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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競爭有關數據表明,截至2004年底,我國物業管理企業總數將超過2萬家,從業人員超230萬人。物業管理發展到現在,可以說已經進入“繁榮時期”。但在這種可喜的發展態勢下,物業投訴有增無減。據央視國際網上調查發現,業主對物業管理表示不滿的比例高達80%。仔細研究全國各主要城市物業管理的發展經歷便知,絕大多數城市開展物業管理的時間并不長,其發展觀念和思維還滯留在原來的基礎上,處處以管理者自居,對業主的潛在需求和實際需要掌握不夠準確,由此導致物業管理中出現各種糾紛,輕則業主聯合拒交物業管理費,重則導致暴力沖突、訴諸法庭。這無疑成為束縛物業管理健康、快速發展的羈絆。
筆者認為,在現代企業管理中,營銷導向已為廣大企業管理者所接受。身處服務性行業的物業管理企業更要加強顧客至上理念,以市場為中心,以顧客的現實需要及潛在需求為出發點和終點,以此來提高顧客滿意度,保證物業管理行業的健康、快速發展。
首先,加強社區文化建設,實行親情化管理。
物業管理是通過人來實施的,人的思想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只有提倡親情化服務,物業管理水平才會邁上一個新臺階。物業管理企業要把自身的管理服務工作和發展社區文化以及建設親情小區密切結合起來,并把倡導和發揚家庭親情、鄰里親情和社區親情作為企業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這樣做可以使小區內的居民能夠親如一家,互相關心和幫助,讓居民住得溫馨,將十分有利于搞好其它各項物業管理工作。一些優秀的物管企業通過優秀的管理與服務,致力改善和提高物業的功能、檔次和人性化,進而推動物業的升值。在這里,物業管理公司不僅僅只是一個看家護院、種花養草、掃地除塵、修修補補的公司,而是一個為開發商、社會、行業、業主、員工及各方利益者創造價值的組織。
第二,早期介入,全程顧問。
物業管理公司通過項目管理對各小區物業進行管理,項目組可同時接管幾個小區或者商用樓的物業管理工作,從而可以提高效率,并加快高級物管人才的培養。
項目組應早在房屋設計、建筑及銷售階段就開始介入工作,參與項目的選址、目標市場定位、銷售方式等全過程。客觀地從使用者及管理者的角度去了解有關樓盤設計、布局、設施及建筑材料等方面的情況,并提出專業性意見及建議,避免因設計或用料差誤造成的不必要的管理開支及維修上的困難。如在開發的規劃設計階段,利用物業管理的豐富經驗與專業知識,對規劃設計提出中肯合理的修改意見,使小區的規劃設計更完美,更人性化,這樣既可以避免商銷售時的亂承諾,也可以保證小區住宅開發時的規劃。在物業交付使用后,又針對不同結構、不同設計、不同情況的物業,分別制定不同的維修方案,組織不同的維修施工,對工程質量、工程成本和進度進行專業、有效的控制管理,減少維修費用,縮短維修周期,免除開發商、業主的后顧之憂,開發商也因此有了更好的品牌形象,能夠騰出更多的時間與精力去開發下一個樓盤。這樣,可避免物業公司每天被無數的維修電話困擾的情形,也提高了目標顧客的滿意度,提高了顧客對物業公司的滿意度,從而提高了房地產公司的顧客滿意度。
三,重視前期預防和實時維修。
從企業長期發展的角度來看,物管公司提供前期管理,能確保樓宇素質和功能在落成后符合市場需要,從而有助于提高房地產發展商的企業形象。
在維修保養上,應做好預防性的維修和保養。如果只在樓房及其設備出現故障時才維修,容易加速磨損并導致日久失修。這樣不僅會給業主的日常生活帶來不便,更會給物業管理公司帶來經濟上的損失。所以,物業管理公司應該在進入管理之初就草擬計劃,并進行定期保養,減低出現故障的可能性,從而延長樓房的使用壽命。從長遠來說,花小錢省大錢,更能達到節省開支的目的。
第四,因地制宜開創物管新模式。
針對有效需求的服務策劃能力和服務實施能力,不斷策劃修正或推出新的個性化服務項目,創立個性化管理服務新模式。
在物業管理發展比較迅速的深圳,幾乎每一家品牌物業管理企業都有自己獨特的模式。深圳物管通過吸引和借鑒國內外同行先進經驗,運用創造性思維和規范化管理,堅持以顧客和市場為導向,不斷探索創新了物業管理的模式與方法,為行業的規范發展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社會及同行的認可,同時也保持了企業在全國市場持續的競爭力。最為重要的是,深圳物管企業在服務內地物業時,并沒有簡單地不顧各地的差異性,而是高度重視當地的經濟水平、文化習俗、市場及行業發育狀況等多種因素,創造性地發展物業管理模式,致力于物業管理模式的本土化,避免了水土不服的情況發生。
第五,從事專業化管理。
專業化要求物業管理公司要有專門的組織機構,有專門的人員配備,有專業工具配備。最重要的是應聘請專業公司從事專業工作,如保安、綠化、保潔、供暖、維修等,物業公司主要從事經營、管理、考核工作。在此方面我們還有較大差距,有的公司雖然成立了專業公司,但由于未能完全擺脫老體制的影響,人工費就占了總費用的大半。這樣的專業公司不要說參與社會的競爭,就連生存都困難。還有一些小公司,為了節省人力,一人多崗,什么都干,什么都不精,結果是管理水平非常低。
第六,組建專門的管理隊伍,建立專業人才培養體系。
關鍵詞:電子商務;業務流程;再造
近幾年Internet技術在中國日益普及,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統計報告顯示,到2005年6月,中國網民數量突破1億人,上網計算機達到4560萬臺[1].與此同時各行業基于Internet的電子商務應用也發展起來,保險公司的電子商務應用以其全時空、低成本、交易簡便、溝通雙向等諸多優勢取得了較快增長。據美國行業協會分析,有未來10年內,超過三成的商業保險險種和近四成的個人險種將在互聯網上在線交易。目前國內許多保險公司應用電子商務進行網上產品宣傳、業務培訓、資料收集等工作,也有一些保險公司實現了一些在線業務運行,但與國外保險公司相比差距還很大。
在電子商務的環境下,中國保險企業要想發揮電子商務的優勢,除了建設好適合于電子商務環境的硬件和軟件外,企業必須對原有流程進行再造,以適合電子商務的環境要求。事實上,由于保險產品具有同質性,保險公司之間的差別主要來自于各自的業務流程,業務流程由此成為建立保險競爭優勢的主要因素之一。從國外企業的電子商務應用來看,流程再造是電子商務發展的必要條件,沒有成功的流程再造,就沒有完整的電子商務,企業也很難從電子商務的應用中獲益。因此,進行電子商務下的流程再造研究對于保險企業在未來電子商務環境中迅速成長、發展是至關重要的,有著深遠的意義。
1現有保險業務流程分析
保險公司的業務流程很多,最主要的就是保單銷售流程和理賠流程。由于實際中的流程十分復雜,作者在保留整體結構的前提下,對現有流程進行了必要的刪節和簡化。
(1)現有保單銷售流程
保單流程的主要分為承接新單、核保、新單生成三個階段。首先,業務員或客戶到契約部受理點交單,契約部接單員根據交單條件進行接單初審、新單登記,完成對重要信息的第一次錄入。然后由復核人員對新單進行復核,并對投保件作出風險評估,同時作出各種核保處理。最后,對于核保通過的投保件,電腦將自動向財務發出對帳的請求。只要財務的實收暫收費大于或等于業務應收費,該投保件即可在電腦上實現登錄、打印,經過配頁,再次復核、裝訂、送達客戶,隨即完成保單銷售。
(2)現有理賠流程
理賠流程分為客戶報案、保險公司調查、立案、定損、賠付結案、保戶領取賠款幾個階段。保戶須在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規定的時間內通過某種報案方式通知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同時應盡快準備相關文件。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后,派調查員調查,判定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是否受損,判定保險損失是否在可賠付范圍之內,如可賠付,核實其他事故診斷、證明等,進行立案。然后由定損員定損,錄入調查報告等材料,進行保險賠付額的計算和必要的審核處理,打印賠款通知單給保戶。最后保戶拿賠款單到財務取款[2].
2現有流程的主要問題
由于目前中國絕大多數人壽保險公司都采取通過人展業的方式,上述保單銷售流程和理賠流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仔細分析之后,就會發現其中的主要問題。
(1)效率低
下一張保單從填寫投保單到正式簽訂,需要經過人、契約部、財務部三個部門,而核保過程又須經契約部中多人操作,造成流程被分割成過多的活動,而大量時間消耗在活動與活動之間的連接和數據的傳遞上。從銷售到核保,流程執行時間最多為15天,最少7天。
(2)成本高
保單銷售及核保流程的高成本主要是因為臃腫的組織結構和大量的數據單證。此外,保單銷售往往采用先銷售后核保的方式。而這種先銷售后核保的方式意味某些不可保風險只有在核保時才被發現。由于保險公司主動撤單必須將保費悉數退還,已經發生的成本就只能由保險公司自行承擔。
(3)忽視顧客滿意度
由于流程效率低下,周期長,顧客必須長時間等待。而先銷售后核保的方式使顧客有時須增加保費或干脆被拒保,造成顧客心理上的不適。
整個銷售保單流程雖然在目前通過人展業階段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面對電子商務的挑戰,該流程就難以發揮電子商務的各種優勢。因此,在未來電子商務環境下,有必要加以重新設計。3保險業務流程再造的基本原則
在總結國外一些保險公司借助于企業再造理論思想進行的一些保險業務流程改造實踐的基礎上,國內保險公司保險業務流程再造基本原則可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1)集成活動
在信息技術的支持下,企業可以將原模式中被分割的許多活動合并在一起,把相關工作人員盡可能減到最少。這種跨功能的活動集成提高了企業的整體效率。
(2)推行同步工程
同步工程結合了連續流程和平行流程優點,將所有活動分成若干活動組,組內活動連續執行,各個組同時、互動地進行,能夠大大縮短開發周期、降低開發成本。實現同步工程的關鍵是利用計算機和通信網絡確保信息集成和開發小組的相互協調。將同步進行的工作聯系起來,而不是僅僅聯系產出。
(3)用IT協調分散與集中、集權與分權的矛盾
集權的優勢在于規模效益,而缺點是缺乏靈活性。分權,即將人、設備、資金等資源分散開來,能夠滿足更大范圍的服務,但卻隨之帶來冗員,和喪失規模效益的后果。有了信息技術,尤其是數據庫,以及遠程通信網絡和標準處理系統,企業完全可以在保持靈活服務的同時,獲得規模效益。
(4)保持與外界唯一的聯系點
電子商務要求流程和顧客之間只有一個聯系點。當流程比較復雜或過于分散時,往往不可能由一個人包辦,為減少交接傳遞信息,提高速度和準確性,企業可將人員組成工作團隊。但必須有一名人員負責和顧客的聯系,解決顧客問題[3].
4電子商務環境下保險業務流程的再設計
保險企業在進行流程再設計時,其設計思想必須適應保險電子商務不斷發展的特點,電子商務發展的不同階段,它對保險企業流程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其次,從險種的角度分析,適合網上銷售的險種應該是那些核保簡單、手續簡便的險種。而那些需要搜集大量的資料或進行實地考察的險種則不適宜進行網上銷售[4].
在電子商務環境下,保險企業面臨兩種形式的流程再造:一是以實現網上保單直銷為目標的流程再造,一是以提高顧客滿意度為目標的流程再造。但無論是哪種形式的流程再造,保單銷售流程和理賠流程總是與顧客利益關系最密切的流程。因此,在現階段企業應選擇這兩大流程進行改造。而保單銷售流程在電子商務環境下的分兩種,即網絡直銷形式和非網絡直銷形式的保單銷售流程。
4.1網絡直銷形式的保單銷售流程
該流程是以核保系統為基礎,基本步驟為:客戶訪問保險公司的網頁,選擇意外險,填寫電子投保單并發送給保險電子商務服務器;服務器運行核保系統進行核保,如發現風險不可保,通知客戶拒保,如是可保風險,則計算保費并通知客戶;客戶若決定投保,在實現網上支付后,核保系統生成正式電子保單,通過網絡傳遞給客戶。由于該流程涉及網上支付,而網上支付方式多種多樣,步驟繁瑣一些。
4.2非網絡直銷形式的保單銷售新流程
大多數保險險種無法通過網絡進行直接銷售。但在互聯網和信息技術的支持下重新設計改造這些險種的銷售流程,也可以給企業帶來巨大的效益。在重新設計時,可以考慮刪除人、服務中心等環節,將一張保單從銷售到核保的全部活動由一名員工完成,該員工在流程中稱為客戶代表,他也是流程與客戶的唯一聯絡點。
以壽險保單為例,其電子商務銷售保單流程的基本步驟是:客戶向保險公司發送電子郵件,提出投保申請,或在網頁上填寫電子表格,傳遞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的信息系統檢查數據是否齊全,若數據完備,存儲到內部的數據庫中,并通知客戶代表;客戶代表判斷核保是否需要額外信息(如財務狀況、健康狀況、業余愛好等),如果額外信息能通過網絡獲得,客戶代表發電子郵件要求客戶提供;如果核保需要體檢報告,通知公司外勤人員陪同客戶體檢;在獲得額外信息后,評估風險的可保性;如屬可保風險,計算保費,通知客戶;客戶若同意投保,客戶代表制定正式保單,在網上支付生效后,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給客戶[5].
4.3理賠新流程
網絡的出現給理賠帶來了一場革命。首先,應用先進的數碼技術,公司的查勘人員不再采用傳統的膠片照相機,而是用新型的數碼照相或攝像器材,使影像可以立即顯現在電腦上,并能夠通過網絡傳遞。而掃描儀的推廣使理賠人員可以方便地將各種紙面材料轉換為電子文檔。這樣,案件的表現形式就不再是一堆紙張和照片組成的卷宗,而是存在于電腦和網絡上的電子文檔。這使得各個崗位對案件的審理不再以傳統的紙制案卷為媒介,而是通過網絡對這些電子文檔進行高速的傳閱和處理,從而大大提升了案件的辦理速度,并使辦公成本得到大幅度縮減。同時,高度透明化的新工作模式使各級管理人員能夠通過網絡迅速搜索到自己所需要的案卷處理信息和圖片,使質量管理水平有了一個飛躍。
典型的網上理賠工作流程如下:投保人出險報案后,保險公司查勘員用數碼相機拍下現場情況或相關資料,同時用掃描儀將紙面材料掃描;然后上網打開系統,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照片;坐在保險公司定損中心的資深定損人員看圖片定損(如有疑問可隨時決定赴現場定損);之后,核賠、繕制、財務等環節即可馬上開始作業,沒有任何時間差。任何需要上一級核賠人員復審的案子也可實時送達,不論該高級核賠人在何處。同時,全國范圍的代查勘也都可以方便地實現[6].工業經濟向信息經濟的轉變是當今世界經濟發展的主流,滾滾而來的電子商務浪潮更是以巨大的力量改變著當今的人類社會。在這股浪潮的推動下,國際上不斷出現新的管理經驗和管理理論,反映了電子商務時代企業管理的發展趨勢和新特點。中國保險企業只有積極主動地迎接新經濟的挑戰,及時革新現有的管理思想和業務流程運行方式,才能適應新的經濟形勢的發展要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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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姚國章。電子商務與企業管理[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220-226.
[4]施建祥。基于業務流程變革的保險再造[J].財經理論與實踐,2004(3):24-25.
【關鍵詞】商業銀行 個人理財 理財產品 理財業務
縱觀金融市場的發展潮流,我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已逐漸成為國內銀行產品創新和服務創新的主要領域,憑借銀行服務網絡和先進的科技手段,個人理財業務呈現組合化、品牌化、個性化的發展趨勢。
一 商業銀行開展個人理財業務中存在的問題
1.發展理念需要提高
從理財業務發展理念看,雖然我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近幾年已經發展到一定程度,但是從各商業銀行新近推出的理財產品看,他們的理財產品都是基本“以產品為中心”,他們通常考慮的是“我能為客戶提供什么產品”,而不是“客戶需要什么產品”,把營銷當推銷,沒有真正意識到客戶需求的重要性。而忽視了客戶的需求,這種短視行為與理財“量身定做”的業務內涵相去甚遠, 扭曲了理財業務“以客戶為中心”的精髓。
2.理財產品缺乏創新
國內商業銀行大多限于為客戶提供銀行已經設計好的固定產品,還不能為客戶量身定制金融產品,提供特需的金融服務。國外的個人理財服務可以利用基金、股票、保險、債券等各種金融手段為客戶提供多種增值服務, 我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主要還停留在咨詢、建議或者方案設計上,將存貸款產品進行簡單組合;或是只提供較初級的咨詢服務,并不涉及房地產、債券、股票、基金等投資品種。
3.產品定價能力低
近幾年,我國各銀行已推出各種個人理財產品,尤其是股份制銀行為了增強自己的競爭力,逐漸的推出自己的個人理財產品,但是由于我國的個人理財業務還處于摸索當中,我國的產品定價以及產品銷售及推廣能力還很欠缺。這致使我國銀行的業務成本不斷提高,然而,利潤卻不見增長!而且相對于國際市場,我國的產品定價競爭能力較差,很難在國際金融市場中獨立操作,所以提高我國商業銀行的產品定價能力也是提高我國商業銀行競爭能力的關鍵。
4.缺乏高素質的專業理財人員
個人理財業務,對大多數客戶講,還是很飄渺的投資方式,看不到確定的收益、該不該投資、如何去投。需要有魄力的理財顧問,來分析客戶階段性生活及投資目的,更要結合客戶的承受能力,讓專業的理財師幫助客戶控制風險,以實現收益的最大化。不同層次的客戶需求,要依靠專業的人士對個人銀行業務產品有全面的了解,并能適應現代高效的計算機系統。因此專業的理財人員不但要有很強業務能力、相應的文化知識,還應具備優良的品德、誠實守信的作風。為了滿足高端客戶的需求,掌握一定的證券、保險、房地產等相關知識也是必要的,這樣全面而又專業的理財師還是非常稀有的。
二 我國銀行業個人理財業務發展的對策分析
個人理財業務是一種綜合性很強的金融需求,已逐漸成為我國各商業銀行的核心業務和競爭焦點。為了加快個人理財業務的發展,不僅需要金融管理部門積極配合,創造良好的宏觀環境。而且國內銀行必須從現在開始在經營理念、經營模式、人員培養等多方面實行大的改革。
1.提高人們的理財認識,加強人們的風險意識
銀行在競爭的同時應多開展一些理財專題講座,讓人們進一步提高理財認識,進一步了解銀行理財產品;同時我們應盡量多地了解一些與銀行理財產品相關的背景知識。要了解各種風險可能造成的損失或造成的傷害程度、頻率及范圍,使其在可能承受的范圍之內做到事先的控制和全過程控制。
2.加強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
首先,做好理財業務市場客戶細分工作。根據家庭生命周期將家庭細分為形成期、成長期、成熟期、衰老期。針對家庭所處的不同階段向其推薦適合的產品。
其次,加強信息披露。一是在編寫有關產品介紹和宣傳材料時,進行充分的風險揭示,并提供必要的舉例說明;在向客戶說明有關投資風險時,要使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并說明最不利的投資情形和結果;二是準確評估理財產品的預期收益率,不能為了實現銷售盲目夸大其預期收益。銀行應及時通過有效渠道向客戶告知產品相關情況,為客戶提供方便、及時、準確的資產變動和價格信息。
3.加快差異化產品和服務的開發
商業銀行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取得既定的市場目標,其出路在于開發出讓客戶追求和可接受的產品和服務。鑒于商業銀行目前在金融創新方面所面臨的約束條件和能力缺陷,商業銀行對產品開發和創新應在提高研究分析能力、理性定價能力和內部控制能力的基礎上強化產品研發功能,緊跟市場變化,貼近客戶需求,對分行層面推出的優秀產品及時推廣應用。同時積極拓展結構化金融產品,大力發展資產證券化,如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等;協同有關部門加快研發股指期貨和股票期權等衍生產品,并且依托銀行資源,擴大跨業合作,加強與證券、期貨、保險、基金、信托等其他金融機構在關聯性較強業務方面的交叉拓展,改進合作方式。
4.加大產品宣傳,樹立品牌營銷
商業銀行要積極培育理財意識和理財市場,充分利用銀行信譽與形象打造理財市場的專業品牌,發揮銀行網點和員工優勢,借助社會團體、媒體和中介機構加強宣傳和引導,突出銀行理財品牌信譽、產品多樣性、專業投資顧問服務及理財服務多元化等優勢。理財客戶經理在營銷活動中應深入了解客戶需求,幫助客戶分析其風險承受能力、理財目標和財務狀況,向其傳達正確的理財觀念和方法,推薦適宜的理財產品,提供便捷的理財工具,讓客戶真正感受到貼心的專業化、個性化服務,從根本上突破銀行柜面服務的地域和時空限制,實現個人銀行服務由大眾化向品牌化,由同質化向個性化,由單一化向綜合化的轉變。
5.培養復合型理財人才
首先,銀行應加強對公司員工的培訓,尤其是加強各部門之間的溝通與學習;其次,商業銀行應注重國際人才的培養,學習國外銀行業的運營與發展模式,從而取其精華,運用于自己的發展,加強自己的競爭力;再次,應通過證券、保險等行業系統的橫向交流,使理財候選人員全面掌握各類投資市場知識,并通過實際的操練,提高其應用所掌握的金融知識和積累的投資經驗,進行專業理財的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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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人理財.金融創新之路―我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的現狀、問題及發展舉措 ,中國金融電腦,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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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數字著作權交易法律模型的基本概念與意義
法律模型這一概念的最初理念還要追溯到20世紀八九十年代,這一時期在日本著名民法學者、京都大學法學教授北川善太郎所著的《契約模型法與中國的契約法》、《關于最近之未來的法律模型》等文章中對這一模型做出了初步的介紹,他提出這一模型的主要建立目的是在立法工作時能夠盡可能地為立法者提供幫助,除了立法工作以外,它在訴訟等領域也可以進行應用。在現代的法律體系中,數字著作權交易法律模型可以理解為一個在技術正常發展和社會正常發展的大背景下人為建造的一個較為理想化的法律模擬體系,其建立目的是挖掘和解決數字著作權交易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法律問題。
二、數字著作權交易法律模型的結構
數字著作權交易法律模型是作為一種輔助工具而使用的,其最主要的原則是靜態原則,將各種浮動化復雜化的問題簡化,作為靜態量來考慮,其結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復制行為
對于數字著作權的保護而言,其主要針對的即為非法復制行為,數字著作權的使用主要是通過數字印刷、抄寫等技術進行的,這些行為都是復制行為的體現,因此在進行模型建立時要首先考慮復制行為的模型,在傳統著作權的保護工作當中,“復制權”就作為一項重要的核心權利內容而存在,然而在信息化時代下,則必須對復制權進行細化,在主流的研究中也要將復制權逐漸深化為“接觸權”,數字著作權法律交易模型要根據接觸權的傳播路線進行展開,在此基礎上進行下一步的構建。
(二)市場路徑模型
數字著作權的交易歸根結底也是交易行為的一種,其開展和完成過程都是在市場中進行的,但是其交易的市場和傳統意義上的市場是不一樣的,其大量應用了信息技術等科技。數字著作權的交易平臺要依賴例如數據庫技術、信息傳輸技術等技術來運行,北川善太郎先生認為其市場模型主要分為著作權市場和物品市場,對于我國而言,數字著作權的交易市場建立工作已經初見成效,但是仍然存在著作權不能與信息數字技術完美結合的問題,由此可得,必須針對市場來著重建立模型并加強法律制定。
(三)注意紛爭解決
交易中的糾紛解決是必須要重視的問題,也是交易模型中必須要考慮到的內容。數字著作權交易從本質上而言屬于電子商務類型的一種,因此可以參照電子商務交易中的糾紛處理手段來進行這項工作,主要處理方式分為法律訴訟與仲裁,根據現在的實際情況來看,我國關于電子商務糾紛處理方面的工作做的還不夠好,還需要進一步的改善。與此同時,數字著作權交易除了電子商務的通用特點之外,還擁有自身的獨特特點,電子著作擁有一般的實體商品所不具有的特質,例如擁有知識產權等,在進行模型建立時要著重考慮這些特點。在進行數字著作權法律模型的建立時,除了以上所提到的問題之外,還要注意與時俱進,根據數字技術的發展情況來進行自我完善,由于數字技術的發展是很迅速的,因此技術和法律制度需要不斷的進行磨合和適應,需要根據時代的發展對法律制度進行不斷的調整和完善。
三、總結
在信息時代中,傳統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受到了新技術的挑戰,因此為了進一步保護以數字著作權為代表的知識產權,要積極引入新的理論體系和技術。數字著作權交易法律模型就是一種典型的方法,通過構建數字著作權交易法律模型,為數字信息時代的立法工作做出幫助和指導,提高立法工作的效率,優化立法成果,從而為我國法制建設工作貢獻力量。
[法律碩士論文參考文獻]
[1]北川善太郎.華夏,吳曉燕.不久未來的法律模型—由不久未來而思考現代[J].比較法研究,2006(O1):130-146.
[2][日]來棲三郎.“模型與擬制———《在法律上的擬制》論書稿的學習筆記”法學協會一百周年紀念論文集(第一卷)[c].昭和58年3-50.
論文摘要:隨著中國互聯網的迅速普及和發展,電子商務在我國貿易中所占的比例越來越不容忽視。及時制定并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鼓勵、引導、維護電子商務沿著正確軌道前進,是當前我國立法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本文從電子商務與一般商主體的關系出發,根據電子商務主體的特殊性,提出了我國電子商務立法原則的初步設想,對完善電子商務法律制度,維護交易安全,促進經濟發展有一定的意義。
近幾年來我國的電子商務與企業信息化取得了較快的發展。根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的《第26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目前網民規模達到4.2億,較2009年底增加3600萬人;互聯網普及率攀升至31.8%,較2009年底提高2.9個百分點。網絡購物、網上支付、網上銀行三個電子商務應用領域呈現齊頭并進的發展態勢,用戶規模分別達到1.42億、1.28億、1.22億。電子商務在我國貿易體系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其獨特的運作方式及主體的特殊性需要新的法律規范與之相適應。
一、電子商務和電子商務主體
電子商務(E-Commerce),是經濟和信息技術發展并相互作用的必然產物,指商事主體使用互聯網(Internet)、內部網(intranet)等計算機網絡實施的各類商事行為的總稱。廣義的電子商務指一種全新的商務模式,利用前所未有的網絡方式將顧客,銷售商,供應商和企業員工聯系在一起,將有價值的信息傳遞給需要的人們;狹義的電子商務是指給予數據的處理和傳輸,利用開放的網絡進行的商業交易,包括企業與企業,企業與消費者,企業與政府之間的交易活動。本文所稱的電子商務是取其狹義。
電子商務主體,指以營利為目的,借助電腦技術、互聯網技術與信息技術實施商事行為并因此而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廣義的電子商務主體,既包括商事主體,也包括消費者、政府采購人等非商事主體;狹義的電子商務主體,則僅指電子商務中的商事主體,即電子商務企業、組織和個人。電子商務企業有兩種類型:一類是采取電子商務交易手段的傳統企業;一類是為電子商務交易提供基礎設施服務和輔助服務的現代互聯網服務企業(ISP),如互聯網聯結商(IAP)與互聯網內容提供商(ICP)、網吧等。
二、電子商務主體與一般商主體的關系
1、電子商務主體與傳統商事主體的共同點
就共性而言,電子商務主體與傳統商法中的商事主體均在于追求營利,其商事行為都具有營利性,都要恪守法律和倫理規范。電子商務作為現代商事行為,與傳統商事行為的區別與其說是本質層面的,不如說是現象和手段層面的。具體說來,電子商務是以“網絡”為經驗手段,以“營利”為目的的行為。雖然大部分乃至整個交易過程均在網上通過點擊鼠標完成,因而具有虛擬的特點,但是電子商務行為的效力最終要落實到法律行為制度尤其是合同法律制度和侵權制度上,與一般商事交易行為一樣,電子商務行為的效力最終要通過設定各方當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來實現。電子商務行為的本質仍是商事行為,電子技術、網絡技術僅是電子商務主體實現營利目的的手段和載體而已。并且電子商務主體與一般的商主體常常合二為一,電子商務也可以成為一般商主體的銷售方式。所以說電子商務主體仍是商事主體,電子商務行為仍是商事行為。之所以有人將電子商務市場稱為“虛擬市場”,將電子商務主體稱為“虛擬主體”,只不過由于電子技術和網絡技術有能力把人數眾多的、遠在天涯的陌生交易伙伴“拴”在一起而已。
2、電子商務主體與傳統商事主體的區別
從技術手段上看,前者進入電子商務市場的難度要小于后者進入傳統有形市場(如城鄉集貿市場)的難度。根據《城鄉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申請從事工商業經營的,應當持戶籍證明,向戶籍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提出申請,依法辦理登記之后才能從事經營活動。而根據《商務部關于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暫行)》:網上交易具有特殊性,可以利用互聯網和信息技術訂立合同和履行合同,但網上交易的參與各方必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遵守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相關規定和標準。因此,如果是以網絡銷售為主業或者是副業的,應當辦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則就是違法。但是實際情況卻是大量的電子商務主體并未辦理工商登記,僅僅同過網站的實名認證就可以通過網絡進行交易。
前者利用電子網絡手段達成營利目的,而后者運用面對面交易或者非電子網絡的手段達成營利目的。傳統的有形市場開店,門面租金加裝修費,還有首批進貨資金,加上店員費用,少說也需要幾萬元的啟動資金。而網上開店所需的啟動資金卻少得多,只要有一臺可以上網的電腦,甚至只有幾張漂亮的圖片,加上煽情的介紹就可開店營業。與一般的商主體相比,電子商務主體經營成本大大降低了。
前者開展商事活動可以跨越路途、通訊、國界,經營時間等多方面因素的阻撓,而后者則要受這些因素的阻撓。在傳統的有形市場進行交易,要受到距離,營業時間,氣候等多方面約束,而電子商務主體開展商事活動卻可以不受這些問題的困擾。 轉貼于
前者觸及到的消費者和交易伙伴要多于后者,但由于交易雙方不是面對面的近距離接觸,因此在前者與消費者和交易伙伴之間增加了新的不信任因素。如果某一電子商務主體選擇違約或者欺詐行為,對方當事人連違約方或者欺詐方的音容笑貌都未曾目睹過。因此,電子商務主體比起傳統商事主體面臨更多的市場機遇、市場風險、道德風險、違約誘惑與欺詐陷阱。而后者是交易雙方面對面進行交易,除了可以增加雙方的信任之外,還省去了支付寶之類的中間轉帳支付及運輸的環節,交易簡便,節省時間。
從行政監管層面而言,由于電子商務所具備的交易隱蔽性、快速性以及交易主體的跨地域、全球性等特點,使得電子商務主體比起傳統商事主體不利于行政主體進行監管。這就要求工商行政監管部門有必要、有能力運用高超、有力的電子技術、信息技術和網絡技術戰勝規避者,加強對電子商務主體的監管力度。
三、電子商務的立法原則
分析以上電子商務主體與一般商主體的區別的目的歸根結底是為了針對電子商務的新的法律設計,電子商務的跳躍式發展已經不允許我們等待原有法律完善之后再考慮電子商務立法問題。基于以上電子商務的特點,我們在立法中應當把握以下幾點原則:
1、中立自由原則
電子商務是建構在電腦和網絡上的,對高科技有很強的依賴性,其交易形式千變萬化,它使用的技術正在不斷進步,更新。這樣,立法機構就無法判斷什么是現在最好的技術,更談不上對未來的預測。因此,電子商務立法對所有涉及的相關技術范疇應保持開放、中立的姿態以適應電子商務不斷發展的客觀需要,而不能將其局限于某一特定的形態,防止因電子商務立法對特定范疇的偏愛而損害法的連續性,穩定性,阻礙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
2、協調統一原則
協調性原則是指電子商務立法既要與現行立法相互協調,又要與國際立法相互協調,同時還應協調好電子商務過程中出現的各種新的利益關系,如版權保護與合理使用、商標權與域名權之間的沖突、國家對電子商務的管轄權之間的利益沖突等,尤其是要協調好電子商家與消費者之間的利益平衡關系。現行的國際貿易方式也具備一定的開放性等,因此現代電子商務立法應與現行有關立法相互協調,如應與現行立法中有關書面、簽名等規定和有關遠程合同立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跨境交易法等相互協調。網絡和現代電子商務的全球性和技術性特征,說明電子商務立法具有客觀統一性,電子商務立法的這種客觀統一性要求各國對電子商務進行立法時應充分考慮電子商務立法的國際性,盡量與國際立法相協調。
3、法律介入循序漸進,加強鼓勵、引導原則
電子商務無論在我國還是發達國家,都是剛剛形成和起步,其所提供可資研究的個案還不多。電子商務隨著其相應技術的發展和具體的貿易形態的千變萬化,使得人們無法預料今后電子商務活動中具體某一個環節應當符合的規范。因此法律介入應當循序漸進,加以鼓勵,引導,促進。作為一種新生事物,立法機構不必而且也不能馬上就把電子商務的所有問題都納入法律軌道,應道給它以寬松自由的外部環境,如果管得過嚴過死,就會抑制電子商務的活力,阻礙其發展。當然立法機構至少也要就電子商務行為規定最低標準或有效性的基本條件。
電子商務是未來世界經濟發展的潮流,在不斷完善電子商務立法的同時,如何實施和運用電子商務法已經成為國際社會的當務之急,及時制定我國一系列與電子商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完善我國的電子商務政策法律環境,不僅會對政府部門對發展電子商務的宏觀規劃起到指導作用,更重要的是會改善我國的電子商務基礎環境,從根本上促進我國電子商務與網絡經濟的健康有序的發展。
論文摘要:電子商務安全問題已成為制約電子商務發展的重要問題,安全問題包括電子商務交易安全、計算機網絡安全等顯性的問題,還包括管理、法律和標準等方面的隱性問題。通過對電子商務安全體系的分析,研究電子商務安全策略,建立一個安全電子商務環境,將促進電子商務健康快速地發展。
電子商務是一個跨國界,跨地區,跨行業的多種技術綜合集成與不同社會經濟文化背景形成的各種習俗不斷沖突,不斷協調和不斷統一的綜合性社會系統工程。電子商務安全策略保障電子商務各個主體的切身利益。電子商務安全策略是以人為本,從各主體的角度思考,綜合協調了各個市場主體的行為,從根本上保障了消費者、企業、電子商務網站等市場主體的切身利益,它為實現電子商務提供了統一的基礎平臺和安全屏障。
一、電子商務安全技術保障策略
安全技術保障技術是電子商務安全體系中的基本策略,目前相關的信息安全技術與專門的電子商務安全技術研究比較普遍和成熟。電子商務中常用到的安全技術有以下幾種:
1.密碼技術。密碼技術包括加密技術和解密技術。加密是將信息經過加密密鑰及加密函數轉換,變成無意義的密文。而解密則是將密文經過解密函數、解密密鑰處理還原成原文。密碼技術是網絡安全技術的基礎。
2.身份驗證技術。電子商務主體向系統證明自己身份,并由系統查核該主體的過程,是確認真實有效身份的重要環節,這個過程叫作身份驗證。常用的驗證技術有報文鑒別、身份鑒別和電子簽名。
3.訪問控制技術。訪問控制是指對電子商務網絡系統中各種資源訪問時的權限確認,防止非法訪問。它包括有關的策略、模型、機制的基礎理論與實現方法。
4.防火墻技術。防火墻是用一組網絡設備來加強一個網絡與外界之間的訪問控制。防火墻整體可以分為三大類:分組過濾、應用、電路網關。
二、企業電子商務安全運營管理制度保障策略
企業電子商務安全運營管理制度是用文字的形式對各項安全要求所做的規定,是保證企業取得電子商務成功的基礎,是企業電子商務人員工作的規范和準則。這些制度主要包括人員管理制度,保密制度,跟蹤審計制度,系統維護制度、數據備份制度等。
1.人員管理制度 人員管理制度主要從人員的選拔,工作責任的落實和安全運作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制定相應的工作制度。
2.保密制度 電子商務系統涉及企業的市場、生產、財務、供應鏈等多方面的機密,這些方面都是需要很好地劃分信息安全級別,并確定安全防范重點,提出相應的保密措施。
3.跟蹤審計制度 跟蹤制度就是要求企業建立網絡交易的日志機制,來記錄網絡交易的全過程。而審計制度是對系統日志的經常檢查、審核,及時發現對系統有安全隱患的記錄,監控各種安全事故,維護和管理系統日志。
4.網絡系統的日常維護制度 網絡系統的日常維護包括硬件的日常維護和軟件的日常維護,硬件維護主要是對網絡設備服務器和客戶機以及通信線路進行定期規范地巡查、檢修;軟件維護主要是規范地對支撐軟件的定期清理和整理、監測、處理特殊情況以及對應用軟件的升級等。
5.數據備份制度 數據備份主要是利用多種介質對信息系統數據進行存儲,定期為重要信息備份、系統設備備份,并定期更新,以減少安全事故發生時造成的損失。
三、電子商務立法策略
電子商務安全得到法律保障,首先必須完善電子商務安全相關的法律。如何構建一個有針對性的健全的法律體系是擺在我們面前的迫切問題。可以從立法目的、立法原則、立法范圍和立法途徑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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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法目的 電子商務安全立法的目的主要是要消除電子商務發展的法律障礙;消除現有法律適用上的不確定性,保護合理的商業行為,保障電子交易安全;建立一個清晰的法律框架以統一調整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
2.立法范圍 電子商務安全方面需要的法律法規主要有:市場準入制度、合同有效認證辦法、電子支付系統安全措施、信息保密防范辦法,知識產權侵權處理規定、以及廣告的管制、網絡信息內容過濾等;電子商務調整的對象是電子商務中的各種社會關系。
3.立法途徑 電子商務法律仍然是調整社會關系,所以應當繼承傳統立法的合理內核,尤其是基礎價值觀。具體的立法途徑主要是兩種:第一是制定新的法律規范。對于傳統法律沒有規定的,即由電子商務帶來的新的社會關系,應盡快制定法律規范;第二是修改或重新解釋既定的法律規范。對于傳統法律的規定不明確,或與電子商務新型社會關系有沖突甚至存在缺欠的,可以修改或重新解釋既定的法律規范。
四、政府監督管理策略
電子商務本質是一種市場運作模式,市場的正常健康有序地發展,必須有政府宏觀上的監督與管理,以協調和規范各市場主體的行為,宏觀監督與管理電子商務運行中的安全保障體系。
1.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管理 計算機信息系統,是指“由計算機及其相關的和配套的設備、設施(含網絡)構成的,按照一定的應用目標和規則對信息進行采集、加工、存儲、傳輸、檢索等處理的人機系統。”計算機安全保護規范主要有計算機安全等級保護制度,計算機系統使用單位安全負責制度,計算機案件強行報告制度,計算機病毒及其有害數據的專管制度與計算機信息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制度。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保護,有利于保障國家的安全和社會安定,促進電子商務的安全交易過程,有利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
2.網絡廣告和網絡服務業管理 由于網絡的開放性,自由性等特征決定了網絡廣告監管的難度,虛假廣告、廣告充斥著網絡空間,網絡廣告已經發展成為一個社會問題。網絡廣告管理應該從三個方面入手:第一,網絡廣告組織的管理,必須對網站廣告經營主體資格進行管制,第二,規范網絡廣告內容,確保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和科學性。第三,需要有具體的廣告審查管制、評估與監測部門。
國家針對網絡服務業和網絡用戶管理已經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其中提出了詳細具體的限制條件。但是,網絡飛速發展,面對網絡中的新問題,還必須進一步深入全面地研究。
3.認證機構管理 認證機構是電子商務活動中專門從事頒發認證證書的機構,對電子商務交易活動順利進行,電子商務活動中交易參與各方身份和信息認定,維護交易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對認證機構的管理主要是通過對設立的條件、撤消或者頒發許可證等營業資格而進行審批監督;同時,還要針對其資產和財務狀況定期審查,以免發生財務危機,對其信息披露與保密情況、安全系統運行情況等方面進行不定期或定期監督檢查。
4.加強社會信用道德建設,構建和諧安全電子商務 電子商務安全問題其中有很大部分是由電子商務用戶或從業人員的信用道德問題引發的,在我國尤其嚴重,甚至大家感嘆電子商務在我國“水土不服”。對于新型的商業運作模式,必然存在不少漏洞,這需要廣大電子商務市場主體有良好的電子商務道德意識。除了從法律上采取措施,更重要的是政府要加強電子商務市場主體自身的道德建設,加強輿論監督和企業自律,充分利用網絡新聞輿論監督,消費者輿論監督和行業協會的管理監督。
五、結束語
電子商務安全不僅涉及到電子商務公司、企業、消費者的利益,而且更加廣泛地涉及經濟、政治、國防、文化等諸多方面,關系到國家的安全、主權和社會的穩定。電子商務安全策略確保電子商務的快速、健康地發展。電子商務安全是目前電子商務發展的瓶頸,只有解決了電子商務安全,保障了市場主體的利益,才能得到網絡用戶的認可和參與,電子商務自身也才能得到快速、健康地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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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服務貿易,問題,對策建議
一、引言
20世紀80年代以來,世界服務貿易的增長速度高于商品貿易,全球經濟競爭的重點正從貨物貿易轉向服務貿易。服務業與服務貿易的發展水平已成為衡量一個國家現代化水平的重要標志之一。我國實行改革開放以來,服務貿易規模不斷擴大,尤其是加入WTO,對服務領域做出了廣泛而深入的承諾,極大地促進了服務貿易的發展,提升了我國在全球經濟中的地位。但我國服務貿易的總體發展水平仍然相對滯后,加快服務貿易的發展已經成為我國對外貿易發展的主要任務。
從1998年——2008年這段時間,我國服務貿易總體上都獲得了較大的發展。我國服務貿易總額從1998年的529億美元增長到2008年的3044.5億美元,年均遞增18.98%。由于受2008年金融危機的影響,2009年上半年,我國服務進出口額出現“雙降”的局面:服務進出口總額為1257.4億美元,同比下降14.4%.其中:出口額為545億美元對策建議,同比下降24.1%;進口額為712.4億美元,同比下降5%。①目前,我國服務貿易進一步發展。在“十二五”時期,加快發展服務貿易是我國繼續保持貿易大國地位,并實現由貿易大國向貿易強國轉化的關鍵所在。
二、我國服務貿易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 服務貿易結構不合理
服務貿易結構是否合理是影響國際競爭力的重要指標。隨著服務技術的進步,使世界服務結構正朝著技術、知識密集型方向發展,與科技有關的服務業和高科技為手段的服務貿易在世界服務貿易中所占比重呈上升趨勢。而我國在許多服務貿易領域中處于較不發達的發展階段。我國服務貿易主要分布于運輸、旅游等勞動密集型和資源密集型行業。2009年我國的服務貿易總額為3884億美元,其中運輸出口額和進口額分別為236億美元和466億美元,占整個服務貿易出口額的18.2%、進口額的29.3%;旅游出口額和進口額分別為397億美元和437億美元,占整個服務貿易出口總額的30.7%、進口總額的27.5%。而高附加值或技術含量較高的保險、金融、咨詢、郵電、廣告宣傳、電影音像等行業,由于受制度、技術、知識和文化等基礎因素的制約,發展速度相對緩慢,所以我國服務貿易的整體結構不平衡。
另外從統計數據來看,我國服務貿易區域發展不平衡,東強西弱的現象非常明顯。我國服務貿易的進出口主要集中在東部地區各省市,而其他地區包括中西部、東北地區僅占較小的比例。根據2009年商務部的統計數據,2007年我國東部地區服務貿易總額達到2207.54億美元,占我國服務貿易進出口總額的87.98%,其中服務貿易出口為1010.45億美元,服務貿易進口為1136.09億美元,分別占全國服務貿易出口和進口總額的87.99%和87.90%論文怎么寫。廣大的中西部及東北地區服務貿易額合計僅占我國服務貿易總額的12%左右,其中中部地區為3.2%,西部為5.05%,東北地區為3.81%。
(二) 服務貿易的國別(地區)結構不合理
我國服務貿易的地區分布不均衡,服務進出口主要集中于發達國家和地區。2008年,我國服務進出口主要集中于中國香港、美國、歐盟、日本和東盟,服務進出口額達2082.5億美元,占當年我國服務進出口總額的68.4%。其中對策建議,中國香港、美國、歐盟、日本和東盟成為中國前五大服務出口市場;中國香港、歐盟、美國、日本和東盟為中國前五大服務進口來源地。更具體地說,名列運輸服務出口第一位和第二位的中國香港和美國分別占中國運輸服務市場約1/3和20%的份額;中國香港、中國臺灣、韓國和日本等占中國旅游服務出口市場近60%的份額;美國和東盟占中國計算機和信息服務出口總額的一半。②由于服務貿易地區過于集中,受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歐盟、美國和日本經濟不斷下滑,致使我國服務貿易各行業普遍受阻,沿海地區大量出口企業被迫減產或停產,對我國服務貿易帶來了極為不利的影響。
(三) 我國服務貿易管理體制落后
由于服務業是由許多相關行業組成的產業群體,國際服務貿易涉及的行業范圍極廣,國際社會要求一國對其國內的服務業進行整體協調和管理。目前我國服務貿易管理體制存在許多缺陷,主要體現在管理體制不順,對于服務管理體制的機構設置上不合理,中央和地方在服務業對外貿易中政策和規章上有差別,在全國缺乏統一的促進服務貿易的協調管理部門。各有關職能部門在服務貿易方面實行多頭管理,政出多門的問題還沒有完全解決,各部門難以行使行業管理職能。服務業各部門只限于管理直屬系統,有些部門對直屬系統實行保護主義,由此造成行業壟斷經營突出,如:郵政、電信、民航等都不同程度地實行國家壟斷,規模化程度低,在國際上很難與國外跨國公司相抗衡。另外服務貿易的行政管理人員對政策掌握不精不透造成管理效率低下。
(四) 服務貿易法律法規不健全
我國服務貿易立法嚴重滯后,直到近幾年我國服務貿易立法才有較大改觀。現已頒布了一批涉及國際服務貿易領域的重要法律法規,如《海商法》、保險法》、《中央銀行法》、《商業銀行法》、廣告法》、《建筑法》、和《律師法等》。但在國際服務貿易自由化大環境的要求下,我國仍缺少一部統一的服務貿易基本法。已頒布的一些關于服務貿易的法律法規不僅比較抽象、缺乏可操作性,而且立法層次低、以行政法規居多。現有的法規不完備并相互沖突,還與相關的國際法之間存在著一定的差距。所有這些問題都是阻礙我國服務貿易健康發展的因素。
(五) 我國服務貿易專業人才缺乏
在世界范圍內,服務業的發展正處于由勞動密集型向技術人力密集型轉變過程。服務貿易本身就是一種智力密集產業,服務業中大多數都是通過人的智力完成服務的過程,有的行業還需要專門的科學技術和專有知識。在我國服務貿易領域近些年來雖然就業人數增長迅速對策建議,但從業人員素質不高,尤其是新興服務貿易行業和知識型服務業所需的外向型高級人才缺乏,這使得我國在服務貿易量大的金融、保險、咨詢和專有技術等知識密集型的服務領域處于劣勢。
三、發展我國服務貿易應采取的對策
(一)大力發揮政府的推動作用
在服務貿易發展過程中政府行為的有效介入是十分必要的。首先政府要從宏觀政策方面促進服務貿易的發展,加快服務業的市場化改革。我國服務業長期以來國家壟斷程度很高,只有對服務業的體制進行深入改革,加快服務市場化進程,才能從根本上促進其快速成長。政府應建立一個多元化的市場競爭主體以及行之有效的、健全的市場體系,盡可能清除壟斷,為服務業在競爭中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其次要發展我國的服務貿易,政府應擔負起重要的責任。以中國駐外大使館經商參處、地方商務主管部門為主體,建立境內外互相聯系、互相溝通的中國服務貿易支持網絡。另外由駐外經商參處幫助在國內的服務貿易政府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和企業建立聯系,及時搜集國際市場信息,為我國服務貿易企業提供幫助。我國的特辦、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應主動與境外經商參處建立聯系,為本地的服務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提供優質的服務。③
(二)建立完善服務貿易管理體系
對我國服務貿易實施有效的宏觀管理,關鍵是要建立科學的管理體制。首先明確國家統一的服務貿易管理部門。建立以商務部為核心的高效、協調的核心管理體系。商務部面對多行業、門類繁多的領域,其主要管理職能要體現在制定對外貿易法律法規,協調與其他國家的服務貿易關系,落實服務貿易協定的有關條款。其次建立服務貿易管理組織機構和協調機制。由于服務貿易涉及到國內的諸多部門,所以成立一個全國性的服務貿易管理組織是十分必要的。商務部應成立專門機構管理我國服務貿易,主要協調和管理全國進出口政策。
(三) 擴大服務貿易領域,優化產業結構
我國的產業結構一直都面臨發展不平衡的局面。2009年我國第一、第二、第三產業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分別為10.6%、46.8%、42.6%,由此可見我國服務業一直低于第二產業論文怎么寫。要發展我國的服務貿易,必須調整我國的產業結構,大力發展服務業,提高服務業在三次產業中的比重。我國應通過服務產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引導資金和技術流向服務業,特別要引導擁有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的外資進入我國的服務業,從而加快現代服務業的發展。應分階段、有重點地發展高層次的技術人力資本密集型服務業,優化服務業內部結構,使服務業的發展真正建立在提高勞動生產率基礎之上。另外國家要鼓勵中小城市和西部地區的服務貿易產業的發展對策建議,逐步開放國內服務貿易市場,對那些制約服務貿易發展的政策應做出調整,以減少對我國服務貿易發展的制約。
(四) 健全法律法規
我國服務發展水平不高,在服務貿易領域還缺乏立法經驗,因此在現有服務貿易立法中存在著一些明顯的不足,應結合我國現行的服務立法的缺點,未來的服務貿易立法必須進一步明確立法原則,解決立法形式與可操作性之間的矛盾,加快立法速度和執行度。盡快制定既適應國情又符合國際規范的服務業對外開放法規,將國際服務貿易的市場準入原則、服務貿易的稅收、投資、優惠條件等以法律形式規定下來,使國際國際服務貿易真正實現法律化、制度化和規范化,依法嚴格規范和監督行業經營,使我國服務貿易有法可依。此外在理順現有的相關法律、法規與服務行業內部之間關系的基礎上,進一步制定相關的行政法規和規章等配套法規,使我國的國際服務貿易法律體系趨于完善,并具有可操作性。④
(五) 立足比較優勢,提高服務貿易的競爭力
要發展我國的服務貿易,首先應充分發揮我國的比較優勢。我國服務貿易在旅游、運輸、國外工程承包及勞務等勞動密集、資源密集型行業存在著比較優勢。我國對這些行業應采取政策傾斜,使之產生規模經濟效益從而進一步增強國際競爭力。與此同時還要創造新的競爭優勢,將金融、保險、咨詢、計算機信息技術等技術密集型和知識密集型服務行業作為發展現代服務貿易的戰略重點。提高計算機服務、通信、保險、金融、文化創意、專有權使用費和特許費、咨詢、廣告宣傳等新興資本技術密集型服務占我國服務貿易出口總額的比重。這些新興資本技術密集型服務的企業要有創新精神,通過對服務需求的分析,努力開拓新市場,在新市場中形成競爭優勢。
(六) 大力培養服?衩騁茲瞬?
由于服務生產與消費同時發生、服務業的“人對人”及服務業難以標準化的特征,對服務業人員的素質提出了較高的要求。目前,我國雖然人力資源充足,但熟練掌握國際規范的人才比較缺乏,我國應高度重視專業人才的培養,建立健全服務貿易人才信息庫和人才服務機構對策建議,加大投入各種職業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同時還要通過優惠政策尊重人才和科學的激勵機制,加強對海外人才的引進力度,以此增加我國服務貿易在國際上的競爭力。
(七) 培育我國服務品牌
服務品牌是一國服務經濟優勢所在,創立服務品牌是一項艱巨而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產業結構、貿易往來、市場環境、法律建設、金融投資等諸多方面,僅靠企業自身的努力是不夠的,國家必須大力扶持。要把扶持服務貿易自主出口品牌作為商務部實施品牌戰略的一項重要內容,加大資金的扶持力度。要發展優勢品牌,打造東軟等一批主業突出、具有核心競爭力、能夠發揮龍頭骨干作用和參與國際競爭的服務企業和企業集團。全面研究規劃現有的服務品牌,從中確定一批有影響、有房子潛力的品牌,在市場開拓、跨國經營、信息服務等環節給予重點扶持,逐步做大做強“中國服務”。⑤
注釋:①《國際商報》2009年11月13日
② 《國際商報》2009年11月13日
③何亞東﹒我國服務貿易競爭力及發展戰略研究[J]世界貿易組織動態與研究2010(5)
④黃芹﹒關于我國服務貿易競爭力的分析,經濟論叢2007(12)
⑤何亞東﹒我國服務貿易競爭力及發展戰略研究[J]世界貿易組織動態與研究2010(5)
參考文獻1、王紹媛,服務貿易對中國經濟增長的貢獻分析,國際經貿探索2010(5)
中國如今的電子商務市場一直保持著40-50%的市場增長率,它的交易規模已經占到了中國消費總額的5%,并開始表現出明顯的GDP拉動力。從2009年起,中國的電子商務表現出來星火燎原般的勢態,可以預測的是:中國的電子商務,必將成就中國另一輪的經濟飛躍。
2緒論
伴隨著互聯網和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電子商務從零到有,并逐步向高水平、規范化發展。十年來中國電子商務始終保持40-50%的高速發展,2009年的中國電子商務并為受到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相反卻在金融危機中爆發出更強的生命力和適應力。2009年中國電子商務市場規模超過35000億元,同比增長48.5%,高于2008年的41.2%。
電子商務的安全法律是指為了保障電子商務在交易過程中的安全性,由國家政府相關部門出臺的對交易過程進行保護的法律。目前,我國就電子商務安全問題已經進行了初步的法律立項實施,但是依然存在較大的漏洞和隱患,需要國家相關部門進一步加強。
安全管理是有效降低我國電子商務交易過程中存在風險的重要手段,特別是在交易過程中,交易雙方進行電子合同簽訂,安全中心不僅要監督買方的及時付款,同時還要監督賣方是否提供與合同一致的貨物。在這些交易環節中,由于網絡虛擬交易的緣故,存在非常大的安全管理隱患。為了有效防止這些安全隱患的爆發,降低風險帶來的損失和傷害,需要國家政府出善的法律保護制度,形成一套互相關聯、互相約束的管理制度體系。
3.電子商務安全
3.1電子商務安全概述
電子商務的運行和交易是基于計算機網絡平臺而展開的,所以安全問題大體上可以分為計算機網絡安全和電子商務系統本身交易安全。沒有網絡,電子商務就不可能存在,網絡作為基礎,其安全性與電子商務安關系密切,在網絡安全的前提下,電子商務系統特有的設計加以保障,兩者相輔相成實現電子商務的整體安全。通俗的說,電子商務的安全就是“電子”和“商務”雙重要求下的安全。
3.2國內電子商務安全問題現狀
3.2.1信息安全環境
2010年,由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和國家互聯網應急中心(CNCERT)在京聯合的《2009年中國網民網絡信息安全狀況調查系列報告》中顯示,2009年,52%的網民曾遭遇過網絡安全事件,網民處理安全事件所支出的相關服務費用共計153億元人民幣。電子商務發展所面臨的信息安全問題嚴重。根據相關調查顯示,90%以上的網民計算機遭遇過病毒、木馬、黑客的攻擊,電子商務交易的安全環境已經受到了嚴重影響。
3.2.2技術與意識現狀
電子商務的安全需要信息技術和使用者意識的同步跟進和提高,才能使交易真正安全。目前國內兩方面因素同時存在,導致電子商務交易安全性下降。一是技術方面:國內防御殺毒軟件整體水平較低,查殺效率和效果不佳,部分電子商務平臺設計存在缺陷,為電子交易安全埋下隱患。二是網民、使用者意識方面:相比于高發的網絡安全事件,仍有4.4%的網民個人計算機未安裝任何安全軟件;不足8%的手機網民安裝手機安全防護軟件,網民安全意識仍有待進一步提升;
盜版軟件使用泛濫;軟件認知低,不懂得區分使用;交易雙方欠缺誠信,即使交易在設計較為完善的電子商務平臺上進行,依然存在欺騙行為。
3.2.3電子商務誠信環境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網絡購物(B2B、B2C)作為電子商務的其中分支之一,已經成為了一種消費時尚、熱門購物渠道。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的數據顯示:2009年我國網購市場交易規模為2500億元,較2008年翻了一番。而2010年網絡購物的市場規模應該已超過4300億元。網購人群也大幅度增長,2009年至少在網上買過一次東西的中國網民數歷史性地突破了1億人,達到1.08億人,增長46%。而在2010年,使用過網絡購物的互聯網用戶更是接近2億人。網絡購物已經成為發展最迅速,與網民利益最相關的網絡應用。
與此相比,電子商務誠信環境卻不如人意,甚至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而出現惡化的局勢。2010年,有近28%的互聯網用戶遭遇過虛假釣魚網站、詐騙交易、交易劫持、網銀被盜等針對網絡購物的安全攻擊。目前對我國網絡購物用戶威脅影響最嚴重的還是釣魚網站,在網購用戶所遭遇的安全威脅中有72.4%是釣魚網站的欺騙行為,2010年1-10月,平均每天新增的與網絡購物相關的釣魚網站約為1500個。釣魚網站的典型的詐騙方式主要分為三大類:低價誘惑、交談詐騙、電話詐騙。
3.2.4電子商務信用管理現狀
因為電子商務交易的特殊性,交易雙方不曾謀面,所以關于電子商務的信用管理就顯得尤為重要。為防止電子商務的欺詐行為給網民帶來經濟上的損失,網絡企業以及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都相繼實行信譽管理方法,如信譽評價和信譽等級系統的建立,網絡誠信公約(自律)等等,但由于電子商務發展較晚,管理經驗不足,這些方法和系統存在較多的問題,有待提升。如中國電子商務誠信評價中心推出“中國電子商務誠信評價規范”,其中的誠信紅藍標識制度,認知度極低,據調查發現,有97%人不知紅藍標識的含義。就目前而言,在線信譽評估、等級系統,在設計完善的提前下,可以較為有效的降低了交易風險,因為其交易雙方的歷史信用表現,信用等級都是公開信息,可以作為買賣雙方交易選擇的參考,且其失信成本遠遠大于其利益獲得,好的信用必然可以提升銷售量,這也從側面迫使銷售者提供最好的服務,避免了雙方欺詐行為。交易講究的誠信,信譽系統能最有效地維持雙方可信的商務關系。如目前國內最大的網購平臺淘寶網,它的網商信譽評價和信譽等級系統相對成熟,這種評價系統“為消費者提供了誠信、安全的購物保障,大大提升了網絡購物體驗”。但它依然存在相當多的問題,信用評價流程不合理,在買到相對低劣的產品時,你選擇退貨的同時就喪失了評價的權利,兩者只能選其一,那到底是留著不需要的產品而去評價,還是選擇退貨?惡意中差評現象猖獗,甚至出現惡意差評師這一職業,嚴重影響公平競爭。另外對于返修產品缺乏保障,筆者就遇到過產品寄回返修,遲遲沒有反應,損害消費者利益。信用可信度有待驗證,專業刷鉆組織的出現,使得信用體系的可靠性降低。
4電子商務安全立法現狀
電子商務因其帶來的經濟效益和流行發展趨勢而備受關注,其安全立法問題也得到了國際性組織和各國政府的高度重視,盡快營造全球范圍內的電子商務安全法律環境已成為國際社會的共識。要創造一個適應和規范電子商務安全交易、發展的法律境,政府部門職責首當其沖,在電子商務發展的監管和安全立法中發揮其主導作用。及時了解電子商務即時情況,制定出臺相應的安全保障法律法規,鼓勵、引導、電子商務健康發展,規范、維持必要的網絡市場秩序,這已經成為當前世界各國立法工作的重要任務。電子商務的廣泛性和無界性使得世界各國紛紛出臺相應法律、行為準則和規范辦法來推動本國電子商務安全、健康的發展,旨在抓住信息技術的機遇,提高自身競爭力,從而會的優勢,同時也減少電子商務的交易糾紛、欺詐行為,保障了交易的安全性,為電子商務在全球范圍內的發展掃平障礙。
4.1當前電子商務安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
電子商務因其基礎網絡這個開放又隱蔽的環境,而顯得比較特殊,其商貿交易行為需要有專門的法律來規范和秩序的維持,目前我國已經相繼出臺了部分法律法規、行為準則,設立了相應的部門來規范、監管和保證電子商務的安全。但與國際電子商務立法現狀和國內電子商務現實狀況相比,顯得比較尷尬。我國電子商務安全法律體系仍然存在較多空白,強針對性的立法需要加快,先行法規則亟需進一步改進和完善。電子商務安全法律的不足之處有:電子交易流程行為規范、用戶隱私保護、法律效力不足,法律滯后,情況描述不清,沒有有效懲戒措施,難以對電子商務中的失信者和破壞者造成較強的約束力。因此強快電子商務安全法律立法和改進已經迫在眉睫。
4.2現有電子商務安全法律
現行電子商務安全法律,具有較強針對性質的較少,大多分散各類法規之中,或是零星提及電子交易安全問題,目前電子商務交易安全的法律法規主要有以下四類:
(1)綜合性的法律。如:《民法通則》和《刑法》中有關對商貿交易的安全保障條文。
(2)對交易主體進行規范的相關法律。如《公司法》、《國有企業法》、《集體企業法》、《私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等;
(3)規范交易行為的有關法律,包括經濟合同法、產品質量法、價格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等
(4)對監督交易行為進行規范的法律,如會計法、票據法、銀行法等。
國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和公安部頒發的《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是兩個對電子商務具有重大影響的行政法規。
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的頒布也具有重要意義。該法賦予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明確了電子認證服務的市場準入制度,標志著我國的信息化立法邁出重要步伐。
4.3電子商務安全立法困難的原因
電子商務發展壯大為商貿交易帶來極大便捷和迅速優越性,成為了經濟的強勁增長點,為全球經濟的發展營造了良好的氛圍,與此同時,因為其特點,也對社會各個領域特別是立法帶來了困難和壓力。
首先電子商務的立法,需要考慮國家和地區之間的差異,協調困難。電子商務基于網絡,而網絡卻已經全球聯通、跨越了地域的界限。它所面對的不只是一個地區、一個國家的市場,而是全球一體化的大市場。各國由于社會制度、政治狀況、經濟發展程度等不同而導致了現行法律法規的不同,要制定可以有效協調、高度一體化的商業和法律規則,談何容易。
其次是電子商務交易處理、傳輸的實質就是對信號脈沖的傳輸和對數字流的處理,這種虛擬的平臺上,雙方的不曾謀面,使得信息資源對商家的商業信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信息得到廣泛傳播的同時,由于互聯網既開放又隱蔽的特性使得信息的真偽有待驗證,惡意的攻擊、惡意的失信難以發現,即使發現也難以揪出終端背后的那個失信或破壞者,有法難斷或者有法卻找不到應受懲罰的人,而且對于包括制作版權、著作權、商標使用權、數據庫等在內的知識產權保護也成為無法回避的問題。電子商務橫跨領域之廣、利益關聯群體之多,和其有別于傳統商務模式的無形化給稅收體制及稅收管理模式也帶來了巨大的挑戰。
再次,電子信息領域,技術日新月異,電子商務領域的技術進步速度已經超國家適時地調整其法律框架的能力。法律的變革無法做到像電子技術更新一樣的快,也由于新的意想不到的問題的不斷出現,使得適時的法律調整總跟不上電子商務高速發展的步伐。這是需要我們對于現行法律框架從根本上進行反思,困難而想而知。
5電子商務安全立法的對策研究
5.1電子商務安全需求分析
5.1.1主要內容
電子商務是網上公開直接虛擬交易的商務模式,它直接通過網絡進行交易、支付、談判、下單等,在這個過程中蘊藏了大量的商務信息,所以,電子商務的安全問題引起了網民、企業、行業、國家的廣泛觀眾。根據電子商務的交易模式以及重要性分析,電子商務的安全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信息的完整性;
2、信息的保密性;
3、信息的不可否認性;
4、交易雙方的真實身份信息;
5、系統的可靠性;
6、資金的安全性。
5.1.2涉及領域
通過吸收國外成功的經驗,結合我國自身電子商務發展特色以及社會主義國情特色,我國電子商務安全性的立法主要涉及以下幾大方面:
1、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2、交易雙方的個人真實信息;
3、保密和信息的合法性訪問;
4、數字簽名以及第三方認證;
5、計算機犯罪和侵犯問題的有效控制。
5.2電子商務安全立法定位與模式
電子商務的安全法律保障問題,從其整體情況來看,主要表現為兩大層次:第一,電子商務首先表現的是商品交易模式,它的安全需要通過民商法來進行規范保護;第二,電子商務是通過計算機及網絡技術實現的,它的安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計算機及網絡的自身安全程度,這需要網絡的安全管理法律來加以約束和保護。從第一點的角度來看,電子商務安全法律隸屬于商法的范圍。
因此,在立法過程中,重點還是需要從商法的角度,結合其依托計算機網絡技術的特色,從全面化的角度出發,制定出高效規范的電子商務安全法律。
從電子商務安全立法的模式角度出發,電子商務的安全法律主要有以下兩種選擇:第一,在電子商務交易活動的法律中加入電子商務安全性法律內容;第二,另外指定電子商務安全單行法。這兩種模式都有各自的優點和缺點,前者的立法成本低但是保護力度不夠強,后者的立法程序復雜,所需資源多,但是保護力度大。在實際操作中,到底選擇哪種模式,也是當下法律界正在研究分析的重點問題。本文提出的建議是分為兩步走:先采用第一種模式,等條件成熟后而且又加強的需要,再進行第二種模式的立法。這樣不僅可以快速成立相關法律體系,同時也可有效解決資源浪費的問題。
5.3我國電子商務安全性立法的對策分析
5.3.1健全電子商務法律,注重法律的滯后性
健全的電子商務立法體系不僅要包括有網絡服務和網絡管理的法律制度,同時還需要電子商務主體的立法和市場管理制度,以及電子商務交易支付的法律制度、網上商務行為制度、電子稅法制度、客戶個人隱私權保護法。只有建立系統性的法律制度,才能真正發揮電子商務安全法的作用。
在加強電子商務安全法建設的同時,同時也應該注重法律的滯后性帶來的法律效力減弱。法律的滯后性首先表現為法律立法的程序,這是個嚴格的過程,需要問題顯現的非常明白,并對該問題進行有充分的調研數據后,才可能形成立法的基本條件和背景,這個過程是繁瑣的,是復雜的,是需要長時間的。另外,法律要建立起威信,必須較長的時間,在這段長時間里,網絡的發展是非常快的,會發生不同程度內容的問題,而且這些問題會經常超過法律設定的范圍,這些問題在客觀上都表現為電子商務法律的滯后性,使得法律無法體現超前性,大大降低了法律的約束作用。
5.3.2加強立法部門對于電子商務的學習了解
立法部門在實際的工作經驗中,可能只是了解法律相關體系知識,對于電子商務交易模式、支付模式等相關內容可能存在誤解或者不了解的情況,這容易導致立法部門在立法的過程中,過于偏向法律的可行性,而忽略了電子商務法律的可行性。所以,加強立法部門對于電子商務的學習了解,使其真正深入了解電子商務整體運營過程以及涉及內容、存在的漏洞、需要加強的節點以及關聯的群體等內容,從根本上制定高效可行規范的電子商務安全法律,從而降低因誤解帶來的時間拖延、資源耗費等其他損失。
另外,加強立法部門對于電子商務的學習了解的同時,應加強立法部門工作人員對于電子商務立法的重視度,從思想上加強工作人員對于電子商務安全立法的注重,從而加快電子商務安全立法的實施進度。
5.2.3系統化完善,架構法律體系
我國電子商務的飛速發展,對電子商務中的安全問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建立我國電子商務安全法律時,應多加考慮它與其他法律之間的關聯度,從而架構其整體法律體系,進一步完善安全法律的有效性。具體內容如下:
1、在中國民法基本法原有的基礎上,增加交易安全的理念和內容;
2、在計算機與網絡安全管理的立法上,應針對電子商務在網絡虛擬環境下運行的特點,加強電子商務交易安全保護的法律措施。
3、在商事單行法的立法上,可以適當突破現有民法的一些制度,基于商法的特殊性及獨立性,滿足電子商務較高的安全保護需求。
4、在法律解釋上,全面清理我國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司法解釋,剔除掉不利于電子商務安全的言論,對電子商務的安全問題進行重新正確的認識和解釋。
5.2.4配套獎懲措施,提高安全法律威信度
獎懲措施是任何制度得以有效實施的保障制度,這里的獎懲措施具有兩個重要的含義:
第一,是對電子商務安全制度在實施過程出現的良性事件和惡性事件進行適當的獎勵和懲罰,或是進行高度的獎勵和懲罰,從而在加強良性循環的同時,對制度實施過程中的惡性事件作出嚴厲的懲罰,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從而有效提高電子商務安全立法的實施力度和效果。
第二,是對進行非法盜取電子商務信息或是破壞電子商務交易的不法分子進行嚴厲的法律制裁,以及對保護電子商務安全的良好事跡進行表揚。我國目前針對盜取電子商務信息或是破壞電子商務交易的不法分子還未建立有效的不法分子,才會使得這些不法分子妄想鉆空子、踩地雷,這也是導致我國電子商務安全出現問題的一大關鍵因素。因此,建立電子商務獎懲措施,有利于提高對不法分子的控制以及提高人民對電子商務安全的保護意識。
5.2.5借鑒國外成功經驗,結合自身特色國情
電子商務是全球性的電子商務,它是無國界、無種族之分的。所以,我國在建立電子商務安全法律時,可立足于國際立法的趨同性取向,借鑒國外成功的電子商務安全法律制度經驗,并且結合我國的自身特色國情。中國的電子商務安全法律,只有爭取與國際立法接軌,才能參與全球性的經濟競爭。例如,新加坡在制定《電子&交易法案》時幾乎全部采用了《電子商務示范法》的相關內容,同時根據《電子商務示范法》的總體精神以及自身國情,增加了部分內容。所以,我國在制定電子商務安全法律時,應盡量吸收國外原有的成果,再結合我國的特色國情,在降低立法成本、節省立法時間的同時,也提高電子商務安全法律的高效性和實用性。
6總結和展望
電子商務的安全問題是關系到電子商務能否繼續發展的關鍵因素。隨著我國計算機網絡科學的逐步發展,某些非法分子對于電子商務安全模式已經越來越熟悉,如果電子商務再不加強安全防范以及法律法規的嚴加約束,電子商務的安全將成為我國經濟法律的一大問題,這對我國經濟、網民、電子商務企業來說都是非常不利的。因此,盡快建立我國的電子商務安全立法,建立有效可行的電子商務安全法律法規,從國家政治制度角度出發,為我國的電子商務發展進行強而有力的安全管束,以促進我國電子商務行業穩步健康的發展。隨著我國電子商務的飛速發展,已經在我國人民生活中扮演的越來越重要的角色,電子商務的安全立法問題已經成為我國法政界、金融界和學術界共同關注的熱點問題,因此,研究我國電子商務安全立法工作,建立科學高效的電子商務安全法律,為我國的電子商務的穩步健康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
本文研究的主要貢獻在于:探討了我國電子商務安全現狀以及立法存在的問題與對策。本研究以電子商務基本概念和特色為理論基礎,通過對我國電子商務的安全現狀進行分析,從而形成本研究的整體背景,接著分析我國安全立法的現狀以及存在的問題,最后結合自身所學知識,提出改善我國電子商務安全法律的對策,希望對電子商務安全立法工作的開展能提供一些幫助。但是由于水平的限制以及實際經驗的不足,加上我國目前電子商務法律問題整體上處于不成熟與多樣化的階段,使得本文在研究過程中遇到一些困難,加上文字功底不夠等等,影響到了研究的效果,使得論文尚有以下不足之處:
1、研究過程中,對于我國電子商務安全現狀只選取了幾個主要的現狀進行描述,考慮到本研究報告的篇幅問題,并沒有對全部的現狀進行描述。
2、在對我國電子商務安全立法的現狀進行分析時,只對我國電子商務安全問題的難點以及現狀進行代表性的描述,并未形成系統化的描述。
【論文摘要】從1997年開始,隨著大量的諸如IBM等國外IT行業進入中國和中國因特網的迅速普及,電子商務在中國得到蓬勃發展。然而由于電子商務是一項新興交易模式,其規范化運做還存在很大的問題,雖然諸如阿里巴巴、支付寶等傳統電子商務企業發展的十分迅猛,但中國整個電子商務環境并沒有達到一個健康有序的高度,特別在電子商務活動的稅收問題成為了中國電子商務繼續發展的桎梏。
一、電子商務對傳統稅收的挑戰
1、電子商務稅收法律關系主體難以確定
電子商務的特點是使經濟全球化、虛擬化、一體化和流動性加強。一方面,電子商務當事人無須在一個國境內有其固定的住所,可以從全球的任何一個角落對其產品、勞務等進行銷售,交易主體的收益來源難以準確地判斷,使稅收管轄權運作失靈,直接導致征稅主體模糊不清。另一方面,網絡交易有其虛擬性,在虛擬的交易中是通過交易主體的網址進行交易,無法通過網址來判斷其納稅主體是誰。納稅主體可以通過虛假名稱來進行交易,也可以經常性改變其網址,這樣網址并不能成為確定納稅主體的依據,也就是說,納稅主體與其從事交易的網址之間并不存在直接的關聯,難以確定納稅主體。
2、電子商務稅收法律關系客體難以確定
電子商務使貿易數字化,整個交易過程中只是數字化信息流的傳輸過程。傳統貿易中的商品、勞務、特許權、收益所得等此時都是以比特流的形式在當事人之間流動,尤其是網絡上出現的新型服務如知識產權等,任何人都可以下載和復制,對交易的數量、性質無法準確地掌握,交易客體及性質無法確定。
3、商業中介課稅點減少,增大了稅收流失的風險
在電子貿易中,消費者可以從廠商的網站直接和廠商進行交易,而不需要中介如人、批發商等,而實際稅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來自中介的代扣代繳稅款。隨著電子貿易的發展,這些中介在稅收中的作用日益削弱,是稅收流失的一個重要原因。雖然國內銀行可以提供納稅人的情況,但近年來網上銀行的電子貨幣的發展,出現了設在避稅地的網上銀行及其提供的“稅收保護”,因而削弱了稅務機關對網上交易的監控力度,無法像傳統貿易一樣征稅。傳統貿易的征稅是以審查企業賬冊憑證為課稅的依據,但電子商務的數字化、無紙化對課稅增加了前所未有的難度。電子貿易不再有傳統的賬冊,取而代之的是存儲于計算機中的數字信息,而對這些數字信息可以隨意地由企業自行修改。一方面,這些給稅務部門對全面掌握企業的貿易情況帶來難度,另一方面,即使稅務部門掌握了企業的一些貿易信息,而這些信息可能都是假的。所以,稅收稽核不能根據企業貿易的實際交易量來稽查。現行稅務登記依據的基礎是工商登記,但信息網絡交易的經營范圍是無限的,也不需要事先經過工商部門的批準,因此,現行有形貿易的稅務登記方法不再適用于電子商務,無法確定納稅人的經營情況。由于網上交易的電子化,電子貨幣、電子發票、網上銀行開始取代傳統的貨幣銀行、信用卡,現行的稅款征收方式與網上交易明顯脫節。現行稅收征管方式的不適應將導致電子商務征稅方面法律責任上的空白地帶,對電子商務的征納稅法律責任將無從談起,因而稅務機關更加難以開展征管。
二、我國電子商務稅收政策的思考
1、我國稅收政策遵循的原則
為促進我國稅收健康有序地發展,稅收應遵循稅收中立性原則、稅收公平性原則和維護國家稅收權益原則。中立性原則是指保持傳統貿易和電子商務稅負一致性,也就是說,傳統貿易和電子商務在本質上是一樣的,不存在優劣之分,并在電子商務市場體系沒有完善之前,可以給予適當的稅收優惠,以避免因電子商務稅收政策的出臺及其不完善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公平性原則是納稅人無論采用傳統貿易方式還是電子商務方式都應享有同等的稅負,這樣人們才愿意選擇進行更多電子商務活動,電子商務也才能夠穩定的發展。同時營造公平的稅收環境,是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維護國家稅收權益原則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本國的稅收權益。具體講就是要堅持稅收中性原則,為國內外企業營造公平競爭的環境,維護發展中國家稅收利益,防止巨額稅款的流失,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能夠在國際稅收的對抗和協調中找到利益的均衡點,最終形成新的國際稅收格局,達到共同發展的目標。
2、我國電子商務稅收總體框架
(1)以現行稅收法律制度為基點,全面啟動以互聯網為基礎的電子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目前,我國還沒有關于電子商務的稅收政策,但是我國的稅務部門以現行稅務法律制度為基點,對電子商務條件下的稅收征管手段的現代化進行了積極探索,取得了較好的成果,如“三金工程”,但我們應清醒地認識到還存在許多問題。電子商務稅收信息系統應以互聯網為基礎,建設對非網絡交易征稅的電子征稅管理系統和對網絡交易的電子征稅管理系統,嚴密監視網絡貿易,跟蹤貿易數據流向,依據貿易規則和法律依據進行稅收征管和稅收稽查,同時利用互聯網的普及性,納稅人可以隨時隨地進行申報和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