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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小額貨款;公司稅收;征管思考
1引言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小額貸款這種新生行業也得到了社會以及國家的認可。小額貸款能為我國的三農經濟以及中小企業發展提供有利的建設條件,為他們提供更多的資金支持。但是國家在對小額度貸款公司進行稅收征管的過程中,公司法律定位不明確、稅收政策界限比較模糊以及稅收負擔相對較重,這些問題逐漸地呈現出來了。因此,我國相關部門需要思考加強小額貸款公司稅收征管的對策。
2小額貸款公司特點
就我國而言,我國的小額貸款公司的業務區域范圍比較狹窄,所進行的業務也只是限定于當地的一些業務。當滿足了小額貸款公司相應的貸款申請條件以后,當事人就可以與貸款公司簽訂相應的合同。與此同時,小額貸款公司所申請的貸款金額比較少,但都是要各個省級的金融辦批準以后才能進行相應的貸款服務,同時需要到當地的工商部門注冊。小額貸款公司屬于一個新生行業,其正在社會上興起。
3小額貸款公司稅收征管存的問題
3.1稅收政策針對性不清,法律不完善
在小額貸款公司稅收征管問題上,存在著針對性不清的問題。國家沒有制定針對性的法律制度進行稅收征管管理。同時,企業以及相關的稅務部門在對政策的理解上存在著差異性,其計算方式不統一。貸款公司在按照優惠政策執行稅收時存在著一系列的問題,這直接增加了基層稅務機關對小額貸款稅收征管工作的難度。
3.2財務核算不科學,制度不完善
就當前而言,我國針對小額度貸款公司稅收征管的制度規定不夠完善,沒有采用科學合理的方式進行財務核算。這容易導致在稅款征收方面存在著較大的漏洞,最終影響國家稅款征收的收入,減少了國家稅款征收來源。其次,在稅源管理方面,我國也沒有制定相應的監管制度對稅源進行有效管理。這促使公司在貸款方面沒有按照國家制定的政策制度開展工作。
4強化小額貸款公司稅收征管的對策
4.1完善法律政策
針對我國當前小額貸款公司稅款征管方面法律政策不完善的問題,我國需要制定相應的稅收征管的法律政策。當前影響小額貸款公司的稅收征管發展的主要原因是無法確定小額貸款公司的合法性。當解決好了小額貸款公司的定位問題以后,其他的問題也會相應地達到解決。當確定了貸款公司屬于金融企業以后,就需要按照金融企業的相關稅收政策進行稅收征管工作。以小額貸款公司的實際情況為基礎,相關部門需要對該行業的政策制度進行及時且深入地研究,將小額貸款公司的法律地位、經營范圍、業務規范、監管主體以及相關的行為準則都確定下來,從法律層面上保護小額貸款公司的合法權益。
4.2完善財務管理核對制度
在加強小額貸款公司稅收征管方面,要按照相關的規定,地方性的政府需要將審批設立、監管以及處置風險落實到具體的主體上。對監管主體進行明確,當發生問題時能盡快地找到監管主體,查明原因。監管主體需要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并為其制定相應的風險預案,當發生各種金融風險時,可以按照風險預案進行處理操作。首先,要及時地采取行動對各種違規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可以采用現場檢查以及非現場檢查的方式,了解事故發生的原因。其次,要建立起社會評級體系,綜合性評價行業相關的經營情況、營利狀況、風險控制水平等這幾個方面的問題,同時完善財務管理核對的制度。再次,確定懲罰以及強制退出的機制,對于一些有問題的小額貸款公司,相關部門要明確其整改的時間。對于一些沒有按照要求整改的公司并且嚴重地違法經營法規的人員,可以視情況撤銷關閉該公司。最后,想要成立小額貸款公司則必須要滿足相應的政策,并聯合地制定出年審的方式,避免出現不符合政策規定而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現象,最終導致國家稅款流失嚴重。
4.3強化監管
強化監管是加強小額貸款公司稅收征管的重要保證。為提升小額貸款公司股東以及公司經營者的滿意程度,促使其能嚴格地按照稅法開展工作,相關部門則需要研究并制定出小額貸款公司相關的納稅服務的標準,強化對小額稅款公司稅收征管的監督與管理。在監管過程中,首先要加強稅收法律宣傳,對公司進行相應的稅收法律指導。同時,還可以建立小額貸款公司培訓機制,為辦稅人員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對培訓的內容進行相應的優化,最終促使財務人員的稅收管理能力提高。其次,成立一支具備高素質的綜合能力的稅務干部管理隊伍,建立起一套風險涉稅數據模型。在監管過程中,需要不斷地擴充咨詢渠道,這能為納稅人提供相應的涉稅風險提示。同時,納稅人員可以針對不懂的問題向納稅人詢問,從而能正確地理解自身的稅收權利以及義務,有效地減少涉稅風險。再次,在開展特色納稅服務的過程中,需要確保納稅人指導相關的稅收規定。及時地將最新更改的政策公布到網上,促使納稅人的知情權得到有效保障。及時地在網上公布信息,這樣能促使納稅人及時地了解最新的政策,學習稅收政策,減少小額度貸款公司的涉稅風險,能嚴格地按照法律制度開展相關工作。
5結語
綜上所述,當小額貸款公司不斷發展的過程中,相關部門需要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稅收征管的力度。通過完善法律政策,促使小額貸款公司能夠按照相應的額法律規定開展貸款工作。其次,完善財務管理核對制度。最后,強化監管確定監管的主體,明確監管責任,通過組織辦稅人員培訓,促使辦稅人員的業務管理能力提高。借助以上方式總結管理辦法,促使小額貸款公司稅收征管水平提高。
參考文獻
[1]陸曉東.關于加強小額貸款公司稅收征管的思考[J].財經界(學術版),2015(17).
[2]鄭寧.小額貸款公司稅收管理風險與防范[J].稅務研究,2016(6).
【關鍵詞】稅務 管理 目標
1.稅務風險管控的目標與范圍
1.1稅務管理的目標
當前企業面臨的稅務風險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稅收政策理解風險。二是稅收政策執行風險。為有效規避上述風險,合理避稅、誠信納稅,蕪湖供電公司分別從風險防控體系、納稅企業文化、稅收管理制度、內部企業管理等方面尋求方法,積極應對,構建企業自身一整套的標準化流程,依法納稅,確保不發生大的稅務檢查問題。
1.2稅務管理的范圍
按照涉稅環節,蕪湖供電公司稅務風險管控的范圍主要分為:一是涉稅政策使用引發的稅務風險,包括資格認定,優惠稅率的使用等;二是收入、成本、費用的處理方式上引發的稅務風險,包括收入的確認、成本的確認、費用的確認等;三是發票管理方面引發的稅務風險,涵蓋普通發票使用和保管,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取得、開具和使用,普通發票的使用與管理等;四是增值稅、營業稅及其他稅務處理引發的稅務風險,包括增值稅、營業稅的計提、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以及其他稅費的計算等;五是納稅申報、稅款繳納引發的稅務風險,包括納稅申報的真實性、稅款繳納的及時性等。
2.稅務風險管控的主要做法
2.1縱向管控,構建稅務風險防控體系
(1)構建組織,完善稅務風險管理體系
蕪湖供電公司是安徽省電力公司下屬的非獨立法人單位,不設立股東會、董事會等決策機構,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是公司最高決策機構。
公司總經理辦公會作為公司的最高決策機構,負責決策公司的重大涉稅事項,同時公司作為省公司下屬的非獨立法人的分支機構并不獨立繳納企業所得稅,涉及到企業所得稅的重大事項需要向省公司進行匯報。公司財務資產部在國家電網公司和省公司的統一領導下,依法進行涉稅業務的會計核算,履行納稅申報、繳納稅款的義務,評估公司相關業務的稅務風險,并根據風險等級實行對應的處置措施。
(2)營造氛圍,建立稅務風險管理企業文化
稅務風險己成為當今企業的一種常態風險,企業在從事各項經濟活動時必須樹立正確的稅務風險防范意識。公司將每一次稅務檢查都視作一次企業管理水平提升的實戰檢驗,并積極開展各種類型的回頭看。同時公司內部規定:各業務部門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須自行整改到位并確保以后不在發生,通過多種措施并舉使得稅務風險管理的理念深入人心。
(3)強本固基,建立科學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
在各項業務流程中嚴格執行國網公司和省公司的相關文件制度規定,同時結合公司實際,制訂了一整套符合公司實際的管理制度:在農維費管理方面,制訂了《蕪湖供電公司農村電網維護費財務管理辦法》,在資金管理方面修訂了《蕪湖供電公司資金支出管理辦法(修訂)》,在差旅費方面制定了《蕪湖供電公司差旅費管理辦法》等。
2.2橫向應對,建立稅務風險“三步走”
第一步 稅務風險的事中識別
為快速有效識別公司可能面臨的稅務風險,公司采用強化內部管理、財務與業務融合并輔以報表分析法來識別公司可能面臨的稅務風險。
首先,強化發票管理。對于報銷用的普通發票的發票專用章的格式以及發票抬頭名稱是否完整進行嚴格審核;對于對外開具的電費增值稅專用發票,確保增值稅專用發票制度得到貫徹執行,國家稅款不致流失;對于部分用戶增值稅應稅業務和非應稅應付同時存在需要分割電費發票的問題,因電費分割單營銷部門無法復核,為避免出現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問題,公司要求用戶去稅務主管機關開具相關的證明作為電費分割的依據。
其次,促進財務與業務的融合,使得稅務管理由事后管理向事前管理轉變。
再次,加強報表分析,設置科學有效的指標分析體系。
對于增值稅,設置了如下兩個指標體系:
增值稅稅負率
稅負率=(本期應納稅額/本期應稅主營業務收入)*100%
應納稅額與工業增加值彈性
應納稅額與工業增加值彈性系數=應納稅額增長率/工業增加值增長率
用于判斷企業是否存在少繳稅金、進行虛假申報的稅務風險。
對于個人所得稅,設置了個人所得稅稅負率指標。
個人所得稅稅負率=(本期應納稅額/生產成本-工資)/100%
從這個指標大致可以判斷企業有無少計提、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情況。
第二步 重大事項的稅務風險評估
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法評估稅務風險。除此之外,如資本性支出和費用性支出界限較為模糊,可能導致納稅調整事項的,我們從其金額上來判定是否會產生大的稅務風險,一般我們認為超過十萬元即是重大的稅務風險。
第三步 稅務風險的應對
公司按照稅務風險的等級和頻次分別采取不同的應對措施。對于重大的稅務風險即行整改。對于偶發性質的非重大的稅務風險則選擇保留相應的稅務風險;對于經常發生的非重大的稅務風險,則需要查明其經常發生的原因,確保此類問題不再發生。
2.3加強溝通、暢通信息溝通渠道
(1)加強內部信息的溝通與傳遞
建立健全企業基礎信息系統。一方面公司匯編并定期更新本行業適用的稅法法規。另一方面公司強化對財務管控稅務管理模塊的深化應用。
建立健全企業內部信息溝通渠道。公司積極利用預算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大修技改工程推進會等多種形式宣貫稅務風險管控理念,同時為其他部門提供稅務咨詢并定期組織稅務培訓,強化相關部門對稅務風險的認識和對稅務風險管理的責任意識。
(2)建立外部信息傳遞和聯動機制
公司定期開展與稅務主管部門溝通交流,總會計師經常帶隊拜訪稅務主管部門,就企業相關重大涉稅事項進行探討,并約定企業涉稅處理的具體流程,同時積極邀請稅務主管部門就最新的稅務政策等進行授課解讀,建立起了良好的稅企聯動機制。除此之外,公司還積極加強與兄弟單位的溝通交流,提升自身稅務風險管理水平。
3.評估與改進
公司為保證稅務管理體系運行的有效性,通過審計委員會來開展對其持續的監督與評價工作。同時為提高評估的有效性,公司還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根據相關外部規范和企業內部要求,對企業稅務風險管理體系運行情況進行有效性評估。
參考文獻:
[1]韓靈麗:《公司的稅務風險及其防范》,稅務研究,2008(7)
[2]蔡昌:《稅務風險揭秘》,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11
一、證券公司非稅財會人員參與稅務管理的內容
表1列示了證券公司業務可能存在的部分問題及稅務風險。非稅財會人員對這些問題和環節應給與特別關注,保障稅務風險能夠被及時識別和處理。由于證券公司的業務主要與營業稅和所得稅相關,本文擬結合這兩類涉稅業務說明非稅財會人員應如何參與稅務管理工作,更好地規避涉稅風險。
1.正確核算應稅營業稅營業額。證券公司營業稅的計算和繳納按照財政部令第5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稅[2001]21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降低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04]203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本市場有關營業稅政策的通知》等有關政策執行,按照應稅營業稅收入的5%計繳營業稅。根據財稅[2006]172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和財稅[2008]78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有關稅收問題的補充通知》,準許證券公司上繳的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從其營業稅計稅營業額中扣除。證券公司經濟業務主要由四部分組成:經紀業務、自營業務、承銷業務、其他業務。相應證券公司應稅營業稅營業額主要是由四部分組成部分:證券經紀業務收入、自營證券差價收入、證券承銷收入、其他業務收入。證券公司非應稅財會人員應對證券業務按業務性質進行分類核算,并對各項會計要素進行合理的確認和計量,以正確確定應稅營業稅收入,避免可能存在的納稅風險。
(1)證券經紀業務,是指公司客戶(投資者)買賣證券的活動。證券經紀業務應當按照買賣證券業務、兌付證券業務、代保管證券業務分類核算。買賣證券業務是公司客戶進行證券買賣的業務,應當在與客戶辦理買賣證券款項清算時確認收入。兌付證券業務是公司接受委托對其發行的證券到期進行兌付的證券業務,應于代兌付證券業務基本完成,與委托方結算時確認收入。代保管證券業務是公司其他各方保管的有價證券,應于代保管服務完成時確認收入;一次性收取的手續費,作為預收賬款處理,待后續代保管服務完成時再確認收入。
(2)證券自營業務,是指公司以自己的名義,用公司的資金買賣證券以達到短期獲利目的的證券業務。證券公司自營買入的證券,應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其實際成本包括買入時成交的價款和交納的各項稅費。公司自營賣出的證券,應在與證券交易所清算時按成交價扣除相關稅費后的凈額確認收入;賣出證券的實際成本,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等方法計算確定。即自營證券差價收入=與證券交易所清算時按成交價扣除相關稅費后的凈額-賣出證券的實際成本。
(3)證券承銷業務,是指在證券發行過程中,公司接受發行人的委托,發行人發行證券的活動。證券公司應當根據與發行人確定的發售方式,分別進行核算。①以全額包銷方式進行承銷業務的,應在按承購價格購入待發售的證券時,確認為一項資產;將證券轉售給投資者時,按發行價格確認為證券發行收入,按已發行證券的承購價格結轉行證券的成本。發行期結束后,如有未售出的證券,應按承購價格轉為公司的自營證券或長期投資。②公司以余額包銷方式進行承銷業務的,應在收到行人發售的證券時,按委托方約定的發行價格同時確認為一項資產和一項負債;發行期結束后,如有未售出的證券,應按約定的發行價格轉為公司的自營證券或長期投資;行證券的手續費收入,應于發行期結束后,與發行人結算發行價款時確認收入。③公司以代銷方式進行承銷業務的,應在收到行人發售的證券時,按委托方約定的發行價格同時確認為一項資產和一項負債;行證券的手續費收入,應于發行期結束后,與發行人結算發行價款時確認收入。
(4)其他證券業務其他證券業務,是指經批準在國家許可的范圍內進行的除經紀、自營和承銷業務以外的與證券業務有關的業務。①買入返售證券業務,是指證券公司與其他企業以合同或協議的方式,按一定價格買入證券,到期日再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將該批證券返售給其他企業,以獲取買入價與賣出價的差價收。公司應于買入某種證券時,按實際發生的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證券到期返售時,按返售價格與買入成本價格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收入。②受托資產管理業務,是指證券公司接受委托負責經營管理受托資產的業務。受托經營管理資產,應按實際受托資產的款項,同時確認為一項資產和一項負債;合同到期,與委托單位結算收益或損失時,按合同規定的比例計算的應由公司享有的收益或承擔的損失,確認為當期的收益或損失。
2.正確核算投資者保護基金。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于2005年6月30日的《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管理辦法》:所有在中國境內注冊的證券公司,按其營業收入的0.5—5%繳納基金。營業收入是指手續費及傭金凈收入(其中:買賣證券業務凈收入、證券承銷業務凈收入、受托客戶資產管理業務凈收入、咨詢業務凈收入)、利息凈收入、投資收益、匯兌損益。非稅財會人員應正確計算投資者保護基金的計提基數,以避免稅務罰款、滯納金或稅款損失的納稅風險。
3.正確識別處理不得抵扣的事項,防范稅務風險。根據財稅[2004]203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本市場有關營業稅政策的通知》中有關內容:準許證券公司代收的以下費用從其營業稅記稅營業額中扣除:(1)為證券交易所代收的證券交易監管費;(2)他人買賣證券代收的證券交易所經手費;(3)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代收的股東賬戶開戶費(包括A股和B股)、特別轉讓股票開戶費、過戶費、B股結算費、轉托管費;因A股、B股交易均有結算費,但只有B股結算費才能抵扣,故在計算抵扣金額時應識別不得抵扣的事項,防范稅務風險。
(二)參與所得稅稅務管理的主要內容
1.加強對原始憑證的審核,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提供健全的資料。非稅財會人員在日常工作中應加強原始憑證的審核,保障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規范。一是加強對成本費用的原始單據的真實、完整性審核。對于填寫不清晰、不完整的單據,堅決返回予以整改;對于審批手續、發票資料不齊全的經濟業務,堅決不予受理;對于存在假發票、假資料的情況,立即向領導匯報,并作為重大問題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二是加強對成本費用原始單據的規范化審核。一方面要認真審核各單位上報單據中是否存在單據類型不準確或混用的問題;另一方面,在制作統計表、匯總表時,應注意克服單位名稱使用慣性,使用標準的分攤費用部門名稱。三是加強成本費用核算的準確性審核。一方面應注重費用性質的把握,準確劃分資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重點檢查修理費占原值比例、資產是日常維修還是改造升級、在建工程是否已達到可使用狀態、購入物品及設施的原值及特性、合同審批資金渠道等問題;另一方面應提高費用甄別能力,實現成本費用項目的準確核算和歸集。
2.加強所得稅納稅調整項目的建檔管理工作。新企業會計準則要求所得稅會計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要求企業從資產負債表出發,通過比較資產負債表上列示的資產、負債按照會計準則確定的賬面價值與按照稅法規定確定的計稅基礎,對于兩者之間的差異分別應納稅暫時性差異與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與遞延所得稅資產,并在此基礎上確定每一會計期間利潤表中的所得稅費用。證券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與遞延所得稅負債項目主要有資產減值準備、交易性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的估值、計入資本公積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等。故非稅財會人員一方面需要注重遞延所得稅資產與遞延所得稅負債項目的建檔記錄工作,使納稅調整有據可依,并保證其完整、準確;另一方面需加強納稅調整的操作管理,保證納稅調整數據的全面、準確、規避檢查風險。
3.做好個人所得稅計稅的復核工作。個人所得稅因涉稅人員廣、項目多一直是稅務機關對證券公司的重點檢查項目。在實際工作中,職工工資是由勞資部門發放的,而兼職老師授課費等形式的個人收入是由培訓部門辦理并發放的。這就存在因各部門人員理解不到位或納稅意識不足而形成個人所得稅計提比例偏低的問題。在這些涉稅會計處理中,財務人員應采取大金額、大比例抽查和全額復算等方法,進行計稅公式的校驗和計稅金額的復核,保證個人所得稅計提的合理、正確,規避個人所得稅風險。
二、證券公司非稅財會人員參與稅務管理的保障措施
為提高非稅財會人員參與稅務管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公司應采取以下措施建立健全相應的機制。
1.建立公司稅務管理大環境,形成會計、稅務一體化工作氛圍。各經營單位應進一步認識稅務管理工作在財務工作中的重要性,將會計和稅務結合起來,統籌考慮、共同操作。通過大環境的塑造,培養敏銳的稅務管理意識,提高稅務風險識別和應對能力,確保日常稅務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和慎重實施。
2.對非稅財會人員進行稅務知識培訓,提高稅務管理實務操作能力。一是鼓勵財會人員自學,并挖掘單位內部的學習培訓能力。二是組織財會人員參加稅務培訓,掌握稅法的基礎知識,熟悉稅法的最新變化。
關鍵詞:“營改增” 石油企業 對策
2016年我國政府決定5月份在全國全行業全面推行“營改增”改革,營業稅將逐步退出經濟社會歷史舞臺。石油企業早就實施了“營改增”試點改革,但是對于此次全面推開“營改增”改革如何應對,是一個值得研究的課題。
一、“營改增”的重要意義
“營改增”不僅是規范我國稅制體系改革,而且也是我國各行各業降低稅負以及結構性改革的改革方式?!盃I改增”不僅能夠解決重復征稅問題,而且進項稅抵扣也有利于促進我國各行業經營單位加大投資力度,也有利于后續稅收優惠政策的進一步出臺。對于石油企業來說,全面“營改增”改革不僅能起到進一步降低稅負的作用,而且有利于石油企業科學調整自身事的產業結構,也有利于石油企業增加提升自身研發能力和生產能力的投資。
二、全面“營改增”對石油企業的影響分析
石油企業中的運輸業、勘察設計、通訊業務在“營改增”改革前,石油企業的這些勞務已按照《油氣田增值稅管理辦法》的規定實施增值稅繳納,包括石油企業之間提供的有關鉆井、地質勘探等勞務按照17%稅率繳納增值稅。但是“營改增”改革全面推行后,因為以前《油氣田增值稅管理辦法》中所規定的勞務范圍,同這次全面“營改增”所規定的應稅服務范圍并不一致,而且這次“營改增”改革明確指出石油企業按照2016年“營改增”改革實施辦法納稅,所以《油氣田增值稅管理辦法》就不再適用于石油企業的增值稅應稅行為,而應當按照全面“營改增”改革所規定的增值稅稅率和適用范圍應稅。
本文對于2016年“營改增”改革對石油企業的影響分析如下。
(一)對鉆探業務的影響
石油鉆探業務包括鉆井、井下作業、固井等施工及配套技術服務業務,2016年“營改增”改革以前,石油企業提供的此類業務應出具17%增值稅發票供接受服務方進行抵扣,如果由非石油企業提供鉆井業務,則開具營業稅發票。
然而2016年“營改增”改革后,無論是石油企業還是非石油企業,都出具11%的增值稅發票,相應的抵扣范圍被擴展開,這導致原有的石油企業間的勞務提供的稅率從17%降低到11%,理論上是降低稅負的,但是具體業務情況中,石油企業稅負變化如何,需要在實踐中驗證。
(二)對工程建設的影響
石油企業包含的工程建設紛繁復雜,從油氣資源采集、運輸、修建、維護、輸卸、基建等各類工程建設作業,還包括供水、供電等后勤工程建設,以及環境保護有關的環保工程建設。在2016年“營改增”之前,除了《油氣田增值稅管理辦法》和《石油企業增值稅生產型勞務征收范圍注釋》中所涉及的項目(辦法和注釋涉及的應稅項目,按照17%出具增值稅發票,導致石油企業提供工程建設業務的稅率從17%降低到11%,理論上是降低稅負的)外,其他此類應稅勞務業務是按照營業稅征收的。而2016年全面“營改增”后,所有牽涉建筑物、構筑物工程的工程建設,都要按照增值稅來納稅,稅負為11%,比原來營業稅的3%有所提高,而這些工程建設的進項稅額尚不能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所以是明顯增加了稅負。但是增值稅作為價外稅,這次改革對石油企業的工程建設業務是否真實提高了稅負,有待于在實踐中檢驗。
(三)對油氣田企業通信業務的影響
通信公司多為油氣田企業下屬的二級單位,主營業務包括:油田企業內部和外部的互聯網業務、油田數字化綜合業務、市話、國內國際長話、有線無線遠程數字傳輸等服務業務。通信公司的信息化建設和通信業務的發展,一直本著以滿足油田生產和員工生活為發展目標。近幾年,固定電話業務持續下降,手機更新換代速度加快,移動業務快速增長,三大運營商的競爭異常激烈。由于受到人工費增長和業務收入下滑的影響,通信公司最近的營業收入主要來自于油田內部業務,外部業務收入增幅收窄,嚴重影響通信公司的盈利能力。“營改增”的實行對通信公司稅率的影響主要有:①“營改增”以前,固話和互聯網業務為營業稅稅率3%;網絡設施和設備租賃為營業稅率5%;對油田內部的基電服務為增值稅率17%;對油田內部的信息技術服務為增值稅率17%。②稅改后,固話和互聯網業務的稅率上調為11%的增值稅率;網絡設施和設備租賃上調到17%的增值稅率;對油田內部的基電服務下調到11%的增值稅率;對油田內部的信息技術服務下調到6%的增值稅率。從整體上看,通信業務的稅率有上調也有下降,但對通信公司收入影響占比最大的固話和互聯網業務稅率增幅較多,受進項稅抵扣的限制,稅負會有所增加。另外“營改增”后,通信公司的銷售模式也會影響。因為通信公司的手機銷售實行17%的增值稅率,而對于話費部分又適用11%的稅率?,F如今,人們更新手機的速度越來越快,通信公司常常為了吸引顧客而采用買手機贈話費的套餐銷售,屆時如果不能明確地劃分貨物和勞務的比例,將采用從高適用稅率統一核算。因此,通信公司需要認真思考稅改后的銷售模式。
三、全面“營改增”改革下的石油企業納稅籌劃策略
(一)積極提高納稅籌劃能力
首先石油企業應認真學習并宣貫全面“營改增”的內容和實施細則,積極應對稅制改革,做好納稅籌劃和經營思路的轉變。提高石油企業全員稅負意識,加大日常工作中增值稅進項稅發票的取得,爭取稅收抵扣。同時石油企業的會計人員和稅務管理人員應提高增值稅的納稅籌劃水平,對石油企業的經營管理方面提出納稅籌劃意見和具體實施措施,以提高石油企業整體的納稅籌劃能力。
(二)調整優化成本結構來降低稅負
全面“營改增”之后,石油企業應當對提供服務的業務的成本與結構進行改革優化,提高進項稅可抵扣經濟事項的比例,例如人力成本占比例較大的業務,可采用非核心業務外包方式取得增值稅進項稅發票。如石油企業非核心業務的員工、保潔人員和辦公室服務人員,可以通過外包給人力資源公司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方式來抵扣進項稅額。此外,石油企業購置無形資產、固定資產時,一定要盡可能地獲取增值稅進項稅發票,起到抵扣進項稅的作用,以降低石油企業稅負。
(三)強化對納稅籌劃細節的處理
石油企業面對全面“營改增”改革,應當在增值稅稅務管理的細節處來提高管理能力。具體應做到,對于經濟業務中的納稅人身份應當加以科學判斷,如果石油企業處于規定的營收范圍內,且自身可抵扣項目非常少,那么選擇小規模納稅人身份將有利于降低稅負,而且還能在服務價格上給予客戶優惠,以提高市場競爭力。
在供應商選擇上應當選擇能夠最大化提供可抵扣增值稅發票的供應商,有利于降低石油企業自身稅負。此外,石油企業可以對收入確認時點進行籌劃,以對每期確認的增值稅納稅金額進行籌劃,已獲得最大化的貨幣時間價值,這有利于石油企業資金鏈的科學管理。
石油企業應當加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應當保證獲取發票的及時、發票本身的真實合法,以切實起到增值稅進項稅抵扣的作用,進項稅發票應當滿足三流合一的標準,即發票流、合同流、現金流這三方必須相符,就是發票出具方與合同簽訂方、資金收款方這三方應當是一致的,這樣有助于規避稅務風險。
四、結語
2016年全面“營改增”改革對石油企業稅務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石油企業不僅應當積極學習和掌握2016年全面“營改增”的內容細節,還應當積極利用相關各項優惠政策,規范自身增值稅發票管理工作,同時積極實施納稅籌劃,以降低石油企業稅負,提高自身盈利能力和核心競爭力。
參考文獻:
[1]郝龍航,王駿.營改增的大時代――政策透析與解決方案[M].北京:中國市場出版社,2013.
[2]胡怡建.2013中國財政發展報告――促進發展方式轉變“營改增”研究[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3.
關鍵詞:集團性企業 稅務風險防控制度 控制稅負
大型企業的組織形式和經營方式日益多樣化,經濟主體跨國家、跨地區、跨行業相互滲透,企業核算的電子化、團隊化、專業化水平不斷提升,稅務風險已成為大型企業重要風險源,所以大型企業必須選擇以風險為導向的稅務管理模式,以適應發展需要。
一、建立稅務風控體系的作用
企業集團建立稅務風險體系旨在指導集團公司總部及其下屬企業(含控股公司、參股公司)合理控制稅務風險,防范稅務違法行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避免因沒有遵循稅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財務損失或聲譽損害,以及因適用稅法不準確,沒有用足有關優惠政策導致多繳納稅款,承擔不必要稅收負擔;另外企業集團的年納稅額往往非常巨大,如何有效監控所屬企業是否合理控制稅負也成為企業建立風控系統的一個重要內容。下文以某生產型集團為例簡述風控系統在控制稅負中發揮的作用。
作為大型企業集團,早在2003年該集團即設立了稅政科,專門研究稅收政策、指導所屬企業正確進行稅收核算及納稅申報,并定期對子公司、分公司稅務管理人員進行稅務政策培訓。2009年5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9]90號),該集團開始探索在整個集團推行稅務風險防控制度建設。2011年完成制度建設,該制度主要包括:稅務風險管理組織機構、崗位和職責;稅務風險識別和評估的機制和方法;稅務風險控制和應對的機制和措施;稅務信息管理體系和溝通機制;稅務風險管理的監督和改進機制。以下分主要稅種進行分析如何進行稅務風險識別,進而控制稅務風險,降低企業稅收負擔。
(一)增值稅的控制
從計稅原理上說,在收入范圍和稅率法定的情況下,銷項稅額就是確定的,那么只有進項充分抵扣才能有效降低稅負。除了增值稅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的項目外,保證購進的商品和勞務、應稅服務取得合規的抵扣憑證并在有效抵扣期內認證或計算扣稅,才能有效抵減應納稅款。在實際工作中采取了以下幾個措施進行控制:
在集團層面下發了綱領性的《發票管理辦法》,要求各單位制定更細化的制度,并明確對因進項稅款無法抵扣造成的稅收損失,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進行經濟責任考核。這樣從制度層面杜絕了業務員因為發票金額小或因對方不是一般納稅人圖省事不到稅局代開發票等不取得抵扣憑證的行為。
對增值稅計稅原理進行深入分析之后,選擇了三個公式作為預警,銷項進項比變動率、銷項收入比(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銷售收入)-13%(17%)、進項成本比(當期進項稅額/當期業務成本)-13%(17%)、應納稅額與工業增加值彈性系數,分別設置了變動5%、0.5%、1%、1的預警值。集團稅政科對這幾項指標的變動進行實時監控,并結合指標綜合考慮存貨儲備、新購入固定資產、增值稅營改增等因素的影響,對超過預警值的單位進行評估,評估結果異常的發出警示通知。
每年財務基礎工作檢查,針對發票是否取得有效憑證抵扣作為稅務管理的一項內容進行抽查,這樣督促各單位財務科在接收發票這個環節上進行有效控制。
(二)企業所得稅的控制
企業所得稅稅負的控制主要在于充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不得列支各種不合規發票、有支出比例限制的費用控制在限額內等。
1、從整體層面保證優惠政策的享受
在各單位申報稅收優惠的基礎上,集團資產財務部每年匯總審核整個集團所有單位享受稅收優惠情況,并進行跟蹤動態管理,對可以享受稅收優惠的新增單位給予政策輔導,提示該單位辦理稅收優惠減免審批或備案手續。
對于可以享受的稅收優惠多口徑進行數據比對,比如研發支出,各單位報送的享受稅收優惠數據可以與科技發展部編制的當年研發支出預算與完成情況勾稽比對,確保優惠政策享受不發生疏漏。
2、不合規發票和跨期發票的監管
每年的企業所得稅匯算由集團統一聘請中介機構,并在集團內部實行統一的調整政策,通過每年兩次的初審,給所屬企業進行納稅健康檢查,促使各所屬單位將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在次年匯算結束后,對匯算中出現不合規發票和跨期發票的單位進行嚴厲考核,促使造成此類損失涉及單位的數量及金額逐年減少。
3、福利費超支的監管
每年的福利費由各單位控制在稅收口徑限額中統籌使用,集團資產部財務部年中對超標的單位進行提示,次年匯算結束后福利費超支的單位,除考核單位外,還要考核財務負責人,通過嚴格的考核引導所屬單位將福利費控制在限額內列支。
4、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的監管
針對高新技術企業報表中對稅收有重大影響的研發費用相關指標,在預警模板中對每期的研究開發費用指標設置預警值,提示高新技術企業收入和研發費比例是否符合稅法要求,確保所屬企業每年享受高新技術企業優惠稅率,并順利通過三年一審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復審。
5、營業收入變動率、營業成本變動率、營業利潤變動率的相關彈性分析
在營業收入變動的情況下,營業成本和營業利潤也會相應變動,如若不然,即可能存在偷漏所得稅等相關稅務風險,因此我們設置了營業收入與營業利潤彈性分析、營業收入與營業成本彈性分析、營業成本與營業利潤彈性分析指標,對所屬各單位指標進行監控。
(三)其他稅種的控制
其他稅種中比重較大的主要是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等,日常工作程序是各單位資產管理部門及時將資產的變動傳遞到財務部門,財務部門進行應納稅額的計算。每年財務部門會安排進行不定期的稅種自查,并在年底配合資產管理部門進行實地盤點核對賬面數據,另外通過每年事務所的納稅申報準確性檢查,多次交叉稽核,能夠有效規避納稅申報產生的稅務風險。比如對于集團內部房屋租賃,可以根據事務所提供的檢查結果,與資產管理部部門數據進行核對,將集團內部出租單位和承租單位的數據進行勾稽,從而避免重復納稅和稅款計算錯誤。
(四)經濟事項的控制
風控制度的建設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建立信息溝通制度,主要是通過集團資產財務部發揮橋梁作用,保證各單位之間,集團公司與各單位之間,各單位和集團公司與稅務機關之間保持通暢的溝通渠道,并且做好以下溝通:
(1)單位財務人員與本單位稅務會計保持有效的溝通
(2)各單位財務部與本單位管理層保持有效的溝通
(3)各單位財務部與集團財務部保持有效的溝通
(4)集團資產財務部與集團董事會或授權機構(稅務風險管理決策機構)保持有效的溝通
(5)集團資產財務部與稅務機關保持有效的溝通
(6)集團資產財務部與中介機構保持有效的溝通
這些有效的溝通使得新的稅法知識通過集團資產財務部以培訓、下發公文、發送提醒消息等形式傳遞至所屬單位財務部,各級財務部又傳遞至管理層,從而消除稅收政策不清導致的系統性風險。對涉稅經濟事項在業務發生前即考慮稅收方面的影響,從而在經濟業務事項發生時避免形成稅收損失。
【關鍵詞】 勞務分包 勞務派遣 勞務中介 其他業務 營業額
我國公民具有依法納稅的義務,稅務管理是確保公司規范經營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工作,如果稅務管理出現疏漏,就可能給公司帶來嚴重損失甚至法律責任。伴隨建筑行業和房地產市場的飛速發展,民工作為一個龐大的主體將在建筑行業中持續存在,是該行業一個不可缺少的主力軍,對我國的國民經濟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建筑勞務公司實際營運中,要簽訂各種類型合同,加上各種關系復雜,項目周期性短,人員流動性大等因素影響,少數財務人員對其具體經營業務認識上還存在模糊概念,對核算正確營業額及如何納稅在認識上產生了一些分歧,導致有的建筑勞務公司不按稅法規定正確進行申報納稅,給公司經營帶來不小的納稅風險。下面我將結合建筑勞務公司的具體業務種類,理清一些建筑勞務公司的專業術語和概念,就如何正確核算營業額提出一些看法,供大家參考。
一、建筑勞務公司的經營范圍
由于建筑行業的特殊性,一般情況下,國家對建筑勞務公司經營范圍有特別規定,在建設部《關于建立和完善勞務分包制度和發展建筑勞務公司的意見》(建市[2005]131號)中,以法律法規的形式硬性要求建筑公司必須建立和完善勞務分包制度,使用有勞務分包或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勞務公司提供勞務。建筑勞務公司經營業務大致如下:混凝土作業包、油漆作業分包、砌筑作業分包、木工作業分包、抹灰作業分包、腳手架搭設作業分包、鋼筋作業分包,其他勞務派遣,人力資源中介服務,管理咨詢服務,簡單的工程項目承包等。
二、建筑勞務公司的經營業務分類及營業額核算
1、勞務分包
勞務分包是指工程總承包人、施工總承包人或工程專業分包人依據勞務分包合同約定,將所承包的工程中的施工勞務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勞務分包人完成,并由發包人支付勞務報酬的承包方式。即有建筑資質的總承包建筑公司投標中標工程項目后,要與有專業資質的建筑勞務公司(從建筑安裝公司中分離出來的獨立核算的建筑勞務公司或其他建筑勞務公司)簽訂勞務分包合同,中標的工程項目才能在當地備案登記??偝邪ㄖ疽虍數厝松缇掷U納民工工資保證金,向建筑勞務公司統一支付民工工資。勞務分包的內容是工程中的勞務,計取的是人工費,表現為包工不包料,俗稱“清包”,形式上與轉包非常相似。建筑勞務公司為總承包公司或專業承包公司提供的勞務分包作業,要按照建筑業稅目征收營業稅,并使用建安發票,由總承包公司代扣代繳營業稅,這是當前建筑市場普遍存在的一種納稅模式。建筑勞務公司屬于建安行業,要開具建安發票,適應3%的營業稅,全額計算營業額,由總承包公司在勞務發生地稅局代扣代繳。計算公式如下:
營業額=收取分包工程的全部價款 (1)
2、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又稱人才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依法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被派遣勞動者按勞動合同到用工單位服務,勞務派遣公司同時依法與接受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由派遣勞工向要派公司(實際用工單位)給付勞務。勞動合同關系存在于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之間,但勞動力給付的事實則發生于派遣勞工與要派公司(實際用工單位)之間,勞動派遣的最顯著特征就是勞動力的雇用和使用分離,用工單位和被派遣勞動者之間沒有勞動雇用關系。建筑勞務公司如果經營范圍包含有從事其它勞務派遣的經營業務,則建筑勞務派遣包含如下兩種情況。
第一種是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勞務人員到其它單位從事除建筑業外的其他勞務作業(如保安、家政等),勞務人員的工資社保等費用由建筑勞務公司發放,建筑勞務公司收取用工單位一定管理費用。第二種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勞務人員到施工工地從事建筑專項勞務作業,即總承包公司中標的工程項目,其中的施工材料及工程質量監由總承包公司負責,施工勞務則由建筑勞務公司提供,總承包方按照建筑勞務公司承包方派遣人員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計算人工費,按期撥付給建筑勞務承包方并按工地派遣人員發放,建筑勞務承包只按總承包方實際結算人工費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費。
這種情況下,根據財稅[2003]16號文件第(十二)條規定:勞務公司接受用工單位的委托,為其安排勞動力,凡用工單位將其應支付給勞動力的工資和為勞動力上交的社會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統一交給勞務公司代為發放或辦理的,以勞務公司從用工單位收取的全部價款減去代收轉付給勞動力的工資和為勞動力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營業額。建筑勞務公司屬于服務行業,要開具綜合服務發票,即適應5%的營業稅,按差額計算營業額,在當地稅局繳納。計算公式如下:
營業額=收取全部價款―支付勞務派遣人員報酬(2)
3、勞務中介服務
建筑勞務公司如果進行的是勞務中介活動,為用人單位、勞務輸出機構和勞動者提供中介服務,促使用人單位或勞務輸出機構和勞動者對簽訂勞動合同達成一致。這樣建筑勞務公司收取的是一定的咨詢服務費用,即勞務中介費用。這種情況下,勞動者與勞務中介組織不用簽訂勞動合同,所以也不存在勞動關系,其相互間關系不受《勞動法》及相關法律調查,其適用的是《合同法》。建筑勞務公司取得了除建筑安裝業以外的勞務收入,要按服務業稅目征收營業稅,使用綜合服務發票。即適應5%的營業稅,按全額計算營業額,在當地稅局繳納。計算公式如下:
營業額=收取全部的勞務中介服務費(3)
4、其他業務情況的營業額計算
(1)承包工程。根據《建筑法》及建設部的相關規定,對擁有砌筑、抹灰、鋼筋工、木工等相關專業資質的建筑勞務公司,可以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在核定其工程范圍時,允許承擔一定規模以下的鄉、鎮村民用住宅、農房的建筑施工。建筑勞務公司承建的是不需要進行招投標的簡單、細小的建筑工程。這種情況下,建筑勞務公司經營類似建筑公司,要開具建安發票,全額計算營業額,即適應3%的營業稅,在當地稅局繳納。計算公式如下:
營業額=收取承包工程的全部價款 (4)
(2)包工頭掛靠勞務公司。這是目前建筑行業比較普遍存在的情況,由于建筑勞務市場的特點,包工頭直接掛靠建筑勞務公司,建筑勞務公司根據當地市場行情按點數收取項目管理費,然后將余款統一發放給民工或者包工頭。按理說,這種情況國家是不允許出現和違法的,但實際操作中確實存在這種掛靠情況。這種情況不屬于勞務分包類型,但也要區別對待。
第一,由建筑勞務公司與總承包方建筑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書》,情況等同于上述建筑勞務派遣作業,建筑勞務公司要按差額計算營業額,開具綜合服務發票,即適應5%的營業稅,在當地稅局繳納。計算公式如下:
營業額=收取分包工程的全部價款酬-支付勞務派遣人員報酬 (5)
第二,由建筑勞務公司與業主直接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等同于上述建筑勞務承包建筑工程項目,建筑勞務公司要按全額計算營業額,開具建安發票,即適應3%的營業稅,全額計算營業額,在當地稅局繳納。計算公式如下:
營業額=收取全部價款 (6)
(3)包工包料的工程項目。在實際運行當中,建筑勞務公司承包的細小工程項目,經常會出現購買材料的的經營業務,如果不是為為業主代購代付,這部分材料費用則包含在工程結算內,建筑勞務公司要全額計算營業額,開具建安發票,即適應3%的營業稅,在當地稅局繳納。計算公式如下:
營業額=收取承包工程的全部價款 (7)
(4)管理資詢業務。建筑勞務公司接受施工方委派,提供工程項目現場管理資詢業務,協助施工方管理現場或其他技術支持服務,但并不委派勞務人員進行現場建筑勞務作業,建筑勞務公司只收取該項目的資詢服務費。
這種情況下,建筑勞務公司則按收取資詢服務費的全額來計算營業額,要開具綜合服務發票,適應5%的營業稅,在當地稅局繳納。計算公式如下:
營業額=收取全部的管理咨詢費 (8)
三、建筑勞務公司的稅收計算及注意要點
當建筑勞務公司確定營業額以后,建筑勞務公司要按當地稅局規定,繳納營業稅及其他相關附加稅費,如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在這里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上述差額計算營業額扣除勞務人員報酬,并不包含建筑勞務公司不在工地作業的管理人員報酬,這部分金額是不能抵扣營業額,但可以直接進入管理費用抵扣所得稅;還有就是購買的材料,如果不是替發包方代購,而是包含在工程結算價內,這部分材料費用支出也不能在計算營業額時扣除,但可以作為公司成本,在所得稅前進行扣除;另外,作為唯一可以抵減營業額的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社保、公積金等費用,必須保證費用資料手續齊全,核算無誤,符合差額計稅的稅法要求。
四、結語
建筑勞務公司是一個適應時展的需要的新生事物,其業務經營范圍將會越來越廣,如果涉及到兼營、混合經營等業務,則應按照經營業務的類別分別核算營業額,并按當地稅收政策規定逐一繳納營業稅及相關其他稅費,上述公式并非一成不變,隨著國家營改增的逐步進行,建筑勞務公司稅制改革也勢在必行。財務人員需要不斷學習,領悟國家稅法精神,才能正確分析建筑勞務公司各種具體業務特點,處理好不同業務種類下的納稅要求,最終做到準確無誤地進行納稅申報,為公司穩定發展做好充分保障。
【參考文獻】
[1] 建設部:關于建立和完善勞務分包制度發展建筑勞務公司的意見[S].2005.
【關鍵詞】營改增;企業影響;應對措施
自2012年初率先在上海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以來,北京、天津、江蘇、浙江等11個省(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批納入試點范圍,至2013年8月1日起,已將范圍推廣至全國,并擴大了部分現代服務業的適用范圍?!盃I改”能有效解決重復納稅的問題,試行以來對不同行業的企業產生了不同程度的影響。本文就此問題進行了探討。
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影響和意義
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影響
(1)征稅范圍的影響。營業稅是按全部的營業額征稅,不利于社會分工,抑制市場交易規模,目前世界上僅有少數國家征收營業稅。而增值稅是對生產經營各環節的增值額部分征稅,可以有效的解決傳統銷售稅的重復征稅的問題,目前已有170多個國家和地區開征了增值稅。
(2)財務核算的總體影響。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之后,收入由價內稅形式調整為價外稅形式,在原有定價體系沒有改變的情況下,開票方收入降低,在成本變動不大的情況下(因為能夠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較少),利潤相對減少;而收票方因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予以抵扣,故成本降低,利潤增加。
(3)稅負的影響。營改試點行業總體稅負下降,其別是小規模納稅人,從原來按全部營業額的5%繳納營業稅、調整為對增值額采用簡易按3%繳納增值稅,稅負下降明顯。
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意義
(1)改變營業稅中存在的重復征稅的現狀。有利于企業從“小而全”或“大而全”的經營模式、向專業化方向發展,促進社會專業化程度的提升;加強分工協作、推動產業融合,增強服務業的競爭能力。
(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能解決多環節經營活動中重復征稅的問題,可以使增值稅抵扣鏈條貫穿于各個產業領域,使抵扣鏈條更加完善和順暢,從而降低企業稅負,促進經濟健康發展。
(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擴大出口退稅的范圍,可以實現增值稅出口退稅由原來單純的貨物出口向現代服務業出口的延伸,提高了現代服務業類企業走出國門、參與國際競爭時的國際競爭力。
二、營改增對企業財務管理的影響
1.對發票管理的影響
增值稅實行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稅款進項抵扣的制度,故對增值稅專用發票在購買、保管、使用上的管理要求比營業稅普通發票更高,特別在作廢、紅字發票開具、遺失時,稅務機關管理要求更為嚴格;相應的對企業發票管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2.對賬務處理的影響
繳納增值稅比繳納營業稅的賬務處理復雜。繳納營業稅,直接以收入金額乘以稅率就能計算出應納營業稅金額;而繳納增值稅,需要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還要計算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才能計算出本期應繳納的增值稅金額。
3.對財務分析的影響
“營改”前收入、成本費用按含稅金額確認,“營改”都是按不含稅金額確認,這會對毛利率、凈利潤率、EVA等指標的計算結果產生影響,在進行年度同期對比分析時,需要特別關注因口徑不一致造成的影響,以免影響經營決策。
4.對稅務籌劃的影響
“營改”后因部分合作業務不再重復納稅,降低了企業稅負。但該公司稅負率還存在下降的空間:例如合作業務并未全部取得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購置辦公用品、會議費等可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但未全部取得,造成進項稅額較少。
三、企業的應對方法
1.加強企業內部培訓
加強向員工“營改”政策宣貫力度,使到人人了解增值稅基本原理、理解“營改”意義,按不同崗位人員進行針對性培訓。例如:對一般業務人員側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培訓,使之了解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效、使用過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項等;對外發生零星采購、維修等業務,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要求不怕麻煩予以取得,從而使增值稅進項稅額“應抵盡抵”;對市場部等關鍵崗位人員側重合同簽訂過程中注意事項的培訓;對財務人員側重文件
學習,領會“營改”的各項政策,從而正確處理相關的經濟業務、充分運用稅收優惠政策。
2.調整企業經營策略
(1)對招投標管理需要根據“營改增”業務的變化進行修訂,調整不同稅率的業務、發票開具時間、收付款條件等條款。
(2)在招投標時注意供應商的選擇,盡量選擇一般納稅人企業;對提供稅務局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3%)的小規模納稅人企業,需在合同中注明“取得代開專用發票”的條款,適當調低價格;對于無法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企業,要降低服務價格或者予以淘汰。
(3)對業務模式進行調整,合理選取分包合作業務,強化企業核心競爭力?!对鲋刀悤盒袟l例》第三條規定“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對涉及不同稅率的業務種類時,由以往聯合投標、改為分別進行的方式;盡量按不同業務種類簽訂合同、采用適用稅率。例如:系統集成業務,包含系統集成服務(6%稅率)與設備銷售(17%稅率)兩大塊,需從簽訂合同源頭開始明確劃分,并分別核算,可避免從高稅率納稅的風險,降低稅負。
(4)在合同價格上積極與客戶進行溝通,對上游企業說明向客戶提供專用發票供其抵扣進項稅,將會給客戶帶來的利潤,從而使銷售價格適當提高,降低因業務收入確認方式變化引起的收入下降,相應的轉嫁稅負成本;對下游企業力爭在不增加或少增加成本的前提下,盡可能多地取得專用發票,增加可抵扣進項稅額,使毛利水平有效提高。
3.加強財務管理
(1)結合“營改”帶來的業務變化和管理需求,修訂原有財務核算、稅務管理、資金管理等流程。
(2)正確設置并使用“經營收入”及“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進行財務核算。在“經營收入”下按適用不同征稅方式及稅率的管理要求設置明細科目,分別進行核算;在“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下增設“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稅額”和“增值稅留抵稅額”明細科目,用于核算“營改增”過渡期的抵減銷項和留抵稅額。
(3)對增值稅發票管理實行專人負責制,保證票據安全。嚴格按發票管理辦法進行保管、使用,對銷項發票的開具、進項發票的傳遞流程及時間要求進行明確、提高傳遞效率;在發票流轉過程中,提高風險意識,避免因工作疏忽造成的損失。
(4)
認真分析“營改”給公司經營帶來的影響,對各項指標進行客觀分析,使之與以前年度經營實績形成可對比性,為各業務板塊提供詳實的財務數據,為經營決策提供依據。
(5)做好稅收籌劃降低企業稅負率,對企業來講是項非常重要的工作。主動參與業務部門對合同擬定、定價等方面的測算工作;加強成本費用的分析,區分哪些能取得增值稅進項稅額、哪些不能,嚴格控制不能取得增值稅進項稅額的那部分成本;在熟悉稅務政策、梳理公司各項業務的前提下,與稅務部門進行有效溝通,爭取各項優惠政策。
四、結束語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財稅〔2011〕110號)提出營改增的基本原則:在保證增值稅規范運行的前提下,根據財政承受能力和不同行業發展特點,合理設置稅制要素,改革試點行業總體稅負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復征稅。消除重復征稅,能完善稅制、鼓勵服務業的發展、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目前通信網絡維護、電信代辦等業務中,有部分是與其他公司進行合作,也就不可避免還存在重復納稅的問題。今年8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推開營改后,下一步會擇機將鐵路運輸和郵電通信等行業納入營改試點。隨著“營改”的總體推進,該公司重復納稅的問題也將逐步解決。也只有全面實行營改,才能達到優化稅制結構。企業通過規范運營模式、進行科學化經營管理,才能真正降低稅負,為企業發展、社會經濟增長提供更好的發展環境。
參考文獻: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的通知.財稅〔2011〕110號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
關鍵詞: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
一、高新技術企業納稅籌劃背景及意義
最近幾年,我國的財財政收入增長速度較快,明顯的高于GDP的增長速度,其實,我國已經頒布了新的稅收政策,幾大行業稅率減少,稅收優惠政策明顯。最近幾年,我國在稅收政策上面又作出了重大調整,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國家對于企業納稅監管也越來越嚴格。那么如何有效實行納稅籌劃將對企業未來在市場中的競爭非常重要。所以,應將納稅籌劃作為企業管理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當前我國的發展形式來說,高新技術產業的快速高質量發展,勢必帶動我國整體經濟向上發展,促進我國經濟全面發展,把中國推向創新性國家的行列,2016年,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下發了《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在上述的通知中,主要是表述關于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對于優惠政策的方式主要分為兩個方面,一個方面是通過降低企業的稅收稅率來進行優惠,另一個方面是直接減免了相應企業的技術轉讓收入稅。但是,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的管理還不夠成熟,所以在公司運營過程中缺少相應的規范制度和管理技術,使得一些企業對納稅籌劃概念認知不全,從而導致企業對研發費用的整理與稅收費用不清楚,對稅收優惠政策不能準確的把握。
二、某某公司稅務分析
(一)某某簡介華某某公司隸屬于某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注冊成立,注冊資金5000萬元,是某某集團股份公司旗下全資子公司。某某公司近三年的營業額分別為:3264.92萬元、4347.44萬元和5288.28萬元。公司擁有多項檢測資質,涵蓋了公路工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等多個領域,具體有公路工程綜合乙級檢測資質、建筑工程甲級檢測資質及市政工程甲級檢測資質等。業務范圍不僅包含了相關檢測工作,還有檢測技術咨詢與培訓等附加業務,具體檢測內容有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檢測、路基路面現場檢測、橋梁隧道檢測、工程材料質量檢測等。公司辦公及檢測場所占地有將近5000m2,現有高級工程師、工程師、助理工程師分別12人、56人、36人,總員工144人,其中有54名員工持有試驗檢測師證,58名員工持有助理試驗檢測師證。公司各類部門齊全,包含了有技術研發部,成本合約部、人力資源行政部、市場經營部,資產管理部,財務管理部等部門,同時各類儀器設備豐富,像多功能智能檢測車、地質雷達、光譜分析儀等設備儀器共有2000多套,為公司業務開展提供了良好的支持和保障。
(二)某某公司納稅情況分析某某公司以其敏銳的洞察力在2016年11月16日認定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稱號,并在2019年續審通過,下次續審時間為2021年8月。我國在企業所得稅方面的規定為,當高新技術企業在開發新技術、新產品和新工藝時,產生的研發費用需要在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去除。在2017年和2019年,某某公司作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享受了稅收減免和加計扣除兩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指高新技術企業在進行項目研發時,企業可按賬面歸集金額如實扣除企業所得稅,隨后再按稅法規定的比例研發費用可再次扣除,2017年以研發費用的50%比例進行加計扣除,2018、2019年均以研發費用的75%進行加計扣除。另外,對于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的稅收減免力度更大,企業所得稅按15%稅率征收。
三、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解決思路
(一)優化研發人員比例,推動企業創新發展某某公司作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在開展檢測業務的同時、每年都有3-5個研發項目,主要攻克公司檢測過程中遇到的技術難關,研發改良儀器設備,開發新技術,企業領導重視人才梯隊建設及人才培養、人才引進計劃,引進研發人員,近幾年不斷增加職工構成比例中研發人員所占比例,提升企業職工的學歷層次,使公司從事科技創新人員的比例大于企業總職工人數的12%。公司對研發人員比例進行有效籌劃,人員結構不斷進行優化調整,引進本領域的技術領軍人才,在公司“傳幫帶”的良好氛圍下,公司原有員工的理念及技術得到大幅提升,每年都有新進的本科學生,為公司技術力量增添新血液,通過近幾年的培養公司的人才梯隊基本形成。另外,還要加大人才引進力度,不斷在新領域招納賢才,探索創新,形成公司高新技術企業特有的人才隊伍。加強公司現有員工培訓,提供更多的外出交流學習機會,使他們不斷提升業務水平和創新能力。也是響應國家技術創新,結構調整、支持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的相關政策,其中就有企業職工的教育經費稅前扣除限額從2.5%提高到了8%,可見,國家鼓勵企業進行員工培訓和員工技能提升,公司應充分利用這一優惠政策進行企業職工教育,并逐步優化公司員工結構。
(二)企業研發費用比例的籌劃公司每年的研發費用應該根據生產經營性質,設立公司所需研發項目或攻克的技術課題,確定相應的研發人員,所需設備,試驗材料,辦公用品,固定資產使用費進一步根據收入規模確定研發費用投入占比,在研發費用的投入中,應該做到充分且及時撥付。不同費用口徑所涵蓋的范圍不一樣,比如會計核算研發費用口徑的范圍最大,其次是高新技術企業規定的研發費用口徑,最小的是加計扣除規定的研發費用口徑。針對前兩者所認定的歸集研發費用應當適度從寬,而對于加計扣除所規定的費用應該按照稅法規定分項目分性質嚴格扣除,以避免可能的稅務風險,同時享有高新技術企業及研發費用所產生費用的相應稅收優惠政策。某某公司應該不斷加強自主研發,提升自主研發創新能力。
(三)加速費用支出,降低稅費成本某某公司在近幾年取得了較快的發展,這主要得益于集團投入及自身良好的經營活動所帶來的資金,同時也得益于上下游企業的良好商業信譽產生的附加收益,這種發展模式相對來說風險較小,但一直依靠這種低財務杠桿進行生產經營,必將制約某某企業的更好更快發展。要實現企業的長遠發展,必須尋求更好的資金來源,豐富公司的資本來源,比如對外融資,比如貸款等途徑,這些途徑雖然存在一定的利息成本,但通過這些融資所帶來的投資活動收益要遠高于利息,并且即使是貸款,貸款利息也可以享受稅前扣除的優惠政策。需要注意的是,貸款過程中只需避免專項貸款方式即可。除此之外,某某公司應該對符合加計扣除的研發設備進行加速折舊,從而以最快時間實現稅費減免。
(四)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降低應納稅所得額通常,企業研發所需要的費用可以分為兩部分,一部分形成無形資產,一部分未形成無形資產。對于未形成無形資產且計入當期損益的,在2018年至2020年期間,除了進行據實扣除之外,還需要把實際費用的75%進行加計扣除;在2018年至2020年期間,對于形成無形資產的那部分費用來說,需要按照無形資產的175%在稅前進行攤銷。研發費用投入比例決定了企業是否能成為高新技術企業,同時研發費用也是加計扣除的重要內容。在企業利潤良好的前提下開展科研活動,能幫助企業有效減少應納稅所得額,少繳納企業所得稅,實現企業利潤的更快增長,并有效的幫助企業提升自身實力。比如:研發費用的正確歸集方面存在如下問題:首先,本屬于研發費用的支出,計入了其他費用/成本科目(對原納稅情況并不影響),其次,對于應該享受的稅收優惠未享受,稅法規定屬于科技型中小企業,按照相關文件規定研發費用按照75%加計扣除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對此問題,可以做如下籌劃:(1)明確費用歸屬部門,嚴格按照研發費用的范圍進行歸集數據,避免出現研發費用計入其他費用或者成本,造成企業多繳納企業所得稅。(2)每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對研發費用進行梳理,對照公司所屬性質,正確選擇加計扣除的比例,享受加計扣除的稅收優惠政策,某某公司在2017年和2019年享受10%的所得稅減免政策和75%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經測算為公司節稅92.96萬元。
(五)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或一次性扣除降低應納稅所得額稅法明確規定,研發設備單價以500萬元為界線,當公司所采購的研發設備單價低于500萬元時,可以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采取一次性扣除的方式;當研發設備單價超過500萬元時,不能按照一次性扣除的方式,此時公司要降低應納稅所得額,可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故而,某某公司在采購研發設備時,應充分考慮到其單價是否超過500萬元。折舊方法,可以將納稅義務時間延長。企業發展速度越來越快,產品更新換代的頻率也越來越高,研發設備要滿足研發需求,也必須進行不斷更新,某某公司應該根據企業的盈利情況盡量加速固定資產折舊速度,從而進一步降低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比如:企業固定資產購置年度預算為885,400.00元,還未到納稅規定的界限,但是企業可以加快先進設備和技術的引進,將購置設備等固定投資投入納入到一次性抵扣范圍,達到更新換代設備,但降低了稅務的目的,從而推動某某公司技術突破,降低生產勞動成本。
(六)充分利用國家稅務政策某某公司有關人員要深度學習并正確解讀稅收法律法規政策。企業必須不斷關注相關稅收政策的變化,盡可能準確的估計自身經濟業務的走向,避免出現喪失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甚至構成偷、漏稅的情況發生,以達到預期的籌劃目標。比如,某某公司在2017年至2020年這四年間,還享受到了來自各級政府的補助金額,分別為:2017年享受蘭州市科技局高新技術企業創新補助資金20萬元、2018年至2019年均享受到了蘭州市七里河區高新技術企業補助資金3萬元、2020年享受蘭州市科技局高新技術企業創新補助資金25萬元。
創業投資,是指創業投資企業(或創業投資基金)通過一定的方式向投資者(機構或個人)籌集創業資本,然后將創業資本投向創業企業,主動地參與創業企業的管理,并為其提供增值服務,做大做強創業企業后通過一定的方式撤出資本,取得投資回報,并將收回的投資投入到下一個創業企業的商業投資行為和資本運作方式。據清科公司調查數據顯示,截至2007年上半年,我國已有本土風險投資機構達498家,管理著約800億元人民幣的風險資本。
創業風險投資是促進高新技術發展的推進器。從這個角度講,創業風險投資也是屬于一個比較幼稚的產業,在市場競爭中處于不利的競爭地位,因此,在稅收或者在其他政策上給予優惠,這是世界上其他國家都在實踐的一種做法。
1999年,在全球新經濟浪潮的推動下,在國內“科教興國”戰略的鼓舞下,我國曾掀起過一次短暫的創業投資熱潮。從1985年重新開始探索發展創業投資,當時成立的中創公司是我們第一家真正意義上的創業投資風險企業。這么多年來,我國的創業風險投資也有了一些發展,但是同發達國家相比,發展的步伐還是比較慢的。
2000年,受網絡泡沫破滅的影響,加之缺乏必要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扶持的支撐,我國的創業投資業很快進入寒冬。從2001年到2004年,創業投資機構數量和創業投資資本數量幾乎是持續性地負增長。
2005年1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十部委聯合《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創投企業管理辦法》),不僅為創業投資基金提供了特別法律保護,而且為制定一系列配套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據。
創業風險投資發展最關鍵、最核心的因素,應該是它有比較好的退出機制,現在,我們資本市場中創業風險投資的退出渠道還是比較單一,所以創業風險投資事業的發展不光是涉及稅收政策、信貸政策,還有國家從其他方面的扶持政策,特別是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對支撐創業風險投資的發展應該起到非常關鍵的作用。
風險投資需要稅收的特別關照,主要表現為利用優惠的稅收政策激勵風險投資。稅收優惠能降低風險投資的成本,這是目前世界各國普遍對高新企業投資者采用的優惠政策。稅收優惠能體現政府扶持風險投資的意圖,是促進風險投資發展的有效工具。
二、我國創業投資中的稅收政策
對于創業投資,我國陸續頒布了一系列稅收政策。1991年《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若干政策的暫行規定》指出:“有關部門可以在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立風險投資基金,用于風險較大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條件成熟的高新技術開發區可以創辦風險投資公司”。1991年,國務院頒布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稅收政策的規定》中指出,對經認定的開發區中外企業實行包括增值稅、產品稅、獎金稅、建筑稅等多項稅收優惠。國務院于1996年的《關于“九五”期間科級體制改革的決定》再次強調要發展風險投資,一些部門和地區也在積極探索和推進。國家經貿委2002年《關于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的實施意見》,指出:“加大對技術創新的投入,探索風險投資機制。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和支持企業采用高技術與先進適用技術進行改造提升?!?/p>
2003年3月1日我國開始實施的《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以正式立法形式首次對創業投資企業的組織形式、治理機制等作出了規定,其中不乏對風險投資企業稅收的要求。第三十五條就規定:“創投企業應當依照國家稅法的規定依法申報納稅。對非法人制創投企業,可以由投資各方依照國家稅法的有關規定,分別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也可以由非法人制創投企業提出申請,經批準后,依照稅法規定統一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2006年3月1日起實施的《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國家運用稅收優惠政策扶持創業投資企業發展并引導其增加對中小企業特別是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投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稅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痹摗掇k法》為創司這種“特殊性質”的企業奠定了基礎的公司規范。
遵照國務院領導“要抓緊制定配套政策”的批示要求,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科技部的參與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經過一年多的研究論證和反復修改,終于在2007年2月15日聯合下發了《關于促進創業投資企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抖愂照咄ㄖ纷鳛椤秳撏镀髽I管理辦法》的重要配套政策之一,必將對我國創業投資業發展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這項重要激勵政策的出臺,標志著創業風險投資在我國已經迎來了一個有利的發展時期,創投行業正迎來一個蓬勃發展的春天。
以上法律法規和其他規范性文件加上我國《公司法》、《稅法》、《合伙企業法》和其他規范性文件中的相關規定,初步構成我國風險投資中稅收政策的法律規范體系。稅收優惠政策在我國已運行多年,它作為一種重要的經濟和法律調節手段,對加速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對照國外發達工業國家和新興工業化國家先進而完備的有關發展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制度,我國現行的稅收優惠政策還存在著明顯的不足與漏洞,對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應有的作用還未得到充分發揮。
三、國外有益做法借鑒
運用稅收政策激勵創業投資是發展創業型經濟的必然要求。隨著規模經濟日益讓位于系統經濟,創業型企業在現代經濟中的作用越來越突現,以至于管理學泰斗德魯克在1984年就指出:現代經濟正在從大型公司主宰的經濟向創業型經濟轉變。
創業投資作為“支持創業的投資制度創新”,通過培育和扶持創業型企業,對于促進創業型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但是,創業型經濟發展所帶來的擴大社會就業、提升自主創新能力、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等社會效益,并不能內化為創業投資的經濟效益。由于創業投資具有高風險性和規模不經濟性,在其對創業企業進行投資后還往往處于權利義務不對稱的弱勢地位,因此僅僅依靠市場機制來將社會資本轉化為創業投資資本往往要面臨市場失靈問題。針對創業投資所具有的正外部性和市場失靈問題,不少國家都出臺了一系列專門針對創業投資的扶持政策。在種類繁多的政府扶持政策中,稅收激勵政策已經被證明為效率最高而且不會導致創業投資基金治理機制扭曲的扶持政策之一。
(一)美國
在創業投資業最為發達的美國,雖然在有識之士的推動下早在1946年就設立了第一家創業投資公司,但是其后13年里無人模仿設立第二家創業投資公司。
1958年,聯邦政府推出“小企業投資公司計劃”,通過提供低息優惠貸款,支持民間設立“小企業投資公司”后,專門投資小企業的創業投資基金才得以發展起來,并促進了整個創業投資行業迅速起步。但是,由于美國在1969年將資本利得稅率從25%提高到49%,結果嚴重阻礙了美國創業投資業的發展。直到1978年將資本利得稅率降低至28%,1981年進一步降低至20%,創業投資才又得以迅速復蘇。到1986年美國創業資本額達241億美元,是稅制改革前的10倍。特別是為了鼓勵不發達地區創業投資業的發展,聯邦政府還于2000年推出《新市場稅收抵免方案》,對投資低收入地區的“社區發展基金”滿7年的,可從聯邦所得稅中獲得相當于投資額39%的稅收抵免。
近年來,美國一些欠發達地區的創業投資業之所以迅速起步,還得益于不少州政府出臺了比聯邦政府更有力的稅收激勵政策。例如,在印地安那州、佛蒙特州和西弗吉尼亞州等州,合格創業投資基金的投資者可按其對基金投資額的20%到30%申請所得稅抵免。在路易斯安那州,為吸引保險金進入創業投資領域,對投資于合格創業投資公司的保險公司,可按投資額的100%~120%提供公司稅抵免。在科羅拉多、佛羅里達、密蘇里、紐約和威斯康星等州也都有類似稅收政策。(二)英國
英國目前已成為世界第二大創業投資國,其創業投資規模幾乎占整個歐洲的一半,居遙遙領先地位。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統計,2001年英國針對處于起步和擴張期創業企業的創業投資占GDP的比重雖然名列第四位,但包括管理層并購在內的創業投資占GDP的比重卻名列前茅,遠遠超過美國。其重要經驗是先后出臺了三項針對創業投資的稅收激勵計劃。例如,為鼓勵個人通過創業投資基金間接從事創業投資,1995年出臺了“創業投資信托計劃”,對專門從事創業投資的“投資信托”(本質上是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設立的創業投資基金),給予三方面稅收優惠:(1)創業投資公司免繳資本利得稅;(2)個人投資者從創業投資公司的所得(包括紅利收益所得和處置創業投資公司股權的資本利得)免繳所得稅;(3)對于持有創業投資公司股份超過3年的個人投資者,可以按其投資金額的20%,抵免個人所得稅。為鼓勵大型實業類公司從事創業投資,2000年出臺了“公司創業投資計劃”。
該計劃規定,開展創業投資業務的實業公司可獲得以下稅收優惠:(1)如果投資于小型加工貿易類企業并持股3年以上,公司可獲得相當于投資額20%的公司稅抵免;(2)如果將投資所得再投資,公司可延遲繳稅;(3)如果在處理創業投資計劃時出現損失,公司可以從其公司收入中扣除損失,以減少稅基。
(三)加拿大
加拿大是創業投資業的后起之秀。1995年以后,在稅收優惠等政策的激勵下,其創業投資業才快速發展起來。據統計,到2001年,加拿大針對處于起步期和擴張期創業企業的創業投資占GDP的比重已列居世界第二。為拓寬創業資本的來源,鼓勵雇員依托工會組織,投資設立“勞工創業投資公司”,聯邦政府對投資者實行相當于投資額15%的稅收抵免。此外,一些省政府還另外對“勞工創業投資公司”的投資者實行地方稅收抵免。
例如,在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等省,還對投資者按相當于投資額的15%提供省政府稅收抵免。為改善區域內起步期企業的融資環境,不少省份對其他類型創業投資公司也制訂有稅收優惠政策。例如,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對持有注冊創業投資公司股份的當地投資者,可以獲得相當于投資額30%的個人或公司稅抵免。
(四)韓國
韓國的創業投資業在1990年代早期幾乎為空白。1998年,韓國政府通過稅收激勵等政策,大力促進創業投資業發展。到2001年,韓國針對處于起步期和擴張期創業企業的創業投資占GDP的比重,在OECD成員國中已名列第三。其重要經驗是對創業投資實行雙重激勵:
一是對創業投資基金的投資者,凡投資于創業投資基金的公司和個人,如果持有份額滿5年,都可獲得相當于投資額15%的合并所得稅抵扣。
四、完善我國創業投資會計處理與稅收政策的途徑
(一)完善現有稅收政策
從在現行稅制及相關環境框架內的政策選擇分析,現行企業所得稅以實行獨立經濟核算作為納稅人的認定標準。按照這一標準,即使國家工商總局能夠順利推出《合伙企業法》,有限合伙制企業實質上也已經成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主體,因此單純改變企業組織形式,并不能避免重復課稅。因此,在此情況下針對創投企業的稅收優惠,應順應稅制改革方向,采用法人為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判斷標準。一是按稅制改革方向確定企業所得稅納稅主體。
按照我國現行企業所得稅以實行獨立經濟核算作為納稅人的認定標準,無論創業投資機構是否采用合伙制,都不能避免重復課稅。但如果稅制改革方向是朝著以法人為納稅人的判斷標準確定納稅主體的方向發展,則創業投資機構采用有限合伙制就可以避免重復課稅問題,因為在這種稅收體制的框架下,凡具備法人資格的納稅人都歸入公司所得稅課稅范圍,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納稅人歸入個人所得稅課稅范圍。在以上原則下,有限合伙制的創業投資機構就不再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重復課稅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二是對最終投資者的稅收政策:(1)當最終投資者是企業的情況下,應采取投資分紅不計入本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辦法;(2)當最終投資者是個人的情況下,應免除其個人所得稅的重復課稅。對個人投資者獲得的股息分紅和退出時的資本增值,比照國家對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方式處理,鼓勵出資人進入創業投資。
(二)改革企業所得稅中研發費用的扣除辦法
研發費用是指用作為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的生產經驗中發生的用于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各項費用,是企業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允許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符合條件的,允許再按技術開發費實際發生額的50%抵扣當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條件就是比上年實際增長達10%以上的盈利。然而,初創的風險企業很可能出現虧損,虧損的風險企業就無法享受到該項扣除。最好的辦法是將研發費用的扣除直接和投資者的利益結合起來,采取向投資者退稅的辦法,即允許創業企業以當年產生的研發費用按投資者的投入比例直接去抵扣投資者的其他收益,特別對于個人投資者來說,可以允許他們用分攤到的研發費用去抵扣他們的個人收入從而減少他們的個人所得稅,而如果該項目是由投資基金所組建,那么研發費用可以用來扣除他們投資其他風險企業得到的收益。
(三)創新觀念,改進相關稅收政策
可以更多地借鑒經濟學分析和國際創業投資的實踐經驗,在現有觀念上進行突破,將創業投資機構作為一個“融資中介”,而不是按照現行的做法當作一個普通的企業來看待,在解決困擾我國創業投資發展的稅收環節上,可以采取下列做法:
一是創業投資企業不作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主體。發達國家在對創業投資的稅收制度安排上,一般將創業投資機構作為一種“透明組織”或“投資管道”投資收益按照協議全部分配給出資人。如果我們可以把創業投資機構作為一個與“投資管道”相類似的“融資中介”,那么創投企業本身就不應成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主體,而是由出資人在取得收益后按照自身性質繳納所得稅。這種做法既能夠解決長期困擾我國創投業的重復課稅問題,又有利于創業投資機構吸納投資,特別是具有免稅資格的投資主體(如養老基金等)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