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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稅收籌劃 納稅人資格 計稅依據 稅目轉換
營業稅是對在我國境內從事交通運輸、建筑、服務業等的單位和個人,就其經營業務征收的一種稅。營業稅征收面廣,相對其他稅種,其減免形式較少。如何在相對較少稅收優惠條件的情況下擴大籌劃空間呢?以下介紹幾種營業稅稅收籌劃方法。
一、利用納稅人資格的界定
1、利用“境內”、“境外”做文章,避免成為營業稅納稅人
按現行規定,只有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應稅行為,才屬于營業稅的征稅范圍。所謂“應稅行為”這里指應稅勞務的“使用環節”和“使用地”在境內,而不論該應稅勞務的提供環節發生地是否在境內。即如果境內納稅人提供勞務在境外使用的,不屬于營業稅征稅范圍。例如:我國國內一施工單位到法國安裝機器設備所取得的收入,就不需要繳納營業稅。
2、在“有償”和“視同有償”上做研究,避免成為營業稅納稅人
“有償”和“視同有償”的判定標準是:第一,獨立核算單位之間的行為肯定是有償行為;第二,非獨立核算單位之間若發生結算行為就是有償行為;若沒有發生結算行為就不能視為有償行為;第三,結算關系的判定要看是否有實質性的交易行為。
[案例1]某建筑企業自建一棟大樓,工程預算為8000萬元,企業決定將該工程承包給二工區施工。
稅收籌劃前的稅負:雖然二工區是非獨立核算單位,但其承包自建工程,發生了結算行為,應視同為有償行為來處理。所以,二工區為營業稅的納稅人,其應繳納營業稅:8000×3%=240(萬元)。
稅收籌劃:若由該建筑企業主持自建工程(其委派設計科設計,材料站采購材料,二工區施工等),由該建筑企業統一辦理結算。那么,二工區與公司都沒有發生結算行為,既不視為有償處理,不屬于營業稅納稅人。因此,建筑公司自建工程免征營業稅240萬元。
稅收籌劃效果分析:通過在納稅人資格做文章,避免成為納稅人,可以節稅100%,節稅效果顯著。
二、通過分解計稅依據,來進行稅收籌劃
營業稅的計稅依據是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納稅人在與客戶合作的過程當中,可以根據客戶的實際特點,靈活分解計稅依據,以達到稅收籌劃的目的。
[案例2]某建筑公司承包建設一棟辦公樓,工程造價土建3500萬元,裝潢5500萬元,各類設備1000萬元,合計1億元。
稅收籌劃前的稅負:該建筑公司應交營業稅:1億元×3%=300萬元。
稅收籌劃:通過與客戶協商,材料由客戶甲采購提供(即由客戶交付貨款),其中土建需材料2000萬元,裝潢需材料3000萬元。所以其應繳納營業稅:[10000-(2000+3000+1000)]×3%=120(萬元)。
稅收籌劃效果分析:通過分解計稅依據,建筑公司所交營業稅的稅基縮小,稅負相應減輕,此案例節稅比例達60%,效果也相當顯著。
三、利用稅目轉換來進行稅收籌劃
由于營業稅稅目共有九類,稅率主要是3%、5%、20%三類,然而在實際經營當中,許多服務的區分并沒有非常明確的界限,因此,可以利用營業稅各稅目的關聯來有針對性地進行營業稅目的轉移,以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目的。
[案例3]甲建筑公司承攬工程10000萬元,由于施工隊伍跟不上,其將此工程轉包給一建筑公司,從中收取5%的中介費用。
稅收籌劃前的稅負:甲建筑公司的中介行為屬于營業稅中的服務業,應按其5%的稅率繳納營業稅。所以甲應繳納營業稅10000×5%×5%=25(萬元)。
稅收籌劃: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的不是中介合同,而是分包合同,即甲公司將此工程其中的9500萬元分包給乙公司,那么甲公司的行為就不涉及服務性質,而只是建筑業中的分包行為,應按建筑業3%的稅率繳納營業稅:(10000-9500)×3%=15(萬元)。
稅收籌劃效果分析:由于甲公司將合同性質由“中介”改為“分包”,使稅率降低了2%,使甲公司稅負減輕了10萬元,節稅比例達40%,效果較為顯著。
四、通過分開核算來進行稅收籌劃
1、兼營是指企業從事兩個或兩個以上稅目的應稅項目
現行稅法規定,對兼營不同稅目的應稅行為,應分別核算不同稅目的營業額,對未按不同稅目分別進行核算營業額的,從高適用稅率。因此,對于涉及不同稅率的應稅項目要盡可能分開核算,利用稅率差別來節稅也不失為一種較好的稅收籌劃方法。
[案例4]一賓館某月客房收入為90萬元,餐廳收入30萬元,卡拉OK歌舞服務等項目收入共50萬元。其中服務業適用稅率為5%,娛樂業適用稅率20%。
稅收籌劃前的稅負:若該賓館不分別核算其兼營的各項目,則按規定應從高適用稅率。則該賓館應繳納營業稅:(90+30+50)×20%=34(萬元)。
稅后籌劃:若該賓館分開核算,則可按不同稅率計征,其應納稅稅額為(90+30)×5%+50×20%=16(萬元)。
稅收籌劃效果分析:通過分開核算,該賓館可節稅18萬元,節稅比例約為53%,節稅效果顯著。但此種稅收籌劃方法對納稅人的會計核算要求相對較高。
2、混合銷售行為是指一次銷售行為,即涉及應稅勞務(營業稅),又涉及貨物或非應稅勞務(增值稅)
根據稅法規定: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不繳納營業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提供應稅勞務,應當繳納營業稅。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就需要判斷增值稅稅率與營業稅稅率之間的關系,權衡比較,相應轉換適用稅種,以減少稅收支出。
[案例5]某企業生產銷售一種建筑材料,每平方米1000元,另需150元安裝費,其中每平方米外購獲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為500元。
稅收籌劃前的稅負:由于該企業屬于從事貨物的生產企業,所以對其混合銷售行為只征增值稅。即其每平方米應繳納的增值稅為:(1150÷1.17)×17%-(500÷1.17)×17%=167.09-72.65=94.44(元)
稅收籌劃:若該企業另外成立安裝分公司,且該安裝分公司獨立核算。這樣,該企業就能通過分開核算把混合銷售分開,以分別繳納增值稅和營業稅。其應繳納的增值稅為(1000÷1.17)×17%-(500÷1.17)×17%=72.65(元),其應繳納的營業稅為150×3%=4.5(元),兩者合計72.65+4.5=77.15(元)。
稅收籌劃效果分析:該稅收籌劃方法通過分開獨立核算,以達到利用兩個稅種(增值稅和營業稅)的稅率差別來減輕稅負。就本案例來說,該企業建筑材料每平方米節約稅收17.29元,節稅比例達到18.31%,效果也較為明顯。
【參考文獻】
【關鍵詞】增值稅 稅收籌劃 一般納稅人 銷項稅額 稅收優惠
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種流轉稅。2013年我國稅收收入達到109220119萬元,其中國內增值稅為23862121萬元,占稅收收入的21.85%。可見,對政府來說,增值稅是取得稅收收入很重要的來源;而對企業來說,增值稅也成為企業的沉重負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增值稅的納稅人劃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兩種。而一般納稅人是繳納增值稅的主力軍,為了減輕企業的納稅負擔,減少現金流出,降低企業財務風險,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有必要通過非違法的避稅方法和合法的節稅方法以及稅負轉嫁方法來進行稅收籌劃,促進企業健康持續的發展。
一、利用增值稅計稅依據進行稅收籌劃
對于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企業應納增值稅額是當期銷項稅額與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的差,也就是說對企業增值稅進行稅收籌劃,可以從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兩個方面進行。
(一)利用銷項稅額的進行稅收籌劃
1.通過納稅主體的有效分離進行籌劃。銷項稅額籌劃主要考慮的是銷售額,因為通常情況下增值稅率是固定的。我國增值稅法規定,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而向購買方收取的價外費用,應列入銷售額計算增值稅。為此,企業可以通過將應稅勞務、業務與產品銷售業務區分開,以解決價外費用交納增值稅問題。當企業發生非應稅勞務時,就應將其分離成兩個納稅主體的業務,通過納稅主體的有效分離來將“價外費用”轉變為其他應稅勞務。
2.選擇銷售方式進行納稅籌劃。在商品折扣方面,《增值稅暫行條例》有這樣的規定,如果銷售額與折扣額開到同一張發票上,可按折扣后的銷售額征收稅收;反之則不準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因此,企業可以根據這一條款對商業銷售進行納稅籌劃。
例如:甲公司決定在2013年春節期間開展一次促銷活動,現有兩個方案可供選擇:方案一,打8折,即按現價折扣20%銷售,原100元的產品以80元售出;方案二,贈送購貨價值20%的禮品,即購100元的產品,可獲得20元禮品在不同情況下,公司稅后利潤(該產品原材料購進單價為20元,禮品的購進價格為4元,其他稅暫不考慮):
方案一:
應納增值稅=80÷(1+17%)×17%-20÷(1+17%)×17%=8.71(元)
企業利潤額=80÷(1+17%)-20÷(1+17%)=51.29(元)
應交企業所得稅=51.29×25%=12.82(元)
稅后凈利潤=51.29-12.82=38.47(元)
方案二:
應納增值稅=100÷(1+17%)×17%-20÷(1+17%)×17%-4÷(1+17%)×17%=11.04(元)
企業利潤額=100÷(1+17%)-20÷(1+17%)-4÷(1+17%)=64.97(元)
應交企業所得稅=64.97×25%=16.82(元)
稅后凈利潤=64.97-16.82=48.15(元)
通過兩個相比較可以看出方案2為最優方案,雖然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交的多,但是稅后凈利潤有38.47增長到48.15,增長了20.10%。實現了稅后利潤最大化,節省了更多的資金,使資金更多地留在企業,讓企業更好地發展。
(二)利用進項稅額的納稅籌劃
進項稅額是一般納稅人接受勞務或進貨所擔負的增值稅額,而銷售方收取的銷項稅額就是購買方支付的進項稅額。在增值稅納稅籌劃中,可以對進項稅額進行納稅籌劃。
1.對不同納稅人身份的供貨商進行選擇。增值稅相關的法規規定,憑借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納稅人允許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實際發生的,依據增值稅扣稅憑證計算稅額。
2.從進貨渠道進行籌劃。企業進貨一般是向納稅人采購,也有采用其他形式的,如農產品收購、廢舊物資收購等。當企業主要以收購的方式獲取原材料時,就需要對收購進行規劃、安排。例如企業既通過收購的方式獲取原材料,也通過向一般納稅人購買獲取原材料,這時就可以進行增值稅籌劃,籌劃時應將教育附加費、城市建設維護稅等考慮在內。對以廢舊物資為原材料的企業,既可以直接收購原材料,也可以從供貨單位購入原材料。由于企業自己收購物資不能抵扣進項稅額,因而從廢舊專營單位收購更合算。
例如: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3年10月采購一批原材料,進價為2000元(含增值稅),所生產的產品的售價為4800元(含增值稅)。在選擇采購對象時,有三種選擇:
方案一,選擇一般納稅人為供貨商:
應納增值稅額=4800÷(1+17%)×17%-2000÷(1+17%)×17%=406.84(元)
方案二,選擇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工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為供貨商:
應納增值稅額=4800÷(1+17%)×17%-2000÷(1+3%)×3%=639.39(元)
方案三,選擇不能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為供貨商:
應納增值稅額=4800÷(1+17%)×17%=697.44(元)
通過案例分析不難看出,最優方案比最次方案節稅41.67%。選擇一般規模納稅人作為供貨商稅負最輕,選擇不可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工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為供貨商時稅負最重。
二、利用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稅收籌劃
稅收優惠政策是指稅法對某些納稅人利征稅對象給予鼓勵和照顧的一種特殊規定。稅收優惠政策從嚴格上講,它是法律和政策的結合,是用于減輕特殊納稅人的稅務負擔的具體手段。
(一)利用優惠稅率進行稅收籌劃
納稅人銷售或進口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稅率為17%,這就是通常所說的基本稅率。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農業產品、糧食、食用植物油、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圖書、報紙、雜志、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金屬礦采選產品、煤炭等安13%低稅率。
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經營的產品,選用合適的稅率,不能全部選用17%的基本稅率,達到稅收籌劃的目的。
(二)利用轉讓產權的優惠政策
轉讓企業全部產權涉及應稅貨物轉讓的增值稅優惠政策根據《增值稅稅法》規定,轉讓企業全部產權涉及的應稅貨物的轉讓,不屬于增值稅的征收范圍,不征增值稅。按債轉股企業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簽訂的債轉股協議債轉股原企業將貨物資產作為投資提供給債轉股新公司,免征增值稅。
(三)銷售舊貨的增值稅優惠政策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于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簡易辦法依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
自2009年1月1日起,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其他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
三、增值稅其他籌劃方法
除了上述的稅收籌劃方法,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可以通過以下的方法進行稅收籌劃。
(一)選擇恰當購貨時間的籌劃
通常企業采購應以原材料供應及時為原則,所以采購時間也往往不確定,但市場是變化的,企業采購所支付的價格也可能受到供求關系的巨大影響,因此,選擇恰當的購貨時間對企業的稅收籌劃有很大幫助。籌劃時首先必須注意適應市場的供求關系,作為買方應該充分利用市場的供求關系為自身謀利益,在不耽誤正常生產的條件下選擇供大于求的時候購貨,因為在供大于求的情況下,容易使企業自身實現逆轉型稅負轉嫁,即壓低產品的采購價格來轉嫁稅負。另外,在確定購貨時間時還應注意物價上漲指數,如果市場上出現通貨膨脹現象,而且無法短時期內得到恢復,那么盡早購進才是上策。
(二)延遲增值稅納稅期限
納稅期限的是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并不是稅款繳納的時間,也就是說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與稅款繳納的時間是有差異的,如果有效地延遲了納稅的時間,從資金的時間價值來看就相當于取得了一筆來自于政府的無息貸款,最簡單的延遲納稅方式就是直接將繳納稅款的時間延后。例如《稅法》規定當納稅期限正好是節假日時納稅最終期限可以順延,因此可以利用順延的規定來延期納稅。除了納稅期限外,還有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確認,也能影響最終納稅期限的確定。例如增值稅對賒銷、分期收款、預收賬款等結算方式下的銷售貨物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進行了詳細規定。這些規定,對有些貨物銷售行為已經發生但還不到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企業,就可以對這些貨物應繳付的稅款進行延遲納稅的籌劃。
總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要整理思路,從計稅依據、稅收優惠等各個方面進行稅收籌劃,確保企業健康持續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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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稅收籌劃;個人所得稅;節稅
1稅收籌劃的含義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提高,稅收籌劃在企業和個人間逐漸被我們所熟知。而對于稅務籌劃的定義,國內外均有研究,但卻不盡相同。荷蘭國際財政文獻局所編寫的《國際稅收辭典》提出:“稅務籌劃是指通過納稅人經營活動或個人事務活動的安排,達到繳納最低的稅收。”著名經濟學家薩繆爾森在其《經濟學》中指出:“比逃稅更加重要的是合法地規避稅賦,原因在于議會制定的法規中有許多‘漏洞’,聽任大量的收入不上稅或以較低的稅率上稅。我國蓋地認為“稅務籌劃是納稅人依據所涉及的稅境,在遵守稅法、尊重稅法的前提下,規避涉稅風險,控制和減輕稅負,以實現稅后收益最大化的謀劃、對策與安排。”
2個人所得稅稅收籌劃的必要性
我國對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至今,越來越多的納稅人認識到可以采用稅收籌劃的方式來為自己減輕稅務的負擔,使自己的實際收入盡量的多。因此,個人所得稅的稅收籌劃也就有了其運作的必要性。第一,個人所得稅的稅收籌劃有利于稅收知識的傳播,有助于納稅人依法納稅意識的提高。作為我國的公民或多或少都會與稅收發生聯系,可能我們最為熟知的是增值稅,增值稅是企業所繳納的稅種,對于我們公民個人,個人所得稅與我們關系最為密切。為了減輕納稅人個人所得稅的稅負,提高個人的實際收入,納稅人會不斷研究稅收政策方面的“漏洞”,由此,通過不斷的學習可以提高納稅人對稅收知識的了解和提高納稅意識。第二,個人所得稅的稅收籌劃可以幫助納稅人實現收入的最大化,節約和減輕稅負。稅收籌劃可以在同樣的情況下,提出多個納稅方案,納稅人可以通過比較選擇稅負較低的方案,有利于保證納稅人個人的實際利益,同時不違反國家的法律。這樣提高了職工的實際收入,有助于納稅人在工作方面的積極性和保證納稅人的順利發展,避免了繳納多余的稅。第三,個人所得稅的稅收籌劃可以幫助國家不斷完善和規范個人所得稅稅收的法規和相關的政策。稅收籌劃主要是針對稅收政策方面的漏洞提出更優的方案,這樣從表面上看是有利于納稅人減少繳納稅額,但同時也是對稅收政策法律的一種反饋,國家可以通過收集和分析納稅人的稅收籌劃反饋信息,不斷規范現行的個人所得稅稅法,同時改進與此相關的稅收法律政策。
3個人所得稅稅收籌劃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我國現在所實行的個人所得稅規定個人的11項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根據不同的情況確定了不同的費用扣除標準、不同的計稅方法和不同的稅率,并且基于不同的原因和目標,設置了較多的稅收優惠。這就使得納稅人在稅收籌劃方面有了潛在的活動空間。個人所得稅稅收籌劃的思路和方法,已有的文獻已經有比較深入的研究和總結,在此僅列舉幾種主要的籌劃思路。第一,通過有效利用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來實施稅收籌劃。稅收優惠是通過減輕特定納稅人的稅收負擔,達到鼓勵或支持納稅人的政策目的。就捐贈項目而言,稅法規定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社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的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首次,通過一定的機構捐贈和直接捐贈是有明顯的區別,直接捐贈是沒有30%的扣除標準的,所以在捐贈納稅中一定要選擇規定的機構進行捐贈;其次,如果捐贈的數額超過了捐贈的扣除限額,此時應該找到捐贈的臨界點,選擇分次捐贈,這樣能夠有效的達到節稅效果;最后,納稅人如果有多個項目的收入來源,例如有工資、勞務報酬、中獎和稿酬所得,這四個項目的稅率是不同的,稅率分別為3%、30%、20%、14%,這時的捐贈額應該在各應稅項目間進行分配,納稅人應優先將捐贈額分配在適用高稅率納稅的項目上,這樣可以最大程度減輕納稅義務。第二,同樣的收入額按照不同額所得類別繳納的稅額是不同的。個人所得稅的所得項目之間有的可以互相轉化,納稅人可以利用不同應稅項目的轉化來恰當地進行稅收籌劃。全年一次性獎金是一個典型的案例。稅法規定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應先將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使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通過這個規定,可以計算出各個區間的臨界值,運用臨界值可以選擇分次發放獎金。通過計算表明,除一次性發放全年獎金外,同樣多的獎金隨著發放次數的增加,納稅人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會逐漸減少,從而達到稅收節約的目的。對于勞務報酬所得的納稅籌劃,提供勞務的納稅人可以考慮,將本應由自己承擔的費用,改由對方承擔,同時適當降低自己的報酬,這樣能夠有效地提高納稅人的凈收入。稅法同時規定勞務報酬所得以每次收入減去一定費用后的余額為納稅所得額,針對“次”的規定,納稅人可以通過盡量增加“次”來增加費用的扣除,單次收入使用的累進稅率級次就會相應地降低,從而相應減輕納稅負擔。第三,個人所得稅法根據居住地標準和居住時間標準規定了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可以充分利用納稅人身份轉換來達到節約稅收的目的。居民納稅人的納稅范圍是境內境外所得均應納稅,而非居民納稅人只限于境內所得納稅,很明顯可以看出非居民納稅人的稅負較輕。因此,借助于納稅人身份的認定來減輕納稅義務,實現節稅效果是可行的。第四,個人所得稅都是采用比例稅率,但其中也有些項目也采用超額累進稅率,這使得稅率分級導致的臨界點的存在,每當突破臨界點,稅率就會相應地得到提高,稅負必然同時也會增加。納稅人可以很好的把握臨界點,將應納稅所得額合理地進行拆分,盡可能的靠近臨界值,這樣可以有效的起到節稅作用。
4結論
合理運用稅收籌劃,有利于納稅人個人的實際收入,也有利于公司對職工的鼓勵和獎勵,實現個人和企業的利益最大化,同時,也必須保證國家的利益,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通過以上的闡述,可以得知稅收籌劃是門很有學問,很有深度的學科,需要納稅人不斷的鉆研,不斷的學習稅法法規,實時跟蹤稅法法規的最新動態,才能使自己在同樣的勞動成果下獲得最大的收益。當然,個稅的稅收籌劃的精髓遠遠不止本文說闡述的這些內容,還有很多其他有效的方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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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稅收籌劃;財務管理;現代企業;實施方法
從廣義上來說,企業是指能從事生產、流通、服務等經濟活動的經濟組織,以生產產品和服務社會為目的,能自主經營和獨立核算的一種盈利性的組織。作為一個自負盈虧的法人實體,企業要參與到市場競爭中來,其存在目的就是為了追求利潤和自身的經濟發展。在企業的財務管理中,要正確運用稅收籌劃,使企業得到稅后利益最大化。
1.現代企業財務管理及稅收籌劃
1.1現代企業財務管理模式
現代企業財務管理是在傳統的財務管理基礎上發展而來的,企業財務管理是現代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管理主要是根據財經法規制度,按照財務管理的管理原則,組織企業的財務活動,處理企業財務關系的經濟管理工作,目前已成為企業管理的中心。其中籌資、投資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而且財務的成本管理能反映出某個企業的在一定時期內的生產經營狀況。
1.2 企業稅收籌劃的內涵
企業的稅收籌劃利于企業在投資、生產和經營方面做出正確的決策,同時可以增加企業的可支配收入。通常來說,稅收籌劃也可稱為納稅籌劃,它是泛指在遵循稅收相關法律的基礎上,企業為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等事項的安排和策劃,利用稅法中減免稅等優惠政策,建立多種納稅方案,從而選擇最利于企業發展的財務管理活動。
1.3 我國企業稅收籌劃的特點
企業稅收項目是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的重點管理對象。為了提高企業的競爭力,就必須要降低企業的生產成本來獲得最大的利用,而其中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就是有效的辦法之一,這種可以降低企業稅負的條件措施就可以稱為企業稅收籌劃。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的同時應該注意稅收籌劃的特點,以保證正確設計實施方案。
企業稅收籌劃的特點之一是合法性。稅收籌劃絕不允許違反任何國家制定的法律、法規、政策等,因為其定義的內涵之一就是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籌劃,如果觸犯了法律則必須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預見性是企業稅收籌劃的第二個特點。納稅企業要提前預知國家的立法意圖,以便設計出各種不同的納稅方案,才投資籌劃和利潤分配等方面進行事先的安排與協調,從而選擇稅負低而收益高的方案來實施。
此外整體性是企業稅收籌劃的第三個特點。國家的經濟政策會隨時隨著國家經濟發展的現狀來制定或變更,因此企業的稅收籌劃策略應時刻與國家的稅收政策相適應,整體而全面的考慮自身面臨的各種外在和內在的因素,而且不要局限于某一個時期,要有長遠的規劃,從而使企業的總價值最大化。
2.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稅收籌劃方面存在的問題
2.1 企業人員對于稅收籌劃的認識性不足
企業的稅收籌劃是的一項基本權利,然而很多的企業工作人員并沒有完全的意識到,或者干脆任務稅收的籌劃工作就是企業領導和財務部門的職責。而實際上稅收籌劃只是減少企業生產成本的一部分,應該將其滲透到實際生產工作的各個環節中,稅收籌劃的好,則會涉及到每個員工的個人經濟利益,因此要提高認識,并加強對于員工有其是財務人員的知識及技能培訓。
2.2 在企業的財務管理中盲目建立稅收的籌劃方案
企業的稅收籌劃可以使其減輕一定的納稅負擔,但是也不可為了追求稅負的最小化,而忽視稅收籌劃的合法性,盲目的建立稅收籌劃方案。同時要注意考慮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根據企業的經濟實力和經濟目標來制定稅收籌劃方案,盡量做到周全考慮,避免因籌劃活動失敗而付出沉重的代價,把風險降到最低。
2.3 混淆了稅收籌劃與偷稅、逃稅、漏稅的概念
稅收籌劃是企業財務管理中的重要內容,它與企業的財務是密不可分。然后很多企業和個人經常混淆稅收籌劃與偷稅、逃稅和漏稅的概念。兩者的區別在于對我國經濟法律法規的認識上,稅收籌劃是合法的,經過統籌安排的,而偷稅、逃稅和漏稅則是非法的減輕賦稅責任的做法。
3.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稅收籌劃的應用
3.1 完善管理機制,培養合格的財務管理人才
在市場經濟環境中,企業的生產和經營都是面向市場的,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從市場上籌集到足夠的資金。還應對包括財務管理部門在內的企業關鍵管理部門的經理人員都實行激勵機制,這樣才能真正留住人才、充分利用人才,使企業整體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從而最終使企業經營效益提高,使企業不斷發展壯大。
3.2 通過銷售方法延遲納稅時間
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可采用賒銷、分期收款的銷售方法等來推遲銷售收入實現,從而能達到延遲納稅的目的。這些銷售方法即是對獲取資金時間價值的稅收進行籌劃,而且非故意行為的延遲收入可以獲得一定的稅收利益。
3.3 通過稅負轉嫁的方法來減少納稅金額
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還可以采用稅負轉嫁的方法來減少賦稅。企業通過購入或銷出商品價格的改變,可以實現將部分稅收轉移給他人進行負擔,使稅收負擔在不同的納稅個人或企業之間進行分配,稅負轉嫁也是財務管理部門稅收政策制定時需要考慮的因素之一。
3.4 調整好企業籌資時的資本結構
【關鍵詞】房地產 稅收籌劃
一、房地產企業項目立項應考慮的稅收籌劃
房地產企業的稅收籌劃是一個涉及全局的、統籌性的財務管理活動,因此在房地產項目立項階段進行的稅收籌劃最為重要。
1、選擇合適的建房方式
大部分房地產經營企業傾向于自行建造并銷售房地產,這種方式的籌劃空間較小,若利用代建、合建等方式則籌劃空間較大。
(1)房地產的代建行為。這種方式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代客戶進行房地產開發并向客戶收取代建收入的行為。就房地產開發企業而言,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收入,但始終沒有發生房地產權屬的轉移,其收入屬于勞務報酬,為營業稅的征稅范圍,不是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疇。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利用這種方式減輕稅負,但前提是在開發之初就能確定最終用戶,實行定向開發,從而避免開發后銷售繳納土地增值稅。
(2)合作建房方式。根據《營業稅問題解答(一)的通知》的規定,“合作建房”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另一方提供資金,雙方合作建造房屋的行為。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建成后轉讓的,再按規定征收土地增值稅。此外,以土地入股合作建房或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的,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對股權轉讓也不征收營業稅。企業可充分利用這些優惠政策,實現共贏。
舉例來說,上海某家房地產公司有幾家股東合資組建,其“一致行為人”實際為兩家股東A和B,準備籌資興建一幢五星級酒店、兩幢甲級寫字樓以及部分配套商業。公司欲將酒店建成后自留經營使用或整體轉讓,寫字樓及商業取得銷售許可證后面向市場銷售。正常的操作模式應是五星級酒店建成后,如某一股東自留或整體轉讓,則按照一定售價視同銷售并轉讓產權,繳納相應稅金,但這樣需要繳納巨額稅金。可以考慮的避稅方案是,在審批報建酒店時,特別是在土地拍賣時拆分為兩家公司共建進行立項申請,其別注明A公司參建酒店并自留,B公司只是參建。這樣酒店項目作為A公司自建固定資產按成本計價,并裝飾后經營,定向轉讓酒店時僅需轉讓A公司股權,物業的利潤由A公司股權轉讓溢價體現,并減少酒店物權轉移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等稅金,可節約大量稅負,實現了房地產企業和股東雙方的共贏。同樣,寫字樓及配套商業報建時,預先立項明確一定面積作為自建物業。待實現銷售后,尾盤物業也同樣可以以轉讓B公司股權實現物權轉移。
當然,以上稅務籌劃的關鍵點是報建手續應完備,包括土地拍賣時應該預先明確A公司的酒店屬自建自營。因為根據稅法,預先確定自營資產后轉為再出售是可以的;但是假若報建時為出售,再轉為自建自營固定資產投資則為時已晚,稅務清算需要按照市場價視同銷售轉為自有資產。
2、開發多處房地產
房地產公司在同時開發多處房地產時,可分別核算也可合并核算,兩種方式所繳納的稅收不同,這為企業選擇核算方式提供了稅收籌劃的空間。一般來講,合并核算的稅收利益大一些,但也存在分別核算更有利的情況,具體如何核算,需要企業根據具體情況予以分析比較。
例如:某房地產公司同時開發兩處位于城區的房地產,第一處房地產出售價格為1000萬元,根據稅法規定扣除的費用為400萬元;第二處房地產出售價格為1500萬元,根據稅法規定扣除的費用為1000萬元。如果企業選擇分別核算,第一處房地產的增值率為600÷400=150%,應該繳納土地增值稅600×50%-400×15%=240萬元,營業稅及其附加1000×5.5%=55萬元;第二處房地產增值率為500÷1000=50%,應繳納土地增值稅500×30%=150萬元;營業稅及其附加1500×5.5%=83.55萬元。該房地產公司的利潤為(不考慮其他稅費)1000+1500-400-1000-240-55-150-83.55=571.45萬元。如若合并核算,兩處房地產的出售價格為2500萬元,根據稅法規定可扣除費用為1400萬元,增值額為1100萬元,增值率為1100÷1400=78.5%。應該繳納土地增值稅1100×40%-1400×5%=370萬元,營業稅及其附加2500×5.5%=137.5萬元。不考慮其他稅費,該房地產公司的利潤為2500-1100-370-137.5=892.5萬元。該稅收籌劃減輕稅收負擔892.5-571.45=321.05萬元。
二、房地產企業項目建設中應考慮的稅收籌劃
1、通過增加扣除項目對土地增值稅進行稅收籌劃
土地增值稅是房地產開發的主要成本之一,而土地增值稅在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增值率不超過20%的情況下可以免征,企業可以通過增加扣除項目使得房地產的增值率不超過20%,從而享受免稅待遇。
例如:某房地產公司開發一棟普通標準住宅,房屋售價為1000萬元,按照稅法規定可扣除費用為800萬元,增值額為200萬元,增值率為200÷800=25%。該房地產公司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200×30%=60萬元,營業稅1000×5%=50萬元,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50×10%=5萬元。不考慮企業所得稅,該房地產公司的利潤為1000-800-60-50-5=85萬元。如果該房地產公司進行稅收籌劃,將該房屋進行簡單裝修,費用為200萬元,房屋售價增加至1200萬元。則按照稅法規定可扣除項目增加為1000萬元,增值額為200萬元,增值率為200×1000=20%,不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該地產公司需要繳納營業稅1200×5%=60萬元;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60×10%=6萬元。不考慮企業所得稅,該房地產公司的利潤為1200-1000-60-6=134萬元。該稅收籌劃降低企業稅收負擔134-85=49萬元。
2、相關借款利息的籌劃實務
由于大部分房地產經營企業開發資金來自借貸,具有資金量大、借款期限長、利息費用多等特點,所以可利用合適的利息扣除方式對借款利息進行稅收籌劃。
(1)針對房地產開發完工之前的利息費用,將完工之前的借款利息可以計入開發成本,并可作為計算房地產開發費用 (期間費用)的扣除基數。特別是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的企業,還可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加計20%的扣除,這樣可以大大增加扣除項目,降低增值額,從稅基和稅率兩方面減輕稅負。
(2)針對房地產開發完工之后的利息費用支出,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并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凡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開發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房地產開發費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的10%以內計算扣除。企業據此可以選擇:如果購買房地產主要依靠負債籌資,利息費用所占比例較高,可提供金融機構證明,據實扣除。反之,主要依靠權益資本籌資,利息費用很少,則可不計算應分攤的利息,這樣可以多扣除房地產開發費用,對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有利。
3、銷售與裝修分開,分散經營收入
隨著裝修費在房款中所占比重逐年遞增,若房地產企業與購房者簽定合同時稍加變通則可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若房地產公司事先設立一家裝修公司,同時與客戶簽定兩份合同:一份房屋銷售合同,一份房屋裝修合同,則只需就第一份合同注明金額繳納土地增值稅,第二份合同不用繳納土地增值稅,稅基和稅率減少,從而減輕了稅負。
三、房地產企業銷售時應考慮的稅收籌劃
房地產的銷售方式的選擇也是進行稅收籌劃的一種好方式,通過改變銷售模式的籌劃不僅可以直接減少稅負,而且可以間接地獲得貨幣時間價值的好處。這主要涉及兩個方面。
1、針對納稅主體的新設分立
這也就是說,房地產經營企業可以通過設立獨立銷售公司負責房地產銷售,這種分立使土地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的籌劃空間很大。
舉例來說,上海房地產公司銷售的普通標準住宅,在允許扣除的項目金額基本相同的前提下,可采用以下售價方式。(1)若以1500萬元的價格售出,可扣除的項目金額為1167.5萬元,增值率為28.48%,應納99.75萬元的土地增值稅,凈賺 232.75萬元。(2)以1400萬元的價格售出,可扣除的項目金額為1166.96萬元,增值率為19.97%,免征土地增值稅,凈賺233.04萬元。(3)如果房地產公司設立獨立房屋銷售公司,那么房地產公司可以將住房以1400萬元的售價賣給銷售公司,而后由銷售公司再以1500萬元的價格賣出,當開發公司賣給銷售公司時,由于其增值率為19.97%
2、減少賬面收入或遞延納稅時間
(1)開發企業無償或收取極少手續費委托銷售公司銷售房地產,并可協商開具銷售清單,由于這種方式應按實際銷售額于收到代銷單位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的實現,所以在確認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上可以盡量遞延,同時這樣可以避免銷售公司繳納營業稅。
(2)將原來由開發企業承擔的銷售及管理費用轉嫁到銷售公司,使銷售公司企業所得稅減少甚至不交。當然,對于業務招待費和廣告費等有費用扣除限額的扣除項目,應事先商議確定由開發企業承擔,以避免上述費用因超標而調增應納稅所得額的情況。
(3)對于客戶通過銀行按揭方式購買開發產品的,其首付款應于實際收到日確認收入的實現,余款在銀行按揭貸款辦理轉賬之日確認收入的實現。所以盡量與客戶和銀行協商,開立指定代收專戶,將客戶按揭還貸的部分定期先存入專戶,然后分期辦理轉賬日再確認收入并納稅。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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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增值稅;稅收籌劃;企業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30-0023-02
增值稅稅收籌劃,是指在全面理解和把握增值稅稅法中各項條款的基礎上,結合納稅主體的具體條件,借助稅法提供的優惠條款及其他稅收籌劃空間,籌劃不同增值稅納稅方案,并在多種可選擇的納稅方案中,選擇最優方案,以達到減輕稅負乃至整體稅收利潤最大化的一種管理活動。企業進行增值稅的稅收籌劃總是在一定法律環境下,以一定企業經營活動為背景制定的,有著明顯的時效性及針對性。
一、目前中國企業增值稅稅收籌劃中存在的問題
(一)對增值稅稅收籌劃認識的觀念不強
很多企業對于增值稅的認識有一定誤區,他們覺得增值稅是一種價外稅,企業僅是代收代繳客戶的增值稅。大家對于增值稅的籌劃理論、規律及籌劃方法也往往缺乏重視,缺少一個科學、理論的指導,企業的增值稅籌劃易走上歧路,致使納稅人錯用方法,滑向“偷稅”與“漏稅”的深淵。稅收應在陽光下籌劃,增值稅籌劃亦是如此。在大多數企業觀點中,少繳增值稅即能減少的企業稅負,但這是錯誤的,依據現行稅收法規,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是根據增值稅應納稅額附征的,應納增值稅額的降低,一定會引起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稅額的降低。不過這兩項稅額的降低,定然增加的企業的利潤總額,致使企業所得稅增加。并在許多情形下,增值稅額的降低會帶動企業所得稅的增加。可知增值稅的稅收籌劃,其結果往往不能直接體現在企業稅負的結果。我們應加強對增值稅稅收籌劃的了解。
(二)對稅收籌劃方法的選擇不夠重視
稅收籌劃方法選擇的失誤往往來源于對增值稅籌劃認識的偏差。對增值稅進行籌劃其目的不能僅僅是為了獲得企業“節稅收益”。但是很多企業目前對增值稅的籌劃方法還是僅僅停留在如何少交增值稅,卻沒有綜合整個生產經營活動來考慮。能否使用增值稅發票會限制稅收籌劃方案的實施,原因是企業能否開據增值稅專用發票會直接影響其產品的銷售,導致企業需考慮是否使用該方案。可見,稅收籌劃方案的正確選擇相當重要。企業運用稅收籌劃能否促進其經營規模的擴大和稅后利潤增長;能否符合企業經營發展目標的要求;能否降低運營成本;能否被稅務機關認可等,都是評價增值稅籌劃方法是否成功的重要標準。但一些企業在進行選擇納稅籌劃方法時,僅從方案能否降低企業總體稅負的角度出發,致使其方案看似是有效且合理的,但在企業生產經營發展的總體戰略上是不可取的。目前,企業的稅收籌劃在很多情況下容易忽視其他的非稅收益,同時也忽略了對稅收籌劃方法選擇的詳細評估。企業造成籌劃方法選擇上的失誤,導致其稅收籌劃方法無法達到籌劃的預期目的,往往是由于選擇了這類不全面的稅收籌劃方法。
(三)稅收籌劃可操作性差
中國增值稅稅收法規具有政策變化快,地方性政策多,稅務人員裁量權大的特點。導致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有較大風險。在納稅人遇到需解決的稅務問題時,首先想到的不是找專業稅收籌劃人員對于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稅收籌劃,而是找關系、托人情,是當下普遍存在的現象。由此造成了稅收籌劃環境的不理想和不可操作性,這嚴重制約稅收籌劃發展。目前很多企業的稅收籌劃案例,實際上是缺乏可操作性的。許多案例都是為籌劃而籌劃,它并沒考慮到企業的生產經營實際需要,也能達到企業生產經營的目標,更嚴重的是會對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造成影響。在企業稅收實踐中,忽略稅收政策,不遵從財務核算規范,過分的追求稅收籌劃的結果,使得稅收籌劃方案嚴重脫離企業實際生產經營,這脫離了企業稅收籌劃目的。此外,納稅人對稅收籌劃的規律、理論和方法缺少重視,致使企業對自己的經營活動利益缺乏自我保護意識,這也是中國稅收籌劃發展的關鍵的制約因素。
(四)與稅務機關觀念不一致
稅收籌劃的目的在于企業能否合理的降低稅收成本,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它是一種指導性、科學性、預見性很強的管理活動。企業認為正確的稅收籌劃就是合理的少納稅,但稅務機關所強調的是它的權力,征納兩者幾乎是對立關系。他們兩者的權利和義務總會觀點上出現矛盾,目前因為中國的稅收制度并非很完善,使有些企業做出的稅收籌劃的合法性很難去界定,稅務人員認為稅收籌劃是納稅意識不強的表現,在征管實務過程中,不少的稅務人員認為納稅人申請稅收籌劃,就是要偷稅逃稅,影響國家稅收征收管理。所以,納稅人與稅務機協調和溝通是十分重要的。
二、中國企業增值稅稅收籌劃中存在問題的解決對策
(一)更新增值稅稅收籌劃的觀念
稅收籌劃給納稅人帶來的直接效果是減輕了稅負,對征稅者——國家來說,將會帶來遠期的利益。從微觀上講,稅收籌劃減輕納稅人稅負,提高納稅人的經營管理水平,增強納稅人的生存和競爭能力;從宏觀上講,稅收籌劃有助于引導納稅人改進生產經營方向,推進生產力的進一步發展。而生產力水平的進一步提高是國家長期財政收人的基本保證。稅收籌劃的推行,也突出了稅法的嚴肅性、權威性、有利于增強稅收征管,使納稅人和征稅者保持良好的征納關系,體現出稅收的經濟效率原則。同時,稅收籌劃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其決策貫穿于企業的生產工作、經營、投資、營銷、管理等所有生產經營活動中。對規范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在企業生產經營的過程中,由于不同籌資方案帶來的稅負存在明顯的差異,企業要對不同的稅收籌劃方案進行抉擇;由于各行各業,各產品的稅收政策不同影響企業最終獲得的收益不同,因此稅收籌劃人員也要在對各產品的投資方案進行籌劃和選擇。可以說,企業不管是從經營活動開始籌資、生產、調配,還是最后進行的利潤分配,稅收籌劃都影響著每個步驟。因此,要完善企業稅收籌劃財務管理活動,還必須規范企業財務會計行為,加強經營管理各環節的協調,加強成本核算。
(二)正確選擇增值稅稅收籌劃方法
稅收籌劃是一項政策強、對財務管理技術要求極高的工作,籌劃方法選擇恰當會給企業帶來一定的經濟利益,否則,會給企業帶來損失。籌劃人員不僅需要了解稅收、會計、審計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等專業知識,更需要掌握熟練的會計處理技巧和擁有豐富的稅收經驗。企業不僅要加強自己財務團隊的業務能力外,還需要聘請專業的咨詢機構,邀請有豐富管理經驗的人員。根據企業的納稅能力、財務核算水平以及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水平都與企業進行的稅收籌劃有著密切聯系。納稅人應加強同稅務中介的溝通與聯系,實現信息共享,將在稅務中介機構所獲取的稅收各方面的信息,加以仔細分析和研究,有針對性地改善稅收籌劃方法,選擇正確的稅收籌劃方案,從籌劃起始階段及時采取防范措施,來避免籌劃不當所造成嚴重的損失。再者,加強同稅務中介的溝通與聯系可以加強納稅人、稅務中介人員的風險意識、稅法知識、稅收政策的理解分析能力及稅收籌劃實施能力。
(三)實現增值稅稅收籌劃的高效性
納稅人在進行稅收籌劃時要遵從有效性原則從而實現稅收籌劃的高效性。有效性原則表現在:第一,針對性。在運行具體籌劃時,針對不同企業的不同生產經營情況,依據他們各自的地區、行業、部門、規模采取所不同的稅收政策,制訂合理的稅收籌劃方案。第二,時限性。由于有的優惠政策會受到具體時間的限制,納稅人要選擇合理的時間,依據自己的經營情況進行正確的稅收籌劃,從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使稅收籌劃實現其的高效性。第三,靈活性。由于稅收政策、經營環境、經營模式等許多外在因素的不斷改變,我們不能確定任何一種稅收籌劃方案能“從一而終”。增值稅稅收籌劃方法是會在不同時間、不同的法律環境,依據自身的企業經營活動背景來制定的,它會因為外在因素的改變,所以企業要靈活根據不斷變化的因素制定相應合理的稅收籌劃方案。
(四)協調好與主管稅務機關的關系
稅法基本原則中較為重要的是稅收合作信賴原則,它指出本質上征稅關系是一種相互信賴、合作,并不是相互抗性。筆者認為,建立協作征納關系主要的方面還是在于稅務機關,大多數的納稅人覺得與稅務主管部門的溝通與協調主要是得到稅務機關的理解、肯定和支持。稅收合作信賴要求稅務機關應充分信任納稅人,稅務人員不能覺得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是納稅意識不強的表現。在征管實際過程中,一些稅務人員認為納稅人搞稅收籌劃,是想偷逃稅,對國家稅收征收管理產生影響,動機不純。因此,稅務主管部門與納稅人的協調和溝通至關重要。為增強征納雙方的溝通信任,面對企業的稅收籌劃方案,稅務機關其實行之前對其方案的合法與非法、偷稅與節稅進行評判,這樣讓納稅人避免涉稅風險。于是稅收征管過程中,稅務機關的裁量權,在涉及到一定裁量范圍的稅收籌劃,定征求主管部門關于籌劃方案有什么意見,從而確保稅收籌劃能順利的實施。同樣稅收籌劃一定要嚴格遵守國家統一的稅收法規,不能將稅務人員的口頭承諾和個人意見當作籌劃依據。良好的溝通協調關系能促使稅收征收管理人員做到公平公正、依法治稅,與此同時也確保了稅法在執法環節能及時準確到位,使稅收執法環境得以改善,使納稅人獲取合法的稅收收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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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通過對我國企業增值稅稅收籌劃現狀進行研究,發現其存在的具體問題,提出相應的應對策略。
關鍵詞:企業增值稅 稅收籌劃 必要性 可行性
目前,我國研究人員在稅收籌劃領域取得了一定成就,然而,大多數研究主要集中在對稅收籌劃的基本概念。相對而言,一個具體稅種的選擇,結合其特點,對稅務規劃系統的研究相對缺乏。本文通過對于增值稅稅收籌劃的相關理論進行分析,根據現行的增值稅規定,探討我國企業增值稅稅收籌劃的具體問題,并在此基礎上,結合增值稅納稅籌劃方法的具體案例的分析和實踐,希望可以為企業所得稅規劃具有一定的意義。
一、增值稅的概念
對于增值稅的定義:增值稅是對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及進口貨物單位及個人,對于其取得貨物或應稅勞務銷售額,以及進口貨物金額計算稅款,并實行稅款抵扣制一種稅。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及流通中各環節新創造新增價值或商品附加值進行征稅,稱為增值稅。
二、我國增值稅稅收籌劃問題分析
1.缺乏籌劃的可操作性。增值稅法的變化不僅與地方政策、稅收政策及稅務人員等相關問題存在一定的關系。稅收籌劃的同時風險是難以避免的。現在很多納稅人稅收問題需要解決,解決上述問題,首先需要明確受托人之間的關系。因此,目前我國的稅收籌劃政策缺乏籌劃的可操作性,這一問題是制約我國稅收籌劃健康發展的一個關鍵因素。
2.稅收制度不健全。企業合法降低稅收成本可以通過稅收籌劃來完成,來達到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目的,企業稅收籌劃將受到許多因素的限制。是否合法是稅務籌劃的核心問題。稅收籌劃的進行需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來進行,若稅法的逃稅行為違反了相關的規定,屬于偷稅漏稅。由于目前我國稅收制度仍存在一定的問題,有時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是合法的,但相對的也更難界定。在稅收籌劃方案的納稅人是很容易在稅收法律和政策不明確,政策沒有把握“度”,但也要承擔法律責任,后悔是比損失更大的損失。
3.籌劃方法選擇問題。企業可以運用稅收籌劃方法有效地促進企業規模擴大及實現稅前利潤增長,企業的稅收籌劃方法應該與企業發展目標一致,企業稅收籌劃方法選擇是否能降低企業的操作成本,主要在于企業納稅籌劃方法的選擇,這些都是企業能否成功發展的重要因素。在稅收籌劃方法選擇方面,很多企業認為稅收籌劃是主要方法,可以使企業降低一定的生產成本,有許多簡單或獨立是合理有效稅收籌劃方法,但如果在認為企業生產經營的整體戰略發展是不可取。對納稅人納稅能力規劃,財務會計準則和企業生產管理水平和企業有著一定的密切關系,同時也就要求企業需要對自身進行全方位的整合,調整當前的資源配置及經濟活動。
三、加強我國增值稅稅收籌劃的策略
1.健全企業稅收籌劃環境。規范企業財務會計行為,設立完整的,客觀的建立,規范會計核算和財務報表,為企業的稅收籌劃的重要技術;其次,加強各環節的協調與管理,規范管理,稅收籌劃和安排的金融活動不是簡單的,計算的協調,是必要的生產,銷售和其他方面的實施;第三,加強成本核算,成本不僅僅是財務成本,還應包括納稅申報,納稅籌劃過程中,過分參與成本和費用的過程。以便企業進行最后實現收益最大和成本最低的高效目標。
2.健全增值稅稅收籌劃相關法律法規。我國通過不斷的制定增值稅稅收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同時,針對不同行業制定不同的稅率及稅收優惠政策,為納稅人實施稅收籌劃提供一定的空間。眾所周知,納稅人的基本義務依法納稅,企業通過相關的法律手段來進行稅收籌劃,提高企業效益,這樣的做法是企業應該享有的基本權利。為了鼓勵企業依法納稅,最好的方法是讓企業享受稅收籌劃的優惠方式。
3.優化增值稅稅收籌劃效果。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提高意識的整體水平,整個社會將繼續改善,更與稅收籌劃的需求。我國稅收籌劃將面臨新的發展機遇。其次,稅收征管水平的提高和稅法建設步伐的加快將使更多的稅源稅基納入增值稅和直接稅體系,偷稅漏稅的機會減少,增加的風險,使稅收計劃變得越來越重要。一個有效的稅收籌劃,稅收籌劃是衡量綜合,減少稅收籌劃的風險可以達到的效果。
隨著我國稅收制度的不斷完善沉重的代價和逃稅,一如既往,企業是市場競爭的稅收制度環境推到約束。越來越多的企業通過稅收籌劃的方法提高企業利益,這樣的做法是不違法的。增值稅納稅是工商企業的主體稅種之一,在企業全部稅收支出中占有非常大的比例,因此,作為企業來講,企業若能很好地理解并掌握增值稅稅收法規,合理的對增值稅進行稅收籌劃,可以最大限度減少企業增值稅稅收負擔,希望本文的研究可以為我國企業增值稅稅收籌劃的理論研究提供一定的借鑒和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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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馬克思曾指出:“稅收是國家機器的經濟基礎”。我國的稅收概念中也寫道,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由此可見,稅收對于國家的重要性非同尋常。我國作為社會主義國家,稅收的收取和支出都是用于社會建設和保證人民的生活。在新時代的形勢下,如何做好現階段的稅收工作,提高征稅的效率是一個嚴峻的考驗。強化企業稅收的籌劃工作,對于我國稅收的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關鍵詞 新形勢 稅收籌劃 有效途徑 稅收人才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進步,市場經濟體制不斷的完善,我國的發展也進入到了新時期。在企業的發展進程中,稅收一直相伴左右。加強對企業的稅收管理,是國家控制企業的主要手段。在新形勢下,我國對企業稅收籌劃不斷的進行調節和改革,以期其能夠順應時展潮流,能夠適應新時期社會主義發展的要求。本文主要從分析當前企業稅收籌劃的現狀出發,探討了影響我國企業稅收籌劃的主要因素,并提出了在新形勢下強化企業稅收籌劃的有效途徑。
一、當前企業稅收籌劃的概況
企業稅收籌劃不同于偷稅漏稅等違法行為,它是國家根據當前經濟發展規律和社會發展水平制定的一項合法的國家政策。就目前來說,企業稅收籌劃是一個比較新穎的理念,近幾年來才開始在相關領域慢慢的流行開來。將企業稅收籌劃應用到市場規范中,能夠避免企業逃稅漏稅現象的產生,起到了維護企業的整體利益的作用。企業稅收籌劃問題的處理方式和稅收法的規定的內容有很多的相同之處,因此企業稅收籌劃的應用對稅收的地位不會造成威脅,也不會影響到稅收職能。和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在企業稅收籌劃的發展方面還有很多缺陷,發展速度緩慢。但是隨著我國進入WTO以來,企業稅收籌劃得到了很大的發展,已經成為了跨國貿易公司促進發展的重要策略手段。同時,企業稅收籌劃的應用能夠有效的的降低企業的投資風險,幫助企業獲得更多的經濟效益,使市場經濟的發展更加完善。
二、影響企業稅收籌劃的因素
(一)對企業稅收籌劃的認識不到位
對企業稅收籌劃涵義的認識不到位是影響企業稅收籌劃的重要因素之一。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大環境中,企業稅收籌劃的涵義應該是以減少企業的納稅義務為目的,將企業的稅收籌劃得更加合理,以此減少企業的偷稅漏稅現象,同時幫助國家提升稅收的征收效率。企業稅收籌劃將企業納稅義務和國家征稅權力完美的結合在一起,將二者的關系聯系的更加緊密。不過,我國企業在現階段對企業稅收籌劃的涵義認識尚不到位,沒有把握住企業稅收籌劃的真諦。而稅務機關也只是不斷調整法律以彌補企業稅收籌劃的漏洞。將企業稅收籌劃的涵義和其他的稅收定義混用現象更是屢見不鮮。納稅人錯誤的將企業稅收籌劃認為是偷稅漏稅的方法、技巧和有效途徑也不絕如縷。這就對企業稅收籌劃的應用帶來了很多負面影響,制約著企業稅收籌劃的發展。
(二)企業稅收籌劃的理論體系不完善
企業稅收籌劃的管理系體不完善也嚴重的制約著我國企業稅收籌劃的應用。除了稅務行業的專業人士以外,知道“企業稅收籌劃”這一詞匯的人很少。這就代表我國在企業稅收籌劃的理論建設方面顯得不完善,沒有詳細、真實、可靠的理論體系支撐企業稅收籌劃發展,那么它只是空談。而且,還會常出現將企業稅收籌劃誤解為其他稅務概念的現象。由此可見,加強企業稅收籌劃的理論體系的建立已經迫在眉睫,必須要向社會大眾普及“企業稅收籌劃”的真正含義。
(三)缺乏專業的企業稅收籌劃人才
沒有專業化的企業稅收籌劃人才,對于企業稅收籌劃來說就相當于人類缺少了左右手。我國現階段在企業稅收籌劃的人才建設方面表現出的普遍特點是:企業稅收籌劃的從業人員素質不高,技術能力有限,綜合籌劃稅收的能力不足等。這些因素嚴重的制約了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開展,影響到了企業的經濟利益。現今,各大高校都將企業稅收籌劃作為專門的課程,以此加強企業稅收籌劃人員的建設。不過,因為我國在企業稅收籌劃工作上發展的時間短、經驗少,而企業稅收籌劃的專業性又比較高。所以,現在我國在企業稅收籌劃人才培養方面并不十分理想,培養出來的大部分人才都不能滿足企業稅收籌劃的需要。另外,企業在使用企業稅收籌劃人員時,沒能人盡其才,沒能充分發揮企業稅收籌劃人員的潛力,也是影響企業稅收籌劃發展的一個因素。
三、新形勢下強化企業稅收籌劃的有效途徑
(一)制定企業稅收籌劃的目標
有了目標才有發展方向,所以在強化企業稅收籌劃的有效途徑時必須要先制定企業稅收籌劃的目標。以此目標來指引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在我國的發展。制定企業稅收籌劃的目標主要需要注重三個方面:其一,合理控制稅收處罰;其二,合理利用稅收政策,尤其是優惠政策;其三,全面進行稅收籌劃。將這個三個方面和企業發展階段結合起來,不同的時期實現不同的目標。首先,為了保證企業稅收籌劃能夠有相應的規章制度來維護其權威性,必須要制定相應的稅收處罰措施,特別是針對漏稅偷稅方面,要給予嚴厲的法律制裁。在我國的稅收范圍中,以中小型企業居多。我國在發展企業稅收籌劃的時候可以此為切入點,在中小型企業中大力應用企業稅收籌劃。其次,充分利用稅收里的優惠政策,通過對稅法的詳細研究,從中尋找減稅的政策,并應用到企業的發展過程中。最后,在企業內部開展全面的稅收籌劃工作,將企業稅收籌劃納入企業發展規劃和經營戰略中,以企業發展的經濟利益為基礎,利用各種籌劃手段,尋找并規劃出最適合企業發展的稅收籌劃策略,爭取將企業的利益最大化。
(二)革新企業稅收籌劃的內容
更新企業稅收籌劃的內容也是強化企業稅收籌劃的有效途徑之一。在現階段,革新企業稅收籌劃的內容主要應該從企業的組織形式、企業所得稅、企業納稅方式等方面著手,以此不斷的創新企業稅收籌劃的內容。
1、企業所得稅法
在企業所得稅法中有明確規定:國債利息稅收必須要以企業和居民的權益性投資為基礎進行征收,且免征部分稅收。現今企業一般都會選擇購買股票的的方式,以此來評估投資的風險。針對國家免稅的投資項目,企業可以通過合理的規劃之后,重點考慮這些免稅的項目,從而促進我國的產業結構優化調整。
2、企業組織形式
企業在選擇自己的組織形式前,應該充分的分析自身的情況和需求,要充分分析不同的組織形似所承擔的稅收標準。比如選擇有限責任公司,所面臨的稅收不僅是企業所得稅,還有個人所得稅。
3、企業納稅方式
企業的納稅方式有很多種,在確定納稅方式時也要根據企業的本身情況和組織形式。比如某企業是由總公司和眾多分公司組成,采取的納稅方式一把都是匯總繳納。另外,當某企業是由總公司和子公司組成時,多采取的繳納方式又和前者不同。因此,一個企業間進行規模擴展時,要根據具體的情況,確定是設立子公司還是分公司。兩者的形式不同,所繳納的所得稅稅額也存在著差距。
(三)合理籌劃企業稅收的環節
合理籌劃企業稅收的各個環節對企業稅收籌劃的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籌劃稅收的各環節,應該從納稅成本出發,會計人員必須將企業的各個項目稅收核算精準。合理籌劃稅收的各個環節主要應該做到如下兩方面工作。
1、合理的進行項目處理工作
針對不同的項目,處理方法也不一樣。有些項目是免費的,需要對之進行減免稅收的處理。對于剛研發的新項目,企業必須將其研發經費納入稅收范疇。
2、合理使用納稅籌劃計算方法
計價方式與折舊方法是準予扣除成本項目納稅籌劃中最主要的兩種方法。其中計價方式是指對企業的存貨進行期末的成本計算,以此保證企業的銷售成本能夠不斷的提升;折舊方式是指企業依據會計準則以及稅法的相關規定,對企業的固定資產進行折舊處理,以此達到節稅和持有稅的目的。當前企業可以使用的折舊方式有加速折舊和平均年限法。一般情況,使用加速折舊法對企業固定資產進行折舊處理居多,該方法能夠為企業減小一定的納稅所得額。
四、結論
綜上所述,企業稅收籌劃已經逐漸成為了我國企業稅收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新形勢下,企業稅收籌劃的應用不但能夠提高我國的稅收征收效率,同時也能夠減輕企業稅收負擔。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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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稅收籌劃;規避;稅收籌劃風險
中圖分類號:F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0)09-0161-01
1 稅收籌劃風險的種類
1.1 政策風險
一般來說,稅收政策是有時效性的。許多稅收政策只適用于某一特定時期,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國家的稅收政策也在進行不斷的調整。因此,在進行稅收籌劃方案設計時(尤其是中長期稅收籌劃方案),面臨著稅收政策時效性的風險。
1.2 執行風險
執行風險是指籌劃方案實施不到位導致的風險。稅收籌劃是一種合法、合理的事先籌劃行為,具有很強的計劃性、前瞻性和系統性,而一旦方案實施,就會依賴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產生“稅收鎖定效應”。即使有了科學的稅收籌劃方案,如果在實施過程中半途而廢,或者突然變更實施條件,或者實施措施不落實,都有可能導致整個稅收籌劃方案前功盡棄。
1.3 條件風險
稅收籌劃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獲得成功,該條件包括主體條件和客觀條件兩個方面。首先,主體條件風險是指籌劃主體能力不勝任導致的風險。稅收籌劃不同于一般理財行為,不僅關系企業的自身利益,還涉及國家稅收利益,這就要求籌劃人員具備很高的專業素質和實際操作能力,不僅要熟悉稅收、財會、金融、法律等領域的專業知識,還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專業勝任能力,才能確保籌劃質量。而客觀條件風險是指稅收籌劃基礎不可靠導致的風險。如果企業納稅意識淡薄或者對稅收籌劃有誤解,認為籌劃的目的就是盡可能地少納或不納稅,甚至授意或唆使籌劃人員通過非法手段以期達到偷稅的目的,從事這類籌劃事項的風險就很高。
1.4 設計風險
設計風險是指籌劃方案設計不科學導致的風險。科學的稅收籌劃方案是稅收籌劃成功的關鍵。在稅收實踐中,不科學的稅收籌劃方案大致有以下幾種表現:一是稅收籌劃方案嚴重脫離實際,如要求企業在短時間內轉變組織形式或轉行、轉產等;二是稅收籌劃方案的誤用,有些企業認為本企業與另一企業情況類似,就生搬硬套別人的做法,卻未對本企業的情況作具體分析,容易出現張冠李戴的錯誤;三是稅收籌劃方案違背了成本效益原則,即稅收籌劃所取得的稅收利益不足以彌補開展該項稅收籌劃工作所發生的實際成本和機會成本。
2 躲避風險,進行成功的稅收籌劃
2.1 樹立正確的稅收籌劃風險意識,在依法納稅的前提下開展稅收籌劃
由前所述,稅收籌劃風險的存在具有必然性,所以無論是從事稅收籌劃的專業人員還是接受籌劃的納稅人,都應當正視風險的存在,給予足夠的重視。此外,稅收籌劃具有合法性的特征,這就要求稅收籌劃符合現行稅法的規定,力求方案與稅收政策導向趨同,實際籌劃時,要學法、懂法、守法和用法,準確理解和全面把握稅法內涵,關注稅收政策的變化趨勢,在依法納稅的前提下開展稅收籌劃。
2.2 建立籌劃風險體系,加強稅收籌劃風險管理
企業應采用系統化、規范化與科學化的管理方法建立稅收籌劃風險管理體系,關注公司面臨的所有關鍵性風險與機遇,對風險較大的方案反復論證,綜合考慮各種涉稅因素后慎重選擇實施方案,在方案實施過程中建立相關的稅收籌劃風險評估機制,對其進行全程化監控,密切關注相關稅收政策環境的變化,針對新情況及時調整或變化方案,切實提高風險管理能力。
2.3 注重綜合性,稅收利益服從企業的整體利益
從根本上來說,稅收籌劃是企業財務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它的目標必須服從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納稅負擔的減輕以納稅人的整體利益增長為前提,因為納稅負擔減輕并不等于資本總體收益的增長,只有企業整體利益提高了,企業的稅收籌劃才有意義。納稅人應具有發展戰略眼光,在稅收籌劃過程中,要將稅收因素與非稅收因素結合起來考慮,在重視分析節稅利益的同時,也不能忽視對納稅人有重大影響的政治利益、環境利益等非稅收利益。總之,應從企業全局利益出發,通過稅收籌劃使納稅人的經濟、政治、環境等利益達到最優化狀態,不能只注重個別稅種或個別環節稅負高低。
2.4 采用科學的稅收籌劃評估方法,提高方案的可行性
科學的稅收籌劃方案是稅收籌劃成功的關鍵。因此,準確計算稅收籌劃的預期報酬率和采用科學的方案評估方法顯得尤為重要。按照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威廉•夏普的CAPM(資本資產定價模型)理論,經濟行為的收益與風險成正比,即稅收籌劃的預期報酬率=無風險報酬率+風險報酬率,無風險報酬率一般可以根據無通貨膨脹下的短期國債的利率確定,風險報酬率則是籌劃者根據職業能力判斷。一個籌劃方案的實施需要經過一定時期,在評價收益時應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所以可以采用貼現財務指標進行評估,即凈現值法、獲利指數法和內含報酬率法。當稅收籌劃方案互斥時,采用凈現值法;當稅收籌劃方案相互獨立時,采用獲利指數法或內含報酬率法,來比較稅后收益現值,哪個方案的凈現值最大或內涵報酬率最高,即為最優方案。該方法不僅考慮到稅收籌劃的風險,同時堅持成本效益原則,在評估方案時,不僅考慮了稅收籌劃的直接成本,同時還考慮了方案的機會成本,只有當凈現值為正或內含報酬率大于籌劃者的期望報酬率時,該方案才是可行的。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