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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知識產權的產權特征
知識產權是一種財產權,一種特殊的、受到專門法律保護的無形的智力成果權。按照我國現行《民法通則》規定,我國境內的自然人、法人及社會單位依法享有包括動產、不動產及智力成果的所有權。這些智力成果權包括人們常說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及鄰接權、其他智力成果權如集成電路設計、計算機軟件等等,還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社會單位所擁有的商業秘密等。
正因為知識產權屬于財產權,所以知識產權的產權特征明顯體現出與所有權同樣的“對世權”特征,也就是說,知識產權的主體即知識產權所有權人依法所擁有的知識產權,并非對特定人而是對除知識產權所有權人以外的所有人具有效力,換句話說,就是知識產權權利人依法擁有知識產權的專有權。
注意到知識產權的這個“對世權”特征,對于開展知識產權檔案管理具有直接與重大意義。因為通常而言,我們所熟悉的“現行檔案”(姑且這樣說,以便于與歷史檔案館中的“歷史檔案”相對應)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是以社會組織(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社會經濟組織等)內部形成的文件為主,其服務對象基本上是“內部人”而非“外部人”為主的。但是知識產權可以說是從其形成開始,就是針對知識產權權利人之外的其他人的,是以限制“外部人”為對象的。這或者是知識產權檔案與我們傳統意義上的“企業檔案”等檔案管理相比最突出的特征之一。
二、知識產權的依法取得與保護特征
按照《民法通則》規定,人們對財產權的取得方式包括原始取得、傳來取得兩種方式,而知識產權作為一種民事權利,既可以通過“生產”的原始方式如申請專利、商標注冊、發表著作等方式取得,也可以通過對專利權轉讓、注冊商標轉讓等傳來取得方式依法取得。這是一個知識產權的明顯特征,而知識產權檔案最大的作用正在于保存知識產權取得的過程及其相應的結果――也就是各種類型的知識產權文件。
以專利權的取得為例。按照我國《專利法》與《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申請人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向我國專利管理機關――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專利局在接收到專利申請文件后即按照相應的程序對專利申請進行審查(對于發明專利這個審查過程包括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對于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則只進行形式審查)以后,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規定的具體內容對其申請分別做出駁回、補正、公開或授權決定。如果專利申請人不服專利局做出的審查決定,還可以依法提出專利復審、專利無效的行政復議,或者在中級人民法院提訟。由此可見,專利權的取得是按照我國相關法律進行的。附帶說一句,由于我國近年來專利申請的數量激增,所以雖然專利局在不斷擴大審查員數量,也仍然不能滿足需要,專利申請的審查時間往往比較長,少則一兩年,多則數年,在知識產權檔案管理中不考慮這個現實是不可能的。
商標權的取得與專利權有許多類似的方面,就不再多說。
著作權的取得,有一些與專利權、商標權的不同方面。各種著作權如文字、圖像、圖形(包括符合著作權規定的產品設計圖、建設物設計圖)、實物模型、計算機軟件等等,是在作品發表之后就隨之取得的。為了更有效保護作品,可以采取進行版權登記的方式進行更加有效的保護。在知識產權保護中,需要更加注意商業秘密的保護,由于商業秘密具有只有少數人知曉的特點,就更加需要及時歸檔,以保全證據。
在依法取得(包括各種取得方式所取得的知識產權權利)知識產權之后,知識產權權利人(專利權人、商標權人、著作權人等等)就可以依法對侵犯自己知識產權權利的人予以追究,在這種情況下,對具有法律追溯規定的方面更加需要保持檔案證據。
三、知識產權的程序性特征
簡而言之,知識產權法律體系中的各個單行法(專利、商標、著作權、計算機軟件登記等)都屬于“程序法”,即規定知識產權各項權利的取得、使用、終止等一切活動,都必須依照規定的法律程序進行。對于從事檔案管理的人員而言,意味著在收集、整理、管理知識產權檔案時,必須時刻關注知識產權的這種程序性特點。檔案管理人員所耳熟能詳的在收集整理歸檔文件的過程中,應當“尊重文件的形成規律,保持文件形成特點,體現文件形成過程及結果”就具體表現在整個知識產權檔案管理過程中需要按照這種程序性特征來組織案卷和進行館藏管理。
例如,在專利的申請過程中,按照專利法的相關程序,可以把整個專利申請審查過程劃分為申請階段、審查階段、授權階段這樣三個階段。那么,在收集整理專利檔案時,就可以按照專利申請審查階段組織案卷、排列卷內文件,不能按照文書檔案中常用的按照文件形成的時間特征進行整理,這就可以保持整個專利審查程序中形成的文件完整無缺。所以,管理好知識產權檔案,就必須對知識產權法律程序特征有一個全面、完整、清晰的了解,否則的話,會給知識產權檔案的提供利用帶來不必要的混亂與麻煩。
四、知識產權依法取得經濟效益特征
我們知道,財產權都可以產生一定的經濟效益,知識產權同樣可以產生相應的經濟效益。例如,按照我國1998年頒布的《公司法》中的相關規定,股東可以以貨幣、實物、工業產權(自己所擁有的專利、注冊商標)、非專利技術(技術訣竅)、土地使用權等作價出資;同時規定,股東在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除此以外,作為一種財產權,知識產權權利人還可以通過“知識產權貿易”的形式、以專利或者商標權許可、轉讓等方式取得相應的經濟效益。
現代市場經濟可以說是一個建立在自由貿易基礎上的經濟運行體制,在推崇自由貿易主義的市場經濟競爭中,法律所許可的給予知識產權權利人的一定程度及范圍上的技術壟斷與市場壟斷行為,對于強化企業乃至一個國家或者地區的整體競爭力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如果擁有強大的知識產權壟斷為后盾,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其知識產權獲取直接經濟利益,例如我們所熟知的我國作為DVD生產大國,每年要向歐、美、日等DVD專利擁有者交納十幾、幾十美元的高額專利使用費,而我國企業則在除去必要的成本后,,只能獲得區區1美元的“利潤”;另一方面,企業甚至可以把自己擁有的專利技術等知識產權設法變成國際標準,從而全面引導、控制市場走向。
在我國相當多的企業中,滿足于OEM生產、重視資金積累、著眼于眼前利益的企業比比皆是,而關注自主技術創新、重視技術積累、著眼于未來市場的企業卻比較稀少,通過技術貿易獲取高額回報則更為罕見。在各種類型的技術貿易中,都需要以有效、準確、全面系統的檔案為依據,才能夠取得的。在我國引進技術的過程中,已經不止一次地發生過我國企業由于不重視或者不了解知識產權特征,而遭受嚴重損失的案例,應當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五、知識產權的法律性憑證特征
檔案本質特點之一就是原始憑證性或者原始證據性,而在知識產權中,對檔案所具備的這種法律特征簡直可以說是不謀而合。
知識產權權利的最大特點之一在于其法律許可性,但是這種法律許可性需要一系列的知識產權法律性文件來支持,一個覆蓋了知識產權活動全過程的、對全部有效知識產權過程形成文件予以歸檔保存的知識產權檔案,才能在知識產權權利人依法使用及依法進行維權時取得積極主動地位。
因此,在知識產權檔案管理過程中,堅持做到保持知識產權法律文件的完整、系統、有效,保持知識產權文件的直接證據特征與證據鏈特征,就成為保持知識產權權利有效的基本要求,這樣,知識產權人在依法主張自己的權利、合法使用自己的權利過程中,就處于十分有利的地位;反之,如果不能充分保持知識產權檔案的這種法律憑證特征,而是按照通常的檔案管理方式進行管理,必然達不到知識產權活動中的要求。
如在整理專利申請文件過程中,就需要把所有具有原始憑證作用的文件都收集完整,一些看起來沒有什么意義的文件、如寄發專利申請時的掛號信收據、專利審查機構向企業寄發專利文件時的信封、寄發各種費用(如申請費、專利申請維持費、注冊費、年費等等)時的費用憑證和專利審查機構出具的費用收據等等,實際上都應當作為專利檔案的收集內容。因為這些看起來好像沒有什么作用、但是實際上可以證明專利申請過程完整性的文件,在必要時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力證據。而那些侵權人所形成的文件是不可能具備這種完整的證據鏈特征的。
關鍵詞:知識 知識管理 知識產權
關于知識概念的理論探討
“知識是人類通過學習、發現以及感悟所得到的對世界認識的總和,是人類經驗智慧的結晶,是智力成果的累積”。對知識的理解和分類是知識管理的基礎,常見的理解與分類有如下幾種:
第一種分類,1996年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以知識為基礎的經濟》報告,把人類迄今創造的所有知識分為四大形態:事實知識、原理知識、技能知識和人力知識。又將前兩類知識稱為可編碼化的知識,后兩類知識稱為隱含知識。
第二種分類,1996年Polanyi將知識區分為隱性知識(Tacit Knowledge)和顯性知識(Explicit Knowledge)。隱性知識是主觀的、基于長期經驗積累的知識,難以規范化也不易傳遞給他人;顯性知識是可文本化的知識,可以用規范化和系統化的語言進行傳播。
第三種分類,根據知識對企業戰略性地位的支持力度,通常劃分為:核心知識、先進知識和創新知識。核心知識是企業生存所需的最小范圍和最低限度的知識,為產業內多數生產廠家共享,一般來說屬于公眾熟知、公開使用的知識。先進知識可構成企業在行業內的競爭優勢,不僅包括先進技術,還包括關于競爭者、消費者、供應商的知識和管理經驗,通常體現在企業經營運作和企業文化中。創新知識是企業領先于其所在行業的其他競爭對手,是企業與競爭對手嚴格區分開來的知識。
知識管理與知識產權的涵義
知識管理
知識管理是獲取、使用、保存、提升并轉讓知識和智力的一種全新管理模式,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個嶄新階段的產物。知識管理是體現人的素質和智力的人力資源的主要環節,即信息技術、市場預測、經濟策略和經營戰略等,敏捷、快速和高效地統一起來,共同為企業在競爭中保持和發展競爭優勢發揮作用。
從企業的角度看,知識管理的目的是使知識更好的創造價值。從而提高企業生產經營管理質量,增加企業利潤,增強企業核心能力,促進企業長期健康發展,具體包括解決問題、制定戰略規劃、制定決策、保護知識產權、獲取商業情報、增強市場適應能力、組織學習等。從社會的角度看,知識管理的最終目的是促進知識創新。
知識管理包括五個方面的內容:知識獲取、知識轉化、知識共享、知識運用和知識創新。知識獲取指的是確定系統需要管理哪些知識。知識轉化指的是如何將個人的知識轉化為組織共有的知識,包括將虛擬組織個人的知識集成起來形成知識管理系統、對專家的知識進行表達并存入知識庫中等。知識共享的目標是采用合適的手段,在適當的時間將適當的知識及時傳遞至適當的人員,使得知識的同化和共享更加方便。知識運用是將企業積累的知識運用于生產經營實踐,實現知識價值的過程。知識創新指的是在已有知識的基礎上探索發現新知識,豐富發展知識庫。
知識產權
20世紀60年代前人們把基于智力活動所創造的勞動成果而享有的民事權利稱為“無體財產權”,一些西方學者至今使用這個概念。我國曾沿用前蘇聯的“智力成果權”來統稱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民事權利,198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正式使用“知識產權”取代“智力成果權”。1967年在瑞典簽訂了《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并成立了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將知識產權定義為:“關于保護文藝、美術和學術作品,演員的表演、唱片和廣播,人類一切活動范圍內的發明、科學發現、外觀設計、商標、服務標記、廠商名稱及其他一切商業標記,制止不正當競爭的權利,以及產業、學術、文藝和美術界知識活動所產生的一切其他權利。”
從企業管理的角度看,知識產權是對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發明權、發現權、商業秘密、廠商名稱、地理標記等智力成果權的總稱,即人們基于智力活動所創造的成果和經營管理活動中的經驗、知識的結晶而依法享有的民事權利。
知識產權的特征有五個:無體性、法定性、專有性、時效性、地域性。
無體性是由知識產權的客體的特殊性決定的,知識產權的客體是一種沒有形體的精神財富。知識產權的這一特性決定了知識產權同以有形物體為客體的物的所有權相區別,作為無形財產的知識產權可以被許多民事主體同時使用或反復多次使用。
法定性是指知識產權的設定和取得需要由國家機關或國際公約認可或核準,具有法律授予的特點,即通過主管機關授予專有權或專用權。
專有性是指知識產權是一種專有性的民事權利,這種專有性表現為獨占性和排他性,意味著知識產權的權利人對自己所創造的智力成果享有的權利,并且權利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可以使用自己的智力成果并獲得一定收益。
時效性是指知識產權的財產權只在有效期內受法律保護。這一特點表明,法定有效期一過,這一智力成果即成為整個社會的共同財富,為人類所共同使用。知識產權時效性是它與有形財產權的主要區別之一。
地域性是指根據一國法律取得的知識產權僅在一國有效,在其他國家原則上沒有效力,但參加了國際性知識產權公約或簽訂了雙邊互惠協定的國家除外。
企業知識管理與知識產權的相互關系
企業知識管理與知識產權的相互關系見圖1。
知識產權是企業知識管理中的重要內容。企業知識管理是企業獲取、使用、保存、提升并轉讓知識和智力的一種管理模式,而作為企業所擁有的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發明權、發現權、商業秘密、廠商名稱、地理標記等智力成果可以看作企業的知識財產, 作為知識財產重要形式、并需要加以有效管理的知識產權是知識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企業知識管理與知識產權保護總體目標和作用一致。他們的直接目的和作用都是獲取利潤,而他們的間接作用是提高企業核心能力,二者的目標都是促進企業以及行業的創新活動。一方面,企業知識管理通過對企業知識的有效利用和共享,激發企業集體的創新和應變能力,開發出更多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使企業擁有更多的知識產權;另一方面,知識產權使企業知識成果的歸屬得到了明確,使知識成果能為企業所合理的使用和推廣,大大鼓勵了企業和科技人員的創新積極性。
企業知識管理與知識產權是辯證統一關系。企業知識管理和知識產權是相互依存的,企業知識管理保證了知識產權在企業中作用的發揮,而知識產權充實了知識管理的內涵,沒有知識產權的知識管理將失去意義,沒有知識管理的有效機制,知識產權也難以發揮作用。同時,二者可以互相轉化。隨著知識產權管理的不斷健全和完善,知識產權可以上升為知識管理,而不斷創新的知識管理經過系統化、規范化也可以轉化為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在企業知識管理中的作用
從知識產權客體的表現形式的角度,將知識產權劃分為三類:專有成果類、專有標識類、技術訣竅類。這三種類別的知識產權在企業管理中的作用,如圖2所示。
專有成果包括企業所擁有的發明權、發現權、著作權,以及各種各樣的專利,專有標識包括廠商名稱、地理標記、產品的商標等標識以及技術訣竅,技術訣竅主要指企業的商業秘密和工藝技巧。這些專有成果表現出不同的防御和進攻特性,從防御性上看,可以有效的阻止競爭對手的跟進和進攻,在一定程度上建立競爭壁壘。從進攻性上看,專有成果可以幫助企業獲得經營許可,促進銷售,從而確立地位;專有標識可以幫助企業獲得經營許可,促進銷售,并在某種程度上獲得顧客忠誠;技術訣竅可以幫助企業提高產品質量,提高經營業績,從而獲得聲譽樹立形象。
知識管理與知識產權的協調發展
知識管理和知識產權都是以促進企業知識創新活動為主要目標,二者在努力方向上具有一致性,只是功能和途徑存在差別。一方面,知識管理通過開發智力,促進知識共享,進一步激發企業員工的智力創造活動,從而產生更多新的知識,實現知識創新。另一方面,知識創新意味著新知識、發明、技術的涌現,這些新的無形財產只有得到法律認可、形成知識產權并得到保護,知識經濟所需要的良性知識創新機制才能真正建立起來并得以健康運行。但是,知識管理和知識產權在推動知識創新活動中又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是交織一體、相互作用的,通過二者的一系列相互促進、相互協調關系來反映。因此,企業應在開展企業知識管理的同時進行知識產權的保護, 在保護知識產權的前提下開展企業知識管理, 使得企業知識管理與知識產權保護相互促進, 共同為完成統一的目標而發揮作用。
在知識管理背景下,知識產權在企業管理中發揮的作用是不可忽視的,企業要想在激烈的競爭中處于有利地位,就必須運用知識管理的機制,充分發揮知識產權的作用,否則,就難免在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甚至被迫退出競爭,失去生存空間。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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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知識產權是指法律賦予知識產品的所有人對其具有創造性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一種專有權利。知識產權最為本質的法律特征就是具有獨占性,主要是指權利人對其智力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作用就在于通過給予權利人在一定時限內具有排他性的專有權利,以此來鼓勵與促使權利人能夠公開智力成果,從而鼓勵人們廣泛地傳播智力成果。現實之中,雖然存在許多初具規模,而且對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有所了解的企業,但是卻還是未能真正建立起知識產權管理制度,還存在這樣或那樣的疑慮。筆者認為,建立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要點在于根據法律創設出對企業合法、有利,而且又行之有效的制度。其重點是創設制度,因此企業管理者一定要有所作為,建立起適合自身實際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一、知識產權所具有的法律特征
當今這個世界正從物質型經濟快速向知識型經濟轉變。知識經濟時代迫切要求企業進一步強化對自身知識產權的保護。企業要強化對自身知識產權的保護,首先一定要了解與把握知識產權具有的鮮明法律特征。企業知識產權包括了企業所擁有的專利、商標、版權、植物品種權及商業秘密等,是人們用創造性的智力勞動凝聚而成的一種無形資產,也是企業最為寶貴的知識資源。知識產權通常具有以下三大法律特征。
第一,專有性。知識產權的專有性,主要是指他人在未經權利人同意或法律許可的情況下,不得享有與使用這項知識產權。權利人所在企業可以充分利用這一有利條件,更加有效地利用好知識產品,從而贏得最大的經濟效益,并大力推動知識產品進行的轉讓,從而最大限度地實現自身價值。應當說,積極引進知識產品,不但能使企業避免重復的勞動,而且能使企業利益間接得到有效保護。
第二,地域性。知識產權的地域性,主要是指根據一個國家的法律所能獲得的知識產權,只能在本國的范圍內受到法律的保護,而要獲得其他國家的保護,那就必須根據其他各國的法律規定或相關的國際協定,依據特定的程序而獲得。企業運用地域性條件,能夠合理地避開地域的限制,并合法地使用他人提供的知識產品。當然,權利人所在企業也可充分利用本企業的地域價值,從而贏得最大的利益。
第三,時間性。知識產權的時間性,主要是指法律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有規定的有效期限。在期滿之后,知識產權就將自行終止。知識產權所具有的時間性為非權利人所在企業無償地使用他人擁有的知識產品提供了良好的機會,企業一定要充分利用好這種機會。
二、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企業知識產權意識較為淡薄
總理指出:“保護知識產權,不僅是樹立我國國際信用、擴大國際合作的需要,更是激勵國內自主創新的需要。保護知識產權,就是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就是鼓勵科技創新。”但是在目前,不僅尊重他人知識產權,而且能夠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觀念仍然在企業中普遍缺乏。企業領導、技術人員、經營管理層人員的知識產權意識還較為薄弱,相當一部分企業的領導對于知識產權工作還不重視,未能將這項關系到提升企業長遠發展戰略的工作進行認真研究與部署,對國際規則的了解也較為貧乏,難以很好地運用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2.企業發揮知識產權的功效不高
由于參與市場競爭的準備及經驗嚴重不足,具備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十分欠缺,因而很多企業仍沒有能夠真正成為知識產權實施的主體。重論文和輕專利等現象還十分突出,即使企業意識到知識產權的財富價值以及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性,但是也無法很好地利用知識產權這一功效。例如,2005年我國的發明專利申請量是9.3萬件,國有和民營企業的申請量只有1萬多件。這與我國幾百萬家企業的總數相比就很少了。很多企業處在有“制造”沒有“創造”,有“產權”無“知識”的狀態。
3.企業尚未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當前,企業一般都沒有建立起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而且知識產權管理隊伍的建設較為薄弱。絕大多數企業的知識產權基礎工作十分薄弱,大量存在管理制度不夠健全、工作措施不夠到位、工作實效不夠明顯等困難,遠遠未能形成規范化、制度化與全方位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三、建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途徑
1.提高企業知識產權意識
企業要依據自身發展的總體戰略目標,認真開展知識產權管理方面的研究,從而形成核心技術或產品,并對研究、創新、生產、銷售等全過程的知識產權實施保護,并在管理的各個環節之中,積極發揮知識產權所具有的導向性作用。
一是要提高企業對知識產權重要性的準確認識,將知識產權的保護提升到一個戰略新高度,并與生產經營戰略緊密聯系起來,切切實實地將專利運用到生產實踐之中,踏踏實實地促成成果的轉化,從而產生實實在在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真正讓現實說話。
二是要將知識產權管理貫穿在企業技術創新的全過程之中,讓企業真正能夠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要著力加大投資的力度,不斷提高企業技術創新的軟件和硬件水平,全面致力于自主研發與技術創新,并全力加大企業自主知識產權庫的建設力度,從而形成自有的智力支持系統。
三是要將專利制度作為現代企業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來抓。在建設現代企業制度的過程中,應當有計劃和有步驟地實施培訓學習,使企業科技工作者真正樹立起知識產權意識,能夠很好地掌握專利保護知識。要通過健全完善齊全的規章制度,不斷提高企業利用專利制度的水平及專利保護的能力。
2.建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專門部門
企業應當結合實際,設立負責知識產權管理事務的專門部門,或者是在法務部門中明確由專門人員來管理知識產權事務。由于知識產權管理是一項專業性十分強的業務,應當要具有相應專業素質的人員才能勝任。一些國際知名公司,比如日立、豐田等企業,都在企業內部配備了擁有數百人之多的知識產權機構。知識產權專門部門的事務主要包括了申請、登記、繳費、專利檢索、知識產權許可、轉讓、處理糾紛、實施教育培訓、確定規章制度等。對于本企業知識產權的管理,不能簡單地大一統,而是要在詳盡了解各類知識產權制度利弊的基礎之上,有針對性地選擇對企業最有利的形式,從而確立起多角度管理機制。比如,專利保護的力度比較強,但是保護的期限卻很有限,但是商業秘密在期限上卻沒有什么限制,但不足是保護較弱。鑒于這種情況,企業完全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將一部分技術作為商業秘密進行管理。與此同時,還應配合公開的專利管理,從而實現技術壟斷及市場獨占。又如,在對一些代表企業形象進行設計時,不僅可以注冊商標,而且也可以開展著作權登記,同時還可申請外觀設計專利。假如是知名商品,還可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對知名商品的包裝、裝潢權等實施保護。所以,知識產權管理并不是簡簡單單地,只要是技術類的,就都申請專利;只要是標識類的,就都申請商標,而是應當采取分層交叉管理方式,充分利用知識產權管理的優勢,實現企業利益的最大化。同時,值得注意的是,知識產權的保護期限絕不是越長就越好,對已失去技術優勢的專利,或是顯然已被淡化的商標,都應當及時停止繳納年費,從而規避不必要的支出。
3.健全企業知識產權工作機制
一是要形成健全的知識產權工作機制。企業應當建立一整套與此相關的工作制度,不斷強化知識產權的基礎建設,從而把知識產權工作納入到統一的考核制度之中,建立起工作激勵制度、科技創新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二是要切實增強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企業要不斷完善技術創新機制,繼續堅持將企業技術中心作為企業技術創新體系的核心,緊緊圍繞產業技術升級與產業結構調整,不斷開發能夠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性與前瞻性技術,從而切實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要技術,從而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要通過建立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制,加快出臺《企業知識產權工作行動計劃》的步伐,逐步構建起適合企業特點的知識產權綜合保護體系。
三是要積極推進專利技術的產業化。各級知識產權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認真研究并實施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優惠政策,要積極扶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型企業實現產業化,尤其是要加大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及相應配套技術的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
四是在自主知識產權相關權益受到侵害時,要善于運用法律武器加以維護,積極應對跨境知識產權糾紛。政府有關部門和各行業協會、商會有義務在這些方面給企業積極的支持和幫助。
4.完善企業知識產權評估制度
融資難與對接難是制約中國企業知識產權成果產業化的兩大瓶頸,而知識產權資產評估是促進知識產權成果產業化的關鍵一環。如果不能確定知識產權的合理價值,就難以在知識產權買賣雙方之間形成合理預期,知識產權交易就難以達成,知識產權成果產業化也就無法順利實現。
企業應當對其所擁有的無形資產定期開展評估,這是由于無形資產可以說是企業總資產中的一個相當重要的組成部分。對無形資產作出合理的評估,不僅有利于及時了解企業資產情況的變化,能夠及時調整企業的發展戰略,而且根據我國《擔保法》和其他一些法律法規之規定,專利權、商標權與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是能夠進行權利質押的,可以在其上面設定權利質權,從而對企業所擁有的知識產權作出評估,這就有利于企業進行融資等商業活動。此外,準確而及時地進行知識產權評估,對于知識產權的轉讓、許可及使用等,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知識產權評估主要由專門機構作出。企業在開展知識產權評估時,應考慮各種因素,比如,專利評估就必須考慮到這一專利是屬于發明、實用新型與外觀設計中的哪一類,該專利離保護期滿的時間長短,近期市場中是否出現了更為先進的同類產品或技術等。
四、結束語
總的來說,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建立,直接關系到企業的生存與發展。然而,從目前來看,我國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建設任重而道遠,還需要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與密切配合。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實現保護企業知識產權的重要目的,從而為實現構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添磚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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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校 知識產權管理 問題 對策
知識產權是市場經濟中有效實現科技創新成果價值的必不可少的法律形式,沒有知識產權保護的科技成果,可以被他人任意使用或仿制;放棄對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等于放棄對創新成果的法律權益,也放棄了可能帶來的市場競爭優勢。應該切實按照激勵創造、有效運用、依法保護、科學管理的方針,著力完善知識產權制度,積極營造良好的知識產權法治環境、市場環境、文化環境,大力提升我國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強有力支撐。
1.高校是創造知識產權的重要來源
知識產權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科學技術方面或文化藝術方面,對創造性的勞動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知識產權具有五大特征:知識產權的專有性、知識產權的地域性、知識產權的時間性、知識產權的法定性和知識產權的雙重性(人身權和財產權兩個部分)。
根據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知識產權管理辦法(試行),所稱科技成果的知識產權包括專利申請權、專利權、專利實施權、非專利技術的使用權和轉讓權、著作權(版權)、以及發現權、發明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
高校是高級人才密集、知識集中、學科綜合交叉的科研場所,具有其他研發機構無法比擬的優越性,是科學技術創新的重要源頭,成為我國科技創新的基地。在加強自主創新能力提升的同時,嚴格掌控知識產權,必須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這是建設創新型國家強有力的技術權利支撐,也是新時期國家科技項目的重要命題。
近年來,在國家政策激勵下,高校科技成果已達到每年2萬多項。高校是知識創新、教育創新、管理創新、科技創新和思想文化創新的源頭,肩負創新型國家的主力軍的作用,重點承擔國家、省部和地方科技項目,作為引領我國科技創新活動的國家科技項目,集中了我國重要的科技力量和科技資源,是創造自主知識產權的重要來源。在關鍵技術領域盡快形成我國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關鍵技術、重要技術與產品,是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又一項新的任務和目標。
2.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狀況不容樂觀
高校已經形成了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也有很多先進的具有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成功地進行了有效的轉化和付諸實施,取得了很好的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有力地推動了我國的經濟、政治、科技和社會的建設發展。但是,高校技術轉移過程中知識產權管理也面臨的諸多問題,大致有以下幾個方面:
2.1科技成果轉化成功率低、效益差是普遍存在的事實。由于科研與生產脫節,科技成果的轉化率不到15%,專利實施率不到10%,而發達國家則高達70%—80%,由于現行科技成果轉化政策宣傳與實施力度不夠.科技成果與產業轉化之間仍存在較大的瓶頸,限制了科技成果的轉化。
2.2許多科技人員對技術轉移法律法規、《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和《關于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若干規定》等新的制度了解不透徹,激勵機制尚未在科技人員中發揮作用。
2.3科技成果轉化、技術轉移工作經費不足,導致科技成果轉讓無法獲得預期成效和收益。
2.4大學科研機構對科技人員的考核、晉升必備條件仍然是以科技項目、文章和科技獎勵為主要依據,而輕視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成績,這些因素造成科技人員技術轉移和轉化科技成果積極性不高。
2.5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流失現象也很嚴重。由于科技人員流動,或者下海經商、辦企業,或者在合作過程中不經意將知識產權流失,或者在對外交往中不經意泄露了自己的研發成果,傷失了本該屬于自己的知識產權等等現象。
2.6高校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成果進行技術轉移和轉化需要加強立法,加強政策引導,要建立良好的法治環境和政策環境;高校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成果侵權發生后,難以調查取證,難以維護權利、執法不力等現象。
3.提升高校知識產權管理水平的對策
人類的創造力是最偉大的力量,創造力決定著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未來,身處一個創新和知識產權國際競爭激烈的時代,我國的科技工作已經由科技引進、科技跟蹤向實現自主創新的轉變;科技產品已經由中國制造向中國創造的轉變;國家發展戰略已經由科教興國、建設學習型社會向建設創新型國家的轉變,在提升創造能力和實現戰略轉變過程中,必須要加強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工作,切實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為了大力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提升高校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必須加強知識產權立法、強化政策引導和宣傳、健全專兼職知識產權隊伍、加大知識產權的執法力度,為建設創新型國家,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樹立社會誠信的良好風尚,國家制定的《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中,明確知識產權七個方面的專項任務,就是要加強專利、商標、版權、商業秘密、植物新品種、特殊領域知識產權、國防知識產權等知識產權管理工作。
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必須通過提升知識產權創造能力、鼓勵知識產權轉化運用、加快知識產權法制建設、提高知識產權執法水平、加強知識產權行政管理、發展知識產權中介服務、加強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推進知識產權文化建設、擴大知識產權對外交流合作等戰略措施,全面落實《2011年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推進計劃》,才能不斷提高知識產權管理水平,為早日實現富國強民的中國夢做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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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激烈的市場經濟競爭環境下,知識是社會進步、經濟增長、企業發展的主要動力之一。隨著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不斷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往往能成為企業成長路上的決定因素和制勝法寶。因此,各大企業越來越重視知識產權保護,都希望在知識產權經濟大背景下,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雙豐收,科研水平、創新能力大提升。
一、知識產權經濟的由來
知識產權又名“知識所屬權”,是指“權利人對其智力勞動所創作的成果享有的財產權利”,多數只在一定時期內有效。主要集中在腦力創造,比如技術發明、文學創作、藝術作品、外觀設計和商業名稱、標志、圖像等內容,都可以被個人或機構申請為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經濟是一種全新經濟形態,主要是傳統經濟向知識經濟進化過程中,以知識產權資源作為生產主導要素,并對人才、資本及其他各類資源進行市場調配、管理經營、自主創新的過程。知識產權經濟理論的提出,在理論基礎和自身特征上也有一些闡述。相比較傳統經濟,知識產權經濟在財產形式、主導因素、市場規律、競爭環境、投資領域等方面存在較為明顯的差異。這些組成要素的變化,必然對企業行為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和改變。
二、知識產權經濟背景下企業成長因素
在當今社會,我國侵犯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的現象越來越普遍。究其原因仍然是思想觀念的滯后導致對知識產權保護認識不足。因此,企業必須學會在知識產權經濟時代下的生存之道。
1、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就企業而言,一方面要加大自主創新投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支持產權保護能力。有項調查結果顯示,我國每年國家級的自主創新科研成果多達3萬項,但真正申請了專利的還不到1/3,一些沒有申請專利的自主創新成果,大多數都被國外企業或組織申請了專利。到頭來我們在把創新成果轉入實際應用時,反而受到國外企業或組織的阻擾。另一方面,我們企業也要學會尊重他人創新成果,主動保護他人知識產權,切忌出現侵權等違法行為,從而減少不必要的糾紛和麻煩。
2、熟練掌握知識產權有關法律法規
當前,我國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基本上已經形成了較為完備的體系,比如《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合同法》《不正當競爭法》等等,這些法律法規還有詳細的實施細則。同時,在1980年加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后,我們相繼加入了《專利合作條約》《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等10多個國際公約、條例和協定,這些法律法規都是企業必須掌握的基本知識,也是我們保護知識產權的“尚方寶劍”,必須加強學習和應用。
3、完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構
企業在保護知識產權的基礎上,要探索建立和完善負責知識產權管理的機構或部門,促進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規范化。可以學習借鑒國外經驗,他們高度重視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并不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財力來成立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在企業日常工作中,成立的負責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部門,要積極主動對企業的專利和商標進行及時申請和變更,要負責企業知識產權轉讓合同和協議的審核把關工作,要負責企業知識產權在受到威脅時在法律范疇內進行相應的維權。同時也要建立相應保密制度,對涉及到的工作人員進行保密培訓,從而提高知識產權管理水平和能力。
4、熟練應用知識產權保護游戲規則
所有國家的知識產權制度,都是基于保護本國知識產權及其合法權益為宗旨的。但在實際操作當中,我國企業對《知識產權協議》自我保護規則認識仍存在一定偏差。一方面,國內一些企業仍簡單的把知識產權定義為“專利”,從而忽視了其他權利的利用和保護。甚至部分地方政府以每年新增多少專利,作為體現知識產權工作開展好壞的重要乃至唯一的依據。這也導致我國許多知名品牌在國外被搶注的現象發展,比如康佳注冊在美國,五糧液注冊在韓國,海信注冊在德國,等等。另一方面,國內對《知識產權協議》有關規則研究多數停留在對國外自我保護措施的批評上,沒有完全結合自身實際研究透徹知識產權保護游戲規則,更談不上熟練運用規則與知識產業貿易阻擊作斗爭。
5、不斷提高企業自主創業能力
在知識產權經濟時代,企業要想生存首要任務就是不斷的進行自主創新,只有自己持續不斷的創新,才能不會被知識產權經濟時代所淘汰。所謂擁有知識產權,就擁有市場競爭力,就擁有社會財富,這就是企業在知識產權經濟時代生存的法則。企業要加大科技研發投入,積極開展創新活動,同時積極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進行科技創新項目轉化,持續推動產學研協同創新和成果轉化。
6、切實加強知識產權人才引進和培育
人才是企業發展的核心競爭力之一,一家企業成功與否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人才的引進和培育。對于知識產權保護而言,人才引進和培育至關重要,一方面要加強與高校、科研機構的合作交流,第一時間引進前沿科技人才。另一方面要注重挖掘企業內部人才,通過培訓、交流等方式,給企業科技研發人才提供提升空間,同時要提高科技研發人才的待遇,充分調動科技研發人員創新積極性和主動性。
知識產權檔案的特點
知識產權是指權利人對其所創作的智力勞動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專有權利,它是一種無形財產,具有專有性、時間性、地域性、需要法定程序等特點,企業知識產權檔案是知識產權的真實記錄和重要載體,其特點是由知識產權的性質和活動規律所決定的。
1 從產生的范圍來看,企業知識產權檔案內容多、涉及范圍廣。按照知識產權的客體,知識產權檔案包括商標檔案、專利檔案、著作權檔案、商業秘密檔案等。按現行的企業檔案十大類分類方案,知識產權檔案包含了科研檔案,涉及產品檔案、文書檔案、會計檔案、人事檔案等多個門類。
2 從內容上看,企業知識產權檔案具有成套性的特點,包括知識產權活動在創造、申請審批和登記、轉化、保護、維權等各個環節形成的全部有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這些工作一環緊扣一環,具有系統性,是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
3 從形成的過程來看,企業知識產權的權利獲得及有效期時間跨度大,具有漸全的特點,有一個動態的不斷增加的過程,這是由知識產權的時間性、需要法定程序的特點決定的。知識產權的研發、創造與取得都需要歷時一段時間,有些需要幾年甚至十幾年。知識產權取得后,它只有在法定的期限內才是有效的,我國專利法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在這期間,每年定時都需續繳年費。商標注冊證為了保持其有效性,每滿十年需要續展。商標注冊證許可使用、注冊信息的變更、爭議裁定、商標侵權、商標的使用等情況,都會形成新的檔案,而且時間上會不斷地延續下去。
4 從管理和利用的方式來看,企業知識產權具有專有性的特點,因此檔案有保護性要求。很多知識產權檔案都屬于企業的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它們是眾多競爭對手極為關注、競相爭奪的目標,可以為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秘密性是其最根本的特征,失去秘密也就失去它的競爭價值,因此應做好知識產權檔案保護工作。
知識產權檔案管理的措施
劍南春集團公司現有各項專利、商標、商標注冊證、國際商標注冊證及其他知識產權檔案合計萬余件。面對數量如此豐富的知識產權檔案,分析其特點,加強科學管理顯得尤為重要。
1 企業知識產權檔案具有漸全的特點,應在知識產權管理工作中做到“三納人”、“四參加”和“四同步”,根據歸檔范圍將知識產權各階段形成的文件材料收集齊全,包括電子文件的收集,并與對應的紙質文件同時歸檔。在知識產權立項時就應有檔案人員參與,屬于合作開發及技術引進項目的應將文件的歸檔要求寫入相關合同;在該項目完成后,檔案還會有增添或修改,應與檔案形成的相關部門多交流、溝通,及時收集補充歸檔。
2 保持企業知識產權檔案的成套性、完整性。整理檔案應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規律,保持卷內文件的有機聯系。屬于同一知識產權的文件材料應集中在一起,不得隨意分割開來,從而保證知識產權檔案與知識產權活動的一致性,按檔案形成時間先后順序或重要程度排列,一案一卷或數卷。整理檔案時,檔案盒不宜裝得過滿,例如,商標注冊證每十年就需要面臨續展等情況,新增加的檔案就無法放在同一檔案盒內。若該盒實在已裝滿,可再組一卷,并在卷內備考表說明,使同一知識產權檔案信息發生關聯,方便查找。
3 科學分類。有的檔案同行建議在企業檔案十個大類后,再增加第十一類“知識產權檔案類”,但筆者認為,對于知識產權檔案形成時間久遠、檔案數量龐大的企業,這種方法并不可行。以劍南春集團公司為例,近萬件知識產權檔案已于過去二十多年規范地整理于企業檔案的十個大類里,如果檔案分類上發生變化,則牽一發動全身,引起相應工作的一系列變化,很多檔案都需要整改,有些工作甚至需要從頭做起,實在是一種浪費人力、物力和時間,又傷害檔案實體的無效勞動。檔案的分類方案宜保持長期的相對穩定,應盡量執行原有檔案分類框架,可通過建立專題目錄及在分類方案局部做一些微調處理來促使知識產權檔案信息相對系統、集中。
商標、專利類檔案概念明確,獨立性較強,可放在產品檔案類下綜合類或在綜合類下新增加一個類目,按知識產權檔案的客體,設為商標類、專利類;著作權類檔案對于企業來說包括學術論文、專著、工程圖、計算機軟件開發等;商業秘密類檔案涉及范圍廣,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用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商業經營信息。”因此企業應根據生產經營管理需要,明確商業秘密的歸檔范圍。通常包括企業財務狀況、投資計劃、分配方案、客戶名單、原材料進貨渠道、產品銷售網絡、生產工藝、產品配方、新技術研究等需保密的各種文件材料。這些檔案材料分散在文書、會計、人事、科研等各類檔案中,可繼續按原有分類方案將檔案歸人相應檔案類別,隨各類檔案統一分類編號、整理編目,再通過建立專題目錄,將屬于不同職能領域的檔案信息集中起來;科研類檔案自身就是一個獨立的一級類目,它包含于商業秘密檔案,因此其分類整理和以前一致。
4 加強知識產權檔案的保護。首先,完善企業檔案的保密規章制度,增強員工的保密意識。將知識產權檔案的保密管理措施寫入企業檔案管理制度,包括檔案密級的劃分,借閱的范圍、權限和時間,查閱、利用的各項審批程序和手續,確保知識產權檔案在管理和利用中不失密、不泄密。條件許可的話,宜將知識產權檔案特別是商業秘密類檔案進行專庫專柜專人保管。同時應加強檔案管理人員對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及企業員工的保密教育,樹立大家自覺保護企業知識產權檔案的意識。其次,妥善處理保密與利用的關系。知識產權檔案規范管理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利用,若只單純地為了保密而將檔案長期束之高閣,影響信息資源的有效開發利用,也就失去了其保密的意義,因此應將二者有機地結合起來,才能有效地推動企業發展。不是所有的知識產權檔案都需要保密,只要檔案內容的公布不侵害知識產權所有人的利益,就不需要保密,需保密的信息也有保密等級的劃分、保密期長短的區別,應綜合判斷各種文件材料,該保密的必須保密,不該保密的不能借口保密影響利用。知識產權具有時效性,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環境的變化,知識產權檔案保密的等級、范圍等也在不斷發展變化,對超過時效期限的檔案應組織鑒定,降低或取消密級,從而減少繁瑣的利用、審核手續,方便檔案利用者的正常利用。如劍南春集團公司為了保護自己的主營商標,避免不法商家搶注相似名稱誤導消費者,造成企業經濟損失和形象破壞,注冊了大量的保護性商標注冊證,知識產權部門與公司溝通,這些注冊證名稱需要嚴格保密,但現在可以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網站查詢已注冊的商標信息,那么其名稱嚴格保密的價值也就隨之而降低。
論文摘要:本文在分析知識產權保護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的基礎上,重點分析了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知識產權保護存在的問題,并針對問題提出了相關的建議。
在2006年I2月,北京市統計局與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聯合正式《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分類標準》,從產業鏈的角度界定了文化創意產業的概念,即以創作、創造、創新為根本手段,以文化內容和創意成果為核心價值,以知識產權實現或消費為交易特征,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體驗的具有內在聯系的行業集群。”此定義強調了知識產權的重要性。
文化創意產業與知識產權之間具有密切關系。優秀的文化創意,通過知識產權的開發和利用,創作成具有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的產品和服務,并通過市場機制進行交易和消費,實現產品和服務的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知識產權保護是文化創意產業產生和存在的基礎,知識產權的利用是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動力。
1、知識產權保護是文化創意產業產生和存在的基礎。文化創意產業的核心內容是創新活動,其產品內涵是一種設計、一種創意,產品價值主要體現在創意和創新環節的收益上,需要通過知識產權保護來保障創意主體、創意企業的合法收益。同時,文化創意產品往往以數字信息產品作為載體,與傳統產業的產品相比,數字信息產品更易復制,復制成本與開發成本相比接近干零。據國際唱片業協會IFPI中國區的一份資料顯示,網上傳播盜版音像制品給音像行業帶來了每年至少50億美元的損失。因此,發展文化創意產業更需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以保障創意主體的合法權益,激發企業的創意、創新活動。
2、知識產權的利用是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動力。知識產權是一種財產權,可以通過交易、許可、融資開發、合作等方式獲得收益,文化創意產業的營利活動與知識產權利用緊密相關。文化創意中的諸多要素可以成為知識產權的客體,商標一旦成為馳名商標或著名商標,就會產生獨立于相關商品和服務的價值,可以通過轉讓、許可生產等方法獲得利益;外觀設計專利可以用于轉讓、許可,也可以折抵投資與他人合作開發;著作權的利用是文化創意價值實現的基礎、等等。文化創意產業的產品創造成本高、投人大,但復制容易,復制成本很低,在復制和網絡傳播技術飛速發展的今天,這個特征就更加顯著。這一特性使得文化創意產業成為很容易受到侵權傷害的產業,沒有知識產權保護,創意主體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保護;沒有收益,創意主體的創意動力會大大減少;而創意一旦喪失,文化創意產業則成為無源之水,發展難以為繼。
從本質上講,文化創意產業是以版權產業為核心的提供精神產品的生產和服務的產業。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創意產業司司長DimiterGantchev認為,狹義的創意產業,也就是版權相關產業。過去6年間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在35個國家研究其版權相關產業在國內生產總值一與就業中的貢獻率。從目前已經出版的33個國家的研究結果看,這些國家的創意產業對其國內生產總值貢獻率達5.6%,對其就業的貢獻率超過了9%o`}知識產權制度對于文化創意產業具體有專利權保護、著作權保護、商業秘密保護、商標權保護、專門知識產權保護等模式。由于文化創意產業涉及的內容極其廣泛,對它的保護依賴于以整個知識產權制度為基礎的綜合手段。
一、北京文化創意產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北京在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方面采取了諸多措施,建立了一套比較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服務體系,取得了較好的成效。2007年12月北京市知識產權局負責,市版權局、市工商局協辦,完成了《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知識產權保護和促進辦法》;北京積極完善文化創意產業的市場服務體系,北京產權交易所、國際版權中心及時項目,幫助企業尋找合作伙伴,促進文化創意產業化發展,等等。這一系列知識產權措施,促進了北京文化創意產業的進一步發展,2009年北京文化創意產業全年實現產業增加值1497.7億元,占GDP比重為12.6%ao‘但北京文化創意產業知識產權保護的整體水平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要求相比仍顯不足,存在以下一些問題,需要完善
1.法律法規體系不夠完善
我國知識產權體系的法律法規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我國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隨產品的產生自動取得,但如果要保全著作權產生的證據.作者就必須申請著作權登記,這就意味著作者要做多次著作權登記,這對創意企業資金和人力上都產生了不小的壓力;對表演者、錄音錄像制作者的保護不充分,保護范圍過窄,只有“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權”等四項經濟權利對于文化創意成果的法律保護仍然存在真空地帶,特別是廣告、建筑、時尚設計等行業由于設計作品同質性強,對%r.竊、抄襲較難定義,相關法律法規在專利權、版權保護的內容與范圍,以及如何界定侵權等方面還留有空白。
互聯網的發展給知識產權保護帶來新的挑戰。在信息經濟時代,互聯網是信息傳遞的主要工具。但同時也給知識產權保護,尤其是與文化創意產業息息相關的著作權保護帶來了挑戰。由于數字作品易復制、侵權較隱蔽的特點,著作權人很難發現作品被侵權,即使發現也難于追究責任。而數字環境下的使用取證很難,損失常常難以估量,維權成本很高,成效很低,使著作權人、使用者難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數字技術的發展把作品創作、傳播以及使用帶人了兩難的困境,也對知識產權保護提出了更高要求。互聯網在北京的普及率很高,在軟件、計算機和網絡行業這種問題比較突出,在這方面北京仍有提高的余地。
2.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不強、能力不足
對于文化創意產業,北京市投資大、扶持優惠政策多、政府支持力度大,但落實到與創意產業發展最為直接相關的知識產權政策的制定與完善L尚有不足
北京文化創意企業規模普遍較小,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較弱。目前,北京己有各類文化創意企業5萬多家,其中規模以上企業近8000家。u大多數文化創意企業規模偏小,創意企業中的創作團隊常常只有幾個人,尤其是在時尚設計、廣告設計等行業顯得尤為突出。企業規模有限,人數較少,就會把精力大部分放在創意成果本身的制作和銷售,較少或沒有時問關注創意成果知識產權的保護,開展知識產權法律保護的途徑和效果會受到資源制約的影響文化創意企業規模小,一方面自我創新的能力需要提高,另一方面對自身具有的專項技術及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也不足,使企業開展知識產權法律保護的途徑和效果受到資源制約的影響,同時缺乏必要的維權與反侵權能力。文化創意企業在其創意的素材索取和作品創作、傳播過程中還不能全面考慮到尊重和保護相關方的知識產權問題。文化創意企業進行創造時,沒有樹立“權利先于創造”的理念,從而使創造者蒙受損失。
3.文化創意產業的不同行業遭到知識產權侵權形式不同,侵權現象嚴重
由于文化創意企業行業特征不同,其遭受知識產權侵權形式也有所差異。如電腦軟件與互動休閑娛樂、電影電視、音樂行業中遭受侵權最多的“盜版與非法下載”,時尚設計企業為“商標侵權”,手工藝行業中的“專利侵權”,廣告、建筑設計行業中則存在嚴重的“剽竊、抄襲”和“強占作品”現象等。在北京,“剽竊、抄襲”,“擅自復制”,“擅自使用”及“盜版與非法下載”等著作權侵權是文化創意企業主要的被侵權形式,在時尚設計、建筑設計、音樂、出版、計算機軟件等行業表現尤為突出。
4.知識產權服務水平及市場監管能力尚待提高
文化創意產業走向產業化的過程需要專業化的中介服務組織和政府提供相關的公共淚及務。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增強、能力的提高,除了政府相關部門的努力外,也需要借助社會中介的力量。北京市的文化創意產業基本上處在起步階段,需要各種中介服務機構提供支持。與此相對應的是,北京市的中介服務機構并不成熟,既缺乏專業人員,也很難提供中小企業需要的規范全面的服務。
文化創意產業的知識產權工作涉及眾多行業,參與管理的部門比較多,如在北京,涉及知識產權局、北京市版權局、一〔商局等部門目前這種各職能部門條塊分割的管理體制,難以形成有效的溝通和協調,隨著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國際化趨勢的發展,將不利于工作的開展。
二、相關建議
綜上所述,北京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必須盡快完善知識產權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增強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意識,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和制止盜版、侵權行為,為北京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營造規范、有序的法制環境。
1.建立健全符合國際通行規則,門類齊全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
文化創意產業更多地依托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而在信息技術日新月異的今天,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面臨著更多新的問題。針對新形勢下我國法律中的不明晰地帶,提請國家人大立法機構制定和修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并在具有優勢的領域參與有關國際規則的制定,為北京文化創意產業的國際化發展奠定良好基礎。
互聯網絡方面的知識產權保護立法現在基本在國家立法層面開展,北京市也可以考慮針對北京文化創意產業的特點制定地方性法規或指導意見。
2.采取多種形式,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月前北京文化創意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仍有不足,已成為制約企業發展的瓶頸。增強企業的品牌意識,加強其知識產權保護,己成為中國企業加人WTO后謀求生存和發展的根本大計。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宣傳和教育,增強全社會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促使文化創意主體自覺地將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納人到企業發展戰略中去,對知識產權進行有效的保護,及時制止、制裁侵權行為,從而不斷激勵人們的創意活動,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和自主創新戰略的實施,提升國際竟爭力。
加強全民法律保護的意識,再好的政策和法規,如果沒有民眾的配合,任何事情都是辦不好的。因此,培養北京市民文化創意產業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意識,是解決目前北京文化創意產業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問題的根本出路。要積極、廣泛地宣傳并注意樹立全民的保護意識。通過組織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相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實施知識產權培訓工作等多種形式加強宣傳和教育,逐步改變人們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普遍薄弱的現狀。只有市民自覺運用法律的武器對文化創意進行保護,文化創意產業才有真正的生存與延續的空間。
政府應制定相關措施,注意促使文化創意企業將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納人到企業發展戰略中去,鼓勵企業將知識產權管理作為企業管理的重點工作,支持有條件的企業成立專門的知識產權部門,增強其商標、專利等申請的積極性。
3.注意結合北京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重點領域,進一步明確需要重點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行業,并針對不同行業的特點確定需要重點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的行業
文化創意產業包含很多類別,結合北京實際特點,應當重點加強以下行業的知識產權保護。近年來,我國出版業市場需求強勁,出版業的發展呈現出持續增長的勢頭。北京是出版資源聚集之地,因此,要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加大打擊盜版和非法出版的力度,保護網絡時代的內容傳播,保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為出版產業發展提供良好的市場環境。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和人們生活工作方式、休閑娛樂觀念的不斷改變,游戲、動漫產品的需求市場越來越廣闊,并逐漸發展成為新的產業方向。為此,需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規范行業發展秩序,激勵網絡游戲、動漫產品的自主開發,提高國產游戲、動漫產品的市場占有率。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對文化的需求日益增長,影視創作活動也因此呈現活躍發展之勢,加之信息網絡技術的發展,影視業知識產權保護問題也越來越嚴重。針對新的發展環境,制定更完善的影視相關知識產權保護法規,加強打擊侵權行為的執行力度,鼓勵影視制作業的發展。工業設計是創新的體現,包含了大量的知識產權,需要高度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設計產品應及時申請專利,以保障企業獲得充分的利潤;激勵工業領域的自主創新活動,提升工業技術競爭力和市場競爭力。軟件設計,軟件設計作為軟件工程中關鍵的創造性活動,需要有相應的知識產權制度對其加以保護,防止侵權行為的發生,以便為軟件市場的良好運行提供制度保障。
4.逐步完善行政部門間的協調配合,提高行政執法效率
針對北京文化創意產業知識產權多頭管理的現狀,應該有效整合現有知識產權相關管理部門的管理職能,盡快實行知識產權工作的歸口管理,將專利、商標、版權等知識產權工作合為一體,提高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效能,同時也利于與國外知識產權工作機構的對日交流和合作,更有效地處理涉外知識產權事宜。
在國家知識產權制度框架下,進一步理順知識產權管理體制,改變知識產權局、工商局、版權局等各職能部門條塊分割的現狀,提高知識產權管理效率;結合出臺的《北京市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的若干政策》,研究制定北京市專利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政策措施,以及文化創意產業知識產權保護和促進辦法;加大知識產權保護的執法監督力度,切實保護文化創意產業知識產權所有者的利益。
一、知識產權行政法保護的含義
知識產權是私權,是一種在民事上具有排他性的權力。這是被世界各國所公認的。知識產權的一系列過程都適用民法的相關原則和制度。然而,知識產權理論和實踐的研究表明,知識產權并不是一種完全的私人權利。
在公私法交融理論下界定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在私法與公法交融下的產物,受雙重保護和限制的私權利。此處的私權利不是公私法中的權利,而是指在主體方面,它是私主體權利。知識產權,鑒于其性質,它可以被定義為一個雙重性質的權利。從私法方面來說,它是私主體的權利,但是,從公法方面來說,它又是私主體的公法權利。知識產權的行政保護有如下特征:直接主動性,保護方式多樣性,可訴性,效力優先性。
二、美國知識產權行政保護體系的構成
(一)美國專利商標局
美國專利商標局在行政機構設置上隸屬于聯邦商務部,掌管專利和商標等事宜以及接受商標和專利的申請、審核等一系列的工作。不過,就目前的美國專利商標局來說,它經實現了由原先的行政管理到企業管理的改革。這樣做主要是為了提高專利和商標審查服務的效率,向公眾提供更好的服務。美國專利商標局在其眾多的計劃當中有一項被稱為“16世紀戰略計劃”,其發展方向是確保持續的對知識產權制度進行完善,鼓勵投資創新,加強企業家精神,提高社會公眾的生活質量。
(二) 美國版權局
美國版權局在機構設置上隸屬于國會圖書館,主要負責執行保護著作權法律并提供相關的咨詢服務。具體工作內容版權申請,登記和審核。版權局不對申請登記后的作品進行實質審查,只要形式合法即可予以頒發注冊證書。
為了適應電子化版權保護的要求,美國版權局作出的2002-2006年的戰略計劃。該戰略計劃表明,版權局將積極推動經營管理重組,逐漸改變為采用電子版權登記和管理的模式;上,建立一個全新的,以信息技術的基礎的版權局以便高效的處理信息事務。從而為美國國會和政府部門提供版權管理的準確數據和建議。
(三)美國貿易代表處
它負責國際貿易談判和“特別301條款”執行方面的相關問題,以推動其他國家加強知識產權的保護,主要是在對美國知識產權的保護方面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美國貿易代表處每一年都會在一定程度上按照行業的需要“特別301”名單,用來確定哪些國家在知識產權方面侵害到了美國的利益,很多國家對美國知識產權的保護并不是十分重視,美國借此采取相應的貿易報復措施。即便是雙方達成了TRIPS協議,美國貿易代表處依然用“特別301報告”來作為雙邊制裁措施的來源,從而迫使他國增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
三、我國知識產權行政保護的體系分析
(一)我國知識產權行政保護的基本制度形式
1.知識產權民事糾紛的行政裁決制度。一般來說,行政裁決是指經過相關的法律授權的行政主體,按照法律程序,實施的一種在當事人之間發生的一種不涉及民事合同關系的糾紛裁決的行政行為。按行政裁決的相關理論,行政自由裁量權盡管在某種意義上被賦予了司法權的屬性,但行使該權利的主體依然是行政主體,其本質并沒有任何改變。通過行政裁決解決的相關的民事糾紛在本質上具有了雙重性,即行政合民事法律關系并存的雙重性,當事人對產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裁決有異議,則他應向相應的行政主體提起訴訟。
由此,很多學者認為,行政裁決制度擾亂了行政和司法,它使得國家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之間的分工產生了矛盾。但是,在目前的情況下,對行政裁決對知識產權的管理作用正在不斷的弱化,甚至作用微乎其微,司法保護卻依然起不到應有的作用。
2.行政調解制度。行政調解是指在行政主體的參與下,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公序良俗等為基礎,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通過正當的方法促進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進而消除糾紛的調節機制。行政調解是解決糾紛的一種非常重要的方式,當然,這必須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礎之上。這不僅節約了國家的司法資源,更是對司法保護的有效補充。
3.行政查處制度。司法保護起不到行政查處的的作用,所以該制度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都有存在的必要。《著作權行政處罰實施辦法》第六條中明確規定:“國家版權局可以查處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違法行為,以及認為應當由其查處的其他違法行為。地方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查處本轄區發生的違法行為”。
(二)中國知識產權行政執法保護
中國知識產權的行政保護體系是一系列的,主要包括對知識產權的確權到知識產權的行使以及后期的保護等方面。當然,若因此而引發糾紛,行政機關在處理方面也會保護知識產權,即通過行政執法來保護知識產權。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為主的眾多法律規范中對知識產權的行政執法保護的規定也是非常多的。
(三)我國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構設置
我國根據WTO《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下稱TRIPS 協議)規定的八種知識產權。
我國主要的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構設置如下:
(1)國家知識產權局(及其所屬專利局)對專利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負責;(2)商標權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3)國家版權局( 掛靠在新聞出版署)負責著作權;(4)不正當競爭(商業秘密)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平交易局負責;(5)原產地標記(地理標志)歸屬于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6)國家農業部對農業植物品種權進行管理;(7)林業植物品種權歸屬于國家林業局;(8)國際貿易中的知識產權由國家商務部負責;(9)與科技有關的知識產權歸國家科技部;(10)國家海關總署負責知識產權的備案。四、對我國知識產權行政保護體系的評價
事實表明, 在過去二十幾年中, 我國的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成績明顯, 走過了發達國家通常需要數十年才能完成的歷程。①盡管如此, 在知識產權行政保護過程中, 制度的缺陷和執行不當的仍然是相當嚴重的問題。
(一)制度缺陷
制度上主要是在立法的不完善和行政保護制度在構建上的不合理。行政保護制度建設不合理主要在于某些制度的不合理構建,不適宜的行政保護措施。因為行政管理體制的影響和干擾, 在完善執法體制建設時, 僅僅在立法層面上就有10多個行政主體負責,造成了執法力量不集中。同時,一些制度設計不合理。比如,同樣的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卻采取了不同的保護措施。由于不同的保護措施,賦予不同的權限,措施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行政執法人員不能正確的運用行政手段來執法,導致相同的權益保護對象得到的保護出現了很大的差異。
為了彌補在保護制度上的缺陷,就要在很大程度上對我國知識產權的行政法保護體系進行一定程度的調整。首先要堅持依法行政等行政法的基本原則,清理現有知識產權法中已經不適合當今時代的內容,加強行政立法工作。鼓勵用多種方式解決糾紛,比如行政機關可以再法律授權的基礎上,如果當事人自愿調解,那就可以用行政調解來解決知識產權的糾紛案件。
(二)執行不當
在執行過程中,執法主體太過分散,很難形成網狀結構,導致執法過程中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近年來,為了實現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工作,一些地方政府成立的文化市場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掃黃打非”辦公室等的臨時機構,組織有關部門聯合執法。
這種聯合執法機構在表面上看來貌似符是合法的,但仔細分析,這完全與行政法治原則相背離,這種做法拋棄了專門行政機關的意思自治的權利。這主要是基于兩個方面分析:首先是行使職權的來源違法;其次是權力的行使是違法的;再次是它越權執法;最后是一個聯合執法行為無效,無法進行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聯合執法小組具有臨時性而非長性的,容易出現曇花一現式的行政執法現象,不利于中國行政保護體系的構建。
還有執法不力和執法的濫用的現象。在利益的驅使下,地方保護主義盛行,執法人員濫用職權的現象非常普遍,濫執法現象浮現出來了。行政部門在對知識產權的確權等方面不嚴格,導致了許可的發放出現問題。針對現實中出現的種種問題,執法部門應該明確自己的職責,樹立正確的執法觀念,建立以服務為基礎的基本理念。
其次,對知識產權的行政法保護體系需要我們整合執法資源,開展綜合執法。各個部門之間可以進行合并,以促進資源的有效整合。
最后,加強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的行政監督,有效減少違法行為。要高度重視在用行政行為保護知識產權的過程中所產生的各種腐敗及其他問題,從而促進知識產權行政保護體系的構建。
[關鍵詞]知識產權評估,科研立項
中圖分類號:TF046.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5)36-0175-01
我國正在加快建設創新新型國家的步伐,科技創新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戰略。創新投入高、科技進步貢獻率大、對外技術依存度低、創新產出高等是創新型國家的基本特征,也是政府科研工作的重要目標和主要衡量指標。通過與大中小型企業項目評估來看,無論是針對個人或項目評審,知識產權是評估基礎成分的基本。我認為,應當將知識產權評估納入政府科研立項評估體系,以知識產權的數量和質量作為政府科研立項的決策依據。
一、知識產權評估應當成為政府科研立項決策的重要依據
(一)是規避政府投資風險的重要手段
知識產權制度是保護科研創新成果的法律武器,是開拓占領國內外市場的戰略資源。但在我國以往的科研立項中,不乏一些由于在選題環節出現偏差導致的重大決策失誤,有很多項目在投入大量經費或者結題以后才發現是國內外已經取得了專利知識產權的技術,甚至有的科研成果在進入產業化階段后被知識產權權利人提起侵權之訴。這不僅導致科研經費的重大損失,也影響了“走出去”戰略的實施。
2014年11月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提出了“針對重大產業規劃、政府重大投資活動等開展評議,規避知識產權風險”的要求。因此,在科研項目立項階段納入知識產權評估,有利于利用知識產權信息制定正確的技術創新戰略,確定研究方向,提高技術研究和開發的起點水平,提高項目完成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益,避免低水平重復研究,避免政府投資風險。
(二) 是完善科研管理體制的客觀要求
知識產權保護對于激發創新活力、聚集創新優勢資源、優化創新環境、提高城市核心競爭力舉足輕重。知識產權的數量和質量是衡量城市創新能力的重要指標;企業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能力是城市創新能力最終體現。但是,在科技管理體制上,原有的科研管理,包括科研項目立項管理和科技成果管理,與國際上通行的知識產權制度存在許多不協調的地方。這種二者不協調的弊端導致了科技項目重復立項和某些科技成果得不到知識產權保護的現象大量存在,造成了科研資源的浪費。【張鼎映,《科技項目立項中的知識產權研究》】。同時,在科技成果轉化階段,由于沒有知識產權的保護,科研人員的技術權益和經濟利益也缺乏相應的法律依據,這將會扼殺社會的創新動力。因此,在科研項目立項中未雨綢繆,作好知識產權評估,是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精神和依法治國精神的體現。
二、 科研立項中知識產權評估的原則和內容
科研立項(SRTP)是指科學研究或學術研究前針對具體研究課題進行項目依據、資金、人員、研究方法、技術路線、預期完成標準等進行設置、論證的第一道程序。【http:///wiki/%E7%A7%91%E7%A0%94%E7%AB%8B%E9%A1%B9】簡言之,就是科技項目管理中項目的確立。知識產權評估工作應當堅持“緊扣需求、分類評議、講求實效”的原則,促進知識產權科研立項評估與經濟發展和科技進步緊密融合,并最終為項目規劃、政府決策和技術研發提供決策依據。
在立項階段,知識產權的各個種類,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商業秘密權、集成電路布圖涉及專有權、植物新品種權等都應當成為被研究和考慮的因素。
知識產權評估不等同于傳統意義上的查新檢索,而是一項貫徹到科研項目實施和管理的全過程的系統工程,需要綜合考量技術、法律、經濟、市場等多方面的因素。筆者認為,以下應當成為科研立項中知識產權評估的主要內容:
一是項目所涉及的知識產權保護狀況,包括權利類別、數量、法律狀態、保護期限等;二是項目已有知識產權權利主體的合法性與權利穩定性的分析;三是項目涉及的關鍵技術、核心技術和主要技術的專利檢索分析報告及其說明;四是項目預計獲得自主知識產權的可能性;五是項目可能與他人知識產權發生權利沖突的風險分析;六是項目承擔單位的知識產權管理狀況和知識產權保護能力。
由于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涉及的知識產權類別較多,技術領域廣泛、專業性強,且知識產權的預期產出帶有較大的不確定性,因此,對這些評估內容既可以由項目申請主體提供,也可以由決策部門委托相應的中介服務機構或者信息服務機構提供,必要時應當組織專家團隊和市場運營專業人員開展專題論證。
三、 建立健全科研立項中的知識產權評估制度體系
科研項目主管部門應參考知識產權評估意見,充分考慮知識產權因素對項目的影響和潛在風險,適時調整項目決策。同時,從政府層面,應當逐步建立健全科研立項中進行知識產權評估的制度體系,確保知識產權評估的制度化、規范化和常態化。
(一)建立知識產權評估制度體系
2012年, 國家知識產權局啟動了重大經濟科技活動知識產權評議試點工作,主要是服務于重大經濟項目投資、重大科技計劃制定實施、人才引進、企業并購、進出口貿易等活動。目前,貴州、浙江等地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要求,出臺了重大經濟科技活動知識產權評議的實施辦法。2010年,科學技術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知識產權局出臺了《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知識產權管理暫行規定》等規定,一定程度上為科研立項的知識產權評估提供了依據。我認為,科研立項的知識產權評估,也應走法制化的軌道,應當適時制定科研立項中的知識產權評估辦法,對知識產權評估的具體條件、評估主體、評估程序、評估內容、評估意見的運用,以及因未評估而導致國家科研經費重大損失的法律責任等內容作出明確規定。
(二)加快重大經濟科技活動知識產權評議人才的培養。
整合資源,針對相關部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識產權評估中介服務機構,鼓勵通過聯合培養、遠程教育、專題培訓、國際交流等方式開展項目評估專業人才培養和培訓,建立能夠提供高質量專利分析和知識產權評估服務的人才隊伍,逐步建立知識產權評議專家庫。鼓勵和支持高校在知識產權學歷教育中納入有關項目知識產權評估的教學內容。
(三) 提升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的意識和能力。
研發活動是科技活動的核心和創新之源,政府對科研項目的財政支出能夠發揮政府對自主創新的規劃和引導作用。企業作為科研產品與市場研發的市場主體,是承擔科研的中堅力量,也是科研項目重要的申報者、承擔者和執行者,企事業單位的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能力直接決定著科研經費的投入產出效益。因此,要站在為行業產業發展“導航”的高度,不斷提升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能力,培養企業知識產權人才,引導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將知識產權的保護和管理貫穿于科技創新全過程,企業科研部門要與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以及法務部門協調配合,在科研項目申報之前進行充分的知識產權論證和風險評估,提高科研項目申報水平,搶占技術制高點。
(四)搭建打造專業化、高端化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
項目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科研項目的知識產權評估工作,加強信息溝通、數據共享等協作工作機制建設和運行,建立信息共享平臺,完善知識產權數據庫,為相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決策提供知識產權信息服務,降低在科技項目決策中的知識產權評估成本。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重點產業,組織有針對性的專利態勢分析和預警研究,不定期重大經濟科技領域的行業知識產權現狀及態勢分析報告,供決策參考。
參考文獻:
[1]丁榮貴等著,《政府投資科技項目治理――理論與方法?》,電子工業出版社,2012年12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