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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差旅費財務管理制度在基層科學事業單位實施中遇到的問題
(一)基層單位對上級管理辦法中的概念理解不到位
國家出臺的管理辦法面向全社會,如:2014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適用范圍包括全體中央和國家機關,以及所有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因此,管理辦法中的一些概念都比較籠統,難以詳細羅列所有的適用對象。當基層科研單位的工作人員需要對一些模棱兩可、非常規的情況做出判斷時,因沒有明確的依據,經常陷入疑惑,影響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例如:《辦法》中第三條差旅費概念中所述的“工作人員”,毫無疑問包括單位名冊中的在職職工,但科學事業單位還經常遇到其他人員出差的情況,包括學生、科研項目成員但非本單位職工、勞務派遣人員的差旅,以及科研項目開展工作需要邀請的專家來訪差旅等。又如:《辦法》中差旅費概念所述的“常駐地以外地區”,如何劃分也是基層科研單位討論的焦點,是否簡單的以市內市外為界限劃分常駐地以內以外?其他人員的差旅費,市內遠郊地區的差旅費應如何管理,相關開支是否可以報銷,成為盲區,使差旅審核審批人員處于尷尬的局面。
(二)基層單位難以落實個別條款
國家管理辦法規定的個別條款有時會遇上基層科學事業單位的特殊情況,如果生硬的強制執行,難免造成科研人員與管理人員之間的矛盾,打擊科研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影響科學事業的發展。比如:《辦法》中第二十五?l規定,無住宿費發票的不得報銷住宿以及其他與差旅相關的費用。在2014年9月15日印發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解答》(以下簡稱《解答》)中對住在自己家里或到邊遠地區出差的兩種情況做出了補充說明,規定得到所在部門領導批準的可以報銷除住宿費以外的其他差旅費用。但是,基層科學事業單位還存在著各種其他情況,如:科研人員到企業調研,企業承擔其住宿費,或者科研人員到船廠調試設備,船廠建有宿舍可免費提供科研人員使用,但交通費、伙食費等需要科研人員自行解決。這些情況都不適用《解答》中情形,但確實發生了除住宿費以外的其他差旅費,應如何完善相關規范,使真實發生的差旅費在良好的管理流程下得以順利報銷。
(三)基層單位特有情況無適用條款
由于每個基層單位所處的行業不同,涉及的具體業務也各有特點,都會碰到單位存在的但《辦法》中沒有規范的問題。近年來,一些單位在財務審核工作、內審工作中發現了各種與差旅費相關的問題,如:使用虛假機票或者票面價格與官網查驗價格不相符的機票報銷差旅費;參加組織方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培訓仍重復報銷伙食補助及市內交通補助;差旅期間進行招待業務的出差人員,既報銷招待費用,又報銷伙食補助等。針對自身特有的問題,基層單位是否能通過有效的固定方式,并將其制定成相應的具體條款,以防范問題的發生。
綜上所述,鑒于差旅費財務管理制度在基層科學事業單位實施中遇到的問題,基層科學事業單位應結合自身情況,制定因地制宜的具體化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
二、基層科學事業單位制定差旅費管理實施細則應遵循的原則
(一)合法化
制定基層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最重要的前提是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及地方政府規章、主管單位的相關管理辦法,只有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單位才可以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制定適用的實施細則。例如,單位制定差旅費管理實施細則必須遵循財政部出臺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以及主管部門的差旅費管理辦法。
(二)明確化
基層單位制定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應將《辦法》中的相關概念更明確化,最好能結合單位的實際情況,將涉及的范圍或對象一一清晰羅列出來。以差旅費為例,基層科研單位實施細則應清晰列明差旅費適用于在職職工,單位的學生、項目成員、人才派遣工作人員、勞務人員、邀請來訪的專家等,并同時詳細規定上述人員的出差審批流程,如出差前需要填寫出差申請表并經部門負責人及人事部門審批。再如,單位可依據差旅經常發生的市內遠郊地區的距離判斷并決定是否應將其納入差旅的范圍,因為一些市內遠郊地區往往比毗鄰的城市更遠,若單純以市內市外區分,會大大打擊科研人員工作的主動性。另外,單位應將納入差旅范圍的市內遠郊地區清楚列示在實施細則中,既有助于管理人員執行,也方便科研人員查詢,減少矛盾,提高管理的效率。
(三)人性化
在保證經濟業務真實性、合法性的前提下,基層單位應充分考慮業務中遇到的特殊情形,并梳理出具體的處理辦法,使實施細則操作性更強,同時更體現人性化。對于無住宿發票的差旅,實施細則可規定附合理說明的無住宿差旅費也允許報銷其他差旅相關費用,同時規定無住宿說明應由第三方出具,若無第三方說明時,也可由本人做出說明但需要經過相關負責人審批,實施細則還應詳細寫明對應的審批流程及審批責任人。再以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為例,工作人員因接到緊急任務且對應等級的機票已訂滿等原因,只能購買高一等級的機票,實施細則可明確上述情況的審批責任人及審批流程,審批過的票據可實報實銷。此外,具體的實施細則大大減少領導“特批”的情形,防范領導權力凌駕于制度之上,更好的貫徹以制度管理單位的理念,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四)個別化
根據基層單位的個別化管理需要,制定相關具體化條款。比如,根據單位具體業務情況,增加對業務真實性控制的細則。差旅費管理實施細則應規定機票購買的途徑為政府采購機票管理網站、航空公司直銷機構、政府采購機票管理網站公布的具備機票銷售資質的機構,還應規定報銷機票時需附蓋有安檢章的登機牌或附包含已乘機狀態的航空公司官網查驗依據。對于參加會議、培訓差旅,實施細則應規定報銷時需附會議通知、議程,使審核人員可據此判斷是否可以報銷伙食補助以及市內交通補助。
三、基層科學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實施細則制定需注意的問題
(一)廣泛調查,收集問題
科研人員開展科研項目常常需要實地調研、參加各種研討會議、與其他項目合作單位交流等,這些業務活動都與差旅費管理密不可分,因此,科研人員最了解一些與差旅費相關的特殊問題,以及一些亟待解決的切身問題。基層科研單位差旅費管理實施細則制定前,管理部門應盡可能的采取各種有效方式收集科研人員的問題及建議,如:組織舉辦座談會、參加研究室的例會,提供科研人員與管理人員面對面交流差旅管理與報銷問題的機會;提供郵箱、電話、微信等各種方便的渠道讓科研人員提交問題及建議;設計差旅費調查表并廣泛發放給各研究室,充分收集科研人員的問題及建議。而且通過鼓勵科研人員與管理層對話,鼓勵科研人員參與單位實施細則的制定,也讓科研人員更了解新制度的必要性,從而更好的接受新制度。相反,壓制科研人員發表意見,只會變成抵制、敵對的情緒,妨礙新制度的推廣。收集工作完成后,相關管理人員應認真對待科研人員提出的問題及建議,對其進行分類,并分析問?}的根本原因,制定針對性的措施、條款,編入單位差旅費管理實施細則。此外,科研業務、科研環境都在不斷變化,問題與建議都不是一成不變的,因此,實施細則的制定工作也不是一勞永逸的,管理部門應把調查收集工作常態化,如每年做一次,遇到新問題,或發現已過時條款,都應對具體實施細則進行完善,使具體實施細則與時俱進。
(二)充分溝通,明確責任
一般的制度實施細則都與多個管理部門相關,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前,相關的管理部門應做充分的交流溝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制定部門,提出自己部門的管理問題,并一同深入分解業務環節和步驟,理順各部門責任,以確保部門負責人與經辦人都了解自己具體的責任,保證實施細則制定后能順利運行。若相關部門不重視,在實施細則制定的過程中沒有充分的參與,也不了解實施細則的細節,則很可能出現制定后相關的管理部門都不了解其責任以及具體有關條款的情形,或者出現制定后相關管理部門才提出執行有問題的尷尬局面。以差旅費管理實施細則為例,一般由單位的財務處負責制定,但絕對不是單靠財務處就能完成制定工作的,差旅申請管理、差旅報銷管理與研究室負責人、人事處、科技處、主管所領導息息相關,各部門負責人都有各自對應的審核審批責任,以一基層科學事業單位為例,差旅費主要風險關鍵控制責任對照表如下所示:
只有各部門做好充分協調,分配好各家責任,保證差旅管理的主要風險均有部門進行把關,具體實施細則才能有效運行。
貴州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全文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貴州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貴州省省級財政資金審批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黔府辦發〔20xx〕34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審批辦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專項資金實行目錄管理,對經批準設立的專項資金存續、調整情況實行動態管理。省級財政部門每年年底編制下一年度專項資金目錄,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年度預算執行中原則上不新設專項資金。專項資金執行期限屆滿后不再納入下一年度專項資金目錄,確需延期的,應進行績效評價,符合條件的按程序重新申請設立。
第三條 設立專項資金,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政策依據充分。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規劃以及產業政策要求,符合公共財政投入方向。
(二)支出責任明確。屬于市縣事權的,省級原則上不安排專項資金。屬于省與市、省與縣、或省市縣三級共同事權的,專項資金設立時應明確各級分擔標準或比例。
(三)執行期限確定。除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有明確規定的外,專項資金的執行期限一般不得超過5年。
(四)職責分工清晰。專項資金應明確歸口主管部門和職責分工。
第四條 嚴格控制新設專項。對已有專項資金進行清理整合,嚴格控制同一方向或領域的專項數量。不得每辦理一項工作或開展一項事業都設立一項專項資金,不增設與現有專項資金目標接近、資金使用方向類同、資金管理方式相近的專項資金。
第五條 《管理辦法》第十二條所述專項資金的申請設立程序具體如下:
(一)申報。由省直部門(包括省級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填報《貴州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設立申請書》(附件1),明確政策依據、政策目標、資金需求(資金規模建議和資金安排計劃)、資金用途、執行期限、主管部門和職責分工,與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提綱,附件2)、專項資金績效目標以及其他與資金設立相關的資料。
(二)審核。省級財政部門對申報材料組織論證審核。必要時,省級財政部門可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有關行業領域的專家對設立專項資金進行論證。省直部門根據審核意見或論證結果對申報材料進行調整完善。
(三)報批。經審核或論證建議設立的專項資金,由省直部門與省級財政部門聯合行文(由省直部門申請設立的專項)或由省級財政部門(由省級財政部門申請設立的專項)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第六條 未經批準,各省直部門不得自行設立專項資金,不得在其代擬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起草的規范性文件、調研報告及工作會議等對省級專項資金設立、調整等事項作出安排。
第七條 根據《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經批準設立的專項資金應制定資金管理辦法。
(一)管理辦法應涵蓋以下內容:專項資金的政策目標、用途、使用范圍(支持環節、補助對象)、執行期限、分配方法(標準)、部門職責分工、績效目標、審批(申報)程序、撥付流程、監督檢查、責任追究等內容。
(二)專項資金可以采取項目法(包括競爭性立項)或因素法(包括標準化法)進行分配,分配方法具體由省級財政部門商省直部門共同確定。對用于省級重大工程、跨地區跨流域的投資項目以及外部性強的重點項目,主要采取項目法分配。對具有地域管理信息優勢的項目,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對直接補助市縣的專項資金,采取因素法分配到市、縣的資金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該專項資金總額的50%。
(三)除國家有明確規定外,專項資金不得安排省直部門工作經費、計提項目管理費等。因實際需要需安排省直部門工作經費、項目管理費等的,按部門預算管理程序申報。
第八條 省直部門是專項資金預算編制和執行的主體,應按照規定做好預算編制工作,分地區、分項目編制專項資金預算,提高年初預算細化率。年度預算執行中,根據既定的目標和時限,組織專項資金的分配和使用,跨年度項目按項目進度分年安排資金。
第九條 省級財政部門會同省直部門將下一年度數額相對固定的資金指標(如采用因素法分配的資金、按照項目分配已明確下一年度要實施項目的資金等)提前通知市、縣,并在規定時限內下達。
第十條 省直部門和專項資金使用單位應加強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實行專項管理、分賬核算,功能分類科目核算到項級科目,經濟分類科目核算到款級科目。執行國家有關會計核算制度和財務規定,按項目進度提出用款申請,按規定用途和標準開支款項,不得滯留、截留、挪用。
第十一條 專項資金原則上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屬于政府采購或政府購買服務范圍的,按政府采購管理和政府購買服務的規定和程序辦理。
第十二條 根據《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在年度預算執行中,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變更專項資金使用范圍、用途、增加或減少資金安排等。如需變更,由省直部門填報《貴州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變更申請書》(見附件3),并提供相關文件依據,由省級財政部門按程序辦理。
第十三條 專項資金支出預算涉及基本建設投資、信息化建設和辦公用房維修等項目的,應當按照基本建設、信息化建設和辦公用房維修類項目管理程序辦理。
第十四條 專項資金實行績效評價:
(一)省直部門申請設立專項資金的同時,應按規定申報專項資金預期績效目標。省級財政部門審核后的績效目標作為開展績效監控、績效評價的重要依據。
(二)績效評價實行統一組織、分級實施的管理方式。項目單位對具體項目績效進行自評,省直部門對本部門管理的專項資金總體績效進行自評,省級財政部門對部門績效評價結果進行審核或再評價。
(三)績效評價一般以預算年度為周期。對當年完成項目,要在項目結束后1個月內進行績效評價。對跨年度項目,應在預算年度結束后1個月內進行績效評價,項目全部完成后再進行總體評價。省直部門應在每個預算年度結束后對本部門管理的專項資金總體績效分項進行年度績效自評,專項資金執行期限屆滿時再進行總體評價。
(四)績效評價結果作為專項資金執行期內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資金使用效果好的(達到優良等次),可以繼續支持或加大支持;使用效果不好的,省級財政部門可提請省人民政府責令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減少預算安排或撤銷專項資金。
(五)對到期后需繼續安排的專項資金,其績效評價結果必須達到優良等次方可按程序申報。
第十五條 省直部門應根據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按誰管理、誰公開的原則公開專項資金信息。涉及補助個人的專項資金,應建立健全發放手續,實行公示制度,做到公開、公正、透明。
第十六條 省級財政部門根據本細則第二條的規定每年年底編制下一年度專項資金目錄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并經省人代會審議通過后在省政府和省級財政部門門戶網站公布。列入目錄的專項資金,其主管部門應按工作進度在省政府和本部門門戶網站上公開如下信息:
(一)專項資金基本信息,如設立金額、起止年限、分類科目等。
(二)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及相應配套制度等。
(三)專項資金申報指南,包括申報條件、扶持范圍、扶持對象,審批部門、經辦部門、經辦人員、查詢電話等。
(四)專項資金分配結果,包括資金分配明細項目及其金額,項目所屬單位或企業的基本情況等。
(五)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結果等。
(六)接受、處理投訴情況。
(七)其他按規定應公開的內容。
第十七條 根據《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省級財政部門對省直部門專項資金執行進行監督評價,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執行情況。
(二)專項資金預算編制、執行、調整和決算情況。
(三)專項資金使用過程中財務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
(四)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 省級財政部門直接或按規定委托第三方對專項資金進行監督檢查或重點抽查,每年開展專項資金監督檢查的規模,應達到當年專項資金總量的20%以上。
第十九條 未按《管理辦法》、《審批辦法》和本細則辦理專項資金設立、申報、審批、分配和管理等事項的,省級財政部門一律不予辦理預算安排和資金撥付手續。
第二十條 已設立專項資金未制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按《管理辦法》和本細則的要求制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已有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對與本細則有不一致的,按本細則進行調整。
第二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自20xx 年8月1日起施行。
專項資金原則(一)統籌規劃。省級財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結合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下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科技發展實際需求和現有科技資源布局,編制本省科技基礎條件建設五年規劃,并在規劃內確定分年度支持重點。
(二)突出重點。專項資金應當集中財力辦大事,重點支持能夠提升本地區、單位科技創新能力或科學普及水平的項目。
2012年以來,我部門按照**關于合同審查和管理工作的整體要求和工作部署,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合同管理辦法》、《**合同管理實施細則》,進一步規范和細化合同審查、管理、監督工作,維護了企業的正常經濟秩序和企業利益,促進了企業成本效益年活動的全面、深入開展。
一、今年以來的主要工作
(一)加強學習宣傳,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整體素質
為適應合同審查、管理、監督工作的高標準、嚴要求的工作性質,更好地為企業生產經營服務,6月份以來,我公司組織合同管理人員全面、系統地學習了《**合同管理辦法》、《**合同管理實施細則》及相關法律法規,強化合同管理人員職業素質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嚴格規范合同審查工作人員行為,明確合同審查工作程序,依法履行合同審查工作職責,提升了合同管理戰線的整體素質,為維護企業的正常經濟秩序和企業利益奠定了基矗
(二)細化合同管理,保證了成本效益年活動的全面、 深入開展
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辦法》、《公司合同管理實施細則》的要求,積極協助合同簽訂單位依法簽訂合同,參加重大合同的起草與簽訂,嚴格審查合同,所有合同條款、簽訂手續和形式均由本部門管理,各類合同簽訂時均經過審查,程序合法,杜絕了不完善和不合法的合同的出現,依法檢查合同履行情況,協助合同承辦人員處理合同中出現的問題和糾紛,會同合同承辦人員辦理有關合同文書,建立合同檔案,有效制止了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同行為,并依法監督合同承辦人員的工作職責履行情況,依法執行合同審查制度,切實維護了企業的合法權益。
總的來看,今年我公司合同管理工作以依法治企為方針,基本達到了集團公司法律事務處的要求。但客觀地講,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和工作水平相對來說還有待提高。二是組織機構還有待完善。三是合同管理還需進一步細化。這些問題需要在來年的工作中加以解決。
(三)組織起草了多份公司急需的規章制度
我處今年陸續起草了包括:《運輸合同模板》、《鍋爐安裝工程分包管理細則》、《**鍋爐輔機設備、大宗材料采購管理細則》、《鍋爐、部件委托生產管理細則》等多項公司急需的規章制度,發揮了本部門的作用。
二、明年的工作設想
(一)加強學習,全面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
按照集團公司法律事務處的會議精神和工作部署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習。重點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合同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與相應的法律法規,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政治素養和業務素質,強化合同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遵紀守法意識,最大限度地保護企業利益不受損失,維護企業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
(二)完善組織機構,依法履行職責
完善我公司合同管理二級負責制,明確合同審查員和合同承辦人員的工作職責,對其職責范圍內工作定期檢查,發現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同行為,及時制止,并嚴厲追究其承辦人員責任。對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違法合同,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涉案人員移交司法機關進行法律制裁,督促合同管理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第二條凡在區境內開采石灰石的單位和個人為石灰石資源稅的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資源稅。
收購未納稅石灰石的區境內的水泥生產企業為石灰石資源稅的代扣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代扣代繳資源稅。
第三條石灰石資源稅征收方式分為查賬征收、核定征收和代扣代繳。
(一)對財務核算健全且使用炸藥開采石灰石的納稅人,經主管地稅機關認定,實行查賬征收資源稅方式,即由主管地稅機關依據石灰石實際銷售量和自用量,按規定單位稅額征收資源稅。
(二)對財務核算不健全且使用炸藥開采石灰石的納稅人,采取“以藥控稅,源泉控管”,即從開采石灰石所需炸藥入手,把炸藥審批(領用)作為源泉控管的關鍵;以實際炸藥單位消耗量測算出每噸炸藥石灰石開采量計稅定額,實行核定征收資源稅方式,即由主管地稅機關依據納稅人上月炸藥消耗量按照計稅定額換算成的石灰石開采量,按規定單位稅額征收資源稅。
(三)對收購未納稅石灰石的水泥生產企業,采取“資源稅證明”管理制度,實行代扣代繳資源稅方式,即由收購未納稅石灰石的水泥生產企業,在石灰石收購環節,按規定單位稅額代扣代繳資源稅。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代扣代繳管理辦法》和《省資源稅代扣代繳管理辦法》規定,代扣代繳義務人必須依法履行代扣代繳資源稅義務。
2、凡開采應稅石灰石資源的單位和個人,在銷售應稅石灰石資源時,應當向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請開具“資源稅管理證明”,作為銷售應稅石灰石資源時已申報納稅并免予扣繳資源稅的依據。“資源稅管理證明”分甲、乙兩種,“資源稅管理甲種證明”適用于生產規模較大、財務制度比較健全、有比較固定的購銷關系、能夠依法申報繳納資源稅的納稅人。“資源稅管理乙種證明”適用于個體、小型采礦銷售企業等零散資源稅納稅人。“資源稅管理證明”,由納稅人申請,主管地稅機關核發。
3、收購未納稅石灰石的水泥生產企業,必須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代扣代繳管理辦法》和《省資源稅代扣代繳管理辦法》,依法履行代扣代繳資源稅義務。凡銷售方不能提供“資源稅管理證明”或未足額繳納資源稅的,由水泥生產企業在石灰石收購環節依法代扣代繳資源稅。水泥生產企業應妥善整理和保管收取的“資源稅管理證明”以備地稅機關核查。
第四條稅額計算
(一)全區石灰石資源稅單位稅額:2元/噸。
(二)全區每噸炸藥石灰石開采量計稅定額:3000噸。
(三)資源稅計算方法:
1、查賬征收方式
應繳資源稅額=(銷售數量+自用數量)×單位稅額
2、核定征收方式
應繳資源稅額=炸藥使用數量×每噸炸藥石灰石開采量計稅定額×單位稅額
3、代扣代繳方式
應代扣代繳資源稅額=收購未納稅石灰石數量×單位稅額
第五條實行核定征收方式征收資源稅的納稅人,因特殊情況提出調低每噸炸藥石灰石開采量計稅定額申請的,主管地稅機關應結合納稅人的機器設備生產能力、國土資源部門核定的年開采規模等情況進行審核,經審核每噸炸藥石灰石實際開采量確實低于計稅定額的,在不超過20%(含20%)的幅度內核準降低計稅定額。
第六條爆破企業接受石灰石資源開采單位和個人委托購買炸藥用于開采石灰石的,以石灰石資源開采單位和個人為納稅義務人,按照第四條第三款第二項規定計算繳納資源稅;爆破企業購買炸藥用于其他用途的,應向主管地稅機關提供證明材料,主管地稅機關核實后,不予核定征收資源稅。
第七條征收管理
(一)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或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必須向主管地稅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或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地稅機關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二)納稅人、代扣代繳義務人必須在次月10日前向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繳納或解繳資源稅。
(三)主管地稅機關應加強石灰石資源稅征收管理,按規定做好稅種核定工作。
(四)地稅部門應加強同公安、國土、安監、工商、國稅、黃堡鎮、民爆公司等單位的聯系和協作,定期交換相關信息或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公安、國土、安監、工商、國稅、鎮、民爆公司應結合各自工作職責,積極協助和支持地稅部門,切實做好石灰石資源稅征收管理工作。
第八條法律責任
納稅人違反本辦法規定,未辦理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繳納以及其他違反《征管法》、《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的,主管地稅機關除按《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可提請公安機關暫停審批炸藥,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麗水市蓮都區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上,葉時權等多位代表提出了“加強通村公路養護管理的建議”。
代表們指出,隨著農村公路建設的加快,其養護與管理的問題日益突出。養護的主體不明確、責任不落實、資金不到位,導致一些新建通村公路失管,損壞嚴重,使用壽命大為降低。照此下去,用不了多久,很多通村公路就會破損甚至癱瘓。
代表們建議,區政府要高度重視農村通村公路的失管問題,改變相關單位“重建設、輕養護”,養護管理人員不落實,公路被嚴重占道等現象,健全管理機制,落實養護經費,搞好“康莊工程”的后續養護和管理,確保通村公路暢通,保障農村的交通安全。
辦理結果:出臺管護辦法落實經費責任
建設新農村,交通要先行。通村公路重在管理和養護。蓮都區政府對人大代表的建議高度重視,認真辦理。由分管副區長牽頭,交通、公安、農業、財政和區法制辦等部門共同辦理。區政府進行了調查研究。為了從根本上改變本區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現狀,區長辦公會議決定,將通村公路養護補助經費列入年度財政支出預算,并決定制定一個切實可行的通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
2006年7月,區交通局總結多年來縣鄉道養護管理經驗,結合本區實際,起草了《蓮都區通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試行)》。8月初,區政府辦公室召集部分區人大代表和有關鄉鎮、部門人員,對管理辦法進行討論,并將修改后的辦法印發至區人大代表和各部門、鄉鎮(街道)征求意見。經反復討論、修改,《蓮都區通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試行)》于8月底正式出臺。
該辦法規定,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通村公路的養護和管理工作,區交通局對通村公路的養護和管理實行行業指導、督查、協調,公安、建設、財政、農業、林業、國土、水利等部門在其職責范圍內協同做好通村公路養護和管理工作。辦法同時明確了鄉鎮(街道)和交通部門的具體職責,還對路政管理工作作了具體規定。
在通村公路養護經費的籌措和管理方面,辦法規定,通村公路養護堅持以村級為主體、政府補助資金的原則。通過建立招標發包機制,區政府扶持通村公路養護和管理工作,對通村公路正常養護費用給予定額補助。養護補助標準暫定為水泥路面每年每公里700元,砂石路面每年每公里1200元;如遇到重大水毀、大修工程,可視情給予另外適當補助。通村公路正常養護補助經費(區政府補助部分),由區交通局按年度向區政府編報計劃,區財政列入年度支出預算,作為專項基金按季將補助經費匯撥區交通局通村公路養護補助費專戶,再由交通局根據養護管理情況按季匯撥到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的通村公路養護費專戶。養護人員勞務費、養護材料、機械等費用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按月(或季)撥付。
通村公路養護工作的考核方面,辦法規定由區交通局負責。區交通局將根據考核情況對養護管理工作突出、成績顯著的單位或個人給予獎勵,對失養失管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通報,并根據失養程度扣撥養護補助經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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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本網站內容僅用于學術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權益,請及時告知我們,本站將立即刪除有關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國家質檢總局令第80號)和《國家質檢總局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國家質檢總局令第125號)的有關規定,為貫徹落實新頒標準、國家產業政策等有關要求,國家質檢總局對農藥等相關產品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部分具體要求進行了修訂。現將農藥等產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修訂單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質檢總局
2013年2月5日附件:農藥等產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修訂單 《農藥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修訂內容: (一)條款1.2 修訂內容如下: 1. 表1中取消產品單元、產品品種及規格內容: 2. 表1中新增產品單元、產品品種及規格內容: (二)條款3.7修訂為: 3.7 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不存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資建設的落后工藝、高耗能、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情況。 3.7.1根據《國務院關于實施的決定》(國發〔2005〕40號)、《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9號)、《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2010年本)》(工產業〔2010〕第122號)的規定,農藥產品列入淘汰類和限制類的項目為: 3.7.1.1淘汰類: (1)自2005年12月2日起,淘汰采用鈉法百草枯生產工藝、非封閉生產三氯殺螨醇工藝; (2)自2010年10月13日起,淘汰規格為10%草甘膦水劑,淘汰敵百蟲堿法敵敵畏生產工藝,淘汰農藥粉劑雷蒙機法生產工藝; (3)自2011年6月1日起,淘汰小包裝(1公斤及以下)農藥產品手工包(灌)裝工藝及設備。3.7.1.2限制類: (1)自2005年12月2日起,限制新建敵鼠鈉鹽(敵鼠鈉)、溴鼠靈原藥、溴敵隆原藥、殺撲磷原藥、水胺硫磷原藥生產裝置; (2)自2011年6月1日起,限制新建福美雙原藥、殺蟲雙、三氯殺螨醇原藥;限制新建草甘膦原藥、毒死蜱原藥(水相法工藝除外)、三唑磷原藥、百菌清原藥、阿維菌素原藥、吡蟲啉原藥、乙草胺原藥(甲叉法工藝除外)生產裝置。 3.7.2根據《農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第1586號公告》的規定,自2011年6月15日起,停止受理滅線磷原藥、硫丹原藥、殺撲磷原藥、甲拌磷原藥、克百威原藥、滅多威原藥、氧樂果原藥、水胺硫磷原藥、56%磷化鋁片劑、40%殺撲磷乳油、甲拌磷乳油、甲基異柳磷乳油、滅多威乳油、40%氧樂果乳油、35%水胺硫磷乳油、硫丹乳油、3%克百威顆粒劑、滅線磷顆粒劑等農藥新增生產許可申請, 停止批準上述農藥的新增生產許可證。 3.7.3根據《農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第1745號公告》的規定: (1)自2012年4月24日起,停止受理百草枯母藥和水劑新增生產許可證申請,停止批準新增百草枯母藥和水劑產品的生產許可證; (2)自2014年7月1日起,撤銷百草枯水劑生產許可證、停止生產,保留母藥生產企業水劑出口境外使用,允許專供出口生產; (3)自2016年7月1日起,停止百草枯水劑在國內銷售和使用。 3.7.4根據《關于嚴格控制新、擴建或改建1,1,1-三氯乙烷和甲基溴生產項目的通知》(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環辦〔2003〕60號)的規定,2003年7月1日起不得新建、擴建或改建1,1,1-三氯乙烷和甲基溴(溴甲烷)生產裝置,2015年1月1日起停止溴甲烷的生產。 3.7.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16號)、《國務院關于修改〈農藥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326號)、《農藥生產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3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藥行業管理工作的通知》(發改辦工業〔2008〕485號)等有關規定,申請農藥產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應提供有效的核準或延續核準文件。 3.7.6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令第397號)規定,對于生產列入表1中標*的品種并且其生產方式為“生產”的企業,應取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對于生產列入表1中標*的品種并且其生產方式為“加工”或“分裝”的企業,應取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3.7.7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的通知》(〔2011〕20號)的規定,敵百蟲、敵敵畏、磷化鋁的生產企業必須在產品標簽上加印“嚴禁用于食品和飼料加工”等警示標識,并建立銷售臺賬,實行實名購銷制度,嚴禁向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銷售。法律、行政法規有其他規定的,還應當符合其規定。 (三)條款4.1.1.4修訂為: 4.1.1.4 農藥企業應提供國家核準或延續核準文件(或公告)復印件,其核準的生產方式、生產場所應與企業實際情況一致。 申請新增原藥品種的企業,應提供該原藥品種的核準文件或備案證明復印件。 (四)條款4.1.1.7修訂為: 4.1.1.7 申請企業應提供《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的電子文本,電子文本按照《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企業申請書電子文本(Excel)》格式填寫,請從國家質檢總局網站 “產品質量監督”頁面“生產許可”欄目中下載。
第一部分 管理目標
一、經濟指標
1、營業收入: 萬元;
2、實現利潤: 萬元,利潤率為 %;
3、上交管理費用: 萬元,上交管理費率為 %。
二、運行管理目標
1、工期
達到業主的工期要求。
2、質量
(1)單位工程驗收一次合格率達到100%;
(2)本工程質量達到省(部)優工程目標;
3、貫標認證工作
(1)貫標外審無嚴重不合格項;
(2)職業健康監護率100%,年新增職業病例≤0.15%;
(3)對環境污染控制率達到100%;噪聲、污水、大氣污染物排放達標率達到100%;固體廢物對環境污染的防治率達到100%;對井巷施工粉塵濃度檢測合格率80%以上;
4、安全管理:
(1)無工亡事故;
(2)杜絕重大交通、設備、火災、觸電、爆炸和中毒事故;
(3)億元施工產值重傷率≤1人、輕傷率≤5人;
5、成本費用控制:成本費用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在 %以內,其中:
(1)人工費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在 %以內;
(2)材料費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在 %以內;
(3)機械費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在 %以內;
(4)其它直接費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在 %以內;
其中:項目經理部生活和生產用臨時設施費用控制在 萬元內。
(5)項目經理部管理費用控制在 萬元以內;
其中:業務招待費控制在 萬元以內。
第二部分 項目經理的責、權、利
一、項目經理的職責:
(一)履行公司與業主單位簽訂的合同中公司的所有義務和責任,確保工程項目總體目標的實現,保證達到業主滿意。
(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嚴格執行集團公司和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正確處理國家、企業、個人之間的利益關系,做到合法經營。
(三)嚴格執行集團公司關于物資設備采購、工程或勞務分包招投標管理、工程或勞務分包隊伍的選擇、資金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1、大宗材料采購招投標必須嚴格執行二十三冶辦發[XX]19號文關于印發《二十三冶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招投標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和二十三冶監察發[2019]1號文關于印發《二十三冶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招投標監督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一,大宗材料采購合同估算價在20萬元以上的采購活動必須經過招投標程序。禁止化整為零,凡符合招標條件的必須進行招標。
第二,招投標過程中必須具備下列書面資料:邀標書、標的確定的市場調查書面報告、投標人投標書、評標會議記錄、評標人評審意見、評標結果、項目經理部選擇中標單位的書面決定書。
第三,項目經理部所有招投標活動必須報公司招投標監管中心監管,在公司審批后方能簽訂采購合同。省內工程項目合同估算值在100萬元及以上的招標活動或省外工程項目合同估算值在500萬元以上的招標活動由集團公司招投標監管中心參與組織評審和監管。
第四,招投標過程必須建立臺賬、編制目錄、形成書面檔案。
有關大宗材料采購招投標適用范圍、招投標方式、開標、評標、定標、招標監督按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具體要求執行。若有修改則按新的文件執行
2、工程分包(包括勞務)必須嚴格執行二十三冶辦發[XX]19號文關于印發《二十三冶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招投標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和二十三冶監察發[2019]1號關于印發《二十三冶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招投標監督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和《二十三冶工程施工項目分承包與勞務分包的規定》。
第一,工程分包(包括勞務):凡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及以上的,勞務分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及以上的,必須執行招投標程序,禁止化整為零。
第二,招投標過程中必須具備下列書面資料:邀標書、標的確定的工程預算分析資料和市場調查書面報告、投標人投標書、評標會議記錄、評標人評審意見、評標結果、項目經理部選擇中標單位的書面決定書。
第三,項目經理部所有工程(勞務)分包投標活動必須報公司并經公司招投標監管中心審批后方能簽訂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省內工程項目合同估算值在100萬元及以上的招標活動或省外工程項目合同估算值在500萬元以上的招標活動由集團公司招投標監管中心參與組織評審和監管。
第四,工程(勞務)分包招投標過程必須建立臺賬、編制目錄、形成書面檔案。
有關工程(勞務)分包的招投標業務適用范圍、招投標方式、開標、評標、定標、招標監察按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具體要求執行。
3、工程(勞務)分包隊伍的選擇:必須選擇有相應資質的(勞務)分包隊伍。
第一,工程(勞務)分包隊伍的選擇必須符合集團公司《關于工程項目分承包與勞務分包的規定》,只能選擇有相應資質的工程(勞務)分包單位。禁止自然人分包。
第二,工程(勞務)分包單位的勞務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率100%。
4、遵守資金集中管理制度
第一,嚴格執行集團公司財發[2019]13號文關于印發《二十三冶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資金集中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和公司資金集中管理的相關文件,項目經理部從業主方收取的工程進度款、結算款、工期獎(或趕工獎)及其他資金必須匯入公司指定的集中管理銀行賬戶。
第二,公司根據審定的項目經理部當月用款計劃將款項撥付至資金支付專戶,嚴禁項目經理部直接在收款專戶上支付。
第三,嚴格遵守公司關于項目經理部在主賬戶以外的設立的收款專用賬戶,實行余額限量的實時歸集管理制度,對付款專用賬戶接受公司限額管理制度。
5、加強安全管理:
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管理嚴格執行《二十三冶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安全管理手冊》的規定,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四)主持編制項目管理實施細則,并對項目目標進行系統管理。
(五)對資源進行動態管理,建立各種專業管理體系并組織實施。
(六)進行授權范圍內的利益分配。
(七)應及時做好與業主的月度工程量簽復、工程變更調整、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竣工結算和分包業務的各項結算工作。
(八)接受公司審計,處理項目經理部解散的善后工作。
(九)按照集團公司《關于工程項目實施全面預算管理的指導意見》的要求,工程項目實施全面預算管理,預算編制、考核面達到100%。
(十)負責各類計劃和報表的編制,真實、及時、準確地按系統管理和有關規定報送給公司各有關部門。
(十一)上交勞保基金:工程專項勞保基金全額上交公司,本項費用不列入上交管理費范圍,專項核算專項上交。
(十二)以工資總額為基數的上交費用包括養老保險金、工傷保險金、醫療保險金、住房公積金、失業保險金、生育保險金、工會經費共7項,按公司規定計算并上交。
(十三)按規定完成各項資金上交任務,并按期歸還公司墊付的工程款。
(十四)就地延伸施工項目或新項目的開拓,其投標報價需報公司審批確定,在本項目實施期間,開拓業務萬元。
(十五)做好風險抵押金的收集工作。按月在工資中扣一部分作為風險抵押金或按公司規定另行交納風險抵押金 萬元。
(十六)其他職責____。
二、項目經理的權力
(一)參與工程項目招標、投標和合同簽訂工作。
(二)主持項目經理部的工作。
(三)生產指揮權:項目經理有權按照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根據項目隨時出現的人、財、物等資源變化情況進行指揮調度,對于施工組織設計和網絡計劃,在保證總體目標不變的前提下進行優化和和調整。
(四)人事權:項目班子成員聘任、獎懲、考核、解聘的建議權;對其他人員(公司直派人員除外)使用的決定權;選用具有相應資質勞務分包隊伍的參與權。
(五)財務管理權:在公司授權范圍內的項目資金的投入和使用。
1、在公司授權范圍內,有權安排目標成本費用的開支;
2、在公司授權范圍內,向公司建議項目內部員工的工資水平、分配辦法、分配原則和具體方案;
3、在公司授權范圍內,推行計件工資、定額工資、崗位工資和確定獎金(含工期獎)分配方案;
(六)技術措施和技術方案的編制、審定按貫標程序相關規定辦理。
(七)在公司授權范圍內,組織或參與設備、物資、材料的采購,選擇機械設備的型號,數量、和進場時間,對所購設備物資按質量標準驗收、檢驗。
(八)在公司授權范圍內協調與項目有關的內外部關系。
(九)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權力_______。
其他班子成員按項目經理的分工履行職責。
三、項目經理的利益
1、按《二十三冶建設集團關于子、分公司所屬項目部工資指導意見》的規定享受項目工資待遇。
2、享受優質工程獎。工程項目達到省(部)優目標,項目經理按集團公司現行規定享受優質工程獎。
3、享受管理目標兌現獎。
4、享受業務開拓獎。
5、享受超額利潤獎。
6、公司規定的其他________獎勵。
其他班子成員按項目經理的分工享受相應利益。
第三部分 獎罰
按照考核結果,公司給予項目經理部經理及其項目班子成員獎罰兌現,獎罰辦法明確如下:
一、 目標獎勵辦法
(一)目標獎勵的計算
1、計獎基數的確定:
計獎基數=上交利費額×提獎比例
2、計獎時間系數=實際工作月數/有效工期(總月數)
3、職務系數確定的原則:項目經理部經理職務系數為“1”;項目班子其他成員的職務系數為0.5~0.8,由項目經理依據各位班子成員的業績情況向公司提出建議報經公司確認。
4、目標獎計算式:目標兌現獎=計獎基數 *職務系數*任職時間系數
(二)目標獎勵兌現的時間:
1、經公司審計、考核確認完成各項目標,同時項目經理部向業主方回收的資金和上交公司利費均達到80%以上,給予兌現70%;
2、工程結算完畢、工程款全部回收、工程項目債權債務清理完成后再兌現余下30%。
二、 超額利潤獎勵:
1、目標利費=營業收入×相應利費上交比例
2、超額利潤=實際利費-目標利費
超額利潤獎按公司現行辦法分配到項目經理部班子成員。
三、懲罰辦法
1、項目經理部未完成目標責任書規定的利費上交目標,項目經理及其管理班子成員的風險抵押金抵交不足部分;
2、項目經理部若發生虧損情況,則按照《二十三冶建設集團公司有限公司內部管理責任追究辦法》的有關規定對項目經理及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3、發生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安全死亡事故、發生重傷、重大人為機械事故按相關管理辦法處罰;
4、交工資料未及時歸檔扣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目標兌現獎1~5萬元;
5、材料物資、工程或勞務分包招投標管理制度執行不力的扣目標兌現獎1~ 5萬元。
四、項目經理兌現獎計算公式
1、目標兌現獎=目標獎+超額利潤獎+業務開拓獎+優質工程獎-安全、質量罰款-其他罰款-已發獎金
2、個人所得稅由項目經理部班子成員各自承擔。
第四部分 附 則
一、繼電保護定值整定工作(10kv及以下)
96年9月至97年擔負分公司10kv配電線路(含電容器)、10kv用戶站繼電保護定值整定工作,由于分公司原來沒有整定人員,但自從開展工作以來建立了繼電保護整定檔案資料,如系統阻抗表、分線路阻抗圖、系統站定值單匯總(分線路)用戶站定值單匯總(分線路),并將定值單用微機打印以規范管理,還包括各重新整定定值的計算依據和計算過程,形成較為完善的定值整定計算的管理資料。近兩年時間內完成新建貫莊35kv變電站出線定值整定工作和審核工作。未出現誤整定現象,且通過對系統短路容量的計算為配電線路開關等設備的選擇提供了依據。97年底由于機構設置變化,指導初級技術人員開展定值整定工作并順利完成工作交接。
二、線損專業管理工作
96年至98年9月,作為分公司線損專責人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完成了線損統計計算的微機化工作,應用線損計算統計程序輸入表碼,自動生成線損報表,并對母線平衡加以分析,主持完成理論線損計算工作,利用理論線損計算程序,準備線損參數圖,編制線損拓補網絡節點,輸入微機,完成35kv、10 kv線路理論線損計算工作,為線損分析、降損技術措施的采用提供了理論依據,編制“九五”降損規劃,96-98各年度降損實施計劃,月度、季度、年度的線損分析,積極采取技術措施降低線損,完成貫莊、大畢莊等35kv站10kv電容器投入工作,完成迂回線路、過負荷、供電半徑大、小導線等線路的切改、改造工作,98年關于無功降損節電的論文獲市電力企協論文三等獎,榮獲市電力公司線損管理工作第二名。參與華北電力集團在天津市電力公司試點,733#線路降損示范工程的改造工作并撰寫論文。
三、電網規劃的編制工作
98年3月至98年11月,作為專業負責人,參與編制《東麗區1998-XX年電網發展規劃及2010年遠景設想》工作,該規劃涉及如下內容:電網規劃編制原則、東麗區概況、東麗區經濟發展論述、電網現狀、電網存在問題、依據經濟發展狀況負荷預測、35kv及以上電網發展規劃、10kv配網規劃、投資估算、預期社會經濟效益、2010年遠景設想等幾大部分。為電網的建設與改造提供了依據,較好地指導了電網的建設與改造工作,并將規劃利用微機制成演示片加以演示,獲得了市電力公司專業部室的好評。
四、電網建設與改造工作
96年3月至現在參加了軍糧城、馴海路35kv變電站主變增容工作,軍糧城、馴海路、小馬場更換10kv真空開關工作,參加了貫莊35kv變電站(96年底送電)、東麗湖35kv變電站(98年12月送電)、小馬場35kv變電站(99年11月送電),易地新建工作,新建大畢莊35kv變電站(99年12月送電、XX年4月帶負荷)、先鋒路35kv變電站(XX年8月送電)。目前作為專業負責開展么六橋110kv變電站全過程建設工作,參加了廠化線等5條35kv線路大修改造工作,主持了農網10kv線路改造工程,在工作中逐步熟悉設備和工作程序,完成工程項目的立項、編制變電站建設及輸電線路改造的可行性報告,參與變電站委托設計,參加設計審核工作,參加工程質量驗收及資料整理工作,制定工程網絡計劃圖,工程流程圖,所有建設改造工程均質量合格,提高了供電能力,滿足經濟運行的需要,降低線損,提高供電可靠性和電能質量,滿足了經濟發展對電力的要求,取得了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五、專業運行管理
參加制定專業管理制度,包括內容是:供電設備檢修管理制度;技改、大修工程管理辦法;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供電設備缺陷管理制度;運行分析制度;外委工程管理規定;生產例會制度;線路和變電站檢修檢查制度;技術進步管理及獎勵辦法;科技進步及合理化建議管理制度;計算機管理辦法、計算機系統操作規程。技術監督管理與考核實施細則;主持制定供電營業所配電管理基本制度匯編。參加制定生產管理標準,內容是:電壓和無功管理標準;線損管理標準;經濟活動分析管理標準;設備全過程管理標準;主持制定專業管理責任制:線路運行專業工作管理網及各級人員責任制;變壓器專業工作管理網及各級人員責任制;防污閃工作管理責任制;防雷工作管理責任制;電纜運行專業工作管理網及各級人員責任制;變壓器反措實施細則。主持制定工程建設項目法人(經理)負責制實施細則及管理辦法;城鄉電網改造工程招投標管理辦法(試行);城鄉電網改造工程質量管理暫行辦法等。
積極開展季節性工作,安排布置年度的重要節日保電工作、重大政治活動保電安排、防汛渡夏工作,各季節反污工作安排。
這些工作的開展,有力地促進了電網安全穩定運行。
六、科技管理工作
96年至今,在工作中盡可能采用計算機應用于管理工作之中,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一是應用固定資產統計應用程序,完成全局固定資產輸機工作,完成固定資產的新增、變更、報廢、計提折舊等項工作。二是應用天津市
技改統計程序完成技術改造(含重措、一般技措項目)的統計分析工作。三是作為專業負責完成分公司地理信息系統的開發應用工作,組織完成配電線路參數、運行數據的錄入工作,形成線路數據庫,并用autocad繪制分公司地理圖,在地理圖上標注線路的實際走向,所有線路參數信息都能夠在地理圖上的線路上查詢的出,該項成果獲天津市電力公司科技進步三等獎。五是完成配電線路加裝自動重合器(112#線路)試點工作,形成故障的自動判斷障離,提高了供電可靠性,為配電線路自動化進行了有益嘗試。四是XX年9月主持完成分公司web網頁瀏覽工作,制定分公司“十五”科技規劃及年度科技計劃,制定科技管理辦法,發揮了青年科技人員應發揮的作用。
一、繼電保護定值整定工作(10kV及以下)
年月至年擔負分公司10kV配電線路(含電容器)、10kV用戶站繼電保護定值整定工作,由于分公司原來沒有整定人員,但自從開展工作以來建立了繼電保護整定檔案資料,如系統阻抗表、分線路阻抗圖、系統站定值單匯總(分線路)用戶站定值單匯總(分線路),并將定值單用微機打印以規范管理,還包括各重新整定定值的計算依據和計算過程,形成較為完善的定值整定計算的管理資料。近兩年時間內完成新建貫莊35kV變電站出線定值整定工作和審核工作。未出現誤整定現象,且通過對系統短路容量的計算為配電線路開關等設備的選擇提供了依據。年底由于機構設置變化,指導初級技術人員開展定值整定工作并順利完成工作交接。
二、線損專業管理工作
年至年月,作為分公司線損專責人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完成了線損統計計算的微機化工作,應用線損計算統計程序輸入表碼,自動生成線損報表,并對母線平衡加以分析,主持完成理論線損計算工作,利用理論線損計算程序,準備線損參數圖,編制線損拓補網絡節點,輸入微機,完成35kV、10kV線路理論線損計算工作,為線損分析、降損技術措施的采用提供了理論依據,編制“九五”降損規劃,-各年度降損實施計劃,月度、季度、年度的線損分析,積極采取技術措施降低線損,完成貫莊、大畢莊等35kV站10kV電容器投入工作,完成迂回線路、過負荷、供電半徑大、小導線等線路的切改、改造工作,年關于無功降損節電的論文獲市電力企協論文三等獎,榮獲市電力公司線損管理工作第二名。參與華北電力集團在天津市電力公司試點,733#線路降損示范工程的改造工作并撰寫論文。
三、電網規劃的編制工作
年月至年月,作為專業負責人,參與編制《區-年電網發展規劃及2010年遠景設想》工作,該規劃涉及如下內容:電網規劃編制原則、區概況、區經濟發展論述、電網現狀、電網存在問題、依據經濟發展狀況負荷預測、35kV及以上電網發展規劃、10kV配網規劃、投資估算、預期社會經濟效益、2010年遠景設想等幾大部分。為電網的建設與改造提供了依據,較好地指導了電網的建設與改造工作,并將規劃利用微機制成演示片加以演示,獲得了市電力公司專業部室的好評。
四、電網建設與改造工作
年月至現在參加了軍糧城、馴海路35kV變電站主變增容工作,城、路、更換10kV真空開關工作,參加了35kV變電站(年底送電)、35kV變電站(年月送電)、35kV變電站(年月送電),易地新建工作,新建35kV變電站(年月送電、年月帶負荷)、路35kV變電站(年月送電)。目前作為專業負責開展110kV變電站全過程建設工作,參加了廠化線等5條35kV線路大修改造工作,主持了農網10kV線路改造工程,在工作中逐步熟悉設備和工作程序,完成工程項目的立項、編制變電站建設及輸電線路改造的可行性報告,參與變電站委托設計,參加設計審核工作,參加工程質量驗收及資料整理工作,制定工程網絡計劃圖,工程流程圖,所有建設改造工程均質量合格,提高了供電能力,滿足經濟運行的需要,降低線損,提高供電可靠性和電能質量,滿足了經濟發展對電力的要求,取得了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五、專業運行管理
參加制定專業管理制度,包括內容是:供電設備檢修管理制度;技改、大修工程管理辦法;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供電設備缺陷管理制度;運行分析制度;外委工程管理規定;生產例會制度;線路和變電站檢修檢查制度;技術進步管理及獎勵辦法;科技進步及合理化建議管理制度;計算機管理辦法、計算機系統操作規程。技術監督管理與考核實施細則;主持制定供電營業所配電管理基本制度匯編。參加制定生產管理標準,內容是:電壓和無功管理標準;線損管理標準;經濟活動分析管理標準;設備全過程管理標準;主持制定專業管理責任制:線路運行專業工作管理網及各級人員責任制;變壓器專業工作管理網及各級人員責任制;防污閃工作管理責任制;防雷工作管理責任制;電纜運行專業工作管理網及各級人員責任制;變壓器反措實施細則。主持制定工程建設項目法人(經理)負責制實施細則及管理辦法;城鄉電網改造工程招投標管理辦法(試行);城鄉電網改造工程質量管理暫行辦法等。
積極開展季節性工作,安排布置年度的重要節日保電工作、重大政治活動保電安排、防汛渡夏工作,各季節反污工作安排。
這些工作的開展,有力地促進了電網安全穩定運行。
六、科技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