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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籌劃屬于綜合性學科,其中所涵蓋的內容囊括了財稅、財會、法律以及管理等等,目前已經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需要而形成有效控制“經濟納稅”的集合體。企業納稅人為了減輕稅負,可以依據稅法規定對于企業所開展的各種活動,諸如企業經營、企業投資以及籌集資金的活動進行謀劃與安排,以通過減輕稅負,促進企業財務目標得以實現。其最終的目的是確保企業正常經營的情況下,合理應稅,而且可以將稅負降到最低,以達到稅后利潤最大化。稅收籌劃具有合法性,其是建立在稅法規定范圍內的。企業施行合理避稅,也是建立在依法納稅的前提基礎上的,按時足額地交納稅款,以使合理避稅受到法律保護。
二、新企業所得稅法下,稅收籌劃所具備的特點
1.稅收籌劃的順法性。
在新企業所得稅法下的稅收籌劃中,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稅收籌劃的順法性,其也是區別于違法偷稅、漏稅的根本標志。企業經營過程中,施行稅收籌劃是在符合新企業所得稅法的情況下執行的,對于法律規定范圍內的納稅方案進行選擇。納稅人通過合理安排財務活動,調整企業經營,可以將稅負減輕。可見,稅收籌劃是順應稅法立法意圖的。從企業整體發展的角度出發,按照企業長期發展規劃優化納稅選擇,以做好稅收調控工作。
2.稅收籌劃的事前性。
通常而言,納稅人繳納稅收發生在經濟行為之后,即當企業在交易行為完成后,繳納相應的稅種。稅收籌劃則不然,其是發生在納稅義務之前,企業納稅人根據自身的經營業務涉及納稅行為,具有選擇性地實施納稅活動。那么,企業在經營活動開展之前,就要對于政府的稅收優惠政策有所了解,以安排企業的投資活動和融資活動,合理安排企業財務活動,以使稅負降低。
3.稅收籌劃的時效性。
中國的市場經濟動態化發展,促使中國經濟處于轉型期。社會經濟形式不斷變化,有關法律必然會不斷調整和完善。新企業所得稅法下的稅收籌劃要能夠把握住新變化,就要立足現實,對稅法以及相應的法規以準確把握,及時更新稅收籌劃方案,實現稅收利益最大化。
三、稅收籌劃的必要性
1.企業經濟利益最大化。
在企業的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中,合理的稅收籌劃可以節約企業流動資金,稅收費用也會相應地有所降低。當企業的流動資金提高時,資金使用價值也會進一步提高,當企業資金的流入量遠遠地超過資金流出量的時候,現金的凈流量有所提升。
2.提高企業會計的專業技術水平。
企業稅務籌劃工作的展開對于企業會計核算的要求更高。會計人員要對于稅收籌劃及時優化,并積極地學習新會計準則,以不斷地更新會計知識,掌握稅收和稅法知識。
3.完善企業管理制度。
企業管理制度的完善,就是要降低企業投資成本,實現生產經營效益的最大化。稅收籌劃降低企業成本的同時,還會促進管理制度合理性。減免納稅金額可以獲得利益最大化,優化企業管理制度,還會提高企業有關人員的納稅意識。
四、造成企業稅收籌劃風險的原因
一個企業想要獲得更好的發展,就必須從多個角度對其未來的形式加以分析,所以這一點對于企業稅收考慮也同樣如此。企業在發展的同時,必須進行稅收籌劃,而在進行稅收籌劃的過程中,需要著眼于全局,進行長期性規劃思考。從很多企業的案例中都能夠看出,一些企業往往只注重短期的節稅,最終使得自身的發展一直徘徊在違法的邊緣,每一步都會釀成禍患。另外,還有一部分的原因,就是企業經營管理者,其自身所具備的籌劃意識根本不足以支撐整個工作的開展,最終對于稅收籌劃的理解出現了偏差。一些企業認為,稅收籌劃就是在做少繳稅的計劃,并將其概念等同于偷稅、漏稅,那么在實際操作中,就會減弱稅收籌劃的功效。
五、新企業所得稅法下稅收籌劃風險的控制措施
面臨稅收籌劃方案設計的不確定性,導致稅收籌劃風險出現。企業在生產經營中,就需要針對具體的風險情況,采取必要的管理技巧,以對籌劃風險以有效控制。
1.提高稅收籌劃風險意識。
企業納稅人在稅收籌劃的過程中,存在著一定的主觀性。對于籌劃風險進行有效預測,提高稅收籌劃風險意識是非常必要的。企業納稅人可以利用網絡技術將稅收籌劃的風險預警系統建立起來,對于潛在的風險實時監控,以做到未雨綢繆、有效防范。樹立稅收籌劃的風險意識的目標是實現納稅零風險,在操作的過程中,要注意靈活運用相關策略,不可以納稅風險的增大為代價,同時還要對于籌劃項目進行理性論證,以確保稅收籌劃的合理化。
2.稅收籌劃要貫徹成本效益原則。
將稅收籌劃貫穿與企業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之中,是通過獲得一定的稅收利益而降低企業經營成本。為了實現這一目的,在稅收籌劃的過程中,必然要付出額外的投資,這就需要在稅收籌劃的過程中,充分考慮成本性風險,把握住機會利益。比如,盈利企業稅負必然會很高,為了降低稅負,可以將虧損的企業兼并,但是,兼并企業的過程中,還要承擔相應的負債和各項開支,因此,在試圖降低稅負的同時,還要同時考慮到稅收籌劃的直接成本和機會成本。可見,在稅收籌劃中貫徹成本效益原則是非常必要的。
六、結語
關鍵詞:稅收籌劃;籌資方式;籌資成本
中圖分類號:F27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8)01-0086-02
企業籌資,是指企業根據其生產經營、對外投資以及調整資本結構等需要,通過一定的渠道,采取適當的方式,獲取所需資金的一種行為。任何企業開展生產經營活動,都必須具備一定數量的資金,用于購置原料、支付各種費用、進行研發活動、擴大經營規模等。因此,籌資管理是企業財務管理中一項最基本的內容。企業籌集資金可以采取多種方式,從納稅角度看,不同的籌資方式對應不同的籌資渠道,企業最終所承擔的稅負也不相同,取得的稅后收益也有差別,這便為企業在籌資決策中運用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能。
1 債務資本籌集過程中的稅收籌劃研究
(1)銀行借款的稅收籌劃。向銀行借款的成本主要是利息。銀行借款利息可以稅前扣除,具有抵稅作用,如果企業能夠與銀行達成某種協議,由銀行提高借款利率,使企業計入成本的利息費用提高,可以降低企業的稅負。銀行也可以某種形式將獲得的高額利潤返還給企業或為企業提供更便利的貸款,達到節稅的目的。在銀行和企業之間有一定的關聯關系的前提下,雙方是可以通過利潤的平均分攤減輕稅收負擔的。由于大多數銀行和企業之間沒有關聯關系,因此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的稅收籌劃操作空間并不大。但是,考慮到稅收因素,企業可以選擇不同的還本付息方式來減輕稅負負擔。方法是可以借助計算不同還本付息方案的應納所得稅總額作為主要選擇標準,應納所得稅總額最小的方案應該優先考慮,同時要將不同還本付息方案下現金流出量的流出時間和數額作為輔助判斷標準。如果現金流出量集中在還款期限后期,則可以因為現金流出時間滯后而享受到相當于一筆無息貸款的好處。如果現金流出量較低,則可以使企業有更多的資金自己支配。
(2)企業通過發行債券籌資,可以為公司籌集大筆資金,而債券持有人只能得到固定的利息,而債券的利息根據稅法的規定,可以在稅前列支,公司可以獲得所得稅收益。公司債券的付息方式有定期還本付息和分期付息兩種方式,當公司選擇定期付息時,公司則在債券有效期內享受債券所得稅收益,還不必付息。因此,在還本付息的方式上公司可以考慮選擇定期付息。至于債券發行的折溢價的攤銷方法,目前新會計準則規定一律采取實際利率法,因此稅收籌劃的空間不大。
(3)企業間拆借資金,在利息計算及資金回收方面與銀行貸款相比,有較大彈性和回旋余地,從而便于企業間實現某種默契和稅收上的互利。因此這種籌資方式為眾多企業所青睞。此種方式,對于設有財務中心的集團企業來說,稅收利益尤為明顯,因為集團的財務中心能起到銀行的作用,可以利用集團資源和信譽的優勢以整體對外籌資,再利用集團內部各企業在稅種、稅率及稅收優惠政策等方面的差異,實行逐層分貸,調節集團資金結構和債務比例,既能解決財務難題,又為集團整體爭取到了稅收利益,如果有條件,應盡量將財務中心設在稅收協定網絡發達的地區,這樣可享受借貸款免征或少征預提稅和營業稅的好處。
(4)借款費用的稅收籌劃。借款費用是指企業因借款而發生的利息、折價或溢價的攤銷和輔助費用以及因外幣借款而發生的匯兌差額。在企業生產經營期間,凡是與固定資產購建有關的借款費用,在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前應予以資本化,計入固定資產成本,而之后予以費用化,計入當期費用。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借款費用,須通過計提折舊的方式分期沖減以后各期應稅收益,而費用化的借款費用一次性抵減當期應稅收益,從財務管理的角度看,由此可以獲得資金的時間價值。因此,企業應在借款費用一定的情況下,盡可能加大計入費用化的份額,獲得相對的節稅收益,即企業應盡可能縮短固定資產的購建期間。
(5)租賃活動中的稅收籌劃。租賃大致可以分為兩大類: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從企業納稅籌劃的角度看,租賃也是企業用以減輕稅負的重要方法。對承租人來說,經營租賃可獲取雙重好處:一是可以避免因長期擁有設備而承擔負擔和風險;二是可以在經營活動中以支付租金的方式沖減企業的利潤,減少稅基,從而減少應納稅額。企業也可以通過融資租賃迅速獲得所需資產,這樣做相當于獲得了一筆分期付款的貸款。而且從稅收的角度看,第一,租入的固定資產可以計提折舊,折舊計入成本費用, 從而減少利潤,降低稅負,資產也將比用加速成本法在更短的壽命期內折舊完。第二,支付的租金利息也可按規定在所得稅前扣除,減少了納稅基數,降低稅負。相比之下,融資租賃的稅收抵免作用更為明顯。如承租方和出租方同屬于一個利益集團,通過融資租賃方式還可以直接把資產在不同利潤水平和稅收待遇的企業間轉移,并在規定范圍內收取盡可能低或者高的租金,目的在于使整個集團享受最低的稅收待遇,實現集團整體稅負最輕。雖然融資租賃的避稅效果更好,但是至于具體的租賃方式是采用融資租賃還是經營租賃,企業還是要根據投資期限、利率水平等因素再結合稅收利益及自身特點,從現金流量、貸幣時間價值、資金成本、風險價值等方面著手,進行定性、定量的分析,做出最有利于企業的選擇。
2 權益資本籌資過程中的稅收籌劃研究
企業自我積累是指企業在實現自己稅后利潤的前提下,將獲得的利潤逐年進行投資,在企業自我積累籌資方式中,資金的使用者和所有者合二為一,因此稅收難以分攤和抵消,難以進行納稅籌劃。而且,將企業自我積累資金投入生產經營之后,稅負全部需要由企業自負。這種籌資方式積累速度比較慢,不適應企業規模的迅速擴大,經過征稅的利潤再投資獲利仍要征稅,即存在著雙重征稅問題。因此,無論從避稅效果還是企業承擔的稅負來看,此種籌資方式都不是最佳選擇。
當公司決定采用發行普通股籌集資金時,從節稅的角度考慮首先要確定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因為注冊資本的大小與稅負有很大關系,如果確定的注冊資本較小,而所需資金較多時,公司可通過籌集部分債務資本來解決所需資金。雖然注冊資本的大小對債務資本的籌集會有一定的影響,但公司可以通過改進管理方法提高公司投資收益率來增加投資者信心,以便籌集到足夠的債務資本,這樣負債的利息作為稅前扣除的項目,就可享受所得稅收益。
3 混合籌資的稅收籌劃
企業通過負債籌資,借款利息和債券利息是在稅前發生的,可以作為財務費用在稅前沖抵利潤,從而減少應納稅所得額,降低稅負。若通過發行普通股方式籌資,股利要從稅后利潤中支付,不象債務資金利息那樣作為費用從稅前支付,因此不具有抵稅作用,這相對增加了稅收負擔。但是負債過高會給企業帶來財務風險,因此企業不可避免要籌集一部分權益性資本,這時可以考慮選擇可轉換債券的籌資方式,可轉換債券因使投資者有雙向選擇權而易于籌集到所需資金,又有利于穩定股票價格,減少對每股收益的稀釋,與普通債券相比除了同樣具有利息抵稅作用外,其較低的利率降低了籌資成本,在轉換為普通股時,無需另外支付籌資費用。利用可轉換債券籌資,既可享受稅收利益又能使資本結構達到理想水平,這種間接的股權籌資方式,不失為一些企業的一種理想選擇。
4 小結
在對企業籌資活動進行稅收籌劃的過程中,必須綜合考慮采取該方案是否能給企業帶來正收益。只有當籌劃方案帶來的當期收益大于當期費用支出時,或是雖然該籌劃方案帶來的當期收益小于當期支出,但是該方案符合企業的長遠利益時,該項稅收籌劃方案才是可行的。
參考文獻
[1]李大明.稅收籌劃[M].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5.
在市場經濟競爭中,企業要生存和發展就要不斷的通過內部挖潛來降低費用開支,增加利潤收入,稅收籌劃作為合理的避稅手段能夠為企業降低費用開支,增加收入。稅收籌劃的好壞直接影響到企業的利潤,在會計核算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因此分析研究稅收籌劃在企業會計核算中的應用,對于企業合理避稅,更好的減輕稅負具有積極的意義,而且能夠為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提供可靠的理論研究依據。
關鍵詞:
稅收籌劃;會計核算;應用
一、稅收籌劃與會計核算之間的關系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從材料的采購,到生產,再到產品的銷售,無論是費用的支出還是銷售的收入,都會與稅收有著關聯,需要進行納稅活動,而企業為提高利潤收入,有效的降低成本,就要通過各種途徑來減少費用開支,因此通過合理的避稅來達到減少稅負,增加收入是非常可行的有效方法,可見稅收籌劃從始至終的貫穿于企業的經營活動之中,這就與財務管理中的會計核算分不開了,企業生產過程中要對出現的各項耗費是否合理、是否在控制范圍內進行核算,如公司在生產過程中設備利用是否充分,勞動生產率的高低、產品質量的優劣、原材料采購、成品銷售等過程中產生的費用都可以通過會計核算這一指標表現出來,而且在合理避稅的前提下,會計核算所運用的科目不同,其反映的權責也是不同的,因此會計核算能夠為稅收籌劃提供準確的數據依據,避免出現偷稅、漏稅現象;而稅收籌劃又有效的為會計核算提供了記賬依據。如:企業的資產負債率以及負債比率都能夠通過會計核算反映出來,而企業為負債所支付出去的利息能夠通過會計核算計入當期財務費用,可以抵扣應繳稅額,因此負債比率越高,企業支付的利息越多,稅收籌劃的節稅效果越明顯,但是負債比率過高,企業的財務風險就越大,這就需要會計核算為企業提供可靠的參考,從而降低企業負債,減少利息支出,實現合理避稅。稅收籌劃是建立的會計核算基礎上的,企業沒有規范的,嚴密的會計核算,就不會有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的稅收籌劃,而脫離財務管理,沒有會計核算作基礎的稅收籌劃是無法實現的;同時,在會計核算中如果對應繳稅款,增值稅中的進項稅額、銷項稅額、應抵扣稅額,應納所得稅等等不能夠通過會計核算準確的反映出來,那么不但不能夠進行稅收籌劃,而且還會出現偷稅、漏稅現象,影響企業健康發展,因此稅收籌劃與會計核算是分不開的。
二、稅收籌劃在企業會計核算中應遵循的原則
(一)合理性原則
稅收統籌的前提是利用熟練的納稅方法以及合理應用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通過采取適當的控制各項會計業務途徑以實現節稅。稅收籌劃首先要建立在合法的基礎上進行,與偷稅、漏稅有根本性的區別。其合理性原則,是保證其效率的根本。
(二)成本效益原則
稅收籌劃作為企業合法節稅增收以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手段,在其籌劃工作中也會產生相應的籌劃成本。因此,在對某項會計事項進行稅收籌劃時,相關負責人一定要考慮到成本效益原則,保證籌劃收益大于籌劃成本。
三、稅收籌劃在企業會計核算中的應用
(一)稅收籌劃在企業收入結算上的應用
我國稅法對企業應繳稅的時間規定是不同的,對直接以現金作為產品銷售收入的必須以收到現金當日作為納稅時間,而對于賒銷或分期付款則是以買賣雙方簽訂的合同約定時間為準的,因此企業在會計核算中可以通過不同的收入結算方式來達到延期納稅的目的,從而實現延緩納稅。
(二)稅收籌劃在會計核算列支費用上的應用
企業在會計核算中要應用好稅收籌劃還要從各項費用列支上入手,盡可能地列支當期費用,會計核算主要采取的方法有:第一對已發生的費用要及時入賬,而且最好藥有可以抵稅的稅收憑證,對存貨中出現的損毀、盤虧等要及時進行壞賬沖賬,以費用列支進行會計核算,對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將要出現的各項費用開支進行預提費用,及時進行會計核算等等。
(三)稅收籌劃在加速折舊會計核算上的應用
企業稅收籌劃在會計核算中的應用還需要從對固定資產的折舊方面抓起,在稅率不變的前提下,企業采用加速折舊的會計核算方法,一方面能夠收回固定資產投資成本,另一方面減少了利潤收入,降低了當期應納稅額,從而延緩了納稅時間,在折舊期內達到了稅收籌劃的目的。
(四)稅收籌劃在存貨會計核算上的應用
企業經營過程中必然要有一定的存貨,在會計核算中采用什么樣的計價方法,對于合理避稅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在對期末存貨的會計核算中,對發出的存貨計價不同,其期末成本就會不同,那么得到的利潤也會有所不同,這必然會影響到企業應納稅額,如:當產品價格呈現出上漲趨勢時,發出的存貨宜采用存貨會計核算中的后進先出法計價,在會計核算上可以通過多記本期的存貨成本,減少存貨的期末庫存數量,從而使期末存貨降低,較少的稅前收益,從而減少當期應交所得稅。
四、結束語
在企業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中,稅收籌劃是不可或缺的,稅收籌劃是企業最為有效的一種增收節支的管理活動,也是企業理財的重要途徑之一,企業在通過稅收籌劃實現合理避稅的基礎上,還能夠按照稅法規定來提高會計核算的準確性和規范性,從而實現合理避稅,增加企業利潤收入,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
作者:葉慧丹 單位:麗水職業技術學院
參考文獻:
[1]張楠楠.稅收籌劃在企業會計核算中的運用[J].合作經濟與科技.2015(03)
摘 要 稅收籌劃是稅收管理的重要工作內容,也是當前我國稅制改革的重要方向。隨著我國稅收制度和稅收征管水平的逐步完善提高,稅務籌劃也逐步得到了稅收征管部門和廣大企業的關注。本文以工程施工企業的收稅籌劃為研究對象,闡述了稅收籌劃的理論基礎和實施現狀,以實際的稅收籌劃中存在的問題為導向,提出了完善工程施工企業的稅收籌劃的相關應對措施。
關鍵詞 工程施工企業 稅收籌劃 應對措施
我國實施市場經濟的經濟體制之后,經濟活動的主體主要是以企業為主,在企業進行日常的經營活動時候,它主要是以獲得最大的經濟利潤為經營目標的,我國的稅收制度主要是以針對第二產業的增值稅和針對第三產業的營業稅為主,通過具體的地稅局和國稅局進行相關的稅收的征收工作,隨著營業稅改增值稅等一系列的稅改政策的推出,我國的稅收制度得到了不斷的完善的補充,在這時,稅收籌劃的功能和作用就體現出來了。它是納稅企業主動進行納稅優化處理的稅收行為,而在我國,長期存在著忽視稅收籌劃的現象,在稅負壓力較重的企業之中,往往通過不正當行為進行偷漏稅減少稅負,而不去尋求合法的避稅手段,所以使得整體的經營繳稅環境日益惡化,這尤其體現在自負盈虧和自主經營的現代企業之中,可以想見通過稅收籌劃實現稅負減壓將是企業經營的重要手段之一。我國的石油企業基本上是以國營為主,在石油企業中進行稅收籌劃還處于起步階段,而石油企業無論是從經營規模還是繳稅規模,都具有極大的彈性空間,這也就為稅收籌劃在石油企業中的進一步應用提供了發展空間。
一、工程施工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必要性分析
石油企業是石油勘探、石油開采、石油儲存煉化以及石油銷售的集成,因此,它主要由石油開采、石油儲運和石油加工三大塊組成,緣于國民經濟的飛速發展,石油資源已經成為了國家的戰略物資,在石油產業的整個流程中,都需要大量的石油裝備,包括石油裝備的運輸、安裝、維護和廢棄處理,在這一流程中,不僅需要大量物力和財力投入,在日常運營中更需要繳納大量的稅負,這對于石油企業來說,是一筆巨大的運營成本支出,在石油企業經過一系列的重組改革之后,實現了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石油企業需要繳納的稅種繁多,稅負重大,而且是國家支柱產業,一旦財務管理不能穩定,將直接影響國家的經濟發展;以稅收籌劃為財務管理手段,做好企業內部的開源節流和資產管理,實現公平稅負和成本控制,這是完善石油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舉措。
二、工程施工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可行措施
針對石油企業在在大型油氣處理裝置設備使用上的財務管理現狀,本文著重分析,在這類財務管理中引入稅收籌劃的管理理念,詳細的管理措施如下:
1.實施資金籌措的稅收籌劃
由于大型的油氣田處理裝置設備成套使用,技術復雜且成本高昂,因此,在進行實際生產活動時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因此,融資成為石油企業應對這一問題的首選,而在融資的過程中企業的稅負壓力很大,以稅收籌劃為基礎,可以獲得客觀的經濟回報,相比于過去的貸款,石油企業可以進行權益籌資、負債籌資等多種方式,可以實現快速籌資、長期籌資的資金需求,通過稅負方案優化分析和利息資本化處理,可以實現企業在大型油氣田處理裝置專項上的稅負減壓。
2.實施投資管理的稅收籌劃
石油勘探具有較大的風險性,選擇合適的大型油氣處理裝置是企業進行風險管理的實際內容,結合實際油氣田的經營效益和稅負情況,保障企業的利潤是進行油氣田開采的重要考慮依據。因此在進行投資稅收籌劃時,要專注于兩點,即對固定資產進行投資稅收籌劃和基于稅收基本政策進行的稅收籌劃,對于前者,要密切關注國家關于石油設備采購、使用以及維護的相關優惠政策,最大限度的減輕企業稅負;對于后者,在國家和地域層面,對于石油企業都有不同級別的政策利好,根據石油企業的具體生產、經營狀態,會出具相應的扶持政策,這也是石油企業需要在稅收繳納過程中需要密切關注的。
3.施行生產管理的稅收籌劃
大型油氣田處理裝置的主要功能是進行石油開采、勘探和生產處理,因此,生產是這些設備的首要任務,也是石油企業經營活動的一個主要內容,是企業應稅繳納的主要組成部分。在日常生產活動中,開展必要的生產管理,針對油氣田處理過程中的固定資產和管理人員進行相應的籌劃分析,對固定資產進行必要的折舊處理,對生產成本進行逐年分攤,通過稅負滯后,等同于為企業在折舊期內獲得了等值的政府無息貸款,從而為企業的現金流的進一步暢通提供了條件,在實際表現中是直接降低了企業的實際納稅支出;有石油產品的價格波動較大,而且多為政府調控的行為,因此,進行轉移定價可以為企業節省下客觀的稅負,種種舉措可以使得石油企業以合法的手段獲得較大空間的稅負減壓。
總結:本文以稅收征收過程中稅收籌劃為分析對象,闡述了稅收籌劃對于降低企業稅負壓力、合法避稅減稅的重要作用,并且以石油企業中的大型油氣田處理裝置設備中的具體情況為分析對象,提出了進行稅收籌劃的具體應對措施,為進一步完善企業的稅務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
參考文獻
關鍵詞:研發費用;稅收籌劃;資本化;費用化
Abstract: In this paper, according to business as an independent economic interests of the main target of its behavior is the pursuit of after-tax benefit maximization principle, corporate enterprise should be based on the tax aspects of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combined with their own situation and in which historical period is reasonable tax planning point of view, certain guiding significance to the enterprise to achieve its business objectives.
Keywords: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costs; tax planning; capitalization; expensing
中圖分類號: C29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企業研發費用的稅收籌劃思路
(一)研發費用資本化與費用化的選擇
2006 年新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中對企業研發費用的規定與 2008 年新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使企業在法律和準則許可范圍之內,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研發費用的不同處理方式:“費用化”或“資本化”。政策的實施對企業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所以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進行稅收籌劃研究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1.合理增加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額的納稅籌劃
企業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中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 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 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 150%攤銷及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處理。納稅人在進行內部研究開發時,存在無形資產研究費用(需費用化)與無形資產開發費用(資本化或費用化)交叉的情況, 納稅人可以有意識地將部分開發費用作為研究費用,這樣可以增加當期稅前扣除金額,從而降低企業所得稅稅負。
例:甲企業 2011 年發生研發支出共 2 000 萬元,其中,研究階段支出為 200 萬元, 開發階段符合資本化條件前發生的支出為 400 萬元, 符合資本化條件后至達到預計用途前發生的支出為 1 400 萬元 (其中有 300 萬元也可以費用化), 開發形成的無形資產在 2011 年 12 月已達到預定用途,攤銷期限為 10 年。
方案一:當期發生的 2 000 萬元研發支出中,根據會計準則規定,應當費用化的金額為 600 萬元(200+400),形成的無形資產賬面價值為 1 400 萬元。按照稅法規定, 可以在稅前扣除的金額為 900 萬元(600×150%)。 加計扣除的部分相當于減少當年的企業所得稅 75 萬元(600×50%×25%)。 形成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1 400 萬元 , 根據稅法規定 , 全部攤銷額為 2 100 萬元(1 400×150%), 每年可攤銷 210 萬元 。 從而在 10 年攤銷期內,每年可以少納企業所得稅 17.5 萬元(1 400×50%×1/10×25%),而 2011 年度只有 12 月份攤銷 ,因此 ,2011 年度可少納企業所得稅=17.5×1/12=1.46(萬元)。 這樣,當年可以少納企業所得稅合計=75+1.46=76.46(萬元)。
方案二:形成無形資產的 1 400 萬元的支出中,把可費用化的 300 萬元計入研究費用, 則研究費用變為 900 萬元(600+300), 相應的無形資產賬面價值變為 1 100 萬元(1 400-300)。可以在稅前扣除的金額為 1 350 萬元(900×150%)。 加計扣除的部分相當于減少當年的企業所得稅 112.5 萬元(900×50%×25%)。 形成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為 1 100 萬元, 根據稅法規定, 全部攤銷額為 1 650萬元(1 100×150%),每年可攤銷 165 萬元。 從而在 10 年攤銷期內,每年可以少納企業所得稅 13.75 萬元(1 100×50%×1/10×25% ), 而 2011 年度只有 12 月份攤銷,因此,2011 年度可少納企業所得稅=13.75×1/12=1.15(萬元)。 這樣,當年可以少納企業所得稅合計=112.5+1.15=113.65(萬元 )。
由此可見,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繳納企業所得稅 37.19萬元(113.65-76.46)。 因此,應當選擇方案二。同時,我們又應注意到,方案二會使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變小,對將來的處置帶來負面影響(將來會多交企業所得稅)。
2.不同時期研發費用資本化與費用化的納稅籌劃
企業可根據自身的經營狀況,合理安排研發費用的扣除時間。一般來講,當企業虧損時,少列成本費用對企業較為有利。企業可以根據會計政策的多樣性,合理選擇有利于企業自身的稅收優惠政策,以達到稅收籌劃的目的。在開辦期間,企業的投入資本比較大,研究開發費用最好全部資本化,形成無形資產。待企業發展到一定水平時,研究開發費用盡量費用化,以便充分享受稅收優惠。
對于高新技術企業來說,由于其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所以更應考慮時間因素,在不同期間,根據優惠項目選擇研發費用是資本化還是費用化。如果高新技術不能享受過渡期的稅率減免優惠政策,并且有足夠的利潤抵扣,則應該將開發費用化,盡快確認開發費用,無形資產只需按依法申請時發生的注冊費,律師費等費用入賬,這樣就可以獲得延遲納稅的收益。而如果企業開發無形資產時處于免稅期或扣除開發費用無盈利,則必須分別計算開發費用資本化和費用花所產生的抵稅額,選擇產生較大抵稅效應的方式。
例:深圳高新技術企業開發區內注冊成立的某軟件公司,自開業第一年起自主開發一項技術,預計開發費用共計600萬元,分三年平均投入,第四年正式注冊該項無形資產,申請過程支出40萬元,該項無形資產法定有效期限10年,資本成本10%,開發費用扣除前的利潤為1000萬元。
(1)如果公司開發無形資產時己經過了減免稅期,兩種方法的抵稅總額是相同的,但如果考慮到時間價值的因素則有較大差異。
①若將開發費用確認為當期費用
抵稅額=200X150%X(P/A,10%, 3)X15%+4X(P/A,10%,10)X(P/F,10%, 3)X15% =200X150%X2.4869X15%+4X6.1446X0.7513X15%
=114.68(萬元)
關鍵詞:稅收籌劃 新稅法 原理 運用
一、企業稅收籌劃的原理分析
節稅是稅收籌劃的最重要原理。[1]由此從節稅的角度出發可分為絕對節稅與相對節稅。
1、絕對節稅原理
絕對節稅是指通過稅收籌劃的方式使得企業所繳納的稅收的絕對值總額直接減少。這種稅收籌劃根據不同的情況又分為直接節稅和簡介節稅兩種。[2]
直接節稅簡單而言就是直接減少企業納稅的稅收絕對額。例如,在某生產性企業的稅收籌劃中,初步統計,該企業一年的生產銷售總額在不含稅的情況下為200萬元,貨物購進總額在不含稅的情況下為120萬元。如果該企業以一般納稅人的身份納稅,其應繳的稅收為200―120(×17%)=13.6(萬元)。如該企業在稅收籌劃時及時將企業申請為小規模納稅人,則該企業的納稅年總額為200×3%=6(萬元)。[3]籌劃結果則是納稅絕對總額減少了7.6萬元。
間接節稅是指通過對同一稅體客體下的不同納稅對象的選擇,節約中間環節的納稅,從而使得在絕對稅額不變的情況下,達到節稅的效果。例如,某跨國公司富豪有100億,由于突發病情,需要將他的財產贈給他的子孫,他有一兒一孫,均已有自己的事業,十分富有,按照相關規定,其遺產稅率為50%。如按照通常的稅收納稅,若由他兒子繼承,然后再贈給其孫子,則這筆遺產需要繳納的稅收為l00×50%+50×50%=75億元。若經過稅收籌劃直接贈給他孫子,則其繳納稅收為100×50%=50億元。這之中就間接節約了25億元。
2、相對節稅原理
相對節稅原理則是指在遵守相關的法律制度的前提喜愛,在一定時期在納稅總額不減少的情況下,根據各個階段納稅額的不同來減少某一時間段的納稅總額,利用此資金再次投資增加收益,相當于減少了稅收。相對節稅原理主要考慮的是貨幣在某一段時間內的時間價值,企業可以通過推遲回收資金或者提前開支項目來扣除資金,以達到推遲納稅的效果。這之中的時間就是企業取得的一種無息貸款,可以通過資金的再投入來增加收益。例如某生產企業由于業務的需要進口一口價值20萬元,使用年限的5―8年的生產儀器設備,預估年凈產值為8000元。通過對稅收的籌劃會發現,按照五年的短時間折舊的方式進行納稅,對企業較為有利。因為,按8年折舊年節約所得稅為 (200000-8000)÷8=24000×25%=6000元。按5年折舊年節約所得稅為(200000―8000)÷5=38400×25%=9600元。
二、新稅法下企業稅收籌劃原理的具體運用
1、企業籌資活動的稅收籌劃
企業資本結構的變化對企業稅收籌劃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它對企業效益以及企業的稅負都有著直接或者間接的影響。要對企業籌資活動進行稅后籌劃首先要對籌資的方式進行優化,以優化企業資產結構,選擇合適的企業納稅方式。同時,要根據不同的籌資方式選擇不同的籌資渠道和稅收籌劃。而目前的籌資方式主要可分為權益性資金和債權性資金。權益性基金不能在繳納稅收錢扣除,而債權性資金所帶來的利息可以在繳納稅收前扣除。但二者都存在一定的風險,會給企業帶來一定負擔。除此之外,融資租賃較前兩種方法對稅收籌劃更加有利,這種籌資方式不僅能夠實現融資還能夠有效實現節稅的目的。
2、企業經營活動的稅收籌劃
企業經營活動中的稅收籌劃方式主要有會計估計、會計政策分析、合理分攤費用等稅收籌劃方式是企業經營活動中稅收籌劃的主要方式。其中會計政策分析是最為常用的方式。[4]其內容包括存貨計價方式的選擇與固定資產折舊方式的選擇。而存貨計價法則主要依靠先進先出、后進先出、個別計價、移動平均等方法進行稅收籌劃。固定資產折舊方式有加速折舊法、平均使用年限法、產量法等。[5]對于折舊和存貨方式的選擇直接決定成本的多少,同時影響企業利益。同時,采用合理分攤費用的方式進行稅收籌劃,例如當營業額相對穩定時,增加成本,利潤會相對減少,稅率或者稅基也會相對降低,從而達到節稅的目的。
3、企業投資活動的稅收籌劃
合并重組與合作聯營是企業投資活動的主要方式,其中很可能涉及跨國投資。這就出現了在不同的地點、不同的投資方式、不同的財務核算方式、不同的稅收政策都會造成帶來不同的稅收籌劃效果。這就要求企業選擇科學合理的投資核算方式,根據成本法及權益法進行稅收籌劃,通過直接投資建廠、合作聯營、兼并收購等方式進行投資,根據稅收政策推遲獲利年份或者保留低稅地點的稅后利潤而繼續投資的方式來進行利潤分配和稅收籌劃,可以通過地點的選擇、獲利日期的選擇來使得投資的稅收降低,使企業的利益最大化。
三、結語
企業稅收籌劃是企業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在違法法律的前提下進行了有利于企業節稅的納稅方式選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隨著企業經營模式、投資方式、企業經營活動的增多,企業的稅收籌劃也顯得越來越重要。選擇科學的稅收籌劃方式不僅能夠幫助企業規避財務風險,還能為企業節約成本,提高企業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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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中小商貿企業; 稅收籌劃; 稅收優惠
中圖分類號:F812.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937(2014)14-0108-03
當前我國中小企業的數量已經超過1 000萬家,而中小企業所創造的GDP已經接近我國GDP的50%,中小企業所創造的稅收也非常可觀。作為中小企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小商貿企業對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也起著較為重要的作用。制定科學、合理的稅收籌劃方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中小商貿企業的稅負,增加相應的收益,從而實現中小商貿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一、我國中小商貿企業稅收籌劃的現實依據
(一)中小商貿企業稅收籌劃的外在環境基礎:稅收優惠政策
商貿企業是國家商業發展的重要支撐力量,因此,為了積極推動中小商貿企業的發展,國家針對中小商貿企業出臺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這為中小商貿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提供了良好的環境基礎,也是中小商貿企業開展稅收籌劃的重要驅動力。這些稅收優惠政策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企業所得稅優惠。我國稅法規定,對于資產總額低于1 000萬、從業人數80人以下且年度應納所得稅額低于30萬的中小商貿企業,企業所得稅可以減按20%的稅率征收。對于新成立的中小商貿企業,從開業之日起,經向相關稅收主管申請,獲得批準后可以減征或免征1年的企業所得稅。而對于國家規定的偏遠山區設立的商業企業或者新辦的商貿企業在安置待業人員方面達到一定比例的,可以減征或免征3年企業所得稅。(2)增值稅優惠。除了在企業所得稅方面有所優惠,國家還對中小商貿企業在增值稅方面予以了一定的優惠條件。比如針對從事古舊圖書、科學教育和實驗等項目的中小商貿企業,規定可以免征增值稅;對于批發水產品、肉、蛋、禽等業務征收增值稅后所增加的稅款,可以在征收之后由財政返還給中小商貿企業。(3)營業稅稅收優惠。對中小商貿企業以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投資入股,與投資方一起參與利潤分配、共同承擔風險的,免征營業稅。
(二)中小商貿企業稅收籌劃的內在動力:減輕稅負
稅收籌劃是指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利用各種有利的稅收政策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投資、籌資等涉稅事項作出適當的事先安排和籌劃,充分利用稅法所提供的一切優惠,以達到少納稅、遞延納稅等稅后利潤最大的目標,從而獲得最大稅收利益的行為。從稅收籌劃的概念可以看出,稅收籌劃對于減輕企業稅負具有重要的意義。我國商貿企業大部分都屬于中小企業,其與大型商貿企業相比,在競爭力方面相對較弱,因此,在我國稅法不斷完善的背景之下,中小商貿企業只有從企業內部積極做好稅收籌劃安排,才能盡可能地利用國家提供的稅收優惠條件,減輕稅負,從而實現企業自身的可持續發展。
二、我國中小商貿企業稅收籌劃存在的問題
目前,對于大多數中小商貿企業來說,并沒有將稅收籌劃工作納入企業的日常工作之一,中小商貿企業稅收籌劃面臨諸多問題。具體來講,主要有四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在觀念上存在偏差;二是稅收籌劃目標過于單一;三是稅收籌劃方法選擇不到位;四是專業性的人才缺乏。對中小商貿企業稅收籌劃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是提出中小商貿企業稅收籌劃對策的基礎性條件。
(一)觀念上存在偏差
稅收籌劃理論在國外出現較早,企業進行稅收籌劃也有較長時間。與國外形成鮮明的對比,我國稅收籌劃的出現較晚,直到20世紀90年代我國正式走上市場經濟道路之后,稅收籌劃才開始引起我國學術界和實務界的重視。正是稅收籌劃進入我國的時間較短,使得人們對稅收籌劃的認識存在一定的偏差,這直接影響到中小商貿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開展。很多中小商貿企業認為稅收籌劃就是偷稅、漏稅,只需要通過做賬動下手腳就可以達到目的。即使有些中小商貿企業認識到稅收籌劃有一定的意義,但也是將稅收籌劃視為一次,認為稅收籌劃就是每年一次,或者認為只是在企業設立或投資時才需要進行稅收籌劃。事實上,稅收籌劃作為影響企業經營成本的重要因素之一,只有將其納入日常的財務管理過程之中,企業才能在進行財務決策之時作出正確的選擇。
(二)稅收籌劃目標過于單一
中小商貿企業只有樹立了正確的稅收籌劃目標,才能真正讓稅收籌劃為中小商貿企業發展服務。毋庸置疑,中小商貿企業稅收籌劃最直接的目標就是減輕企業稅負。但中小商貿企業在稅收籌劃目標確立方面存在的問題在于過于追求單個稅種的稅負降低,如果中小商貿企業僅僅以“減輕稅負”為稅收籌劃的目的,這是一個認識上的誤區,因為中小商貿企業只有降低了整體稅負,才能獲取最大的稅收收益。而中小商貿企業如果只堅持“減輕稅負”這一理念,很容易將目標集中于單個稅種的籌劃之中,而忽略企業整體的稅收籌劃,最終難以實現企業稅收收益最大化的目標。
(三)稅收籌劃方法選擇不到位
當前中小商貿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對選擇何種稅收籌劃方法缺乏科學而詳細的評估,導致有些中小商貿企業選擇了一些不適合自身的稅收籌劃方法,難以實現稅收籌劃的目標。筆者在對武漢一些中小商貿企業進行走訪時發現,不在少數的中小商貿企業利用非正常的方式來達到稅收籌劃的目的,比如設置兩套賬簿,對內一套,對外一套,以會計作假的方式來進行稅收籌劃安排。與此同時,有的中小商貿企業管理者將會計作假作為了稅收減負的重要途徑,設置對外賬簿的主要目的就在于進行納稅申報。從本質上講,通過設計假賬簿來達到減稅的目的并不能稱之為稅收籌劃,而是一種偷稅或漏稅的違法行為。這不僅僅達不到減稅的目的,反而要遭受國家法律的制裁,最終讓中小商貿企業走上滅亡的道路。
(四)專業性的人才缺乏
當前很多中小商貿企業的管理者認為,稅收籌劃完全可以由財務管理工作人員完成,因此無需配備專門的崗位和工作人員。事實上,稅收籌劃工作對于專業性人才的要求并不亞于財務管理人員,其不僅僅要求具備基本的財務管理知識,還要求對當前國家和各地的稅收法律、政策有一個精確的把握,并及時進行更新。因此,雖然我國中小商貿企業的財務管理人員素質在不斷提高,但稅收籌劃工作專業性較強,對人才綜合素質要求較高,而這樣的人才在市場上較為稀缺。由于高等教育體制上的原因,我國當前并沒有專門針對稅收籌劃人才的培養機制,高校基本上只是設置了財務管理課程,而稅收籌劃課程較少設置。即便有些高校設置了稅收籌劃課程,也只是將其作為邊緣課程,并沒有受到太多的重視,使得我國稅收籌劃人才較為缺乏。稅收籌劃人才需支付薪金較高,一般中小商貿企業難以聘請到如此專業的人才,這也是阻礙中小商貿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我國中小商貿企業稅收籌劃方案
中小商貿企業稅收籌劃是一項系統而復雜的工程,要解決當前中小商貿企業稅收籌劃中存在的問題,首先要樹立正確的稅收籌劃理念,其次要豐富中小商貿企業稅收籌劃目標,再次要加強中小商貿企業稅收籌劃方法的研究,最后要加快稅收籌劃人才隊伍建設。
(一)中小商貿企業稅收籌劃的方案選擇
從前面的論述可知,國家針對中小商貿企業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立足于這些優惠政策,如何開展稅收籌劃工作,這是中小商貿企業必須解決的難題。筆者認為,中小商貿企業應主要做好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的稅收籌劃工作。(1)增值稅稅收籌劃。中小商貿企業增值稅稅收籌劃可以采取以下幾種辦法:一是在增值稅的籌劃過程中納入固定資產,由于固定資產可以從銷售項目稅額中進行抵扣,因此將固定資產納入增值稅項目之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被占用的流動資金;二是改變購貨方式,購入稅法予以稅收優惠的貨物,比如中小商貿企業在收購廢舊物資和農副產品時,可以進行一定的稅額抵扣,由此也可以減少企業自身的納稅額;三是采取實物折扣的銷售方式,比如中小商貿企業在銷售過程中應銷售給客戶1 000件商品,給予的折扣是100件,在相應的發票上寫1 100件的銷售數量和金額,與此同時,在同一張發票上開具100件的折扣金額,那么這100件的金額在計稅時就不需要繳納增值稅。(2)消費稅的籌劃。消費稅實行的是一次征收制且大多數應稅消費品是在產制環節征收,因此,中小商貿企業只需要做到在應該納稅的環節納稅,自然就能達到減輕稅負之目的。因此,中小商貿企業應注意以下三個方面的稅收籌劃:一是兼營不同稅率應稅消費品的稅收籌劃;二是混合銷售行為的籌劃;三是折扣銷售和實物折扣的籌劃。(3)營業稅的籌劃。針對營業稅而言,主要是結合中小商貿企業的特點,改變經濟合同的訂立方式,盡量減少應稅勞務,從而達到享受稅收籌劃之目的。具體而言,中小商貿企業可以與交易方協商,及時調整合同總收入,由此也可以減少營業稅的繳納金額。
(二)完善中小商貿企業稅收籌劃的建議
1.樹立正確的稅收籌劃理念
在我國以往的稅收宣傳活動中,總是過于強調稅收的國家強制性,要求任何企業必須遵守國家稅法的規定,以進行合法經營。這使得廣大企業只是認識到納稅的義務,而忽略在納稅過程中,納稅主體其實享有一定的稅收權利。作為納稅主體積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手段,稅收籌劃在實現納稅主體稅收權利中起著關鍵的作用。建議國家通過電視、網絡等多種媒體方式加強對稅收籌劃的宣傳力度,展示稅收籌劃成功的案例,使廣大中小商貿企業對于稅收籌劃與漏稅、偷稅的區別有一個正確的認識,以營造良好的稅收籌劃氛圍,讓中小商貿企業樹立正確的稅收籌劃理念,將其納入日常的財務管理過程之中,通過合法的方式維護自身稅法權利。
2.豐富中小商貿企業稅收籌劃目標
稅收籌劃目標直接指引著中小商貿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而且中小商貿企業的經營活動是一個系統而復雜的過程,受多種稅收政策的影響。因此,中小商貿企業在稅收籌劃過程中不應僅僅局限于降低稅負的目標,在稅收籌劃中只是簡單地考慮稅收籌劃的成本與效益,而應將稅收籌劃與企業的財務管理活動、經營活動緊密結合起來,充分考慮中小商貿企業的市場環境與資源配置狀況,制定出科學的稅收籌劃方案,最終實現企業利益的最大化。
3.加強中小商貿企業稅收籌劃方法的研究
在我國宏觀經濟環境不斷變化的情況下,財稅政策亦會不斷進行調整,加之各經濟開發區、經濟特區、高新技術開發區、自由貿易區等特殊區域相應的稅收政策有較大區別,我國中小商貿企業的稅收籌劃面臨著一系列新情況、新問題,稅收籌劃方法急需有相應的指導。特別是當前在我國掀起互聯網投資的,很多中小商貿企業都涉及互聯網經營,而與之相對應的稅收征管策略和稅收籌劃方法都還處于探索階段。建議國家組織國內權威的財稅專家,對國外中小商貿企業稅收籌劃方法進行系統分析,并立足于我國中小商貿企業發展的實際狀況和國內宏觀經濟、稅收環節,對我國中小商貿企業稅收籌劃方法進行科學的研究,總結出適合中小商貿企業的稅收籌劃方法。如此,可以推動中小商貿企業在財務管理中科學地進行稅收籌劃。
4.加快稅收籌劃人才隊伍建設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加之稅收籌劃為中小商貿企業所接受的程度越來越高,越來越多的中小商貿企業將積極開展稅收籌劃工作,對稅收籌劃人才的需求也將越來越多。針對當前我國專業性稅收籌劃人才較為缺乏的現狀,加強稅收籌劃人才隊伍建設勢在必行。一方面,可以在我國高等院校專門開設稅收籌劃專業,或在財會專業類設置時,將稅收籌劃課程放在重要位置,以增強學生稅收籌劃基本理論的學習。與此同時,注重學生稅收籌劃的實踐能力培養,高等院校應積極與企業合作,讓稅收籌劃或財會專業的學生走進企業,接觸稅收籌劃實務。另一方面,繼續完善我國注冊稅務師考試辦法,讓更多的從業人員開始注重稅收籌劃方面的能力培養,并加強對稅收籌劃人員的考核,督促其不斷提高自身的專業能力。
結 語
我國經濟正面臨著轉型,在復雜的經濟環境之下,我國中小商貿企業發展面臨一定的瓶頸,利潤空間越來越小。由此,稅收籌劃對于中小商貿企業的重要性亦越來越突出。中小商貿企業在市場經濟中,應正視當前稅收籌劃存在的問題,積極探索稅收籌劃的新思路,減少中小商貿企業不必要的稅收開支,進而提升中小商貿企業收益,促進中小商貿企業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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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新技術;優惠政策;稅收籌劃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稅收籌劃逐步被經營者所接受并加以運用。作為企業理財學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從某種意義上講,稅收籌劃應歸于企業財務管理的范疇,它的目標就是為實現企業所有者財富最大化。高新技術企業是推動我國經濟高速增長的重要力量,但是高新技術企業的稅務籌劃研究目前還不夠充分,高新技術企業如何進一步提升行業競爭力,如何進一步改善經營管理模式,成為了急需解決的主要問題。尤其是目前全球經濟復蘇的情況下,如何利用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結合高新技術企業的特征及運營特點,為企業量身定制一套最能充分享受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的稅務籌劃方案,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降低企業整體稅負,是每一家高新技術企業必須要關注的問題。因此,高新技術企業進行優化的稅收籌劃是必須進行的工作。
一、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稅收籌劃的現狀
目前,我國企業主要通過兩種形式進行稅收籌劃,高新技術企業也不例外。一種是通過自己的財務部門進行稅收籌劃,另一種是委托稅務機構、稅務咨詢機構或稅務專家進行稅收籌劃。跟其他企業一樣,高新技術企業對稅收籌劃的認知度不高,以及其他一些復雜原因,企業一般以自身籌劃為主,而聘用專家或委托相關機構進行稅收籌劃往往發生在大型企業和跨國公司上,一般的中小型企業都不選擇這種方式。再說,從事稅收籌劃的大部分中介機構規模不大 ,普遍缺乏高水平的人才,中介機構之間的合作不多,跨省區、跨地區開展務難,阻礙了企業開展稅收籌劃。而在稅收籌劃方法的選擇上,高新技術企業一般以事后籌劃為主,事前籌劃的較少,這樣片面的稅收籌劃方法使得高新技術企業無法享受到更大的稅收利益,最終造成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動力不足。基于這些種種的的原因,高新技術企業是急需優化其稅收籌劃的措施。
二、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稅收籌劃的可行性分析
高新技術企業稅務籌劃從必要性到付諸實踐需要很多條件,目前,我國的稅收政策、稅收制度等方面都為高新技術稅務籌劃的可行性提供了各種各樣的保障,現分別加以闡述:
2.1 稅收優惠政策為高新技術企業稅收籌劃提供了條件
基于高新技術行業是一個高投入,高風險的行業,國家專門賦予高新技術企業很多稅收優惠政策,以鼓勵其健康快速發展,尤其是針對處在設立初期的企業。例如:2008年1月1日實施的《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因此高新技術企業可以靈活運用這些政策進行稅收籌劃,降低初期的經濟負擔,為以后發展壯大和長期持續經營創造良好的條件。
2.2 現行稅制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了稅收籌劃的空間
現行的稅收制度的不斷完善和發展,不過稅法細則永遠都不可能詳盡納稅的各個方面,它的完善和全面只能是相對的,稅法細則在內容上無法面面俱到,這就為企業的稅務籌劃提供了空間。
2.3 多樣的會計處理方法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籌劃提供了技術支持
近年來,我國的會計政策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強制性的會計政策,如會計期間的劃分,記賬本位幣等;另一類是可選擇的會計政策,企業根據有關制度的要求在制度范圍內可以進行具體會計政策的選擇,如壞賬準備的計提方法、固定資產折舊的核算方法等。這些可以選擇的會計政策為稅務籌劃提供了可以執行的空間,為企業在這些框架和各項規則中“自由流動”創造了機會,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狀況和稅收的相關法規在權衡的前提下,選擇能夠節稅的最優會計政策,但這種選擇又必須在稅收相關法律法規的限制內進行。
2.4 企業的逐利性促使高新技術企業進行稅收籌劃
高新技術企業的其中一大特點就是需要很高的投入,因而其風險遠遠大于傳統企業,那么高新技術企業的決策者應是偏向于冒險型的決策者。從事這種高風險的行業,其目的是為了獲取比傳統企業更高的利潤,這就表明高新技術企業決策者對利潤有更強的追求欲望。高新技術企業通過稅收籌劃,充分利用納稅人享有的各種稅收權利,最大限度地獲取稅收利益,有利于企業利潤最大化目標的實現。
三、高新技術企業稅收籌劃的方法
基于上述對高新技術企業稅務籌劃的理論研究,本文接下來重點討論高新技術企業稅務籌劃的方法選擇。
3.1 高新技術企業選擇經營地點的稅收籌劃
任何一個國家其內部的發展不可能是完全平衡的,所以反映經濟發展要求的稅法必然會出現地區稅收傾斜政策,也正是由于稅收待遇的地域性差異,使企業設立時注冊地點的籌劃成為可能。對于高新技術企業來說,這種地區差異主要體現在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例如,1999年初頒布《北京市關于進一步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即三十三條)等等。其中規定了很多針對北京中關村園區的稅收優惠,例如:根據《北京市新技術產業開發試驗區暫行條例》(京政發[1988]49號)文件規定,中關村科技園區內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實行下列減征或免征稅收的優惠:1、減按15%稅率征收所得稅。企業出口產品產值達到當年總產值40%以上的,經稅務部門批準,減按10%稅率征收所得稅。2、新技術企業自開辦之日起,三年內免征所得稅。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批準,第四年至第六年可按前項規定的稅率,減半征收所得稅。由此可見,國家對于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很大一部分是限制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對于高新技術企業來說,不論是出于稅收籌劃的目的還是為了更好的發展環境,入住高新技術開發區都是明智的選擇。
3.2 高新技術企業組織形式的稅收籌劃
當決定建立高新技術企業時,首先面臨的問題,就是應該以何種組織形態來組建企業。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的組織形式日益多樣化,依據財產組織形式和法律責任權限,國際上通常把企業組織形式分為三類:公司企業、合伙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公司企業與其它兩種企業的納稅區別在于:公司的營業利潤在企業環節征稅,稅后利潤以股息的形式分配給投資者,投資者還要再繳納一道個人所得稅;合伙企業的營業利潤不交公司所得稅,只繳納各合伙人分得收益的個人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比照個體工商戶征收個人所得稅,適用五級超額累進稅率。針對一般企業而言,對于規模較大,管理水平要求高的大企業,一般應采用公司制,因為這類企業管理相對困難,經營風險大,如果采用其他組織形式,很難正常健康地運轉起來。但對于規模不大,風險較小的企業采用合伙企業比較適合,首先管理難度不大,合伙共管也可見成效;其次,從總體稅負考慮,合伙企業不存在重復征稅問題,稅負一般低于公司制。本人認為,針對高新技術企業而言,對于規模較大的企業,公司制無疑是較明智的選擇,而對于大批規模較小的高新技術企業來說,不應該簡單地選擇合伙制,原因如下:首先,我國為鼓勵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給予其一系列的優惠政策,而這些稅收優惠政策一般都是只為股份有限公司所適用,比如,財稅字[1994]001號文件規定:經國務院批準成立的高科技開發區的高新技術企業可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如果選擇合伙或獨立經營,將意味著放棄這些優惠條件,這樣合伙企業的稅負就不一定低于公司制。
3.3 高新技術企業增值稅納稅人身份選擇的稅收籌劃
目前流轉稅特別是增值稅構成了我國稅收收入的主要來源,因而在確定增值稅納稅身份時,高新技術企業必須要充分分析其企業的相關情況從而再做決定。本人認為,基于以下的原因,對于高新技術企業,特別是初建企業,最好作為小規模納稅人。1、高新技術企業其產品多為高附加值產品,增值率高的甚至可達60%以上,可是,其消耗的原材料極少,因而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很少。2、高新技術企業的其中一大特點是“無形資產比重達,且設備先進”,而對于企業購入的專利權、非專利權技術等無形資產排除在可抵扣進項稅額的范圍外,再者,其企業購進的設備在生產型增值稅中不予扣除的。這無疑加重了開發利用先進技術的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負擔,直接影響到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
3.4高新技術企業兼營、混合銷售的稅收籌劃
高新技術企業兼營行為的產生可能是因為高新技術企業為加強售后服務或擴大自己的經營范圍,涉足營業稅的征稅范圍提供營業稅的應稅勞務,或高新技術企業在提供技術咨詢、技術培訓等的同時還銷售增值稅應稅貨物。高新技術企業在籌劃兼營業務時尤其應該注意的是,兼營不同種稅率的增值稅應稅產品時應盡量分開核算以降低整體稅負。我國很多稅收優惠政策有明確的適用范圍,對于兼營多種產品的企業,享受稅收優惠的前提條件是分開核算。比如《關于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3 25號),規定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17%的法定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國家對軟件的這一優惠政策并不適用于硬件,稅收政策明確規定,凡軟、硬件兼營的,要求企業必須自行劃分清楚,劃分不清楚而混合核算的,視同硬件看待。所以對于軟、硬件兼營的高新技術企業來說,只有做到分開核算才能夠享受優惠政策。
混合銷售行為,是指在實際工作中,一項銷售行為常常會既涉及貨物銷售又涉及提供應稅勞務。許多高新技術企業都存在混合銷售行為。如銷售計算機的企業,在銷售計算機的同時,向客戶提供技術培訓、咨詢等服務,以使客戶盡快掌握計算機的使用方法。混合銷售行為中增值稅應稅貨物的銷售和營業稅應稅勞務的提供是合并定價的,二者不可能分開核算。高新技術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主要是要對比增值稅和營業稅稅負的高低,然后選擇低稅負的稅種。高新技術企業對混合銷售收進行稅收籌劃時,如果企業選擇繳納增值稅,只要使應稅貨物的銷售額占到總銷售額的50%以上;如果企業選擇繳納營業稅,只要使應稅勞務占到總銷售額的50%以上。
總而言之,高新技術企業要取得稅收籌劃的成功,必須要了解如何從稅收制度的差異性切入稅務籌劃,國家政策的導向性和傾斜性體現了稅收差異,這給高新技術企業進行合理、合法、有效的稅務籌劃行為提供廣闊的空間,也在很大程度上減少了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涉稅風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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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綠色技術創新 稅收籌劃
一、企業綠色技術創新中的稅收籌劃研究的現狀
我國關于綠色技術創新的研究最近幾年風起云涌。特別是2006年的《實施的若干配套政策》,它宣告了國家對技術創新的全力支持的時代。2008年1月1日實施的新企業所得稅法也體現了這一趨勢。由于科技創新優惠政策的擴大。很多研究人員開始研究技術創新的稅收籌劃。林穎(2007)研究了《實施的若干配套政策》中的關于促進科技創新的8想稅收優惠政策。它們分別是技術開發費稅前扣除“松綁”、固定資產縮短這就年限法“解禁”、所得隨減免更“實惠”、創業風險投資企業的“優惠”、科技中介機構面“四稅”、轉制科研就夠優惠有“下文”以及社會資金捐贈創新活動或“扣除”。方曉成等(2007)研究了運用技術創新所得稅優惠政策的稅收籌劃。并分別從技術開發費、固定資產折舊、合理利用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和加大固定資產技術改造投資這四個方面介紹了所得稅的籌劃。
其實關于綠色技術創新的稅收籌劃的方法在前人的文章中也有提及,只不過是沒有單獨提出。比如以前關于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籌劃、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籌劃以及技術開發費用的籌劃等等。
綜上所述,以上關于綠色技術創新中的稅收籌劃研究中都存在以下缺陷:(1)關于綠色技術創新中的稅收籌劃的研究很少,幾乎為零,很多只是關于技術創新的。(2)沒有將綠色技術創新獨立出來,作為一個獨立的環節來考慮,僅僅是對某條優惠政策的使用。(3)很多是關于某一個稅種的籌劃,比如僅僅是營業稅,或者最大稅種所得稅等等,沒有對整個過程考查。
二、企業綠色技術創新的稅收籌劃研究的必要性
(1)企業的生存日益困難
隨著社會的發展,經濟的進步,環境已經逐漸成為制約企業發展的一項重要生產資料。特別是2008年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全球金融風暴進一步促進了企業綠色技術創新的步伐。
2008年的金融風暴嚴重挫傷了公眾對經濟的期望,導致了消費者消費的低迷,對我國的直接影響就是外貿出口的嚴重縮減,國內消費的萎縮,企業資金周轉不良,導致很多企業裁員和倒閉,嚴重影響著我國經濟的發展。企業在目前資金緊缺的情況下,任何開支的節約都可以幫助企業運轉。稅收作為企業的一項大額支出,它的節約也將有助于企業走出困境。
(2)公眾要求企業承擔保護環境的社會責任的必然要求
環境是現階段公眾普遍關心的問題,節能減耗、保護環境也成為公眾要求企業承擔的社會責任之一。而企業履行節能減耗、保護環境這一社會責任的唯一途徑就是綠色技術創新。
企業在綠色技術創新中進行稅收籌劃。不僅可以緩解企業資金周轉困難的局面,還可以增加企業的競爭力,更好地履行社會賦予的保護環境的責任。
三、企業綠色技術創新的稅收籌劃的可行性研究
(1)國家政策的鼓勵
我國政府為了促進企業的發展,降低企業的負擔,采取了一系列的優惠政策,幫助企業度過難關。比如從2009年1月1日開始,在全國所有地區、所有行業全面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鼓勵企業技術改造,減輕企業負擔1200億元。這些優惠政策都是政府鼓勵企業不斷創新的方向標,企業用足用好這些政策為企業謀利。也是政府倡導的。所以企業綠色技術創新中的稅收籌劃是符合各方利益的。
(2)稅收籌劃理論的不斷成熟
稅收籌劃一項綜合性非常強的工作。它要求籌劃者具有寬廣的知識面,對各項政策準確把握。隨著稅收籌劃理論的不斷發展,稅收籌劃工作也是日臻完善,籌劃的風險得到了較好的控制。稅收籌劃理論的成熟為企業在綠色技術創新中的籌劃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3)中介機構的繁榮發展
近幾年來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的繁榮發展為稅收籌劃提供了肥沃的土壤。稅收籌劃如雨后春筍般蓬勃發展。中介機構信息完善,人員的綜合能力強,并且分工比較合理,團隊的組建非常迅速,這些優勢都促進著稅收籌劃事業的發展。中介機構是企業綠色技術創新的保障。因為中小型企業在我國經濟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而這些中小型的企業沒有專業的團隊進行籌劃,這時中介機構就是一個很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