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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關愛生命,安全發展。
3、安全保穩定,安全出效益,安全促發展。
4、堅持安全發展,構建和諧社會。
5、強化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措施。
6、嚴禁違章作業,確保生產安全。
7、提高職工安全意識,推動安全文明生產。
8、生命至高無上,安全責任為天。
9、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
10、廣泛開展“三項行動”,切實加強“三項建設”。
11、落實應急預案,加強事故防范。
12、落實一項安全措施,勝過十句安全口號。
13、事故源于麻痹,安全來自警惕。
14、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
15、培養安全習慣,倡導安全文化,提高安全素養。
16、加強安全培訓,促進安全生產。
17、安全是生命的衛士,安全是效益的保障。
18、質量標準化,安全創水平。
19、緊握安全鑰匙,開啟幸福大門。
20、我要安全,我懂安全,人人盡責,確保安全。
21、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
22、拒絕違規操作,保護生命安全。
23、落實安全規章制度,強化安全防范措施。
24、遵章守紀,善待生命。
25、提高安全意識,倡導文明風尚。
26、廣泛深入地開展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
27、把握安全,擁有明天。
28、安全伴君一生,生命只有一次。
29、安全生產,人人有責。
30、樹立安全發展理念,遵守安全法律法規。
31、安全在我心中,生命在我手中。
32、生命誠可貴,安全價更高。
33、普及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全民安全意識。
34、平安港閘,生產安全不能少。
35、安全,利國、利民、利家庭;違章,害人、害已、害企業。
36、安全一個人,幸福全家人。
37、安全家家樂,事故人人憂。
38、注重安全,保護健康,關愛生命。
一、組織機構
現場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二、機構職責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現場搶救組、應急保障組、善后工作處理組、事故調查處理組,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1、辦公室
負責安全生產突發事件的接警報告,并在第一時間報告指揮部主要領導;負責按程序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負責快速組織各組及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實施搶險,并做好各組間的協調工作;負責建立和收集整理安全生產突發事件的資料檔案。辦公室設立安全生產突發事件值班電話:,實行24小時值班,地點設在安監局。
主任:
副主任:
2、現場搶救組
負責快速組織應急小分隊和搶險車輛,指揮搶險人員緊急施救,控制險情,力爭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負責現場安全警衛及維持道路交通秩序。
組長:
副組長:
3、應急保障組
負責快速組建衛生醫務人員搶救小分隊,及時趕赴現場救治傷員;負責搶救所需物資和器材的保障。
組長:
副組長:
4、善后工作處理組
負責協調辦理事故傷亡人員的撫恤賠償等善后處理工作,并負責做好傷亡人員家屬的思想疏導,努力消除社會不良影響;負責清理和測評事故損失情況。
組長:
副組長:
5、事故調查處理組
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四不放過”原則,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整個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組長:
副組長:
三、保障措施
1、各組根據各自的任務,本著精干、快速、高效的原則,組建應急小分隊,并對小分隊全體成員進行業務培訓和模擬演練,使其具備處理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任務的能力。
2、公安、消防、衛生、交通等部門要做好特大安全事故搶險物資的準備和保障,加強搶險車輛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確保事故發生后現場排險人員、車輛、搶險物資和器材能夠及時到位。
1、1編制目的
為規范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的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街道辦事處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以便能夠處理相應的突發事故。
結合現有的安全生產組織管理機構和信息資源,規范應對安全生產事故和處置指揮體系、建立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優勢互補,常備不懈的處置保障體系、建立機制優化、反應靈敏的信息支撐體系;通過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科學的等級分類,規范不同等級事故災難事件的啟動程序,明確街道辦事處的職責和義務;通過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基礎工作落實,理順管理機制,打破條塊分割,實現屬地管理,達到防范系統化,決策科學化,指揮智能化、保障統籌化,從而進一步增強街道辦事處對安全生產災難事故的防范和處置能力。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下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
(1)、在本轄區范圍內發生的突發安全事故的預防和處置。
(2)、街道辦事處依照本預案組織、管理全街道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
1.4應急預案體系
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街道安監辦和上級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市政府。
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方面的突發事件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各社區、企業和有關部門應及時通報街道救援辦公室,應急救援辦公室應當及時分析處理,并按照分級管理程序逐級上報,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報告街道辦事處。
如發生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街道應急救援辦公室和相關部門在上報市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同時,要及時向新聞宣傳主管部門通報情況,以便及時組織輿論引導工作。
辦事處全體人員做好日常值班和登記,發現情況及時匯報,社區居委會要做好零散居民的宣傳教育,同時協助轄區單位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利用一切宣傳工具,搞好法律法規和科學常識的宣傳,特別是對重點人和重點單位,做好思想工作和管理工作,發現苗頭及時匯報,將事件苗頭處置在萌芽狀態,將一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1.5應急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全社會的安全防范意識,建立健全社會各方支持、參與應對事故災難的救援工作機制。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街道辦事處統一組織協調下,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街道轄區企業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3)、平戰結合,專兼結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規劃、整合資源,將平時管理與應急處置有機結合起來;加強培訓演練,每年年初組織一次應急人員培訓和演練,平時日常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發揮轄區生產經營單位第一響應者的作用;發揮經過專門培訓的兼職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4)、依靠科技,提高水平。積極采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預警預防水平;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增強應急救援能力。
二、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2.1生產經營單位概述
轄區內共有生產經營單位1000余家。有東西大街、南河沿等繁華的商業街區,轄區有商場、商店等人員密集場所586個,餐飲單位、小作坊、藥店、診所等食品藥品領域251個,學校、幼兒園、文具店等文教娛樂領域56個,小飯桌4個,其他小門店388個。轄區雖有國企、央企,但均處于停產和半停產狀態,商業主要以中小型商場、餐飲、商鋪等為主。
安全生產事故的分類:
(1)、危險化學品事故。生產、儲存、經營、運輸等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爆炸、火災、泄露、中毒等事故;
(2)、煙花爆竹事故。煙花爆竹生產、儲存、經營、運輸等單位發生的爆炸、火災等事故;
(3)、建筑施工事故。建筑施工單位在建筑施工、房屋拆遷等活動中發生的坍塌、高處墜落、觸電,機械傷害、車輛傷害、起重傷害等事故;
(4)、經營場所事故。商(市)場、賓館、飯店、文化娛樂、體育健身、洗浴等經營單位發生的生產安全的爆炸、火災、觸電等事故;
(5)、交通運輸事故。公共交通、軌道交通、貨物運輸等交通運輸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6)、特種設備事故。生產經營單位所屬的鍋爐、壓力容器、電梯、壓力管道、大型游樂設備、起重機械等發生的燃爆、火災、泄露、高處墜落等事故。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通過經常排查了解,使安全生產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安全仍存在一定的隱患。此項工作要齊抓共管,常抓不懈,提高全民安全意識,這樣才能把工作切實落實到實處。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在街道辦事處黨工委的領導下,設立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為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管理,防范重大、特大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的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經街道辦事處黨工委研究決定,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由街道辦事處實行行政領導統一管理,各部門各負其責。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指揮和救援工作。
3.1指揮機構及職責
組長:武衛中負責指揮轄區內的總體安全工作
常務組長:楊世俊負責指揮轄區內的總體安全工作、
副組長:裴振剛負責轄區內民兵搶險以及志愿者隊伍的組建和日常管理工作
領導組成員:馬廣元、冀曉琳、李桂文、冀曉慶、李彥卿、郭虎英等部門相關負責人
為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管理,防范重大、特大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經街道辦事處黨工委研究,決定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由民兵預備役人員120人,社區志愿者26人,平安志愿者204人,共計350人組成。
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組織、協調、指揮街道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
(2)協調與自然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機構以及有關部門、單位之間的關系;
(3)決定啟動街道辦事處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四、預警預防機制
4.1危險源監控
街道辦事處負責全街道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工作。
街道辦事處有關部門應建立健全并及時更新危險源監控數據,制定監控方案和程序,進行風險分級。對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分險情,或當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時,相關單位應及時上報街道辦事處。
4.2預警行動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事發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本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街道辦事處和上級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應當立即報告上級政府。
4.3信息報告與處置
安全生產災難發生后,街道辦事處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在街道辦事處應當指揮機構要求和部署下,事發地社區應急機構實施應急處置工作,并在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和協調下,與政府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實行應急聯動,共同進行應急處置。
五、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應急響應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按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規定應急響應原則上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較大(III級)、一般(IV級)四級。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啟動I級響應: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啟動II級響應: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啟動III級響應: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啟動IV級響應:
造成1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IV級)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以上有關數據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5.2響應程序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同志或分管負責同志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協調公安、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并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補;
(2)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5)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6)根據事故災難或險行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其救援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救援預案救援。
5.3應急結束
現場指揮部在確認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災難得到有效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街道辦事處宣布應急結束。
六、信息
在街道辦公室的指導下,根據授權,街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事故信息對外工作。信息應做到及時、準確,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七、后期處置
7.1善后處置
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在上報上級有關部門的同時,盡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7.2保險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街道辦事處協同保險監管機構應督促各類保險經辦機構積極履行保險責任,迅速開展保險理賠工作。
7.3事故調查與應急救援工作總結
應急救援結束后,應急指揮部應總結分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救援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形成報告,報送上級有關部門。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進行。
八、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街道辦事處協調建立統一的街道安全生產時候災難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管理系統,保證應急參與部門之間聯絡暢通。
8.2應急隊伍保障
街道辦事處要掌握各單位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力量。
8.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街道辦事處及其有關部門、企業、應當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設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負責監督應急物資的儲備情況、掌握應急物資的生產加工能力儲備情況。
8.4經費保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街道辦事處協調解決。
8.5技術儲備與保障
街道辦事處成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專家組,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產技術支撐系的專家和機構,研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重大問題,開發應急技術和裝備。
8.6醫療衛生保障
街道辦事處應當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格的建設,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技術、設備和人員,提高醫療衛生機構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救治能力。各衛生所應掌握本區域的醫療衛生資源信息,尤其是專科醫療救援機構的資源信息。
8.7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街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根據需要及時協調有關單位提供運輸保障。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的運送,形成快遞、高效、順暢、協調的應急運輸系統。
8.8治安維護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大地區、重大場所、重大人群、重大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維護現場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群眾,保持社會治安秩序的穩定。
8.9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與公園、廣場等空曠場所的基礎設施改造相結合,規劃和建立事故應急避難所,并建立維護和使用保障制度。
九、培訓與演練
9.1培訓
各有關部門和轄區單位要廣泛開展應急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難、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生產和應急避險常識。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指導對救援人員的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提高救援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專業能力。
9.2演練
街道辦事處負責監督指導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演練,轄區各企事業單位應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
十、獎懲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街道辦事處及時修訂本預案,上報市安全生產指揮部批準后實施。
10.1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10.2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制定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十一、附則
11.1術語和定義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重大生態環境破壞以及對全市或者一個地區的經濟社會穩定、政治安定構成重大威脅和損害,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安全生產的緊急事件。
11.2應急預案備案
此應急預案報送市市委辦、政府辦、安監局以及有關領導。
11.3維護和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者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街道辦事處及時修訂完善預案,上報市安全生產指揮部批準后實施,下發轄區內各有關單位和各社區。
11.4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有街道辦事處解釋。有關單位應按職責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2017年,監督全縣旅行社,督促指導A級景區、星級飯店建立完善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管理制度。2017年年底前,初步構建形成嚴格規范的懲治違法違規行為制度體系;構建形成完善的旅游安全準入制度,涉旅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明顯提升。
二、工作任務
(一)構建雙重預防機制。2017年底,全縣旅行社、A級景區、星級飯店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基本建成;2018年,全縣旅游行業形成較為完善的雙重預防體系管理制度。
1、落實防控標準。各旅行社、A級景區、星級飯店按照《全縣旅游行業安全生產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管理措施》,落實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辨識、評估、分級標準。
2、確定管控重點。旅行社要摸清出游安全提示,訂購合格產品和服務,旅游包車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A級景區要摸清自然災害防范、景區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高風險旅游項目安全、防止擁擠踩踏、反恐怖防范、各類游樂設施、特種設備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星級飯店要摸清消防安全管理、特種設備安全、治安安全、食品衛生安全、反恐怖防范等方面存在的風險,做到系統全面無遺漏。
3、實施分級管控。對旅行社、A級景區、星級飯店辨識出的安全風險,按照紅、橙、黃、藍四個等級(重大、較大、一般、較低)進行分級管理,繪制安全風險、重大事故隱患分布四色圖,建立安全風險和隱患數據庫。
4、建立管控責任清單。各旅行社、A級景區、星級飯店針對排查出的風險點,確定風險等級,建立管控責任清單,將每個風險點按照風險等級,落實經營部門、崗位,進行分級管理。制定管控措施清單,對每個風險點都要制定和采取具體嚴密的安全管控措施。嚴格實施安全風險公告、崗位安全風險確認和崗位責任卡制度。所有安全風險點逐一登記,建立安全管控檔案。
5、深化隱患排查整治。對所有風險點,要實現隱患排查、登記、評估、報告、監控、治理、銷賬的全過程記錄和閉環管理。
(二)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各旅行社、A級景區、星級飯店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健全完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設置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的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三)強化旅游安全管控。旅行社要向合法合格的供應商定購產品和服務;嚴格實施旅游產品和服務風險檢測評估制度,依法履行旅游安全風險提示義務,發現有安全風險的產品和服務,要立即采取安全保障措施;A級旅游景區、星級飯店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食品衛生安全、特種設備安全、高風險旅游項目安全、特種設施設備安全、防止擁擠踩踏、反恐怖防范等安全管控工作,確保各項安全管控措施到位。
(四)打牢安全生產基礎。各旅行社,指導A級景區、星級飯店要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認真貫徹實施國家、行業安全生產標準、旅游質量標準,提升旅游安全管理水平。切實保障旅游安全各方面投入,確保達到安全生產要求。要認真貫徹實施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建設工作,使各部門、各崗位、各環節、各場所、各功能、各流程始終保持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化、制度化狀態。
(五)落實事故預防措施。各旅行社、A級景區、星級飯店要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職業危害防范制度,嚴格落實責任、資金、時限和整改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要定期組織涉職業危害的檢測和現狀評價,嚴格執行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要結合實際編制規范、操作性強的應急救援預案,與有關部門、機構建立應急救援機制,配置和儲備相應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確保發生涉旅突發事件后響應及時,處置妥當。
(六)深入開展“打非治違”行動。縣旅游局將針對旅游市場存在的違法違規經營問題,有計劃、有組織的開展專項治理行動。嚴厲打擊黑社、黑導等違法經營行為;嚴厲查處旅行社出租、出借、轉讓經營許可證的行為,使用不合法、不合格的產品和服務,以不合理低價組織旅游活動、不與旅游者簽訂旅游合同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加強對A級景區、星級飯店安全生產指導檢查力度,對安全生產不合法、不達標、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并將有關情況向有關主管部門通報,向縣政府報告。
(七)建立健全隱患排查制度。各旅行社、A級景區、星級飯店要建立健全全員負責的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統,實現安全隱患上報、核查、整改、驗收、消號閉環管理,筑牢生產安全基礎。要集中治理旅游交通安全、高風險旅游項目安全、防止擁擠踩踏、反恐怖防范、食品衛生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隱患,確保旅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落實到位。
(八)做好日常安全檢查。要認真履行旅游安全生產檢查職責,開展經常性的旅游安全生產大檢查,特別要加強旅游旺季、節假日、旅游節會活動、汛期、極端天氣、自然災害、公共衛生疫情等重要時段的旅游安全提示、檢查。縣旅游局要建立健全與各有關部門聯合監督檢查的協作機制,,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分析旅游安全生產形勢,聯合開展旅游安全生產綜合執法檢查,提升旅游安全生產檢查效能。
(九)嚴格市場準入管理。縣旅游局要嚴把旅行社設立許可審批關、旅行社分支機構備案登記審核關,凡不符合法定條件的,一律不予許可設立和發放備案登記證明;凡不符合法定條件、且有安全管理隱患的旅行社,一律不予申報出境游、赴臺游、中外合資旅行社經營資質。要嚴把評定關、推薦關,凡安全生產不達標、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評定A級景區、星級飯店;在日常檢查中,凡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責令整改,整改不力的,取消等級質量。
(十)建立風險提示制度。要建立健全旅游安全提示制度,及時包括風險類別、提示級別、可能影響的區域、起始時間、應采取的措施等信息,提示旅游者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確保旅游活動安全。
(十一)加大安全生產投入。要加大旅游安全管理人員、工作經費保障力度,保證旅游安全管理需求。嚴格落實旅行社投保責任保險,投保旅游意外傷害保險,A級景區、星級飯店投保相應的責任保險、游客意外傷害保險。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及雇員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
(十二)提升應急處置能力。要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提高應急反應和處置能力。根據經營產品和服務實際,制定切實有效的應急預案,強化現場救援演練,確保發生突發事件后,應急響應及時,應急處置妥當。
(十三)嚴肅事故責任追究。縣旅游局要加強對旅行社、A級景區、星級飯店生產安全事故隱患責任追究和問責。對于因工作失職、瀆職,未按規定履行職責,旅游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不健全,防范措施不完善,工作推進不力,安全隱患得不到治理的,要嚴肅追究單位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旅游單位要高度重視,全力抓好落實,制定雙重預防制度,確保按照時限要求完成各階段任務。具體由旅游安全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全縣級旅游行業推進安全生產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行業股。
定”的發展環境。根據國家、省、市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要求,結合全縣學校安全工作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安全發展、預防為主”理念,緊緊圍繞強化師生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提升安全文化素養的目標,以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為載體
,突出安全文化建設和安全標準化建設兩個宣傳重點,立足實際、面向學校、深入班級、注重實效,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努力營造良好的校園環境和社會風尚
,確保全縣教育工作安全和諧、穩定發展。
二、活動主題
普及安全知識,提高避險技能。
三、活動時間
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動內容
(一)各學校要根據本方案制定出符合本校的實施方案并抓好落實工作。活動方案及其實施情況作為各學校2017年度安全工作管理考核的重要內容,縣教育局
在活動期間將不定期對各校(園)各項活動開展情況進行檢查。
(二)強化宣傳,營造氛圍。為營造“安全生產月”活動氛圍,6月1日開始,全縣各類學校要懸掛“安全生產月”活動主題的橫幅、主題宣傳畫,設置公共宣
傳欄、宣傳櫥窗、宣傳畫廊等,營造“安全生產月”活動的濃厚氛圍。
(三)開展“安全知識進校園、進萬家”活動。在“安全生產月”活動期間,各學校要根據安全工作實際,結合學生年齡特點,運用各種形式,認真開展好“
九個一”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向學生廣泛宣傳安全法律法規及安全知識。
1、召開一次安全教育主題班隊會。以“我把安全帶回家”,“關注健康,關愛生命”、“生命在你手中,生命在你腳下”、“安全在我心中”、“斑馬線,生
命線”等為主題,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進一步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
2、做一場安全知識教育專題講座。重點教育學生掌握傳染疾病預防知識及防震、防火、防電、防踩踏、防雷擊、防溺水、防食物中毒、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常識
,進一步增強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
3、組織開展一次應急逃生演練活動。各學校要進一步完善各類安全應急預案,以校或班為單位,組織學生開展防震、防火、防洪水等自然災害緊急避險自護自
救,以及突發事件人群緊急疏散等演練,不斷提高學校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和學生對各類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
4、開展一次法制教育活動。各校要高度重視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學生要以積極健康的心態備考,正確對待考試,不斷提高學生心理調適能力,避免學生極
端行為的發生。
5、開展一次安全知識競賽活動。一是各校針對安全工作實際,以“防震、防汛、防雷電、交通規則、用電安全、消防安全、衛生防疫、逃生自救自護”等為主
要內容組織安全知識競賽活動,使學生進一步掌握安全知識,增強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 6、舉辦一次安全知識演講比賽。以“安全與我同行”、“
安全在我心中”等為演講主題,通過演講比賽,使學生掌握如何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如何預防危險事件的發生等安全常識,使“安全”二字深深印在每個學生心
中。
6、開展“一封公開信”活動。各學校結合本校安全工作熱點、難點給學生或學生監護人寫一封公開信,加強學生的安全防范教育。
7、開展“一本書”活動。每個學校向學生推薦一本安全方面的書籍,豐富和提高學生安全防護知識和能力。
8、組織一次安全隱患大排查活動。各學校在“安全生產月”期間,認真按照《承德市加強學校內部安全防范工作暫行規定》,《隆化縣教育局關于做好夏季學
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對校園及周邊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一次“回頭看”,對重點領域、重點部位、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進行認真排查,做到橫到邊
、縱到底,不留死角,及時發現影響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的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和整改責任,確保各類安全隱患及時整改,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落實責任。“安全生產月”活動是夯實學校安全工作基礎,提高安全工作水平和預防事故能力的重要舉措。通過開展每年一度集中性的安全
生產月活動,以月促年,對于提高廣大教職員工的安全生產素質,抓好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實現今年全縣教
育系統的安全工作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各學校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任務,分工抓好落實。
(二)加強協調,形成合力。各學校要把“安全生產月”活動作為安全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抓細抓實抓好,協調好各項工作,保證此次活動所必需的人力、物力
和財力到位。必須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各方面密切配合,指定專人負責,制定應急預案,保證各項大型活動既能達到效果,又不出任何意外。各學區中心校要加
強對轄區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工作的指導,發現存在問題要及時協調解決。
(三)注重創新,增強實效。各學校要緊緊圍繞主題,緊密結合實際,創新形式、豐富內容,突出隱患治理這條主線,積極開展自查自改,對查出的問題和隱
患要立即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要制訂方案,明確責任、落實資金,限期整改。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2013〕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 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范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 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 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并結合事故風險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 對于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 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征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 應急預案的評審、公布和備案
第二十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 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二十三條 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并抄送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告知性備案。
中央企業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跨行政區域的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 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四條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面臨的事故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問題需要修訂的;
(七)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 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并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并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 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四)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五)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六)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并重新備案的;
(七)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看了“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還看了:
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
2.解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最新2017版
全市安全生產主要任務目標:杜絕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各類事故總死亡人數下降10%,工礦企業生產性事故死亡人數下降10%。萬人死亡率、億元國內生產總值死亡率、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控制在省定目標以內。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步入省先進行列。
20*年的主要工作思路及主要工作任務是:
一、常規性工作抓深化
(一)深化五項專項整治,強化日常監管,切實搞好安全生產檢查。一是繼續深入開展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爆器材、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專項整治。突出抓好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重點抓好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的整治工作,分品種、分行業,依據國家相應的規范和標準的要求,對從業單位逐一對照,高標準,嚴把關。堅決取締非法、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限期整改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二是切實抓好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安全評價工作,確保在國家政策規定的時限內,全面完成全市家危化品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評價工作。三是提高安全檢查質量,狠抓安全隱患的整改效果。檢查方式多樣化、檢查人員專業化、檢查方案全面化、查出隱患檔案化、隱患整改責任化,力戒形式主義,確保檢查實效。
年內集中搞好5次全市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同時加大對縣(市、區)、市直企業的暗訪突查力度,并同定期檢查、巡回檢查、跟蹤檢查、全面督查、專項檢查以及自查、互查等多種方式結合起來,保證安全檢查面達到95%。
(二)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全員安全意識。一是充分利用“安全生產月”、“咨詢日”和“安全知識征文及競答”活動,廣泛宣傳和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提高全員安全意識。二是逐步建立起市、縣兩級安全生產培訓機構。三是編制好20*年安全生產培訓計劃,配合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發放,舉辦10期各級安監人員、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資格培訓班。四是繼續做好全市范圍的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發證和復審,做到人人持證上崗。五是舉辦安全生產高層講座。聘請國家局專家到我市講學,進一步論述發展經濟、優化投資環境與安全生產的關系,使各級、各部門領導進一步提高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視。
(三)建立安全生產控制目標體系,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確保20*年安全生產控制目標完成。一是狠抓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落實。將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層層分解,逐級簽定責任狀,層層抓落實。對完不成目標任務的單位,實行一票否決。二是加強對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執行情況的考核力度,半年進行一次考核。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管、審批和執法責任制。按照“誰監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分級管理和屬地管理的原則,進一步在安監系統內部明確責任。四是細化監管崗位責任。按照分工,從局長、科長到一般干部,對照職責細化崗位責任、工作標準、工作要求和廉政建設目標,責任到人,互相監督。
(四)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對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經濟處罰。一是加大對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二是加大對事故隱患單位執法的力度,在市局和縣局機關專門拿出工作人員作為執法隊伍,以罰促改,以關停促改,確保隱患及時徹底整改。三是嚴肅查處事故,強化批復結案工作。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嚴格按照302號令和國家、省有關責任追究的規定嚴肅處理,決不姑息遷就。四是繼續發揮新聞媒體對安全生產的監督作用。對有法不依,安全隱患嚴重而堅決不改,導致重大事故的典型,要從重處理,并進行公開曝光。
二、基礎性工作上臺階
(五)建立健全鄉鎮一級安全生產監管網絡,實施安全生產有效監管。以省、市兩級30個安全生產示范鄉鎮的機構建設為契機,逐步在全市186個鄉鎮建立起安監機構,為有效地實施“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安全監管奠定組織基礎。
(六)安全生產監管逐步向農村、向企業、向安全生產第一線延伸。年底爭取80%以上的農村、80%以上的企業、100%的學校、100%的集市貿易和公共聚集場所,都建起安全組織,設立安全監管員,真正實現安全生產、公共安全延伸到位,無斷層。
(七)搞好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發放。以發放安全生產許可證為契機,嚴把安全生產準入關,提高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企業準入門檻,切實淘汰一批存有重大安全隱患、又整改無望的企業,進一步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水平。在年內確保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發放達到95%以上。
(八)繼續抓好重大危險源登記工作。一是按照省局的要求,按時完成全市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登記、申報工作。二是做好重大危險源風險評價工作。三是對全市重大危險源進行分級,制定出全市重大危險源分布圖。四是按照重大危險源的分級和分類實行分級監察管理。逐步建立起重大危險源控制系統。
(九)在企業內大力推行交納工傷保險和風險抵押金制度。確保大中型企業工傷保險交納率達到100%,小型企業工傷保險交納率達到30%。從建立企業提取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和安全費用制度入手,引導企業加大安全生產投入,提高安全裝備水平,向本質安全邁進。
(十)切實加強建設項目“三同時”工作管理力度。認真貫徹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嚴格實施建設工程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驗收和安全評價制度,未通過“三同時”審查的建設項目,不予辦理行政許可手續,不準開工投產。
(十一)加強救援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充分利用和整合現有的應急救援資源,建設專業化的救援隊伍,提高救援裝備水平,增強搶險救災能力。按照“平戰結合”的方針,把制訂和修訂應急預案工作與實際工作緊密結合起來。邊完善,邊實踐,邊提高。同時,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建筑施工企業,旅游景區及人員密集場所等,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年內組織3次不同行業、不同類型企業的應急救援演練,檢驗隊伍,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
三、創新性工作求突破
(十二)在加強非公有制企業安全生產監管上求突破。按照“抓好試點,典型引路,全面鋪開”的創造性工作思路,抓好非公有制企業的安全監管。明年適當的時間,組織有關縣、市、區安監局有關人員走出去,到非公有制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搞得好的廣東佛山等地考察學習,引進先進的管理經驗,以加強我市對非公有制企業的安全監管,努力使我市非公有經濟的安全生產狀況有新的起色。
(十三)在加強對駐滄中央企業和省屬企業安全生產監管水平上求突破。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的職責劃分要求,加強對駐滄中央企業和省屬企業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督促企業健全安全生產制度,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加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力度,確保企業生產安全。與駐滄中央企業和省屬企業建立必要的協調、通氣制度,經常交流情況,溝通信息,保持安全監管工作的協調一致,防止出現安全監管的盲點和偏差。
關鍵詞:農藥;生產安全;措施
中圖分類號: F767.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0前言
農藥的概念在時時更新,我國農藥的發展目標已經從高效、低毒、低殘留、低價格發展到高效、專效、安全、環保、方便、廉價。可以看出,安全已成為農藥發展的重要標準。我國目前農藥研究的側重點也向著人類健康和環境保護的方向發展。同時,我國生物農藥研究已從動物源、微生物源向植物源過度。現代農業有兩個特點,即高產和優質,也就是維持生命,和讓生命活的更好。要解決其中的矛盾,發展現代農藥必須要將四農和四工,即農業、農村、農林、農藥,和工廠、工人、工作、工藝結合起來,要將農藥研究和扶持企業結合起來,將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生態效益、人才效益結合起來,才能提高我國農藥創新能力,并確保農藥生產的安全。
1農藥生產安全的意義
農藥生產的安全不僅關系到生產工人的安全,也關系到工廠附近人畜的安全和環境保護,因此確保安全生產是預防農藥中毒的重要措施之一。特別是目前,我國有相當部分農藥企業是小型工廠,設備簡陋,缺乏必要的安全操作規程、措施和設備,安全生產的問題顯得尤為突出。農藥生產過程中涉及的安全問題多而復雜,因此應采取積極的措施,以確保農藥生產的安全,確保農藥生產安全具有重要的意義。
2確保農藥生產安全的措施
2.1工廠設計方面。農藥生產廠的廠址選定必須慎重,應做到不管是在現在還是將來,其對人類健康和安全的潛在危害以及對環境的影響盡可能小,同時必須為今后的可能擴大和發展做好準備。廠址選擇除必須考慮環保要求外,還必須考慮其他一些問題,如不可鄰近居民區、醫院、學校、河流或水系,工廠不得在易發生自然災害的地區,廠址地質結構具有較好的承載性和滲透性等。工廠設計和規劃,農藥生產過程是復雜的,它包括多項操作技術和程序,因此工廠設計和規劃必須科學合理,以確保生產能在良好的安全、衛生和環境條件下進行。各生產活動要連貫,在各車間或各區域之間應有保持通暢的緊急通道。如果各個生產作業區要分開設置,要設有必要的隔離墻,污物池也要分開,分開的污物池還應設有圍堤,原料、溶劑、半成品和成品也要分區放置。
2.2生產過程的安全操作和勞動保護。安全操作,在生產過程中,生產者與有害物質接觸,中毒的可能性很大,因此必須采取措施確保生產者安全操作。要制定安全生產規則,并列入操作手冊,由管理人員和生產人員嚴格遵守。對操作手冊的執行要定期加以監督和檢查,對生產和管理危險品的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生產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和校準,以防事故發生。生產中的各環節都應安裝必要的安全性設備和儀器,各生產車間必須有足夠的通風換氣設備,要有氣體、蒸氣和粉塵的監測儀器,還必須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工廠險情高發區要設立警戒區。操作工人必須配備合適的個人防護裝置,如橡皮手套、口罩、保護服等。 凈化技術和廢物處理,必須采用適當的凈化技術,努力減少生產過程中廢棄物和排放物的排放,特別是要嚴格控制有毒氣體的排放。農藥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一般是有毒的,必須對其進行再循環回收和處理。不能再回收的廢物,必須用法律手段和認真負責的態度安全處理,確保最小程度的廢物排放,確保排放的廢水、廢氣、廢物符合國家的規定和要求。健康監測和醫療設施,農藥工廠內應配備必要的醫療設施和人員,以滿足與工廠生產的農藥類型和產量有關的各種醫療需求。工廠要設立專門的醫療室,配備充足的醫療急救設備和必要的藥品和解毒劑。醫療室與當地急救醫院和救護站經常保持聯系,對一線工作人員要進行定期身體檢查,并建立個人健康檔案。
2.3加大對農藥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治理的力度。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出來后,最后關鍵環節是整改措施的落實,這是隱患排查的最終目的。領導重視和參與,事故的發生往往是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等隱患相互作用的結果,即二者在同一時空交匯并相互作用才會產生事故后果,無論是人的不安全行為還是物的不安全狀態,都能在管理缺陷層面上找到其根源,或者說管理上的缺陷的外在表現往往體現在人的不安全行為的產生和物的不安全狀態的存在兩方面,因此我們在制定隱患整改措施或是分析事故時,不能僅僅停留在對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這個層面上,更重要的是深入到管理層面上,查找隱患根源,比如制度、規程、程序是否健全,是否科學和合理,是否隨時間和條件的推移和改變而需要改進,改進的方向在哪里,是否需要請專家進行技術和管理評審;人員安排是否合理,是責任心的問題還是知識技能的問題或是兩者都有等,這些關鍵性問題是不容忽視的,只有找準了根源,在制定防范措施時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才能達到藥到病除、斬草除根的效果,才會真正達到杜絕同類事故屢次發生的目的,確保目標的完成。而管理層面上的整改只有領導才具有實際的決定性的推動作用,所以領導的重視并參與隱患排查、整改的重要性和意義就在于此。加強對農藥生產隱患的管理,隱患管理的內容包括職責、資金、檔案、報送、整改、核銷、隱患檢查、評估。對各級排查出來的隱患要按有關信息申報要求對隱患進行登記,按一般、重大進行分類管理。一般安全隱患臺賬的內容應當包括登記時間、隱患名稱、隱患類型、具體部位、整改資金、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責任部門、整改責任人等。重大安全隱患檔案還應當包括:基本情況、隱患形成原因、危險危害程度、隱患確認報告、整改治理方案、整改結果、驗收意見等內容。隱患整改和治理應根據先重后輕、先急后緩的原則,確定整改的優先順序,限期整改。一時不能整改的,還要制訂可靠的安全管理方案,明確各級職責;對制定的管理方案和隱患整改措施(包括技術、管理、組織措施)必須按有關的程序和權限經過技術經濟可行性論證、審查、批準。制定整改、治理措施應首先考慮工程技術措施,確保本質化安全,實現本質化安全有困難的再輔以管理、教育和個體防護等措施,重大隱患大多要采用綜合治理和預防手段才能達到防治效果。對于重大的隱患整改,要制定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其內容包括:治理的目標和任務,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的落實,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治理的時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隱患整改后,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和單位進行驗收和評估。重大隱患整改后整理歸檔,其內容應包括:評價報告與技術結論,隱患治理方案,包括資金概預算情況等,治理時間表和責任人,治理完成報告,治理效果評價。
今年,我縣漁業安全生產工作要貫徹“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工作方針,進一步落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漁業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工作部署,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工作要求,認真執行“安全生產年”“責任落實年”的各項措施,強化領導、落實責任、開展專項整治,確保全縣漁業安全生產態勢平穩。為此,對今年我縣漁業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安全責任
沿海各鄉鎮要充分認識漁業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加強領導,強化管理,狠抓漁業安全生產各項措施落實,調整充實漁業安全工作機構,指定專人負責,制定工作方案,全面落實“一崗雙責”、船東(長)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做好新一年度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簽訂工作。2014年1月15日,張發春副縣長代表縣政府與沿海13個鄉鎮簽訂了2014年度漁業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要求沿海鄉鎮、縣直有關職能部門要與下屬單位(村居)、下屬單位(村居)與漁業生產單位負責人簽訂責任狀,沿海鄉鎮、漁業村居特別要抓好船東(長)安全生產責任書的簽訂工作,要通過層層落實責任制,狠抓漁業船舶安全生產管理。
二、加強制度落實,確保生產安全
我縣漁船眾多、分布廣泛,同時我縣地理位置特殊,近臺臨馬,海區擁擠,特別臺灣海峽是各類船舶的主航線,通航密度大,海上交通秩序較為混亂。因此,沿海各鄉鎮和海洋與漁業執法部門要加強對漁船的日常監管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實,一是要嚴把漁船簽證關,對適航性能不好、通訊導航及安全設備不齊的堅決不予出海生產。二是要教育漁民在開航時嚴格遵守船舶各項規章制度及作業避讓規則,在航行、作業、錨泊時加強值班瞭望,防止意外事件發生。同時要及時了解掌握轄區內漁船動態,加強對赴周邊國家或敏感海域作業漁船的管控,嚴厲查處盜采紅珊瑚、越界侵漁等行為,避免發生涉外糾紛甚至誘發外交事件。三是要組織和引導漁民編隊生產,保證出海作業漁船之間、海上漁船與岸臺之間的通訊暢通,不斷提高漁船海上自我保障和自救互救能力。四是要加強對轄區內漁港、碼頭設施情況的監督檢查,使其處于良好的運作狀態。五是要堅決實行漁業生產持證上崗制度,對職務船員和普通船員要通過資格培訓,持證上崗。六是要繼續推進政策性漁業保險工作。要積極組織動員并督促符合政策性漁業保險的漁船和漁工做好投保工作,做到應保盡保,增強漁業生產防范風險能力。七是要繼續推進60馬力以上漁船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活動和升級達標工作,提高漁船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三、加強宣傳培訓,提高安全意識
一是要加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要利用“安全生產月”、漁業專項執法行動、伏季休漁、重大節假日等有利時機,積極采用有線電視、廣播、標語等媒體,多形式、全方位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并適時組織漁業安全生產應急演練,普及安全生產知識,增強漁區干部職工抓安全生產工作的主動性,提高漁民群眾的安全生產意識。二是要開展典型事件警示教育。要運用近幾年我省發生的重、特大海損事故典型案例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引起社會和漁民群眾的關注和警示,通過正反兩面的典型案件來教育漁民,做到舉一返三,引以為戒,增強漁民群眾的案例意識。三是要加強漁用勞工職業技能培訓。要繼續組織發動漁民參加職務船員和“四小證”培訓,定期組織船員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和業務學習,做好崗前培訓,同時利用春節和伏休有利時期,開展全縣漁船船長(船東)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提高漁民安全生產意識和持證上崗的普及率,增強自救互救能力。
四、加強安全檢查,消除安全隱患
根據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要求,把漁業安全生產列入專項整治內容,將漁業安全生產檢查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經常性地組織人員,深入沿海鄉鎮、漁村、漁業生產單位,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問題和隱患,要及時整改落實到位,努力做好漁業安全生產防范工作,爭取做到“不死人、少損失”的漁業安全管理目標。適時督促沿海鄉鎮根據各自漁業生產實際,開展轄區內漁業生產自查和日常檢查工作,如筱埕地區的蝦蛄生產汛期,黃岐、苔菉等重點漁業鄉鎮籠壺、涉氨、大型加工等高危作業漁船安全監管,確保從業人員穿戴救身衣、持證上崗,船只不超載、處于適航狀態。
五、加大打擊力度,切斷事故源頭
海洋與漁業執法機構要經常性組織執法人員開展海上巡查活動,加強對海上作業漁船安全檢查,加大對非法捕撈、電毒炸魚以及“三證不齊”船舶的打擊力度,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對未持證從事捕撈生產的各類船舶,予以從嚴處罰,以維護海上正常的生產和安全秩序,確保我縣漁船管理工作規范化。沿海鄉鎮海洋與漁業站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執法工作,同時要配合縣執法大隊、工商、公安、邊防等部門,加大對“沙灘船廠”的查處、取締力度,從源頭上杜絕“三無”船舶,確保我縣漁船管理工作規范化。
六、完善防汛預案,強化抗災能力
要把防汛抗災作為漁業安全工作的重點來抓,建立健全漁業防汛抗災機構,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進一步完善防抗臺風預案,對轄區內的船只及船上人員、漁排及其管理人員進行登記造冊。臺風季節前要組織對轄區內漁港碼頭、港池航道、漁船安全設備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對泊區和泊位預先規劃,以便在臺風襲擊前能及時組織漁船安全避風。遇有熱帶氣旋警報,要及時通知出海漁船回港或就近返港避風,并檢查漁船歸港情況,落實鄉、村干部包戶包船責任,做好,安全防護工作,要遵循“先保人員安全,兼保財產安全”的原則,做好船上人員安全撤離及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