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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土地確權;兩田制;破解;難題
中圖分類號:F321.1 文獻標識碼:A DOI:10.11974/nyyjs.20160230157
在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中,威海市把破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難點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抓,堅持把科學指導與尊重群眾首創精神相結合,把公平公正和維護群眾利益作為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生命線,積極探索了多種形式的對策措施,取得了顯著成效,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較系統的解決思路和措施。
1 收益均等、社區融合破解園區村工作難點
針對新型城鎮化建設對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帶來的挑戰,文登區在調查研究和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建議的基礎上,探索了一條以“社村融合、收益均等”為核心內容的確權登記頒證模式,有效地解決了這一問題。這種模式的核心就是,確權登記時不記載家庭承包地面積、地塊、區位等信息,只記載家庭共有人信息,由村委會向農戶發放“村集體經濟組織權益證書”,作為村民權益的證書。文登區小觀鎮所屬南海新區整體規劃的22個村全部采用此種模式,涉及農戶5800戶,1.5萬人,家庭承包地總面積17.33hm2。由鎮政府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逐年遞增100元,增至3000元為止不再遞增,并為其家庭成員辦理失地保險,使其年滿60周歲后每月享有300元的保險金。由村委會為農戶每人每年發放10kg食用油、100kg面粉、25kg大米。工作中始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工作的每一環節都廣泛征求群眾意見,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得到了群眾擁護,確權登記頒證任務順利完成,取得了良好成效。
2 土地股份社化解園區村土地確權工作難點有成效
針對園區發展和項目建設占地多的問題,榮成市嶗山街道辦事處在調研的基礎上,廣泛自征求群眾意見,探索建立農村土地股份專業合作社,解決園區村土地確權面臨的難題。工作中,他們嚴格遵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要求,堅持農民自愿原則,依據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實行以土地入股的模式,引導村民簽訂土地入社《申請書》,注明入股土地的位置及畝數,將農戶已流轉的土地,每畝折算為1股,以村為單位,成立土地股份專業合作社,明確農戶承包土地的股權,用股權證代替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發放到村民手中,由合作社對外租賃,所得租金按入股土地分配給農民。嶗山街道小遲家、鮑家莊等7個村采用此種模式完成土地確權工作,群眾反映良好,工作進展順利。
3 因村制宜破解兩田制工作難點
3.1 “優先確權,多寡結合”均土地
文登區經過多次實地調研,反復征求鎮村2級及黨員、村民代表意見建議,探索出了“確定基準、優先確權、民主自愿、多寡結合”的確權方案,其核心內容就是先對分配均等的人口地進行確權登記。
3.2 土地找差治理“兩田制”
榮成市蔭子鎮頭甲村在充分調查,廣泛征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通過土地找差的辦法治理兩田制土地不均問題,取得較好效果。該村在鎮政府工作組的指導和幫助下,針對該村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
3.3 土地找利解難題
榮成市滕家鎮康家村針對土地確權工作中存在的兩田制問題,多次召開村兩委、黨員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土地確權方案,逐戶走訪農戶,了解村民對這次土地確權的想法。
4 作股量化破解城郊村確權難題
文登區針對城郊村人均土地面積很少,失地農民數量逐年增加現狀,堅持創新思路、統籌協調,把確權登記頒證和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結合起來,把土地這一資源性資產作股量化,增加地少農民和無地農民的實際收益,既完成了產權制度改革和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又把承包經營權變成了收益權,間接實現土地收益的均等化。文登區天福辦事處架子山村經村黨員、村民代表表決通過,享有股權資格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每人享有1個整股,土地股權量化每400m2做為0.1份股權,耕種土地的農戶人均達到400m2的不增加土地股權,不足400m2的農戶,按照實有面積比例分配土地股權,無地農戶每人增加0.1股,土地股權隨著土地被征用的面積隨時進行變更。確權登記頒證時,有地戶按照實際耕種面積進行確權登記,無地戶不進行土地確權登記,但記載其土地增加股份的數量。
通過積極地探索與努力,威海市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難點破解工作取得了很好成效,威海市314個確權難點村的工作難點全部得到了積極梳理和有效化解,工作中很好地堅持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有效保護了廣大農村群眾的根本利益,受到了農村廣大群眾的熱烈歡迎和廣泛擁護。
參考文獻
[關鍵詞]社區醫療;NGO;非洲人;社區治理;廣州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08.123
[中圖分類號]D63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194(2017)08-00-02
0 引 言
現階段,社區治理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的關鍵環節,在其各要素中,社區衛生服務作為民生之需,是實現社區善治的主要著力點。
概括而言,社區衛生服務是指以基層衛生機構為主體,以人的健康為中心、家庭為單位、社區為范圍,無差別的向社區人群提供衛生服務。大力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對于推進城市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優化配置公共醫療資源、促進社區居民健康水平提高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國內外的衛生服務實踐證明,社區衛生服務也是解決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有效途徑,“小病在社區,大病到醫院,康突厴縝”將成為未來我國城市居民看病的主要模式。廣州具有龐大的城市人口規模、密集的人流、物流和多元化的移民結構,外來移民的增多都為其醫療保健領域帶來了新的機遇和挑戰。本文在實地訪談的基礎上,嘗試解答以下問題:廣州非洲人在治療日常疾病時首選的就醫渠道是什么?是否符合“小病到社區”這一模式?影響他們選擇就醫途徑的因子有哪些?他們對社區醫療服務的需求狀況如何?社區醫療衛生服務中心將如何與NGO合作以提供便利的就醫體驗,滿足其民生之需?
1 非政府組織參與涉外社區醫療服務的研究綜述
隨著對外開放的不斷深入,廣州已成為中非經貿和人員往來的重要城市。廣州市公安局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10月,在廣州市居住的非洲人口共1.6萬人,常住非洲人口約0.4萬人。他們主要集中于4個片區:小北路、三元里、番禺和東圃。相較于位于我國其他城市的國際社區,廣州非洲人聚居區具有流動性大、非法居留者多、經濟收入相對不穩定、多質態等特點。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學者開始研究廣州的非洲人聚居區,目前的研究成果可概括為四大類:第一類是從地理學的角度探討非洲人在廣州生存的空間狀況;第二類是從社會支持方面分析他們在廣州的社會關系;第三類是以人類學的角度分析他們在廣州的生存狀態;第四類是以移民理論的角度闡述他們在廣州的適應問題。然而,在學界已有的關于廣州非洲人的研究中,有關該群體的衛生服務需求及供給問題――包括醫療服務流程、醫療服務軟環境、外語、醫療技術、服務環境、服務方式等的研究尚屬空白。
而在關于社區醫療服務的研究中,學者的研究對象主要是國內患者,缺少針對外來移民的就醫需求的研究,研究范圍大多局限于探索影響社區患者選擇就醫途徑的因子。此外,NGO與社區醫療服務中心開展合作這一創新路徑也未成為學者關注的對象,多數學者集中研究NGO與政府、市場和社區成員的互動關系。
2 廣州非洲人社區醫療服務的供需狀況
2.1 廣州非洲人社區醫療服務供給狀況
以小北路社區為例,小北路位于廣州市越秀區,該區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普遍存在年齡偏大,學歷、職稱偏低等問題。在越秀區小北路一帶,主要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洪橋街和登峰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通過實地走訪兩個衛生服務中心與廣東省第二中醫院,本小組得出初步的調研結果:首先,在醫療手續和費用上,廣州非洲人看病時提供護照后即可就醫;其次,在語言問題上,兩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分別配備有1-2名掌握英語的醫生負責翻譯;最后,在醫療服務內容方面,除了為廣州非洲人治療日常小病之外,兩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也提供有體檢、疫苗注射等服務。而被推薦為登峰街常住非洲人定點服務的廣東省第二中醫院則主要提供內科、婦科、針灸、減肥等醫療保健服務。
2.2 廣州非洲人社區醫療服務需求狀況
為了以研究對象的視角來理解他們對社區服務中心的體驗,找出他們選擇就醫服務時潛在的決定、觀點和動機,本小組采取深度訪談法,在天秀大廈一帶用便利抽樣法抽取32位在本地有就醫經歷的廣州非洲人在咖啡館、天橋和公交車站附近進行訪談。半結構式的訪談提綱圍繞4大部分設計了8個主要問題,涉及就醫渠道、選擇不同渠道時考慮的因素、就醫障礙和對改進醫療服務的建議。除了這4大類有關醫療服務的問題之外,訪問提綱還涉及受訪者本人情況的問題,包括居住時長、從事工作和收入水平等。
調查結果顯示,居民是否選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診與交通情況、醫療費用、藥品價格、對社區醫院的信任程度等因素相關。首先,在就診狀況方面,18.75%的非洲人在患有一般常見病時會首選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就診,其原因為價格便宜(66.7%)、就醫流程簡單(16.7%)、離家近、交通方便(16.7%);未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①存在語言障礙。53.8%的非洲人認為在就醫的流程中存在交流不暢的現象,由于醫院缺乏相應語種(主要為英語、法語)的翻譯,因此在社區醫院看病時需攜帶一位懂中文的友人。②信任度差,19.2%的非洲人認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不夠專業”,即醫療技術水平或醫療相對較差。③知曉度低。15.4%的非洲人不知道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1.5%的人不清楚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有哪些服務功能。可見,廣州非洲人在就醫時存在語言障礙、對社區衛生服務缺乏了解和信任,是導致其患病后不選擇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診的主要原因。
其次,在流向意愿方面,根據本小組在登峰街外國人綜合服務中心的走訪調查,廣州非洲人患者傾向于選擇在社區附近的私立醫院或社區藥店治療,到醫院就診者基本上都是突發性急診病人。根據本小組的調研結果,廣州非洲人患有日常小病時,到綜合性大醫院就醫的占37.5%;選擇到私人診所的占34.3%;不就診,而是到藥店購藥,采取自我醫療的占9.4%。
雖然絕大多數非洲人選擇在廣州本地進行健康體檢或治病就醫,但他們仍以選擇到大型綜合性醫院就診居多,廣州市社區衛生服務的有效利用率不足,不能完全滿足非洲社區居民的衛生服務需求。
3 社區醫療服務的創新途徑
NGO性質的登峰街外國人服務中心位于天秀大廈北面,交通便利,人流密集。本小組在走訪該服務中心時了解到,該中心每年服務7 000~8 000名外國居民,其中以非洲人為主,主要提供語言培訓、文化交流、社區咨詢等服務。本小組發現,在中心內設置有一個咨詢臺,由一名會說漢語、英語、法語、尼日利亞語的工作人員向到訪的外國人提供咨詢服務。工作人員表示,有的廣州非洲人患有疾病時會向他們請教如何選擇就醫途徑。
作為社區多元治理的重要主體,NGO的組織性決定了其能夠承擔部分的政府職能;另一方面,它的非營利性和非政府性決定了它能夠高效的分配公共產品和服務。在此理論背景下,基于ν夤人服務中心的調研以及對影響選擇就醫途徑因素的分析,本文得出的社區醫療服務中心的創新方案如下。
首先,擴大外國人服務中心招收志愿者的規模,豐富服務種類。針對本小組了解的外國人服務站工作人員數量少,提供服務的范圍窄的問題。本文認為,該NGO可與廣州市語言類高校展開合作,為學生提供志愿時間認證,從而招收雙語或多語的大學志愿者。此外,還可將職能擴展到醫療協助的范圍,安排志愿者指引或陪同存在語言障礙的外國人到社區服務中心就醫;同時在語言培訓方面,也可為社區醫生開辦外語課堂,提升其外語水平。
在招收中國志愿者之外,該中心還可招收熟悉就醫流程與本地生活常識的非洲志愿者為在廣州生活居住的非洲人提供醫療咨詢服務。通過“以外國人服務外國人”的方式,向他們介紹我國的就醫流程與相關政策。
其次,開展外國人服務中心與當地社區醫療服務中心的合作,安排社區醫生到外國人服務中心進行流動坐診。本文認為,社區醫生進入外國人服務中心為廣州非洲人開展日常疾病的治療和保健護理具有以下優勢。一是為非洲人提供熟悉的就醫環境,降低因“人生地不熟”而產生的對社區醫療服務中心的不信任感;二是社區醫療服務中心內掌握外語的志愿者可為醫生和非洲人提供翻譯服務,緩解語言障礙帶來的就醫不便。
最后,加強宣傳,提升外國人服務中心在附近非洲人中的知名度和信任度。充分利用網絡和日常服務活動等方式,宣傳外國人服務中心協助非洲人就診的新職能,并且宣傳成功案例。同時,在宣傳過程中向外國人提供適當的就醫選擇和意見,強調理性就醫。
4 結 語
非洲人在廣州較低的社區服務中心利用率體現出,國內相關涉外醫療服務工作及NGO服務的相對滯后,因語言不便、信任度不高等衍生出的不良就醫體驗也將造成國內和國際的輿論壓力。在我國復興崛起與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在推動中非新型戰略伙伴關系再上新臺階的過程中,相關人員應認真對待非洲人在廣州的醫療服務需求,創新服務方式,充分發揮NGO在廣州外國人醫療服務工作中的功能,對我國在非洲及國際社會“負責任大國”形象的樹立、國家涉外體制改革的深化和加強中非合作等方面具有深遠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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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沈陽市;舊住宅區;物業管理;對策
中圖分類號:F293.3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31-0134-02
一、沈陽市舊住宅區物業管理現狀
根據沈陽市最新《物業管理條例》的界定,“舊住宅區是指2000年6月底以前交付使用,房屋產權單位或者售房單位因客觀原因無法履行房屋修繕責任的住宅區,以及由政府組織建設的安居、解困和回遷等住宅區”。
隨著中國經濟社會的發展、房地產市場的繁榮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改善,人們對居住環境的要求也日益提高。自20世紀80年代初物業管理引入中國以來,無論理論研究還是發展實踐,均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目前所有的新建商品房小區基本實現了專業化的物業管理,物業服務的好壞成為了人們購房的重要參考,也是眾多房產開發企業搶占市場的主要戰略之一。
然而,與此相對的現象卻是,建設于上個世紀的諸多老舊樓房、小區卻無人問津,居民生活遭遇著“房屋破損、管線老化、跑冒滴漏無人管、衛生環境惱人心”等諸多難題,很多舊小區存在重大的安全隱患,消防設施缺失,沒有封閉圍墻和防盜裝置,甚至缺少必要的照明設備,是盜竊以及一些暴力事件的易發地,嚴重影響了居民的生活質量以及和諧社區的建設,是城市治理過程中重要難題。據沈陽市棄管住宅小區綜合改造工程會議數據統計,沈陽市現有3 381個住宅區,建筑面積約1.61億平方米,其中舊小區2 367個,占住宅區總量的70%。已實行物業管理的685個,未實行物業管理的2 696個,占總住宅區的80.1%,遠遠高于國內其他特大城市(天津為24%,上海為50%)。截至2010年12月沈陽市已完成改造的舊住宅區389個,完成改造面積1 635萬平方米。但在2 367個舊小區中,還有1 978個由于各種原因成為棄管住宅區未能加以改造。如此數量的老舊小區,如果不能盡快解決廣大居民的生活難題,將會帶來眾多的社會問題。
從國內其他城市的成功經驗看,以往由街道或居委會代管,或者民主自治的模式只能作為過渡,最終引入專業物業管理是舊小區改造的必然趨勢。雖然近期省內很多城市(包括沈陽以及省內其他城市)開始重視對老舊小區的管理改造,也有眾多的小區開始實行專業化的物業管理,但是卻因為存在種種約束導致管理效率不高、效果不理想,甚至因為引入物業管理產生了更多的糾紛和矛盾。因此,深入了解老舊小區的運行現狀,發現問題并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協調多方力量,切實為廣大老舊小區居民解決實際問題,是一項亟待研究的課題。
二、沈陽市舊住宅區實行物業管理的瓶頸分析
與新建小區相比,舊小區實行物業管理存在諸多的難題,概況起來主要包括:
1.硬件先天不足是大部分舊小區存在的主要問題。尤其是20世紀八九十年代及以前的住宅區,在開發建設之初規劃就比較簡單,配套設施不齊全,基礎設施比較薄弱。再加上房屋管理主體多元化,權責不清等歷史問題,導致房屋維修困難,很多房屋破損嚴重,管網老化。另外,很多舊小區綠化面積小、停車位缺乏,甚至沒有圍墻等基本的安全防護設施,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對如此的舊住宅區實行物業管理需要大量的前期資金投入,所以很多物業管理企業不愿意接手舊小區。
2.產權形式復雜多樣,嚴重影響市場化管理。沈陽是典型的老工業基地,國有企業眾多,最為典型的就是很多舊小區原來由國有企業開發并作為員工宿舍,產權屬于相關企業。但隨著市場變遷,很多企業出現了分立、合并、解散等情況,原來的房屋權屬無從確認,導致管理過程中費用的承擔、責任的劃分、服務的水平確定等均存在諸多難題。
3.多頭管理較為突出,協調解決問題困難。物業服務過程中,涉及到水暖、電、氣、綠化,通訊等眾多相關部門和單位,利益關系、市場關系、社會關系環環相扣。再加上房屋產權形式多樣,原有的管理模式很難立即打破,房管部門、社區部門等與物業服務企業存在一定的利益沖突。因此,物業服務企業進駐小區后,雖然可以專業化、高效率的進行物業服務,但仍面臨著與街道、綠化、派出所等部門的利益沖突。
4.業主的素質與認識程度存在較大差異。舊小區居民大多為原企業職工或其家屬,以老年人、低收入家庭為主,這部分人對于物業管理的認識不足,消費觀念較為陳舊,并且消費能力也有限。同時實行物業管理需要全體業主或業主大會作出決定,而這些舊小區基本上沒有業主組織,這樣使物業企業不愿意,也很難進入舊小區進行管理和服務。
三、沈陽市舊住宅區實行物業管理的對策建議
1.行使政府職能,提供制度保障。在對老舊小區改造的過程中,政府必須發揮主導作用,其中統一立法工作尤其重要,必須在制度上保證舊小區實行物業管理的明確性、方向性與規范性,減少不必要的糾紛和爭議。目前,沈陽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舊住宅區綜合改造和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安排專項資金用于舊住宅區的綜合改造,對供水、供氣、供熱、排水等配套設施設備進行修繕和改造”。該條例為物業管理企業接管舊小區提供了一定的激勵作用。沈陽市沈河區在此方面已經進行了嘗試,該區每年都將投入1 000萬元“物業管理資金”,用于全區15個街道下屬124個社區的物業輔助管理。物業管理資金可用于扶持貧困戶、以獎代補激勵物業公司等,該措施可為舊小區實行物業管理提供動力支持。同時,老舊小區的基礎設施大都破損嚴重,把這些維修維護成本全部轉嫁給物業公司也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因此,政府應該在此方面加大投入,提供基礎資金支持。與此類似,繼續挖掘政府職能部門潛力,創新服務功能。
2.開展人才戰略,培養、培訓高素質物業管理人才。物業管理屬于服務業,服務質量的高低與服務人員的素質具有極其密切的關系。物業管理過程中,因為物業服務態度、服務效率、服務質量等方面產生的糾紛為數眾多,其中的專業人才缺乏是主要原因。因此,在整個物業服務行業大力開展人才戰略,校企對接、再培訓、資格考試等形式要加以大力推廣,盡快提高物業企業以及物業行業的管理水平、服務水平與服務質量。
3.切實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理順權屬關系與管理體制。歷史遺留問題包括房屋質量問題、管線老化情況等硬件問題,以及房屋產權屬性、管理部門重疊或缺位等體制問題。把老舊小區推向市場,就要先解決這些固有遺留問題。
4.深入開展物業服務評價與整改活動。無論通過什么形式,將老舊小區進行專業的物業管理,都應該進行定期的評價和考核,針對問題及時的進行解決,為此,依托較為完善的評價指標體系跟蹤考核物業服務并及時改進問題,才能實現長期的合作。在此過程中,物業企業、居民、相關職能部門之間長期、高效的溝通機制建設尤為重要。
5.創新物業管理模式,多渠道多途徑實現收支均衡。收支均衡是指物業公司與居民雙方面達到一個收入支出長期均衡的狀態,即物業公司通過收取物業費以及其他經營性業務作為企業收入,同時提供各種物業服務,在人力資源以及各種設備、原材料等方面需要支出,還要獲得合理的利潤。作為業主,物業費是其享受物業服務的支出,二者是否匹配,更多的體現在居民的滿意度上。但是現實中,更多的情況是物業企業認為收不抵支,居民則認為支出不值,導致矛盾不斷。如果能夠創新管理模式,物業企業多渠道籌集資金,進而提高物業服務水平;居民從自身角度更多的理解和認識物業服務的內涵,與物業企業配合,則會使物業服務更加和諧。
6.全社會共同參與,宣傳學習物業管理常識。物業管理是20世紀80年代初引入中國的,但以東南沿海城市較為發達,東北地區在這方面的理念稍顯落后,很多小區居民因為不理解物業管理的內涵而對這種花錢買服務的模式加以排斥。因此,在舊小區引入物業管理的過程中,讓居民理解物業管理的內涵,并大力宣傳《物業管理條例》、《物權法》以及相關地方性規則制度,讓廣大業主理解并接受這種管理模式,改善目前“收費難”以及“物業企業什么都應該管”的現狀,是一項極其重要的任務。在此過程中,街道、社區、物業企業乃至業主委員會等都要承擔起責任,采取多種形式普及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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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城市社區治理是實現和諧社區的基本途徑。如何搞好社區治理,是當前學術研究的熱點問題。隨著新公共管理運動的深入發展,社區治理主體也呈多元化的發展趨勢。社區業主是構成社區的基本元素,在社區治理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但當今的業主與以往的居民并不相同,對他們的管理、組織等遇到了新問題。所以應根據新情況,給社區業主一個合理的角色定位并使業主主動參與到社區治理中來,這樣才能更好地進行社區治理。
近年來,我國的城市社區建設已初具規模。城市社區建設這一概念是在我國體制轉軌的大背景下被提出來的,“努力促進新的社會結構和管理體制的形成,配合人們在思想文化、價值觀念、生活方式等方面的進步,重塑‘以人為本’的現代社會”。[1](p2)在新形勢下,對社區的管理不能沿襲以往的方法,由此產生了社區治理這一理念。社區治理強調的是治理主體多元化,這就把社區業主推到一個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
一、社區治理主體多元化是發展趨勢
“治理”這一提法有其獨立的豐富內涵:“作為社會——控制論系統的治理,政策結果不是中央政府行為的產物,中央可以通過一種法律,但是在隨后執行的過程中,它要與地方政府、保健機構、自愿部門、私人部門等發生互動關系,相應,后面這些制度間相互間也要發生互動。中央政府的凌駕地位不存在了,政治體系日益分化,我們生活在‘沒有中心的社會’,即以多個中心為特征的多中心國家中。政府的任務是使社會——政治活動具有能動性,鼓勵出現多種多樣的解決問題和分配服務的安排。這種新的互動模式種類眾多,例如自我管制和相互管制,公私合作伙伴關系,合作管理以及有企業家精神的合資企業。社會——控制論研究方法強調了處于中心的行動者進行管理時所受的限制,聲稱不再有單一的權威,替代它的是:每個政策領域特有的多種行動者;這些社會——政治——行政行動者之間的相互依存;共同的目標;界限模糊的公共部門、私人部門以及自愿行動部門;行動、干預以及控制方式的多樣化和新出現的方式。治理成了互動式的社會——政治管理方式的結果。[2](p92-94)近年來席卷全球的新公共管理改革浪潮對政府職能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的公共管理職能要求管理主體的多元化,不再是單一的政府管理。“公共管理不完全等于‘政府管理’,而意味著一種新治理。傳統意義上的公共行政強調的是政府行政或政府管理(governmentadministrationorgovernmentmanagement)。而公共管理中的管理者,不一定完全是政府,私人部門、非營利部門、非政府組織等都是公共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強調的是治理(governance),即由眾多行動者組成的一個關系網絡,和眾多行動者之間的合作伙伴關系”。[3](p12)治理理論與新公共管理理念相結合,形成了公共治理理論。公共治理的主要特征有:“1.政府理念從統治到治理的轉變;2.公共治理主體從一元到多元的轉變;3.公共治理的研究對象有了巨大的擴展;4.公共治理機制和手段的巨大變革。”[4](p91-92)社區治理的理念來源于公共治理理念,以往是政府作為單一的社區管理主體,而現在由于政府理念的轉變,使得治理主體呈多元化發展趨勢,使除政府以外的非政府組織、企業、社區部門和社區居民都可以成為社區治理的主體。不同主體在對社區事務的管理中發揮各自的特點和優勢,相互合作,共同為社區建設出力。如果這一套治理體系能夠良好運作,必然能夠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在實際操作中,由于這一新治理模式起步晚,在實際操作中還要一邊摸索一邊前進,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各治理主體之間職責界限模糊,甚至對自身的角色定位認識不清。在這里要重點討論的,是社區業主在社區治理中的角色定位問題。
二、社區業主的角色定位
(一)社區業主與以往的社區居民的比較。
我們現在所說的社區業主,主要是指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住房商品化之后購買房屋全部產權的購房者。舊城改造是城市建設整體規劃的重要部分,拆除舊房屋建造新房屋則是舊城改造的主要內容。新建的住房大都是商品住宅小區,城市里的社區基本上就是以這些商品住宅小區為主。小區業主與以往的社區居民相比,不同點主要表現在:
1.以往的社區居民所居住的房屋大都是單位福利分房性質,居住在一起的居民一般是在同一單位工作,彼此非常熟悉;現在的小區是商品化住房,業主購房都是個體行為,業主之間互相不認識。
2.以往由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等機構對社區進行管理,而現在這些機構已經淡化,應運而生的業主委員會擔負起了管理社區業主的責任。
3.以往社區的公共服務由單位統一提供,現在住宅小區的公共服務由物業公司提供,物業公司根據其工作內容和性質向業主收取物業管理費。
可見,從傳統社區向住宅小區的轉變,不僅是人們的居住條件、居住環境發生了變化,更是我國城市基層社會管理方式的轉變。以前實行的以“單位制”為主的管理模式隨著經濟轉軌和社會轉型逐漸退出了歷史舞臺,新的社區形式作為新的城市基層社會管理模式,是符合經濟與社會發展要求的。
(二)存在的問題。
社區治理主體的多元化發展趨勢,對社區業主提出了要求。社區業主作為跟社區部門、物業公司具有平等地位的治理主體,理應很好地發揮自己在社區中的作用。但在實際生活中,社區業主與物業公司及其他社區治理主體的矛盾很大,此類新聞也是屢見不鮮。
從上面總結的社區業主與以往社區居民的不同點中可以看出,現在的社區業主之間沒有工作上的聯系,加之當今社會競爭激烈、壓力大、生活節奏快,人們總是很忙,人情淡漠,對于自己所居住的社區的其他成員更是不會主動去結識交往,這就造成了社區業主之間聯系不緊密,缺乏把自己當成社區治理主體的覺悟。業主委員會是指由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代表組成,代表業主的利益,向社會各方反映業主意愿和要求,并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管理運作的一個民間性組織。業主委員會的建立是社區自治發展的標志,但由于起步較晚,發展時間短,很多方面還不成熟,而且業主委員會是民間性組織,號召力似乎不強,許多業主對于委員會的職能性質都不了解,支持委員會的工作就更無從談起了。物業公司為社區提供公共服務,也是社區治理主體之一。目前社區里的矛盾問題,最集中的就是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矛盾,往往是業主認為物業公司在收取了較高的物業管理費之后并沒有提供相應的服務,于是拒絕繳納以后的物業管理費;物業公司則認為他們收取的管理費都不足以維持公司的正常運轉了,這樣一來,后果一般是物業公司不再為社區提供公共服務,社區環境變得越來越惡劣,業主深受其害。
(三)社區業主的角色定位。
矛盾問題已經不容忽視了,那么業主在社區治理中究竟扮演著一個什么樣的角色呢?既然前面已經提出社區治理主體多元化的發展趨勢,毫無疑問,業主是社區治理主體之一,與物業公司及其他社區部門有著平等的地位。但在實際操作中不能發揮出業主應有的作用,這促使我們對社區業主的角色定位進行反思。
社區治理主體多元化是社區治理理論的組成部分,將理論運用到實踐中,必然要經歷一段磨合期,在此期間可能會產生很多以往沒有遇到過的新問題。“綜觀我國城市社區治理模式的發展與演變,可以將其概括為三種模式或三個階段:1.行政型社區——政府主導型的治理模式。2.合作型社區——政府推動與社區自治結合型的治理模式。3.自治型社區——社區主導與政府支持型的治理模式。我國城市社區建設由第二個階段向第三個階段的發展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5](p136-137)在這個發展演變的過程中,社區業主對自身的主體地位缺乏足夠的認識,很大程度上是受到傳統管理模式的影響。在以往的社區管理模式中,社區居民是被管理者,是接受政府管理的一群人,人們在思想上已經形成了對管理者的依賴。現在的社區沒有了所謂的上級管理者,更多的是靠自己進行管理。而靠自己進行管理,又沒有明確的管理方法和標準,于是更多的人選擇不管理,對公共事務不聞不問,至于私人的事情,自己管自己的,別人也無權過問。這樣一來就導致了社區業主對社區事務的普遍不關心,即使出現了會影響到自身利益的問題,只要他人也遇到同樣的問題,就不會主動去尋求解決方法,從眾心理在這里起到了很大作用。還有就是單位制解體,盡管凸顯了人們的自主性和個性,但也會造成人與人之間聯系的不緊密,住在同一個社區的人們缺乏內聚力,對社區公共事務漠不關心也就不足為奇了。業主委員會無法發揮更大的作用,很大程度上是得不到業主們的理解和支持,當然其根源還是前面提到的社區業主之間缺乏內聚力。同時,其他社區治理主體的職責界限模糊,對自己應負的責任認識不清,責任意識不強,也是導致很多問題無法妥善解決的原因。
問題的產生也許是在磨合期間無法避免的,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就成為了過渡的關鍵。既然現在社區業主不能很好地發揮其作為社區治理主體的作用,那就應該在實踐中將其定位在一個還不能夠達到治理主體水平,但正在向著治理主體前進的位置。在實踐的過程中努力將業主群體往治理主體的方向引導,并讓其認識到社區事務與自身利益有著密切關聯性。
三、努力引導社區業主發揮其治理水平
將社區業主放在一個還不能夠達到治理主體水平,但正在向著治理主體前進的位置,這就需要我們在實際操作中采取相應的措施,將業主向治理主體引導。
(一)強化業主委員會在社區中的作用。
我國傳統的管理模式是由上級機構管理社區居民,而且人們的思想方式受其影響很深。既然這樣,完全可以順應這一思維方式,提高業主委員會的地位,強化其作用。業主委員會雖然是民間性組織,也不是對社區的業主進行上對下的管理,但它是代表業主利益的組織,所做的工作都是在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從這一點出發,我們可以強調業主委員會的組織功能,委員會是通過民主程序推選出來的業主代表組成的,跟大家是同樣平等的身份,這就不會出現以前管理模式中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之間的隔閡。業主們有什么困難,遇到了什么問題,都可以向委員會反映,委員會幫助業主解決問題。在這一點上,業主委員會可以填補在沒有了傳統管理者之后人們心理上的缺失,業主們通過委員會解決了困難與問題,自然會感激業主委員會,在心理上對其產生認同后,要擁護委員會就是順理成章的了。所以,業主委員會必須強化自身在社區治理中的作用,當業主們還對自己的治理主體地位認識不清時,業主委員會就應該站出來,代表廣大業主發揮治理主體的作用。
要做到這一點,首先社區中要選出大家都信賴的、人際關系較好的、熱心為大家服務的業主代表來組成業主委員會,組成之后要建立一套業主委員會運作的規章制度,切忌三分鐘熱情,要切實把每項工作都落到實處,并一直堅持下去。其次要加強業主委員會與廣大業主的聯系,獲得業主的支持。這一點在實際操作上有很大困難,由于前面已經說過的一些原因,很多人都對所居住社區的公共事務漠不關心。還是必須依靠業主委員會自身勤做工作,不能只是在產生問題和發生矛盾時,委員會才能證明其是存在的,必須在日常生活中時時處處體現出業主委員會的存在。
(二)加強社區業主間的內聚力。
社區業主的內聚力不強,是業主不團結,對社區公共事務不關心的根源。如果在這方面有所強化,許多問題解決起來會更容易。由于工作、生活上的差異,社區業主也許很難在同一時間聚集到一起,這也給他們的溝通造成了一定困難。加強業主之間的聯系,可以先從老人和孩子著手。退休在家,平時無事可做的老人們完全可以加強聯系和溝通,業主委員會可以組織老人們參加一些有益身體健康的活動,加深對其他人的了解和熟悉,老人之間互相來往多了,會影響整個家庭與其他家庭的來往,慢慢地就可以把業主們聯系起來。孩子們也是,平時經常在一起玩,家庭之間的聯系自然就會越來越緊密。社區業主之間的聯系緊密了,內聚力自然就會加強。業主們對社區公共事務就不會再抱著漠不關心的態度,而是真正感覺到自己是這個社區的一分子,社區的大小事務都與自己息息相關,也樂意參與到社區的管理中來,負起自己那份責任,這樣,社區業主達到社區治理主體的水平就指日可待了。要加強社區業主的內聚力,要做的還有很多,而且這肯定是一個需要花費較長時間的過程,不能操之過急。
(二)業主應加強與物業公司的互動。
物業公司為社區提供公共服務,是當前的主流。盡管物業公司是企業,但由于其主要業務是為社區提供公共服務,如垃圾清理、安全保衛、綠化維護、車輛管理等,收取的物業管理費也在業主可以接受的范圍內,所以物業公司是為社區業主提供公共服務的機構,是社區治理主體之一。當前普遍存在的業主與物業公司的矛盾,很大部分還是由于物業公司自身不完善,提供的實際服務與承諾時的標準不相符,收取費用與提供的服務不相符等。由于物業管理的質量與業主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特別是經濟上的聯系,使得業主與公司之間的問題十分復雜且敏感,一旦出了問題,雙方都不愿意承擔責任,致使本來也許并不嚴重的問題越來越嚴重,原本可以協商解決的矛盾也變得不可能解決了。當前我國的物業公司發展較快,但良莠不齊的現象也很突出。社區要找到一家負責任講信用的物業公司并不容易。撇開客觀因素,業主自己應該做到的,是重視最初與物業公司簽訂的合同,嚴格按照合同擬訂的標準執行,如果物業公司日后提供的服務沒有達到合同上規定的標準,業主應堅決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在物業公司提供服務的過程中,業主應時常監督物業公司的運作,及時溝通,出了問題立刻解決,盡量不要拖延,以保證問題能盡早得到解決。業主與物業公司的互動加強了,一些潛在的發生矛盾的可能性就能夠被消除,雙方都深入了解對方,就可以更好地合作。物業公司與業主都是社區治理的主體,所以就應該相互尊重,相互監督,做好自己應該做的,出現矛盾問題盡快通過協商解決。當然,企業性質的物業公司是以盈利為目的,在經濟利益與提供的服務之間找到平衡點也非易事,所以業主們在監督物業公司工作上必須付出更多,而一個有威信和號召力的業主委員會就可以替業主們擔負起監督物業公司工作的責任,這也證明了社區里建立一個有威信有號召力、負責任,能真正代表業主的業主委員會的重要性。
(四)政府為社區建設提供外部支持。
政府是傳統的社區管理主體,在當今治理主體多元化發展的趨勢下,政府的作用仍然很大,特別是在我國。政府應該為社區建設提供一些外部支持,“社區的人力、物力、財力有限,政府必須協助社區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難題,特別是要解決區內居民的就業問題。為了將社區內黨政組織、企事業單位組織、社會團體這三類組織統一調動起來,使之為整個社區的利益和目標而共同努力,需要政府擔當起協調者的角色,理順城市社區各行各業之間的關系”。[6](p135)社區其他治理主體都是通過政府授權才可能成為治理主體的,所以政府在社區工作上起到的總領性作用是無可取代的。政府為社區建設提供外部支持,相當于減輕了業主的負擔,使得他們能夠更好地看清自己的定位,明確自己的責任。政府還應在政策和法律制定上為社區建設提供良好的大環境。對物業公司的監督管理應該有法可依,一些社區部門目前還沒有法律地位,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這些部門的發展,政府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出有利于社區健康發展的政策和法律,這同樣也有助于社區業主認清自己的角色定位。
綜上所述,社區業主作為社區治理主體之一,在當前還不能很好地發揮作為治理主體的作用。因此,應該在實踐中逐步采取措施,引導社區業主認清自己的角色定位,明確自己擔負的責任,強化其責任意識,使其主動參與到社區治理中來,促進社區建設快速穩定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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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城市商業銀行;發展戰略;綜述
中圖分類號:F830.33文獻標識碼:A
一、引言
我國的城市商業銀行是經國務院批準在部分城市信用社基礎上組建而來,被稱為我國銀行業的“第三梯隊”。截至2008年底,我國有136家城市商業銀行(法人機構),從業人員達150,920人。據中國銀監會統計,以2009年第三季度銀行總資產為例,城市商業銀行所占的比重僅為7%左右。2003~2008年城市商業銀行總資產上升速度最慢。
我國城市商業銀行的規模雖然在逐漸擴大,但總體實力仍無法與大型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銀行相比,而且城市商業銀行的發展速度比較緩慢,不及大型國有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發展的迅速。按照現在的發展趨勢,在未來城市商業銀行與大型國有銀行和股份制銀行的差距會越來越大,本來就相對弱小的城市商業銀行將在未來無力與其他金融機構競爭。
二、文獻綜述
目前,我國學者對城市商業銀行的發展研究基本可以分為4類:1、多角度研究;2、針對引進外資方面的研究;3、針對客戶服務的研究;4、針對公司治理和監管的研究。
(一)多角度研究。陳燕玲(2001)從法人治理結構、組織制度、業務特色、金融風險等四個方面分析了城市商業銀行在發展中遇到的難題,并提出五項對策建議,即城市商業銀行應進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以市場為導向,以客戶為中心”的經營組織架構、調整業務發展戰略,大力發展零售銀行業務、切實防范金融風險,努力化解不良資產、走合作與聯合之路,謀求共同發展之勢等。張吉光(2008)對城市商業銀行的發展做了分析之后指出,城市商業銀行因2008年的金融危機,其總體發展態勢是增長放緩,壓力顯現,主要表現在經營環境惡化和風險壓力凸現方面,城市商業銀行應該走發展轉型的道路,堅持和深化市場定位,正確處理跨區域發展問題,同時還要積極探索產品創新。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課題組(2009)在對浙江省城市商業銀行發展歷程進行研究后認為,浙江省城市商業銀行今后的改革發展中有三大有利條件,即積極的政策條件、良好的宏觀經濟金融成長基礎和浙江省城市商業銀行已有的合作呈現良好勢頭。因此,該課題組給予六大政策建議,即定位中小企業客戶;定向增資擴股和上市,建立資本持續補充機制;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制度,完善治理結構;分離前中后臺業務,完善風險管理體系,轉換經營機制;積極拓展與證券、保險機構的業務合作;創新組織體制和管理理念等。
(二)針對引進外資方面的研究。李永東(2005)在引進外資方面做了細致的研究,他認為引資的對象不應該是短期投資者,而應該是戰略投資者;引進戰略投資者要考慮區域經濟環境和自身發展戰略。甘小豐(2007)運用隨機前沿方法(SFA)分析了城市商業銀行“入世”5年的效率及其平均值變動趨勢,他認為引入外資改善了城市商業銀行的股權結構不合理、公司治理差、資本缺乏等問題,地方政府應該鼓勵外資對城市商業銀行的持股。王修錦(2008)認為,引進境外戰略投資者有利于解決城市商業銀行普遍存在的內部治理結構和機制不完善問題,有利于提高城市商業銀行經營效率和競爭力,有利于樹立城市商業銀行的區域品牌形象。陳科、宋增基(2008)認為,國有股權比例較大對我國城市商業銀行的績效有很大的負作用,“一股獨大”的情況對我國城市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的提升是沒有好處的,平均而言,引入境外戰略投資者后,我國城市商業銀行的盈利性和安全性有所增強。
(三)針對客戶服務的研究。黃光偉(2006)通過對南充市商業銀行的調查分析后認為,城市商業銀行從“草根金融”躍升為“現代金融”后仍要保持其“草根性”,即應繼續選擇“草根階層”作為自己的主要客戶,滿足處于經濟社會底層那部分人的金融需求,形成與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外資銀行的錯位競爭格局。邱兆祥、趙麗(2006)在對美國社區銀行的比較優勢進行分析的基礎上,認為定位于社區銀行既能彌補基層金融供給不足,又能滿足客戶個性化金融服務需求,從而促進城市商業銀行的發展。安賀新(2008)通過分析我國城市商業銀行所面臨的競爭環境,指出實施利基營銷戰略才是城市商業銀行的理性選擇,即選取競爭對手獲利甚微或力量薄弱甚至忽視的一小塊市場作為其目標市場。王海霞(2009)通過利用80多家城市商業銀行2005~2007年的數據進行了分析,結果表明客戶貸款集中程度直接與銀行的風險抵御能力和盈利水平相關,城市商業銀行必須堅持為廣大中小企業服務的理念,積極創新針對小企業的信貸流程、風險評估等技術,從而開拓貸款客戶資源,降低客戶貸款集中度。劉加順、鄧寧(2009)通過建立一個銀行服務品質的空間模型,說明城市商業銀行宜采用高品質、差異化服務,以此克服自身劣質資源缺陷。
(四)針對公司治理與監管的研究。徐寶啟(2004)認為,使城市商業銀行擺脫經營發展困境的有效措施,是盡快著力對城市商業銀行的股權進行調整和優化,使之步入一條可持續發展的軌道。熊繼洲(2004)從制度安排角度分析,建議把董事長和行長的職權與責任邊界按市場化要求界定清楚,引進具有專業經驗的人士出任獨立董事,建立獨立而有效的董事會,同時培養銀行家市場,并建立銀行家篩選機制。鄭義(2004)立足于安徽省6家城市商業銀行,從實證研究的角度研究了金融監管取向,提出了以督促城市商業銀行建立有效激勵約束機制為中心的監管框架。楊明章(2007)認為,新《巴塞爾資本協議》建立了完整的資本監管框架,改進了資本充足率的計算方法,擴大了風險覆蓋種類,拓寬了資本充足率監管的適用范圍,而城市商業銀行面臨3大壓力,即資本充足率壓力、信息披露壓力、經營成本壓力,城市商業銀行必須采取3大措施,即推進增資擴股,優化資產質量;加大不良資產處置力度;建立全面風險管理模式。朱科敏(2008)通過對相關制度的分析,認為城市商業銀行存在股權不合理、信息披露不完善等問題。姚建軍(2009)指出,公司治理方面要延續靈活迅速的優勢,跟蹤主要業務流程,加強市場營銷和操作風險控制能力。王翠春、劉桂君(2009)選取了2005~2007年67家城市商業銀行作為樣本,對城市商業銀行的資產質量和經營績效之間的關系進行了實證研究,得出的結論是城市商業銀行要增強資產的質量,注意控制貸款業務和金融產品投資業務的風險,可通過核銷等方式處置不良資產,嚴格投資決策的程序。李萍萍、馬占新(2009)應用數據包絡分析法,選取總資產、存款總額、所有者權益作為投入指標,貸款總額和凈利潤作為產出指標對山東城市商業銀行的效率進行了實證分析,他們認為城市商業銀行的總資產質量較差,不良資產多,資本嚴重不足,缺乏權益性融資渠道。
三、小結
我國的城市商業銀行是由城市信用社組建而來,盡管原城市信用社的資產質量差,信貸結構比例失衡等問題隨著城市商業銀行的發展而逐漸得到解決,但城市商業銀行的實力仍然弱小,發展速度相對緩慢,不能與大型國有銀行和股份制銀行分庭抗禮。2006年12月11日,《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正式實施,我國取消外資銀行在中國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地域限制和客戶限制,大量的外資銀行將逐漸進入,威脅城市商業銀行的生存。城市商業銀行如何使自己守住已取得的金融陣地、制定向外擴張的發展戰略方針、保持相對優勢等問題會受到重視。
總結上述文獻,城市商業銀行主要存在以下缺陷:法人治理結構不合理;資本來源不足,資本補充機制不完善;內部控制導致運行風險加大,阻礙了管理水平的提高等,解決好這些問題將有助于城市商業銀行的發展。
(作者單位:山東財政學院)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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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張吉光.2008年城市商業銀行發展分析.銀行家,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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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徐寶啟.城市商業銀行股權結構的調整與優化.云南社會科學,2004.2.
[關鍵詞]“城中村”;研究現狀;總結與展望
[作者簡介]馬繼遷,江蘇工業學院法學與公共管理學院講師,江蘇常州213164
[中圖分類號]C9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2728(2008)10-0076-03
“城中村”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迅速城市化進程中凸顯的一種社會現象。國內學者從地理、城市規劃、行政管理、經濟、社會等角度出發,對“城中村”現象,從多方面多視角進行了深入研究。
一、研究領域
(一)對“城中村”現象的認識和詮釋
1 關于“城中村”的內涵。“城中村”被廣泛運用于學術論文、媒體報道、政府文件是在2000年前后,學者們對“城中村”的內涵進行了界定。代堂平從地域、社會關系角度認為:“城中村”是指從地域角度被納入城市范疇的局部地區,就其社會屬性來講,仍屬于傳統的“農村社區”,是一種特殊的社區。李俊夫從土地產權和土地利用角度認識:“城中村”是指那些位于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或城鄉結合部,被城市建成區用地包圍或者半包圍的、沒有或是僅有少量農用地的村落。張建明從外部景觀和思想觀念角度認為,“城中村”是位于城鄉邊緣帶,一方面具有城市的某些特征,享有城市的某些基礎設施和生活方式,另一方面還保持著鄉村的某些景觀,以及小農經濟思想和價值觀念的農村社區。
2 關于“城中村”產生的原因。田莉認為,快速城市化過程中城市用地的迅速擴張和政府調控力度的不足是“城中村”產生的根源。李立勛將原因歸結為城鄉二元體制和政策所形成的城鄉二元發展格局,而社會調節系統的局限則成為“城中村”形成的社會因素。吳曉則認為,在缺乏資源和遠見的背景下,城市為獲取發展空間而采取的妥協性征地政策,造成了“城中村”問題。周大鳴、鄭慶昌等認為,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城鄉隔離的二元管理制度是“城中村”產生的主要原因。李培林指出,“城中村”的產生歸結于土地和房屋租金收益的刺激以及“類單位制”的塊狀管理。藍宇蘊認為,城鄉二元的土地制度是造成“城中村”問題的根本,村落共同體的利益性內聚是形成“城中村”問題的關鍵,非正式經濟是“城中村”賴以興盛的體制外支柱,而村落歷史的認同感則是“城中村”形成的歷史性因素。
3 關于“城中村”形成演變機制。對于“城中村”的形成演變機制,很多學者都作了探究。張建明認為,改革開放提供了農村城市化的大背景、城市發展提供了總動力、土地制度成為主要因素、規劃的失誤和管理的不善成了加速器、傳統城鄉二元體制是制度壁壘,以上因素共同作用,形成了“城中村”。李立勛認為,城鄉二元體制和政策所形成的城鄉二元發展格局及社會調節系統的局限導致了“城中村”的形成演變。常輝從空間擴張、體制競爭和城鄉文化交流三方面分析其變遷演變的機制。
4 關于“城中村”的類型。研究者從不同角度對“城中村”進行了分類。張建明根據廣州市“城中村”的資料,把“城中村”分為三類:基礎設施優越型、集體經濟實力型、土地資源充足型。常輝對西安、廣州的“城中村”進行分析對比后,歸納提出了目前“城中村”三種主要發展階段的形態類型。李培林按地理位置將“城中村”分為“城中村”、“城邊村”、“城外村”三類。吳曉從社區構成和組織的角度把“城中村”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以同鄉、同村、同業或同族為群體聚居,以地緣、親緣、業緣為基本紐帶的緣聚型聚居區,如北京的“浙江村”;另一類則是沒有形成明確的主導性紐帶或產業體系、居民來源混雜的混居型聚居區。
5 關于“城中村”的文化觀念。李培林、周大鳴等認為,“城中村”的城市化進程具有被動性和激進性,傳統農村文化尚未轉變為現代城市文明,村民難以適從;物質財富的急速增長并未帶來村民素質的提高,中青年村民的城鄉二元性和社會邊緣性凸顯。丘海雄提出“二世祖”等概念。劉鈞演認為村民文化素質低下,道德品質的沒落,法律意識的淡薄日益成為“城中村”城市化進程中的主要障礙。
(二)關于“城中村”治理的研究
1 總體性治理思路。田莉、房慶方等從村鎮預先規劃、城市發展統一開發,出臺規范“城中村”法規政策等角度提出了總體性治理建議。李弱通過分析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實例的經驗教訓,提出目前“城中村”改造應注意到城市弱勢群體的居住需要。李培林則認為,“城中村”改造的困難不僅在于生活改善,也不僅在于非農化和工業化的問題,甚至也不單純是變更城鄉分隔的戶籍制度問題,而在于產權的重新界定和社會網絡的重組。韓蕩從政治經濟學的角度出發,對城市發展的動力“政府的力量”、“市場的力量”和“社會的力量”三者的關系進行了論述,指出“城中村”改造要調節三者之間的相互關系以達到利益均衡。
2 具體治理模式和策略。張立生認為,可以在新城建設或城市用地擴展時引入農業景觀,將“城中村”改造成“都市型農業社區”張建明和李立勛等強調對“城中村”建設景觀進行改造,從分散、混雜、設施不足、居住環境差的傳統農村聚落,轉變為有序、設施完善、環境宜人的現代化人居環境,流程為“拆遷一補償一重新安置”。鄭靜、鄭慶昌等提出自上而下的“撤村改制”模式,即直接用城市管理體制取代農村管理體制。陳鵬認為,在政府職能上應從政府主導向政策引導轉變,在土地制度上應從“農村型”向“城市型”轉變。在改造模式上應從單一化向多樣化轉變,在優惠政策上應從寬建設向寬用地轉變,在管理理念上應從強制管理向協調管治轉變。
二、研究視角
梳理學術界有關“城中村”的研究成果,可以發現對于“城中村”現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社會問題”、“共同體”、“社會變遷”等三個視角。
(一)社會問題視角。從這一視角出發研究“城中村”現象的學者比較多。他們認為,“城中村”的存在已成了一個嚴重社會問題,在現代大都市中,“城中村”幾乎成了“臟、亂、差、黃、毒、賭”的滋生地,因而多從社會問題的角度,建議政府從不同方面加強對“城中村”的治理或管理。
代堂平、李俊夫等學者從犯罪、社會治安、人口管理、環境衛生、文化沖突等方面論述了“城中村”存在的問題。目前“城中村”存在的問題,一是社會治安形勢嚴峻。在“城中村”內,“發廊”林立,賭博盛行,吸毒猖獗,黑幫肆虐,各種惡性案件不斷。二是潛伏嚴重火災隱患,“城中村”內街內巷狹窄彎曲,根本無法滿足消防需要,一旦發生火災,后果
不堪設想。三是規劃管理嚴重滯后。這些問題的存在,影響了城市形象,制約了城市的繁榮和發展。
(二)共同體視角。代表性的學者有李培林、藍宇蘊等。他們從共同體的視角出發,對“城中村”現象作了“類型化”的研究。李培林認為,“城中村”是一個“村落單位制”社區,并存有堅固的“社會關系網絡”。“村落單位制”是由兩方面原因促成的:一是村落管理制度下共同生活的社會關系網絡。這種“關系網絡”也是以往“村落社會關系網絡”的延續。二是村集體經濟產權下的股份分紅(資源分配)。首先是按村籍分配,其次是按工齡分配,這種分配本身體現了“單位制”的某些功能。
藍宇蘊認為,“城中村”是一個“新都市村社共同體”。這種村社共同體是與傳統小農村社共同體相對應相區別的一種村社型組織,特指在我國農村城市化過程中,一些農村社區以行政村莊為邊界,建立在非農產業經濟基礎之上,并在非農化過程中依賴自身的經濟、權力、歷史、文化和社會心理等資源進一步凝聚起來的共同體組織。“新都市村社共同體”是弱勢的農民村民走向城市的“新社會空間”或“過渡地帶”。
(三)社會變遷視角。代表性的學者有周大鳴、孫慶忠等。周大鳴對廣州市南景村50年來社會變遷的歷史脈絡進行了深入研究,認為南景村從一個市郊的農村變成現在的“城中村”主要經過了三個階段。20世紀40年代末到50年代,南景村是一個“都市邊上的村莊”,農村社區特征明顯,村民全部為農民,并與全中國的農民一樣,過著“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田園生活;上世紀60年代到80年代,南景村是一個“都市擴展中的村莊”,由于城市化的發展,耕地大量被征用,人口增多,非農產業發展快,村民的消費習慣在向城里人看齊;90年代以后,南景村變成了“都市里的村莊”,已基本沒有耕地,同時體現了與一般“城中村”所共有的一些特征。孫慶忠也對南景村50年經濟變遷的基本形貌進行了研究,他認為,從城郊聚落到都市村莊的南景村,經歷了地主所有制下的小農經濟、集體化時期的土地公有、村社所有制下的家庭承包和以股份制為標識的經濟共有等幾個發展階段。南景村的變遷軌跡是珠江三角洲地區鄉村都市化的代表。
三、總結與展望
論我國土壤污染防治制度的完善
非程序性審判監督的反思與改善
法院隊伍職業化建設問題研究
裁判文書公開改革與深化研究
誘供對事實認定的影響
以刑事容隱法律體系為分析視角
社區矯正工作者的專業化問題研究
固守或摒棄:對內審制度的實證分析
對我國稅收優先權理論與實踐的反思
國家公園管理體制的域外實踐及借鑒
案例指導制度與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
基于基層法官參與社會管理的實證分析
從許霆的量刑看我國的刑罰體系之重構
對我國預告登記制度立法的反思
美國的司法能動主義理論及其學術啟示
試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
外國罰金刑實證分析:規范借鑒與罰金刑重構
基于立法論和解釋論的視角
環保政策的價值取向:規制還是激勵
美國337條款實施機制之演進及發展趨勢
科斯定理的悖論與公共選擇的成本
政府立法成本與效益分析初探
“礦竭城衰”難題的法律與經濟分解
從校內網看既定規則引導下的人類行為
剩余勞動力轉移:域外經驗與現實應對
商事司法能動比較分析:以合同法為例
對普通民事訴訟證明標準的效用分析
法律:概念的多元還是事實的多元
我國區域立法得以實現的理論分析與制度改進
實證視野下不批準逮捕案件法律說理制度之探討
我國刑法中“目的犯”的機能分析與存廢研究
三種法律模式:世界法律制度的類型與變革
律師業忠誠:21世紀視野下言論自由及其義務
反思與展望:改革以來中國民法發展芻議
國際對沖基金法律監管制度比較研究與啟示
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制度的理論探索與評析
論我國著作權法中反規避條款存在的問題
我國當前行政訴訟原告資格的不足及完善
現代化與現代性——歷史·理論·關系
單位金融犯罪之認定及其刑罰適用研究
公眾參與上市公司環保核查的機制探究
成都市居民對二環高架滿意度的因素分析
人民法院指導人民調解工作的實踐觀察
公眾參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法律問題研究
俄羅斯法中的“主觀法”與“客觀法”概念解讀
論網絡服務提供者在第三方侵權行為中的責任
地方法院推行案例指導制度的必要性及路徑選擇
關鍵詞:社區銀行;制約因素;法律監管;市場定位
文章編號:1003-4625(2010)08-0111-03 中圖分類號:F830.33 文獻標識碼:A
2009年3月10日,美國獨立社區銀行家協會(ICBA)對743家社區銀行進行調研,了一份題為“金融危機對美國社區銀行的影響:困難時期的新機會”的研究報告,稱在金融危機中社區銀行在新增存款,開拓新客戶,市場定位和保持財務穩健等方面的能力反而大為提升,其表現優于大銀行。這說明了社區銀行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和良好的發展前景。
一、我國發展社區銀行的必要性
(一)有效降低道德風險
相對于大銀行,社區銀行員工更熟悉本地的市場客戶,在審批企業和家庭客戶貸款時,不僅關注客戶的財務報表和財務數據等“硬性信息”,而且還會考慮借款人的性格特征、誠信度、家庭歷史與家庭構成、日常開銷特征、家庭與銀行的關系、企業經營中的暫時困難等個性化的因素,也就是比較注重“關系金融”和“軟性信息”,從而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大銀行放貸過度依賴“硬性信息”導致的銀行與客戶關系公式化、僵硬化和“人性化關懷服務缺失”的缺陷,克服大銀行與小企業之間信息不對稱的矛盾,更易于解決貸款中的委托一問題,并大大降低銀行在放貸過程中由于信息不對稱而導致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問題的發生。
(二)提高民間資本的利用效率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聚集了大量的民間資本,據統計我國的民間資本已經超過了12萬億元,而財政部公布的國有資產總規模也只達到11萬億元。但是此前我國沒有將民間金融納入正規金融體系,如此巨大的民間資本并沒有獲得應有的增值能力。不僅如此,游離于正規金融之外的民間金融蘊含著巨大的金融風險。2010年5月13日,國務院了“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鼓勵民間資本發起或參與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金融機構,放寬村鎮銀行或社區銀行中法人銀行最低出資比例的限制。可見,發展社區銀行,可以將民間資本納入國家正規的金融渠道之中,為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提供一個比較現實的通道,逐步消除金融結構的二元化,遏制民間非法金融的蔓延,使民間資本提高組織化程度,實現規模效益,有效降低金融風險。
(三)有利于中小企業的資金融通
中小企業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但是融資困難問題卻嚴重制約著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金融危機爆發以來,中小企業融資陷入更加艱難的境地。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壟斷70%以上的信貸資金,基于風險和成本等方面的考慮以及“抓大放小”、“扶優限劣”的政策導向,大銀行往往將資金提供給大企業、大項目,中小企業因經營的不穩定性,抵押物品的缺乏和財務信息的不透明等自身缺陷,很難獲得大銀行的資金支持。與大銀行相比,社區銀行以服務社區為宗旨,其資產規模較小,組織層級簡單,信息反饋的期限較短,經營決策靈活,能夠克服大銀行服務同質化缺陷,較好地適應中小企業多樣化的金融需求,有效緩解和改善中小企業貸款難問題。
(四)填補局部地區金融服務真空
隨著我國城市社區經濟的發展,社區企業和個人金融業務發展空間逐步增大,社區蘊含著大量的金融需求。但是,我國的金融體系中缺乏專門為社區企業和居民提供金融服務的機構,中小企業和居民以及農戶融資難問題十分突出。而大銀行將本來急需資金的欠發達地區的資金轉移到資金已經較為充裕的發達地區,更加劇了這些地區的資金供求矛盾,形成了所謂的金融服務真空。而社區銀行恰恰可以填補這個空白。大力發展社區銀行有利于建立多層次信貸供給市場,引導民間金融的健康發展,對完善我國金融體系,穩定金融業整體秩序,減少同業競爭及控制金融風險等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制約我國社區銀行發展的因素分析
我國自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開始探索社區銀行的發展道路,一些具有戰略眼光的商業銀行已經將業務開展到社區,但是受諸多不利因素的制約,我國社區銀行與西方發達國家還存在很大差異,發展速度比較緩慢。
(一)社區銀行的發展存在法律障礙
社區銀行的健康發展,需要完備的法律法規和高效的金融監管保駕護航。然而我國現有的金融法律法規對各種銀行機構采取一般化的統一規范,并沒有專門針對社區銀行的建立、經營管理和退出等作出詳細的規定。事實上,社區銀行與大銀行在資本構成、組織形式、市場定位、經營地域范圍等一系列關鍵問題上都存在著巨大的差異,現行的一統化的金融法律規范,無視這種差異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和阻礙了社區銀行的建立和發展,對社區銀行的運營管理也無法有效監管。國外社區銀行的成功經驗表明,如果沒有必要的金融法律法規的約束,社區銀行很難實現服務社區的設立宗旨,并且很容易走上與大銀行趨同的信貸高度集中的老路。
(二)社區銀行產權結構不盡合理
我國現有的社區銀行主要源自于城市中小型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以及農村信用社的改造,這些銀行原來的產權關系就不甚清晰,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內部控制也相對薄弱。在社區銀行改造過程中,資本結構單一、股權設置不合理和產權關系不清晰等問題依然存在。另一方面,由于《公司法》、《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對設立社區銀行的發起人資格、股東人數、持股金額和持股比例等均無明確規定,因而股東有可能通過募股、擴股、轉讓等方式實現控股,導致股權結構失衡,最終導致內部人控制。
(三)社區銀行市場定位不明確
目前我國的社區銀行普遍存在市場定位不明確問題。很多社區銀行沒有把為社區中小企業、家庭和個人提供金融支持和金融服務作為發展戰略的重點。這些銀行雖然設在社區,在經營管理中卻沒有“社區”概念和“社區金融”意識,其目光更多關注大城市、大企業、大項目,這種不可遏制的“做大做強”的沖動,使社區銀行逐漸背離了服務社區的設立宗旨,不自覺地陷入和大型銀行的同業競爭。這不僅不利于社區銀行的生存和發展,也使得金融結構失衡以及由此帶來的資金供求矛盾更加突出。
(四)社區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能力較差
社區企業和居民的金融需求具有多樣化、個性化的特點,從存款、理財咨詢、保管箱、消費信貸、各種轉賬到收費以及購買保險、債券、投資基金等
無所不包。但是受資產規模和創新能力等因素的制約,我國社區銀行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不夠,所提供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比較單一,功能缺乏,影響了社區銀行為社區企業、居民提供優質便利的金融服務的能力。另外,由于各項產品之間的關聯度不足,造成銀行對客戶投入成本的巨大浪費。
此外,缺乏必要的金融和稅收政策扶持,存款保險制度缺失,征信體系不完善,銀行從業人員素質低等因素,也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社區銀行的健康發展。
三、大力發展我國社區銀行的對策
(一)建立健全監管體系
我國當前的銀行監管體系是基于監管國有商業銀行的運作而制定的規章制度,但是社區銀行作為一種民營銀行,其運作方式與國有商業銀行不盡相同。由于社區銀行是市場需求的產物,它的監管也必須要由市場來做。
1、建立社區銀行的準入機制
由于資產規模較小,和大銀行相比,社區銀行抗風險能力相對較弱,其市場準入規則設計顯得尤為重要,國家應該制定社區銀行市場準入的法律法規,對擬建的社區銀行進行資格審核,包括對資金、章程、股權結構、監管措施、可行性報告的審查。嚴格規范的審批和篩選制度可以防止有不良動機的銀行從業者進入,避免社區銀行成為地方官員或少數企業家的牟利工具。
2、制定針對社區銀行的經營監管法規
要防止社區銀行在經營戰略和定位上與大銀行趨同,保證社區資金能真正服務于社區,避免“虹吸現象”,必須加強對社區銀行的經營監管。社區銀行發展最成功的美國,1977年頒布了《社區再投資法》,規范社區金融機構向社區內中低收入居民提供信貸,改變金融資源配置過分失衡問題。該法對社區銀行的資金運用進行了嚴格的約束和限制,不僅有效解決了“信貸歧視”問題,緩解了經濟欠發達地區和中低收入者的資金需求,而且保證了社區銀行合規經營和健康發展;泰國中央銀行1975年向所有商業銀行發出了備忘錄,要求每個銀行至少將占其上半年貸款總額的5%借給農戶,用于農業生產;法國也有強制性很強的社區再投資法。我國可以借鑒這些成功經驗,加快金融立法進程,構建與社區銀行發展相匹配的監管體系,確保社區銀行合法經營,有效控制經營風險,發揮其應有的社會功能。
3、構建社區銀行市場退出機制
社區銀行作為吸收存款的金融機構,必須保證廣大儲戶存款的安全完整。因此在對社區銀行加強監管的同時,還要構建社區銀行的市場退出機制。作為自負盈虧的企業,社區銀行可以有虧損,可以有不良貸款,但是額度不能超過其資本金。對于經營管理不善,無法維系自身生存和發展的社區銀行,應該強制其退出金融市場。有效的社區銀行市場退出機制,要改變政府行政接管、關閉或撤銷的模式,弱化行政干預,要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價標準,引入公平競爭機制,促進整個社區銀行的健康發展。
(二)優化公司治理的產權結構
清晰的產權結構和完善的法人治理是社區銀行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只有產權清晰,利益機制健全,社區銀行才能真正找準市場定位;只有多元化的投資主體、權力機構的分工協作與制衡,才能提高銀行決策的正確性,使銀行風險得到及時的關注和控制,保證銀行的穩健經營;只有公平合理的激勵與約束機制,才能使經營者和員工各盡其能,努力工作。良好的公司治理包括完善的議事制度和科學的決策程序、靈活的經營機制、嚴格的監督機制、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以及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等,而這些都必須建立在產權結構清晰合理的基礎之上。因此必須對社區銀行的產權結構進行優化組合,采用多元化的產權結構,減少政府行政主導行為,避免股權的過分集中和過分分散,并在此基礎上,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三)明確差異型的市場定位
社區銀行與國有商業銀行等大銀行相比在資金實力、抗風險能力等方面均占下風,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求得生存和發展,社區銀行應當明確“差異型”的市場定位戰略,在業務區域的確定、目標客戶的選擇和業務品種的投放上與大銀行形成互補而非競爭之勢。一是經營地域定位,對于城市來說,社區銀行專注于所在城市的金融業務可以避免與國有商業銀行進行同質競爭;對于農村來說,應注意拾遺補缺,主動填補大銀行退出后留下的空白,多在農村和城鄉結合部布局設點,謀求發展。二是客戶群體定位于本地區中小企業和普通居民,充分滿足其個性化的金融需求。三是產品定位,對中小企業要能提供各種貸款、匯票承兌與貼現、擔保、等;對個人客戶要能提供不同種類的樓宇按揭和消費貸款、較低收費的支票、信用卡和借記卡服務以及電子銀行和一些投資產品等服務。社區銀行只有樹立“社區金融”意識,發揮自身優勢,滿足中小企業和居民短頻急的資金需求,贏得社區企業和居民的信賴,才能在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同時,為自身的生存發展拓展更大的空間。
一、城鄉結合部農村地區發展基本概況
***鎮共有19個行政村,224個村民小組。作為青浦區經濟較為發達的地區,鎮區內企業多,外來人口大量導入。轄區內所有行政村的來滬常住人口均數倍于本地常住人口和本地戶籍人口。19個村戶籍常住人口32426人,但是來滬常住人口達到148323人,來滬常住人口占全部行政村總人口的82%。鎮區內企業2000余家,全鎮地區生產總值(GDP)目前約80億元人民幣。這一方面帶動了各村經濟的增長和村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但另一方面,大量的來滬人口導入和大量企業的進駐給村級組織的管理和服務帶來巨大和嚴峻的挑戰。
1、轄區內城鄉結合部地區村委會組織建設情況
我鎮共有19個行政村,19個行政村中符合“空殼村”條件的共有7個行政村,多數為滿足“80%以上土地已被征用或使用”及“80%以上村民農轉非”。其他不符合“空殼村”條件的行政村也存在“土地被征用或使用”及“村民農轉非”的情況,只是80%的標準還未達到。因我鎮無撤制的行政村,故我鎮不存在“城中村”現象,轄區內亦無“村改居”情況。
在村級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的同時,我鎮近年來各項村級制度也日趨完善,我鎮19個行政村都有村民代表、戶代表例會制度、各村都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與村規民約。村務公開民主管理情況較好,各村都開辟專門的村務公開欄和黨務公開欄,將村里發生的重大事務、資金使用情況、村干部待遇情況、黨務情況等各項重大事項每月進行公示,鎮紀委、黨群辦公室、經管中心、社區管理辦公室等相關部門定期對村務公開和黨務公開欄進行抽查。應該說,隨著一方面村民自治意識的不斷提高,參與農村社區自治的熱情不斷高漲,另一方面上級部門對此類事項逐步納入考核范疇,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和暗查,兩股力量共同“逼迫”著各行政村兩委班子將本村的事務公開化、透明化,將其放置于村民的監督之下。另外,每年鎮黨群辦和社管辦兩部門分別對各村的黨支部和村委會進行班子及個人的述職評議和民主測評,參加評議的人員包括了各村的村民代表、黨員代表、戶代表等,具有很強的代表性。評議結果也作為年終對各村考核的重要依據。
2、轄區內城鄉結合部地區來滬人員基本現狀
上文已經提到,我鎮19個行政村戶籍常住人口3萬多人,但是來滬常住人口達到14萬多人。由于鎮區內對房屋管理較農村相對嚴格,不允許群組及違法分割房屋情況,且鎮區內房屋的租金價格相對農村要高出許多。因此,大多數來滬人員都租住在離工作場所較近的村民家中,而本地村民也將自己宅基地房屋分割出租給多位來滬人員,甚至搭建違章房屋出租給來滬人員租住,租金價格相對便宜,但是總量相當可觀。據保守估算,每年這些來滬人員的房屋租金收入可為每個行政村的村民帶來至少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額外收入,對于那些廠房集中、來滬人員多的行政村,這一收入可達上千萬元人民幣。作為當地政府和所在行政村,一方面我們感謝這些來滬人員對全鎮經濟發展做出的巨大貢獻。但另一方面,這些來滬人員學歷層次不高,文明素養不強,給我鎮及各行政村的管理帶來了諸多問題。尤其表現在違章搭建、計劃生育、環境治理、治安管理等方面。但是對于有房出租給他們的本地村民而言,來滬人員無疑是這些村民的“衣食父母”,每年能帶給村民們少則數千,多則數萬的房租收入。這也助長了違章搭建、動拆遷補償等工作的難度,可以預見,對這些村民在今后城鎮化建設過程中的動拆遷工作將變得十分難以開展。
3、轄區內城鄉結合部地區農村基層組織干部隊伍建設情況
我鎮歷來十分重視對農村基層干部隊伍的建設,雖然村民委員會是由各村村民民主選舉產生,但是鎮黨委政府還是通過對各村黨支部人員的考察和任用,達到了對各村黨支部和村委會兩套班子的有效管理和組織監管。
目前,我鎮農村干部隊伍主要表現出“二高一低”的特點:收入較高、年齡較大和學歷較低。
收入較高。由于我鎮經濟實力和各村經濟發展較快,各村干部收入水平較高。各村兩委班子成員的收入根據各村經濟水平和年終考核確定,再根據各村黨支部書記的薪資進行打折發放。各村黨支部書記的每年薪資為20萬—30萬元左右。村主任薪資為村黨支部書記的70%,村黨支部副書記薪資為村黨支部書記的55%,村委會副主任薪資為村黨支部書記的50%,村黨支部委員薪資為村黨支部書記的45%,村委會委員薪資為村黨支部書記的40%。
年齡偏大。目前我鎮村兩委班子平均年齡在45歲左右,但是隨著近年來村黨支部和村委會換屆和干部年輕化趨勢,越來越多的70后和80后加入到村兩委干部的隊伍中。
學歷較低。我鎮各村大多數村干部的學歷都是高中、在職大專等,較高文化學歷的非常少,這給目前和今后越來越沉重的社會管理工作帶來了一定程度的“管理脫節”,很多老方法、老經驗變得沒有以往有效。
由于目前各村的工作量持續增大,對干部隊伍的素質要求越來越高,加上我鎮各村干部年齡偏大、學歷較低的現狀。從2006年起,市、區選派了多批大學生“村官”到各村任職,至今共計選派了近20人大學生村官。由于大學生村官的“流動性”較大,鎮組織部門又從2011年開始對每個村選派了年輕干部到各村進行掛職鍛煉,確保每個村至少有一個年輕干部,有效地幫助各村緩解人才缺乏的困境。
關于婦女干部的培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章第六條規定了“村民委員會成員中應當有婦女成員”,我鎮也大力宣傳,積極落實此項政策,目前全鎮19個行政村中有18個村都有婦女在村委會中擔任職務,各村的婦女干部也都由婦女擔任。
4、撤制和村改居
我鎮共有19個行政村,224個村民小組。在這224個村民小組中,生產組人均耕地少于0.2畝的共有87個村民小組,接近總量的40%。共有4個行政村全部生產小組人均耕地少于0.2畝,符合撤村條件。上文也已經提到,我鎮共有7個村符合 “空殼村”條件,其他不符合“空殼村”條件的行政村也存在“土地被征用或使用”及“村民農轉非”的情況,只是80%的標準還未達到。隨著城鎮化建設的持續深入推進,可以預見,我鎮在未來“十二五”期間和不遠的將來將掀起撤村和大量村改居的熱潮。
二、城鄉結合部農村地區存在問題和困難
1、轄區內城鄉結合部地區城鎮化發展面臨瓶頸
城鎮化必然帶來大量村改居和城市化基礎設施建設的全面鋪開。
我鎮屬于青浦工業重鎮,目前農業生產在我鎮經濟規模中所處的比重相當少。而且由于務農辛苦,收入也不高,我鎮本地村民中務農人口非常少。為了便于集中管理,各村都將耕地打包出租給外來人員進行種植。隨著我鎮經濟的持續發展和未來城鎮化建設進程的加快,許多村民居住區和大量耕地難以避免地會走上商業化開發的道路。由于本地村民基本已經不再務農,耕地的存在和中央18億畝的紅線會在政策上制約各行政村的撤村和村改居進程。出現城鎮化建設中“道路一面是高樓大廈,另一面是水稻農田”的情況。
城鄉結合部地區城鎮化發展面臨困境的另一大原因是動遷難度大。上文已經提到,城鎮化建設和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必將帶來大量村民的動拆遷。而一方面隨著土地價格的持續走高和房價的快速攀升,村民對于動拆遷的補償要求也越來越高;另一方面許多村民每年把房屋出租給來滬人員,每年的收入也相當可觀,遇到動拆遷情況,他們對于政府的額外補償也會提出很高要求,這會對城市化進程帶來很大阻力。
2、轄區內城鄉結合部地區農村日常社區管理難度日益增大
雖然目前各行政村還是將經濟發展擺在村級發展首要位置,而且村干部的薪資與本村經濟相掛鉤。但是隨著來滬人員的持續增加,社會管理所帶來的難度和問題正在持續增大,集中表現在來滬人員計劃生育管理、環境衛生治理和治安管理、違章搭建等多個方面。基層干部將越來越多的工作精力投入到這些工作中去。
3、轄區內城鄉結合部地區農村基礎設施和村容村貌較差
目前,我鎮農村社區基礎設施還比較落后,社區建設缺乏硬件,特別是公共設施建設的投入不足,主要表現在道路狹窄坑洼、公交線路匱乏、商業配套較少、房屋年久失修與新建住宅區形成巨大反差等。村容村貌的臟亂差也是農村社區建設中一個長期存在較難解決的基本問題。不同于街道的社區居委會。居委會中的社區居民區,由于轄區大多封閉,小區內環境衛生由物業進行管理。小區外就是人行道、沿街商鋪和馬路,環境衛生由社區居委和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協同負責,另外城市居民的素質也相對較高,對他們管理的難度相對較小。而我鎮各村由于大量來滬人口的導入,人員素質較低,且環境衛生由各村自行負責,這給無疑給原本就基礎設施較差的農村地區的管理“雪上加霜”,帶來了極大的困難,環境狀況和城市無法相比。
4、轄區內城鄉結合部地區干部與工作者綜合素質有待加強
首先,現任農村社區干部及工作者的年齡偏大、文化水平不高,解決社區建設各種問題的方法不活、招數不多,對社區建設中出現的新事物、新觀念缺乏應對能力。而另一方面,政府對其培訓過于形式,且培訓針對性和有效性不夠,不能很好地幫助基層干部有效地提升素質。往往是任職前普遍沒有接受系統培訓,任職后培訓形式化,培訓內容不全面,培訓方式單一。
三、相關對策建議
1、尋找農村社區管理的有效載體和創新方式
隨著農村社區管理工作的不斷深入,如何使基層“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模式向縱深發展,如有更加有效地管理好農村社區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大難題。我鎮各單位、村、居都在積極探索。2012年,我鎮楊家莊村民委員會推出的“講理堂”項目獲得了“喜迎十——2012上海社會建設十大創新項目”評選活動的第十八名,也是全區唯一進入到50強的項目。我鎮的敘中村,在去年創建“上海市自治家園”的過程中,推出了“道德坊”項目,讓村民在“道德坊”中熟悉本村事務,參與到本村社區建設、社區管理的工作中來,達到了“自治”的目的。但是,這些項目所帶來的借鑒價值畢竟有限,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目前城鄉結合部農村地區城鄉二元結構差距過大的治理難題。這要求全社會集思廣益,并借鑒國外城鄉治理的好經驗、好做法,讓城市化進程惠及更多的百姓。
2、加大對基層干部的培訓力度,營造學習氛圍
應該說,我們開展各項工作的具體操作者是基層的干部,各項工作落實的程度,執行的優劣都與基層干部的素養和能力息息相關。在目前城鎮化建設加快的過程中,更需要這支中堅力量發揮重要的作用。因此,在這兩年的工作中,我鎮黨委政府十分注重對基層干部能力的建設,每年都會開展針對村兩委班子成員、村務監督小組成員以及條線干部的各類培訓。著重培養他們對新形勢下的社區管理、民生保障、村(居)務公開以及民主管理、民主自治的各類知識。通過加大對基層干部的培訓,使他們的業務水平有了一定的提升,工作態度和大局意識也有了一定的改觀。但是從目前各級政府部門的培訓情況來和實際效果來看,培訓的效果還是有限。這也給我們今后的培訓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培訓畢竟比不上個人的主觀學習,如何營造我們幾十年來所喊的“活到老、學到老”的社會學習氛圍,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道課題。
3、破除舊觀念,服務好新時代的“新居民”
面對社會的快速發展,經濟發達地區的村民的生活方式、生活習慣正向城市居民所轉化。但是正如城鄉存在二元結構,目前的轉化也正在潛移默化地進行中,他們和居民之前始終還存在“一層窗戶紙”的距離。他們對社區管理、基層民主、社會保障的要求越來越高,因此在新形勢下如何做好農村社區的各項工作,為這些“新居民”提供有效的服務已經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道課題。對此,我們要時刻鞭策自己走在時展的前沿,破除舊觀念,使自己的理念“新起來”,符合時展的方向。
4、不斷完善各類制度和法規
目前,針對農村地區的法律法規雖然不多,但由于全國各地農村的差異很大,許多法律在實踐過程中會遇到一些問題。例如在我鎮去年村委會換屆選舉過程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三章《村民委員會的選舉》第十三條中規定了“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并且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可列入參加選舉的村民。但是這一規定目前我區各鄉鎮都將外來務工人員從實際操作中排除在外。因為一旦允許他們參與選舉,那么數倍于本地村民的來滬人員勢必將“奪取”我鎮各個行政村的村委會行政職權。但是另一方面如果來滬人員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據理力爭,并且我們無法給出拒絕其參選的正當理由,可能會發生不穩定因素,這一點希望上級有關部門根據上海地區的實際情況進行妥善研究。
另外目前以三年為一個周期進行村黨支部和村委會選舉,基層干部也紛紛建議將換屆周期延長至五年。因為目前每三年中就要進行村黨支部和村委會兩次大范圍的選舉工作在實際操作中占用了基層干部很多精力,而且以三年為周期,對于一個新當選的干部來說,今年當選,明年適應工作,后年又要選舉,會帶來極大的工作壓力,也不利于工作的開展。
應該說,隨著城鎮化建設的不斷深入,目前城鄉結合部地區正逐漸向鎮區化、城市化方向過度和發展。轉型中所表現出來的諸多問題給全社會帶來的挑戰是前所未有的,許多問題是以前我們從來沒有遇到過的,其中的許多問題還可能是中國特有的問題。這些都是對我們黨和政府在改革進入攻堅階段時期執政能力的一大考驗,希望有關部門認真研究,把這些問題處理好,為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勝利打下更為扎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