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最新的稅法政策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一、民辦高等院校稅法教學的現狀
1.偏重理論,脫離實際
稅法課程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交叉學科,實際教學中,理論與實踐相脫節。稅法課程的開設目的是為了滿足社會的需要,滿足市場的需求,為社會培養能夠正確運用現行的法律法規為企業辦理各種涉稅事項,辦理相關納稅申報業務的應用技術型復合人才。而稅法目前教學更多是依靠于理論知識的講解,不能滿足學生的實際需要,例如學生只會計算企業所得稅繳納金額,但是不會進行電子網上納稅申報,缺乏實踐環節。學生不具備獨立從事納稅處理的能力,不能夠做到學以致用。
2.稅法更新速度快,教材內容更新滯后
我國稅收受地域、經濟發展速度、宏觀政策等因素影響,導致稅賦輕重不一,納稅人實際納稅負擔各具特色,稅收制度一直處于調整和改革中,稅法政策更新速度快,但是稅法教材內容不能做到與時俱進,更新速度滯后。雖然每學期開學伊始,教研室選取最新版本的教材,但是由于教材編寫與出版時間的誤差導致教材上關于稅法最新的政策不能及時更新,即便是最具權威的注冊會計師和注冊稅務師等考試指定教材也無法做到與時俱進。
3.稅法考核方式過于傳統
稅法課程考試方式缺乏創新,不能針對學生進行因材施教,采取“一鍋端”的方式統一進行考核,但是考試內容一旦進行改版,學生傳統的思維模式,靠背題——背寫——寫就能及格,很難區分出學生的實際掌握能力,學生只知其一,不懂其二,不會舉一反三,例如學生會處理增值稅的業務、營業稅的業務,但是學生不能正確處理混合銷售行為、視同銷售行為、特殊銷售方式的納稅計算,難以區分增值稅和消費稅的區別、增值稅和營業稅的異同,難以用間接法進行應納稅所得額的調整,稍微進行變動,學生就不能隨機應變。
4.教學方法單一
隨著教育成本投入力度的加大,教學條件的改善,課堂上普遍使用多媒體教學,以播放多媒體課件的形式向學生展示教學內容,教學缺乏互動,只是機械式的講授稅收法律條文,教師只是純粹地講授課件的內容,學生也是簡單地跟隨老師的進度,抄寫老師授課講義,授課老師很容易忽視與學生之間的課堂互動,老師只是為了完成教學任務而教學,沒有考慮到學生對課件內容的理解程度,這種傳統的以教師為課堂主題的教學模式,沒有把學生真正地引入到課堂中,學生仍然是機械地被動接受傳統的填鴨式教學,很難激發學生對于知識和未來的求知欲望和探索精神,課堂氣氛異常壓抑,學生學習過程中,逐漸厭煩對稅法的學習。
二、高等院校稅法教學改革的對策
1.結合理論,聯系實際,增加實踐教學環節
稅法課程的學習更加注重操作能力的培養,尤其是將稅收法律條文和企業會計準則關于業務的核算、納稅業務申報等聯系起來。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該鼓勵學生到稅務師事務所或記賬公司進行短期實習,支持教師去稅務局進行短期培訓,這樣可以更好地實現理論聯系實際。學生放寒假之時,正是稅務所繁忙之際,學生去實習,幫忙處理納稅人稅務登記、代領發票、申報納稅等日常業務,縮短了理論與實際的差距,完成從理論認識到感性認識的飛躍。這樣既可以解決學生實習的問題,又可以為事務所節約人力成本。
2.關注稅改動態,及時更新教材
我國經濟形式不斷變化,稅制改革也隨之進行,稅收法律法規的新頒布和制定,時刻提醒著我們,在給財務專業學生選定教材時,要注意教材的更新速度,并且憑借網絡各大媒體的幫助,例如報紙、雜志、新聞、電視等手段密切關注稅收法律政策的最新規定,及時收取稅收改革的時事信息,不斷地填充教學內容,使教學內容與時俱進。另外注重稅法課程案例講解的培養,本著基本理論與具體案例相結合的原則,學生可以分組講解,制作PPT課件,老師負責指導評論,借助案例教學模式,幫助學生對教材內容的理解,保證教學具有時效性和操作性。
3.以案例教學為依托,積極嘗試新的教學方法
目前我國稅收法律規定征收19種稅,可見稅法教學內容信息量十分強大,借助多媒體教學,讓學生參與其中,增強學生的參與意識,提升學生的專業表達能力,有學生來控制課堂,玩轉課堂,吸引學生學習專業的熱情,培養學生的邏輯思維能力,增強學生分析案例的興趣和主動性。
參考文獻:
[1]曹巍魏.轉型應用技術大學背景下的課程教學改革[J].企業改革與管理,2015
[2]解青芳.稅制改革背景下會計學專業稅法教學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教育理論與實踐,2015
一、重視政策學習,內化奉獻意識
隨著改革的深入和納稅人法制意識及維權意識的增強,對稅務干部的執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們組的每位同志都有一種如饑似渴、鍥而不舍、好學不倦的精神。業余時間,我們排除干擾,拒絕一切不必要的應酬,把精力用在學習上,我們組要求每個同志必須做到“四會”(會稅收政策、會財務會計核算、會宣傳稅法、會微機操作),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大家開展各種形式的政治和業務學習。學習一切要學習的東西,并把它當成生活、工作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改變一切不良的習慣,擋住誘惑,心無旁騖,潛心靜讀,養成結合工作認真學習理論,深入思考問題,刻苦鉆研業務的好習慣。不斷提高自己的理論思維能力,拓寬知識面,為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工作水平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同時“雙管齊下”,對納稅人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培訓:一是進行稅法公示,在辦稅服務大廳設咨詢觸摸屏,稅法公告欄,公開稅收政策法規,讓所有納稅人及時了解最新的稅法政策,隨時咨詢查找;二是送政策上門,對分局所轄的稅源大戶,如東風股份公司、華光、江漢公司等大中型企業,堅持每月上門服務,幫助、督促納稅人嚴格執行稅收政策;三是開展業務培訓,對分局轄區內需認定一般納稅人的辦稅人員分期、分批開展稅收政策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日前,所轄企業的會計人員均達到合格,并取得了由市局統一頒發的上崗證書。確保政策執行不出現“死角”和“盲區”。
二、優化人員配置,合理安排崗責
我們流轉稅組共有成員5人(段剛、藺濤、劉貴洪、尹國軍、張妮娜),作為管理科下屬的基層組織,一切工作都必須緊緊圍繞稅收收入這一中心任務來開展,要想把基層建設落在實處,就必須以人為本,帶好隊伍,切實把基層建設的要求變成每個干部的自覺行為。在分局推行執法責任制的基礎上,結合基層流轉稅執法工作實際,遵循以事定崗、依崗定責、崗位制約、權責相當的原則,進一步依托信息化技術,加強稅源監控,明確崗位設置,統一業務流程,完善管理制度,對全組執法崗責重新設定,以實現崗位、責任、機構、人員的有機結合。具體來講,即依照分局規范執法工作需求將原來設定的4個崗位(一般納稅人認定崗、轉正崗、減免退稅崗、待批文書崗)整合為“五人一崗”的流轉稅管理崗,實行“一崗多人,一人多責”的設定模式,個人工作考核與獎金掛鉤,通過獎勤罰懶,切實解決“干與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壞,一個樣”的問題。提高了每個干部的工作責任心和學習的積極性與自覺性,由過去只掌握單項業務轉變為通曉一般納稅人認定、轉正和減免退稅等多項業務的復合型人才。同時促使我們及時轉變觀念,以納稅人的需求為導向,完善一般納稅人管理,強化高效的服務意識。建立起信息化條件下業務重組,責任到人、人盡其才的工作機制。轉變管理工作思路,大力拓寬納稅服務方式,堅持內外結合,規范一般納稅人日常管理工作。
三、嚴把認定關口,搞好轉正核實
為了適應當前宏觀經濟形勢的發展和需要,強化為納稅人服務意識,創造更加廣闊和發展空間,我們改進了以往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轉正事宜,由納稅人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報請審批的繁瑣程序,認真執行市局新印發的操作規程,把更多的優惠政策落實到位。同時轉換角度,深入企業,上門服務,變被動為主動,現場辦公,及時準確地為企業辦理一般納稅人轉正手續。
在實際工作中,我們堅持從嚴管理一般納稅人,促進流轉稅的規范管理工作,主要從以下兩步著手:第一步,把好認定關。在一般納稅人認定工作中,對達到標準的,及時予以認定;達不到標準的,堅決做到不通融不照顧,政策不變通,不放寬,不予認定。今年,我局共認定臨時一般納稅人77戶,有8戶申請認定為臨時一般納稅人的企業,因未達標準而未予認定。第二步,抓好轉正核實。對于轉正工作,我們切實做到“三個結合”,即:轉正與日常管理相結合,了解納稅人最新納稅信息;轉正與執行政策檢查相結合,掌握納稅人執行政策水平;轉正與取消一般納稅人資格工作相結合,不具備條件的堅決予以取消。今年共辦理臨時一般納稅人轉正88戶,有6戶臨時一般納稅人在轉正工作中被取消資格。截止目前,我分局共有一般納稅人398戶:其中臨時一般納稅人77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321戶。
關鍵詞:新收入準則;會計收入;稅收籌劃;影響
1新收入準則下企業會計收入確認的基本模式
一是新收入準則要求企業在擬確認某項銷售(勞務)行為實現收入前,應由會計人員對銷售(勞務)合同是否符合準則確認收入標準進行判斷,如尚未達到標準則應進一步對其進行評估。二是如果企業與客戶就銷售價格、發貨地點、交易數量等重要內容進行修訂、補充,應在原合同之外另行簽訂銷售合同,原合同可繼續有效,但必須終止執行。新簽訂的銷售合同可作為原有合同的補充內容,以規范銷售與客戶雙方經濟行為。三是合同簽訂完成后,如需作為獨立合同而存在,則應按照各個單項履約義務確認收入。如在某一時期履約,需按照產出法及投入法執行合同。如果在某企業時點合同符合收入確認條件,則企業應將與商品的所有權及風險全部轉移給客戶,在此基礎上確認商品銷售的實現。
2新收入準則下企業收入稅收籌劃的基本原則
按照新出臺的收入準則規定,企業在確認銷售收入實現時,增值稅與企業所得稅確認收入應堅持會計政策正確與交易符合稅法規定的原則,具體為:
2.1企業所采用的會計政策應符合稅法規定
會計政策指企業在會計核算過程中所遵循的原則,以及所采納的方法。不同核算方法下,企業的利潤以及成本,均會存在一定的差異。由于會計政策選擇不同也會造成收入金額在稅收法律上的差異。我國稅務機關一般會以稅法收入確認原則作為標準,促使企業在申報納稅時進行納稅調整。但由于我國各省在經濟發展、稅收政策方面存在較大差異,新收入準則無法適應不同地區的企業。因此,企業往往會利用會計政策上的自由選擇權操縱利潤,實現降低稅負的目標。而新收入準則的出臺,徹底顛覆了企業收入確認的會計政策,大大提高了收入會計政策的適用性。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過程中,也應遵循新收入準則要求。
2.2企業與客戶所采用的銷售方式應符合法律規定
新準則與稅收法律同樣要求企業經濟交易行為的合理性,限制了企業隨意調整收入確認時間行為,統一了企業稅法上的收入確認時間。雖然稅收法律允許企業通過稅收籌劃手段合理降低當期稅負,但一旦超越界限,企業的操作極容易觸碰法律的界限。例如企業規模較大,總公司下包含的分公司數量較多。基于各地區稅率及優惠政策存在差異的實際情況,企業集團會將銷售收入在下屬子公司住所地予以確認,以享受子公司所在地區稅率、政策方面的優勢,進而降低了整個企業集團的綜合稅收負擔。因此,企業在制定稅收籌劃方案時,應確保銷售收入完全符合新準則與稅法中的經濟業務合理性的要求。
3新收入準則下企業會計收入確認對增值稅、所得稅籌劃的影響
3.1企業會計收入確認對增值稅籌劃的具體影響
3.1.1收入確認標準方面。原準則要求企業商品有關的經濟流入與風險全部轉移時確認收入實現,而新準則要求企業商品在控制權轉移時確認收入。新準則較舊準則在收入確認標準方更加清晰、明確。反之,新會計準則,則有效提高了業務要素的完整性,且提高了會計收入確認的清晰度。以工程設備為例,設備使用后,退貨退款的風險較低。根據新收入準則的要求,貨物一旦發出,既認為要素已經配備齊全。此時,應立即確認收入。企業在采用新準則確認收入后,大大提高了企業稅收的規范性,但與此同時,也使個別企業在轉移控制權后仍保有部分隱性的控制權,沒有真正符合新準則確認的條件。為了徹底解決企業收入確認的難題,建議準則應針對企業不同時期或時點制定不同的收入確認原則。例如,某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接受客戶委托建設樓盤期間,如果該樓盤具有用途唯一的特點,此時該開發商在完成建設任務時即可確認收入實現,而委托方應履行合同,支付房地產開發企業相應的建設費用。3.1.2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方面.按照新收入準則規定,企業針對同一交易目的,分別簽訂商品銷售、安裝、運輸服務等多個合同的行為,可將其歸為一份合同予以確認。確認期間,需對合同的形式與效力進行判定,如商品控制權可轉移,則可以進行會計確認。針對不與原合同進行合并者,則需將其視為獨立合同,進行收入確認。該規定執行期間,判斷不同合同之間是否存在關聯的過程,屬于會計收入確認的關鍵過程。在判斷收入確認過程中,合同如果是在不同企業之間則可直接確認,如果是同一個企業集團之間則需根據關聯方交易等準則予以分析確認。例如,如果A企業在向B企業銷售某新產品的同時,一并將該產品的專利權轉讓給B企業,并收取了相關的商品貨款及轉讓費用,此時,由于兩項合同均是為了銷售商品而發生,應歸為同一交易事項,因此,A企業在確認收入時,應將專利權轉讓收入并入商品銷售收入,一并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及企業所得稅。3.1.3銷售合同發生變更方面.企業在確認銷售收入時,會以銷售合同作為判斷的起點,倘若合同發生變更,則會影響到會計收入確認。按照新收入準則規定,如果原合同繼續保留,新修訂的合同獨立存在時,企業應按照新合同作為判斷收入確認的標準。如果修訂的部分只是對原合同的最新補充,則應將新變更的內容作為原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按此作為收入確認的標準,并確定納稅金額。假設某企業的收入確認方式以后者為主,計稅過程中,是否產生了不同的履約義務,則屬于會計應考慮的主要問題。對此,建議根據合同類型,進行會計收入確認,并確定企業需繳納的增值稅。例如,某開發商在將毛坯房鑰匙交于購房人手中并開具增值稅發票時,應將該業務視同為兩個銷售合同,按此標準予以確認收入。而在計算增值稅銷項稅時,則應按照毛坯房實際銷售收入作為計稅依據。而購房者在取得房產權屬證明后,再將該房屋出售時,應將轉讓的金額作為其計算增值稅的計稅依據。
3.2企業會計收入確認對所得稅籌劃的具體影響
新收入準則在權責發生制度的原則下,優化了企業收入確認過程,強調會計人員應堅持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確認收入金額及計稅依據。因此,財務人員應將收入的金額及確認時間作為納稅依據,特別是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應將銷售商品取得的全部收入作為計稅依據,以保證計稅依據的完整性。按照現行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在正常銷售收入確認外,應對自產商品用于抵債、捐贈、交換、廣告等行為視同銷售處理,以此計算企業所得稅。新舊企業會計準則在收入計稅依據方面仍保持一致,當企業執行新會計準則后,會計收入與稅法收入將更加趨同,也相應地降低了企業財務人員進行納稅調整的工作量。為了保證新收入準則被落實到位,建議企業財務人員認真對會計收入與稅法收入中的差異進行梳理,在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同時,也避免因稅法政策誤解而承擔的稅務風險,提高企業整體的競爭能力及市場地位。
[關鍵詞] 納稅籌劃;稅負;節稅功能;稅收待遇
[中圖分類號] F810.42[文獻標識碼] A[文章編號] 1006-5024(2006)09-0166-03
[作者簡介] 徐學蘭,新疆阿克蘇職業技術學院經濟管理系講師,研究方向財務管理。(新疆 阿克蘇 843000)
隨著以市場趨向的經濟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國的稅收制度、會計制度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我國的財稅制度與國際逐漸接軌,在稅制方面,重新修訂和頒布了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針對稅務中一些具體問題和方法也進行了改革和完善。會計方面,近兩年我國相繼頒布實施了統一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村集體經濟會計制度,由于會計和稅務相關內容關系緊密相連,我國財稅管理體制的最新變化,客觀上提高了對企業和個人納稅籌劃管理的要求。下面筆者就此談一點個人的觀點。
一、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納稅籌劃
(一)利用稅法“差異”進行納稅籌劃
縱觀我國現行稅法體制,由于國家宏觀調控的需要,政府一般把稅收作為調節經濟運行和經濟結構的一個重要手段。稅法中各種特殊條款、優惠措施及其他差別規定大量存在,造成擁有相同性質征稅對象的納稅人稅負存在高低差異。納稅人可依據現行稅法,在遵守稅法、尊重稅法的前提下,運用納稅人的權利,根據稅法中的“允許”、“應該”、“非不允許”、“非不應該”的項目內容等,制定詳細的籌劃對策,采用合法手段避重就輕。經過納稅運作,選擇有利于自己的稅收規定納稅,從而使企業得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稅收負擔。
1.利用不同經濟性質企業稅負的差異實施納稅籌劃。我國現行稅法對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稅負存在著差異,為納稅籌劃提供了機會。總體上看外資企業稅負低于內資企業,針對此納稅政策,內資企業可通過將自己的資金投入國外辦企業,然后,采用將國外企業資金以外資的名義轉手投入自己在國內企業的方式獲得“合資”企業的資格,從而享受此稅收優惠政策。
2.利用不同行業稅負差異實施納稅籌劃。按照我國現行稅收政策,不同行業的納稅人的稅收負擔存在著一定的差異,總結概括起來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繳納營業稅的不同勞務、行業稅率不同,如服務業5%,運輸業3%,娛樂業20%。這就給從事勞務行業企業提供了納稅籌劃的可能,企業可以將不同勞務或服務行業合在一起,適當加大稅率較低行業的比重,使其形成主業,從而達到避重就輕的目的。
二是增值稅與營業稅兼營的劃分使從事貨物銷售、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企業繳納增值稅,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外其他勞務的企業繳納營業稅;
加工、修理和加工、修理以外的企業勞務有許多相似之處,企業可利用此相似之處為己所用,將一些處于該種情況的繳納營業稅項目轉換為繳納增值稅項目或加大增值稅應稅項目比重,以其為主業申報納稅以降低企業成本。
三是不同行業企業所得稅的實際稅負由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確認沒有完全脫離企業財務制度影響,造成企業間稅基確定標準不一致,從而導致稅負不同。雖然企業會計與稅收會計在納稅所得確認上存在差異,企業所得稅名義稅率也相同,但是不同行業在實際操作中各項成本、費用扣除標準不同也形成了一些差異。例如對外商投資企業中的服務業取得的業務收入,稅法規定:全年業務收入總額在500萬元以下的,交際應酬費的計提不得超過業務收入的千分之十,全年業務收入總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交際應酬費的計提不得超過該部分業務收入總額的千分之五。這樣就帶來了同樣是外資企業,因為從事具體行業不同業務招待費允許抵扣的標準也不同,應納稅所得額也因此不同,稅負顯然有差別。那么外資企業可通過生產和服務行業的組合來達到降低稅負的目的。
四是行業性稅收優惠政策帶來的稅負差異,如對新辦高新技術企業、第三產業定期減免所得稅的規定等。企業在選擇投資項目和企業改制時就應充分考慮行業性稅收優惠政策的現實差異,盡可能享受優惠政策帶來的好處。
總之,關于稅收行業納稅優惠政策,納稅人可利用從事行業的交叉、重疊進行組合來選擇對其有利的行業申報納稅,利用存在行業部門間稅收待遇上的差別,轉移利潤、轉讓定價從而達到節約稅收的目的。
3.利用特定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實施納稅籌劃。我國稅法所得稅優惠政策中規定福利企業中“四殘”人員達35%以上免征所得稅,在10%-35%之間減半征稅,對學校辦的校辦企業免征所得稅,而對處在高新技術開發區的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5%等。納稅人可以利用這些稅收優惠政策,采用吸納殘疾人申報福利企業,掛靠學校、科研機構、高新技術企業等方式來減輕納稅負擔。
4.利用稅法對納稅環節的規定不同進行納稅籌劃。稅法諸稅中僅有消費稅是在生產環節一次課征(除金銀首飾外),商業零售環節不再納稅,這就給消費稅納稅人利用此項規定通過設立關聯機構、轉讓定價等手段減少繳納消費稅提供了可能。企業可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在設立消費稅相關產品生產企業時,充分考慮生產企業和商業企業的優惠政策進行納稅籌劃,加大商業企業比例通過轉讓定價方式來降低稅負。
5.利用地區間的稅負差異實施納稅籌劃。稅法對我國的經濟特區、海南、西部地區賦予較多的優惠政策,利用這些優惠政策在相關的地區行業設立分支機構或分公司將稅負較重的產業轉移到這些地區就可以實現節稅的目標。上述地區所得稅基本實行減半征收的稅收政策,將稅負較重的企業轉移到這些地區,而將稅負相對較輕的企業留受原地并進行相關產業的深加工來提升產品附加值,采用這種產業組合可以使企業的稅后利潤得以大浮度提高。
(二)利用稅法不完善實施納稅籌劃
我國稅法目前正處于不斷健全和完善的階段,存在著一些疏漏,納稅人仔細研究其內容,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尋求節約稅收途徑。
1.利用個人所得稅法條文過于具體,實施納稅籌劃。我國個人所得稅目列舉了十一個稅目,但這些項目不可能把整個個人所得稅的所有收入形式都羅列進去。各項目之間有時也很難準確區分。
(1)稿酬所得根據個人所得稅法適用20%比例稅率,并按應納稅額減征30%,其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是:每次稿酬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超過4000元的減除20%的費用。如果一人出版一部作品得稿酬15000元,費用扣除額=15000×20%=3000元,其應納稅額=15000×(1-20%)×20%×(1-30%)=1680元。若4人合作每人平均收入3750元,每人可享受800元的費用扣除額。這部作品的費用扣除額為3200元。4人共計應納稅款=(3750-800)×20%×(1-30%)×4=1652元。顯然,一人寫作比4人合作費用多扣除200元多納個人所得稅金28元,這時選擇合作就可以節稅。
(2)個人所得稅中對于一些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于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予征稅,其中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是企業合法可以不計入應納稅所得的收入,因此,企業可以利用差旅費津貼、誤餐補貼在發放員工工資時將企業員工的合法收入和納稅義務進行合理的運作,以降低企業和職工的稅收負擔。
(3)根據稅法規定,個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用于對非關聯的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研究開發經費的資助,可以全額在下月(工資、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計征的所得)或當年(按年計征的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時,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對偶然所得個人一次性要繳納20%所得稅,而按照上述政策規定,在連續取得大額所得時將部分所得以上述名義對學校和科研機構進行資助可以減輕下月部分稅負。
(4)利息所得按照稅法規定,個人存入銀行的存款利息應按20%繳納個人所得稅,而購買國庫券取得的利息和購買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免交個人所得稅,保險金利息免交個人所得稅。按此政策個人在進行投資時可選擇將大部分資金投資到購買國庫券、購買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部分選擇性的購買短、中、長期的保險金,就可以將個人投資利息稅負擔降低到一定水平。
2.利用稅法相關條文之間的不嚴密進行納稅籌劃。稅法一些優惠政策對給予優惠的課稅對象在時間、數量、用途及性質方面的限定不是很嚴密,這就為納稅人利用限定條件進行納稅籌劃提供了可能。如對“新辦企業”界定不是很嚴格,只要求是新開辦的企業。企業可以通過拆分產品構成或開設新的分公司的不斷循環達到長期享受優惠政策的好處。如一企業是生產棉紡織產品的企業,納稅籌劃時可通過開設棉紡、針織、棉業等公司循環形式利用該優惠政策享受稅收在此方面的優惠。
3.利用稅法條文對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摸納稅人的劃分進行納稅籌劃。稅法規定了一般納稅人年銷售額,生產企業是達到180萬元的標準,小規模企業是低于180 萬元的生產企業。但同時又提出可以根據納稅人會計核算是否健全是否能夠準確提供納稅資料確定納稅人的類別。有了這樣可選擇而又不是特別清晰的劃分標準,就使的得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可以根據自身納稅需要籌劃進行相互轉化,選擇低稅負就有了可能。如一生產企業年銷售額在160萬元,按一般納稅人標準,規模標準未達到。但按照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準確提供納稅資料的條件,企業可側重于后一個條件的創造。通過建立健全會計核算方式達到符合一般納稅人條件來降低整體稅負,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
二、利用會計方法的選擇進行納稅籌劃
按現行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會計方法選擇不同,帶來的稅收效益也不同。如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存貨計價方法等選擇會導致不同的期末存貨價值和銷貨成本,因方法選擇不同從而對企業財務狀況、盈虧情況及所得稅產生較大影響。
(一)流動資產會計核算方法的選擇
我國現行稅法規定,納稅人各項存貨的發生和領用,按實際成本計價,計算方法可以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后進先出法等五種方法中任選一種。對于無法替代使用的存貨,以及為特定項目專門購入或制造的存貨,一般應當采用個別計價法確定存貨的發出成本。而且,計價方法一經選用,在一定時期內(一般為一年)不得隨意變更。根據此種情況企業在利用存貨計價方法選擇進行納稅籌劃時,要充分考慮企業所處的環境及物價波動等幾個方面因素的影響。
1.對實行累進稅率企業,選擇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加權平均法,對發出和領用存貨進行計價,可以使企業相對獲得較輕的稅收負擔。 因為采用平均法對存貨進行計價,企業各期計入產品成本的材料等存貨的價格比較均衡,使企業產品成本不致發生較大波動,各期利潤比較均衡。不至于因為利潤高、低不均而使利潤過高造成套用過高稅率,增加企業稅收負擔。
2.對實行比例稅率的企業,對存貨計價方法進行選擇,必須充分考慮市場物價變化趨勢因素的影響。一般來說,當材料價格不斷下降時,采用先進先出法來計價,會導致期末存貨價值較低,銷貨成本增加,從而減少應納稅所得;反之,當材料價格不斷下降采用后進先出法來計價,可以使期末存貨成本降低,本期銷貨成本提高,從而使企業計算應納所得稅額的基數相對的減少,從而達到減輕企業所得稅負擔,增加稅后利潤的目的。而當物價上下波動時,企業則應選擇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加權平均法對存貨進行計價,可以避免因銷貨成本的波動,各期利潤的不均衡,從而造成適用稅率上下波動的影響。
(二)長期資產會計核算方法的選擇
1.利用折舊方法的選擇進行納稅籌劃。折舊作為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有著"稅收擋板"的效用。按我國現行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常用的折舊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和年數總和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運用不同的折舊方法計算出的折舊額在量上是不相等的,因而分攤到各期生產成本中的固定資產成本也不同。因此,折舊的計算和提取必將影響到成本的大小,進而影響到企業的利潤水平,最終影響企業的稅負輕重。由于在折舊方法上存有差異,這為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提供了可能。
比較各稅制可以看到實行比例稅率企業,如果各年的所得稅稅率不變,則宜選擇加速折舊法對企業較為有利。這主要是因為采用加速折舊法,使得在最初的年份提取的折舊較多,而在后面的年份則提取的折舊較少,這樣就可以使企業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反之,則應選擇平均年限法較為有利。由于延緩納稅收益與稅率高低成正比,因此,在未來所得稅稅率越來越高的情況下,往往會使以后年度增加的稅負,大于延緩納稅的收益。當然也會出現以后年度增加的稅負小于延緩納稅的利益。這主要看市場資金的折現率高低。所以,在未來稅率越來越高時,企業就需要進行比較后選擇。
現行會計制度對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沒有做出具體的規定,只要求企業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消耗方式,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并將此作為會計人員自由裁量權由企業來決定。這樣企業便可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選擇對企業有利的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對企業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以此來達到節稅及企業的其他理財目的。一般情況下,在企業創辦初期且享有減免稅優惠待遇時,企業可以通過延長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將計提的折舊遞延到減免稅期滿后計入成本,從而獲得節稅的好處。而對于沒有享受減免稅優惠政策的企業來說,縮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往往可以加速固定資產成本的回收,使企業后期成本費用前移,前期利潤后移,從而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
由于資金受時間價值因素的影響,企業會因為選擇的折舊方法不同,而獲得不同的資金的時間價值收益和承擔不同的稅負水平。由于資金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增值,因此,不同時點上的同一單位資金的價值含量是不等的。這樣一來,企業在比較各種不同的折舊方法所帶來的稅收效益時,就需要采用動態的方法來理解和運用制度規定。
2.對長期債券投資溢折價的攤銷方法,企業可以選擇直線法或是實際利率法進行核算。由于采用直線法,每期的溢折價攤銷額和確認的投資收益是相等的;而實際利率法,每期按債券期初的賬面價值和實際利率的乘積來確認應計利息收入,且其金額會因溢折價的攤銷而逐期減少或增加。雖然,債券攤銷方法不同,并不影響利息費用總和,但要影響各年度進入成本的利息費用攤銷額。因而,當企業在折價購入債券的情況下,選擇實際利率法進行核算,前幾年的折價攤銷額少于直線法的攤銷額,前幾年的投資收益也就小于直線法的投資收益,企業前期繳納的稅款也就相應的較直線法少,后期繳納的相對較多,從而取得延緩納稅收益。相反,當企業在溢價購入債券的情況下,應選擇直線法來攤銷,對企業計繳所得稅則更為有利。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會計司編.企業會計制度[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1.
[2]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會計司編.小企業會計制度[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4.
【關鍵詞】財務會計,所得稅,處理方法
1企業所得稅會計的概述
企業所得稅毫無疑問是我國企業最主要的稅負壓力所在,而該稅制是以中華人民幣共和國境內之居民、連同非居民企業在內,包括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的生產經營所得設計征收的。
所得稅一般是企業稅負中60-70%的稅負,無論是內資還是外資企業都需要征繳境內所得稅。另外,企業所得稅的法定納稅義務者是覆蓋全部性質的企業組織和經驗組織,稅基來源包括全部經營所得,如、銷售、財產轉讓、勞務、租金、股息紅利與特許權使用、捐贈等所得內容。
借助最新所得稅會計規則,我們可以整理出所得稅納稅的相關公式:應繳納稅額=當期合規所得*當期稅率(各行業或者不同規模、性質的企業稍有差異),在所得中依據所得稅優惠政策可以進行抵扣或者饒讓。這就使得當期的全部收入與準予扣除項目金額的確認,成為影響企業所得稅稅額的重要問題。
2選擇不同會計處理方法對企業所得稅的影響
2.1收入類會計處理方法對企業所得稅的影響
2.1.1商品銷售收入的確認。新款準則中明確描述,將商品銷售收入的確認定位在一下條件,具體為:企業已經把商品的所有權主要風險與利益都由購買者獲得;如果企業并未保留該項標之管理權、同時也并沒有對這個已經完成出售的標的進行控制。在我們現在實施的企業所得稅會計中,引入和遵循會計之權責發生制這個基本原則,對于企業之正常的生產經營、房地產產權等相關收入都需要準確加以核實。由此才可以最終得到:會計與所得稅制度中對于某些項目確認不能完全有效協調或者實現同步時,確認原則存在一定差異的結論。
2.1.2提供勞務收入的確認。所得稅會計與會計在制度規定中,關于勞務這項重要所得的確認并不一致。我們依據所得稅會計,全部勞務所得需要納入應納稅額。而其所得的計算需要依據相關會計規定。結合最新的會計準則內容,國內企業組織等的勞務劃分類型是非常多的,我們可以看到:(1)勞務所得之結果可以在會計核算與確認中進行可靠之確認、估計,或者必須要同時的兼顧實現四個條件,如:收入可貨幣進行計量;相關經濟利益確實是可轉入企業的;交易結束的進度比較明確或者合同確定;交易當中完成或者將要發生的成本是可以采用貨幣進行計量的。在我們處理資產負債表內容相關之勞務收入的情況下,一般需要引入百分比手段,合理確認;(2)企業確認以及計算勞務結果也可能存有或者出現一些特例,比如雖然已經產生成本、企業也已經準備預計補償,誠然遵照已形成之成本可以確認收入并依據同金額結轉。
2.1.3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的確認。會計準則當前有關于企業讓渡資產的收入計量和確認,強調該項收入所對應的項目中有關利息和使用費等的相關收入,這也是會計準則對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確認的一些基本原則之規定。而新的所得稅會計中則強調對企業所獲得之利息收入的確認,需要借助或者依照合同約定的債務利息償還確認。對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則依據合同中對應付特許權使用費的確認日期與金額進行確認。兩者可能產生永久性差異。
2.1.4投資收益的確認。會計準則對投資收益的確認規定,持有收益和處置收益均隸屬與投資收益,一般按照權益法或成本法進行核算工作。所得稅會計對投資收益的確認重點是在于股權投資所得身上,這里面含有未分配利潤、累計盈余供給中的股息和紅利,紅利中具體分為現金及股票股利。股權的投資轉讓是重要的權益資本所得項目,依據所得稅制度,需要歸入應稅稅款中。這樣一來,我們就可以看到實質上所得稅僅能夠彌補得了部分投資企業及被投資標的之間之稅率差,這樣的股權轉讓所得當次納稅,且全部歸入應稅所得中來。按照實際處理利潤分配的時間進行確認。
2.1.5在建工程試運行的確認。最新的所得稅相關會計制度中對于企業正在發生之在建工程項目,試運行期間或者階段內的收入計量中:工程的試運行成本采用凈支出方法計算,在建工程的成本則主要依據銷售成本計算。銷售及庫存扣減收入,最終所得稅會計征收是針對全部試運行收入而與成本本身無關,在這個對象所得的應納稅額設計中,一般是依據標準采用收入扣除凈支出之差額核算確認。
2.1.6分期收款銷售收入的確認。會計中對于企業的分銷收款銷售商品之相關收入確認,一般都是采取依據合同或者是協議之約定相關或明確的最終賬面價值現值的。而基本上企業的應收合同同其協議價款之間會存在一定市場公允價值方面的差異或者差額,而如果我們采用應收款攤余成本、引入或者依據實際利率計算攤銷額度的手段,以此沖抵企業當期的財務費用,那么實際上也就完成了對銷售收入的會計確認。而所得稅會計中則強調合同或者是協議約定收款期限中的真實或實際金額,并不允許沖抵差額,這實際上就形成了會計與所得稅制度的一個差異,為企業納稅籌劃提供空間,但同時也存在一些新的涉稅風險。
2.1.7售后回購收入的確認。我國新會計準則中強調售后回購業務,必須是真正的等到所出售商品所有權在主業風險和報酬轉移并且轉移活動真正的完成或結束后,才可以對收入加以確認。不過在所得稅會計中缺乏明確規定,在稅收征管中卻把售后回購等同與銷售處理,由此可見,售后回購的價格一旦高于資產賬面價值,多出的收入要納入納稅范圍。
2.1.8商業折扣收入的確認。關于商業折扣收入這個特殊的所得部分,所得稅會計制度并不允許沖抵所得稅,沒有對發票等證明當前收入存在折扣的相關規定。而新會計準則實際上是有這個規定的,那么企業在會計中的處理實際上會與所得稅制度存在差異。
2.2成本類的差異
在了解所得稅會計的收入制度后,我們還需要對成本等相關的所得稅減除額有所認識,具體來看,目前所得稅會計制度與會計準則在成本類項目上存在差異,為所得稅籌劃等創造空間的包括如下內容:
2.2.1借款費用。在會計準則中,將借款費用是企業借款的成本,除借款費用資本化要歸為資產成本外,全部納入財務費用在收入中除去。所得稅會計則規定會計核算中借款費用資本化的數額與累計支出的加權平均值都需要進行核算,以尊重經濟事實納稅。
2.2.2工資薪金。我們現行的會計準則實際上要求企業計量應付職工薪酬的情況中,必須借助國家對應付職工薪酬之相關計提規定、比例加以確認和計算。如果企業的該項核算是符合國家所給予的某些特殊規定的,那么就可以依據企業情況進行合理計提。但是,當計提這部分應付職工薪酬之后,企業當期發生的實際金額如果小于預計額,需要沖回多提部分,反之則需要補提。而目前的所得稅會計制度則更強調企業職工薪酬等可以在所得中予以扣除,但是必須是福利費用、教育經費等不超過法定標準,才可以在收入所得或應納稅額中抵扣。
2.2.3捐贈支出。我們知道在新會計準則中是允許企業在利潤核算時,對捐贈支出中的救濟性捐贈、以及非公益性捐贈等全部扣除。但是,所得稅會計則僅僅允許救濟性與公益性的捐贈項目扣除,而其他的項目是不允許直接扣除的,一般是在年利潤總額確認基礎上,按照12%的比重在內進行部分的扣除。
2.2.4業務招待費用。新會計準則中是將企業利潤核算中的全部業務費作為營養費扣除,但不允許提前計提或者處理。而所得稅會計則是要求按比例扣除,并且年度最高扣除不可高于營業所得的0.5%,無論是抵扣方式還是額度都存在明顯差異。
2.2.5廣告及宣傳費用。會計準則規定,廣告費及業務宣傳都是銷售費用的部分,可以在利潤計算時全部扣除,并根據收益期限進行攤銷。所得稅會計則規定不超過全年營業收入15%的廣告費與宣傳費可以扣除,超出部分可以在以后的年度繼續扣除。
2.3資產類差異
2.3.1資產入賬價值及調整。會計準則中有關于融資性固定資產、連同非貨幣性資產的相關交換取得之收入的確定與所得稅明顯差異,且差異時目前資產項目中比較突出的。前者側重:假定承租人租賃活動開始,那么當日就開始對租賃資產之公允價值、現值加以對比,可以選其中比較低的一個進行記錄、轉入資產價值項目中。租入資產之中的具體費用就是其價值計量的依據,而所得稅會計強調原值基礎上的計量,承租費用則以費用計算,原值并不是固定資產廢置計提之所在。在新的會計準則中實質上允許企業以任何渠道獲取的固定資產、成本劃入棄置費用現值。但是所得稅會計規定,當處于以物換取物品的情況時,不管是不是補價,普遍都是采取原資產出售和新資產購買處置的,所以參照出售資產公允價值確定換入資產的計稅成本。
2.3.2固定資產折舊。新會計準則對于企業固定資產的折舊是要求在資產入賬后,按照預計使用年限計提折扣。但是隨著生產技術的更新與設備的換代,生產上需求和市場上供給的新的設備更新上市很快,原有資產時時面臨淘汰的風險,當市價下跌時,會計會把其歸為資產減值處理。在所得稅會計中明確闡釋,除了規定中企業已經提足部分可以仍適用之固定資產、單獨入賬的土地不得計算折舊外,其他的沒有投入使用的資產,例如房屋、建筑物以及其他同經營活動不發生關系的固定資產是并不納入計提折舊范圍的。
所得稅會計承認直線計提折舊的方式并允許扣減。然而在優惠稅法政策中,關于合格的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可以在一定程度得到減少,以及采取加速折舊方法完成折舊核算工作。在于折舊年限會計準則上,要按照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作為標準,然而在所得稅會計則有對房屋建筑物、機械設備、生產器具等具體折舊年限的規定,二者明顯有不同的表現。
2.3.3無形資產攤銷。會計準則規定無形資產攤銷方法包括直線法、加速攤銷法與生產總量法。不過于所得稅會計而言只有直線法的位置。會計準則的無形資產攤銷年限是參照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得出的,以及在每個會計期間進行減值測試。然而在所得稅會計中顯示的無形資產的攤銷須大于10年,要嚴密參照使用年限對其進行分期攤銷。
2.3.4資產減值準備。在舊的準則中企業需要定期或者在年終進行資產減值測試,但是不同行業、不同發展階段與生命周期的企業資產減值的發生規律往往存在很大差異,這樣的固定時間進行減值測試實際上不符合資產減值真實發生的跡象。
在新的會計準則中,是要企業按照資產是否存在減值跡象的判斷進行減值測試的,在具備減值跡象前提下企業是可以全部計提減值準備的。而我國現行的所得稅會計制度中則明確的指出黨資產在發生永久損失或實際損失時,可以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并在稅前扣除,其他情況并不允許稅前抵扣。應收賬款的標準是0.5%的賬面余額計提壞賬準備并在稅前扣除,這也就形成了在資產減值上的處理差異。
2.3.5非貨幣資產交易。在非貨幣資產交易中,會計準則有會計成本都計入預計棄置費用的現值的規定。若不同意非貨幣交易商業實質、換入資產以及換出的相關資產在公允價值的可靠計量基礎上是符合資本成本定性的,當然我們知道企業的可采用資產之賬面價值連同其資產支付稅費屬于資產的成本部分。在企業以后會計期間內,按照會計準則要求計提折舊,如此和稅法產生的差額將一并歸為暫時性差異轉回,在后面會進行相反處理。
2.4會計處理方法差異對所得稅的影響
2.4.1過大差異可能引起制度效率下降。會計準則是企業會計工作的基礎,所得稅會計則是企業納稅與國家稅收監管的基礎,兩者的差異導致會計賬目與所得稅的錄入口徑與內容標準不一致,這就增加了會計工作與稅務工作的復雜性和難度,導致兩者存在相互抵制的問題,整體效率必然下降。
2.4.2過大差異可能引發稅源流失。企業所得稅是構成我國國家稅收的關鍵一環,對比所得稅會計與會計準則的不同,如此得出了企業的納稅核算過程并不穩定,法律上對此也有些疏忽,所以企業對稅基可以實現一定控制,稅源流失的問題是常見的。
2.4.3過大差異加大納稅成本。會計準則與所得稅的差異略先明顯,由此可能造成納稅人的稅務核算成本過多,相應的稅務機關的監管成本也從而升高。還有,如此一來企業會計舞弊和稅務監管漏洞的提高了較大的契機。
3結論
綜上所述會計處理方法數不勝數,本文由比較的方法入手能夠發現各有千秋,并由每種方法的背景異同可做的選擇也不盡相同,企業通過根據自身實際,結合經濟發展形勢,選擇適合本身發展的會計處理方式,并不是把繳納的所得稅降到最低就最適合企業本身的發展。
參考文獻:
關鍵詞:電子商務;稅收,問題,對策
一、電子商務帶來的稅收問題
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致使稅務管理部門來不及研究相應的征管對策,更沒有系統的法律、法規來規范和約束企業的電子商務行為,出現了稅收管理真空和缺位,導致應征的稅款白白流失。從理論上分析,從互聯網上流失電子商務的稅收主要有關稅、消費稅、增值稅、所得稅、印花稅等。據測算,美國的函購公司搬遷到互聯網之后,政府每年大約損失各種稅收約30億美元。由于電子商務可以規避稅收義務,大大降低企業稅收負擔,因此,一些企業紛紛通過上網規避稅收,牟取暴利,在逃避大量稅收的同時,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電子商務給現行稅收帶來的主要問題涉及多個方面。
1、常設機構的判斷問題
(1)納稅人身份及企業性質的判定問題
納稅人身份判定的問題,就是稅務機關應能正確判定其管轄范圍內的納稅人及交易活動,這種判定是以實際的物理存在為基礎,因此,在傳統交易活動中,納稅人身份的判定上并不存在問題。但在互聯網的環境下,互聯網上的商店不是一個實體的市場,而是一個虛擬的市場,網上的任何一種產品都是觸摸不到的。在這樣的市場中,看不到傳統概念中的商場、店面、銷售人員,就連涉及商品的手續,包括合同、單證,甚至資金等,都以虛擬方式出現;而且,互聯網的使用者具有隱匿性、流動性,通過互聯網進行交易的雙方,可以隱匿姓名、居住地等,企業可以輕而易舉地改變經營地點,從一個高稅率國家移至低稅率國家。所有這些,都造成了在對納稅人身份判定上的難度。
大多數從事電子商務的企業注冊地位于各地的高新技術園區,擁有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且其營業執照上限定的營業范圍并沒有明確提及電子商務業務。有些企業營業執照上注明從事系統集成和軟件開發銷售、出口,但實際上主要從事電子商務業務。這類企業是屬于所得稅意義上的先進技術企業和出口型企業,還是屬于生產制造企業、商業企業還是服務企業,因判定性質不同將導致企業享受的稅收待遇有所不同。從事電子商務服務的電訊企業按3%稅率繳納營業稅,而從事電子商務的普通企業則需繳納5%的營業稅。那么,被定性為什么樣的企業就成為關鍵問題。
(2)客戶身份難以確定
按照現行稅制,判斷一種商業行為是否應課稅及課稅數量與客戶身份密切相關。比如我國目前實行的出口退稅和對進口商品征收關稅的政策,這些活動都必須查明客戶的身份。如果將現有的稅收原則不加修改地應用于電子商務稅收,本來有納稅義務的企業很可能冒充自己向國外供貨并以此騙取出口退稅,或是通過隱瞞商品的真實消費從而逃避進口關稅。雖然科技在發展,但是從技術角度看,無論是追蹤付款過程還是供貨過程,都難以查清供貨目的國或是買方身份,從而無法確認應征稅的貿易究竟是國內還是國際貿易,使傳統的稅制在應用過程中遇到了極大困難。
2、稅收征管體制問題
(1)電子商務交易過程的可追溯性問題
電子商務交易過程的可追溯性,簡單地說就是在確定了納稅主體后,是否有足夠的依據收到應收的稅,證據是否足夠、是否可查。
目前,我國電子商務還處于初級階段,網上CA和網上支付體系正在建設中,在線的電子商務交易數額還是較少。商家之間的電子商務主要是商談、合同和訂單處理,還基本上沒有進入電子支付階段。所以,在間接的電子商務階段,商務交易過程電子化,而送貨或電子成份更高的間接電子商務擴大或普及時,考慮到電子商務交易過程中的虛擬性,相關交易環節的具體情況有賴于交易的如實申報,所以電子商務交易過程的可追溯性問題會更加突出,尤其是在數字產品的電子商務過程中。
(2)電子商務過程的稅務稽查問題
在具備稅收管轄權,交易過程可追溯的前提下,電子商務稽查就成為保障電子商務稅收的重要一環,即是否能定額征收的問題。在互聯網這個獨特的環境中,由于訂購、支付,甚至數字化產品的交付都可通過網上進行,使得無紙化的程度越來越高,訂單、買賣雙方的合同,作為銷售憑證的各種票據都以電子形式存在,且電子憑證又可被輕易地修改而不留任何線索、痕跡,導致傳統的憑證追蹤審計失去了基礎;并且,互聯網貿易的發展刺激了支付系統的完善,聯機銀行與數字現金的出現,加大了稅務機關通過銀行的支付交易進行監管的難度;還有,隨著計算機加密技術的成熟,納稅人可以使用加密、授權等多種保護方式掩藏交易信息。如何對網上交易進行監管以確保稅收收入及時、足額地入庫是網上征稅的又一大難題。
3、課稅對象認定問題
(1)數字產品性質的認定
電子商務將原先以有形財產提供的商品轉變為以數字形式提供,使得網上商品購銷和服務的界限變得模糊。對這種以數字形式提供的數據和信息應視為提供服務所得還是銷售商品所得,目前稅法
還沒有明確的規定。
縱觀各種形式與產品的電子商務,數字產品的電子商務不僅具有一般形態的電子商務所具有的商流與信息流的虛擬性,更因其產品形態的特殊性,數字產品電子商務又具備物流的虛擬性的特點,這一特點使其在納稅人身份的判定中、交易過程的可追溯性上與稅務稽查上有效實現的難度都大大增加。甚至可以說,如果一個數字產品電子商務的經營者不如實地履行各項納稅申報,那么對于稅務機關,可以說基本上沒有什么有效的方法與途徑去追查其交易商品、資金的各項細節。這一問題已引起世界各國普遍關注,歐洲有些國家曾提出按勞務征收數字產品電子商務稅的設想,但總體來看,至今還沒有太好的辦法來解決這一難題。
(2)印花稅的繳納問題
在電子商務交易中,實現了無紙化操作,且交易雙方常常“隱蔽”進行。使得印花稅的計稅依據難以確定。網上訂單是否具有紙基合同的性質和作用,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目前也不明確。
4、稅收管轄權問題
(1)雙重征稅問題
一個極端的例子是:如果你是一個中國公民,在馬來西亞的電子商務網站上訂購貨物,并且要求將貨物發往泰國,這樣做的結果可能是,你將同時得到三個國家的稅單。首先,按照居民稅收管轄權征稅辦法,中國政府將有權向你征收所得稅;按照收入來源地管轄權征稅的話,泰國政府也有權向你征收流轉稅;而馬來西亞政府有可能以交易操作發生地為依據,也可根據來源地,有權向你征稅。對同一筆稅源,由于稅收管轄權的重疊,而導致重復征稅。
(2)納稅人避稅問題
電子商務的便捷性與高流動性為跨國公司操縱利潤、規避稅收提供了便利。跨國公司通過互聯網,只要按幾下鼠標就可以輕松地將其在高稅區的利潤轉到低稅區或避稅港。
二、適應電子商務發展的稅收對策
1、在指導思想上應引起重視
我國目前的電子商務尚處于萌芽階段,但網絡經濟和電子商務已成為一種勢不可擋的歷史趨勢和時代潮流,在認識和對待我國電子商務和稅收的關系上,應本著“積極面對、加強研究、互促互動”的指導思想來加以處理。所謂“積極面對”就是面對全球網絡經濟和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我們應采取一種積極面對的態度,樹立超前意識,更新傳統觀念,以順應和迎接新的時代。所謂“加強研究”就是面對電子商務對傳統稅收制度、稅收政策和現行國際稅收安排所提出的挑戰,我們首先必須通過加強研究來弄清情況,掌握國際電子商務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明白其對我國現行稅制、稅收、涉外稅收等的影響之所在,從而緊密結合中國具體國情并參照世界稅制、稅則變動最新情況提出我們的應對舉措和方略。所謂“互促互動”,就是說,一方面我們的稅制、稅則和稅收政策,要立足于有利于促進電子商務的發展;另一方面,現行稅收的安排,又要在電子商務發展的實踐中去不斷進行改革和完善,以適應電子商務的發展。
2、我國電子商務的征稅原則
(1)稅收中性原則
它是指征稅不應影響企業在電子商務交易方式之間的經濟選擇,不應該對高新技術的發展構成阻力。以我國目前的國情而論,在我國信息產業還處于稚嫩時期,網址資源已相當緊張,加上我國企業經營方式落后、機制僵化、信息不靈,因而急需上網經營。如果我國稅收政策阻礙電子商務的發展,不僅會妨礙了企業的經營發展,而且使稅收也變成無源之水、無本之木。
(2)公平稅負原則
從長遠來看,應保持傳統貿易與電子商務的稅負一致。希望各國政府要彼此合作,而且還希望同納稅人合作,以求做到對電子商務的征稅會公平臺理。
(3)適當優惠原則
即對目前我國的電子商務暫時采取適當輕稅的稅收政策,以促進電子商務在我國的迅猛發展,開辟新的稅收來源。對于這一嶄新、具有重大意義及強滲透性的產業,在其發展初期,國家從政策優惠的角度對電子商務給予一定程度的支持還是非常必要的。
3、制定符合我國國情的電子商務稅收政策和法律
我國應改革和完善現行稅法政策和法規,重新修訂和解釋一些傳統的稅收概念,補充有關電子商務所適用的稅收條款,對電子商務的納稅義務人、課稅對象、納稅環節、納稅地點、納稅期限等稅制的備要素給予明確界定,以使對電子商務的稅收征管有法可依。
(1)擴大增值稅征稅范圍
電子商務交易的產品(數字化產品)是種無形商品,現行稅制對其納稅存在一定困難。為了減少稅收對電子商務的負面影響,可適當擴大增值稅的課稅范圍,對通過網絡進行交易的數字產品征收增值稅,使其與傳統有形產品的稅收待遇相同,從而保持稅收中性的原則,這是法律應盡快予以明確的。在稅法上將電子商務納入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可以明確納稅義務,劃清征管權限。為了平衡地域間的稅源分布,將消費者居住地確定為電子商務的征稅地,即通過互聯網進行商品銷售和提供勞務,無論商品和勞務是在線交易還是離線交易都由消費者居住地的稅務機關征一道增值稅,而消費地已繳納稅款可作為公司已納稅金予以抵扣。這樣: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消費地已納稅額
這樣不僅有助于消除重復課稅的弊端,而且有助于加強服務貿易的流動性,并可防止出于財政利益考慮對網上貿易的干擾。
(2)使用電子商務交易專用發票
每次通過電子商務達成交易后,必須開具專用發票,并將開具的專用發票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往銀行,才能進行電子賬號的款項結算。同時,納稅人在銀行設立的電子賬戶必須在稅務機關登記,并使用真實的居民身份證以便稅收征管。
(3)采用獨立固定的稅率和統一稅票
考慮電子商務在線交易商品和提供勞務特殊性,及目前傳統交易此類商品的稅負情況,利潤按獨立公平的原則在消費者居住地進行分配,消費者居住地采用獨立固定的稅率征收,消費地當期應納稅額:銷售額X固定稅率,固定稅率不宜過高,一般以1%一2%為宜。這樣既可以平衡地區利益;另一方面抵扣時又不會出現退稅。由于電子商務跨地域性,銷售地稅務機關與消費者居住地稅務機關都有征稅,而且消費地稅務機關征的稅可以用作抵扣,從征管角度出發要求使用統一的稅票,并逐步使用無紙票據,以及采取電子化的增值稅納稅申報。這樣也便于稅務機關通過本身局域網展開交叉稽查,防止逃騙稅發生。
4、深化征管改革,實現稅收電子化
(1)制定電子商務稅務登記制度,實現電子申報
納稅人在辦理上網交易手續后,必須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電子商務的稅務登記,首先由納稅人申請辦理電子商務的稅務登記,填報《申請電子商務登記的報告書》,并提供網絡的有關資料,特別是計一淮南工業學院學報社科版算機超級密碼的鑰匙的備份。其次,稅務機關要對納稅人填報的有關事項嚴格審核,逐一登記,并要注意為納稅人做好保密工作,最好是建立一個鑰匙管理系統。同時,稅務系統也應做好電子商務用戶專門稅務登記,并與銀行、網絡技術服務部門密切交易,以便深入了解納稅人信息,使稅收監管更加有力。該制度要求采用國家標準對電子商務納稅人設立唯一的納稅識別碼。
電子申報是指納稅人利用各自的報稅工具,通過電話網、分組交換網、Internet等通訊網絡系統,直接將申報資料發給稅務局,完成納稅申報。電子繳稅是指稅務局、銀行、國庫建立通過計算機網絡進行稅款結算,劃解的過程。該環節完成了納稅人、稅務局、銀行和國庫間電子資金的交換,實現了稅款收付的無紙化。
(2)開發電子征稅軟件
稅務機關應與銀行、網絡技術部門合作,共同研制開發適用于網絡貿易的具有自動追蹤統計功能的征稅軟件。該軟件可存儲在稅務網絡服務器上,以備納稅人下載自行計稅,并可通過國際互聯網自動向發生網絡貿易納稅義務的網址發出納稅通知。當技術成熟后,還可以在企業的智能服務器上設置有追蹤統計功能的征稅軟件,在每筆交易進行時自動按交易類別和金額計稅、入庫,從而完成針對電子商務的無紙稅收工作。
(3)建立電子稽查制度
該制度要求稅務機關將自身網絡與國際互聯網及財政、銀行、海關、國庫、網上商業用戶的全面聯接,實現各項業務的網上操作,達到網上監控與稽查的目的,堵塞網上交易的稅收漏洞。
此外,還需要建立完善的稅務稽查電子系統,基于稅務系統的廣域網,實施辦公自動化與征管、稅務稽查、大面專用發票防偽系統、出口退稅專用票證系統、丟失被盜增值稅專用發票報警系統、電子郵件等系統的系統集成,實現跨部門、跨地區之間的涉稅信息的快速傳遞,發票函件調查和相互協凋。
5、加強國際間的稅收協調
要防止網上貿易所造成的稅收流失,應加強我國與世界各國稅務機關的密切合作,運用國際互聯網等先進技術,加強國際情報交流,深入了解納稅人的信息,使稅務征管、稽查有更充分的依據。在國際情報交流中,尤其應注意有關企業在避稅地開設網址及通過該網址進行交易的情報交流,防止企業利用國際互聯網貿易進行避稅。對于發展中國家,可采取居民管轄權與收入來源地管轄權并存的方案,并逐步向居民管轄權傾斜。隨著電子貿易快速發展,收入來源地管轄權越來越難以適應國際稅收的要求,但從保護本國利益出發,發展中國家一時很難接受居民管轄權原則。為了與本國稅收的接軌,防止國際互聯網貿易中的雙重征稅問題,發展中國家應逐步接受居民管轄權原則,積極與發達國家進行磋商、協調、爭取更多的利益。
6、加快網絡系統建設和人才培養
關鍵詞:中職會計;記賬;實訓基地
中等職業學校培養的是適合當地地方經濟發展的應用性技術人才,在會計專業教學中不僅僅要抓理論教學,而且要通過實踐教學,達到學生做中學、學中悟,增強會計專業技能,提高學生的職業素養,并使學生在踏入社會后更好的適應會計工作崗位。引入記賬公司并在校內建立生產型實訓基地,是工學結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養模式的有效途徑,使實訓教學真正的從仿真教學向全真教學轉換。
一、中職會計專業校外實訓基地實習現狀
(一)專業課程設置缺乏合理性,教學主體地位不突出
目前,會計專業課程缺乏實用性、缺乏針對性強的實訓校本教材,是由于會計專業課程的課時安排、實訓場地及其他因素的限制。平時教師上課,授課內容無法與實際會計工作中的內容接軌,教師的教學目標主要是考證,然而考證只需要理論考試,故教師上課很自然的就偏向于基礎的理論教學。除此以外,在課程的設置上,核心課程設置不太明確,課程涉及面較廣,使用的教輔書籍跟不上最新的會計政策和稅法政策,學生學習的財務知識滯后,不能很好的與行業發展相銜接,導致不少畢業生在就業時無法勝任會計專業相關工作。
(二)校外實習基地形式化,校企合作模式表面化
中職學校為完成相關考核指標,中職會計專業的校外實訓基地都是通過教師一系列的個人關系,聯系到合作單位,再將合作協議上蓋上單位的公章,學生的實訓一般就走一個流程。企業方考慮到財務工作畢竟與錢息息相關,如果將學生安排在專業對口的工作崗位上存在一定的財務風險,所以,給學生提供知識和技術含金量較低的崗位。這種合作操作層面并不是學生想實習的合作模式,是學校與企業基于完成任務型的表層合作模式,使學生很難掌握一個企業中會計工作的核心內容,幾乎得不到專業技能的鍛煉。
(三)師資隊伍結構單一化,課堂教學模式程式化
會計專業課程性質要求教師需要具備會計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但是令人遺憾的是,會計專業教師中“雙師型”教師嚴重缺乏,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專業課教師是由學生角色直接轉為教師角色,缺少在企業的專業實踐經驗,所學的理論知識沒有得到實踐,那么,在教學生時,也僅僅將自己所學的理論知識傳授給學生,課堂上的內容無法與實際工作相結合,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大大降低,上課基本上是“填鴨式”的教學方式,連一些專業實訓教學課也以教師講解為主,并以填制記賬憑證、登記賬簿等簡單的動手操作,導致學生實踐操作能力不強,只能應付考證的題目,不能很好的完成工作中的任務。
二、中職會計專業記賬實訓基地建設的設想
(一)記賬公司在校內建立生產型實訓基地的內涵
中職學校會計專業引入記賬公司在校內建立生產型實訓基地、進行校企合作, 是因為記賬公司的服務對象有工業企業、商業企業、建筑業等不同類型的企業,專業性雖然很強,但經濟業務較為簡單,通常只有會計核算、各類稅費的納稅申報、工商管理年檢及驗資等日常業務,具有很強的針對性。記賬公司規模較小,資金不多,學校可以免費或以優惠價格提供辦公場所、辦公設備等供對方使用,日常的經營與管理由記賬公司自己完成,學校教師通過記賬公司的培訓后可以作為記賬公司的顧問或兼職人員參與其運作,記賬公司為會計的教學實踐提供必要的支持。記賬公司的盈虧與學校無關,學校免費或優惠提供一些人力、物力,記賬公司不僅降低了經營成本,而且還可借助校方的“雙師型”會計教師擴大業務,甚至可以利用跟崗頂崗完成企業基礎工作,降低企業的人工成本;學校可以獲得相關企業的實踐資料、實踐知識、實踐環節等豐富的支持,為學校的實踐性教學提供有效運轉。因此,學校要認真的向記賬公司分析合作的益處,讓記賬公司認可校企合作是一個雙贏模式,為以后的實踐教學奠定良好的基礎。
(二)記賬公司在校內建立生產型實訓基地的運行保障
為了保證校企合作機制的長效運行和后續工作的順利展開,校企雙方應各自安排固定人員參與實訓基地管理,一方面,能夠保證學校利用記賬實訓基地,為學生提供職業化、企業化的教學環境,安排教師展開實踐性教學工作;另一方面,能夠保證學生跟崗頂崗實習的質量,提升本專業的實務操作技能。學校聘請經驗豐富的財務人員擔任學生跟崗實習指導老師,企業可以聘請學校專業知識豐富的教師兼任財務工作。在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的共同指導下,學生逐步參與記賬業務中的會計一系列核算程序,同時,協助辦理注冊年檢、納稅申報等會計服務,提高就業質量。記賬公司可以從實訓的學生中選取進步較快、接受能力較強、成績較突出的高素質學生聘為員工,省去人才招聘的時間和費用,并充分利用學校的資源,不斷夯實雙方合作的基礎,達到“雙贏”。
(三)記賬公司在校內建立生產型實訓基地的優點
相對于校內仿真模擬的學習情景來說,記賬實訓基地為學生創設了一個全真的職業情境,平常實訓過程中,將真實的企業資料融入到教學實踐之中,提升學生對企業的認知程度。非常明顯的優勢體現在學生的操作技能、職業素養等方面。會計專業教師依據記賬公司真實的工作任務及其工作過程,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為學生分配工作任務,以任務為驅動,以團隊合作為主要方式,組織實施課程教學,讓學生逐步掌握本專業的工作技能,提升綜合職業能力,實現企業實踐與會計教學融合、企業業務及其處理與校內實訓融合、技能考核與課程考核融合,實現了“教、學、做”一體化。
三、中職會計專業記賬實訓基地建設的運轉
利用好記賬實訓平臺,需要借助合理的課程設置、優秀的教師團隊、科學的教學方法,實現記賬實訓基地理實一體化的教學服務功能。
(一)專業課程設置要與會計崗位相銜接
中職會計專業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理論課程,主要有基礎會計、財務會計、成本會計等,沒有專門設置會計崗位實訓的課程,因此,會計專業實訓課程可以依托實訓基地來進行。中職會計專業課程設置可以與記賬崗位相銜接,可將記賬公司所服務的企業按企業性質、業務規模大小進行分類。剛剛進入角色的初期,學生可以選擇業務簡單的企業,來增強學生學習的興趣。對專業課的教學則選擇相應行業的企業,對于具體發生的經濟業務,可以直接用于教學,也可以直接用于訓練,讓學生更夠很好的勝任會計工作中的每一個工作崗位。利用記賬實訓基地進行教學,將工學結合貫穿于現代學徒制人才培養的全過程。
(二)精心打造一支“雙師型”教師隊伍
會計專業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應用學科,所以,會計專業教師既要有扎實的理論知識,又要有熟練的會計實務操作技能,更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因此,學校要有的放矢,聘請企業專家、行業優秀人員來充實教師隊伍,從而使“雙師型”教師隊伍師德高尚、業務精湛。從學校層面上要加大教師的培養力度,因為教師的專業實踐能力、課堂教學水平直接關系到培養學生的質量。首先,學校需要建立教師培訓機制,根據教師的業務能力、業務水平定期選派教師到企業參加會計實際工作崗位的一系列工作,獲得相關的證明及榮譽證書,充分調動老師的積極性;其次,加強每年寒暑假江蘇省教育廳或蘇州市教育局組織的骨干教師或學科帶頭人的培訓,促使他們成為專業技術強、教學水平高、素質優良的教學中堅力量;第三,鼓勵教師利用業余時間參加社會調查或深入企業兼職,通過接觸去了解會計專業實踐在企業中的實際應用情況,更加直觀的提高職業實踐能力和教育教學能力。
(三)采用科學的教學方法
組織教學借助記賬實訓基地進行會計專業教學,把課堂還給學生,那么,傳統模式下教師為中心的教學方法已無法適用,可以采用任務驅動法教學模式組織教學,這一教學模式的特點是以學生為主體,改變了以往以教師為中心的教學模式。教師也可以通過微課、墨課等多媒體教學來提出問題,引導學生分析問題,啟發學生思考問題,從而幫助學生解決問題,來完成學生對某一知識點的理解與掌握,便于學生課后的復習與掌握所學知識。通過對學習資源的獲取、整理和應用,邊學邊做,邊做邊學。教學實踐證明,運用任務驅動法、微課學習等可以提高學生學習會計課程的興趣,化難為易,增強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從而提高他們在會計實踐能力、自主與協作學習等方面的綜合素質。
參考文獻:
[1]姜莉莉.如何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會計電算化教學[J].沖國科教創新導刊,2013(02).
[2]沈楠.中職學校會計專業實踐課程體系建設的研究[J].價值工程,2013(02).
[3]王江洋.中職學校“雙師型”教師團隊建設研究[D].南昌:江西科技師范大學,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