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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1:錢某與高某曾因扒竊被抓,后高某釋放,而錢某被處以勞教,錢某懷疑其被處罰系高某告發所致。解教后,其于一月份找到高某,采用威脅方法,要求高某賠償12000元,高某只好先付給錢某五千元,并答應三月二十日前付清余款。一個月后,錢某頻頻打電話向高某催逼七千元所謂欠債,高某則予以回避應付。同年三月二十五日,錢某等數人偶遇正欲開車離開的高某,遂上前攔住討要余款。高某見對方架式,即將手中裝有錢款的包傳給自己朋友后逃跑,但被錢某等人抓住。錢某遂伙同他人挾持高某乘出租車至某飯店并開房間繼續向高某討錢,聲稱不給錢就走不了,但未采取其他暴力強制行為。高某只好打電話給朋友借錢,并要求送到飯店。后錢某等人看住高某,直至拿到高某朋友送來的七千元才放高某離開。
案例2王某與步某原來有業務聯系,步某將承接的工程交王某施工,并按工作量結工程款給王。在2004年的一起工程中,雙方因為工作量認識不一,繼而在給付款項上發生矛盾,后經中間人調解,以步某所認可的金額一次了斷雙方債務糾紛。王某雖勉強接受,但內心堅持認為步某少付了他5000元的工錢。后王某手下工人陸續離開王某至步某處工作,更引起王某不滿。其遂于2005年的一天,糾集數人強行挾持步某至其雇來的車輛內往城外駛去。在車內,王某伙同他人向步某逼取二萬元(稱討回欠款加上利息),并對其采用輕微暴力,還威脅步某如不答應,將帶其到外地關幾天。步某無奈,同意給付款項20000元,但王某不放心,在扣押了步某的駕駛證件后才放其離開。經步某報案,王某在相約取再次談定的10000元錢時被公安人員抓獲。
案例3吳某系本市某公司經理,因經營業務需要資金,遂通過朋友向姚某商借高利貨15萬元,并約定借期為1個月。到期后,姚某向吳某催討欠款及高額利息,吳某因公司無資金歸還,在要求延期付款遭拒后,一直避債應付。姚某遂在糾集人員上門多次催討未果后,終將吳某找到,并將吳某挾持至某賓館一房間內逼其還錢,期間,還采用毆打、讓吳某洗冷水浴及裸身示眾等暴力、污辱方法施壓,并逼迫吳某打電話借錢還債,長時間限制其人身自由,直到吳某家屬帶錢來賓館并交給姚某才讓其離開。
上述案件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即均以挾持并控制他人人身的手段,進而逼取債務或者所謂的債務。在進行審查中,認定犯罪嫌疑人錢某、王某、姚某的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綁架勒索罪、非法拘禁罪以及構成這幾個罪名的數罪爭議頗大,究竟應該如何認定上述犯罪嫌疑人行為的性質呢?一罪還是數罪呢?
上述這類以控制人身手段索取錢款案件,從刑法理論來看,實際上就是行為中既存在侵權又同時存在侵財的類似于結合犯情形的定性問題,其復雜之處在于當中還夾雜著刑事與民事的分野。因此,在對其的處理上,筆者認為,應該注意個案的具體情況,結合民事債權債務,進行正確的分析判斷,并根據我國刑法及其司法解釋作出準確的定性。首先,要看所謂的債務是否真實存在。盡管它不是區分該類行為屬于民事經濟糾紛還是刑事違法犯罪的唯一標準,但卻是區分民事案件還是刑事案件的一個重要方面。確實存在實際債權,也確實為了討債,雖不能就此排除刑事犯罪,但由于在行為人的主觀方面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犯意,即使有侵權行為存在,有時還表現的十分突出或明顯,但最起碼不能成立純侵財類犯罪,如搶劫、敲詐勒索罪。如果并不存在債的事實,就談不上索取債權,則在上述類情況中就可能存在侵財類犯罪,抑或侵權類犯罪,再有就是侵財與侵權的結合犯罪。因此,我們不能被一些只具有債務表象的所謂欠款蒙蔽視野,要注重債的實質要件,需要審視該債務是否得到法律法規或社會民間的認可,債權人、債務人雙方是否均明確存在債的事實,特別是雙方對債務本身這一基礎法律事實的真實性是否有爭議是區別債務實際存在的分水嶺。
案例1中,錢某所謂逼討欠款實際上是其敲詐勒索中日后交納的被勒索款,不具有債的實質要件,同時,它是犯罪行為的直接結果,也是犯罪事實本身的一個部份,被害人是否交付被勒索款,刑法將會積極反映,并作出犯罪嫌疑人勒索行為是否既遂的評價而決定相應的刑事處罰。因此,錢某逼討所謂債務的行為,實際上就是進一步勒索錢財的行為,與民事糾紛風馬牛不相及。其次,要注意審視債務的清償與債務的爭議。債務在有效清償后,雙方就不再存在民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同時要注意的是民間調解處理也是一種有效的結欠行為,一旦雙方承認就應當視為債的消滅,否則無以保證經濟交往的穩定及誠信與信譽。在實際履行還款義務后,債權人再以債的名義實施控制人身索取財物的行為應當考慮存在刑事犯罪的可能,但還要注意是否存在債務糾紛或爭議。如果確實存在,且控制人身行為本身情節又顯著輕微的,則不成立構成犯罪,當然,控制人身的行為情節較為嚴重的,雖不成立侵財類犯罪,但可考慮是否成立侵權類犯罪。與此同時,要注意的是行為人假借所謂的債務糾紛實施犯罪的情形,這就需要在排除經濟糾紛的前提下,審查索取金額是否有超過實際債務之數額要求以及其中是否存在一個雙方相對無爭議的階段并以此作為確定是為債務糾紛行為而起還是將債務糾紛作為借口行勒索之實。第二案例中,既然已調解,并無威嚇行徑,一旦認可應當視為結清。從這個意義而言,很明顯,王某的行為由于不再存在債務的前提,因此應該認定其行為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從而認定為是一起刑事案件,至于其辨稱的確實被害人少付其工錢,只是他的單方心態,并不能成立雙方的債權債務關系。
所謂的討要欠款加利息就更是成為無源之水、無稽之談了。退一步講,王某辨稱步某尚少付其工錢5000元,而實際上其向步某索取的是20000元,明顯超出所謂債務的金額,也同樣可以看出王某的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主觀心態。再次要區分合法債務與非法債務及何為非法債務。根據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為索取債務及非法債務非法拘禁他人的,應該以非法拘禁罪論處。也就是說,債務的合法還是非法在為索債非法拘禁他人案中并沒有區別。但在控制人身型索債的案件中,存在合法或非法債務,即使控制人身的行為方式較為激烈,一般仍應當認定為非法拘禁罪。反之,不存在合法或非法債務,構成犯罪的,則應當認定為敲詐勒索罪、綁架勒索罪或者搶劫罪。合法債務較為容易判斷,不作贅述,非法債務實踐中爭議頗多。筆者認為首先該債務應當確系成立,其次該債務的形成存在違法的情形。也就是說,其實質要件是債權人、債務人雙方均明確存在債的事實,但不為法律法規所承認或在實施違法行為中形成的實際債權,同時債務人是否履行清償義務,法律法規無需作出干預,如民間高利貸債務、賭債等等。
案例3中,姚某雖索取的是非法債務,且行為方式上又采取了較為惡劣的手段,但由于該債務確實存在,其索債行為依法只能認定為非法拘禁罪,至于其在控制人身過程中,采取暴力及侮辱的行為,只能被認定為非法拘禁罪中的從重處罰情節。反之,在不符合上述要件的情況下,如通過威脅、要挾或暴力等行為強迫對方接受而形成的所謂債務,因其徒具債的名義或表象,不符合非法債務的實質要件,故不能認定為非法債務。其控制人身并索取這種所謂債務,則是違法犯罪行為本身的延續,應該以刑事犯罪來認定,并將其是否索取到錢財作為該部份犯罪是否完成的標志從而來確定犯罪的既遂與未遂。如案例1中錢某的所謂欠款,就連非法債務都不能成立,自然應該以犯罪來認定。在確定了行為人與被害人間是否存在合法或非法債務從而確定是否有非法占有故意并影響罪與非罪的債務問題后,可以說,凡是不存在合法或非法債務,并可排除經濟糾紛,或有充分依據證實行為人以債務或經濟糾紛為名行勒索之實的案件,以及存在合法或非法債務,但采用非法手段拘禁他人的,就可以考慮這些行為是刑事違法犯罪性質。但這類行為究竟構成何罪,還需考察行為人的具體行為因素及其犯意變化,即控制人身行為的具體表現及其故意內容以最終確定構成何罪以及是否構成數罪。一般來說,要注意以下兩個因素:
工程機械轉讓合同范文1甲方(讓出方): 身份證號:
乙方(購買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多次協商一致,本著誠實、公平、信用的原則,自愿達成以下合同條款。合同依法生效后,對甲、乙雙方都具有約束力,任何一方違約將承擔本合同規定全部損失及法律責任。
一、甲方將所屬物 機一臺(編號: ;車架號: 發動機號: )轉讓給乙方,成交價為 元(大寫: )。
二、乙方付款后,本機械的所有權、使用權屬乙方,與甲方無關。
三、本機證件包括:
四、本機械轉讓以前發生的債權、債務、經濟糾紛、安全事故、法律責任等甲方全部承擔,與乙方無關。
五、本機械轉讓以后發生的債權、債務、安全事故、法律責任等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負責。
六、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以機械故障、價額過高、未看清楚等要求甲方退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機。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將承擔對方全部經濟損失。如引發訴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違約方全部承擔,并支付違約金貳萬元給對方。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機械轉讓合同范文2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共同簽訂如下合同,并商定以下條款:
一、甲方將自有的 工程機械一臺,機身號為 ,發動機編號為 ,生產日期為 年 月 日, 已工作時間為 小時,價格為 元,轉讓給乙方所有,歸乙方使用支配。
二、甲方出售的該工程機械 轉讓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甲方保證其所轉讓的工程機械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權,不受任何第三人的追索;轉讓后,乙方所有債權債務糾紛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甲乙雙方一經簽訂本合同乙方就將總購機款的 %計 元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給甲方,同時甲方也將機械型號為 ,發動機編號為 ,機身編號為 的工程機械一臺交付給乙方,甲方交付工程機械的同時交付原始購機發票、合格證、說明書、購機資料、隨車附件等物品給乙方, 方負責聯系合法運輸車輛將該工程機械運輸到目的地 ,運輸費用 元由 方承擔,工程機械到達目的地后,乙方于 日內將 一余下的 %購機款 元支付給甲方。
四、甲方必須保證本機屬于合法擁有,如屬于盜竊等贓車,由甲方承擔法律責任,與乙方無關;甲方必須保證本機的生產日期、工作小時、原始購機發票等資料是真實有效的,本工程機械沒有進行翻新、更換機身銘牌、修改工作時間表、改換生產日期等等虛假欺騙行為。
五、甲乙雙方如有違約必須賠償對方的所有損失,并支付20%的違約金;如合同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積極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起正式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機械轉讓合同范文3甲方(賣方):住址: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乙方(買方):住址: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經平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甲方所有的挖掘機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挖掘機品牌:型號: 機號:
二、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
三、甲方承諾對上述轉讓的挖掘機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乙方給予該承諾購買上述挖掘機。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張挖掘機的所有權或他物權導致乙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甲方對出售的機械在 年 月 日之前的任何經濟糾紛負有全部責任,且責任與乙方無關。
五、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將貨款付至甲方賬戶。
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七、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對本案可否恢復案件審理并準予撤訴,存在兩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本案系因破產案件而中止訴訟,只有等破產案件審理終結即原裁定中止訴訟的事由消除后,才能恢復本案債務糾紛案件的審理。另一意見認為,因原告申請撤訴而恢復本案審理,不以破產案件審理結果為條件,不屬于民訴法規定應中止審理的情形,可以決定恢復審理并裁定準予撤訴。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析理如下:
本人認為,一般情況下對中止訴訟的案件能否撤訴,取決于影響案件恢復審理的原因是否消除,如果原因消除,則應當恢復審理。本案裁定中止訴訟的原因是永發印業進入破產程序,司法解釋明確規定應當中止訴訟。從一般情形上講,消除案件案件恢復審理的原因應當是原中止訴訟的裁定所指的事由。就本案而言,如果僵硬的適用法律條文,則破產案件未審理完結,不得恢復訴訟。但本人認為,作為撤訴案件的恢復審理應當例外。理由是:
1、本案恢復審理無需等待破產案件的審理結果。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11月7日《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試行)>若干問題的意見》中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后,以破產企業為債務人的其它經濟糾紛案件,且另無連帶責任人的,應當終結訴訟。但最高人民法院在2002年7月30日的《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將上述情況修改為“中止訴訟”。究其原因是破產案件在審理過程中有可能因債權人的申訴而被撤銷,也可能因其它原因對申請破產的企業不予宣告破產。申請破產的企業仍可能重新承擔一般債務,一般債務的案件在恢復審理后有可能判決不予宣告破產的企業承擔實體責任。故新司法解釋的法律依據實質上是《民訴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五)項“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的規定。而本案原告撤訴,其實質是終結訴訟,其與破產案件審結且宣告企業破產法律后果是相同的。換言之,即在案件作撤訴處理的情況下,破產案件的審理結果對本案實際處理已無任何法律意義,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發生任何預決性的影響,不成其為本案審理的依據。因此,被中止訴訟的案件,在終結訴訟的某一條件具備時,則應優先適用該條件,宣布案件審理終結。
2、對案件恢復審理只是裁定撤訴的程序條件。為何對擬作準予撤訴的案件還要恢復審理,這是因為案件已作中止訴訟的裁定,而對案件作準予撤訴處理須是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只有決定恢復案件審理才能使訴訟程序便利進行。在這個意義上講,恢復案件并非繼續對案件進行實質性的審理,并非對債務案件中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和民事責任作出裁判,而是為作出裁定準予撤訴的奠定條件基礎,其發展方向或訴訟進程是終結訴訟。故無論破產案件審理結果如何,均與本案審理進程無實質性影響。
3、有利于保護當事人的訴權和實體利益。申請撤訴是當事人的一項訴訟權利,只要不被法律明文禁止和其它規避法律的情形則應準許。當前法律和司法解釋對中止訴訟的案件可否準予撤訴沒有明確規定,從尊重當事人的意愿和保障其訴權的角度出發,應當準予撤訴。其次是有利于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由于原告因訴前財產保全時提供了擔保,將汽車登記證書提交給法院,如果等待破產案件的審結,勢必使原告在此期間內全面行使轉讓等處分內容財產權受到影響。這對債權人是不公平的。另一方面,申請破產的企業也因財產保全被查封了房屋等部分財產,由于受訴債務案件的法院不能得知破產案件的最終審理結果,在未準予原告撤訴的情況下,也不敢貿然解除原采取的查封措施,對破產企業的清產核資也造成了一定影響。因此,可以說裁定終結訴訟對雙方當事人均為有利。
4、準予撤訴符合公正與效率的法院工作主題的要求。如果不準撤訴,該債務糾紛案則需“耐心”等待破產案件的審結,而破產案件的審結往往頗費時日,有的要一年半截甚至更長,以至案件長期不能結案,在司法統計報表上長期呈未結案數,而這樣做勢必影響了法院訴訟結案的高效快速,同時影響了法院的外部形象。
負責人:張長生,該基金會理事長。
委托人:李全林,蘭州精業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甘肅省建四方企業發展公司,住所地: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白銀路185號。
法定代表人:關長弓,該公司經理。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甘肅省建筑工程材料公司,住所地: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中山林47號。
法定代表人:馬安利,該公司經理。
上訴人蘭州市西固區農村合作基金會(以下簡稱農基會)為與被上評人甘肅省建四方企業發展公司(以下簡稱四方公司)、甘肅省建筑工程材料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糾紛案,不服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2000)甘經初字第17號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由審判員葉小青擔任審判長,審判員錢曉晨、王闖參加的合議庭進行了審理。書記員張銳華擔任記錄。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農基會向原審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起訴稱,l998年10月26日至1999年9月28日間,農基會依約先后十次借給四方公司1685萬元,四方公司和建筑公司分別用機動車、不動產作了抵押擔保。因四方公司到期不還借款,農基會遂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四方公司返還借款1685萬元及資金占用費334.6萬元,并由建筑公司承擔連帶還款責任。另外,農基會于1997年6月由蘭州市西固區體制改革委員會批準設立,經營范國系項目咨詢,吸收臨時、中長期入股資金,辦理借款業務,興辦經濟實體等。1998年6月,蘭州市西固區農業局為該農基會頒發了“農村合作基金會登記證”。
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農基會是依法設立的為社區內農業、農民服務的資金互助組織,非金融機構,不得辦理借款業務。1996年8月22日國務院《關于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專門就清理整頓農村合作基金會的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但本案原告農基會的批準設立、核定的經營范圍及從事的借款業務,均違反上述文件的規定精神,其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應在政府的領導下妥善處理,不屬于人民法院的收案范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款(四)項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三十九條之規定,該院以(2000)甘經初字第17號裁定,駁回原告農基會的起訴。
農基會不服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向本院上訴稱: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農基會的起訴,所依據的1996年8月22日國務院《關于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與國務院〔1999〕3號文件《清理整頓農村合作基金會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規定的精神不符,應依照《方案》和最高人民法院〔1995〕153號《關于涉及農村合作基金會的經濟糾紛案件人民法院應當予以受理的通知》(以下簡稱本院〔1995〕153號《通知》)的要求,及有關法律規定受理本案。本案被上訴人實際占用上訴人資金1685萬元至今未予償還,因上訴人無法兌付,使得4000多名儲戶集體上訪,堵塞交通,嚴重造成了社會的不穩定。為此,請求法院依法裁判。兩被上訴人均未答辯。
本院認為,本案系農基會作為債權人,為清理收回債權向借款人主張權利的民事案件。即使農基會違法經營,但其與借款人之間發生的債權債務糾紛,亦屬民事糾紛范疇,應屬人民法院收案范圍。因此,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以本案不屬于法院收案范圍為由,駁回原告起訴不當。上訴人農基會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本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一百五十四條和本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裁定如下:
一撤銷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2000)甘經初字第17號民事裁定。
關鍵詞:經濟糾紛 風險損失 承擔
一、 由于政治原因使原來的經濟活動不能正常進行產生的風險和由于政策變動帶來的風險的處理
國際間兩國政治關系惡化,往往引起在經濟上采取一些敵對措施,如制裁、封鎖等,使原來兩國企業間訂立的進出口合同以及與這些進出口有關的采購出口產品與銷售進口產品的合同無法履行。這種情況對當事人來說無法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變化,原合同可根據具體情況作不可抗力提出解釋或變更合同,可以不再繼續履行,不追究原合同的違約責任,但要采取積極措施減少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如向別的國家推銷已經采購的商品或轉內銷等。在采取積極措施后仍然產生的經濟損失,應該由合同雙方共同分擔。
由于政策變動引起交易關系發生較大變化時,也可按不可抗力對原合同進行修訂。產品價格由國家控制改為市場調節,就屬于政策變動,原來按國家控制價訂立的合同,應按新價進行修訂而不再按合同履行。
二、 由于市場急劇變化給合同履行帶來較大風險損失的處理與損失責任的承擔
經濟合同的履行,是指雙方當事人按照合同的規定,完成自己所承擔義務的行為。其中實際履行是一種重要履行方式,在實際履行中當事人必須按照經濟合同所規定的標的履行,不能用支付違約金來取代履行合同的義務。合同當事人一方違反經濟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損失超過違約金,還應當進行賠償,以補償違約金不足的部分。如果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還應繼續履行。只要在特定情況下,才允許不實際履行。但違約方應當賠償經濟損失。可是在市場經濟中,市場供需情況變動往往會引發商品價格的急劇變動,給已訂立合同的履行帶來較大的風險損失,履行期長的合同更容易遇到價格波動帶來的風險。發生風險損失后,有的當事人往往因對方當事人履約中存在的問題認為對方違約,要對方承擔風險。
一般的價格波動是經濟活動參與者應該預見到的,一般的風險應由當事人按合同履行按合同約定承擔責任。但一些大的波動往往又是當事人難以預見、避免,無力克服的,有時又會給當事人帶來巨大的風險損失。應該允許采取一些補救辦法。特別像某些產品,原來供不應求,預計需求量很大,價高利大,引起不少單位投資建廠、訂購原料、擴大生產,不少商貿企業大量訂貨。但由于對需求預計過高,或出現了特殊情況,就可能出現供過于求,價格猛跌,使不少合同履行帶來巨大的風險損失。對這種純屬市場變化帶來的風險,是否可規定一個界限,當價格變動超過一定范圍,或交易額虧損超過一定數額,允許對原合同進行修訂。允許一方要求對方對尚未采購的商品不再采購和不再供貨。長期合同更應允許對后期的合約條款修訂或撤銷盡量減少風險損失。如果價格的波動確實給一方在經營中帶來巨大的風險損失,是否還可允許對原合同價格作適當調整,由供方讓點利。如果一方因陷入困境,但還有復蘇的可能,則在還債期限上給以寬限,使其不致因償還到期債務陷入。一些履行期較長的建筑承包工程,如果建筑材料價格上漲超過一定程度,也應允許對承包價格作適當調整。
對一方在履行中有違約和瑕疵的情況,也要作實事求是的分析。一方嚴重違約,另一方當然有格撤銷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風險損失。但如果一方正在履約,只是交貨晚了幾天,或質量基本合格,只是有些小毛病,仍可正常銷售,就不宜撤銷合同,而應在履行合同的基礎上合理承擔風險損失,要求在履約中有過錯的一方承擔相應的風險損失。
在已經發生風險后,雙方都應采取積極措施處理標的物,盡快減少損失。不要因不履行合同而擴大損失,如果因為不履約不能及時處理標的物而擴大的損失,而有過錯的一方應承擔損失擴大的責任。
三、 幾個有關聯的合同發生風險損失時的綜合處理
所謂有關的合同,是指與一項交易有關的幾個聯系合同,或為完
成某項交易而訂立的幾個不同要素的合同。也指有關當事人之間有性質相同或相近的幾個合同。發生風險以后,這幾個關聯合同的債務人沒有能力全部償付各個有關聯合同各債權人的債務,但還控制著這些關聯合同履行中的部分財產,在這類情況下,綜合處理幾個合同的債權債務關系,比單個處理各個合同關系,可以更公平合理地調整幾個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
一種情況是某一宗交易中的一個當事人經營失誤,無力全部償還,欠下幾個有關聯合同當事人中的幾個債權人的債務。
還有一種是按當事人之間的合同關系,一般情況風險應由某一方承擔,但因有關聯合同當事人之間的特殊約定,其他當事人對承擔風險也有一定的責任,則風險損失也可特殊處理,由有關當事人共同承擔。譬如銀行之間的拆借合同,拆出行一般是不承擔拆借資金貸出后的風險的。只要拆入銀行繼續經營,沒有倒閉,就必須按拆借條件按期向拆出行歸還資金。拆入行將拆入資金用于何處,則完全是拆入行自己的責任,拆出行不得干預,也不能在拆借利息之處謀取額外的利益。如果拆出行通過某種關系取得某種特殊的額外利益,那就把原來單純的拆借關系為一種新的關系,則風險損失的承擔可能又需要重新研究。
四、 經濟活動中有欺詐或一方當事人被詐騙時風險損失的承擔
經濟活動中有欺詐或欺騙行為,往往給對方造成損失。參與經濟
活動的當事人,都應該提高警惕,避免被對方欺詐或詐騙,減少因此帶來的損失。但一旦遇上,一般說被騙的就只能承擔損失風險,不能無根據的設法把風險轉嫁給其他人,更不能損害善意第三人的正當權益。欺詐一方自己遭遇到風險損失,更應由自己承擔。
1. 債權人自己進行欺詐活動的,無權向受騙的另一方要求賠償風險損失。
2. 債務人以欺詐手段騙取了某些人的資產用于歸還所欠債務時,要根據具體情況注意保護新老債權人的正當利益。并盡量減少總的風險損失。
正常經營的當事人,有時也會因資金周轉的關系將某一筆收入用
于履行新的合同的資金去歸還到期欠款的,只要用于履行新合同的資金確能如期支付,就能維持繼續經營。但有的已經經營虧空的當事人,事實上已經資不抵債,在債權人索債時,往往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新的客戶的資金向老債權人償債,新的債權人在協議無法履行時也提出索債,造成復雜的債務糾紛。這些問題就要根據具體情況慎重處理。
如果一個債務人還在正當經營,經營的基礎上還能維持一定的盈利,過去是由于某些具體原因遭到意外風險有一定虧損未能償還到期債務,現在要立即償還已到期債務也將速使業務無法維持下去,但如果適當延長還款期限,允許債務人繼續經營,有計劃的逐步用收益償還各個債權人的債務。如果欠下的債務是短期間無法彌補的,當事人采取的是拆東墻補西墻的辦法,由應及早申請債務人破產將其全部財產公平償付給有關的債權人。而不要讓債務人繼續向新的債權人借貸,繼續擴大債務損失。
3. 因被欺詐和被詐騙產生的風險損失,不應轉嫁給沒有過錯的第三人。
己于人因被對方當事人欺詐或詐騙,債權不能回收,債權人追究對方盡量多收回債權,減少損失。可以積極向債務人追索,在了解到債務人某些資金與財產的去向時也可向從債務人處拿到過資金與財產的當事人追索。這要嚴格根據實際情況處理。有的拿到資金的單位并不了解欺騙情況,拿到的資金是通過財產正常交換取得,是付出了正當對價的,是善意的第三人,就不能用損害他們利益的辦法來保護被欺詐遭受損害的一方。被騙人應自己承擔被騙的損失。如果從債務人處取得資金與財產的知情人,是參與欺詐或代詐騙方保管財產沒有付出過價的,可以用他們從債務人處得到的資金償還債權人,但必須有充分的證據。
五、 當事人在合同中關于風險損失承擔約定的合理性有效性
當事人在合同中訂有關于風險損失承擔的約定,只要確是在平等
協商的基礎上達成的一致認識,一般應承認有效。可以以此來確定風險責任的承擔。但要嚴格約束其適用范圍。
有的當事人在交易伙伴要其幫助推銷產品時,同意幫其物色介紹購貨人,但要求銷售方在銷售時自己注意貨款回收,力爭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一般說銷售中的風險,介紹方不承擔。
的有購銷合同的購貨人,對售貨人資信不夠信任,要求售貨人的開戶銀行,對購貨人預付的貨款,監督其專款專用,這家銀行同意監督專款和,并蓋了章,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售貨方動用這筆款項不屬專用,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屬于專款專用,付款后即使發生風險,銀行也沒有責任。
又如有的三角合同,甲向乙購貨并已付款,乙向丙購貨但未付款,乙通知甲去丙處提貨,提貨時丙告甲:乙尚未付款,并要甲在承諾“如乙不付款由甲向丙付款”后才允許甲提貨。甲作了上述承諾才提了貨。在這交易過程中,毫無疑問,款是該乙支付的,但乙沒有資金付款風險卻由該丙承擔而轉由甲承擔,如乙不能及時向丙付款,就得由甲向乙付款,再由甲向乙追索。
有的當事人知道洽談對方有到期貸款還未歸還銀行,但還有能力履行擬議中的合同,即向該開戶銀行提出,如果與該貸款單位訂立合同并支付購貨款,銀行將支持該貸款人履約而不扣該筆款用于還貸,如果銀行作出承諾,就不應扣這筆貨款,不應將貸款人不能還貸的風險轉嫁給購貨人。
有的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當事人對風險責任承擔的約定有過變更,并于風險承擔就要全面綜合分析。
有的合同關于風險責任承擔的約定顯失公平的,應確認其無效。聯營的風險一般是應共同承擔的,出現一方固定得益,不承擔風險的約定,一般應確認其無效。但也有時一方為支持另一方,原意提供一定比例的資金參與共同經營,要求的收益又大大低于這類企業一般的收益水平,這約定又可承認其有效。如聯營約定中一方的固定收益不低,又不承擔風險,則這種約定應為無效。
市場經濟中繁雜眾多的經濟活動,要有秩序地進行。這秩序是靠經濟合同維持的,按合同約定該誰承擔風險就由誰承擔風險,要維護經濟合同的嚴肅性,這是促使市場經濟健康發展不可少的一面。另一方面,市場經濟發展中常有超出一般預見的劇變或特殊情況,還有時會遇到一些有特殊糾纏難以單個處理的復雜經濟關系,對這些特殊情況下產生的風險要探索特殊的風險承擔辦法。再者,市場經濟高度發展以后,政府的經濟管理部門為了維護與支持經濟的發展,減少盲目性帶來的損失,也要采取一些宏觀調控性的政策措施,這對總的經濟發展是有利的,卻可能給此前訂立的某些經濟合同的履行帶來風險。因此,除了按經濟合同的約定來確定風險損失的承擔外,還應對一些特殊情況下風險損失的承擔有更合理的處理辦法,更公正地保護各方當事人的經濟利益并促使經濟活動更健康的發展。
1. 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或履行合同中,對可能發生或可預料
某種風險損失由誰承擔作出約定,約定必須是雙方自愿的,公平命題的。如果約定顯失公平,可根據當事人的要求宣布其無效。
2. 一般的風險損失,應在合同按約定履行后,由責任方承擔。
一方嚴重違約,另一方可撤銷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風險損失。雙方都在履約而一方有輕微違約時,合同仍應履行,違約方應對由于違約而引起的或擴大的風險損失,向另一方負賠償的責任。
3. 由于國家間政治惡化而采取某些經濟措施影響原先企業間
訂立的經濟合同的正常履行、由于國家政策的變化引起的市場變化,可以作為不可抗力,可以據此對原訂合同撤消或修訂。因履行原訂合同已經造成的損失,可按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共同承擔。
4.市場情況發生了非當事人所能預見的重大變化,應允許當事
人對原訂的合同進行修訂,部分不履行或不再履行。由于市場變化引起的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經濟損失,除按合同約定由履約方承擔外 ,呆根據市場變化能否預計和避免,履約中有無過錯等具體情況,適當減輕履約方的責任或由雙方共同承擔。對市場重大變化的界定,可以有一定的數量界限。
5.由于一當事人的過錯使一項經濟交易有關的幾個有關聯合同不能履行,不過錯的當事人欠下幾個債權人的債務已無力全額償還。如果這幾個債權人都沒有過錯,或都有同樣的過錯,可以將債務人在整個履約過程中尚留下的財產,比例償付各有關債權人,并要求其在今后經營盈利中繼續償還債權人,使各個債權人公正承擔風險損失。
6.該由某一方承擔的風險損失,不能無根據轉嫁給其他當事人,更不能轉嫁給付出過代價的善意第三人。
參考文獻
1、 漆浩等 《消費者權益保護手冊》 藍天出版社
2、 毛端稚等 《新類型經濟糾紛案件審理》 人民法院出版社
3、 蔣金華 《經濟法學》 成都科技大學出版社
4、 陳年冰等 《合同法與合同爭議的解決》 中國法制出版社
5、 莫莉君 《債務與合同糾紛證據指南》 中國法制出版社
關鍵詞:企業檔案;法制意識;檔案工作;勞動關系;改制企業;合法權益
1 企業檔案存在的問題
隨著目前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我國經濟體制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一些國有企業破產、重組、兼并或轉制,民營企業、合資企業、外商、個體工商戶等新的經濟組織逐漸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和職工就業的主題。然而在國有企業轉制、破產和兼并重組等過程中,企業身份轉變和檔案管理問題日益突出,主要表現在:一是企業職工檔案管理不規范,經過破產、轉制的國有企業職工檔案疏于管理,有的職工檔案去向不明或存在隨意涂改等現象。更有甚是,一些新的經濟組織不重視企業職工檔案的建立和保管,不能及時更新、補充新產生的職工的個人材料,導致職工的檔案不準確、不完善。二是企業職工檔案被分散保管。部分國有企業破產后職工被分流,但是職工檔案沒有被帶走,一些民營企業或外資企業只保存本單位職工錄用以后形成的檔案,職工錄用之前的檔案有的在原企業保管,有的隨破產企業檔案一起交由綜合企業管理部門或破產企業的主管部門保管。總之,職工的檔案被分割,形成了不完整的職工個人檔案,導致職工個人履歷斷檔,不能完整反映職工個人工作經歷。三是部分企業職工檔案管理不規范、保管存在安全隱患。有些企業職工檔案被裝在破舊木柜中或麻袋中堆放在倉庫角落,既沒有防火、防潮措施更沒有防盜設備,檔案丟失、損壞現象嚴重。四是借閱和傳遞手續不規范。部分單位和企業在職工檔案的借閱和傳遞方面存在不規范的現象,有的職工可以隨意帶走檔案,借閱無借條,調轉無手續和回執,有些企業因不同意職工調轉或其他理由隨意扣押或涂改職工檔案,致使職工檔案形成“棄檔”或“死檔”。企業檔案管理的缺失或錯誤,直接導致職工在辦理退休、養老、住房公積金等事宜時無法提供完整的法律依據,致使職工或企業利益受損,或有甚是導致企業和職工對簿公堂。
2 檔案是企業法律舉證的重要依據
企業在經濟運作之中總要發生各種糾紛,且以經濟債務糾紛與侵權糾紛居多,做好企業檔案管理它將為企業各項綜合業務、研究工作的開展創造必要條件,對規避和抵御各種風險起到一定的必備作用。企業要想順利發展減少經濟運作中的麻煩與損失,要想勝券在握,就必須在平時的企業管理中謹慎、細致的保存好,既有時效性又有真實性,較為翔實完整的企業檔案,才能在各種經濟糾紛中立于不敗之地。而我國現行的司法理念可以概述為“告訴制”,即民不告官不究,且是“誰主張,誰舉證”。然對經濟糾紛而言,從民法審判角度,原被告都可以舉證、質證,對證據的確認,采信,直接關系到審判的結果。所以原被告方在審理過程中,誰能完成舉證責任是致關一環。對原告來說是維權的重要手段,對被告來說是有力的抗爭,對法官來說是尋求公正判決的合理支點,一經采信證據,就會依據法判決。所以,企業在應對各種有關經濟和其他糾紛司法案件中,如能尋找出有力的證據材料,特別是有關文件、物證、人證、影像資料、錄音帶等等,既可以還原事實真面目,又能給法院斷案依法做出公正、公平、合理的判決,維護權益、討回公道。因此,從某方面來說做好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的檔案管理,對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來說是至關重要的,同時還是法律舉證的重要依據之一。
3 用法制意識搞好企業檔案管理
3.1 企業檔案管理融入法制意識的重要性和方法
既然企業檔案是企業處理各種糾紛的重要法律依據,因此企業檔案管理人員就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妥善做好企業檔案管理,在形成檔案之初就要樹立法制意識,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和證據的角度進行收集、整理、管理企業檔案。但企業管理千頭萬緒怎么從法律證據的角度管理企業檔案呢?這就要求企業檔案管理人員要弄清楚證據存在的基本要素。企業管理雖然表面非常發雜,但萬變不離其宗,不論業務經營、技術研究、行政管理、人力資源、財務資金,企業文化、企地關系等等,都離不開企業檔案、文印收發、簽章蓋印、信函交寄等等這些事務性的工作。所以取證、索證無時不有,就看從領導到普通職工有沒有法制意識與覺悟。所以企業機關文秘人員特別是檔案管理人員要對身邊的小事、碎事留個心眼,事事都要考慮周詳,做事特別是重要事項要留下痕跡,要有原始憑證 、文件記錄保存的習慣;要有程序制度逐級辦理的手續履行;要有回執、查詢的記錄原始材料,特別是保留好原始件的孤本作為;要有當事人的墨跡、影像、聲音、照片、字據等等這些都是證據的基本要素,一句話:證據要的是原汁原味,這是最關鍵要素。
3.2 做好企業檔案管理的基礎性工作
企業應嚴格執行《檔案法》的各項規定,健全檔案管理制度,認真負責地為職工記錄、整理、保管好檔案材料,定期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保證職工檔案資料的齊全、完整和真實。要加強對檔案管理人員的素質培養,定期參加地方檔案行政部門組織知識培訓,加強檔案人員職業道德和愛崗敬業教育,使檔案人員在執行政策、規范操作上適應企業需求,從而全面提高檔案管理水平。
3.3 加強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實現檔案規范化管理,確保企業職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為了企業職工檔案規范化的管理,筆者建議地方檔案行政部門、勞動人事保障部門應從實際出發,是否聯合制定一個企業職工檔案管理的規定或實施意見,不論企業規模的大小,都必須建立統一、標準和規范的職工檔案管理體系,有條件的企業可以進行檔案信息化的管理。每年要定期對轄屬企業進行一次嚴格的職工檔案執法抽查,對職工檔案達不到要求的,要根據《檔案法》的要求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必須做到不手軟,不走過場,以法辦事。
4 案例分析說明
勞動爭議案。安陽市某煤炭企業始建于1969年,李某自建礦初被招進該企業工作,并任該企業工會副主席職務。該企業規定領導干部到達53歲期退居二線,正職降為副職、副職降為管理人員。由于該單位職工檔案管理不嚴,為了拖延退居二線日期,李某托關系借出自己的檔案并私自涂改了招工日期和自己的真實年齡。按照身份證真實年齡2011年李某該退居二線,但是李某說自己檔案年齡不到退居二線年齡拒絕退居二線。結果,該煤炭企業按照李某身份證年齡給予了退居二線降低了李某工資待遇處理,為此李某依據檔案年齡不到退居二線年齡為由將該煤炭企業告上了法庭。法院經過調查取證一審認為:該員工省份證年齡到達該煤炭企業規定的退居二線的年齡但招工表和檔案年齡不到退居二線年齡,判令公司收回讓李某退居二線降低工資待遇的決定。該公司不服一審判決,上訴二審。上訴審理時,該公司從檔案中找到李某涂改招工表和檔案的認證和物證,請求法庭支持。二審認定舉證事實有效撤銷一審判決,重新判令退居二線降低工資待遇決定有效,贏得了官司的勝訴。
5 結束語
企業檔案管理關系到企業和員工的根本利益,所以用科學積極的態度去搞好企業檔案管理,并將法制意識融入到企業檔案管理中,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以人為本、維護企業利益的重要保障和根本舉措。
參考文獻
[1]《中國檔案》 2010第4期;
房地產轉讓標準合同范本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的一套房屋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轉讓協議,以共同遵守。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房產坐落、位置、結構、層
次和附屬設施
1、本合同所出售房屋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不足部分可以補充)
2、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衛(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房屋的建筑面積___平方米(包括臥室、客廳、衛生間、廚房、陽臺、及其附屬設施)、實際使用面積___平方米。
3房屋質量: 裝修狀況 ,其他條件為 ,該房屋(已 / 未)設定抵押。 (不足部分可以補充)
4、該房地產產權類型: (有房產證或國土使用證)
5、出售房屋的《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碼為: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 共有權證號為 :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6、房屋現有裝修及其他配套物品、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 甲方對產權的承諾
甲方不得隱瞞與轉讓房產相關的重要事實,必須保證其對轉讓房產擁有完全的所有權,保證上述房產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若發生買賣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未結款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售該房屋前辦妥。出售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與乙方無關。
第三條 轉讓價格和付款方式
1. 轉讓價格
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大寫(人民幣)
2. 付款方式
a.此房價款為甲方凈價,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費用。
b.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 元整,待乙方申請的貸款批準后,即可為乙方準備辦理 過戶手續。甲方需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貸款手續。(以收據收條為準)
c. 辦理過戶手續當日乙方交付甲方首付款 元整。(以收據收條為準)
d. 余款 元整,由銀行直接劃撥給甲方
e. 買賣上述房產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繳納,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甲方在收款時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第四條 房屋交付
雙方協商議定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上述房屋的全部鑰匙交付乙方,并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房屋進行驗收。乙方如無任何異議,視為該房屋情況符合本合同約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歸乙方行使。同時應移交有關房產的全部資料(見清單)。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房產總價格 ‰支付違約金,超過一個月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承擔 %違約金。
第五條 房屋過戶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將在取得房屋產權證后應立即辦理轉讓手續到乙方名下。辦理產權證轉讓手續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辦理過戶手續, 方負責辦理房屋過戶, 方予以充分協助,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賠償守約方。
第六條 關于產權的約定
甲方將上列房產轉讓后,按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履行相關的權利和義務,假如所轉讓房產目前未辦理房產證、土地證,今后條件允許辦理房產證、土地證,則按照以下幾款執行:
1、在辦理此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將此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產權辦理為乙方 名下,所需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2、如因政策原因不能將房產證、土地證直接辦理為乙方名下,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過戶手續所須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如在本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后,無論是否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乙方有權將此房屋出租出售,甲方不得干涉。
第七條 保證
1、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轉讓該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甲方保證本協議轉讓之房產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轉讓、抵押、變賣等事宜,不受任何第三人主張任何權利,如發生上述任何原因所產生的糾紛,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因房屋產權發生的經濟糾紛及費用等亦由甲方承擔。
2、房屋移交前,甲方應保持房屋原有結構,負責搞好通水、通電、公共設施給乙方使用,保證乙方不存在任何房屋正常使用的瑕疵,房屋移交前所發生的水電費、物業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移交后由乙方負責。
3、甲方在房屋及房產證書交乙方后、房產過戶辦理前不得實施有礙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的行為,更不得將房屋再賣他人。否則,應向乙方支付購房款5%的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 雙方責任
1. 甲方保證出售房產符合國家房產上市的規定,并保證產權清晰,無抵押、查封和任何糾紛,保證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不含虛假內容,若有違反上述約定造成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 甲方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該房產交付乙方(以銀行劃撥余款日為準)。室內現有家電、家具隨房屋交接贈送給乙方。
3. 甲方結清該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費用,交接后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戶口遷出。
5. 乙方貸款數額不足時,應用現金補齊,否則視為違約。
6.若乙方辦理房地產轉讓登記手續,甲方應予協助。
7.房屋公共維修基金隨房產轉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在約定時間內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乙方已付購房款的萬分之二承擔違約責任;逾期超過三個月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承擔全部購房款20%的違約金。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在約定時間內支付約定的購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應付購房款的萬分之二計算滯納金,逾期超過三個月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購房款20%的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變更
1. 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若需變更合同內容,應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規定時間內(書面通知發生三日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造成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 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關于房屋其他事項的約定
1.今后若因政府規劃建設需要,或因其他政策性調整,對該房屋進行有償拆遷,則拆遷所得補償均為乙方所有。若房產未過戶乙方,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相關補償手續;若已過戶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與甲方無關。
2、本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其解釋。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時,可向有關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蓋章)身份證號碼: (房屋共有產權人)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乙方簽字:
(蓋章)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見證人: (蓋章)身份證號碼:
合同簽訂日: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
房地產轉讓合同樣本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協 議 書: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號的房屋 棟 間,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
2.
第四條 甲方應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稅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稅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單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 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 房產管理局、________ 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房地產轉讓合同范本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 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 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房地產轉讓事宜,按照“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則,簽訂該房地產轉讓合同。
一、轉讓房地產情況:
房屋所有權證號碼:
共有權證號碼:
土地使用權證號碼:
房地產座落:沈陽市區街(路) 號 #建筑面積:平方米;轉讓面積:平方米占地面積:平方米;房屋用途:
房屋權利來源:
土地使用權來源: 劃撥出讓
二、房地產轉讓因由:
三、雙方申報成交價款(或房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仟佰 拾萬仟佰拾 元整。
四、本合同經雙方同意、蓋章,并經房地產交易部門審查批準后有效。
五、雙方議定付款及房屋交付辦法(按下列第 種辦理)
1、合同生效后,乙方付甲方定金(大寫) 仟佰 拾萬仟佰拾 元整。經房地產交易部門批準后乙方即付清余下的全部購房款:(大寫) 仟佰 拾萬仟佰拾 元整。同時到房屋產權登記發證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
2、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購房款:(大寫) 仟佰 拾萬仟佰拾 元整。并到房屋產權登記發證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后,甲方將出賣的房屋交給乙方。
六、本合同簽訂生效后,雙方應認真履行,如甲方中途反悔不賣,須以定金的兩倍賠償乙方,如乙方反悔不買,則定金歸甲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交納稅費。
八、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協議,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部門存檔一份。
十、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糾紛,可選擇如下解決糾紛方式之一: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1、房產轉讓協議書標準范本本協議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的一套房屋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轉讓協議,以共同遵守。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房產坐落、位置、結構、層次和附屬設施
1、本合同所出售房屋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不足部分可以補充)
2、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衛(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房屋的建筑面積___平方米(包括臥室、客廳、衛生間、廚房、陽臺、及其附屬設施)、實際使用面積___平方米。
3房屋質量: 裝修狀況 ,其他條件為 ,該房屋(已 / 未)設定抵押。 (不足部分可以補充)
4、該房地產產權類型: (有房產證或國土使用證)
5、出售房屋的《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碼為: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 共有權證號為 :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6、房屋現有裝修及其他配套物品、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 甲方對產權的承諾
甲方不得隱瞞與轉讓房產相關的重要事實,必須保證其對轉讓房產擁有完全的所有權,保證上述房產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若發生買賣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未結款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售該房屋前辦妥。出售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與乙方無關。
第三條 轉讓價格和付款方式
1. 轉讓價格
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大寫(人民幣)
2. 付款方式
a.此房價款為甲方凈價,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費用。
b.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 元整,待乙方申請的貸款批準后,即可為乙方準備辦理 過戶手續。甲方需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貸款手續。(以收據收條為準)
c. 辦理過戶手續當日乙方交付甲方首付款 元整。(以收據收條為準)
d. 余款 元整,由銀行直接劃撥給甲方
e. 買賣上述房產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繳納,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甲方在收款時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第四條 房屋交付
雙方協商議定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上述房屋的全部鑰匙交付乙方,并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房屋進行驗收。乙方如無任何異議,視為該房屋情況符合本合同約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歸乙方行使。同時應移交有關房產的全部資料(見清單)。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房產總價格 ‰支付違約金,超過一個月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承擔 %違約金。
第五條 房屋過戶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將在取得房屋產權證后應立刻辦理轉讓手續到乙方的名下。辦理產權證轉讓手續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辦理過戶手續, 方負責辦理房屋過戶, 方予以充分協助,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賠償守約方。
第六條 關于產權的約定
甲方將上列房產轉讓后,按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履行相關的權利和義務,如果所轉讓房產目前未辦理房產證、土地證,今后條件允許辦理房產證、土地證,則按照以下幾款執行:
1、在辦理此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將此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產權辦理為乙方 名下,所需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2、如因政策原因不能將房產證、土地證直接辦理為乙方名下,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過戶手續所須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如在本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后,無論是否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乙方有權將此房屋出租出售,甲方不得干涉。
第七條 保證
1、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轉讓該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甲方保證本協議轉讓之房產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轉讓、抵押、變賣等事宜,不受任何第三人主張任何權利,如發生上述任何原因所產生的糾紛,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因房屋產權發生的經濟糾紛及費用等亦由甲方承擔。
2、房屋移交前,甲方應保持房屋原有結構,負責搞好通水、通電、公共設施給乙方使用,保證乙方不存在任何房屋正常使用的瑕疵,房屋移交前所發生的水電費、物業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移交后由乙方負責。
3、甲方在房屋及房產證書交乙方后、房產過戶辦理前不得實施有礙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的行為,更不得將房屋再賣他人。否則,應向乙方支付購房款5%的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 雙方責任
1. 甲方保證出售房產符合國家房產上市的規定,并保證產權清晰,無抵押、查封和任何糾紛,保證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不含虛假內容,若有違反上述約定造成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 甲方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該房產交付乙方(以銀行劃撥余款日為準)。室內現有家電、家具隨房屋交接贈送給乙方。
3. 甲方結清該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費用,交接后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戶口遷出。
5. 乙方貸款數額不足時,應用現金補齊,否則視為違約。
6.若乙方辦理房地產轉讓登記手續,甲方應予協助。
7.房屋公共維修基金隨房產轉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能在約定時間內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乙方已付購房款的萬分之二承擔違約責任;逾期超過三個月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承擔全部購房款20%的違約金。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在約定時間內支付約定的購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應付購房款的萬分之二計算滯納金,逾期超過三個月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購房款20%的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變更
1. 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若需變更合同內容,應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規定時間內(書面通知發生三日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造成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 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關于房屋其他事項的約定事項
1.今后若因政府規劃建設需要,或因其他政策性調整,對該房屋進行有償拆遷,則拆遷所得補償均為乙方所有。若房產未過戶乙方,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相關補償手續;若已過戶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與甲方無關。
2、本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其解釋。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時,可向有關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蓋章)身份證號碼: (房屋共有產權人)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乙方簽字:
(蓋章)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見證人: (蓋章)身份證號碼:
合同簽訂日:xx年xx月xx日
合同簽訂地:
2、房屋認購協議書范本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甲方修建房屋,乙方自愿認購。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認購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建造房屋位置:甲位于________________。
二、 乙方所購房屋的基本情況:乙方所購的住宅為_______號(參考戶型圖),該套房屋的建筑面積約為 _________平方米,單價為______元/㎡,總價格為_________ 元(大寫 )。房屋的具體面積以國家房測部門實測為準,據實結算,房價實行多退少補。
三、 付款方式:
雙方商定按分期付款方式付款:于簽訂協議時支付定金___________;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交房標準的約定:外墻為優質面磚和高級外墻漆;內墻及室內頂棚為水泥砂漿抹灰;樓梯及公共部分墻為涂料墻面;室內地面、陽臺地面為水泥砂漿找平;廚房地面為防水處理;入戶門為品牌防盜門,室內預留門洞;窗戶為鋁合金。 。
五、 甲方于________年 _____月____日前負責將竣工驗收合格的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房屋達到交付條件后,甲方應當電話(或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房手續,自通知到達10天內辦理,雙方進行書面驗收交接。若乙方自通知之日起逾期10天未接房,則作為自動接房處理。
六、 甲方應在交房之前通知有關部門將其水、電設施安裝到進戶處,其上戶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建筑結構,如確需要更改,必須以書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并且要遵守物業裝修管理規定。
八、 房屋自交付之日起若出現工程質量問題按有關規定由甲方負責維修;若由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的房屋維修,則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 甲方保證銷售的房屋是沒有產權糾紛的。甲方負責給乙方辦理房地產權證,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提供辦理房地產權證的相關證明材料,辦理產權證時所涉及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在沒有把房產證交由乙方前,乙方應扣10000元(壹萬元元整)作為保證金。乙方拿到房產證后將10000(壹萬元整)保證金退還給甲方。
十、 本協議一經簽定,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任何一方違約,則按合同總金額的20%支付另一方違約金。
十一、 本協議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簽定附加條款。協議附加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十二、 本協議一式叁頁叁份,甲方貳份,乙方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的一套房屋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轉讓協議,以共同遵守。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房產坐落、位置、構、層
次和附屬設施
1、本合同所出售房屋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不足部分可以補充)
2、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衛(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房屋的建筑面積___平方米(包括臥室、客廳、衛生間、廚房、陽臺、及其附屬設施)實際使用面積___平方米。
3房屋質量: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不足部分可以補充)
4、該房地產產權類型:(有房產證或國土使用證)
5、出售房屋的《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碼為: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共有權證號為: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6、房屋現有裝修及其他配套物品、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甲方對產權的承諾
甲方不得隱瞞與轉讓房產相關的重要事實,必須保證其對轉讓房產擁有完全的所有權,保證上述房產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若發生買賣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未款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售該房屋前辦妥。出售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與乙方無關。
第三條轉讓價格和付款方式
1.轉讓價格
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人民幣)
2.付款方式
a.此房價款為甲方凈價,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費用。
b.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元整,待乙方申請的貸款批準后,即可為乙方準備辦理過戶手續。甲方需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貸款手續。(以收據收條為準)
c.辦理過戶手續當日乙方交付甲方首付款元整。(以收據收條為準)
d.余款元整,由銀行直接劃撥給甲方
e.買賣上述房產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繳納,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甲方在收款時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第四條房屋交付
雙方協商議定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上述房屋的全部鑰匙交付乙方,并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房屋進行驗收。乙方如無任何異議,視為該房屋情況符合本合同約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歸乙方行使。同時應移交有關房產的全部資料(見清單)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房產總價格支付違約金,超過一個月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承擔%違約金。
第五條房屋過戶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將在取得房屋產權證后應立即辦理轉讓手續到乙方名下。辦理產權證轉讓手續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辦理過戶手續,方負責辦理房屋過戶,方予以充分協助,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賠償守約方。
第六條關于產權的約定
甲方將上列房產轉讓后,按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履行相關的權利和義務,假如所轉讓房產目前未辦理房產證、土地證,今后條件允許辦理房產證、土地證,則按照以下幾款執行:
1、在辦理此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將此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產權辦理為乙方名下,所需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2、如因政策原因不能將房產證、土地證直接辦理為乙方名下,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過戶手續所須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如在本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后,無論是否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乙方有權將此房屋出租出售,甲方不得干涉。
第七條保證
1、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轉讓該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甲方保證本協議轉讓之房產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轉讓、抵押、變賣等事宜,不受任何第三人主張任何權利利,如發生上述任何原因所產生的糾紛,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因房屋產權發生的經濟糾紛及費用等亦由甲方承擔。
2、房屋移交前,甲方應保持房屋原有構,負責搞好通水、通電、公共設施給乙方使用,保證乙方不存在任何房屋正常使用的瑕疵,房屋移交前所發生的水電費、物業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移交后由乙方負責。
3、甲方在房屋及房產證書交乙方后、房產過戶辦理前不得實施有礙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的行為,更不得將房屋再賣他人。否則,應向乙方支付購房款5%的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出售房產符合國家房產上市的規定,并保證產權清晰,無抵押、查封和任何糾紛,保證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不含虛假內容,若有違反上述約定造成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該房產交付乙方(以銀行劃撥余款日為準)室內現有家電、家具隨房屋交接贈送給乙方。
3.甲方清該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費用,交接后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戶口遷出。
5.乙方貸款數額不足時,應用現金補齊,否則視為違約。
6.若乙方辦理房地產轉讓登記手續,甲方應予協助。
7.房屋公共維修基金隨房產轉移。
第九條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在約定時間內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乙方已付購房款的萬分之二承擔違約責任;逾期超過三個月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承擔全部購房款20%的違約金。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在約定時間內支付約定的購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應付購房款的萬分之二計算滯納金,逾期超過三個月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購房款20%的違約金。
第十條合同變更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若需變更合同內容,應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規定時間內(書面通知發生三日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造成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關于房屋其他事項的約定
1.今后若因政府規劃建設需要,或因其他政策性調整,對該房屋進行有償拆遷,則拆遷所得補償均為乙方所有。若房產未過戶乙方,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相關補償手續;若已過戶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與甲方無關。
2、本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其解釋。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時,可向有關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蓋章)身份證號碼:(房屋共有產權人)身份證號碼
地址電話
乙方簽字:
(蓋章)身份證號碼:
地址電話
見證人:(蓋章)身份證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