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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當代經濟學出于對主流經濟學研究方法論的反思,日益重視對制度及其經濟績效的研究。本文從方法論與史的角度考察不同時期制度分析的方法與內容,并設想將傳統制度分析的整體主義與個體主義融為一體,以促進制度分析的進一步發展。
一、古代先哲的制度思想萌芽
“制度”在中文中的基本內涵為:以法令為主要表現形式的規則和以財產權讓渡為內容的規定(張宇燕,1992)。如《禮記·禮運》日:“故天子有田以處其子孫,諸侯有國以處其子孫,大夫有采以處其子孫,是謂制度。”至于制度的起源,孔子認為是上天授權圣王設立:“唯天為大,唯堯則之”。茍子則從“禮”的角度,從人的利己本性出發,論述人對自身利益的追逐導致沖突和產權規則的形成:“禮起于何也?日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工,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必不窮于物,物必不屈于欲,是禮之所起也。”他也視制度為“先王”所定,與孔子一樣,認識到制度產生于人的行為,為人而設。在制度結構中,古人以“禮”作為綱紀和核心,而以“法”和“德”作為約束自身行為的強力手段和道義手段,這一方面尤以茍子為代表。顯然,這是把正式規則與非正式規則結合起來考察制度的功能。制度思想的另一源泉是古希臘思想家。他們主要關心經濟和組織的效率,色諾芬、柏拉圖對組織、專業化與分工的論述,可以說是古典經濟學的思想淵源。古羅馬學者則把制度的視角集中到法律方面,其財產法和合同法后來成了西方世界民法體系的思想源泉,而現代公司制度則可以追溯到羅馬法。
古代思想中的制度分析,一般是融人百科全書式的哲學思想,并且服務于其他理論分析;也就是說,制度分析并不占居主導地位。他們的分析大體上是一種經驗與歸納式的,從整體出發,不太注重邏輯演繹。他們對制度在社會經濟中的作用有深刻了解,但未能提出關于制度的系統理論。
二、亞當·斯密等古典經濟學家的制度
思想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首先對組織生產的規則——分工作了系統論述,并進一步分析了不同制度對財富生產的影響,同時從經濟史的角度分析了某些制度的演化。在斯密的體系中,生產以分工為特征,分工起源于人類相互交換的傾向。分工與專業化可以極大地提高勞動生產率從而成為經濟增長的主要源泉;并且分工的演化會受市場制度的制約(或稱“斯密定理”)。但這一思想為新古典主流經濟學長期忽視,直到20世紀20年代揚格深化和發展了斯密的思想(AllynYoung,1928)。近年來的發展主要反映在內生增長理論和新興古典經濟學上,如楊一博蘭德模型("fangandBorland,1991)和貝克爾一墨非模型(BeekerandMuyphy,1992)。這些理論重新發揮了斯密的分工制度思想,將人們對經濟增長源泉的注意力再度引向制度,從而克服了主流經濟學的某些缺陷。
在以斯密為代表的古典經濟學體系中,既有對以“看不見的手”發揮作用為標志的社會經濟制度的分析,這在某種意義上是古典經濟學的一條副線(周小亮,1999);同時又有對社會法律制度的分析,后者實際上論證了前者的制度環境。在《國富論》中斯密試圖證明一套特定的規則如何比另一套規則更有利于國民財富的增長,這屬于比較制度分析。他所推崇的制度結構,是個人對經濟資財擁有排他性私人權利的結構(埃格特森,1996)。這論證了一種貫穿整個古典經濟學和經濟自由主義的經濟制度,而斯密從“經濟人”的自利和無意識增進社會利益來論述這一自由市場經濟制度,這種分析方法為后人所遵循并成為經濟分析的基本出發點。
在斯密的制度分析中,市場制度是符合人的本性的,它通過一只“看不見的手”引導自利之人實現自身需要并通過“是非的意識”促使整個社會不斷地道德進步。
從現代經濟學的基本人性假設——經濟人看,制度背景寓于其中。斯密并未提出“經濟人”這一概念,但他確實分析了其基本含義。然而,他分析的行為者,一方面是超歷史的自利的個體,另一方面又具有資本家、工人、地主的階級差異,是處于特定經濟制度之下的實實在在的個體。這同后來經濟學中的“經濟人”應該是有本質的差別的。斯密還分析了資本主義起源的制度演化。這既可以看作制度演進理論的先驅,又可以看作新經濟史理論的發端。在《國富論》上卷的第三編“論各國財富增長的不同途徑”中,分析了城市與商業文明的起源,也就是歐洲由中世紀的農業社會向資本主義的工商社會的演化。
三、斯密繼承者的兩個發展方向
斯密之后,因為對價值創造及源泉的不同看法,經濟學主要分成兩大流派:以勞動價值論為核心的經濟學和否定勞動價值論而尋求斯密其他價值源泉解釋的西方主流經濟學即新古典經濟學。二者之間除了價值論上的分歧外,在經濟分析方法上也有極大的區別,表現為整體主義與個體主義、制度分析與非制度分析的分流。
西方主流經濟學視制度為既定的外生變量,或假定制度不影響經濟績效,研究“黑板經濟學”(科斯,1994),致力于模型化斯密那只“看不見的手”,局限于分析符合“帕累托效率”的完全競爭市場和設計一套能達到這種理想狀態的競爭規則。傳統的微觀經濟學雖然作出了許多重要的貢獻,但它所面對的一直是一個無“磨擦力”從而是非現實的世界。不過,認為主流經濟學完全不注意制度分析并不十分公平。在它的體系中,有對作為資源配置機制的計劃與市場效率的比較分析,這相當于制度分析(青木昌彥等,1999)。但它的制度分析也僅僅到這一層次;它承認政治、法律、貨幣和其他制度的存在,但對它們的分析過于膚淺。
馬克思繼承了斯密、李嘉圖的勞動價值思想,并充分注意到李嘉圖思想中的利益沖突,對整個資本主義制度尤其是經濟制度作了深人徹底的剖析。制度被視為一系列總括多方面的規則,其核心是所有制,并分作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要理解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實質,明了社會歷史發展的基本方向,必須采用抽象的歷史的方法,結合利益沖突、文化習慣來考察資本主義制度。由此,馬克思從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矛盾運動中揭示了人類社會制度的基本演變規律。由于方法論的整體主義,馬克思分析的是宏觀上的整體制度,而且是作為制度特殊的資本主義制度。但它確實從一個角度對資本主義制度作了成功的研究,而且在理論基礎、關注對象和價值判斷上皆不同于其他制度分析,最終成為經濟學分析中爭議最大影響也最大的一朵奇葩。
四、當代西方向主流挑戰的兩個異端:新老制度主義
當代制度經濟學發展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特點便是新老制度主義者的對立,盡管這種對立已引起了有關學者的不安和力圖協調它們(參考盧瑟福的一系列著作);學者們目前的研究尚在對比二者異同階段。另一個問題有人也提出來了,即國內的研究對老制度主義重視不夠,而且有所誤解(張林,2001)。
(一)老制度主義
老制度主義傳統可以追溯到以凡勃倫、康芒斯、米切爾為代表的美國制度主義。新近的發展既來自加爾布雷斯、繆爾達爾等的新制度學派,又同費斯特、格羅錫、圖爾等的主張一致。它有兩大研究綱領:一是凡勃倫一阿里斯綱領,強調商業或金錢經濟與實業經濟的基本二分法(盧瑟福,1999),更一般地表達成思想和行為的制度方式與技術方式二分法或禮儀方式與工具方式二分法(瓦勒.1982;芒克斯,1988);二是康芒斯一塞繆爾斯一施密德綱領,它關注法律、產權和組織,它們的演變及其對法律和經濟權力、經濟交易和收人分配的影響(盧瑟福,1999)。后一研究綱領更接近于新制度主義。
對于老制度主義,經濟學的研究對象被明確地集中到制度上,相應地采用制度、結構和演進的整體分析方法,并結合哲學、法學、社會學和心理學的方法來分析資本主義社會的變化及存在的問題。
老制度主義對經濟研究對象與研究方法不懈的追求與堅持,影響了西方經濟理論甚至其他社會科學的發展;相比于主流經濟學的數學化模型,確實是獨辟蹊徑,別開生面,有其重要的學術價值
(二)現代新制度經濟學:對新古典主流經濟學強大的挑戰
現代新制度經濟學,一般認為發軔于科斯對企業性質所作的開拓性研究,主要代表為科斯、諾思、威廉姆森、布坎南等,包括交易費用經濟學、產權經濟學、法經濟學和新經濟史學等。按其內核整理,可分為三大類:一是契約經濟學和公共選擇理論,二是交易費用經濟學,三是制度演化理論
從基本方法上,可分兩個發展方向:一是向主流經濟學靠攏,包括契約經濟學和公共選擇理論,它們用正統經濟學的研究方法去研究當作稀缺資源的制度,因而不過是“利用正統經濟理論去分析制度的構成和運行,并去發現這些制度在經濟體系運行中的地位和作用”(科斯,1994),方法論方面并無任何創新,只是擴展了傳統經濟學的適用范圍,這又依賴于對其基本假設的批判與修正:在現實經濟世界中充滿了風險、不確定性,信息是不完全的,人是有限理性和無知的;這就需要制度來規范、引導人的行為并協助人實現其利益目標。這是一個正交易成本的經濟,由此引人交易成本分析方式,使制度研究能夠在經驗實證層面進行,因而能接近科學地研究問題(周業安,2001)。由于這一方向對新古典經濟學的理性人假定、最大化公理和邊際分析的運用,它已同主流經濟學有效融合而成為新古典框架內的制度選擇模型。
二是向社會學、管理學靠攏,包括交易費用經濟學和制度演化理論。在交易費用對經濟的解釋中,盡管已經獲得了極大的成功;但是一些根本問題也隨著研究的深人而凸顯出來,主要是在于交易費用概念本身的界定和無節制的使用上。這使它已經得到了罪有應得的壞名聲(費雪,1977)。積極的態度不是拋棄而是發展它。在威廉姆森的一系列研究中,機會主義傾向和契約人的概念更進一步受到強調,而理性與非理性、正式規則與傳統習慣等得到調和。由于正統的交易成本經濟學的相對靜態性,迪屈奇試圖把它動態化,充分重視了權力和組織演進的動態特征(迪屈奇,1999)。也是由于傳統制度分析的靜態缺陷,更多學者強調對制度演化進行動態分析,以超越新古典的制度框架和交易成本理論,例如過渡經濟學、演化經濟學和比較制度分析所作的工作。值得一提的是,博弈論方法已在制度的動態研究中得到了廣泛的運用,在分析制度演進方面取得了許多成就。
五、結語:對制度分析方法的反思
制度分析的總體特征是把制度作為考察對象,但在具體考察方式及結論上又各具特色,由此而形成了各種流派。值得注意的是,無論從整體還是個體、宏觀還是微觀研究制度,都暴露出各自的缺陷。
一方面,繼承正統分析方法的流派以理性人假定為出發點,采用最大化框架和邊際方法分析最優制度選擇,實際上是從人類個體行為出發來解釋和說明制度問題;然而制度如果被當作一系列規范和調整人們行為的規則,那么它只能是集體選擇的結果,從而被深深地打上集體的烙印,單純考慮個體是無法認識到制度的本質的。另一方面,如果從整體結構的思路去研究制度,由于制度形成的邏輯起點在于個體,如何從個體過渡到整體就成為一個問題,換言之,就是制度宏觀分析缺乏一個微觀基礎。
通常,老制度主義者自稱是方法論的整體主義者,新制度經濟學則被限定在經濟學的個體主義方法上。根據盧瑟福(1999)的歸納,方法論整體主義方法是指:①社會整體大于部分之和;②社會整體制約其部分的行為與功能;③個人行為只能由整體來解釋。方法論個體主義則指:①目標和利益源于個人;②社會制度的變遷形成于個體行為;③一切制度只能通過個人行為加以合理解釋。
其中①與②只是事實陳述,③則代表了研究綱領,所以爭議更多地集中于③上。這也是新老制度主義分歧所在。我們以為,追本溯源,制度最初形成于人的需要,即制度是人類行為產物;然而每個人一生下來就面臨既定的制度環境,并受其制約與影響,在相對價格的變化(或收益與成本比較)作用下參與新的規則形成或維護舊的制度,這又是眾多個體決策相互影響的過程(進化博弈論正是據此研究)。
以“社會人”為出發點,以勞動價值論為理論基礎,唯物史觀和唯物辯證法的制度分析方法是馬克思經濟學所使用的基本方法之一,馬克思的經濟理論從本質上可被看作是一種制度經濟學理論。對制度的研究是經濟學的重點,也是特點。他把制度看作一種內生變量,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分析框架,從“生產方式生產關系上層建筑”的邏輯主線闡述人類社會制度的歷史變遷。在西方經濟學看來,馬克思忽略了非正式制度,其制度經濟學的研究重點是經濟制度等正式制度。事實上這是一種誤解。他把非正式制度看作上層建筑范疇,討論了它們與經濟制度等正式制度以及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他沒有對非正式制度下過定義,但其對經濟倫理、意識形態等領域的研究涉及非正式制度的多項內容,在馬克思經濟學的科學體系中占有一定的地位。
1.1非正式制度的起源和本質
馬克思認為,非正式制度先于正式制度產生,習俗等非正式制度起源于人類的誕生,道德等非正式制度形成較晚,它們都伴隨著人類社會歷史的發展而發展。作為與動物的本質區別,人類在通過勞動能動的改造世界的過程中,產生了經常具有集體性質的非正式制度。早期的非正式制度主要是協調集體成員內部及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如在原始社會,作為對自然的崇拜和探索,祭祀活動是一種制約、凝聚集體力量的行為。馬克思還發現,雖然生產力的發展是非正式制度發展的前提條件,但非正式制度與生產力的發展并非總是同步的,非正式制度有時候會滯后或超前于生產力的發展。如處于奴隸制社會的古希臘的生產力水平遠落后于現代資本主義,但其文化繁榮至今令人贊嘆。馬克思認為非正式制度的本質是生產關系和上層建筑層面的范疇。他看到了生產力和經濟基礎對非正式制度的決定作用,同時也強調非正式制度的反作用,從根本上闡明了非正式制度變遷及其對經濟發展的影響。例如,馬克思把意識形態這一非正式制度看作是適應一定經濟基礎和政治制度的“觀念的上層建筑”,超越的根本途徑在于實踐。他還認為道德是反映一定經濟基礎的社會意識形態和行為規范,調節著人與人以及人與社會之間在改造客觀物質世界實踐中的各種關系。
1.2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和經濟發展
馬克思把社會制度區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層次是表現為生產關系并起決定作用的經濟制度,第二層次是表現為上層建筑并起反作用的政治制度和文化制度。前者是正式制度,后者包含文化等非正式制度和法律、政治等正式制度。后者先于前者產生,但其立足于前者才能發展。二者互相影響,密不可分,共同作用于生產力的發展和生產關系的變遷。當二者相融的時候,非正式制度對經濟發展起到整合、凝聚、教育、規范等積極作用;否則,非正式制度將對經濟發展產生一定的消極作用。
1.3非正式制度變遷
馬克思的非正式制度變遷理論主要是為了輔助正式制度變遷理論,來闡釋人類社會變遷的規律和演變走向。他認為非正式制度對制度變遷所起的作用不是根本性的,非正式制度變遷的承擔者是具有社會屬性的個體組成的階級。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之間的矛盾影響到處于不同利益群體的階級當中,這種矛盾主要通過階級斗爭來解決,一般是革命式演變。人的全面發展是非正式制度變遷的最終目標。變遷的根本原因是以科技進步為核心要素的生產力的發展,直接原因是階級矛盾。馬克思制度變遷理論的主要目的,是尋求人類社會整體制度變化發展的規律,說明經濟發展對制度變遷的作用以及制度變遷對經濟發展的反作用。
2西方經濟學的非正式制度理論
以“經濟人”為出發點,以主觀效用價值論等為理論基礎,西方經濟學主要采用以邊際替代方法指導的假設-演繹-實證的靜態分析方法,闡述非正式制度的基本原理。西方經濟學非正式制度理論的研究涉及多個學派,限于篇幅,每個學派僅選擇若干個代表人物的思想來介紹。在諾斯以前,已有多位經濟學家的研究涉及非正式制度的一個或多個方面,但是它們一般被隱含在對制度的研究當中。
2.1古典經濟學的非正式制度理論
受亞里士多德和休謨等人倫理、美德、仁愛和同情等思想的影響,斯密多次提到非正式制度在國民財富創造中的重要作用,他將慎重、勤勉、節約、同情、良心和自愛等看作市場經濟秩序不可缺乏的倫理道德基礎,認為社會分工是非正式制度演化的結果。馬爾薩斯認為人類應該由擁有相同點的習俗和政府來管理。穆勒闡述了習俗、慣例對市場競爭、產品分配和地租的重要影響。韋伯采用歷史演繹的方法論,闡述習俗、歷史、語言等非正式制度與體制等正式制度密不可分的關系,但其理論體系中的非正式制度主要是指宗教,認為的虔誠是人們在感性層面的理性選擇,可以促進資本主義向前發展。
2.2新古典經濟學的非正式制度理論
該學派認為經濟人是一種脫離現實觀念的人,在偏好、制度等既定的前提下,把價格機制作為核心,采用邊際替代法、成本收益比較法和均衡分析等方法論研究非正式制度。其中,馬歇爾較早意識到社會文化、理想和宗教等非正式制度與經濟發展的關系,認為具有相同文化背景、價值觀念和行為規范的經濟主體,彼此間信任程度較高,有利于實現高度合作,地區經濟發展是區域社會力量和經濟力量合作的結果。
2.3制度經濟學的非正式制度理論
2.3.1舊制度主義的非正式制度理論
基于對新古典經濟學采用的靜態均衡分析方法的批判,該學派主要采用進化論、實用主義哲學和歷史主義等方法論,強調“歷史演進”,重視資本主義體制內部不同經濟集團的利益沖突,看到了技術變化引起的社會、心理、文化等非正式制度的演變。作為社會心理學派的創始人,凡勃倫認為歷史是進化或演進的,受到非經濟因素制約的經濟制度只是它所依存的文化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他把制度理解為“流行的生活方式”、“廣泛存在的社會習慣”等。他認為法律和經濟制度等正式制度受到非正式制度的約束,思想和習慣等非正式制度是制度的核心,非正式制度演化成各種制度。非正式制度同正式制度一樣,經歷多個階段動態的且不可預期結果的演進。非正式制度不是個體選擇,而是歷史演化的結果。源于對人類習慣和本性的考察,他認為經濟變遷中以技術和利益集團對抗為主要原因的推動導致不總是向進步方向發展的制度變遷,改變了人類的思維習慣,思維習慣同時也反作用于經濟變遷。作為社會法律學派的創始人,康芒斯認為制度起源于強迫的社會關系和自我意識。他首次區分了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用法律這一正式制度的觀點來闡釋社會的各種經濟關系。他認為社會組織由多種交易組成,包括沖突、依存和秩序三個方面的交易關系反映了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各種利益沖突只能通過法律制度得到解決。雖然注重法律等正式制度在經濟活動中的作用,但是他對習俗等非正式制度的作用也有不少關注。他認為制度可以理解為集體行動控制個體行動,指出傳統、習俗和惰性等可能制約集體行動,并把美德和倫理等非正式制度看作制度的關鍵。他重點探討了習俗在制度變遷中的作用,闡釋了集體行動控制力的執行者問題,當執行者改變時,制度變遷隨即發生。
2.3.2新制度主義的非正式制度理論
采用制度和技術二分的方法論,艾爾斯的工具價值理論強調人的主動性和創造力。他認為科學事實指引的人的行為是理性的,而由過去的態度和信仰指引的人的行為是非理性的,教育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制度的消極影響。他認為制度的核心是倫理道德、思想習慣和文化傳統等非正式制度。人性是人們遵循的非正式制度的產物,社會的發展離不開非正式制度。各種非正式制度經過演變,會形成固定的文化。這種固定的文化而非成本和收益分析理應成為經濟學研究的核心。他提出技術進步和源于文化、習俗的制度是社會中存在的兩套不同的價值體系,前者的影響更加深遠。技術發展推動制度變遷,但其中的關鍵應該是形成一種把技術發展看作經濟發展核心的新的思維方式。
2.3.3新制度經濟學派的非正式制度理論
該學派的研究主要是基于經濟人、有限理性、不完全信息和機會主義等假設,并以利潤最大化、主觀效用和博弈論等為理論基礎。該學派的非正式制度變遷理論主要是輔助正式制度變遷理論,在資本主義制度框架下構建一個立足經驗史實的理論體系,把技術、市場規模、人口和產品等外生變量看作誘因,認為制度變遷是個體追求功利的結果,以此來解釋經濟績效。科斯奠定了新制度經濟學的基礎,但諾斯對非正式制度的研究最多,他的研究主要是基于生產力技術分工經濟活動方式交易(費用)產權(制度)結構(生產關系)的思路。非正式制度(或稱非正式約束)的概念由諾斯在1981年首次提出,指人們在長期交往過程中無意識形成的行為規則,包含風俗習慣、意識形態、道德觀念等。他認為非正式制度與正式制度以及實施機制共同構成制度,非正式制度是制度產生和變遷的關鍵,人們的行為主要受非正式制度制約,非正式制度要和正式制度相容,才能發揮一定的積極作用。非正式制度變遷的主體是追求財富或效用最大化的個體,變遷的根本動力在于個人基于成本收益分析所追求的利益最大化。正式制度可以直接移植或快速變遷,而非正式制度由于具有長期性、漸進性、遺傳性等特征,很難直接移植,其變遷一般是漸進式的,需要較長時間。因為作為過去和未來的連接,非正式制度變遷具有路徑依賴的特征。諾斯認為,非正式制度是路徑依賴的主要來源。非正式制度本身以及在其影響下與現有制度依存的既得利益集團總是努力去維持現狀,這是路徑依賴的兩個主要原因。諾斯和凡勃倫都認為有些非正式制度可以像遺產一樣被繼承或發展,這也可以從另外一個側面解釋非正式制度較難形成,但是一旦形成便較難變遷的原因。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諾斯非正式制度理論的特色之一在于以經驗學習、信念、偏好等非正式制度為橋梁,探討了認知科學和經濟學之間的關系,力圖分析人在面對不確定時進行選擇并經常相信自己的行為的原因。
2.3.4比較制度分析學派的非正式制度理論
由于新古典分析框架的限制,諾斯意識到非正式制度的演進性質是制度變遷漸進性的主要原因,但是無法進一步深入研究。格雷夫引入博弈論思想,采用歷史比較制度分析的方法論,對諾斯的研究進行了拓展,探討了文化傳統、路徑依賴和制度績效的交互關系,深入論證了非正式制度與制度變遷的關系。他指出文化傳統、家族關系等非正式制度在社會發展演化進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基于博弈論視角,青木昌彥模糊了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區分界限,側重從非正式制度角度認為“制度是關于博弈如何進行的共有信念的一個自我維系系統。”他把制度闡釋為參與人自發實施的在策略互動中選擇的內生變量,認為參與人集體修正自身的信念,他們的決策反過來也會反作用于制度。他還從理論、實證及政策等層面,闡述了文化、信仰等非正式制度與法律等正式制度之間的關系,論證了制度在個人選擇與經濟運行中的作用。
3馬克思經濟學與西方經濟學非正式制度理論的比較及啟示
兩大理論體系不是對立的,也有一些相同或相似之處。比如說,二者都立足于現實,發現了非正式制度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研究目標都是為了找到更有效率的制度。當然,二者之間也有不少差異,下面將選取幾個方面進行比較分析。
3.1比較
3.1.1方法論的比較
馬克思在剖析資本主義制度的前提下,采用唯物辯證法和唯物史觀指導下的歷史-邏輯-實證的動態經濟分析方法,主要是定性分析,認為非正式制度的產生與變遷及其經濟功能的發揮,是一個動態的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交互發生作用的過程,其中發揮核心作用的是技術進步,其理論體系具有相當的邏輯和深度。西方經濟學是在假定現行資本主義制度合理的前提下,采用邊際替代方法指導的假設-演繹-實證的靜態分析方法,主要是定量分析,對某些表象的、阻礙經濟運行的非正式制度進行修正,在資本主義制度的框架下預先假設若干既定條件,通過邏輯演繹,不斷修正得出的結論,以使其符合現實情況。這種分析方法難以從根本上揭示非正式制度變遷及其經濟功能發揮的動態、辯證關系,使其理論體系具有根本性的不足。
3.1.2非正式制度的本質和起源
馬克思和西方經濟學都是以人為出發點,基于經濟利益對非正式制度問題展開研究,但二者存在本質的區別。馬克思把人看作社會關系的總和,強調對個人物質利益的科學規定與現實分析,認為個人利益的實現并非個人理性選擇的結果,而是受其所處社會的生產力和生產關系制約。因此,馬克思認為非正式制度起源于人類的生產實踐活動,其本質是適應一定生產力層次的生產關系和上層建筑層面的范疇。西方經濟學脫離社會現實,把人界定為抽象的、單個的經濟人,僅僅偏重個人對利益最大化的成本收益分析及積極追求,認為個人利益的實現是歷史演化或個人理性選擇的結果。因此,西方經濟學認為非正式制度起源于人類的理性選擇或歷史的演化,其本質是追求自由和個人主義的規則或契約等。
3.1.3非正式制度變遷的根本動力
基于勞動價值論,馬克思認為只有勞動才創造價值,價值和剩余權均應歸屬于勞動者擁有;基于邊際效用價值論,西方經濟學認為資本、勞動力、土地和企業家等要素共同創造和分享價值,剩余權應歸要素所有者或管理者擁有。兩個理論體系反映了不同階級的利益訴求和差別。馬克思認為生產力的發展是非正式制度變遷的根本動力,并把人的全面發展看作非正式制度變遷的終極目標,以此得出社會發展變遷的規律和走向。西方經濟學把效率和交易費用作為核心概念,認為非正式制度變遷是個體追求效用最大化的結果,顯得比較膚淺。
3.2啟示
3.2.1注重非正式制度與正式制度的相容
非正式制度與正式制度密不可分,互相補充。非正式制度先于正式制度產生,是正式制度的基礎,但它一般不能替代正式制度。正式制度是非正式制度存在發展的重要保障,影響和制約著非正式制度的變遷路徑和方向。經過變遷,有些非正式制度會轉化為“誘致性變遷型”的正式制度,有些非正式制度會消失或繼續演化。除了“誘致性變遷型”的正式制度,還有一類是人們有意識地直接設計的“強制性變遷型”的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和正式制度相互制約,共同作用于社會中的個體行為和經濟發展。當二者相容時,會約束、激勵個體行為從而節約交易成本,將促進生產力的發展。否則,將發揮消極作用,阻礙生產力的發展。在現實中,正式制度變革一般通過行政或法律等手段較快地強制實現,而非正式制度變革很難同步進行。當舊的非正式制度與新的正式制度并存時可能較難融合甚至互斥,有時候舊的非正式制度甚至會扭曲或抵消新的正式制度帶來的收益。所以,政策制定者和決策者應注重非正式制度和正式制度之間的關聯性,在強制性的正式制度變革前構建緩沖機制,盡力避免二者不相容時帶來的消極影響。
3.2.2積極推動與生產力發展相適應的非正式制度的變遷
現實中,人并不總是單單追求利益,還追求在集體或國家中的認同與歸屬。在其中,非正式制度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有些非正式制度可以直接對經濟發展起作用,但是更多時候它是通過人在對經濟發展起作用。由于無形性、不確定性等特征,非正式制度很難直接移植,其變遷一般是非強制性的漸進式演變,需要一定的時間過程。非正式制度與經濟發展并非總是同步的,有時候會滯后或者超前于經濟的發展。基于人的作用及非正式制度變遷的時滯和漸進式特點,一般來說,政府應該積極主動的進行引導,通過立法、教育和增加投資等途徑,促使一定的制度環境和經濟秩序的形成,提高社會成員的綜合素質,推動非正式制度變遷,適應生產力的發展和生產關系的要求,提高經濟績效。反過來,生產力的發展也會進一步推動非正式制度的變遷。
3.2.3客觀評價非正式制度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
非正式制度廣泛存在,對經濟發展的各個領域都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它是影響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而且,其經濟功能的發揮一般要與當時的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并與已有的正式制度相容。因包含宗教、習俗、習慣等多個組成部分,它還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對經濟發展的影響不是恒定的而是動態變化的,而且所起的作用也不總是積極的。如中國擁有豐富的非正式制度資源,歷來重視倫理道德、習俗、信任等非正式制度,強調并引導個人對集體和國家利益的服從。直至今天,中國特色的非正式制度都在經濟社會發展中起到凝聚力量、激勵個體等積極作用。但是由于資源的稀缺性和資源占有權力的差異等原因,政治或企業中的“裙帶”關系、不當的農村宗親觀念對經濟發展起著一定的消極作用。客觀評價非正式制度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有利于挖掘非正式制度的內涵、潛力,注意引導并發揮其積極作用,避免或減少其消極作用。
3.2.4借鑒兩大理論體系的科學之處,創新發展馬克思經濟學的非正式制度理論。
由于理論基礎、方法論等差異,馬克思比西方經濟學的非正式制度理論更具科學性和系統性。但是兩大理論體系各有千秋。以非正式制度變遷理論為例,馬克思側重宏觀動態層面,忽視了微觀靜態層面,導致其分析框架的現實操作性受到質疑。諾思的研究主要涉及短期經濟規律,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彌補馬克思理論的不足。科學地評判、合理地借鑒西方經濟學的非正式制度理論,有助于創新發展馬克思經濟學的非正式制度理論。
4結語
關鍵詞:演化經濟學;新古典經濟學;遺傳機制;變異機制;選擇機制
演化經濟學是相對于主流經濟學的研究范式而不斷成長起來的一種非主流的或者說是異端的研究范式之一。隨著經濟學各種范式的沖突和較量,1981年肯尼思·博爾丁(Kenneth Boulding)出版了《演化經濟學》,理查德·納爾遜(R,Nelson)和悉尼·溫特(S.Winter)1982年出版了《經濟變遷的演化理論》,引人注目地建立了一種新的經濟理論和分析方法,標志著演化經濟學的誕生。㈣早在80年代以前,美國制度主義先驅索爾斯坦·凡勃倫(ThorstEin Veblen)發表著名的學術論文《經濟學為什么不是演化科學》,第一次明確提出了“演化經濟學”術語,宣布了制度主義的“演化經濟學”研究議程。20世紀80年代以來,許多經濟學家都從不同側面指出經濟學中演化分析的重要性。1991年《傾化經濟學》雜志創刊,演化經濟學著述日增。多普菲和福斯特等學者已出版了不少演化經濟學的著述,大大推進了演化經濟學的發展。在對新古典研究范式的理性一個人主義一均衡分析框架提出挑戰的過程中,被認為異端的演化經濟學的制度一歷史一社會結構分析框架日益成為具有影響力的分析方法,加上反主流的國際經濟學改革運動的聲浪也日益唱響,21世紀的經濟學可能會從新古典經濟學轉向演化經濟學,從而進行革命性變革。
演化經濟學是對經濟系統中新奇事物的創生、傳播和由此所導致的結構轉變進行研究的經濟科學新范式,而且將成為各種異端的綜合(賈根良語)。作為一種經濟學研究的新范式,演化經濟學在批判新古典經濟學的基礎上不斷發展和完善自己的理論框架。本文主要從演化經濟學的內涵及其對新古典經濟學的批判和超越的角度,考察其理論框架的形成及影響。
一、演化經濟學的內涵及特征
演化經濟學是借鑒達爾文生物學的進化隱喻和拉馬克的遺傳變異學說,引進物理耗散結構理論等自然科學的研究成果來分析經濟社會系統形成、發展的動態演化和發展趨勢的學科。廣義來講,其思想淵源可追溯至老制度學派的創始人凡勃倫,而狹義上的演化經濟學指20世紀80年代之后經濟演化思想的現代形態,主要包括變異、選擇理論(以納爾遜和溫特為代表)、以非線性系統動力學為基礎的演化理論(包括混沌理論等)和演化博弈論。演化經濟學將技術變遷看作是眾多經濟現象背后的根本力量,以技術變遷和制度創新核心為研究對象,以動態的、演化的理念來分析和理解經濟系統的運行與發展。演化理論關注的焦點是某一變量或一組變量如何隨歷史而變化,如何在理論上理解所觀察的變化背后的動態過程。特別是,可以通過解釋它是如何達到當前狀態來理解某一變量或系統的當前狀態。這些變量或系統要經受某些隨機變異或擾動,但也存在著對變異進行系統性篩選的機制。
納爾遜總結了現代演化經濟學的兩個共同特征:(1)關注經濟的動態過程,不僅要看到均衡,更為重要的是,要說明均衡是如何達到的;(2)承認“路徑依賴”在經濟分析中的重要性。演化經濟理論假定,存在著強有力的慣性趨勢,使選擇過程中的幸存者得以保留。然而在許多情況下,也存在著持續引入新變異的力量。
二、演化經濟學對新古典經濟學的超越
處于正統地位的新古典經濟學借助原子本體論和機械論隱喻,信奉決定論的哲學觀,將利潤最大化和均衡作為其理論體系的兩個基本支柱,把注意力完全集中在均衡的研究上,導致看問題的出發點通常基于三項基本假定:(給定)經濟人的偏好、生產技術和制度約束、可供使用的資源稟賦。從此出發,研究人們如何在給定的機制下相互作用,達到某種均衡狀態。這種最優化和外生性,排除了新知識的創造、企業家的作用、技術變遷和主導部門重要性的變化等問題,將技術變遷視作與經濟學家無關的黑箱,使對技術變遷的源泉、性質和過程等關鍵性問題的討論完全被忽略掉了。
以納爾遜、弗里曼、多西等人為代表的演化經濟學家既借用生物進化的隱喻,又借用現代宇宙理論、量子力學理論以及混沌理論等,對經濟系統不斷發展變化的特征與生物自然選擇過程類比,試圖對整個經濟理論研究的基礎進行重構。其基本的思路是:將技術變遷視作眾多經濟現象背后的根本力量,以技術變遷和技術創新為核心研究對象,堅持從演化的、動態的角度來分析和理解經濟系統的運行與發展。與新古典經濟學相比而言,如果說新古典經濟學是研究存在(bEIng)的經濟學,那么,演化經濟學就是研究生成(becoming)的經濟學,它可以被定義為對經濟系統的創生、傳播和由此所導致的結構轉變進行研究的科學。
演化經濟學在對事實評價時所持有的基本信念(信念是科學范式的內核)與古典經濟學存在著根本性的不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歷史演化對均衡的超越
演化經濟學認為,社會經濟系統是一個不可逆的歷史演化過程,過去的時間與未來的時間是不對稱的,社會經濟過程與生物進化過程的不可逆性極為類似,演化意味著新質要素隨時間的推移而創生。多西和梅特卡夫認為,個人或組織等行為者的目前行動將對未來決策過程或系統的未來結構及其發展變化路徑產生重大影響。時間不可逆、結構轉變和過程與滯后概念密切相關。即系統如果發生了變化,雖然導致這種變化的力量已經消失,系統也不會完全回到最初狀態,這是經濟社會系統的重要特征。就制度和組織而言,新古典經濟學重視企業平衡狀態的研究,而輕視達到均衡的過程研究。演化經濟學假定企業的決策是連續的,每個企業決策時充分考慮未來的預期及其競爭對手的策略行為。“路徑依賴”說明鎖定效應和次優行為可以持久存在。歷史突出了經濟過程中具有路徑依賴、不確定性和時間不可逆等重要特征。
(二)滿意對最優的超越
新古典經濟學在原子論和機械力學基礎上,在假定經濟人完全理性、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前提下,描述了均衡狀態下的各種社會經濟現象,求解在一定外部環境控制下的最優控制和最優路徑。新古典經濟學沒有考慮由于認識的有限性而造成的不可預見性。因此,建立在均衡基礎上的理性人假設脫離了社會現實。演化經濟學以達爾文生物進化論和拉馬克的遺傳基因理論為基本思想,強調經濟變遷的動態過程,在有限理性假定的基礎上,接受了馬奇在行為主義企業理論中的滿意假說,指出最優難以實現,均衡只是暫時的。經濟系統向著均衡靠攏,均衡可能是多重的。究竟到達或漸近哪一種均衡依賴于進化的路徑。 演化經濟學非常強調隨機因素對經濟社會系統及經濟人的影響作用。新古典經濟學認為,即使不存在不確定因素,因其是以隨機變量的形式出現在數學方程內,并給定隨機變量的分布,理性人仍可找到最優化行為。而演化經濟學認為,隨機因素起著關鍵作用,特別是在決策和搜尋革新過程中,這種不確定性使長期最優化決策難以實現,進化過程的長期趨勢難以預測。
理性與有限理性,最優與滿意,它們成為演化經濟學對新古典經濟學前提假定的重要反叛和超越。自亞當·斯密以來,古典經濟學、新古典經濟學深受物理學的影響,在假定最大化行為的前提下,它們集中研究機制均衡問題。盡管凱恩斯從非均衡思想出發,從有效需求原理來構造宏觀經濟理論,通過非均衡思想建立了宏觀總量分析方法,并對均衡思想有所沖擊。然而,以薩繆爾森為代表的新古典綜合派使微觀與宏觀對接,并仍在均衡框架內進行分析。后凱恩斯主義盡管從非均衡、動態、關注制度文化角度來分析經濟過程,但主流經濟學一直被均衡思想和范式所支配,并建立了以均衡分析為核心的經濟分析體系。
20世紀80年代后,演化思想又促使人們在主流經濟體系之外發展經濟演化理論。從亞當·斯密、馬歇爾、熊彼特、凡勃倫、哈耶克等人的思想演變中可看出,經濟學正在進行著從均衡走向演化的范式變遷。這種變遷折射著兩種思想交鋒的歷程,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著對新古典經濟學分析模式的超越。總之,經濟學各流派的研究方法表明,西方主流經濟學的精髓是從確定性到不確定性。這是對演化經濟學不確定性引起的有限理性和滿意假說的最好概括。
(三)多樣性對同質性的超越
演化經濟學的本質特征是由于“新奇”創生而形成的多樣性思考。因此,其研究方法是關注超經濟人的個體群思考。與個體群思考相對立,新古典經濟學側重使用類型學思考的方法。類型學思考是把所有的變異都看作是對理想類型的偏離,看作是由于暫時的干涉力量所導致的畸變。所以,為了集中在現象真實的本質上,類型學思考就把基本類型和它們的具體例子之間的差異看作是某種可以忽視的東西。在個體群思考中,多樣性并不是把基礎性的實在隱藏起來的“干涉并發癥”,而是基礎性的實在本身,是演化賴以發生的基礎。可見,演化經濟學把個人選擇置于多樣化行為的群體之中,強調了主觀偏好的特異性和行為的異質性對“新奇”創生和創新過程的重要性。
三、演化經濟學的基本分析框架
演化經濟學作為一門分析經濟社會系統演變的科學,必須具備一個分析問題的中心線索,即研究問題的出發點。它針對新古典經濟學的三個基本假定——(給定)經濟人偏好、生產技術和制度約束、可供使用的資源稟賦的局限性,認為在經濟變化的過程中,新偏好的形成、技術和制度的創新以及新資源的創造(即“新奇”的創生)是關鍵因素,是經濟變遷過程的內生性因素。正如Hodgson(1997)指出:“作為社會經濟演化的一個恰當概念,正確地評價新奇的突現及其傳播的關鍵性作用是必不可少的。”演化經濟學在其理論體系中抓住了“新奇”對經濟系統的關鍵意義,認為在經濟學中, “新奇”就是新的行動可能性的發現,它是人類創造性的結果。如果新的行動可能被采納,那么這種行動就被稱為創新。賈根良總結指出,“新奇”創生的內生化,是演化經濟學研究綱領的硬核。因此,“新奇”的出現及創新的重要作用成為其理論框架的基石。
演化經濟學借用達爾文的生物進化隱喻,通過運用“緣由”來解釋一切物質和能量轉換過程中必然牽涉到的機制,認為一切事件或現象都有其“緣由”,每一“緣由”則產生一個結果。與達爾文對生物演化的解釋一樣,有關社會經濟系統的演化必然涉及到三種機制:遺傳機制、變異機制和選擇機制。在這些機制的相互作用下,在遺傳基礎上進行變異以適應新環境,此即為“達爾文進化”。Hodgson(1997)對凡勃倫在經濟學領域應用三種機制的總結中指出:(1)遺傳(承襲)機制。演化主體存在一些遺傳性或延續性準則,總是受到遺傳機制的影響。以此為立足點,以保證不同后代個體雖然不盡相似,但他們都在某些方面與其前代相似。(2)變異機制。受初始條件區別的影響,完全復制自身是不可能的,持續性變異廣泛存在于一個群體的不同成員之間。(3)自然選擇機制。在承襲和變異機制共同作用的基礎上,選擇機制決定了最終的演變方向。自然選擇機制通過更適機體后代數量增長和變異或基因整合幫助機體獲得存活優勢兩種途徑發生作用。
(一)基因類比物及遺傳機制
社會經濟系統如同生物演化,會產生如同基因的遺傳、變異和選擇機制運行。在社會經濟系統中,“基因”類比物(或選擇單位)是什么?霍奇遜總結了經濟學中的諸多“基因類比物”,如人類習慣(凡勃倫)、個人(馬爾薩斯)、組織慣例(納爾遜和溫特)、社會制度,乃至整個經濟系統(Hodgson)。在對這些不同的類比物進行考察之后,霍奇遜提出,考慮到它的性質具有相對穩定性以及普遍性,“制度”應當被采納為經濟分析的基本實體單位。大多數現代演化經濟學家認為,制度或組織具備選擇單位的條件。
選擇單位作為一種實體,它們被選擇的特征歷時要足夠穩定,以保持定義這個群體的實體的同一性。經濟方面,選擇單位常常是使用特殊的生產方法制造某種系列產品的特定的企業組織。而選擇環境獨立于實體,這是對各種實體進行評估,并把選擇特征轉化為選擇優勢的框架。凡勃倫認為,社會結構的演進,是制度上一個自然淘汰的過程,制度和慣例具有相對穩定和惰性的品質。因此,可以歷時傳遞其重要特征,它是社會有機體的基因組織,扮演著生物學中基因進化的作用。納爾遜和溫特在《經濟變遷的演化理論》中討論了類似于基因的“個人技巧”與“企業慣例”的作用,即遺傳機制的作用。
技巧是指一個光滑序列的協調一致的行為能力。在行為正常發生的情況下,行為相對于它的目標來說,通常是有效的。企業慣例是企業的組織記憶,執行著傳遞技能和信息的功能。企業運轉離不開慣例,企業的慣例與人類的技巧有相似之處。知識是慣例的核心要素。納爾遜和溫特指出,慣例在企業中起著基因在生物進化論中所起的作用。慣例包括企業的各種特點,如生產技術、投資政策、產品組合策略等。在任何時候,一個企業的慣例界定一系列函數,它們決定一個企業所做的事情是各種外在和內在變量的函數,具有好慣例的企業或組織就可能在一個行業或群體中變得日益重要。組織是由個人構成的,組織的行為可以歸結為組織成員個人的行為。理解技巧在個人發揮功能中的作用,就可以理解慣例在組織發揮功能中的作用。不過,慣例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新達爾文主義基因,它具有學習效應的獲得性遺傳特征,因而可以說是拉馬克式的基因。但總體上看,它們都是廣義的達爾文主義的基因。
(二)變異機制或“新奇”性創造
轉貼于 變異原則強調種類和多樣性的作用,有時等同于已有特征的變化,即系統內“新奇”事物的創造。
在把演化作為重要特征的生物學、語言學或經濟學等學科中,在某一時間和地點所觀察到的事物都必須被解釋為一種持續不斷的演化過程中的轉變。這一過程有兩個特征,一個是它的歷史性,另一個是變遷過程的無止境性。關于連續變遷端在何處這個問題,熊彼特曾經指出,經濟變遷可以被解釋為主要的“從經濟內部”產生的。“如果演化被定義為可觀察的系統歷時地自我轉變,那么如何才能實現這種自我轉變呢?自由能的獲得是必要條件,一個充分條件就是其他方面所堅持的演化的一般特征,這就是新奇的創生,這在出現后,會通過系統或系統的某些組成部分進行擴散。在經濟學中,新奇就是新發現的行動可能性。有關這種新奇的消息可能會傳播,或者可能通過模仿而擴散。一旦某種新認識到行動可能性被接受,所產生的行動就被稱為創新”。
“新奇”創生機制所研究的問題是“新奇”為什么和怎樣被創造。就“新奇”為什么被創造而言,知識是慣例的核心要素。演化經濟學是知識經濟理論的開拓者,但一種更系統和更完備的知識理論仍有待于創造。“新奇”創生是現有要素重新組合的結果。更為重要的是,由于人們怎樣和在什么地方搜尋新知識,這主要取決于他們知道什么和他們從前做了什么,而并不是所有的技術或制度等發展路徑都具有同樣被探索的機會,“新奇”的創生必定是路徑依賴的。
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時,需要搜尋新的生產技術和慣例。搜尋是在已知的技術和慣例中尋找適合自己需要的技術和慣例。創新是通過研究與開發去尋找原來沒有的技術和慣例,而且,創新改變原有的慣例,使創新者有較大的優勢,從而獲得較多的利潤,但這種情況只能是暫時的。非創新者可以進行創新或模仿,后來者可逐漸趕上先進者,先進者會逐漸失去自己的優勢。
熊彼特曾對創新過程進行了開創性研究。他把創新看作是經濟發展過程的實質,強調非均衡和質變的作用,認為資本主義在本質上是一種動態演進的過程,即“創造性毀滅過程”是資本主義的基本事實。這類似于生物學中的進化理論。納謝德·福布斯和戴維·韋爾德以發展中國家或地區企業的成功案例為例,指出了如果發展中國家注重學習,注重創新,努力提高自身技術能力,提升價值鏈,成為一個高效率的追隨者,那么他們就有可能實現其核心目標——價值增值,就可以有所作為——由追隨者成為領先者。賈根良教授認為,從追隨者到領先者是企業發展的必由之路。對于技術落后的發展中國家企業來說,通過一個怎樣的過程,他們才能實現自主創新并成為技術的領先者呢?通過比較韓國、印度、巴西、坦桑尼亞、新加坡等一些國家或地區的案例,并對不同環境和不同產業中多樣化的成功經驗進行深入的理論探討,為我國自主創新戰略的實施提供了有益的借鑒。盛昭瀚(2002)從演化經濟學的視角對國家創新系統進行了研究和探索,認為演化模型的多樣性、不確定性、不可逆性和路徑依賴性為技術創新提供了較好的分析工具,并認為這是國家創新體系的微觀理論基礎,國家創新體系要協調好公有知識與私有知識的關系,要注重學習過程和制度安排中的主體的時間、信任、有限理性的重要性。所有這些研究為演化經濟學變異和創新機制的運作,提供了理論和現實的佐證。
(三)選擇機制及演化路徑
選擇和評價機制是復雜系統在演化過程中如何尋求和確定進化道路的機制。它包括系統的生存價值選擇、信息價值評價以及兩者之間的相互關系等。這是進一步實現系統進化的動力學問題。
選擇機制研究變異或“新奇”在經濟系統中為什么、什么時候和怎樣才能被傳播。按照凡勃倫的看法,制度是人類的思維和行為習慣,所以,變異或“新奇”必定是新思想和新方法的出現。他通過“緣由累積進程”來解釋選擇過程的重要性,認為“習俗、慣例的累積性發展是對傳統的選擇性適應的結果”;任何習俗、慣例與行為方式都受選擇機制的影響,而與變化了的環境要求相一致的程度,則是檢驗其存活適應性的標準。按照個體群思考方法,一個個體對創新者是模仿還是反對,受群體成員選擇的影響。選擇過程將出現兩個方向: (1)創新被舊的慣例扼殺。 (2)在自增強作用的影響下,創新被采用并向外擴散。納爾遜認為,企業在面臨環境變化且有幾種可供選擇的方案時,企業要進行選擇。選擇的環境包括外部環境(如產品需求、要素供給、價格等市場環境)和內部環境(如創新引起的變化等)。
納爾遜和溫特強調慣例、搜尋、創新和選擇環境在經濟變遷過程中的重要性,認為經濟演化過程是一種慣例的學習過程。慣例是一種光滑序列的協調一致的行為能力,是一種程序化的、說不出來的知識,且往往是自動進行的選擇,它控制、復制和模仿著經濟演化的路徑和范圍。達爾文的遺傳機制、“新奇”創生機制和選擇機制是演化經濟學類比和隱喻的基礎,為演化經濟學提供了基本的分析框架。
關鍵詞產權會計交易費用產權會計理論
1產權理論
1.1產權的定義
產權是為了界定人們利用稀缺資源之間的關系而存在的。在經濟學界,由于不同的經濟學家研究產權的角度不同、時期不同,賦予它的含義也不盡相同。產權經濟學的開山鼻祖科斯認為,產權就是財產所有者的行為權利,即可以做什么和不可以做什么的權利。顯然,科斯是從外部性的角度來定義的。產權經濟學家德姆賽茨認為,產權就是使自己或他人受益或受損的權利,它是一種社會工具,其重要性來自于以下事實,即產權幫助人形成那些當他與他人打交道時能夠合理持有的預期,這種預期通過法律,習俗和社會道德表達出來。以菲呂博騰為代表的西方經濟學家在綜述現代產權理論時,對產權下了一個被大多數人認可的定義,產權不是指人與物之間的關系,而是指由于物的存在和使用所引起的人們之間相互認可的行為關系等。
以上產權的概念都是來自于西方學者,他們基本上是以私有產權為出發點,而我國學者大多是以公有產權或國有產權為出發點。在我國具有代表性的產權觀點有:產權就是所有制權利;產權是反映經濟主體對財產的權力關系的概念;產權包括兩層含義即所有權與債權;產權是在資源稀缺的條件下人們使用資源的權利,或者說人們使用資源時的適當規則;產權是以財產權為基礎所形成的權力集合體,這個權利集合體由一組權利構成,包括產權主體對財產享有的所有、占有、使用、處置、收益等權利。
盡管上述有關產權定義的表述各不相同,但學術界對產權的理解已達成以下共識:第一,產權不再簡單地被看作是人與外界稀缺物之間的關系;第二,產權不只是所有權,也是一組權利束;第三,產權作為一種人造的社會工具或制度安排,在協調和規范人們爭奪稀缺資源的過程中,必須得到社會的強制實施。這三點共識是對產權基本性質的界定,其他一切分歧主要是源于研究的視角不同。
1.2產權的種類與功能
產權一般可以分為私有產權和公有產權兩大類。產權的功能是指產權對社會經濟關系和經濟運行的作用。產權一般具有資源配置功能、激勵功能、減少不確定、外部性內部化功能、效率及效益功能的基本功能。
1.3產權與交易費用
談到產權,不可避免地要涉及交易費用概念。尼漢斯在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里把交易費用看成是起因于產權的轉移,即由于產權的分散和交易才導致交易費用的存在。這就是說,在一個人的世界里雖存在生產費用,但因無產權,無需交易,也就不存在交易費用。從這個角度看,交易費用產生于產權主體之間的交易摩擦。在傳統的新古典主義經濟學中是沒有交易費用的,是科斯在1937年首先把交易費用因素引入經濟學的分析框架,他把交易費用主要概括為發現相對價格的成本和簽訂合約的成本,但后來的一些經濟學家趨向于把交易費用作更寬泛的理解,認為交易費用就是一切制度運行的成本,是除生產費用以外的一切成本。如果這樣,交易費用就是一個很難定義的概念。筆者贊同馬修斯對交易費用所下的定義,他認為,交易費用是事前發生的為達成一項合約而支付的成本和事后發生的監督、貫徹該項合約而支付的費用。
雖然交易費用起源于產權交易,但是,產權制度的不同安排,直接影響交易費用的大小。科斯定理指出,在交易費用為零時,產權作任何安排都是無所謂的;但在交易費用為正時,產權對資源配置的效率就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所以,張五常極而言之,產權制度的不同安排引起交易費用的多少,是決定一國經濟增長的關鍵因素。
2產權與會計
2.1任何時期的會計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產權關系上的
人類歷史經歷了原始社會、奴隸社會等五個社會形態,由于各個歷史時期的所有制形態和政治體制不同,相對應的會計也不同。這種不同從產權理論的角度來看,由產權關系所致。在原始社會,財產屬于公有,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平等的,這一時期出現的會計是建立在樸素的公有產權關系基礎上,其主要職能是簡單地反映生產活動。從奴隸社會以后,隨著私有產權,即排他性產權的出現,會計明顯地表現出了雙重性,即一方面要達到生產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另一方面還要維護產權主體的利益。會計作為一種有效的監督和管理手段所發揮的作用,更是最大限度地被財產所有者利用。如果說會計的產生是一種必然,那么會計也就是為特定的產權服務的,并建立在必要的產權關系上。
2.2任何一種類型的會計都要維護特定的產權制度
任何一種類型的會計都會受產權的影響,并表現為維護特定的產權制度。世界各國的會計模式同一個國家的法律體系存在著一定的聯系。由于法律體系是產權關系和產權制度在法律上的直接表現,所以會計模式更直接的是與一個國家的產權結構相關。由此可見,會計與產權的關系是密切的。
3產權會計理論
3.1產權會計理論的起源與發展
產權會計理論在學科淵源上起源于產權經濟學與會計學的交叉與融合。會計學在發展過程中是不斷借鑒相鄰學科,尤其是經濟學的新思想與新概念。產權會計理論則正是會計界在借鑒產權經濟學的新思想與新方法的基礎上所取得的一個研究成果。在產權經濟學產生之前,中外會計界普遍奉行的是“技術主義至上”的研究思想,關注與研究的焦點主要是會計計量程序、計量方法等純技術的問題,來提高會計信息的質量,結果卻是事與愿違。會計界有識之士很快意識到以產權制度的合理配置為基礎對會計研究具有重要意義,認為其完全適用于會計領域。因為會計是一個人造的信息系統,在信息的接受、加工與傳遞的過程中,充滿著行為選擇與價值判斷,而行為選擇是否適當對會計信息的質量同樣也應該產生著影響。按照產權經濟學觀點,這種影響是決定性的,它遠遠大于某項計量程序,計量方法的改進所帶來的結果。于是從20世紀70~80年代產權經濟學形成之后,會計研究人員廣泛借鑒產權經濟學的思想、概念和分析方法來研究和解釋會計領域中所遇到的理論與實務問題,使得會計理論研究越來越經濟學化。
3.2產權會計理論的主要特征與基本觀點
3.2.1產權會計理論的主要特征
產權會計理論是以一個全新的角度和視野來研究思考與解決會計領域中的一切問題.與傳統會計理論相比,主要特征可以概括為:從研究對象來看,傳統會計理論主要研究會計假設、會計計價和會計計量方法等問題,而產權會計理論主要研究會計信息的產權制度與會計制度問題。從研究思想來看,傳統會計理論關注的是會計信息的計量問題,而產權會計理論關注的是會計信息生成時所依據的一系列制度和制度背后所體現的各種產權利益以及圍繞這種產權利益所進行的制度博弈。從研究范式來看,傳統會計理論的研究范式:計量程序—計量質量—信息反映;而產權會計理論的研究范式:會計信息產權制度安排—制度變遷—制度效果。
3.2.2產權會計理論學派的基本觀點
目前產權會計理論學派的研究內容比較廣泛,按照它們間的關聯性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
(1)會計產權理論。該理論認為,會計從最根本上講是產權結構變化的產物,是為監督企業契約簽訂和執行而產生的,會計存在與發展的根本使命在于反映產權結構、體現產權關系、維護產權意志。
(2)會計制度決定理論。該理論認為會計制度是一份公共合約,是一份降低交易費用的制度安排。
(3)會計制度的博弈理論。該理論認為對各方利益同等的制度在理論上是不存在的,為了使得制度對自己最有利,有關各方圍繞著會計規則制定權而展開博弈活動。
(4)會計制度可復制或可轉移理論。該理論認為,在會計制度中,正式契約性的制度具有可復制性,并且移植制度的成本比創立新制度的成本低。
(5)會計制度變遷理論。會計制度與制度環境具有一定適應性,制度環境的改變會導致會計制度出現僵滯,進而引起它走向變遷與創新,而會計制度的變遷與創新意味著新一輪的博弈活動的開始。
(6)企業剩余計量是靠會計系統來完成的會計對剩余的計量結果將直接影響著各主體的產權利益。
論文關鍵詞:產權,產權會計會計本質,產權關系運動
會計學與經濟學有著最緊密的學科淵源關系,兩者在發展過程中是相互交叉、滲透而共同進步的。在現代西方經濟學理論體系中,產權經濟學是新制度經濟學的一個分支,它主要以產權為對象,研究產權配置方式和產權配置效率等系列問題。現代西方經濟學的產權理論跟會計的關系是密切的,影響是深遠的。也是基于這樣的一種緊密關系,產權在經濟學界的研究受到越來越高的重視,而相應的,會計界的眼球也逐漸被產權所吸引,一些學者將產權與會計相結合,從產權角度分析會計的目標、對象等基本理論,逐步形成了“產權會計”這一新型會計觀。
一、產權的界定
產權在經濟學界有著很多的定義,經濟學家所處的時代不同從而對產權的研究角度不同,自然賦予它的含義也不盡相同。
1、西方學者的觀點
產權經濟學的開山鼻祖科斯從外部性的角度界定產權,認為“產權就是財產所有者的行為權利”,即可以做什么和不可以做什么的權利。經濟學家德姆賽茨在《關于產權的理論》中強調,“產權是一種社會工具……產權的所有者擁有的他的同事同意他以特定的方式行事的權利。”“要注意的很重要的一點是,產權包括一個人或其他人受益或受損的權利……那么很顯然產權關系運動,產權是界定人么如何受益及如何受損,因而誰必須向誰提供補償以使他修正人們所采取的行動。”以菲呂博騰和配杰威齊為代表的西方經濟學家指出,“產權不是人與物之間的關系,而是指由物的存在及關于它們的使用所引起的人們之間相互認可的行為關系”。這一定義被大多數人所認可。可以看出,西方學者基本是以私有產權為出發點,這與他們所在社會制度是相互關聯的。
2、我國學者的觀點
與西方學者相反,在以公有制經濟為主體的市場經濟體制下,我國學者的出發點必然是公有產權或國有產權。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觀點有產權就是所有制權利;產權式反映經濟主體對財產的權力關系的概念;產權是以財產權為基礎所形成的權利集合體,這個權利集體由一組權利構成,包括產權主體對財產享有的所有、占有、使用、處置收益等權利。
綜上我們得出結論:第一,產權不再簡單地被看作是人與外界稀缺物之間的關系;第二,產權不是所有權,也是一組權利束;第三,產權作為一種人造的社會工具或制度安排,在協調和規范人們爭奪稀缺資源的過程中,必須得到社會的強制實施。這三點是對產權基本性質的界定,其他一切分歧主要是研究的視角不同。
3、經濟實體的產權具體分析
我們以企業這最廣泛的實體來分析產權在這一實體的形式運動。同時,我們指明產權不單是所有權,而是一組權利束,由所有權、使用權、用益權、讓渡權具體構成。
首先,企業是產權的載體,其參與者都是相應的產權主體期刊網。從上向下分析,股東相對來說是最重要的產權主體,不僅擁有對整個企業所投資本的所有權,還有對企業收益的受益權,以及享有對自身所擁有權利的讓渡權;董事則也享有相應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對資產如何處置是他們所應作出的決策。再往下到經理、員工都擁有相應的權利,不僅是對自身所具有的知識、能力以及所付出勞動的所有權、使用權。相應的任何一名企業人員都擁有分享企業收益的權利,只是這里分享的形式不同,股東以及董事可以拿到相應的股利分紅,而員工則是以工資、福利等形式來享受用益權的。故企業是多種產權的集合,是產權的整體。
其次,企業的經營過程其實是產權的運動過程,其中有著產權的分散和交易、產權的價值利用等等。企業是屬于股東的,但是卻有著許許多多的產權主體的存在,他們的存在勢必有著某種權利的行使以及交叉抵觸。當然產權的分散是有成本的,這也是我們常說的交易費用。
概括而講產權關系運動,企業是產權的集合體,是產權運動的載體。企業生產過程是各種經濟資源的所有者進行資源聯合、團隊生產,進而實現整體利益及其合理分配的過程,是一種產權關系的運動過程。
二、產權對會計的影響
1、會計的產生與發展是由社會產權運動及其結構變化所決定的,任何一個時期的會計制度和形式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產權關系之上的
首先,產權界定應是會計產生的基本動因之一。在人類社會發展史上,度量衡是源于產權界定的需要,度量衡的統一,是一次重大的產權制度變遷,它大大地降低了產權界定和交易的成本,推動了社會經濟的發展。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會計的產生可能也是源于產權界定的要求。如同度量衡不統一將導致高昂的交易費用一樣,會計制度的不統一,也將因交易費用太高而制約產權交易的發展,從而降低社會資源配置的效率。所以,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建立統一規范的、符合產權效率的會計準則和制度。
其次,任何一個時期的會計制度和形式都是建立在一定產權關系上的。從原始社會到現在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時期,產權思想經歷了有起源到演進再到發展三個階段,每一段由于所有制形態和體制不同,所應用的會計不同。從公有產權到私有產權,會計明顯的表現了雙重性,即一方面要達到生產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另一方面還要維護產權主體的利益。會計作為一種有效地監督和管理手段所發揮的作用,更是最大限度地被財產所有者利用。如果說會計的產生是一種必然,那么會計也是為特定的產權服務,并建立在一定的產權關系上。
2、產權需要會計來反映和管理
一個企業的經濟事項實質是產權運動的過程,會計則是對經濟事項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由此來看,產權自身即是會計所作用的對象。產權是經濟發展的結果,而會計是經濟發展的必需,故二者是不可分的,這也是會計發展的必然。一個經濟單位的產權價值運動結果及其過程,須依賴于會計的全面、系統、恰當和及時的反映和控制。通過會計來反映產權運動所存在的問題或者優點,進而重新配置所擁有資源,達到更高效率。同時,產權的社會化程度越高,會計對產權所進行的反映與控制越具有關鍵性作用。
3、任何一種類型的會計都是維護特定的產權制度的
任何一種類型的會計都會受產權的影響,并表現為維護特定的產權制度。世界各國的會計模式同一個國家的法律體系存在著一定的聯系。由于法律體系是產權關系和產權制度在法律上的直接表現產權關系運動,所以會計模式更直接的是與一個國家的產權結構相關。由此可見,會計與產權的關系是密切的。同時,產權制度是會計政策選擇的出發點與歸宿,會計政策選擇本質上是一種經濟和政治利益的博弈規則和契約安排;提高產權效率是制定會計準則的基本要求。
三、產權會計的產生――產權與會計的融合
會計由產生到發展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產權關系上的,而這種關系是需要會計來反映、計量并且加以維護。那么這二者所結合勢必產生一系列的問題,這就需要一個全新的角度和視野來思考,即產權會計,它是會計界在借鑒產權經濟學的新思想與新的基礎上所取得的一個成果。
產權會計主要是從產權經濟學的角度對現行會計理論和會計行為進行解釋,在產權理論的指導下研究會計問題,利用會計特有的方法對產權運動的過程和結果進行記錄,旨在確認產權性質、計量產權價值、反映產權形態變化、披露產權信息,發揮其對于產權界定和保護的作用,維護與保障產權主體的經濟權益。
產權會計的研究對象是產權價值運動過程、結果及其所填的產權經濟關系。在現實生活中,任何經濟活動、任何資金運動的背后都是一種“權利”的變更,一種“產權”的運動。產權會計就是要通過對各產權主體的“產權及其運動”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提供有關產權及其變動的會計信息,為有關各方進行預測、決策等活動提供服務期刊網。
四、會計的本質――產權關系運動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從產權角度來看待會計的本質問題。顯而易見,無論是過去的會計,還是現實的或未來的會計都確實存在著一個對產權、產權經濟乃至對產權關系運動的全面而深入的認識問題。會計因產權而產生,并因產權的發展而發展,在這一產生與發展過程中,我們界定會計的本質為產權關系運動,即:會計師一個反映產權關系運動,并隨產權關系變化而變化的人造系統。
首先,關于會計的本質的認識存在很多觀點,但不管是受托責任觀、信息系統論、管理活動論,還是我們界定的產權關系論等等,都認同會計是一個人造系統,是人類為了實現自身的目標而發明和設計的,只是不同觀點下人的目標角度不同,這個系統所偏重的內容不同而已。
其次,會計是隨著環境和認識的變化而不斷變化,這個環境和認識的變化則主要是基于產權的變化與發展。從原始社會的蒙昧狀態到現在市場經濟的高速發展,產權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水平的提高逐漸清晰,它是一定社會條件下經濟利益的集中體現。這一產權環境和認識的變化主宰著會計的龍脈。大家目前所共同認知的我國的會計目標首屈應是受托責任觀,而西方發達國家則認為是決策有用觀,這之間區別的最根本原因就在于二者所存在的社會產權體制的最根本不同。
再次產權關系運動,會計反映與監督的是會計主體中各產權主體之間的關系及變化。在現代產權理論看來,一切經濟活動即作為人與人之間交易關系的經濟活動,在本質上并非人與物以及物與物之間的關系,而是產權的交易關系。那么,作為反映和控制這些經濟活動信息的重要組成部分――會計,也在本質上是對產權界定、產權交易以及產權價值運動的反映和控制。王躍武博士根據“職能―目標―本質”的認識過程以及會計職能、會計目標的分析,得出會計對象的本質是產權關系,而會計的本質是產權關系運動,指出“運動”一次既包含了會計這種活動的動態之意,也包含了“產權關系運動”這個根本屬性。同時,這一本質描述還較好的概括了會計受托責任與會計契約論共同的產權基礎,并對它們做了進一步的改進、繼承與發揚。
五、總結
現代產權理論的迅速發展使得人們對產權關系關注度的不斷提高,因產權的產生而產生、因產權發展而發展的會計必然也得到高度的重視。社會經濟是產權經濟,經濟事項是產權運動的過程,企業是產權的集合體,產權關系的運動是企業各項交易和事項的實質。通過理論分析,本文提出會計的本質是產權關系運動,并隨產權關系的變化而變化。以產權視角為基礎的會計改革待勢以發,未來會計的發展必然圍繞產權進行。我們不僅要從單方面分析產權對會計的影響,而且要從整體上實現產權會計的改革,從會計本質到會計目標再到會計這個計量系統都應進行系列的改革,這樣也許在不久的將來會計報表將更具有相對性,會計信息將更加真實和有效。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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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假定 個人
經濟人 道德人 論
經濟人假設作為經濟學中的經典假設即使僅從亞當-斯密算起,也已經使用了200余年。在這其中,關于經濟人假設是否合理有效的討論、詰難、爭吵一直不絕于耳。對于經濟學而言,我們是否需要一個完整的對人的假設,如果需要,到底那一種假設是最合理的——或者是給我們的經濟學帶來最小麻煩的?這是本文力圖討論的。本文將圍繞這個中心展開,并結合各種代表性的思想進行比較分析,希望得出一個令自己滿意的結論。在文章的第一節將先對“人的假設”進行具體的定義并對現有的本領域的論文進行;第二節討論對人假設的必要性和重要程度;第三節試圖探詢一種合理的最有利于經濟學的一般化假設;在文章的最后則說幾句與本文相關又不相關的閑話。
一、討論前的準備
所謂對人的假設,是指為了經濟學分析、解釋、推導的需要對微觀的人的特點進行抽象,并根據這種抽象分析其決策和行為。在這里要注意到的是,在絕大多數情況之下,對人的假設都是為了經濟學研究的需要而作出的,其直接目的是為了簡化條件以便給出明確結果;而絕不是為了對人的特點或者“人性”作出描述甚至是評論性的結論。另一方面,要保證經濟理論不是胡說八道,其對人的抽象(如果這項理論認為需要這樣的抽象的話)也必須以現實為基礎。
依照以上的定義,由于經濟學研究角度、研究需要的不同,對于人的抽象也是各不相同。同時,一千個人眼里有一千個哈姆雷特,經濟學家對人性不同的看法也了其對人的假設,——甚至有人認為這位令人無法捉摸的王子根本就不該在經濟學的舞臺上出現。無論如何,經濟學中眾多的對人的抽象也吸引著學者對其進行比較分析,同時也本著經濟學家“最優化”的嗜好試圖找到其中的最合理的一個。
國內外對這方面的研究成果,一般以“經濟人”名義冠之,盡管有不少人會把“道德”、“非理性”、“效用人”等等作為與“經濟人”并列的概念進行研究。總的來說基本是在經濟人這一命題下描述經濟學中對人的假設的演化過程。
筆者可以找到的有三篇,它們是《理性經濟人》(馬丁-霍利斯,愛德華-內爾,1975)、《有思想的經濟人》(米茲,1991)、《近代經濟人的靈魂》(梅爾斯,1983),他們都以“經濟人”這以假設為中心,評述了對人的各種抽象。值得注意的還有《制度主義經濟學宣言》(霍奇遜,1993),其中的第三章“在個體主義的方法論背后”從方法論的角度對主流經濟學中的人的抽象進行了總結并提出了經濟學研究是否應該從人的基本假定開始的問題。
國內本領域最出色的作品是《經濟人與社會秩序分析》(楊春學,1998),該書從17世紀霍布思的“人性自私論”開始,直到現代新制度經濟學以及加里-貝克爾的“效用最大化”說,系統總結并評述了經濟學上對人性假設的各種思想及其演進。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該書把“經濟人”作為一個完整的經濟學命題而不是研究方法進行討論,這是與本文的方向有所不同的。其它此方面的文獻也較多,但其成果基本不出劉氏的范圍。至于一些關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否需要經濟人”的問題,筆者以為已經超出經濟學研究方法的討論,對此類文獻未予理會。
最后要指出的是,幾乎所有此類文獻,都沒有把經濟學的有關闡述加入進來。唯一能夠找到的是“經濟學與新制度經濟學關于“人”及其經濟行為特征的分析比較”(胡均,劉風義,2001)1,該文把經濟學中的“人”與新制度經濟學中的人進行了比較,其對經濟學中的“人”的總結相當精辟,本文的對其某些觀點進行了。二、起點:個人,還是?這是個
我們的對象,不是一些簡單的個體,而是一些在社會秩序中占有一席之地的社會個體……為了了解這種個體,我們必須把它放在其全體環境中來加以研究;而為了了解這種群體,我們有必須了解那些個體,因為正是這些個體之間相互關連的行為組成了社會群體。
索洛蒙-阿希(1952)
在討論學中人的抽象前,我們先要確定它在經濟研究中的地位,是基礎性的還是附帶討論的。如果說人的行為目的和方式可以完全由外界條件——比如社會習慣、制度等決定,那么對人的抽象也就不那么重要。如果經濟研究可以從其他方面而非個人(或者微觀經濟主體)的行為開始的話,那么我們可以模仿帕雷托的句式說:“給我一組外部條件,那么個人就可以消失。”2
在這個問題上有兩種比較極端的觀點,一種是個人主義論,強調以拋開一切外部條件的個人主義為出發點。馮-米塞斯3用明確而有說服力的語言宣稱,對社會經濟現象的,要從人類行為的有目的性和目標導向這個前提出發。并且根據因果論的推導,個體有目的性乃是一切社會行為的充分起因。換而言之,這種目的(也許應該加上偏好)在這里被預先給定,“人”的抽象已經清晰地決定,并以此出發進行其經濟研究。應該說絕大多數絕大多數經濟都或多或少地因循了這種方法論。斯密的“經濟人”命題也是明確地由微觀的自利的個人開始的。
另一種觀點則恰好相反,他們批判斯密、李嘉圖把那個的人不是看作的結果,而是看作歷史的起點,并認為合乎的的個人不是歷史中產生的而是由自然產生的觀點。同時他們也反對把人的范疇永恒化,得出一個一般性的性的抽象。持這種觀點的突出代表就是經濟學。縱觀在經濟學方面的論述,盡管其一再申明不否定個人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能動性,認為個體具有潛在地改變其關系規則地能動作用,批判那種“認為人是環境和地產物”地機械唯物主義觀點;但是根據其對人的定義——“社會關系的總和”,即“人的本質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4我們可以認為經濟學的出發點是社會而非個人。進一步的證據在于其以物化的生產資料為標準的階級劃分,各個階級的利益和目標是既定的,個人的目的和行為服從其所屬階級。用比較簡單的推導來說即是社會存在的生產資料所有制決定了階級意識,階級意識決定了個人行為。因此其經濟學的起點是社會而非個人,對個人的假設也相形見拙了。如我們前邊說到的那樣,王子由主角變成了配角,甚至有下崗的危險。
當然,越來越多的人的觀點則介乎于兩者之間而有所側重,比如新制度經濟學亦是以人為起點,但其在假定人的目的與偏好時卻又肯定社會制度會予之。可以算是兼顧了。但是從根本上來說人脫離不了個體本位的藩籬。
我們這里無意討論問題,但社會與個人的相互依存相互矛盾由的確蘊涵了太多的哲學思考。在這里不準備仔細討論它們的關系(我想已經有足夠多的大腦給出了足夠多的答案),我們并不討論雞生蛋還是蛋生雞卻一樣能煎出美味的荷包蛋,因為我們以煎雞蛋為目的從而以雞蛋為起點。同樣的道理,經濟研究的目的決定了其起點。不同的起點也決定了不同理論的局限性。如果我們把經濟學對象定義為穆勒的四分法即“生產、交換、分配、消費”的話,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微觀主體是我們需要直接面對的,那么一個準確合理的人的假設就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對研究的方向的作用也是決定性的,那么在過多的拘泥與誰決定誰也是不明智的。
這樣得出結論也許有逃避問題之嫌,那么我們再提出一種區分的方法——把變量較多,較難認識的作為假設前提進行抽象,并以此為基礎進行討論。相對社會而言,個人的偏好與目的更難于把握也更難于追根溯源,一個人為什么一定要實現利潤最大化(或者另一個偏偏不喜歡)?這樣的原因實在是不好把握。我們假定的往往是不能通過邏輯推理而只能經驗抽象的,那么社會就相對簡單得多了。誠如加里-貝克爾所言:“口味這個東西是不能討論的。”于是應該以誰為起點也就顯而易見的。
最后指出的,我們不否認某些領域從社會出發會更恰當,一種騎墻的表述方式是“約束條件下最大化”,這樣研究者到底愛從條件還是主體來研究就自便了。這實在是個不受指責的好辦法。三、人的假定:是一個兩個,還是很多很多?
人類的模式當然不是唯一的模式。學向我們提供了了解人、了解人的社會關系的另一種;心也是這樣。但是,從觀點來看,真正的是在這些工具中,即在‘經濟學模式’、‘社會學模式’、‘學模式’或‘心理學模式’等工具中間,找出最有效和‘競爭能力最強’的工具,以便盡可能準確地抓住人類社會的復雜本質,……
亨利勒帕日(1977)
如果我們的經濟學確實需要一個“人”的假設的話,那么我們應該以什么樣的標準來衡量我們的假定,什么樣的抽象才是最合理的?同樣是亨利勒帕日(1977)給了我們一個標準:“一種科學工具的價值是不能以其假設的現實程度來衡量的,重要的是這些假設是否簡單明了,是否有效,以及二者之間的關系如何。……最好的假設不一定是最接近復雜現實的假設,而是那種盡可能簡單明了,并且有盡可能大的解釋和預見能力的假設。” 這是一種純粹的效率原則。但是,經濟學的確不應該含蓋太多的價值判斷。作為一門科學,主觀上的價值判斷會極大的其解釋和預見能力,經濟世界如同物理世界一樣并不會因為我們認為它是什么就會如我們所愿。事實上,即使我們能在一時之間欺騙自己欺騙世界,但結果不是關起來的門窗終于漏了風就是屋里的東西最終發了臭。總之,筆者堅持經濟學純粹的科學性,因此這樣的經濟學也只需要一種假設:最簡單最有效的那種。
帶著這樣一個標準,讓我們對經濟思想史上一些流行或者曾經流行的假定進行簡要的。
首先當然是最為經典的“經濟人”假設。其核心即自利的理性人。這包含著兩層意思:其一,人是理性的,在決策行為時總是作出自己認為更好的選擇,這樣的大白話到了新古典經濟學,就轉化為“穩定的偏好”,并進一步有完備性、傳遞性、反身性三大性質作為嚴格的數學基礎;其二,人是自利的,在進行經濟行為(最重要的,在進行交易時),人是以利己為目標的。以這樣的定義,因該說亞當-斯密以來以致新古典經濟學直至今日,絕大多數經濟都是在這個假定下展開的。所不同的只是對于其利己目標的不斷變化調整,即經濟利益最大化到效用最大化的過程。而“經濟人”的兩大要素從一開始就飽受詬病,尤其集中在后者上。著名的“亞當-斯密問題”即是其一,人們很不能容忍經濟理論中自私利己的經濟動物就是《道德情操論》中具備著高尚道德的“人”。對于這樣的責難我們大可以看看亞當-斯密關于交易起源的描述:“……人類幾乎隨時隨地都需要同胞的協助,要想僅僅依賴他人的恩惠,那是一定不行的。他如果能夠刺激他們的利己心,使有利于他,并告訴他們,給他做事,是對他們自己有利的,他要達到目的就容易得多了。不論是誰,如果他要與旁人作買賣,他首先就要這樣提議。請給我以我所要的東西吧,同時,你也可以獲得你所要的東西。這句話是交易的通義。”5利己之心如果是交易——經濟學的現實之母——的基礎,那么如果要拋棄它,就只好拋棄經濟學。另一方面讓我們提到標準對“經濟人”假設進行衡量,對交易來源的解釋證明了其有效性;假設的有效性又是與其簡潔性相關的。接近現實當然是求之不得的事情,但是,過分追求假設的現實性,只會增加其復雜性,甚至把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情都列入假設條件,反而影響了假設的有效性。關于這一點,弗里德曼(1953)舉的一個例子很有解釋力。他說,一個理論或其“假設”不可能是完全“現實主義的”。關于麥子市場的一個“完全現實主義”的理論,不僅需要包括直接決定麥子的供給與需求的那些情況,而且還需要包括用于交換的現金或信用工具的種類。此外還有:交易者的頭發和眼睛的顏色,他的祖先及受的程度,他的家庭人數,他家庭成員的特征、祖先、受教育程度等個人特征;種植麥子的土壤種類,土壤的物理及化學屬性;在生長期內的主要天氣情況;種植小麥的農民及最終食用小麥的消費者個人特征,等等,等等,無窮無盡。為達到這樣一種真實而作的過分努力,都只會使該理論失去真實有用的作用。從這一點上來說“經濟人”假定用最精練的的方式得到了最大的解釋能力,難能可貴。
至于“經濟人”假定的種種弊端,即使不看國外,國內以捍衛經濟學為口號的論著也有不少極為精彩者,其中對“經濟人”的批評橫貫古今、旁征博引,精彩之極,在這里就不多說了。6
“社會人“模式是另一種于經濟學中的假設。它由舊制度主義經濟學家提出、想以之來取代“經濟人”模式。它的基本內容是:作為一種社會存在,除了物質經濟利益之外,人還追求安全、自尊、情感、社會地位等等的需要;人所作出的選擇,必須建立在他個人的社會經驗、不斷的過程以及構成其日常生活組成部分的個人之間相互作用的基礎之上,因此,人的行為是直接依賴于他生活在其中的社會-文化環境的;因此要從每個人的現實存在和他與環境的關系去理解人,去解釋人的經濟行為。
證明,“社會人”這種替代模式對理論經濟學家是沒有多大說服力的。在某種意義上,每一門社會科學都是在各自不同的具體層次上對人進行。作為一門學科,理論經濟學對人的研究,需要其他學科的支持;但這不意味著經濟學家必須全面地研究和考慮到影響人的所有因素。以“社會人”作為經濟學的基本行為假說,無異于否定經濟學作為一門獨立科學存在的價值。同時從簡潔性的標準考慮“社會人”的模式也是復雜而無法把握的。
“管理人”是赫伯特西蒙在其“有限理性”假說的基礎上提出的。認為在現實世界中,人受到自身在認識和能力方面固有的限制,以及信息不完全、時間有限的制約,只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進行選擇。因此,不論主觀愿望怎樣,人們都只是追求可以實現的“滿意的狀態”而不是“最大化”。
“管理人”分析模式把人的決策行為視為一種動態的選擇、探索、適應過程,即:根據既定的滿意目標,對已知的少量替代方案進行選擇,不久因環境變化而不能得到滿足再探索新的替代方案,同時也對滿意程度進行調整。著的確是一種比較接近現實行為的分析模式。但就其自身的邏輯而言,“滿意”標準是一個非常含糊的解說,也很難獲得數學上的支持。同時什么時候探索新的方案、什么標注下調低滿意程度也是非常模糊的。最后,生產者如果都是
根據“滿意”目標展開活動,很難解釋資源會產生稀缺狀況。7
最后是不屬于經濟學假定范圍的“道德人”,它僅僅是其它學科學派用以進攻“經濟人”的武器而已。道德人對于經濟問題的解釋能力非常小,一個例證是在制度方面的,制度提供了人們追求私利時的行為規則,由此形成了社會秩序,相反,如果不把人假設為“經濟人”,而是假設為不謀私利的“道德人”或“圣徒”,那么制度及其約束就顯得無關緊要了。遺憾的是,人不是圣徒。
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筆者的結論:如果我們真需要一個經濟學上的“人”的話,理性的自私的“經濟人”仍然是首選的。四、冷酷的之外
有兩件事務我愈是思考愈覺神奇,心中也愈充滿敬畏,那就是我頭頂上的星空與我內心的道德準則。它們向我印證:上帝在我頭頂,亦在我心中。
康德
或許是學帝國主義侵犯的領土日益廣闊,人們對經濟學的苛求也日益嚴厲。從誕生開始就受到各種非難的“經濟人”其所受到的絕大多數指責都不屬于其所屬的范疇。所幸的是他竟平安無事茁壯成長。這樣的大幸與大不幸都源于經濟學離我們的生活實在太近了,而我們的生活中有太多的事遠非“科學”兩個字所能解釋。當我們討論經濟人與道德人的關系時往往掉進“我們該作‘經濟人’還是‘道德人’”的陷阱中而不自知。
本文在前邊以十分輕蔑的口吻評價了“道德人”在經濟學中的地位。這源于作者堅持經濟學是科學這一冷酷的論斷。但絕不表示任何對閃耀的人性之光的高尚道德的輕視。事實上筆者甚至反對把親情、友情以及助人為樂的美德放入所謂“效用最大化”中去解釋,經濟學的領土仍然在經濟領域,過多的擴張是對科學的不敬也是對經濟學的變相毀滅。而道德、感情,即使不能禁止經濟學涉足,至少我們也可以說其在這一領域的解釋能力是十分弱小的。
科學是冷酷的,科學中的“人”是冷酷的,因為如果我們不“以最大的惡意去揣測”現實中的人,我們得出的結論就往往會過于樂觀。但現實中的人絕不會有著最大的惡意。在經濟學之外,我虔誠而又敬畏地遵循著心中的道德,如果沒有它,我的人生將會了無生趣。在沒有成本與收益曲線的感情世界里,我隨時愿意為自己的親人、愛人、友人犧牲一切。
注釋:
1. 本文引自《與制度》P138至P151。
2. 盡管帕雷托本人的原話則恰好相反:“給我一組偏好則個人可以消失”。這個偏好就是對人的高度抽象了。
3. 由于資料的缺乏,這段話是引自(霍奇遜,1993)P65。
4. 引自《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一卷,P56,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5. 亞當斯密:《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上卷,P13至P14。
6. 比如劉瑞(1997),“主義經濟分析中沒有“經濟人”的位置”就相當精彩,從中可看出在經濟思想史領域,我國學者對西方經濟學說的評論已經能相當客觀且邏輯十分嚴密。這與在某些領域的顧左右而言他和前言不搭后語形成一個有趣的整體。
7. 關于各種各樣人的分類還由多種標準,可參見楊春學(1998),不過有趣的是無論是那種觀點都逃不脫對自利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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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凱恩斯;《通論》;滯漲
一、引言
不同流派的經濟學家由于使用不同的經濟術語和解釋體系,會得出相異的結論,并會導致完全不同的政治訴求和政策主張。事實上,經濟學家們在微觀和實證方面的分歧要少得多。即使是大家認為爭論最激烈的宏觀經濟學領域,對長期問題的看法也基本一致。弗里德曼曾說,“經濟學家對實現‘穩定’這一目標并沒有分歧,爭論在于對各種問題的解釋,以及相應的政策主張上。”經濟學幾百年的發展過程中,其理論主線一直圍繞著市場與政府的關系進行討論。
二、經濟自由主義
在《通論》出版之前,經濟學中占主流地位的是新古典經濟學。這種自由主義的思想基礎來自亞當斯密的“看不見的手”和其經濟自由的哲學觀,它提倡自由市場機制、反對政府干預,認為是自由價格的作用調節著受利益驅動的經濟活動者在完全競爭市場中的行為,在無意中促成整個社會福利和經濟的增長。方法上,新古典運用了邊際分析,構建了一般均衡的市場模型,其集大成者就是馬歇爾,即20世紀微觀經濟學的主流。新古典經濟學家們否認了市場經濟會發生以生產剩余和失業為特征的經濟危機的可能性。他們認為只要市場機制正常發生作用,供求就會自發平衡,充分就業也就得以實現。在新古典經濟學看來,市場經濟是一部自發運行的機器,無需大量政府干預,否則擾亂內在的作用機制會引發無法預見或解決的問題。
三、國家干預主義
20世紀30年代,那一場經濟危機打破了新古典經濟學的神話,引起人們對自由放任經濟和自由主義哲學觀的重新審視。退回一戰前的生產水平、25%的勞動力失業使傳統的古典經濟學束手無策,既無法解釋現實問題,亦無法提出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案。這時凱恩斯發表了《通論》,不但建立了一種新的經濟學體系,同時提出了國家干預主義學說以及相適應的財政、貨幣政策。當然,《通論》并不完全是大蕭條的產物。早在20世紀初,大英帝國就陷入了長期停滯,凱恩斯對這個問題的思考早已反映在了他其他一些著作中,而大蕭條只是《通論》的催生劑而已。可以說,自由主義與國家干預在這里產生了一個分水嶺。
凱恩斯的《通論》是一種思想創新,它拋棄了新古典經濟學的基本假設;同時回答了當時最迫切的問題,解開了人們久久無法擺脫的困惑。根據凱恩斯的理論,無為而治的結果是失業的存在;因此必須用政府的支出來彌補私人的有效需求不足,即對經濟實行國家干預。凱恩斯國家干預經濟的政策中最重要的是財政政策,尤其是用赤字財政支出增加基礎設施投資。這種政策的出臺標志著自由放任時代的結束。
長期以來,凱恩斯提出的國家干預主義學說和相匹配的財政、貨幣政策,成為了歐美國家政府制定經濟政策的重要參照,并使得歐美國家實質性的走出了經濟衰退的陰影,并引領了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第二個黃金時代。凱恩斯革命的意義在于,它對古典學派以來奉為神明的完全競爭、市場機制和自由放任等思想提出了挑戰。20世紀30年代以前,整個西方經濟學界幾乎都一直信奉著斯密的“看不見的手”,“自由市場”是那個時代的一種思潮,任何超出“保護性國家”職能范圍的政府干預措施都被認為是多余的,以至于任何偏離國家干預主義的自由言論和觀點都會遭到攻擊和排擠。20世紀30年代的世界性經濟危機和而后的大蕭條,使得那些長期恪守“自由放任”的經濟學家開始懷疑市場調節的有效性,凱恩斯的理論使人們開始放棄了“市場萬能”的信條而接受了國家干預的思想,即市場經濟中,國家應作為宏觀經濟積極干預者和管理者,在財政、貨幣和分配等諸多方面發揮矯正市場失靈的作用。
四、新自由主義
大蕭條之后,人們將凱恩斯的理論奉為神明。但此時,這樣的信條又要經受現實的考驗。一旦某種理論完全變成了宗教,它就失去了生命力。20世紀70年代以后,凱恩斯的需求管理理論開始無法解釋英美發達國家的“滯漲(Stagflation)”現象,即通貨膨脹、失業和生產停滯并存,因此遭受到了越來越激烈的攻擊。而在這個背景下,美國總統里根和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幾乎同時上臺執政,他們的經濟政策都體現出這樣一些理念:限制工資增長,減輕稅負,令商人賺的更多的利潤,再將這些利潤用于擴大再生產,創造就業,從而刺激經濟發展,也讓低收入人群獲得更多的工作機會。
代表新自由主義的各種學派應運而生,它們都力圖恢復經濟自由主義在經濟學理論中的正統和主流地位,打破凱恩斯理論的壟斷。從學術思想淵源看,它們都來自于古典經濟學的自由主義及其哲學觀。以弗里德曼為代表的貨幣主義學派在1970年以后幾乎恢復了古典經濟自由主義哲學的地位,并提出了使資本主義回到自由競爭體系的政策主張。弗里德曼對1929—1933年的經濟危機進行了深入研究,得出了與凱恩斯相反的結論。他認為大蕭條不是一個必然事件,聯邦儲備體系對此負主要責任,貨幣量前所未有的急劇下降是貨幣當局未能提供足夠的流動性以使那些瀕臨破產的銀行及時償還債務的結果。他批判了凱恩斯的“貨幣無用論”,認為貨幣至關重要,貨幣政策在蕭條時期是根本沒有運用;并且發現,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表明聯邦儲備體系曾經從事公開市場操作或者以任何卓有成效的方式向銀行提供流動性。
五、結語
今天,無論我們怎樣評價凱恩斯,都無法否定他在現代經濟思想史上的重要地位。美國《時代》雜志曾提到,不了解凱恩斯就無法了解當代。經濟學中的各種流派,無論是繼承和發展凱恩斯主義的,還是反對凱恩斯主義的,其出發點都是凱恩斯。可以說在現代經濟學中,沒有一個人的影響超過凱恩斯,沒有一本書像《通論》一樣廣為人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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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法經濟學/內涵爭論/主流學派/非主流學派/反思
法經濟學是20世紀60年代以后形成和發展起來的一門新興學科,作為法學與經濟學的交叉學科和前沿學科,法經濟學為研究法律制度和經濟現象提供了一個嶄新的視角和工具,并已經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業已成為20世紀后半期以來法學界和經濟學界最重大的學術成果。但是,由于學科立場與研究視角的不同,法經濟學的研究者們并沒有就這一學科的內涵、范圍和研究方法達成一致意見。可以說,法經濟學自從產生之日起就伴隨著爭論、懷疑與批判,在其向全世界傳播的過程中一直存在著不同意見和觀點。正如麥克羅和曼德姆在《經濟學與法律:從波斯納到后現代主義》一書中所指出的:“法經濟學的研究并非是一個一致性的運動,而是不同學術傳統并存的研究過程,其中有些研究具有互補性,有些研究則是競爭性的,或者說,是具有沖突對立性質的。”[1]這其中,關于法經濟學內涵或學科性質的爭論,是自始就存在并直接導致了法經濟主流學派和非主流學派的對立。
一、法經濟學內涵爭論的由來
一般認為,法經濟學是在20世紀法學研究方法變革運動中發展起來的。19世紀的法律研究充斥著嚴重的形式主義和教條主義,大陸法系的法學家“主張法學研究的過程,要如同化學分析的方法一樣。通過它,人們可以發現那些并不直接包含在法律淵源中的原則。”[2]學者們將包括經濟理論在內的“社會科學的理論、觀點和材料都因為沒有法的意義而被趕出法學研究之外”。[3]他們“使法學純粹化,把注意力都集中在純粹的法律現象及其意義上。”在普通法系國家,遵循先例原則使法官的判決成為法律的基本內容和主要表現形式。19世紀,美國著名法學家、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克里斯多夫·C·蘭代爾將法律視為隱藏在法律案例后面的原則或教義,法學研究或法學推理的目的就是從法官的判決和對司法的解釋中發現法理。在蘭代爾那里,法學研究的唯一素材和法律發展的唯一動力就是案例判決,其他的文獻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這直接引發了英美法學研究中的教條主義運動。從此,在普通法國家,法學研究或法律活動僅僅成了法官根據三段論從判例中推導出所謂法理或教義來。
對人類的科學發展史的研究表明,法學和經濟學都是隨著科學的發展從古代“諸學一體”的狀態中分化出來,并逐漸發展成為獨立學科的。因此可以說,法學和經濟學本來就是一個整體,是“一個硬幣的兩面”,他們的分離本身標志著兩個學科的發展和繁榮。然而隨著發展的深入以及研究者的推波助瀾,最終導致兩個學科從分離走向分立,使得他們的發展進入瓶頸期,難以取得突破。法學的缺陷是抽象的強調正義而忽視效率,經濟學的問題是過分追求效率而犧牲了公平。正如哈耶克所說:“學科專門化所造成的惡劣影響,沒有哪個能比其在兩門最古老的學科即在法學和經濟學中所造成的影響那樣明顯。”現實的困境要求法學和經濟學在各自發展的基礎上重新走向融合,解決單一學科無法解決的法律問題和經濟問題,也正是在這一背景下,法經濟學作為一種交叉學科才應運而生。
從20世紀30年代開始,美國法學界開始全面批判蘭代爾的教條主義法律思想,并進而引發了法律現實主義運動。學者們意識到法學研究不可能是“法律自治”,而應該運用多學科的綜合力量,在法學研究中向經濟學、社會學、哲學等社會學科借鑒的嘗試不斷出現。同時,隨著凱恩斯主義貨幣和財政政策的失敗,美國的經濟學家們也開始尋求經濟問題的新的解決辦法。1960年,羅納德·科斯教授發表了《社會成本問題》一文,標志著法經濟學的問世。其后,許多經濟學家和法學家都加入進來,為這一理論體系的發展做出了自己的貢獻。
然而,隨著這一學科的發展,我們驚奇的發現,不同的學者從不同的視角對法經濟學的內涵或學科性質做出了不同的解釋。以科斯為代表的一部分學者認為,法經濟學是包含了法律的經濟分析和經濟的法律分析兩個部分的,他強調既應該關注運用經濟學原理研究法律制度,也應該重視運用法學原理分析經濟問題,甚至更重要的是后者。而以波斯納為代表的部分學者卻認為,法經濟學的內涵就是法律的經濟分析,偏重強調經濟分析方法在法學中的應用。這就直接導致法經濟學分化為兩個派別——主流學派和非主流學派。而這一爭議也直接導致了法經濟學發展方向的差異,并可能最終決定法經濟學的發展前景。那么,兩大流派對法經濟學的內涵的理解是如何認識的呢?
二、主流法經濟學派——法律的經濟分析
所謂主流法經濟學派是指以波斯納為代表的主流法經濟學家,他們把“法經濟學”的學科性質界定為“法律的經濟分析”,強調的是運用經濟學的原理分析和解決法律問題。這一學派的代表任務還有尼古拉斯·麥考羅和斯蒂文·曼德姆等。
法經濟學自產生發展至今天,理查德·波斯納法官的貢獻是巨大的,1973年波斯納出版《法律的經濟分析》一書,運用經濟學的理論解釋法律制度,創立了法經濟學的研究范式,一舉奠定了其在法經濟學領域中的領軍地位。[4]波斯納認為,法經濟學是“將經濟學的理論和經驗主義方法全面運用于法律制度分析”的學科。[5]具體地說,法經濟學是用經濟學的理論與分析方法,而目主要是運用價格理論(或稱微觀經濟學),以及運用福利經濟學、公共選擇理論及其他有關實證和規范方法考察、研究特定社會的法律和法律制度的形成、結構、過程、效果、效率及未來發展的學科。其研究的主要目的僅在于“使法律制度原則更清楚地顯現出來,而不是改變法律制度”。同時,波斯納認為:“法律的經濟分析就是法經濟學的內涵”,“正統的法經濟學從來沒有,或者說幾乎沒有野心去改變經濟學”。[6]
從法經濟學發展的歷程來看,波斯納對法經濟學內涵的界定得到了許多學者的認同,前面述及的主流學派的兩位代表人物麥考羅和曼德姆的觀點都和波斯納相似,他們將法經濟學定義為“運用經濟理論(主要是微觀經濟學和福利經濟學的理論)來分析法律的形成、法律的框架和法律的運作以及法律與法律制度所產生的經濟影響”的學科。另一位學者喬治·麻森大學的查爾斯·羅利教授則將法經濟學定義為“運用經濟理論和數量經濟學的方法檢驗法律和立法制度的形成、結構過程和影響”的學科。[7]
因此可以看出,在主流學派看來,法律的經濟分析是法經濟學的唯一內涵,法律的經濟分析范式是法經濟學的唯一研究范式,法律的經濟分析就是法經濟學的全部。
三、非主流法經濟學派——經濟、社會、哲學的比較分析
在法經濟學的發展過程中,雖然非主流法經濟學派的地位不夠突出,貢獻似乎也沒有主流學派那么大,但是這個學派的觀點是不能忽視的。其實,法經濟學的創始人科斯對法經濟學內涵的理解就和波斯納存在巨大差異。1997年,針對主流學派對法經濟學的片面理解,科斯曾經強調指出:“我所關心的是法律系統的運行對經濟系統運行的影響。不同法律系統對特定的經濟系統的影響有何不同?當采用這種而不是其它法律規則時,對經濟系統又有何不同影響?這才是我對法經濟學感興趣的原因。”而法律的經濟分析“這部分研究現已高度發展,某種程度上,已不再那么令人激動了。”[8]同時,科斯指出,盡管經濟的法律分析具有重要的價值,但是“法律在美國經濟中的作用,也未得到很好的研究。”法律制度對經濟發展的影響并未得到很好的研究和探討。在這種態勢下,法學和經濟學的互相依托的關系不存在了,法學成為了純粹的受益者,純粹的懇求者,在從經濟學中獲得了有益的營養后,卻未能給與經濟學任何的回報,這種不對稱顯然是不合理和不應該的。這也根本違反了法經濟學作為一門學科的理論完整性,使得它成為了一個殘缺的理論體系。
此外,非主流法經濟學派的其他學者更進一步的認為,法經濟學甚至不單是包括“法律的經濟分析”和“經濟的法律分析”兩個部分,這一理論應該有更大的價值空間。作為非主流學派代表人物之一的麥樂怡在其《法與經濟學》一書中就指出,“法經濟學”與“法律的經濟分析”是既有聯系,又有很大區別的學科,應該加以鑒別。他認為,法經濟學的研究,帶有比較性質,注重經濟哲學、政治哲學與法律哲學的相互關系,具有意識形態傾向。相對于法經濟學的意識形態傾向和比較方法,法律的經濟分析則采用經濟學的方法,用經濟學的術語來作為分析特定社會所實行的法律的理論工具,通過對法律規則進行成本收益分析及經濟效率的分析,使我們可以就法律實施的結果得出結論并對特定的法律安排的社會價值作出評判。法律的經濟分析僅僅采用經濟學的方法來界定特定社會制度下不同法律規則的效率,而法經濟學的首要目的,則是發現變化中的社會的政治經濟結構怎樣影響特定的價值觀以及原則。這種方法會導致比用有限度的經濟方法分析法律,更見析理和人性。另一位美國法學大師德沃金則認為,法經濟學是研究財富分配和社會公正的科學。
由此可知,非主流法經濟學派把“法經濟學”的內涵界定為“經濟、社會和哲學的比較分析”,偏重強調法學、經濟學、社會學和哲學的比較研究和綜合判斷。這顯然提供了一個與主流學派區別很大的新的研究方向,也無疑擴大了法經濟學的研究空間,對于更加充分的發揮這種新理論體系的功能是有決定意義的。
四、法經濟學內涵爭論的原因
法經濟學作為由美國學者開創的一個新理論,正處在蓬勃發展的時期,不但在美國學界很是流行,其影響早已遠渡重洋,在歐洲和其他地區也已經被廣泛接受和開花結果。但是,任何理論并非從一開始就是完美的,事實恰恰相反,它們總是伴隨著爭議和懷疑,這是符合事物的發展規律的。在承認和尊重這種爭議的同時,需要對它進行深入的研究,明確造成這種爭議的原因。法經濟學的內涵爭議,其產生的原因大體如下:
(一)兩個學派學者的學科背景的差異
上已述及,法經濟學這門學科是原生于美國的,四十多年來有多位學者為這一學科的發展做出了貢獻。對這些學者尤其是代表性學者的身份背景或者學科背景進行分析,就會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主流學派的代表一般都是法學家,以法學為自己的學科背景;非主流學派的代表則大都是經濟學家、社會學家或哲學家,以經濟學、哲學和社會學作為自己的學科背景。例如主流學派的代表波斯納,他于1959年在耶魯大學取得醫學學士學位,然后進入著名的哈佛大學法學院學習,1962年取得取得法律博士學位,畢業后曾擔任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助手,1969年任教于芝加哥大學法學院,1981年被里根總統任命為聯邦第七巡回區上訴法院法官至今。從其履歷可以看出,波斯納的學術成果是與其一貫的法學教育和實踐背景分不開的,可以說他是一個成功的法學理論和實踐家。此外尼古拉斯·麥考羅是美國密歇根州立大學的法學教授,羅伯特·考特是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法學教授等。非主流學派的代表羅納德·科斯則是英國著名經濟學家,諾貝爾經濟學獎的獲得者,他于1951年在倫敦大學取得經濟學博士學位,先后在布法羅大學、弗吉尼亞大學和芝加哥大學擔任經濟學教授,其一生主要致力于經濟學的學習和研究,學術背景帶有典型的經濟學烙印。非主流學派的另一位代表人物羅賓·保羅·麥樂怡雖然先后在伊利諾伊大學、印第安那大學和塞洛庫斯大學法學院擔任法學教授,也接受過專門法律教育,但是他的第一學位卻恰恰是經濟學;而著名法學家羅納德·德沃金在從事法學學習和研究前接受過系統的哲學教育。
不同的身份背景或者學科背景造成了他們對法經濟學內涵的不同理解和定義。這個理由看似表面甚至片面,然而這很可能是造成學派差異的最直接原因,是符合規律和不能簡單否定的。
(二)理論基礎的差異
學科背景的差異決定于理論基礎的差異,人是有思維定式的,尤其在當代的教育模式下,不同的學科教育經歷決定了不同的理論歸依,而這個理論歸依正是開展研究的基點。考察波斯納的經歷可以發現,他是一個典型的法學家,對法律制度和法學研究有著濃厚的興趣,在長期的法學教學和法官實踐中,他一直堅持把法學作為自己的研究對象,主張把經濟學的理論作為分析和研究法律的工具和手段,對經濟學的問題則并不關心。非主流學派的學者們則認為,法學與經濟學的關系是互動的,法經濟學應該定位于“經濟、社會、哲學等的比較分析”,強調經濟學、法學和哲學的綜合運用。[9]由此可見,兩個學派的理論根基是存在明顯差異的。
(三)關注視角的差異
站在不同的理論陣營里的學者們,雖然都以法經濟學作為開展研究的工具,但是他們關注的視角是有區別的。主流法經濟學派關注的是如何運用經濟學的理論分析法律現象、探尋法律制定和運行的經濟學根源,發現指導立法和司法實踐的經濟學規律,最終的目的是不斷提高法律的效率。而非主流學派關注的則是如何發現法學、經濟學、社會學和哲學等學科的內在聯系。他們主張掙脫“法律的經濟分析”這種狹窄的分析框架,既強調用經濟學的理論去分析法律,也注重用法學的理論去分析經濟,并且要參考社會學、哲學的理論成果。他們將更多意識形態的內容納入到法經濟學的研究范圍中,力圖發展出一種新的思考法學和經濟學的方法,其關注的視角無疑是更為廣闊的。
五、法經濟學內涵爭論的反思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主流的“法經濟學”是從法學與經濟學互動的視角研究社會的重要學科,同時也是一種綜合考察經濟發展和民主法治建設的重要方法論。它將法律制度作為經濟發展的內生變量加以理論詮釋,主要運用現代經濟學的理論和方法(如微觀經濟學、福利經濟學、制度經濟學和博弈論等)來研究法律制度形成、結構、過程、效果、效率、發展趨勢,其討論問題的出發點是基于法律問題和法學研究的現實需要,方法及手段是經濟分析方法和經濟學,分析解決問題的最終歸宿和落腳點是法律和法學。即:法學——經濟學——法學。[10]而且我們認為,首先應分析法律制度變遷對經濟運行的影響,確定法律制度是經濟增長的內生變量,肯定法律制度對經濟增長的決定性作用,進而在此基礎上應用經濟學原理分析法律制度的形成、結構和成本收益等。
但從根本上講,法經濟學理論是一個動態的開放的創造性過程。也許是科際整合的秉性使然,法經濟學不但在現代經濟學的理論寶庫中搜求一切有用的養分,深入展開對法律的部門法和法律規范的分析,而且以一種更高的解決問題的姿態將法學、社會學、經濟學乃至于哲學結合起來,探究法律權利、法律價值、制度效率、司法正義等最基本的法理問題。因此,非主流的“法經濟學”涵蓋了一切對社會中法律和經濟之間關系的研究,不僅要對法律進行經濟分析,而且要對經濟進行法律分析;不僅要分析法律系統的運行對經濟系統運行的影響,而目要注重分析經濟系統的運作對法律的影響。
作為新興的理論學科,法經濟學還有待于進一步完善。正如科斯在1988年所指出的:“在法經濟學這一新的領域里,人們將面臨艱巨的任務。經濟制度和法律的關系極為復雜。法律的變化對經濟制度的運行和經濟政策具體表現產生的許多效應,我們還一無所知。……在我們面前,是那遙遠、艱難而又值得試探的旅途。”[11]
注釋:
[1](美)尼古拉斯·麥考羅、斯蒂文·曼德姆著,吳曉露譯:《經濟學與法律——從波斯納到后現代主義》,法律出版社,2005,中文版序言第19頁。
[2](美)約翰·亨利·梅利曼:《大陸法系》,顧配東、祿正平譯,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66頁。
[3](美)約翰·亨利·梅利曼:《大陸法系》,顧配東、祿正平譯,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65頁。
[4]魏建:《法經濟學:效率對正義的替代及其批評》,《甘肅社會科學》2002年第1期,第73頁。
[5]轉引自杜莉、高振勇:《法經濟學釋義及其辨析》,《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6年5月第46卷第3期,第60頁。
[6]理查德·A·波斯納,1997:《法律的經濟分析》,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
[7]轉引自秦海:《法與經濟學的起源與方法論》,《比較》,2003年第5期。
[8](美)道格拉斯·貝克爾:《法經濟學的展望與未來》,載《經濟社會體制比較》2003年第4期。
[9]杜莉、高振勇:《法經濟學釋義及其辨析》,《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6年5月第46卷第3期,第60頁。
[關鍵詞]誠信;經濟人;理性;制度經濟學
[中圖分類號]F59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08)44-0124-02
1 經濟人―理性經濟人―誠信經濟人
“經濟人”假設思想是西方古典經濟學的基本前提,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是這樣解釋“經濟人”假說的內涵:經濟人是自利的(Self-interest或Utilitarianism),追求自身最大利益是驅動其經濟行為的根本動機;經濟人實現自身最大利益的過程同時也是擴大社會財富、富國裕民的過程。亞當?斯密的“經濟人”假設事實上成為以后各種西方經濟學流派共同前提,是主流經濟學的研究起點。此假設認為,人的一切行為都是為了最大限度地滿足自己的利益,工作動機是為了獲得經濟報酬。亞當?斯密把個人利己主義這一功利思想的中心點作為他整個經濟研究的根本前提或出發點,并演繹出自己的整個經濟理論體系。因此,他認為“每個人都在力圖應用他的資本,來使其生產品能得到最大的價值”。一般地說,他并不企圖增進公共福利,也不知道他所增進的公共福利為多少。他所追求的僅僅是他個人的安樂,僅僅是他個人利益。
圍繞“經濟人”論題的研究和分析始終是西方經濟學的熱門話題。雖然不能肯定“經濟人”可以解釋人類的所有行為含義,但它確實是一個強有力的概念。真正的問題不在于人類是否(或應該是)完全由自利的動機所驅策,而在于社會能否讓他按照自己的方式去追求他所理解的自身利益。在逐利的過程中,經濟人將其智慧演繹到最大程度,即理性經濟人。理性經濟人在實現其個人目標和自身價值時,通常的情況是出于自利考慮,由于受到自身以及外在條件的限制,理性經濟人難以達到效用最大化的目標。其原因在新制度經濟學家看來經濟人是有限理性(b ou nde drationality)的經濟人。西蒙認為,決策者并不是絕對的理性人,他掌握的信息和處理信息的能力都是有限的。一方面,決策者不能找到全部備選答案。實踐表明人們只能尋找到滿意的解決方案。另一方面,決策者并不能完全了解備選方案的所有后果,理性經濟人以已知的經驗關系和有關的現實狀況的信息為依據對未來進行某種預測,從而達到“相對滿意”的狀態,實現經濟人有限理性最大化。
2 我國社會轉型期的誠信問題分析
2.1 誠信:儒家提倡的基本道德原則和行為規范
在中國傳統價值觀體系中,儒家道義論以正統的權威統治著人們的行為和需要。儒家把實現人倫道德關系之和諧作為社會經濟發展的崇高價值目標,并以此為基礎建立了儒家的一整套經濟倫理思想觀念和道德規范。儒家經濟倫理思想集中表現在生產行為的道德評價方面,強調以義生利,即利不離義,“義,利之本也”。在此基礎上,“誠信”是儒家所一貫提倡并力求踐履的道德原則和行為規范,諸如以義生利、生財有道、勤儉節約、勤勞敬業、誠實守信等價值觀,對我國古代社會道德生活和經濟倫理思想的發展具有一定的積極作用。
2.2 誠信:計劃經濟體制下缺乏物質根基的理想化追求
計劃經濟體制主要通過國家計劃來實現整體上的資源配置。計劃經濟體制下倫理規范的特點是約束經濟個體的行為,刻意弱化經濟主體的利益要求。在計劃體制中,個體的利益劃分不明確,追求利益是被弱化的,同時強化個人對國家、社會的義務、責任和良心。造成權利與義務的失衡,從而破壞了誠信道德充分發揮作用的基礎。在這種條件下,集體、個人利益的差別及變化不取決于自身努力的程度,而是國家各種政策的調整。
2.3 誠信: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
市場經濟的本質是通過市場機制實現資源的最佳有效配置,最大限度地追求高效率、高利潤。因此,實用、高效的價值觀念是市場經濟最基本、最突出的要求,即對社會功利和效率價值的追求。肯定個體追求利益的合理性,如果過分重視“義”而藐視“利”,則不符合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經濟人成為人們津津樂道的話題和追求的目標。充分肯定個人正當物質利益合理性和道義性就成為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倫理因素,傳統的誠信觀念,尤其是計劃經濟的理想化的誠信觀念,面對功利主義、競爭觀念、致富意識成為主流的市場活動,具有“軟約束”特征的道德觀受到前所未有的沖擊。市場經濟是平等、自由、開放和競爭的經濟,人與人之間的經濟交往日益增多,謀求利益必然導致競爭過程中不同的競爭主體利益關系的聯系性。
3 制度經濟學視角下的誠信問題
新制度經濟學從新理性經濟人出發,提出修正正統經濟學理論的主要觀點。從純粹的經濟學分析來看,當個體不誠信的預期效用超過從事其他活動的機會成本時,他會選擇不誠信或違約。萊本斯坦認為任何個人都有雙重性,即具有理性傾向――注重計算、堅持標準和追求最大化的傾向,還具有非理性傾向――不重計算、不堅持規則和機會主義傾向。從制度經濟學的分析來看,制度的功能在于抑制可能出現的機會主義和乖僻的個人行為,促進信任和合作。
3.1 遵守誠信的市場原則有利于提高經濟績效、降低交易成本
從亞當?斯密的“經濟人”假設開始,市場經濟與利益經濟緊密結合在一起,整個的經濟秩序建立在價值規律的基礎上。市場經濟是追求效用最大化的,是計算成本與收益的,降低交易成本是實現效用最大化的前提,是市場有序運行的標志。交易成本也指交易費用,是在交易活動中支付的非生產性成本。根據中國企業聯合會的中國企業誠信狀況調研報告顯示:我國企業每年因為信用缺失而導致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高達6000億元。由于誠信的缺失,如違反約定、拖欠貨款、虛假宣傳、質量欺詐等,使企業和個體謀求經濟利益的效用大大降低,社會交易成本惡性化。在市場經濟中,誠信與交易成本成反比。誠信規則愈廣泛,市場行為愈規范,經濟效率愈高,交易成本愈 低。
3.2 構建誠信的制度框架有利于社會經濟和諧、有序的發展
誠信成為道德觀念,是社會經濟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所形成的行為規范,受到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多重因素的影響,會隨著社會發展的變遷不斷發生變化。從我國義利觀變遷的路徑來看,社會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經歷著不同的社會經濟問題,表現在經濟倫理觀念上就是原有的價值觀與新的價值觀之間的矛盾沖突,不可避免地出現明顯的道德和價值觀念的紊亂,甚至短期的“惡化”現象。普遍存在的誠信缺失,導致經濟秩序混亂、經濟效率低下。因而在社會主義榮辱觀的體系中“以誠實守信為榮、以見利忘義為恥”,不僅包含著明確的道德判斷,而且涵蓋著經濟學以及制度經濟學的基本命題。追逐利潤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則,但利己的同時每個人還必須考慮利他人,損人利己不能達到利己的目的,只有激發他人之利己心,才能使他人為自己提供某種利益。市場經濟的倫理維度要求經濟行為主體主觀利己客觀利他,實現互利互惠。其關鍵問題在于誠信原則的遵守程度,盡管亞當?斯密對“經濟人”理性自利推崇備至,但是在他看來個體的經濟行為都具有一個隱含的前提,即一定的道德和法律制度。在科斯、布坎南等新制度經濟學家看來,任何一個與社會規則相悖的現象出現,其終極原因都應該從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中尋找,而不應該僅僅歸結于個人行為。
市場經濟的行為是一種自利行為,而自利行為的限度是由一定的制度環境決定的,個人行為的無序和混亂實際反映的是制度的不健全,制度是構成人與人之間相互作用關系的約束。制度存在的意義在于滿足人的需要的同時限制人的需要。在有制度約定的買賣活動中,人們既不是無私奉獻,也不是利欲熏心,而是遵從等價有償的互利互惠原則。在有制度約定的交易活動中,每一個經濟行為主體會理性選擇應該做的和不應該做的,市場提供的制度環境,使每個人盡可發揮自身的優勢,尋找各種可能的機會以實現效用的最大化,但必須恪守一定的制度和規則。換言之,個人的自利或利他,誠信與不誠信,并不完全取決于他的利己心和公利心,而是取決于制度安排。人總是自利的,他根據為自己打算的目的,并依據從制度性環境中得到的回應所形成的預期而采取行動。如果存在一種制度,它一方面激勵人們為己自利,另一方面也要求人們在自利的同時,也要利他,那么個人的自利行為就是注重誠信的利他性自利行為,是互利互惠的;反之,如果現存制度對損人利己行為的不誠信行為懲罰度很低,甚至對違規行為沒有懲罰,會從負面引導人們的行動,從而導致損人利己現象的普遍性,引致人與人社會交往的互損性。
參考文獻:
[1]亞當?斯密.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下卷)[M].北京:商務印書館,197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