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金融管理與管理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培養要求:主要學習貨幣銀行學、國際金融、證券、投資、保險等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相關業務的基本訓練,具有金融領域實際工作的基本能力。
知識技能:
1、具有從事銀行業務經營與管理的能力;
2、具有從事保險業務經營與管理的能力;
3、具有從事證券投資業務的實務操作和相關管理能力;
4、具有一定的計算機應用能力;
5、具有較強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和一定的社交能力;
關鍵詞:金融業;金融風險;金融管理服務
一、金融業面臨的金融風險原因
金融業作為國家經濟的命脈與核心,在當代國家中的資源配置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所謂的風險,簡而言之,就是指一種行為既可能帶來收益,又可能帶來損失。那么,金融風險就是指“經濟主體在金融活動中受損失的不確定性或可能性。或者說,經濟主體在金融活動中預期收益與實際收益出現偏差的概率”[1]。一般來說,市場經濟環境下的金融活動都隱藏著金融風險,這種風險只能控制在一定的限制范圍之內,一旦風險過大,金融風險便會爆發出來,甚至有導致金融危機的可能。
那么,金融業面臨的金融風險原因主要有哪些呢?可以從以下幾點進行分析。
第一,從金融業的布局與發展來看,目前我國金融業存在著單一化的問題。在我國,實行銀行改制以來,我國幾大國有銀行在資金配置上仍然處在絕對支配地位而沒有什么改變。資金鏈主要由國有商業銀行控制,融資渠道單一,由于廣大群眾缺的投資渠道過于單一,以及面臨著衣食住行的生活成本提高,更多的百姓選擇的是寧愿把錢存于銀行中。與此同時,企業要發展,則必須對外部資金具有很高的吸納能力,但是由于國有商業銀行的限制,直接融資不能夠獲得自由的發展,百姓的投資渠道缺乏,企業只有靠向商業銀行借貸方能生存發展。這就形成了融資渠道的單一和結構的僵化,使得銀行風險處于高水平地位。
第二,從操作從面來看,金融機構存在著操作風險。操作風險,顧名思義,就是指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存在的風險,表現在金融業中,就是在銀行的日常業務操作過程中產生的風險。這種操作風險又表現為以下幾點:首先,金融行業工作人員的個人素質風險;其次,業務操作過程缺乏規范,無規章可循。金融活動是一種多主體互動性質極強的經濟活動,他們都是以盈利為目的,由于利益訴求的不同,這就導致了金融活動操作的異化。
第三,從利率的變動來看,我國的金融業存在著愈來愈高的利率風險。在我國,由于對利率市場化進程的管制比較嚴格,因此各商業銀行不能自主調整利率。利率的變動受到統一的系統性調度,由此而帶來了較大的系統性利率風險。在利率市場化進程勢在必行的今天,銀行利率的波動將會變得頻繁,由于銀行的資產和負債主要都是以金融產品的形式存在,所以受利率變動影響較大,這樣以來,在利率市場化的前進中,由于金融機構自身應對利率波動能力的不足,將會帶來利率風險。
第四,從信用角度來看,金融機構時刻存在著信用風險。信用風險管理是銀行風險管理的首要目標,這是因為銀行普遍存在著信用風險。商業銀行普遍存在著過度借貸的沖動,因為貸款借出越多,也就代表著業務做得越大,最終有可能獲得很好的收益。但是,這就存在著盲目借貸的風險。因為借出的資金大多都是流向高風險的行業,因此極易形成呆賬、壞賬,這就潛伏著巨大的金融風險。從借貸者來看,他們也在尋求各種手段滿足自身利益,從而千方百計逃脫還貸的義務,向銀行轉嫁風險,使虧損的由銀行來承擔。于是,各種轉嫁風險、騙貸、拖欠貸款等現象就大有人在,增加了銀行的信用風險。
第五,從金融的自由化層面來看,各種金融機構的泛濫,形成了自由化的風險。隨著老百姓手中的資金越來越多,而國家已經開始放松對金融市場的管制,這促進了銀行業的發展。另外,一些人也紛紛采用各種手段來吸收散在的資金,形成地下金融市場,而一些中小企業在從正規金融渠道籌集資金困難的情況下,容易尋求這種地下金融市場等非正規金融渠道。而那些正規的金融機構,也需要獲得比自由化之前更多的利益,便更容易從事那些大風險的活動。
從以上五個方面來看,面對著各種復雜交錯的原因,應對金融風險,加強應對金融風險體系,控制與防范金融風險的要求勢在必行。
二、完善金融管理與服務對策
在金融業面臨著那么多風險和挑戰的今天,如何從實際困難中尋找有效應對這些風險和挑戰的辦法,從而能夠不斷創新金融管理與服務的方式方法,防范和化解風險,以推動金融業可持續發展,是一份十分艱巨的任務。筆者總結以下幾條,用以加強和完善金融管理與服務。
第一,改變傳統觀念,用現代的眼光,創新金融服務產品。所謂的金融產品服務創新,“主要指金融行業為客戶提供的價值凝聚形態,包括種類用于投資、避險,或者金融操作便利工具,以及附加在這些產品上的其他勞動價值。”[2]傳統的金融行業主要通過提供傳統的金融工具為客戶提供幫助,現代金融業的發展
要求金融機構能夠積極利用咨詢、信息服務等方式,通過銀行卡、股票、支票、債券、匯票、期貨、保單等新型金融工具,促進服務的現代化與文明化。另外,為客戶提供金融服務時的環境,包括客觀環境和主觀環境,都要更加人性化,更讓人賞心悅目。
第二,從立法的角度來看,要加強金融風險的法律防控。目前,對金融風險的防控已經不是一個要不要實行的問題,而是一個要通過什么方式實行才更有效的問題。首先,我們需要從根本上進行金融立法的完善,從法律層面上規范金融機構及金融主體的合法化行為。另外,要加強金融監管能力。
第三,從準入制度來看,要實行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市場準入制度是體現國家對市場進行干預的“看得見”的手的作用。市場準入既是管理金融市場、防范金融風險的第一道關口,也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其他一系列金融監管制度建構的基礎依據。加強市場準入制度的建設,對各種金融工具、交易機構等注冊、審批以及交易的資格都要進行嚴格的審查,使那些不符合資格的金融機構都不能進入金融市場。
第四,從管理本身來看,要創新金融管理。進行現代化的管理方式,是優化金融機構發展,保證金融機構良好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金融機構要加強本單位激勵機制建設,在人事的組織、崗位、流程、培訓、考核、市場營銷方式等方面積極創新。特別是在新型金融工具不斷涌現的今天,要對員工的個人業務素質、道德素質方面進行培訓,以獲得良好的口碑,增強本單位的軟實力。
參考文獻:
[1]周昌發.金融風險防控法律機制研究[j].經濟問題探索,2011(1):145.
關鍵詞:地方政府金融管理權;金融管理權的邊界;分析
JEL分類號:R5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1428(2012)02-0109--02
一、地方政府金融管理權存在的必要性
雖然目前各地已經建立了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門,但對其職能的具體定位還存在某些爭議:一種觀點認為我國金融管理權應劃分為中央金融管理權和地方金融管理權;另一種觀點認為金融管理權由于風險高且影響大應當進行統一管理。兩種觀點分別為部分支持者所認同。
然而,根據我國具體國情,就會發現大一統的金融管理模式確實存在著許多不足之處:
1、縣級及以下的金融管理與服務缺失。其一,2003年,在銀監分設以后,針對我國央行的縣支行的存留問題進行了長期的爭論。當時央行縣支行已經功能弱化,而證監會和保監會的分支機構一般只設到省一級,銀監會的分支機構也只設到地級市,因此,縣及以下的金融管理弱化。其二,由于工農中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近年來不斷強化垂直管理體制,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機構撤并、權力上收,導致縣以下的金融服務越來越薄弱。
2、地方政府協調“一行三會”的關系。為了預防地方政府干涉金融管理權。尤其是金融宏觀調控權,特將一行三會的分支機構作為中央直屬機構來進行管理。站在金融宏觀調控的立場,勢必要建立一套脫離于地方政府之外的金融管理體制。但因一行三會的職責所在,脫離于地方政府的獨立機構在實現促進金融發展,維護金融穩定方面明顯心有余而力不足。
3、對各地新組建的金融機構的管理。隨著社會的發展、經濟的進步,全國各地紛紛成立本地的金融機構,另外,農村信用社的管理權已被我國交由地方政府管理,中央金融管理機關在監督這些金融機構的同時,也需要有專門的部門來監管自身的發展。
4、金融機構衍生業務的管理。近年來,由于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衍生出一些諸如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PE.VC、私募的證券基金等新生事物,但國家對這些新生事物進行統一管理似乎沒有很大的必要性,或是還沒制定出完善的全國統一監管的方法,而中央金融機構也不適合對這類金融機構和金融業務進行統一管理,則需要將金融管理權下放到地方政府。
二、劃分地方政府金融管理權邊界的原則
1、金融管理權以中央為主導的原則。其理論依據一是由于金融業是一個與社會公眾利益相關聯的行業,它勢必要求政府站在公眾利益的立場上對其進行監管。而我國目前的金融機構性質主要是大型國有金融機構,為預防其損害公眾利益可以由中央政府進行統一監管。二是由于金融系統的高風險性。也必須要加強監管。基于我國的現實國情是一個體制單一的國家,中央政府掌握了大量的政治經濟資源,而我國的主要金融機構也是中央管理的大型國有金融機構,地方政府從理論和現實的角度出發要管理中央管理的金融機構都是行不通的。所以。地方政府金融管理權邊界劃分最重要的原則是中央主導金融管理原則。
2、中央金融管理部門與地方金融管理部門的協調原則。目前我國主體的金融管理部門是“一行三會”,因此,處理好與中央金融管理部門的關系才能設立地方金融管理部門。由于中央金融管理部門的派出機構是代表中央在當地履職,而當地的政府金融管理部門的派出機構是代表當地政府進行履職。更要注重雙方的相互協調。其一,在職責范圍上協調。但凡屬于中央金融管理機關所管轄的職權范圍,地方金融管理部門都不能干涉,除非被中央金融管理部門所授權。其二,地方金融管理部門應為中央金融管理部門的履職提供優越的條件,作為中央金融管理部門領導下的補充性機構。其三,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可與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進行溝通協調,重新劃分各自領域的職權范圍。
3、地方政府金融管理權法定原則。須立即對地方政府金融管理權的范圍職權進行法律規定,以使地方金融管理“有法可依”。
三、地方政府金融管理權邊界問題的理論性與實際性
地方政府金融管理權的邊界問題,既具有理論性,又具有實際性。從理論角度講。利用地方政府本身所掌握的大量資源和在金融方面積極性的充分發揮來促進金融的發展,是中央政府所代替不了的。目前,全國各地紛紛建立了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同時低調地設置了管理權限。可想而之,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門的權力邊界會逐漸向外擴展,是不容置疑的,從目前狀況來看,我國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門總的來說還處于起步階段,還要通過摸索和實踐來解決其權力邊界的確定。但綜述以上的討論。我國地方金融管理部門的權力邊界在結合了我國的金融管理框架和我國金融發展的實際情況后,大致是可以確定的。
(一)健全地方金融服務。主要是為中央在各地的金融管理機關服務,為當地的金融機構服務,為當地的金融消費者服務。首先,中央直屬的金融管理機關的分支機構在當地與當地政府之間不存在任何隸屬關系,因此,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在利用大量資源的方面。占有很大的優勢。為促進我國金融管理水平的提高,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的優勢來協助中央直屬的金融管理機構更好地履職。其次,我國大型國有銀行在縣及縣以下的分支機構政策性撤并。其他商業銀行也不愿意在農村設置分支機構,提供的農村金融服務非常有限。目前,由地方政府管理著農村信用社,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進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門完善對縣及縣以下地區的金融服務。
(二)加強地方金融管理。主要針對小額貸款公司等機構實施的管理。目前,小額貸款公司等機構將被銀監會交由地方金融管理部門進行管理,很多學者也認可如融資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PE,VC、私募的證券基金等機構,都應該由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門進行管理。另外,銀證保三家監管機構在縣及以下沒有設置分支機構,因此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門成為縣及縣以下金融管理的有益補充。
(三)推進地方金融發展。地方政府可以更好地扶持地方金融,充分地利用各種資源,協調好與地方政府各部門的關系,制定和實施地方金融發展規劃從而促使地方金融更快地發展。
(四)支持金融創新。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門根據各地的經濟發展情況并結合自身的優勢、針對沒有明確法律規定的部分進行支持金融創新。待條件成熟以后可以進行新制度的建立。再由監管機構來進行驗證總結,升級為法律和監管條例,推廣至全國。
(五)強化地方國有金融資產的管理。基于金融職能的專業性,如果將各地國有企業組建而成的地方金融機構交由地方國資委進行管理的話。則很難進行妥善實施,而地方金融發展規劃中所包含的地方金融機構的管理,可以通過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門的自身優勢以及對該領域的熟悉程度來施行,以更好地促進地方金融發展的實現。
參考文獻:
[1]朱立南,日本政府的金融管理及其啟示[J],現代日本經濟,1994,(02)
[2]朱文勝,美國政府金融的特點[J],中國改革,1999,(03)
[3]李毅,建國初期我國黨和政府的金融管理政策[J],現代商業,2007,(29)
關鍵詞: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設框架;途徑;研究
關于金融管理信息化的定義,學者們各抒己見,有的學者認為其實質就是在金融行業中應用各種信息技術;有的學者則認為其是一種創新型的金融管理模式。加強對金融管理信息化系統結構礦建建設的力度,是提高金融管理工作實效性的有效手段之一。該礦建建設健全的途徑是多樣化的,本文對其進行深入而客觀的研究,希望與金融行業的管理者以分享。
一、框架的建設是金融管理實現信息化的基礎
金融管理信息化就是金融管理部門的領導在金融業務處理系統的輔助下、合理而科學的應用通訊技術與網絡技術,去完成對金融管理公文傳遞、信息資料的采集、金融風險的檢測與預告、對風險指數的評價,以及自動化、信息化處理決對策確定等工作內容,金融管理信息化可以被視為一種行之有效的行為,其使各種類型的數據信息在金融管理進程的各個環節得到切實而全面的應用。此外,金融管理信息化礦建的建設,將金融體系的各個組成部分包含進去,而最主要的組成部分有三大類型,分別是金融機構、金融市場、金融基礎設施;金融機構具體可以分為兩大分支,即商業銀行與政策性銀行;所謂的金融市場就是指貨幣與金融衍生品所處的經濟市場;金融基礎設施一般包含支付、清算與會計體系。
總之,金融管理信息化框架是上述各種要素的整合體,其將各種金融管理內在檢測指標清晰而完整的呈現給金融行業的管理人員,這些指標有金融業發展指標、流動性指標、盈利能力指標、風險狀況指標以及信用狀況指標。本文作者主觀的認為,金融管理信息化框架的建設,對金融管理信息化體系表現出極為強烈的依賴性,因此只有做好金融管理信息化體系的建設工作,使其具有極高的科學性與完整度,那么金融管理信息化框架才會完成對金融管理理念以及管理形式的調整與改進這一系統性的工作項目,此時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設框架的實用性充分的彰顯出來。
二、淺談我國金融管理進程中信息化建設的實際情況
要落實金融管理信息化框架的建設工作,各種信息技術手段的應用是極為必要的,也是切實可行的,這是對現行金融管理狀況的調整與改良,在我國目前眾多金融行業管理信息化框架建設的工作中,經常應用的信息化技術有計算機技術、網絡技術以及多媒體技術,這些技術的使用提高了該框架建設的效率,同時提升了自身的應用價值。
我國很多金融行業對上述信息技術進行積極的應用,并取得了令人欣慰的成效,特別是在信息化硬件建設領域發揮的優勢是極為顯著的,這是主要是因為信息化技術能夠將參與金融管理工作的計算機以及網絡系統進行改進與升級,有針對性的對金融信息資源進行整理合并,在此基礎上,基礎性的金融信息化體系被順利而有效的打造出來,此時金融管理工作的效率也得到一定的提升。其實,無論是對金融行業的內部,還是對其總部與分部而言,信息化硬件渠道的打造,使計算機等信息化技術在應用之時所取得效果達到了最大化,金融行業的事業獲得了更好的發展空間,與此同時信息化人員也得到了培養與鍛煉。但是我們必須清楚的認識到,一些問題是存在的,只是具有一定的隱蔽性,例如在金融信息化管理的進程中信息化應用標準的建設方面存有極為顯著的問題,當然深入探索下去,很多概念不清的問題是長期存在的,這就給金融信息化管理框架的建設工作帶來很大的障礙;再者,金融資源安全問題也應該作為金融行業管理者極為重視的關鍵性問題之一,這一問題的形成勢必會擾亂金融信息化管理礦建建設的有序性,給金融行業帶來一定經濟損失的同時,對其社會形象造成損害與破壞。
三、探究金融管理信息化框架建設的途徑
1.擬定科學性的金融管理信息化計劃方案
金融行業的管理者應該準確的對經濟市場的行情進行分析,擬定完善性、發展性的戰略計劃,積極開展組建金融管理結構礦建以及程序的建設工作。為了提高金融管理信息化框架完整度與穩定性,該戰略規劃應該是系統性且全方位性的,這就對金融行業的管理者提出了一定的要求,要求其對中國金融系統未來的發展模式進行科學的預測,這樣就可以有效的對整體框架、信息化技術標準、員工之間的合作關系、金融崗位的分配進行調配;此外,金融電子化系統的翻新與改良,是對信息化時代的追隨,此時金融行業信息化管理的框架以及程序得到了最優質方案的輔助,加速了金融信息化管理事業發展的進程。
2.使金融信息技術標準體系明確化
金融信息技術實現標準化具有很多優勢,使很多金融業務的運行更具便捷性,這樣即使不同的時間段或者是不同的地理位置所形成的各種苛刻要求也得到了滿足。這一體系的明確化,大大緩解了從事金融行業工作人員的壓力,在節省人力資源的基礎上,降低了成本,達到提高金融管理工作效率的目標。金融信息技術標準體系的明確化,降低了對系統管理的工作難度,易于管理便于操作。
3.競爭體制的應用,使分工與協作更具合理性
我國眾多金融機構在對任務與人員進行分配之時,因為分配的形式相對單一化,那么這樣的分配相對缺乏實效性。而在英美等發達國家,分工的合理性與科學性,使金融這一服務業得到了迅猛的發展,這與競爭機制是息息相關的。如果將競爭體制融入于金融信息化管理框架建設的工作進程中,員工與員工之間就會形成公平而激烈的競爭關系,也就是說,制度的引進與應用,使金融領域的分工工作更具合理性。在科學技術迅速發展與創新的21世紀,金融信息化管理框架建設的工作效率也顯著的提高。總而言之,在金融信息化管理礦建建設的進程中,競爭體制發揮的實際作用是不容小噓的,大幅度對成本進行壓縮的同時,使金融機構更加專注于自己的中心業務。
4.培養與金融客戶之間的關系,使服務實現最優化,積極對客戶關系進行管理
無論是金融機構還是金融市場的運營與發展,均離不開客戶的支持,因此為了做好金融信息化管理框架的建設工作,做好與金融客戶之間的關系是極為重要的,使客戶獲得最滿意的服務。隨著時間的推移,中國金融行業之間的競爭不只是體現在技術開發創新以及設備引進使用上,搞好與客戶之間的關系這已經成為新型的競爭要素,因此,金融機構應該提高對客戶關系管理與維護的重視程度,借此途徑去提高金融行業的核心競爭力以及市場競爭力,最終實現對金融信息化管理框架建設健全的偉大目標。
四、結束語
其實,真正做好金融管理信息化框架的建設工作是一項刻不容緩的系統性、復雜性工程,這一礦建的建設健全所發揮的作用是極為顯著的,在某種程度上來說其可以看作是金融風險得到有效預防與控制的戰略性手段之一,在其輔助下,各種類型的金融業務平穩、康健、迅速的發展與運行。其實使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設框架順利完工的對策與途徑也是多樣化的,例如積極的對金融業務專業知識人員進行培養,采取有效的措施與手段提高金融系統的安全性能,以確保金融信息的安全性。
參考文獻:
[1]張艷妮,何桂芳,闕波.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設框架研究[J].武漢金融,2012.
[2]李曉東.計算機技術在金融管理體制中的應用研究[J].中國信息化,2013.
[關鍵詞]高職院校 金融管理與實務專業 課程體系建設
高職院校的金融管理與實務專業,是為了適應我國金融業的迅猛發展,滿足銀行、證券、保險業務經營與管理人才需要,尤其是地方金融、區域金融、合作金融、股份制金融的發展實際需要而設計的一個新專業。她是既與本科院校金融學、中等職業學校金融事務專業有聯系,又與之有明顯區別的專業。主要培養基層商業銀行銀行、證券和保險營業機構業務經營一線需要的,具有一定的金融理論基礎和金融業崗位職業技能的技術應用型人才。那么,如何構建高職院校金融管理與實務專業課程體系,從而適應基層商業銀行、證券和保險營業機構業務經營一線人才需要,是一個很值得研究的重要課題。
一、我國金融業的發展特點
高職院校金融管理與實務專業,應緊跟國內外金融業大變革、大重組的時代步伐,進行具有前瞻性、創新性的教育。當今,金融業的發展呈現出新特點:一是金融業發展的產業化、工程化、信息化,使金融業逐步成為產業結構中的核心戰略產業;二是金融的載體和經營方式正在向網絡化、虛擬化和混業化發展;三是金融交易的市場空間正在打破國界、區域界走向國際化、全球化;四是金融業的運作目標,開始出現從傳統的單一利潤最大化向兩大目標:追求效率和追求安全;五是金融發展將走出傳統的“競爭優于壟斷”的定式,走向民主化管理的發展道路;六是地方金融、區域金融、合作金融、股份制金融發展很快;七是金融從業人員將實行持證上崗制度。這些特點必然對人才培養提出新的要求。高職院校金融管理與實務專業的課程體系建設應根據金融業發展新特點,借鑒發達國家高等職業院校相關專業課程設置的情況,改革我們現有的課程體系,調整并優化專業課程結構,使高職院校金融管理與實務專業的教育能更好地為我國社會主義金融事業,特別是地方金融、股份制金融、合作金融的發展輸送合格高素質人才。
二、中外高職院校金融管理與實務專業課程設置的比較分析
與發達國家高職院校的金融管理與實務專業所設置的課程相比,我國存在明顯的差距。一是從所設課程的結構來看,國外注重對金融市場類、風險管理類、公司金融以金融產品營銷策劃類課程的設置;而我國注重開設培養學生理性認識的課程。二是從專業核心課程的設置來看,國外這一專業的核心課程涉及基層商業銀行銀行、證券和保險業的各個業務環節;而我國則以銀行、證券、保險基本理論知識為主。三是從理論課程的設置來看,國外理論性課程少,我國理論性課程多。四是國外注重任職資格教育;而我國高職院校注重學歷教育。五是從課程的總數量來看,國外的課程數量明顯比我國少。
三、金融管理與實務專業課程建設的基本理念
金融管理與實務專業教育對學生的綜合“應用能力”的培養特別重要,是培養綜合核心技能的重要一環。另外,由于這一專業具有經濟學、金融學、管理學、法學多學科性,因此,課程的設置應具有鮮明的多學科相結合的應用性特色,在其課程體系建設中要得到具體的體現。
1.服從于培養目標和人才規格要求的實現。
2.強調課程體系的創新與發展,培養富有創新能力的人才。
3.重視校本課程建設,體現專業特色。
4.學歷教育與職業資格證制度有機結合。
四、金融管理與實務專業課程體系的建設原則
科學合理的建設金融管理與實務專業課程體系,總體應遵循以下原則:
1.應用性原則。高職院校以培養高等應用性人才為目標,在課程設置上應強調課程計劃適應現實的社會需要,實踐教學方面應注重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和實際操作能力,理論課程設置方面也要盡量和現實需要聯系緊密。
2.現實性與超前性相結合的原則。在課程設置方面必須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以體現金融管理與實務專業課程體系的科學性和創新性,使學生在畢業后能夠快速適應新形勢新情況。
3.畢業證與職業資格證相結合原則。高職院校金融管理與實務專業的專業課程設置方面,應與金融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緊密結合。并選用相應教材,讓學生在校期間獲得資格證書。
4.多學科,重核心能力原則。為使畢業生具有更強的社會競爭力,在課程中應增設諸如財經職業道德、金融禮儀等課程,以側重于對學生包括為人處事的能力、社會適應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多種能力以及綜合素質的培養。
5.模塊化原則。模塊課程具有很強的開放性,十分有利于學校課程開放,可及時刪減陳舊重復課程或課程內容,吸收最新科研成果,調整課程重心,保持課程的最佳適應性、先進性與時代性。
6.地方性、區域性原則。在課程設置上要充分考慮地方金融、區域金融、合作金融、股份制金融特點,重點突出相關專業課程,以便充分體現出高職院校“服務于當地、就業在當地”的市場定位思想。
7.特色化原則。金融管理與實務專業課程體系建設,應充分體現各高職院校各種資源的優化利用,培養專業特色人才。
五、課程體系結構內容設想
1.改革基礎課。對傳統的老三段中的公共基礎課進行改革。根據職業崗位所需核心能力和技能開設課程。
2.重組專業(含專業基礎)課。根據職業崗位群所需職業專門技術能力要求開設課程。將課程體系分成專業基礎課程、通用業務技能課程、崗位業務技能課程和發展能力課程四個模塊。發展能力課程則是考慮到學生的可持續發展能力,拓寬學生的知識面和視野而開設的課程。
3.強化實踐課。應根據技能形成需要開設課程(或項目)。如:模擬商業銀行業務實習、模擬證券業務實習、模擬保險業務實習、金融產品營銷實習、社會調查、課程綜合實訓、畢業實習、畢業論文(設計)等實踐教學環節。
在必修課、選修課中開設校本課程、與職業資格證考試方向一致的課程。
參考文獻:
[1]戴士弘著,職業教育課程教學改革[M].清華大學出版社,2007,6.
[2]李海燕,劉明亮.高等專科學校證券專業課程體系建設研究[J].金融教學與研究-保定金融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4,(5):55-56.
[3]封思賢.從金融理論變遷看金融本科教學改革[J].金融教學與研究-保定金融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5,(2):38-41.
【關鍵詞】金融創新 金融風險 金融管理
就我國目前金融創新的金融風險管理來看,在逐漸成熟的金融市場中,金融產品開始逐漸增多,使得我國金融市場出現了膨脹的前景,但對于歐美發達國家來說,不僅沒有看到任何金融危機現象,甚至金融市場更加繁榮。對于我國這一類發展中國家來說,由于沒有相應的監管機制,使得金融行業的開放性逐漸擴大,有一部分銀行甚至增加了一些虛假的收費項目,使消費者的利益無法得到有效的保障,因此目前最重要的是要對金融風險做好相應的管理。
一、金融創新的金融風險管理特點
(一)理財業務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速度的加快,人們開始對金融投資項目感興趣,因此受到金融市場的需求,多數金融企業開始在金融業務一欄增加了理財業務,這一業務的增加使得整個金融行業出現了質的改變,尤其是金融行業的發展速度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根據調查顯示我國目前已經有40多家金融企業增加了理財業務,且推出了各種不同類型的理財產品多達50種,這就說明我國金融行業正在不斷創新之中。
(二)業務領域
自理財項目成為金融行業創新的重點之后,金融行業的業務領域也開始逐漸擴大、延伸,一部分銀行已經脫離了原本的存、貸、匯業務,更多的發展到了個人理財、電子銀行等領域,據不完全統計,我國已經有20余家銀行推出了銀行證券業務和保險業務,且業務期限已經延伸至最少一個月、最多不限時長,由此可見,金融行業的業務領域也成為了金融創新的一部分。
二、金融創新下金融風險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創新機制
從我國金融創新的金融風險管理工作來看,以往的金融機制考評工作都是根據金融企業的規模來衡量的,并沒有根據金融企業業務的創新型來看,自然而然會忽視金融產品和業務的創新,也正因如此才使得整個金融行業出現金融風險。
(二)操作人員水平較低
由于我國金融管理操作人員的專業水平較低,沒有先進的金融創新意識,使得整個金融創新出現金融風險,且無法正視金融風險,原本在進行金融風險管理時,主要是以金融信用風險為主,但在實際金融創新下的金融風險管理工作中,多數金融管理操作人員沒有認識到金融產品對于金融創新的意義,自然不會將金融風險意識用在金融創新中。
(三)管理方式單一
從我國目前金融創新的金融風險管理來看,管理方式過于單一也是金融創新中無法忽視的一個問題,原本的金融風險管理模式通常采用風險評估,但這種方式應用在金融創新下的金融風險管理中,是無法與國際接軌的,因此只要國家一推出與金融有關的政策,就會造成金融市場交易萎縮的現象,使得整個金融市場上出現一個流動性不明的資金,最終造成整個金融企業盈利不均的現象。
(四)風評測試落后
在金融創新下的金融風險管理過程中,風險測評方式的落后也能夠直接影響整個金融風險管理的有效性,如出現金融信息滯后、金融動態不及時、考評機制不嚴格等問題,若此時有金融企業趁機對金融市場做一些手腳,是無法及時進行解決的,由此可見,風評測試的落后也會影響金融風險管理。
(五)沒有誠信溝通
誠信是一個金融企業賴以生存的重要因素,但往往在實際金融風險管理過程中,由于金融管理人員過于重視經濟利益而忽視了誠信溝通,金融行業的誠信溝通主要針對于金融企業上報的實時數據是否真實,因為在過去的金融市場上,時常會出現金融企業虛假上報的問題,導致我國金融市場存在著信息不真實、企業與企業之間沒有相互信任的問題。
三、金融創新下金融風險管理問題的解決策略
(一)創建外部環境
從金融風險管理問題來看,為了能使整個金融市場平穩發展,應該為金融企業創建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簡單來說就是利用金融監管來對金融創新進行限制,既要為金融企業留出一定的發展空間,也要為金融企業某些方面進行嚴格管理,尤其是企業違規行為,因此在金融創新下為金融風險管理創建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才能真正實現企業的良性發展。
(二)加強內部管理
內部管理一直以來都是金融風險管理的重點問題,但在實際金融風險管理過程中,往往會因為一些客觀因素,導致整個金融企業出現金融風險,針對這一問題,可以加強內部風險管理,通過內控建設來杜絕金融風險問題的出現,尤其是金融產品的過度開發的推廣,只要從內部開始杜絕這一類問題,那么才能為金融企業帶來發展的可能性。
(三)提高人員水平
在金融創新下的金融風險管理中,金融管理人員的水平高低也決定著整個金融企業的發展,因此提高金融管理人員的專業素養是十分有必要的,首先可以帶領金融管理人員參加專業的培訓,其次為其引進一些與金融風險有關的培訓,如AMA、RAROC等,最后要加強金融管理人員的風險意識,只有這樣才能減少金融風險的發生。
(四)建立管理模式
金融風險管理模式的建立是為了能夠更好地提高整個金融企業的經濟效益,首先可以采用復合式金融風險管理模式,這種模式能夠有效地將市場風險、信用風險等融為一體進行測評,其次可以針對用戶風險制定一個單獨的管理模式,才能及時解決用戶所出現的風險問題,最后要注意征求金融企業各部門的意見,將其進行綜合評估,才能有效地實現金融風險管理。
四、結語
綜上所述,金融風險是每個金融企業都無法避免的,因此只有認真研究國際市場的動態,分析金融風險的走勢,提高金融創新能力,全面防范金融風險問題,并且采取一定的措施建立能使金融企業平穩發展的體系,才能夠減少金融風險問題的發生。
參考文獻
[1]徐小陽.商業銀行金融產品創新的風險管理研究[D].江蘇大學,2013.
[2]杜.基于Copula函數-Asymmetric Laplace分布的金融市場風險度量與套期保值研究[D].華中科技大學,2013.
[3]雍灝. 基于全面風險管理框架的金融產品創新關鍵風險研究[D].浙江大學,2012.
論文摘要:金融立法既是對金融機構、金融業務主體和金融業務法律關系的規范和調整,也是對金融監督管理者自身行政行為的規范和約束。金融法律制度的最根本目的就是防范金融風險,規范和調整金融監督管理者、金融機構、金融機構客戶之間的法律關系,強調對金融機構客戶合法權益的保護,通過在政府失靈的領域強化監督管理,發揮市場在金融發展中的主導作用,實現金融管制與市場自律之間的平衡和協調發展。
有市場就會有風險,有金融市場就會有金融風險。因此,金融立法的主旨并不是要消滅所有的金融風險,而是要將金融風險控制在金融監督管理者可容忍的范圍和金融機構可承受的區間內。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講,金融風險的防范、控制和化解離不開金融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執行。
一、中國目前的金融風險狀況
金融風險作為金融機構在經營過程中,由于宏觀經濟政策環境的變化、市場波動、匯率變動、金融機構自身經營管理不善等諸多原因,存在著在資金、財產和信譽遭受損失的可能性。近幾年我國金融風險呈整體下降趨勢,但潛在的風險仍然較大,金融機構面臨的一些風險不容樂觀。目前中國金融體系中有三類風險比較突出。
1.信用風險仍然是中國金融業面臨的最主要風險。貸款和投資是金融機構的主要業務活動。貸款和投資活動要求金融機構對借款人和投資對象的信用水平做出判斷。但由于信息不對稱的存在,金融機構的這些判斷并非總是正確的,借款人和投資對象的信用水平也可能會因各種原因而下降。因此,金融機構面臨的一個主要風險就是交易對象無力履約的風險,即信用風險。
在經營過程中,如果金融機構不能及時界定發生問題的金融資產、未能建立專項準備金注銷不良資產,并且未及時停止計提利息收入,這些都將給金融機構帶來嚴重的問題。除銀行類金融機構面臨很高的信用風險外,近幾年我國證券類金融機構面臨的信用風險也口益突出,相當部分證券公司的資產質量低下。所以,信用風險仍然是目前我國金融業面臨的最主要風險。
2.操作風險多發是我國金融業風險中的一個突出特征。按照巴塞爾委員會的界定,金融機構面臨的操作風險:一方面來自信息技術系統的重大失效或各種災難事件而給金融機構帶來的損失;另一方面源于內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機制的失效,金融機構對各種失誤、欺詐、越權或職業不道德行為,未能及時做出反應而遭受的損失。從近幾年我國金融業暴露出的有關操作方面的問題看,源于金融機構內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機制失效而引發的操作風險占了主體,成為我國金融業面臨風險中的一個突出特征。不斷暴露出的操作風險,不僅使金融機構遭受了巨大財產損失,而且也嚴重損害了我國金融機構的信譽。這與我國建立現代金融企業制度的戰略目標極不相符。
3.跨市場、跨行業金融風險正成為我國金融業面臨的新的不穩定因素。近兩年,隨著金融業并購重組活動的逐漸增多以及金融業分業經營的模式在實踐中逐步被突破,跨市場、跨行業金融風險正成為影響我國金融體系穩定的新的因素。目前跨市場、跨行業金融風險主要集中在以下兩方面:一方面,目前已經出現了多種金融控股公司組織模式,既有中信公司這一類的以事業部制為特征的模式,也有銀行設立證券經營機構和基金管理機構這一類的以金融機構為母公司的模式,還有以實業公司為母公司下屬金融性公司的模式。另一方面,銀行、信托、證券、保險機構在突破分業經營模式過程中,不斷推出的各種橫跨貨幣、資本等多個市場的金融產品或工具隱含的風險。如銀行推出集合委托貸款業務和各類客戶理財計劃等等。
實踐表明,跨市場金融風險有上升趨勢,尤其表現在以實業公司為基礎建立起來的金融控股公司或準金融控股公司所實施的資本運作方面。由于橫跨產業和金融兩個領域,涉及銀行、證券、信托、保險等多個金融部門,資本運作形成了“融資一購并一上市一再購并一再融資”的資金循環鏈條,運營中存在著巨大的風險。由于起點和終點都是金融部門的融資,一旦資金鏈條斷裂,各金融機構往往是最大的受害者。
二、從金融法制的角度看我國金融風險的成因
我國金融體系中各種高風險是多年積累起來的,是國民經濟運行中各種矛盾的綜合反映。經濟體制的轉軌,社會環境的變化,金融體制的不適應,監管手段的落后,以及金融法律制度的不完善等,都是造成我國金融體系中存在高風險的原因。我國金融體系中存在一些高風險尤其比較突出的三類金融風險,在很大程度上與一些法律制度的缺失或不協調有關。具體表現在:
1.有關征信管理法規的缺失,影響了征信業的發展和金融機構對借款人信用狀況的評估。通俗地講,征信就是收集、評估和出售市場經營主體的信用信息。征信體系是為解決金融市場交易中的信息不對稱而建立的制度。近幾年,我國現代征信體系的建設開始起步。對企業和個人的征信,由于直接涉及公民隱私和企業商業秘密等問題,是一項法律性很強的工作。但在我國現有的法律體系中,由于尚沒有一項法律或法規為征信活動提供直接的依據,由此造成了征信機構在信息采集、信息披露等關鍵環節上無法可依,征信當事人的權益難以保障,嚴重影響了征信業的健康發展,進而造成我國金融機構對借款人信用狀況的評估處于較低水平。企業或個人在金融交易活動中存在多頭騙款、資產重復抵押、關聯擔保等違規行為,未能被相關金融機構及時識別而導致資產損失,與我國征信體系建設的滯后有很大關系。 2.現行企業破產法律制度的嚴重滯后,非常不利于金融機構保全資產。企業破產法律框架下對金融機構債權人的保護程度,直接關系到金融企業資產的安全狀況。當前有關企業破產的法律并沒有很好地體現對債權人的保護。就破產法中的制度構建而言,國際上普遍采用的破產管理人制度沒有建立起來,現行破產法律規定的清算制度弊病很多,在清算中往往漠視債權人的利益;就程序而言,現行破產法律在破產案件的管轄與受理、債權人會議、監督制度等方面的規定不很健全,這也進一步削弱了法律對破產債權人保護的力度。作為金融機構債權保護最后手段的破產法律未能充分保護債權人的利益,這就可能導致金融機構的不良債權不斷形成和累積,面臨的信用風險增大。
3.金融詐騙和違反金融管理秩序行為刑事責任追究法律制度的缺陷,不利于防范金融機構在操作經營環節出現的風險。操作風險多發是目前我國金融業風險中的一個突特點。這其中又以金融詐騙行為和違反金融管理秩序行為給金融機構帶來的損失最大。當前我國金融詐騙行為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提供虛假信息而進行的金融詐騙。例如信用證詐騙、票據詐騙等。二是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但通過有意提供虛假財務資料為企業的利益騙取資金。目前涉及金融機構的欺詐大部分是第二類。我國《刑法》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金融詐騙有明確規定,但對上述第二類欺詐行為,《刑法》中并沒有明確,對此只能通過《合同法》追究行為人的民事責任。
4相關金融主體和金融業務法律制度的缺失,放大了金融體系中的一些潛在風險。前面曾提到,目前跨市場的金融風險的增加正成為影響我國金融體系穩定的新因素。這在很大程度上與缺乏對這些新的金融主體和金融業務,從法律制度方面及時進行規范有關。在金融業務方面,對最為活躍的跨市場金融產品——各種委托理財產品,目前銀行、證監、保險監管部¨各自按照自己的標準分別進行監管,但缺乏統一的監管法律制度。由于現有的法律制度無法解決與金融控股公司有關的法律問題,金融機構開拓的新業務缺乏嚴格的法律界定,潛在的金融風險必然要加大,并容易在不同金融市場之間傳播擴散。按照巴塞爾委員會的定義,日前我國金融機構承受的這種跨市場風險,實際是一種法律風險。
當前我國的金融體制改革和發展正向前加速推進,同時防范金融風險的任務也變得越來越重要和艱巨。從長遠看,我國的金融法制建設既要在金融立法方面下功夫,也要在金融執法方面強化執法的嚴肅性,真正做到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就金融立法而言,我認為核心的問題是要樹立科學的立法價值取向。現階段的金融立法價值取向應當是:以“二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全面體現加強執政能力建設的要求,把金融立法工作的重點放在推動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建設、規范金融創新法律關系、提高金融監督管理的協調性和有效性以及充分利用市場自律監管上來。具體而言:
1.金融立法要有統籌、科學和全局的眼光,日前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和金融體制改革都已經進入了改革攻階段,原來采取的單獨推進的改革策略已經難以適直當前改革開放的需要。金融立法也應當圍繞這一轉變,確立統籌規劃、科學立法的思向。保護金融機構存款人、金融品投資人的利益永遠是維護金融機構信譽的重要因素。當前應當強調對于基礎金融法律關系的研究,同時做好金融創新產品的法律關系的規范,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在許可金融機構推出創新產品的過程中應當重視對于投資者知情權、收益權等合法權益的保護。
關鍵詞:地方金融;規范管理;分析探討
地方金融的繁榮發展,具備了服務微小、地方成長、區域定位的特點得到了各地政府的關注,因此各地陸續出臺了相關的法規,設立專門的機構實行地方金融的規范化管理。確保地方金融的健康有序發展,防范金融危機,維護金融穩定。
一、地方金融規范與管理概述
地方金融具體指的是在一定行政區域的范圍內建立的,服務于地方居民和企業的地方金融市場或者是金融機構,從管理的對象看,基本可以分為三大類機構。一種是以農村、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村鎮銀行、財務公司、信托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和基金公司等為代表的地方正規金融機構,這類機構都是依法取得了業務許可的非中央管理的金融企業,其特點是堅持分類管理的原則。一種是不在監會、證監會、銀監會等管理機構的直接監管范圍內,但是正規的地方金融機構,這類機構具備了相對健全的監管體制和管理主體,主要經營具有金融性質的業務,從管理方法來看,地方政府主要以信用環境的整治和社會信用的推動為體系建設的重點,加強了轄區內的金融生態建設,其管理特點以湖南省為代表。為了完善“三農”和中小型企業中的金融服務,國家逐步降低了地方金融機構的門檻,許多融資性的擔保公司和小額貸款公司都如雨后春筍般涌現出來。最后一類的地方機構我們歸納為其他的地方機構,這類機構多是以合作制的形式存在,以民政補助、扶貧辦的新農合以及貧困地區的互助資金社為代表,合作會員提供資金融通服務,通常沒有管理部門,所以對于這一類地方金融機構的規范管理就顯得尤為重要和急切。
二、地方金融規范管理現存問題
(一)管理職能較為分散
就目前來看,對于私募證券、股權投資、小額貸款等地方金融的管理工作,主要由地方金融的工作辦公室來負責,而其他類別的準金融機構,則是將管理職責分散給了地方政府的其他幾個部門負責。比如說,由商務部來管理典當行,由財政部負責擔保公司,由國資企業管理產權交易等等,這種模式必然會帶來管理力度的分散,加大了協調力度,降低了金融管理的水平。
(二)職責定位比較寬泛
地方金融在長期的實踐過程中,可以看出地方金融的管理部門具備了以下幾方面的職能:一方面,為政府提供了公共服務,一方面,對金融企業實施管理,另一方面,履行了國資企業的職能。地方金融工作室被賦予了多重角色,造成了職責的定位過于寬泛而且職責的差異性也過大,政府的主要職責就是營造出金融發展的良好氛圍,金融管理的專業性較高,集中權利制的管理對于地方政府金融管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地方政府迎來了巨大的挑戰。
(三)管理人才極為匱乏
地方政府涉及到金融領域的管理職能與其他類型的工作相比具有特殊性的,要求相關的工作人員必須要儲備大量的專業知識并且具有較強的專業技能實際應用能力,在地方政府以往的工作中,只是提供綜合性質的服務,很少涉及到對于金融領域的規范和管理,也很少有具備金融專業知識的人才投入到地方政府的管理過程中,這就造成了地方金融管理在工作安排和人員配置上的不足。
(四)風險監控技術不足
地方政府在地方金融機構的管理上,面臨著雙重的挑戰。一方面,地方政府要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大力推動地方金融行業的發。然而,“攻城容易,守城難”。所以,地方政府另一方面又要保證對于金融潛在風險的防范。多年的時間可以看出,地方政府在管理導向上更多傾向于促進地方金融發展,而忽略了對金融風險的防范,地方政府的管理通常會具備地方色彩,經常出現的管理的不到位的現象。
三、地方金融規范與管理的相關建議
(一)健全相關管理制度
地方金融在近年來得到了大力的發展,急需相關的管理制度。國家必須要出臺相應的地方金融管理方案,確定出各地方上的發展重點,強化對地方金融發展過程的指導,積極補充完善地方金融業的管理機制和配套的法律,經過逐步深入的研究,制定出規范化的操作標準和統一性的業務流程,全面促進地方金融的可持續發展。
(二)明確管理權限
行為界限的明確主要是地方政府的工作,地方政府在工作過程中務必要切實樹立起科學有效的地方金融發展觀,明確規范的行為界限,突破地方金融傳統的工作重點,逐步向協調服務的方向轉型,確保金融資源市場化配置的主導地位,杜絕對于地方金融管理機構的業務影響和流程干擾,參照地區經濟的發展規律和實際的情況來制定本地區的發展規劃,重點要加強地方金融的生態建設和信用環境的完善,創造出優化和完善的外部建設條件。
(三)重視人才培養
地方政府在實行地方金融的管理過程中,要整合地方金融管理部門的分散職能,統一協調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步調,集中管理設立地方金融管理辦公室,來加大金融管理的力度和風險防范的能力。整合后的金融管理部門必須要具備專業的管理能力,這就需要大量的專業人才投入到地方性的金融領域,科學合理地制定出管理辦法,全面實現對于地方金融的服務和經濟社會的發展。
(四)加強部門溝通
地方政府具有屬地優勢,如果能夠將這種優勢與中央設立的駐地方金融管理工作室的專業優勢整合為一個整體,深入探討各部門之間的監管信息交流,和專業領域的溝通,提升整個區域內金融管理的綜合功能,增強整體協同效應和項目管理合力,使地方金融的規范管理工作統一為一個整體,避免交叉管理的現象,實現地方金融的有效性規范和管理。
四、地方金融規范與管理的重要意義
規范地方金融的管理,對于很多類型的融資性擔保公司中小型的企業以及小額貸款公司的健康發展以及準金融機構的協調管理都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充分發揮政府的信息優勢和金融管理職能,促進金融發展和風險防范。完善地方金融的規范管理還有利于金融管理實效性的提升,我國當前采取的垂直金融管理的模式從實際來看存在手段滯后和信息失真的狀況,影響了管理效能,當賦予了地方政府金融管理的職能,中央的金融管理機制就能夠通過地方政府的金融平臺進行交流,全面構建信息反饋的機制,綜合提升了金融領域的規范及管理效率。我國垂直金融的管理模式的管理權力集中于中央,對于縣市級的規劃發展還不夠完善,嚴重制約了地方性中小型金融機構的全面發展。在這種背景下,對于地方上的金融管理機構的完善,以及地方政府對金融事業發展的積極性調動都有十分有利的作用,對于地方經濟的健全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綜上所述,隨著金融改革的不斷深化,各地的準金融機構和金融機構大量涌現,關于地方金融的規范和管理問題也不斷顯現,本篇論文介紹了地方金融的管理現狀,總結了地方金融在近年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分析了當前地方金融規范管理模式的利弊,并且提出了地方金融規范管理的建議性政策,對于管理模式探索,以及地方金融的穩定性維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
[1]張瑋.淺析規范地方金融管理體制[J].中國信息化,2013(04).
[2]李洪強.淺談地方金融的規范與管理[J].貴州農村金融,2012(02).
[3]鐘海英.我國地方金融管理體制改革研究[J].南方金融,2013(02).
一、引言
雖然2008年隨著美國次貸危機的出現后,全球金融衍生品市場進入一輪深度調整時期,但金融衍生品給金融市場注入的生機與活力是不容忽視的。從目前國際國內形勢看,我國已經在國有商業銀行陸續開展了金融衍生品交易。回顧它的國內發展,20世紀90年代,我國開展的外匯、國債和股指等三大品種的金融期貨交易,特別是國債期貨交易曾經達到了相當巨大的規模,但最后均已失敗告終,這說明當時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存在一些帶共性的因素,筆者以長期的商業銀行一線從業經歷,對此加以論述,希望能為加強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建設提供參考,為我國新一輪的經濟轉型提供有益的借鑒。
二、金融衍生品及其發展歷史
金融衍生產品(derivative s)是指其價值依賴于基礎資產(underlyings)價值變動的合約(contracts)。這種合約可以是標準化的,也可以是非標準化的。標準化合約是指其標的物(基礎資產)的交易價格、交易時間、資產特征、交易方式等都是事先標準化的,因此此類合約大多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如期貨。非標準化合約是指以上各項由交易的雙方自行約定,因此具有很強的靈活性,比如遠期協議。
金融衍生產品是與金融相關的派生物,通常是指從原生資產(英文為underlyingassets)派生出來的金融工具。其共同特征是保證金交易,即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就可進行全額交易,不需實際上的本金轉移,合約的了結一般也采用現金差價結算的方式進行,只有在滿期日以實物交割方式履約的合約才需要買方交足貸款。因此,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具有杠桿效應。保證金越低,杠桿效應越大,風險也本文由收集整理就越大。
至于金融衍生產品的種類,在國際上是非常多的,而且由于金融創新活動的不斷推出新品種,屬于這個范疇的東西也越來越多。從基本分類來看,則主要有以下三種分類:
(1)根據產品形態,可以分為遠期、期貨、期權和互換四大類。
(2)根據原生資產分類,即股票、利率、匯率和商品。如果再加以細分,股票類中又包括具體的股票(股票期貨、股票期權合約)和由股票組合形成的股票指數期貨和期權合約等;利率類中又可分為以短期存款利率為代表的短期利率(如利率期貨、利率遠期、利率期權、利率互換合約)和以長期債券利率為代表的長期利率(如債券期貨、債券期權合約);貨幣類中包括各種不同幣種之間的比值;商品類中包括各類大宗實物商品。
(3)根據交易方法,可分為場內交易和場外交易。場內交易即是通常所指的交易所交易,指所有的供求方集中在交易所進行競價交易的交易方式。場外交易即是柜臺交易,指交易雙方直接成為交易對手的交易方式,其參與者僅限于信用度高的客戶。
現代意義上的金融衍生品產生于20世紀70年代初,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me)于1972年推出了外匯期貨,芝加哥交易所(cbot)于1973年設立了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boe),推出了期權產品。近年來金融衍生品發展很快,年增長率都在10%以上。
三、金融衍生品監管模式
由于各種的國情不同,引入金融衍生品的時間和發展情況也各不相同,世界各國都采取不同的監管模式,具體有以下幾種具有代表性的模式:
(1)美國的多方監管模式
美國是多個監管機構并存模式的典型代表,它是機構型和功能型監管模式的混合體。從機構監管的角度來看包括:1.聯邦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專職負責監管期貨市場。2.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按照法律規定,sec有權對有價證券期權、外匯和股票指數期權交易監管。3.聯邦儲備委員會和貨幣監理署,負責監管商業銀行從事的衍生品交易。另外,美國衍生品市場還有全國期貨業協會和期貨交易所這樣的自律監管組織。
(2)英國的單一監管模式
英國對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監管實行的是單一制監管模式。1997年10月,原有的證券投資局正式改名為金融服務局,開始全面負責英國金融業的監管;1998年6月,接收了英格蘭銀行的銀行監管職能、保險監管職能以及證券交易所的上市審查職能等,成為身兼銀行、保險和證券期貨監管職能的唯一監管機構。從2001年12月1日起,金融服務局開始全面行使金融監管權,負責對本國銀行、保險公司、住房協會、互助會、信用協會、勞埃德、養老金顧問、證券經紀人、投資服務的專業公司、衍生品交易者、從事投資業務的專業人士和抵押放款人等金融行業的監管。
(3)日本的行政監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