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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停牌形式重于實質
目前,我國境內上市公司的停牌基本上由交易所管制,交易所在《上市規則》中詳細地規定了在何種情況下需要停牌以及停牌的期限。上市公司出現類似的情況時將自動適用相應的條款,而不管公告消息是否真正會導致股價的異動,為停牌而停牌的現象甚為普遍。而境外各交易所的通行原則是發生重大事件需要公告時,上市公司先向保薦人和做市商事先咨詢,確信將要公布的信息有可能引起交易的異常波動時才向交易所申請停牌。
二、 停牌類型過多
從停牌的類型來看,我國證券市場的停牌類型遠遠多于境外證券市場。境外證券交易所的停牌類型可以概括為自主決定停牌和自動停牌兩類,但都屬于警示性停牌的范疇。而境內證券交易所的停牌類型不僅包括警示性停牌,還包括例行停牌,停牌的類型遠遠超過境外交易所,比較繁瑣。
三、 停牌頻率過高
正因為國內證券交易所的停牌類型包含了例行停牌,導致我國上市公司的平均停牌次數遠遠多于境外上市公司。例行停牌頻率過高帶來以下三方面的重大影響:其一,大量的例行停牌犧牲了市場效率。我國當初設計例行停牌的原因是90年代初期我國信息披露主要依靠覆蓋面較窄的指定報刊,投資者獲取信息比較滯后。隨著證券信息傳播速度和渠道成倍增長,原先規定的例行停牌逐漸失去了設計之初的意義,嚴重影響了市場效率。
其二,無法突出警示性停牌的效果。如前所述,例行停牌占了絕對的比例,而涉及股價異常波動的特別停牌、市場傳聞、特別處理和暫停上市的特別停牌不到停牌總量的20%,很難起到警示效用。
其三,增加了市場風險。由于例行停牌過于頻繁和停牌類型十分復雜,操作時難免產生差錯,一旦出現停牌錯誤,將給投資者帶來極大的風險。
四、 平均停牌時間較長
境外市場認為,應盡量縮短停牌的時間以保持交易的連續性,因此,一般要求在上市公司公告后立即復牌;對于在交易時間價格敏感信息而實施的停牌,停牌的期限都很短。而境內市場的停牌時間都在1小時以上,對于因重大收購、出售資產或股權、債務重組等實施的停牌,停牌的時間可以長達90天。
五、 強制復牌制度不完善
境外證券交易所普遍認為,對于發行人因不能及時信息而申請的停牌,盡管重要的信息在規定的停牌期限內尚未,但為了保持市場的流動性,交易仍需繼續進行。我國境內證券交易所對絕大多數類型的停牌都未規定強制復牌措施,導致市場效率低下,不利于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此外,證券流動性的長期喪失也有損投資者的利益。
六、 同步停牌規定不完善
目前,國內證券交易所與境外交易所之間缺乏溝通,因此對于在境內外多家交易所同時上市的公司的協同停牌問題缺乏相應的保障機制。在衍生產品與基礎股票的同步停牌方面,我國目前沒有明確的規定,只是在操作中執行基礎股票停牌衍生產品同步停牌的原則。
由易至難漸進式改革
我國停牌制度的缺陷已經嚴重影響了交易的連續性和市場效率的提高,必須加以改革。具體來講,我們認為可以分為近期和遠期兩個改革方案。
一、 近期改革方案
停牌制度近期改革方案是一個治標的方案,但能十分有效地緩和現行停牌制度下比較突出的矛盾。具體措施包括取消例行停牌,建立強制復牌制度。
取消例行停牌方面,我們建議:(1)取消因交易日公布定期報告的例行停牌;(2)取消因交易日刊登臨時報告(因警示性停牌刊登的臨時報告除外)的例行停牌;(3)取消交易日召開股東大會和刊登股東大會決議公告的例行停牌;(4)在取消例行停牌后,可以在有關證券的行情揭示中做專門的信息標記。
強制復牌制度方面,我們建議,如果上市公司在提交停牌申請后的第二個交易日開市之前仍未信息,交易所可酌情對其采取強制復牌或暫停證券上市。
二、 遠期改革方案
停牌制度遠期改革措施主要包括放松停牌管制和建立協調停牌機制這兩個根本性的變革。
理想的合格股東應達到以下標準:
1)目標標準。以所投資價值的最大化為追求目標,通過促進和追求企業價值最大化來實現投資價值的最大化,不單純地追求個體利益的最大化,也不為使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損害其他相關者的利益。
2)行為標準。在不同的狀態下應采取不同的行動。當企業不僅能夠按期支付信息,而且能支付股東紅利時,合格股東應當是沉默且關注的,只提出一些改進意見與經營者商討,不直接干預經營者;當企業經營陷于低潮,不能支付股東紅利時,合格股東就要拯救企業脫離困境,或者對企業戰略等進行重大調整,或者撤換經營者。總體上講,合格股東應當是積極的,具備價值創造的能力和實現手段,而不僅僅停留在價值評估的水平上。
3)道德標準。誠信是防范機會主義行為的最后一道防線。合格股東不僅要給予經營者以充分地信任,更要以企業價值最大化為標準來評價經營者的行為和約束自己的行為。不侵害經營者、債權人、職工和小股東的利益,引導和鼓勵一切有利于增加企業價值的行為。
培育合格股東的三個基本原則
1、制度互補的原則
股東實踐較為成功國家的普遍經驗就是相關制度之間互補支持,形成一個完整的制度系統。美國以分散的股權結構作為基本的股權模式。股權分散結構下面臨的主要是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的利益沖突。為控制此利益沖突,美國一方面保護投資者的立法完善而嚴密,給投資者以信心;另一方面經理市場、控制權市場發達,經營者激勵制度健全,在給予經營者以強大競爭壓力的同時,也給予強大的激勵。為防止日益壯大的機構投資者破壞已經形成的制度均衡,美國規定機構投資者的持股比例不得超過一家公司總股本的5%;在德國形成的是以銀行為主的大股東主導的股權模式,該模式下的主要矛盾是大股東和小股東之間的利益沖突,但是在德國并沒有突出地表現出大股東機會主義。究其原因,關鍵在于以銀行為大股東的制度安排將大股東的利益與企業的長遠利益有機地結合在一起了。銀行不僅具有股東身份,更具有貸款人的身份。銀行如果以大股東身份侵害小股東的利益,也將因為企業價值和信用評級的降低而同時侵害其自身的利益。
企業改革的方向選擇了建立以股份制為核心的企業制度,公司立法更多地以日本為借鑒以大陸法系為基本原則。國有企業通過改制建立了以國有大股東為主要發起人、以公眾為中小股東的股權結構。但中國資本市場的建設更多地借鑒了美國的經驗,《證券法》的基本原則和框架主要了美國的證券立法。但美國的資本市場是與其分散的股權結構相一致的,立法更多地強調對公司經營層機會主義行為的防范,沒有特別突出對大股東機會主義行為的關注。制度沖突產生的直接后果就是大股東機會主義行為的彌漫。不論是誰擔當大股東都會發現通過所謂的資本運作、關聯交易就可以將企業的利益轉化為自己的收益。特別是由國有企業改制中產生的控股股東,實際上依然控制著改制后的企業,并且改制過程本身就是控股股東的資產分割過程,失去優質資產的控股股東有動機將失去的利益收回來。大股東機會主義行為已經成為中國資本市場健康的重大障礙。因此在中國培育合格股東,要遵守制度互補的原則,要看清隱藏在主要制度背后發揮作用的輔助制度和觀念,否則在制度移植過程將顧此失彼,引發制度扭曲。
2、路徑依賴原則
路徑依賴是制度變遷的基本原則和基本約束(諾思,1999)。中國建設現代企業制度是一個大規模的制度移植和建設過程,路徑依賴約束要求新制度的建設一定要從既有的制度傳統和文化傳統出發。大量的國有資產和相關制度及觀念是中國改革必須面對的現實,已經形成的和市場傳統也是必須承認的現實。新發展不能建立在對既有制度和傳統的激烈破壞上。在培育合格股東這個問題上,我們要承認已有的制度框架,在這個基礎上再來考慮如何消除制度沖突。
3、市場化原則
盡管在上可以最優股東應當具有的特征,但具體誰是合格的股東,卻不是理論所能預測的,甚至也不是有意培育的結果。股東應當是市場選擇的結果,股東是否合格最終也需要市場來檢驗。但中國的市場化進程還需要進一步的推動,整個市場環境還需要進一步完善。理性的主體總是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空間來獲取收益。當經濟主體的行為與預期的行為模式發生偏差時,所需要的不是批評經濟主體缺乏誠信,而是檢討制度建設中的漏洞和沖突,在進行大規模制度移植時更應如此。因此要從完善市場和彌補制度缺陷入手,形成系統性的市場環境。當市場完善到競爭較為充分、產生內在的制衡力量時,合格股東就會出現,股東就會自覺地以企業價值最大化為實現投資收益最大化的最佳途徑,機會主義行為就會消失。從這個意義上講,合格股東的培育過程同時也是中國市場化不斷推進的進程。
合格股東的培育方向
已經確定將資本市場成為推動儲蓄轉化為投資的重要渠道,并以美國模式為資本市場的發展模式,但由于中國客觀上存在龐大的國有資產、國有銀行改革的落后和既有的公司法實踐等因素。因此我們認為將中國合格股東的培育和發展模式定位于介于美國和德國之間的模式更為實際和合理。龐大的國有資產使國有改制后基本上生成了大股東主導的股權結構,因此使中國的股權分散度不可能也沒有必要達到美國那種程度。而國有銀行的虛弱和的限制使銀行又不能向德國那樣作為企業股東出現。因此我們只能在股權較為集中的前提下發展有關制度,以內生出克服大股東機會主義和經營層機會主義的機制。這是我們面臨的挑戰也是我們有望創新之處。
培育合格股東:應做些什么
1、價值創造能力的培養
具備價值創造能力是對合格股東的基本要求。股東能夠通過評價和采取適當方式調整企業發展戰略或經營層,為企業的長遠發展提供動力和支持。對于中國的機構投資者來說,重要的不僅是擴大其規模,也要提高其對企業經營的參與程度,鼓勵和允許機構投資者就公司治理、發展方向和經營層調整提出意見。而對于已經具有強大力的國有股東來說,則是隔離或取消不同的影響渠道,使國有產權代表者僅具有股東的地位和影響,不允許有超越股東以外的影響。這就需要進一步改革國有產權代表體系,使國有產權代表者專注于促進企業價值最大化。對于經營者持大股的中小企業來講,則是支持職工共同行使股權,有方向地培育職工集體的價值創造能力。
2、大股東機會主義的防范和根除
2001年中國證監會推出的獨立董事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為了遏止大股東的機會主義,但僅靠這一個措施還難以制衡。本文建議從以下三個方面防范大股東的機會主義行為:
1)進一步改革國有產權代表體系,降低股權集中度
盡快建立“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國有資產管理公司——國有資產持有企業”的三層代表體系,擴大和充實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權力,市場化、基金化運作國有資產管理公司,并可根據地方國有資產的存量和行業分布,分別成立多家國有資產管理公司,共同持有改制企業的國有股權。
這樣不僅可以降低股權集中度,還可以相應帶來一些重要變化:一是在設立時就提高改制企業的獨立性。國有資產管理公司持有國有股權可以在制度上分離政府的所有者職能和管理者職能,降低改制企業同政府和母體企業的產權關系。并且它們為使自己有良好的績效表現,有動力要求改制企業具有商業獨立性;二是減少政府非利潤目標的干擾和提高股東決策的連續性。政府職能的制度性分解,能有效地阻止政府的角色混淆行為,減少政府對改制企業的干預。更關鍵的是市場化運作的國有資產管理公司將削弱政府不當干預的影響。作為穩定的持股者,國有資產管理公司有助于保持股東決策的連續性,這對于改制企業的穩定發展是至關重要的。
2)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高董事會的獨立性
中國已經認識到公司治理對于提高企業績效的重要性,推出《上市公司公司治理準則》和《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等一系列規則用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但仍需進一步明確董事會的功能定位和提高其獨立性。我們認為董事會應當首先作為價值評估者,主要職責是評價經營層的經營績效,其次才是基于價值評估基礎上的價值創造者,對企業的未來發展進行前瞻性的規劃。這樣董事會才能真正成為股東的代表,而不是經營層的同盟,提高其針對于經營層的獨立性。引入適當比例的獨立董事、制定更的決策和監督程序以及推進董事職業化將有助于提高董事會針對于股東的獨立性,尤其是明確關聯交易的決策程序特別關鍵。
明確董事的責任和應當享有的保護是促使董事盡職履則的重要措施,進而將從根本上提高董事會抵制股東和經營層機會主義的能力和動力。盡職責任要求董事以善良管理人的態度,謹慎、熟練、勤勉地履行職責。踏實責任要求董事將追求企業利益放在第一位置,真誠地履行職責,不侵犯企業利益。盡職責任和忠實責任是董事的基本責任,這在許多國家通過判例和立法得到了確認。以經營判斷準則為核心的董事保護制度,則將董事的執業風險限制在了一個較低的水平上,董事只要沒有利用董事地位獲取非法收益、沒有違反忠實義務,就基本上不承擔責任或個人財產就不會受到威脅。董事責任保險則在引進保險公司作為公司治理水平評價者的同時,使董事因違反責任要求而被追究責任成為可能。
3)完善投資者保護的法律制度,降低股權集中度
一、各國證券交易傭金制度的市場化改革取向
1975年以前,世界各國的證券市場交易基本上都采用固定傭金制度。當時美國實施的證券交易固定傭金制度的規定是:(1)所有的經紀公司按照全國統一的標準費率收費。(2)傭金費率不因交易量的大小而變化,證券買賣的大戶和散戶所需支付的傭金相同。(3)這種制度還規定所有經紀公司不得給客戶任何形式的回扣或補貼。紐約交易所也規定:交易所會員之間不準許開展價格競爭,非會員之間不準許開展批發業務,而且會員和非會員之間也不準許進行交易傭金的分割。當時實行這種制度的初衷是希望通過限制經紀人在價格上的競爭來維護市場的穩定。20世紀60年代后期相繼進入證券市場的工商企業、商業銀行、保險基金、互助基金(投資基金)、養老基金盡管改變了證券交易環境和投資者結構,固定傭金制度限制競爭的作法在一定程度上也就限制了證券市場的發展創新。在表面上看,證券經紀公司對大額證券交易和小額證券交易上沒有收費率差別,但實際上,固定傭金率的做法應屬于一種不符合市場規則的和不合法的價格鎖定。因為有關業內人士估計機構投資者在大宗交易中負擔的傭金有2/3本來是應當可以節省下來的。
1975年5月1日,美國國會通過了“有價證券修正法案”,并率先在全球范圍內廢除了證券交易的固定傭金制度和實行傭金協商制,邁出了放松金融管制的重要一步。在此之后,1984年澳大利亞實施了證券商可以自主決定傭金費率(有最低傭金)的浮動傭金制,法國在1985年先是實行了大額交易協商傭金制,隨之在1989年7月1日又取消了交易固定傭金和采取了由會員公司與客戶協商決定傭金費率的制度;1986年10月27日英國證券業實施重大變革(BIGBANG)后取消了固定傭金制,隨之證券經紀商可根據市場供求情況、交易額度和客戶實際情況來協商決定傭金收取標準或是否收取傭金。在亞洲地區,日本于1999年10月實行了傭金自由化;泰國于2000年10月實行傭金自由化;我國的臺灣地區規定在核定的上下限范圍內自由定價;香港聯交所董事局在2000年通過了自2002年4月1日起正式取消證券及期貨交易最低傭金制和引入傭金協商制的改革方案。(張弘,2001)。
我們從世界主要國家(地區)股票市場交易傭金制度改革的情況來看,廢除固定傭金制度和實施協商傭金制度是主要的特點,但是具體到某個國家的情況,這項改革的市場化程度則有所不同。世界主要的27個證券交易所中,有的交易所實行傭金自由協商制度;有的交易所實行規定最低費率、最高費率或在一定區間內協商議價方式;還有的則是實行傭金“有限”協商制度。但總的原則是傭金改革必須符合行業自律的公平競爭原則,不能通過非理性化的“傾銷式”的競爭損害了證券市場的運作效率。
二、廢除固定傭金制度對證券交易行為的影響
美國國會通過《1975年有價證券修正法案》后推行了以廢除固定的交易傭金制度和實行協商傭金制度為重要內容的改革。SEC在紐約股票交易所的壓力和要求下,于1975年5月1日取消了固定的經紀人傭金規定,經紀人可以自由的按照自己的意愿設定手續費比率。在短短的幾年內,機構經紀業務傭金跌落了30%一70%,而紐約股票交易所的成交量,則由1975年的3700萬跳到了1980年的5100萬。競爭機制的引入使證券市場的交易成本大幅降低、交易量顯著提高,服務種類更加多樣化,因此有效提高了美國證券市場的運作效率和競爭。
在協商傭金制下,傭金按交易量的大小而不同,而不同經紀公司向客戶收取的傭金也不同。一般來說,一次買賣所涉及的交易量越大,傭金在其中所占的比例越小。而提供單項經紀服務的經紀公司所收取的傭金費率比提供全套服務經紀公司收取的傭金要低得多,一般低30%�80%。從已實行協商傭金制度的國家的實踐來看,廢除固定傭金制度會對市場產生以下影響:
(1)大宗交易的傭金率大幅下跌,因此大機構投資者是協商傭金制的主要受益者,小投資者雖然沒有在直接的交易傭金下降方面顯著收益,但他們也在經紀公司提供的廣泛服務中間接降低了交易成本而獲益。1975年美國傭金制度改革以后,美國投資者的交易成本大幅下降,每股交易傭金從1975年的平均26美分下降到1980年的11.9美分,到1997年已降到平均每股5美分(有網上交易造成傭金大幅下降的因素)。英國1986年改革傭金制度之后,平均傭金費率由0.7%下調到0.28%,其中個人投資者的平均傭金費率由1.07%降為0.28%,機構投資者的平均傭金費率由0.42%下調到0.21%。(張弘,2001)。
(2)服務種類多樣化,由于SEC廢除了固定傭金制度,因此,證券經紀公司可以將許多的服務項目從固定費率價目表中分拆出來,并對履行訂單分別收取費用和規劃更多新的服務項目組合以提高對投資者的整體服務水平。
(3)貼現經紀商(discontbroker)應運而生,一些經紀公司轉變為貼現經紀人,減少了多數輔助服務,同時相應削減了手續費,這樣他們對小投資者更具吸引力,一些全國性的零售貼現經紀公司通過對小額交易提供相當折扣,以便爭取更多的小投資者業務。因此,小投資者也從中獲益。到1980年,美國70家以上的貼現經紀公司掌握了9%的市場份額。
(4)競爭使經紀公司數目減少,一些經紀公司不能適應新形勢的發展而被迫合并或清算。經營不善的經紀公司紛紛倒閉,或者若干小的經紀公司重新組合,改組內部結構,以增強競爭力,結果是經紀公司數目減少,存活下來的經紀公司規模增大,力量增強,證券經紀業的集中程度提高。
(5)證券商的收入結構發生變化,傭金收入占經紀公司總收入的比例逐年減少,而在傭金收入中,機構傭金收入比例也呈下降趨勢。美國在1978年,傭金收入占經紀公司總收入的43%,1980年降至35%,1982年下跌到26%,1991年只占到16%。在80年代末,在大的證券商中機構經紀傭金收入比例從1980年的29%下降到只占14%。
三、對廢除固定傭金制度和優化證券經紀業結構的爭議
傭金制度改革的核心內容是最低固定傭金費率和交易所會員資格準入限制(即進入壁壘)的取消。那么,固定傭金費率和進入壁壘是否是維持證券市場有效穩定和證券經紀業競爭力的關鍵因素呢?還是價格競爭和市場競爭(即取消固定傭金費率和進入壁壘)更有利于提高證券市場的運作效率和證券經紀業的競爭力呢?圍繞傭金制度改革始終存在著兩種不同意見的爭論,爭論的焦點不在于是否要改(改革固定傭金制度已是當今世界的一個普遍趨勢),而在于實行協商傭金制度的市場績效究竟如何。因此,協商傭金制度改革實踐就成為了運用證券市場微觀結構理論研究市場交易成本變動,交易價格差與市場流動性和波動性的變動,不同市場參與主體行為(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變動以及市場效率問題的重要方面。
反對推行協商傭金制度的意見主要是認為它會損害市場的效率:
(1)進入壁壘的取消必然會導致商業銀行進入證券行業,從而引發利益沖突問題,這會損害證券業的獨立性。
(2)自由協商的傭金費率對小投資者不利,會增加他們的交易成本從而給市場造成損害,對小投資者的佩金收費率預期會上升,交易鼠本上升會損害證券市場的效率,對于那些以個人投資者為主的證券市場損害更大。
(3)交易成本上升造成更多的個人投資者退出市場,這會導致市場分割;交易量下降導致市場流動性下降,從而損害證券市場的效率。
(4)經紀服務和研究服務的分解會造成更為冒險的投資行為,從而損害市場的穩定;而且,由于貼現經紀商的出現和搭便車問題會進一步導致研究服務的縮減。
(5)對范圍經濟和競爭力的追求造成證券業內的重組,證券機構數目減少,可能造成市場壟斷從而損害市場運作效率。
然而人們通過在美國、英國、澳大利亞等發達證券市場實施協商傭金制度的實踐可以看到:
(1)小投資者每股交易成本的上升反映出證券商提供該類經紀服務的實際成本,實際上,放松管制更可能導致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交易成本出現不同程度的同方向下降;
(2)激烈的競爭必然導致一些經紀商退出市場,但這不會造成市場分割問題,因為進入壁壘的取消必然會促使更具競爭力的證券經紀商隨時進入市場,自由的市場競爭會提高市場運作效率;
(3)交易成本的降低有效促進了市場交易量的上升,競爭機制使投資者能夠以更合理的價格迅速交易,因此市場交易成本的降低和有效競爭程度的提高使市場的流動性和交易量提高,并且有效降低了證券交易的波動性;
(4)經紀服務與研究服務的分解給投資者帶來了更多的自由選擇權,他們可以自由決定是否購買或購買多少相關研究服務,而不再是被迫購買縱向的一攬子服務,而且由于客戶是單獨付費購買研究服務(不再是免費提供),經紀商會向市場提供更多的質量更高的專家研究咨詢服務;
(5)競爭會促使很多經紀公司倒閉而退出市場,這有利于證券業進行合理的結構調整,從而有利于減少證券交易成本,提高行業整體服務質量;這并不會導致市場壟斷問題,因為當潛在的壟斷者提高收費價格時,自由進入的競爭者會促使市場重新達到均衡,只要價格高于均衡價格水平,競爭者就會不斷進入市場,直到價格重新達到均衡,因此,市場準入壁壘的取消促進市場的充分競爭和改善了證券市場微觀結構的運行效率。
四、證券交易傭金制度的改革與中國證券業的結構調整
在全球經濟一體化和金融自由化浪潮的發展進程中,各國證券監管當局大多實施了旨在提高本國(地區)證券市場的國際競爭力為目的的交易傭金制度改革。在我國,目前的證券交易傭金費率采用的還是經物價管理部門批準的、由交易所制定的固定比率。
2000年10月,國內部分證券商公開宣稱傭金5折,這使原私下對部分大中客戶的“返傭”被“公開化與擴大化”。有的證券營業部對大中客戶的返傭達到50%,有的已私下采取了“傭金費率協商制。”。這也說明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市場化改革的不斷深入,在我國證券交易中實行協商傭金制度和在證券商之間是引入競爭機制的改革時機已基本成熟。
首先,市場交易規模的擴大與網上交易方式的興起降低了證券經紀商的經營成本,使證券交易傭金的下調有了相當的空間。
截至2000年底,滬深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數額已超過1100家,證券交易市值超過3萬億元,網上委托的業務增長潛力巨大。而且,網上交易服務商具有降低傭金的內在動力,因為網上服務能否盈利關鍵在于客戶規模的大小,傭金費率越低,就越有競爭力。網上交易會在降低傭金、拓展客戶,更大的交易量、更低的交易傭金之間形成良性循環。
其次,證券市場投資者結構的變化為確定市場化的經紀服務定價機制創造了條件。
超常規發展機構投資者的改革戰略將會不斷提高機構投資者所占的比重,特別是隨著開放式基金、保險基金、養老基金以及中外合作基金等更多機構投資者進入證券市場,不僅證券交易價格波動的穩定性會得到改善,證券交易傭金制度的改革也有利于確立一個公平有效的經紀服務的市場化定價機制。
再次,改革固定傭金制度將提高中國證券業的整體競爭能力和有利于推動中國證券市場的國際化。
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不斷開放,我國的證券市場最終必將融入世界證券市場,與國外的基本市場制度接軌也是推進證券市場國際化的必然選擇。當前尤為緊迫的是,我國加入世貿后,證券業將面對國際化競爭,因此亟待提高我國證券業的整體競爭力,而靠固定傭金制度來限制競爭和進行行業保護的做法只會使我國的證券業更加缺乏競爭力,人為延長我國證券業的幼稚期。我國進行傭金制度改革,必然要走市場化的道路,這才是維護證券市場可持續穩步發展和證券商整體素質提高的根本保證。
依照以上分析,我們可以得出如下三條結論:
(1)傭金制度的市場化改革已具備條件,協議交易傭金制度的引入可以降低證券交易費用,提高市場流動性,縮小證券買賣的價格差和交易價格的波動,并確立使投資者、證券商、證券市場和國家稅收征收等多方面受益的多贏格局。
關鍵詞:證券市場;國際化;問題和措施
推動證券市場國際化是時代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加強證券市場國際化建設,能優化資源配置,拓展企業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增加資本收益。因此,加強我國證券市場國際化建設具有重要現實意義,需要深入分析我國證券市場國際化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制定措施解決問題。
一、我國證券市場國際化的問題
第一,粗放型經濟增長模式。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發展迅速,但是這種增長是通過擴大投入實現的,企業經濟素質和經濟效率并未得到大幅度提高。這種粗放型的經濟增長模式,直接影響著我國的產業結構的均衡性。具體表現是:市場處于封閉狀態,惡性競爭和地方割據現象嚴重,影響整個產業結構的均衡發展;產業結構不合理,服務業發展緩慢,在三大產業中所占比重較低,內部結構不完善等。長期以來,我國整個市場處于封閉狀態,排斥競爭的價格政策、單一的供給商結構,破壞了產業結構的均衡,許多弱勢產業,在市場競爭中被淘汰,比如,能源、金融和電信等行業,封閉性強,處于壟斷狀態,從而大大降低了這些行業的市場競爭力。
第二,金融體制改革滯后。具體表現如下:首先,商業銀行主導融資模式,證券市場國際化的一個重要條件是國內證券市場發展到一定程度,即商業融資和證券市場融資兩種模式協調發展,但是目前我國市場內商業銀行占據著主導地位,尚不滿足證券市場國際化要求。隨著證券行業的發展,證券融資方式受到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在我國企業融資結構中,銀行貸款占據著主導地位,導致我國經濟發展過分依靠銀行的“過度銀行化”。其次,金融監管不完善。金融運行不安全,保證金融運行的安全性是開放證券市場的基礎,金融運行直接反映了經濟運行狀況。如果金融運行不安全,則會加劇證券市場的動蕩。從總體上看,我國金融市場化改革沒有跟上經濟生產要素改革步伐。在金融調控手段方面,采用直接調控思想,具有明顯的行政化特征。長期以來,我國一直使用計劃調控手段,如結構管制、信貸規模限制等。在進行貨幣供求和經濟調控時,采取強硬的行政手段,這與國際市場化環境不符,從而影響我國證券市場開放性程度的提升。由此可知,金融調控手段市場化、進入市場自由化是證券市場國際化的必然條件,如果國內證券市場不滿足這些條件,則會削弱對國外資本的吸引力。
第三,上市公司股權結構不合理。我國上市公司集中度高、股權流動性差,對國際資本吸引力低。證券市場體現了資本意志,中小投資者基本行使的是用腳投資的權利,大投資者則關系公司股權結構、公司制定的重大經營決策以及股東的權利和義務,要想保證投資者的權利能正常行使,上市公司必須具備合理的股權結構。我國證券市場投資主體主要包括個人股、國家股以及法人股等。目前,在證券市場中,法人股、國家股和內部職工股占總股本的67%,A股市場流通股占總股本的33%。在A股市場流通股中,個人投資者占據著主導地位,結構投資者較少,法人股和國家股基本處于沉淀狀態。這種不合理的股權結構對我國資本運行機制、證券變現機制以及市場評價機制等體制的運行產生了不利影響,降低資源配置效率,形成了證券市場炒作行為,影響證券市場的發展。
第四,證券市場體系不完善。證券市場體系不完善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首先,股票市場缺乏層次。以美國證券市場為例進行分析,美國證券市場具有悠久的發展歷史,擁有紐約證券交易所、NASDAQ 交易所以及第三、第四交易市場,為投資者提供了眾多選擇,滿足了不同企業的融資需求。但是我國證券市場發展較晚,缺乏層次,目前只擁有類似于約證交易所的市場層次,投資者可供選擇的投資方式較少,也無法滿足不同企業的融資需求,影響我國證券市場退出機制的運行。其次,股票市場、債券市場的發展與國際證券市場的發展不相適應。在國內證券市場中,債券在證券發行總量中所占比重較小,股票所占比重較大。實際上,一個完善的證券市場中股票市場和證券市場所占比重基本相同。隨著證券市場國際化趨勢的加強,債券市場也是投資者非常青睞的市場。但是我國證券市場體系單一,發展滯后,規模較小,市場化程度低,無法滿足投資者的需求。
二、我國證券市場國際化的對策
第一,實現A股、B股市場并軌。實現A股、B股市場并軌是實現我國證券市場國際化的重要途徑。長期以來,我國證券市場分割現象嚴重,具體表現是:A股和B股市場分割現象。在我國設立股票市場試點時,就已經建立了B股市場。在B股市場發展過程中,出現了許多問題,如市場透明度低、市場發展方向不明確、市場融資功能差、市場動力不足等。2001年,B股市場開始對境內投資者開放,并實施了QDII 制度,極大地改善了B股市場外部環境。同時,A股市場對國外資本的吸引力增加。所以目前國外投資者對A股市場充滿信息,對B股市場持一種謹慎態度。因此,在處理A股和B股市場分割問題時,應該采取一種循序漸進的方式,提高股市場開放程度,擴大B股市場規模,增強B股對國外資本的吸引力,不斷完善QDII 制度,從而逐漸實現A股和B股的一體化。
第二,加強市場主體建設。保證上市公司的質量是證券市場健康運行的基礎,因此需要嚴把上市公司質量關,建立完善的競爭機制,為優秀上市公司創造更多的發展空間,及時淘汰劣質公司。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改善公司股權結構,加強公司治理。同時,需要降低對企業在國外市場的要求,對企業融資實施嚴格的監督。另外,需要提高證券公司的整體實力。由于我國證券公司整體實力較差,在證券國際市場中,無法與外國證券公司相抗衡,所以提高證券公司的整體實力顯得非常迫切??梢圆扇∫韵麓胧簩嵤I內并購、增加投資、擴大股權、發行上市。拓展業務空間,我國證券公司的傳統業務是經紀和承銷,近幾年,證券公司拓展了企業并購和基金管理等業務,但是傳統業務還是占據著較大比重。因此,證券公司需要不斷拓展業務范圍,涉足金融、工程等新領域,這樣才能有效地分散經營風險。應該鼓勵證券公司走向國際,參與國際競爭,從而不斷提升自己的市場競爭力。
第三,加強國際合作,提高監管水平。要想推動證券市場國際化進程,必須實現證券監管模式的國際化。目前,許多國家都只設置了一個主要監管機構,單一的監管者能提供最嚴格的監督。隨著中國證券市場的不斷發展,單一監管者最終會取代多元化管理,實現證券市場的統一管理,這樣有助于提高證券監管力度。另外,應該加強證券市場監督的自律管理。自律管理具有自發性,維持證券市場的秩序,才能保證參與者的利益。自律管理對證券市場的發展至關重要。政府對證券市場中灰色領域的管理有限,此時需要證券公司的信譽、管理準則和同行其他企業的相互牽制,才能維持市場的正常秩序。自律管理具有高效率特征,自律管理不受到各種條框的限制,操作簡單,效果高。但是要想充分發揮自律管理的作用,需要滿足一些條件:從法律的角度分析,自律結構需要得到法律的保護和支持,規范自律機構行為。從被約束者利益的角度分析,遵守自律規則,能提高被約束者的經濟收益??傊?,自律管理效率高、成本低,是一種有效的管理方法,所以需要不斷完善我國證券監管自律機制。
第四,加強金融創新。加強金融創新,為金融市場注入新的血液,保證金融市場的活力。隨著金融市場國際化趨勢的加強,國內金融需求量逐年增加,金融創新顯得更加迫切。首先,需要加強金融產品創新,實現證券投資品種多元化,為投資者提供更多選擇。其次,增加證券市場的層次,目前,我國具備了中小企業板塊和主板市場,市場層次較差,還需要建立創業板塊,拓展企業融資渠道。最后,需要大力發展場外市場,改善場內市場交易的外部環境。2006年,外資銀行涌入中國金融市場,國內金融機構創新步伐加快,待到市場經濟條件成熟時,可以推出分散風險的金融衍生工具,規范證券市場行為,提高證券市場的市場化程度。
三、總結
綜上所述,目前我國證券市場國際化存在諸多問題,如粗放型經濟增長模式、金融體制改革滯后、上市公司股權結構不合理、證券市場體系不完善等,這些問題嚴重阻礙著我國證券市場國際化發展,因此,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實現A股、B股市場并軌,加強市場主體建設,實施國際交流和合作,提高監管水平,加強金融創新,從而不斷提升我國證券市場的市場化程度,實現證券市場國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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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證券市場國際化的含義及中國證券市場國際化現狀
證券市場國際化是指以證券形式為媒介的資本在運行過程中實現的證券發行、證券投資、證券流通的國際
化。從一國的角度來看,證券市場國際化包含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國際證券發行,指外國政府、企業、國際性金融機構在本國的證券發行和本國政府、企業、金融機構在外國及國際證券市場上的證券發行;二是國際證券投資,指外國投資者對本國的證券投資和本國投資者對外國的證券投資;三是證券業務國際化,指一國法律允許外國證券業經營者進出本國證券業和本國經營者向國外的發展。世界上主要證券市場已經呈現出明顯的國際化趨勢,主要表現為世界各大證券交易所已經擁有越來越多的外國上市公司,各國競相建立創業板市場,各國證券交易所尋求大聯盟。2000年納斯達克上市的4829家公司中就有429家外國公司,紐約交易所上市的2592家公司中有405家外國公司,倫敦交易所上市的外國公司占全部上市公司的20%。歐洲的巴黎、阿姆斯特丹、布魯塞爾三大交易所一直在尋求聯盟,納斯達克近年來一直在嘗試將其市場延伸至日本東京和香港。
目前,我國證券市場國際化主要體現在國際證券籌資上。中國證券市場國際化步伐是于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對外發行國際債券開始的。1991年第一只B股――上海電真空B股發行上市,這是中國證券市場國際化的一個重大步驟。截至2001年2月9日,我國B股上市公司有114家。此外,我國還發行了H股、紅籌股、N股和ADS、國際債務,吸引了大量國際資金。隨著經濟全球化和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證券市場也在逐步走向國際化。加入WTO后,允許外資少量持股的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從事基金管理業務,享受與國內基金管理公司相同待遇。面對市場要求,我們將進一步加快證券市場國際化步伐,縮小證券市場國際化程度的差距。
二、阻礙中國證券市場國際化的因素
(一)中國證券市場規模偏小。首先,中國上市公司數量少。1994年世界范圍內擁有500家上市公司以上的國家和地區達14個,中國只有291家,列世界第22位,直到1999年底,中國才超過1000家。其次,中國上市公司規模偏小。1994年日本、瑞士、瑞典的上市公司平均規模分別為16.8、11.9、11.4億美元,中國僅為1.5億美元,列世界第36位。再次,中國資本證券化水平較低。衡量證券市場規模的重要指標是資本證券化率,1999年我國資本證券化率為31.5%,若以流通股市值計算,比例僅為10%,而美國的比例為147%,英國為156%,加拿大為106%。
(二)證券市場股權結構不合理。我國證券市場不是依靠投資對象的權利和義務劃分為普通股和優先股,而是按照投資主體的身份劃分為國家股、法人股、個人股等,在上市公司中,能夠流通的股本平均只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26%左右,有74%左右的國家股、法人股、內部職工股和國家股、法人股轉配的部分不能流通,而且在可流通股的投資者中,個人投資者占絕大部分,機構投資者只是極少部分。根據企業發行股票的對象和地點不同,又分為A股、B股、H股,不僅股票市場相分離,作為我國股票市場主體的A股市場不允許外國投資者進入,也不允許外國的公司來中國上市,而且股票市場也不統一,上海和深圳的B股市場分別用美元和港幣交易,這種資金不自由、貨幣不自由的壁壘在很大程度上排斥了國際證券資本,使得我國證券市場的投機性高,資源配置效率低。
(三)中國證券市場還不夠規范。一方面中國證券市場發展歷史較短,其法律和監管制度與國際證券市場還存在較大差異,現行的財務會計、審計制度與國際標準不相統一,資產評估缺乏合理性和權威性;另一方面政府缺乏管理經驗和行為規范,對資本市場干預不及時、不果斷或進行不必要的干預。例如,我國公司股票的發行與上市,迄今實行的是額度分配和審批制度,這種以行政手段分配資本市場資源的制度,導致上市公司的良莠不齊,增加了證券市場的風險;還有部分機構投資者人為地操縱市場,四處散布虛假信息,造成爭購或者爭售某種股票等違法行為;有一些證券中介機構自律管理存在很多問題,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大大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
三、中國證券市場國際化對策建議
(一)證券市場的規范化。證券市場規范化是證券市場國際化的前提和基礎,我們要對證券市場的法律、會計準則、上市公司進行改革和調整,逐步向WTO靠攏。證券市場規范化的范圍涉及市場的各個方面,包括證券交易所運行的規范化、證券商行為的規范化、上市公司行業的規范化、證券市場專業中介服務機構行為的規范化、投資人行為的規范化。比如,建立符合國際慣例的財務會計和資產評估制度,加快現行財務會計制度改革,使其符合國際標準,建立具有科學性、合理性、權威性的資產評估制度,為證券市場的開放提供有利條件。
我國股票交易印花稅最初是由證券交易所所在地的地方政府開征的,證券交易印花稅的課征始于1990年,因其承擔了對調控證券交易的多項功能,所以隨著市場環境的變化經歷了多次調整。隨著90年代初滬市和深市證券交易所的建立,使證券市場日益活躍起來。證券市場上的經濟活動必然產生經濟利益,而經濟利益必然包含有一定量的稅收。其時我國稅收立法滯后,沒有任何一個現存的稅收能夠覆蓋這項稅源,鑒于印花稅于1998年恢復征收,90年代初成為一個日益成熟的稅種,國家稅務總局授權上海、深圳二市對股權轉讓書據征收印花稅。證券交易印花稅最先于1990年7月1日在深圳證券市場課征,當時深圳市政府參照香港證券市場,頒布了《關于對股權轉讓和個人持有股票收益征稅的規定》,此時試行的是“對賣方征收0.6%”,從而達到約束股票轉讓的行為,目的是為穩定初建的股票市場及適度調節資本利得;到當年的11月23日證券交易印花稅即改為”對買賣雙方各征0.6%”;然而不久,由于投資者對股票投資的認識不足,市場一度低迷,于是從1991年10月開始,深圳證券交易所將證券交易印花稅調低至“對雙方各征0.3%”,降幅達50%。上海在深圳試征證券交易印花稅取得經驗的基礎上,于1991年10月對交易雙方開征了此稅,稅率也為0.3%。1992年6月12日,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體改委聯合下發《關于股份制試點企業有關稅收問題的暫行規定》,明確規定了股份制試點企業向社會發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股權轉讓書據,均依書立時成交金額,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0.3%的稅率繳納印花稅。1994年,我國開始進行稅制改革,提出了將證券市場上的印花稅改造成證券交易稅獨立征收的設想,并規定買賣雙方各征0.3%,最高可上浮1%,同時規定在證券交易稅未出臺之前,仍按原辦法征收印花稅,鑒于當時條件不夠成熟,《工商稅制改革方案》做出“緩一步出臺”的決定。其后,我國股票交易印花稅水平幾經變更。隨著證券市場的日益發展,證券稅制需要進一步深化和完善,證券交易稅的正式實施顯得越來越迫切。
二、印花稅的主要職能
證券交易稅的主要職能是調節市場交易,但是我國股票交易印花稅的作用漸漸異化,財政收入職能似乎體現得更為明顯。在早期的印花稅分成比例中,國家和地方各50%,1997年1月1日起國務院決定將證券交易印花稅分享比例調整為中央80%,地方20%;1998年6月對證券交易印花稅再次調整分享比例,改為中央88%、地方12%;從2000年10月1日起將分享比例由中央88%、地方12%,分三年調整到中央97%、地方3%,即:2000年中央91%、地方9%,2001年中央94%、地方6%,從2002年起中央97%、地方3%。我國的印花稅收入不斷增加,在財政收入中的比重也越來越大。甚至在證券市場行情火爆的2000年上半年,股票交易印花稅收入竟占到上海財政收入的四分之一。2000年全國印花稅達到了485.9億元,占當年稅收收入的比重達到3.83%,這恰是我國證券市場前5年證券交易印花稅總量的5倍。必須指出,一方面,我國股票交易印花稅的這種財政收入功能的發揮是以證券市場換手率過高為基礎的。目前我國股票的年換手率為300%左右,大大高于西方國家的成熟證券市場60%左右的水平。另一方面,印花稅稅率的下調,當然會影響到財政稅收,但是印花稅不會以稅率下調幅度同比例下降,稅率下降了,刺激了市場交易,印花稅會有所增加。同時,市場交易活躍了,券商的傭金收入會增加,券商所交的稅也會增加。因此,我們在分析是否應對印花稅進行改革時,應該先考慮它是發揮出了市場調節職能,而并非是否發揮出了財政收入的職能。
三、現行證券交易印花稅的隱憂
(一)征收印花稅依據不足
雖然目前的匯貼納稅方法不須粘貼印花,由稅務機關在憑證上加注完稅標記代替貼花,但應稅憑證是真實存在的。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和電子計算機技術在證券交易過程中的普遍運用,證券交易早已實現了無紙化操作,所謂的股權轉讓書據只是電腦中的一筆記錄,證券交易時既無實物憑證,也無印花稅票,征收印花稅已經失去了本來的含義,證券交易印花稅實際上成了一種交易行為稅,與印花稅的本來含義不符,理論依據不充分,法律上不夠嚴謹。
(二)印花稅的征收對交易行為的規范作用不大,征收范圍狹窄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憑證收的一種稅,它的意義在于加強憑證管理,促進經濟行為規范化,了解其他稅種的稅源和繳納情況,加強監督控制,同時可以積累資金,增加財政收入。由此可見,印花稅的征收對交易行為的規范作用不大;證券市場的內涵遠遠大于股票市場,范圍狹窄的印花稅不利于對所有證券交易征稅,而稅基廣大的交易稅有助于保證各種類型的證券市場共同發展。
四、證券交易稅制改革的方向
(一)應有助于證券市場持續發展
第一、證券交易稅制的改革應有助于推動企業融資與體制改革。目前境內居民儲蓄率很高,企業間接融資的比重相當大,這對企業直接融資與銀行信用的發展有一定的不利影響,因此在證券交易稅制設計時,可以考慮引導企業通過證券市場來實現直接融資,并引導企業推動體制改單的進行。第二、證券交易稅制的改革應有助于減輕證券市場的非正常波動,尤其是抑制證券市場的過度投機行為。目前固定劃一的印花稅不足以實現這一功能,要充分發揮交易稅制對投資行為的引導,有必要進行適度變革。第三、證券交易稅制的改革應有助于推動我國證券業整體素質的提高??傮w而言,我國證券業的基礎較薄弱,證券市場還是一個成長型的市場,券商數量多、規模小、實力弱的格局也還沒有根本打破,在證券市場對外開放日益逼近的環境下,整體實力趨弱的國內券商的成長會受到課征較高稅率的損害,這無疑會對我國證券業的整體實力增強、整體素質提高雪上加霜。第四、證券交易稅制的改革應有助于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當前,我國的證券交易稅率遠高于除了丹麥以外的其它國家,較高的稅率使得投資者的交易成本也相應較高,從而減少了對證券的投資。所以證券交易稅制改革方向總體上應以下調證券交易稅為主。
(二)以稅負公平為重要方向
實現稅負公平原則,需要建立完整、系統的證券交易稅制體系,既要能“拓展稅基”又能實現“差別稅率”。從“拓展稅基”的角度出發,證券交易稅種應不再實質性地限定在流通股的轉讓方面,對新股發行、法人股與國有股的轉讓、債券交易、投資基金的交易,以及其它非交易過戶均可適度課征印花稅或交易稅,這既可實現稅負公平,也可推動各種交易品種的均衡發展。目前固定劃一的證券交易印花稅不足以實現對證券投資收益的調節。因此,在稅收稽征手段許可的情況下,可以根據交易頻次、成交額度、投資收益等多個方面實現差別稅率,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并且不再出現虧損投資者與盈利投資者按同等稅率承擔稅負的狀況。關于這一點,可以通過在適當時機開征一些新的差別化的稅種(如資本利得稅等)來實現。
(三)保持證券交易稅制的政策穩定性
處于不同發展階段的證券市場,對稅負的承載能力存在差別;同時證券市場處于不同發展階段,所要求的證券交易稅制對證券市場發展的導向也存在差異,因此,實踐中不可能有一成不變的證券交易稅制。那么,如何保持證券交易稅制的穩定性就成為了新的課題。證券交易稅制的穩定性,不是拒絕證券交易稅制的變革,也不能表現為稅目、稅率等的固定不變,而是要體現在證券市場發展方向上的穩定性。
(四)證券交易稅的改革方向是寬稅基、低稅率
一、證券市場發展現狀
我國證?皇諧∽鈐緋魷衷?20世紀末期,在我國已經發展了十幾年,當前已經形成初步的市場,當前的證?皇諧“?括債券市場、股市市場等。在21世紀初期,我國證?皇諧】?始全面改革,明確了我國資本市場制度建設的基本發展方向,人們也認識到資本市場中存在的問題。證券市場在發展中逐步推行制度市場化改革,建立上市公司的基本制度,增強公司的獨立性,建立投資者直接保護的基本制度等。
二、證券市場對我國經濟的推進作用
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極大地促進了我國經濟的發展,從帕加羅的內生凸性增長模式理論研究和股市傳導機制理論都能夠看到證券市場能夠推動經濟的發展。證券市場拓寬了融資渠道、有利于宏觀控制和優化資源配置,也能極大地促進我國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
1.拓寬融資渠道
企業在融資過程中可以分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直接融資是指需求者不經過任何中介結構直接融資的方式,主要是通過股票等獲得資金,間接融資則是通過其他金融機構來籌集資金。我國現代化建設還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僅僅采用國家財政難以滿足要求,銀行會存在很多的死賬,采用證券市場能夠轉化資金的職能,優化社會資金結構,能夠保證銀行能夠有效控制不良貸款,保證經濟的良性運行。我國證券市場為我國的經濟發展提供了充足的資金保障,當前已經成為我國國家稅收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國家提供更多的稅收。
2.有利于宏觀調控
證券市場的發展有利于國家開展宏觀調控,也為資源優化配置提供幫助。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收入結構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企業已經具有一定的財力使用權和支配權,中央銀行宏觀調控難度非常大,而且這個問題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更加嚴重,為避免出現經濟劇烈擴張,在今后社會經濟中,中央銀行有必要增強宏觀調控的彈性,證券市場的使用能夠很好的解決這些問題。另外中央銀行也能夠通過市場轉化承擔,提高金融資產質量。
當前制約我國經濟發展的因素有很多,如資源配置布局合理等,為保證經濟長期的發展就需要保證資源的有效配置,證券市場能夠通過資源的配置促進資產的流動。證券市場的價格決定了傳導機制,資金能夠調整資源的存量,有利于調整產業結構。證券市場的發展能夠保證經濟的生動和活力。資源配置不僅能夠通過市場調節,也能通過證券市場來達到相應的效果。
3.證券市場的發展促進我國經濟方式改變
依照我國經濟增長理論來進行分析,粗放式經營方式和集約式經營方式是推動我國經濟增長的主要方式,粗放式經營方式能夠擴大建設規模來推動經濟的發展,這種經營方式不重視技術和科學管理,不求質量只求數量。集約式經營在應用中雖然也是增加生產要素的部分投入,但是重點提高有效性,達到節約資本的目的,這兩種經營模式共同推動經濟的增長。
經濟體制的轉變能夠積極推動我國經濟發展,也就是通過配置經濟資源提高經濟效益,在這個過程中關鍵的環節就是金融資源的配置。我國經濟體制逐漸發生變化,發展資本市場就是完善資產市場的重要促使。當前我國經濟正在逐漸變化,因此需要確定集約型發展制度。證券市場具有特定的功能,能夠最大限度的動員社會閑置資金,為經濟增長提供資金保證。另外證券更加具有流動性和虛擬性,在吸引國內資金中更加便利,也能更廣泛的引進國外資金。
三、證券市場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當前我國爭取市場存在不少的問題,表現在以下幾方面。證券市場股權結構失衡、信息不透明、監管力度不強等,我國經過這些年的經濟改革,國有股、個人股等占據很大的部分,在市場中難以流通國家股等,廣大的中小股份難以得到有效的保護措施。我國證券市場普遍存在信息不及時的情況,導致投資者對證券市場普遍不放心,我國對違法行為的處罰不足以震撼此類違法行為。證券市場還存在監管被動的問題,采用的監管措施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另外我國法制建設比較落后,無法滿足證券市場發展的需求。
針對證券市場存在的問題,可以通過優化股權結構、加強監管等措施改進。國家需要盡快出臺相關措施改變證券市場現狀,為企業治理結構典型基礎。在證券市場的發展中需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保證公開公正,保護投資者的利益。證券監督部門需要明確自身的選定位,有機結合服務于監管,保證爭取市場的有序運轉,避免中介機構為了自己的利益而虛假信息。國家需要不斷完善證券法,并加強執法力度,保證證券市場的運轉。
一、證券市場國際化:含義、成因與一般規律
(一)證券市場國際化的含義
證券市場國際化是指以證券形式為媒介的資本在運行過程中實現的證券發行、證券投資以及證券流通的國際化。
從一國的角度來看,證券市場國際化包含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國際證券籌資,指外國政府、企業、金融機構以及國際性金融機構在本國的證券發行和本國的政府、企業、金融機構在外國及國際證券市場上的證券發行;二是國際證券投資,指外國投資者對本國的證券投資和本國投資者對外國的證券投資;三是證券業務國際化,指一國法律對外國證券業經營者(包括證券的發行者、投資者和中介機構)進出本國自由的規定和本國證券業經營者向國外的發展。
(二)證券市場國際化的成因及影響因素
生產和資本國際化的發展。二戰后,主要西方國家經濟的迅速恢復和發展,國民收入和國內儲蓄的不斷增大,資本積累和科學技術的進步,以及新興工業的崛起,都有力地推動了證券市場國際化的發展。尤其是80年代以來,頻頻出現的發展中國家的債務危機使許多國際銀行的信用受到懷疑,產生了轉移信用風險的必要,國際融資證券化的趨勢更加明顯;國際銀行貨款呈下降趨勢,而國際債券的發行額則不斷增加。據統計,1981年國際債券總額僅占銀團貸款總額的55.8%,到1984年已為2.58倍。
國際金融管制的放松。70年代以來,伴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迅猛發展,各國政府審時度勢,根據本國經濟發展的需要,放寬對資本市場的管制,允許外國金融機構與投資者買賣本國公司股票以及政府與公司債券,并取消了對外國投資者政策不同于本國投資者的雙重標準。例如:1974年美國政府廢除了實行達十年之久的、限制外國居民在美國發行證券的利息平衡稅;1979年10月英國取消了外匯管制。
證券行業國際競爭的加劇。為了擴大交易量,世界各主要證券市場紛紛利用最新科技手段,簡化證券發行手續和改善上市管理環境,降低交易成本,完善投資風險管理系統,改革結算交易程序,以此來吸引外國公司和政府發行股票與債券,并吸引外國投資者。
另外,下列因素也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期貨、期權等金融衍生工具的發展為機構投資者提供了投資組合機會和風險管理手段,不僅增加了交易量,還增加了市場流動性;現代電子技術的迅猛發展為證券市場國際化提供了技術保證。電子交易系統的應用意味著:交易場地已通過遠程終端擴展至整個世界;交易營業時間由8小時延長為24小時;世界統一市場與價格形成;節省交易成本,提高結算速度和準確性。
(三)證券市場國際化的一般規律
唯物主義告訴我們:市場經濟的發展有其內有的規律,任何超越市場條件的活動終究要受到市場規律的懲罰。證券市場國際化也不例外??偨Y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證券市場國際化的經驗,我們發現:首先,證券市場國際化是一國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及其在國際經濟活動中所占份額的增長和地位的加強對其證券市場發展所提出的客觀要求;其次,證券市場國際化是以一國國內市場一定的規模和一定的發展程度為基礎,并與證券市場的規律相互促進、相互推動;第三,證券市場國際化是有步驟、有計劃、分階段進行的。一般情況下,發展中國家證券市場的國際化從利用證券市場籌集外資開始,然后逐步過渡到證券市場的全面對外開放;第四,證券市場國際化過程是一國政府不斷放松管制的結果。
二、我國證券市場國際化的現實障礙分析
我國證券市場作為一個新興的證券市場,起步于80年代初,在至今不到20年時間里,相繼發行了國際債券、B股、H股、紅籌股、N股、ADR并對買殼上市、借殼上市及設立國家基金等多種籌資方式進行了嘗試,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和證券市場的進一步發展,一些問題逐漸暴露出來,嚴重影響證券市場的規范化發展,并成為我國證券市場國際化的現實障礙:
1、上市公司整體素質不高。由于我國股份制經濟不規范,現代企業制度難以真正貫徹,宏觀經濟運行中缺乏真正的產權清晰的現代企業。我國的股份公司大都是在《公司法》頒布之前經改制設立的,而且改制之前這些公司都擁有大量的下屬企業,有的是通過劃撥兼并而來,有的則以集體所有制形式成立,有的還受到地方機構和部門的管理,這些都導致企業的產權和管理結構不清晰,存在較多的關聯交易;而且許多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和管理制度尚未真正建立起來,股東大會和監事會形同虛設,董事長總經理實際上仍由上級主管部門任命,董事長總經理權責不清,信息披露極不規范。
2、金融管制較嚴,人民幣尚未實現自由兌換。我國目前仍實行比較嚴格的金融管制,其中對證券市場的管制主要是對證券機構建立的限制、對證券上市規模的限制、對外國投資者投資證券活動的限制、對在華外國金融機構業務的限制等。其中,影響中國證券市場國際化的一個主要障礙是人民幣不能自由兌換,造成A、B股市場分割。這種資金不自由、貨幣不自由的壁壘在很大程度上排斥了國際證券資本。雖然外國投資者可以通過外匯調劑中心把所得部分利潤匯回本國,但這對于機構投資者來說沒什么吸引力。
3、對證券市場的管理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公司股票的發行與上市,迄今實行的是額度分配和審批制度。這種以行政手段分配資
本市場資源的制度,排斥了企業以業績和成長預期競爭進入資本市場的平等機會,為尋租行為提供了空間,給績劣公司以“公關”和虛假包裝等手段擠入上市公司行列開了后門,導致上市公司良莠不齊,增加了證券市場的風險。
4、證券市場投機過度,風險過大。理論上說,證券市場應是一個投資場所,由于其收益高,故具有較高的風險是理所當然。但目前我國證券市場受多種利益機制的內在驅動,其中的風險被明顯放大,從而使我國證券市場相對正常、成熟的市場有更大的風險:1政府缺乏管理經驗和行為規范,對資本市場干預不及時、不果斷或進行不必要的干預,造成市場震蕩;2部分機構投資者人為地操縱市場,還有些投資者為謀取暴力,四處散布虛假信息,造成爭購或爭售某種股票等種種違法違規行為,往往使廣大的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蒙受巨大的經濟損失;3證券中介機構自律管理存在很多問題,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
5、現行的財務會計、審計制度與國際標準不相統一,資產評估缺乏合理性和權威性,不能公正、有效地反映上市公司的生產經營狀況,這些都挫傷了投資者的積極性。
三、我國證券市場國際化的對策建議
針對上述我國證券市場國際化發展所遇到的障礙并結合證券市場國際化發展的一般規律,筆者提出如下對策與建議:
1、逐步謹慎地開放資本市常從各國證券市場的發展經驗來看,不管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對于開放國內證券市場及對國內投資者到境外進行證券投資的推進,都經歷了一個逐步開放的過程,一般來說,發達國家步幅較大,而發展中國家則相對較謹慎。我國證券市場的不完善,股份制改革的不徹底以及人民幣資本項目的不可兌換都要求我們必須逐步謹慎地進行證券市場國際化建設。
2、規范企業的股份制改造。首先,充分認識到企業的股份制改造是關系到中國證券市場發展前途、中國經濟體制改革成敗的關鍵所在,將規范股份公司作為規范證券市場的首要任務來抓;其次,規范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及其議事規則,積極引導“三會”充分發揮對公司運作的監督作用,做到“三會”各司其職,相互制衡;第三,及時、嚴格檢查公司股權變動、增資擴股、利潤分配和資金的投向,適當提高配股的條件;第四,強化社會公眾對股份公司的監督和約束、嚴格財務紀律和建立規范的披露制度。
3、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擴大金融對外開放,適當放寬金融管制,有步驟地實現利率市場化,為我國證券市場國際化創造良好的金融環境??紤]到我國已經積累了巨額外匯儲備而且宏觀經濟基本面良好,應適當加快人民幣自由兌換的步伐,以更好地適應證券市場國際化的要求;同時鼓勵商業銀行在國外廣泛設立分支機構,開拓國際金融業務,按照國際慣例實行規范化管理并擴大、完善國內經營外幣業務的國際業務部。通過商業銀行的國際化為資本的引進和流入提供配套服務、提高資金的流動性,從而促進證券市場國際化的發展。
內容摘要:制度是經濟發展的內在要素,而制度性因素對經濟增長起著決定性作用。證券市場作為一種重要的金融制度安排,制度安排的內容越豐富,對于提高證券市場的運行效率越有利。證券市場的基本功能就是實現金融資源的優化配置,證券市場效率是實現證券市場資源配置功能的基本前提。資本配置效率是衡量證券市場有效性的重要指標。本文認為證券市場作為市場化產物,應充分發揮市場運行機制和定價機制來實現金融資源的有效配置,使資源得到最大程度的發揮和使用。
關鍵詞:證券市場效率 資源配置 制度變遷
新制度經濟學中制度的內涵
新制度經濟學認為,制度(主要是產權制度)在一個社會中的重要作用是通過建立一個人們相互作用的穩定的(但不是有效的)結構來減少不確定性。產權制度是一條減少不確定性的重要途徑。新制度經濟學的研究成果表明:交易費用的存在必然導致制度的產生,制度的運行又有利于降低交易費用。制度的作用旨在節約交易費用,人們對法律制度進行選擇與改革的動因也是為了節約交易費用。有效的制度能抑制人們的機會主義傾向,從而降低交易費用。
在新制度經濟學中,制度是一個會不斷創立、修正、改革、創新進而影響經濟發展的內生變量,制度本身也有一個產生、發展、完善和不斷面臨被替代的過程,這個過程稱為制度變遷。制度變遷是一個從制度均衡到非均衡再到制度均衡的循環往復的發展過程。金融制度是關于金融交易的一系列規則、慣例和組織安排。作為制度的金融市場,也是從事金融活動的當事人之間關系契約的網絡,其發展變化必然會受制于金融制度。金融制度對于金融市場結構變遷的決定作用主要是通過金融制度對于金融市場發展的影響而發生的。從制度經濟學角度來看,作為金融市場重要組成部分的證券市場也是一種制度安排,其產生和發展過程也就是其作為一種制度不斷演化和變遷的過程。
證券市場效率與制度缺陷
(一) 證券市場制度效率
一個國家在沒有證券市場的狀態下引入證券市場,就是一種制度創新,我國建立證券市場制度的初衷是為了有效動員金融資源,給經濟的快速發展尋求持續的資本供給,促進資源的有利分配。證券市場的發展促進了金融結構的調整,把資金配置到經濟體系中能取得最高社會效益的地方。只要市場是有效率的,市場機制的作用就能夠充分發揮,通過市場運行機制和市場定價機制,將資本配置到邊際效率高的項目中,社會資源的有效配置就可以實現。證券市場的價格機制,是證券市場資源配置功能發揮的關鍵。證券市場效率歸根結底是社會資源的配置效率。證券市場作為市場化產物,通過市場運行機制和定價機制來實現社會資源的有效配置,其作用過程概況為:市場運行效率-市場定價效率-資源的有效配置。通過證券市場特別是股票市場配置資源,使資本的標準化、可分性、流動性和交易性達到了頂點,可以充分流動和交易。完全競爭的證券市場是最佳金融效率得以實現的必要條件。
(二)證券市場的制度缺陷
在市場經濟中,效率是資源配置的最高原則。由于制度缺陷作用于市場機制,造成了證券市場機制的扭曲,使市場本來的運行機制并不能有效發揮出來,無法實現信息的有效反映與傳遞,最終影響到證券市場的資源配置效率。金融組織制度存在缺陷,制度因素是根本問題。制度缺陷往往導致對市場經濟主體的約束弱化,所以必須不失時機地調整金融所有制結構。
當前,我國證券市場產權約束不夠,市場機制沒有充分建立,還不具備按照市場經濟國家證券市場發展的路徑選擇。政府的制度安排和證券市場內在的運作規律存在差異,這個差異正是證券市場低效率的制度依據。從我國證券市場的制度結構出發,政府應該就其在證券業發展過程中的角色作出合理定位,其核心是實現證券公司產權制度創新,以此明確政府和企業的行為邊界,調整政府和證券公司之間的關系,并通過市場化的產權交易對產權界定進行補充。這是解決我國證券市場低效困境的根本出路。減少政府對于金融的直接干預,并將我國證券市場引向市場化發展的道路,是提高證券市場效率的關鍵所在。
上海證券市場效率的實證分析
(一)產權制度效率分析
我國非市場選擇的產權制度安排是我國證券市場自身完善的根源,政府對產權的盲目干預降低了證券市場產權融通的效率,同時,社會產權分布牢牢掌控在政府手中,致使市場資源配置的功能根本不能有效發揮。產權的缺失成為證券市場功能發揮的深層障礙。國家作為國有財產的代表被虛化掉了,主體地位形同虛設,產生公共權利私有化傾向。金融產權存在主體缺位和人格虛置,金融產權的公有制或“全民所有制”實際上是一種抽象的制度假設,是通過自上而下的方式設定的金融產權制度安排。金融產權形式上公有、實際上虛置,在金融物品消費中公眾可以共享。金融產權人人所有、人人沒有的切身感受,人人不關心運行效率,缺乏真正的金融產權主體或產權歸屬。產權明晰化是降低交易費用、減少制度運行摩擦的關鍵,是促進效率實現的重要手段。
我國證券市場效率缺失和上市公司治理機制扭曲的根源在于上市公司失衡的股權結構,合理調整國有資本壟斷產權是提高我國證券市場效率的必要條件。行政力量使證券市場運行時,在既定制度安排下的信息難以發揮內在的傳導作用,證券市場運行的效率較低,定價效率也未能充分有效的發揮,無法實現社會資源的有效配置。我國證券市場的成本效率是負效率市場,直接重要的原因就是運作成本很高,有時甚至會出現上市公司的利潤還不足以抵消市場的交易成本的情況。
(二)上海證券市場質量指標分析
1.從流動性指數看, 2009年上海證券市場流動性上升較快,通過流動性指數看出, 1995年到2009年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流動性指數上升了471%,其中2008年流動性指數下降了50%,這與2008年市場整體走勢有關。相比市場低迷的2008年,2009年上海證券市場隨著市場迅速回升,投資者交易意愿增強,上海市場流動性大幅提高(見表1)。
2.從買賣價差指標看,2007年上海證券市場的相對買賣價差顯著改善,處于較好的水平。2008年絕對買賣價差有所下降,為2.9,但由于股票價格的下降,相對買賣價差上升29%。相比2008年,2009年上海證券市場絕對買賣價差有所下降,為1.5,相對買賣價差下降了45%,達到17個基點(見表2)。
3.從有效價差來看,2008年隨著市場整體走勢的下跌,絕對有效價差呈現下降趨勢,但由于股票價格的下降,相對有效價差呈現出整體上升的趨勢。相比2008 年,2009 年上海證券市場的平均絕對有效價差有所下降,為4.0,相對有效價差呈現出明顯的整體下降趨勢,下降至41個基點(見表3)。
4.從市場深度來看,訂單深度是衡量市場深度最直接的指標,選擇最佳5個買賣報價上所有買賣訂單合計金額和最佳10個買賣報價上所有買賣訂單合計金額作為訂單深度的指標。2008年上海證券市場隨著市場的調整和成交量的萎縮,訂單深度有了很大的降低,與2008年相比,2009年隨著市場的成交量活躍,上海證券市場訂單深度迅速提高。其中,5檔訂單深度上升了149.7%,10檔訂單深度上升148.1%(見表4)。
5.從市場波動率來看,自2006年以來上海證券市場的波動率逐步上升(見表3)。2008年的日內波動率、日內超額波動率、日內收益波動率分別比2007年上升了12.5%、15.9%和6.3%。造成的原因可能是流動性過剩、大量個人投資者直接進入市場和國際市場影響等多個方面。2009年上海證券市場的波動率明顯下降,日內波動率和收益波動率分別比2008 年下降了20.8%和31.3%(見表5)。
6.定價效率也稱為信息效率,指證券價格反映信息的能力,反映價格揭示所有相關信息的速度和準確性。定價效率可以市場效率系數和定價誤差系數等指標進行衡量。市場效率系數越接近1,說明定價效率越高;定價誤差系數越大,說明市場定價效率越差。通過表4的數據可以看出,上海證券市場定價效率得到明顯改善。與2007年和2008年相比,盡管2009 年上海證券市場日內市場定價效率系數反映的日內市場定價效率有所下降,但日內定價誤差、日間定價效率系數和日間定價誤差所反映的日間市場定價效率得到明顯改善。這說明,上海證券市場日內股票的定價誤差能在隨后交易日內被很快修正(見表6)。
通過以上分析可知,2009年隨著市場的回升,投資者參與意愿顯著增加,上海證券市場在流動性、波動性、定價效率等方面有了較大程度的改善,市場的流動性不斷增強和定價效率得到很大提高??傊?上海證券市場具有較好的流動性,達到了弱勢有效,但在市場波動性方面存在一定的欠缺。
綜上所述,制度的功能在于為經濟服務,每一種制度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和經濟價值。金融制度對于金融市場結構變遷的決定作用,主要通過金融制度對于金融市場發展的影響而發生的。從我國證券市場制度的建立和發展演變歷程來看,不少制度在實施過程中不斷演變,只要是能夠保證我國證券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制度就是合適的。我國金融市場體系隨著證券市場制度的變遷而逐步演進,既有證券市場變動的共性, 又有自身較為顯著的時代特點。對我國證券市場制度變革,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是2005年啟動的股權分置改革。2010年3月,滬深交易所正式接受6家試點券商的融資融券交易申報,意味著融資融券交易正式進入市場操作階段,這一項創新業務提供了做空機制,我國資本市場迎來“雙邊市”時代。2010年4月,股指期貨正式推出,標志著我國資本市場又一次實現歷史性跨躍,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中的交易所市場體系已基本完備,交易制度已具備互動的基礎,交易手段已實現多空并舉,市場結構逐步優化,證券市場效率得到進一步提升。
參考文獻:
1.劉劍鋒.中國金融發展路徑及其效率研究[M].經濟科學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