建設第二階段的目標任務,我們將提請省生態辦將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的主要指標繼續納入生態省建設第二階段目標責任考核之中。與此同時,省廳將把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的主要指標納入對各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并要求各市將有關指標納入縣(市、區)國土資源管理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全省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從責任分解、責任落實、責任考核三個環節建立和完善并嚴格執行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的目標責任制,目標責任的分解要科學、具體,具有可操作性。目標責任考核要動真格,不能搞形式。
(六)要建立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以獎代補”制度。為了與新一輪生態省建設目標任務相適應,從明年開始,我廳將與省財政廳共同研究建立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以獎代補”政策,為全省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目標任務的完成提供政策支持。對列入“千礦整治”及“綠色礦山”創建計劃的項目,經考核驗收,達到預期目標要求的,可以逐級向省國土資源廳和省財政廳提出獎勵申請。這個“以獎代補”的具體辦法正在征求各市意見,希望大家集思廣益,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意見。
關鍵詞:礦山;環境;治理;探討
中圖分類號:X321 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9-9166(2010)014(C)-0160-01
采礦業是一個古老的行業,它為人類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也導致了嚴峻的環境問題,威脅著我們的生存。采礦對生態環境的破壞、影響和破壞森林植被與自然景觀,有的礦山位于各類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旅游度假區、地質遺址保護區、歷史文化保護區、水源保護區、重要基礎工程設施保護區及城鎮周邊等,嚴重影響自然景觀、旅游資源、文物資源、水資源、森林資源和重要的基礎工程設施的保護和城鎮的發展及環境的改善。某些采礦業如對建筑石料、石灰石、水泥配料和磚瓦用粘土等礦山資源的大量開采,與其他資源的開發利用與保護之間的矛盾十分突出。礦山固體廢料的不合理遺棄堆放,導致邊坡失穩,誘發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部分重金屬及放射性元素的礦山廢碴,隨雨水沖刷,造成污染轉移,危害人們的身體健康。
這些不當的采礦造成的森林植被和景觀破壞、良田毀壞、水土流失、侵占土地、環境污染、誘發地質災害等,嚴重影響重要基礎設施及其他資源的保護等,也直接威脅和破壞人居環境、加速生態環境的惡化,影響礦區及其周邊地區居民環境質量的改善與提高,特別是在城鎮周邊、風景名勝區、交通干道(鐵路、高速公路、國道、省道和主航道等)兩側可視范圍內,嚴重破壞旅游資源、影響觀瞻,制約了資源效益與環境、經濟、社會效益的統一和協調發展。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自然生態環境了解的加深和自我保護意識的加強,采礦業對人身和環境的危害也日益受到關注。因此,礦山環境治理和保護已經成為新世紀重要的課題。
環境質量的好壞,與人類生存和人體健康密切相關,而綠化對改善和維護環境質量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植物(以及我們肉眼看不見的微生物)的生命活動對保護自然環境中的生態平衡,保護礦山環境,促進人們身心健康具有重要作用。開展以植物為主體的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植物修復)對于改善和修復環境質量,實現環境友好,促進環境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和諧與可持續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人們對綠化功能的認識,是隨著科學的發展逐步提高的。礦山的綠化是環境保護的重要手段之一。對環境保護這個概念,過去我們往往理解得比較狹窄,好象就是對工廠“三廢”治理而言的,實際上它的內容和方法非常廣泛。用植物綠化礦山的方法保持生態平衡,保護自然環境是重要的方法之一。
在自然生態環境中,綠色植物是人類和生物界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綠色植物通過它的生命活動對生態平衡功能的調節是任何其它物質所不能替代的。增加綠化面積,提高植被覆蓋率,綠化礦山是改善人們的生存環境,提高環境質量最積極、穩定、長效和經濟的手段。
采用植物綠化礦山可以植物的巨大防護作用,諸如防止水土流失、涵養水分、加固殘坡積物、增強終邊邊幫的穩定性起到防止和減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作用等。同時礦山綠化后,空氣質量改善。植物有吸滯煙灰、粉塵的功能,植物能有效的吸收有害氣體,放氧,從而凈化環境。某些特殊的植物能吸收、分解或固定有毒物質,凈化有害廢棄物或防止有毒物質擴散污染。
礦山綠化植被,對改善小氣候的功能也是顯著的。在城市周邊,建筑物密集地段熱空氣不斷上升,綠地中較冷空氣隨之向市區補充,形成氣流,起到調節氣溫的作用。嚴冬時,則可減緩風速,減弱寒風侵襲,起到屏障作用。綠化還可以吸收噪聲,起到消聲器的作用。
通過礦山綠化不僅改善和修復自然環境質量,還可以直接或間接的改善地方的發展環境質量,有力的推動和促進地方產業的發展,實現良性生態環境和經濟、社會共同繁榮。如礦山綠化可以有力的促進旅游業的發展,反過來,旅游業的發展也對綠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開采礦山進行植物修復,不但恢復了生態環境,而且對特殊環境進行的綠化(如陡坡的垂直綠化等)還可以產生新的景觀,開辟新的旅游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