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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電線路安全教育
中職學校的學生很多都處于16歲左右,他們的思維很活躍,對很多的事物充滿了想法和新奇。在此期間他們的思想也不夠成熟,大多數的學生沒有認識到電的危害性,從而引發一定的意外危險導致重大的教學事故。作為配電線路實訓課的教師,這樣的問題很容易發生,所以我們要注重起來,首先,要在實訓課的開始就要明確出用電的安全性,告誡學生用電的危害性,讓學生正確的認識電。其次,要清楚的講明配電線路的性質,當配電線路電壓為3.6kV~40.5kV,稱高壓配電線路;配電電壓不超過1kV、頻率不超過1000Hz、直流不超過1500V,稱低壓配電線路。屬于高危作業,容易造成學生的傷亡,對周圍的人或物都造成一定的傷害。所以,作為配電線路實訓課的老師應該注重這樣的問題。作為教師可以進行專門的課件講演或者多媒體視頻的實例進行生動傳神的講演,讓同學了解安全的必要性,認識到其中的后果,以確保實訓安全的有效性。
二、實訓教學情境設計
當同學來到配電線路實驗室時會對一切事物感到新奇,想親手感受一下,滿足學生的好奇心。與此同時,能夠在學生面前先做一次示范,進行現場的觀摩將大大引起學生的關注,并且讓學生清楚直接地看到每一步的步驟,更加加深了對配電線路的理解與動手能力的培養。并且在講授一些配電線路的工具時,作為教師應該根據中職學生的特點,在邊講的同時邊進行各種工具的演示,必要時讓學生親手實驗。這樣將更容易使學生牢牢記住每個工具的作用,對工具熟練掌握,運用正確。在特定的環節內,講課要做出必要的改變,復雜與簡單的操作,要進行不同的示范,簡單可以只演示一遍,復雜的則可多次進行示范,隨時掌握學生的掌握情況,作出相應的指導,提出注意事項,提高教學效果,達到高效的教學方法。
三、配電線路實訓技能
實訓課是專業核心課程的實驗環節。實訓技能將更加深入學習配電線路的各個方面的應用技巧。實訓技能可分為初級技能,中級技能和高級技能。與此同時,在每個方面進行考核,力求使每一個同學認真學好每一項技能,在循序漸進的方法中學到真正的本領。在初級技能的內容中,可以將學生分為若干個小組,每組制定完成一項任務。讓學生在互幫互助的學習中,增強團隊合作的能力,學到配電線路的知識與應用。在遇到不懂的地方老師可以做出指導。爭取讓學生在快樂的氛圍中學到知識。在中級技能中,加大對配電線路的難度,個人解決一些問題,以個人的形式完成對配電線路的考核,或許這對學生要求苛刻點,但可以鍛煉學生自己解決問題的能力,讓他們更加深刻地了解學習配電線路的認識。在中級技能中,可以兩三個學生與教師一起做一個關于配電線路的項目,在老師的指導下,特定的時間內完成一項內容,還可以確保配電線路實訓課的安全。這不僅使學生的技能更加熟練而且很有效果,最后,教師作出評價得出結論。每一個實訓技能環節的實施的建立采取合作、討論、反思等教學方法,達到行之有效的結果。
四、進行實地實習
在進行配電線路的實訓技能環節后,學生已經初步掌握了配電線路的技巧。在適當的時候,教師要組織學生進行實地實習。例如,在配電線路的實習過程中,在指導老師或者專業人士的指導下,學生會出現若干問題,但會在這些問題中我們會尋找適當的方法解決這些問題,從而得到真正的鍛煉,學到在校園外的知識。在實習結束后,老師應該根據同學的實習狀況作出相應的總結,分析各個學生的學習效果。對還存在問題的學生,教師應該多關注、多了解。
在整個實習過程中,學生成為了主體,老師只是輔助學生順利完成任務的保障。在學習過程中,大大增加了學生主動學習的積極性,中職學生對于動手操作能力的實驗會更加感興趣,會在樂趣中掌握大量的知識。教師收集學生的資料信息,制定適合學生的教學方案。
五、結語
在科技文化的不斷進步之下,配電線路實訓課也是教委關注的專業課程,需要教師努力研究尋找適合自己且適合學生的一套切實可行的教學方法。中職學校的學生有著屬于他們自己的風格和學習方法,針對中職學校的學生研究特色的教學方案。作為老師,要注意學生的動態,進行配電線路實訓課的課程考核,做到公正公開地對待每位學生。配電線路的課程需要學生的專心與細心,培養學生在配電線路的專心度與積極性是作為老師必不可少的任務。本文中,筆者就配電線路安全教育、實訓教學情境設計、配電線路實訓技能、進行實地實習四個方面展開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教學方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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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創業培訓;法律知識;教學方法;有效運用
SIYB(創辦和改善你的企業)創業培訓即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與國際勞工組織合作,于2001年引入中國的創業培訓項目。法律知識作為創業教學中的一個重要內容,相對而言比較枯燥,卻是創業前作為一個準老板,必須考慮的一個重要環節。它要求創業培訓講師在充分了解、熟悉相關法律知識的前提下,引導參加培訓的人員去領會法律知識部分的要點,并在創業實踐中有效的使用,以維護本企業的合法權益,實現企業利潤的最大化。
一、現實中創業培訓法律知識教學中的誤區
(1)簡單問題復雜化。SYB(創辦你的企業)作為SIYB創業培訓中的培訓模塊之一,就是告訴創業者在創辦企業的過程中應該考慮哪些問題,讓創業者在未來創辦企業前能對未來企業有一個整體的了解與把控。就法律知識部分而言,涉及到具體的法律問題,創業者可以向講師或專業人員咨詢、解決。教學中,要求創業培訓講師充分引導學員,讓其去領會知識點,并對未來企業的有關法律部分內容做出決定。實際的創業培訓教學中,部分講師總以為多講、深講可以幫助學員更好的了解法律內容,將創業培訓講成了學歷教育,結果實得其反,學員越聽越糊涂。(2)“簡單”問題簡單化。個別講師認為法律知識枯燥難懂,自己本身對法律知識也不太明白,教學中出現照本宣科。出現一個人講,全體學員看教材聽,整個教學部分死氣沉沉,且不說與創業培訓教學的宗旨相悖,就教學效果來說很不理想。
二、創業培訓中法律教學方法有效使用思考
創業培訓中法律知識部分教學中,講師應該做到有效“引”,讓學員“能去悟”,激發其積極主動性學習相關法律知識。(1)“引”。“引”就是“有效引導”。在創業培訓法律知識教學中,講師要根據成人學習功利性強的特點,教學設計時,開始由法律教學案例引導出相關的法律后果,吸引其去關注引起法律后果的成因,讓其“自迫”去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2)“能去悟”。“能去悟”就是學員在明白“簡單”的法律知識后,“自迫”去了解相關的法律內容,積極去思考法律的每一個規定對自己未來企業的影響,從而對未來企業作出判斷,并做出合適的決定。“能去悟”的前提是讓學員明白“簡單”的法律知識哪些對自己未來企業有用,所謂的“簡單”法律知識就是教材中與教學中引導學員了解到的、簡單的、可能是其未來企業需要的法律知識。(3)“精”與“簡”。“精”就是要求創業培訓講師對相關創辦微小企業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識做到“精通”。“簡”就是要求創業培訓講師在法律知識的講解過程中,做到簡明扼要,變講解的角色為主持人的角色。創業培訓中只有講師做到對法律知識的“精”與教學中的“簡”相結合,做好主持人,“引導”學員參與教學其中,才能促使學員“能去悟”,才能使教學取得一個好的效果,做到事半功倍。
三、創業培訓中法律知識部分教學設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根據《唐山市豐潤區教育系統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徹底消除校園內消防安全隱患,提高我校防御火災的能力,讓黃家屯中心小學成為最安全、家長最放心的地方,按照文件的要求,我校決定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和廣泛開展消防教育培訓。為確保此項工作取得實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全面提升消防安全能力,進一步提高我校消防安全水平,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全面推動我校各項消防安全工作,為學校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全面提高我校防控火災的能力,推進構筑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
二、工作目標
1.健全和完善消防工作領導責任制,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學校校長夏春明同志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負責人為郝東華主任,建立完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細化各項具體工作,實現消防工作長效化。
2.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工程,針對學校實際,層層簽訂消防安生目標管理責任書,明確2020年消防安全工作目標、任務。
3.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
4.進一步加強學校消防設施建設,提升防火抗災能力
5.切實做好校園火災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6.積極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加強學校消防應急演練,提高師生快速反應能力和自救自護能力。
三、成立領導小組
為了加強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夏春明
副組長:郝東華
成
員:王宏勤
姚艷杰
劉永剛及各班主任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12日--5月30日)。學校緊密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組織機構、明確工作任務、層層落實責任,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安排部署和培訓,營造消防安全檢查整治.
(二)排查建檔階段(6月1日--6月20日)。學校按照實施方案的具體要求,進行全面排查。明確檢查責任人,做到有重點、全覆蓋。對于發現的安全隱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對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要做到整改方案、責任、時限、措施和資金“五落實”,并將排查出的問題逐一記錄,建立臺賬,嚴防消防安全事故發生。
(三)重點整治階段(6月21日--11月20日)。學校結合本校實際開展各種活動,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
1.是否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職責;是否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是否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師生上、下樓行走路線是否形成常態化;是否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和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是否達標。
2.消防車通道以及安全疏散通道等是否通暢。
3.建筑消防設施設置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是否定期進行維護與保養并完好有效;消防產品是否符合標準。
4.外墻門窗上是否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安全疏散通道是否被上鎖或存放有影響逃生的障礙物;是否違章搭建彩鋼板等臨時建筑;特別要加強重點部位如電教室、圖書室、實驗室的排查。
5.電器線路是否定期維護保養與檢測,避雷設施是否完好有效。
6.是否組織開展消防專業技能訓練。
(四)總結驗收階段(11月21日--12月31日)。學校對本次消防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突出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好效果,查找出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安排好下一步具體工作。
五、工作任務
1.布置學校消防工作,制定職能部門消防責任,層層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完善火災應急救援機制,暢通信息通道,為消防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保障。
2.學校每年度內至少召開2次消防專題工作會議,研究部安消防工作。
3.開展“四個一”活動:每月上2堂消防安全教育課;每月開展一次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每學期辦5期消防安全黑板報,每學期組織2次綜合性消防應急演練,每學期聯系校外消防輔導員開展消防安全培訓不少于2次。
4.將消防法律法規、防火滅火知識、火災逃生技能等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計劃,使學生進一步認識火災的危害,了解消防器材、設施的使用方法,提高對火災的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
5.協調相關部門,拓展消防安全宣傳渠道,充分利用今年中小學安全教育日、春季“防火宣傳周”、“5.12”全國防震減災日、6月“全國安全生產宣傳月”、“11.9”消防宣傳日等有利契機,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知識宣傳教育活動,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識,有效提高預防和應對消防安全事故的能力,增強中小學生自防自救能力。
6.每學期組織一次全校教職工消防安全培訓。
7.暑假、寒假前認真做好防火工作的宣傳教育、火災隱患的排查和整改,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措施和要求。
六、工作措施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全校教職工要充分認識做好此次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將此次檢查行動工作作為當前一項核心工作來抓,推進行動工作順利開展。
2、嚴格責任追究。學校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誰整改誰負責的工作機制,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3、強化消防監督檢查。對學校進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檢查,同時,
對學校周邊人員密集場所及易燃易爆場所進行了消防安全隱患治理,堅決消除各類致災隱患,提高學校消防安全系數。
4、加大整治力度。學校將切實做到對事故隱患的零容忍,對大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問題,落實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到安全隱患發現一個消除一個,不留后患。
5、加強消防知識宣傳。充分發揮板報櫥窗、校園廣播、班級板報等形式開展宣傳,加強消防知識的普及,達到使廣大師生深入掌握消防常識,“教育一個學生、影響一個家庭、帶動整個社會”的目的。
6.組織開展中小學生消防手抄報比賽,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
7.加強與公安消防部門的配合,邀請消防大隊專業人員進校組織講解消防安全知識,指導開展火災應急演練活動,讓學生進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8.暢通信息渠道,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并報告有關部門,合力救災、減災,把火災損失降到最低。
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高等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學校財產安全,根據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普通高等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適用本規定。
駐校內其他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學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條 學校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五條 學校應當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加強消防演練,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條 學校各單位和師生員工應當依法履行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撲救初起火災等維護消防安全的義務。
第七條 教育行政部門依法履行對高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職責,檢查、指導和監督高等學校開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學校建立健全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機關依法履行對高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職責,加強消防監督檢查,指導和監督高等學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責任
第八條 學校法定代表人是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批準實施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準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費預算,定期召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三)提供消防安全經費保障和組織保障;
(四)督促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開展群眾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與學校二級單位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七)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八)促進消防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九條 分管學校消防安全的校領導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協助學校法定代表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組織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和協調校內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
(三)審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經費預算;
(四)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五)督促落實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維修及檢測,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六)組織管理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
(七)組織開展師生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八)協助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領導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對消防工作負有領導、監督、檢查、教育和管理職責。
第十條 學校必須設立或者明確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機構(以下簡稱學校消防機構),配備專職消防管理人員,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擬訂學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費預算,擬訂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報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后實施;
(二)監督檢查校內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三)監督檢查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與管理、以及消防基礎設施的運轉,定期組織檢驗、檢測和維修;
(四)確定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并監督指導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監督檢查有關單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儲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審批校內各單位動用明火作業;
(六)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組織消防演練,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定期對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進行消防知識和滅火技能培訓;
(八)推進消防安全技術防范工作,做好技術防范人員上崗培訓工作;
(九)受理駐校內其他單位在校內和學校、校內各單位新建、擴建、改建及裝飾裝修工程和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行政許可或者備案 手續的校內備案審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申報,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者備案以及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工作;
(十)建立健全學校消防工作檔案及消防安全隱患臺賬;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報有關信息數據;
(十二)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調查處理火災事故,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火災事故處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二級單位和其他駐校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并落實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二)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考核、獎懲制度;
(三)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及演練;
(四)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確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規定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并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備消防值班人員,制定值班崗位職責,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八)新建、擴建、改建及裝飾裝修工程報學校消防機構備案;
(九)按照規定的程序與措施處置火災事故;
(十)學校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十二條 校內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駐校內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是該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條 除本規定第十一條外,學生宿舍管理部門還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職責:
(一)建立由學生參加的志愿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消防演練;
(二)加強學生宿舍用火、用電安全教育與檢查;
(三)加強夜間防火巡查,發現火災立即組織撲救和疏散學生。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 學校應當將下列單位(部位)列為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
(一)學生宿舍、食堂(餐廳)、教學樓、校醫院、體育場(館)、會堂(會議中心)、超市(市場)、賓館(招待所)、托兒所、幼兒園以及其他文體活動、公共娛樂等人員密集場所;
(二)學校網絡、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傳媒部門和駐校內郵政、通信、金融等單位;
(三)車庫、油庫、加油站等部位;
(四)圖書館、展覽館、檔案館、博物館、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系統;
(六)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使用部門;
(七)實驗室、計算機房、電化教學中心和承擔國家重點科研項目或配備有先進精密儀器設備的部位,監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八)學校保密要害部門及部位;
(九)高層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以及有人員居住的臨時性建筑;
(十一)其他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部位)。
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的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 在學校內舉辦文藝、體育、集會、招生和就業咨詢等大型活動和展覽,主辦單位應當確定專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明確并落實消防安全職責和措施,保證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齊全、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消防車通道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并經學校消防機構對活動現場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依法應當報請當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審批的,經有關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舉辦。
第十六條 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每年組織檢測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第十七條 學校進行新建、改建、擴建、裝修、裝飾等活動,必須嚴格執行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并依法辦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者備案手續。學校各項工程及駐校內各單位在校內的各項工程消防設施的招標和驗收,應當有學校消防機構參加。
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學校消防機構的監督、檢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關圖紙、資料、文件等應當報學校檔案機構和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八條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場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學生宿舍。
生產、經營、儲存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學生宿舍等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的,應當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學生宿舍、教室和禮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禁止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在門窗、陽臺等部位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第十九條 利用地下空間開設公共活動場所,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報學校消防機構備案。
第二十條 學校消防控制室應當配備專職值班人員,持證上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條 學校購買、儲存、使用和銷毀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管理、規范操作,并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和防范措施。
學校對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培訓,持證上崗。
第二十二條 學校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確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單位和人員應當向學校消防機構申辦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管人,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
第二十三條 學校內出租房屋的,當事人應當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出租方負責對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學校授權的管理單位應當加強監督檢查。
外來務工人員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內用人單位負責。
第二十四條 發生火災時,學校應當及時報警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撲救初起火災,及時疏散人員。
學校應當在火災事故發生后兩個小時內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較大以上火災同時報教育部。
火災撲滅后,事故單位應當保護現場并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未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第二十五條 學校及其重點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
消防檔案應當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第四章 消防安全檢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條 學校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及培訓情況;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責任制落實情況;
(三)消防安全工作檔案建立健全情況;
(四)單位防火檢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五)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六)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況;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和組織消防演練情況;
(八)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第二十七條 學校消防安全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負責人或者相關人員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發現火災隱患應當及時填發《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
第二十八條 校內各單位每月至少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及其完好、有效情況;
(六)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七)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管理情況;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情況;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設備運行、記錄情況;
(十一)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十二)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九條 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巡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校醫院、學生宿舍、公共教室、實驗室、文物古建筑等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通知人員疏散、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第三十條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檢查、巡查人員應當責成有關人員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閉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八)違章進入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等場所的;
(九)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十)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十一)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后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一條 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核查、消除。
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學校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
第三十二條 對不能及時消除的火災隱患,隱患單位應當及時向學校及相關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報告,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火災隱患尚未消除的,隱患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于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或停業整改。
第三十三條 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等學校無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學校應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第三十四條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第五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三十五條 學校應當將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納入學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國家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消防法律、法規;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火災預防知識和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條 學校應當采取下列措施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滅火知識,掌握報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開展學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識的模擬演練,每學年至少組織一次學生消防演練;
(二)根據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和培訓內容;
(三)對每屆新生進行不低于4學時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四)對進入實驗室的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規程培訓;
(五)每學年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并在校園網絡、廣播、校內報刊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
第三十七條 學校二級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第三十八條 下列人員應當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訓:
(一)學校及各二級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專職消防管理人員、學生宿舍管理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四)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培訓的人員。
前款規定中的第(三)項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六章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
第三十九條 學校、二級單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制定相應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應急反應和處置機制,為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員、裝備等保障。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組織機構:指揮協調組、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確的內容。
第四十條 學校實驗室應當有針對性地制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并將應急處置預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學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種類、性質、數量、危險性和應對措施及處置藥品的名稱、產地和儲備等內容報學校消防機構備案。
第四十一條 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消防演練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第七章 消防經費
第四十二條 學校應當將消防經費納入學校年度經費預算,保證消防經費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條 學校日常消防經費用于校內滅火器材的配置、維修、更新,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備用設施、材料,以及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保證學校消防工作正常開展。
第四十四條 學校安排專項經費,用于解決火災隱患,維修、檢測、改造消防專用給水管網、消防專用供水系統、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防排煙系統、消防通訊系統、消防監控系統等消防設施。
第四十五條 消防經費使用堅持專款專用、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消防經費。
第八章 獎 懲
第四十六條 學校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校內評估考核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四十七條 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損壞、破壞消防器材、設施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學校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給予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等相應的處分。
前款涉及民事損失、損害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 學校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或者發生重特大火災的,除依據消防法的規定進行處罰外,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取消其當年評優資格,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有關主管人員和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分。
第九章 附 則
第四十九條 學校應當依據本規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高等學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機構的消防安全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一、工作目標
1.健全和完善消防工作領導責任制。
全縣各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的校長、園長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學校要明確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細化各項具體工作,實現消防工作長效化。
2.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
3.進一步加強學校消防設施建設,做好新建校舍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驗收以及相關備案工作,提升防火抗災能力。
4.切實做好學校火災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5.積極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加強學校消防應急演練,提高師生快速反應能力和自救自護能力。
二、工作領導機構
為強化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特成立教育系統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織成員:***
三、工作任務
1.布置教育系統消防工作,制定職能部門消防責任,層層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完善火災應急救援機制,暢通信息通道,為消防工作的開展提供保障。
2.學校年度內至少召開2次消防專題工作會議,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3.開展“四個一”活動:每學期開學時上一堂消防安全教育課;每學期開展一次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每半年出一期消防安全黑板報;每學年組織一次消防應急演練。
4.將消防法律法規、防火滅火知識、火災逃生技能等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計劃,使學生進一步認識火災的危害,了解消防器材、設施的使用方法,提高對火災的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
5.協調相關部門,拓展消防安全宣傳渠道,以開展春季“防火宣傳周”、“11.9”消防宣傳日等為契機,搞好消防安全宣傳活動,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
6.組織各校分管領導參加消防安全培訓。
7.暑假、寒假前要求各單位認真做好防火工作的宣傳教育、火災隱患的排查和整改,特別是針對學校的實際情況,要有具體的措施和要求。
8.結合全國“校舍安全”工程,加強學校消防設施建設。
四、工作措施
1.提高認識,切實加強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做好安全檢查、督促工作,強化責任意識。
2.明確單位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的職責,建立落實消防安全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治機制,確保消防工作有質、有效。
3.3—4月份要進行一次系統單位的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對檢查不合格的單位要求限期整改。
4.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各學校要廣泛利用課堂、校園廣播、板報、櫥窗、手抄報、宣傳標語、班會、隊會等形式,廣泛開展防火、滅火、安全疏散、自救逃生知識的宣傳,切實提供師生防火意識、防范能力。
5.組織開展中小學生消防知識演講比賽、手抄報比賽、手抄報展覽等活動,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縣局將在6月份組織消防知識手抄報比賽。
學校消防安全責任書范文一:
為了確保我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順利進行,打造和諧穩定的平安校園,落實我校各年級、各重點部門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保障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特簽訂此責任書。
1、加強學習《消防法》,提高消防意識。嚴格執行學校相關規章制度,并按規定履行自己的職責。嚴格考核,獎懲兌現,并實行責任追究制。
2、各位教工均為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的責任人,特別是班主任應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工作,時時處處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保證學生不玩火,不動電,不到危險的地方、隨手關閉用電設備。讓學生都能掌握消防安全知識。
3、嚴禁在辦公室、教室亂拉電線,不用電爐和熱水器。嚴禁在庫房、電腦室、圖書室等危險地方抽煙、用明火。嚴禁用電設備周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學生自行開關空調和多媒體設備。
4、各功能室、各辦公室及各班級負責人每周對所管轄范圍進行一次安全消防檢查,發現線路、電器有漏電等消防安全隱患,要及時匯報學校領導,力求及時處理。
5、對于學校配備的消防設施、設備,各教職工必須掌握使用要領,操作規程確保發生火災時人人都能參與消防安全救援工作。責任區內的人員必須聽從學校消防領導小組的指揮,在發生事故時,應合理安排疏散學生、報案、向學校報告,及滅火各項工作同時進行。保護學生是重點,及時地把學生帶到安全地帶,努力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有效期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止。
學校消防安全責任書范文二:
為了進一步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學校與全體員工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1.學校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成立由校長負總責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落實消防工作領導責任。
學校與老師簽訂安全責任書,嚴格考核,并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消防安全。每年學校要對教師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每學期都要對消防設施進行安檢,每學期要進行至少兩次消防安全疏散演練。
3.各處室負責人,要當好兼職消防安全員,切實把防火工作放在心上。要養成良好的用電習慣,管好本部門的電,不胡拉亂接,不超負荷使用或不關電源。要教育老師在辦公區內禁使明火,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
各室負責人對本室的消防安全負責。
4.各位教工均為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的責任人,特別是班主任應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工作。
班級每學期要至少進行2次消防主題班會。
班級每學期要出至少1期消防主題的板報或手抄報。
班級每年要積極參與學校開展的五個一活動,即:上一堂消防課;舉行一次演講或征文比賽;組織參觀一次消防隊站;觀摩一次消防滅火演戲或舉辦一次消防運動會;組織一次消防演練。指導學生掌握消防安全知識和逃生自救技能。
班級每學期都要向學校上交必要的消防安全教育資料,以作為學校考核班級的依據之一。
5.各位教工都應遵守學校制定的火災處理和救援預案,執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提高防火災的警惕性和在發生火災時的逃生自救和救護學生的能力。
6.對于學校配備的消防設施,設備,各教職工必須掌握使用要領,操作規程,確保發生火災時人人都能參與,使消防安全救援工作真正做到召之即來,戰之能勝。對不參與學校進行的消防培訓,不會使消防器材的,不得參與學校任何先進的評比。
為進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增強全社會火災抗御能力,從社區、企業、學校、家庭“四個加大”入手,利用張貼消防宣傳圖片、設置消防宣傳欄、消防警示牌、發放消防法律法規宣傳教育資料等措施,定期向社區居民、企業員工、在校學生等對象有計劃地開展消防法律法規教育,從而進一步深化消防安全宣傳,助推“清剿火患”戰役縱深開展。
1、加大對各社區的宣傳教育。為不斷推進消防宣傳進社區活動,全力打造“平安社區”工程。各派出所通過搭建社區消防知識宣傳平臺,聯合社區居委會、小區物業管理部門發動“社區消防宣傳員”積極參與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來,使他們擔負起社區住宅樓內的消防宣傳及消防巡查工作,確保及時發現和消除小區內火災隱患,全面提高社區居民自防自救能力。同時,以社區義務消防隊伍為基礎,通過加大對社區義務消防員的消防技能及業務理論培訓,讓他們擔負起日常社區各項防火措施的落實,確保社區消防工作有人抓、社區消防安全有人管、遇上火災有人上的良好局面。各社區要以貼近實際、貼近群眾、貼近生活的形式,將消防安全宣傳知識編制成宣傳單、宣傳牌、明白紙、文化演出等形式,在社區文化活動中心開展直觀易懂的消防宣傳。
2、加大對轄區內各企業的消防知識宣傳教育。為了進一步引導和提升企業單位的安全防范能力,各派出所、社區積極策劃組織,廣泛開展一系列的消防宣傳“進企業”活動。主動邀請社區消防大隊面對面對其講解相關消防知識,組織開展模擬滅火活動,讓企業義務消防人員利用身邊的消防器材和工具進行現場演練,通過模擬演練體驗各種滅火器材、個人防護裝備、逃生破拆器材的使用操作,能夠熟知各種應急照明燈、指示標志、防(滅)火和應急疏散逃生常識及消防法律法規等,以此提高社會抗御火災的能力。有經驗豐富的消防專業人員走進企業,同時,定期或不定期對企業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及新上崗的工作人員和單位特殊工種人員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在培訓過程中具體對電器線路如何防火和相關緊急逃生自救方法、初期火災撲救及滅火器材的操作等知識進行深入細致的講解,使企業員工做到“三懂三會”,即懂得本企業火災危險性;懂得本崗位火災預防措施;懂得本崗位火災撲救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會利用消火栓撲救初起火災,從而全面提高單位“四個能力”。
3、加大對各學校的宣傳教育。各學校要本著“消防意識需要從小培養,消防教育要從娃娃抓起”的服務意識,積極組織消防安全巡回宣講小組深入到各中小學校,采取消防安全知識宣講和滅火演練等多種活潑形式,向學生們講解火災的基本常識,如何報警,如何處置初起火災,火場如何逃生,并手把手地教學生們使用滅火器滅火,從而切實提高了學生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滅火、逃生技能。使其充分掌握基本的滅火逃生常識,熟練掌握應急措施,切實提高學校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各學校年底前要組織開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識競賽活動,為學校構建良好的安全環境再吹上一股消防安全知識之風。
4、加大對家庭消防安全教育。在開展消防安全進學校的同時,通過向學生發放圖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消防知識教育宣傳單和手冊,使該宣傳單、消防公約通過學生帶給家長,全體家庭成員共同學習,從而達到“小手拉大手,消防進萬家,人人受教育,家庭社會保平安”的目的。同時,各派出所、社區要充分利用消防宣傳單、消防案例、報刊、電視等新聞媒體的影響力、覆蓋面廣的特點,大力宣傳消防工作動態及消防放律法規和日常防火滅火知識,使廣大人民群眾受到教育與警示,真真切切感受到消防安全就在身邊。
關鍵詞:未成年人;消防安全;宣傳培訓;構建
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作為加強新形勢下消防工作的重要舉措,得到了各級部門的高度重視。近年來,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46號)、等八部委的《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2011—2015)》等文件的實施,為推進消防宣傳教育體系的構建提供了強大的政策支持和理論依據,消防宣傳教育迎來了前所未有的歷史性發展機遇。
1未成年人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存在問題
根據公安部消防局近五年的數據統計,全國共有1624名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在火災中喪生,占火災亡人總數的18.6%,少年兒童成為極易遭受火災傷害的高危人群。據中國互聯網及全球兒童安全組織的不完全統計,我國15歲以下青少年每年因火災、水害、車禍、機械性事故、跌落等原因造成意外傷害及死亡的人數近50萬人,其中5萬人意外死亡(意外死亡成因前6位的有溺水、道路交通事故、意外機械性事故、意外中毒、意外跌落、火災)。未成年人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十分重要。然而,在對未成年進行宣傳教育中存在以下問題。
1.1未成年人性格特點增加了教育難度
由于孩子天性好奇頑皮、喜歡玩火,加之看管不嚴,極易引發火災事故。通過分析傷亡原因,80%的事故是由于未成年人安全意識不強,自我救護能力太差所導致發生意外。近五年全國因小孩玩火引發的火災多達2.7萬起,直接導致264人死亡、96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1.3億元。特別是2013年1月4日,河南省蘭考縣城關鎮一民房發生火災,造成7名兒童遇難。2014年10月26日13時50分許,四川省涼山州西昌市西郊鄉北門村二組帥某家因小孩玩火發生火災,3名孩子在火災中喪生。
1.2責任不落實
目前美國、法國、日本、俄羅斯等發達國家早就將未成年人消防安全素質教育列入國家安全基礎性工作,設有系統的安全知識教育體系,把未成年人的消防安全培養上升到國家安全的高度。在我國,對未成年人的消防宣傳還未得到足夠的重視,不少地方仍存在“對未成年人消防宣傳就是消防部門的事”的錯誤觀念,幼兒園、學校等未成年人活動聚集場所也未形成穩定的消防宣傳組織和消防宣傳陣地,抓消防宣傳工作的責任不落實,浮在面上,滿足于形式上的簡單應付,在實際工作中“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等重形式的情況較為突出,往往就是懸掛幾幅宣傳標語、印發一些宣傳資料、舉行宣傳儀式、進行幾次授課,這些做法看似大張旗鼓,實則收效甚微,導致消防宣傳效果不佳。
1.3經費不落實,師資配備落后
目前,消防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中沒有明確專項納入消防宣傳經費的要求,各級政府劃撥開展消防宣傳的經費有限,針對未成年人開展的專項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保障經費更是無法保證。學校與未成年人教育機構也未建立專業安全教育的教師隊伍,同時尚未制作規范、系統的安全知識教程。
1.4機制不完善,創新能力差
從總體情況來看,對未成年人的消防宣傳教育還缺乏總體、長遠的統籌和規劃。政府部門、學校等機構和消防部門的聯動性不強,沒有建立有效的可聯動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機制。消防宣傳創新不夠,宣傳形式存在單調化、形式化、表面化的現象,停留在辦儀式、搞咨詢、拉條幅、貼標語及印發一些宣傳資料的方式上,缺少易于未成年人接受帶有新鮮、趣味的內容和形式,宣傳效果、宣傳作用難以有效發揮。
2構建未成年人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體系設想
面對我國未成年人每年大量的意外傷害死亡數據,讓未成年人掌握安全逃生知識與技能是相關部門的工作和責任。學校學習是未成年人進入社會前的一個最重要的階段。根據國內外的經驗,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開展的好,火災事故明顯減少,特別是群死群傷的火災事故很少發生。加強學校的消防安全教育,具有起點早、學習接受能力強、易于開展集中教育培訓等優點,只有抓住學生消防教育這個帶有根本性的問題,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體系才能有牢固的基礎和穩定的框架。筆者設想將未成年人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體系分為四大系統:消防安全知識技能講授系統、消防安全知識實訓體驗系統、學生消防安全數據追蹤系統、專家分析研判薄弱環節系統等組成。
2.1消防安全知識技能講授系統
我國目前沒有針對未成年人系統的消防安全知識教程,學校對學生消防安全知識講授時多是在某些課程中滲透,或者上任何非必修課時,由非安全專業老師代授,沒有消防安全教育的明確目標,只是按照國家教育大綱要求,又或是利用近期發生的學生消防安全事故案例,講解一些零散的消防安全知識。這些課程大多由于雜亂、無序、重復、專業性不強等弊端,導致學生學習時產生對消防安全知識排斥、不重視、不明白、沒興趣等心理。筆者認為未成年人安全知識的學習應該專設一門安全方面的必修課程,設置消防安全專業老師上課,由消防安全專業老師按照學生的認知程度或年級的不同,開發消防安全知識材,教授消防安全知識及各類情況下逃生技能。未成年人從幼兒園開始到大學畢業,通過安全課程的學習,就會系統掌握消防安全知識與緊急情況下各類逃生技能。未成年人踏入社會開始工作的時候,與社會單位行業消防安全知識相接軌,繼而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質,形成一種良性循環。
2.2消防安全知識實訓體驗系統
通過走訪調研,我國目前沒有專業的全景模擬消防教育機構,目前,消防安全知識的實訓體驗基地分為兩類:一類是以政府為主體,像北京安全教育基地、公共安全館、全民安全館等場所,由政府部門或安全部門舉辦,面向全體公民,以公益為主,以全民普及安全知識為定位,某些消防體驗項目專業性知識性強,但全民認知程度不同,缺少消防體驗師專業指導,體驗項目設計互動性弱等因素,導致民眾體驗學習無興趣,走過場,實際安全教育效果不明顯。另外一類是以社會單位為主體,像比如世界、藍天城、酷貝拉、大人物社會等兒童體驗館,主要以商業盈利性為目的,以未成年人為主要消費群體,通過室內職業體驗、角色扮演等項目,輔以消防安全知識講授,在體驗館中穿插了很少部分的消防安全實訓體驗設施。這些體驗館大多以娛樂方向為定位,對安全體驗認知不全面、有偏差,安全體驗效果與安全培訓教育存在區別。像北京新大陸拓展、北京安全自救教育體驗基地等戶外體驗場所,也是以盈利性為主要目的,以室外項目體驗娛樂為定位,穿插很少安全體驗項目,且缺少安全知識支撐,無系統性,體驗效果較一般。通過以上對各類安全體驗場所的調研,該類場所具有安全知識普及與民眾體驗效果,但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筆者設想的消防安全知識實訓體驗系統是以消防安全知識講授系統為基礎,以消防安全知識國家材為指導,按照材中的課程順序,制作各類真實事故場景,模擬事故現場環境,讓每名學生通過真實感受,檢驗安全教育課程中的學習成果,達到每節安全知識課講授完畢后,緊跟一節鞏固安全知識課的實訓場景訓練,讓學生不單有消防安全知識學習的熱情,更讓學生真正掌握了在該類似場景下的逃生技能。
2.3學生安全成長數據追蹤系統
通過調查,我國目前未建立學生消防安全追蹤數據庫。目前全球兒童安全組織(中國),是我國唯一一家兒童安全數據的網上平臺,該數據平臺引進美國“預防兒童意外傷害”活動理念,以數據統計分析為主,具體數據來源不詳,無兒童一對一安全成長數據追蹤。筆者設想,將學生成長安全數據建立一個系統,就像每個學生的學籍一樣,包含學生從幼兒園到大學畢業的各類學生信息,學生的安全成長數據追蹤系統就是通過網絡,建立一個學生安全成長的數據庫。數據庫記錄每名學生從幼兒園開始到高中或者大學畢業期間的所有安全方面的數據記錄。數據詳細記錄下學生曾經發生過的各類事故,例如:火災、摔傷、燒傷、骨折、中毒等,數據的收集由家長、老師、學生及安全工作者等共同完成,以圖片、視頻、文字等各類形式,錄入學生安全數據追蹤系統。系統將以“大數據”方法為支撐,完成各類安全方面的分析與研判,數據錄入越龐大,信息錄入越仔細,系統研究分析就會越準確。
2.4專家分析研判完善系統
通過調查,我國未建立針對兒童消防安全事故分析制度。不同的行業專家,對兒童安全分析保持不同的態度,一般模式是出現某種特大兒童安全事故后,召集兒童安全專家,通過對特大兒童事故的分析,得出兒童安全可能需要家長或者機構做出某種行為的結論。筆者設想專家分析研判完善系統是基于消防安全知識講授系統、消防安全知識實訓體驗系統、學生安全成長數據追蹤系統三個系統最重要的工作。學生安全知識學習數據,實訓體驗數據,安全成長數據,都是為專家分析研判完善系統的基礎工作。通過學生實踐與專家的分析,達到安全知識講授系統的完善,帶動體驗實訓系統的改進,從而更好地指導學生消防安全知識與技能的掌握。四個系統自然形成一個閉合的鏈條,相輔相生,形成未成年人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體系。通過四個系統的循環,提高未成年人消防安全知識水平,掌握消防安全逃生技能,達到降低我國未成年人意外傷亡的目的。
3結束語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公共安全宣傳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加強社會化消防宣傳教育工作的戰略任務,進一步落實基層政府、職能部門、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責任,進一步加大媒體消防安全公益宣傳力度,進一步提升公民消防法律法規意識、消防安全常識知曉率和火災自防自救能力,進一步提高全社會抗御火災的能力和水平,為保障公共消防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消防宣傳“七進”活動,實現各級各部門單位及企業消防安全責任落實、職工安全技能提升、學生安全知識提高、群眾安全意識增強,全縣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三、工作內容
(一)消防宣傳進機關
1.各機關事業單位成立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組織機構,確定消防安全宣傳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規章制度,有年度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計劃、實施方案,并嚴格落實。
2.黨校、行政學校將消防知識納入干部培訓必修課程,至少有1名經過培訓的專兼任教師,提高參訓領導干部的消防安全意識和消防工作組織領導水平。
3.根據單位實際制定滅火疏散應急預案,每年組織2次以上全員消防知識培訓和滅火、疏散逃生演練。
4.機關事業單位宣傳櫥窗或宣傳欄定期有消防安全內容,重點部位設有消防安全標志,定期利用單位廣播、電視、電子屏幕等進行消防安全提示。
5.機關事業干部普遍掌握“一懂三會”知識,即:懂所在場所的火災危險性,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
(二)消防宣傳進學校
1.學校建立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制度,有年度工作計劃、實施方案,并嚴格落實。建立校外消防輔導員制度,消防救援指戰員、公安派出所民警定期對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進行指導。
2.中小學、幼兒園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內容,有師資、有教材、有課時,定期組織應急疏散演練和師生參加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社會實踐活動,鼓勵學校結合實際開設消防安全課程。
3.高中將消防知識和技能納入新生軍訓課程,開設一堂消防知識課、組織一次疏散逃生演練、進行一次滅火實操、閱讀一本消防安全知識讀本。
4.學校校園顯著位置設置固定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欄,有條件的學校設立消防體驗室,配備常用消防器材和模擬體驗裝置。寄宿制學校的宿舍張貼消防安全須知和疏散示意圖。學校校報、板報、校園電視、廣播、網站定期刊播消防安全常識。
5.每年組織開展“消防安全示范課”教學活動,培養消防授課教師。定期組織消防運動會、消防知識競賽、消防主題征文比賽、消防漫畫大賽、參觀消防站等豐富多彩的宣傳教育活動。
(三)消防宣傳進社區
1.社區建立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制度,明確社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責任人。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納入文明社區、平安社區創建和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工作內容。
2.推舉產生“社區消防宣傳大使”,經消防救援部門培訓合格后,負責本社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開展火災隱患排查、督促《居民防火公約》落實等活動。
3.依托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設立固定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場所,配備常用消防器材、模擬體驗設施和宣傳資料;充分利用社區宣傳欄,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樓宇電視、戶外視頻定期播放消防公益廣告或消防安全提示。
4.轄區醫院逐級落實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責任,每年對醫務人員和職工進行不少于2次的消防培訓,普遍掌握“一懂三會”知識。
5.社區內福利院、養老院制定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制度和滅火疏散應急預案,落實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責任人,每半年至少進行1次全員消防知識培訓,從業人員和有行為能力的人員普遍掌握“一懂三會”知識。
(四)消防宣傳進企業
1.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納入企業消防工作責任考評內容,明確工作計劃、目標和責任人,建立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檔案;確定消防安全宣傳員,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2.建立固定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場所,配備常用消防器材、模擬體驗設施和宣傳資料;每半年開展1次全員消防培訓,員工新上崗、轉崗前須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3.消防設施器材標識醒目,操作使用方法用文字或圖例標明;醒目位置設置消防安全宣傳板、示意圖或標識,開展“三提示”工作(提示場所火災危險性、提示消防器材位置及使用方法、提示安全出口和疏散逃生路線)。
4.制定滅火疏散應急預案,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半年、其他企業每年至少開展1次滅火疏散逃生演練;定期組織消防知識競賽、消防運動會等活動;企業文化包含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內容,企業員工普遍掌握“一懂三會”知識。
5.交通企業利用各類燈箱廣告、電子顯示屏、閱報欄、提示卡和交通工具內的廣播、電子顯示屏、報刊等,刊播消防安全知識和提示。文化娛樂場所、賓館飯店等在電影、電視開映(機)時播放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提示。
(五)消防宣傳進農村
1.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納入文明村鎮創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普法教育工作內容;對村“兩委”(村黨支部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成員進行消防培訓,明確1名村干部負責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行政村成立志愿消防宣傳組織,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2.依托農村綜合服務設施建立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場所,有條件的建立消防安全體驗室,配備常用消防器材、模擬體驗設施和宣傳資料;在主要道路設置固定消防宣傳欄;易發生山火、林火的地方,設置警示性標語。
3.村委會因地制宜制定并落實《村民防火公約》,落實“戶戶聯防、村村聯防”措施;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對生產加工企業等單位進行重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轄區公安派出所;麥收、秋收和春節、元宵節等重要時節,開展針對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4.古村落、文物古建筑等重點部位設立消防安全標志,提示村民和游客注意防火安全;村民集體活動場所設置宣傳欄或警示牌;定期組織滅火、逃生疏散演練等活動。
5.建立留守兒童、孤寡老人、智障殘障等特殊群體“鄰里守望”制度,實行“一對一”幫扶,上門宣傳消防知識、查找火災隱患,并落實緊急情況時的救助人員。
(六)消防宣傳進家庭
1.將家庭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納入“五好文明家庭”、鄉規民約等創建內容;鄉鎮、街道、公安派出所、小區業主委員會等建立家庭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制度,定期發放、宣講防火公約,開展消防安全提示等活動。
2.利用報刊、電視、廣播等媒體和文化娛樂活動普及家庭消防安全常識,倡導安全用火、用電習慣,指導家庭查找、消除火災隱患。
3.定期組織城鄉居民開展家庭滅火、疏散逃生演練,保持消防通道暢通,家庭成員掌握“一懂三會”知識。
4.教育家庭成員外出關閉電源和液化氣、天然氣總閥門,并檢查門窗是否關好,防止飛火入戶;教育兒童不玩火;協助、提示獨居老人或生活能力有障礙的群眾注意用火用電安全。
5.引導、鼓勵有條件的家庭配備必要的報警、滅火、逃生器材;有條件的地區幫助弱勢群體家庭安裝“獨立式”火災自動報警裝置。
(七)消防宣傳進公共場所
1.在商場、賓館飯店、景區、商業街、電影院、醫院、汽車站等人員密集場所,以及高速公路路口、收費站、服務區,過街天橋、道路隔離帶、護欄等重要地段,懸掛消防安全宣傳橫幅、標語,在電子顯示屏播放消防安全宣傳片和安全警示提示。
2.組織大型商場、賓館、電影院等公共場所工作人員每年至少開展2次防地震、火災、踩踏等突發事件的應急演練。
3.商場、市場、電影院、車站等重點人員密集場所要滾動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廣告,普及消防安全知識,促進提高居民應急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消防宣傳“七進”工作的重要意義,依法履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職責,將其納入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普法教育和公民素質教育范疇,積極推進社會單位消防安全教育責任落實,全力激發公民參與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的積極性和主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