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稅收風險防控體系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自20__年以來,湖北省武漢市地稅局按照稅源專業化管理改革的總體思路,結合武漢地稅工作實際,將風險防范貫穿專業化管理改革的始終,從優化資源配置入手,以風險識別為基礎,以風險推送為紐帶,以風險應對為重點,依托信息化支撐,通過成立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市、區兩級實體運作,分級分類稅源管理,前置所有涉稅事項,變管戶為管事,依托稅收情報加強稅收風險管理,提高了稅收風險的預警、應對和處置能力,取得了積極成效。
以風險識別為基礎,搭建平臺、建立機制、風險分級,實現風險應對的最優化
我國目前的稅收風險防范尚處于起步階段,但發展迅速。國家稅務總局在“十二五”規劃中已經明確把加強稅收風險管理作為稅收管理的主要發展方向之一,“以科學的風險管理理論為基礎,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持的稅收風險管理,可以進一步落實稅收征管的科學化、專業化、精細化管理,加強稅源監控、防止稅款流失”。
武漢市地稅局敏銳地意識到稅收風險管理是提升征管質量、提高納稅人稅法遵從度的有效手段。因此,市局黨組果斷決策,于20__年元月組建了武漢市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市局局長任指揮長,市局副局長任副指揮長。
經過兩年多的探索實踐,新組建的武漢市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在稅收風險防范實踐中大膽嘗試,勇于實踐、勇于探索、勇于創新,取得了良好成效,為進一步深化武漢市地稅稅收征管改革闖出了一條新路。武漢市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以風險規劃—分析識別—等級排序—應對處理—監控評估為主要流程環節的稅收遵從風險控管體系基本確立,風險分析識別、等級排序、分級應對、績效評價諸環節的邏輯關系得到進一步明確,并通過制定各類規章制度予以固化,為稅收風險防范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成立機構,打牢風險防范的關鍵點。在稅收風險防范過程中,武漢市地稅局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設置了綜合管理崗、風險信息管理崗、風險分析識別崗和風險應對實施崗,對各崗位的職責進行明確,確保了崗位人員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同時,按照單項性稅收風險的管理、系統性稅收風險的管理、涉稅情報信息類稅收風險的管理、依申請或依職權辦理涉稅事項風險的管理進行分類,制定了啟動、辦理、處理、反饋的工作流程,為稅收風險防范夯實了現實基礎。
同時,打造“一個體系”,全面推進風險管理的制度建設。行政執法崗責體系是征管改革的重要內容,充分體現了以風險管理為導向的突出作用。今年,在新的崗責體系應用推廣過程中,武漢市地稅局將風險管理貫穿于整個崗責體系之中,修訂了《風險管理辦法》,按風險類別分級、分類、過濾、篩選、排序、推送和應對,出臺了《武漢市地稅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征管與稽查協作工作規范的通知》文件,進一步理順了與市局各處室、重點辦、零散辦、評估辦和稽查局的關系。通過組織專班到各基層單位調研,認真聽取基層一線的意見和建議,歸類整理并認真回復,優化風險管理系統與行政執法崗責平臺的數據共享和傳遞,推動了風險管理與行政執法的有效融合。
(二)進行風險分級,打牢風險防范的參照點。武漢市地稅局在按照規模、行業、事項對稅源進行分類的同時,又引入稅收風險的大小這個參照系,科學確定一級、二級、三級稅源戶,將有限的征管資源應用到稅收風險最大的納稅人上。并根據稅收征管程序和風險管理流程,將稅源管理職責在不同層級、不同部門和不同崗位之間進行合理分工,重構稅源管理崗責體系,從而形成以規模管理、行業管理和風險管理為特點的稅源分類模式。如2013年以行業管理為突破,以分級分類推送為重點,初步建立了房地產行業稅收風險指標體系,探索性開展了行業性的風險防范工作。通過數據生成、風險等級排序,優選生成了81戶房地產涉稅風險企業,并推送至市局納稅評估辦公室,建立了房地產行業的風險等級排序、風險分級應對的行業性風險管理機制。通過市局評估辦的評估任務審核,共計查補81戶房地產涉稅風險企業地方稅費1.3億元。
(三)搭建平臺,打牢風險防范的支撐點。緊緊依托湖北省地稅局稅費征管核心軟件,搭建市局、區局、稅務所(辦稅服務廳)三級應用平臺,發揮信息技術在稅源專業化管理過程中的支撐作用。他們自主研發的稅源專業化管理子系統,其主要內容涵蓋了涉稅事項的前置辦理、日常稅源管理、涉稅基礎資料信息等方面,并與減免稅、行政處罰等稅收管理業務進行了有效對接,從而形成了以涉稅事項管理為基礎的稅源專業化管理信息流。行政崗責執法平臺,以風險管理為導向,以稅源專業化管理為基礎,以閉環管理為目標,全面梳理崗位職責和流程,建立起涵蓋涉稅事項前置辦理、“先辦后審”事項任務分級推送、日常稅源管理、電子征管資料、行政執法文書的應用平臺,并與風險管理平臺對接,形成了以涉稅事項管理為基礎的稅源專業化管理信息流。挖掘梳理了稅源管理過程中可能存在的78個風險點指標,通過稅收風
險特征庫與原始基礎數據庫的標準化篩選,實現了稅收風險數據的自動化、定時化生成,并將全市各級稅收風險管理部門的日常風險應對,全部納入到了管理系統中,實現了風險管理的全程信息化,完善了稅收風險防范評價體系和應用體系。
(四)建立機制,打牢風險防范的著力點。武漢地稅通過制定《稅收風險防范管理實務手冊》、《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工作方案》以及《稅收風險管理實施辦法》等風險管理制度體系,建立分級分類處理機制,對于稅收風險大、對稅源影響大的數據,在系統中直接推送至稽查部門進行應對;對于帶有行業性、普遍性的稅收風險數據,在系統中直接推送至納稅評估部門進行應對;對于風險較小,帶有一般性或個體性的基礎性風險數據,在系統中直接推送至基層稅源管理崗位應對。系統在相應數據推送至對應部門應對后,實現對應對處理結果的自動統計匯總,為下一步的管理決策提供依據,形成了風險管理信息化的完整鏈條。比如,針對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管理,通過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的風險識別和比對,共計核實應補稅人數1706人,補繳個人所得稅1309萬元。針對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管理,通過對企業報送的財務會計報表及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申報表的深入分析,預先設定報表間的邏輯公式條件,通過系統進行批量數據篩查,共計推送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風險668戶,共計880條數據,核實應補繳企業所得稅戶341戶,共計補繳企業所得稅1515萬元。
同時,抓好市局、區局、稅務所“三級聯動”,嚴格把關風險防控的管理質效。在風險任務推送環節,緊密聯合市局各業務處室,優選風險事項,嚴控風險總量,著力抓好市局、區局、稅務所的“三級聯動”機制。在市局層面,做好風險事項的分析、推送和考核工作,與各業務處室緊密合作,確保風險事項一個出口、績效考核一個標準。一是在任務分析階段,人工對風險數據進行關聯性分析,盡可能將風險任務的誤傷性降到最低程度,并明確稅收風險防范中心與各業務處室的考核職責和范圍,嚴格把控任務總量,實現風險任務過濾式推送。二是嘗試在某一時期,將同一納稅人的不同風險在系統中進行匯總,實施風險任務的捆綁式推送,減輕基層和納稅人負擔。三是嚴格把控風險推送的完成時間,實現風險任務的均衡式推送,避免基層在某一時期內超負荷運轉。在區局層面,抓好部門之間的銜接配合。在風險任務推送時,各區局稅收風險防范中心明確工作任務,明晰各部門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嚴把質量關和考核標準。在稅務所層面,抓好把關責任人。風險任務推送至稅務所后,在風險管理系統中可按照各稅務所責任人的分工,預先在系統內明確風險任務回復的審核人,由系統進行連帶鎖定,在回復事項時把好質量關,建立了風險任務在市局、區局、稅務所的“三級聯動”機制。
(五)實現“五大功能”,著力構建稅收情報的聚集點。今年以來,為解決征納雙方信息不對稱問題,提高稅收征管的科學化水平,武漢市地稅局黨組高度重視,從戰略高度出發,決定在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的基礎上,籌建武漢市地稅局稅收情報中心,全面發揮“五大中心”功能(即文獻中心、期刊中心、數據中心、情報分析中心、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于2013年10月21日召開了稅收情報中心的模擬運行匯報會,相關的稅收情報分析工作已按照預定計劃開展。作為稅收情報中心重要組成部分的湖北省數字圖書館武漢地稅分館已建立,通過匯集全國一流的稅收專業數字圖書資源,將實現圖書期刊借閱、數字圖書閱覽等功能,并承擔涉稅數據管理、稅收理論調研等多項工作。稅收情報中心的建立,將實現從情報分析到風險應對的全面升級和創新,為風險管理邁向新臺階打下堅實的基礎。
以風險推送為紐帶,分級管理、人機結合、信息管稅,實現過程控制的最優化
武漢市地稅局將風險管理的流程確定為稅收風險特征庫建設、數據審計、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推送、風險應對處理、風險決策分析和績效考核八個環節,并以風險推送管理作為稅收征管工作縱向互動、橫向聯動、內外協動運行機制的紐帶。
一是稅收風險防范管理流程化。通過稅收風險防范管理平臺,對內部、外部涉稅數據開展稅收風險防范指標分析、數據挖掘和數據評估,生成稅收風險納稅人信息,對相關信息進行分級分類處理,建立指定稅收風險各指標專項管理流程。全市地稅系統以風險任務工作流的形式,按照市局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市局相關處室區局(市直屬局或市稽查局)區局各科、稅務所(市直屬局和市稽查局相關業務處室)相應管理崗位操作人員的推送流程,從上至下進行稅收風險防范任務數據的分層解剖,通過風險防范管理平臺與稅費保障系統、稅收清結評審系統和稅收征稽協作系統的工作任務流轉,系統開展納稅評估、涉稅調查(檢查)、催報催繳和稅務稽查等稅收管理工作。同時,市局各級風險管理部門對稅收風險防范工作任務流轉及其反饋信息進行跟蹤,全程監控稅收風險任務的處理流程和處理結果,及時統計和匯總稅收風險防范任務的處理情況,從而形成風險防范、日常管理、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的整體聯動,全程監控。
同時,在風險管理工作中,著力抓好內部、外部信息的比對分析。通過數據的挖掘比對,實現風險管理的全方位監控。一是做好內部現有的各子系統內部數據的關聯性結合,通過深入挖掘內部數據之間的邏輯比對分析,查找風險事項,加強風險管理。二是做好外部信息數據與內部信息數據的對比性結合,加大對外部信息的監控力度,實現風險管理向外部延伸。一方面,加強對來自政府其他部門的第三方信息的篩查比對,強化對風險事項的監管。通過取得的土地登記主管部門的第三方信息,對全市共計356條新增土地登記信息,開展了土地登記基礎信息的核實及補充錄入工作,全市共計補錄相關土地登記信息356條,補錄土地面積825萬平方米,補繳土地使用稅5392萬元;通過從省公安交管部門取得的車輛登記第三方信息,與全市保險機構代收代繳的車船使用稅信息進行比對,共計導入車輛信息近96萬條,分析識別比對13.33萬條,比對不一致12萬條,核查補繳車船稅1076萬元。另一方面,加強對來自新聞、報刊、網絡等媒體的新聞媒介類信息的信息監控,并以《風險信息專報》的形式,實現風險任務網上全電子化推送,及時進行跟蹤監控,強化風險管理。截至2013年11月底,已編報了《風險信息專報》12期,共計推送風險任務602條,累計查補各類稅款2.4億元。
二是稅收風險分類管理層級化。對全系統的稅收風險識別在操作層面分為市、區兩級進行。市局主要針對全局性的、方向性的風險進行操作,對全市風險數據的完整性、邏輯合理性進行審核,建立統一的后臺技術支撐, 確定風險數據的等級、類別、規模、推送應對的部門以及處理方式,確定市級風險數據的推送方式、頻率及各環節完成時限,并運用風險防范管理系統推送至相應部門進行處理。市局下屬各區局建立區級風險管理模式,側重對從市局流轉的風險具體應對,結合區局自身管理需要設置的稅收風險點,并進行風險處理。同時,按照市、區兩級風險管理的界限,建立區級風險指標和任務數據的產生機制、處理機制,應用系統開展區級稅收風險基礎數據的分析,設計區局風險管理任務模板,將分析結果納入風險管理平臺,生成風險待辦任務,并在網上流轉,與納稅評審系統進行對接,通過具體應對處理形成上下聯動,建立較為完善的風險防控體系。
三是風險推送預警信息化。每個風險管理任務流轉環節,市局都確定了風險管理的采用系統自動預警提示和手機短信提醒兩種方式,風險責任處理人只要登錄系統,就可以及時查看到最新需要處理的風險信息,即使不在電腦旁,也能通過短信查看消息,以便及時處理。對于機考類稅收風險指標,稅收風險管理平臺將直接對風險應對情況進行審核,自動計算工作進度,以此作為下一步考核依據;對于公示類稅收風險,各應對部門需在規定時間內,將風險應對情況人工輸入風險管理平臺,平臺將自動匯總人工反饋的處理情況,由相關業務部門負責審核完成情況,給予最終評定。
四是風險應對考核標準化。他們將風險防范工作納入全市績效考核,以稅收風險管理平臺為依托,市局稅收風險防范中心按月依據風險指標的特性,將當月生成的風險數據分成機考類風險指標、人機結合類風險指標以及突發性風險指標三種。凡是能夠通過系統生成的結果,一律以系統數據為準,不得采用人工數據代替,保證每一條風險應對記錄都有跡可循、有案可查。在此基礎上,系統對每條風險數據的應對完整性和及時性都做及時審核,確保稅收風險得到及時有效化解,風險應對真正落到實處。今年,市局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共計推送各類風險任務23.10萬條,通過風險事項的核查,累計查補各類稅款已達4.65億元,并已全部入庫。
以風險管理為重點,分層響應、差別應對、考核評估,實現征管機制的最優化
對不同的風險等級的納稅人采取不同的應對措施,實施差別化管理,是風險管理的重點,也是稅源專業化管理的核心。為此,武漢市地稅局分級分類進行了稅源的科學化管理。
第一,多層面監控重點稅源。一級稅源戶由市局重點稅源辦公室和市局直屬局直接管理,二級、三級稅源戶按照“規模+行業”模式,由區局重點稅源辦、重點稅源稅務所與行業管理所實施重點稅源集約化管理。利用重點稅源管理平臺,實行按月跟蹤調查、審核、分析,市局、區局、科所“三級聯動”,作為重點稅源管理的實體,實時全面監控重點稅源企業生產經營和稅源稅收狀況,實現重點稅源監控由管戶為主向管事分崗管理為主轉變。2013年,納入市局三級重點稅源管理的企業共有3898戶,占全市企業登記戶的2.17%,入庫稅款488億元,占當年全市地稅稅收收入的68.40%。
第二,多方式監控一般稅源。對重點稅源、零散稅源以外的一般稅源,按照屬地、分事項團隊化、協作化管理的要求,從提高稅源監控精準度入手,由一般稅源所實行專業化分工、團隊化管理、流程化控制、優質化服務,變單兵式為團隊流程化。各區地稅局除重點稅源所外,其他稅務所為一般稅源稅務所,將管戶與管事相協同,按管理環節和事項,進行專業化崗位分工管理。構建以管事為主、管戶為輔的分事項、分崗位專業化管理格局。在一般稅源所內,按地段分類管理,實行屬地與分類管理相結合,以管事為主,努力把稅源監控管理做精、做細,促進管理水平和收入水平的提高。
第三,多渠道監控零散稅源。在市、區兩級成立零散稅源管理辦公室,對17萬戶個體工商戶和近8萬戶零散稅收戶,實行社會多方聯動的社會協稅護稅管理方式。按街道(鄉鎮)設立97個稅務服務站(點),將辦稅服務廳服務項目搬到了街道辦事處,將辦稅服務廳的大部分功能都延伸到了服務站,每個服務站派一名稅務人員駐站,負責票證管理、代開(代售)發票、電子完稅證開具等服務。其他服務,如催報催繳、戶管查詢、信息采集、調查摸底等工作,則由協稅人員管理。同時,在部分重點市場(賣場)建立稅務服務點,探索實行市場集中代征稅款的控管方式,實現了零散稅收社會化、公眾化、全民化的大協作,社會效應和管理效應明顯。截至11月30日,全市個體零散稅收入庫34.5億元,同比增長14.32%;全市私房出租征稅戶數也從28600戶上升到62069戶,增長了117.02%。
關鍵詞 房地產企業;稅收風險;應對策略
所謂的企業稅收風險,是指納稅人沒有對稅收法規進行充分理解和利用或者是沒有對納稅風險的規避措施進行利用,進而導致失敗而需要付出代價的可能性。引起企業稅收風險產生的原因有很多,比如經濟活動環境的多樣性、復雜性、納稅人認識能力低以及對相關法規掌握和理解不到位等等。
1 房地產企業主要的稅收風險
從上世紀末本世紀初期,隨著房地產行業投資的增長,房地產的價格也處于不斷上漲的趨勢中。面臨著越來越激烈的競爭,房地產企業要認識到主要的稅收風險,并要懂得如何應對,進而提高企業的綜合競爭力。
1.1 房地產企業內部管理不完善。
通常房地產企業的稅收管理由繼承環節、保有環節以及交易環節三部分共同構成。其中保有環節和繼承環節在我國基本上是不存在的,而交易環節也在“放行”。通常房地產企業的組織結構比較復雜,因此相對應的經營業務也非常復雜。而且加工、設計、物業管理以及廣告等方面的關系也很混亂。
1.2 房地產企業辦稅人員的綜合素質不高。
在房地產企業中,經常接觸稅法和法規的就是辦稅人員,由于他們的綜合素質較低,造成了企業無法及時并且全面的了解相關的稅法和法規。有時由于辦稅人員沒有正確的理解稅法,這些都會造成企業的稅收風險。雖然房地產企業并沒有出現違規操作,但是因為辦稅人員自身的素質較低無形中就會出現逃稅或者是偷稅現象。所以房地產企業要想防止稅收風險,就需要不斷提高辦稅人員的在綜合素質。
1.3 房地產企業內部財務核算問題。
我國的房地產企業和一些發達國家相比發展起步的比較晚,因此在內部財務核算存在不少的問題,表現最為明顯的就是財務核算混亂。比如在申報企業所得稅的時候無法保證真實性,在做賬時,為了自身利益,給銀行提供的賬目所反映的是企業處于良好的盈利狀態,這樣方便企業籌備資金,而給稅務部門所提供的賬目所反應的是企業處于虧損或者是盈利較少的狀態。這樣就無法保證賬目的真實性。而且房地產企業的內部核算通常將收入少計,而對成本則多計。賬目極為混亂。
1.4 房地產企業在政策的掌握和執行方面存在的問題。房地產企業涉及的稅種多,且相關法律法規更新快,這就要求房地產企業及時學習、掌握才能實現正確的運用。
例如:
關于房地產企業的所得稅預繳的稅收法規近幾年已做過幾次修改。國稅發(2003)83號規定“房地產企業應按照營業利潤率預繳企業所得稅。” 國稅發(2006)31號規定“房地產企業應按照預計計稅毛利率分季計算出當期毛利額,扣除相關期間費用、稅金及附加后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待開發產品結算計稅成本后再調整。”很多房地產企業沒有及時的掌握最新的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的政策,導致多繳了企業所得稅。前后兩個文件中所得稅預繳金額的計算已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計稅的主要依據分別是原規定為:預計營業利潤率=(預售收入-計稅成本-稅金及附加-期間費用)÷營業收入;新規定為:計稅毛利率=(營業收入-計稅成本)÷預售收入。兩種辦法的區別是顯著地:采用計稅毛利率法更加科學、合理、合法。營業利潤率法在取得預售收入的當期卻不考慮納稅人實際發生的費用、稅金及附加,一律實行統一比例,在完工后還應當對以前期間發生的費用、稅金及附加進行“秋后算賬”,從而給納稅調整帶來很多麻煩。計稅毛利率法,對實際發生的費用、稅金及附加、已于當期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待開發產品完工后僅僅只需要考慮產品的計稅成本問題。這也導致二者在預繳企業所得稅時計算出的金額老規定要大于新規定。
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是否可以扣除以前年度虧損。《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填報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635號)文件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第4行“利潤總額”修改為“實際利潤額”。
根據上述規定,從表間關系看,企業符合條件的以前年度未彌補完的虧損額,在季度預繳時可以減除。但在實踐工作中很多企業計算預繳金額時由于對法規掌握不透徹導致沒有扣除以前年度虧損使企業多繳了企業所得稅。
2 房地產企業應對稅收風險的對策
近些年來,房地產企業得到了快速的發展,我國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就是房地產行業。然而,由于上述房地產企業的各種問題,也就是稅收的風險委托,企業在應對稅收風險方面還有待加強,所以想要確保房地產企業擁有一定的市場競爭力的關鍵因素之一就是要提高應對稅收風險的能力使其處于穩定健康的發展狀態中。
2.1 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內部稅法防控制度。
對房地產企業來說,應對稅收風險的關鍵就是建立和完善內部稅收防控制度。企業內部稅收防控制度和企業內部的方方面面各個部門都有直接的關系,無論是企業經營,還是財務控制,其也作為企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
2.2 不斷提高企業領導和辦稅人員的綜合素質。
由于房地產企業通常都有很大的業務量,而且交易復雜。所以就更需要做好稅收風險的防控。在房地產企業中,通常會涉及稅收的除了辦稅人員之外就是企業的領導,為了規避稅收風險,他們必須要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要全面掌握相關的法律法規,否則就談不上規避稅收風險,一切都是空談。房地產辦稅人員應該不斷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新知識,促使其能更好的使用法律武器來規避稅收風險。
2.3 提高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能力。
企業進行稅收籌劃需要建立在企業經營決策層具有依法納稅觀念的基礎上,合理的稅后籌劃可以在很大程度使得企業的經營業績得到提高。所以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前提和基礎就是要保證所有財務賬目和報表的規范性和真實性,進而不斷增強稅收籌劃能力,規避稅收風險。
2.4 要加大涉稅業務自查力度以防出現違法行為。
在房地產企業中,相關的信息和稅務征收都十分復雜,企業應該依據自身的實際情況,要對相關的稅務票價進行對比分析,要堅決做到依法納稅,防止有違法行為出現。除此之外,企業要嚴格貫徹和落實稅法政策,并全面理解掌握相關稅法法規,使得自身防控稅務風險的能力得到有效提高,為企業綜合實力的提高奠定基礎。
3 結束語
房地產企業和我們日常的生產和生活息息相關,為了保證房地產企業得到穩定健康的發展,就必須要明白企業的稅收風險,同時要懂得如何應對,這樣才能不斷提高企業的競爭實力,在競爭日益激烈的市場中長期立足。
參考文獻
[1] 孫會軍.淺談房地產企業稅收風險的防控[J].財經界.2011(24).
[2] 趙玲.淺議我國房地產企業稅收風險的管理[J].科技促進發展.2011(2).
[3] 林松池.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的風險與防范[J].商業時代.2010(28).
在稅收領域引入風險管理,是適應稅源深刻變化的迫切需要,是提升稅收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也是順應現代信息技術發展潮流的必然選擇。稅務總局2012年7月啟動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工作,提出構建以明晰征納雙方權利和義務為前提,以風險管理為導向,以專業化管理為基礎,以重點稅源管理為著力點,以信息化為支撐的現代化稅收征管體系。2012年11月,省政府轉發江西省地稅局《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江西地稅新一輪稅收征管改革正式啟動。經過兩年的試點運行,全省地稅系統稅收風險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有的地稅部門、有的地稅干部對風險管理的理解還不夠深入,在風險管理的認識上還存在偏差,制約了風險管理的有效推進。
一、風險管理認識上存在的主要誤區
從目前情況看,各地在風險管理的認識上存在一些誤區,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風險管理工作的開展:有的認為風險管理削弱了一些部門的權利,觸動了一些部門和個人的利益,存在抵觸情緒;有的認為風險管理是故意找毛病、挑問題,對風險監控部門推送的風險任務不及時應對甚至置之不理或應付了事;有的認為風險管理是風險監控部門一個部門的事,在工作上不愿積極配合;有的認為在納稅人報送的涉稅信息不真實不完整、第三方涉稅信息未能充分獲取的情況下,還不適宜開展風險管理;有的認為營改增明年就要全部到位,現在推行風險管理為時過早。
二、如何正確認識稅收風險管理
稅收風險管理是對傳統征管體制的一場“顛覆性的革命”,風險管理的推行,必然導致新理念和舊思維的碰撞,必然會存在理解上的不一致和認識上的不統一。如何走出誤區,正確理解和認識稅收風險管理,筆者提出以下幾點淺見:
1.正確把握稅收風險管理的定位。
第一,稅收風險管理是現代稅收管理的先進理念和國際通行做法,是完善我國稅收管理體系、提高治理能力、實現稅收現代化的有效舉措,是構建科學嚴密稅收征管體系的核心工作。第二,稅收風險管理是稅收征管改革的突破口,實施稅收風險管理,就是要把有限的征管資源優先配置到高風險領域和大企業稅收領域,實現稅源管理專業化,推動服務管理方式創新和稅收管理體制變革。第三,稅收風險管理是完成組織收入目標的重要抓手,開展稅收風險管理,通過風險分析識別,有助于找準稅收漏洞,有效實施風險應對,促進稅收收入的可持續增長。在當前經濟形式不容樂觀、稅收收入任務嚴峻的情況下,推行以風險管理為導向的稅源專業化管理,提高稅源管理水平,對促進地稅收入任務的完成具有非常積極的意義。今年8月,江西地稅對全省國稅部門的增值稅、消費稅入庫數據與城市維護建設稅入庫數據開展了比對分析,將未繳或少繳城建稅的風險納稅人推送各地進行風險核查,截止10月22日,全省通過風險管理入庫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計1.58億元。
2.正確理解稅收風險管理對提高征管能力的重要意義。
風險管理是理念,也是手段。稅收風險管理是加強日管的有效方法和手段,在日管過程中,應用稅收風險管理方法,按照稅收風險管理流程,加強登記、發票、申報、征收等環節的管理,并結合精簡審批、減少環節、下放權力等創新稅收服務和管理的要求,發揮稅收風險管理的優勢,加強事前、事中和事后的風險監控,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征管質效。稅收風險管理還是加強大企業稅收管理的有效方法和手段,在大企業稅收管理過程中,運用稅收風險管理的理念和方法,提升復雜涉稅事項的管理層級,發揮各級地稅機關的系統優勢,實現大企業由基層的分散管理轉變為跨層級的統籌管理,促進稅收征管整體資源的優化配置。風險管理不是故意找毛病,挑問題,而是通過風險管理發現存在涉稅風險的納稅人,最大程度地降低稅收流失風險,提高納稅遵從度。同時,對風險管理過程中發現的地稅機關內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加強和改進管理的措施和辦法,提高管理水平。
3.只有部門協同配合才能有效推進風險管理。風險管理是一項全局性和系統性工程,風險管理必然打破以屬地管理為主的傳統征管體制,調整稅收管理機構和職能,整合人力資源,這就必然涉及部門和個人利益的調整,必然面臨矛盾和阻力,這就需要各級地稅機關和廣大地稅干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風險管理是地稅機關各部門各單位的工作,需要內部和外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需要各職能部門的積極參與。風險管理貫穿稅收征管的各個環節,納稅服務、稅政、征管、稽查、稅源管理等職能部門都是風險管理的主體,按照各自職責,落實風險管理的有關要求,做好具體業務的銜接;機構、人員和崗責應按照風險管理的要求進行調整;征管業務流程應按照風險管理的要求進行設計和優化;征管基礎和數據質量應適應風險管理的要求;第三方信息應按照風險管理的需求采集。這些都要求層級、各部門加強配合、協調,建立“統籌協調、縱向聯動、橫向互動、內外協作”的稅收風險運行機制。
4.“營改增”不影響風險管理的開展。“營改增”使地稅部門的管轄稅種,相應的管戶也減少,但不影響對其他應管轄稅種和納稅人的風險管理。風險管理的重點是重點稅源企業、支柱產業、稅收集中度較高的行業以及風險較高的行業等。江西地稅陸續將房地產、建安、駕校、小額貸款公司,以及股權轉讓等納入風險管理的重點,成效明顯,僅2014年1~10月,全省地稅系統風險管理稅款入庫45.9億元。從近期的風險監控情況看,廣告、設計、貨運等“營改增”行業有很多的風險點需要我們去關注,“營改增”帶來的地稅部門管理手段弱化,管理難度加大等問題客觀存在,部分企業應隨增值稅、消費稅附征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沒有繳納,該預繳的所得稅沒有按規定預繳,這些都需要地稅部門通過風險管理采取措施加強行業征管,避免稅收流失。
一、國稅風險管理工作現狀
近年來,我經過多次深入國稅基層調研的基礎上,采用走出去、引進來的方法學習,并結合我局工作實際,通過反復探索與實踐,建立和完善了風險管理識別機制、確認機制、防范機制和控制機制,逐步規范了政務、事務以及業務類風險的識別、防范和控制過程。但是經過一段時間的實踐,我們發現目前全面引入稅收風險管理的機制還有許多不足的地方,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管理手段較為落后。在當前國稅系統大力推進電子化、信息化的前提下,相對而言,風險管理手段略顯落后,信息化含量較低,對于風險的識別和管理只是停留在人為的、主觀的、淺層次和表面上,系統內一些先進的技術手段和信息化資源在風險管理中沒有得到充分運用和體現,與當前的稅收現代化發展步伐是非常不相稱的。
二是相關機制有待健全。目前對國稅風險的防范和控制主要依賴于教育和內外監督手段,缺乏機制上的應對和控制手段,例如:稅收征、管、查、審等環節相互之間的互動機制尚未建立健全,導致信息不對稱和協調配合不夠,降低了執法風險的防控能力。
三是指導作用有待增強。由于國稅風險管理手冊與具體的工作實踐存在脫節,導致對實際工作的指導作用偏弱。當前的電子版風險管理手冊僅是單方面地指出稅收業務以及行政管理中哪些環節存在風險,并制作了防范風險措施,干部職工在學習和掌握后確實容易在頭腦中形成強烈的風險意識。
二、風險管理對國稅工作的現實意義
風險管理是20世紀初興起的研究風險發生規律和風險控制技術的一門新興管理學科,它是指各經濟單位通過風險識別、風險估測、風險評價,并在此基礎上優化組合各種風險管理技術,對風險實施有效控制和妥善處理風險所致的后果,期望達到以最少的成本獲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目標。簡單地說,風險管理就是對事情發生的確定性作出決定,包括某件事是否發生,如果發生怎么辦。風險管理的基本程序是風險識別、風險估測、風險評價、風險控制和管理效果。20世紀70年代起,風險管理以其針對性強、效率高、成本低等優勢在世界范圍內得到迅速發展,形成了完整的理論體系,被廣泛應用于企業、跨國集團、金融、政府的管理活動之中。
三、當前引入稅收風險管理的思考
國稅風險管理是當前一種全新的管理理念和方法,要實現有效防范風險的目的,必須盡快轉變傳統觀念,不僅要有科學的方法為指導,更要依托信息化的管理手段,這樣才能建立一個優質高效的國稅風險管理平臺。
一是建立稅收風險監控預警機制。稅收預警機制是指稅務部門通過對企業的財務和管理指標進行分析,預測企業出現偷稅、騙稅行為的機率,合理測定稅務部門對不同企業的管理風險,確定對各類企業在不同階段的管理重點,科學調配稅收管理資源,必要時實施一對一的全程監控。建立稅源監控預警機制是加強稅源監控、防止稅款流失重要監控手段,同時稅收風險預警系統對企業也有警戒提示作用,促進企業遵守稅法。當前預警機制重點應以防范和打擊虛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出口退稅等涉稅違法行為以及加強對涉農加工企業、廢舊物資回收加工企業等稅收管理高風險企業的稅收管理為重點。對這些管理重點建立稅收預警機制和稅收風險控制辦法,加強資格準入認定、指標預警風險評判、信息情報交換、定期預警通報、納稅評估與核查、實施風險分類控制等方面工作。
二是建立稅收執法風險管理系統。考慮到稅收執法風險貫穿于稅收執法的各個環節,且具有變化性和動態性等特征。因此將稅收執法風險納入稅務部門內部控制系統,作為一個動態的過程而不僅是靜態的制度來建立,需要樹立適時、全程控制的觀念,將稅收執法風險納入日常執法管理工作中,并在機制上構建一整套完善的系統。一個好的稅收執法風險管理系統應該能夠實現對稅收執法風險的有效管理。具體包括如下幾個子系統:稅收執法風險識別系統、稅收執法風險預警系統、稅收執法風險決策系統、稅收執法風險規避系統、稅收執法風險監控系統。
三是制定解決方案。根據稅收風險評估發現的風險,制定出相應的稅收管理措施及應對解決方法。方案一般應包括風險解決的具體目標,所需的組織領導,所涉及的管理及業務流程,所需的條件、手段等資源,風險事件發生前、中、后所采取的具體應對措施以及風險管理工具。
關鍵詞:稅務風險;應對;處理
稅務風險控制對于企業相當重要,作為稅務風險控制的主體,企業除需掌握各種經營管理知識外,還必須充分了解稅收制度和掌握科學有效的稅務風險應對方法,有效利用溝通協調、風險預控等方法應對稅務稽查,以獲得切實有效的稅務風險控制成果。
一、納稅人的權利
1.知情權
納稅人有權向稅務機關了解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與納稅程序有關的情況。
2.保密權
納稅人有權要求稅務機關為公司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情況保密。
3.申請退還多繳稅款權
對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后,將自發現之日起10日內辦理退還手續;如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4.稅收監督權
納稅人對稅務機關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如稅務人員索賄受賄、徇私舞弊、玩忽職守,不征或者少征應征稅款,濫用職權多征稅款或者故意刁難等,可以進行檢舉和控告。
5.陳述與申辯權
納稅人對稅務機關作出的決定,享有陳述權、申辯權,如果納稅人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自己的行為合法,稅務機關就不得對納稅人實施行政處罰。
6.稅收法律救濟權
納稅人對稅務機關作出的決定,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國家賠償等權利。
二、溝通與協調
企業應建立稅務風險管理的信息與溝通制度,明確稅務相關信息的收集、處理和傳遞程序,確保企業財務部門內部、企業財務部門與其他部門、企業財務部門與董事會、監事會等企業治理層以及管理層的溝通和反饋,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并采取應對措施。
企業要加強對稅務風險管理涉及部門和人員的培訓和溝通,增進相關部門和人員對控制稅務風險的理解,稅務風險控制策略和目標應讓涉及到的部門和人員所熟知,納稅風險管理的流程和結果應被書面記錄。企業要采取措施對稅收風險控制管理的效果進行檢查、監督,并對稅收風險控制效果進行總結。
企業要建立準確可靠的稅務信息系統。稅務信息不僅包括稅收法規和政策,也包括企業內部涉稅信息的形成、傳遞、編匯和使用,因此在溝通的內容上,就不能僅僅局限在稅收政策的溝通上,還要注重所有涉稅信息的橫向與縱向溝通。比如在確認銷售額時,就需要生產、銷售、管理等各個部門的協調配合,才能準確地確定銷售時點,并準備好與之相關的原材料供應單、銷貨單、審核單等同期資料,這樣才能確保稅務管理人員能夠及時、準確申報納稅,并將稅務風險降到最低。而要做到這一點,沒有一個通暢、有效的溝通渠道是不行的,因此,企業內部對稅務風險的管控,就要求設置一套可靠的稅務信息系統,以檢查是否存在稅務風險隱患。
企業要處理好稅企協調。由于某些稅收政策具有相當大的彈性空間,稅務機關在稅收執法上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現實中企業進行的稅務籌劃的合法性還需要稅務行政執法部門的確認。在這種情況下,企業特別需要加強與稅務機關的聯系和溝通,爭取在稅法的理解上與稅務機關取得一致,特別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的稅收處理方面,要能得到稅務部門的認可。
三、應對稅務稽查的處理策略
企業要從形式和實質兩方面圍繞《稅收處罰決定書》進行分析,本著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分清主次,解決稅務稽查糾紛。企業在接到稅務機關檢查通知后,應積極響應,準確了解稅務檢查的性質、進場時間、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并做好進場前的自查和迎接檢查的其他準備工作。稅務檢查人員進場后,企業財務人員應為主要接待人員,非財務核算資料不得擅自向檢查人員提供,對于稅務檢查人員的疑問要妥為解釋,應對檢查時要按照稅法規定維護企業權利。
1、程序方面。
分析援引法律條文的準確性、完整性;分析當事人申辯筆錄是否缺乏;分析支持稅務處理結論的證據是否充足;分析稅務文書送達是否存在問題;分析稅務檢查結論的表述是否有誤;分析稅務檢查人員有沒有越權行為。
2、內容方面
分析稅務稽查結論是否存在誤差;分析稅務稽查人員掌握的證據是否充分;分析稅務稽查人員的執法程序是否合法;分析處罰決定是否缺章漏項;分析稅務處罰是否失當;對稅務稽查人員濫用自由裁量權時,在收到《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后,應積極向主管稅務機關及其上一級稅務機關反映,爭取獲得同情與理解。
3、救濟行為
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采取聽證、復議、訴訟等稅務救濟方式。
四、對稅務內控體系的監督
企業應關注自身的稅務風險內控建設,以完善的治理結構、責權設置和制衡機制作為內控建設和稅收風險防控的基礎。對稅收風險控制要有全員意識和參與度,要制定日常稅務風險管理的制度、流程,定期監督反饋改進。
1、通過內部審計定期評價稅務內控體系;
2、及時糾正控制運行中的偏差,相應程序要及時反饋和落實改進措施;
3、將稅務內控工作成效作為相關人員的業績考評指標;
4、定期回顧和反省現有制度措施的有效性、必要性、充分性,不斷改進和優化稅務內控制度和流程,避免繁復冗長無效官僚制度的產生和監控成本的上升。
參考文獻:
【關鍵詞】稅務風險;風險成因;規避
1 企業稅務風險的概念
所謂稅務風險,是企業的涉稅行為因未能正確有效的遵守稅法規定,而可能導致的未來經濟利益的損失,具體表現為企業涉稅行為影響納稅準確性的不確定因素,其結果會導致企業多繳稅造成損失,或者少繳稅遭到稅務機關的處罰。
2 企業稅務風險的成因
在這樣瞬息萬變的經濟背景下,企業的稅務風險主要源自于稅收政策的變化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各種不確定性。具體來說,表現為內外兩方面的因素,即內在原因和外部誘因。
2.1 企業稅務風險產生的內在根源
2.1.1 企業內部稅務控制制度不健全會導致稅務風險
企業內部稅務控制制度是指企業為了確保其戰略發展目標,提高稅法的遵從度,制定的預防、審查、發現和糾正錯誤及舞弊的一系列制度和規程。然而,現在許多企業并不重視這方面的建設,稅務風險意識不強,缺乏必要的專業稅務機構的設置。一方面,一些企業的財務部門會兼負會計和稅務兩種職責,那么當財務部門發現企業存在某些稅務問題時,就會試圖通過一些賬面調整來規避稅收風險,這樣會致使稅務機關認定其產生了偷稅等違法行為。另一方面,還有些企業雖然設置了專門的稅務部門,但是也只是程序性的履行某些納稅義務,缺乏良好的稅務規劃,沒有將稅務理念較好的貫穿到企業各部門的建設當中,當然也就不能充分的考慮到節稅等有利于規避稅務風險的各項行為。同時,稅務人員的能力和個人責任心也會影響到企業的稅務風險的大小。
2.1.2 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會導致稅務風險
對于一個企業來說,內控管理制度包括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及崗位責任制、內部審計制度、合同管理規定、倉庫管理制度等等。而企業內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科學,從根本上制約著企業防范稅務風險的程度。如果一個企業的內控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很多問題,如企業防范稅務風險的技術不高,管理秩序混亂,對稅法精神缺乏一個良好的認識。在實務操作中,一些財務或稅務人員,由于專業知識的局限性,或明知有風險而又不主動作為,在稅務上不作為或亂作為,表現出的職業道德素質的缺乏。
2.1.3 缺乏完備的內部稅務審計制度會導致稅務風險
很多企業并沒有建立健全完善的內部稅務審計制度,由于大多數企業內部審計人員缺乏相關的稅務知識而不能很好的對企業的涉稅事務進行定期檢查和有效的評估,而只是根據相關稅務機關的硬性要求被動地對企業涉稅活動進行自查,或者是委托外部的稅務中介進行檢查,進而產生了外包風險。然而,有些稅務中介并不能如想象中那樣很好的完成這些工作,往往是由于外聘的稅務機關并沒有完全的熟悉企業的生產經營和涉稅狀況,甚至由于一些利益原因隨隨便便就給企業出具審計報告。
2.1.4 稅務風險預警機制尚未建立會導致稅務風險
企業的稅務風險具有一定的規律,它的發生絕非偶然,可以通過建立完備的稅務風險預警機制有效的避免。目前,我國不管是大型企業,還是中小型企業都很少能夠建立完備的風險預警機制。
2.1.5 企業稅務籌劃不當會導致稅務風險
目前,很多企業并沒有進行稅務籌劃,而進行稅務籌劃的企業卻沒有通過有效的合理的稅務籌劃來減輕稅負。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時往往會由于過于主觀,對政策理解有誤或出現偏差,同時,由于稅務的一些政策都是在特定的條件下制定的,并不具有通用性,由此便會造成政策適用錯誤而產生稅務風險。
2.2 導致企業稅務風險的外部因素
2.2.1 稅務行政執法不規范
現階段,由于我國稅務行政管理體系復雜,企業的涉稅行為可能會涉及多個稅務執法主體,不同的稅法主體對同一涉稅行為的理解和處理可能會有所不同。其次,稅制的公平性欠缺,我國的現行稅制是以間接稅為主體的稅制結構,增值稅的非中性設置,營業稅的大量重復課稅,不同規模的和所有制形式以及內外資企業的稅收差異等必定增加企業的避稅和逃稅動機,進而產生稅務風險。同時,由于一些稅務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有高有低,以及一些其他因素的影響,在稅務機關享有自由裁量權和稅收法規的行政解釋權的情況下,就會大大增加企業的稅務風險。
2.2.2 我國稅法體系復雜
由于我國稅法體系龐雜,現行稅制設置共19種稅,比較復雜,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規定模糊、籠統,也會造成征納雙方理解上的偏差,不同層次的稅收法規存在一定的差異或沖突,均影響了企業的涉稅行為,增加了稅務風險。同時,由于我國稅法屬于成文法,對法律責任的判定主要基于執法者對法律條文的理解,而在我國稅收法定主義觀念淡薄,立法層次較低,行政解釋居主導地位的情況下,必定使納稅人處于不利地位,從而加大了稅務風險。而且,我國稅制改革和政策變更頻繁,2008年“兩法”合并后,實行了新的《企業所得稅法》,2009年實現了增值稅完全轉型,尤其是我國“打補丁”似的立法程序和部門規章制度鋪天蓋地而來,使企業無所適從,加大了企業的稅務風險。
2.2.3 稽查力度不足與懲罰力度不強
我國現行稅收征管實踐中,稽查面不廣,基差頻率不高,一般只是舉報個案點差或者隨機調查,存在企業納稅戶多,稅務機關的稽查力量嚴重不足的情況,一些小的企業就會偷逃稅款,這樣如果被稅務機關發現必定遭受嚴厲的處罰。
2.2.4 信息不對稱
由于稅務中介并不能完全掌握納稅人的實際收入和納稅行為方面的相關信息,那么,在納稅人提供的信息不夠準確充分的情況下,就會產生稅務籌劃和財務會計等方面的風險。其次,由于自身利益的原因,稅務中介作為人,也會在過程中出現問題。
3 企業稅務風險防控與規避
稅務風險是不可避免的,但卻是可以化解和規避的,因此要努力將稅務風險控制在一個合理的范圍內。
3.1 依托信息系統開展稅務風險管理
所謂的稅務風險管理,就是將識別和應對遵從風險的一般原理運用到稅收管理中,以加強對納稅人登記、申報、報告和繳納稅款等行為的管理,目的是對納稅人的稅務風險進行識別和處理,進而不斷的提高納稅遵從度。它是伴隨著西方風險管理理論的運用而興起的。同時,目前我國很多地方的稅務機關都已經意識到稅收風險管理是提高納稅人遵從稅法的有效手段,將稅務風險管理理念大膽創新的運用到稅收征管實踐中,進行了科學化、專業化的稅收管理。
為了使企業有效的規避“稅務門”事件,建立有效的稅務風險管理體系,2009年5月5日,正式了《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指引》中提示了四大防控重點,一是設立稅務風險管理機構,二是風險識別與評估,三是風險應對策略和內部控制,四是信息與溝通。《指引》在企業集團中得到了實踐應用。首先,它要求企業應該結合自身的經營狀況,內部的風險管理控制體系,稅務風險特征,來建立相應的稅務風險管理制度。其次,還要求稅務風險管理應由企業的董事會來負責監督并參與決策。同時要求,企業應該稅務管理人員的角色,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將稅務風險管理的工作成效與相關人員的業績考核相結合。
3.2 建立健全稅務風險內部控制
控制稅務風險的第一步就是識別評估稅務風險。稅務風險識別是為了識別與評估企業涉稅方面的重大風險。稅務風險識別過程包括風險識別準備,相關資料的收集,實地調查分析以及落實查證問題。稅務風險評估應遵循的原則是合規合法、方法科學、人員獨立和成本效益原則。稅務風險評估方法是定性與定量技術的結合。定量是對稅務風險在數量上的分析,定性是對稅務風險在質量上的分析。其中就稅務風險評估而言,定性是絕對的,而定量是相對的。評估程序大概分為,詢問本單位管理層與內部相關人員、分析程序、觀察與檢查。一般公司的稅務風險控制包括三個層面,治理層風險控制、管理層風險控制、和執行層風險控制。同時,稅務風險評估應該掌握重要性,可能性和時間因素這幾個關鍵點。
3.3 完善稅收法律制度及稅務制度
在這個時代的要求下,在稅收征管法中,國家已經通過立法保障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納稅人應當充分利用國家賦予的權利,防范稅務風險。要完善稅收法律制度,依照法律程序充分表達自己合法的法律意見,堅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時,建立稅務制度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建立稅務是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體制改革,加強稅收征管的要求。
【參考文獻】
[1]蔡昌.稅務風險揭秘[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11.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稅務風險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法律體制的不斷健全,稅務風險已成為企事業單位經營風險的重要部分。稅務風險是指所有在稅務職責范圍內所涉及的風險,同時包括了一些與受稅務影響的業務相關的風險。它具有稅收上的不確定性,是企事業單位不可忽視的風險之一。稅務風險管理不能完全消除風險或者使風險最小化,但是可以找出面臨的稅務風險是什么、風險有多高以及公司的風險容忍度來實現價值最大化的目標過程。稅務風險是不可避免的,企事業不應被動的接受風險,而是應該主動的去控制風險,在規避風險的同時,使單位獲得收益,避免損失。
一、行政事業單位稅收風險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 稅務管理人員專業技能不夠硬以及缺乏職業道德素質。
在實際工作中,有些財務或稅務人員的專業知識有局限性,或者專業知識沒有得到及時的更新,對國家的一些稅法了解不到位,沒有用足相關的優惠政策,導致多繳納稅款,使單位承受不必要的稅收負擔。此外,有些稅務人員明知有風險卻不主動的做出規避風險的舉措,使單位蒙受不必要的損失,表現出職業道德素質的缺乏。
2 行政事業單位的納稅行為不符合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
有些行政事業單位希望通過合理的稅務籌劃來減輕稅負,可是稅務的各種政策一般是在特定的情況和條件下制定的,不具有通用性,適合于不同的對象和標準。事業單位在進行稅務籌劃時,往往會過于主觀,對政策理解出現偏差或者錯誤,本應該納稅而未納稅或者少納稅,導致面臨罰款、補稅、加收滯納金、刑罰處罰以及聲譽損害等風險。
3 行政事業單位和稅務機關“協調溝通”,認為關系好就可以替代政策,主觀認識上存在偏差。
很多行政事業單位把處理好與稅務執法部門問的關系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內容。殊不知,這并不代表單位僅僅因為擁有和稅務機關的良好關系就可以少繳納稅款,而恰是稅務風險來源之一。盡管稅務機關在工作過程中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解釋權,并在某些執法過程中盡量偏向某單位,但是隨著國家不斷加大對經濟案件和反腐敗的打擊力度,不斷加強稅收征管力度,這樣不僅不會使單位少繳納稅款,還有可能給單位帶來更大的涉稅風險。
二、稅務風險管理系統出現問題的原因分析
1 內部原因
(1)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管理制度不健全。事業單位的內控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合理、科學,從根本上制約著單位防范稅收風險的程度。內控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就不能從源頭上防范和控制稅務風險,也就不能提高防范稅務風險的效益。有些稅務管理人員對稅務風險的影響認識不夠,對稅法的認識不到位,防范稅務風險的技能不高就會導致稅務風險防范措施的失誤,使單位蒙受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或者名譽危機。
(2)行政事業單位稅務管理意識不強。從事稅務風險防范人員的素質不高,在稅收法規變化時,缺乏對自己稅務處理的重新認識,從而導致稅務處理不正確而遭受處罰的風險。隨著稅收法制的日益健全和稅收稽查技術的不斷成熟,稅務征管力度得到不斷加強。這對于一些管理能力不強的行政事業單位來說,勢必會增加他們承受稅收風險的壓力。
(3)行政事業單位的稅務籌劃不當。稅務籌劃目標是在合理節稅的同時做到零風險,這要求事業單位在選擇稅務籌劃實施過程中預測每個方案隱含的風險并做出監控。但是有些事業單位內部稅務管理意圖不正確,在利用稅務籌劃方法時過分追求逃稅、避稅,鋌而走險,使用一些不法手段進行籌劃,最終遭以處罰。
2 外部原因
(1)稅務行政執法不規范導致事業單位產生稅務風險。我國稅務管理體系復雜,事業單位的涉稅行為可能涉及到地稅、國稅、海關等多個執法主體,而且不同的執法主體對同一種涉稅行為的理解和處理可能會出現不同。稅務機關在執法過程中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解釋權,而且,稅務工作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也會給行政事業單位加大稅務風險。
(2)不斷完善的法律法規要求行政事業單位加強防控能力。我國的會計準則與稅法處于不斷的發展變化中,滯后的法規在業務處理上可能存在矛盾,這就要求行政事業單位要調整自己的相關業務。
三、提升行政事業單位稅務風險管理的措施
1 加強稅務風險管理意識
稅務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只有提高在思想意識上的重視并正確對待,才能做好稅務風險的防范和控制。對稅務風險防范的重視不僅僅是財務部門的工作,也是各級領導和職員應重點對待的事情。要在全單位范圍內形成統一的稅務風險意識氛圍,對每一重大事務要事先做好稅務風險評估,形成自覺防范稅務風險的行為。對稅務風險的管理要變被動為主動,事先積極的籌劃、管理,對稅務問題要早發現,早處理,及時將隱患惡少在搖籃。
2 基于行政事業單位實際構建適于自身情況的稅務風險管理體系
為了有效地防范和控制稅務風險,行政事業單位可以根據自身具體情況建立稅務風險防范體系。將所有涉稅項目進行協調處理,建立專業化的涉稅事項處理過程,并配以專門的稅務管理人員,建立完善的稅務管理制度,明確相關稅務信息的收集、處理和傳遞,確保稅務管理部門內部、稅務管理部門與其他部門、稅務管理部門與管理層的溝通和反饋,發現問題并及時采取措施防范。井通過稅務管理部門進行稅務籌劃,獲取稅務優惠政策信息,及時享受稅務優惠政策,發揮稅務管理部門在防范稅務風險中的積極主導作用。
3 加強風險評估,強化行政事業單位風險控制
單位應該以負責的業務流程為主線,仔細梳理整個業務過程,及時發現稅務風險點并分析風險發生的概率,評估其對單位的影響程度,對稅務風險進行全面系統的評估,從而對風險的發生進行有效的控制,將稅務風險發生的概率降到最低。同時,一切從實際出發,將稅務制度落實到實處,加強稅務制度的完善和落實,明確責任對象,為評估的風險作出相應的對策,從而大大的降低稅務風險。
4 加強員工對財務會計制度和稅法的認知,減輕涉稅風險
通常情況下,財務會計制度與稅法是有本質區別的。以企事業所得稅為例,會計制度對于有些收入是不予確認的,但是在稅法上卻要求必須確認;而會計制度對有些財務支出是可以扣除的,但是稅法卻不要求扣除,這就要求單位在納稅時,對這些項目要做出一定的調整。因此單位應加緊對財務會計制度工作的完善,加強相關人員對稅法的認識,及時對一些項目做出調整。總之,財務會計制度越完善,以及對稅法的認知程度越深,越有利于對納稅金額的計算,從而減輕涉稅風險。
5 強化行政事業單位在稅務風險管理方面的溝通能力
目前,國家發行的關于稅務風險管理的條款已有不少,雖有這些條款各有差異,但是其最終目標是相同的。這些條款中強調企事業單位應建立稅務風險管理的信息與溝通制度,明確并細化對稅務相關信息的收集、處理和傳遞程序,確保企事業稅務部門內部、企事業稅務部門與其他部門、企事業稅務部門與其他企事業治理層以及管理層的溝通和反饋,及時發現問題并做出報告并采取有效的應對措施。這對企事業單位的稅務風險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作用。因此,行政事業單位應強化在稅務風險管理方面的溝通能力,特別是要與稅務部門建立一些溝通與協調機制,遇到一些較模糊、較復雜的稅務問題,應及時與稅務部門進行溝通,并征求稅務部門的意見,而不能擅自處理,這樣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稅務風險。
總之,對稅務風險管理不能抱僥幸心理,行政事業單位應從自身出發,加強自身建設,把稅務風險管理納入日常議程和組織決策過程中,保證每一位參與決策和管理的工作人員都能承擔起相應的責任,最大限度的調動起責任心和責任人的積極性,保障稅務風險管理系統正常地運作,從而有效的應對稅務風險,降低稅務風險的影響。
參考文獻:
[1]袁力田,楊章彪:行政事業單位稅收征管問題[J].稅務研究,2006,(09).
[2]袁力田:從一個案例看行政事業單位的稅收征管[J].經濟視角(中國納稅人),2007,(10).
[3]蔣欣:淺談行政事業單位涉稅業務的會計處理[J].財會通訊,2009,(10).
一、強化制度建設,提高依法治稅水平
(一)推進法治稅務示范基地建設。按照省市局部署安排,積極落實法治稅務示范基地建設實施方案、評定方法,細化評價標準,跟蹤了解和指導評估法治稅務示范基地建設工作情況。(落實單位:征管法規科牽頭,依法行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配合)
(二)繼續落實《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根據《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和《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的要求,做好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嚴格規范性文件的制發程序,開展稅收規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認真開展違規稅收優惠政策清理工作。(落實單位:征管法規科、有關業務科)
(三)落實深化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根據國務院、稅務總局“簡政放權”的要求,清理、減少和調整稅務行政審批事項,推進管理職能轉變,加強對行政審批權力的監督,努力營造統一有序、公平競爭的稅收環境;落實后續管理規定,加強指導,保證基層稅務機關和納稅人準確適用;對取消和下放的稅務行政審批項目的落實情況開展督促檢查,防止變相審批和明放暗不放。(落實單位:征管法規科、稅政科、納服科)
(四)落實稅收執法權力清單制度。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稅收執法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等文件要求,推行稅收執法權力清單制度,讓稅收執法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打造陽光稅務。(落實單位:征管法規科牽頭,辦公室、有關業務科配合)
(五)完善常態化的督查督辦工作機制。推進系統督查,切實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省局重大決策部署與重要工作安排,并在上級局指導下在全縣地稅系統試行電子化督查督辦工作,進一步提升督查工作成效。按照省局部署,上線運行升級版(2015版)行政管理系統收文管理模塊,加快收文流轉,實現收文辦件閉環管理,強化跟蹤督辦,進一步提升辦文質量,推進依法行政效率。(落實單位:辦公室牽頭,各科室配合)
(六)全面推進績效管理工作。融合縣政府和市局兩套績效管理指標體系要求,完善全縣地稅績效管理指標。應用績效管理信息系統促進實時監控、陽光考核,全面構建績效管理工作機制,強化績效結果運用。繼續開展績效管理創新活動,鼓勵制度、技術、管理及服務等創新工作。(落實單位:監察室牽頭,各科室配合)
(七)加強預算管理。進一步完善專項資金預算編制,推行項目庫管理,認真貫徹落實政府采購的相關規定,不斷提高預算準確性和執行率,推進系統依法理財。(落實單位:計財科)
二、規范稅收執法,防范執法風險
(八)落實說理式執法文書制度。進一步提高執法文書質量,增強執法工作的規范性、公開性和公信力,強化文書說理效果,落實省局《說理式執法文書工作規范(試行)》、《寧德市地稅局說理式執法文書工作規范》,在重大稅務案件的《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等5類執法文書中推行應用。(落實單位:征管法規科、稽查局)
(九)進一步完善規范稅務行政裁量權。督促全縣地稅系統執行《福建省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適用規則》和《福建省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防止濫用自由裁量權,嚴格責任追究,保障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落實單位:征管法規科、納服科、稽查局、監察室)
(十)加強重大稅務案件的審理工作。貫徹執行《寧德市地方稅務局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工作規程》,不斷調整和優化審理程序,繼續推行書面審理,發揮政策審核和把關作用,不斷提高案件審理質效,指導和推動全縣重大案件審理工作有序進行。(落實單位:征管法規科牽頭,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委員會成員單位配合)
(十一)穩步推進行政復議應訴工作。全面貫徹落實《行政復議法》和《行政訴訟法》,進一步提高辦理復議、應訴案件的質量和水平。暢通復議渠道,強化復議職能作用,積極受理、公正審理,鼓勵調解、和解,努力把稅收爭議化解在初發階段、化解在基層、化解在稅務機關內部。(落實單位:征管法規科牽頭,稅務行政復議委員會成員單位配合)
(十二)深入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根據總局、省局、市局要求和我縣地稅工作實際,組織開展稅收執法督察工作。進一步鞏固稅收執法督察信息應用機制,提高督察線索查找技術及數據式執法督察水平,提升執法督察工作質效。完善稅收執法督察結果應用機制,對督察發現的問題,積極督促整改落實,嚴格執法責任追究,加強督察結果應用。開展執法案卷評查工作,促進提高執法水平。(落實單位:征管法規科牽頭,執法督察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配合)
三、依法落實稅收政策,提高稅政管理水平
(十三)落實各項稅制改革措施和稅收優惠政策。圍繞落實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政策措施等重點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出臺的各項稅收政策,提升政策宣傳效果,加大政策落實力度,加強風險管理和效應分析,查找政策落實、稅收征管、稅源監控的漏洞和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加強政策管理,提升政策執行水平。(落實單位:征管法規科、稅政科、納服科、計財科)
(十四)繼續做好“營改增”工作。按照總局、省局、市局“營改增”工作部署,做好建筑、房地產、金融保險、生活業等行業“營改增”工作。加強地稅、國稅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及時辦理納稅人征管基礎資料移交,推進無縫銜接,防止出現“兩不管”真空地帶,確保圓滿完成“營改增”任務。(落實單位:稅政科牽頭,征管法規科、信息科等配合)
(十五)加強重點行業營業稅管理。落實不動產、建筑業項目登記管理,利用稅源監控網絡,強化工程項目和以票管稅雙向管理,加強重點稅源監控和比對分析,做好項目建設過程稅源跟蹤,應對建筑業、房地產業等重點行業管理風險,增強對建筑業、房地產業等收入規模占比較大的重點行業管理的主動性和科學性。進一步加強營業稅差額征稅管理,加強金融保險業、娛樂業、旅游業營業稅管理,努力堵塞稅收漏洞。(落實單位:稅政科、征管法規科、計財科)
(十六)加強所得稅管理。做好企業所得稅預繳管理,年度預繳稅款占當年企業所得稅入庫稅款不少于72%。全面落實小型微利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等所得稅優惠政策。強化高收入者征管,加強個人所得稅系統推廣應用,推進全員全額明細申報管理,做好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工作。(落實單位:稅政科)
(十七)強化財產和行為稅管理。根據省局部署,啟用財產行為稅分稅種納稅申報表,實現涉稅信息集中采集、數據口徑統一。加強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管理,擴大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地控稅”試點。推行車船稅聯網征收。強化土地增值稅預征、清算和審核管理。(落實單位:稅政科)
(十八)強化大企業管理。繼續推進定點聯系企業稅收風險管理工作。深化國際稅收管理,加強非居民稅收分析,提升稅收分析質量和稅源管理水平;著力查處重大避稅案件,拓展反避稅工作領域;規范稅收協定執行,加強“走出去”企業管理和服務,積極動員“走出去”企業在所得稅匯算時申報境外所得,辦理所得稅抵免。(落實單位:稅政科、征管法規科)
四、強化稅費征管,推進收入質量管理
(十九)著力提升收入質量。依法科學組織收入,堅持組織收入原則,認真做好減免稅核算工作,堅決防止“空轉”、收“過頭稅”等違規行為,實現真實、沒有水分的增長。完善稅收質量評價辦法與指標體系,實施收入質量動態監測與管理,及時發現與整改組織收入中的苗頭性問題,促進依法征稅。(落實單位:計財科)
(二十)提升完善標準化辦稅服務。組織實施升級版辦稅服務標準化,在全系統組織開展《稅收征管規范》1.0版的學習和業務培訓。規范業務操作,結合總局《納稅服務規范》,持續優化、完善標準化辦稅服務,并組織實施,進一步提高辦稅效率。(落實單位:納服科牽頭,各業務科、信息科、稽查局配合)
(二十一)貫徹實施新《稅務登記辦法》和新征管法。落實新《稅務登記辦法》,加強與國稅部門協作,開展稅務登記基礎信息比對,提高稅務登記完整率,降低稅務登記差錯率,提高財務報表報送率等,進一步加強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管理。適時開展新征管法出臺后學習、宣傳、培訓,貫徹和組織實施新征管法。(落實單位:征管法規科牽頭,各業務科、信息科、稽查局配合)
(二十二)加強稅收風險管理。貫徹落實總局、省局關于加強稅收風險管理工作意見和風險管理工作規范,組織實施稅收風險管理辦法,制定稅收風險管理戰略規劃和年度計劃。上線運行稅收風險分析平臺,總結試點單位經驗,在全縣推開稅收風險管理工作。(落實單位:征管法規科牽頭,稅收風險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配合)
(二十三)全面實行稅務登記證照電子化工作,配合省政府推進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一照一碼”工作。推行網上申請資料受理、網上文書送達、移動辦稅等服務,努力打通網上辦稅“最后一公里”,打造貫通全程的電子政務,實現全流程無紙化辦稅。(落實單位:征管法規科牽頭,納服科、信息科、有關業務科配合)
(二十四)推進稅費同征同管。抓好繳費基數管理,加強對基層的跟蹤指導,配合人社部門適時開展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繳費情況檢查工作;加強稅費數據比對、分析,防范執法風險;貫徹落實規費優惠政策,加強部門溝通,配合做好政策執行銜接工作,提高規費征管質量。(落實單位:規費科牽頭,相關科室配合)
五、依法打擊稅收違法行為,不斷提升稅法遵從度
(二十五)加強風險管理導向下的稽查工作。完善稽查辦案機制、分類分級管理模式和系統組織考核體系,統籌使用全縣稽查力量,突出稽點,推進稽查工作提速增效。組織落實稅收專項檢查、專項整治和重點稅源企業輪查,依法查處重大稅收違法案件,深入開展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落實單位:稽查局)
(二十六)實施稅收“黑名單”制度。落實《關于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措施的合作備忘錄》,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實施聯合懲戒,提高稅務稽查的震懾力。(落實單位:稽查局、征管法規科、辦公室、信息科)
(二十七)強化稽查協作機制。制定國稅、地稅稽查協作實施辦法,開展多方位多層次稽查協作,形成稽查執法合力。(落實單位:稽查局)
六、切實優化納稅服務,保障納稅人權益
(二十八)深化落實《納稅服務規范》。按照稅務總局統一部署,施行《全國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嚴格執行標準化服務指南升級版,加強辦稅服務管理,積極推行創新性、可復制的納稅服務措施,提升辦稅服務質效。(落實單位:納服科牽頭,征管法規科等業務科室配合)
(二十九)加強納稅信用管理。及時向社會公開A級納稅人名單,推動納稅信用數據共享,探索建立與國稅、工商、銀行和質檢等部門的協作機制,共建全縣社會信用體系。(落實單位:納服科牽頭,信息科、辦公室等配合)
(三十)提升涉稅咨詢輔導水平。健全以12366納稅服務熱線為基礎的電子稅務服務平臺,建成網線互通、知識庫兼容、服務項目豐富的咨詢服務平臺,最大限度滿足納稅人的咨詢輔導需求。繼續建好納稅人學堂,為納稅人提供多種形式的政策和納稅培訓。(落實單位:納服科牽頭,各科室配合)
(三十一)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暢通征納互動的多元渠道,完善納稅服務投訴受理、辦理、反饋、分析和改進的良性工作機制,積極有效地響應納稅人合理訴求,切實保障納稅人權益;根據省局納稅人滿意度專項調查結果和通報要求,統籌做好分析與整改,著力提高納稅人滿意度。(落實單位:納服科牽頭,有關科室配合)
(三十二)加強稅收普法宣傳教育。充分發揮縣級主流媒體和辦稅服務廳、內外網站等自有平臺,利用“稅收宣傳月”加強稅收法制宣傳。積極總結報道地稅機關落實“六五”普法規劃的經驗做法,創新開展稅法“六進”活動,著重在校園普及稅法知識。(落實單位:辦公室、納服科、征管法規科、稽查局)
(三十三)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及時化解涉稅矛盾。繼續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等工作,拓展公開渠道,豐富公開內容,及時公開信息。嚴格按照《工作條例》和《稅務系統工作規定》等規定,依法按政策妥善處理來信、來訪等涉稅工作,及時化解涉稅矛盾,促進依法治稅工作。(落實單位:辦公室)
七、加強隊伍建設,強化廉政風險防控
(三十四)提高領導干部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隊伍建設,提高依法治稅、依法帶隊的能力和水平。堅持把領導干部帶頭學法、模范守法作為樹立法治意識的關鍵。 (落實單位:人教科、機關黨委、征管法規科)
(三十五)廣泛開展依法行政培訓。在干部任職培訓、素質拓展培訓等各級培訓班中融入依法行政有關內容。組織開展稅務系統法制培訓,提高各級稅務人員尤其是領導干部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舉辦一期依法行政培訓班。做好2015年全國稅務執法資格考試工作。(落實單位:人教科、征管法規科)
(三十六)認真貫徹從嚴治吏的精神,進一步選好用好管好干部。繼續深入學習貫徹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嚴格按照《條例》和《全省地稅系統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實施辦法》規定的標準、條件、程序選好用好干部,加強對干部選任工作的全程監督。從嚴管理、監督干部,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 (落實單位:人教科)
(三十七)認真貫徹落實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將中央依法治國、國家新出臺法律法規、稅收政策法規納入黨組中心組學習重要內容,每季度組織一次集體學習。加強干部日常管理,通過舉報、年度考核、監察巡視等方式,及時發現干部身上存在的苗頭性問題,廣泛開展談心談話活動。(機關黨委)
(三十八)加強稅收法制工作隊伍建設。規范地稅系統法制機構設置,合理界定法制機構職責范圍。縣(市、區)局機關應當配備以從事法制工作為主的干部,確保法制機構和法制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落實單位:人教科)
關鍵詞:互聯網+;稅務;大數據
國務院總理在2015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首次提出制定“互聯網+”行動計劃的要求,將“互聯網+”的概念提升至國家發展戰略的高度。同年,國家稅務總局了《“互聯網+稅務”行動計劃》,全面部署在全國稅務系統開展“互聯網+稅務”行動計劃,這是我國政府部門的第一個“互聯網+”行動計劃。國稅總局局長王軍指出:“不熱情擁抱、主動融入‘互聯網+’,稅收工作就沒有希望,也沒有未來,稅收現代化更是無從談起”。將稅收工作與互聯網創新成果深度融合,構建全方位、全天候、全流程的智慧稅務生態模式乃當務之急。
一、“互聯網+稅務”模式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當前,有關“互聯網+稅務”方面的探索和嘗試在全國稅務系統正如火如荼地進行著。大數據時代的到來,人們的思維方式和工作方式發生了重大的轉變,互聯網應用方面的創新發展也給企業的生產經營、經濟發展以及政府管理帶來了巨大的變化,為“互聯網+稅務”模式的發展提供了契機。
從納稅人的角度來說,“互聯網+稅務”模式下,納稅人可以“少跑路”,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通過掌上辦稅服務臺或電子稅務系統進行納稅申報,避免了納稅人在臨近申報截止日期因為資料短失導致無法按期申報納稅而負擔稅收滯納金的情況,如此,納稅人就可以把節省的時間和金錢投入到相關的稅收政策學習中,進而為企業提供更加合理的稅收籌劃工作,創造更多的經濟效益。
從稅務部門的角度來說,“互聯網+稅務”是一種全新的征稅模式。納稅人借助掌上辦稅服務系統或是電子稅務局來管理網絡報稅活動,可以節省大量的紙質資源,而且也方便信息的查找和使用。借助信息技術手段,稅務部門工作人員可以從機械、重復的工作中獲得解放,人員分流的模式壓縮了柜面納稅申報業務的數量,如此,稅務工作人員可以有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專注于納稅服務創新工作。這樣,不僅可以節省成本,提高效率,還可以對納稅人進行有效的監管,進而降低稅收風險,保障國家稅收收入。
然而,“互聯網+”在稅收領域的應用仍缺乏實踐經驗,尚處在互聯網與稅收融合的初級階段,還有許多不明晰的地方,因此,在實際工作中還面臨著諸多挑戰。
1.稅收監管風險加大
簡政放權是一把“雙刃劍”。國稅總局取消了對許多稅務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審批要求,諸多涉稅事項改為僅需備案,這在優化稅務服務的同時,也加大了稅收管控風險。很難避免一些納稅人不會利用取消審批之機,從事違反稅收法律制度的行為,導致稅款流失,給國家財政收入造成損失。因此,在當前形勢下,稅務機關應該充分利用大數據來加強稅收風險管控。
2.信息不對稱
大數據時代,借助云計算進行“互聯網+稅務”方面的數據處理還受到一定的限制,這難免會影響數據信息的準確性。比如說,納稅人在網上進行納稅申報時,因為目前的稅收服務平臺受互聯網帶寬的限制,如果有大量的納稅人在同一期間在網上進行納稅申報,很可能會出現納稅人的系統中顯示“申報成功”字樣,而稅務部門的服務器中并沒有收到納稅人納稅申報信息的情況等等,諸如此類的信息傳輸障礙,很可能會使納稅人負擔額外的稅收滯納金,如此以來,不但沒能達到方便納稅人的目的,反而會使征納雙方的關系變得緊張。進而給“互聯網+稅務”模式的運行帶來反面效果。
二、“互聯網+稅務”模式的發展對策
1.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儲備
在大數據時代的影響下,稅務部門的工作人員應該絕對重視互聯網之于稅務發展的重要性。談及稅收征管工作,就不應該再沿用傳統的征管手段和稽查方式,而應該不斷學習,與時俱進,加強對“互聯網+稅務”相關知識的系統化學習,利用互聯網提高稅收征與管。稅務部門應該建立階梯式人才培養體系,持續培養不僅掌握扎實的稅收理論功底,還能精通信息化技術,善于運用大數據的復合型人才,打造一支具有互聯網思維和現代化視野的骨干隊伍,為“互聯網+稅務”模式的健康發展提供不竭的動力和人才保障。
2.加強稅收風險管控
對稅收風險的衡量主要是從納稅申報、第三方信息、發票信息等方面進行分析。就目前形勢分析,稅務機關對涉稅企業的信息檢查仍然是被動的。如果企業能夠定期的向稅務部門報送涉稅的電子賬簿,稅務機關將稽查結果與企業的社會信用體系相銜接,通過嚴格監管和聯合懲戒等措施,把納稅違法行為列入稅收違法“黑名單”,讓失信者一處違法、處處受限,則可以有效的改善這一狀況。借助云平臺,將碎片化的、獨立的、海量數據進行加工整理,讓數據活起來,形成有邏輯的數據鏈,徹底打通數據孤島。同時,稅務機關應該加強與金融機構、政府部門、社會組織等部門的合作關系,豐富數據內容,擴大可共享的數據范圍,整合納稅人資料、發票領購等信息,滿足部門間的信息共享需要。構建風險預警指標模型,實行涉稅信息的任務派發、自動掃描、過程監控和績效評價等任務。系統可以自動分析各種數據,計算出稅收流失嚴重、納稅遵從度低的企業,為風險管理提供信息支持,建立完善的風險防控體系。
3.以納稅人為本,加強隱私保護
大數據時代的到來,要求稅務部門能夠為納稅人提供更加注重用戶體驗的“互聯網+稅務”服務模式,以納稅人為本,積極滿足客戶需求,使納稅人在涉稅業務操作過程中不需要作過多的思考。在這一過程中,云技術發揮了重要作用,稅務機關得充分利用大數據帶來的移動數據環境,通過虛擬與現實的完美結合來優化稅務產品和稅務服務,增強用戶體驗水平。與此同時,稅務部門應該加強對納稅人隱私的保護。大數據條件下,數據信息的公開的,所以,稅務機關應加強完善“互聯網+稅務”模式的基礎建設,堵塞漏洞,避免給竊取信息者以可乘之機。同時加強與政府部門的協調配合,建立有關“互聯網+稅務”模式建設的有關法律法規,為保障納稅人的隱私信息提供法律保障。
綜上所述,“互聯網+稅務”模式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需要堅持走“一體化”道路。本文簡要探討了大數據時代給“互聯網+稅務”模式的發展帶來的機遇和挑戰,分析了“互聯網+稅務”模式發展的相應對策,旨在促進“互聯網+稅務”模式在云時代下健康快速發展。
參考文獻:
[1]馬澤方.“互聯網+稅務”關鍵是風險管理[J].中國稅務,2016.
[2]汪星明.“互聯網+稅務”--理念、實踐與愿景[J].經濟研究參考,2016.
[3]雷炳毅.“互聯網+稅務”要解決的問題與推進思路[J].稅務研究,2016.
[4]張秋虹.大數據時代“互聯網+稅務服務”模式的新契機[J].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