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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風險分析 博弈 風險規避
一、增值稅納稅籌劃之風險分析
納稅籌劃風險,是指由于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出現,使得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過程中實際獲得的收益與期望收益產生的差異,從而形成的不確定性?,F代服務業正處于“營改增”的轉型過程中,對增值稅進行納稅籌劃面臨的不確定性因素更多,各種難以預測現象隨著企業生產經營的進行不斷加劇,使得納稅籌劃風險增強。結合目前現代服務業所處的稅收法律環境,其不確定事項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對增值稅稅收政策掌握不透
“營改增”之前現代服務業企業繳納的是營業稅,“營改增”后,改為征收增值稅。營業稅征收條例和增值稅條例在課稅對象、納稅時間、發票使用及管理機構等方面均有重大差異,那么原來習慣按營業稅征收條例進行納稅處理的現代服務業企業是否適應了增值稅的稅收條例規定?并且隨著我國經濟形勢的發展,產業結構的調整及“營改增”范圍的逐步擴大,目前的增值稅條例也會不斷地修訂,這更增加了現代服務業企業增值稅納稅籌劃的難度,如果沒有及時關注政策的變化或對國家的法律法規認識不到位,這種風險會加劇。
2、增值稅納稅操作不熟練
納稅籌劃本身就是一項“技術”含量較高的活動,是在稅法和相關政策的邊緣上操作。現代服務業企業處于“營改增”過渡性階段,對這類企業的某些涉稅交易事項,稅法規定不是很明確,再加上稅務籌劃人員自身能力水平的制約,導致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納稅人難以適從。如增值稅稅收優惠,為了平穩推進“營改增”政策,減輕現代服務業企業的稅收負擔,現行的增值稅條例中規定了多個免征增值稅項目和即征即退增值稅項目,同時為了避免因減免稅而破壞增值稅抵扣鏈條環環相扣的完整性,均規定了享受這些優惠政策的條件。為此,企業納稅籌劃人員必須睜大雙眼,仔細研究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避免因政策的運用不當,喪失企業享受優惠政策的機會,同時也不要因納稅操作不當,造成因小失大,顧此失彼的現象。
3、納稅人身份的選擇將對企業經營產生的波動
現代服務業企業納入增值稅納稅范疇,面臨的首要問題是納稅人身份的選擇,如企業作為一般納稅人身份界定,其稅率明顯提高,由于可以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能夠產生進項稅額的抵扣,減少應納稅額。但對人力成本比重較高的企業,如文化創意企業、物流企業、咨詢公司等,其進項稅額相對較少,出現了稅負增加的局面。而作為小規模納稅人,其稅負由于這次“營改增”的實施而大幅度降低。為此,很多企業采取“一分為二”的方式,將企業分立成兩個小規模納稅人,來規避稅負的增加,但小規模納稅人不能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在某種程度上會影響企業的發展。因此,企業如果希望通過納稅人身份的選擇降低稅負,在籌劃過程中應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充分結合企業未來的生產經營活動,不能為了實現某種籌劃目的,使企業偏離正常的發展軌道,導致得不償失的后果。另外,隨著國家產業經濟的發展、政策法規的變更、經營規模的變動,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會因內、外部環境的變化作出相應的調整,不是一成不變的,這些將影響著納稅籌劃方案的實施,進而企業將面臨生產經營上的風險。
4、征納雙方的認定差異
我國法律條文,對相關涉法事項起的是指導性作用,稅法同樣如此。對增值稅條例中沒有明確規定不可為的行為,稅務部門和納稅企業間會存在認定偏差。如稅務部門站在維護國家稅收的角度,對稅法的理解更多地偏向如何加強稅款征收方面;而企業是站在納稅人的角度,對有關稅收條款的解讀會傾向于降低企業涉稅風險或有利于納稅處理方面,兩者立場不同,征納雙方對某些事項的認定必將產生差異,增加現代服務業企業納稅籌劃的不確定性。因此,企業設計的納稅籌劃方案,最終能否順利實施,籌劃行為是否真正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稅務機關的認定。當然,不能否認由于個別執法人員的個人素質或某些因素的問題,出現因稅務執法偏差而加大納稅籌劃失敗的風險,甚至被誤認為是偷稅漏稅而受到嚴厲的處罰,不但達不到節稅的目的,還將對企業造成名譽和經濟上的損失。
5、納稅籌劃成本和預期收益一時難以確定
任何一項經濟活動都要考慮其成本與效益間的關系,納稅籌劃也同樣如此?,F代服務業企業由原來“營業稅”納稅人變為“增值稅”納稅人,之前的納稅籌劃方案不能滿足目前的需要,為適應這種改變,企業均重新投入相應的人力、物力成本、時間等,以制定新的籌劃方案。當然新的方案能否給企業帶來預期收益、或收益微薄不足以彌補為此付出的成本、甚至由于欠成熟考慮,導致籌劃失敗,引起更多的成本、損失的發生,這些均需重新認定,但要經過一段相對較長的時間才能確定下來,這也是增加增值稅納稅籌劃風險因素之一。
二、納稅籌劃中的風險博弈
如上所述,現代服務業企業在增值稅納稅籌劃過程中,面臨很多不確定性因素,導致納稅籌劃活動具有風險性。有些籌劃活動的風險在遵循目前的稅收政策前提下是可以掌控的,如利用稅收優惠,但隨著國家稅收政策、企業經營活動的改變會產生變動;有些籌劃活動對納稅企業而言,是難以掌控的,需要稅務部門進行鑒定認可的,如轉讓定價活動。因此,從某種角度來說,企業的納稅籌劃是一項即要考慮環境因素的變化又要兼顧征納雙方利益的一種博弈活動。那么以博弈理論為基礎,通過建立博弈模型的方式幫助現代服務業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提供可借鑒的策略。
1、企業與稅務機關博弈的模型
基本假設:
(1)模型當中的雙方均為理性的“經濟人”,即企業追求的目標是利潤最大化,稅務部門追求的目標是稅收最大化。
(2)企業所處的是一個相對穩定的經濟環境,即不受外部環境的干擾。
(3)企業進行納稅籌劃的成本是可以預計的,包含了C1―直接成本(為進行納稅籌劃發生的顯性成本,如培訓費等);C2―機會成本(因納稅籌劃而放棄的潛在利益,如分拆公司為小規模納稅人而喪失一般納稅人的權益);C3―風險成本(納稅籌劃失誤未實現預期的收益或選用方式不當而承擔的法律責任,包含C31―外部環境變化帶來的成本和C32―可能被稅務機關定為偷稅產生的罰款等)由于假設外部環境不變,所以C31=0。
(4)R―企業進行稅收籌劃后節稅數額;C0―稅務機關進行檢查的檢查成本。
雙方的策略:企業可供選擇的策略是籌劃和不籌劃;稅務部門選擇的策略是檢查和不檢查。
博弈模型如圖1所示。
說明:圖中括號表示為(企業收益,稅務部門收益)。
分析:從企業角度而言,當不進行納稅籌劃時,稅務部門檢查與不檢查,產生的收益均為零;當進行稅收籌劃,而稅務機關不進行檢查時,企業的收益為R-C1-C2;稅務機關進行檢查時,若被認定為偷稅行為,企業的收益為0-C1-
C2-C32;若認定為合法的納稅籌劃,則企業的收益為R-C1-
C2。
影響:稅務部門是以稅收收益最大化為目標,當企業對納稅進行籌劃或不籌劃,對稅務部門的收益會產生怎樣的影響?如圖2所示。
由于企業在納稅籌劃過程中,收益的確定及稅務部門自身收益的大小均與是否進行納稅檢查有關,設稅務機關進行檢查的概率為P,則不進行檢查的概率為1-P。通過圖2,可得:當(-C0)×P+0=(C32-C0)×P+(-R)×(1-P)時,稅務機關得到最優解。此時可計算出P=R/(R+C32)。
結論:若現代服務業企業有充分的把握確定自己的納稅籌劃經稅務部門檢查不會被認定為偷稅的話,則進行納稅籌劃以獲取籌劃收益為Y=R-C1-C2;若企業認為自己的籌劃活動有可能被稅務部門認定為偷稅行為時,只有當稅務機關進行檢查的概率小于或等于R/(R+C32)時,進行稅收籌劃才可能避免風險;若概率大于R/(R+C32)時,最好的選擇是按規定辦稅。
2、企業與外部環境博弈的模型
在上述中,假定了企業的外部環境是穩定的,但實際當中,國家的產業政策、稅收制度及企業的經營活動等會隨著經濟的發展發生變化,因此,企業進行納稅籌劃勢必應考慮環境因素的變化。為此博弈雙方則為:外部環境和企業;策略選擇為:外部環境:變化和不變化;企業:籌劃和不籌劃。博弈模型如圖3所示。
說明:由于外部環境的變化,導致C31不等于0;但不考慮稅務部門的檢查因素,所以C32=0。
分析:環境因素的變動對企業而言是不確定的,但可以預計其發生變動的概率,假設為P,環境不變的概率則為1-P。企業如想通過納稅籌劃獲得預期收益,其收益值為Y1=(-C1-C2-C31)×P+(R-C1-C2)×(1-P);企業不進行籌劃的收益為Y2=0。當Y1≥Y2,即(-C1-C2-C31)×P+(R-C1-C2)×(1-P)≥0時,得:P≤(R-C1-C2)/(R+C31)。
結論:當企業認為外部環境發生變化的概率小于或等于(R-C1-C2)/(R+C31)時,企業才會選擇進行納稅籌劃,此時的收益R-C1-C2。
三、增值稅納稅籌劃之風險規避
通過博弈模型的建立及其分析,納稅籌劃具有明顯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在制定籌劃方案時,要從企業的發展策略、經營環境、風險評估等角度,結合內部因素和外部環境,因地制宜地設計具體的籌劃方案,開展有的放矢的納稅籌劃活動,降低籌劃風險,謀求籌劃收益。
1、內部因素
內部因素是指企業的基本情況、經營業務、人員素質等情況。企業的基本情況會影響到增值稅納稅人的身份選擇,但如果企業已經達到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認定,那在增值稅納稅籌劃方案中無需考慮納稅人身份選擇的事項,因為根據國稅發[2005]150號規定:“凡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稅務機關應當按規定認定其一般納稅人資格,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不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要追究經辦人和審批人的責任”。為了平穩推進“營改增”制度,減輕企業稅收負擔,現行增值稅條例針對“營改增”企業,制定了很多稅收優惠政策。企業想采用稅收優惠條款進行納稅籌劃,那么必須看清楚企業的經營業務是否符合稅收優惠政策的情形和范疇,如果沒有而強行為之,無疑加大籌劃的政策風險,導致C32(被稅務機關定為偷稅產生的罰款成本)增加。
當然納稅籌劃過程更應考慮人的因素,人員的素質和處理緊急事務的應變能力會直接影響到納稅籌劃的效果。隨著“營改增”范圍的不斷擴大,會有更多的增值稅實施細則出臺,現代服務業企業要與時俱進,加強對財務、稅務籌劃人員進行的培訓,學習稅收政策的最新動向,了解增值稅抵扣鏈條延展情況,從而挖掘籌劃空間,拓展籌劃手段;企業也可以從外部聘用專業化的籌劃團隊,豐富和優化籌劃隊伍的結構,結合企業經營環境,制定切實可行的籌劃方案,力爭將風險降到最低水平。
2、外部因素
包括信息溝通、涉稅事項的關注、風險評估及監控等方面。
(1)信息溝通。從前面分析中得知,納稅籌劃始終是處于一種動態的博弈,主要表現為企業與稅務機關之間的博弈,稅務機關在博弈過程中占有一定的主導性和權威性,在制定籌劃方案過程中,涉及到可能因征納稅雙方之間的認定差異,應及時、盡早與稅務機關溝通,得到他們的認可,并且與稅務機關的關系越親近,得到的信息量就更多,企業制定的納稅籌劃方案越具有操作性。當然企業間內部信息的傳遞是做好納稅籌劃的前提,企業應將制定好的納稅籌劃方案,及時傳遞給各有關執行人員,執行人員將執行后的意見和建議再反饋給制定者們,做到信息間向下、平行和向上傳遞順暢,是做好納稅籌劃工作的前提保障。
(2)涉稅事項的關注。納稅籌劃本身就是對涉稅事項的一種預先安排,當相關事項變化時,納稅籌劃方案也可能隨之變化。如“營改增”前勘察設計單位是按5%繳納營業稅(價內稅),“營改增”后則按6%繳納增值稅(假設為一般納稅人)且為價外稅,如何與對方簽訂合同才能保證企業稅負不增加是勘察設計單位納稅籌劃方案首要考慮的問題。
(3)風險評估及監控。風險始終存在于納稅籌劃整個過程中,并對納稅籌劃的結果產生影響,因此,我們應合理地評估籌劃風險。根據增值稅的特點,當價格、增值率、稅率及成本等方面發生變動時,均有可能影響到企業應納稅額的大小,在制定納稅籌劃方案時,應考慮這些因素變動的可能性或變動幅度,并進行敏感性分析,在實施籌劃方案時,要隨時注意企業的實際情況與制定納稅籌劃方案時的條件進行對比,并觀測其變化,判斷其是否會影響到方案的可行性或最優性,是否有替代方案可供選擇。將這些納入企業實時監控范圍,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把納稅籌劃風險控制在有限的范圍內,增強方案的執行力度。
總之,“營改增”政策的執行對現代業企業進行增值稅的納稅籌劃提出了新的挑戰,應結合企業具體情況,密切關注稅法的變化,加強與稅務部門和溝通與聯系,綜合分析企業內部、外部環境,制定科學合理的納稅籌劃方案,以實現企業的籌劃目的。
【參考文獻】
[1] 李嘉明:非對稱信息條件下企業稅收籌劃的博弈分析[J].稅務與經濟,2004(1).
關鍵詞:風險防控;企業;增值稅;納稅籌劃
一、企業增值稅納稅籌劃基本概述
增值稅作為我國稅務體系中重要內容之一,主要是我國境內產品銷售、勞務企業及個人,把獲取的貨物及勞務收益為對象,通過征收稅務的一種稅務改革體系。增值稅納稅籌劃是國家法律允許的,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要求,通過優化相關政策進行資金規劃安排,把減少稅額當作核心目標進行籌劃管理。通過加強增值稅納稅籌劃,能夠實現企業合法避稅,減少企業稅負,讓企業獲取更多的稅后收益。除此之外,增值稅納稅籌劃還具備轉嫁籌劃功能,也就是納稅人以減少自身稅負為目標,通過對銷售產品價格適當改變,在國家法律運行的環境下正常操作,降低企業納稅成本。從整體角度來說,規范的增值稅納稅籌劃是國家法律允許的,可以實現企業稅務的統籌規劃,緩解企業納稅壓力,實現企業稅后效益最大化。
二、企業增值稅納稅籌劃風險問題
(一)稅負問題
經過調查得知,我國有多數的企業受到增值稅擴充內容的影響,使得企業面臨的稅負壓力隨之增大。諸多企業運營發展也會受到稅務改革因素影響,部分企業的稅負出現不減反增的現象,在這種情況下,不僅使得企業面對的稅率發生變化,同時也會加劇涉稅風險出現,阻礙企業長遠發展。
(二)財務問題
在沒有稅務改革之前,企業納稅將涉及在營業稅的收入計入主營業務收入中。在稅務改革后,主營業務收入中包含了增值稅營業額。如果轉變稅務類型對企業稅負不會造成影響的情況下,則企業自身收益將隨之減少,并且增大利潤率。但是在收入報表中,將不會具體標記出增值稅額,在會計方面,營業稅和增值稅處理方式各不相同,在某種程度上將無法保證企業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影響最終財務管理效果。
(三)籌劃問題
增值稅納稅風險出現將會給納稅籌劃工作開展帶來直接影響。通過合理納稅籌劃,能夠減少企業運營成本,提高企業稅收利益。但是由于納稅籌劃工作需要在納稅之前進行,根據經營活動要求進行籌劃設計,是一個中長期工作。而企業納稅行為則產生于運營活動之后,企業在運營過程中將會面臨各種影響因素,使得企業實際經營狀況和預期標準之間有所差異,導致籌劃失敗。
三、基于風險防控下企業增值稅納稅籌劃的相關對策
(一)轉變納稅籌劃思想理念
從稅收征納雙方角度來說,需要轉變傳統的思想理念,給予納稅籌劃工作高度注重,結合國家現有的稅法要求,做好納稅籌劃管理工作,實現雙方共贏發展。針對企業而言,通過落實好納稅籌劃工作,在某種程度上能夠減少企業運營成本,給企業創造更高的效益。針對國家而言,整治納稅籌劃管理具備較強的現實意義,能夠提高國家經濟效益,實現國家經濟建設的穩定發展。企業在開展納稅籌劃工作時,應結合實際運營狀況和發展需求,對生產運營模式進行改革,根據市場發展規律,防范各種風險,從根源上增強企業發展潛力,實現企業健康發展。
(二)協調各方稅務關系
在開展增值稅納稅籌劃工作時,企業應及時和稅務部門取得聯系,協調和稅務部門之間關系,對最新的稅法內容有深入了解,防止企業疏忽而陷入稅務風險之中。首先,企業應及時和中介部門取得聯系,在稅務中介部門中,納稅籌劃人員掌握的專業知識比較充足,并且工作經驗較為豐富,能夠對企業當前納稅情況及管理問題進行深入分析,掌握企業實際運營狀況,便于給企業增值稅納稅籌劃工作順利進行提供專業建議,防止一些不必要納稅風險問題出現,保證企業正常運營。同時,在實際運營發展中,企業應及時和稅務中間部門溝通,綜合評估企業運營狀況,合理規避各種風險。其次,企業應協調好和稅務部門之間關系,建設完善的交流平臺,對稅務部門工作要求有全面的了解,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制定增值稅納稅籌劃方案,加強增值稅納稅籌劃管理,防止由于缺少對稅務政策的了解而面臨各種風險。
(三)優化納稅籌劃內容
首先,科學設定增值稅納稅籌劃目標,明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之間差異。通常情況下,一般納稅人企業繳納的稅率為13%,小規模納稅人企業繳納的稅率為3%。企業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合理選擇納稅人身份,以此實現納稅稅額的減少。其次,注重企業購進環節中增值稅納稅籌劃管理,關注購進過程中增值稅籌劃,綜合思考各項因素,科學防范稅務風險。在實際過程中,企業應關注購貨對象及購貨時間等內容,在確定購貨時間的情況下,分析買賣雙方市場因素,合理選擇購貨對象,減少風險出現。最后,在銷售環節中,應加強企業增值稅納稅籌劃管理,合理選擇營銷模式,系統分析混合、兼顧營銷模式差異,在實踐中合理選擇,增加企業稅收利益。
(四)加強籌劃風險防范
首先,樹立正確的增值稅納稅籌劃及風險管理意識,在滿足國家法律標準的情況下進行納稅籌劃。與此同時,企業應根據納稅籌劃管理要求,科學構建納稅籌劃管理體系,選擇最佳的會計政策,保證納稅籌劃風險管理的專業性和規范性。其次,做好納稅籌劃人員組織培訓工作,提升納稅籌劃人員綜合素養,讓其掌握更多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此外,企業管理層人員應給予納稅籌劃管理工作高度關注,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稅務風險管理體系,定期開展納稅籌劃風險評估工作,及時找出潛在風險并出現,降低風險給企業運營帶來的影響。最后,企業應注重對稅務中介部門的應用,通過利用注冊稅務師等稅務中介專業優勢,引導企業增值稅納稅籌劃工作順利開展,這樣不但可以提高增值稅納稅籌劃效果,同時也能把納稅籌劃風險轉移給中介機構。企業應和稅務部門搞好關系,加強和稅務部門交流,保證企業增值稅納稅籌劃活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減少稅務執行風險。
納稅籌劃又稱為稅收籌劃,是指在遵循稅收法規的前提下,納稅人為實現企業價值或股東權益最大化,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自行或委托納稅人,通過對籌資、投資、收入分配、組織形式、經營等事項的事先安排、選擇和籌劃,以稅收負擔最小化為目的的經濟活動。納稅籌劃是納稅人通過非違法的避稅方法和合法的節稅方法以及稅負轉嫁方法來達到盡可能減少稅收負擔的行為。
納稅籌劃與偷稅、騙稅、抗稅有著本質的區別:偷稅、騙稅、抗稅均屬違反稅法的行為,而納稅籌劃及其后果與稅收法理的內在要求一致,它既不影響和削弱稅收的法律地位,也不影響和削弱稅收的各種職能和功能。它是在不違反稅收政策、法規的前提下進行的,是在對政府制定的稅法進行精細比較后的優化選擇。真正意義上的納稅籌劃是一個企業不斷走向成熟和理性的標志,是一個企業納稅意識不斷增強的表現,在稅法規定的范圍內,納稅人往往面臨著稅負不同的多種納稅方案的選擇,納稅人可以避重就輕,選擇低稅負的納稅方案。企業納稅籌劃就是合理、最大限度地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減輕企業稅收負擔。
增值稅是對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取得的貨物或應稅勞務銷售額,以及進口貨物金額計算稅款,并實行稅款抵扣制度的一種流轉稅。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和流通中各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附加值進行征稅,所以叫做“增值稅“。增值稅是我國現行流轉稅中的一個重要稅種,是大多數工業企業、商業企業的一個主導稅種。如何開展增值稅納稅籌劃是我們工商企業所要關注的一個問題。本文將引用納稅籌劃中的變量引進學說和因素分析學說,結合增值稅的相關政策,尋找增值稅納稅籌劃的空間。
從增值稅納稅人身份的選擇入手,找到納稅籌劃的空間
在實際經營決策中,一方面企業為了減輕稅負,實現由小規模納稅人向一般納稅人轉換,必然會增加會計成本。例如增設會計賬薄、培養或聘請有能力的會計人員等。另一方面也要考慮企業銷售貨物中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問題。如果企業片面追求降低稅負而不愿申請一般納稅人,有可能產生因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而影響企業銷售額。因此,在納稅人身份選擇的稅務籌劃中,企業應盡可能把降低稅負與不影響銷售結合在一起綜合考慮,以獲得最大的節稅效益。
從增值稅計算公式的內嵌要素入手,找到納稅籌劃的空間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其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關鍵詞】營改增;稅收籌劃 策略
對于風險承受能力相對較弱的企業來說“稅收籌劃風險的防范”和“稅收籌劃方案的確立”是建立最優稅收籌劃的兩個最重要的核心?!盃I改增”實行后,對企業納稅籌劃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企業要細化自我分析,制定出詳盡地同其特點相契合的完善度比較高的納稅籌劃策略。
一、權衡全局計劃納稅籌劃方案
企業進行納稅籌劃的核心是制定合理而可行的納稅籌劃方案,依據企業的經營特點設置納稅籌劃目標并依此執行。稅務籌劃的首要目標便是最大地爭取多的進項稅額扣除。企業實施這種做法,不僅可以減少不必要的業務環節,還能夠增強進項項目的抵扣效果,實現一舉兩得。同時,企業在采購原材料、燃料項目時,應盡可能挑選那些能夠提供增值稅發票的企業,從而實現增值稅投入產出的配比,獲得更多進項抵扣。稅收利益只是企業選擇籌劃方案時考慮的一個方面,而不是全部。減少企業支付的稅費和企業整體的經濟利益增加并不能劃上等號。因此企業在選擇籌劃方案時應該關注的是企業整體的經濟利益。還可能存在一些納稅籌劃方案盡管會使物流企業某一時期的稅負最低,但對企業長期發展不利,甚至還會對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造成破壞。企業在選擇和評價納稅籌劃方案時,應該從長遠利益出發,而不是僅僅關注眼前利益。
二、善加利用營改增稅收優惠政策
為了加快推進實施營改增稅收改革,各地政府出臺了優惠幅度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以鼓勵營改增企業積極響應改革。各地推出的稅收優惠政策可以為企業帶來不同程度的稅收補貼,以補充企業因營改增而增高的稅負負擔。盡管稅收優惠政策不可持續,將來企業仍然會以全部稅額繳納增值稅,但是稅收優惠背景下,企業需要探索營改增后企業的稅收成本來源,根據成本收支來對業務環節、業務流程以及稅收發生的時點進行設計,優化業務流程和產業鏈條關系,著眼于整個行業的發展來設計自身的納稅籌劃方案,平穩過渡。
三、合理利用固定資產減稅增效
在實行“營改增”后,企業可以采取融資性售后租回辦法,解決現有固定資產進項抵扣的問題。在融資性售后租回中,出售資產不征收增值稅、營業稅,而租回業務則可享受稅收抵扣以及超過3%部分的即征即退政策。企業如果選擇符合條件的公司進行上述業務合作,則不僅能夠達到融資的目的,還可以解決固定資產的抵扣問題,有效降低經營的成本和支出。對于新增固定資產的使用,企業則可以選擇融資租賃的辦法來取得。在融資租賃方式下,交易雙方都能夠獲得稅收的抵扣或者返還優惠,較之于企業購置固定資產要更為經濟合算。對于企業分散采購難以取得專用發票的問題,企業可以通過集中采購的手段解決這個問題。
四、優選上下游合作企業
營改增稅收改革完成后,服務類企業將以繳納增值稅稅目為主,通過開具和取得增值稅來繳納增值稅。我國稅法規定只有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有資格開具增值稅發票,因而服務類型企業在營改增背景下,應當在考慮到企業自身納稅時點和納稅方式的同時,優先選擇能夠開具增值稅發票的企業或個人來進行合作,避免因采購環節無法取得增值稅發票而導致稅收成本過高。在業務開展過程中,建筑業企業、運輸業企業尤其應當注意甄別采購合作方能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主動提高合作門檻,這樣不僅僅可以促進行業的規范和自律,也有利于行業上下游鏈條的完整性,實現更加深度的產業整合,也能夠更加直接的降低企業稅收負擔。
五、借助“外腦”,提高稅收籌劃的成功率
稅收籌劃是一項高層次的理財活動和系統工程,要求籌劃人員不僅要精通稅法和會計,而且還要通曉投資、金融、貿易、物流等專業知識,專業性較強,需要專門的籌劃人員來操作。一些中小企業由于專業和經驗的限制,不一定能獨立完成。因此,對于那些自身不能勝任的項目,應該聘請稅收籌劃專家(如注冊稅務師)來進行,以提高稅收籌劃的規范性和合理性,完成稅收籌劃方案的制定和實施,從而進一步減少稅收籌劃的風險。
六、營造良好的稅企關系
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具有財政收入職能和經濟調控職能。政府為了鼓勵納稅人按自己的意圖行事,已經把實施稅收差別政策作為調整產業結構,擴大就業機會,刺激國民經濟增長的重要手段。制定不同類型的且具有相當大彈性空間的稅收政策、而且由于各地具w的稅收征管方式不同,稅務執法機關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因此,企業要加強對稅務機關工作程序的了解,加強聯系和溝通,爭取在稅法的理解上與稅務機關取得一致,特別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上的處理得到稅務機關和征稅人的認可。
七、貫徹成本效益原則,實現企業整體效益最大化
企業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時,必須遵循成本效益原則,才能保證稅收籌劃目標的實現,任何一項籌劃方案的實施,納稅人在獲取部分稅收利益的同時,必然會為實施該方案付出稅收籌劃成本。企業進行稅收籌劃,不能僅盯住個別稅種的稅負高低,要著眼于整體稅負的輕重。一項成功的稅收籌劃方案必然是多種稅收方案的優化選擇的結果,優化選擇的標準不是稅收負擔最小而是在稅收負擔相對較小的情況下,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另外,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時,不能把眼光僅盯在某一時期納稅最少的方案上,而應考慮服從企業的長期發展戰略,選擇能實現企業整體效益最大化的稅收籌劃方案。
總之,稅收籌劃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面極廣,是一個理論與實踐并重的專門領域。稅收籌劃對企業的健康發展和國民經濟的繁榮都具有積極的意義,理應引起企業和國家的高度重視。尤其是在“營改增”之后,納稅籌劃工作對于企業來說更是一項新的挑戰,希望廣大企業在正確引導、正確使用這項經濟手段的過程中,抓住“雙核”實現雙贏。
參考文獻:
[1]凌志剛.“營改增”對中小企業的影響[J]. 合作經濟與科,2016(2):174-175.
關鍵詞:建筑安裝企業;增值稅轉型;納稅籌劃
中圖分類號:F81文獻標識碼:A
一、建筑安裝企業流轉稅納稅籌劃的內涵
何為納稅籌劃,如何認識納稅籌劃?目前,國內沒有一個統一的概念,但學者們有一些共識,即納稅籌劃是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合理地降低稅收負擔和稅收風險的一種經濟行為。對于納稅籌劃,應該從多個角度和層面來加以分析,正所謂“橫看成嶺側成峰”。對此,筆者認為: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在既定的稅制框架內,以稅法為導向,合理規劃納稅人的戰略、經營、投資活動,巧妙安排相關理財、涉稅事項,以實現納稅人價值最大化和涉稅風險最小化的財稅管理活動。其是具有法律意識的主動行為,與偷稅、避稅有著本質的區別。
偷稅是納稅人在納稅義務已經發生并且能夠確定的情況下,采取不合法的手段以逃脫其納稅義務的行為。其是一種違法行為。避稅是指納稅人在充分了解現行稅法的基礎上,通過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在不觸犯稅法的前提下,對籌資、投資以及經營等經濟活動做出巧妙的安排,以此達到規避或減輕稅負目的的行為。其實質是納稅人在履行應盡法律義務的前提下,運用稅法所賦予的權利,保護既得利益的手段。同納稅籌劃相比,其是違背國家立法精神的。而納稅籌劃是順應國家立法精神的,是值得提倡的行為。納稅籌劃具有國家政策導向性,納稅人通過納稅籌劃來減收稅收支出的結果是國家稅法中優惠政策所引導的。因此,從這一角度講,納稅籌劃正是政府借優惠政策以實現宏觀調控的載體。
流轉稅納稅籌劃是納稅籌劃所涉及的稅種按照征稅對象的性質分類籌劃之一,其主要涉及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和關稅四大稅種的納稅籌劃。其關鍵在于通過對相應的法律法規的掌握,針對企業具體的情況來加以靈活運用。其中,應對增值稅轉型,建筑安裝企業的增值稅和營業稅的籌劃是本文重點探討的部分。
二、建筑安裝企業納稅籌劃的重要意義
納稅籌劃可以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由于稅收的無償性決定了其稅款的支付是企業資金的凈流出,其沒有與之直接相配比的收入項目,從這一角度來看,建筑安裝企業運用納稅籌劃所節約的稅收支付直接增加了企業的凈收益,有助于企業的發展。同時,其也會促使企業精打細算,增強企業在投資、經營、理財等方面的預測和決策能力,提高自身的經濟效益和經營管理水平。
另一方面,納稅籌劃也有其局限性,任何納稅籌劃都是在一定的地區、一定的時間、一定的法律法規環境條件下、以特定企業的經濟活動為背景所制定的,其具有針對性和時效性,都只是一定的歷史條件下的產物,不可能在任何地方、任何時候、任何條件下均可適用,一成不變的納稅籌劃方案,終將妨礙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損害企業自身利益。
三、建筑安裝企業流轉稅如何納稅籌劃
增值稅轉型后,如何解決增值稅企業購進固定資產進項稅抵扣問題,筆者認為,如僅僅將企業轉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并不是一個好的方法,建筑安裝企業應重新規劃調整業務和機構,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方法。具體如下:
1、自產貨物的建筑安裝企業,可以分別繳納增值稅和營業稅。根據國稅發[2002]117號文件規定,納稅人以簽訂建設工程施工總包或分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裝、裝飾、修繕等工程總包和分包合同,下同)方式開展經營活動時,銷售自產貨物、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包括建筑、安裝、修繕、裝飾、其他工程作業,下同),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對銷售自產貨物和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稅,提供建筑業勞務收入(不包括按規定應征收增值稅的自產貨物和增值稅應稅勞務收入)征收營業稅:(一)具備建設行政部門批準的建筑業施工(安裝)資質;(二)簽訂建設工程施工總包或分包合同中單獨注明建筑業勞務價款。
按照117號文件規定,自產貨物并從事安裝業務的企業,其自產貨物繳納增值稅,安裝業務繳納營業稅。具備這種性質的企業,可以解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對方企業抵扣的問題。另外,這種企業還可以在合理的范圍內,調整貨物與勞務的價款,將部分價款按照低稅率納稅。下面來分析一個案例:
如,某建筑安裝企業甲公司自產設備并從事安裝業務,該公司具有一級施工(安裝)資質,公司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營業稅稅率為3%,現該公司與某市A公司簽訂一份設備安裝合同,總價款為:1,500萬元,其中:設備價款1,000萬元(含稅),安裝價款500萬元。按照117號文件規定,對銷售自產貨物和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稅,提供建筑業勞務收入征收營業稅,則甲公司應分別繳納增值稅145.30萬元[1000/(1+17%)×17%]和營業稅15萬元(500×3%),合計納稅:160.30萬元(為簡化處理,其他稅費不予考慮,下同)。
接原案例,其他事項不變,企業在合同中將其自產貨物價款定為:900萬元,安裝勞務價款為:600萬元,則按照117號文件規定,企業應分別繳納增值稅130.77萬元[900/(1+17%)×17%]和營業稅:18萬元(600×3%),合計企業納稅:148.77萬元。
由此可見,企業在合理范圍內通過在合同中調整自產貨物與勞務的價款,可少納稅11.53萬元。
該籌劃建筑安裝企業需要注意的是:自產貨物的適用范圍,可參見117號文件規定,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國稅發[2006]80號文件對117號文件自產貨物作了進一步補充,該籌劃的關注點在于:要看企業自產貨物是否與稅務規定相符。
2、非自產貨物的建筑安裝企業,以繳納營業稅為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應稅勞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行為。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不繳納營業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提供應稅勞務,繳納營業稅。由此可見,非自產貨物的建筑安裝企業從事建筑安裝業務只能繳納營業稅。因此,在建設方需要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稅金的情況下,建筑安裝企業可以采取如下方式:
方案1:企業將安裝設備的固定資產業務單獨分離出來,由自己成立一個設備銷售公司將設備固定資產賣給建設方,再由建筑安裝企業進行安裝。這樣,設備銷售公司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企業按安裝業務價款收入繳納營業稅,同自產貨物的建筑安裝企業一樣,不會因此影響其業務的開展。需要提醒的是:企業切勿采取由自己購買安裝設備自行施工,因在該方案下,企業既滿足不了建設方抵扣進項稅金的要求,同時,還面臨著安裝設備征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勞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方案2:在安裝的設備價值沒有差價的情況下,企業也可以交由建設方自行購置,企業只負責安裝。同時,依《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十六條的規定,建設方自行購買的設備價款,不計入建筑業勞務的營業稅中。舉例如下:
如,某建筑安裝企業乙公司,主營工程施工,2010年承包某市區一家建設單位B公司辦公大樓建筑工程。合同約定建筑工程價款為:2,000萬元(不含設備價款),此外,合同還約定,由乙公司提供大樓所需安裝的電梯,價款800萬元。不考慮其他事項。依《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規定,安裝企業乙應納營業稅為:(2000+800)×3%=84萬元。
接上案例,其他事項不變,將大樓所需安裝的電梯改由建設單位B公司提供。依《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建設方提供的設備,其價款不計入建筑業勞務的營業額,此時,乙企業應納營業稅為:2000×3%=60萬元,與籌劃前相比節約24萬元(84-60萬元)。
該籌劃納稅人需要注意:“設備”的范圍,可以參見(財稅[2003]16號)中“具體設備名單可由省級地方稅務機關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列舉”的規定,因此,企業在籌劃時仍應以省級地稅機關列舉的設備為準。
總之,自增值稅轉型后,建筑安裝企業要想長久地獲得稅收等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就必須密切注意國家有關稅收法律法規的變化,并根據國家稅收法律環境的變化及時修訂或調整納稅籌劃,使之符合國家稅收政策法令的規定。
(作者單位:濟南西卡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參考文獻:
[1]蔡昌.企業納稅籌劃方案設計技巧.中國經濟出版社,2008.
【關鍵詞】 營業稅 增值稅 勘測設計行業 影響
“十二五”期間,我國為了改變經濟結構的不合理、產業發展不健全的現狀,不斷地加快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的戰略部署。在稅制改革上就是將過去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從而優化我國稅制結構。通過在稅制上的調整,促進我國服務業的戰略發展,避免稅收的重復征收,降低企業納稅成本,促進企業的持續發展。2012年7月25日,營改增的試點范圍從上海推廣到了北京等10個省。在營業稅改增值稅的納稅征收范圍的基本規定中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交通運輸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應按照本辦法繳納增值稅,不再繳納營業稅?!辈糠脂F代服務業明確規定了包括工程勘察勘探服務,因此,勘察設計單位由原來的營業稅改為增值稅繳納。本文通過分析營改增對勘測設計行業的影響,進一步探討勘測設計行業營改增后的應對策略。
一、“營改增”對勘測設計行業的影響分析
1、“營改增”后的設計行業稅負不減反增
2011年11月,營改增在上海正式啟動試點。政策的目的旨在通過稅制調整避免重復征稅。但是,勘測設計單位的實際情況反映稅負不減反增。增值稅的稅制特征是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增加值部分需要繳稅,因此,企業的稅收負擔是受企業的增加值的高低影響??睖y設計單位是增加值較高的單位,據上海的勘測設計行業的增值稅的實際繳納情況反映,企業的稅負雖然比預期的提升要小,但是相對于以前的營業稅的繳納,稅負有稍微的上升。造成稅負的上升的原因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是稅率的提升造成稅收負擔增加。其次是進項稅抵扣的不足。再次是上升的稅負不能夠轉移。此外,勘測設計單位的收費在一年中缺乏均衡性,收費較集中在歲末年初。因此,對于營業稅改增值稅的工作對勘察設計行業的影響有待進一步的分析。
2、“營改增”對時點和收入確認方式產生影響
營業稅和增值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均為開具發票的當天。雖然,“營改增”的收入確認方式以及時點等造成影響不大,但是以下幾點影響值得關注。首先是收入指標的下降。增值稅屬于價外稅,因此,在確認收入的時候收入指標有所下降,因此需要價稅分離。其次,定金需提前納稅??睖y設計行業經常需要采用預收定金的方式來提供相應的服務,但是由于服務尚未提供,定金不屬于收入的確認范圍。納稅時間應該是應稅服務發生當天。但是由于客戶具有較強議價能力,需要提前獲得增值稅的專用發票,造成設計單位必須將預付定金計入銷項稅額繳納增值稅。再次,實際收入有所減少。營改增在試點之后出現了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即使獲得了增值稅發票,也無法進行相應的抵扣。因此,試點單位在保持原先的服務價格不變的情況下,需要自行承擔這部分稅負,當成本沒有發生同步減少,那么實際收入將會減少。
3、“營改增”對合同簽訂產生影響
“營改增”對企業合同的簽訂影響不大,但是,仍然有幾點需要重視。首先,選擇合作伙伴。合作伙伴的選擇可以優先考慮稅改地區的單位。因為稅改地區的單位可以開增值稅發票,能夠合理地降低企業稅收負擔。其次,簽訂價稅分離的合同。通過簽訂價稅分離的合同,有效地體現了稅制改革的優越性和合理性。再次,完善合同中的信息補充。為了保證增值稅發票的信息的準確性,可以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增值稅發票中的信息。
4、“營改增”對發票管理的影響
增值稅專用發票在日常的管理、開具、認證、抵扣等方面都有嚴格的要求。所以,增值稅發票的管理是稅改過程中十分重要的影響因素。因此,必須重視增值稅發票的管理。需要安排專人負責操作增值稅發票的領購、開具以及認證抵扣等工作。并且,建立客戶臺賬,通過優先選擇納稅人,做到進項稅額的抵扣,有效降低稅負。
二、勘測設計企業“營改增”后的應對策略
1、加強對“營改增”的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
勘察設計單位在“營改增”之后,要加大對財務人員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在“營改增”進行試點之后,勘察設計單位的納稅人在納稅上發生顯著變化,之前的營業稅的稅收減免和收稅申報的政策都被終止,應該按照企業的增值稅的相關規定進行調整。因此,企業的財務人員應該加強對營改增試點初期的相關的理論和業務知識的更新,以便在實際的工作中進行熟練運用。其次,財務管理人員應該加強對企業的營改增之后的納稅籌劃的培訓。密切關注營改增過后的稅制的銜接工作。在新舊制度進行變化的過程中,及時關注財稅部門的政策的出臺和變化,對優惠政策進行有效把握,為企業的稅收負擔降低壓力。
2、加強勘察設計企業的納稅籌劃管理
(1)要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營改增政策中規定,對營業稅延續原有的優惠政策??睖y設計行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可以把握這一政策優惠。另外,營改增政策中還對勘測設計行業的稅率進行了優惠,企業在執行納稅籌劃的過程中,需要加以有效的應用。
(2)選擇合理的納稅人身份進行納稅籌劃。增值稅的繳納過程中,具體可以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納稅人的身份對納稅籌劃產生不同影響??睖y設計單位中,對于超過小規模標準的應稅銷售額的勘察設計單位,通過進行稅收比較的方法納稅籌劃;另外,一般納稅人需要有比較健全的制度進行會計核算,并且需要配有專業的會計人員,這些造成了勘測設計單位的財務核算成本的增加。同時,一般會計納稅人在進行增值稅征收管理上也較為復雜,造成的財務和物力的投入也較多,這些都會給納稅成本造成壓力。因此,勘測單位的營改增后的納稅籌劃,必須對單位納稅人的身份充分考慮。
(3)提高領導層的重視和部門間的協同。由于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課稅原理不同,因此勘測單位必須做好納稅籌劃的總體部署,通過對單位的整體業務進行梳理,檢查勘測設計單位的利潤空間和利潤增長點。另外,部門之間需要協作,增值稅的稅負的高低不是財務部門一個部門的事情,增值稅的繳納離不開對銷項稅的計算以及對進項稅的抵扣。
(4)要建立合法的應對營改增的納稅籌劃方案。在應對營改增的過程中,制定的納稅籌劃方案及應對措施必須在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范圍內進行,及時根據國家的相關稅收法規的變化,對勘測設計單位的稅收籌劃進行優化和調整,在進行稅收籌劃的過程中,必須按照現行的法律進行會計賬目的處理。對于納稅籌劃方案的選擇,不能完全認為最優的方案就是稅負低的方案,必須充分考慮機會成本,實施稅收籌劃方案增加的費用和放棄其他方案的機會收益不大于稅收負擔的減少額,那么選擇這個方案具有可行性。另外,在進行納稅籌劃的過程中,要充分考慮到時間價值因素,不能夠只重視繳納的稅款金額的減少。有時候,延遲繳納稅款比繳納稅款的金額減少更加有利,因為延遲繳納稅款所發生的納稅額度不會少,但是會減少未來稅款的現值。
3、加強“營改增”后的會計處理方法
在勘察設計行業的營改增后,對于銷項稅的計算以及進項稅的抵扣,最終需要反應到財務核算這塊。因此,在稅改后,需要結合增值稅的核算法則,制定適合單位的稅金體系。另外,稅改工作對勘察設計單位的財務管理的影響涉及到方方面面,因此,必須通過各種渠道和方法,做好單位內部的數據統計、分析和信息處理、反饋等,促進勘察設計單位的納稅籌劃有效執行。
4、加強增值稅發票管理,防范違反犯罪行為發生
“營改增”對于勘察設計企業的發票的管理提高了難度。過去的勘察設計企業都是通過手工開具營業稅發票。然而實施營改增之后,增值稅發票必須通過機打完成,增值稅發票的規范性和嚴密性有所提高,因此,增值稅發票的管理難度大大增加。并且,取得增值稅發票還有可以抵扣與不可以抵扣之分,這就要求財務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限制內到稅務部門對進項稅發票進行驗證??辈煸O計單位在具體結合納稅主體的實際情形,加強對于發票的開具、空白票的管理以及納稅申報的管理。嚴格管理增值稅發票的開具,防止偽造和虛開增值稅發票。制定嚴格的發票管理制度,通過制度對增值稅發票管理中出現的不法行為進行監管和打擊。
勘察設計單位在“營改增”之后,對于企業所承受的稅收負擔可以得到一定程度上的緩解。許多的勘察設計單位尤其是規模較小的設計單位,由于稅收問題導致了資金鏈的斷裂而造成危機。因此,營改增的政策的執行對于勘察設計單位的發展意義重大,但是,在營改增的過程中,企業必須積極應對,通過做好有效的納稅籌劃等應對措施,充分地對營改增政策進行利用實現稅收的合理化和最小化,降低企業負擔。營改增對企業稅負壓力是增是減不能一概而論,新形勢下,營改增的征稅范圍逐步擴大到全部的商品和服務,是符合國際慣例的,對我國的稅收體制的改革具有重大意義。
【參考文獻】
[1]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上海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1〕111號)[S].2011.
[關鍵詞]營改增;勘測設計;納稅籌劃
[DOI]10.13939/ki.zgsc.2015.02.052
“十二五”期間,我國為了改變經濟結構的不合理,產業發展不健全的現狀,不斷動腳加快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的戰略部署。在稅制改革上就是將過去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從而優化我國稅制結構。“營改增”是我國現階段實施的一項重要的稅制改革,是推動經濟結構調整、促進發展轉型的一項重大改革,也是結構性減稅的重要內容??睖y設計企業隨著管理體制與經濟體制不斷的改革,涉及的稅收事務日益增多,怎樣在營改增稅收背景下,搞好自身的稅收籌劃,使企業實現“稅收利益最大化”,是現在經營者首要考慮的問題。
1 勘測設計企業的稅收特點
勘測設計企業的經營業務有其自身特殊性,其工程周期一般比較長,有的工程跨越幾個年度甚至更久,而且工程項目所處的位置一般比較偏遠,這些特點決定了勘測設計企業的稅收特點,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勘測設計企業內部一般下設很多一級核算單位,包括勘探、咨詢、監理、巖土以及測量等,這些單位并不單獨處理稅收籌劃事宜,而是由設計企業統一來進行稅收籌劃。
(2)勘測設計企業下屬的一級承包單位在經營中并不獨立繳納稅收,而是由單位總部來負責稅款的繳納。其中,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如果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齊全,可以獨立繳納稅金。
(3)勘測設計企業大多數是按照季度或者半年度的時長來結算收入與獎金,稅收的波動范圍比較大,有時候甚至會出現某一段時間費用支出高于收入的情況。
2 “營改增”對勘測設計企業帶來的影響
2.1 給企業經濟效益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
營改增政策對企業的經濟效益也有一些負面影響,這主要是由于對企業收入和利潤的影響導致的。首先,營改增會給一些企業銷代收入的確認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營改增之后,一些企業的收入下降幅度比較大,超過了成本下降的幅度,企業的利潤水平有所下降。由于營業稅屬于價內稅,而增值稅屬于價外稅,營改增之后,在原有的定價體系沒有相應的變化的情況下,企業一部分營業額轉變成為增值稅的銷項稅額,作為開票方的企業的收入往往會產生一定幅度的下降,利潤也相應地降低。其次,企業核算營業稅主要是通過“營業稅金及其附加”會計科目進行的,這一科目被歸集為企業的成本費用,在營改增實施之后,增值稅不會被計入成本費用,這導致企業賬面利潤產生一定程度的虛增。
2.2 對時點和收入確認方式產生影響
營業稅和增值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均為開具發票的當天。雖然,“營改增”的收入確認方式以及時點等造成影響不大,但是以下幾點影響值得關注。首先,是收入指標的下降。增值稅屬于價外稅,因此,在確認收入的時候收入指標有所下降,因此需要價稅分離。其次,遞進提前納稅??睖y設計行業經常需要采用預收定金的方式來提供相應的服務,但是由于服務尚未提供,定金不屬于收入的確認范圍。納稅時間應該是應稅服務發生當天。但是由于客戶具有較強議價能力,需要提前獲得增值稅的專用發票,造成設計單位必須將預付定金計入銷項稅額繳納增值稅。
2.3 對企業經營管理模式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營改增”政策實施之后,有利于促進企業不斷地創新完善經營管理模式,尤其是企業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以及稅務管理等,從而倒逼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我國的很多中小型勘測設計企業經營管理水平比較低,尤其在稅務管理方面存在著不小的漏洞,例如稅收發票管理不規范、納稅籌劃工作不完善等。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之后,企業為了能夠享受到改革帶來的稅收利好,必須對自身的經營管理模式進行完善。首先,營改增政策實施之后,由于增值稅的計算繳納要比營業稅多出很多環節,尤其是增值稅繳納中存在進項稅額抵扣這一環節,稅收機關對進項稅的抵扣需要嚴格按照發票來辦理,所以在這種“以票抵扣”的制度背景下,企業必須對運行模式、組織架構以及業務模式等進行改革,另外還需要對供應商以及客戶做出謹慎的選擇。其次,營改增之后,由于增值稅的計算和繳納環節比營業稅復雜很多,企業需要在發票管理以及稅務申報等環節加強管理,有利于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
2.4 勘測設計企業的稅負不降反升
“營改增”的實施目的在于避免重復征稅這一弊端,減少征收稅種,從而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然而,由于營改增政策并未在全國單位內得到落實,營業稅和增值稅并行的局面仍然在很多地方存在,這給營改增政策有效性的發揮帶來了很大的不利影響。由于很多企業不交納增值稅,有的企業發票管理中漏洞較大,這導致一些企業無法取得必要的增值稅進項發票進行抵扣,企業很大一部分增值稅進項稅額無法抵扣,導致稅收負擔沒有取得明顯下降。以上海市勘測設計行業試點“營改增”的實踐來看,很多勘測設計企業在繳納增值稅后,稅收負擔相較以往的營業稅繳納甚至有所上升。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主要有:首先,勘測設計行業繳納增值稅的稅率上升,而由于一些企業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方面的漏洞導致進項稅額難以得到有效抵扣,這造成了企業稅負的提升;另外,勘測設計行業的收費在一年中分布很不均衡,收費的時點多集中在年末,這也是稅負提升的一個重要因素。
3 “營改增”后勘測設計企業的稅收籌劃措施3.1 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
營改增政策中規定,對營業稅延續原有的優惠政策??睖y設計行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可以把握這一政策優惠。另外,營改增政策中還對勘測設計行業的稅率進行了優惠,企業在執行納稅籌劃的過程中,需要加以有效的應用。對于“營改增”中并未明確提及的優惠政策,勘測設計企業應努力創造條件,享受到更多的稅收優惠;勘測設計行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不僅僅要關注營改增方面,還應該從企業整體的稅收負擔進行計量,將所得稅等因素的影響考慮在內。例如營改增之后,勘測設計企業所得稅繳納中所扣除的成本費用以及流轉稅等有所減少。與營改增政策實施之前相比,企業現在所繳納的增值稅不允許在稅前扣除,同時企業的勞務費用以及運輸費用等不能作為成本費用項目在稅前扣除。因此,勘測設計行業在進行納稅籌劃的時候,一定要將所得稅的變化因素考慮在內,從企業整體稅負上進行合理的稅收安排。
3.2 選擇合理的納稅人身份進行納稅籌劃
增值稅的繳納過程中,具體可以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納稅人的身份對納稅籌劃產生不同影響??睖y設計單位中,對于超過小規模標準的應稅銷售額的勘測設計單位,通過進行稅收比較的方法納稅籌劃。另外,一般納稅人需要有比較健全的制度進行會計核算,并且需要配有專業的會計人員,這些造成了勘測設計單位的財務核算成本的增加。同時,一般會計納稅人在進行增值稅征收管理上也較為復雜,造成的財務和物力的投入也較多,這些都會給納稅成本造成壓力。因此,勘測單位的營改增后的納稅籌劃,必須對單位納稅人的身份進行充分考慮。
3.3 建立合法的納稅籌劃方案
在納稅籌劃的過程中,必須在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范圍內進行,及時地根據國家的相關稅收法規的變化,對勘測設計單位的稅收籌劃進行優化和調整,在進行稅收籌劃的過程中,必須按照現行的法律進行會計賬目的處理。對于納稅籌劃方案的選擇,不能完全認為最優的方案就是稅負低的方案,必須充分考慮機會成本,實施稅收籌劃方案增加的費用和放棄其他方案的機會收益不大于稅收負擔的減少額,那么選擇這個方案具有可行性。另外,在進行納稅籌劃的過程中,要充分地考慮到時間價值因素,不能夠只重視繳納的稅款金額的減少。有時候,延遲繳納稅款比繳納稅款的金額減少更加有利,因為延遲繳納稅款所發生的納稅額度不會少,但是會減少未來稅款的現值。
3.4 規范企業的財務核算體系,加強稅務管理
勘測設計企業在營改增實施之后,企業增值稅銷項的計算以及進項稅額的抵扣等,都需要有規范的財務核算體系作為支持。在稅收改革之后,企業在日常的財務核算中需要考慮增值稅的計算繳納,因此企業的稅金核算體系也要隨之變化。營改增政策的實施對勘測設計行業財務管理的影響是全方位的,企業一定要加強重視,完善財務核算體系,做好企業內部數據收集、統計、分析以及信息處理等工作,為企業稅收籌劃方案的有效執行奠定基礎。其次,營改增對勘測設計企業的稅務管理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企業應該有針對性地加強稅務管理,尤其要強化增值稅發票管理,明確企業內部財務、稅務、物資采購等各個部門的權責,從而最大限度地保護企業的稅務利益。
參考文獻:
[1]張麗晨.“營改增”對鑒證服務類企業的稅負影響[J].北方經濟,2012(24).
一、納稅籌劃是財務人員的安排以及“事后諸葛”或是“事后先生”
首先要明確,納稅籌劃應是在納稅義務發生之前,而不是在納稅義務發生之后,如果納稅義務已經發生,所謂進行的籌劃可能涉及偷稅問題了。納稅籌劃應該是企業全體人員的事情,不僅僅是財務人員的工作。舉例說明,在選擇納稅人身份時的籌劃思路。我國增值稅納稅人分為兩類: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由于兩者使用征稅方法不同,因此就有可能導致二者稅收負擔存在一定的差異。稅法規定符合條件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申請轉為一般納稅人,這就為納稅籌劃提供了空間。2009年1月1日起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的是征收率統一為3%,不能抵扣進項。企業為了減輕增值稅稅負,需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從而決定如何選擇。一般來講,企業可以根據以下標準來判斷兩者之間增值稅稅收負擔的差異。1.增值率判斷法,增值率是企業產品的增值額占不含稅銷售額的比例。當增值率為17.65%兩者稅負相當。當增值率小于17.65%時,企業為一般納稅人稅負小于小規模納稅人;當增值率大于17.65%時,企業作為一般納稅人稅負大于小規模納稅人。2.購貨額占銷售額的比重法,當企業購貨額占銷售額的比重為82.35%時,兩稅納稅人的增值稅稅收負擔相當,如果比重大于82.35%,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稅收負擔輕于小規模納稅人;如果比重小于82.35%,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稅負重于小規模納稅人。
企業在設立時,可以根據以上標準來判斷其自身所負擔的增值稅。對此小型企業一般可以先選擇小規模納稅人的身份,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積累企業的各項指標數據,然后再進行籌劃,這樣的結果就比較確定。所以這就需要事前進行的安排,而不是事后財務人員根據已經生成數據簡單的計算應該交多少稅。
二、納稅籌劃即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鉆稅法漏洞及不明之處規避稅收的行為即為避稅
納稅籌劃并非簡單地利用稅收優惠所進行的一項工作。現實中納稅籌劃與避稅其實是一回事。英國經濟學家西蒙·詹姆斯曾指出:“會計師們把避稅稱為稅務籌劃,以強調這種行為的合法性”。業務招待費的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的第四十三條的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兩個標準取其低。對企業來說想方設法會找一些規模較大的商務酒店,把相關費用作為會議費用列支。從是否具備合理性這個角度分析這樣的避稅存在一定的風險性。
三、納稅籌劃只要不違反稅法則萬事大吉
納稅籌劃要合乎稅法,還要合乎其他相關法律,要合乎企業的生產經營特點,籌劃過程中所構建的事實要合乎常理。某企業生產銷售技術含量很高的設備,該公司銷售設備同時還需要向客戶提供技術指導。向客戶收取設備不含稅銷售額3000萬元以及技術服務費500萬元,按理企業就項此業務計得增值稅銷項稅額(3500*17%)595萬,很顯然增值稅負過高。如果該企業另外成立一家技術咨詢服務公司,對技術服務費進行分拆,那么500萬元的收入額可以按營業稅的相關規定進行納稅。兩者流轉稅的差額足以為企業節約稅費(85-27.5)57.5萬元。把企業的業務分開經營成立分公司還是子公司要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同時經濟業務涉及購銷貨合同,提供技術服務合同。
四、成功的納稅籌劃方案應該是得到稅務機關認可
納稅籌劃過程中與稅務機關進行必要的溝通是必要的,但是方案的成功與否取決是否為依法行事,在一定意義上,稅務機關說了也不算,一切應該做到有法可依。有關實習生的報酬是否可以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支付學生實習報酬有關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107號)規定,凡與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院校簽訂三年以上期限合作協議的企業,支付給學生實習期間的報酬,準予在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企業為學習生提供一個社會實踐的平臺,具有現實意義,但是《通知》之前是不允許扣除。
五、納稅籌劃方案納稅越少越好
企業價值最大化,是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的總目標。企業進行納稅籌劃往往只著眼稅負最輕,就被認為是最優的方案,實際上從某一業務方案中選擇可獲得最大化的利潤,才是納稅人最佳的經營方案,但有可能是增加稅負。如何選擇供應商?某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位于市區,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7%,教育費附加3%。2012年10月計劃外購一批貨物。假設該批貨物當月全部銷售,不含增值稅售價為80萬元。在購進時有下列三種方案:
(一)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處購入,該貨物的不含稅價為60萬元,增值稅款為10.2萬元,為購進該批貨物企業實際支付70.2萬元。
(二)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入,由稅務機關按3%的征收率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價格為58.5萬元,增值稅款為1.755萬元,為購進該批貨物企業實際支付60.255萬元。
(三)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入,取得普通發票,價格為58.4萬。此時該企業應該選擇哪個方案?選擇供應商的標準:不是應按稅額最小,不是花錢最少的方案,而是利潤最大化的方案分析:
總結:1、該選擇決策過程適用于一般納稅人,因為涉及到進項稅額抵扣、城建及教育費附加的計算。
2、選擇的標準:利潤最大化。
六、稅收籌劃即納稅人或者稅務中介機構幫助納稅人變相偷逃稅的行為
兩者有著本質的差別。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偷稅是違法行為。某公司董事長購買私人物品,或者干脆拿假發票來報銷售。這就涉及偷稅,產生了納稅風險。財企[2009]242號規定:企業為職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訊待遇,已經實行貨幣化改革的,按月按標準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應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因此,這類補貼應計算個人所得稅。如果進行適當的安排,公車私用,以企業購入小車提供給員工,這樣即規避了個人所得稅;相關的燃油費維修費可以合理入帳,同時也規避了企業所得稅。
關鍵詞:鐵路企業;納稅籌劃;發票管理;風險防范
一、鐵路企業納稅籌劃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納稅籌劃的重視度不足
由于鐵路企業的觀念表陳舊,管理者對納稅籌劃的重視度不足,沒有考慮到納稅籌劃帶來的深遠影響,對全新的稅制改革變化關注較少。由于稅制改革會對企業的財務指標與數據都產生影響。如果能夠進行合理的進項稅額抵扣,合理利用增值稅的優惠政策,便能夠有效降低成本的支出,鐵路企業應當給予納稅籌劃相應的重視。(二)納稅籌劃的風險管理機制不健全通常情況下,在鐵路企業內部實施納稅籌劃,可能會受到內部因素與外部因素的影響,導致納稅籌劃無法如期進行,產生許多經濟損失。鐵路企業在開展稅收籌劃工作的時候,面臨許多風險問題,首先就是納稅籌劃目標與做法方面的差異,企業沒有深刻的理解稅制改革的內涵,導致制定的納稅方案會被相關稅務機關認定為違法行為。其次,納稅籌劃工作操作不合理,或是內部管理機制不健全,都可能會引發納稅風險。
(三)缺乏專業的納稅籌劃人才
基于新時期背景下,鐵路企業的工作人員不僅要專業水平過關,還要了解稅法的要求與規定,及時洞察市場環境的變化。但就實際情況進行分析,許多財務人員都沒有從事過于增值稅相關的活動,導致出現發票管理不規范的問題,監管力度不足。另外,在開展稅收核算工作的時候,鐵路企業忽視了增值稅的因素,無法享受國家頒布的稅收優惠政策,進而導致企業的稅負增加。
二、鐵路企業納稅籌劃的有效措施
(一)擴大自身的發展規模,開展合理的納稅籌劃工作
鐵路企業在不斷擴大自身發展規模的基礎上,需要對規模經營收益與稅負因素在內的規模經營風險進行考慮,還有企業的成本支出問題。財務人員要了解預期稅負支出成本、預期收益與預期現金流量等,對企業的發展規模進行合理的論證與決策?;诖?,鐵路企業在開展稅務籌劃工作的時候,需要對相關的稅收法律政策變化情況進行研究,以便于在開展籌劃實踐工作的時候,能夠運用國家現行的稅收優惠政策。對內部的各項業務進行不斷地調整,把控稅制變化的發展規律。財務人員要明確稅收籌劃并不是一味地降低成本支出,而是要從整體的利益角度進行分析,促進內部管理機制的改革,實現產業結構的優化與調整。在編制納稅籌劃方案的時候,不僅要符合國家稅法的規定,還要保證可操作性,符合行業的規定與鐵路企業的經營目標,為企業創造出實際的利益。
(二)抓住增值稅繳稅時機,獲得較多的進項稅抵扣
首先,鐵路企業要想有效降低稅負的支出,就要結合當下的政策,抓住增值稅的合理繳稅時機,進而降低稅收。例如有些鐵路企業有采購或是維修的工作任務,工作人員就要在事前確定采購時間,還要對進項稅與銷項稅的配比進行科學化的調控,盡可能消除提前繳納稅款的現象,在當月取得增值稅的專用發票,使當月就能夠取得進項稅的抵扣。在當月底確認收入的時候,確定下一個月的形式,使鐵路企業能夠實現延期納稅,避免出現提前繳稅的現象。其次,鐵路企業在產生采購費用、設備維修費用時,應當選擇能夠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合作方。只有確定其擁有一般納稅人的資格,并從質量與價格等其他的條件上進行對比,采取貨比三家的方式,用最低的成本獲取到最優的材料。通過利用增值稅發票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能夠合理降低稅負支出。再次,逐步加強鐵路企業與各個單位之間的溝通與聯系,獨立進行核算管理工作,進而改善各個基層單位納稅主體缺乏的問題。通過不斷加強辦理稅務登記的方式,不斷增強納稅籌劃的意識。最后,通過會計處理的方式開展合理的納稅籌劃工作,鐵路企業在新會計準則允許的條件下,選擇合理的會計政策,逐步達到節稅的目的。例如針對所得稅的稅基問題,一般情況下,鐵路建設資金與財政補貼不需要納入到應稅收入當中。在開展鐵路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的問題上,可以從折舊年限與折舊方式入手,開展納稅籌劃工作。在廣告費、招待費與研發費用方面,應當將超出稅法規定的費用,以業務宣傳費的名目進行支出處理。
(三)加強發票使用的管理,開展納稅籌劃風險控制
鐵路企業需要意識到增值稅發票與納稅籌劃的重要意義,對發票的開具、抵扣與保管等工作需要不斷強化監督,還要制定相關的管控制度,并根據分離的原則,制定票據進行專人管理,對于重要的財務崗位不能由同一名員工擔任,還要構建票據的明細賬,站段的開票點需要向財務部門領取發票,還要做好記錄與交付工作。針對進項稅的抵扣工作,財務人員要給予足夠的重視,提前做好申報工作,根據當前的預繳技術,開展全面的核算工作,對于可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抵扣與掃描的認證,逐步強化發票的管理與使用工作。與此同時,鐵路企業應當成立專門的稅收籌劃小組,開展內部的風險管理工作,具有包括風險評估、籌劃方案制定與監測工作,并結合各個環節中的風險因素,制定緊急事件的應急預案。鐵路企業要從資源配置、成本管理與各個環節入手,夯實基礎性的工作。通過建立長效的保障機制,促進各個部門之間的聯系,搭建健全的信息化平臺,并將工作任務滲透到各個項目當中。最后,鐵路企業要保證納稅籌劃方案的靈活性,通過制定一些環節的備選方案,預留準備金,在資金緊張的時候能夠及時獲取到賬款。
(四)加強納稅人才隊伍建設,完善納稅籌劃環境
由于稅制體制處于不斷改革的背景下,納稅籌劃工作的難度不斷增加,相關的工作人員不僅要全面的掌控稅法政策,還要結合鐵路企業經營的特殊性,不斷提升自身的專業素質。企業可以定期開展稅法培訓、技術培訓等工作,建立完善的審核機制,將員工的薪資與納稅籌劃方案相結合,樹立健全的獎懲機制,激發工作人員的積極性。通過在內部建立納稅人才對蘇的方式,制定出科學化的納稅籌劃方案。鐵路企業也要憑借自身的努力,打造良好的納稅籌劃環境,制定成熟的籌劃方案,加強與稅務機關的交流與溝通,促進稅收籌劃工作的順利開展,提高鐵路企業的工作效率,實現企業的戰略性發展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