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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認識深入推進“百姓說事點”創新發展的重要意義
“百姓說事點”是在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實踐中產生的,是“楓橋經驗”在的生動實踐,深入推進“百姓說事點”創新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深入推進“百姓說事點”創新發展是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重要舉措。“百姓說事點”是在群眾經常聚集的地方,為百姓搭建的說事、議事、調事平臺。通過這個便捷的平臺,暢通百姓的訴求表達渠道,就地解決問題。通過“百姓說事點”的創建,能夠實現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實踐證明,“百姓說事點”的創建是加強基層社會治理的有效實踐,深入推進“百姓說事點”創新發展是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的現實需要。
二、深入推進“百姓說事點”創新發展應該堅持的基本原則
(一)堅持黨的領導。深入貫徹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黨的領導貫徹到“百姓說事點”創新發展的全過程各方面,確保“百姓說事點”工作始終沿著正確方向發展。
(二)堅持服務為民。認真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尊重人民主體地位,著力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把人民群眾滿不滿意作為衡量“百姓說事點”工作的根本標準。
(三)堅持傳統和現代治理理念相結合。在“百姓說事點”的日常工作中要把中華傳統治理智慧和現代治理理念結合起來,著力預防、化解人與人、人與自然的矛盾沖突,努力促進“百姓和順、城鄉和美、社會和諧”。
三、深入推進“百姓說事點”創新發展建設的工作目標
(一)推進“百姓說事點”規范化建設
1、在鞏固縣原有百姓說事點的基礎上,縣局決定在每個鄉鎮打造2個百姓說事點示范點,不斷加強“百姓說事點”規范化、標準化建設。統一制作上墻信息處理流程,制作統一規范的調解文書,配備相應的電腦、卷柜、專業調解書籍、調解桌椅等辦公設備,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加強全縣“百姓說事點”軟硬件建設,努力做到建設一個、規范一個的要求。同時積極促進具備條件的“百姓說事點”向個人調解室過度。
2、計劃在加強對“百姓說事點”硬件設施投入的基礎上,同時加強對人員隊伍的建設,注重選擇鄉賢社賢、特別是從黨政機關尤其是政法機關退休的人員中黨性強、熱心公益事業、熱愛人民調解工作的同志參與到“百姓說事點”的工作中來。充分發揮他們懂政策懂法律的優勢,既能幫助調解矛盾糾紛,又能起到傳幫帶的作用。加強對“百姓說事點”調解員(信息員)的業務培訓,提高基礎法律素養和處理問題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批“做得好、信得過、叫得響”的“調解員(信息員),為“百姓說事點”和個人調解室融合發展創造條件。
(二)充分發揮“百姓說事點”的職能作用
“百姓說事點”作為基層社會治理的實踐探索,解決基層人民群眾矛盾糾紛的工作機制和平臺,要重點通過以下5方面發揮職能作用。
1、社情民意收集點。要注意收集小到家長里短、鄰里矛盾,大到房屋拆遷、土地糾紛等與百姓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各類問題,通過“百姓說事點”反映出來,為政府服務改善民生和推進基層社會治理提供參考。
2、矛盾糾紛化解點。要注意通過"百姓說事點”積極搜集民情信息、化解矛盾糾紛,以其更早掌握信息來源、更貼近群眾、更讓群眾樂于接受的形式,及時化解大量矛盾糾紛,有效維護基層社會和諧穩定。
3、公共法律服務點。邀請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法律專業人員現場解答咨詢,宣傳普及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教育和引導群眾既要懂法守法,又會用法,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致富信息傳播點。基層司法行政機關要會同各相關部門利用這一平臺積極宣傳黨的方針政策,為群眾提業信息,聘請專家講解種養殖以及外出務工、就業等方面的知識和信息,為群眾提供生產生活所需幫助和服務。
5、干群關系聯系點。司法行政機關要積極引導基層司法行政工作人員經常到點上走訪,與群眾保持溝通聯系,及時解決群眾利益訴求,不斷提升和政府特別是基層干部在群眾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
四、深入推進“百姓說事點”創新發展建設的工作方法
要積極探索及時、便捷、有效解決人民群眾矛盾糾紛的科學方法,強化為人民服務,著力在以下5個環節上下功夫。
1、事前問事。村(社區)調解員每周到“百姓說事點”排査走訪一次,及時掌握“點兒”上收集上來的村(社區)的重點人思想動態、可能發生的矛盾糾紛,將矛盾糾紛排査梳理結果報告給司法所,及早采取防范措施。
2.隨時說事。說事點要開通“說事電話”,設立"說事記錄本",信息員每天在點上現場傾聽百姓說事,群眾可以隨時隨地到說事點來,提意見、說建議、談看法,反映需要迫切解決的問題。
3、及時調事。建立“百姓說事點”內容登記制度,根據不同情況對群眾反映的問題進行分類梳理。能夠當場答復處理的,由信息員、村(社區)調解員或司法所工作人員當場答復,使群眾訴求得到及時解決。
4、定期議事。對于群眾提出的重大疑難問題和事項,當場不能解決答復的,司法所要及時上報鄉鎮(街道)黨委政府,由其責成綜治、等部門或報請上級相關部門研究解決,明確辦結時限,由司法所負責定期向提出問題的群眾進行反饋。
“與其他辦案部門不同,社區檢察不觸及正向程序辦案,那么它設立的意義在哪里?在于通過逆向監督實現檢察職能由被動應對轉向主動預防。社區檢察的設立初衷便是將檢察職能在法治軌道上延伸。我們現在談的創新思維、科技引領也都是為了更好地輔佐檢察人員提升專業化能力和監督水平,將檢察職能長效發揮。”
在10月26日召開的上海市社區檢察部門“依托檢察職能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專項工作交流會上,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社區檢察指導處談劍秋處長對社區檢察的釋義簡明有力。
2010年6月,上海檢察機關開始探索派駐社區檢察工作,把法律監督的觸角延伸到了基層。社區檢察室是基層檢察機關向街道、鄉鎮派駐的,在社區群眾身邊的檢察機構。目前,上海全市已設立45家社區檢察室,建立了由處、科、室三級機構組成的獨立條線,也成為全國唯一一家有完整派駐基層檢察部門機構序列建制的省級單位。并基本實現對全市公安派出所和街鎮司法所監督的全覆蓋,既監督派出所受理、立案等刑事執法活動,也監督監外執行。
當然,構成社區檢察重要職能的還包括――基層職務犯罪社會化預防,以及依托檢察職能,參與社會治理。社會治理的主要責任主體是國家行政機關,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督機關,其主要職責應當是通過發揮檢察權對行政執法權的監督制約作用,更好地實現社會治理體制的良性運作,進而參與并推動社會治理創新。因此,社區檢察部門在參與基層社會治理中的職能定位,便主要集中在檢察監督職能上。
“我們推進這項工作,要聚焦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利用社區檢察室扎根基層的優勢,著力發現問題,依托檢察職能,積極開展前端治理和后端整治,立足監督定位,促進相關機構職能履行,加強法律服務,引導矛盾化解。”說這話時,談劍秋的眼神透出堅定。“當然,我們承擔了這份職責,開展了這項工作,就要與時代并行,不斷探索創新,積極提升我們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其實,在基層設立社區檢察室,本身就是檢察機關檢力下沉,延伸觸角,依托檢察職能推動基層治理法治化的創新舉措和有效手段。檢察機關通過執法辦案,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解決刑事、民事、行政訴訟中的紛爭矛盾,懲罰犯罪,引導其他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規范守法,就是檢察機關直接參與社會治理的過程。
在年初的條線會和專項工作會上,市院社區檢察指導處就對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工作做了新形勢下的重點部署,提出了“適應改革發展,主動融入基層社會治理;加強內部聯動,形成檢察工作整體優勢;把握監督定位,有效參與社會治理;著眼法治化建設,積極建言獻策”的工作要求,各區社區檢察科也結合檢察建議回訪監督或自選主題開展了專項工作。
10月26日,全市社區檢察部門的負責人再次共聚一堂,交流探討社區檢察部門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工作的切入點和方式方法,如何更好地發揮聯動融合作用,在社會治理工作中真正有所作為,并展現更大成效。
融入基層,延伸法律監督的觸角
社區檢察工作的“社區屬性”,不僅僅指檢察室設在社區,或者能為地區老百姓提供多少法律上的支持,更重要的應該是主動融入社區建設,在靈活變通的專項工作中,體現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觸角價值,發揮“監督觸角”的作用。
這些年來,全市社區檢察部門逐漸熟悉了街鎮治理模式,檢察室除了面向所在地街鎮,更主動輻射區域內其他對應街鎮。和各鄉鎮“穩定辦”、“綜治辦”、街道“平安辦”等機構建立工作聯系,宣傳社區檢察面向社區開展法律監督、保障法律一體實施的工作職能,及時掌握社區治理狀況。并且,在街鎮綜治中心、網格中心等窗口,公開設置社區檢察職能介紹和聯系方式的公告牌,通過窗口指引妥善處理和檢察職能相關的涉法涉訴問題,及時發現法律監督線索。
“咦,奉城鎮這幾年好幾個村書記都‘出事’了……”通過橫、縱比對各種數據材料,奉賢區院社區檢察科的檢察官們發現,位處該區的奉城鎮從2012年以來,50個村居就有5個村書記發生職務犯罪,都是通過手中權力為他人謀利,收受賄賂。犯罪領域也集中在村級工程建設領域,比如協助政府管理村莊改造、農田基礎設施建設等過程。
結合社區檢察室近年來法制宣傳進村居活動的開展情況,檢察官們了解到奉城鎮的基層黨委、政府有關部門在對村干部的監督、教育和管理方面非常薄弱,大量村干部本身缺乏法制觀念和廉潔意識,存在“你拿我也拿”、“不拿白不拿”的效仿心態,導致村干部腐敗問題接連發生,甚至同一個村的多名干部相繼發生問題。
經過研判,奉賢區院社區檢察科鎖定了村官職務犯罪的專項治理主題,并立即聯合本院反貪、案管、公訴部門,通過網上辦案軟件查找歷年案件,借閱卷宗材料,向案件承辦人詢問了解具體情況,分析查找專項檢察的工作切入點。最終形成了有效的村級工程建設領域村官職務犯罪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同時與奉城鎮紀委聯合開展專項檢察,并陸續走訪當地黨委、政府、案發單位等,從權力配置、權力監督、財務管理等方面分析案發原因,逐一找出管理癥結,提出基層社會治理檢察建議,建章立制,堵漏防患,并對必要的回訪也做了安排。
不僅如此,促進轄區綜合治理,要從社區、村鎮、基層、老百姓身邊最常發生的問題入手。基于從檢察建議回訪監督中提煉出社會治理工作項目的經驗,奉賢社區檢察科強化了這項認知,主動加強了和街道各相關部門的聯系,從派出所刑事執法監督、社區矯正監督,以及行政案件申請監督、受理等多種渠道,探尋其中常見、多發、影響地區老百姓生活和社會治安的苗頭性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社會治理檢察建議。并于今年,結合區域刑事案件,延伸開展了跨境賭博衍生社會問題、電瓶車盜竊防范等多個社會治理專項。“我們的主動拓展就想使社區檢察工作變得更富有生命力,并在基層社會治理工作中找到支撐點,充分體現社區檢察的‘社會屬性’。”奉賢區院社區檢察科科長向記者介紹。
無獨有偶。松江區院結合地區實際選擇轄區工業園區的大型企業作為調研對象,會同街鎮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做好園區及企業周邊的綜合治理工作,在專項工作的選擇上也突出了貼近重點工作和現實需求。
近年來,隨著經濟快速發展和中心城區制造業溢出,松江制造業規模不斷壯大,在大量外來人口導入的同時,社會管理和治安問題也日益凸顯。全區每年發生的刑事案件中,外來人口犯罪案件數量居高不下,其中發生在大型企業廠區及周邊生活區的案件占據相當大的比例。
其中,世界最大的筆記本電腦生產商、長期位列上海市出口創匯榜前列的達豐(上海)電腦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達豐公司”),更是長期受到刑事案件高發的困擾。坐落于松江出口工業區內的達豐公司,廠區和生活區占地達100萬平方米,現有員工約4萬人(高峰期時有近8萬人),月入職、離職人員達兩千人。據統計,2014年1月至2016年9月,在達豐公司廠區及生活區范圍內,公安機關接到報警逾4500件。雖然治安情況有逐年好轉的趨勢,但像達豐公司這樣的大型企業仍然是松江區治安和刑事案件的高發地,在松江工業區中也具有代表性。
針對這一區域特點,松江區院社區檢察科將開展綜合治理的重點聚焦于轄區大型企業,選取案件多發的典型企業,從分析案發原因、查找防控短板和制定針對性治理措施入手,探索社會力量和廠方合力推動廠區綜合治理。尤其對達豐公司這樣的松江出口工業區龍頭企業,推動落實好“廠區+社區”綜合治理工作,對帶動區內其他大型企業完善綜合治理有很大的借鑒作用,對促進區域社會治理也有積極意義。
松江社區檢察科以推進達豐公司綜合治理工作為重點,根據前期與相關職能部門達成的共識,發揮檢察、法院、公安、司法、街鎮和工業區綜治部門等各自的職能優勢,在預防犯罪法制宣傳、勞務市場招聘監管、企業周邊環境綜治等多方面入手,推進“廠區+社區”綜合治理模式,多管齊下營造企業發展和地區平安的良好社會環境,受到轄區內企業一致點贊。
無縫對接,源自內部聯動
從公安派出所刑事執法活動監督和監外執行監督中發現社會管理問題,是社區檢察部門的一項重點工作和有效思路。通過加強和區院各部門特別是刑事檢察部門的工作溝通,亦可了解到一段時期內區域發案特點和社會治理盲點、難點,并從區域內有影響、有典型意義的案(事)件中捕捉線索,由點及面挖掘優化基層社會治理的價值點。
2016年1月31日,閔行區臨滄路某碼頭發生了一起事故,犯罪嫌疑人張某無證駕駛大型自卸貨車運載建筑黃沙,在倒車時與行人廖某相撞致其當場死亡。區院檢察官在辦案中發現,張某工作至今從未取得過駕照,所駕駛的貨車系拆車場買來的報廢車輛,經過鑒定,該車制動、轉向、燈光信號均不合格,張某供稱碼頭老板在明知其無證的情況下仍雇傭其工作了近三年。
由于閔行區毗鄰黃浦江,水域面積較大,區內沿江碼頭較多。對于本案反映出的問題,閔行區院的檢察干警第一時間聯想到,類似情況也可能存在于其他碼頭,如果碼頭內無證駕駛情況不少,車輛又得不到及時監管,將對本碼頭安全生產埋下系列隱患……沒有猶疑,閔行區院社區檢察科立即派員與轄區內有沿江碼頭的街鎮溝通,聯合對碼頭進行抽樣走訪調查。經排摸發現,閔行轄區內共有39個碼頭,其中16個為私人承包碼頭,上述刑事案件中反映出的問題不同程度地存在于這些私人承包的碼頭內。
檢察干警兵分兩路,一邊前往事發地深入調研,另一邊將“私人承包碼頭存在安全隱患”的情況第一時間匯報給區院分管檢察長和市院業務處。“碼頭堆場內無證駕駛車輛監管問題”專項綜合治理方案也在市院業務處的指導下出爐。很快,轄區內碼頭數量最多的吳涇檢察室被點名負責開展各碼頭的實地調查、找出問題癥結,有針對性地開展綜治工作。
為確定監管責任歸屬,干警們先后走訪了市政建設養護公司(涉案碼頭的出租方)、安檢所、交通委及航務所。通過梳理法條,最終確認了區航務所對碼頭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負有安全監管職責。
之后,閔行社區檢察科立即召開工作現場會,聯合碼頭、區航務所等單位,通報專項檢察情況,以案論法,制發《檢察建議書》以促使相關責任單位切實履行安全監管責任,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依托與本院辦案部門的信息聯動、案件篩查機制發現類案問題,閔行區院社區檢察科還開展了法制宣傳進村居、規范社區服刑人員納管宣告、公安派出所受案立案等專項檢察活動。
不得不說,以問題為導向,利用好立足社區的優勢,單獨或會同辦案部門開展社會治理工作,既凸顯了“社區檢察”的檢察特性,又能體現“社區檢察”對檢察辦案工作的延伸,努力實現“打一案,防一片”,成效顯著。
檢察+科技:
法治思維糅合創新思維
不同于以往“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運作模式,社會治理將法治放到了更為重要的位置上。
對舟山市普陀區桃花鎮居民而言,鎮干部到家串門已漸成習慣。
桃花鎮200多名機關、社區干部和教師、醫生、民警等,分成40個網格管理服務小組,進村入戶走訪群眾,了解民情,傾聽民聲。這是舟山市推出的一個基層行政管理新模式。干部們說:“這個模式將傳統的聯系包干制度與現代的信息網絡技術結合起來,我們叫做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
干部們口中的“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落實到操作層面,就是按照“網格化定位、組團式聯系、多元化服務、信息化管理、全范圍覆蓋”的要求,在鄉鎮(街道)、社區大格局不變的基礎上,把每個鄉鎮(街道)劃分成若干個單元網格,并組建一一對應的聯系服務團隊。
到目前為止,舟山市289個社區共建立了2464個網格。2464個網格,織成了一張覆蓋全市城鄉、遍及每家每戶的“大網”,猶如將血脈延伸至整個社會肌體的最末梢,使全市基層黨的建設和社會管理服務煥發出了蓬勃生機與無窮活力。
社會管理服務的“無縫對接”
一幢新落成的棕黃色兩層樓房里,普陀區展茅街道松山村村民沈平均一家人,正在忙碌著最后的室內裝修。他高興地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房子造好加裝修共要30萬元,正好與拆遷補償費用相抵,但舊房換新房,統一規劃的水、電、衛生等設施都大不一樣了。
與沈平均一起因公路建設而搬遷過來的有16戶人家,分別來自同一街道的3個村。“一開始大家都有顧慮,甚至有抵觸。”來自茅洋村的林心剛介紹說,網格團隊成員就像是“保姆”,分工明確,每一個細節都有人替他們著想,“有些我們沒想到的,網格團隊也都幫忙張羅好了。大伙兒都是開開心心搬家的。”
很多明明是百姓受益的好政策、好措施,為啥一到基層就變了樣?舟山市委、市政府經深入調研后認識到,這在很多時候并不是落實不力的問題,而是現有基層社會管理服務體系存在著“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的缺位、越位、錯位等問題。
2008年8月,舟山在普陀區桃花鎮、勾山街道等地試點的基礎上,全面推開“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工作。即以100至150戶為單元,將全市劃分為2464個網格,以鄉鎮(街道)干部、社區工作者、民警、教師、醫生、黨員小組長或志愿者為網格團隊成員,以摸清網格“家底”為基礎,建立起基層社會管理服務新體系,從而使“上面千條線”與“下面一張網”實現有機銜接,實現了基層社會管理服務的“無縫對接”。
就這樣,網格開始成為舟山基層社會管理服務的“新單元”。這一新模式帶來的變化,被專家形象地概括為:每一寸土地都有人管理,每一戶人家都有人服務。
通過“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密切了干群關系,基層群眾的需求和困難及時反饋到了上級管理部門,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礎更加牢固了。
“千條線穿進一根針”
舟山市“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的重要創新之處,在于為整合有效資源、強化協同合作搭建了一個新平臺。
展茅街道黨工委委員顧磊洲向記者說了一件事:有一次,第33網格團隊到大展社區走訪,在與居民張賽表的交談中了解到,因張家宕邊坡治理產生了噪音、揚塵和震動,周邊居民要求承包人停止作業,否則就有可能集體上訪,而承包人的經營權是從張家經濟合作社獲得的。
于是,街道領導次日就會同相關部門負責人、網格團隊成員,察看現場,與承包人交涉,并召開了居民、婦女、黨員等7種不同對象座談會。最后,各方在街道召開的“民心凝聚推進會”上達成共識,承包人被責令控制爆破藥量,避開居民休息時段作業,并派專人清掃周邊路面,以盡可能減少對居民的生活影響。
長期以來,村和社區都是自治組織,擁有的工作資源有限,鄉鎮、街道的工作資源也相對貧乏。執政的很多資源,掌握在縣(區)以上工作部門。而這些部門,無法與基層保持最緊密的聯系,且條塊分割,因此執政資源難以在基層實現最有效的集聚整合,從而出現了被老百姓比喻為“千條線穿不進一根針”的現象。
“網格化”管理,在整合“條塊”公共服務資源的基礎上,實現了網格化治理與現有行政管理的對接,將“各管各的”轉變為“網格聯動”,提升了基層黨委、政府的管理水平和執政能力。
三鹿問題奶粉引發的食品安全事件發生后,許多地方無法迅速掌握轄區內嬰幼兒情況,也就無法開展“一對一”式的社會服務。但普陀區憑借當時已建立的網格,迅速摸清并走訪了所有3周歲以下嬰幼兒,對患病嬰幼兒進行了跟蹤幫助,沒有遺漏一個人。
舟山市還建立起上至市屬各部門、下至村(社區)的“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信息管理系統和辦事平臺,運用現代信息網絡技術,“網格聯動”更為高效。
2009年清明期間,螞蟻島居民要過海去小螞蟻無人島掃墓,由于天氣狀況不好,許多群眾擔心起海上安全。網格服務組通過網上信息平臺,向區海洋與漁業局要求加派海上執法監管人員協助管理,僅過1小時,漁政船和6名工作人員就趕到螞蟻島。
舟山市葫蘆島90%以上居民是老人,急需一個托老所,此事多年得不到解決。網格服務組逐級反映情況,上級整合多個部門資源,在半年時間里建起一所設施齊全的村級托老所。
從“走上來”到“沉下去”
曾經擔任過村黨支部書記的桃花鎮塔灣社區居民孫福元,幾年前說起干群關系,常常抱怨:“以前干部群眾是魚水關系,現在干部群眾是油水關系。”如今,孫書記的這種擔憂解除了。
“為民、惠民、便民”,是舟山推行網格化管理服務的理念和宗旨所在。這一理念帶來的最明顯變化,就是變群眾“走上來”為干部“沉下去”。
據統計,“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工作開展一年多以來,全區4200多名基層干部已走訪群眾近11萬戶,入戶率90%,累計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3480件。教育部門對離島就讀經濟困難的431人次學生每年生活補貼2000元,沒有一個學生因貧困而失學。有關部門對持《特困職工證》、《殘疾人特困證》、《最低生活保障證》、《重點優扶對象優待證》的150人進行各種扶持,減免各種費用18.4萬元,極大地減輕了基礎困難群眾的負擔。
“干部們現在挨家挨戶走訪,聽取我們的意見,我覺得蠻好的。以前我們跟干部之間多少有些距離,現在,我們跟干部特別親。有什么困難,有啥難處,都跟干部溝通。前一陣我在家待業,干部走訪得知了,馬上幫我聯系單位。現在工作已經安排好了。我希望這種有益于我們老百姓的做法能堅持下去。”舟山市普陀區勾山街道南岙社區居民陳燕說。
周月琴是勾山街道蘆花社區干部,她所在的46網格組組長、鎮干部王玉芳經常約她在工作之余一起下戶走訪。“她對我說,網格就像是自家的‘責任田’,得盡心盡力才行。”46網格組有一個無父無母的孤兒,在外讀大學,家里兩間平房成了危房,網格組就籌資幫他在臺風來襲前修好。
勾山街道黨工委書記劉明永介紹,街道調整了各社區(村)黨小組的設置,將黨小組與網格一一對應、相輔相成,使網格團隊的政策法規宣傳員、輿論道德評議員、社情民意反映員、鄰里糾紛調解員、群眾思想疏導員等“多角色”作用發揮得更加深入、到位。“只要服務到位了,其他管理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劉明永說。
有關專家在深入調研舟山的做法后認為,“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密切黨群干群關系、完善為民辦實事長效機制、鞏固了基層黨的執政基礎,可以說是基層社會管理服務理念的一次全面創新。
“網格化”管理還需不斷探索
舟山推行的“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做法,如今已成為舟山基層黨的建設和社會管理服務的有效抓手。
舟山市委黨校經濟與行政管理教研室副主任丁友良認為,作為基層社會管理的創新模式,“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有效整合了各方資源,暢通群眾訴求渠道,夯實了維穩工作的群眾基礎。其成功經驗是寓管理于服務之中,做到服務全方位,信息全覆蓋,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及時化解矛盾糾紛,把不穩定因素消除在萌芽之中,從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這對于搞好基層社會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啟示意義。”
“這種模式能夠把握老百姓的真實需求,更能貼合群眾實際。”寧波大學MPA中心主任、公共管理系主任何翔舟教授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這體現了一種公共管理的思路和理念。以往,單純的行政管理可能會存有偏差,如今,在網格團隊成員中引入教師、社區工作者,甚至是一些志愿者,這樣就能夠避免以往政府官員由于受身份、時間限制,對基層情況了解不夠深入的尷尬局面。”
浙江工商大學法學院教授鄭春燕博士認為,從整體上說,“網格化”管理的思路契合了現代公共管理學倡導的改革理念,即變傳統的命令控制式的管理手段為靈活的、高效能的規制途徑,這是值得肯定的。“但從報道的內容來看,改革的舉措更多地強調確立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服務理念,將‘網格化’的模式作為行政機關便捷獲取信息的方式,作為以行政機關為主導、化矛盾于基層的新方法,改的仍只是‘形’”。
近兩年筆者在沿海v市農村調查,在與鄉鎮干部的接觸中,深切地感受了免稅后,鄉村治理的一些重大變化。這集中表現為免稅后,基層政府在依法行政和治理的壓力下,而體現出的一種行政乏力感。用鄉鎮干部的話說:“土辦法”失靈后,自己就被捆住了手腳,很難有所作為,變成了“弱勢群體”,很多時候是只能做思想工作的“軟柿子”。
1、紅臉也很難唱
在大多數人的印象中,鄉鎮干部雖然官兒不大,但還是挺有力度的,收稅,搞計劃生育,他們顯然處于強勢。但筆者在v市農村調查時,意外地聽到了鄉鎮干部的一些心里話:
不知道現在的百姓怎么了?以前都是下去收稅,不交還要強行搬東西。現在呢?不僅不收,還要補,有時還要往他們家里送東西,可他們就是不領情。村里修個路或弄點兒什么工程,占了他的田,或者要挖他幾根橘樹,按照標準賠錢給他,可他死活不答應。
有個村子,曾因修高速公路“高價”征用土地。后來修村路時,個別村民竟然要求按照“高速公路”的標準,來補償他的土地和橘樹。真是不講理,不知現在的百姓怎么了?
聽鄉鎮干部的口氣,仿佛他們現在都成了弱勢群體,弱不僅僅體現在心理上,也展現在實踐中。他們坦言:有時挺怕百姓,尤其是“釘子戶”,我們凈揀好聽的說,“得罪他們,沒有好處。要是他們去上訪,麻煩就更大了……”
干部們說自己在努力轉變角色,以前是唱黑臉——要錢要糧;現在是唱紅臉——送錢送糧送溫暖。“我們現在是服務型干部!要修路、要土地平整,要園林改造……只是這個‘服務型干部’的帽子并不好戴。”
鄉鎮干部說:合作醫療是好事,百姓交一點,國家貼一點,重點解決個別農戶因病致貧的問題,雖然對百姓有好處,但這點兒錢并不好收。有些人會送來,有些人還要上門去收,有些人還要反復做思想工作。
“有人去年報銷受益了,你今年讓他交,他說去年生病,今年就不會再生病了,難道還年年生病?有些人說:交了就生病,不交就不生病了。他們不是沒錢,就是思想頑固,極個別百姓刁難人。”“合作醫療參保率上邊有指標,不達標,村里還要墊錢,非常麻煩。所以你還要拼命給他做思想工作,求他交。”“為他好,還要這么婆婆媽媽!想不通!”
為村里修路,占了他的田,或者涉及到他的橘樹,就是不讓,提出很高的標準。有時沒有辦法就要繞開,結果路修得彎彎曲曲。在鄉鎮干部看來,老百姓不再是以前的“老百姓”,已經變得不好講話,很難“擺平”,而鄉鎮干部一下子變得弱勢了。
2、執行權的缺乏
按照鄉鎮干部自己的理解,這種弱勢源于“手段”的缺乏,主要是執行權的缺乏。
“現在鄉鎮干部仿佛被捆住了手腳,對那些釘子戶一點辦法也沒有。”他們時常抱怨:以前的“土辦法”都失靈了,比如強行拆除,罰款,強制執行……“鎮干部有執行權最有效率!”一個鄉鎮干部反復跟我提到這句話。在他看來,對付那些不遵從的人,最好的辦法就是有執行權,即可以直接制裁。為了村莊整體的利益,必要的時候要強硬一點,免得讓釘子戶“一條魚惹了一鍋腥”。
強制權的缺乏,有時也使調解員在工作中非常軟弱,非常被動。比如,甲把乙打傷,涉及幾百元的醫藥費,甲就是不賠,因為你沒有強制權,所以也拿他沒有辦法。“這樣的事情,金額小,上法院成本太高,時間又長,很多事情解決不了只能拖著,一些小糾紛釀成了更大的矛盾。”
個別當事人忍無可忍,大打出手,殺了人或致人重傷。如果鄉鎮干部有執行權和裁決權,就能提前解決小問題,避免矛盾升級釀成大禍。
“有些問題,是明擺著的事情,沒有太多道理可講,要強硬一點,就好辦了。”“依法行政,聽起來好聽,卻非常不實用。”
以前的違章建筑,鄉鎮干部發現就可以責令拆除,如果不遵從,就可以叫些人拆除了事。現在情況大不一樣了,只能“依法拆除”,但程序太復雜,至少要走以下幾步:下發責令拆除通知書;拍照、筆錄;請示上級批示;上級部門研究決定;下達限期拆除通知書;組織人員和機械拆除。
鎮政府負責此項工作的干部介紹:這套程序雖然合乎法治,但是在整治違章建筑過程中,效果并不理想。因為即使你發現他正在違章建房,也不能像以前那樣及時制止,只能層層上報,最后房子蓋好了,就更加不好拆除了。“大多數違章建房,都不能及時有效治理,拖延成為了一種縱容。”
更多的情況是,村莊里的一些人建房時打一些球,稍稍侵占一點房前屋后的集體土地,干部不能及時制止,類似的事情在村莊里泛濫開來,最后“法不責眾”,根本無法解決。
更讓鄉鎮干部頭疼的是來自“治理”的壓力。“我們基層干部最怕上訪,現在百姓,一點點事情都要上訪。”“穩定是大任務,問題與我們的工資獎金掛鉤,上訪一次扣獎金50元,集體上訪扣得更多,如果去省里、北京上訪,那就罰得更重,所以我們最怕上訪!”
“有些上訪問題,我們這一級根本處理不了,因為我們手里沒有政策,沒有權力,只能是安撫,做思想工作,很多時候是花錢消災,替他們報銷路費,給補助。”有些百姓知道我們的弱點,動不動就拿上訪“要挾”鄉鎮,逼著基層干部同他們妥協——這真是令人頭痛的事情。
3、利益的沖撞
在訪談中,類似的抱怨幾乎是“不絕于耳”。在筆者看來,我們不能對這些情緒做“情緒化”的理解,而應該認真探討這些“抱怨”和“困惑”產生的背景、原因和影響,因為他們的抱怨和無奈,總體上反映了鄉村關系、干群關系等鄉村治理問題的新變化。
現在,鄉村干部的工作有了重大轉變,由以前的利益提取,變為現在的利益供給。道路硬化、土地平整、園林改造以及低保等惠民政策,在輸入鄉村的時候,面臨著新的問題。
首先,這些利益因素助長了村莊中的派性,削弱了村班子的戰斗力。工程項目中,伴有額外的收入,加劇了權力的競爭,尤其是村主任、村支書的關系不好處理,每一方都對利益更敏感,派性表現得更劇烈。
其次,這些利益調動了農民獲取額外收益的動機,增加了許多非暴力不合作的“釘子戶”。低保、土地調整中的補償等,都是實實在在的利益,在土地平整、園林改造和修路的過程中,個別百姓拒不合作、漫天要價。“私利”被最大程度地調動起來,甚至可以凌駕于“公益”之上,“少數決定了多數”。
再次,這些利益因素,觸動了農民的公平感和正義感,催生了新的社會不滿情緒。低保戶的確定,各項救濟的發放,補貼的獲取,這些利益吸引了更多人的眼球。不患寡而患不均,很多群眾瞪大了眼睛關注這些利益的分配,尤其是更加關注村干部,在工程發包過程中的賬務問題,稍有不滿,情緒容易蔓延,也容易在派性的作用下而擴大,村莊矛盾的激化和爆發,嚴重的引發上訪。
可以看出,當國家加大了鄉村建設的力度,大量的資金項目投入農村的時候,一方面鄉村的基礎設施在明顯改善;但是另一方面,村莊也增加了許多不諧之音。個別村班子也出現了消極行政的苗頭。“現在村干部怕得罪人,怕選票流失。”以前,在鄉鎮的壓力下,村干部還是能做一些“得罪人”的事情,現在村干部都想做“老好人”。有村干部解釋說:天天在一起,我以后也要在村子里生活,得罪人,誰還選你?
在干群關系變化的背后,鄉村關系已經悄然發生變化,即由以前的壓力型關系向合作型關系轉變。在這種合作關系中,有時候鄉鎮稍顯弱勢。雖然村莊需要國家和鄉鎮的資金項目支持,村干部也可從中獲得額外收益,但是目前的情況是,鄉鎮在縣市區的壓力下,更需要村班子的配合以推進項目。
因為派性等問題,很多村班子處于消極工作狀態,只能完成常規性工作,在大項目大改造時很難有所作為。一方面班子很難統一起來;另一方面,村干部也缺乏解決利益糾葛的魄力。這些都影響了鄉鎮政府,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的行動能力。
所以總的來說,鄉村關系相比以前來說是弱化了,集中表現為鄉鎮對村莊和村民的控制能力的下降,這種變化,直接引發了大部分鄉鎮干部在工作過程中的困惑與困境。
4、依法行政困局
這里涉及一個問題,法制、依法行政自然是大勢所趨,是社會前進的方向,所以,從這個角度說,基層政府的手足無措,可以看作是法制和依法行政等制度完善的成果。如此說來,基層政府的困境,簡直就具有了正面的意義,是基層社會法制化的表現。可是,實際的情況并非如此。
首先,法制化意味著程序化,而程序化意味著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的耗費。正像鄉鎮干部所說的,相關執法機關并不能及時處理問題,程序化和復雜化使許多問題很難解決,使許多小矛盾擴大化,使個體現象群體化——鄉土社會,如果不能懲一儆百,就容易積累矛盾,小問題變成大問題。
其次,法制化限制了基層干部的大量直接權力,虛化了其在鄉村社會的治理能力。目前大部分村莊的水利、調解等工作狀況都不令人樂觀。部分村莊違章建房較多,集體水塘,機動地都不能正常管理。更為突出的是,目前很多村干部也不積極了,使村莊公共事務不能有效開展。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治理的壓力,增加了鄉鎮工作的心理負擔和行政負擔。因為懼怕,很多干部工作開始變得保守,底氣不足。一個駐村干部說:“現在,做事情越多越會出事,因為你做得多得罪人就多,就容易出差錯,不做事反而容易評優秀。”各個鄉鎮也投入了巨大的精力用于治理,稍有苗頭,就要組織人進行“搶險”。
鎮長說:“有時候,我們得知他要進京的消息,就要早早爬起來埋伏在他家門口,一出來就把他抱住,然后談判……最頭疼,最難治理。”“部分百姓,動輒揚言上訪,你就要重視它的條件,很多時候委曲求全,甚至滿足他的無理要求。“
所以,鄉村干部的行政乏力感,反映的是當下鄉村社會國家權力弱化的現狀。強制性權力弱化后,治理就要依靠功利性權力,即通過補償、補助等方式,來獲得被治理對象的遵從。而這無疑飲鴆止渴,很容易陷入惡性循環。
改革開放以來,農村經濟高速增長,農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但是,出現的社會矛盾也相當突出。問題主要集中于城鄉差別擴大、社會發展滯后、公共物品短缺,民眾對政府的政治信任降低,社會出現緊張態勢。我們將這種社會不和諧加劇的情況表述為“治理危機”。“科學發展觀”的提出,標志著中國政府已經高度重視這個問題。
本人認為,農村治理危機的出現,主要根源在于政府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的過度介入。這種過度介入,如果用國外關于政府與市場關系的理論來分析,就是地方政府的“發展型政府”特征。這種“發展型政府”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的過度作用,既是對中國經濟持續高度增長的解釋,也是對社會不和諧加劇的解釋。
政府在國家經濟發展中的角色和作用,是政治經濟學關注的核心問題之一。古典政治經濟學認為,政府為經濟發展提供穩定的外部環境,最重要的就是通過法律來保護人們的財產權利。但20世紀下半頁東亞經濟的起飛提供了一個與此不同的“政府-市場關系”模式:東亞國家的政府不僅僅只是在外部穩定和保護市場環境方面起作用,更重要的是,政府通過一系列政策(產業政策、財政政策等)直接介入市場運行,在微觀上干預市場。而政府的干預政策也產生了促使經濟快速發展的效果。
1982年,約翰遜(Chalmers Johnson)提出“發展型政府(developmental state)”的概念,用于分析日本的通產省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這個模式介于蘇聯中央計劃型模式和美國的自由市場模式之間政府在經濟發展中起主導作用,但又不是蘇聯式的全面控制;市場是政府推動經濟發展的主要工具,但又不同于美國式的自由市場。發展型政府通過有選擇的產業政策、支持戰略性產業的發展來推動經濟的發展,往往通過兩個因素起作用:其一,國家為企業提供生產要素,由政府指揮金融系統以低于市場利率的優惠信貸提業升級或者擴充規模所需要的資金;其二,國家用政策保護企業,用優惠利率和限制競爭的政策來扶持企業,以鼓勵產業升級和擴大出口。
研究者認為,發展型政府之所以能發揮作用,與東北亞政府的特性密切相關:政治體制中的“統治”和“控制”是隱蔽地分開的,政治家統治而官僚控制,官僚隊伍擁有采取主動和有效合作行動的足夠空間;官僚隊伍小而精,擁有適用于其制度的最好的管理才干;存在一個“領航機構(pilot agency)”,如日本通產省、韓國的經濟企劃院等。
與“發展型政府”相對的是“掠奪型政府(predatory state)”或者“盜賊政府(Kleptocracy)”。“掠奪型政府”以部分非洲國家為原型,指“以統治者與利益集團的個人關系為基礎,以政府統治集團與社會上的特殊利益集團互相勾結、盤剝社會為特征的政府”。“掠奪型政府”體現在統治者的私利對公共利益的侵犯上,政府因為受統治集團的特殊利益所限制而缺少持續的發展意愿。作為一種政府干預市場的模式,“掠奪型政府”不是鼓勵而是限制私人企業的發展,并以高于經濟增長率的水平增加政府自身收入。
在發展型和掠奪型的“政府-市場”關系之外,還存在著以美國式的“政府-市場關系”為藍本的“監管型國家”。“監管型政府”模式強調政府不直接干預市場,而是通過制定規則、提供法治環境等方式來影響市場的運行和約束企業。與“政府-市場(企業)”或者“政府-社會(利益集團)”的合作模式不同,監管型政府不與企業進行直接的合作,而是以監管者的身份來定位自身的活動。
“發展型政府”的概念早期主要用于對東北亞地區的分析,但隨著中國改革開放以后經濟的快速發展,學者開始將這個模式運用到對中國的解釋中。
從最基本的層面來判斷,中國經濟在改革開放以后經歷的持續高速發展的過程與政府在市場中發揮的重要作用是分不開的,因而將中國列入“發展型政府”的類型體系中也就理所當然。隨著研究的深入,有學者認識到,在其他“發展型政府”中起主要的領航和推動作用的是中央政府部門,而在中國,這一角色則由地方政府來扮演,于是中國也被定位為“地方發展型政府”(Local Developmental State)。斯坦福大學政治系教授戴慕珍(Jean C. Oi)通過對這一作用機制的微觀研究,提出了“地方國家法團主義”(Local State Corporatism):一方面,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地方政府具有了公司的許多特征,官員們像董事會成員一樣行動;另一方面,在地方經濟的發展過程中,地方政府與企業密切合作。地方政府協調轄區內各個經濟事業單位,正像是一個從事多種經營的實業公司。
戴慕珍的代表作《中國農村經濟起飛:經濟改革的制度基礎》(Rural China Takes Off, 1999),對地方政府發展經濟的行為作了具體描述。她提出,地方政府通過四種方式控制和介入企業的經營運作 :一是工廠管理。地方政府把企業承包或租賃給個人而不是實行私有化,這有助于政府對企業進行干預和控制;二是資源分配。地方政府掌握著中央調撥給地方的計劃內價格的物資和本地擁有的稀缺資源,進行有選擇地分配;三是行政服務。包括協助企業取得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獎勵以及減稅的機會等常規服務,動員下轄的所有機構和組織扶植重點鄉鎮企業,甚至直接給予企業行政撥款;四是投資與貸款。通過控制投資和貸款來引導經濟發展,而地方政府可以為企業提供貸款擔保、評定企業貸款等級、支持當地成立半私營化的信貸組織等等。
激勵地方政府積極推動鄉村工業化的制度性因素主要包括財政體制改革和農業非集體化:分灶吃飯的財政體制改革激勵了地方政府發展當地經濟的積極性,而農業的非集體化使發展工業成為地方政府推動經濟發展的首要選擇。在這些因素的作用下,地方政府積極推動經濟發展,扮演了企業家的角色。
1990年代中國農村和鄉鎮企業的發展出現了新的變化。80年代農村經濟增長主要來自集體經濟,地方政府偏愛集體所有的鄉鎮企業,而私營企業很少會被給予貸款和原材料供應方面的幫助;進入80年代末,國家的宏觀經濟環境出現了變化,銀根緊縮,使得地方政府支持的鄉鎮企業風光不再。但戴慕珍認為,“地方國家法團主義”在90年代仍然具有解釋力:一方面,地方政府通過有選擇性的私有化加強集體經濟,對少數重要的、獲利較多的企業繼續保持控制,關閉問題嚴重的企業,以銷售、租賃等形式對其他企業進行改制;另一方面,把扶持的對象和范圍擴展和延伸到私營企業。“正如他們原先幫助集體企業那樣,地方官員通過調動資金、提供技術幫助、尋求市場機會、頒發執照來支持轄區內私營企業的發展”,通過這種方式,私營企業也被整合進“地方國家法團主義”的框架之中。
轉貼于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政治系教授伯恩斯坦(Thomas Bernstein)和閭曉波的著作《當代中國農村的無代表納稅》(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 in Contemporary Rural China, 2003),主要探討中國的發展戰略為什么導致農民、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間出現緊張關系。他們認為,盡管中央政府經常支持農民的要求,但是,它已經不能通過為農村創立一套公平的、可信的負擔體制來解決農民負擔問題。中國有12億人口,嚴峻的人口規模和經濟、社會、民族的多樣性,對于政策制訂和行政管理產生了巨大的難題。因為中國是一個單一制而非聯邦制的國家,這種情況更加惡化,而且,中央政府承擔了更多的任務。農民負擔問題,主要出現在中西部“農業中國”省份而很少出現在鄉鎮工業發達的東部省份,是因為國家在設計和指導適合兩方面政策時面臨的困難所致,也受到中國龐大的官僚體制缺陷的影響。
這本書也討論了中國政府在經濟發展的定位問題。他們認為,中國的地方政府兼具掠奪型和發展型特點。雖然中國高速的經濟增長具有“發展型”的特點,但由于普遍存在的腐敗與官商關系中的主義(Clientalism),他們認為中國地方政府的掠奪型特征值得注意。
“地方國家法團主義”對地方政府介入企業運作實現經濟發展的具體機制進行了描述分析。“地方政府公司化”雖然最初只是被用來解釋鄉鎮企業快速發展的現象,但是它揭示了基層政府活動的主要內容和方式。現在,雖然原來意義上的鄉鎮企業沒落了,但是基層政權參與經濟運作、介入企業運行的意愿和活動并沒有減少,或者說,雖然已經基本上不再直接興辦控制企業,但是,基層政府在招商引資、土地征用等方面介入經濟活動的強烈沖動,表現出同樣鮮明的公司化行為特征。
因此,本文提出“基層政府公司化”概念,來概括基層政權的運行邏輯。“基層政府公司化”集中表現為政府以追求經濟增長,特別是財政收入為最高動力。在某種意義上,GDP是這個公司的營業額,財政收入則是這個公司的利潤。在“發展是第一要務”的綱領下,政府的公共服務責任退居其次。在這個過程中,基層政府表現出鮮明的自主性。這種“基層政府的自主性”,既體現在相對于中央政府而言的自主性,即財政上的分灶吃飯使得他們在財政發展方面有自主行動,也體現在相對于農村社會而言的自主性,在日常運轉中忽略農村社會的需要、忽略平衡各種社會利益的需求。換言之,這種自主性突出地表現為,既利用國家體制的資源,又逃避體制的約束。
“基層政府公司化”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發揮了巨大的積極作用,但同時,它也促使“治理危機”出現:第一,大量資源被用于滿足地方經濟發展的目的。在現有的考核體系中,經濟發展是最為重要的指標,這使得基層政府有強烈的意愿將各種資源用來發展經濟;而在動員型的政治體制下,國家與社會之間的關系不平衡,農村社會的要求對基層政權沒有制度性的約束力,基層政府沒有提供公共物品的動機。第二,無法有效地化解基層社會內部的緊張和沖突:一方面,基層政府對于社會沖突的處理缺少動力;另一方面,基層政權本身也被卷入社會沖突中,成為沖突過程中的利益相關者甚至是沖突發生的根源,尤其體現在矛盾最為集中的征地活動中。第三,政府無力滿足基層社會對公共服務和公共物品的需要,因而相應地也就無法獲取政治支持。
同為“發展型政府”,為什么東北亞地區沒有出現中國式的“治理危機”?本人認為,中國的“地方發展型政府”是一個重要的因素。東北亞地區的“發展型政府”往往是中央政府中發展經濟的“領航機構”,它發展經濟只是中央政府的一個具體部門所負責的工作。而在中國,作為一級政府的地方政府充當“發展型政府”的角色,這直接影響到本級政府其他事業和服務的開展。
因此,在東北亞地區,“發展型政府”帶來的負面效果主要集中在市場機制的不完善上;而在中國,則還帶來了基層政府公共服務的供給短缺、社會發展滯后等嚴重問題。
(一)大力推進社會救助工作。一是加快社會救助工作平臺建設。加快推進建立鄉鎮(街道)社會救助工作站和村(社區)社會救助工作服務中心,建立健全救助工作機制。二是推進低保規范化建設。進一步規范社會救助工作程序;加強城鄉低保動態管理,實現應保盡保、應退盡退;推進城鄉低保一體化,提高低保標準。三是按照新的醫療救助辦法,管好用好大病救助資金,建立健全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醫療費用結算機制,實現低保家庭患者住院在醫院直接結算。四是繼續推進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建設,爭創1個國家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和2個省減災示范社區,不斷提高群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五是加大慈善助學救助,進一步提高救助標準。對高等教育新生就學困難的學生,每年由慈善會和教育基金會共同救助1000人;對義務教育和高中教育(含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階段就學困難學生,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救助。六是大力推進暖心工程,建立健全以政府救助為基礎、社會力量參與為補充、與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切實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受災人員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臨時救助等救助工作。
(二)積極助推養老事業發展。一是健全工作機制,落實優惠政策,推進養老事業的快速發展。大力推進公辦養老機構和社區養老、日間照料服務設施的建設,以PPP模式籌建全市社會福利中心;推動扶持養老事業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落實,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投入養老服務業;繼續推進基本養老服務補貼制度落實,力爭2015年養老服務補貼率達到50%以上。二是繼續推進敬老院提質改造三年行動,完成葛家、大圍山、沿溪、高坪、七寶山、澄潭江等6所鄉鎮敬老院改擴建項目;進一步提升敬老院管理和服務水平,打造3-4所__市級示范敬老院和6所__市級示范敬老院。
(三)進一步開展基層依法自治工作。一是按照《__市推進城鄉居民依法自治實施方案》,進一步抓好工作落實,確保各項指標達標。進一步深化基層民主自治,發揮居民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主體作用,促進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村(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動。二是開展服務品牌、精品社區創建,選樹一批社區服務管理成效顯著、群眾滿意的社區,充分發揮典型示范和輻射帶動作用,推動社區建設再上新臺階。三是依據上級安排部署,抓好全市第九次社區換屆選舉工作。
(四)大力推進雙擁和優撫安置工作。一是按照省市關于“雙帶雙促”活動相關文件精神,在全市范圍內全面開展“雙帶雙促”活動,促進雙擁工作健康發展。二是著力推進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確保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知曉率達100%,有意愿的退役士兵自愿參加培訓率達100%。二是全面落實好各類優撫政策。按政策做好追烈、評殘和新增優撫對象的認定工作;規范撫恤補助發放程序,確保實現各類撫恤補助社會化發放;加強優撫經費管理,建立優撫對象亡故月報制度,杜絕撫恤補助吃空和冒領現象發生。
一、抓發展,改革社有企業
推進企業改革。著力抓好社有企業內部治理結構、經營結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建立健全“有效制衡、規范治理、強化激勵、硬化約束、促進發展”的制度體系,打造企業發展新體制機制,促進社有企業轉型升級。
積極盤活資產。結合城鎮建設規劃、企業整合發展、為農服務網點建設等,因地制宜搞好統籌利用規劃,通過與其他工商企業合作開發、改造、資產置換等形式努力盤活資產,最大限度發揮資產使用潛力、效益潛力、增值潛力。
強化企業監管。積極探索社有資產管理新模式,認真履行出資人職責,完善企業績效考核辦法。制定并嚴格執行社有資產監督管理辦法、直屬企業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社有控股企業股權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建立社有資產經營預算制度和重大財務事項報告制度。加強風險管控,防控重大資產損失。積極推進懲防體系融入企業經營管理工作,對“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和廉潔從業規定執行情況實施有效監督。
二、抓創新,拓展經營業務
狠抓“新網工程”建設。充分利用中、省財政“新網工程”、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村社會化服務等項目政策,積極主動做好項目篩選、儲備和申報工作,爭取項目資金,改造創新農村傳統流通服務網絡,著力構建農資經營、農副產品購銷、日用消費品經營和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四大網絡”,為服務“三農”搭建好平臺,增強供銷社在農村現代流通中的主導作用。
拓展傳統經營業務。做好購銷經營業務是供銷社發展需要,是為農服務的重要手段,要努力拓展重點傳統業務空間,提升市場競爭力。切實保證農業生產資料供應服務。密切關注市場變化,加強與省內外化肥生產企業銜接,適時組織農資商品調運,做好科學用肥供應服務,確保農業生產對農資商品的需求。深入推進城鄉可利用垃圾回收利用網絡建立。完善農村生活垃圾回收處理的“村收集、鄉(鎮)運輸、縣處理機制”,合理布局社區和村鎮回收網點,努力構建符合環保要求,集回收、加工、綜合利用處理一體化的再生資源經營網絡,著力發展循環經濟,促進城鄉環境治理。
加快推進“農超對接”。充分利用供銷社經營網絡,加快推進連鎖超市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基地、專業大戶等建立采購關系,增強對接能力,提升產銷對接率,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解決農產品賣難,增加農民收入。著力培育農產品經營加工龍頭企業,發展農產品批發交易市場,加快完善冷藏、倉儲、運輸、零售終端設施,建立健全信息服務系統,搭建好農產品交易平臺。
三、抓基層,完善組織體系
完善基層供銷社組織體系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提出的供銷社改革發展重要工作,也是市政府《意見》要求,今年,要把建立和完善基層供銷社組織體系作為重點工作來抓。要按照開門開放辦社原則,合理布局基層供銷社建制,完善經營服務網絡。要“打造亮點、一網多用”,把“農超對接”網點、城鄉可利用垃圾回收處理網絡、莊稼醫院、社區綜合服務社建設與健全基層組織結合,整合資源,合理布局,高標準建設,做到建一個網點,成一個亮點,建立一個基層組織,壯大一個企業。積極參與城鎮化、幸福美麗新村建設,加快基層社組織鄉鎮覆蓋和農村綜合服務社向村級延伸,提高覆蓋率。
四、抓提升,增強服務效能
提升專業合作社檔次。經過多年發展,全市供銷社系統創辦、領辦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已有一定規模。今年要在提升檔次,提高帶動力上下功夫,著力推進標準化建設、規模化生產、品牌化經營、規范化管理,將服務鏈條延伸至生產經營全過程,加強農產品倉儲、加工能力、流通網點建設,規范發展一批專業合作社,增強帶動力。
第一,系統思考,頂層設計。早在2001年,房山區就提出了終身教育理念。在謀劃成人教育工作思路和方法的過程中,都是從構建終身教育體系這一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的高度通盤考慮,這為全面整合教育資源和學習培訓資源、促進各級各類教育快速發展奠定了基礎。
第二,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在缺乏政策依據的前提下,不等不靠,勇于探索,主動改革,破解制約成人教育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創造性建立了覆蓋城鄉的三級成人教育網絡。在學習型房山建設進程中,區成教中心成立了學習型組織創建評估組和具有法人資質的區學習型組織創建工作指導中心,前者統籌全區各類學習型組織創建的評估,后者負責全區各類學習型組織創建工作的業務指導,區成教中心逐漸成為全區學習中心,提高了成人教育的社會影響力和號召力。
第三,搶抓機遇,順勢而為。一是搶抓基礎教育布局調整的機遇,將騰退的校舍資源,用于鄉鎮和農村成人學校建設,在未增加編制和財政負擔的前提下,把中小學分流教師調整充實到成人學校,既解決了其教師配備問題,又解決了超編分流等問題。二是搶抓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產業結構調整的機遇,就地就近為礦區失業工人提高再就業技能提供免費的學習平臺。三是搶抓城市化進程加快的機遇,通過市民學校等學習平臺,使大量失地農民轉化為城市居民,讓其安居樂業。四是搶抓北京市學習型城市建設的機遇,深化成人教育改革,整合區域學習培訓資源,構建多層次、多領域、多功能、全覆蓋的新型市民學習服務體系,為深入推進學習型房山建設奠定了基礎。
第四,規范管理,推動發展。在領導干部配置上,由教委領導分管成人教育工作并兼任區成教中心主任,由鄉鎮教育助理兼任鄉鎮成人學校校長,由村委會(社區居委會)主任兼任村級成人學校(市民學校)校長,形成了成人教育行政和業務上的統一管理。針對鄉鎮(街道)成人學校缺乏規范化管理的現實,出臺了《鄉鎮成人學校管理規程》等規范性文件,初步構建了成人教育課程體系,并將鄉鎮成人學校工作納入區政府教育督導范疇,從政府重視、辦學規范、辦學職能、辦學績效四個方面強化考評。建立區、鄉鎮兩級經費投入機制,不斷改善鄉鎮成人學校辦學條件,破解鄉鎮成人學校高標準建設難題。
在改革、發展上實現戰略轉變并取得成效
在深化改革中,富寧縣聯社主要負責縣以下農村流通體系的規劃、組織、指導、協調、服務和建設;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推進社有企業和基層供銷合作社體制改革;管理社有資產,行使本級社有資產出資人代表職能。2011年9月成立了“社有資產管理中心”,逐步建立起以產權管理為核心,資本運營為內容,全新的為農服務運營機制和管理體系,優化社有資產結構,提高社有資產的運營效益,促進為農增收。在企業改革改制上,縣供銷合作社社從以破為主轉向以立為主,大力新建、改造縣屬企業和基層供銷合作社。從2003年縣政府出臺了《富寧縣供銷合作社改革方案》后。縣供銷合作社從減人、減債、減包袱人手,實行職工轉身份、企業轉機制、聯社轉職能的改革,甩掉了人員臃腫、卸掉部分債務包袱。改革改制后,富寧縣供銷合作社全系統從22個企業減到17個企業,在職職工從489人減到163人。企業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置換職工身份326人,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金1308.7萬元。安置退休、內退、工傷職工的養老、醫療保險、撫恤費等676.85萬元。縣供銷合作社在抓好改革改制的同時,一是對改制后的企業,加強企業經營和管理。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規范法人治理結構,經營好、管理好社有資產,同時,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和供銷合作社“二次創業”的目標,引導企業通過吸納經營大戶、其他經濟組織和農民經紀人加入,發展農村綜合服務社、專業合作社和農民專業協會。二是對尚未改制和改制困難的企業,根據企業的資產狀況,確定改制的突破方向。在基層社改革上。以合作制為核心,以增強為農服務能力為目標,推行合作制、承包租賃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的改革。在社有企業改革上,推行“兩個置換”、承包制、公司制等多種形式的改革,進一步明晰產權。對有基礎、有實力的農資公司培育成為為農服務的龍頭,加強農資經營網點建設;對困難較大、難以整體搞活的日用工業品公司,實行分塊承包經營搞活;對資產負債高、資不抵債的縣油脂公司,結合城市建設規劃,通過積極爭取政策,制定可行的改制實施方案,于2011年10月30日完成了企業改制,為解除勞動關系的24名在職職工發放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和安置費379.7萬元;為17位退休職工發放建房補助費85萬元,為7戶特困退休職工進行了住房安置;清繳、發放原公司欠繳職工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撫恤費等各種費用143萬元。使職工老有所養、老有所住、老有所醫。
通過改革改制后,企業經營總額大幅增加,2011年1月至11月全系統實現經營總額9800萬元,占年計劃的103.16%,同比增加3630萬元,增長58.83%,比2008年增長3倍;匯總實現利潤182萬元(其中社有企業實現利潤2萬元),占年計劃180萬元的101.11%,比同期盈利8萬元,增加102萬元,比2008年增加166萬元。為實現供銷合作社“二次創業”打下了基礎。
經營服務戰略以守為主轉向以進為主
縣供銷合作社制定了推進農村現代流通服務體系建設的主要任務及政策保障措施。一是因地制宜,做好“鄉村流通工程”建設規劃。在推進農村流通服務體系建設工作中,結合實際,制定了《富寧縣2009至2012年鄉村流通工程建設發展規劃》,明確了4年內計劃發展超市21個、綜合服務社53個、建設農村集貿市場4個、鄉村流通工程信息網絡1個。二是以“改造、提升、整合、優化”為重點,著力打造農資、日用消費品經營服務網絡。通過與基層社、經營大戶合作,構建富寧縣農資和煙花爆竹配送中心,完善村級綜合服務社功能,并進行標準化改造,提升服務功能,加強空白鄉(村)網點建設,初步構建了覆蓋縣、鄉、村“三位一體”的現代流通經營服務體系。在13個鄉鎮開辦了農資連鎖店、直營店和加盟店。目前在所有鄉鎮都建立起了聯接城鄉、覆蓋農村的農資經營網絡,農資配送服務中心建設3個,直營店、連鎖店30個。農資供應網點215個,化肥銷售市場份額達80%以上。服務農戶4.6萬戶,幫助農民減少生產成本,年增收220多萬元。在全縣建立煙花爆竹配送經營網點36個,年為煙花爆竹協會會員增收100多萬元。
經營服務領域從單一的狹隘的轉向綜合的寬廣的
富寧縣社把工作的重點放到新農村建設的高度來謀劃,以發展為農綜合服務社、專業合作社和專業協會的“兩社一會”為切入點。以推進便民超市進村、信息服務進村、市場知識培訓進村、行業管理服務進村和村村有一個便民服務中心、一個專業合作社、一個專業協會、一批農產品經紀人、一個集貿市場的“四進村、五個有”目標,創新發展模式,拓寬發展領域,在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上實現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