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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歷史爭論--作用相斥
隨著人們對報表審計中內部控制重要性認識的深入,是否對內部控制進行單獨評價及報告作為難題之一逐漸浮出水面,成為歷史上一個長期爭論的話題。而爭論的焦點在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出具是否會降低財務報表審計意見的可靠性。
20世紀60年代末70年代初,財務領域的學術研究逐漸表明,年度財務報告僅僅是債務和權益投資的部分決策因素,而對季度會計信息、內部控制、預測等信息的需求變得越來越明顯。于是,一些學者開始對注冊會計師進入這些領域的可能性進行了論證,并使用問卷表來調查公眾對此的態度。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1953年出版的《注冊會計師手冊》中指出一個新建議:在審計人員對財務報表的意見中,應包括一個對內部控制系統的意見。這個建議立刻引起了激烈的爭論,許多人指出:對內部控制在審計報告中加以評價容易引起誤解。到60年代,《審計程序說明書第49號--內部控制的報告》把在審計報告中是否需要說明內部控制的權利交給了管理當局。這使得如何表達對內部控制評價的意見成為一個更加突出的問題。1980年,《審計準則公告第30號--內部會計控制的報告》取代了《審計程序說明書第49號》,《審計準則公告第30號》指出:為了表示意見,注冊會計師必須審查企業的內部控制結構。審查既可獨立進行,也可以結合財務報表審計進行??梢?,《審計準則公告第30號》采取了折中的態度,這也反映了實際中人們對內部控制評價報告與審計報告二者關系認識上的轉變。
在長期爭論的基礎上,人們對內部控制評價報告與審計報告關系的認識于80年代末出現了明顯的改變。1988年,《審計準則公告第60號--審計師對關注到的內部控制結構相關事項的傳達》被頒布,該公告要求注冊會計師就控制環境、會計制度和控制程序中存在的重大不足與審計委員會進行溝通。1991年,美國國會通過了聯邦儲蓄保險公司利用法(FDICIA),這一法律規定:所有資產大于20億美元的金融機構管理當局必須對內部控制結構的有效性進行聲明。該法同時還要求注冊會計師對管理當局的報告進行驗證。21993年,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頒布了《鑒證業務準則第2號--財務報告外的內部控制報告》及《鑒證業務準則第3號--符合性鑒證》,對企業提供內部控制報告及注冊會計師對其進行評價并表示意見提供指導。至此,對于內部控制評價與審計報告關系的爭論,以職業規范對內部控制評價及出具報告的認可而告一段落。實踐的發展告訴我們,對內部控制進行單獨評價及報告是因實際需要而產生的,是經濟健康發展的保證,是獨立審計勇于承擔社會責任的正確選擇。
(二)關系重新定位
雖然對于內部控制報告與審計報告關系的爭論已告一段落,但留給我們思考的問題是: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是否影響審計報告的意見類型?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到底是提高了還是降低了審計報告的可靠性?二者的關系到底如何定位?筆者試在以上論述的基礎上,就此談一些自己的看法。
審計報告是注冊會計師對于被審計企業年度會計報表發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文件。這里的會計報表是企業管理當局向外部信息使用者提供關于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等方面財務信息的手段。一般地,會計報表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注冊會計師以第三者身份,對企業管理當局提供的會計報表進行檢查,并對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貫性作出獨立鑒證,以增加會計報表的可信性。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是注冊會計師對被評價企業內部控制聲明書發表評價意見的書面文件。內部控制聲明書是企業管理當局對其內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所作的認定。按最新理念,企業內部控制包括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監督五個要素。注冊會計師接受委托對企業管理當局的內部控制聲明書中的認定進行鑒證,并發表評價意見,以滿足利害關系人對此信息的需求。
從審計報告與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比較中可以看到:審計報告僅僅是對企業年度財務信息的鑒證,范圍較小,時效也較短;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則是對"……為營運的效率效果、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相關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標的實現而提供合理保證的過程"的鑒證,范圍廣,時效也較長。正因為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是對過程的鑒證,審計報告是對結果的鑒證,所以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會對注冊會計師的報表審計產生影響。但這種影響不是表面上的意見類型的一一對應,即不能認為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是無保留意見,則審計報告也應該是無保留意見。由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是對整個企業范圍內的、某個時期的全過程的鑒證,而審計報告是當年度財務信息發表意見,故財務報表所示財務信息的合法、公允及會計處理方法保持一貫并不表示整個企業的內部控制也一定是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同理,企業內部控制在完整性、合理性或有效性上存在重大缺失也不等于企業當年財務報表一定不可信。內部控制對財務信息的影響是一種基礎性的影響,是一種過程性的影響。
審計報告側重于向信息使用者傳遞被審計企業當年度或短期的信息,而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反映出來的信息則具有長期性的影響。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是對審計報告所提供信息不足的補充,二者相輔相成,共同為增加證券市場及其他資本市場的透明度及有效性發揮著應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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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程序控制
控制內部審計報告編制程序,即控制內部審計報告編制的步驟、順序和方式等。恰當的報告編制程序,是內部審計報告質量的制度保證。它主要包括:
(一)編前重視審計工作底稿的審閱,并評估審計發現的重要性。審計工作底稿是內部審計報告的基礎。因此,編制內部審計報告前,項目主審應審閱審計工作底稿的充分性,重點復核其是否足以支持內部審計人員所發表的審計意見。在審計中,內部審計人員可能記錄了很多審計發現,但其中可能有些與審計目標無關或關系不大,對審計意見和建設沒有多大影響。這種信息出現在內部審計報告中會削弱內部審計報告的價值和作用。此時就應該評估審計發現的重要性,這也是由內部審計報告質量“重要性”的要求所決定的。
(二)編制修改時要重視加強溝通。加強溝通,重點是加強與被審計單位的溝通。編制初,應與被審單位就有關分歧進行必要溝通,這種分歧主要體現在報告編制與披露方面存在的不同意見。初稿形成時,為保證審計工作的客觀性和公正性,還應征求被審計單位的意見,并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內提出修改意見,以使審計報告更符合客觀實際,能被其所接受。此外,還應就審計意見或建議整改落實的必要性,從被審單位考慮,與其相關人員,尤其是領導加強溝通,曉以厲害,以便其積極主動整改。此外,加強溝通,還包括審計組成員內部之間的溝通。這主要是指初稿或定稿形成前,審計組應以會議等形式在成員之間對其進行必要溝通以完善。
(三)定稿后堅持內部審計報告的三級復核制度。三級復核制度,一般是指審計組組長的復核、審計組所在部門的復核以及主管領導對內部審計報告并同審計工作底稿、被審單位和個人的明等材料進行逐級復核,最后再簽發的內部審計報告制度。在實踐中,由于審計業務本身的復雜性、審計過程中不可避免的審計風險以及審計人員自身能力的限制,對某一經濟事項做出錯誤的判斷在所難免,所以,為了確保審計質量,降低審計風險,明確相關審計人員的責任,建立三級復核制度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三級復核,重點要復核報告內容的真實合理性、措辭表達的恰當性、建議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等。
二、內容控制
控制內部審計報告的內容,即對內部審計報告所列事項、意見或建議的客觀性、完整性和建設性等多方面要求所進行的控制。這是內部審計報告質量控制的中心環節。如果說程序控制強調的是過程控制,那么內容控制更強調的是結果控制。當然恰當編制程序對編制內容起著保障作用,因此二者具有內在的一致性。編制內容控制主要體現在內容選擇控制及內容措辭控制兩個方面:
(一)內容選擇控制。內容選擇控制首先要體現客觀性和重要性原則,同時要兼顧被審單位實際情況。在實踐中,內容選擇要注意兩個要點。第一,內容選擇要包含被審單位取得的成績或管理亮點,給予恰當的肯定。目前許多內部審計報告,一般都會列出審計發現的大量缺陷,以引起有關管理層的關注,并要求被審單位加以整改。但內部審計報告應該是客觀的。對于被審計單位取得的成績或管理中的亮點還應予以合理的表述。這種認可,實際上也表明內部審計人員不僅僅是來挑毛病的。第二,內容選擇上要用好非正式報告?!懊宽棇徲嫽顒佣夹枰钦降膱蟾孀鳛檎綀蟾骟w系的補充”。對于發現的問題不便于上正式報告的,或存在更深或更廣等客觀影響因素,僅靠被審單位一己之力不能整改的,但又需要向更高公司層面管理當局報告的,此時即可采用非正式報告的形式。它的運用可以使公司更高層面的領導更能了解其本身的職責,從而有利于問題的解決。
(二)內容措辭控制。內容措辭控制是指報告用語措辭要合理陳述,以體現清晰簡潔性原則。用詞的選擇,關鍵要站在報告閱讀者的角度考慮。一方面,文字措辭要明確、簡練,這主要是指寫作技巧上。明確是指寫出的報告要讓大多數人能看懂,盡量不使用生僻的、專業性色彩太強的詞語,或模糊性用語,以減少由此而給被審單位審計整改帶來的困惑。此外,內部審計報告呈送的對象主要是公司領導,而其工作較繁忙,因此報告用詞一定要簡練。內部審計報告要主次分明,繁簡得體,把主要方面講清楚即可,切忌沉重冗長,或空話連篇。另一方面,要多用有說服力、較直觀的表述。內部審計報告應明確地告訴對方他們錯在哪里,這種錯誤的危害性有多大,應該怎樣修改。此時引用恰當的法規或上級部門制定的相關文件制度作為依據,并列出具體條款內容,這就是對其錯誤最好的說服和說明。同時,對這種錯誤存在的風險及報告中建議的說明,能用數字表示的就不要用文字表示,并輔以一定的圖表,這種形象又直觀的表述自然更易引起報告閱讀者的共鳴。
三、人員控制
鑒于審計報告及其編制的重要性,對其編制人員的綜合素質控制,則顯得尤為重要。在實踐中,報告編制人一般都是項目主審。因此,編制人員控制,關鍵就是選擇合適的項目主審。對其綜合素質的控制內容,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一)職業道德方面。強化對項目主審的職業道德教育,就是加強對其進行《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教育,使其在履行職責時,能做到獨立、客觀、正直和勤勉,對審計涉及的所有事項都應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態度,一切從實際出發,不允許存在偏見、偏袒,并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遵循保密性原則等事項。
(二)業務技能方面?!秶H內部審計專業實務標準》要求:“審計人員要具有一定的經驗和勝任能力”。項目主審人員不僅要精通審計業務,具備勝任的審計專業知識,而且要熟悉并熟練運用有關法規、準則和制度,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同時對項目相關方面,了解項目業務活動、內部控制,并懂得管理。當然必要的時候,還要對其進行培訓,以繼續提高其業務技能。
(三)人格能力方面。項目主審人格上既要堅持原則性,同時又具備靈活性,在重大問題上有主見,不隨便服從于他人。同時其還應匹配相應的能力,如組織能力、溝通能力、洞察能力、表達能力及文字處理能力。如洞察力,就可使其能從大量繁瑣的數字中發現問題、總結問題,再通過其表達力及文字處理能力,形成簡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材料,使閱讀者一目了然。
四、環境控制
開展高質量的審計工作,離不開高效有序的審計環境。內部審計報告質量控制同樣也離不開高效有序的審計環境。對相關環境實施有效的控制,實際上是為包括內部審計報告編制在內的所有內部審計實施活動創造良好的氛圍。對環境控制主要包括對下述環境進行的控制:
(一)運行環境。實施內部審計運行環境控制,其實質是通過在企業內部形成一種尊重、理解、支持內部審計的氣氛,促進內部審計工作的正常開展。其中企業管理當局的支持至關重要。因此內部審計部門一方面要做出成績,讓領導感受到內部審計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要多向領導請示匯報,爭取領導的重視和支持,從機構設置、人員、經費及業務等方面保證審計的獨立性,為做好內部審計工作打好基礎。此外,還要建立有效的內部運行機制,使內部審計機構可以充分綜合考慮業務規模和范圍、組織形式、成本與效益原則、人員素質及構成等影響控制政策和程序等因素。
(二)培訓環境。培訓環境控制,實際上就是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以達到主動控制風險的目的。內部審計是一項專業性和技術性都很強的工作,并且是一項高層次、綜合性的經濟監督,要求審計人員必須具有過硬的思想素質和高度的責任心,必須具有扎實的會計、審計理論和審計技能,具有敏銳的分析能力和準確的判斷能力,通曉財政經濟法規,等等。這就需要內部審計部門制定必要的培訓計劃,加大培訓力度,培養內部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素質,并使其不斷更新知識,提高分析、判斷和預測經濟活動的能力,從而造就一大批素質高、能力強的審計工作隊伍。
【關鍵詞】內部控制審計 財務報告 審計意見
財務信息失真問題對經濟發展帶來了一定的影響。為了提高企業內部控制管理制度,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實性、透明性。在我國經濟轉型的過程中,要加強對企業財務報告內部審計控制問題的相關研究,提高企業的自律性。相關部門要加強對企業的服務與引導,通過相關法律規范財務報告審計工作。
一、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的具體含義
在我國法律制度不斷成熟的過程中,企業內部控制相關制度也在不斷的完善著。但是對財務報告以及企業的內控卻沒有詳細的規定。因此,我國可以借鑒西方國家的雙審查的制度,提高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重視。
財務報表內部控制審計就是指企業內部控制或者相關財務管理人員共同設計與監督的工作,受到企業的管理層影響,可以有效的滿足外部使用過程中對財務報表穩定性的要求?,F階段在財務報表制定過程中,主要包括如下步驟:首先,在會計記錄上要盡量保持合理性與全面性。要詳細、精準的對資產以及相關交易情況進行反應。其次,企業要提供對交易事項的重視,通過詳細的記錄,保障編制財務報表工作與要求相符。企業內部的全部財務活動,一定要通過董事會以及管理層的授權才可以開展。最后,杜絕企業出現在未經授權情況下,對相關資產進行使用與處置,要通過有效措施提供一定的外部保障。
二、目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存在的問題
通過對企業內部財務報表內控審計的分析,可以了解到現階段我國企業中財務報表審計主要存在以下幾點:
(一)財務內容控制標準缺乏系統性。在我國開展內部控制以來,在市場經濟的波動下,雖然內部控制的內容與定義在不斷的完善與優化,但是現今為止,還是缺乏規范統一的財務控制準則。我國為了保障財務報表內部控制審計的規范性,也出臺了相關法律法規,但是在整體上說,還是缺乏系統的標準規定。目前,大部分內部控制內容,基本是在原則性的基礎上開展的,忽略了實踐操作性。制度規范與實踐效果的缺失,無法保證我國內部控制審計工作的發展與完善,因此,要根據市場環境以及我國的基本國情,不斷建立完善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內部控制標準,要形成系統的內部控制體系,制定行業標準,全面促進我國內部控制的整體發展。
(二)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成本問題?,F今為止,各個國家通過頒布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對企業財務報告存在的財務問題進行披露,我國也要求企業在進行相關證券公開發行的時候,最關鍵的問題就是要求注冊會計要對內控報告進行無保留的公開,這一要求直接增加了企業審計的整體成本。
(三)內部控制審計實際問題。 對于企業財務報告開展內部控制審計工作,在社會上引起了一定的討論。一部分學者們認為,內部控制審計以及信息披露可以有效的避免財務舞弊現象的問題。對于財務報告的公開,可以提高管理著對企業內部的控制,提高對其重要性的認識。還有一部分學者對此種方法保留反對意見。認為這樣做會增加企業的審計成本,公眾會被企業披露的相關信息誤導。對于內部控制審計工作的開展我們缺乏一定的經驗,需要在實踐中不斷總結與探索。
(四)可否有效的緩解與代替審計責任。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一定會加強審計人員的自身的責任,同時還會促進內部控制運行以及系統的建立與完善。高素質的審計人員對于內部控制問題的預防與管理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但是現階段,企業對內部控制系統的構建尚待加強,可以有效的預防報表舞弊問題,因此,管理者要構建系統的內部控制管理,要明確規定企業內部控制的具體責任,構建完善的企業內部控制管理系統。
三、提高內部控制審計對財務報告審計工作的相關策略
針對,現階段內部控制審計對財務報告審計中存在的實際問題,在實際的工作過程中,要通過以下策略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在整體上提高工作的整體質量。
(一)提高對審計單位環境的掌握。要加強對企業的經營特征、組織結構以及資本結構的重視,全面掌握企業的財務信息、經濟狀況以及具體技術等狀況,要提高對企業內部控制變化的重視。注冊會計是喲啊提高對管理層的控制與管理。要對管理層的責權、決策以及工作方法進行明確規定。
(二)科學合理的進行審計規劃。綜合企業控制的背景,分析其對財務報告的影響,制定合理的審計計劃,要明確具體的負責人、工作任務要劃分明確;同時在計劃制定過程中要始終貫穿執行風險考評工作。傳統的控制方法過于單一,無法有效的起到效果。因此要加強審計人員對企業內控能力的判斷,保障相關工作的有效開展。在進行計劃執行過程中,要根據具體的工作配置專業的項目工作人員,通過助理人員的幫助以及專業的執行計劃開展審計工作,保障在短時間開展高素質、高效率的工作。
(三)提高企業內部控制審計,增強財務審計信息整體質量。內部控制審計對于財務高過審計有著直接影響,是影響財務報告審計意見的關鍵因素。公司通過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可以保證財務信息的真實性與可靠性。財務信息的可靠性直接影響會計是的信息質量,繼而對審計意見帶來一定的影響,企業要通過規范的內部控制審計程序,加強對相關工作人員的額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財務報表內部控制管理工作的掌握,提高實踐操作能力。
(四)健全內部控制審計相關法律法規、雖然,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對內部控制審計的披露工作進行了強制性的規定,但是對于相關懲罰措施沒有起到足夠的重視。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內部控制審計工作的有效開展。同時也無妨實現強制性披露內部控制財務報告的根本目的。因此,相關部門要對不執行的工作采取一定的懲罰措施,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究,提高違反成本。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制度,提高相關人員的法律意識。只有這樣,才可以在根本上保障內部審計業務工作的正常開展。
(五)完善公司內部審計系統,提高對額你不控制財務報表信息披露的監督與管理。要通過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保障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不斷的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轉變管理層的管理觀念,通過現今的現代管理理念,提高對企業內部控制工作的重視,改變被動的管理現狀。企業管理層有責任與義務提高企業的內部控制管理,根據具體效果進行自我評價,并形成具體的報告。這樣可以有效的對內部控制缺陷進行披露,降低內部控制審計施工過程中的工作量,有效的提高整體工作效率與質量。
四、結束語
綜上,基于對內部控制審計對財務報告審計意見的相關研究,了解了我國現階段在企業內部控制審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弊端,要不斷的強化公司的內部系統,以提升企業的核心價值觀,保障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的穩定性。為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奠定夯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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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內部控制審計;報表審計;整合審計
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規定,《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以下簡稱審計指引)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施行;在此基礎上,擇機在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公司施行。實施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是促進企業尤其是上市公司扎實貫徹《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注冊會計師行業開拓執業領域、進一步做大做強新的業務增長點。
《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第五條規定,注冊會計師可以單獨進行內部控制審計,也可以將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整合進行。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在整合時要注意兩者的區別,因為內部控制審計和傳統的財務報表審計在很多方面存在不同。
一、審計目標
審計目標是指在一定的歷史環境下,審計主體通過審計實踐活動所期望達到的境地或最終結果。不同形式的審計活動,其審計目標也不相同。
(一)內部控制的審計目標
審計指引對內部控制審計有明確的定義,即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對特定基準日內部控制設計與運行的有效性進行審計。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注冊會計師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審計意見。因此,內部控制審計的目標是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如果在收集了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之后,注冊會計師不能證明企業的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就可被認為是有效的;否則,則認為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無效。
(二)財務報表的審計目標
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準則指出,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是注冊會計師通過執行審計工作,對財務報表的下列方面發表審計意見:財務報表是否按照適用的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由此可知,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是對企業的財務報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發表意見,“合法性”是針對會計準則等相關制度是否得到遵循而言,“公允性”則是針對財務報表是否公允反映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而言的。
(三)兩者的比較
通過對比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的對象,不難發現兩者目標的差異。內部控制審計是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審計,而財務報表審計是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情況的審計,對被審計單位的關注點不同,也就形成了不同的審計目標。
二、對企業內部控制的側重
(一)內部控制審計對內部控制的側重點
內部控制審計活動中,對企業內控涉及和運行有效性發表意見是了解和測試內部控制的直接目的。內部控制活動就是內部控制審計的對象,因此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情況進行了解和測試,是必須也是必要的。了解和測試內部控制是整個內部控制審計過程的重點,因此對內部控制測試結果可靠性的要求較高。
(二)財務報表審計對內部控制的側重點
財務報表審計采用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了解和測試內部控制是為了實現對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最終服務于對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財務報表審計中,對企業內部控制的測試并非必須,只有在兩種情況下才要求必須對內部控制測試:即在評估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時,預期控制運行是有效的;或者僅實施實質性程序并不能夠提供認定層次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三)兩者的比較
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并非是完全割裂開來的兩種審計活動,對內部控制的共同關注是兩者的重要契合點,因此有必要對兩種審計活動在內部控制方面側重進行分析。
注冊會計師應當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審計意見,對內部控制審計中注意到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中增加“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財務報表審計時控制測試中的控制對象即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而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是財務報表審計時所不考慮的。
三、審計方法
(一)內部控制審計方法
《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規定注冊會計師應按照自上而下的方法實施審計工作。這就要求在業務層面之前,審計人員應首先了解并測試企業層面的控制。利用企業層面的評估結果,可以確定其他必要的測試。通過評估企業層面內部控制,顯示內部控制設計良好且運行有效,對業務層面的控制測試就可適當減少。通過這種方法,審計人員將注意力集中于內部控制的高風險領域。
(二)財務報表審計方法
財務報表審計采用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審計人員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要通過詢問、觀察、檢查文件或記錄、等審計程序,并評估出被審計單位報表層次和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并實施總體應對措施以應對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以應對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
(三)兩者的比較
兩種審計都是風險導向審計,都對企業的風險分為兩個層面,不同的是,內部控制審計的兩個層面分別是企業層面和業務層面的控制,財務報表審計是報表層次和認定層次的風險??傮w上,兩種審計在審計方法的整體思路是一樣的。
四、審計報告
(一)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可分為四種意見類型,包括標準審計報告、帶強調事項段的審計報告、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和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類型。內部控制審計發表意見并對外披露企業內控是否有效時應采用正面、積極的方式。
(二)財務報表審計報告
財務報表審計報告的意見類型有標準審計報告、帶強調事項段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和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財務報表審計的審計報告向外披露,但是財務報中通常不對外披露企業內部控制的情況,除非是內部控制影響到對財務報表發表的審計意見。審計人員沒有義務實施專門審計程序以發現內控缺陷,但當發現內控缺陷時,應當向企業管理層或治理層提交管理建議書說明情況。
(三)兩者的比較
內部控制審計意見類型比報表審計意見類型少了一個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類型,原因可能是內部控制審計是對注冊會計師對企業內部控制設計和執行“有效性”發表意見,而并不是對企業已經自評過的文件或制度發表意。當實施了必要的審計程序后,未發現重大缺陷可發表無保留意見過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審計意見,發現了重大缺陷即發表否定意見,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即發表無法表示意見;而報表審計情況則不同,企業管理層已聲明的財務報告是“合法的”、“公允的”,注冊會計師是對企業已做出結論的財務報告發表意見,可以對企業已經做出的結論發表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和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均對外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評價了企業內部控制有效性,而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對財務報告合法性和公允性的鑒證,通常不對外披露企業內控情況,這是兩種審計的目標所決定的。
五、結論
財務報表審計是為了提高財務報告的可靠性而實施的,重在對“結果”審計;內部控制審計是對企業內控設計和執行的有效性進行的審計,重在對“過程”審計。審計對象、重點等的差異,使兩者在具體的審計目標、審計實施過程的側重點、審計報告類型等方面存在實質性差異。在技術層面,兩者審計模式、程序、方法等存又有相通之處。因此,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可以進行整合,但是要注意兩者的異同,避免混淆內部控制審計和報表審計中的控制測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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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東北地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審計;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中圖分類號:F275;F832.5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12.01 文章編號:1672-3309(2013)12-145-03
一、引言
我國財政部等五部委2008年5月頒布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簡稱《基本規范》),2010 年4月聯合了“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以下簡稱“配套指引”)。“配套指引”要求自2011 年1 月1 日起內部控制審計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 年1 月1 日起在滬深兩個主板上市公司施行?!镀髽I內部控制審計指引》(以下簡稱《審計指引》)規定,內部控制審計是指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對特定基準日(一般指每年的12月31日)的內部控制設計和運行的有效性進行審計。內部控制審計信息是指內部控制審計(鑒證)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是會計師事務所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體系的有效性出具的報告。所謂“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庇嘘P內部控制審計的規范,尤其《內部控制審計指引》,在上市公司中運行如何?如何有效實施《審計指引》是關系到我國內部控制規范“著陸”等亟待解決的問題?內部控制審計信息披露狀況如何?本文在理論分析的基礎上,針對東北地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低于全國的平均水平的現狀,選取該地區2012年的149家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審計報告進行總體分析,并按交易所、板塊、ST股票和非ST股票、行業和股權屬性進行分類描述,以及揭示其存在的規律性,并簡單分析可能存在的原因。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提高上市公司對內部控制審計的認同度,完善內部控制審計準則,加快推進整合審計,強化外部監管等建議,從而為推進內部控制審計事業的健康有序發展作出貢獻。
二、現狀分析
(一)總體狀況
本文選取了東北地區2012年的149家上市公司為樣本,通過查詢巨潮資訊網,人工收集和整理了樣本公司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詳細情況如表1所示:
從表1的數據中,發現選取的149家上市公司,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公司有86家,披露比例為57.72%。根據迪博企業風險管理技術有限公司日前的《中國上市公司2013年內部控制白皮書》,1504家上市公司在2013年4月30日前披露了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占比60.92%。那么,東北地區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披露比例低于全國平均水平近3.2個百分點。只有吉林省和黑龍江省超過了全國的平均水平,遼寧省顯著低于全國的平均水平。因此,總體上,東北地區上市公司的內部控制審計信息披露水平較低,低于全國的平均水平。
(二)分類描述
總體來看,東北地區的內部控制審計信息披露水平低于全國平均水平。下面將對2012年東北地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審計信息披露狀況進行具體分類描述。
1.按交易所分類。按上市公司所屬交易所分類, 2012年東北地區149家A股上市公司的內部控制審計信息披露情況為:上交所的披露比例為62.67%,深交所的披露比例為49.37%,上交所的披露比例高于上交所接近13.3個百分點,可見,上交所的內部控制審計信息披露情況明顯優于深交所。究其可能原因,上交所市場構成主要為主板上市公司,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公司極少,主板上市公司又屬于強制性披露范疇,因此上交所的內控審計報告披露比例較高。
2.按板塊分類。按上市公司所屬板塊分類,2012年東北地區149家A股上市公司的內部控制審計信息披露的具體情況為:深滬主板的內部控制審計信息披露比例為59.84%,中小板為57.14%,主板的比例比中小板多2.70%,差別不明顯,但是,創業板內部控制審計信息披露比例為25.00%,比中小板的比例低32.14%,比主板低34.84%%。創業板內部控制審計信息披露狀況最差。由于“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要求,自2011 年1 月1 日起內部控制審計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 年1 月1 日起在滬深兩個主板上市公司施行。所以深交所和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的內部控制披露現狀最優。然而,創業板市場上市標準較低,上市的企業都為高成長性企業,投資的風險非常大,內部控制基礎比較薄弱,隨時面臨著退市風險。因此,創業板企業比主板企業對待信息披露更為謹慎,不愿意披露可能影響自身企業質量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因此創業板內部控制審計信息披露狀況最差。
(一)被調查對象基本情況。本次調查的對象是審計以上十家上市公司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共發放調查問卷70份,收到有效問卷53份,其中79%是經理級以上人員,21%熟悉內部控制審計業務。從工作經驗上,63%具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21%具有3-5年工作經驗,其余的具有1-3年工作經驗。這表明大多數被調查對象是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骨干。
(二)對內部控制審計的調查情況。
1.對出具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意見類型的調查。通過匯總,發現53名注冊會計師中76%表示出具過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且出具的均為無保留意見,其余的24%表示沒有出具過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2.對審計方式的調查。整合審計方式是將財務報表審計與內部控制審計相結合,這是實施內部控制審計建議采用的方法。在調查中,58%的被調查注冊會計師認為可以采用整合審計,并分別出具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和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但是實務工作中會遇到一些困難和問題。42%的被調查者認為應單獨實施內部控制審計,且單獨出具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3.對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工作的利用調查。調查后通過統計發現,28%的被調查者認為董事會或相關機構能夠按照規定對企業內部控制進行自我評價,且可以有效利用;30%的注冊會計師認為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工作不能全盤否定,但是有部分工作不切合實際情況,可以選擇性利用;剩余的被調查者認為企業該項工作流于形式,整體看來無效,沒有利用價值。
4.對審計程序使用的調查。針對內部控制審計,一般使用詢問、觀察、檢查、穿行測試和重新執行五大程序。在實務工作中,不一定每個項目都要用到以上所有的程序,具體用哪個程序要根據項目情況來確定。通過調查,被調查者認為以上程序用到的可能性平均分別為81%、89%、74%、86%、85%,所以,如果排序的話,用到的可能性從大到小順序分別為觀察、穿行測試、重新執行、詢問、檢查。
5.對內部控制重大缺陷判斷的調查。按照影響內部控制目標實現的嚴重程度通常將內部控制缺陷分成四個種類,其中《審計指引》對內部控制最嚴重的重大缺陷的認定指出了四種跡象,統計調查問卷可以看出,73%的被調查者認為這些現象在工作中能體現出內部控制具有重大缺陷;27%的人不太同意,認為重大缺陷不僅僅包括這些,比如相關監管部門對上市公司做出了處罰決定、媒體曝光等,也可能被判斷為該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屬于重大缺陷的范疇。
二、山西省上市煤炭企業內部控制審計存在的問題分析
根據以上對山西省上市煤炭企業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分析及調查問卷了解到的信息,本文總結出以下幾點問題:
(一)企業管理層、會計師事務所對內部控制審計的重視程度欠缺。目前,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配套指引所要求的上市煤炭企業對此項工作引起了一定的重視,近幾年能夠按照要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但是從主觀上與財務報表審計相比還存在一定的差距。對于中小型煤炭企業,由于政策沒有強制要求,于是抱著事不關己的態度。
(二)需要正確處理是否運用整合審計。通過調查發現,部分注冊會計師認可采用整合審計,這種方式是將財務報表審計與內部控制審計相結合,如果煤炭企業聘請了同一家會計師事務所,就適合采用這種方式,但是在出具意見時,二者是否具有矛盾?財務報表審計報告與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意見類型是否必須相同?有的學者認為,如果注冊會計師針對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出具了非標準審計意見,則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可能是標準審計意見,也可能是非標準審計意見,這是廣大注冊會計師及學者認可的觀點。但也有部分學者持反對觀點。實務中如何處理好兩種審計方式在實施程序、證據提供、意見出具等方面的關系,缺乏理論的指引,在實務中也需要更多的摸索。
(三)會計師事務所專業人才的培養欠缺。由于近幾年國家才開始對內部控制審計有強制性要求,所以審計煤炭企業的會計師事務所還沒有來得及設置專門實施內部控制審計的部門,更沒有根據自已的實際情況制定相關的審計模板、標準和程序,沒有培養或配備專門的內控審計人才,這就造成了以前執行財務報表審計的人員用一些慣常的做法實施內部控制審計,對內部控制的了解、測試方面的工作會欠缺一些。
(四)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工作利用程度不高。根據了解到的情況,許多注冊會計師對煤炭企業開展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工作不太看好,認為流于形式,有不符合實際的情況,所以,雖然內部控制評價和內部控制審計在工作對象上具有一致性,但是由于前者的工作效果受到懷疑,所以利用程度不高。
(五)內部控制審計缺陷難以認定。在實務中,注冊會計師對是否屬于重大缺陷難以認定,套用規定中的依據不是很明確,根據煤炭企業自身確定的缺陷認定則不一定客觀,所以導致出具的報告意見類型不一定正確。
三、內部控制審計今后的發展方向
(一)企業管理層加強重視。要想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僅靠審計工作是不夠的,企業管理層要轉變觀念,把設計和實施有效的內部控制當作是自己的責任,不能轉嫁至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只能作為事后監督機構,找出內部控制中存在的問題,所以,作為企業管理層,要重視內部控制的建設。
(二)完善內部控制審計理論,加強實務工作應用。作為出臺相關內部控制規范及要求的政府部門,比較重視內部控制審計的實施狀況,并不斷完善內部控制審計理論,尤其是針對整合審計程序實施、報告意見類型等工作的實施問題,在此基礎上推動實務工作更加規范,更加有據可依。
(三)會計師事務所加強內部控制審計管理。首先,會計師事務所應重視內部控制審計的培訓和學習交流工作,提高從業人員素質,使得注冊會計師能了解別的國家成功的經驗,商討我國現實的環境中應如何開展該項審計工作,尤其是針對煤炭企業這樣具有行業特征的企業如何開展,從而提高實務操作能力。其次,會計師事務所應密切關注內部控制審計的實施情況,適時對審計工作底稿填制要求、證據獲取等進行調整,完善審計過程,進而出具更有說服力的報告。
一、問題提出
2012年3月23日,山東新華制藥股份有限公司(000756)(以下簡稱“新華制藥”)公布了2011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在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中,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對新華制藥內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這是我國證券市場中有關上市公司的第一份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由于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簽發,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強烈關注,掀起了一股巨大的“浪潮”。新華制藥到底是怎么了?于是所有的媒體都聚焦在這件事件上。通常我們看到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中,無保留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較為常見,發表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在以前從未出現過,無論是被審計單位,還是注冊會計師,都不希望發表此類意見的審計報告。所以,這份不同尋常的否定意見的內控審計報告帶來的影響是非常巨大的。那么,為什么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敢出具第一份否定意見的內控審計報告呢?這其中的理由又是什么呢?到底發生了什么呢?下面我們就將對這些問題進行分析。
二、新華制藥的歷史背景
新華制藥的前身是1943年成立于膠東抗日根據地的山東新華制藥廠。公司占地近300多萬平方米,現有職工5000多人,是我國重點骨干大型制藥企業、亞洲最大的解熱鎮痛類藥物生產與出口基地,以及國內重要的心腦血管類、抗感染類及中樞神經類等藥物生產企業。在我國化工及醫藥行業具有較高的企業地位和影響力。1996年12月本公司以香港為上市地點,公開發行中華人民共和國H股股票。1997年7月本公司以深圳為上市地點,公開發行中華人民共和國A股股票,是H股、A股上市公司。1998年11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批準后,轉為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2001年9月經批準增發A股普通股票3000萬股,同時減持國有股300萬股。新華制藥是中國醫藥工業十佳技術創新企業,中國制藥工業50強。目前旗下有9家控股子公司?!靶氯A牌”商標是中國馳名商標,是商務部重點培育和發展的出口品牌。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總股本為45731.26萬股,第一、二大股東分別為:山東新華醫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有166115720股,占總股本比36.32%,香港中央結算(人)有限公司持股147963998股,占總股本32.36%。目前,公司年產化學原料藥總量2.5萬噸以上,是全球最大的安乃近、布洛芬、阿司匹林、咖啡因、左旋多巴等藥物生產企業,擁有乙氧苯柳胺等10個原料藥獨家品種,8個原料藥主導品種市場占有率居國內第一位,制劑年生產能力為片劑達80億片、針劑3億支、膠囊2億粒。公司從創業之初,始終堅持技術第一、質量第一,奉行“產品質量關系企業生命,藥品質量關系人的生命”的質量理念,生產上嚴把質量關,精益求精。公司是國內首家通過IS09001、IS014001、IS010012三項認證的醫藥化工企業,所有在產原料藥產品、制劑劑型均已通過GMP認證,茶堿、布洛芬等8個產品通過了美國FDA認證,茶堿、阿司匹林等10個產品獲得了歐洲COS證書,咖啡因產品通過了美國用戶的社會責任認證、環境認證,以及中國食品安全體系(HACCP)認證。同時有多個產品在俄羅斯、印度等國家完成了注冊。大部分主導品種主要技經指標居國內領先地位,高于國內國際認證標準。
2011年,山東欣康祺醫藥(以下簡稱欣康祺)因涉嫌非法集資于年底被立案調查,該案對新華制藥沖擊很大02012年3月15日,新華制藥披露,截至目前,欣康祺及其關聯方尚欠公司貨款6073.17萬元,對方經營出現異常、資金鏈斷裂,可能對公司資金回籠產生較大影響。
三、新華制藥內部控制審計關系理論分析
審計關系反映審計委托人、被審計人和審計人三者之間的委托和審計與被審計關系或鑒證與被鑒證之間的關系。內部控制審計是獨立于年報審計的新興審計類別,與年報審計一樣同屬于審計鑒證范疇,具有審計鑒證三方面關系人,見圖1。兩者在最終目的、風險導向審計模式、風險評估、控制測試具有一致性或相近性,但是,在具體目標、保證程度、評價要求、報告類型和內容等方面有別于年報審計。據此,內部控制審計和年報審計可由審計委托人分別委托不同的審計師分別開展審計,也可委托同一家審計師同時開展審計即整合審計,最終獨立出具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和年報審計報告。
四、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誕生
新華制藥應收賬款前五名的一重要客戶的消失。根據中國資本證券網顯示,2009年,欣康祺(其經營方式為批發,經營范圍為中成藥、化學藥制劑、抗生素、生化藥品、生物制品等)為新華制藥第一大客戶,共向新華制藥采購18147萬元商品,占其營收總額的7.94%;2010年,欣康祺為新華制藥第二大客戶,共向新華制藥采購11039萬元商品。但在2010年末,新華制藥應收賬款前五名單位里并沒有欣康祺(第五名為PEPSICOLASALES&DISTRIBUTION欠款金額為609萬元,占其營收總額的4.22%。)
2011年中期,欣康祺為新華制藥第五大客戶,共向新華制藥采購1999.1萬元,占其營收總額的1.31%。2011年中期,新華制藥應收賬款前五名單位里也沒有欣康祺(第五名為新華制藥壽光有限公司,欠款金額為898.8萬元)。
2012年3月15日,新華制藥董秘辦工作人員向中國資本證券網表示,與欣康祺終止業務是在公司發現其有資金斷裂的跡象時,應該是在2011年底,目前欣康祺已經停止經營,在2011年上半年公司與欣康祺的業務就已經減少了。但公告顯示,欣康祺及其關聯方欠其貨款總計6073.17萬元,且欣康祺并未出現在新華制藥2011年中報應收賬款前五名單位中,所以新華制藥2011年下半年向欣康祺銷售商品不會少于5174.37萬元(6073.17898.8=5174.37)。既然在2011年上半年僅向欣康祺銷售了1999.1萬元(2010年中期為4314.5萬元),銷售商品已經大幅減少,但2011年下半年向其銷售商品的金額又大幅增加了,這其中必有蹊蹺。
根據調查,新華制藥2011年年末的總資產為30.04億元,2011年主營業務收入29.38億元,凈利潤為0.76億元。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對2011年財務報告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
同年2011年,新華制藥披露了內部控制評價報告,自我評價的結論為內部控制失效;新華制藥聘請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信永中和”)對其內部控制體系的有效性出具內部控制審計報告02012年3月23日,新華制藥被信永中和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中的“導致否定意見的事項”段和“審計意見”段如下:
四、導致否定意見的事項
重大缺陷是內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不能及時防止或發現并糾正財務報表出現重大錯報的一項控制缺陷或多項控制缺陷的組合。
新華制藥內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
1.新華制藥下屬子公司山東新華醫藥貿易有限(以下簡稱醫貿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對多頭授信無明確規定,在實際執行中,醫貿公司的魯中分公司、工業銷售部門、商業銷售部門等三個部門分別向同一客戶授信,使得授信額度過大。
2,新華制藥下屬子公司醫貿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規定對客戶授信額度不大于客戶注冊資本,但醫貿公司在實際執行中,對部分客戶超出客戶注冊資本授信,使得授信額度過大,同時醫貿公司也存在未授信的發貨情況。
上述重大缺陷使得新華制藥對山東欣康祺醫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欣康祺醫藥)及與其存在擔保關系方形成大額應收款項60,731千元,同時,因欣康祺醫藥經營出現異常,資金鏈斷裂,可能使新華制藥遭受較大經濟損失。2011年度,新華制藥對應收欣康祺醫藥及與其存在擔保關系方貨款計提了48,585千元壞賬準備。
有效的內部控制能夠為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的真實完整提供合理保證,而上述重大缺陷使新華制藥內部控制失去這一功能。
新華制藥管理層已識別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將其包含在企業內部控制評價報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新華制藥2011年財務報表審計中,我們已經考慮了上述重大缺陷對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的影響。本報告并未對我們在2012年03月25日對新華制藥2011年財務報表出具的審計報告產生影響。
五、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意見
我們認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對實現控制目標的影響,新華制藥于2011年12月5舊未能按照《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相關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中國注冊會計師:唐炫
中國注冊會計師:薛更磊
中國北京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五、對新華制藥公司否定意見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分析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為什么敢出具在中國證券市場中第一個否定意見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呢?它所認為的新華制藥的內部控制主要存在兩大重要缺陷是否足以導致出具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一)新華制藥下屬子公司山東新華醫藥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醫貿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對多頭授信無明確規定,在實際執行中,醫貿公司的魯中分公司、工業銷售部門、商業銷售部門等三個部門分別向同一客戶授信,使得授信額度過大,是否違背了內部控制的要求?
“授信”一詞是指商業銀行向非金融機構客戶直接提供的資金,或者對客戶在有關經濟活動中可能產生的賠償、支付責任做出的保證,包括貸款、貿易融資、票據融資、融資租賃、透支、各項墊款等表內業務,以及票據承兌、開出信用證、保函、備用信用證、信用證保兌、債券發行擔保、借款擔保、有追索權的資產銷售、未使用的不可撤消的貸款承諾等表外業務。簡單來說,授信是指銀行向客戶直接提供資金支持,或對客戶在有關經濟活動中的信用向第三方作出保證的行為。在本案例中,醫貿公司的魯中分公司、工業銷售部門、商業銷售部門等三個部門分別向同一客戶授信,使得授信額度過大。顯然,新華制藥的子公司醫貿公司其企業內部顯然沒有進行有效、合理、及時的信息溝通,才會導致其三個部門同時對一家公司授信,從而導致授信額度過大,進而承擔了較大的風險。而信息與溝通是內部控制五要素之一,是指在人員能夠履行責任的方式及時間范圍內,識別、取得和報告經營、財務及法律遵守的相關資訊的有效程序和系統。這包括最高層將與控制有關事宜重要性及個人擔當的角色向下級傳達、向上級匯報重要信息的渠道以及與外部利益相關者保持有效溝通。COSO報告認為,一個良好的信息與溝通系統有助于提高內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企業須按某種形式在某個時間之內,辨別、取得適當的信息,并加以溝通,使員工順利履行其職責。
可見,信息與溝通能夠在減少出現誤解的可能性,從而達到控制風險,是內部控制的重要環節,但是新華制藥在內部控制制度對多頭授信無明確規定,且存在多頭授信,說明新華制藥案例中信息與溝通是無效的,而信息與溝通無效既是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跡象之一,同時也構成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所以,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在新華制藥2011年度內部控制報告中披露的醫貿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對多頭授信無明確規定,在實際執行中,多頭授信導致授信額度過大構成其出具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理由。
(二)新華制藥下屬子公司醫貿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規定對客戶授信額度不大于客戶注冊資本,但醫貿公司在實際執行中,對部分客戶超出客戶注冊資本授信,使得授信額度過大,同時醫貿公司也存在未授信的發貨情況,這是否影響內部控制?
據2011年報顯示,山東欣康祺醫藥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2180萬元,而截至2011年12月31日,醫貿公司應收欣康祺醫藥4060.6萬元,同時還應收與欣康祺存在擔保關系的華邦醫藥979.6萬元,百易美醫藥399.6萬元,山東藥材高新分公司334.3萬元,以及新寶醫藥299.1萬元,合計6073.1萬元。由此我們可以看出,醫貿公司應收欣康祺醫藥4060.6萬元大于其注冊資本2180萬元,不符合醫貿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規定的對客戶授信額度不得大于客戶注冊資本這一規定,違反了內部控制的要求。
以此同時,醫貿公司也存在未授信的發貨情況,說明公司內部除了存在信息與溝通方面的不足外,監督也是有問題。而且新華制藥在得知欣康祺資金鏈斷裂的情況下才在2011年度按80%比例計提壞賬準備,計提壞賬準備金額合計4858.5萬元,說明醫貿公司應收賬款管理存在缺陷,這足以說明公司內部的風險評估方面也是有問題的。而我們知道,內部控制五要素包括: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和監督。風險評估并非一個理論過程,而且常常對企業的整體成功起至關重要的作用。同時有效的監督能夠及時、有效地識別出控制失敗或控制缺陷,并報告給那些對控制負責的員工或高層管理人員,以及時實施糾正措施。如果監督無效,就難以保證內部控制有效運行,正因為如此,COSO專門了《內部控制體系監督指南》。可見,醫貿公司在內部控制方面存在及其重大的缺陷,內部控制是無效的。
新華制藥下屬子公司醫貿公司在以上兩個內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同時,作為母公司的新華制藥的內部控制也是問題多多。首先,新華制藥2011年年報顯示,2011年年初企業計提應收賬款壞賬準備0.31億元,年末應收賬款壞賬準備金額驟升至5.45億元,占應收賬款總額的17.2%,主要是新華制藥在事發后才對壞賬進行大額補提。說明新華制藥的風險意識很弱,在信用銷售前沒有進行充分的風險評估,才導致問題的發生。其次,下屬子公司醫貿公司的魯中分公司、工業銷售部門、商業銷售部門等三個部門分別向同一客戶授信,使得授信額度過大及對部分客戶超出客戶注冊資本授信,使得授信額度過大,同時醫貿公司也存在未授信的發貨情況。說明母公司對子公司的內部監督方面存在嚴重缺陷,同時在信息與溝通方面母子公司更是存有重大不足,才導致此事件的發生。母公司新華制藥應該對其內部控制進行整改以加強公司的內部控制。
所以,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在新華制藥2011年度內部控制報告中披露的新華制藥下屬子公司醫貿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規定對客戶授信額度不大于客戶注冊資本,但醫貿公司在實際執行中,對部分客戶超出客戶注冊資本授信,使得授信額度過大,同時醫貿公司也存在未授信的發貨情況構成其出具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理由。
(三)多個重大缺陷與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關系
陳武朝(2012)指出我國《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第22條列出的表明內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的跡象包括:注冊會計師發現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舞弊;企業更正已經公布的財務報表;注冊會計師發現當期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而內部控制在運行過程中未能發現該錯報;企業審計委員會和內部審計機構對內部控制的監督無效。此案例的財務報表中在內部控制方面已經披露了該重大錯報。同時,我國《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第17條規定:“重大缺陷,是指一個或多個控制缺陷的組合,可能導致企業嚴重偏離控制目標。重要缺陷,是指一個或多個控制缺陷的組合,其嚴重程度和經濟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導致企業偏離控制目標。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具體認定標準,由企業根據上述要求自行確定。”在新華制藥的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中的非財務報告缺陷方面,從定性方面說,符合重大缺陷的條件是:具備合理可能性及導致公司部分業務能力喪失,危及公司持續經營、具備合理可能性及導致重大的財務損失以及具備合理可能性及導致負面消息在全國各地流傳,對企業聲譽造成重大損失。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在新華制藥2011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中披露的上述兩個缺陷中涉及了內部控制五要素中的三個要素,構成了重大缺陷的條件。所以,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對新華制藥2011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出具否定意見是合理的。
(四)同一時期財務報表審計意見與內部控制審計意見關系
從新華制藥披露的2011年年報中,我們可以獲知,在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的效果及獨立董事、監事會對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中均提到了新華制藥在報告期內新華制藥全資子公司山東新華醫藥貿易有限公司對客戶授信額度過大導致較大經濟損失,公司未能按照《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相關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還披露了公司內控存在的重大缺陷及整改情況。但是,同期的財務報表審計意見不同于內控審計的否定意見,而是無保留意見,表明盡管內控存在重大缺陷,但并非意味著財務報表存在未調整的重大錯報,說明內部控制審計意見為非標意見,財務報表審計意見不一定為非標意見。反之,如財務報表審計意見為否定或非標,那么內控一定存在重大缺陷,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非被內部控制所控制,內部控制審計意見必定為非標審計意見。也即財務報表審計意見為非標,內部控制審計一定為非標意見。
(五)前后期內部控制審計意見的關系
前期內部控制審計意見的好壞會對后期內部控制審計意見產生影響,當前期出具了非標內控審計意見,就會引起注冊會計師對該企業內控的關注度,對內控的審計將會比較嚴格和慎重,所需獲取的審計證據就會增加,以至于后期的內控審計意見也會相應根據前期的審計結果而仔細斟酌;當前期出具的是標準無保留內控審計意見,這將給注冊會計師一個良好的信號,在對企業內控審計時相對需要獲取的審計證據就會比較少,后期的內控審計意見也相對更為樂觀。同時,當后期的審計意見出現非標內控審計意見類型時,會促使注冊會計師關注前期的內控審計意見,乃至去核查前期內控審計意見的合理性,從而判斷企業在內控方面是否存有問題以及注冊會計師是否存在失職行為。就新華制藥2011年度內部控制審計意見為否定意見,不難推斷這些內控重大缺陷是否早已存在于2010年或之前的內部控制中,進而質疑新華制藥2010年度內部控制審計意見的適當性。
六、否定意見審計報告的利益相關方分析
從新華制藥2011年度內部控制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書中可知企業和注冊會計師分明對內部控制負有責任。企業的責任體現在:按照《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的規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內部控制,并評價其有效性是新華制藥董事會的責任。注冊會計師的責任體現在:注冊會計師是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審計意見,并對注意到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重大缺陷進行披露。
否定意見審計報告對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的影響:馬燕(2012)認為,馬后炮難掩嚴重失職,出現如此“人禍”,新華制藥2011年的內控審計必然不能輕易過關。但真正出事后,信永中和才出具內控否定意見,如此馬后炮不禁令人起疑。甚至有會計師行業人士說,內控工作的問題一般都不是短時間內存在的,如果公司的內控制度并沒有發生變化,此前的審計工作中不可能毫無察覺,新華制藥內控制度的重大缺陷此前一直沒有審計出,而在否定意見報告書中信永中和在內控審計報告中辯稱,內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發現錯報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況的變化可能導致內部控制變得不恰當,或對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據內部控制審計結果推測未來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風險。這都是不對的,審計就是發現潛在的風險,上市公司的內控審計是審計工作中的重要一環。制度的缺陷沒有審計出來,絕對是事務所的責任。無論從哪個方面講,都是事務所的嚴重失職。
否定意見審計報告對新華制藥公司的影響:上述重大缺陷使得新華制藥對山東欣康祺醫藥有限公司及與其存在擔保關系方形成大額應收款項60731千元,同時,因欣康祺醫藥經營出現異常,資金鏈斷裂,可能使新華制藥遭受較大經濟損失,大額應收賬款60731千元或成壞賬打水漂了。截止2012年4月26日,2012年第一季度凈利潤同比減少近五成。公司26日公布一季報顯示,1~3月實現營業總收入7.70億元,同比下降8.78%;歸屬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1478.61萬元,同比下降48.91%。對于內部控制出現了重大缺陷,新華制藥已經注意到,并采取了一些措施,在2011年年報中,針對報告期內發現的內部控制缺陷,公司通過建立完善相關制度,增大檢查力度等相應措施進行了整改:對子公司控制方面,針對子公司內控制度中缺少多頭授信的規定及內控制度執行不嚴導致對客戶授信額度過大造成損失的問題,公司修訂印發了《山東新華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營銷信用風險管理辦法》,對多頭授信做出明確規定,并加大了監督檢查力度,以防形成新的因授信額度過大導致的信用風險。
否定意見審計報告對投資者的影響:當這份內部控制否定審計意見一出,次日,公司的股價就受到了影響,從圖2我們可以看出,公司的股價從2012年3月23日之后便一直呈現出一個下降的趨勢。
七、該案例對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的啟示
21 世紀初,美國安然、世通等會計舞弊事件的頻現,集中暴露了美國上市公司存在著嚴重的內部控制缺陷的問題,內部控制審計也開始得到重視。2002 年,美國頒布了《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其中明確規定上市公司必須披露由外部審計師出具的針對其內部控制是否有效運行的審計報告。隨后,其他國家也開始效仿美國的薩班斯法案,相繼出臺了強制執行內部控制審計的法規。為適應經濟全球化以及會計準則國際趨同的趨勢,我國于2008 年和2010 年也相繼頒布實施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相關配套指引,并自2011 年開始逐步實行。但是觀察這之后我國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的實際實施情況,發現實踐中仍存在諸多問題,對財務報告質量的提升作用仍然有限。下文將詳細介紹我國企業內部控制審計存在的問題,并分析其產生的原因,并提出相關對策建議。
二、內部控制審計的理論基礎
內部控制審計是指會計師事務所接受企業委托,對內部控制設計及其運行的有效性進行審計。有關內部控制審計的各種理論觀點,先后經歷了內部控制牽制論、兩要素論、三要素論、五要素論和八要素論等,目前主要流行的是五要素論和八要素論,由于我國將內部控制分為五個要素,因此這里著重介紹五要素論。
內部控制的五個要素為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和監控。針對內部控制環境的審計就是評價包括這些組成部分在內的內部控制環境對企業經營管理活動的影響;針對企業風險評估的審計就是評價企業風險控制目標設定是否合理,風險評估的范圍是否全面以及相應的風險應對策略是否有效;針對控制活動的審計就是評價企業根據風險評估結果設置的控制措施是否科學以及控制結果是否有效;針對信息和溝通的審計就是評價企業內部控制相關信息在收集、處理和傳遞程序的科學性,相關溝通程序和機制建立是否科學以及實施效果如何;針對監控的審計就是分析包括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在內的負責實施監控的專門機構的職責權限情況,評價企業實施內部監督的程序和方法是否科學有效。
三、內部控制審計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內部控制審計存在的問題
1. 內部控制缺陷披露不充分,審計意見的客觀性、恰當性有待提高
從目前企業披露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來看,有部分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沒有按照相應的法規要求披露內部控制缺陷的性質和影響,如缺陷具體是屬于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還是重大缺陷。除此之外,有部分內部控制審計意見以帶強調事項段的審計意見代替其他類型的非標內部控制審計意見,審計意見的恰當性存在一定的問題。而且有不少帶強調事項段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雖然披露了企業的持續經營問題或內部控制缺陷問題,但是沒有披露其對內部控制的影響,而且這些強調事項的性質也與內部控制審計指引中的定義不符。有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將部分子公司未完成工商注銷登記手續等問題也作為強調事項披露,存在濫用強調事項的問題??傮w而言,內部控制審計意見的客觀性和恰當性有待提高。
2. 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不規范,同時缺乏完善有效的內部控制審計制度
目前,我國很多企業并沒有建立規范的內部控制制度,有的企業雖然建立了相關內部控制制度,但也只是流于形式,這導致我國的內部控制審計仍存在較大的問題。內部控制審計的核心是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規范,所以必須要明確內部控制審計的范圍、目標和程序,這樣才能有效的開展內部控制審計。內部控制審計的范圍直接決定審計的質量成本及責任,《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提到將整個組織的內部控制作為內部控制審計的審計范圍,但是相配套的審計指引又提到內部控制審計對象為與財務報告相關的內部控制,兩者存在嚴重的不一致,而且也都不是明確的規定。除此以外,我國內部控制審計制度也沒有明確規定內部控制審計的目標和程序,而完善的內部控制審計程序直接關系最終內部控制審計的質量,因此不明確的內部控制審計范圍、目標和程序導致沒有建立完善有效的內部控制審計制度也是當前內部控制審計存在的一大問題。
3. 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控制審計經驗不足
我國內部控制審計工作起步較晚,會計師事務所無過多經驗可循,審計人員內部控制審計經驗也不足,基本沿用原來財務報表審計的做法?,F階段的內部控制審計就是在改進原有財務報表審計中所實施的控制測試的基礎上,增加了相應的內部控制測試內容,包括內部控制的五個要素以及擴大樣本容量,但是這樣的審計程序所得出的審計結論是否真實可靠目前看來還不明確。雖然相關法規建議注冊會計師采用整合審計的方法,即由同一家會計師事務所同時開展財務報表審計和內部控制審計,但是由于其只是一個通用性的框架,沒有具體的操作規范,而且也不是強制性要求,會計師事務所也沒有針對整合審計制定具體標準和流程,因此現階段的內部控制審計仍然是注冊會計師憑借原來的個人經驗開展,影響了內部控制審計的效率和效果。
(二)內部控制審計存在問題的產生原因
1. 事務所低價競爭,獨立性問題突出
有的會計師事務所無原則降低內部控制審計服務收費,以明顯的低價格優勢贏取服務項目,但是在實際開展內部控制審計的過程中又迫于成本壓力,審計資源投入不足,嚴重影響了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質量。除此之外,由于法律法規對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強制性要求遠遠沒有財務報表審計報告的強制性要求高,而且由于內部控制審計起步較晚,相關的法律法規還不完善,法律威懾力不夠,在內部控制審計服務收費嚴重依賴被審計單位的現實情況下,現階段某些內部控制審計機構會迫于壓力迎合被審計單位管理層的要求,在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中模糊化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缺陷,不明確披露其對財務報告質量的影響。而且部分審計機構與咨詢機構屬于同一網絡,甚至存在注冊會計師在審計某一公司的同時承接該公司的咨詢業務,嚴重違反獨立性原則,給內部控制審計質量帶來潛在威脅。
2. 內部控制審計起步較晚,同時企業管理層和治理層的重視程度不夠
我國2008 年頒布《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2010 年頒布《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和《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以及18 項應用指引,并至2011 年才開始逐步施行,內部控制審計制度起步晚,制度尚未健全,與國外健全的內部控制體系相比,仍有著較大的差距,現階段仍缺乏比較科學和完善的內部控制審計標準。與此同時,企業管理層和治理層開展內部控制的意識不強,即使建立了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實際執行也只是走過場,根本達不到應有的效果。而且內部控制制度從建立、執行、評價、審核到最終的披露,都會大大增加企業的運行成本,但是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在規避企業風險方面是否有效,其所帶來的效益是否大于其產生的成本,目前看來還是個未知數,因此,其主動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內部控制審計的積極性不高,投入的資源也不充分,致使內部審計工作難以有效開展。
3. 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不足
由于我國的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相關的配套指引頒布和實施較晚,沒有過多實踐經驗可循,因此對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的執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由于內部控制涵蓋的范圍很廣,注冊會計師要想做好內部控制審計業務,僅僅具備財會審計方面的專業知識是遠遠不夠的,企業的信息技術、人力資源、企業文化、發展戰略等都需要注冊會計師去評估。但是在現階段的實際工作中,注冊會計師由于專業水平有限,在內部控制審計方面的經驗也不充分,仍然沿用以前那套財務報表審計的做法,使得其設計的針對內部控制的審計程序不合理,樣本量和審計證據的充分適當程度也不適應特定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的要求,不能有效識別企業內部控制缺陷,影響內部控制審計的效率和效果。
四、完善內部控制審計的建議
(一)強化會計師事務所的質量控制體系和人才培養
雖然內部審計業務起步較晚,但是未來發展空間巨大,而且相關的法律法規也會逐步完善,因此,會計師事務所應提高對內部控制審計業務的重視程度,增加對內部控制審計業務的投入,建立一套成熟完善的執業標準和質量控制體系。注冊會計師自身也要加強學習,除了財會審方面的專業知識,也要加強管理學、信息系統、統計學等方面知識的學習,加深對企業所處行業知識的了解,提高注冊會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更好地從事內部控制審計業務。同時,會計師事務所要恪守獨立性要求,在確保項目質量的前提下,與被審計單位合理協商有關費用,堅持客觀公正原則,恪守職業道德,切實保障內部控制審計的質量。
(二)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領導組織架構,提高管理層對內部控制建設的積極性
現階段,我國大多數上市公司 一股獨大導致的內部人控制現象仍普遍存在,使得內部審計機構形同虛設,企業內部控制出現重大漏洞,影響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因此,必須要完善公司內部控制領導組織架構,讓企業擁有良好的控制環境,建立健全各項內部控制制度,包括內部監督機制、考核機制、崗位責任制及資產管理方面的相應制度,尤其是財務管理制度及對財務的審計制度,使內部控制制度真正落到實處,避免流于形式。強化企業管理層和治理層對內部控制的重視程度,轉變觀念,內部控制審計不是去宣揚公司的家丑,而是幫助企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風險防范能力,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提高企業實施內部控制建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關鍵詞:內部控制;內部控制審計;財務報告內部控制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4年12月23日
安然事件和世通事件爆發后,美國于2002年7月頒布了《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該法案的第404節以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相應實施標準,要求上市公司管理層評估和報告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第404節還要求上市公司聘請外部審計師對管理層的內部控制評估意見出具“證明”。自此拉開了內部控制鑒證的帷幕。隨后,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分別于2004年3月和2007年6月了其第2號審計準則《與財務報表審計相關的針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審計》和第5號審計準則《與財務報表審計相結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這兩個準則主要對內部控制審計進行了更為具體的要求,并闡述了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之間的關系。在我國,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中注協)于2008年頒布了《企業內部控制鑒證指引(征求意見稿)》,財政部會同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于2010年制定了《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1號――組織架構》等18項應用指引及配套指引,配套指引包括《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和《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明確要求執行該指引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業,應當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自我評價,披露年度自我評價報告,同時應當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由此可見,內部控制的審計工作及其規范問題已經引起了我國監管部門及學術界的高度關注。但是,目前依然有一些問題存在爭議,這些問題關系到內部控制審計這種制度能否達到預期的效率和效果。本文擬對我國內部控制審計中存在的幾個問題進行初步的探討。
一、內部控制審計業務的性質
根據提出意見的對象不同,審計業務可以分為基于責任方認定的業務和直接報告業務。因此,內部控制審計有兩種選擇:一是針對被審計單位管理層做出的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提出結論,屬于基于責任方認定的業務;二是針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有效性提出結論,屬于直接報告業務。由于這兩種業務性質的不同,導致注冊會計師與管理層的責任劃分、審計程序、發表審計意見的依據、審計報告的內容和格式都會有所不同。在基于責任方認定的業務中,注冊會計師的責任是對被審計單位管理層做出的內部控制自我評價的再評價,審計對象是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審計的重點是管理層的自我評價報告是否真實、公允地反映了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情況,而不是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盡管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是注冊會計師做出判斷的基礎。在審計報告中應明確提及管理層的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如果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但是管理層已經在自我評價報告中進行了充分的披露,那么注冊會計師依然應當發表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只有當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而管理層未在自我評價報告中進行披露,或未進行充分披露時,注冊會計師才發表非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而在直接報告業務中,注冊會計師直接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審計意見,責任是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合理保證,重點在于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在審計報告中無需提及管理層做出的自我評價報告,審計報告的意見類型由內部控制是否有效來決定,而與管理層的自我評價報告的意見類型無關。
在中注協于2002年的《內部控制審核指導意見》中指出“本意見所稱內部控制審核,是指注冊會計師接受委托,就被審核單位管理當局對特定日期與會計報表相關的內部控制有效性的認定進行審核,并發表審核意見?!庇纱丝梢?,《指導意見》將內部控制審計業務劃歸為基于責任方認定的業務,即對管理層認定的再認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2006年6月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也采用的是基于責任方認定的業務觀,其第三十二條指出,“公司董事會應在年度報告披露的同時,披露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并披露會計師事務所對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的核實評價意見。”而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則認為內部控制審計屬于直接報告業務,在其分別于2006年9月和2007年12月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和《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工作指引》中都指出上市公司在聘請注冊會計師對公司進行年度審計的同時,應對公司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鑒證報告。中注協于2008年7月的《企業內部控制鑒證指引(征求意見稿)》以及財政部等五部委于2010年制定的《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均采用的是直接報告業務觀。由此可見,目前我國對于內部控制審計業務性質的界定存在著不同的意見,不同部門制定的規章制度之間存在著矛盾。
筆者認為,無論采用基于責任方認定的業務觀還是直接報告業務觀,其根本目的是相同的,即促進企業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合理保證企業目標的實現。但將內部控制審計界定為直接報告業務更為合理,原因有以下幾點:
首先,從審計成本看,無論是將內部控制審計界定為基于責任方認定的業務還是直接報告業務,均需要注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測試,而注冊會計師若要對被審計單位管理層的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發表意見,還要測試自我評價報告與內部控制情況是否相符,審計成本大大增加。
其次,從預期使用者的角度看,無論是獲取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還是內部控制審計報告,預期使用者的目的都是了解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而對被審計單位的運營情況作出判斷。因此,直接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保證更符合預期使用者的需要。
最后,從注冊會計師的責任上看,管理層出具的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是針對被審計單位所有的內部控制,而注冊會計師進行內部控制審計則側重于對于財務報告有關的內部控制發表意見。若要求注冊會計師對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發表審計意見,則需要注冊會計師了解和測試所有的內部控制,從而大大增加了注冊會計師承擔的審計責任。
因此,將內部控制審計界定為直接報告業務是合適的,《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第二條中也明確指出“本指引所稱內部控制審計,是指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對截至特定日期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審計,并發表審計意見?!焙苊黠@,《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已經將內部控制審計界定為直接報告業務。
二、內部控制審計業務的范圍
美國COSO委員會于1992年9月的《內部控制整合框架》(以下簡稱COSO報告)已經成為美國普遍接受的內部控制規范,其他各國的內部控制規范也大都參考了COSO報告中對內部控制的界定。COSO報告指出,內部控制有三大目標,即財務報告目標、經營目標和合規性目標。為了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管理層制定的內部控制活動中有一部分并不直接與財務報告相關,例如人力資源控制、經營業績分析、組織結構控制等。注冊會計師在對內部控制進行審計時,是對內部控制整體發表意見,還是僅對與財務報告有關的內部控制發表意見呢?
我國《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中要求對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審計,并沒有明確指出是內部控制整體還是僅針對與財務報告有關的內部控制。《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中要求會計師事務所對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發表意見,管理層做出的內部控制自我評價是針對內部控制整體的評價,因此我們可以將該指引理解為要對內部控制整體進行審計。而在《內部控制審核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以及《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工作指引》中則明確界定了審計對象是與財務報告相關的內部控制。
筆者認為,對內部控制整體進行審計和對與財務報告有關的內部控制審計各有利弊,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
首先,從預期使用者的角度看,預期使用者通過獲取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和內部控制鑒證報告來增強或降低其對財務報告的信賴程度,從而影響其做出的經濟決策。因此,預期使用者主要關注的是上市公司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其對內部控制審計的訴求也主要針對與財務報告有關的內部控制。
其次,從管理層的角度看,管理層設計和實施內部控制,除了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之外,還有經營目標和合規性目標。因此,管理層更加希望注冊會計師對內部控制整體發表意見,這相當于對上市公司提供了高質量的管理咨詢。
最后,從審計成本和注冊會計師的責任上看,對內部控制整體進行審計審計成本大大增加,并且注冊會計師要合理保證內部控制整體運行的有效性,其承擔的法律責任也大大增加。
因此,我們認為將審計對象界定為與財務報告相關的內部控制是合理的,但同時也應當適當的考慮到與經營目標和合規性目標相關的內部控制。《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第二條指出“本指引中內部控制審計的范圍,主要是企業為了合理保證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資產安全而設計和執行的內部控制。用以合理保證資產安全的內部控制,可能涉及合理保證經營效率和效果、經營管理合法合規的內部控制?!?/p>
三、內部控制審計業務的主體
內部控制審計業務和財務報表審計業務是否可以由同一家會計師事務所來承接呢?
《內部控制審核指導意見》、《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工作指引》均沒有明確說明內部控制審計應單獨作為一項審計業務與財務報表審計分開承接。《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也僅要求“為企業內部控制提供咨詢的會計師事務所,不得同時為同一企業提供內部控制審計服務?!?/p>
有學者認為,兩種審計業務的目標不同、審計對象不同、發表審計意見的方式不同,將兩種業務整合在一起,難以保證審計質量,也無益于審計效率的提高。并且,一個會計師事務所同時承接這兩項審計業務會提高服務費用,增加事務所對某一客戶的依賴程度,從而影響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因此應將內部控制審計作為單獨一項業務由其他事務所承接。
筆者認為,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并對其進行控制測試本身就是財務報表審計過程中很重要的一項工作,同時這也是內部控制審計的核心工作。注冊會計師在對內部控制進行審計的過程中重點關注的是與財務報告相關的內部控制,如果沒有審計財務報表,就無法對與財務報告相關的內部控制有效性發表意見。因此,把兩種審計業務整合起來,有利于注冊會計師對被審計的單位的內部控制進行全面的了解和測試,從而降低審計成本,提高審計質量?!镀髽I內部控制審計指引》第六條中也規定了“注冊會計師應當將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整合進行。”
我國內部控制審計制度起步較晚,很多問題依然存在爭議,實施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問題。只有立足國情,借鑒國際慣例,不斷探索,才能做出恰當的選擇。
主要參考文獻:
[1]闞京華.我國內部控制發展的制度性缺陷與完善[J].審計與經濟研究,2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