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合伙企業的稅務籌劃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關鍵詞:稅務籌劃;設立;組織形式;注冊地點;優惠政策
引 言:在市場經濟日益發展的今天,企業作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企業價值最大化是其根本目標。依法納稅是每個納稅人的義務,但納稅就會造成企業經濟利益的流出。為了降低納稅成本,企業通過稅收籌劃減少稅負,有利于最大限度的實現其財務目標。企業在設立環節的稅務籌劃是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第一步,為企業以后的稅務籌劃奠定了基礎,對企業以后的經濟決策和經濟活動具有重要指導作用。
一、企業組織形式的稅務籌劃
在我國的市場經濟不斷發展的今天,企業組織形式日益多樣化,基本包括以下幾類:公司制企業、個人獨資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其中公司制企業屬于法人組織,出資者以其全部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等;個人獨資合伙企業屬于自然人組織,出資者需承擔無限責任;個體工商戶是經工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個人,需承擔無限責任。
由于企業間組織形式的差別,國家在制定稅收法律法規的過程中,對不同的組織形式實行不同的征稅規定,而這些稅收規定的差別為企業提供了稅務籌劃空間。
1.法人單位與自然人單位的比較
在稅收相關規定中,作為法人單位的公司制企業的經營所得在分配前要征收25%的企業所得稅(小型微利企業適用20%,高新技術企業適用15%),稅后利潤分配給投資者時要為投資者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營業利潤在分配給投資者的過程中征收了兩次稅。而作為自然人單位的個人獨資、合伙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所得則不需繳納企業所得稅,投資人只需對所得按照五級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從稅負角度來說自然人企業的稅負要低于法人企業。
2.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的比較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雖然同為法人企業,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所獲得的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不作為個人所得,不計征個人所得稅,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則無此優惠,因此股份有限公司一定程度上要優于有限責任公司。
3.個人獨資、合伙企業與個體工商戶的比較
在企業設立初期規模較小時,組織形式可以選擇個人獨資、合伙企業或個體工商戶。《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中規定營業稅起征點按期繳納的,月營業額為5000-20000元(具體金額各省市自己制定);按次繳納的,每次(日)營業額為300-500元(具體金額各省市自己制定),起征點的適用范圍限于個人。個體工商戶具有個人的性質,適用于此項優惠,而個人獨資、合伙企業在營業稅中不屬于個人范疇,無法享受起征點稅收優惠。因此在設立初期營業額較小的情況下,個體工商戶要優于個人獨資、合伙企業。
二、企業所從事行業的稅務籌劃
在社會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各行業經濟情況復雜多樣,針對各行業的相關稅收政策也不同,因此企業在選擇所從事的行業時,需要對行業間的稅收規定進行比較,按照不同的稅種優惠政策確定經營范圍和進行稅務籌劃。在行業選擇中涉及的稅種主要包括流轉稅中的增值稅和營業稅兩大類。
1.增值稅經營范圍內的優惠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稅率為13%的銷售或者進口貨物包括:糧食、食用植物油;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圖書、報紙、雜志;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第十五條規定的免征增值稅的項目包括: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避孕藥品和用具;古舊圖書;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此外,增值稅的有關規定對于軟件集成電路產業、文化創意產業、資源綜合利用產業、醫療衛生等也有許多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可以依據自身發展目標,選擇設定符合優惠政策的增值稅經營活動。另外企業設立初期如果營業額較低,還可以按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
2.營業稅經營范圍內的優惠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下列項目免征營業稅: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勞務,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勞務;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文物保護單位管理機構、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境內保險機構為出口貨物提供的保險產品。
另外稅收相關法律還有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免征營業稅、營利性醫療機構三年內免征營業稅等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可以依據自身情況,選擇設定符合優惠政策的營業稅經營活動。
三、企業注冊地點的稅務籌劃
1.國內注冊地點選擇的稅務籌劃
我國針對不同地域經濟發展的要求,對相應地區分別制定了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為創業者提供了稅務籌劃空間。為了扶持貧困地區、西部地區的發展,國家制定了西部大開發優惠政策。為了扶持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國家在部分地區設立了經濟特區、上海浦東新區等一批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對這些區域內新設立的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實行兩免三減半政策等。
稅法規定對于城市維護建設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在不同地區稅率不同。其中企業所在地為城市市區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為7%;企業所在地為縣城、建制鎮的,對應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縣城或建制鎮的,對應稅率降為l%。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城鎮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
對于無法制定稅收優惠的一些地區,為了振興區域經濟,當地政府制定了優惠的招商引資政策,對于引入的企業繳納相應稅款后,當地政府會以產業扶持等形式通過財政渠道進行稅收的變相返還,達到稅收優惠的目的。因此企業在選擇注冊地點時,除考察當地的稅收優惠政策外,也不妨同時考察一下當地的配套招商引資政策。
2.國外注冊地點選擇的稅務籌劃
當企業進行海外投資時,投資者需要比較投資地對國外投資者的稅收優惠程度。如果投資國與居住國間的稅收協定不夠優惠,投資者可以考慮在某一國際避稅港設立公司進行投資。目前國際避稅港一般分為三類:第一類是不征收所得稅和一般財產稅的國家和地區,如開曼群島等;第二類是不征收某些所得稅和一般財產稅或雖然征收但稅率較低的國家和地區,如新加坡、牙買加等;第三類是有某些稅收特例或者提供某些稅收優惠特殊的國家和地區,如英國、加拿大等。在這些地方設立公司,利用當地稅基窄、稅率低的優惠政策,轉移企業利潤,從而達到節稅目的。
四、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籌劃
1.高新技術企業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稅收優惠
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研發人員比例、研發費用等方面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居民企業。對經認定的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其企業所得稅減按15%的稅率征收。
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是從事技術性外包服務并符合《財政部 國家稅務局 商務部 科技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中員工學歷、技術服務收入比例等方面規定的技術服務企業。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其企業所得稅減按15%的稅率征收。
2.研發費用的稅收優惠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八條規定: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不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企業若想適用此項優惠政策,需將研究開發支出與其他支出分別核算,以便充分利用此項政策。
3.小型微利企業的稅收優惠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享受優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業需符合以下條件:工業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不得超過30萬元,從業人員不得超過lOO人,資產總額不得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的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得超過30萬元,從業人員不得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得超過1000萬元。對于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或等于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年所得額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然后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4.殘疾人的相關稅收優惠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規定:企業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工資,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是加計扣除。因此企業安置殘疾人員,在按照支付殘疾人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支付殘疾人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此外個人所得稅的稅收相關規定中對于殘疾人還有很多稅收優惠政策,例如規定對于殘疾人員興辦或參與興辦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減按100%征收個人所得稅等。
由于稅法在經濟活動中的調節作用,國家利用稅法對經濟活動進行調節的相應稅收優惠政策還有很多,企業在設立時可以充分考察各稅收優惠政策的條件和時限,結合自身經營目標,設立相應的經營業務活動。
五、企業設立的稅務籌劃風險及防范
稅務籌劃可以給企業帶來節稅利益,但同時也存在相應的涉稅風險,因此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時,要對這些風險引起足夠重視。
1.涉稅法律風險
納稅人在對稅收和經濟政策掌握不深入、不全面的情況下,為實施稅務籌劃而進行經營活動或會計政策的變通,有可能不符合政策相關規定而使得節稅變為違法違規,因而承擔補繳稅款、滯納金和相應處罰的風險。
2.涉稅執法風險
合理稅務籌劃的合法性需要稅務行政部門的確認,但由于稅務機關在稅收征管過程中擁有部分自由裁量權,因此稅務籌劃可能會出現偏差,增加稅收成本,無法達到節稅效果。
3.涉稅經濟風險
企業在設立時制定的稅務籌劃方案,隨著企業發展過程中自身狀況和經營環境的變化,可能會產生預期結果不一致甚至相反的效果,并可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4.稅務籌劃風險的防范
針對稅務籌劃風險,首先企業稅務籌劃人員應該加強稅收和經濟政策的學習,以便于預防不同納稅方案的政策風險;其次企業與稅務機關應加強交流,及時了解最新的稅收政策法規,充分掌握稅收征管的具體要求,靈活調整自身涉稅行為;最后稅務籌劃的目標和方案必須與企業發展目標和自身實際情況相吻合,不能為了盲目避稅而影響企業正常經濟活動,使企業蒙受經濟損失。
參考文獻:
[1]張中秀.稅務籌劃教程(第二版)[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
[2]李成.稅務籌劃[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10.
[論文摘要]目前,稅務籌劃受到越來越多的大企業的關注和應用,但是中小企業的運用范圍和技巧卻非常有限。中小企業由于自身企業特點,利潤較小、融資較難、資金緊張,如何降低企業稅負成為企業關注的焦點。
[論文關鍵詞]中小企業 稅務籌劃 增值稅
稅務籌劃可以表述為納稅人在法律規定許可的范圍內,憑借法律賦予的正當權利,通過對投資、籌資、經營、理財等活動的事先安排與規劃,以達到減少稅款繳納或遞延稅款繳納目的的一系列謀劃活動。
一、中小企業創建環節的稅務籌劃
(一)中小企業設立形式的稅務籌劃
1.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身份的選擇。這兩類納稅人在稅款計算方法、適用稅率以及管理辦法上都有所不同。從進項稅額來看,一般納稅人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抵扣進項稅額,其進項稅額只能進成本;從銷售來看,銷售方在銷售時,除了向買方收取貨款外,還要收取一筆增值稅款,其稅額要高于向小規模納稅人收取的款項。雖然收取的銷售稅額可以開出專用發票供購貨方抵扣,但對于一些不需專門發票或不能抵扣的進項稅額的買方來說,從小規模納稅人進貨是更好的選擇。
2.有限責任公司與個人獨資、合伙制企業的選擇。企業的組織形式一般包括個人企業、合伙企業和公司制企業。我國稅法對不同企業規定的適用稅種是不同的。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我國公司制企業適用稅率是:年應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的微利企業適用20%的稅率,其他企業適用25%的所得稅率,而個體工商戶適用個人所得稅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由于適用的稅率不同,在進行稅務籌劃的時候不能簡單地看名義稅率的高低,而應根據不同形式稅率的計算方法計算出應繳稅款后再比較實際稅負的高低。
例如:一家商店由兄弟兩人各投資50%合伙經營,資金規模及人員數量符合《企業所得稅法》對小型微利企業規定的要求,2010年年盈利200000元。若該店按合伙企業課征個人所得稅,稅后利潤為200000 -(200000÷2×35%- 6750)×2=143500元;若該店按公司課征所得稅,稅率為20%,稅后利潤為200000×
(1-20%)=160000元全部作為股息分配,納稅人還要繳納一次個人所得稅160000×20%=32000元,其稅后收益只有128000元<143500元。因此,公司制稅負重于合伙企業稅負,納稅人做出了不組建公司而辦合伙企業的決策。
(二)中小企業設立行業的稅務籌劃
1.高新技術產業、創業投資企業、農林牧漁業的選擇
我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第27條第(一)項規定,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征企業所得稅。
另外,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國家需要重點扶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可以按照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2.廢舊物資經營企業的籌劃
根據規定,自2001年5月1日起,對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其收購的廢舊物資免征增值稅。生產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入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的廢舊物資,可按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開具的由稅務機關監制的普通發票上注明的金額,計算抵扣進項稅額。從事廢舊物資經營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收購的廢舊物資,不能取得增值稅專業發票的,根據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使用的收購憑證上注明的收購金額,按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予以扣除。
例如:某造紙廠一年收購共100萬元的廢紙,但都無法取得合法的抵扣憑證。將廢紙再造紙后出售,獲得銷售收入200萬元,僅有電費、水費及少量修理用配件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購進的水、電費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價款為35萬元,稅金約為6萬元。
(1)籌劃前:
增值稅銷項稅額:200×17%=34萬元;增值稅進項稅額:6萬元
應納增值稅稅額:34-6=28萬元;增值稅稅負:28÷200=14%
(2)籌劃后:將企業的廢品收購業務分離出去成立回收公司,專門從事廢舊物資的回收經營,兩公司變成購銷關系,回收公司收購100萬元廢舊物資并銷售給造紙廠。回收公司可以免繳增值稅,造紙廠可以從回收公司取得其開具的普通發票注明的金額為100萬元,可按10%作進項抵扣,加工生產的紙張銷售額,水電耗費不變。
增值稅銷項稅額:200×17%=34萬元;增值稅進項稅額:10+6=16萬元
應納增值稅稅額:34-16=18萬元;增值稅總體稅負率:18÷200=9%
此項稅務籌劃后,稅負率顯著降低。
二、中小企業經營環節稅務籌劃的內容和方法
(一)中小企業增值稅稅務籌劃
1.購貨環節中供貨商的選擇
對于只能采用小規模納稅人身份的中小企業,由于不存在稅款抵扣的環節,含稅價款中的增值稅稅額意味著單純的現金流出,所以,選擇供應商時只需要比較供應商產品的含稅價格,從含稅價格最低的供貨商處購進貨物即可。
對于中小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雖然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憑專用發票注明稅額抵扣,但不能將一般納稅人作為購貨單位的唯一選擇,小規模納稅人也可以申請由主管稅務機關代開專用發票。假設在質量和價格相同的情況下,從一般納稅人購進可以得到17%或13%增值稅稅率的專用發票,作為進項稅額,可抵扣額最大,則應納稅額最小;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可獲得其從主管稅務機關代開的征收率為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稅款抵扣;從個體工商戶購進,則不能抵扣。因此,選擇供應商要計算比較各自的稅負和收益。
2.銷貨環節中兼營銷售的選擇
兼營在我國不僅僅是指同時經營增值稅不同適用稅率項目,同時經營增值稅應稅、免稅、減稅項目,還包括同時經營增值稅和營業稅項目。增值稅納稅人應分別核算應稅貨物或應稅勞務和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對應稅貨物和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按各自適用的稅率繳納增值稅,對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按適用的稅率繳納營業稅。如果不分別核算或者不能準確核算應稅貨物或應稅勞務和非應稅勞務銷售額的,其非應稅勞務應與應稅貨物或應稅勞務一并繳納增值稅,就會增加稅負。
(二)中小企業消費稅稅務籌劃
1.自營與委托加工方式的比較
不同加工方式的計稅依據不同,其繳納的消費稅也就不同。在實際生產中,中小企業采用自營方式生產應稅消費品時,其計稅依據為產品的對外銷售價格;采用委托加工方式時,其計稅依據為受托方當期同類商品的銷售價格或組成計稅價格,由受托方代扣代繳。
通常情況下,委托方以高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而受托方代扣代繳消費稅的計稅價格往往低于實際銷售價格,差額部分不繳納消費稅。只有委托加工費低于限額,收回的應稅消費品的計稅價格低于直接銷售價格,納稅人通過委托加工方式生產應稅消費品,繳納的稅負較輕。
2.包裝物押金
根據《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應納稅額的應稅消費品連同包裝物銷售的,要區分不同情況計算應納稅額。
如果包裝物連同產品一同作價銷售,則包裝物的價格均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計征消費稅;如果包裝物不作價銷售而是收取押金,只要在規定的時間內(一般為1年)退回,就不必繳納消費稅,酒類產品除外。因此,中小企業如果想在包裝物上節省消費稅,就不能將包裝物作價隨同產品銷售,而應采用收取押金的方式,但此押金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收回。這樣,一方面有助于降低計稅依據,減少稅收負擔,即使收取的押金超過一年未還,押金并入銷售額征稅,由于將納稅期限延緩了一年,充分利用了資金時間價值。
(三)中小企業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
本部分主要從扣除項目的籌劃來減少應納稅所得額的角度進行闡述。
1.利用工資、薪金支出進行稅務籌劃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34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新企業所得稅法不再實行按計稅工資進行扣除。我國中小企業中絕大多數是勞動密集型企業,工資薪金支出占企業成本的很大一部分。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后,加大職工的工資薪金支出或是職工福利支出,能夠減少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從而減少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但是,工資薪金支出要真實、合理,否則稅務機關有權調整工資扣除數。由于稅法沒有規定提供的勞務與報酬是否配比的量化指標,在實務中,雇員對企業的貢獻難以量化統計,判斷起來比較困難,因此,利用職工薪酬進行稅務籌劃,能給企業帶來一定的稅收利益。
2.利用利息支出進行稅務籌劃
根據規定,非金融企業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解利息支出、企業經批準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額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
可見,利息支出并非無條件的全部扣除,因此在籌劃時應注意:(1)利息支出的合法性。企業應取得合法憑證;(2)應盡量向金融機構貸款。如果向金融機構以外的其他機構借款,利率超過金融機構的相應利息則無法得到抵扣;(3)同業拆解的利息支出可以列支。企業之間相互融資,既保證了資金周轉,又可以就利息支出列支扣除,減小稅負。
3.利用公益性、救濟性捐贈進行稅務籌劃
【關鍵詞】 小微物流企業; 稅收籌劃; 案例分析
中圖分類號:F812.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937(2015)22-0105-03
一、創設階段的稅收籌劃
(一)設立時注冊地點選擇的稅收籌劃
小型微利物流企業因其歸屬為流通行業,故在創設階段應重點考慮注冊地點,注冊地點選擇不當會直接影響產業集聚和產業鏈延伸。根據我國稅法的規定,入駐符合國民經濟發展需要的產業規劃自貿區、物流園、科技園可給予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這就為相關納稅人注冊地點選擇納稅籌劃提供了空間。當然,國家對于注冊地點的優惠會涉及嚴格的限制條件,因此,小微物流企業在設立時,一定要根據客觀情況和自身資源狀況綜合考慮,以期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獲取最大稅后收益。
案例1:2015年初,鄭州的吳先生擬在本地投資100萬元,成立一家小微物流公司,為客戶提供小件貨物配送業務。年服務收入預計為480萬元(含稅),各項成本及管理費用預計為421萬元,可抵扣進項稅約為7萬元。現有兩個方案可供選擇:一是在無稅收優惠的鄭州老城區注冊;二是在有稅收優惠的鄭州華南城注冊。
根據以上情況,為吳先生進行納稅籌劃。
籌劃分析:上述兩方案在流轉稅方面無差異,但因注冊地點不同,可享受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不盡相同,將導致企業稅后利潤存在很大的差別。
根據財稅〔2013〕106號文規定,納稅人提供快遞服務,就其交通運輸部分適用11%的增值稅率,就其收派服務適用6%的增值稅率。故方案一和方案二均應納增值稅及附加:
應繳納增值稅=480÷(1+6%)×6%-7=20.17(萬元)
應繳納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20.17×(7%+3%)=
2.02(萬元)
企業利潤總額=480÷(1+6%)-421-2.02=29.81(萬元)
方案一:在無稅收優惠的鄭州老城區注冊,適用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
應繳納企業所得稅=29.81×20%=5.96(萬元)
企業稅后利潤=29.81-5.96=23.85(萬元)
方案二:在有稅收優惠的鄭州華南城注冊,根據鄭政〔2012〕23號文規定,對入駐鄭州華南城的所有商戶給予稅收扶持政策,即對所有入駐商戶五年內給予“三免兩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措施。
應繳納企業所得稅=29.81×20%×(1-50%)=2.98(萬元)
企業稅后利潤=29.81-2.98=26.83(萬元)
籌劃點評:注冊經營地點對小微物流企業稅后利潤的影響十分明顯,小微企業要想獲得企業所得稅收優惠,不僅要對享受優惠的條件和限制性規定作客觀分析,同時還要融洽與政府招商部門的關系,否則無法享受優惠政策。
(二)設立時組織形式選擇的稅收籌劃
可供小微企業選擇的組織形式主要有三種: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公司制企業。其中,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不涉及企業所得稅問題,只繳納個人所得稅;公司制企業屬于法人企業,應繳納企業所得稅,同時,對企業的自然人股東取得的紅利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由上述規定可見,企業組織形式不同所繳納的稅種也不同。因此,小微企業在設立時應提前對不同組織形式下的稅負進行測算,優先選擇稅負輕、稅后收益較大的企業組織形式。
案例2:2015年北京在校大學生小雙聯合同學小左,準備在學校自辦一家小型快遞企業“風順快遞”,預計年度收入總額為360 000元(不含稅),相關成本費用為216 000 元(其中投資者每月工資5 000元),申請認定為小規模納稅人。現有三種設立方案可供選擇:一是設立個人獨資企業,二是設立合伙企業,三是設立有限責任公司。請對其進行納稅籌劃。
籌劃分析:小微企業在設立階段,選擇適當的組織形式是一種有效的稅收籌劃手段,可減輕稅負,實現稅后收益最大化。
財稅〔2014〕71號文及國稅總局2014年第57號公告規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含)的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
該企業無論選擇何種組織形式,其應繳納增值稅均為0。
方案一:設立個人獨資企業
應繳納個人所得稅=(360 000-216 000+5 000×12-3 500×12)×35%-14 750=41 950(元)
方案二:設立兩人合伙企業,假設小雙和小左的投資額各占50%
應繳納個人所得稅={[(360 000-216 000+5 000×12×2)/2-3 500×12]×30%-9 750}×2=34 500(元)
方案三:設立有限責任公司
財稅〔2015〕34號文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因此,企業可以申請適用小型微利企業的優惠政策。
應納稅所得額=360 000-216 000=144 000(元)
應繳納企業所得稅=144 000×50%×20%=14 400(元)
稅后利潤=144 000-14 400=129 600(元)
假設企業實現的稅后利潤全部作為股利分配給投資者,小雙和小左應繳納個人所得稅=129 600×20%=25 920(元)
兩位投資者的年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5 000-
3 500)×3%×12×2=1 080(元)
稅收負擔合計=14 400+25 920+1 080=41 400(元)
對比可見,方案三將企業設立為有限責任公司可適用小型微利企業的優惠政策,較方案一可節稅550 元(41 950-41 400),效果并不明顯。但對比方案二卻增加稅收負擔6 900 元(41 400-34 500)。因此,從稅收負擔最輕的角度,該企業應當選擇方案二,設立為合伙企業更有利。
籌劃點評:設立為合伙企業雖可節稅,但受企業性質所限,合伙人在法律上須承擔較大的債務風險,對企業長遠發展不利。因此,小微企業在進行公司組織形式的選擇時,應綜合考慮經營風險、經營規模、管理模式等因素,作出合理決策。
二、經營階段的稅收籌劃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4年第57號公告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起征點自2014年10月1日起,提高到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包含個體工商戶、其他個人、企業和非企業性單位)。因此,小微企業在經營階段進行稅收籌劃時需關注月銷售額在起征點附近變動帶來的增值稅及附加的稅負變化。只有當月銷售額超過起征點后的稅后收益高于起征點前的凈收益,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高于起征點標準才是劃算的。
案例3:續上例,小雙及其同學小左投資設立的小型快遞企業“風順快遞”,2015年被稅務機關認定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第一年經營,預計月銷售額在30 000元(含稅)左右。在增值稅起征點附近的銷售額為多少才合適呢?請對此進行納稅籌劃。
籌劃分析:小微快遞企業所從事的快遞業務屬于增值稅的征收范圍,認定為小規模納稅人的稅率為3%。根據增值稅相關規定,月銷售額在30 000元以下(含30 000元)的免征增值稅;超過30 000元的,應按全額計算征稅。規定所指的銷售額為不含稅的銷售額,但小規模納稅人只能使用普通發票,而普通發票上的銷售額是含稅的銷售額。所以,應將不含稅銷售額換算為含稅銷售額與之對應。即:30 000×(1+3%)= 30 900(元),亦即含稅銷售額超過30 900元,應按全額計算征稅。
方案一:每月含稅銷售額不超過30 900元(含)
應繳納增值稅=0(元)
此情況下,月銷售額越接近30 900元越好。
方案二:每月含稅銷售額超過30 900元
此情況下,由于超過30 900元要全額征稅(同時依增值稅稅額征收7%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及3%的教育費附加,故綜合稅率為3.3%),為此,超過起征點后的節稅點銷售額計算如下:
設含稅銷售額為X時的稅后收益與起征點前30 900元銷售額相等,則:
X-X÷(1+3%)×3.3%=30 900
X=31 922.75(元)
當納稅人的月含稅銷售額為31 922.75元時,其稅后收益為30 900元。若月含稅銷售額在30 900~31 922.75元之間時,其稅后收益小于等于30 900元,在這種情況下,納稅人應選擇月含稅銷售額30 900元;若月含稅銷售額大于31 922.75元時,其稅后收益大于30 900元,在這種情況下,含稅銷售額越大其稅后收益亦越大。
籌劃點評: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在起征點附近時,一定要考慮節稅點的影響。實務中,小微企業在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提前做好市場分析預測,平衡每月開具發票的銷售額,充分利用節稅點銷售額使稅后收益最大化。
三、利潤分配階段的稅收籌劃
企業利潤的增加必然帶來所得稅費用的增加,而利潤總額扣除所得稅費用就是凈利潤,是可供企業分配的經營成果。對于小微企業而言,企業利潤分配策略不同,投資人獲得收益的性質不同,實際所得稅稅負有較大差異。
案例4,續上例,出于風險的考慮,最終小微快遞企業“風順快遞”選擇公司法人制,由小雙和小左共同出資設立,經營成果均分。2015年末,該公司實現凈利潤14.4萬元,以前年度虧損5.4萬元。現有兩個利潤分配方案可供選擇:方案一,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積金,5%的法定公益金;方案二,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積金,10%的法定公益金以及5萬元的任意盈余公積金。
籌劃分析:由于該公司2015年未對股東進行利潤分配,所以小雙和小左兩位投資人當年沒有股息紅利所得,但“風順快遞”有限公司的剩余利潤掛賬一年后,將對兩位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方案一:“風順快遞”有限公司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積金,5%的法定公益金。
該公司剩余利潤=(14.4-5.4)×(1-10%-5%)=7.65(萬元)。
剩余利潤掛賬一年后,小雙和小左分別應繳納個人所得稅=7.65×50%×20%=0.765(萬元)。
方案二:“風順快遞”有限公司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積金,10%的法定公益金以及5萬元的任意盈余公積金。
該公司剩余利潤=(14.4-5.4)×(1-10%-10%)-5
=2.2(萬元)。
剩余利潤掛賬一年后,小雙和小左分別應繳納個人所得稅=2.2×50%×20%=0.22(萬元)。
對比可見,方案二比方案一為每個投資者減少個人所得稅0.545萬元(0.765-0.22)。因此,該公司應當選擇方案二。
籌劃點評:小微企業的股東即使保留公司利潤不分配,也不能免除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的期限最長為一年。因此,小微企業可依據《公司法》的規定,利用提取公積金的比例進行納稅籌劃,以達到減輕投資人稅負的目的。
通過上述涉稅案例分析可見,小微快遞企業在創設、經營和利潤分配階段,可通過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地取得“節稅”利益。需要特別提醒注意的是:小微物流企業受組織形式、投資者品質、財會人員素質等限制,決定其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的時效性、合規性和適當性會有所差異,也會受技術與程序、方法與步驟等方面的影響。因此,在不同階段,小微物流企業要結合實際情況用好用足國家給予的稅收扶持政策,以選擇涉稅風險最低的納稅籌劃方案。
【主要參考文獻】
[1] 劉金星,彭新媛.小微企業不同階段的納稅籌劃研究[J].會計之友,2015(3):81-83.
[2]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A/OL]. http: // , 2015-
03-13.
關鍵詞:企業;納稅籌劃;策略
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主要來源,它直接關系到國家建設、社會穩定和經濟的發展。企業在設立時,進行必要的納稅籌劃,可以減輕稅負,獲得稅收收益。納稅籌劃能體現出企業獨立自主的權利,同時這也體現了企業對于社會所賦予權利的運用。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受到了人們的高度關注,并且納稅籌劃也同時被運用到了企業的經營當中,已經成為了能夠有效增強企業競爭能力的手段。
一、納稅籌劃應遵循的原則
(一)全局性原則
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是一項全局性的綜合工作,企業的成本支出除了稅收以外,還可能由采購成本、固定資產投人、人力支出等其他多個方面構成。在進行納稅籌劃時應先分析了解企業自身的情況,考慮對全局的影響,不應顧此失彼。
(二)合法性原則
納稅人所有的納稅籌劃活動都應在符合稅收法律的框架內進行,這也是納稅籌劃與避稅、偷漏稅等行為的本質區別。稅務部門對避稅、偷漏稅行為是絕不容許和堅決打擊的,而對合理的納稅籌劃通常是鼓勵的。
(三)事先籌劃原則
納稅籌劃活動應在企業的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之前做好。通常來說,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開展時其納稅義務也隨之產生,稅種、稅率、納稅金額、納稅時間等也隨之確定,此時再做納稅籌劃已毫無意義。
二、企業設立時納稅身份的納稅籌劃
(一)籌劃原理
企業稅收立法中,對不同納稅人界定身份不同,適用的稅收政策征稅對象和范圍、適用稅率、納稅計算方法等可能不同,從而導致稅負存在差異。企業所得稅中,有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的認定;有母公司和子公司、總公司和分公司的區別;還有法人制公司和個人獨資和合伙企業的區分。所得稅對此類納稅人給出了不同的所得稅征收政策和稅率,針對不同政策,不同納稅人會產生稅負差異,這就為所得稅納稅人提供了設立時通過確定納稅人身份進行納稅籌劃提供可能。增值稅中,有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之分,它們的稅收政策和稅率不同,這就為增值稅納稅人通過身份認定進行納稅籌劃提供了空間。
(二)籌劃思路的選擇
我國企業所得稅的基本稅率為25%、低稅率為20%。基本稅率為25%適用于居民企業和在中國設有機構、場所且所得與機構、場所有關聯的非居民企業。低稅率20%,造用于在中國境內未設機構、場所,或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非居民企業。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但首先得滿足小型微利企業的兩個條件。
對于法人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自然人投資設立組織時,選擇設立法人企業,將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同時,企業的自然人股東,還要對分配的股息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自然人投資設立個人獨資和合伙企業,則應該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不涉及企業所得稅。這樣看,選擇設立個人獨資和合伙企業,可以規避企業所得稅,避免對同一所得重復征稅的問題。
對于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的稅率、計算方法各不相同,從而導致稅負也不同,納稅人根據自己的生產經營情況,當企業作為一般納稅人增值稅負擔較輕時,企業可以創造條件進行適當的合并,增加企業銷售額,以符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條件。但企業認為自己作為小規模企業負擔較輕時,可以控制企業的銷售額,使企業不要達到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標準。
三、納稅籌劃面臨的風險問題
(一)納稅籌劃面臨的政策風險
利用國家出臺的稅收優惠政策,從而達到節稅的目的。由于企業對于稅收政策認識不足,理解不深,很容易造成稅收政策風險的產生。這就要求企業財務人員認真理解政策,樹立正確的風險意識,建立風險預警機制,時刻保持警惕性。
(二)納稅籌劃面臨的操作風險及對策
納稅籌劃的操作具有風險性,是因為納稅籌劃經常是在法律、法規、政策的邊緣進行操作的,從而實現納稅人利益最大化。由于我國稅法法規多,有些法規在某些地方模糊,給納稅人納稅籌劃帶來了許多風險。這就要求我們認真學法、懂法、守法,最大限度地使企業納稅籌劃方案與政策國家稅收政策趨于一致。納稅籌劃面臨的經營風險及對策企業的經營活動對納稅籌劃影響較大,企業項目投資后,經營活動發生了變化,可能會使企業享受不了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從而加重企業稅負。
四、企業納稅籌劃的完善策略
(一)正確理解與應用納稅籌劃
目前我國很多納稅人還沒有正確認識到納稅籌劃,并且籌劃意識相對比較淡薄,在觀念和應用上都存在著很多的誤區,所以必須要對其進行宣傳。在進行宣傳的時候,使納稅人的法制觀念與納稅意識得到很大程度上的增強,使納稅人對其有一個正確的認識,明白納稅籌劃是能夠維護自身利益的合法權力。稅務人員必須要使觀念進行更新,正視納稅人的合法權利,明確理解納稅籌劃的必要性與合法性,并依法征稅。
(二)充分利用國家稅收優惠政策
伴隨我國稅制改革深人,近年的稅收政策不斷的更新完善,尤其是稅收優惠政策發揮的政策導向的作用,企業在籌劃時可加以區分利用。例如,利用安置殘疾人、失業人員、轉業軍人等達企業人數的一定比例可抵稅,發放殘疾人工資可加計扣除的政策,適當雇傭此類人員以達節稅。
(三)根據行業特點制定企業戰略
根據不同行業的開征稅種、計稅依據計算方法的不同,可以靈活選擇企業發展的方式。如煙草生產企業單獨成立銷售公司,將消費稅前移,房地產企業單獨成立物業管理公司,將代收維修基金、房租等收人從營業稅計稅依據中減除等,都屬于減少稅基式的納稅籌劃。
(四)規避納稅籌劃的風險
首先,必須要深入研究并有效掌握法律規定,在進行納稅籌劃的時候必須要堅持合法性這一原則,想要規避籌劃風險就必須要先準確、全面的對政策當中的相關規定進行把握。其次,必須要對當地稅務征管的具體要求與各種特點進行較為全面的了解;最后,提升使納稅籌劃的可靠性與權威性,聘請納稅籌劃這方面的專家。納稅籌劃屬于一門綜合性的學科,由于它的專業性較強,涉及到了會計、納稅、企業管理、經營管理等等各個方面,所以必須要專業技能比較高的專家來進行操作,使納稅籌劃的風險得到很大程度上的降低。
(五)選擇適合的會計核算方法
企業可對會計核算方法進行納稅籌劃,影響企業的收人、成本費用以及納稅時間、納稅金額。 如在預計的物價上漲時,存貨計價方法選擇加權平均法,以抵消物價上漲過快造成的成本計量偏低導致的利潤偏高;固定資產選擇加速折舊方法,使固定資產使用前期折舊較大,減少所得稅, 獲得資金的時間價值。
(六)稅務機構的市場化
由于納稅籌劃的專業性相對較強,并且對企業管理水平的要求相對較高,單單只是依靠企業自身的籌劃和推動使納稅籌劃得到發展還要一段比較長的時間,有一定程度上的困難,所以加快稅務業的市場化發展是納稅籌劃在國內普及應用的最有效途徑之一。在稅務機構的市場化進程中,稅務機構必須在人力資源方面做到建立有效的用人制度和培訓制度,加強人才培養。
參考文獻:
[1]孫艷鵬.企業進行合理避稅的方法[J].中外企業家,2014(21).
【關鍵詞】 私營企業; 稅務; 籌劃
稅收是國家保證財政收入的主要方式,企業通過合法經營,向國家納稅。但是很多私營企業因為沒有健全的稅務籌劃機制,無意識地給自己加重了稅務負擔,減少獲利,甚至通過不正當手段以達到偷稅、漏稅的目的。稅務籌劃是納稅人依據所涉及的稅境,在遵守稅法、尊重稅法的前提下,以規避涉稅風險,控制或減輕稅負,有利于實現企業財務目標的謀劃、對策與安排。
筆者就私營企業納稅籌劃與讀者進行探討,以期提供有用借鑒。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業法》、《私營企業暫行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的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私營合伙企業和私營獨資企業。①截至2011年上半年,我國私營企業在全國各類市場主體中的實有情況如表1所示。
不難看出,私營企業在我國市場主體中占有重要地位,如果私營企業合理運用稅務籌劃方法,也將更有利于國家了解私營企業現狀,合理利用稅收進行宏觀調控。下面筆者將從五個方面進行探討。
一、私營企業納稅人身份的稅務籌劃
企業在工商注冊登記的時候應該進行本地相關行業的橫向調查評估,對企業未來的規模、營業額、利潤等進行預測,綜合考慮各方面的信息,選擇合適的企業組織形式。我國稅法規定,私營有限責任公司和私營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對企業所得征收企業所得稅,同時對股東的工資、分紅等征收個人所得稅。對私營合伙企業和私營獨資企業,他們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按照個體工商戶的標準征收個人所得稅。
假如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為X,合伙或個人獨資企業與私營企業之間的無差異稅負平衡點可由下列公式求出:30%X-9 750=25%X,求得X=195 000。所以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95 000元左右時,應考慮選擇什么樣的企業組織形式。并且2008年1月1日實行的《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適用稅率20%;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適用稅率15%。
當然,在考慮企業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的同時,還要考慮股東的工資和紅利,以及選擇何種組織模式,企業所承擔的風險等等。只有綜合進行考慮,才能選擇最適合企業的組織模式,使得企業投資收益的最大化。
二、響應國家政策,招錄特定員工
國家為了擴大惠民政策,安置一批“特殊”的人員,對接收他們的企業都制定了一系列的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在招收員工的時候,可以利用這些政策,即響應國家的號召,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同時也為企業節稅,實現最大社會效益。
比如對為安置隨軍家屬就業而新開辦的企業,隨軍家屬必須占企業總人數的60%(含)以上,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企業所得稅。③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外)、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4 000元,可上下浮動20%,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定額標準,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④單位支付給殘疾人的實際工資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并可按支付給殘疾人實際工資的100%加計扣除。⑤
不過私營企業還要注意,有的國家優惠政策不能疊加享受,但是可以選擇其中的最優惠政策。
三、合理規劃企業費用
開辦企業,業務招待費是一筆不小的支出。而且在私營企業中,私營老板常常將個人和家庭的各種費用當作企業的業務招待費進行報銷,以減少納稅。但是這既違反稅法規定,也增加了企業的涉稅風險,一旦被稅務局發現將面臨嚴重處罰。國家稅務部門對業務招待費也采取嚴格控制措施。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⑥私營企業在發生費用時,可以區分業務招待費和其他各種費用或者用其他方法取代傳統的請客吃飯。
比如當企業召開會議時,企業可以注意收集會務費證明材料,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出席人員、內容等,財務入賬為會務費,那樣在計算所得稅時,便可全額稅前扣除,但是企業不能虛列會務費。和客戶聯絡感情,增進了解的時候可以邀請客戶參加自己產品的展覽會、推介會、新產品會等,送別顧客的時候贈送客戶印有自己公司標志的禮品,附上公司介紹等等,宣傳推廣自己公司,從而將該費用的支出列入業務宣傳費。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⑥
四、公私要分明
很多私營企業認為自己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沒必要把公司和自家分的很清楚。公司就是自己的,自己的支出也是為了公司。其實這樣很不利于公司的核算和管理,同時也可能產生稅務風險或者多納稅。
比如有的私營公司沒有計發自己和家人的工資。這種方法不僅沒有正確核算公司運營成本,反而高估利潤,導致多繳納企業所得稅。我們按照私營公司有3名員工屬于家人而沒有計發工資,每名員工工資3 500元計算,根據國家最新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每月
3 500(含)元以下工資不繳納個人所得稅,那么一年有3 500元×12個月×3人=126 000元不用納稅,企業可以節稅126 000×25%=31 500元。再如有的私營企業主,將自己的私車當作公司用車,不能計提折舊。假設過戶一輛估價30萬元的私車,按照2.5%的比例計算需繳納7 500元的過戶費。但是該車按固定資產10年折舊,每年計提折舊3萬元,可少納企業所得稅7 500元(3萬元×25%),10年便節稅75 000元。還有的企業主將自己的房屋用作廠房,沒有計提折舊也沒計算租金等等。這些都導致企業成本核算錯誤,并且使企業多納稅。
五、靈活利用捐贈支出進行稅務籌劃
在《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中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公益性社會團體,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基金會、慈善組織等社會團體。企業納稅人直接向受贈人的捐贈不允許扣除,但是根據最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事業和其他公益事業捐贈的部分,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從應納稅所得中扣除。
現在很多案例教材籠統地建議企業捐贈應當以公司的名義進行捐贈或者捐贈額超過企業當年最大扣除額的部分再由企業主個人捐贈,以達到節稅的目的。因此很多企業在納稅籌劃的時候也習慣性地認為企業主應當以公司名義捐贈。筆者認為應當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進行綜合考慮。
例如某私營企業董事長準備向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捐贈150萬元設立農民工子女助學金,預計企業當年度的利潤總額為1 000萬元,董事長可分得紅利300萬元。我們按以下兩種方法進行稅務籌劃:
1.如果按照以公司名義捐贈,超過企業當年最大扣除數的部分由企業主個人捐贈的方法,捐贈企業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稅前扣除,那么可稅前扣除1 000萬元×120%=120萬元,少納企業所得稅120萬元×25%=30萬元。超過最大稅前扣除數的30萬元由企業主個人名義捐贈。按照最新個人所得稅法企業主可少納個人所得稅[(300萬元-0.35萬元)×45%-1.3505萬元]-[(300萬元-30萬元-0.35萬元)×45%-1.3505萬元]=13.5萬元;那么私營企業主總共可以少納所得稅30萬元+13.5萬元=43.5萬元。
2.如果私營企業主全部捐贈都以個人名義進行,可以在個人應稅所得中全額扣除,那么可少納個人所得稅[(300萬元-0.35萬元)×45%-1.3505萬元]-[(300萬元-150萬元-0.35萬元)×45%-1.3505萬元]=67.5萬元。
所以通過上述比較,很明顯第二種方案全部以個人名義進行捐贈,可以少納所得稅67.5萬元-43.5萬元=24萬元。
私營企業還可以將工廠設在經濟特區、高新技術產業區、保稅區等或者從事國家規定的農、林、牧、漁業,享受國家稅收減免優惠,只要私營企業在運營管理中充分理解稅法和國家相關政策,根據企業的實際運營水平,綜合各方面進行稅務籌劃,在不違法相關法律的前提下,可以合理避稅,使企業和股東的效益最大化。
【參考文獻】
關鍵詞:我國企業;國際稅務;稅務籌劃
abstract: it is well known, the tax charge is the private costs important component. after our country joins wto, because foreign economical trade activity's increase, the enterprise must seek diligently reduces the international trade cost expense the method, thus how to reduce the international trade tax money disbursement to become an important research subject. because the international market economy movement has standardized, the government by law characteristic, our country enterprise must from defend own whole, the long-term benefits to embark, the rejection avoids taxes, steals evades taxes and so on short-term behaviors, transfers carries on the science the international tax affairs to prepare, namely the use international tax law rule, through to own production and operating activities and so on fund raising, investment and transport business carries on the suitable arrangement and the operation beforehand, causes the enterprise both to pay taxes legally, and can enjoy the right which and the preferential policy fully the international tax law stipulated that obtains the greatest tax benefit, to realize the enterprise value maximization.
key word: our country enterprise; international tax affairs; tax affairs preparation
一、 國際稅務籌劃的客觀基礎
企業要進行國際稅務籌劃,首先要對各國的稅制有較深認識。因為國際稅務籌劃的客觀基礎是國際稅收的差別,即各國由于政治體制不同、經濟發展不平衡,稅制之間存在著的較大的差異。這種差異為跨國納稅人進行稅務籌劃提供了可能的空間和機會。
不同國家或地區的稅收差別是由稅收管轄權、稅率、課稅對象、計稅基礎、稅收優惠政策等幾個方面組成的:
1、稅收管轄權上的差別
各國稅制上的稅收管轄權主要有三種類型:居民管轄、公民管轄和所得來源管轄。各個國家或地區一般是根據自身的政治、經濟情況和法律傳統,選擇及行使稅收管轄權,其中多數國家是同時行使居民管轄權和所得來源管轄權的。由于各主權國家行使不同的稅收管轄權,從而為國際稅務籌劃創造了機會。
2、稅率上的差別
稅率差別是指不同的國家,對于相同數量的應稅收入或應稅金額課以不同的稅率。企業可以選擇綜合稅率較低的國家來投資,也可以將稅率高的國家所屬機構的利潤轉移到稅率低的國家。
3、課稅對象和計稅基礎的差別
不同的國家稅種的課稅對象可能不同,不同國家對于每一課稅對象所規定的范圍和內容也可能不同,因此計稅基礎也會存在差異。企業可以利用不同的稅收處理進行稅務籌劃。
4、稅收優惠的差別
許多國家為了吸引外國投資,對于國外投資者在征稅上給予實行各種不同形式的優惠。如減免稅、各種納稅扣除等。一國的稅收優惠政策是跨國納稅人稅務籌劃的一個重要內容。
從上述的分析可見,國際稅務籌劃的基礎就是各國稅制的差異。企業只有在全面掌握有關國家稅收法規及其具體稅制的基礎上,兼考慮一些其它客觀因素,才有可能制定出正確的稅務籌劃方案。
二、 國際稅務籌劃的具體方法
依據國際稅務籌劃的基礎和其它相關因素,可以大略總結出國際稅務籌劃的具體途徑如下:
1、稅收管轄權規避
正如上文所論述的,企業可以采取措施,盡量避免同一個行使居民管轄或公民管轄的國家發生人身法律關系,或盡量避免同一個行使所得來源管轄權的國家發生聯系。這就是所謂的稅收管轄權規避。
對外投資的企業可以通過避免成為一個國家的常設機構來降低稅賦。許多國家對企業的“常設機構”的利潤是課稅的,因此在短期跨國經營活動中,盡量不要成為東道國的“常設機構”,則可避免向東道國納稅。這種規避可以通過控制短期經營的時間或是通過改變在東道國機構的性質來實現。
2、利用稅率差別
由于不同國家規定的稅率存在差別,在進行國際稅務籌劃時,企業可以選擇綜合稅率較低的國家來投資,也可以將稅率高的國家所屬機構的利潤轉移到稅率低的國家。據統計,美國跨國公司持有資產總額25%部分分布在那些公司所得稅率低于20%的國家或地區,在這些國家資產收益率普遍較高。
通常實踐中轉移應稅收入的方法有幾種:
(1)企業可以利用信托方式轉移財產。信托關系一但成立,委托人把自己的財產委托給信托機構管理,信托財產在法律上委托人之間的所有權關系就切斷。一般對財產所有人委托給受托人的財產所得不再征稅。而且在全權信托中,信托的受益人對信托財產也不享有所有權,所以只要受益人不從信托機構得到分配的利益,受益人也不用就信托財產繳納任何稅收。在稅務籌劃中可以利用這種規定來避稅,如果一個國家的所得稅稅率較高,該國企業就可以以全權信托的方式把自己的財產委托給設在境外的避稅地的信托機構代為管理,通過創立這種國外信托,財產所有人以及信托的受益人就可以徹底擺脫就這筆財產所得向本國政府納稅的義務。同時,由于信托財產是委托避稅地信托機構管理的,當地政府對信托財產所得一般也不征收或征收很少的所得稅。
(2)企業也可以通過向低稅率國關聯企業轉移利潤的方法利用轉讓定價手段在公司集團內部轉移利潤,使公司集團的利潤盡可能多地在低稅國關聯企業中實現。實踐中跨國公司在稅務籌劃中這種方法最為常見。
(3)通過組建內部保險公司來轉移利潤。所謂內部保險公司是指由一個公司集團或從事相同業務的公司協會投資建立的、專門用于向其母公司或姊妹公司提供保險服務以替代外部保險市場的一種保險公司。利用內部保險公司可以進行跨國稅務籌劃。具體做法是,在一個無稅或低稅的國家建立內部保險公司,然后母公司和子公司以支付保險費的方式把利潤大量轉出居住國,使公司集團的一部分利潤長期滯留在避稅地的內部保險公司賬上。內部保險公司在當地不用該筆利潤納稅,而這筆利潤由于不匯回母公司,公司居住國也不對其課稅。
還有其它一些轉移應稅收入的方法,這些方法在實踐中被有效地運用在國際稅務籌劃中。
3、在稅務籌劃中注意課稅對象和計稅基礎的差別
在稅務籌劃中,要注意考慮所選擇投資地的稅種主要是所得稅,根據投資地在存貨計價與成本核算、固定資產折舊、各類準備基金的提取等方面稅制規定的不同來進行籌劃。
在國際稅務籌劃中,要注重對于進口稅的分析。進口稅通常會附加到產品價格中,低進口稅率或免進口稅將使產品價格有利,而高進口稅會導致投資成本的增加。但是,如果外國投資者將向某國出口貨物改為直接投資,則在高進口稅率國,高稅率其將可以阻止競爭對手對投資所在地出口商品。所以,在進行稅務籌劃時,對于直接投資和出口貿易所采取的策略應該是不同。
4、籌劃時考慮稅收優惠政策
利用稅收優惠是稅務籌劃的一個重要內容。比如:國與國之間簽訂的國際稅收協定中一般都有互相向對方國家的居民提供所得稅尤其是預提所得稅的優惠條款。但這種協定本不應使協定簽約國之外的非居民企業受惠,但企業可以通過在其中一個協約國內設立子公司,并使其成為當地的居民公司,該子公司完全由第三國居民所控制。這樣,國際稅收協定中的優惠待遇該子公司就可以享受。然后該子公司再通過關聯關系把受益傳遞給母公司。
在國際稅務籌劃時,在考慮稅收優惠時,要注意稅收優惠往往是在經濟不發達、勞動力素質低的地區力度更大。所以不能只考慮稅收優惠,忽略該地區基礎設施制度落后所導致的高成本負擔及政治和經營風險。
三、 我國企業國際稅務籌劃對策
(一)我國企業國際稅務籌劃現狀
稅務籌劃在我國已經不是一個新鮮的概念,但是稅務籌劃在我國企業中的實行情況并不理想。
首先,我國大部分企業稅務籌劃意識缺乏。我國企業的領導由于欠缺財務、稅收知識,因此當提及減少納稅成本時,往往使用偷逃稅款、找稅務人員徇私舞弊等方法,而不是通過自身的稅務籌劃合理合法地節稅。而企業的財務人員也因而不能利用稅收知識和會計水平為做企業稅務籌劃。
對于我國很多企業來說,稅務籌劃工作缺乏良好的基礎。而從我國部分企業財務管理現狀來看,存在嚴重的不規范現象:比如管理活動不嚴格按照財務工作規程,未經充分的可行性論證、未經必要的財務預算就由企業領導主觀決定,這種情況更不用提對此進行稅務籌劃了。
同時,稅務籌劃主體在我國企業中,至今還不甚明確。會計人員只關注會計核算、會計報表,不關心稅收成本比較及相關決策;而管理人員則認為稅收籌劃是財務部門的職責。這樣就形成了稅務籌劃工作無人負責的情況。
我國存在相當一部分管理不嚴、體制不善的企業。這些企業的會計人員素質低,會計制度不健全,會計賬目不準確、賬實不符、不履行會計程序等現象嚴重,這使得稅務籌劃無從入手。因此企業財務管理的不健全,使得稅務籌劃成效始終不理想。這樣的企業,更無從去熟悉國際稅收和金融知識,了解各國的稅收制度,很難完成國際稅務籌劃工作。
另一方面,我們要看到我國企業對于國際稅務籌劃的迫切需求。截止到2001年底,我國累計批準了海外投資企業3091家,累計投資額43.33億美元,遍布世界150多個國家和地區。 隨著我國加入wto,我國企業的國際貿易將進人一個新的階段,不僅是出口事業蓬勃興盛,跨國經營事業也必將取得更加令人矚目的發展。因而我國企業必須提高國際稅務籌劃的水平,以適應自身發展的需求。
(二)我國企業國際稅務籌劃對策
提高我國企業的國際稅務籌劃水平,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研究國際稅收因素作為稅務籌劃的重要依據
如前文所論述的那樣,國際稅務籌劃是以國際稅制的差別為基礎的,因此要提高我國企業的國際稅務籌劃水平,就應該加強對國際稅收制度的研究。
企業應研究有關國家的稅收法規和稅收政策,根據各國不同的稅收制度和政策,選擇有利的投資地點。這就要求企業做到了解各國稅制差異,并關注各國稅收政策的動態和發展。在選擇投資地或市場時,要從該國的稅收結構、優惠條件等多方面充分認識和考慮。我國已經有一些企業基于稅務籌劃來選擇對外投資地點的實踐例子,如我國中信、首鋼、中旅等在香港設立基地公司或控股公司對外投資。
2、恰當安排企業組織形式和資本結構
在稅務籌劃中,也要考慮企業組織形式的因素。企業的組織形式主要有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股份有限公司,適用于這三種組織形式的稅法規定有很大差別。因此,如果是在國外投資組建企業,就要選擇特定的組織形式以減少納稅。如美國稅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滿足特定條件時可以適用按照合伙企業形式計算交納所得稅。如果企業設立時注意滿足這種小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就可以按合伙企業交納所得稅以節約大量的稅款。
同時,企業的資本結構也是稅務籌劃應注意的內容。由于我國企業自身發展水平不高,企業的資本結構容易出現不合理現象。例如企業的債務資本與權益資本之間比例的適當調整可以增加企業價值,但當存在個人所得稅時,這種稅收屏蔽效應會被個人所得稅削減。所以在安排企業資本結構時要找到企業最優負債比例點。我國企業在跨國經營時,要注意首先熟知與籌劃目標相關的經營國稅收法律及法規的規定,密切關注法規的內容及其變化。選擇采用適當的不同比例負債,本著稅后凈利潤和企業價值最大化原則,綜合考慮企業風險、稅收風險和政治風險,最終選定可行性方案。
3、選擇符合國際稅務環境及運作機制的會計核算方法
會計核算的方法會影響應稅收益。為減輕對外投資建立的公司的稅務負擔,我國企業要注意對東道國稅務會計的研究,選擇適當的會計核算方法。
例如,對于存貨計價方法,可以從以下幾個角度來籌劃:當處于不同的物價狀況下注意在可能的情形下采用不同的存貨計價方法;當存貨歷史成本與市場價格背離時,許多國家允許企業選擇成本與市價孰低法。
關鍵詞:小企業;財務;避稅;誤區;技巧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6-0-01
一、小企業在會計管理的現狀
1.企業產權與個人財產界限不清
公司財產也是我的財產,我為何不能動?”不少私企老板一談到企業與老板個人應公私兩分明都會如此反問。筆者在與這些企業老板接觸的過程中發現,公私賬目混亂的情況已是屢見不鮮。
2.會計機構與人員配備不規范
小企業由于自身規模很小,往往不設置會計機構,將全部會計工作委托會計機構;而一些合伙企業雖然設置了會計機構,但會計機構形同虛設,無法發揮會計管理作用。
3.會計核算方法簡單,隨意性大
4.業主財務、稅務意識淡薄是問題的核心
本文專門就在財務和避稅誤區方面的現狀談點淺顯的看法。在筆者看來,要制定“一家兩制”,科學規劃才能合理避稅。
二、以財務準則與稅法為綱
小企業想要做大做強,除了和經營有關,和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也密不可分。往往現金流出現問題便有可能導致企業衰落。將公司和家庭的財務分開獨立核算,這具有兩方面的功能:一方面可以使得企業主家庭合理避稅;另一方面可以避免將家庭財務風險與企業財務危機交叉混合。
1.家庭資金的個人消費性支出
稅法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的經營所得,比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家庭資金支出列在企業賬目上,甚至買車買房都列入公司賬目,往往會得不償失。李俊(化名)是西安一家娛樂公司的老板,由于家庭需要便從公司提取了25萬買車,但是汽車登記在他自己的名下。兩個月后,稅務機關查出這一賬目,不允許稅前扣除,企業不僅補交了所得稅還被處罰;而同樣是私企老板的劉林(化名)為了避免稅費的繳納,便用公司名義購買私人物業,不幸公司破產,私人物業也被用作公司財產償還債務。
2.企業資金用于個人投資者的消費性支出
2003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已聯合發出通知,明確規定個人投資者的消費性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
(1)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資金為本人、家庭成員及其相關人員支付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以及購買汽車、住房等財產性支出,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利潤分配,并入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依照“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2)除上以外的其他企業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資金為本人、家庭成員及其相關人員支付與企業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以及購買汽車、住房等財產性支出,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企業的上述開支不允許在所得稅前扣除。
3.個人投資者占用投資的企業借款,長期不還的問題
通知規定,納稅年度內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除外)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后既不歸還,又未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股東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熟讀國家的稅法規定可令企業老板分清公私,制定規范的企業財務制度,以便更好地規劃企業發展,并使得家庭免受企業財務風險之累。
三、公私分明,還需加強老板稅務知識
私營企業老板最匱乏的便是稅務意識,稅務風險防范意識淡薄。具體表現:
1.公私賬戶混為一體
家庭需要資金支出便從企業提取,企業資金周轉不靈便將家里的錢往公司砸,“賺了錢都投入企業,花錢時企業掏腰包”,發覺公司賬面不平便讓財務通過做賬解決,通過做假賬來掩蓋業務流程的不合理,甚至設計出另外一種業務過程來達到少交稅的目的。事實上,這便已構成了偷稅行為。
2.個人生活開支記入企業成本及費用
企業負責人仍然給自己支付極低的工資,而將個人和家庭開支記入公司管理成本中。不僅能減少個人所得稅,還能抵減企業利潤,從而減少企業所得稅,正可謂“一舉兩得”。其實為“虛假申報”,屬偷漏稅行為。
由于財務知識的復雜性和財稅政策的地方差異性,私企老板需要不斷充實財務稅務知識,也可通過專業的財務人員或者籌劃機構對財務及稅務進行規劃,使得私企老板可以在增加企業收益和家庭財富間取得平衡點。
四、公私受益有技巧
從上述稅法中可以看出,公司財產和個人消費支出有嚴格的區分,要使得公私兩受益,不能厚此薄彼,但技巧的使用更需將合法性擺在首位。事實上,在合法的前提下,也可以通過劃分物品的使用權而增加企業主家庭收入,從而減低總成本;同樣,也可以利用資產的屬性和特性來巧妙避稅,從而增加公司實際資產。
要將企業財產和家庭財產分離,必然會涉及到一些公私共用的物品。例如
1.房產:業主購置后將其中一部分作為辦公用途,事實上是公司在租賃企業主的物業。
2.小車:常也用作辦公用途,在某些情況下還需作為公司員工出差的交通工具。
在這種情況下,企業主可以向企業收取一定的租賃費,例如固定每月公司向企業主繳納適合的租金,這一部分列入公司的費用支出,可以增加企業稅前費用列支,減少稅收,同時也可以增加企業主的家庭現金流。
3.收藏品:只要符合“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施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可當作固定資產。收藏品作為固定資產,每年都得折舊,最終在賬面上消耗為零資產,可是一般收藏品的價值只會往上攀升,甚至淘到好的收藏品還可以有大幅度的升值空間,從而也增加了公司的實際總資產。
參考文獻:
[1]樊蘋漫.完善企業財務機制 防范企業財務風險[J].中國外資,2011.
關鍵詞:私營企業,公司財產,財務,賬目
一、以財務準則與稅法為綱
在一些規模不大的私企里,往往沒有自己的財務監管人員,到結賬時便外包給稅務師作報表核算,企業內自然沒有自身的財務制度,更談不上“科學”二字。企業主缺錢用便從公司賬目上提取,甚至自己的配偶、子女也可隨便從公司賬目上提取現金用作個人消費支出,再列入公司賬目“差旅費”、“管理費”等科目。看似方便、理所當然的做法,往往在被稅務機關查出后,不僅企業得補交所得稅,還需繳納罰金,正因個人消費不能作為稅前扣除,違反了稅法的規定。
事實上,私營企業想要做大做強,除了和經營有關,和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也密不可分。往往現金流出現問題便有可能導致企業衰落。將公司和家庭的財務分開獨立核算,這具有兩方面的功能:一方面可以使得企業主家庭合理避稅,另一方面來說,可以避免將家庭財務風險與企業財務危機交叉混合。依稅法規定,我國的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的經營所得,比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不少企業主將自己的開支都列在企業賬目上,甚至買車買房都列入公司賬目,但是這些項目列入公司賬目上,往往會得不償失。
張泉是一家服裝廠的老板,由于家庭需要便從公司提取了25萬買車,但是汽車登記在他自己的名下。兩個月后,稅務機關查出這一賬目,不允許稅前扣除,企業不僅補交了所得稅還被處罰。而同樣是私企老板的趙于隆(化名)為了避免稅費的繳納,便用公司名義購買私人物業,不幸公司破產,私人物業也被用作公司財產償還債務。
二、熟知國家的稅法規定
2003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已聯合發出通知,明確規定個人投資者的消費性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資金為本人、家庭成員及其相關人員支付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以及購買汽車、住房等財產性支出,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利潤分配,并入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依照“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除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資金為本人、家庭成員及其相關人員支付與企業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以及購買汽車、住房等財產性支出,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企業的上述開支不允許在所得稅前扣除。而針對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的企業借款長期不還的問題,通知規定,納稅年度內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除外)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后既不歸還,又未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股東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熟讀國家的稅法規定可令企業老板分清公私,制定規范的企業財務制度,以便更好地規劃企業發展,并使得家庭免受企業財務風險之累。
三、公私分明還需加強老板財務知識
不少私營企業老板最匱乏的便是稅務意識。一些企業主公私賬戶混為一體,家庭需要資金支出便從企業提取,企業資金周轉不靈便將家里的錢往公司砸。“賺了錢都投入企業,花錢時企業掏腰包”,發覺公司賬面不平便讓財務通過做賬解決,通過做假賬來掩蓋業務流程的不合理,甚至設計出另外一種業務過程來達到少交稅的目的。事實上,這便已構成了偷稅行為。
在一些民營企業中,企業負責人仍然給自己支付極低的工資,而將個人和家庭開支記入公司管理成本中。“既然錢都是自己的,無論放在公司還是自己的賬戶里,都沒有什么區別。”在這些企業主的思想意識上,將個人生活開支記入企業成本及費用,不僅能減少個人所得稅,還能抵減企業利潤,從而減少企業所得稅,正可謂“一舉兩得”。其實,他們并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稅務局已經明確將這類納稅檔案歸為“虛假申報”,屬從偷漏稅行為。一旦被稅務稽查部門查出,輕則補稅罰款,重則被判處刑罰(根據刑法規定,偷漏稅行為最高刑罰為無期徒刑)。
由于財務知識的復雜性和財稅政策的地方差異性,私企老板需要不斷充實財務稅務知識,也可通過專業的財務人員或者籌劃機構對財務及稅務進行規劃,使得私企老板可以在增加企業收益和家庭財富間取得平衡點。也只有思想上有了這些認識,才能將公私分明的財務制度落實在實際行動上,而不會只停留在口頭上、形式上。
四、公私受益有技巧公司財產和個人消費支出有嚴格的區分,我們并不鼓勵將個人消費列在公司支出中以逃避稅收。事實上,在合法的前提下,也可以通過劃分物品的使用權而增加企業主家庭收入,從而減低總成本。同樣,也可以利用資產的屬性和特性來巧妙避稅,從而增加公司實際資產。
要將企業財產和家庭財產分離,必然會涉及到一些公私共用的物品。例如一些企業主購置了房產后,將其中一部分作為辦公用途,事實上是公司在租賃企業主的物業。而部分企業主的私家車經常也用作辦公用途,在某些情況下還需作為公司員工出差的交通工具。在這種情況下,企業主可以向企業收取一定的租賃費,例如固定每月公司向企業主繳納適合的租金,這一部分列入公司的費用支出,可以增加企業稅前費用列支,減少稅收,同時也可以增加企業主的家庭現金流。
另外,不少私營企業主也熱衷于投資收藏品,例如器皿、字畫等,這些競拍所得的藝術品不是用于裝點企業門面,便是用于搞企業博物館,旨在提升企業形象和品位。這些收藏品可以歸結為企業的固定成本,每年提取折舊列入成本中,因為在我國的企業所得稅法中并沒有把收藏品排除在固定成本之外,只要符合“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施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作固定資產”這一條例即可。收藏品作為固定資產,每年都得折舊,最終在賬面上消耗為零資產,可是一般收藏品的價值只會往上攀升,甚至淘到好的收藏品還可以有大幅度的升值空間,從而也增加了公司的實際總資產。要使得公私兩受益,不能厚此薄彼,但技巧的使用更需將合法性擺在首位。
參考文獻:
:隨著當前國內生產力的不斷提高,我國的經濟發展可以說是日新月異,我想稍加時日,我們的腳步就會邁進世界經濟強國的行列之中。我國的中小企業在此背景下如雨后春筍般,迅速成長。正是這些企業為我國的經濟發展起到了一系列的作用,為社會提供了大批的就業崗位,從而促進了社會的和諧與穩定。隨著我國稅收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各種偷稅,漏稅行為成顯著減少,越來越多的中小企業意識到稅收籌劃對降低稅負的重要性。本文從稅收籌劃的概述入手、介紹稅收籌劃的基本方法,淺析稅收籌劃存在的風險,并對稅收籌劃的風險提出一系列的對策與防范措施。
[關鍵詞]
中小企業;稅收籌劃;風險;防范措施
一 、稅收籌劃概述
(一)稅收籌劃的概念
稅收籌劃也稱納稅籌劃或稅務籌劃。它是指在納稅行為發生之前,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稅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對納稅主體(法人或自然人)的經營活動或投資行為等涉稅事項做出事先安排,以達到少繳稅和遞延繳納目標的一系列謀劃活動。
(二)稅收籌劃的特征
1、合法性,它是稅收籌劃的前提,也是本質特點。納稅人必須嚴格地按照稅法規定充分地盡其義務,享有其權利才符合法律規定,才合法。稅收籌劃只有在遵守合法性原則的條件下才可以考慮納稅人少繳稅款的各種方式。它與偷稅、逃稅有著本質的區別,后者是納稅人采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或進行假的納稅申報手段,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行為,是法律所不許的非法行為。
2、預見性,稅收籌劃是納稅人對企業經營管理、投資理財等部分活動的事先規劃和安排,是在納稅義務發生前進行的,具有超前性。而偷稅是應稅行為發生以后所進行的,對已確立的納稅義務予以隱瞞,造假,具有明顯的事后性和欺詐性。
3、選擇性,稅收籌劃與會計政策有著密切的關系,受會計政策選擇的影響非常明顯,可以說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過程也是一個會計政策選擇的過程。
4、收益性,稅收籌劃作為納稅人的一種理財手段,不僅可獲得直接經濟利益,而且可通過遞延稅款的辦法進行籌資以獲得間接利益,從而增強抵御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的能力。
(三)我國中小企業稅收籌劃的現狀
從目前稅收籌劃在我國中小企業中的運用現狀來看,似乎并不盡如人意,主要表現在:
1、會計核算水平亟待提高:
由于稅收籌劃的綜合性和專業性很強,不僅要求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熟知相關稅法、經濟法的知識,還要求對企業未來的經營情況具有一定的預測能力和財務分析能力,而我國相當一部分中小企業中存在會計信息失真、會計核算不健全、財務人員業務水平不高的問題,直接導致了企業開展稅收籌劃工作的困難加大。
2、管理層忽視稅收籌劃:
企業的管理層對稅收籌劃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甚至有的管理者認為稅收籌劃即偷稅、漏稅,管理層對稅收籌劃的認識不夠深刻,致使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難以順利開展。
3、稅收籌劃缺乏合理性:
雖然有一部分中小企業已經開始利用自身的財務人員試著開始稅收籌劃工作,但多為一些簡單的模仿復制其它企業的有關稅收籌劃的成功案例,而忽視了自身的經營特點和與其它企業間的行業差異、地區差異、企業規模差異以及征收方式差異等,這樣加大了企業稅收籌劃的風險。
二、我國中小企業稅收籌劃的基本方法
企業稅收籌劃的具體方法有許多,有分稅種籌劃的,有分經營環節籌劃的,有分國別進行研究的。為使企業整體經濟效益最大化,具體籌劃時企業要結合自己的實際狀況,綜合權衡,選擇適合自身的籌劃方法。
1、中小企業設立的稅收籌劃:
(1)從企業設立的組織形式來看:
按照財產組織形式和法律責任權限,國際上通常把企業分成三類: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公司企業。由于我國稅法規定對于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征收個人所得稅,而不征收企業所得稅,對于公司企業,既要征收企業所得稅又要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公司企業的選擇,會直接影響企業的稅負水平。因此,對于不同性質的企業,國家從政治、經濟角度考慮,它們享受的優惠政策也是不一樣的,這給企業設立性質的稅收籌劃提供了一定空間。
(2)從投資行業的選擇來看:
從企業設立時的投資行業和方式看。一方面,無論是生產性行業,還是非生產性行業,不同行業有不同的稅收政策優惠,有的享受減稅,有的享受免稅,有的甚至享受退稅,這一點不難理解,尤其是高科技術行業;另一方面,無論是有形資產投資,還是無形資產投資,它們帶來的稅收負擔是不一樣的。如外商進口國內不能保證供應的機器設備、零部件或其它材料投資是免關稅和增值稅的,因此,中小企業投資時選擇投資何種行業也可以進行稅收籌劃,要結合實際情況,予以充分的考慮。
2、存貨計價稅收籌劃方法:
存貨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生產消耗或銷售而持有的各種資產,包括各種原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在產品、產成品、外購商品、協作件、自制半成品等。納稅人的商品、材料、產成品和半成品等存貨的計價,應當以實際成本為原則。各項存貨的發出和領用,其實際成本價的計算方法,可以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和個別計價法等方法中任選一種。各種存貨計價方法,對于產品成本、企業利潤及所得稅都有較大的影響。
如在物價持續下降的情況下,則應選擇先進先出法對企業存貨進行計價,才能提高企業本期的銷貨成本,相對減少企業當期收益,減輕企業的所得稅負擔。需要注意的是新的會計準則和稅收法規已經不允許使用后進先出法。在物價持續上漲的情況下,則不能選擇先進先出法對企業存貨進行計價,只能選擇加權平均法和個別計價法等方法。
三、我國中小企業稅收籌劃存在的風險
1、稅收籌劃基礎不穩:
稅收籌劃基礎是指企業的管理決策層和相關人員對稅收籌劃的認識程度,企業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水平,企業涉稅誠信等方面的基礎條件。如果中小企業管理決策層對稅收籌劃不了解、不重視,甚至認為稅收籌劃就是搞關系、找路子、鉆空子少納稅或是企業會計核算不健全,賬證不完整,會計信息嚴重失真,造成稅收籌劃基礎極不穩固,在這樣的基礎上進行稅收籌劃,其風險性極強。這是中小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最主要的風險。
2、稅務行政執法不規范導致的風險:
稅收籌劃與避稅本質上的區別在于它是合法的,是符合立法者意圖的,但現實中這種合法性還需要稅務行政執法部門的確認。在確認過程中,客觀上存在由于稅務行政執法不規范從而導致稅收籌劃失敗的風險。因為無論哪一種稅,稅法都在納稅范圍上,都留有一定的彈性空間,只要稅法未明確的行為,稅務機關就有權根據自身判斷認定是否為應納稅行為,加上稅務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和其他因素影響,稅收政策執行偏差的可能性是客觀存在的,其結果是:企業合法的稅收籌劃行為,可能由于稅務行政執法偏差導致稅收籌劃方案成為一紙空文,或被認為是惡意避稅或偷稅行為而加以處罰;或將企業本屬于明顯違反稅法的稅收籌劃行為暫且放任不管,使企業對稅收籌劃產生錯覺,為以后產生更大的稅收籌劃風險埋下隱患。
3、稅收政策變化導致的風險: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變化,國家產業政策和經濟結構的調整,稅收政策總是要作出相應的變更,以適應國民經濟的發展。因此,國家稅收政策具有不定期或相對較短的時效性。稅收籌劃是事前籌劃,每一項稅收籌劃從最初的項目選擇到最終獲得成功都需要一個過程,而在此期間,如果稅收政策發生變化,就有可能使得依據原稅收政策設計的稅收籌劃方案,由合法方案變成不合法方案,或由合理方案變成不合理方案,從而導致稅收籌劃的風險。
四、我國中小企業稅收籌劃風險的對策與防范
稅收籌劃的風險是客觀存在的,但也是可以防范和控制的。就中小企業而言,防范稅收籌劃風險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提高企業稅收籌劃人員的素質
稅收籌劃是一項高層次的理財活動,它包含著多方面的專業知識,如稅法、會計、投資、金融、貿易、物流等專業知識,專業性較強。因此,要求執業人員除了精通法律、稅收政策和會計外,還要通曉工商、金融、保險、貿易等方面的知識,而且能在短時間內掌握企業的基本情況、涉稅事項,籌劃意圖等,在獲取真實、可靠、完整的籌劃資料的基礎上,選準策劃切入點,制定正確的籌劃方案。中小企業由于專業、經驗和人才的限制,不一定能獨立完成,可以聘請具有專業勝任能力的稅收籌劃專家來進行操作,以提高稅收籌劃的規范性和合理性,完成稅收籌劃方案的制定和實施,從而進一步減少稅收籌劃的風險。
(二)樹立風險意識,實施財務風險處理措施
稅收籌劃的風險無時不在,企業在實施稅收籌劃時,應充分考慮籌劃方案的風險,然后再作出決策。稅收籌劃作為一種事先的規劃,是建立在對目前情況進行分析判斷的基礎上的,并具有主觀性的特征,而由于稅收政策的時效性和企業經營環境的多變性及復雜性,使得稅收籌劃存在成功和失敗兩種可能,具有一定的風險性。納稅人應當正視稅收籌劃風險的客觀存在,認真分析籌劃風險產生的各種原因,樹立風險意識,始終保持對籌劃風險的警惕性,千萬不能掉以輕心。確立風險意識,建立有效的風險預警機制。無論是從事稅收籌劃的專業人員還是接受籌劃的納稅人,都應當正視風險的客觀存在,并在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和涉稅事務中始終保持對籌劃風險的警惕性,千萬不要以為稅收籌劃方案是經過專家、學者結合本企業的經營活動擬訂的,就一定是合理、合法和可行的,就肯定不會發生籌劃失敗的風險。應當意識到,稅收籌劃的風險是無時不在的,應該給予足夠的重視。
(三)密切關注稅收政策變化
由于稅收籌劃方案是以一定時期的法律環境和生產、經營活動為基礎,因此,為了保證稅收籌劃的合法性,納稅人應該關注稅收政策的變化,及時對稅收籌劃方案進行相應的修正和完善。制訂具有一定彈性的稅收籌劃方案是稅收籌劃的重要環節,而能否及時、全面、準確地了解與之相關的法律、法規,并及時調整稅收籌劃方案也是保證稅收籌劃行為的合法性的關鍵。各項稅收法律法規是進行稅收籌劃的最基本的依據,納稅人必須準確理解和把握稅收政策的內涵,系統學習相關的政策法規,熟悉與企業經營活動相關的政策規定。同時由于我國與稅收籌劃相關的政策法規層次繁多,涉及面廣,并常常隨著經濟情況的變化和稅制改革的需要而不斷的修正,因此,要求納稅人要關注稅收政策的變化,及時搜集和整理法律法規變動情況,掌握最新信息,準確把握立法的宗旨和意圖,以使籌劃方案不違法,避免由于信息不靈或對稅法理解不正確而給企業帶來的稅收籌劃上的風險。
總之,要推進稅收籌劃在我國的發展,政府部門要進一步規范稅收法律法規,正確引導宣傳稅收籌劃工作,樹立風險意識,企業要充分稅收籌劃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重要意義,同時政府與稅務機關還應注重對稅收籌劃專業人才的培養和稅務機構的規范與扶持。
作者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