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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農村城鎮化,政府角色,政府定位,三區聯動
從2006年開始,隨著《關于規范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試點工作的意見》的出臺,全國各地掀起了一輪農村城鎮化建設的浪潮,各地政府采用各種形式介入到農村城鎮化過程中,如“遷村并點”、“兩分兩換”、“宅基地換房”、“村改社”、“新民居工程”等。政府的積極介入破除了各種制度障礙,使得農村城鎮化的進程能夠順利進行,但是也造成諸如農民“被上樓”、土地糾紛等問題,正如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的《中國發展報告2010》所言,農地轉為城市建設用地的巨大收益,對于缺乏城市建設資金的城市政府而言是一個巨大的誘惑,但這種土地城鎮化的負面效果也很明顯。因此,政府在農村城鎮化過程中的角色和定位就成為研究的熱點問題。
一、政府介入農村城鎮化的意義
自從斯密提出“市場機制會促使人們在追求個人利益時使整個社會獲得最大利益,而國家應該作為“守夜人”的角色行政管理畢業論文,維護市場秩序”的觀點后,市場機制成為經濟發展的主導機制。伴隨經濟的不斷發展,出現了一系列諸如失業、貧富差距擴大等問題,新古典經濟學家庇古將這些問題歸納為市場機制失靈和市場機制的外部不經濟現象,通過外部性論證了政府干預的必要性,強調通過政府干預實現收入均等化。制度主義者則不認同新古典經濟學家關于政府的最小干預產生最大社會福利,認為為了實現更加公平的收入和財富分配,政府應該在經濟和社會事務中發揮更大的作用。20世紀30年代,凱恩斯從理論上論證了有效需求不足、失業和危機的不可避免,并提出國家干預經濟的必要性和措施,形成主張政府干預的凱恩斯主義。伴隨政府對市場干預增強,國家干預經濟引發的各種弊病日益顯現。公共選擇學派的保羅·薩繆爾森和威廉·諾德豪斯指出當國家干預不能提高經濟效率或收入分配不公平時就產生政府失靈現象。綜上可見,雖然國家干預也存在政府失靈現象,但政府干預是解決市場失靈和外部性的必要手段。在農村城鎮化過程中,涉及大量的公共品供給問題,因此,需要政府與市場同時發揮作用,互相補充,以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
政府介入的首要意義在于彌補市場失靈。從西方市場經濟的理論與實踐來看,市場的缺陷及市場的失靈被認為是政府干預的基本理由 [1]免費論文。用公共選擇學派的奠基者布坎南 (J. Buchanan) 的話來說: “市場可能失敗的論調廣泛地被認為是為政治和政府干預作辯護的證據”[2]。城鎮化的社會總收益大于社會總成本,因此無論城市或鄉村居民都可以從城市發展中獲得收益。但是,由于城鎮化收益的外部性和非排他性,由私人部門推進城鎮化動力不足,這就是城鎮化進程中的“市場失靈”。 農村土地流轉需要建立完善的土地交易市場,而土地交易市場建立的基礎是明晰的土地產權的確立,僅僅依靠市場機制無法解決土地產權問題,政府的介入可以克服市場外部性,提權保障機制 [3]。因此,農村城鎮化進程的推動,需要政府發揮積極的作用。
其次,政府的介入可以保障公共物品的供給 [4]。城鎮化進程本身具有一種明顯的公共物品特征。城鎮化中的許多公共物品都具有規模經濟特征,只有人口在空間上實現一定程度的聚集,這些公共產品才有可能被有效地提供。只有積極地推動城鎮化進程,使城鎮化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充分提供,才能夠實現改善農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增加就業以及提高社會福利總體水平的公共目標。
第三,政府介入可以為農村城鎮化提供制度保障。中國的城鎮化進程,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創新行政管理畢業論文,尤其是農村集體用地的制度創新和農村戶籍制度的創新。地方政府作為一定地域內的權威組織,可以利用政治力量主動地追求本地經濟利益的最大化,相對于微觀主體有更強的組織集體行動和制度創新能力,從而節約了制度創新成本 [5]。
第四,政府介入可以減少交易成本。政府介入可以降低集體建設用地流轉過程和農產品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交易成本。集體建設用地的流轉過程會產生很大的交易成本,不僅包括信息搜集成本、談判和決策成本,還包括土地政策的創新和實施成本。政府作為人的角色介入能夠有效的減少土地流轉過程中的交易成本。
二、天津市三區聯動的模式中政府的角色分析
自2005年以來,天津市在不減少耕地的前提下,探索了一條大城市“以宅基地換房”建設示范小城鎮,統籌城鄉發展的新思路。“以宅基地換房”建設示范小城鎮是指農民以宅基地按照規?ǖ謀曜賈沒恍〕欽蛑械淖≌ㄈ胄〕欽蚓幼。ㄉ枋視ε寰煤蛻緇岱⒄埂⑹視誆導酆蛻司擁男〕欽頡T謖鼗環康幕∩希旖蚴型ü痙緞〕欽虻慕ㄉ韙納婆┟窬幼√跫蛻罨肪常煌ü┟裨械惱贗騁蛔櫓錘固錚糜詵⒄瓜執枋┡┮擔Vじ孛婊患酢⒅柿坎喚檔停煌ü謎卣硭眉褰ㄉ櫨玫刂副杲ㄉ璧南執翟扒┟裉峁┚鴕蹈諼唬鑾烤檬盜涂沙中⒄鼓芰Φ耐保迪紙ㄉ櫨玫刈芰坎輝黽櫻傭剿鞒魴〕欽蚺┟窬幼∩縝⑴┮擋翟扒褪痙豆ひ翟扒叭蓖吵锪母窬鄭叢斐鼉哂刑旖蛺厴摹叭背欽蚧⒄拐鉸浴T諶J街姓鬧饕饔糜幸韻錄傅恪?
2.1制定合理的區域規劃
政府作為“三區”聯動的推動者,在拆舊建新的同時,在各個項目區內均規劃建設了工業示范園區和農業產業園區,不僅實現了農村富余勞動力的順利轉移,并且實現了資源的節約集約利用。
工業示范園區的建設實現了鄉村工業的轉型,并解決了當地農村富余勞動力的轉移。在園區化的過程中,在政府的主導下,主動淘汰一批高能耗、高污染、低產出的企業,實現了鄉村工業的轉型。
農業產業園區的建設加快了由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型的步伐,通過農業產業園區的建設首先解決了部分年齡偏大,就業能力較差的勞動力的就業問題,其次農業產業園區的建設為傳統農業的發展起到示范作用和科技推廣作用。
2.2土地制度創新
在我國現行的法律框架下,集體建設用地不允許進入市場流轉。集體建設用地進入市場必須通過國家征用的形式,把集體建設用地變性為國有建設用地,才允許在市場上流轉。這就造成我國建設用地供給的困境,一方面因為工業化和城鎮化的不斷加速,對建設用地的需求不斷增加,導致城市建設用地供給量嚴重不足;另一方面,在農村有大量的集體建設用地行政管理畢業論文,但礙于政策和法律的約束,這些建設用地卻不能夠進入市場流轉。“三區聯動”模式通過“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的方式,實現了集體建設用地的合法流轉,通過增減掛鉤解決建設用地的供需矛盾,實現了集體建設用地與城市建設用地同地同價免費論文。
2.3建立完善社會保障和醫療服務體系
加強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保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的重要任務,是擴大國內消費需求、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舉措。在“三區聯動”模式中,政府通過各種方式保障當地居民的生活水平不下降,使當地居民成為“四金”(即股金、薪金、租金和保障金)農民。三區聯動模式發展中政府主要通過三個方面改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首先,通過財政補貼、集體補助、個人繳納相結合的方式,建立農村新型養老保險制度。其次,為使農村生活困難人員逐步享受到與城鎮同樣的低保待遇,做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與城鎮低保接軌。最后,進一步發展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通過在社區建設社區衛生所等手段不斷整合城鄉衛生資源,向農民提供安全價廉的基本醫療服務。
三區聯動模式中,通過政府的介入促進鄉村工業的轉型和農業產業化經營、實現了土地制度創新并逐步實現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然而這并不表明政府介入的越多越好。政府介入應該有一定的邊界,政府應該與市場機制共同發揮作用,充分發揮其順應性助推之手的作用。在當地的經濟發展和產業支撐確實達到農村城鎮化的必備條件的時候,政府應該積極地介入,推動農村城鎮化的發展,并能夠承擔社會“兜底”的功能。如果政府的介入程度不能合理的把握,也會產生相應的負面影響。
三、“三區聯動”中政府介入存在的問題
通過政府的積極干預,“三區聯動”模式實現了農村快速城鎮化,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得到了當地居民的認可,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應。但是,在這一過程中,也存在一定的問題。通過在已經建成的示范小城鎮中實地調研和問卷調查的方式,發現這一發展模式存在如下幾方面的問題。
3.1農民就業與收入問題
城鎮化后部分進城農民的就業成為問題。離開土地進入城鎮,進城農民基本上脫離了農業勞動,處于重新尋找工作的摩擦性失業狀態。在處于失業狀態的進城農民中,比較年輕的人員希望在正規部門實現就業,但因為其文化水平的限制,第一很難進入中心城區實現就業,第二也很難在開發區、保稅區和高新區找到正式職業。而對于政府提供的一些低收入就業崗位行政管理畢業論文,特別是保潔員等在一些人眼中地位很低的崗位,年輕人又很難接受。由此造成部分進城農民的就業困難。在處于失業狀態的進城農民中,還有一部分人基于年齡和能力的限制,只能繼續從事農業勞動。但由于中低成本的提高,包括耕種農田的空間距離,以及承包設施農業的費用等問題,影響了他們繼續從事農業的可能性。城鎮化后進城農民收入水平的下降問題。離開土地進入城鎮,進城農民不僅將中斷原來自產蔬菜、養殖等農產品出售所得,還會中斷原有住房的出租收益和庭院經濟收入,導致部分進城農民收入水平的下降。
3.2土地置換中的問題
在宅基地換房過程中,雖然制定了“堅持承包責任制不變、可耕種土地不減、尊重農民自愿和以宅基地換房”的方針,但是由于置換工作的復雜性,從征地補償、拆遷安置補償到土地復墾承包等環節,仍然出現各種土地糾紛與矛盾。通過走訪調查華明鎮居民對土地置換的意見,政府在土地置換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幾個方面。首先,征地補償中沒有考慮到農地的非生產性收益,土地補償的確定僅僅考慮到了農地的生產性收益,而對于農地的非生產性收益,即農民對于農地的發展權收益和社會保障收益沒有得到考慮,政府在此過程中并沒有把農民的未來發展問題和社會保障問題作為成本來分析。其次,置換標準的確定存在一定異議,主要體現在以住房面積替代宅基地面積換房。第三,土地復墾后,由政府投資進行設施農業的建設,再進行發包,但整合之后的租金有一定程度升高,致使進行農業生產的成本提高,而且存在“尋租”的機會免費論文。
四、政府角色和定位分析
通過對“三區聯動”中政府介入的作用以及介入所產生的問題的分析,可以得出政府在農村城鎮化進程中的角色和定位。
首先,政府通過合理的規劃和公共物品供給,使區域內的土地實現二次升值,提高社會總福利。政府在介入農村城鎮化進程中,必須對區域內資源配置進行合理規劃,實現區域資源要素的合理流動,要通過規劃形成對區域未來發展的良好預期。政府還要承擔區域內公共物品的提供,不斷提高區域內基礎設施完善程度。也就是,政府不能只依靠土地用途的轉換提高土地價格,還要通過區域規劃增加土地的級差地租Ⅰ行政管理畢業論文,以及基礎設施的建設和完善增加土地的級差地租Ⅱ,從而實現土地的二次升值,從而實現農村城鎮化過程中社會總福利的提高。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政府介入時,農民和企業所獲得的福利不少于只有兩方的狀態。
其次,政府介入必須能夠減少農村城鎮化過程的成本。政府能夠以農村集體人的角色參與農村城鎮化過程。在集體與每個農民進行談判時,要以農民滿意為前提,尊重農民的知情權和參與權;在集體與企業之間進行交易時,政府應該以實現委托人——農村集體的收益最大化為目的,盡量減少土地交易過程中的各種成本。首先要通過土地法律體系的完善,減少土地流轉過程中的政策成本;其次政府機制和市場機制充分結合,通過建立集體建設用地招拍掛市場的方式,減少信息搜尋以及談判成本,在農村城鎮化總福利的前提下,盡可能的減少成本,以增加總收益。
第三,政府必須以“經濟人”的角色進行成本收益核算。社會福利水平的提高為政府介入的收益。政府介入必須能夠保證福利水平必須不低于只有農民和企業兩方時的狀態。即政府介入必須保證能夠改善其它兩個主體的福利水平,福利的改善不要求是帕累托福利改善,但必須是卡爾多福利改善——在所有受損的人都得到了充分的補償,社會上其他的人的狀況仍然比以前變得更好了。政府在進行成本核算中不應該只考慮到政府的投入,還應該考慮到社會成本,即農村居民的就業問題和社會保障問題,承擔起社會“兜底”的角色。政府的介入必須基于這樣一種認識——只有政府承擔起為社會成員提供社會福利的責任,才能最終建立一種能夠使人民的生活隨著經濟的發展而更有保障的利益共享機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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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用地,土地整理,問題對策,規劃保護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地之間的矛盾也日益激化,未來建設的用地量必定會突破當前的用地儲備,建設用地必然會占用一部分農用地,尤其是耕地,耕地的占補平衡形勢越來越嚴峻。如何確定土地整理項目投資的新方向,以實現保護耕地的目標,并采取一定的投資方式保護現有耕地,進一步穩定糧食耕種面積,提高耕地產出率,這對于探討我國農村土地整理的問題及對策有一定的價值意義。碩士論文,問題對策。
一、固始農村土地整理的現狀與問題
1.1城鎮化水平低,發展比較緩慢
由于固始縣特殊的自然條件、經濟基礎、區位和觀念等諸多方面的原因,造成城鎮化水平低,城鎮發展比較緩慢。全縣33鄉鎮中,僅有8個建制鎮,建成區面積只有19.6個/千平方公里,人口只有17.73人,占全縣總人口11.63%。城鎮不但數量小,而且規模小。碩士論文,問題對策。固始作為全縣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工業和第三產業滯后,尚不能很好地直到帶動縣域經濟發展的作用,經濟功能薄弱,總體規模偏小,多數鄉鎮基本以單一的行政中心為主,并有傳統農產品加工的鄉鎮企業和小規模的集市貿易,集聚能力和服務功能薄弱,職能單一,處于低層次發展階段。
1.2土地松散,土地整理功能得不到發揮
在固始縣人均建設用地普遍偏高,居住用地占城市建設用的比例較大,“一戶一樓,一家一院”的傳統農村型居住方式仍是目前小城鎮居民普遍采用的居住形式,從而導致土地松散,人口松散,土地整理功能得不到發揮。而目前,增加耕地數量、補償因非農建設占用的耕地一度成為土地整理的唯一目標,致使土地整理的綜合功能得不到充分發揮,甚至產生了很多負面影響,如重數量輕質量、占優補劣、開發不該開發的土地、破壞生態景觀環境等種種問題。
盡管國家已明確了土地整理的工作方針,立足保護和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但土地整理項目重申報輕建設,工程質量較低,項目目標單一化等問題依然存在,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背景下,目前土地整理還未與新農村建設緊密結合,影響了土地整理綜合性的顯現與發揮,導致了土地整理與新農村建設目標相脫節的現象。
二、土地整理的對策與方法
2.1加強土地整理政策的宣傳,調動農民群眾的主人翁意識。
《土地管理法》強調'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提高耕地質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改善農村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土地整理的目的,在于優化土地利用結構,改善土地耕種條件和質量,服務于農業、農村和農民,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因此,土地整理在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階段,就要廣泛取得農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使土地整理能切實解決農民群眾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真正把土地整理工程做成德政工程和民生工程,促進農村社會經濟發展。所以就要加強土地整理政策的宣傳,讓土地整理的政策優勢深入人心,充分調動農民群眾的主人翁意識,還要主動接受農民群眾的質量監督。
2.2規劃應因地制宜,做到保護和利用
新農村建設中土地整理規劃方案的制訂應貫徹民主政治原則,使土地整理規劃的實施具有廣泛的群眾基礎。碩士論文,問題對策。規劃時應參考村、組的界線。由于我國現階段農村土地采取的是農村集體承包制度,各村、組的土地存在明確的界線。有些規劃在設計中忽視了村、組界線的存在,經常會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因此,在規劃時,應盡量考慮村、組的界線,設計上可以不存在明顯的界線,但在單元劃分上應考慮。
在土地整理的立項階段,應向公眾公示土地整理項目區的具體區位,項目的性質和實施時間;在項目的規劃形成階段,調動公眾的積極性,讓公眾參與到規劃的調研中,把公眾的意愿帶入規劃草案當中,使規劃方案盡可與公眾利益一致。同時,規劃應尊重當地農民的生活習慣,能利用原有設施應盡量利用。有些道路是農戶長期在生產和生活中形成的,存在一定合理性。碩士論文,問題對策。規劃應因地制宜,做到保護和利用,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統籌兼顧,相互協調,符合當地實情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原則。碩士論文,問題對策。積極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三、加強規劃管理,實現土地可持續發展
加強土地的規劃管理,實現土地的可持續利用,必須通過建立和完善一系列調控機制來實現。由于城鎮對土地集約化利用程度比農村要高,有必要對建成區及周邊的用地進行細致的評價,在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和地價的基礎上,保證城鎮建設有足夠的土地供給。城市規劃主要是通過控制規劃期內的城市建設規模和實施土地供應年度計劃管理來實現。主要包括開源、節流、規劃控制、經濟手段等調控機制,并建立與有效保護耕地,集約利用土地、保障土地最大收益相適應的土地產權制度等。在規劃的指導下,按照批準的城市建設規模和年度經濟發展需要,從嚴控制土地供應規模。同時增強規劃對土地性質及環境保護的調控功能,切實按照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對各種生態資源進行有效保護和利用,控制合理的環境容量和科學的建設標準。
總而言之,我國目前土地整理中的公眾參與還只是一種低層次的參與。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組織召開公眾聽證會,以聽取公眾意見,修改和完善土地整理規劃;土地整理規劃實施階段要發揮公眾輿論監督的作用。促進農村和諧發展在規劃實施中,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協調好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農戶以及其部門的協調工作。碩士論文,問題對策。公眾參與土地管理項目,可直接了解項目各方面的情況,提出意見,起到彌補單純技術研究的不足,使規劃方案更加可行,設計更加科學,實施更為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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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采煤塌陷區,土地整理
一、 我國采礦塌陷現狀分析
(一)我國采礦塌陷現狀
我國是世界上產煤最多的國家,探明煤炭儲量3326.4×109t左右。與此同時,我國也是塌陷面積最大的國家之一。根據典型調查和書面問卷調查,研究人員測算出我國采空區平均塌陷系數為0.24(公頃/萬噸),測算直接損失系數為1—1.5(元/噸),僅2002年我國新增采空塌陷面積就高達3萬公頃,直接經濟損失20億元。而我國目前因采空塌陷造成的經濟損失累計已超過500億元。
山西是我國煤炭產量最大的省份,采空塌陷災害也最為嚴重。1980年至1999年的20年間,山西生產原煤34.1億噸,相應的采空塌陷面積達到8.18萬公頃,采空塌陷所引發的耕地破壞、地面和地下工程損毀損失約為22.51億元,平均每開采1萬噸煤,造成采空塌陷災害直接經濟損失6600億元。
(二)我國采礦塌陷的原因
近年來,我國采煤塌陷區的面積逐年加速擴大,對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形成了嚴重威脅,究其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1.直接原因
塌陷是煤礦主要破壞土地的一種方式,這與煤炭主要是地下開采(占92.5%)方式有關。隨著采煤量的增加,煤層上覆的圍巖開始下沉變形,當變形波及地表時,就在采空區上方形成比采空區面積更大的地表移動盆地。當地表拉伸值超過3 mm/m~6 mm/m時,產生斷裂帶及塌陷坑。
2.間接原因
(1)在改革開放以后,集體和個人通過審批無償取得開采煤炭資源的權力。結果導致小煤礦大量出現,又由于小煤礦資金不足,規模小,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造成了對煤炭過渡開采;塌陷是個緩慢的過程,其嚴重后果并不是立即顯現,這也造成煤礦企業“忽略”塌陷治理。
(2)缺乏環境恢復保證措施,土地復墾率 和生態恢復率 低,開礦誘發的地質災害和環境問題明顯加劇,致使許多采礦區形成了嚴重的地面塌陷。
二、采礦塌陷區土地整理的必要性
(一)礦區土地整理是實現耕地動態平衡的重要手段
我國人口基數大,地少人多,耕地資源緊缺,人均占有量小,這是我國的基本國情。一方面人口不斷增加,為確保糧食安全,解決十幾億人口的吃飯問題,現有耕地數量不能再減少;另一方面,我國處于工業化中期,隨著經濟建設的發展即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不可避免的要占用耕地,而宜耕后備土地資源的開展又受到數量少、質量差開墾難度大和生態環境等諸多因素的限制,潛力十分有限。論文大全。因此,要實現中央提出的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的目標,解決當前土地利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必須轉變土地利用方式,走集約利用 、內涵挖潛的路子 ,大力開展土地整理。
(二)礦區土地整理有利于促進生產和社會發展
煤礦區由于多年地下采煤,造成地表塌陷,對當地土地資源造成了極大的破壞。嚴重的土地破壞給礦區人民的生產、生活帶來了極大的影響,甚至威脅到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在礦區土地整理中,通過的田,水,路、林、村、礦區的綜合整治,恢復了當地的生態景觀,改善了生產條件,降低了生產成本,增加了居民收入,同時也改善了居民的生活環境。
三、 采礦塌陷區土地整理主要運行模式分析
(一)土地整理的含義及其遵循的原則
1、土地整理的含義
土地整理模式,是指在一定階段所表現出的具有典型意義的作業模式、組織模式和資金投入模式的總稱。
2、土地整理遵循的原則
土地整理應遵循的原則,一是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二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積,促進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與農業可持續發展;三是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 ,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四是以土地整理和土地復墾為主,適度開發未利用土地;
(二)采礦塌陷區土地整理運行模式
1、組織模式
(1) 政府牽頭
政府部門牽頭復墾塌陷區有其必要性和優越性。必要性表現在原先良好的農田因煤炭開采逐年塌陷,塌陷面積逐年增加,失去土地的農民連年增加,這樣隨著煤炭工業的發展,總有一天礦區農民的土地將逐年減少,農民失去土地也就意味著礦區政府失去土地,而土地是一切物質生產資料的源泉,所以政府想要領導農民發展經濟,提高生活水平,其根本途徑在于領導復墾塌陷區,恢復利用廢棄土地資源。[6]
(2)農民復墾
農民復墾是指復墾資金由農民出,復墾施工由農民進行。農民出的復墾資金主要來自礦山企業所付的“以補代勞”費。
煤礦開采使農民失去了土地,原先靠土地生活的農民失去了依托,雖一時靠土地賠償費能生活,但從長遠考慮,特別是子孫后代的生存將受到很大的影響。一時失去土地的農民辦企業無技術、更無市場,整日勞力閑置。因此,由農民進行塌陷區的復墾就顯得有其積極意義。
2、投資模式
礦產資源在開發利用的過程中,必然會伴隨著對土地資源的破壞,因此,國家規定,開礦企業在生產作業過程中必須向當地政府上繳一定比例的土地整理復墾經費,該項經費可列入生產成本之中。論文大全。例如煤礦企業每生產一噸煤,就需向當地政府上繳一定的用于土地整理復墾的賠償費。因此,礦區有一定數量的復墾整理專項基金,加之這類地區集體經濟實力雄厚,政府對這一問題有著高度重視,各級政府均有一定數量資金投入,但投入主體應為開礦企業和所在地人們政府。在資金籌集上,應立足于自力更生。地方政府從土地出讓金和土地有償使用費、在土地整理中獲得的置換用地指標用于非農建設時獲得的土地收益耕地占用稅留成部分、糧食開發資金、農業重點建設基金返回部分中劃出一定比例專門用于礦區土地整理,其余則應歸企業和所在地政府自籌。
3、作業模式
這類礦區土地整理的工程建設,應認真分析礦區土地資源破壞特點和礦區土地利用現狀,突出重點,從當地挖掘土地潛力最易見效或解決土地利用主要限制因素,開展專項礦區土地整理,逐項實施。
(1)充填復墾、恢復土地原有利用方式
充填復墾是利用礦區的固體廢渣作為充填材料,主要充填物料為煤矸石和坑口電廠粉煤灰。塌陷區充填復墾兼有掩埋礦區固體廢棄物和復墾塌陷土地的雙重功效。
(2)非充填復墾、改變原有的土地利用方式
非充填復墾因塌陷區地形和潛水位高低而不同。
在低潛水位塌陷區,潛水位雖相對上升,但基本不積水,其主要受損特征是形成高低不平的丘陵地貌。這類塌陷區的治理模式是仿照北方地區的“圍山轉”綠色工程,將坡地修整為圍繞塌陷區盆地的水平梯田,在盆地底部挖塘蓄水或打井灌溉,使復墾后的塌陷區成為澆灌型保水保土地、農果相間的陸生土地生態系統。
在中潛水位塌陷區,局部永久積水或季節性積水。這類塌陷區積水面積和深度不僅受季節影響,還受豐水年和干旱年影響,積水區域難以種植作物,也不能進行淡水養殖。其復墾模式是將塌陷區盆地底部挖成能蓄水養魚的深水池塘,使其同時具有蓄洪和澆灌功能,將周圍坡地改造為圍繞塌陷區盆地的寬條帶水平梯田,從而將塌陷前的單一陸生農業改造水陸結合型生態農業。論文大全。
在高潛水位深塌陷區,往往造成大面積的永久性積水區域,原有的陸地生態系統變為水域生態系統,應發展淡水養殖業。實踐證明,漁業復墾是礦區塌陷地發展高產高效農業的一條重要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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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土地所有權 集體土地所有權 研究現狀
近年來,隨著我國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我國的農業經濟卻呈現出越來越弱的發展跡象,“三農”問題日益凸顯。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作為農村一項根本經濟制度,在我國實施了近50年后,是否還能繼續支撐中國農村經濟向前發展,又成為了學術界關注的熱點。圍繞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的實現,學術界討論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集體土地所有權的主體問題,二是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及其權能問題,三是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改革與發展問題。
1關于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問題
鑒于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的模糊性和抽象性,明晰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也是學者們的共識。但是究竟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如何界定,學者們的觀點莫衷一是,代表性的觀點有以下幾種: 一是集體經濟組織說,即集體土地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二是“農民集體”說,即一定社區范圍內的全體農民是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三是村民委員會說。持該觀點的學者認為,集體所有權是一種法人所有權,因而集體所有權主體只能是具備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四是村民小組說。持該觀點的學者認為,將村民小組確立為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既尊重了歷史,也具有現實可行性,并且能夠最大限度地代表農民的利益。
2關于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問題
關于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問題,近年來學者們發表了各種不同的觀點,代表性的觀點主要有以下幾種: 第一種觀點認為,集體土地所有權是一定社區范圍內的農民共同共有的所有權。第二種觀點認為,農民集體土地所有權是一種有特殊民事主體~農民集體享有的單獨所有權,即指一定范圍內的農民集體對自己擁有的集體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面支配的權利。第三種觀點認為,集體所有權是“個人化與法人化的契合”,集體財產享有股權或社員權。
3關于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權能問題
集體土地所有權是一種特殊的財產所有權,但仍具有財產所有權的基本特征。關于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權能問題,學術界普遍認為盡管法律規定為“集體土地所有權”,但由于土地資源的稀缺性及對社會經濟生活的重要性,致使現行土地立法從國家管理角度行政性的制約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法律法規居多,而從民事權利角度經濟性的保護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法律法規相對不足,集體土地所有權受到國家土地管理權的嚴重干涉,甚至有些方面國家土地管理取代了集體土地所有權。從而使得集體土地所有權各項權能受到損害,具有不完全性,是權能“有名無實”。
4關于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改革與發展問題
隨著我國市場化改革以及工業化進程的不斷推進, “集體所有、農戶承包”的農村土地制度在農村經濟社會中的適應性及優越性逐漸淡去,而其在產權主體、權能等方面的弊端越發顯現。他作為一種基礎性的制度,能否繼續職稱、推動中國農村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受到學者們的質疑。主要有三種主流觀點:(1)國有化取代集體土地所有權; (2)私有化取代集體土地所有權;(3)堅持并完善集體土地所有權。
5簡單評析
從以上綜述可以看出,近年來,圍繞我國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實現問題,學術界關注的焦點主要集中在集體土地所有權的主體、性質、權能及其改革與發展等幾個問題上。并且,對于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存在模糊性和抽象性,集體土地所有權權能的不完全性及其產生的原因都已形成共識。然而,對于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究竟如何界定以及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改革與發展問題,學術界的認識依然存在分歧。
就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界定問題而言,學者們的認識之所以會存在分歧,主要是因為我國幅員遼闊,各地土地利用狀況不同,情況復雜,而有些學者往往只根據某一地區的實際情況演繹出整個中國的土地所有權歸屬對象,導致不同的學者根據不同的實際得出不同的結論。
就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改革與發展問題,筆者認為主要原因是學者們所側重的矛盾不同。集體土地所有權私有化觀點側重的是效率問題。持這種觀點的學者主要從集體土地的利用效率及其交易效率兩個方面分析,認為土地的私人產權制度安排是實現農業市場化經營、提離農業經濟效率的客觀需要,然而,私有化的觀點卻忽略了我國農地對農民的強大的社會保障功能。集體土地國有化的觀點堅守的是社會主義制度的國家意識。然而,國有化的觀點卻忽略了這種做法的現實可行性。堅持并完善集體土地所有制的觀點關注的是社會問題。這種觀點認為,堅持集體土地所有制是符合我國農村社會現實的,同時也是最經濟可行的做法。然而,就集體土地的所有權如何完善,學術界的研究或者僅限于對一些典型地區的典型做法的經驗總結,或者僅從“本本出發”而非從“問題出發”尋求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改革方案,這些做法是否具有普遍適用性還有待實踐的檢驗。這不能不說是目前研究所存在的不足之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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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功能提升,城市更新,公共空間,黃浦江
國際經驗顯示,濱水地區已經成為國際大都市參與全球競爭、應對城市經濟結構轉型和功能提升的重要戰略空間。黃浦江兩岸地區是指從吳淞口至徐浦大橋,沿江第一條主干道以內區域,規劃控制面積約74平方公里,河道長約42.5公里,岸線長約85公里。自2002年上海啟動黃浦江兩岸綜合開發以來,沿江地區的產業結構調整、土地功能置換、濱江環境整治有序推進。當期,隨上海進入建設“四個中心”和城市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作為具備水景、岸線等優勢資源的發展空間,黃浦江兩岸地區將在上海推進結構調整、功能提升、布局優化、環境營造、造福民生的過程中發揮著極其重要的戰略作用。因此,立足于上海城市轉型和國際化大都市建設的需求,研究黃浦江兩岸地區的功能提升問題具有重要戰略意義。
1 城市濱水地區的功能轉型與提升
近幾十年來,濱水地區的開發和再開發成為許多城市應對社會經濟結構轉型和全球競爭的重要手段。回顧西方發達國家濱水區的功能轉變歷程,濱水地區轉型與城市結構調整密切相關。在工業化時期,工業革命為港口城市帶來發展機遇,岸線被港口設施和工業侵占,濱水功能與城市功能被分裂。到20世紀中葉,隨著鐵路取代水運成為主要運輸方式,內河港口的重要性不斷下降,發達國家濱水區由于港口外遷、舊城衰退、水環境污染、功能單一等原因而被廢棄。但隨著人口的持續增長, 許多城市可利用的土地資源和開放空間越來越少,一度被忽視的城市濱水空間因提供了難得的建設用地,而迎來了再開發的歷史性轉變。以商務和游憩活動來復興城市濱水空間的計劃成為許多城市規劃中的重要內容之一,像美國的巴爾的摩內港、加拿大的維多利亞內港的開發都是城市濱水空間復興的成功例證。
從國際經驗看,伴隨著濱水空間與城市空間的日益融合,未來城市濱水地區的功能趨于多元化,表現為生態功能、景觀功能、休閑功能、文化功能、商業功能和旅游功能等多重功能的有機融合。
圖-1 國際濱水區的主要功能
2 黃浦江兩岸地區功能轉換的歷程回顧
黃浦江兩岸地區的發展始終和上海城市功能轉變息息相關。上世紀30年代,黃浦江將上海從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漁村,帶入了世界重要港口城市的行列畢業論文格式,沿江地區貿易業、金融業高度發達。20世紀50年代以來的半個世紀里,黃浦江承擔了上海工業發展的支持功能,兩岸地區出于產業功能的需要,建設了大量的廠房、倉庫和碼頭等生產性設施,為上海確立最大工業城市的地位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這一時期,由于黃浦江沿岸被大量生產功能所占據,導致了濱水空間與城市生活的割裂,使得城市功能難以向江邊延伸,嚴重影響了城市活力和環境品質。
以功能岸海新一輪發展的焦點和地標,上海開始逐步形成了浦東浦西齊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上海產業結構調整、城市布局優化和國際航運大型化的發展,黃浦江沿岸原來以工業和碼頭倉儲為主的功能布局已不能適應時代的需要。據統計,2001年黃浦江沿線地區港口及其他對外交通用地近5平方公里,沿線工業倉儲用地超過25平方公里,兩者合計超過30平方公里,占據了黃浦江兩岸大量土地和岸線資源。與此同時,隨著浦東的開發與崛起,上海開始逐步形成了浦東浦西齊頭并進、協同發展的空間格局,黃浦江從一條“城區邊緣線”一躍成為連接城市騰飛兩翼的主動脈。為了進一步推動上海產業結構升級和提升城市綜合競爭力,2002年1月上海正式啟動黃浦江兩岸綜合開發,綜合開發規劃控制范圍從吳淞口至徐浦大橋,涉及浦東、寶山、楊浦、虹口、黃浦、盧灣和徐匯等7個行政區。由此,沿江地區的整體發展戰略初步形成,黃浦江從傳統的生產、航運功能加快向以金融貿易、文化旅游、生態休閑為主的綜合服務型功能轉變。根據《黃浦江兩岸地區規劃優化方案》,黃浦江兩岸地區發展的總體目標是:結合黃浦江兩岸用地調整和功能開發,改善地區自然生態環境,開辟活躍的公共活動岸線,創造具有強烈都市特征的濱水景觀,形成水與綠的南北向濱江景觀帶和休閑旅游帶,是黃浦江成為“人民之江”。
世博會選址在黃浦江沿岸,無疑對推動浦江兩岸地區功能轉換起到了巨大“媒介”作用。以2008年世博園區展館建設和“迎世博600天行動”的開展為標志,圍繞世博會的舉辦,黃浦江兩岸地區整治與開發建設加速。一方面,配合世博園區內主要場館和服務設施的建設,世博會范圍內1萬余戶居民和272家企業完成動遷,世博園區及周邊的江南造船廠、浦鋼集團、耀皮玻璃、龍華機場等大型企業也相繼搬遷,由此推動黃浦江中段和南段的土地置換,為兩岸地區功能重塑和空間再造打下良好基礎。另一方面,以“迎世博600天行動”為契機,完成世博周邊區域、黃浦江水域及兩岸縱深地帶的環境整治美化工作。
總體上,自黃浦江綜合開發以來,沿江地區原有以工業廠房、倉庫碼頭為代表的生產功能不斷向高端商務和休閑文化功能轉變。突出表現為:
(1)生產功能逐步向外轉移。相關統計顯示,自黃浦江兩岸綜合開發以來,動遷單位約三千家(不含世博園區),完成土地收儲約600公頃站。其中,浦鋼集團、耀皮公司、龍華機場、上海水泥廠、上海鐵路南浦貨站等大中型企業的搬遷,促進了沿江產業結構和布局的調整,為沿江產業形態向服務經濟轉型騰出了空間。
(2)高端商務功能日漸凸現。2002年以來黃浦江兩岸共完成土地出讓面積約155公頃,服務于國際金融中心、航運中心和貿易中心建設,為金融服務業、航運服務業、商貿物流業等服務經濟的發展提供了有效的供給平臺。
(3)城市復合功能初具雛形。黃浦江公共旅游碼頭功能加速提升,老碼頭等濱江文化休閑項目開始發揮功能,外灘英迪格酒店、外灘源、上海國際航運服務中心、東方體育中心、古民居等一批商業文化功能性項目加速建設或投入運營。
3 黃浦江兩岸地區功能提升的戰略優勢
從“后世博”時期起,上海城市空間結構加速重組,一方面,發展重心由中心城區加快向郊區新城轉移畢業論文格式,試圖打破長期以來的“單核心”城市空間結構;另一方面,中心城區的各區發展重心逐步向濱江地區,憑借因產業結構調整和功能置換出來的土地資源,黃浦江兩岸地區成為上海轉型發展的重要戰略空間。其優勢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3.1黃浦江兩岸地區具備多要素有機融合的獨特優勢
黃浦江兩岸地區是城市建成空間與自然空間的交融地帶,具有獨特的地理位置和資源稟賦,突出表現在三個方面:(1)擁有獨特的濱水景觀優勢。黃浦江具有自然生態和景觀功能,通過濱水岸線繼承、調整和再生相結合的改造開發,打造連續、可達和高品質的城市濱水公共空間,可形成開闊、舒緩的濱水空間形態,實現水域、人文、建筑和空間的平衡,有利于將黃浦江兩岸打造成為城市的“生態空間”和“門戶”景觀。(2)擁有豐富的歷史文化資源。黃浦江作為上海的母親河,凝聚著上海近代城市發展的歷史文脈,近代工業文化、航運文化、金融文化、西洋文化、民俗文化等在此繁衍滋生,眾多歷史文化遺存積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蘊。(3)擁有高端的土地經濟價值。黃浦江兩岸地區絕大部分位于中心城區,按照城市級差地租衰減規律,屬于城市地價的峰值區,只有土地利用集約化和單位效益產出很高的經濟單位如金融機構、企業總部、大公司的辦公機構等才適合在此配置。基于這種獨特地理位置和“稀缺”的資源稟賦條件,濱水區域既能滿足城市自然生態的需求,又具備商務商業、旅游休閑、城市景觀、文化活動等多種職能,使得黃浦江兩岸地區具有重要的地標意義和經濟開發價值,具備了實現生態價值、經濟效益和社會文化效應有機結合的天然優勢。
3.2黃浦江兩岸地區承載著“四個中心”建設的核心功能
黃浦江兩岸地區承載著上海“四個中心”建設的核心功能。外灘-陸家嘴地區是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核心功能區,以金融服務為核心的高端服務功能已形成高度集聚狀態,集聚了上海3/4以上的金融機構;北外灘地區是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核心功能區域,集聚了3000多家航運相關企業,航運功能性機構和要素集中布局,國際航運服務規模和能級得到快速提升。隨著上海“四個中心”建設進入加速提升階段,外灘-陸家嘴、北外灘等重點區域的發展將取得決定性的突破,并帶來以金融、航運、貿易為龍頭的高端商務以及為之配套的其他高端服務業的加快集聚。此外,徐匯濱江、虹口濱江等沿江區域現代服務業的發展步伐不斷加速。這些重點功能性區域的發展,將產生巨大的輻射力和帶動力,極大推動黃浦江兩岸地區加速形成以金融、航運、貿易為核心的高端服務功能集聚態勢,進而形成“四個中心”建設與黃浦江兩岸開發互動融合的發展格局。
3.3黃浦江兩岸地區是承接世博后續效應釋放的直接區域
世博園區位于黃浦江兩岸,世博會的成功召開,帶動了黃浦江兩岸地區的開發建設。憑借地理區位便利,在世博后的新一輪發展中,黃浦江兩岸地區將成為接受世博效應輻射的先發地區,世博精神、世博理念、世博經驗的延續以及世博園區后續開發,將引領和帶動黃浦江兩岸的品牌形象、服務功能和國際化程度加快提升。一是世博會展示的綠色低碳理念、人文關懷理念、文化傳承理念等城市發展理念,將在黃浦江兩岸地區開發建設中率先得以實踐,這將極大豐富黃浦江兩岸地區新一輪發展的內涵。二是世博園區的后續開發建設,為黃浦江兩岸地區未來發展提供了新的增長極和發展引擎,將極大拉動會展、商貿、旅游等現代服務業的發展,并與陸家嘴金融貿易區、外灘金融集聚帶等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形成聯動、呼應、互補的發展態勢,推進黃浦江兩岸地區的產業升級和功能轉型,進而完善上海中心城區服務經濟的空間布局。
4 黃浦江兩岸地區功能提升的價值導向
與西方國家濱水區域的復興再造有所不同,黃浦江兩岸地區的發展不是以復興衰落的城市中心區為主,而是上海響應時代變革、應對全球化競爭、落實國家戰略要求、推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所進行的經濟社會轉型、空間形態重構和文化特色重塑等過程在空間上的一種反映。主要表現為黃浦江兩岸地區的發展要與城市發展戰略制定、城市整體結構重構、城市功能轉型以及城市形象特色塑造等戰略性活動相伴而行。
4.1經濟價值:響應上海提升服務經濟能級的需求
建設成為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和國際經濟、金融、貿易、航運中心之一,是上海城市發展的總體定位。隨著《國務院關于推進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意見》的出臺,上海“四個中心”建設進入加速推進期。與此同時,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加快形成服務經濟為主的產業結構,成為上海經濟轉型的主要方向。2009年,上海人均GDP達到11563美元,第三產業增加值比重和第三產業從業人員比重分別達到59.4%和55.7%。按照OECD的標準,一個經濟體人均GDP超過1萬美元畢業論文格式,服務業增加值比重超過60%,服務業從業人員比重超過60%,則標志著這個經濟體開始邁入服務經濟時代。從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來看,上海已經處于經濟形態向服務經濟轉變的重要階段。在這一宏觀背景下,推進黃浦江兩岸地區的開發建設和功能轉型,是加快城市轉型發展和功能布局優化的重要戰略舉措。依托豐富的文化、景觀資源和突出的中心區位優勢,發揮外灘-陸家嘴、世博園區的帶動作用,激發城市中心黃金岸線的潛力,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是黃浦江兩岸地區的不二選擇,是對上海“四個中心”建設和推進服務經濟發展的戰略響應。
表-1 上海人均GDP和第三產業發展情況(2005-2009年)
年 份
人均GDP(按美元計算)
(美元)
第三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
第三產業從業人員占全部從業人員比重(%)
2005
6413
51.60
55.60
2006
7381
52.10
56.75
2007
8946
54.60
53.51
2008
10815
56.00
55.04
2009
11563
經濟增長具有空間和時間兩個維度,他們的相互關系是密不可分的。然而,當時間維度的經濟增長借助最優控制理論而日趨完善的同時,涉及空間維度的區域經濟增長研究仍遠遠沒有形成主流趨勢,這一領域直到目前似乎還處于一種萌芽狀態。事實上,經濟學一直沒有忽略對空間問題的探討。從威廉·配第(William Pett)的區位地租,到斯密對運輸成本的特別強調,都反映著空間因素在經濟問題研究中所處的重要地位。保羅·薩繆爾森(PaulSamuelson)甚至把屠能(Thünrn)列為歷史上最偉大的經濟學家之一,因為其不僅是邊際主義的創始人,更開創了區位理論,并為現代空間地租理論奠定了基礎。在涉及區域經濟增長的現代文獻中,新城市經濟學突出強調空間與經濟增長之間的關系,并將其列為主要研究對象。準確地講,城市在區域經濟增長中的重要作用被看做是一種社會制度。在這種社會制度當中,技術創新和社會進步通過市場和非市場因素的相互作用而得到發展。由于這種原因,區域中的城市往往被看做是經濟增長的發動機,因而區域增長的研究也變成了城市的發展研究。事實上,最近也出現了一些新經濟地理學理論文獻,他們使用壟斷競爭模型框架探討了經濟增長和地理位置之間的關系。例如:瓦爾茲(Waltz,1996),鮑德溫(Baldwin,1999),馬丁和奧塔維阿諾(Martinand Ottaviano,1999;2001)。盡管這些文章代表了將經濟增長與地理位置進行結合分析的先驅之作,但是這些模型的結論卻都有一定的理論不足。比如:瓦爾茲(Waltz,1996)有關人口流動成本為零的假設就可以推導出大規模的人口遷移,這顯然與現實相差很遠。鮑德溫(Baldwin,1999)的論文盡管將內生增長理論與中心—理論相結合在了一起,但是由于其分析的過于復雜,幾乎沒有得到任何確定性的結果。可以說,新經濟地理學采用的規模遞增以及壟斷競爭的分析方法確實將空間維度納入了主流經濟增長的研究范疇。
土地政策對經濟增長的作用機制
首先,通過緊縮或松動“地根”配合“銀根”政策,可為經濟發展起到及時的調控效果。當前我國正處于工業化、城市化快速推進,實現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在這一時期土地是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杠桿,這為土地政策參與宏觀調控提供了可能性。另一方面,土地政策參與宏觀調控的補充性也決定了其在宏觀調控政策體系中的主導地位。宏觀調控必須立足社會整體而不是個別,必須追求全局的穩定協調發展而不計較局部的利弊得失。這就客觀上必然要求宏觀調控應該采用社會整體調節方法,因此國家宏觀調控不僅要包括財政政策、貨幣政策,而且也必須包含土地政策。例如:如果要保證產業結構優化,在經濟的實際運行中,國家不能直接指令企業從事產業行為,也不能完全放任企業自由從事各種產業,但能通過土地、稅收、信貸等宏觀政策等方法加以引導,這就需要進行政策協調配合。這種通過市場機制的宏觀調控是一種間接調整方法,決定了宏觀調控政策必須是綜合的調控方式。因此,要合理定位土地政策在宏觀調控中的參與地位,加強土地政策與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協調配合,進而共同實現國民經濟整體上的協調發展。
其次,轉型時期,我國經濟面臨著加快發展、趕超世界先進的歷史任務,因此土地政策參與宏觀調控的首要任務就是要實現國民經濟的健康協調、平穩快速發展。為此,土地政策不僅要通過控制土地供應總量調控投資總量,使其保持合理的經濟增長速度,更要通過控制土地供應的產業結構與區域布局實現對國民經濟產業結構與區域結構的調控,促進經濟健康、協調發展。經濟總量的增長受到經濟結構的強有力制約,而產業的發展離不開土地生產要素。通過規范和調節土地利用,可以引導產業結構調整,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土地政策參與宏觀調控還能有力地推動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此外,加強土地政策與產業政策、貨幣政策等調控政策的協調配合,也是治理轉型時期宏觀經濟周期性失衡與體制性失衡的有效措施。
再次,土地政策可以直接調控土地總供給和總需求的平衡,從而調控經濟增長。國家宏觀調控就是利用政策工具,對各種影響總供給和總需求的因素進行調節,從而降低經濟波動幅度,保持經濟的健康、平穩增長。通過土地供給的變動,可以調節投資的規模、方向,進而可以直接、有效地調控經濟增長速度和增長方式。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以及國家的不平衡發展戰略指導,我國區域經濟發展差距不斷拉大,地區之間發展失衡現象加劇。普遍認為,持續、過大的區域差距將對整個經濟、社會乃至政治都將產生不良后果。而推進國民經濟健康發展,首先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資源配置調節功能以及國家協調區域發展的宏觀調控職能,而其中通過調整、優化土地供給,可以促進各區域土地資源的統籌利用,推進產業的跨區域梯度轉移,進而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關鍵詞:填土,注漿,地基加固
一、工程概況
大連石化新廠新建項目,場地位于大連石化分公司院內,擬建餐廳長36.0m,寬20.7m,二層框架結構。
二、基礎以下工程地質條件及地下水
(一)基礎以下工程地質條件
①素填土,黑褐色,松散,由灰巖碎石及少量粘性土等組成,層厚2.5~4.6m,屬軟弱土,不穩定。
②中風化石灰巖,巖體具中厚層結構,巖芯呈碎塊狀、短柱狀,巖體較破碎,屬較軟巖,巖體基本質量等級為Ⅳ級。
(二)地下水
地下水穩定水位埋深2.0~3.0m,為海水和第四系潛水混合的地下水,水位受潮汐影響。
三、設計參數
由于擬建餐廳周邊分布石油管線及建筑物,處理范圍小,不適宜采用樁基及強夯,綜合考慮,采用注漿處理后的素填土為復合地基,處理后復合地基承載力特征值fak不小于200Kpa,壓縮模量Es不小于20Mpa,即可滿足設計要求。
處理基礎范圍為36.0*20.7m,根據理正軟件計算,按1.4m的等邊三角形布點,共布置17排注漿孔,總孔數為434個,注漿孔徑為110mm,注漿孔鉆至中風化石灰巖,注漿套管管徑為108mm。①注漿壓力: 注漿過程中,由于填土位于上層,層頂位于地表,漿液沿水平剪切方向流動會在地表出現冒漿現象,因此注漿的極限壓力值Pu須滿足下式:
Pu=γhtan2(45°+φ/2)+2ctan(45°+φ/2)
式中h為注漿孔的深度。在實際注漿過程中,應考慮注漿管道的壓力損耗、注漿端頭漿體堵塞等影響。經調整后采用注漿壓力為0.5~2.0MPa。
②注漿漿液配比為1:1(體積比),此次注漿加固法選用水泥作固相材料。免費論文。免費論文。水泥可采用425普通硅酸鹽水泥,液相用一般飲用淡水。③注漿量
注漿量按單孔注漿量控制,單孔注漿量按下式計算:
Q=πLR2nη
式中:Q——單孔注漿量(m3);
L——注漿段長度(m),取全孔長減去孔口段;
R——漿液擴散半徑(m),0.85;
n——注漿段土層孔隙率,取54.3%;
η——漿液損失率1.2。
單孔注漿量根據深度不同經計算在3.5~5.8 m3之間。
四、現場試驗和施工要點
由于該場地地下水為海水,且受潮汐影響,為保證地基處理后,復合地基承載力滿足設計要求,特選取了一塊4.8*5.6m的場地進行試驗,檢測合格后再進行整個場地的鉆孔注漿施工。①平整場地,使XY-100型鉆機能夠進場施工
②施放鉆孔,依據設計圖現場放孔,水平偏差不大于25mm,垂直偏差小于1%。
③花管制作,在無縫鋼管管壁按0.5m左右切割3個孔徑10mm的注漿孔,地面以下一米不用切割
④鉆孔施工,鉆至中風化石灰巖,鉆孔應按基巖面由淺至深的地方施工,成孔后,將108mm花管下入孔中距基巖面0.5m處,孔口預留長度0.2m以上。
⑤注漿:先用水泥砂漿將花管四周密封,待封孔水泥凝固24小時后,對該孔進行高壓注漿,漿體經攪拌機充分攪拌均勻后,將注漿管與花管連接上,開始加壓注漿,若漏漿嚴重,可采取分段分次注漿。
⑥注漿壓力超過設計壓力,地面冒漿或注漿量小于1L/min,即注漿結束,挪至下一孔,重復上述鉆孔注漿工作,注漿順序應按跳孔間隔注漿方式進行,宜采用先外圍后內部的施工方法。
⑦檢驗合格后進行全場施工
五、質量檢驗
注漿檢驗時間在注漿結束28d后進行,抽2~5%個孔進行重型動力觸探檢測,取樣10組和不少于3個靜力載荷試驗。六、注漿加固的范圍內鉆孔取芯觀察,漿脈呈縱向和水平分布,局部巖芯呈短柱狀,與理論設計相符;動力觸探檢測結果:連續動探擊數均大于5擊,承載力特征值為200KPa;載荷試驗3點結果承載力特征值為200KPa,相應沉降量為2.5~4.2mm。注漿加固地基效果滿足設計要求。
六、結語
本本工程施工及檢驗情況均良好,證明在填土地基中進行注漿地基加固是可行的。免費論文。注漿效果的成敗還在于施工管理和質量控制,須建立詳細、可操作的管理程序和豐富的經驗及可靠的檢測手段。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2002)
2、劉景政,等.地基處理與實例分析 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1998.
3、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建筑地基處理技術規范(JGJ79-2002)
4、曾國熙,等.地基處理手冊 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2.
【關鍵詞】產品質量法;解釋;產品缺陷
中圖分類號:D9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0278(2013)03-105-01
一、前言
近年來,有關國際質量缺陷的案例在中國屢有發生,特別是針對日本,從東芝的筆記本電腦到三菱帕杰羅,都遭到媒體的熱炒,甚至將這些事件上升到民族感情的高度上。在針對法律事件,應以法律的觀點來分析。事實是,那些國際跨國公司常常沒有錯,它們往往遵守了從事商業活動國家的法律,并以此為其行為的規范。而產生我國許多人產生被歧視的根本原因,恰恰是我們不成熟的法律。而造成我國產品責任法不成熟的原因,除卻我國健全產品責任法需要一個長時間的過程之外,我國對民族工業的保護(以損害消費者利益為代價),也造成了目前法律的尷尬。
基于這一相關問題,我選擇了中國政法大學孫波和山東大學劉琨的兩篇論文進行比較研究和學習。這兩篇文章都是從產品質量法的缺陷和完善方面進行闡述和研究。雖然主題相似,但是兩篇文章的寫作手法和研究內容卻各不相同。
孫波的文章有眾多案例,以案例引出文章主題,以社會生活中出現的種種現狀所引發的問題,同歐美等國家做比照引起我們的關注和反思帶出我國產品質量法存在的不容忽視的問題。孫波的整個文章的結構分為三個部分,都是以立法為重點。從立法的性質,模式到內容規定做了詳細的闡述,以反問的方式提出問題,解決問題并表達自己的觀點。而且在他的文章中引用了馬克思等的名人名言,舉出實例論證觀點,我覺得這是在論文寫作中可以借用的寫作方法,這樣論文更加緊湊更具信服力。從文章中不難看出作者擅于揭示法律施行的現狀和由此所反映的問題。文中將法律選擇模式與現行的中國消費者政策相比較則不難看出我國的產品質量法所存在缺陷。
相比較而言,劉琨的論文結構和手法則有所不同。劉琨的論文從概念著手首先明確法律的調整范圍,因為對調整對象的厘定是一部法律正確適用的前提。對產品范圍的規定也就成為產品質量法首先要明確的問題。接著對比其他各國調整范圍的界定指出我國產品質量法采取相對狹義的產品定義而存在的較多問題。就文章的結構和內容同上篇文章相比較對于問題研究的比較全面,從法律的調整范圍到產品缺陷的認定,歸責原因的確定再到受害者的權益救濟都一一做了分析。但是我個人認為孫波的文章更突出了重點,研究的較為細致和深入。而且能引述時尚言論和當前媒體普遍關注的事例輔助說理,加強說理的針對性,時代感,使文章更具說服力。
我國《民法通則》第122條未對“產品”的定義作出任何界定,使該條文的適用較為困難。《產品質量法》第2條將“產品”定義為“經過加工、制作,用于銷售的產品。建設工程除外。”即除建設工程以外的工業品。它必須具備兩個條件:首先,必須經過加工、制作。這就排除了未經加工的天然品以及初級農產品等。因此,凡是產品都是經過工業加工或手工制作的物品:其次,必須用于銷售。這是區分產品責任法意義上的產品與其它物品的又一重要特征。這樣,非為銷售而加工、制作的物品被排除在產品之外。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86條規定,土地、附著于土地的建筑物及其它定著物、建筑物的固定附屬設備為不動產,因此,使用“不動產”這一法律用語代替“建設工程”更為科學。
二、我國和西方國家產品缺陷的判定比較
我國《產品質量法》對“產品缺陷”下了定義,缺陷是指產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產品有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是指不符合該標準,它指出了缺陷的基本含義是“存在不合理的危險”,但過于抽象概括,操作性差。
(一)“不合理危險”和“強制性標準”的含義
對不合理危險的含義,學者們各有見解。不合理危險是指產品存在非產品本身所固有的且現有科技水平能夠避免的危險。不合理危險,即不合理不安全狀態,凡在通常或合理的可能預見的正常使用狀態下,產品未達到其應具備的安全狀態即屬于不合理的危險狀態,即屬于不合理的危險。
(二)有關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即強制性標準)是有關部門制定并必須執行的
若生產者生產的產品達不到相應標準,就認定其為缺陷產品。該標準較客觀、具體、操作性強,但也有不足之處。
所以兩篇文章所說,我國雖已初步建立了產品責任法律體系,但現行法律還存在不少空白,有待于進一步完善。關于立法的指導思想:確立三個基本原則:
其一,確立以保護消費者利益為核心的原則。無論是國內還是國際產品責任法律,都應該以保護消費者利益為其立法原則,這也是當代各國產品責任立法的基本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