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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各行業對人才競爭的日趨激烈,科研事業單位對人力資源管理也不斷重視,大多數的單位為了能招募到優秀的員工,不斷拓展招聘渠道和完善本單位的準入機制。在人員招聘時,對應聘人員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等諸多項考核,最后脫穎而出者在經過復雜而繁瑣的簽字審批后方可上崗。可以說整個招聘過程是慎之又慎的,在一定程度上確保了新員工的綜合素質與崗位要求的一致。
然而招聘工作只是一個開始,隨之而來的就是新員工的接收分配,這也引出了一個問題:如何做好新員工的試用期管理?
試用期是勞動法規定的用人單位考察勞動者是否適合其工作崗位,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進行了解的期限。試用期的約定是為了給企業考察勞動者是否與錄用要求相一致的時間,避免用人單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但是對于試用期,用人單位不能只是簡單地理解為考察期;應同時看作“育人期”,通過試用期的培訓、幫助、關愛,引導和促進新員工的快速成長,使之自身發展與單位的戰略融合一致,避免因試用期內的管理問題或因彼此之間的誤會而與優秀人才擦肩而過。
結合科研事業單位的工作特點及實際情況,我認為做好新員工試用期管理應注意以下幾點:
首先,單位從上到下,尤其是人力資源部門一定要重視新員工試用期管理這項工作。科研事業單位招聘中大多針對應屆高校畢業生,人員編制有限,往往是“一個蘿卜一個坑”,因此特別重視招聘錄用環節,設置諸多的準入門檻,一旦面試錄用,后續的試用期管理往往流于形式。另外,很多HR往往會有這樣的想法,新員工我們招聘來了,試用期考核你們用人部門自己看著辦。即便應聘者通過了面試被錄用,也應該在試用期中對其進行跟蹤考核,確保能勝任工作崗位,這才是招聘工作的閉環管理。
其次,明確試用期工作任務,制訂切實可行、便于操作的考核計劃。試用期的首要目標是考察新員工是否具有與錄用要求相一致的崗位勝任能力,這就要求人力資源部會同用人部門為新員工安排試用期工作任務,并按照工作任務實施考核。任務安排必須要結合崗位,并且要有明確的計劃方案和考核節點。考核過程要有留證材料作為依據,被考核人應簽字確認。考核結果可以作為證明其不符合錄用條件而解除勞動關系的依據。這樣即可通過試用期管理來防范因招聘選錯人而產生的一系列用人風險。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在試用期中勞動關系還處于非正式狀態,勞資雙方關系并不穩定,單位不適合交給新員工特別重要的任務、不宜披露單位重要信息及商業機密。也不建議安排尚在試用期內的員工進行重要的專業技術技能培訓,當然必要的崗前培訓除外。
接下來,精心組織新員工參加系統完善的入職培訓。一個優秀的團隊能夠凝聚力量,而入職培訓就是吸納新生力量的最好方式。入職培訓的主要目的是幫助員工深入了解單位的基本情況,使新員工在盡短的時間內融入到單位的氛圍當中來,內容應該包括單位長期戰略規劃、核心價值觀、企業文化、規范制度、部門職能、崗位職責、工作技能和專業知識等。考慮到科研事業單位的新員工大多為應屆畢業生,在培訓中應突出員工的職業生涯發展規劃,引導這些剛剛步入職場的學子從學生向職員的身份轉變,制定自己的人生規劃,通過培訓實現人與組織的高度匹配。入職培訓可分為單位級、部門級、班組級等三級培訓,應明確職責、突出重點,切忌冗長、煩悶。
入職培訓之后,應該讓新員工盡快參與實際工作,適應具體的工作環境。在這個過程中,建議請有經驗的老員工作為導師對其進行工作指導與幫助。HR也應及時與新員工溝通,了解其思想動態。
綜上所述,科研事業單位在試用期管理中要對新員工綜合素質、是否勝任工作崗位進行全方面的客觀考核,繼員工招聘之后,把好員工入職的第二道大門,及時規避因選錯人而產生的經營風險、泄密風險以及勞資糾紛風險等,切實做到風險防控;同時還應利用試用期積極主動地宣傳單位的長期戰略規劃、核心價值觀、企業文化、規章制度、行為準則等,引導新員工做好身份轉變,使其深入了解單位、融入新環境、快速成長,為以后的發展打下深厚基礎。
目前,科研事業單位由于受人員編制所限,以至于編制內、勞動合同制、勞務派遣等多種用工方式并存,給試用期管理帶來了很大的困擾。無論是從試用期管理的規范性、可操作性或者實效性,都與企業尤其是外企存在著一定的差距。但是,隨著國家對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強力推進,試用期管理的作用會更加凸顯。
參考文獻:
[1]靳明惠.關于加強新員工試用期管理.統計與管理,2011,4
《勞動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之后,又相繼出臺了《人事爭議處理條例》以及上海市的《人才流動條例》、《上海市事業單位實施聘用合同暫行辦法》等法規和規章。
勞動爭議與人事爭議作為兩種不同的爭議被規范下來,它們適用的對象、處理方法及適用的后果均有所不同。勞動爭議適用于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之間發生的爭議;人事爭議則適用于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之間因聘用合同而發生的爭議。勞動爭議通過勞動仲裁解決,人事爭議通過人事仲裁解決。當事人對勞動仲裁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訴訟,對于人事裁決,當事人則可以申請復議。
據此,畢業生可確定發生爭議時,是申請勞動仲裁還是人事仲裁。 單就試用期來看,按照《上海市事業單位實施聘用合同暫行辦法》規定,用人單位聘用新進職工,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聘用單位新接受軍轉干部、大中專學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而按國家有關規定,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后是有一年的見習期的。
問題再回到工作不滿一年的畢業生的跳槽上來,首先要分為到企業工作和到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兩種情形。到企業工作,按照《勞動法》的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約定一年的見習期顯然是不合理的。而到政府機關、事業單位,這樣約定聘用合同則很難說是不合理的;應屆生在打算解除工作合同時就不能不考慮到這一點。至于畢業生在一年內跳槽或違約,用人單位是無權把畢業生戶籍退回原籍的,因為戶籍管理的權利在公安部門,用人單位最多只能以不合格或嚴重違約為名,把學生退回學校。
有關于事業單位試用期期限的規定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來源:文章屋網 )
一、招聘條件
1.熱愛教育工作,身心健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積極進取,樂于奉獻,團隊意識強;
2.具有相關工作上崗證書,有工作經驗者優先;
3.年齡在45周歲以下,特別優秀的可以放寬至48周歲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8年1月31日
3、報名地點:壽光市化龍鎮教育管理辦公室
(二)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者請攜帶一份個人簡歷、一張一寸免冠照片到報名地點填寫報名登記表,辦理報名手續。
2、報名者請持畢業證、身份證、相關職業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進行資格審查。
(三)面試
1、資格審查結束后,我單位將對通過審查人員電話通知面試地點。
2、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工作技能、語言表達等基本能力,全面衡量應聘者的綜合素質,根據面試結果確定考察人員。
(四)錄用
根據面試和考察結果,最終確定錄用人員。錄用人員名單在壽光人社網上進行公示,并為錄用者辦理相關錄用手續,未錄用人員不再單獨通知。
三、薪酬待遇
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工資標準不低于全市教育系統同職業入職人員的平均工資),入職后四個月的試用期,執行試用期工資。試用期結束后,若繼續聘用,除發放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外,可辦理五險。
四、其他事項
應聘人員對個人提交的資料負全責,實行終身責任追究制度。若弄虛作假,無論何時,一旦發現即取消應聘資格或解聘。
第二條本實施辦法所指事業單位是由機構編制部門批準設立、以社會公益為目的、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其經費由財政全額供給或差額補貼或自收自支的各類社會組織。
第三條事業單位新進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實施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和事業單位新進工勤技能人員,除國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或批準聘用的人員外,都要實行公開招聘。
第四條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以機構編制部門批準的編制及組織、人社部門核準的崗位為依據,在編制及核準的崗位結構比例內出現崗位空缺時,統一組織招聘。
第五條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黨委、政府宏觀管理與落實用人單位自相結合,統一規范、分類指導、分級管理;實行考試、考核的辦法。
第二章職責分工
第六條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主管機關,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政策指導、審批審核、監督檢查和綜合管理工作。
第七條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分別負責市、縣(區)黨委、人大、政協、審判、檢察、派、人民團體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和市、縣(區)行政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計劃審定、公告、考試考核安排、聘用人員審批等工作,以及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考試考核、考察體檢、人員聘用等工作。
第八條縣(區)委組織部、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分別負責本縣(區)黨委、人大、政協、審判、檢察、派、人民團體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的審核上報,并按照核準的招聘方案組織實施本縣(區)公開招聘人員的考試考核、考察體檢及人員聘用等具體工作。
第九條市、縣(區)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審核并上報所屬事業單位的招聘計劃,組織招聘單位報名,進行資格審查,參與筆試面試考務工作;市、縣(區)事業單位按程序負責辦理編制使用核準,上報招聘計劃,組織招聘報名以及崗位認定、人員聘用等手續。
第十條市、縣(區)委編辦根據核定的編制數額、經費供給方式和現有人員結構情況對公開招聘的編制使用計劃進行核準;市、縣(區)財政局依據編制、組織、人社部門有關規定,配合做好經費核撥、工資兌現等工作;市、縣(區)紀檢監察、教育、公安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做好公開招聘的相關配合工作。
第三章招聘范圍和條件
第十一條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應面向社會,凡符合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已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經原工作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證明方可報名。
第十二條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原則上一年組織一次。特殊緊缺專業的崗位,經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單獨招聘。招聘崗位有3人以上(含3人)報考方可開考,報考人員少于3人時,按緊缺專業的崗位招聘。
第十三條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二)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三)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一般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工勤技能崗位應具有高中或中專(含職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35周歲以下,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歲以下。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應聘:
(一)現役軍人;
(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三)在公務員錄用考試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機關認定有作弊行為,仍在禁考期內的;
(四)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五)曾被開除公職的。
第四章招聘程序
第十五條公開招聘人員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提出招聘計劃;
(二)審核招聘計劃;
(三)審定、備案招聘計劃;
(四)招聘公告;
(五)報名與資格審查;
(六)考試、考核;
(七)公布成績;
(八)考察與檔案審查;
(九)體檢;
(十)確定擬招聘人員;
(十一)公示擬招聘人員;
(十二)審批擬招聘人員;
(十三)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第十六條事業單位根據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持機構編制管理證和編制使用申請,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進行編制使用核準后,依據《編制使用單》,填寫《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申報表》,招聘計劃申報工作每年月底前完成。招聘計劃的主要內容包括:按照核準的本單位崗位設置方案和崗位空缺情況,提出招聘崗位的數量、名稱等;招聘人員數量、資格、條件、招聘方式等;本單位關于落實招聘工作的準備情況和招聘有關的其他事宜。
第十七條市直單位的招聘計劃,經主管部門審核、市編辦核準后分別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定;縣(區)所屬事業單位的招聘計劃由縣(區)委組織部、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匯總,經同級機構編制部門審核后,分別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定。審定的招聘計劃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查備案。
第十八條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招聘公告。招聘公告的內容主要包括:招聘單位的名稱、性質;招聘崗位名稱、招聘人員數量及待遇;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招聘辦法;考試、考核的時間及范圍;報名方法等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十九條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報名,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證明、證件等進行初審,按管理權限報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復核,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并發給準考證。
第五章考試與考核
第二十條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實行全市統考,每年至月舉行。
第二十一條考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必需的職業能力、專業能力和專業技能。考試按崗位分類進行,包括筆試、面試或專業能力、操作技能測試。筆試成績占總分的70%,面試成績占總分的30%。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原則上都要組織面試,個別特殊崗位不需要進行面試的,由用人單位提出意見,經市直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或縣(區)委組織部、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第二十二條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閉卷方式,分值100分。管理崗位的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職業能力,專業技術和工勤技能崗位為本專業(行業)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能。
第二十三條面試根據招聘職位可采取結構化面試、專業能力測試、操作技能測試等方式進行,分值100分。面試人員按照招聘計劃1∶3的比例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考官小組由同級組織、人社部門選聘相關專家學者7至9人組成。
第二十四條考試可委托市、縣(區)人社部門所屬考試中心、人才開發交流中心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提供服務。
第二十五條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按照公開招聘程序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
(一)具有博士學位的。
(二)緊缺專業具有碩士研究生學位、學歷的。
(三)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
(四)符合《市引進高層次人才暫行辦法》規定條件的。
(五)符合“三支一扶”大學生就業政策規定的。
直接考核方式的內容主要是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
第六章考察、體檢與公示
第二十六條根據應聘人員筆試、面試后的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等額確定考察、體檢對象。
第二十七條應聘人員考察采取審查檔案、考察談話、社會調查等方式進行。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實績(學習成績)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
第二十八條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招聘崗位對應聘者體質有特殊要求的,在招聘公告中公布,在考試、考核之前安排體檢。
第二十九條經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審核,對確定的擬聘人員,在中國·門戶網站、市委組織部網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天。
第三十條凡應聘人員考察、體檢、公示不合格的,取消其進入下一測評環節的資格,按規定程序依次遞補人員。
第七章崗位聘用
第三十一條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事業單位填寫《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由市直主管部門或縣(區)委組織部、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形成書面報告并附成績冊、體檢表、考察材料、個人檔案及相關表格,按干部管理權限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下發《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錄取通知》。
第三十二條事業單位負責填寫《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崗位審核表》,憑《機構編制管理證》和《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錄取通知》到同級編制、人社部門辦理新增人員入編證明單、增人計劃卡,辦理人員分配或調動手續。
第三十三條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聘用合同,首次聘期為3年。
第三十四條通過公開招聘新進事業單位的初任人員,由同級組織、人社部門根據《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的要求,統一組織進行初任培訓,培訓原則上不少于72學時。
第三十五條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個月,試用期計入合同期限,其中被聘人員為應屆大中專畢業生的,實行年見習期,見習期計入合同期限。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經考核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受聘人員,用人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十六條通過公開招聘新進事業單位的初任人員,由同級組織、人社部門按干部管理權限,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和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定確定崗位等級、實施崗位聘用。在聘期內,享受在編人員待遇,解聘后相關事宜按國家和省上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事業單位新進人員被聘用后,用人單位按照《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加強平時管理,做好平時和聘期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續聘、解聘或者調整崗位的依據。
第八章紀律與監督
第三十八條市、縣(區)委、政府成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由市、縣(區)黨委、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組長,組織、紀檢監察、人社、編制、公安、財政、教育、衛生、無線電管理等部門領導任成員,專門負責招聘工作。
第三十九條市、縣(區)組織、人社部門要切實履行綜合管理職責,制定公開招聘考試工作方案和規程,規范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考務、面試組織等程序,完善保密制度,明確職責分工,按管理權限做好招聘考試的組織工作。
第四十條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文秘或者人事、財務、監督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第四十一條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行為的,必須嚴肅處理,情節嚴重違反法律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一)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二)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筆試、面試題目的。
(五)事業單位負責人違反規定私自聘用人員的。
(六)招聘工作組織機構及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招聘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的進行的。
(七)違反本辦法其他規定的。
第四十二條建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記錄制度。對于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其違紀情況載入本人誠信記錄,并在三年內不得參加事業單位招聘;對違反本辦法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第四十三條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其它有關部門的監督。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按照市物價局、財政局《轉發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廢止部分收費文件的通知〉的通知》(平市價()61號)規定,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收費標準,收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費。
一、陜勞發〔1993〕469號文件規定的退休退養后招收子女的職工,具體是指企業中1960年到1966年期間參加工作的家居農村的固定職工;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人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實行了全員勞動合同制的職工,也可按規定條件參照執行。
二、對1960年到1966年期間參加工作,直接從事礦山、井下、森林采伐、高空、高溫、有毒有害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滿10年以上的職工,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辦理退養和子女招工手續時,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
三、企業在辦理老職工退休退養手續的同時,辦理子女進廠手續。其子女進廠后,先簽訂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作為考察試用期。試用期內,由企業組織培訓和試崗,使用期滿考察合格者,辦理正式錄用手續。試用期內的待遇由企業自定。
四、省屬企業、中央駐陜單位所屬企業的子女招工方案和正式錄用,須經企業主管部門同意后,報省勞動廳審批;地、市屬以下企業的子女招工方案和正式錄用,經企業主管部門同意后,報地、市勞動局審批。為方便企業和職工,簡化工作程序,企業持省勞動廳或地、市勞動局的招工批件,可直接到企業所在地和老職工原籍的公安、糧食部門辦理戶糧關系轉換手續。
就業協議是指求職擇業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為確立錄用或就業關系而達成的協議。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為了確定錄用或就業關系,依法協商達成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書面協議。它是合同的一種形式。
簽就業協議的程序:
1、畢業生先按協議書的“說明”填寫好協議書中由畢業生填寫的基本內容(一式三份同時填寫);
2、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就業協議后,畢業生在協議書上簽名或蓋章,用人單位在協議書上簽署意見并蓋公章;
3、用人單位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簽署意見。加蓋公章;
4、用人單位在與畢業生簽訂協議書之日起的十個工作日內將協議書寄送學校就業指導中心;
5、學生就業指導中心簽證后加蓋公章,將協議書反饋給用人單位和畢業生本人,同時列入就業建議方案。
簽約時應注意的問題:
1、簽約是非常嚴肅的事情,也是一個法律行為,因此簽約前的了解恰談十分重要。畢業生應詳細了解用人單位的情況,一般包括單位的規模、效益、管理制度等;單位的隸屬也很重要;了解錄用崗位和工作地點、待遇等。
2、一般到用人單位報道后畢業生和用人單位要簽訂勞動合同書,因此在簽約前了解合同書的內容是十分必要的,尤其重要的是合同書的工作崗位、年限和待遇等相關細節。
3、為避免到用人單位報到后發生糾紛,簽約前達成的收入、住房和保險等福利待遇最好在協議書中寫明。如果報考了研究生或準備出國,應事先向用人單位講明,并寫在協議書中。有些畢業生向用人單位隱瞞這些情況,這是不可取的,也會帶來許多麻煩。
4、遇到問題而猶豫不決時,應及時向學校主管就業的老師詢問,征求他們和父母的意見,經過深思熟慮后簽約。
二、試用期與見習期
什么是試用期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與畢業生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相互適應的時間階段。試用期的開始也是勞動關系的開始,使用人員在試用期,應該與用人單位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合同加以約定。我國現行的勞動法及相關法規對試用期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并且試用期只能試用一次,在試用期內被解聘,可以得到緊急補償金。
什么是見習期
根據國家教委和勞動人事部《高等學校畢業生間隙暫行辦法》規定,為繼續加強對畢業生的培養教育,進一步提高畢業生的政治、業務素質和從事實際工作的能力,使其盡快地適應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地要求;同時也為了使用人事部門(單位)全面了解、考查畢業生,以便合理地安排使用,高等院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后,原則上都要安排見習期。見習期一般為一年。見習期滿,應及時辦理轉正手續,按期評定專業技術職務和任職資格,聘任相應工作崗位。對達不到見習要求,經所在單位研究并報主管部門批準,可延長半年至一年見習期,并將延期的理由通知本人。一年延期結束仍不能達到要求的,不再延長,另行安排工作。工資待遇按畢業生轉正工資標準低定一級執行。對表現特別不好的,經所在單位批準并報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可以辭退。
試用期與見習期的區別
一般來說,試用期的工資要低于正式錄用時的工資,有些公司按正式錄用工資的70%發放。而且,在試用期內,一般不享有帶薪假期和其他福利待遇等。因此,在試用期內,盡職工作,爭取早日跨越試用期。見習期與試用期是全然不同的概念。見習期專門適用于大中專畢業生,是對剛畢業在轉為國家正試編制之前制定的考核期間。試用期則是針對用人單位和畢業生在簽訂勞動合同時約定的一種考核期限,是隨著勞動法的實施而產生的:試用期內,用人單位理應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試用期工資不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將試用期從勞動合同中剝離,單位簽訂獨立的“試用期合同”是違法的;畢業生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續簽勞動合同時,重復約定試用期是違法的。
三、報到證
報到證,全稱為“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由教育部印制,省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部門單獨簽發。列入國家就業計劃的畢業生才能持有效報到證件。用人單位以報到證為依據接收安排畢業生的工作。報到證為一式三聯(正本和副本),正本為藍色由畢業生持有,到單位報到時交給單位;副本為白色一般由學校負責放進畢業生的檔案。
1、《就業報到證》有何作用?
答:(1)到接收單位報到的憑證
(2)證明持證的畢業生是納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學生
(3)憑報到證及其它有關材料辦理戶口和人事檔案等手續
(4)人才服務機構存檔的證明
(5)《就業報到證》一人一份,由省就業指導中心簽發。
(6)畢業生在工作單位轉正和干部身份的證明。
2、哪些學生不發報到證?
答:(1)繼續升學的畢業生(專升本)不發報到證;
(2)申請出國留學不參加就業的畢業生不發報到證;
(3)辦理暫緩就業的畢業生不發報到證
(4)港澳臺學生不發報到證;
3、《就業報到證》的派遣原則(即《就業報到證》開到什么單位)是什么?
答:(1)落實到省直和中央駐粵單位就業的畢業生直接派往接收單位;
(2)落實到具有人事接收權的企事業單位,報到證直接派到各企事業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在備注欄注明就業單位;
(3)靈活就業的畢業生如找廣東省人才服務中心或其他人才中介辦理人事手續,報到證直接派到靈活就業的上級主管部門,在備注欄注明就業單位。
(4)畢業時未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直接派回畢業生生源地人事局、教育局;
(5)生源地為外省的畢業生,畢業時落實了就業單位且要求回生源地擇業的,將其派回生源所在省的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
4、辦理《就業報到證》要提交什么材料?有什么要求?
答:
(1)可以憑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辦理,如用人單位無人事權,不能接收檔案,還須到其上級主管部門簽章(簽在“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一欄);用人單位無上級主管部門的,則到當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人事手續(在“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一欄處簽章);
(2)可以憑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并須到當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簽定《就業協議書》,辦理人理手續,簽好后的《就業協議書》要一并帶到省就業指導中心;
5、憑《就業協議書》辦理《就業報到證》的程序是什么?
答:(1)畢業生在《就業協議書》上填寫基本情況;
(2)用人單位簽字、蓋章,畢業生簽字,填寫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3)畢業生所在的學校就業指導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并蓋章;
(4)學校根據《就業協議書》的內容填報就業方案,省就業指導中心根據學校上報的就業方案簽發《就業報到證》;
6、《就業報到證》上報到時間有限制嗎?
答:《就業報到證》的報到期限為一個月(從報到證簽發之日算起)。畢業生因不及時領取或不按時到單位報到其后果由畢業生本人負責。
7、畢業生該如何申請辦理改派手續?
答:(1)要有下列材料方可提請省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辦理:
(2)本人的申請報告;
(3)所在學校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
(4)原用人單位的意見;
(5)新用人單位的接收函;
(6)原就業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在《就業報到證》的備注欄上簽署 “同意異地就業”或“同意改派”的意見或另附同意改派的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
(7)省就業指導中心接受改派的時間是畢業生畢業后的一年內有效。
【聯系方式】
廣州高校人事
咨詢qq:12484439
四、暫緩就業與人事之問答
問:辦理暫緩就業手續是否需要交費?
答:辦理暫緩就業手續不需要交費。但在暫緩就業期間,畢業生需要所在單位出具考研、報考公務員等相關證明時,須向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繳納費。如果在暫緩就業期間要開計劃生育證明或港澳通行證等,又無用人單位接收,必須先取消暫緩就業后回生源地相關部門辦理。
問:暫緩就業期間落實了就業單位應該怎么辦?
答:1、憑用人單位接收證明(包括人事局的意見)和暫緩就業協議書到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辦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
2、憑報到證回學校保衛處戶籍科辦理戶口遷移證,團員到學校團委、黨員到黨委組織部轉移組織關系;
3、帶齊報到證、戶口遷移證、組織關系轉移證明等材料到單位報到上班。
問:申請暫緩就業的利與弊?
答:
利:1、延長了找工作的時間,畢業生可以有更長的時間來選擇;
2、準備考本科的同學,檔案、戶口可以暫時不遷回生源地;
3、為部分被用人單位要求先實習后簽約的畢業生,提供了緩沖時間;
弊:1、畢業生在暫緩就業期間既不是在校學生,也不是社會人,身份比較尷尬,造成有些證件或證明無法辦理;
2、暫緩就業的畢業生因錯過應屆畢業生就業最佳時期,將會面臨更大的就業壓力,不僅可能會受到用人單位的歧視,還須與更多的畢業生競爭。
3、暫緩就業期間不能計算工齡。
問:什么是人事?
答:人事是一種人事管理制度,由于非國有單位沒有人事權,不能管理本單位工作人員的人事檔案關系和戶口關系,由人才中介代為管理,這種管理制度就叫人事。
問:那些畢業生需要辦理人事制度?
答:1、到非國有單位就業的畢業生;
2、部分國有單位以臨時聘用的形式錄用的畢業生;
3、一心要留在廣州工作。
4、準備出國自費留學,不想把戶口遷回生源地的畢業生。
問:廣州市有那些可以辦理人才的中介機構?
答:有廣東省人才中心、中國南方人才市場,只是收費價格不一樣,一般價格應不超過500元/年。
問:通過人事申請的入戶指標是否是廣州市常住戶口?
答:是廣州市常住戶口,即使三年之后,將檔案轉離人才中心或跳槽,對戶口不會有任何影響。戶口可以選擇遷到親戚或人才中心的集體戶口下面。
問:辦理人事的利與弊?
答:
利:1、可以解決廣州市戶口;
2、可以計算工齡,評職稱;
3、辦理護照、邊防證等證件與其它證明。
4、可以辦理社會保險。
弊:辦理了人事,就算做已就業,一年以后更換就業單位,只能以調動的形式辦理,不能以應屆生的身份就業。
問:如果沒有找到接收單位,能否辦理人事?
答:可以辦理,可由人才中心先出具用人報告申請入戶指標,畢業后將戶口遷入人才中心集體戶口或搭戶到親戚家,再繼續去找工作。
問:畢業生辦理人事手續需要哪些材料?
答:推薦表原件、就業協議書,如有接收單位還需要提供法人代碼復印件。
五、檔案與戶口
一、檔案
1、檔案原則上不能由畢業生自帶,但經就業單位(此類單位必須擁有人事權,多為國家機關或事業單位)或升學深造學校開出同意學生本人自帶的委托證明,經本人提出申請,輔導員批準后,允許本人自帶檔案。
2、畢業生檔案寄送:(1)暫緩就業的畢業生檔案,于每年的6~7月直接送到廣東省就業指導中心檔案室代管。(2)廣州生源的畢業生檔案于每年的6~7月直接送到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地址:廣州市天河路198號精典大廈七樓,廣州生源的畢業生報到地。)佛山生源(包括佛山五個區:禪城區、南海區、順德區、高明區、三水區)的畢業生檔案于每年的6~7月直接送到各區的人才交流中心。非上述情況的畢業生檔案由校區就業指導中心通過南海機要局直接寄送畢業生回生源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有人事接收權的單位要求學校將畢業生檔案直接寄送其指定地方的除外)。
3、畢業生必須在畢業后半年內查詢自己的檔案,并在當地人才交流中心辦好相關的檔案托管手續,如當地人才交流中心確認未收到,應及時告知校區就業指導中心并請求查詢,如未按時間查詢,一年后學校將無法提供相關服務(一般查詢全過程需二周)。因為根據郵政局寄送機要材料相關文件規定,各單位寄送的機要清單最多在郵政局保管一年,一年后機要清單統一銷毀,屆時將無法給這部分畢業生提供相關查詢服務。所以畢業生必須安排好時間,在規定的時間內查詢自己的檔案去向。
4、對于已成功辦理暫緩就業的畢業生,如果是正式黨員,黨員材料應裝入人事檔案,一起送到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預備黨員的材料不跟人事檔案一起送出,其材料暫時由學校組織人事辦代為管理。
二、戶口
1、入戶地址務必詳細到門牌號碼,而不僅是單位名稱,沒有詳細地址不予受理。
2、戶口遷回原戶籍的,不論戶口性質如何(城鎮、農民)均不需提交任何證明,只須填寫原戶口地址即可。屆時由畢業生本人憑戶口遷移證、報到證等到生源地人事局報到后自行辦理遷戶工作。
3、畢業生能提供戶口遷入指標書面證明的(即人事局接收函或公安局準入證明),則可遷往落戶地址,書面證明統一上交畢業班輔導員鑒證保存;如不能提供遷入指標書面證明的,原則上遷回原戶籍地。
4、考取了專升本的同學,戶口遷移地址處填寫錄取學校的地址。
乙方(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業技術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參加工作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暫行辦法(試行)》、(XX)35號文《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以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聘用合同確定勞動關系并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下列方式之第( )種
1.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為期_______年_______月;其中試用期為 _______個月,試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內實行人事,人事檔案放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2.無固定期限合同,除按規定變更、解除、終止外,本合同可至乙方達到退休年齡時終止。
3.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特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該任務完成后,本合同即終止執行。
二、工作內容和條件
1.甲方根據單位情況和有關人事政策法規,通過雙向選擇、擇優聘任、競爭上崗等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崗位,其崗位職責按簽訂的崗位聘任合同或崗位責任書執行。
2.甲方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三、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根據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甲方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等情況,以貨幣形式按月核發乙方應得的工作報酬,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建立檔案工資。
2.甲方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失業、醫療等項社會保險,其中,乙方個人應交納的部分,由甲方按月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納,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3.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時制度、公休假日、女工保護待遇,因工負傷、致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負傷和患病待遇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紀律
1.甲方應明確并切實加強單位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楚、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2.甲方有權根據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乙方有違反的,甲方可按規定給予必要的處理。
3.乙方應努力學習政治文化,積極參加崗位技能培訓,忠于職守,服從領導,團結同志,努力完成本職工作。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因特殊情況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一、柳北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協辦員1名
(一)崗位介紹
協助監察員開展日常巡視及處理投訴舉報案件。
(二)崗位要求
男性,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工作責任心強,服從工作安排,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溝通協調能力。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法律專業,有駕駛證,能熟練駕駛機動車,能熟練使用Word、Excel、PPT等辦公軟件應用,有較好的公文寫作基礎。
二、柳北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協辦員1名
(一)崗位介紹
會計財務相關工作及協助處理辦公室相關業務。
(二)崗位要求
性別不限,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工作責任心強,服從工作安排,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溝通協調能力。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會計、財務管理等相關專業,能熟練使用用友會計財務系統等財務管理軟件應用,能熟練使用Word、Excel、PPT等辦公軟件應用,有較好的公文寫作基礎。
三、報名方式
應聘者請將本人個人簡歷表(附個人近照)電子版發至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系人:鐘鶯
聯系電話:2821335
四、工資福利待遇
月工資2240元,年終有績效補貼,購買養老、醫療、生育、工傷和失業保險。按國家規定享受公休假、婚假、產假等法定節假日。合同期一期2年(合同期滿考核合格可續簽),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工資為月工資的90%。
五、注意事項
以上招聘崗位采用勞務派遣方式,跟勞務公司簽訂合同。應聘者請將材料發至各招聘部門的電子郵箱,招聘部門對應聘者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者,擇優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時請攜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初審未通過者,不再另行通知。報名截止時間為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