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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辦法完整版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保證排水和再生水設施正常運行,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排水和再生水規劃,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的建設、運營、使用、保護和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市和區(縣)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排水和再生水規劃與建設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排水和再生水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發展改革、環境保護、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市政市容、園林綠化、交通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排水和再生水的相關工作。
第四條 排水和再生水設施運營單位應當依法履行維護管理職責,保證設施安全正常運行,及時處置排水和再生水突發事件。
排水和再生水設施運營單位可以委托作業單位承擔具體的養護事項,委托應當簽訂書面協議。
排水和再生水設施運營單位有權了解用戶使用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的情況,制止破壞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的行為,并依法享有獲得賠償的權利。
第五條 本市鼓勵、支持排水和再生水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加快技術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引進和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提高污水、污泥的再利用和資源化水平。
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六條 全市排水和再生水規劃、中心城排水和再生水規劃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經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實施。中心城以外地區的區(縣)排水和再生水規劃,由區(縣)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經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報本區(縣)人民政府批準實施。中心城、區(縣)的排水和再生水規劃,應當符合全市排水和再生水規劃。
排水和再生水規劃應當包括現狀分析、排水量預測、排水模式、污水處理原則、設施布局和規模、再生水利用目標、污泥處置和資源化等內容。
排水和再生水規劃應當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環境保護規劃、水資源規劃和防洪規劃等相協調。
第七條 市和區(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排水和再生水規劃以及區域發展的需要,組織制定排水和再生水設施建設計劃。
第八條 城鎮地區應當統一規劃建設公共排水和再生水設施,做到雨污分流、廠網配套、管網優先,并與道路建設相協調。管網建設應當保證系統性。
農村地區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建設排水和再生水設施。
第九條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中涉及公共排水設施利用和保護的,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查項目規劃設計時,應當通知水行政主管部門參加審查。
第十條 專用排水和再生水設施建設資金應當納入建設項目總投資,由建設單位按照項目建設規劃要求組織建設,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同時投入使用。
公共排水管網覆蓋范圍以外地區,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達到規模要求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設污水處理和再生水設施。
第十一條 公共排水設施完成竣工驗收備案后,建設單位應當將設施移交給水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運營單位。運營單位應當予以接收,并承擔設施的運行養護、安全管理責任。
移交雙方應當共同對移交的設施進行檢查,簽訂移交協議,并辦理設施檔案移交手續。移交協議應當包括設施檢查結果等內容。
第三章 運營與養護
第十二條 城鎮地區公共排水和再生水設施運營單位,由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確定。
專用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由所有權人負責運營和養護,并承擔相應資金。其中,住宅區實行物業管理的,由業主或者其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負責;有住宅管理單位的,由住宅管理單位負責。
鎮(鄉)、村莊公用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由所在地鎮(鄉)人民政府組織運營和養護;公路范圍內附屬排水設施由交通部門組織運營和養護。
第十三條 排水和再生水設施運營單位應當具備必要的人員、技術和設備條件,并履行以下職責:
(一)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保證設施正常運行;
(二)制定年度養護計劃,并按照計劃對設施進行巡查、養護、維護;
(三)完好保存設施建設資料和巡查、養護、維護記錄等檔案,逐步實現檔案的信息化管理;
(四)對運行操作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五)落實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進入排水和再生水設施有限空間實施作業的,應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十四條 公共排水和再生水設施運營單位除履行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職責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規定將年度養護計劃和設施運行維護資料報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定期巡查、維護排水和再生水井蓋、雨水箅子;
(三)按照規定向建設單位提供施工現場排水和再生水管線的信息。
第十五條 排水和再生水設施運營單位應當制定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按照規定進行演練。專用排水和再生水設施運營單位不具備應急搶修能力的,應當事先與具備搶修能力的單位簽訂搶修協議,共同制定應急預案并進行演練。
公共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發生突發事件時,運營單位應當啟動應急預案,迅速到達事故現場搶修;可能影響公共安全的,應當及時告知受影響的單位和公眾,同時向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六條 專用排水管線按照規劃接入公共排水管網的,專用排水管線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排水許可后,應當到公共排水管網運營單位辦理接入手續。
專用排水管線接入公共排水管網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規范,并在連接點處預留檢查井。接入公共排水管網的餐飲服務排水戶應當設置符合標準的隔油設施,并保持設施正常運行。
第十七條 在排水和再生水設施周邊進行施工作業可能影響排水和再生水設施安全運營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應當包括設施保護方案,并在實施方案時通知運營單位;建設工程需要拆改、遷移、廢除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的,開工前應當到運營單位辦理手續。
施工作業損壞設施的,施工單位應當立即報告運營單位和事故發生地水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并采取應急保護措施。
第十八條 禁止下列損害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的行為:
(一)擅自占壓、拆卸、移動排水和再生水設施;
(二)穿鑿、堵塞排水和再生水設施;
(三)向排水和再生水設施傾倒垃圾、糞便、渣土、施工廢料、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等廢棄物;
(四)向排水管網排放超標污水、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物質;
(五)在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用地范圍內取土、爆破、埋桿、堆物;
(六)擅自接入公共排水和再生水管網;
(七)住宅區再生水設施處理糞便水和重污染水;
(八)其他損害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的行為。
第十九條 鎮(鄉)、村莊公用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的運營和養護,參照本章的規定執行。
村民應當按照村規民約使用和保護鎮(鄉)、村莊公用排水和再生水設施。
損害鎮(鄉)、村莊公用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的,應當依法賠償并由村民委員會按照村規民約處理。
第四章 污水處理
第二十條 公共污水處理設施應當安裝符合國家規范要求的進出水計量裝置、水質監測裝置,加強水質在線監測。各項裝置應當定期校核,確保數據真實準確。
污水處理運營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定期檢測進出水水質,檢測項目應當符合國家規范、規程要求。
第二十一條 污水處理運營單位應當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進出水水質、水量情況,以及特許經營協議、服務協議規定的報告項目。出現進出水水質、水量異常以及影響設施正常運行的突況,應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污水處理運營單位因設施檢修造成設施處理能力下降或者設施部分停運的,應當提前30日向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按照協議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檢修。
第二十二條 污水處理運營單位不得排放未經處理或者未達到規定處理標準的污水。
污水處理運營單位應當對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污泥進行脫水處理,并按照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污泥進行處置,防止再次污染。
本市鼓勵污泥干化、污泥堆肥等項目建設。在農林、建材等生產領域利用經無害化處理污泥的,享受國家和本市資源綜合利用相關優惠政策。
第二十三條 用水單位和個人應當交納污水處理費。污水處理費應當包括污水管網維護管理、污水處理、污泥處置等費用。
污水處理費的征收標準由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依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制定并公布。污水處理費應當用于公共排水和污水處理設施的養護、運行、保護和建設。
第五章 再生水利用
第二十四條 本市將再生水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實行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等聯合調度、總量控制。
第二十五條 再生水主要用于工業、農業、環境等用水領域。
新建、改建工業企業、農田灌溉應當優先使用再生水;河道、湖泊、景觀補充水優先使用再生水;再生水供水區域內的施工、洗車、降塵、園林綠化、道路清掃和其他市政雜用用水應當使用再生水。
第二十六條 再生水供水企業供水應當與用戶簽訂合同,供水水質、水壓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的相關標準,不得擅自間斷供水或者停止供水。因工程施工、設備維修等原因需要停止向用戶供水的,應當提前24小時通知用戶。發生災害或者事故、突發事件的,再生水供水企業應當及時組織搶修,并通知再生水用戶,報告水行政主管部門。
發現再生水水質超標情況時,再生水供水企業應當停止供水,及時通知再生水用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七條 再生水用戶內部再生水供水系統和自來水供水系統應當相互獨立,再生水設施和管線應當有明顯標識,不得擅自改動使用性質,室外取水口應當有防護措施,保證用水安全。
有特殊水質要求的,再生水用戶應當根據再生水水質特點,制定相應的使用規程,采取必要的水質處理與維護措施,保證再生水使用安全。
第二十八條 本市再生水價格由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公布。
第六章 監督與管理
第二十九條 市和區(縣)有關部門應當在本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排水和再生水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條 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起草或者制定排水和再生水設施建設、運行、管理的標準、規范和規程,建立公共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監督管理體系,對設施的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排水水質和再生水水質、水量進行監測。
第三十一條 排水戶需要向公共排水管網排放污水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依法到水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排水許可。建設工程施工降水應當根據本市有關規定進行降水方案評估,通過評估后辦理排水許可。
已經向公共排水管網排放污水但尚未辦理排水許可的排水戶,應當在本辦法實施后6個月內到水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登記。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核發排水許可證。
第三十二條 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區(縣)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三條 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據天氣預報汛情預警,市和區(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組織運營單位和有關單位提前啟動應急抽、排水工作,保證道路、立交橋等設施的防汛排澇安全。
第三十四條 排水和再生水設施行政執法和監督檢查人員行使監督檢查職責時,應當文明執法,并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現場開展檢查,調查了解有關情況;
(二)要求被檢查單位和個人提供并有權查閱、復制有關文件、證照、資料;
(三)責令被檢查單位和個人停止違法行為,履行法定義務。
接受監督檢查的單位和人員應當配合監督檢查工作,不得拒絕、阻撓、妨礙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執行公務。
第三十五條 鎮(鄉)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發現本轄區內發生違反本辦法行為的,有權予以制止,并向有關部門或者機構報告。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發現本轄區內發生違反本辦法行為的,應當向所在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有關部門或者機構報告。有關部門或者機構應當及時處理投訴和舉報。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餐飲服務排水戶未設置隔油設施或者隔油設施不能正常使用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七條 排水和再生水設施運營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履行巡查、養護和維護職責的;
(二)再生水水質、水壓不符合標準的;
(三)偽造、篡改、瞞報進出水水質、水量等數據的。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損害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的,責令限期改正,并可按照下列標準予以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違反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七)項規定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第(五)項、第(六)項、第(八)項規定的,處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的規定,依照環境保護、城市河湖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予以行政處罰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四十條 本章規定的行政處罰由水行政主管部門執行;市人民政府決定由城市綜合管理執法組織執行的,從其規定。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排水設施,是指排水管網(雨水、污水和雨污合流管網)、污水處理設施和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排水管網包括排水管道及其泵站、檢查井、閘井、倒虹吸、進出水口、井蓋和雨水箅子等附屬設施。
(二)再生水設施,是指再生水處理設施和再生水輸配設施。輸配設施包括再生水管道、泵站、附屬構筑物及供電、計量、取水等配套設施。
(三)公共排水和再生水設施,是指城鎮地區承擔公共服務功能的設施;專用排水和再生水設施,是指為建設項目內部用戶服務的設施。
(四)排水戶,是指因從事制造、建筑、電力和燃氣生產、科研、衛生、住宿餐飲、娛樂經營、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等活動,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的單位和個體經營者。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1986年1月24日市人民政府的《北京市城市市政排水設施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禁止損害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的行為(一)擅自占壓、拆卸、移動排水和再生水設施;
(二)穿鑿、堵塞排水和再生水設施;
(三)向排水和再生水設施傾倒垃圾、糞便、渣土、施工廢料、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等廢棄物;
(四)向排水管網排放超標污水、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物質;
(五)在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用地范圍內取土、爆破、埋桿、堆物;
(六)擅自接入公共排水和再生水管網;
【關鍵詞】排水管道、維護管理、改進措施
【中圖分類號】TU992.0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5158(2012)11-0204-01
隨著國家對節能減排、雨污水分流、污水處理重視程度的提高,污水處理廠及排水管網建設速度明顯加快。在各地普遍重視污水處理的同時,卻忽視了對已有管網的維護管理,或者維護管理只是局部的、經驗性的,沒有必要的檢測手段,沒有形成科學、系統、周期性的機制,造成管網存在較多病害,重建設、輕維護現象依然存在,管道維護技術十分落后。由于病害存在,管道通水能力降低,收不到水,使污水處理廠的能力閑置,造成浪費。城區污水漫溢,污染環境。雨水管網存在問題,則造成城區道路積水,影響出行,甚至造成城市被淹??梢姡龊门潘到y的維護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其功能,保證其正常運行,對于維持城市正常秩序,提升城市品位有著重要意義。
一、驗收接收排水管道
由于排水管網往往多部門建設,不同的建設部門建好后,應及時移交給城市排水管理部門。排水管理部門應參與排水工程方案制定、圖紙交底以及中間施工工序驗收,以便掌握情況。新排水管道建成后,接收部門應同質檢人員一起對其進行全面、細致的檢查,看其是否滿足設計要求。管道的完好與暢通,可采用潛望鏡在地面檢查,避免下井。維護管理部門接收后,必須準確掌握管道系統圖紙,這些圖紙應當準確地表示管道的位置、深度、坡度、管徑、材質以及服務設施的位置。特別是管道施工中的變更情況應反映在圖紙上。移交時,所有主線、支線檢查井內的封堵處必須打開,以便于用戶接管。
二、加強對用戶排水許可的管理
排水管理部門應嚴格按照建設部令《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管理。用戶需排水時,應到排水管理部門進行登記,根據水質、水量情況辦理《排水許可證》,由排水管理部門統一制定排水方案,杜絕用戶管線亂接、私接進入排水管道現象。在用戶排水管道出口設置水質檢測井,對重點工業用戶應設置水質在線監測裝置。
1、污水水面高程的測量
通過測量水面高程,繪制出縱斷面圖,以便檢查分析具體排水情況。水面高程測量比較簡單的方法,是將與測量和記錄裝置連接在一起使用的浮標放人檢查井中來測量。
2、水流測量
定期測量管道內流量變化,可以積累資料,改進設計。可使用按科學方法制備的深槽、水堰、槽渠或管子來測量。在有條件的情況下,要對管線內水流的情況變化進行監測,在管道內部設置測量儀器,通過污水進入量與污水廠所記錄的進入量對比,來測試是否有地下水滲入現象。
三、排水管道的疏通
排水管道中,往往由于水量不足、坡度較小、污水中污物多或施工質量不良,以及河水頂托等原因而發生沉淀、淤積,淤積過多將影響管渠的通水能力,甚至致使管道堵塞。實際工作中,雨水管道的上游和下游,還有污水管道的上游都經常發生淤積、沉淀現象,因此必須定期清通。
管道疏通前都需要開啟井蓋,開啟井蓋的工作看似簡單,但卻是一道每天都會大量重復的工序,會影響到養護工作的效率。經常遇到一座井蓋用2個小時還是打不開,最后只能用砸碎井蓋來達到開啟的目的。目前,傳統的開啟工具是鐵鉤、洋鎬和大錘,俗稱三大件。而在上海等大城市,已廣泛使用液壓開蓋器,效果較好。
1、推桿和轉桿疏通
新版《城鎮排水管道與泵站維護技術規范》(CJJ68 2006)中提出了推桿疏通和鉆桿疏通的概念。推桿疏通的定義是“用人力將竹片、鋼條等工具推入管道內清除堵塞的疏通方法”;鉆桿疏通的定義是“采用旋轉疏通桿的方式來清通管道堵塞的疏通方法。”竹片至今還是我市疏通小型管道的主要工具。
2、水利清通
水力清通方法是用水管道進行清洗,可利用管道內的污水自沖,也可利用自來水或河水,不同疏通方法適用不同的環境條件。在所有疏通方法中,水力疏通無疑是最合理、最經濟、速度最陜、質量最好的一種。其所耗用的人工和單價都不到絞車疏通的三分之一。
有些管道從來不用疏通卻很干凈,也有一些管道特別容易淤積,淤積的原因就是這些管道達不到0.7m/s左右的自清速度。水力疏通就是采用提高管道上下游水位差,加大流速來疏通管道的一種方法。
3、射水疏通
射水疏通是指采用高壓射水清通管道的疏通方法。因其效率高、疏通質量好,近年來在我國許多城市已逐步被采用。單一的射水車,尤其是國產射水車,因其價格便宜,機具使用率普遍較高。射水疏通在支管等小型管中效果特別好,但是在管道水位高的情況下,由于射流速度受到水的阻擋,疏通效果會大大降低。多數射水車的水位都在150Rg/cm2左右,在非滿管的情況下能徹底清除管壁油垢和管道污泥。
4、淤泥的清運
淤泥排人下游檢查井后,如含水量較低,可用抓泥車清除,如含水量較高,則可用吸泥車抽吸運走。有時為減少污泥的運輸量,可以采用泥水分離吸泥車,將泥水分離后,把淤泥運走。如果泥量含水量較低,抓泥車又不能到達檢查井旁,需要人工清泥,需要準備裝泥槽,杜絕污泥落地而影響環境,并及時將污泥清運。
四、排水管道的維護維修
排水管道的維修內容包括清掏作業;檢查井、雨水篦子的維修與更換;檢查井內踏步的更換;磚塊脫落后的維修;局部管道損壞后的補修;由于出戶管的增加需要增加的檢查井或由于管道本身損壞,淤塞嚴重無法清通時的整段開挖翻修等
1、人工清掏
清掏污水、雨水口在管道養護中被稱為把守大門,雨水口干凈了,進人管道的垃圾就會減少,其重要性可見一斑。清掏作業的工作量很大,通常要占整個養護工作的60~70%。我市清掏檢查井和雨水井口的技術多年來沒有很大的改變,還在沿用絞磨、鐵鍬、鐵勺等手工工具,工作效率低,勞動強度大,安全隱患多。
2、管道設施的修復及安全管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有關節約用水的規定,從四個方面抓好落實。
1、落實建設項目節水“三同時”制度。即新建、擴建、改建的建設項目,應當制訂節水措施方案并配套建設節水設施;節水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今后新、改、擴建項目,先向水務部門報送節水措施方案,經審查同意后,項目主管部門才批準建設,項目完工后,對節水設施驗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則供水企業不予供水。
2、大力推廣節水工藝,節水設備和節水器具。新建、改建、擴建的工業項目,項目主管部門在批準建設和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取水許可時,以生產工藝達到省規定的取水定額要求為標準;對新建居民生活用水、機關事業及商業服務業等用水強制推廣使用節水型用水器具,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通過多種方式促進現有非節水型器具改造,對現有居民住宅供水計量設施全部實行戶表外移改造,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供水企業和用戶承擔,對新建居民住宅要嚴格按照“供水計量設施戶外設置”的要求進行建設。
3、調整農業結構,建設節水型高效農業。推廣抗旱,優質農作物品種,推廣工程措施,管理措施,農藝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結合的高效節水農業配套技術,農業用水逐步實行計量管理,總量控制,實行節獎超罰的制度,適時開征農業水資源費,由工程節水向制度節水轉變。
4、啟動節水型社會試點建設工作。突出抓好水權分配,定額制定、結構調整、計量監測和制度建設,通過用水制度改革,建立與用水指標控制相適應的水資源管理體制,大力開展節水型社區和節水型企業創建活動。
二、合理開發利用水資源
1、嚴格限制自備井的開采和使用。我市已被省政府劃定為深層地下水嚴重超采區,今后除為解決農村飲水困難確需取水的,不再審批開鑿新的自備井,市區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自備井,要于年底前全部關停;對于公共供水不能滿足用戶需求的自備井,安裝監控設施,實行定額限量開采,適時關停。
2、貫徹水資源論證制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重大建設項目的布局,應與當地水資源條件相適應,并進行科學論證。項目取水先期進行水資源論證,論證通過后方能由項目主管部門立項。調整我市產業結構,產品結構和空間布局,切實做到以水定產業,以水定規模,以水定發展,確保用水安全,以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支撐經濟可持續發展。
3、做好水資源優化配置。鼓勵使用再生水,微咸水,汛期雨水等非傳統水資源;優先利用淺層地下水,控制開采深層地下水,綜合采取行政和經濟手段,實現水資源優化配置。
三、加大污水處理力度,改善水環境
1、根據《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對現有入河排污口進行登記,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檔案。此后設置入河排污口的,應當在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之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入河排污口設置申請,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合理設置。
2、積極推進城鎮居民區、機關事業及商業服務業等再生水設施建設。建筑面積在萬平方米以上的居民住宅小區及新建大型文化、教育、賓館、飯店設施,都必須配套建設再生水利用設施;沒有再生水利用設施的在用大型公建工程,也要完善再生水配套設施。
3、足額征收污水處理費?!妒形鬯幚碣M征收管理辦法》已于年月日正式實施。要加大污水處理費征收力度,為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提供資金支持。
4、加快城市排水管網建設,要按照“先排水管網、后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原則,加快城市排水管網建設。在新建設時,必須建設雨水管網和污水管網,推行雨污分流排水體系;對現有,要在城市道路建設的改造的同時,對城市排水管網進行雨、污分流改造和完善,提高污水收水率。
四、深化水價改革,建立科學的水價體系
1、利用價格杠桿促進節約用水、保護水資源。逐步提高城市供水價格,不僅包括供水合理成本和利潤,還要包括戶表改造費用、居住區供水管網改造等費用。年生活用水價格為元/立方米(含污水處理費、水資源費下同)。年每立方米達到元左右。
2、合理確定非傳統水源的供水價格。再生水價格以補償成本和合理收益原則,結合水質、用途等情況,按城市供水價格的一定比例確定。要非傳統水源的開發利用進展情況,及時制定合理的供水價格。
3、積極推行“階梯式水價(含水資源費)”電力、鋼鐵、石油石紡織,造紙、啤酒、酒精七個高耗水行業,從年起實施“定額用水”和“階梯式水價(水資源費)?!彼畠r分三級。級差為1:2:10。工業用水的第一級含量,按《省用水定額》確定,第二、三級水量為超出基本水量10(含)和10以上的水量。
五、加強水資源費征管和使用
1、加大水資源費征收力度。征收水資源費是優化配置水資源、促進節約用水的重要措施。全市范圍內使用自備井(農村生活和農業用水除外)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按規定繳納水資源費(含南水北調基金)。水資源費(含南水北調基金)主要用于水資源管理、節約、保護工作和南水北調工程建設,不得挪作他用。
2、加強取水的科學管理工作,全面推動水資源遠程監控系統建設、智能水表等科技含量高的計量設施安裝工作,所有自備井都要安裝計量設施,實現水資源計量,收費和管理科學化、現代化,規范化。
關鍵詞:城鎮污水處理廠 進水 重要性 沖擊 原因 后果 辦法 措施
中圖分類號:U664.9+2 文獻標識碼:A
城鎮污水處理廠的連續、穩定、安全的正常運行,是每一個城鎮污水處理廠必須確保的日常工作,需要工程技術人員和運行人員時時刻刻進行監視和關注。因處理工藝的局限,城鎮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基本無法適應水質和水量大幅度的變化,超過一定的范圍將會給污水處理工藝帶來沉重的負擔。
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的水質和水量,必須是城鎮污水處理廠高度關注和監視的重點。一旦發現進水出現異常,需要進行密切關注,迅速查找原因,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城鎮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否則,稍有疏忽將會給城鎮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帶來較大的沖擊,甚至是毀滅性的打擊。
一、關注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的重要性
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污水處理工藝中,凈化污水的第一承擔者就是細菌,而攝食處理污水中游離的細菌,使污水進一步凈化的原生動物是污水凈化的第二承擔者。在城鎮污水處理過程中所謂的活性污泥主要就是由這兩者組成,在活性污泥或生物膜中的微生物量,直接關系到了污水的凈化的作用。城鎮污水處理廠的進水將直接關系到微生物的生存環境,因而城鎮污水處理廠的進水水質情況是我們必須給予高度關注。
工礦企業廢水的普遍特點是濃度高、可生化性差、水量變化大,極容易給城鎮污水處理廠的運行帶來沖擊。在工礦企業廢水接入之初,由于沖擊過大而對曝氣池活性污泥造成了較大的影響,容易導致溶解氧急劇下降、污泥發生膨脹、出水水質嚴重惡化。
曝氣池受到高濃度工礦企業廢水沖擊時,池內溶解氧濃度在短時間內急劇下降,迅速降至一個極低的水平。菌膠團菌是嚴格的好氧菌,只有在溶解氧足夠的情況下才能保持正常的新陳代謝,而絲狀菌卻是兼性菌,在缺氧的條件下也可以良好地生長。在低溶解氧的階段,菌膠團菌的新陳代謝受到抑制而絲狀菌卻能夠正常進行新陳代謝,很容易引起污泥膨脹,因此導致了曝氣池內微生物數量急劇減少,處理效果迅速降低。
二、城鎮污水處理廠受到沖擊的原因
經過排水管理部門對污水收集管網展開大規模的排查發現,主要是由于某些工礦企業無視國家有關規定,將生產的大量廢水既不進行預處理也不按照規定排放,直接進行偷排。對城鎮污水處理廠在短時間內會造成嚴重沖擊,甚至對正常運行的處理工藝造成完全的癱瘓。
1、工礦企業廢水不定時的偷偷排放
有些工礦企業為了降低生產成本,廢水處理設備盡量不運行,僅僅為了應付檢查,但是將生產的廢水不定時的偷排,少量多時段甚至細水長流,大部分是在夜半三更進行偷偷排放,城鎮污水處理廠如果不注意很不容易立刻發現和進行制止,造成生物池或氧化溝的溶解氧下降、污泥發生膨脹、出水水質惡化,對城鎮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產生巨大的沖擊。
2、工礦企業廢水短時間大量的排放
大型的工礦企業,對生產廢水應該進行妥善的儲存和處置,但是他們既無視國家有關規定又不進行嚴格管理,將生產廢水在短時間大量偷排,有的時候就是一夜之間,當你發現時已經為時已晚,由于短時間大量的排放造成沖擊過大,導致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工藝中的生物菌原本的生存環境發生急劇變化,有機物與無機物比例嚴重失調,養分迅速大量流失,嚴重影響生物菌種的新陳代謝,從而導致生物菌種的大量死亡,對城鎮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造成嚴重沖擊。
3、礦山企業廢水含有大量粉煤灰和泥沙
有些礦山企業的廢水,經檢測BOD、COD等大約是30—60mg/l,含量極低,但是含有大量粉煤灰和泥沙,懸浮物SS極高,能夠達到500—700mg/l,粉煤灰和泥砂大量的排入到城鎮污水處理廠后,極易造成生物池或氧化溝的大量泥沙沉淀,出現結塊現象,大大增加了設備的運行負荷,嚴重時甚至會造成運行設備的損壞,導致出水水質越來越差。
4、食品藥品企業含有大量油脂和重金屬鹽類
食品藥品企業的廢水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會給生物菌種帶來不可逆影響,甚至導致生物菌短時間大量死亡。主要是因為食品藥品企業廢水中存在大量的有機化學物質,并且夾帶油脂及重金屬鹽類,這些物質很難分解并對生物菌的新陳代謝有很大的抑制作用,同時將導致生物菌發生轉變,原本好氧菌種在遇到這些物質時將轉變為厭氧菌,因而食品藥品企業廢水在排放之前必須要經過專業的處理才能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否則將對城鎮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造成較大影響。
5、工礦企業廢水氮磷超標
有些工礦企業的廢水,BOD約在20—50mg/l,COD約在40—60mg/l,含量很低,但是TN約在30—100 mg/l,TP約在3—12 mg/l,N約在40—60 mg/l,總氮、總磷、氨氮等指標大大高于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從而增加了污水處理的除磷脫氮的難度,這樣的情況極易導致城鎮污水處理廠生物處理階段發生富營養化現象,出水水質氨氮的超標,大大增加了城鎮污水處理廠的達標排放的難度。
城鎮污水處理廠受到沖擊的后果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工藝的核心為生物菌所起到得生化作用。污水通過粗格柵、細格柵、除砂裝置等構筑物的物理處理后,進入污水處理工藝的核心部分——生化處理階段,污水在生物池或氧化溝中經過硝化和反硝化過程,基本能夠達到去除有機物和除磷脫氮等效果,在這個過程中,生物菌種起到關鍵性的作用。而生物菌的培養又是一個比較復雜的過程,在溫度等適應的條件下,生物菌的培養至少需要15—20天,因而一旦城鎮污水處理廠的生物菌遭到嚴重沖擊,將直接導致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工藝的癱瘓。
1、生物菌急劇減少完全不起生化作用
污水處理工藝受到沖擊后,生物菌在短時間內急劇減少,排放水的出水口出現渾濁,幾乎與進水水質沒有太大的區別。具有運行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可以通過觀察發現,受到嚴重沖擊的生物池或氧化溝的處理工藝中已經沒有污泥絮團和泥水分離的現象,說明污水處理工藝完全不起生化作用。例如某兩座城鎮污水處理廠先后發生過此類事件,經調查有兩種情況發生,一種是工礦企業廢水在一夜之間短時間大量的排放,立即對城鎮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造成嚴重沖擊,待第二天發現時已晚;另一種是工礦企業廢水不定時的長時間偷偷排放,平時未加注意,若干天后才發現進水COD高達1000mg/L,同樣對城鎮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造成沖擊,發現時已為時已晚。兩種情況均直接導致整個城鎮污水處理廠的生物池微生物菌種的死亡,完全沒有生化處理效果,造成出水與進水水質沒有區別的現象,只能停止運行,并對構筑物池體進行徹底清洗,重新培養生物菌。但是由于停止運行、出水不達標受到了上級部門的嚴厲查處。
2、生物池或氧化溝出現大量污泥沉淀
生物池或氧化溝在設計時為了防止大量污泥沉淀,大部分設計有攪拌器或推進器,正常工作情況時生物池的污水處于流動或翻滾狀態,促使活性污泥能夠更好地參與生化處理過程,盡量避免污泥的沉淀和減少死泥的產生。由于生物池大量的污泥沉淀,直接導致生物池中菌種嚴重缺少氧氣,使生物的好氧過程停止,無法進行再次循環,周而復始直至生物菌種完全死亡,嚴重時可以導致生物池中微生物菌團短時間大量死亡,不得不重新培養活性污泥。例如某城鎮污水處理廠,由于工礦企業的廢水含有大量粉煤灰和泥沙,排入后造成生物池大量污泥沉淀,池底達到1米多厚,攪拌器、推進器以及曝氣器運行負荷增大甚至出現損壞,同時污泥脫水機損壞,沒有及時修理投入運行,無法脫掉大量死泥,導致污水中溶解氧濃度僅為0.05mg/L,水面開始出現大量浮藻,之后微生物菌團大量死亡,無法實現污水的生化處理作用。只好停止運行清理污泥,修復污泥脫水機,重新培養活性污泥,用時一個多月,造成很大經濟損失,因清理污泥還差一點出了人命事故,當時恰逢國家有關部門對COD總量減排的核查而被發現,受到扣減減排量的處罰,城鎮污水處理廠的負責人也受到撤職處分。
3、各種有害菌種進入生物池
生物池或氧化溝的生物菌是通過投加活性污泥等接種方式逐步培養起來的,大量的雜菌和無用菌種的加入,導致污水中各種無用菌與有用菌爭奪養分的現象產生,污水中養分不能維持有用菌種的正常新陳代謝,弱化了正常菌種的生化作用,直接影響了硝化與反硝化過程,導致無法達到預期的處理效果。例如某城鎮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時發現處理的效果越來越差,放水檢修后又重新進水培養,但培養若干天仍不達標,經外請多位專家診斷,主要原因是進入大量有害雜菌,導致處理效果逐步降低,需要對生物池進行清洗和消毒,再放入城市生活污水進行培養,通過再次整改后實際用時近10多天既達到預期效果。但是停止運行時間過長受到上級部門通報批評。
4、重新培養生物菌周期長且麻煩
在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工藝的生物菌種受到嚴重沖擊后,完全不起生化作用,必須重新進行生物菌的培養,需要對生物池或氧化溝進行池體清理、重新進水、接種、循環、采樣、化驗、培養等一系列工作的展開,在溫度適宜和進水水質良好的條件下一般培養周期在20天左右,如果遇到冬季寒冷天氣,培養時間將更長,甚于無法完成菌種的培養。例如某城鎮污水處理廠,在12月份受到工礦企業偷排廢水的嚴重沖擊,導致了整個生物處理階段微生物菌團全部死亡,只能重新培養生物菌的工作。從清理池體開始到恢復正常運行總共花費了2個多月的時間,不僅由于天氣寒冷溫度極低的原因培養菌種困難巨大,同時由于結冰等自然現象為重新培養生物菌的整改過程增加了很大的難度。又因剛投入運行不久,技術力量非常薄弱,無奈之下只好花巨資外請專家現場指導操作,既廢時又廢力還提心吊膽害怕被查處。
城鎮污水處理廠受到沖擊后的解決辦法
城鎮污水處理廠無論什么原因受到沖擊,都必須盡快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時恢復污水處理廠的正常運行。盡快使處理工藝達到出水標準。
1、阻止工礦企業廢水的大量排入
必須加強城市排水管理,對工礦企業偷排廢水等現象,排水管理部門必須及時排查找到偷排源頭,立即阻止工礦企業廢水繼續大量流入城鎮污水處理廠。
2、重新清洗構筑物池體
對于受到一定沖擊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必須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時調整工藝和設備,在短時間內迅速恢復處理工藝的處理效果。對于已經被嚴重沖擊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則需要放水并徹底清理池體,以便對生物菌的重新培養提供良好的條件。
3、重新開始培養生物菌
在對構筑物清理后重新放入城市生活污水,對池體起到浸潤的效果,并對進水進行水質化驗取得有關數據,根據設定預案積極展開菌種培養工作。在生活污水中添加大量碳源或直接投加活性污泥和糞便等措施進行悶曝,加速生物菌種的培養。
4、密切注意精心運行
在重新培養菌種的過程中,必須密切觀察進出水情況,進行實時調整精心運行,促使生物菌種達到預期效果,處理工藝迅速達到出水標準。
城鎮污水處理廠對進水須高度關注
對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必須進行實時檢查監測,排水管理部門必須對進水水質進行有效的控制,避免排入工礦企業廢水。
1、加強巡回檢查檢測
加強定時巡回檢查檢測,及時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有條件的城鎮污水處理廠設置在線監測設備將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2、及時發現及時報告
當發現進水異常時,須密切關注,停止進水并積極調整工藝,同時及時報告上級部門,配合排水管理部門進行排查,及時制止工礦企業廢水的再次排入。
3、制定預案積極解決
根據區域內各種復雜進水情況制定預案,采取必要的措施進行處理工藝和運行設備的調整,根據預案進行減少進水、投加碳源、悶曝、減少曝氣量、調整循環時間等方法進行工藝調整,盡可能減少損失。
積極推行排水許可制度
國家建設部頒發的《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2號),屬國家建設部納入《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的法律法規性文件,嚴格執行的是《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CJ3082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有關標準,必須積極推行城市排水許可制度,對城市排水加大管理和查處力度,避免城鎮污水處理廠受到沖擊的情況再次發生,從源頭上遏制工礦企業廢水沖擊城鎮污水處理廠。
加強員工的技術培訓
污水處理工藝技術雖然在我國已有20多年的歷史,具有相當的經驗,但是中小型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和運行是近幾年的事情,大部分不具備運行經驗,遇到突發事件就無法應對不知所措,甚至已經發生嚴重沖擊還未發現。必須加強員工的技術培訓,建立必要的巡回檢查和報告制度,知道如何發現如何處理,具備較強的技術水平和運行能力是城鎮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的有效保障。
綜上所述
城鎮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受到嚴重沖擊,后果是非常嚴重的,除上述各種情況還有印染涂料企業廢水含有大量的顏色,導致處理工藝的顏色無法去除;雨季洪水也可能造成沖擊,應該防止大量進入;進水COD過高超過有關標準,仰止生物菌生長,造成菌種大量死亡等等情況,不在此贅述。
工礦企業的廢水大量排入,造成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沖擊是主要原因,必須對城鎮污水處理廠的進水高度重視。當城鎮污水處理廠受到沖擊時,必須及時發現及時處理,盡快采取必要的措施迅速恢復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正常運行;當城鎮污水處理廠受到嚴重沖擊后,首先是阻止工礦企業廢水的進入,然后需要展開一系列的有效工作,爭取在短時間內迅速恢復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正常運行。
參考文獻
在市政道路方面,基礎設施和城市功能不斷完善,綠化、美化、亮化水平不斷提高,“兩河三岸、六橋三區”的城市新格局和“九縱七橫” 的城市主路網基本形成。建成25條總長67.1公里的主次街路,修筑路燈7000盞,公交站點62處。城市綠化累計栽植樹木40余個品種,栽植各類喬木37萬株,綠地總面積達415萬平方米, 綠地率達38.83%。建成總面積為42.5萬平方米的水景公園,20萬平方米的科爾沁廣場,413萬平方米的科爾沁森林公園和20萬平方米的北山植物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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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住宅建設方面,建設了興科家園、宇科多藍花園、碧桂園等小區,面積達到300萬平方米,總投資約52.6億元。完成廉租住房432套、公共租賃住房144套,保障性住房累計達到2.79萬平方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進一步完善。建成23萬平方米的生態移民小區,有效改善了農牧民的生產生活條件。
科右前旗先后出臺了《城市衛生管理辦法》《科爾沁鎮市容管理辦法》等地方性法規。在城區全面推行“門前三包”責任制,并按照“全天保潔”的原則,組建保潔隊伍,逐片、逐段落實保潔任務,努力營造清新有序的新址城市整體形象。
2014年8月,旗政府投入130余萬元,更換新式垃圾箱360余個,新增垃圾運輸車2輛和壓縮車1輛,完善了3座密閉式中轉站的配套設施及地面硬化,改造地埋式中轉站5座,完善公廁的水、電設施,新建了5座水沖式公廁。對城區內破損和陳舊老化公交站牌進行了維修更換。
旗政府與轄區內7家重點企業簽訂了污染物消減目標責任書,加大了監督檢查力度。旗內重點工業污染源廢水、廢氣排放達標率達到90%以上,醫源性廢物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城區采取了大型貨車禁行、小型車限速、禁止鳴笛等措施,噪音晝間平均值為45分貝以下。經過治理,全旗大氣環境質量達到二級標準以上,全年優良天數保持在95%以上。
關鍵詞
雙重治理模式;低沖擊開發模式;綠色基礎設施;雨水費
中圖分類號 D912.6;X197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2-2104(2009)05-0136-07
隨著研究與認識的深入,我國的城市雨水污染對水體造成日益嚴重的危害得到專家學者們廣泛重視。當前我國的城市雨水污染防治的政策和立法遠遠落后于現實中防治污染的需要,因此,有必要在傳統的點源污染防治以外加以足夠的重視。美國對城市雨水治理的模式和立法政策日趨完善,有值得借鑒之處。城市雨水污染通常也可以稱為城市面源或者非點源水污染。由于美國立法中的城市雨水污染已經脫離非點源污染的范圍,大部分納入了原先專門針對點源污染設計的NDEPS制度中,因此本文一般使用雨水污染的概念。
1 概 述
城市雨水污染主要是以降雨引起的雨水徑流的形式產生,徑流中的污染物主要來自于雨水對河流周邊道路表面的沉積物、不透水面、垃圾等的沖刷,突出特征是:污染源時空分布的分
散性和不均勻性、污染途徑的隨機性和多樣性、污染成分的復雜性和多變性。在面源水污染中,城市面源是僅次于農業面源的第二大面污染源[1]?,F在國際上已把城市降雨徑流列為河流、湖泊污染的第三大污染源。城市降雨徑流中污染物、重金屬及碳氫化合物的濃度在數量級上與未經處理的城市污水基本相同,有些地區路面徑流中懸浮固體的濃度甚至遠遠大于未經處理的城市污水[2]。可見,城市雨水污染的污染危害是相當大的。
根據美國國家環保局的報告,雨水污染主要包括兩大因素:地表徑流的水量和流速,以及徑流中污染物的濃度。這兩大因素的成因,從源頭角度上而言,主要包括不透水面積和污染物的增加;從末端的角度上而言,主要涉及城市排水體制[3]。污染物增加是人類活動對于環境造成的必然后果, 而以下另外兩大成因需要進一步的闡釋,因為我們往往因為缺乏對其全面的了解而忽視了雨水污染的后果和可能的解決思路。
1.1 不透水面
不透水面包括自然和人工兩種,其中人工建造的占絕大部分,主要可以劃分為建筑屋頂、交通設施(如道路、停車場)和受損表面(也被稱為城市土壤,仍是自然表面但是由于人類活動減少了透水程度,比如郊區草坪)。越來越多的數據顯示,世界范圍內,至少三分之一的已開發城市土地是供交通設施使用的[4]。并且,當不透水表面比例在一個水域中達到10%和20%之間時(不透水域值),生態壓力就開始明顯加劇,在達到20%以后,河流的穩定性銳減,生境容易喪失、水質下降[5]。
不透水面積增加之后的直接后果是:1. 降雨的徑流速率增加。徑流速率增加導致在更短的時間內輸送水流,增強了水流的侵蝕能力;同時增加洪峰流量 ,通??梢詫е码p倍以上的洪峰流量[6]。最終引致洪澇,河道侵蝕,沉積物沉降,河岸切割和生境喪失;2. 減少基流量。由于不透水面的存在減少了對徑流的過濾以及對地下水的補給。當不透水比例達到65%,基流量通常會降低到10%以下;3. 降低自然凈化功能[7]。當用混凝土的河道來替換自然的排水通道時,水文產生了顯著的變化,同時損害了濕地、河流自然系統的調節功能,因為它們作用的發揮必須依賴于雨水以污染物可以被吸收的速度流動[8]。上述不透水面增加導致包括生境喪失、洪災泛濫、水生動物多樣性喪失和土壤侵蝕加劇等問題對生態環境造成的影響遠不止直接的水體污染。針對不透水面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會產生一系列的正向的溢出效應,應該被視為一個有效的治理思路。后文所探討的“低沖擊開發模式”的興起也正是基于此。
1.2 城市排水體制
城市排水體制的固有弊端,也是雨水污染的成因之一。我國現有的探討城市面源污染、雨水污染的文獻,有的并沒有把城市排水體制納入成因之一,但是國外的研究早已經把兩者結合起來研究,并論證過管理控制模式存在很多交叉的地方,密不可分[9]。城市排水體制一般分為合流制和分流制兩種類型。
(1)合流制排水系統。
合流制排水系統是將城市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雨水徑流匯集在一個管渠內予以輸送、處理和排放。按照其產生的次序及對污水處理的程度不同,合流制排水系統可分為直排式合流制、截流處理式合流制和全處理式合流制[10]。這三種合流制,后者比前者要更為優越。但是,由于很多舊城區排水系統建成較早,所以一般保留著較為落后的排水體制,引發合流制溢流的水污染問題。
(2)分流制排水系統。
當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雨水用兩個或兩個以上排水管渠排放時,稱為分流制排水系統,其中排放生活污水,工業廢水的系統稱為污水排水系統,排放雨水的系統稱為雨水排水系統。根據排放雨水方式的不同,又分為完全分流制、不完全分流制和截流式分流制[10]。根據現有的數據來看,分流制產生的問題主要在于,目前技術手段下,大多數分流制由于缺乏對雨水的處理能力,一般將其直接排放到水體,也有可能產生嚴重的水污染問題。兩種排水系統都存在潛在的水污染問題,而且更重要的是,無論排水系統設計如何盡善盡美,都不可能彌補雨水對土壤的侵蝕等物理性的損害。鑒于此,必須考慮在排水體制優化的同時,考慮設計具有多重環境正向效應的治理模式和工具,力求在治理雨水污染的同時解決雨水帶來的其他環境問題。
本文在歸納和總結美國和我國的相關技術和政策法律類的文獻的基礎上,把治理模式歸納為源頭控制和末端控制。雖然這兩種模式是環境管理中的典型模式,但不同的文獻對雨水污染的末端控制的界定不盡相同,所以在此必須厘清。
雨水污染三大成因中的污染物和不透水面的增加的應對措施主要是源頭控制。污染物的減少主要通過市政衛生管理、垃圾處理等來解決。而本文主要探討的源頭控制集中于解決不透水面導致的雨水徑流增加。
末端控制手段主要包括雨水許可證制度,排水體制的優化或者改造等。許可證的制度,主要是指把以非點源為特征的雨水污染通過轉化設計,納入點源污染的許可證制度中。我國現行的許可證制度是否囊括雨水污染并不明確。排水體制的優化或者改造在我國很多地區開始實施,但已經出現了一些盲目化的傾向。
2 美國的相關立法和政策經驗
現有雨水污染治理方面的文獻中,國外經驗首推美國的最佳管理實踐(BMP)。本文從法律的角度系統梳理美國的相關立法經驗,同時重點分析經濟激勵的法律機制。
2.1 美國聯邦雨水污染規制的立法沿革
早在20多年前,美國已經開始在聯邦層面對雨水污染進行規制了。從1972年聯邦環保局授予許可豁免到1987年國會設定聯邦環保局頒布雨水管理的第一和第二階段規定時間表,其立法進程相當曲折。至2001年,聯邦環保局已經發放了涉及850個相關排污主體的260余個許可證。到目前為止,根據《清潔水法》(Clean Water Act)的相關規定,聯邦政府在雨水污染治理上起著宏觀協調作用,具體立法主要依賴于州和地方政府。這不僅僅是美國聯邦體制所致,更是因為雨水管理分散性的特點對統一的聯邦立法造成了較大的阻力。基于此,下文對于美國的雨水立法和政策的介紹分析主要集中在幾個領軍城市。它們一般都同時采用了源頭分散和末端治理模式,因為當兩種模式適度結合時,往往能夠互為補充,發揮最佳的效果。
2.2 末端控制
本文的末端控制的范圍主要包括許可證制度和排水體制的改造。自美國聯邦頒布第二階段的許可證規定以后,已經將城市中大部分雨水污染源納入了國家污染排放清除系統(NDPES)中。第二階段許可的具體條件和第一階段有所差異,對于申請的具體性、監測技術和方式、執行效果等要求相對寬松,是針對第二階段被許可方的特性作出的必然調整。也正因為其難以用傳統的方式來進行規制,所以,針對第二階段的低沖擊發展模式等源頭控制越來越受到重視。排水體制的改造主要是分流制改造或者是深層調蓄隧道等。這些改造在某些地區必不可少,但是由于其成本和周期性長等因素,一般都是有限度地實施。
雨水許可證的原理是,雖然最初雨水的來源是分散的,但是最終會通過管道排向水體,所以可以通過轉化被視作點源納入NPDES的許可證范圍[11]。根據現行法律規定,被許可方主要分為三類主體:第一類是城市分流制系統(Municipal Separate Storm Sewer Systems )。由于經此流出的雨水通常是未經處理就進入水體,為了防止有害的污染物,被許可方必須取得許可證方可排放并且必須制定雨水管理計劃(storm water management program)。環保局于1990年制定了第一階段的許可證,要求大中型城市和某些人口多于10萬人的縣的雨水排放必須納入NPDES。1999年制定第二階段,把城市化地區的小型分流制系統和城市化地區以外的小分流系統也納入。第二類是施工面積超過1英畝的建筑活動,第三類是工業活動。大部分州被授權執行NPDES雨水計劃和管理本州的雨水許可計劃。而在上述聯邦環保局保留許可權限的州、地區和大多數部落中,則由環保局負責許可和監督。針對第二階段的雨水排放,環保局在2000年頒布了國家最佳管理實踐中六種最低限度的控制手段,包括公眾教育,公眾參與、非法排放的檢測和排除、建設工地、后建設階段、污染預防/聯合管理。[12]各州和地方自行制定執行的雨水污染防治計劃必須滿足這六方面的最低要求。
但是,這種“末端治理”依然因為低效而備受詬病,因為它被納入點源污染的傳統治理模式中,無法擺脫點源末端治理的固有弊端。這一弊端在作為三大主體之一的分流制系統上體現得尤為明顯。當我們意識到傳統的工業點源污染必須采用清潔生產的模式從源頭消減,就不難理解為何要采用同樣原理的低沖擊發展模式來降低流入分流制系統的雨水徑流的環境影響程度了。
2.3 源頭控制――低沖擊開發模式(Low Impact Deve lopment)
低沖擊開發模式是一個雨水管理的新思維,也是一個高效控制城市雨水污染的戰略。這種新模式的核心原則是,首先把雨水管理和雨水棄置區分開來;其次,設計的多種技術手段力求接近雨水徑流的源頭[13]。這種開發模式可以適用于所有城市環境元素(比如停車場、道路、花壇和景觀區域等),把這些環境元素轉化為專門的雨水管理系統。具體實施的技術不僅簡單、經濟,而且可以在一般的住戶層面使用:如雨水花園(rain garden)、生態屋頂(green roof/eco roof)、集雨桶(rain barrel)、透水路面(permeable pavement),草溝(grassed swales),河岸緩沖帶(riparian buffer)等。技術雖然形式各異,但總體思路都是減少不透水面積或者引流、過濾和使用暴雨積水從而減少雨水徑流。這一系列的雨水管理的設計被統稱為“綠色基礎設施”(green infrastructure),已經在美國的多個州進行適用。綠色基礎設施不僅具有雨水污染防治的功能,同時,這種模式還可以節約能源、減少溫室效應、美化城市環境和創造更多的宜人以公共空間,其長期的生態效應難以估量。適用綠色基礎設施的關鍵性因素在于成本,其高低取決于具體的適用對象。在新城區開發或者老城區大規模改造的過程中采用綠色基礎設施的成本遠低于末端控制手段――排水體制的改造。美國2000清潔水域需求研究(2000 Clean Watersheds Needs Survey)中提到, 如果主要依靠建造分流制排水系統和深層調蓄隧道兩大方法來控制雨水污染的話,預計需要投資560億美元。前者不僅造價高昂,而且未經深度處理的雨水流入水體也會造成污染;后者建設周期太長且成本高昂。但是即便綠色基礎設施的成本在某些情形下沒有絕對的優勢,它所具有的其他的生態優勢,如節約能源(如綠色屋頂由于良好的隔熱的特性具有明顯的節能優勢)和美化環境等等優勢完全可以彌補這一缺陷[14]。
雖然綠色基礎設施總體效益比排水體制的優化改造高,但是在雨量巨大,氣候變化影響不確定性的情形下,排水體制改造不可避免。所以兩者應該根據適用的地點的具體情況,綜合多種因素結合使用。這就是為什么芝加哥、波特蘭等城市,不僅大規模地建造綠色基礎設施,同時又不惜成本地對排水體制進行了改造。
政府的政策立法的支持對這種低沖擊開發模式的推廣至關重要。通過對上述幾大城市案例的分析發現,除了制定少數強制性的建筑標準來推動以外,絕大部分是通過經濟激勵的方式來鼓勵采用這種分散的源頭治理模式。眾多的經濟激勵方式中,雨水公用事業部門的建立和雨水費的征收,被認為是最有效的籌資和激勵方式。
2.3.1 雨水公用事業部門
在美國,雨水公用事業部門(storm water utility)和飲用水、污水處理公用事業部門類似,都是通過對用戶征收相應的費用作為雨水管理的資金來源,而非通過政府稅收收入。但是雨水與后兩者不同的是,用戶往往不能通過繳費感受到直接的服務效果,而繳納飲用水費和污水費后可以享受到衛生的飲用水和污水的處理,結果相當直觀。但是雨水費用的法理基礎在于,一個水域中的任何的主體都因為雨水管理而受益,所以他們理應為此支付對價,而不論這種收益是不是直接的和可以量化的。美國的很多州已經設置了此部門,征收的費用一般都用于維護城市雨水排放設施,實施雨水管理計劃、建造綠色基礎設施等等用途,但是具體的雨水費結構卻互有差異。
華盛頓特區的雨水費和雨水基金由2000年的雨水許可執行法案確定。費用結構包括三大成分:一是向居民用戶(residential customer)征收的每季度1.75美元的固定費用;二是向商業用戶和聯邦、市政機構征收的基于飲用水流量的費用,即每單位飲用水水費的2%;三是向多單位家庭住宅(mutifamily)征收基于飲用水流量的費用,即每單位飲用水水費的1.4%。這項費用對于基金資金的募集富有成效,但是缺陷在于征收標準固定或者基于飲用水的流量,并不是真正的使用費,缺乏和雨水徑流量的直接聯系。[15]特區的雨水費雖然有待修改,但卻可以為我國初始階段的雨水費設計提供參考。我國最初階段的重點在于籌資投入雨水管理,而且在對不透水面積和低沖擊模式技術的監測技術還不成熟情況下,更應該考慮基于飲用水或者污水量征收雨水費。
為了更好地發揮經濟激勵的作用,雨水費結構調整的趨勢是把數額和不透水區域面積、陡坡、土地類型、低沖擊開發技術的采用等等因素聯系起來,把用戶對雨水的實際或潛在影響進行量化,對用戶行為進行引導。比如馬里蘭州[16]對單獨居民住戶每年征收24美元的固定費用,但對于商業建筑和復合民用建筑,就按照實際的不透水區域面積進行征收。波特蘭的雨水費除了不透水面積以外,還和具體的綠色基礎設施的使用率掛鉤。
2.3.2 經濟激勵
除了雨水費以外,各州還以其他多種方式提供經濟激勵,包括補貼或者稅收抵免、政府撥款、綠色建筑證書計劃等等。芝加哥在綠色屋頂計劃中,對于建筑屋頂上的建造綠化面積比例高于50%或者2 000平方英尺的開發商提供“密度獎金”。2006年對20個小規模的商用和民用建筑安裝綠色屋頂提供每戶5 000美元的政府撥款。居民還可以通過安裝集雨桶、植樹等方法來獲得直接的現金補貼。除上述常見的激勵方式外,波特蘭還通過雨水費的調整來提供激勵。雨水費涉及私人房產和公共街道兩個獨立的部分。相關法規規定所有的雨水費承擔者都受益于城市街道系統和環境,并且對其負有責任,所以必須承擔公共街道的部分。采用指定的綠色基礎設施的用戶可以在私人房產部分享有高達35%的雨水費折扣。但是由于街道所占面積高達整個城市不透水面積的一半,街道徑流的污染性相較私人房產而言更重,所以對于街道部分的雨水費不提供任何折扣。同時,波特蘭已經率先開始對雨水交易計劃的可行性進行研究[17]。
3 我國雨水污染立法和政策現狀
中國的城市面源水污染研究開始于20世紀80年代,從北京開始,然后在上海、蘇州、杭州、深圳、武漢等城市相繼進行,這些研究主要是調查城區面源污染的宏觀性質和基于國外模型的污染負荷研究[18]。
目前有不少文獻確認我國城市雨水污染(面源污染)的嚴重性和特性,控制技術也在不斷的探索之中。實踐中,很多城市側重于排水體制的改造,在未經過嚴密的論證的情況下,盲目地照搬國外的做法,一哄而上進行分流制改造。從北京和上海雨水污染的研究結果來看,根據主要污染物的濃度,分流制排水系統不一定比合流制優越,尤其對環境條件較差,徑流污染嚴重的城市[19]。雨污混接的影響,也是分流之下雨水污染程度高于合流制的一個重要因素之一,這一點與國外相關調查的報道結果有明顯差異[20]。通過實測水質的比較表明,不同的城市和地區,合流制溢流和分流制雨水水質的污染程度會有很大的不同,這主要取決于當地環境衛生、管道清通養護質量和降雨等條件。在環境條件差,匯水源頭污染控制措施、排水管網雨污混接的管理不完善的地區,分流制雨水對水環境造成的污染同樣不容忽視,甚至可能比合流制溢流更為嚴重。
在源頭控制方面,我國部分地區已經出現了成功案例。比如,蘇州已經采用了低沖擊模式治理雨水污染,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生態集雨溝技術,已在蘇州相門新村、婁江新村等處試用。生態護坡技術,通過在苗家河、南園河沿岸,對原有的直立式混凝土護坡進行改造,削減污染物的入河量。結合模擬試驗和實地監測,在南園河和苗家河改造的生態護坡,可去除降雨徑流污染物中90%的SS、60%的有機污染、80%的氮和磷,截污效果明顯[21]。武漢漢陽地區也進行了城市面源污染相關實踐包括景觀生態濕地污染凈化系統,岸邊凈化和透水路面用生態混凝土技術,水質凈化和區域環境美化相結合的岸邊帶生態修復技術等。
和我國雨水污染技術研究進展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我國的水污染防治立法似乎連城市雨水污染這種類型都未確認,這對系統化治理雨水污染構成一個重大立法漏洞。所幸的是,雨水污染在法律文件中并非是無處可尋,其源頭治理和末端控制相關內容分別散見在其他的低級別的法律文件中。但是對于日趨嚴重的雨水污染采用這樣的立法模式具有明顯的缺陷,主要體現在缺乏系統化的治理模式及其相應的法律機制,尤其是經濟激勵的機制。
《水污染防治法》關于城鎮水污染防治一節的主要內容是:規定城鎮污水應當集中處理;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通過收取污水處理費用提供污水處理的有償服務;向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繳納污水處理費用的,不再繳納排污費;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出水水質達到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免繳排污費;等等。
顯而易見,水污染防治領域的基本法《水污染防治法》并沒有對城鎮水污染來源進行類型化,而是著重圍繞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的相關主體的排污費問題進行規定。而《水污染防治法》在關于農村污染治理中提及了面源污染,這似乎暗示,城鎮水污染中不存在由雨水引致的面源污染問題。實際上,城市的雨水污染是否是面源污染似乎在法律文件上找不到一個權威的認定,盡管大部分研究文獻實質上將二者等同。在將來的立法中,有必要根據我國當時的雨水污染的現狀和技術發展水平進行定性。
《關于〈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條有關“其他規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及相關法律責任適用問題的復函》中提到了規避監管的方式包括在雨污管道分離后利用雨水管道排放廢水,可惜并沒有直接涉及雨水污染的問題。
2007年3月1日實施的《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在第八條規定頒發污水許可證的范圍包括經由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后不進入污水處理廠、直接排入水體的污水,并要求其同時應當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或者有關行業標準?!段鬯C合排放標準》中的污水是指“在生產與生活活動中排放的水的總稱”。這一條是否實質上確立了雨水污染許可(即把雨水許可囊括在一般的污水許可中)并不明確。按照美國的雨水許可證的制度,排水戶對其排放的水的控制不限于主動的排水,而是對降雨時引發的雨水徑流的污染物和徑流量的預防控制,比如建設工程地點就負有防治施工地點露天堆放的砂石在降雨時流失導致徑流中此類污染物增加的義務。所以就是否包括非主動排放污水這一點,相關法律規定需要進行進一步的解釋。
此外,雨水治理相關的內容還散見于國務院部委規章層級的眾多法律文件中,例如:2008年環??偩?、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建設部、水利部的《關于加強重點湖泊水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提出“加強配套管網建設,改造或完善排水管網雨污分流體系。嚴格執行城市排水許可制度,加強對排入管網污水的水質監管。”2006年科技部和建設部頒布的《小城鎮建設技術政策》規定“小城鎮排水管網一般宜優先選擇分流制;對于經濟力量較薄弱的小城鎮,近期可采用不完全分流制,有條件時過渡到分流制;某些條件適宜或特殊地區的小城鎮可采用截流式合流制,并在污水排入系統前采用適當方法進行處理;對于舊鎮近期改造地段、新區建設及工業開發區建設應堅持高起點、高標準,實行雨污分流制。”
2005年國家環??偩种贫ǖ摹董h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征求意見稿)規定“水資源利用合理性分析按‘清污分流、污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重復利用、循環使用’的原則做好水平衡,分析水資源使用的合理性,在保證達到國家用水與排水指標的前提下,提出進一步節水的有效措施。”
2005年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科技部、水利部、建設部、農業部共同制定的《中國節水技術政策大綱》提出“推廣城區雨水集蓄回灌技術。在缺水地區優先推廣城市雨洪水地下回灌系統技術。通過城市綠地、城市水系、交通道路網的透水路面、道路兩側專門用于集雨的透水排水溝、生活小區雨水集蓄利用系統、公共建筑集水入滲回補利用系統等充分利用雨洪水和上游水庫的汛期棄水進行地下水回灌?!本C上可知,節水技術大綱中比較明確地提出了推廣類似美國綠色基礎設施的一系列技術,但是著眼點在于節水而非直接的雨水污染防治。小城鎮建設技術政策中對于排水體制進行了類型化,相當具體,但是上述法律文件效力級別太低,只是政策性文件而非法律,且缺乏具體的機制,并不能夠扭轉現實中一刀切式的分流制改造,更難以對地方源頭控制的采用起到實質性的激勵作用。更重要的是,雖然它們都不同程度地涉及到了排水體制和通過采用綠色設施節水來間接預防污染,但是并沒有把二者結合起來作為一種系統化的治理模式。
雨水污染的分散性決定了其防治的分散性。除了中央層級法律文件外,一些現行的地方法規對雨水污染防治的規定也相對明確,如2008年修訂的《江蘇省無錫市水環境保護條例》第二十條要求新建住宅小區和老新村改造應當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對排水管網進行規劃設計和建設施工;住宅單體設計應當優化排水系統布局,避免住戶利用雨水管排放污水;住戶利用雨水管排放生活污水的,相關基層組織和物業管理單位應當進行教育、制止。2004年《江蘇省長江水污染防治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城市新區以及新建的開發區、工業區、住宅區等應當建設污水管網并實行雨污分流;已建區域應當逐步改造污水管網或者建設截污管網,實行
雨污分流?!?007年《南京市水資源保護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城市新區以及新建的開發區、工業區、住宅區等應當建設污水管網并實行雨污分流”,等等。
以上有限的地方法規,在水污染防治條例或者水資源保護條例中對于排水體制進行了比較明確的規定,補充了中央層級水污染防治立法的缺漏。但是地方立法似乎更偏重于排水體制而忽略了綠色設施,或者更準確地說,一般綠色設施的規定可能散見在多個部門的不同規定之中,目前尚未出現針對雨水污染的從源頭到末端的體系化的模式和立法。雨水污染治理的分散性對統一的中央立法提出了較大的挑戰,但是中央的立法最低限度上應該明確污染類型,以及治理的基本模式,然后把具體法律機制的選取和方案制定授權給地方行使。值得進一步探討的是,在分散型的雨水治理上,地方立法和中央立法如何互動,地方立法究竟能夠享有多大程度的自主性和超前性。
4 完善我國雨水污染治理立法的基本思路
4.1 確立末端治理和源頭治理雙重模式
由于綠色基礎設施并非在任何情況下都適宜大規模、單獨適用,特別在降雨量大、老舊城區等情況下,必須綜合考慮各種因素,有時需要和排水體制的改造相結合。在新城區或者老城大規模改造的情形下,綠色基礎設施可以進行大規模的應用。但不論在哪種情形下,由于綠色基礎設施無可比擬的長期生態效應,都應該保證有最低比率的適用。
同時,對環境影響較低的截流式分流制的出現,以及一些先進國家的“合流制等同分流制”措施的提出,表明排水體制正在克服自身弊端,不斷自我完善。這就意味著,排水體制的改良在雙重模式中的權重就會相應發生改變,要求決策者必須周全地考慮一系列因素來采取最優方案。
4.2 修改現行相關立法
在《水污染防治法》中明確城鎮污水的范圍,確定城市雨水在污染防治中的重要地位,同時將其和其他相關立法銜接起來。
由于《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對排水許可是否包括雨水許可并不明確,所以建議對其進行進一步的解釋。
通過《城鄉規劃法》配套法規的制定,規定在規劃中必須納入強制性的雨水污染防控方案,保證最低比率的綠色基礎設施,賦予規劃中這一部分內容以法律效力。我國沒有統一的規劃法,對規劃的整體的法律效力缺乏明確的規定,而考慮到規劃本身的性質決定了不可能所有內容都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應該著手規定規劃的哪部分是強制性的,具有法律效力,同時明確相應的法律責任?;诰G色基礎設施采用最佳時機是在新城區或者大規模改造的舊城區,所以這就要求在早在規劃階段就應該把綠色基礎設施納入。由于在這種情形下,綠色基礎設施不僅具有巨大的成本優勢,而且還有單純的排水體制改造所不能帶來的長期的生態效益,所以,應該在規劃中規定最低比率的綠色基礎設施,并對違反這一標準的規劃的制定主體或者實施主體規定明確的法律責任。各地根據不同的情況可以在此最低比例上進行調整。
把綠色基礎設施納入建筑標準中。目前我國已經制定了綠色建筑標準,但是必須把這個標準的具體設計擴大至雨水污染防治上,而不僅限于節約能源和資源。
當采用源頭控制的模式后,會同時涉及到另一個水資源利用的法律問題――雨水集蓄利用。雨水集蓄利用不僅僅是一個狹義的環境法的問題,更多的是民法或者自然資源法上的問題,因為其最終落腳點在于集蓄的雨水的歸屬和轉讓,所以今后法律對策還應該集中于雨水集蓄的歸屬和完善雨水的定價機制[22]。
4.3 明確管理體制
從目前僅有的相關的政策和法律文件公布上來看,水利部、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環保部、發改委都對城市雨水污染有一定的管理權限,但都不甚明確。建議根據源頭治理和末端治理雙重模式確定主要的管理主體。比如,綠色基礎設施的開發、公用事業部門、排水系統等等幾個重要的環節,都需要明確其管理的主體,同時必須使源頭治理和末端治理的部門有序配合協調。
4.4 構建經濟激勵機制
《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污水處理收費、管理以及使用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國務院相關辦法至今尚未出臺,但是地方已經開始出臺相關的實施辦法,如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海南省城鎮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
雖然收費權在地方政府,具體標準由地方政府確定,但是國務院應該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對污水處理費用的結構和范圍進行規定,特別是應該明確污水和雨水的關系,在此基礎上再考慮是否在污水處理費中納入雨水費。
明確了上述的問題以后,下一步要考慮的問題是怎樣確定雨水費的結構來對用戶進行經濟激勵。建議在《水污染防治法》等主要立法中明確了雨水污染類型以后,由國務院相關部門出臺具體的污水處理費用和雨水費的規定。雨水費的最初的費用結構,可以按照民用、商業、工業等不同類型的主體進行確定,應該以固定費用的征收方法為主。待相關的技術成熟后,再考慮把不透水面積和低沖擊開發技術和費用掛鉤。
除了雨水費以外,國家應該通過其他多種激勵手段來推廣雨水治理的源頭治理的技術,比如稅收、補貼、優惠貸款、國家撥款等等。由于低沖擊開發模式的分散性,直接的激勵主體是地方政府,所以應該和一般經濟激勵有所區別,國家的經濟激勵機制的設計應該著重于對地方政府的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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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污水處理費 征收管理 問題 對策
城市污水處理費是指根據法律、法規授權或行政機關委托,污水處理費征收管理部門依據法定程序對污水排放者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行為征收的費用。隨著福州市經濟建設的不斷發展,城市人口和產業規??焖贁U張,使城市污水排放量迅速增加。為保障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正常運作,改善水環境,福州市較早開征了城市污水處理費,但配套的法規、措施嚴重滯后,使得征收工作中累積下不少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福州市征收城市污水處理費的實踐回顧
(一)城市污水處理費征收工作起步較早
為加快排水及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根據國務院《關于大力開展城市節約用水的通知》及《關于加強城市建設工作的通知》福州市于1992年7月頒發《福州市征收排水設施使用費暫行辦法》,對排水設施使用費的征收對象、征管主體、收費標準、使用管理、違規責任等作了明確規定,初期征收標準為轄區范圍內行政機關、事業單位0.05元/噸,其他單位0.10元/噸,對居民生活排水暫不征收,排水量以單位實際用水量的80%計算,開創了福州市征收城市污水處理費的先河。
(二)污水處理費管理機制初步形成
全面推行城市污水處理收費制度,不斷完善其收費政策,確保征收的污水處理費??钣糜谖鬯幚碓O施的運行和維護。首先,全面征收污水處理費。遵循污染付費原則,加大污水處理費征收力度,對所有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水的單位和個人均應征收污水處理費。其次,提高收繳率。為保護水資源,減少水污染,應加強從自備水源(含江、河、湖、塘、水庫及地下水井等)取水的單位和個人的污水排放監管,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征收污水處理費,提高收繳率。一是限期關閉城鎮公共供水管網覆蓋區域內的自備水井,防止偷采偷排;二是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應當明確污水處理費征收主體、征繳方式和具體負責征收的單位,建立污水處理費征繳長效機制;三是征收單位不得擅自減免、緩征污水處理費,確保應收盡收。第三,城市污水處理費政策公開透明。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建省城市污水處理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閩政辦
〔2001〕239號)規定,福州市在2006年調整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時,由市物價局對近三年的污水處理費進行成本監審,并聯合市建委、財政、市政工程管理處排水收費所等部門召開了聽證會,來自全市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消費者、經營者、下崗待業者和低保人員等各方面代表,對污水處理費調整方案進行了認真的論證分析,并提出意見和建議,市物價局、建委對聽證意見進行了逐條梳理和認真采納。污水處理收費管理機制初步形成,促進了城市污水處理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產業化的發展。
(三)城市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逐步提高
污水處理成本包括污水的收集、輸送及處理和污泥處理處置設施的建設、升級改造、資產重置和運營管養費用。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產業化工作的補充通知》(閩政辦 〔2004〕188號)規定,福州市于2001年、2006年先后兩次調增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隨著調價,福州市污水處理費征收額逐年遞增(見表1),有效緩解了全市污水處理設施運行和維護資金的不足,但污泥處理處置、污水管網建設、污水泵站維護等項目大量資金仍由財政補貼。根據《關于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
〔2015〕119號),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要補償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設施的運營成本并合理盈利,為充分發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的社會效益,由市發改委牽頭,物價局、建委、財政、供排管中心參與,擬定今年9月前完成福州市城市污水處理費歷史上第三次調價。
二、當前城市污水處理費征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盡管福州征收城市污水處理費工作起步較早,污水處理收費管理機制初步形成且收費標準逐步提高,推動了污水集中處理的產業化、市場化發展,但目前城市污水處理費征收還存在不少問題,概括起來主要有:
(一)法規建設亟待加強
福州市開征污水處理費已近24年,市政府先后頒發《福州市征收排水設施使用費暫行辦法》(榕政〔1992〕21號)、〈福州市污水處理費征收暫行辦法〉(榕政辦〔1998〕91號)兩部地方性規章,現行城市污水處理收費執收依據文件為《福州市污水處理費征收管理辦法》(榕政綜
〔2003〕16號),其在排水戶超標排放、自建污水處理設施減半征收、用水量的界定等方面與2014年三部委頒發的上位法存在沖突,部分條款規定的城市污水處理費征收主體、代征部門征收方式、呆壞賬核銷程序、托收繳款方式、欠費處罰標準等內容,也與實際操作規程有較大差異。
(二)增收渠道進展緩慢
對收費來說,不斷挖掘新的征收領域,做到應征必征,減少潛在的收費資源流失,就是一種工作上的創新。從表1可以明顯看出,近5年委托代征的自來水污水處理費逐年遞增,而由污水處理費征管部門征收的自備水(含溫泉、地熱)污水處理費不升而略有降低,主要是由于近幾年征地拆遷、防污減排等原因致使部分企業用水大戶陸續遷出市區,溫泉水、地熱水的新用戶每年雖略有增加,但往往一整年所有新用戶的污水處理費征收額也抵不過一家用水大戶的流失。
據統計,以當年全市自備水用戶用水量及污水處理費應征額為基數,因部分自備水用戶遷移、停產等原因,自備水污水處理費2009年減征5.85%,2010年減征6.53% ,2011年減征6.34% 。因此,根據福州市的實際情況,不斷開闊思路,尋找新的收費增長點,對自備水污水處理費穩步增長起著關鍵作用。
(三)欠費問題仍需嚴控
污水處理費征收困難、存在欠費是污水處理收費普遍存在的問題。從福州征收城市污水處理費的實踐來看,近幾年城市污水處理費實收率大幅提高,但仍有欠費(見表2)。
在2010年之前,由于收取方式不夠完善、缺乏法律保障手段,公共供水公司在收費時存在“本位主義”,造成污水處理費大量欠費,2010年5月,代征的自來水污水處理費與水費實行“一個賬號”同步托收,污水欠費大幅下降,2011年起,全市污水處理費實收率穩定保持在98%以上。雖然現階段欠費率保持在較低的水平,但部分用水戶拖欠、拒繳污水處理費的現象時有發生。其主要原因是:長期以來我們對污水處理經費政策宣傳不夠,導致部分民眾對開征污水處理費政策不理解、不配合,繳費意識淡薄,拒繳、欠繳、漏繳現象無法消除;委托代征的自來水污水處理費可在繳納水費時一并繳納污水處理費,而自備水污水處理費由城市污水處理費執收部門單獨征收,這不僅增加了征收難度,而且由于缺乏相應的強制措施,導致自備水用戶拒交或欠交污水處理費的現象較為普遍。
三、深化城市污水處理費征收改革的政策建議
只有盡快解決征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才有利于征收工作的可操作性,才有利于征收工作的規范化,才有利于征收工作的可持續開展。
(一)加快法規修訂工作
根據關于印發《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14〕151號),結合福州污水處理費征管的實際情況,應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對《福州市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進行修訂。
第一,依托福州城市排水監測站的水質檢測職能,明確排水戶水質排放標準,對超標排水戶的處罰、長期超標是否征收超標污水處理費及已征超標污水處理費環保部門應免征排污費等作出規定。
第二,排水戶自建污水處理設施,且出水水質符合國家規定排放標準,按其是否向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水來確定是否應當足額繳納污水處理費。
第三,針對特殊行業排水量明顯低于用水量、產品以水為主要原料排水戶的污水處理費計量標準應作明確規定,避免污水處理費執收部門與排水戶在界定用水量時產生歧義。
第四,對因用水戶欠繳水費、公共供水企業已核銷壞賬損失的水量,明確報批程序,使無法收回的歷史欠費能有效清理。
第五,對個別征收對象是否可以減征、免征城市污水處理費作出具體規定,增強污水處理費執收部門在實際收費工作中遇到此類現象的明確態度。
(二)不斷擴大征收范圍
結合福州的行業分布及地理特性,在以下兩個領域可爭取盡早開征城市污水處理費。
第一,福州市區遍布眾多的餐飲、醫療、汽修等重度水污染排水戶,由于排放污水水量和水質不同,造成污水處理成本不同,在監測計量許可的條件下,逐步根據排水戶排放污水的污染程度實行差別收費政策,可有效促進排水戶節約用水和減少污水排放。目前,上海、天津、哈爾濱等城市已先后開征此項費用。
第二,福州地下水資源豐富,根據2014年三部委頒發的《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建設施工臨時排水、基坑疏干排水應計征污水處理費。實際操作中建議將此項內容列入城市排水與征收主管部門頒發《排水許可證》的審批內容,減少污水處理費執收部門的收費阻力。
(三)加大征收管理力度
在加快污水征收管理辦法修訂,為征收工作提供法律保障的基礎上,加大污水處理費征收力度,不斷提高污水處理費實收率。
第一,收費法規應賦予污水處理費執收部門對公共供水企業的監督權限,將代征手續費作為考核手段,定期督促代征部門做到應收盡收。
第二,參照自來水污水處理費做法,將溫泉水、地熱水污水處理費分別由市溫泉利用開發有限公司、市地熱管理處進行捆綁托收,能有效減少部分用戶的主觀惡意欠費。
第三,對部分涉及建設審批的自采水排水戶,在項目建設初期由城市排水與征收主管部門協調污水處理費執收部門預先介入簽訂繳費協議,可有效降低項目建成后實施收費產生的種種阻力。
第四,實行污水處理費征收聯網管理,通過污水處理費征收管理的信息平臺建設,方便各類繳費對象就近繳費,實現污水處理費征收信息共享,根據相關信息有針對性加強污水處理收費工作的指導和督促,防止污水處理費費源流失現象的發生。
四、結語
治理城市污水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各級部門應充分依靠廣大群眾,主動向群眾普及污水處理知識,在回顧福州征收城市污水處理費實踐的基礎上,分析當前城市污水處理費存在的問題,進而提出深化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改革的建議,以期對完善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政策,運用價格杠桿約束排污者行為,改善城市環境等有所裨益。
(作者單位為福州市供排水管理中心)
參考文獻
[1] 李慶國.污水處理費征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對策[J].水利發展研究,2008(8):46-48.
關鍵詞:造價控制;給排水工程;應用
中圖分類號:TU723 文獻標識碼: A
1、給排水工程造價控制中常見問題
1.1重結算,輕預算,成本管理意識淡薄。目前,對于給排水工程造價的控制,主要側重于事后核算,即對竣工結算進行審核,對其他階段的控制則比較薄弱,甚至于不控制,這就會導致對工程中前期的成本造價管理工作的弱化,難以實施全面的、貫穿整個工程項目始終的成本管理理念。我們應當看到,工程中前期的成本造價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胡報亂報工程預算數額、結算期審計不規范、行業壟斷現象的頻頻出現,導致整個工程造價超過預期標準,給國家經濟利益帶來損失。
1.2工程招投標階段轉承包問題突出。在工程招投標過程中,有一些工程項目的承包商缺乏相關建設資質卻仍舊堅持承包,然后再轉包給其他建筑商,或者是一些有資質的承包商承包下工程以后,轉包給資質欠缺的建筑商,這樣通過層層盤剝,最后承包商能夠拿到的承包價格已經非常低了。在這種狀況下,建設隊伍為了能夠盡可能的減少開支,賺取利潤只能選擇那些廉價的勞動力以及質量較差的原材料來進行建設,這無疑會給工程的建設質量帶來巨大的隱患。
1.3施工階段設計變更隨意性大。設計階段是整個工程造價控制最關鍵的環節。但是,就我國目前工程設計階段的發展現狀來看,我國建筑單位對項目設計人員的監督與管理力度還是比較欠缺的,很多建設單位急于項目開工,沒有做好必要的準備,對投資額度的要求、建筑標準的把握、設計深度的審查招標文件和承包合同的合理與完善程度沒有嚴格把關,造成邊施工邊變更,對施工中的工程一再更改,對更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沒有監督,對更改造成的損失沒有相應的制約機制。
1.4工程造價實施過程中超標現象嚴重。就我國當前工程項目的發展現狀來看,基本上依舊沿用的是工程完工后再進行造價結算的成本核算方式。這就會導致對工程中前期的成本造價管理工作的弱化,難以實施全面的、貫穿整個工程項目始終的成本管理。
2、決策階段嚴格選用節能節水型材料
在設備、材料的選用中,應選用節能型、節水型等節能高效的產品,禁用淘汰產品。宜推廣化學建材,并執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公布的建筑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推廣目錄及限制或者禁止使用能耗高的技術、設備、材料和產品的目
錄。節水、節能型產品如噴射式和壓力流沖擊式的節水大便器(沖水量≤6L/次)、免水沖小便器、陶瓷片密封水嘴、紅外線感應節水裝置、自力式平衡壓力恒溫混水閥、節能型熱交換器、飄水量小省電型冷卻塔、高效率的水泵等;淘汰產品如:多層住宅、多層公共建筑的生活給水管道禁止設計、使用鍍鋅鋼管;小區建設工程中禁止設計、使用埋地鑄鐵排水管和水泥排水管;城鎮新建住宅中淘汰砂模鑄造排水鑄鐵管。注意加強設備與管道的保溫,應選用理化性能優良的保溫材料并確保有效的絕熱層厚度。管內介質溫度在7℃常溫時,采用柔性泡沫橡塑的設計厚度應按防結露要求計算確定;管內介質溫度0~95℃的熱水管道不適宜采用柔性泡沫橡塑材料保溫。在水泵的設計選擇中,運行工況點應落在Q-H水泵曲線的高效端中,變頻泵的選用工況點宜落在高效端的右側。
3、設計階段造價的控制
設計階段的造價控制是建設全過程投資控制的重點,設計階段中心思想是預先控制,使設計在滿足質量和功能要求的前提下,不超過計劃投資并盡可能節約投資。在設計階段進行工程造價控制可以使造價構成更合理,提高資金利用和控制效率。在設計階段有了投資限額
的控制,有利于設計人員選擇一種最經濟的式實現技術目標。初步設計對投資影響約為25%,技術設計對投資影響約為40%,施工圖設計對投資影響約為25%。由此可見,項目工程造價控制關鍵是在設計階段,必須在設計一開始就將造價控制的思想植根于設計人員的頭腦中,
強化設計階段造價控制的重要性。對于給排水管道工程項目來說,在項目設計階段應加強以下三個環節的造價控制。
3.1依據詳實的地質勘察資料、復雜的地下管網資料和現狀,充分考慮給排水管道施工工藝及管道的基礎處理,并對管道工藝設計、管道位置的布置、管道的材質選擇進行比較,做好先進且可行的技術方面設計。
3.2綜合考慮征地、拆遷補償、影響交通、建設工期要求等多方面因素,在技術可行的基礎上,兼備經濟合理方面進行設計方案的優化。同時根據已批準的投資估算限額編制設計概算,從而達到充分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和進行造價控制的目的。
3.3健全專家會審制度,增加施工圖設計質量和深度,及時糾正偏差錯漏,為施工圖預算的編制和審查提供確鑿的依據,并減少后期施工階段留下設計變更和投資超額的活口。
4、招投標階段造價的控制
招標資料準備齊全,慎重選擇投標施工單位。投標單位應無不良記錄,在以往合作的工程中投標單位無掛靠現象;投標單位沒有處于資產凍結狀態;投標單位具備能夠承擔市政排水工程相應的管理人員、合理的項目組織機構、相應施工機具、類似工程的施工經驗;擇優選擇投標單位,保證項目實施時能夠順利開展。確定完善的招標文件,編制高質量的工程量清單。
合理確定標底,選擇合理的發包方式,采用固定總價合同有利于造價控制且有利于中標單位把工作重心放在施工進度及質量控制上來。招標階段清標工作,避免不合理報價。定標之前,在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部門的監督下,對投標人進行詢標。通過詢標,排除不合理報價,避免錯報、漏報,便于招投標雙方對有關問題互相解釋、澄清,為確定合理的合同價及合同條款打下良好基礎。評標時,根據招標文件中履約、工期、報價、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評標價格調整方法,對所有投標人的報價進行必要的價格調整,計算出各項投標的評標價,然后根據評標價,評價、分析各項投標文件,進一步評選出經評審合理的中標候選人。
5、施工竣工結算階段造價的控制
嚴謹簽訂施工合同,重視施工圖的預算審核和控制,嚴控工程變更、工程量確認。針對給排水工程變更及造價確認的特點,必須采用技術和經濟相結合的管理辦法,做到變更經濟上合理、技術上可行。工程如有變更,對于涉及到費用的工程變更,必須經建設單位代
表、承包單位代表、總監理工程師共同簽字方為有效,設計變更需有設計單位代表的簽字才能生效。工程變更確定后編制施工方案既要能夠方便施工又能提高進度,變更后的造價才能控制在合理范圍內。建設單位工程造價管理專業人員應常到施工現場,隨時掌握工程造價的
變化情況,做到變更結算及時。如果工程變更留待工程竣工后才結算,就會因變更多而造成疏漏,或與原施工圖預算或原投標報價的工程內容相重復。現場管理人員必須與工程造價人員相互配合,做好工程量確認,做到“隨做隨簽”。
結束語:
總而言之,在給排水工程中,加強對工程的造價控制與管理是很有必要的。由于給排水工程造價中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因此需要相關人員對工程造價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控制和管理,從而最終實現項目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雙贏。
參考文獻:
一、“十一五”期間取得的主要成就
1、城鄉規劃編制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
我縣的縣城總體規劃編制于1985年,經1996年和兩次修編,修編后的縣城總體規劃于3月26日經市人民政府批準正式實施,總規控制面積為100平方公里,中心城區人口遠期目標15萬人?!?·3”地震后,為滿足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需要,我縣在震后較短時間內就及時開展了《縣“6·3”地震民居恢復重建指導意見》的編寫,組織省、市、縣建設部門專家40余人完成了縣《災區恢復重建工程項目過程造價管理辦法與技術的建議書》,完成《縣“6·3”地震市政及公共基礎設施恢復重建工程計劃表》及民房修復恢復重建計劃表。編制了《縣城災后建設近期規劃》、《普洱府衙修建性詳細規劃》、《新民街傳統歷史街區修建性詳細規劃》等規劃,確定了老城區災后原址重建和異地重建項目范圍。并及時制定出震后恢復重建市政道路工程、縣城供水管網改造工程、市政排水管網改造工程、生活垃圾轉運站建設工程等項目建設的時間計劃表,為有重點、有計劃、分階段完成好恢復重建及改、擴建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根據省委副書記李紀恒在地震災區恢復重建工作匯報會上對縣城恢復重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結合有關專家意見,縣城規劃按“以普洱為源,以山為本,以茶為魂,以景建城”的理念,制定新一輪規劃編制工作。新規劃控制面積130平方公里,水體景觀面積66.6公頃,公共綠地面積達446.7公頃,重點對18米寬以上街道建筑風貌景觀設計進行控制,規劃完成后將實現城市建設詳規覆蓋率百分之百,為今后新城市建設發展打牢堅實基礎。
2、城鎮化進程加速推進,城鎮建設成效顯著。
“十一五”期間,我縣的城鎮化的水平和質量有了較大提高,城鎮化水平較快增長。經過不斷發展,目前縣城常駐人口6.9萬人、縣城暫住人口0.25萬人、縣城規劃面積14.8平方公里、建成區面積6.6平方公里、城鎮化水平29%。
隨著城鎮化率的不斷提高,城鎮人居環境也得到了極大改善,在城市綠化方面,目前公共綠地面積8萬余平方米,有行道樹1萬余棵,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由零上升到30%以上。在環境衛生方面,加強城區清掃、保潔工作,實行全天清掃保潔管理責任制,垃圾清運做到了日產日清,城區公共清掃面積已達22萬余平方米。在亮化美化方面,目前縣城區共安裝路燈余盞,其中城市旅游景區東塔公園近50盞,過境通道亮化工程安裝路燈近200盞。在市容市貌管理方面,起草了《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城市建設綜合管理辦法》,建立健全規章制度,依法進行管理,維護了城市基礎設施的完好及市容市貌的整潔美觀,樹立了城市形象,打響了城市品牌。
3、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增加,城鎮承載能力不斷加強。
“十一五”期間尤其是“6·3”地震后,我縣的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得到了較快發展。城市道路從的20公里增加到30余公里,城市建成區面積從5.1平方公里增加到6.6平方公里。道路面積67.74萬平方米、公園個數1個、公園面積1.5公頃、廣場個數1個、廣場面積2.9公頃、城市綠化面積8萬平方米、綠化率35%、城市路燈盞數盞、城市亮化率90%??h自來水廠供水規模0.8萬方,管道長度43千米,用水人口3.5萬人,用水戶數4000戶,供水普及率90%。城區有排污管長度7600米,雨水排水管網長度34000米,污水排放規模0.6萬方/日。建有生活垃圾轉運站1座,占地面積5畝,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1個,占地面積193.5畝,垃圾運輸車3輛,垃圾填埋設備4臺。于開工建設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設計日處理量達1萬噸。
4、建筑業蓬勃發展,建筑市場監管力度加大,勘察設計健康發展;
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使用,使我縣的建筑設計、施工、建材行業得到了很大發展。特別是“6·3”地震后大規模的恢復重建工程,為我縣建筑業的發展提供了難得的發展機遇和廣闊的發展空間,建筑施工企業得到不斷發展壯大,企業的數量和整體素質有了很大發展和提高。以水泥生產為龍頭的建材工業也得到較快發展,建材產品的品種和質量有了很大提高,新型建材逐步得到推廣使用,工程建設水平不斷提高,工程質量穩中有升。建筑建材業的快速發
展,對拉動我縣經濟增長、擴大就業、增加城鄉居民收入等方面都產生了積極的作用,在我縣國民經濟中已經占據了十分重要的地位。5、房地產投資快速增長,城鄉居民居住條件日趨改善;
根據縣城住房抽樣調查,截止6月縣城住房總建筑面積82.684萬平方米(其中:商品房9.371萬平方米、房改售房37.593萬平方米、自建私房35.72萬平方米),居住人口4.45萬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為18.58平方米?!?·3”地震發生后,縣城房屋受到嚴重破壞需拆除重建的共有911戶,拆除建筑面積為4.61萬平方米,使得縣城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下降為17.54平方米。隨著恢復重建工作開展,截止底,已建蓋住房1717套,19.72萬平方米,預計將建蓋住房581套,6.62萬平方米(不含廉租住房634套,2.69萬平方米)。我縣縣城住房總建筑面積為107.104萬平方米,居住人口4.96萬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將達21.59平方米。
六、抗震防災成績顯著,科技推廣和人才培訓成效明顯;
6月3日凌晨5時34分,縣城發生6.4級強烈地震,造成3人死亡,300余人受傷。地震還造成災區斷水斷電,農村房屋普遍倒塌,城區市政基礎設施遭受嚴重損失,政府機關、行政事業辦公用房、民居住房嚴重受損??h委、縣人民政府以恢重建為機遇,與新農村建設相結合,與當地產業相結合,堅持提升建設檔次,突出民居特色,集中打造了一批新農村亮點。經過近8個月的艱苦努力和頑強奮戰,抗震救災和災后重建取得了重大勝利?;謴椭亟ㄖ腥h25794戶民房修復戶于11月底全部完成修復,8721戶民房重建戶于春節前搬入新居。完成了67個項目點的村莊道路、活動室、公廁等村莊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建設,52個社會事業和市政基礎設施恢復重建項目已全面完成。
為解決因“6·3”地震造成房屋嚴重損壞的城區貧困戶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我縣及時實施完成了432套0平方米的廉租住房和456套3700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的建設任務,完成了鳳陽片區1、2、3道路、龍潭路、團山路,完成了投資2040萬元的縣城供水管網改造和投資810萬元的城區排水管網改造工程。同時加強社會公共事業單位的恢復重建項目管理工作,按時完成了縣城、縣中醫院的搬遷重建及縣人民醫院、行政辦公中心等各項恢復重建工作。通過震后一系列市政基礎項目的實施,縣城道路狀況得到了極大的改觀,城市功能得到增強,未來城市的發展框架已基本形成,實現了城市擴容,有效提高了城市承載力,人居環境得到明顯改善,以人為本的理念得到多重體現。
二、工作情況
(一)完善規劃編制,嚴格規劃管理
一是精心編制城市規劃。我縣加快規劃修編步伐,堅持規劃優先的原則,進一步加大規劃修編工作力度。完成了縣城新一輪規劃編制工作,從更高層次上謀劃城市發展,解決城市建設發展的規劃控制問題,為實現縣城面貌“一年一個樣,三年大變樣”的戰略目標,建設“功能齊全、整潔有序、特色鮮明、生態宜居、充滿活力、體現濃郁茶鄉歷史文化和民族風情、可持續發展”的新縣城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是不斷優化城市規劃決策和實施。發揮規劃的“龍頭”作用,規劃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更新規劃編制理念,改進規劃編制方法,完善規劃體系,重點圍繞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編制,逐步完善我縣城鎮規劃體系,提升城市功能和布局,營造城市景觀。今年以來,在縣領導的高度重視下,規劃審批程序得到了進一步完善,規劃決策水平不斷提高。目前,每一個重大項目的實施,都始終堅持了現場踏勘討論初審、規劃設計方案專家評審、規劃設計成果縣規劃委員會集體會審等程序才進行最終審批,進一步優化了規劃設計和建筑設計,規劃一經審批,就一絲不改地嚴格執行。全年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39份,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43份,辦證面積合計165800.01平方米。
(二)認真抓好城市管理工作
1、加強城市環境衛生管理
加強城區環境衛生的清掃、保潔管理工作,實行全天清掃保潔管理責任制,垃圾清運做到日產日清,未發生過堆積現象,清運垃圾1448車,計8406噸。加強公廁的衛生監督管理,加強城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工作,在城區新安裝果皮箱160個,修復果皮箱85個,更換移動垃圾桶92只。
2、加大城市綜合治理力度
(1)加大城市管理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規章制度,依法進行管理。在開展城市綜合治理的基礎上,繼續完善加強對城區主要街道臟、亂、差現象的治理,對占道經營、亂擺攤點、亂堆亂放等現象進行嚴格查處,先后處理違法占道行為400余起。加強日常巡查工作,查處城市建筑運輸潑灑100余起,查處損壞路燈、行道樹、果皮箱等市政公用設施行為21起,并依照相關程序進行處罰。
(2)對城區各街道小廣告進行清理。共出動人員1000余人次,車輛600余臺次,清除各類噴涂、張貼小廣告1多條,查處張貼城市小廣告行為27起,收繳廣告3000余張。經過清理,城區各街道市容市貌得到了較大改善。
(3)認真做好狂犬病防控及流浪犬、貓的捕殺工作。出動宣傳捕殺人員1000余人次,對所屬轄區500余戶居民進行宣傳教育,捕殺犬(貓)80余條(只),并嚴格按照防控要求進行無害化處理,有效地控制了狂犬疫情。
3、加大城市綠化管理工作力度
(1)在縣委、政府的領導下認真開展創建園林縣城工作,起草了《縣創建省級園林縣城實施方案》并上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實施。根據《實施方案》的要求積極抽調人員到縣創建省級園林縣城
辦公室開展創建省級園林縣城工作,并提交了縣城綠化改造種植方案。(2)認真開展好縣城綠化改造種植工作。采取招投標、委托實施及各單位義務植樹的方式,對城區主要道路及零星地段開展綠化改造種植工作。義務植樹分配單位共計62家,合計完成種植各種喬木760余棵,大樹25棵,改造綠地1600余平方米,總投資達60多萬元。完成零星路段綠化改造及6個招標綠化工程,合同價款共計176.8萬元。
4、抓好城市供水及管網維護工作
全年制水176.40萬立方米,日均供水量5000立方米,總供水戶5876戶,其中城鎮供水戶3509戶,農村供水戶1914戶。新建日處理5000立方米的水處理生產線一條,總投資91萬元,新安裝輸水管網5000米,維修管網1.7萬米,維修城鎮用水戶280戶,新安裝和改造用水戶370戶。
5、抓好市政公用設施的維護與管理工作
抓好市政公用設施的正常維護,在行政辦公區及道路及龍潭路新安裝路燈126盞,鋪設路燈電纜5.2公里,完成城區316盞景觀燈的清洗工作,更換路燈鎮流器30只,燈泡30只,觸發器38只。新建小區混凝土道路173米,在雨季來臨前清理溝渠13公里,保證了雨季來臨后城區排水的通暢。
6、加強城市燃氣市場的日常管理工作
加強城市燃氣經營場所的安全管理工作,今年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先后對我縣燃氣市場進行了3次規模較大的安全檢查,有效地遏制了燃氣安全事故的發生。
認真開展燃氣企業經營許可證的管理工作,全年完成2家供氣企業的經營許可年審工作,完成10家瓶裝液化氣供氣門點經營許可證的變更和年審工作。
(三)加強建筑業管理,規范建筑市場,提高建筑工程質量
建筑業是我縣的重要產業之一,加強建筑業及建筑市場的管理,對我縣的經濟和建筑業的健康發展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1、認真做好全縣建筑施工企業的日常管理和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工作。全年共組織召開2次建筑施工質量安全培訓會,通過培訓,有效地提高了廣大施工企業的安全意識,組織縣內30多名建筑企業相關人員參加二級建造師考試工作。全年共完成63個項目的審批辦證工作,其中私人建房33個,建筑面積12365平方米,投資860.6萬元;單位建房30個,建筑面積63328平方米,投資11238萬元。完成工程竣工驗收項目33個,建筑面積46487.66平方米,總投資3148.1萬元,驗收廉政合同33項。
2、認真開展全縣建筑施工質量及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全年先后開展了8次施工安全質量大檢查工作,查處多項違法、違規施工行為,在今年的“安全生產月”活動中,到在建的施工工地開展了咨詢日定點宣傳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發放《建筑業農民工入場安全知識》讀本1000冊,基本做到施工現場工人人手一冊。
3、做好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查管理工作。組織對我縣的新建、擴建的甲、乙類工程和涉及生命財產安全的房屋建筑工程進行抗震專項審查工作,全年共審查24個工程建設項目,建筑面積3.5萬平方米。通過把關審查,提高了我縣房屋建筑抵御地震災害的能力,保障了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4、加強招標投標管理工作,規范評標活動。嚴格監督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全過程,對招標文件、招標條件和投標單位資格進行認真審查,嚴格控制串通招標及弄虛作假行為的發生。全年監督完成房建、道路、場地平整、農田水利等招標項目22個,中標價6284.49萬元,建筑面積14845.39平方米,總工期3054天。通過規范招投標市場,科學、合理、擇優確定中標單位,有效地提高了建設工程的質量和投資效益。
(四)加強房地產管理工作,促進房地產的健康發展
1、做好房地產業日常管理工作
共發放房屋所有權證1020本,辦證面積20.56萬平方米,其中房屋初始登記222件,轉移登記701件,變更登記77件,集體土地上初始登記20件;辦理房屋貸款抵押他項權利登記1371件,辦證面積43.85萬平方米;辦理新建商品房購銷登記備案1088宗;辦理房改住房二級市場上市交易48宗,面積0.39萬平方米;辦理二手房交易50宗,交易金額1155.32萬元,面積0.93萬平方米。歸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62.1萬元。
縣城共有6家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項目8個,完成投資額4767萬元,完成銷售面積3.34萬平方米,銷售金額5998.23萬元。
2、加強特殊人群的住房保障工作
(1)認真實施好廉租房建設項目
省級下達我縣的廉租住房建設項目,指標為40套住房,每套建筑面積5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總投資240萬元。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由縣教育局負責實施下達我縣廉租住房建設的項目,用于解決農村教師的住房困難問題,分別在勐先鄉初級中學、普義鄉初級中學兩個學校建設。其中勐先鄉初級中學建28套,總建筑面積為1400平方米,總投資168萬元;普義鄉初級中學12套,總建筑面積為600平方米,總投資72萬元。
(2)認真開展住房保障對象調查登記及補貼發放工作
今年,我縣對申請廉租房保障的家庭實施適時保障,目前已對350戶申請廉租房保障的家庭進行登記,并按照程序進行調查、公示和審查復核,對符合保障條件的隨即納入廉租房保障。廉租住房租賃補貼已發放270戶,保障人數773人。
(3)開展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農村危舊房項目實施工作
完成了下達我縣的1150戶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驗收工作,完成投資3410萬元;完成了450戶農村危舊房重建工作及150戶農村危舊房加固工作,完成投資4890萬元。配合相關部門完成了500多名農民工匠的技術培訓工作,有效地提高了我縣農民工匠的技術素質。
完成了600戶的農村危舊房重建任務的分配工作,目前該項工作已全面開工建設,完成進度30%。完成了2200戶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設任務的分配工作(其中重建戶200戶,加固戶戶),目前該項任務正按計劃穩步推進。
(五)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工程完成情況
1、大道項目全長2.113公里,寬60米,該項目投資約8500萬元,工程主要內容為路基、路面、給排水、綠化、燈光。項目由云南省設計院設計,于5月28日公開招標,5月31日開工,預計與磨思高速
公路同步完工投入使用,目前已完成投資約4800萬元。2、縣茶鄉影劇院項目實施單位為普洱科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用地約25畝,項目估算總投資約5000萬元,以800人座左右的多功能影劇院及文化市場為主體,輔助適量住宅、商鋪、餐飲等商業用房。項目于5月31日正式開工建設,目前已完成投資約80萬元。
3、“6·3”地震紀念園工程項目投資500萬元,內容包括抗震紀念碑及浮雕裝飾等;廣場群雕;廣場鋪裝;景觀照明;景觀綠化;地震痕跡保留房屋;展室及管理用房其它配套設施。該項目現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