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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民間投資擔保 現狀 規范 建議
一、民間投資擔保公司大量涌現的原因
(一)民間閑置資金大量增加。隨著我國經濟形勢的好轉,廣大人民的收入水平在近幾年有了較大幅度的提高,可支配收入也大大提高。
(二)理財理念的不斷加強。近幾年,金融市場上出現了各種各樣的理財產品,包括各種股票,基金,保險,等等。人們現在不僅關注能賺多少錢,更加關注怎樣將自己現有的資金加以利用,獲得額外收益。
(三)政府大力支持,擔保環境逐步改善。
(四)與銀行貸款相比較,擔保公司發放貸款的程序更加簡便快捷。
二、輝縣市民間投資擔保公司現狀
據調查,輝縣市現有的擔保公司主要有三種形式,一種是經工商注冊登記并領取營業執照的理財公司,一種是未注冊由私人開辦的投資擔保公司,此種公司通常掛靠在經過注冊的擔保公司名下,實際未注冊。最后一種則是公民個體私自從事小額放貸的形式。
從大致數量上來看,合法注冊經營的公司占少數,因為經正規渠道成立的投資擔保公司進入門檻高,對其注冊資金、人員素質構成、以及公司管理方面都有著較高的要求。目前在輝縣市存在的大部分投資擔保公司,并不是法律意義上的投資、擔保公司,只是借用其名義,實質則是從事金融體系之外的高息攬存、高息放貸的非法活動,俗稱“放高利貸”。
(一)經注冊的理財公司運行情況
根據所調查的一家經注冊的理財的運營情況來看,其主要從事向小微企業發放貸款及向個人或企業進行融資這兩種運營情況。
1、人員構成
公司的法人代表具有較強的資金實力。公司有二位合伙人,兩人分別在公司財務方面互相監督 。就此次調查的公司而言,此公司共有2個股東,1名經理,其職員如會計,出納等,較多都為前銀行職員。職員素質水平較高,公司有專業團隊對貸款對象進行風險評估。
2、資金來源
公司成立時所需的資金由兩部分構成:公司股東個人資金,及股東向親戚、朋友取得的低息融資資金。據了解,其資金來源以第二種居多;而公司運營時的資金來源包括向個人或小微企業進行融資及貸款利息的收取。
3、資金去向
主是向小微型企業發放貸款。投資公司的專業風險團隊對要申請貸款的借款人資產進行綜合考察評估后,符合貸款要求的企業須與擔保人一起和擔保公司簽訂協議(一般包括保證、抵押、質押合同)。同時還需明確貸款抵押物(主要是企業的固定資產)。假如借款人到合同約定期限無法償還,擔保公司會沒收抵押物,對其進行估價拍賣。
4、放貸及融資方式
放貸月利率為4%,不符合法律的規定。(央行下發的《關于取締地下錢莊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規定:“民間個人借貸利率不得超過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 不含浮動) 的 4 倍,否則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根據合同約定情況,利息一般按月繳納,逾期追收并罰每日本金3 ‰的滯納金;融資月利率為1.2%―1.6%,可根據融資時間長短的不同而有所變化,融資利息由公司定期向客戶發放。
5、其它情況
若公司破產,則相關部門會介入,將其注冊資金用來償還客戶,公司注冊金為1000萬。
(二)未經注冊的私人投資擔保公司
其運營模式上大概與上述一致,但不同點在于職員素質水平參差不齊,內部管理混亂。放貸月利率為7%―8%,高于同期銀行年利率約10倍,同樣違反法律規定。另外由于其貸款條件比一般銀行和正規投資擔保公司寬松,有不少企業問津。因其未經工商注冊,所以若公司破產,則很容易出現公司股東卷款潛逃的情況,公司的風險控制能力不強。
(三)私人個體從事的小規模融資和放貸行為
從事主體主要是具有一定資金基礎的社會閑散人員,且具較強的人脈關系。主要實行家族式經營,涉及金額較小(十萬左右)。財務,會計方面的人員通常由一人擔當,風險控制能力較低。融資和貸款對象一般為熟人或親戚。融資和貸款過程中不簽訂正式借款合同,一般只需開具借條,借條上并不寫明真實利率,因此規避了法律的約束。填寫借條時直接在本金中加入或扣除利息,如:實際吸收融資5萬,則在借條上寫明“應付5.15萬”或發放貸款5萬,借條上寫明“借款5萬”,實際借款人只貸4.8萬”。融資月利率為2%-3%,貸款月利率4%-5%。貸款需借款人有抵押,一般以房產證復印件作為抵押物。此種運營方式風險較大。
從以上各個公司的調查我們可以得出,經注冊的理財公司一般風險較小,且有相關部門對其監管。而另外兩種則是風險較高的高息放貸和融資等非法行為,且其交易具有一定的隱蔽性,缺乏相關部門的有效監管和法律法規的約束。
三、不規范的投資擔保公司的社會危害
(一)嚴重擾亂了金融借貸市場正常秩序
民間這種投資擔保公司高利貸行為隱蔽性強,如合同或借條上不直接體現利息等,且資金流向難以控制。當民間借貸正常進行時,雙方都不愿向外透露真實情況;當無力償還所借的本息時,借款人就開始逃避追討,擔保公司借出的資金無法收回,導致資金鏈斷裂。而擔保公司為保證公司的正常運轉,往往會以更高利息想其他擔保公司拆借,如此形成惡性循環,最終導致擔保公司因資金問題而倒閉。
(二)危害社會安定
擔保公司為保證所放資金的收回并獲取高額利息,不惜采取違法手段。在催討借款的過程中極易發生打架斗毆、綁架、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案件。同時,擔保公司的資金大部分是以高于銀行利息從民間收集的,一旦公司倒閉,會引起社會的動蕩。
(三)相關法律缺失
目前,除2002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頒布了《關于取締地下錢莊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外,尚無系統的民間借貸行為的規范性文件,查處上無法可依,這就使得一些不法分子有機可乘。
四、規范對策及建議
(一)加大宣傳力度
金融、工商、公安等部門要通過各種媒體,宣傳民間高利借貸的危害性及易導致的嚴重后果。提醒相關單位和個人合法投資,增強風險意識,自覺抵制高利借貸,防止上當受騙。對一些暫時有融資困難的個人或團體,建議其到正規金融機構或國家設立的"小額擔保公司"去借貸,徹底斷絕非法借貸的市場。
(二)搞好清理整頓
在目前尚無明確法律依據且不能盲目打擊治理“高利貸”現象的情況下,應由地方政府出面,聯合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工商、公安部門對民間各種投資擔保公司走訪調查,對涉嫌違法的由公安部門進行查處,或者通過合理教導方式引導其回歸到合法的經營范圍中去。并且要對其經營情況加以報備,并跟蹤督察,保證依法經營。
(三)對涉嫌犯罪的投資公司進行嚴厲打擊
公檢法三部門對投資擔保公司非法經營的情況,應及時溝通形成打擊合力,對存在非法貸款犯罪現象的投資、擔保公司,建議以非法經營罪打擊處理。通過打擊,可防止投資公司進行各類經濟犯罪,保障人民群眾經濟利益不受侵犯,保障國家經濟金融秩序良好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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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成都中院對此案進行二審,雙方當事人均未出庭。在法官梁英主持下,三方律師分別代表當事方對案件闡述,但最終未達成一致意見。而法律適用問題成為本案爭論的焦點。
上訴方:保險公司拒絕“買單”
理由一強制保險并非第三責任險
保險公司人認為,一審判決認定吳亮達購買的機動車第三責任保險屬強制保險是錯誤的。強制保險是指通過法律規定強制實行的保險,其特點是,只要在保險法令所規定的范圍內,不管被保險人和保險人是否愿意,都必須全部辦理保險;保險金額按國家統一標準,而不是由被保險人自選確定;保險人也不能自行決定承保與否和商定承保金額;被保險人不能中途退保等。
該公司人表示,《道法》所規定的強制險是應當依照國務院《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產生的險種。目前,此條例還未出臺,此險種根本就不存在,保險公司無法開展《道法》規定強制險業務。投保者與保險公司簽署的保險合同均是自愿保險,其性質同強制險有根本區別。因此,本案保險不是強制保險。
理由二
保險公司不是本案適格被告
“一審法院認為根據《道法》第76條規定,交通事故受害人有權直接要求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故保險公司是本案適格被告。這種說法是錯誤的。”保險公司人稱,我國現行立法未對受害人保險金直接請求權作出規定。
而保險金求償權是在肇事者承擔責任后,肇事者基于保險法律關系而享有的請求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以化解肇事風險的補償制度,它是依據保險合同產生的,合同之債具有相對性。即使在實施強制保險制度以后,根據《道法》第76條,也是指在被保險人支付受害人賠償金后、可以依法獲得保險金求償權。因此,保險公司可以申請或由法院追加以第三人身份參加訴訟,而不是直接成為被告。
被上訴方:追加賠償,維持原判
被上訴人王建強的律師雷丹玫表示,“我們制勝的‘武器’就是《道法》第76條,保險公司理應賠償,希望法院維持原判。”她認為,目前,法律適用問題成為本案焦點。保險公司提出的一條關于北京地方性指導意見,不應采納。
被上訴人王建強的母親一臉無奈,她說,“有啥辦法,不賠只有打官司。”
第二個被上訴對象,也就是本案肇事司機吳亮達。“巧啦,我們都用第76條為自己找理由”,吳亮達的律師陳燁哭笑不得,他認為保險公司片面理解法條,“以人為本沒錯,但并非是將一切責任都推到司機頭上嘛。”吳還向保險公司追加一條賠償:門診費700元。
新聞閃回
去年6月28日,海椒市街,王建強橫穿馬路,被吳亮達駕車撞倒。吳將王送到醫院醫治,并支付4533元醫療費。30日,成都市交管局作出交通事故認定,王建強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應承擔全部責任。
7月下旬,王建強將吳亮達告上法庭,索賠各種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費共計22609元。吳亮達向法院遞交了反訴狀,要求王建強退還其墊付的醫療費4533元,并賠償其修車費400元。
同年8月19日,我省首起“撞了不白撞”交通事故民事索賠案在錦江法院開庭審理。
關鍵詞 融資性擔保公司 財務管理 管理方法
融資性擔保公司是聯系企業和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橋梁和紐帶,通過出借自身資源,提升中小微企業在金融機構融資中的信用,從而有效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近幾年來,隨著國家對中小微企業的關注和支持,融資性擔保機構亦獲得了快速成長和發展的空間。但是,由于擔保行業是一個高風險的新興產業,在高速發展的過程中面臨著巨大的風險和挑戰。特別是近年來,整體下行的宏觀市場經濟環境給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強財務管理,建立健全財務管理體系,是夯實融資性擔保公司自身管理基礎、提高公司抗風險能力、保障和促進融資性擔保公司持續快速發展的重要措施之一。本文闡述和分析了融資性擔保公司財務管理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提出了解Q問題的方法和對策,希望能為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財務管理實踐工作提供參考和幫助。
一、融資性擔保公司財務管理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規范的財務管理意識
由于融資性擔保公司發展的歷程較短,自公司成立便得到迅猛發展,沒有像工業、商業等其他產業那樣經歷了一個很長的歷史沉淀期,因此很多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特別是部分商業性融資擔保公司,在目前經濟下行的環境下,為了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采取不合理的籌資方式,或者是進行一些超出經營許可范圍的業務,如直接或間接從事民間借貸、關聯企業超限額擔保、超范圍的對外投資等,導致融資性擔保公司資金鏈非常脆弱,極易造成公司財務風險。
(二)缺乏具有綜合素質的財務管理人員
融資性擔保公司由于其行業的高風險性和專業性,需要具有較強的金融知識、法律知識等綜合能力的財務管理人才。但實際上,融資性擔保公司十分缺乏具有法律知識和金融知識的高素質復合型的財務管理人才,很多擔保公司的財務管理人員只具有一般企業財務管理水平,只能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準確的核算和管理,對于擔保行業存在的潛在財務風險沒有預見性,導致擔保公司出現較大的風險。
(三)財務管理工作沒有參與到被擔保客戶的評審過程中
融資性擔保公司的客戶群主要是處于創立初期或發展中的中小微企業,企業的經營成果不明顯,企業資產匱乏,資金需求十分迫切,為了能盡快取得擔保公司的信任與合作,部分企業會選擇采取非常手段修飾財務報表,甚至提供虛假和財務信息和經營活動資料,擔保公司由于受財務人員自身素質的局限,不能對客戶的資產狀況和抵押物價值進行合理的評估。特別是在當前的經濟環境下,融資性擔保公司為了在激烈的競爭中爭得立足之地,在評審客戶時,往往只關注企業表面上呈現出來的生產經營狀況,沒有真正投入時間和精力去深入現場實地調查、搜集、分析客戶的真實經營狀況和財務信息,導致融資性擔保公司在虛假和錯誤信息的誤導下作出錯誤判斷和決策,給企業造成巨大風險。
二、影響融資性擔保公司財務管理的因素分析
(一)管理制度
企業管理制度是對企業進行管理的重要基礎,是企業發展的根本保證,先進的管理觀念和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夠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的發展。相反,如果一個企業沒有建立與企業發展階段相適應的系統化的管理制度,這個企業就會在發展中遇到很多矛盾和困難,很難發展壯大。擔保行業是具有高杠桿、高風險的行業,要保障企業持續健康發展,更加需要具有全面風險管控理念和健全、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其中財務管理和風險控制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的重要構成部分。然而,我國擔保行業起步較晚,行業成長相對較快,行業的快速發展帶來了利潤的快速增長,導致擔保公司在管理思想上形成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的狹隘觀念,擔保公司對日常經營活動的管理只停留在表面層次上,沒有從企業長遠發展的角度去思考,大多數融資性擔保公司不具有先進、完善的管理觀念和管理制度,沒有系統性地建立起內部管理制度,對全面風險管控意識不強,對建立完善的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重視程度不夠。
(二)人員素質
財務管理人員的素質直接決定著企業財務管理水平的高低。財務管理人員如果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修養、較高的專業技術水平、綜合全面的知識結構、較強的學習能力和創新能力,財務管理整體水平較高,能夠結合企業實際建立起系統、全面的財務管理體系,財務管理工作就能為企業的發展起到參謀和促進作用。相反,如果財務管理人員整體素質不高,將會導致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信息失真,企業決策錯誤,管理混亂,使企業面臨較大的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阻礙企業的發展。目前,很多融資性擔保公司著眼于追求短期的業績和效益,只重視對業務人員和風險管理人員的培養,而忽略了對財務管理人員綜合素質的培養,沒有充分意識到財務管理實際上是從源頭上預防和防控風險的產生。
(三)監管機制
完善、有效的財務監管機制,可以規范和約束企業的財務管理活動,使企業各項財務管理活動緊緊圍繞企業的經營目標有序開展,從而確保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如果企業缺乏有效的財務監管機制,財務管理工作將局限于形式性、表面性、片面性,失去財務管理的目標和意義。我國的融資性擔保行業是一個新興產業,沒有經歷較長時間的發展,因此普遍存在著行業管理制度和方法的研究滯后于實踐的現象。雖然政府相關部門陸續出臺了一些管理辦法和制度,但是總體來看比較零散,相互關系性不強,缺乏整體性,并且還有很多需要細化的專項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沒有建立起來,已經建立的管理辦法和制度也存在很多需要改進和完善的地方,對擔保行業實際工作中的各項制度建設缺乏指導性,由于行業制度建設的不完善,大部分擔保公司沒有建立起有效的財務監管機制,使擔保公司面臨較大的經營和財務風險。
三、改善融資性擔保公司財務管理的建議
(一)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
融資性擔保公司要嚴格按照財務會計制度和行業管理辦法,制定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企業內部成立專門的審計部門或指定專門的審計人員,定期開展內審工作,及時發現、糾正企業經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不斷調整、完善企業各項財務及內部管理制度,樹立全員風控意識。同時,企業還應于一個年度終了,聘請第三方專業中介機構對企業進行外部審計,規范企業會計核算和經營活動,有效控制企業風險,保障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
(二)打造具有綜合能力的財務管理團隊
隨著擔保行業的不斷發展,擁有一支具有綜合能力的財務管理團隊是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核心競爭力之一。擔保公司要重視對現有財務人員進行法律、金融、業務等相關知識的培訓,采取定期考核以及崗位輪換的方式提高財務人T的綜合能力,使財務人員不斷適應公司發展的需要。同時,要引進具有綜合素質的復合型財務管理人才,充實財務管理隊伍,提高財務管理整體水平,提升公司競爭能力,促進公司持續發展。
(三)強化財務管理在風險控制中的作用
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財務管理應參與到對客戶的風險評審中,財務管理人員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財務數據分析模板,在進行保前調查評審時,財務管理人員首先通過財務數據分析模板初步了解客戶的資產狀況和經營情況,評估客戶資金流動能力和償債能力,然后深入現場核實企業提供的各項信息的真實性,判斷客戶經營風險和持續經營能力,為公司決策提供可供參考的財務分析報告。財務管理部門要按期做好保后管理,分析在保客戶財務信息是否存在較大波動,客戶經營是否按預定目標發展。做到管理到位,及時預警,防范風險的產生。
(四)加強全面資產管理,保障公司的正常運轉
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資產管理,包括對公司自有資產的管理和對被擔保企業反擔保物品的管理。對公司自有資產的管理最重要的是對運營資金的管理,要做好對公司運營資金的管理工作,首先是合理籌措運營資金。在當前的經濟環境下,為支持和鼓勵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發展,國家先后出臺了許多扶持政策,緩解擔保公司近年來出現的運營資金壓力,財務管理人員要充分理解并合理運用國家相關扶持政策,積極為公司籌措運營資金。其次要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融資性擔保公司要做好投資預算和投資決策,多元化、多結構地合理配置有限的資金,以分散和降低風險,提升公司利潤空間,保障公司正常運轉。做好被擔保企業反擔保物品的管理先要做好詳細的登記,包括反擔保物品名稱、類別、抵質押前權利人、現狀、中介機構評估值、反擔保債務金額等要素,然后要定期檢查反擔保物品的狀況和性質等是否發生了變化,詳細記錄每期檢查結果,并形成書面報告報送公司及相關部門,以及時防控風險。
(五)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提高財務管理水平
運用現代信息技術系統,可以整合公司經營活動過程中的各項數據,實現各部門數據信息資源共享,有效保證各種財務信息和財務數據的及時性、準確性、真實性。同時,公司各項信息資源能夠及時反饋到相關職能部門,有利于各部門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提高財務管理水平,降低風險,保障企業健康發展。
四、結語
在目前經濟新常態下,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發展面臨著較大的困難和挑戰,只有加強和提升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財務管理水平,積極發揮財務管理在擔保經營活動過程中的指導和監督作用,樹立全面財務管理意識和全員風控管理意識,才能推動和促進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持續健康發展。本文圍繞財務管理在融資性擔保公司中的作用,分別從財務管理觀念和制度、人員隊伍素質、財務監督和控制措施以及現代信息技術的運用等方面提出了建議,希望對今后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有所幫助和借鑒。
(作者單位為重慶市萬州區國有資產擔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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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融資性擔保;中小企業;融資
文章編號:1003-4625(2010)09-0065-03
中圖分類號:F830.6
文獻標識碼:A
近年來,融資性擔保機構通過擔保基金的杠桿效應,為銀行與企業之間搭建了一個融資橋梁,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上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受到了各界的廣泛關注。為全面掌握擔保公司的最新情況和中小企業貸款擔保中存在的問題,我們對商丘市多家擔保公司、合作銀行及中小企業進行走訪,調查了解擔保公司運作中的積極作用及其發展障礙。
一、商丘市融資性擔保行業的基本情況
目前,商丘市共有融資性擔保公司50余家,從性質上看大體可分為三類:政府注資擔保公司、民營擔保公司和互擔保組織。
(一)政府注資擔保公司
政府注資擔保公司主要指政府部門通過財政注資設立的擔保公司。從2005年商丘市第一家信用擔保公司成立至今,全市共組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10家,合計注冊資本金3.96億元,其中政府直接和間接注資占65%,企業出資占35%。2008-2009年期間,10家擔保公司累計為428戶中小企業和個人提供了461筆擔保業務,累計擔保總額10.61億元,在保總額5.74億元,擔保基金杠桿率為1.32。
當前,政府注資擔保公司是為轄區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擔保服務的主要機構,其運作模式是通過擔保公司與金融機構合作,由金融機構按其存放的擔保基金5-10倍放大,為其擔保企業提供融資服務,擔保公司從中收取一定的擔保費用。
(二)民營擔保公司
民營擔保公司主要是指一些民間的金融服務與擔保中介,以各類小額貸款擔保公司、投資咨詢公司等為主體。大部分民營擔保公司資金規模小,注冊資金大都達不到與商業銀行合作的底線,其業務主要是為客戶提供信用中介和擔保。據商丘鑫惠抵押貸款咨詢公司稱,其基本的業務流程大體包括:尋求并登記資金供應方,然后利用其貸款速度快、還款方式靈活等尋求借款人,再對借貸雙方的借貸款項、期限等進行比對,選擇合適的資金配對,并據此提供相關的房產評估、抵押、公證等手續,并對放款人提供全額信用擔保,收取一定的擔保費和服務費等。
據調查,民營擔保公司開展的貸款中介利率適中(月息一分左右)、貸款效率較高的優勢,業務呈現出快速發展態勢,全市目前已有各類民營擔保公司30余家。據一家民營擔保公司透露,其在商丘市一年的貸款額度就高達2億多元,登記在冊的資金更是高達3億元以上,因其嚴格的實物抵押(主要是房產)操作,經營四年多未發生過一筆不良貸款。
(三)互擔保組織
互擔保模式通過把個別信用轉換為集體信用,增強了信用約束力,有效地解決了融資雙方信用不對稱的難題,使正規金融為農戶、中小企業提供了更多地金融服務。截至2009年底,全市互擔保機構已達到7家,擔保基金總額1400萬元,累計擔保總額7.27億元,在保總額2.54億元,擔保基金杠桿率高達18.1,擔保效率遠遠高于政府擔保基金。
在互擔保組織中,永城面粉行業聯保協會備受關注。該協會以會員基金和協會集體信用為擔保,農村信用社按照1:10放大比例,向每個會員企業授信100萬元――1000萬元的額度,協會會員在授信額度內,可隨用隨貸。由于信貸資金供給及時,推動當地面粉行業大發展。目前,永城市面粉年加工能力超過30億公斤,擁有日加工小麥100噸以上,的面粉加工企業138家,成為全國最大的面粉生產基地,被中國食品工業協會授予“中國面粉城”稱號。
二、多重視角下的商丘融資擔保業狀況及存在的問題
(一)擔保公司視角――擔保業務發展不均衡
從商丘市擔保公司運營情況看,存在著明顯的兩大分歧現象:民營擔保公司以民間借貸擔保為主,政府注資的擔保公司則以與銀行合作擔保為主。
調查中了解到,民營擔保公司難以得到銀行支持的主要原因在于其主營業務大多是民間借貸的中介擔保,在《放貸人條例》尚未正式出臺前,其業務往往游走在民間借貸與非法集資的邊緣,一旦出現經營風險,就有可能引起很多社會問題。因此,商丘市幾家與擔保公司合作的銀行在合作前提中,大都要求擔保公司無任何民間借貸中介業務背景。
據調查,擔保公司業務發展不平衡的主要原因:一是經營目標不明確,如一些擔保公司是在省、市兩級政府多方協調和指示下建立,具有很大的被動性,缺乏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經營理念;二是管理體制不順暢,全市十家政府注資擔保公司中,其中6家擔保公司依附于工經委等部門,缺乏商業化運作機制,業務管理不規范;三是個別擔保公司運作缺乏獨立性,部分擔保公司由政府主要領導兼任,拓展業務能力不足。此外,擔保專業人員匱乏,注冊資本偏低,轄區信用環境較差,優質企業不足等原因,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擔保公司業務的開展。
(二)合作銀行視角――風險分擔失衡
目前,全市與擔保公司合作的金融機構主要有農發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農信社等,其中商丘市商業銀行是與擔保公司合作最多的一家金融機構。該行已與全市19家擔保公司達成合作意向,已經開展業務合作的有16家,已存人擔保保證金1.64億元,擔保貸款余額4.47億元,擔保倍率在3倍左右。
在與擔保機構合作的門檻上,工行、建行均要求擔保公司注冊資本在1億元以上,其他金融機構大多要求在1千萬元以上即可。據商丘市商業銀行負責人介紹,該行在選取合作的擔保公司時,條件相對寬松,對其注冊資本并無嚴格要求,但要求擔保公司不得經營民間借貸中介業務。
在信用風險的分擔上,擔保公司更多地成為金融機構防范風險的排頭兵,直接承擔主要信用風險,同時也使金融資本實現了利潤最大化。以商丘市商業銀行為例,該行目前對擔保公司擔保的企業貸款利率為月息7.08厘,由于擔保公司還要存入保證金,實際占用信貸資源不足3億元,卻可以得到4.5億元的利息收入,折合利率高達月息一分多,遠遠高于其他貸款業務收入。
作為合作金融機構,針對目前擔保公司業務管理能力和風險防范能力還不健全的情況,也在不斷利用自身的優勢加強對擔保公司業務指導,盡量避免信用風險的形成,以維持擔保公司的正常業務開展。以商丘市商業銀行為例,該行在與擔保公司合作過程中,一是堅持對擔保項目進行實地調查,對于存在風險隱患的企業及時向擔保公司提出風險揭
示,同時指導擔保公司辦理完善的反擔保手續;二是以擔保公司為依托,積極培養優質客戶群體,對于條件成熟的企業則可直接辦理信貸業務;三是從業務推薦率、交易履約率、業務貢獻率等指標對擔保公司考核,將考核情況與擔保基金放大倍率結合起來,掌握與擔保公司合作過程中的主動權;四是對擔保貸款按月結息或分期還款制度,分析和防范信用風險。
(三)被擔保企業視角――擔保融資門檻仍較高
從調查中了解到,能夠被擔保公司擔保獲取銀行貸款的企業在全市只有三百多戶,僅占中小企業總數的百分之一,可以說這些企業都是現有中小企業優中選優的,其難以從銀行直接獲得貸款支持的主要原因往往是缺乏不動產抵押。我們在調查中了解到,目前中小企業通過擔保公司獲取銀行貸款仍然存在較大的困難,其困難一是源于金融機構信貸管理體制,基層行沒有信貸審批權,而上級有權審批部門往往對中小企業貸款額度不感興趣;二是中小企業由于缺乏不動產抵押,難以實現完善的反擔保手續,同時資產評估、公證、抵押等反擔保手續費用較高,加上擔保費率(一般為貸款利率的30~80%),貸款利率通常達到月息一分以上;三是銀行謹慎經營導致信貸審批時間仍然較長,貸款效率偏低。
據調查,華新電子量具有限公司是虞城縣鋼卷尺產業集群的龍頭示范企業,該公司為了融資便利2008年,出資50萬元參股成立了金諾投資擔保有限公司。通過擔保,2009年該公司從農業銀行申請到200萬元貸款額度,雖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資金需求,但由于貸款額度低,實際可用貸款只有150萬元,還要繳納全額的貸款利息,增加了貸款成本。
此外,商丘眾多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房產開發初期,獲取銀行信貸資金支持難度極大。作為資金密集型的產業,也使眾多的房地產開發公司轉頭向民營擔保投資公司融通資金。
(四)監管視角――行業監管主體不明
擔保業的定位決定了其業務具有金融性和中介性兩種屬性,其業務覆蓋到房地產、司法、貿易、銀行等眾多領域,必然涉及多個政府管理部門。2010年,經國務院批準,中國銀監會、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工商總局聯合《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其對擔保行業監管部門的認定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負責監督管理本轄區融資性擔保公司的部門”,但目前我省還沒有出臺相應的法規文件,沒有明確擔保行業監管主體。
從商丘調查情況來看,監督管理部門主要是工商局和銀監局,但其監管也僅局限在推動擔保行業協會的成立,防范擔保機構非法集資等非審慎性監督,對其業務發展并沒有直接的監督。事實上,從當前的擔保機構類型上看,民營擔保公司與政府注資擔保公司主導業務上有較大的差異,監督內容、監管對象也各不相同,兩者在管理辦法上沒有側重,也給實際監管帶來了不小的難度。
現有的擔保公司股東監管也存在較多的問題。據調查,目前各縣市成立的政府注資擔保公司,出資人主要是財政部門,而項目運作大多掛靠在工經委或工商聯等部門,在實際運作中或多或少受到一些行政干預,而不能完全按市場化原則進行運作。
由于缺乏權威的行業監管部門,擔保公司監管實際上處于多頭監管而多頭不管的狀態,行業內部聯系松散,造成民營擔保公司出現無序競爭,而政府注資擔保公司發展極度不平衡的現狀。同時也使擔保公司在與銀行合作中處于不利局面,增加了擔保公司的擔保風險。
三、對促進融資擔保業發展的幾點建議
(一)明確擔保業監管主體,提高擔保業監管水平
要依據《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盡快出臺實施細則,明確監督部門,按照“全面統籌,突出重點,先易后難,急用先行”的原則,抓緊研究制定配套的規章制度,逐步建立健全規章制度體系,做到監督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促進融資性擔保業規范經營、規范發展。要按照民營擔保和政府注資擔保分開管理的原則,為擔保行業的發展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重點加強信息、業務等方面的指導監管,引導擔保機構積極為中小企業提供擔保服務的同時,合法開展擔保服務,使各擔保公司更加規范地發展。
(二)開展擔保機構信用評級,提高擔保機構公信力
充分利用國家認可的信用評級機構,開展對擔保行業的信用評級工作,不斷提高擔保行業的風險識別、風險防范和風險處置能力,提高擔保機構的公信力,增強金融機構與擔保機構的合作意愿。
(三)加大扶持力度,促進融資性擔保機構健康發展
一是建立財政有限補償機制。政府每年從財政預算中安排一定比例資金,逐步建立多層次的損失補償與激勵機制,通過財政扶持和稅收優惠政策,引導擔保機構探索建立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市場規律的商業模式。進一步完善有關融資性擔保的財政補貼、稅收優惠政策,完善抵押質押登記和征信管理體系,協調工商、稅務、房管、司法等部門,提高抵押登記、債務追償的效率。二是擴大擔保機構的杠桿效應。要通過加強對各類擔保資源的整合,盡快形成規模優勢,增強擔保機構業務開展和抗御風險的能力。三是融資擔保機構應要在行業管理框架下建立科學的風險防范機制,確保信用擔保體系安全、穩健運行。
(四)加快推進有利于融資性擔保業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努力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推動建立和完善各級政府職能部門聯合打造的信息征集與信用評價體系,完善信息查詢制度,實現企業信息的共享。推動建立社會信用懲戒機制,通過強化社會信用意識,從根本上降低擔保風險,為融資性擔保體系的完善奠定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1]陳國英.淺析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體系[J].當代經濟.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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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融資擔保;擔保公司;合作層次
[中圖分類號]F8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1)35-0054-01
1 銀行與擔保公司業務合作實踐情況
1.1 保證金比例較高
中西部地區銀行對融資擔保公司的保證金比例仍在10%左右,尤其是大型國有商業銀行對保證金比例要求更高,這既影響了擔保業務的效率,又不利于擔保公司贏利水平的提高,客觀上也增大了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而在東部沿海地區,商業銀行根據融資擔保公司的評級情況,收取保證金比例不同,對運行規范、風控能力強、信用水平高的擔保公司收取比例在5%左右,對部分大型政策性擔保公司甚至不收取保證金,這使擔保公司更能有效地提高業務效率和贏利水平,增強抗風險能力。
1.2 風險分擔機制未建立
在沿海發達地區,銀保合作更為平等,很多銀行與擔保公司都建立了風險分擔機制,使業務發展中“銀保合作、資源共享、風險共擔”的理念得以充分體現,大大減少了銀行工作人員道德風險出現或為完成業績盲目推薦項目的概率,為擔保公司的發展創造了更為良好的環境。而在中西部地區,除少量的地方性銀行在地方政府的推動下,認同與擔保公司的風險分擔機制外,各大商業銀行對于風險分擔機制普遍不予認同,造成擔保公司對銀行推薦的客戶仍要嚴格審查、嚴控風險,既增大了運行成本也加大了業務風險。
1.3 貸款發放后聯合監管及預警機制缺乏
沿海發達地區風險分擔機制已初步建立,使得銀行與擔保公司在擔保貸款投放后,對中小企業經營情況能有效地進行聯合監管,實現信息共享、定期溝通的貸后管理機制,對可能出現的風險及時加以預警,采取必要的風控措施。而中西部地區,由于風險分擔機制尚未建立,部分銀行工作人員考慮到擔保公司已介入業務擔保,反而容易放松對企業的貸后管理,甚至在出現業務風險時回避應盡的職責,導致擔保公司對客戶采取的風控措施滯后。
2 銀保合作層次分析
2.1 適當合作,轉移風險
在與擔保公司合作初期,由于對擔保公司業務水平和風控能力的不了解,銀保合作多數建立在以下基礎上:擔保公司的介入,可為銀行增加保證人,轉移貸款風險;同時,有保證金存款,有利于提高業務回報。僅此而已,故可以適當加以合作。
2.2 加強合作,分擔風險
隨著銀保合作的深入和擔保行業的不斷發展,中小企業融資需求的高漲,銀行從業人員逐步意識到擔保公司的風控能力,開始加強與擔保公司的合作,通過風險分擔,促進中小企業融資的快速發展。這時,銀行或擔保公司對客戶進行篩選,在以下三種情況下將業務互相推薦進行合作。
(1)客戶第一還款來源較好,而第二還款來源不足或不符合銀行審批要求時,擔保公司介入;
(2)客戶第一還款來源存在不確定性,第二還款來源較好,但從銀行審批要求來看,存在還款的不確定性,擔保公司介入;
(3)客戶新建項目未來市場看好,但企業的技術和市場存在不確定性,且建設期間反擔保較弱,為規避市場風險和建設期風險,擔保公司介入。
2.3 強化合作,共控風險
(1)政策背景:目前,國內擔保行業中,政策性擔保公司仍占主導地位,其以國家和地方宏觀政策為指引,積極扶持優質中小企業的融資;同時,財政資金和政策性資金對擔保行業起著重要的支持,如資本金投入、保證金補償和再擔保體制的建立等,有效地促進了擔保行業規范運作,提高其抗風險的能力。
(2)業務外包:大量中小企業與銀行的接洽相對較弱,信息不對稱情況明顯。擔保公司有一定的政策性背景,以中小企業為目標客戶,通過自身渠道建立與開發,對大量中小企業進行初期篩選,選擇優質客戶推薦到銀行進行評審,降低了銀行業務拓展的成本,減弱信息不對稱的程度;同時,銀行推薦給擔保公司客戶,擔保公司也將按照自身的評審要求進行篩選,一定程度上減輕了銀行工作人員的工作負擔。
(3)風險緩沖:中小企業貸款額度相對較小,貸款戶數眾多,大量業務的本身就有風險緩沖的作用;而擔保公司以中小業務為重心,其篩選擔保的大量中小企業又形成一道風險的緩沖;再加上擔保公司專業的風險控制措施和保后管理舉措,對銀行而言,進一步緩釋了中小企業貸款的風險。
當銀保合作層次上升到第三層次時,銀保合作進一步得到強化,擔保公司作為銀行對中小企業融資的重要合作伙伴,促進了銀行對中小企業融資業務量的攀升、成本的降低與風險的稀釋。這樣,在保證金收取比例、風險分擔比例和聯合監管等多項措施上都將逐步達成一致,以推進業務合作的深度,促進中小企業融資的快速增長。
3 合作層次現狀及成因分析
3.1 市場環境
近年來,中西部地區經濟發展速度快,但總量相對滯后;設立的中小企業無論在數量與經濟實力上,都較東部沿海有較大的差距,這客觀上造成了中西部地區中小企業融資擔保的風險度相對偏高,銀行等金融機構即便放貸意愿強烈,仍受風險控制的影響難以充分實現中小企業的信貸增長目標。
3.2 金融環境
國內銀行業多年來受區域經濟發展差異的影響,大量優質金融資源向沿海地區傾斜,客觀上也導致中西部銀行發展相對滯后,信貸投放的基數占比較小,使中西部銀行分行在總行級層面的話語權較小,難以爭取更多的金融政策與扶持。
3.3 發展情況
受地方經濟與金融環境的影響,中西部地區擔保行業起步時間相對較晚;擔保行業在政策支持、市場認可、資本金投入、人才集聚等多方面都有待逐步提高;而面對外部業務環境相對較差,業務風險相對較大的情況,擔保公司則更需要在機制建設、業務水平和風控能力上進一步地提升。
4 提升合作層次的建議
關鍵詞:融資性 擔保公司 財務管理 改進策略
融資性擔保公司是指依法成立的,經營融資性擔保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著貸款擔保、票據承兌擔保、信用證擔保、貿易融資擔保及其他融資性擔保業務。我國自金融危機以來,地方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潛在金融風險受到越來越多人的關注,地方政府對其監管也變得較為嚴格。財務管理作為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融資性擔保公司而言具有重要意義。一旦財務監管出現缺失,就會導致一系列融資擔保風險,逐漸演變為金融風險,甚至地方財政風險。為此,加強融資性擔保公司財務管理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
一、融資性擔保公司財務管理現狀
當前,我國絕大多數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財務管理還存在一些問題,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對被擔保企業提供的財務等資料審查不嚴
從目前來看,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相對較慢,很多企業存在資金問題,為了使企業得以持續發展,就會向銀行申請融資并要求擔保公司提供擔保。然而,一些企業為了能夠較快的得到資金,就去弄一些虛假擔保材料,編造會計數據。將這些材料遞交給擔保公司的財務人員進行審查時,由于對各個行業的財務數據、擔保物價值不夠熟悉,難以對擔保材料進行較好的核查,從而造成潛在的擔保風險,進而影響擔保公司的整體財務質量。
(二)缺乏財務風險控制意識
大多數融資性擔保公司沒有對財務管理進行足夠重視,或者是對財務風險視而不見,熱衷于擔保業務之外的高風險、高收益活動。如挪用客戶保證金或利用關聯企業套取銀行信貸資金用于高息放貸和高風險投資,導致融資擔保公司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財務問題。
(三)缺乏專業的財務管理人才
擔保是一項專業性較強的工作,需要財務、法律、審計及金融多方面的專業知識,也就表示需要多方面的綜合性人才。而實際上,我國的融資擔保公司大多成立時間不長,專業的擔保人員較為匱乏,更別說熟悉擔保業務的專業財務管理人員。目前,對于很多財務管理人員而言,只要能夠對擔保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情況等能夠進行準確判斷就可以,對于存在的潛在風險大多沒有預見性,導致擔保公司往往承受較大的風險。
二、加強融資性擔保公司財務管理策略
鑒于以上存在的問題,除了從最基本的財務管理做起,還應對擔保公司的財務管理進行改進:
(一)完善擔保公司的財務管理體系
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置財務管理部門,配備專業財務管理人員,運用預測、計劃、預算、控制、監督、考核、評價和分析等方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營運資產,控制成本費用,規范收益分配,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有效防范和化解財務風險,努力實現持續經營和價值最大化。
(二)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合理規避財務風險
融資性擔保公司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并定期聘請具有相應業務資格的中介機構開展外部審計。構建以資本風險、集中度風險、流動性風險、資產質量風險、委托業務風險、關聯交易風險、操作風險等為主要內容的財務風險控制體系,遵循審慎經營原則,制定和明確財務風險管理的權限、責任、程序、應急方案和具體措施,通過識別、評估、監測和控制等手段,適時調整和降低財務風險,使風險控制的內容和措施不斷適應管理需要。
(三)加強擔保公司的成本費用管理
成本管理是所有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科學、合理的成本費用管理,在很大程度上能夠降低企業的運營成本,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促進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從目前來看,我國大多數融資性擔保公司正處于金融危機中,企業要想在收入不變的條件下,降低資金風險,就必須實現科學的成本控制。這就需要:對成本費用的開支及標準進行嚴格控制,對于沒有經過授權批準的成本費用全部廢除;對報銷審批程序及標準進行明確及規范;對業務費與辦公費進行分類管理;強化預算編制、成本執行及考核等;定期對控制成本之間的差異進行分析;對業務宣傳費、對差旅費及維修費進行監控等。
(四)充分發揮地方監管部門、銀行的外部監督作用
地方監管部門,特別是財政部門要對擔保公司的財務風險及其營運情況進行監測,并實施財務評價,進行風險警示;銀行等金融機構要從源頭上對擔保公司的資金運用進行監管,杜絕擔保公司發生與擔保業務無關的資金往來,同時,防止擔保公司為關聯方提供擔保違規套取銀行信貸資金。
三、結束語
融資性擔保公司對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對社會融資問題、三農健康發展有著積極作用,并能夠得到良好的社會經濟效益。為此,對其加強財務管理尤為重要。本文主要從財務管理體系、財務風險控制、成本費用管理及充分發揮外部監督等幾方面進行分析,只有通過以上對策才能夠確保融資擔保公司得到可持續發展,提升市場占有率,最終提升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希望對后期的財務管理工作能夠提供一些理論借鑒。
參考文獻:
一、公司的現狀
經過近五年的運作,公司累計對外擔保752筆,擔保企業數656家,擔保總額49386.5萬元,有效地緩解了部分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五年來公司風險控制情況良好,運作正常,達到了擔保公司與企業、銀行“三贏”的目的,受到社會各界的高度贊譽。公司在風險管理及業務開拓中形成了自己的管理格局。大家知道擔保行業是國際上公認的高風險行業,為更好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規避風險,公司從成立之日起,就把規范經營放在首位,建立了一整套的業務操作程序和制度,積極和銀行建立合作平臺,逐步形成了互相推薦、共同考察、聯合決策、協作監控、共擔風險的業務關系。公司以“選優”、“補充”為原則,堅持服務中小企業為宗旨,確定信用客戶名單采取咨詢、上門拜訪、向開戶銀行搜集相關企業信息等方法,多方面了解企業信用狀況。同時,公司把反擔保措施設定為風險控制的重要手段,除了正常的擔保措施外,還嘗試擔保方式的創新,如動產、存貨、股權、倉儲等抵押、質押和企業、個人聯保等。在擔保決策中,公司采取了二級評審制,先由資信評估部門對符合擔保條件的企業進行調查,經公司嚴格審核評價,確保擔保決策的合理化。公司始終按照董事會確定的目標,以客戶為中心,以市場為導向,業務發展穩健,取得了較好的業績,得到了同業和金融機構的認可。
二、困難與問題
幾年來,公司在政府及有關部門的關心支持下,運作良好,緩解了部分企業融資難、資金短缺的矛盾,促進了經濟發展。但是,仍然面臨著不少困難與問題:
(一)資金不足,擔保規模小。目前公司的實收資本為1100萬元,按目前銀行通常的放大倍數為5倍,可擔保額度僅只有5500萬元。這與溫州市中小企業經濟發展所需的信貸需求總量相比,無疑是微乎其微,遠遠難以滿足市場的需求。
(二)中小企業信用評估體系不完善。目前全市沒有形成統一、共享的企業的信用征集、登記、評估和為主要內容的信用體系。許多中小企業沒有信用記錄,一部分中小企業信用行為欠佳、信用信息失真現象較多。由于缺乏信用征集、信用評估、信用擔保的社會化信用體系,導致擔保機構不得不花費大量精力、財力去搜集有關企業的信用信息,管理成本較高。
三、對策及建議
(一)擴大擔保公司資本金。通過吸納各種企業法人、社會團體法人以及自然人閑置資金入股擔保公司,引導更多的民間資金入股擔保公司。信用擔保公司近幾期將新增股本金3000萬元以上,擴大擔保公司資本實力,解決擔保能力不足的問題。
(二)拓展經營范圍,增加擔保品種。擔保品種由目前的主要為中小企業短期小額流動資金貸款提供信用擔保、拓展向符合擔保條件的各類所有制中小企業的流動資金貸款、技術改造貸款、供銷合同、貿易履約、工程承包履約、還有社會上大量的拆遷戶等進行擔保。
(三)建立健全企業、個人信用平臺,推進信用制度建設。建議政府協調相關工作部門,整合資源,強化信用觀念,增強全社會誠實守信的氛圍,促進企業、自然人的信用信息中心建立,出臺統一的信用評級制度和激勵機制,以信用等級來確定是否擔保或貸款。
(四)建立風險分散機制。銀行作為以各種貨幣作為標志物來運行的一個載體,做到安全、流轉、效益,擔保公司也是一樣,目前雖然貨幣種類只有人民幣一個種類在操作,工作人員又不一定是融資的高手,也得在實踐中不斷地加以完善;擔保行業又是個高風險的行業,且風險控制難度很大。再有,商業銀行不愿通過高承擔信貸風險,所以要求人民銀行引導商業銀行在風險分擔、放大倍數和業務開展上積極與擔保機構合作。政府要建立擔保資金補償機制,可以考慮每年從財政預算中劃撥一定的資金作為從事高風險經營行業的補償。
“年息100%,2008年都沒有這個價格。這說明,這些放高利貸的擔保公司資金要斷裂了。”
高女士告訴記者,2008年她在北京的一家擔保公司工作,對里面的操作很了解。利息越高,就說明擔保公司資金越緊張,也越危險。“很多擔保公司的資金都是銀行的短期借貸。”
在央行輪番使用加息、提準致銀根持續緊縮的情況下,企業求“錢”若渴。近日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聯合阿里巴巴對中小企業經營現狀的調研顯示:當下小企業并不存在倒閉潮,但是缺錢成為普遍難題,僅有15%的中小企業能從銀行借到錢,超過半數的則依賴民間借貸。
在北京,一些擔保公司開始以理財之名變相“攬存房貸賺息差”,有些擔保公司能從銀行拿到錢,或者用自有資金委托貸款,月息最高可以達到4%6%,遠遠高出了“民間借貸利息不得超過銀行基準利率4倍”的紅線。
擔保暗渡陳倉
如今擔保業隨處充斥著魚龍t昆雜的現象。仔細梳理一下,就會發現在混亂的背后似乎形成一條成型的鏈條:銀行為了降低風險,不直接放貸給個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擔保公司做擔保,擔保公司從中收取相應的服務費用。這個流程看起來很正常,但目前的情況是:很多擔保公司根本不憑那一點點服務費生存,而是直接取代銀行放起了貸款,不同的是他們放的是高利貸。
某商業銀行小企業信貸部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的銀行是小銀行,這幾年已經設立小企業部,自己開發中小企業客戶能力增強;另一方面因為銀行利率的提高,中小企業貸款利率一般都會在基準利率上浮30%,達到8%左右,如果再引入擔保環節,加上2.5%-3%的擔保費用,資金成本超出10%,幾近于某些企業的平均利潤,這時越小的企業就會越無力承擔,企業往往會放棄找銀行借貸。
他表示,正規擔保公司的確為中小企業融資解了燃眉之急,但這樣的公司目前還是少數。按照銀監會的規定,這樣的公司必須符合三個條件才能注冊:一是資金必須在5000萬以上,二是有符合要求的辦公場所,三是有熟悉金融及相關業務的管理和評估人員。
據記者了解,按照監管規定,擔保公司最基本的盈利點在于對貸款企業進行擔保,即擔保費。一般的經營模式是:擔保公司繳納保證金給銀行,銀行根據擔保公司的注冊資本、業務規模、信譽等給予一定倍數的放貸資金額度。北京一家中型擔保公司負責人表示,擔保費收入也就是根據放貸額度按年收取一定比例的利息。據2010年銀監會等七部委聯合下發的《融資性擔保公司暫行管理辦法》規定,融資性擔保的最高放大倍數是10倍。
“這就意味著擔保公司在銀行存1000萬,最多能獲得1億的授信額度。”而在實際操作中,一般擔保公司也只能放大3-5倍,也就是只有3000-5000萬授信。以此計算,擔保費收入也就是66萬-110萬。上述擔保公司負責人表示,除非那些很大的政策性擔保公司,一般公司的收入是遠遠不夠維持正常運轉的。銀監會數據顯示,2010年,融資性擔保行業平均擔保放大倍數為2.1倍。而據擔保機構的測算,一般放大到3倍,融資擔保業務可以保本,放大到5倍可以盈利,這樣算下來,大部分擔保公司只靠融資性擔保業務,實際是虧損的。
據記者了解,北京融資擔保貸款的費率目前在2.5%左右(目前民間借貸月利率都在5%以上),而2.5%的擔保費收入只是毛利,如果扣除成本以及代償風險,擔保費收入實際并不高。乘著信貸緊縮,企業缺錢的“東風”,很多擔保公司在擔保業務上今年紛紛控制規模,只做百分之百有償還能力的企業,而將業務重點放在資金拆借這類高收益項目上。
“公司用于資金拆借的錢,很少是自有的,一般都是通過各種渠道籌集的。”北京某擔保公司人士透露,他們的錢來主要來自于三方面:
一方面發動員工、親朋好友將閑余的錢放到擔保公司,同時以理財的形式從社會吸儲,他們的年息最低15%,而銀行收益最好的理財產品最高也不過5%,還有較高門檻,這使得越來越多的社會資金進入。
低成本從銀行拿錢是他們另一個重要的融資途徑。這時公司會與一些大企業合作(多為國企),讓大企業去銀行貸款,利息在6%-8%之間,他們再給這些企業一些月息,一般為2%,年息24%,除去還給銀行的利息,企業還能坐收15%-20%的凈利,“現在做什么生意能有這么高利息啊?”
第三個渠道就是截留部分的貸款。某商業銀行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由于擔保公司在向企業提供擔保業務錢需要在銀行繳納一定的保證金,致使他們的流動資金有所減少,因此他們在實際操作中,幫助企業貸款完成后,往往會截留部分貸款作為保證金,在北京這個數據一般為20%左右,但有些擔保公司能收到30%,甚至40%的都有。
事實上,這并不是個案。隨著這種高利貸的日漸火爆,擔保公司的角色也在發生轉變。比如一位獲得某銀行授信的擔保公司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一般能從合作銀行那里獲得一些資金,然后去放高利貸,如果有房地產等不動產做抵押,月息在3%左右(這樣的抵押還得是熟人介紹,抵押物可靠),如果沒有抵押的話,月息會高出數倍。
“現在錢太好出手了,尤其是房地產商急需用錢。現在房地產商從國家拿不到貸款,他們也在賭政策,預期將來政策會變,房子會有人買,于是既不降價,也不賣,準備扛過去。既然要扛,就需要錢。他們的錢都押在房子里,必須得高利貸。”記者采訪的某金融集團公司專事企業融資一條龍服務,從去年開始,他們不斷從江浙一帶募資到北京給房地產商放高利貸,玩錢生錢的游戲,生意出乎意料的好。該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價值幾億、十幾億身家的房地產商,貸幾千萬高利貸“過橋”周轉一下,怎么不行?
“對于這類急于用錢做短期周轉的企業,能夠拿到錢解決燃眉之急已經實屬不易,利息高一點他們根本不在乎。”上述人士表示,此外常見的還有“贖房貸”:一些企業幾年前以房地產做抵押獲得銀行貸款,這幾年房價漲了之后,他們先通過擔保公司高息借錢還清房貸,然后再向銀行抵押貸款,“這樣一折騰,能夠多貸出來50%。”
行業面臨洗牌
高效益下往往蘊含著高風險。隨著民間拆借利息的高升,擔保公司從事這一塊灰色業務面臨著資金斷裂的危險越來越大。
去年,河南金邦投資擔保公司私自吸收公眾存款,結果老板失蹤,大量放款人四處奔走仍無法追回投資資金;今年3月,400名投資者在誠泰擔保所存1.2億元資金蒸發;不久前廈門融典37億元債務危機全面爆發數月后仍在發酵,其暴露出的資金黑洞引發行業多米諾骨牌效應,整體資信水平低、高息攬儲放高利貸等灰色事件屢
屢被曝光。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院長趙錫軍認為,擔保亂象會引發一系列的反應,比如對金融秩序的擾亂,因為高利貸價格跟正常的利率有較大差距,使得很多人不愿意再存錢到銀行里去;擔保公司非法集資,然后非法貸給企業主,隨著規模越來愈大,會不斷使風險加大,因為這一塊目前缺乏有力監管。
“出了問題,沒有辦法通過法律手段追查,那損失就是自己承擔。一旦損失,就會變成社會問題。”
去年3月,七部委發行《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之后,銀監會就著力于該行業的規范整頓工作。銀監會數據顯示,截至5月31日,全國納入規范整頓范圍的機構數量為9192家,已完成規范整頓的為8732家,正在規范整頓中機構數量為326家,尚未進行規范整頓的機構數量為134家,規范整頓合格的為6473家,全國共發放經營許可證5888張。
而截至2010年末,融資性擔保業資產總額5923億元,凈資產4798億元。在保余額總計11503億元,較上年增長64.6%。同期,融資性擔保貸款余額8931億元(不含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貸款),較上年增長60.9%;融資性擔保貸款戶數16.6萬戶,較上年增長48.9%。
在銀監會對融資性擔保業進行專項整頓一年多以后,行業亂象依然層出不窮。
與行業整頓相對應的,則是中小企業融資扶持力度的一再加大。國務院6月底《關于促進融資性擔保行業規范發展的意見》,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鼓勵融資性擔保機構積極開發新業務,并鼓勵民間資本和外資依法進入融資性擔保,行業前景看似一片大好。與此同時,監管層對行業的整肅,也為行業肅清了大環境,由于規范之后行業門檻提高了,尤其是融資擔保這一塊,小的擔保公司進不來,這也為一些規范運作的擔保公司排除了競爭對手。
值得關注的是,在政策鼓勵下,越來越多的資本也開始關注擔保這塊蛋糕。近日,廣東天信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與香港建銀國際簽署協議,建銀國際投資2.5億元人股,這也是其首次涉水擔保行業。在此之前,廣東銀達擔保投資公司也曾受到黑石、美國泰山投資基金的關注,并獲得賽富基金注資2500萬美元。國有資本和外資對擔保行業的追逐,已經進入。
“很多擔保公司做的事和銀行類似,長此以往肯定不行。”通州一家擔保公司,目前主要做高利貸業務,該公司董事長告訴記者,去年融資擔保業平均擔保放大倍數只有2.1倍,還不夠本,在目前融資性擔保倍數難以放大的背景下,部分擔保公司選擇高風險高收益投資將會持續相當一段時間;同時由于銀行不斷推出中小企業貸款,也使得擔保公司生存空間日趨狹窄,即使是行業正規軍也不得不謀求其他盈利渠道。
可以預見的是,這種高風險的資金拆借不是一種長期業務,一是風險很大容易造成資金鏈斷裂,目前已露端倪;二是造成資金短缺而成本高企的貨幣緊縮政策亦不可能長期化。
“擔保費只是一個平臺,公司會從中挑選優質客戶做增值服務,如財務咨詢、融資鏈優化、企業未來規劃等等。”他表示,目前公司也開始篩選一些好的項目和企業,和銀行的投行部合作做股權投資,小的項目,公司可自己操作。在他看來,僅僅做擔保是很危險的,因為擔保一般都只是在企業最困難的時候起作用,在之后的企業成長期就無法介入,而拓寬業務范圍,比如開展股權投資,將使得公司的業務能貫穿企業發展的整個過程,直到上市。
對于各銀行紛紛開展中小企業貸款服務,記者采訪的大多數擔保公司持樂觀態度,上述擔保公司董事長就認為,在擔保公司所服務的中小企業中,正常情況下,大概有一半屬于維持經營的;20%左右屬于效益比較差的;另有30%處于企業成長高爆發期。金融危機的到來,使得效益差的增加到50%以上,30%維持正常,20%屬于成長高爆發期的企業。
一般來說,銀行比較青睞于高爆發性的企業,也就意味著,正常時期50%維持正常的企業和經濟危機時30%維持正常的企業仍然是擔保公司的客戶。雖然擔保公司選擇的市場空間比以前小了,但是只要他們進一步提高自身的市場發掘能力、項目評判能力、風險控制能力,從維持經營的企業中尋找客戶,擇優扶持,也是完全可以做得很好的。
隨著蒼山縣經濟的不斷發展,市場經濟的不斷壯大,投資市場的不斷興盛,僅有的金融機構不能滿足經濟發展的需要,這樣一個大環境下客觀上決定了對資金需求的增大,而現有的金融機構顯然難以滿足經濟發展的資金需求,因此信用擔保和投資典當公司應運而生,似雨后春筍般迅速發展壯大。
一、我縣擔保公司發展現狀
截至2011年7月底,全縣從事為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提供貸款服務的擔保公司3家,注冊總資本超過2億元。從注冊資本規模看:蒼山縣今日投資有限公司注冊資金2500萬美元,***鼎力擔保有限公司注冊資金均為5000萬元,鑫萬投資有限公司注冊資金300萬元以上。3家擔保機構共吸納就業人員100多人。除開展融資擔保外,還開展工程擔保,合同履約擔保及財產保全擔保等各項業務,基本建立起了覆蓋全縣的龍頭企業信用擔保體系。
二、我縣擔保公司存在的主要問題
雖然擔保機構在促進我縣社會經濟發展中發揮著積極作用,但是由于該行業整體起步晚,發展速度快,各項政策措施和管理機制跟進不及時,出現了一些必須引起注意的問題:
(一)規模小、實力弱,不能適應中小企業融資貸款的需求。調查表明:我縣擔保公司起步晚、規模小、實力弱,與發達地區相比差距大。總體看,擔保公司的規模和實力偏弱,擔保能力有限,遠遠不能適應目前中小企業的融資借款擔保需求。
(二)擔保公司盈利空間有限,單純的商業性擔保經營難以發展。金融機構、擔保公司、民營企業大多認為擔保行業是高風險低收益的行業,利潤空間非常小,擔保公司承擔的風險和收益不匹配。從經營情況看,純粹的擔保業務凈利潤率僅能達到3%。利潤空間較小,股東回報率低。
(三)銀行與擔保公司的認識存在差異,關系不理順。我縣擔保公司在和銀行的合作中承擔了全部的信貸風險,銀行與擔保公司根本就沒有“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機制,將風險全部轉移給擔保公司,多贏局面難以實現。
(四)扶持政策不落實,風險補償機制未建立。為促進擔保業發展,國家、省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如按照財政出資資本的5%建立風險補償基金;對財政控股擔保機構辦理業務減免相關費用;金融機構對運作規范、信用良好、資本實力和風險控制能力較強的財政控股擔保機構承擔的優質項目,可按人民銀行規定適當下浮貸款利率,并根據風險控制能力放大擔保倍數等等,這些政策在我縣沒有落實。
(五)設立、變更、終止時不規范,缺乏有效監管。《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自2010年3月8日公布之日起施行,我縣擔保行業監管部門機構、人員少,職責不明,監管體系不完善,個別擔保機構存在違法經營,注冊資本不實,抽逃資本金等問題,監管部門不能及時發現和查處,不能及時有效對經營及風險狀況進行監測、分析、評估,實施有效監管。
三、對促進擔保公司健康發展的對策
擔保公司在蒼山縣還處于起步階段,有著廣闊的發展前景和強大后續發展潛力,其發展、規范、壯大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實現其彌補金融機構的作用。針對蒼山縣現在的擔保公司的發展,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加大政府的引導和規范力度。要發揮政府的職能作用,進行摸底調查,通過行政力量來規范典當擔保行業的發展。并且應當聯合涉及到的政府內部金融領導機構、工商局、稅務局、公安局、法院、司法局等各個單位、部門,制定出完備的法律法規和齊全的制度規則,加大規范和引導力度,切實做到各盡其責,促進這一行業規范有序發展,為蒼山經濟發展服務。
(二)、加強行業自身發展。擔保行業要不斷加強自身的建設,成立行業協會,團結行業現有的力量,增強抵御風險的能力,通過企業自律,達到規范發展、不斷壯大、服務經濟發展的目的;要樹立現代經營理念和品牌意識,努力改善服務,為客戶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要抓住機遇,創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發揮這一行業靈活、方便、快捷的特長,大力拓展業務品種,努力提高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要加強學習培訓、借鑒先進經驗,提升從業人員整體素質;要增強風險防范意識,這是確保信用擔保和典當投資行業健康經營的重點內容和有力保障。
(三)、規范行業經營活動。要加強對這類公司資金來源和運用的規范化管理,防止這些公司非法集資和非法投資為社會穩定造成隱患。對于正在從事正常金融活動的企業加強規范經營管理,積極引導其健康良性發展;對于從事超越法律法規違法辦理融資業務的要加大處罰力度,督促并限期整改。
(四)、加大社會監督力度。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依法合規經營,是促進擔保投資業健康發展的關鍵。要充分認識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將擔保行業置于整個社會的監督之下,特別要將政府中各個具有監督金融機構的部門,在政府的統一組織下,對典當擔保行業進行日常監管,既要對擔保投資公司主體行為進行監管,也要對這些公司的經營行為、日常業務加強監管,監管的對象包括注冊資本實收情況、資金來源情況、放款情況、票據使用情況、企業負責人工作情況等。制定完善的監管制度,對轄區內擔保投資公司進行不定期檢查。把服務寓于監管之中,隨時了解掌握這些公司的經營狀況和存在的問題,防止欺詐、非法融資等容易引起社會問題的不良行為,規范金融秩序和市場秩序,積極引導和促進這一新興行業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