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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審計收費 審計獨立性 影響 對策
一、我國CPA審計收費存在的問題及其對審計獨立性的影響
(一)審計收費的支付方式對審計獨立性的影響
我國現行的審計費用支付方式是由事務所直接向被審計客戶收取審計費用,客戶管理當局充當實際委托人。這種方式導致審計人缺乏經濟上的獨立性,形成對被審計單位財務上的一定程度的依存性。我國CPA審計收費對審計獨立性的影響,在被客戶掌握了經濟命脈的情況下,會計師事務所很可能在遇到重大審計問題時受到經濟威脅,為了維持自身的經營,作出順應客戶管理當局意志的妥協,從而影響其獨立性。
(二)審計收費的費用額度對審計獨立性的影響
在我國,行業中的惡性競爭所導致的過低的審計費用會對獨立性產生重大的影響:迫使事務所減少審計程序和審計時間,雇傭更多的初審人員來代替注冊會計師,以損害審計質量為代價來減少審計成本,這樣有可能無法查出重大的審計問題,即便發現,也有可能迫于審計費用的壓力而與被審單位合謀。
(三)審計收費的費用結構對審計獨立性的影響
這里的費用結構指主要是指某一客戶的付費占整個事務所收入的比例。當某一或某幾家客戶所提供的審計收費占事務所整個費用收入總和的比重很大時,該事務所就有可能單純從利益出發,屈從于客戶管理當局的壓力,將很難保持獨立性。
(四)審計收費支付時間對審計獨立性的影響
審計費用的拖欠對獨立性的損害非常嚴重。所謂拖欠審計費用,一般是指在連續審計下截止簽訂本年度審計業務約定書時尚未完全支付上年度審計費用,在變更審計下對前任事務所尚未完全支付審計費用的行為。拖欠的審計費用是對今后年度審計工作的影響,說明上市公司和事務所之間存在著非本年度審計費用外的經濟利益關系,形式上與實質上均未完全獨立。
(五)審計收費的披露對審計獨立性的影響
我國審計收費的披露透明度不高,披露不充分,只是含糊公布一個數據,不能夠幫助使用者進行更為有效地決策,同時不利于監管機構掌握被審計單位與會計師事務所之間的經濟聯系,不利于社會各方利用這一信息的透明度,及時獲得相關的信息。
二、完善審計收費制度,提高審計獨立性的思路與對策
(一)對審計收費方式進行改革
針對我國現有的直接收費的方式的弊端,有一種在獨立性方面具有很大優越性的審計模式基于賬務報表保險制度的審計委托模式。
財務報表保險,是指公司不再任命和支付報酬給注冊會計師,而是購買財務報表保險,使投資者在面臨財務報表虛假陳述所帶來的損失時,可以獲得保險賠償。公司所能獲得的保額和為此支付的保險費將被公布。由保險公司任命并且支付報酬給注冊會計師,讓他們對潛在投保人的財務報表的準確性提供鑒定。那些公布高保額和低保險費組合的公司將脫穎而出,在投資者的眼中他們具有高質量的財務報表。因此,每家公司都將渴望得到更高的保額并且支付更少的保險費。這將導致報表質量的一次飛躍。
財務報表保險制度將保險公司置于整個審計委托模式的核心地位,由財產所有人通過批準購買財務報表保險的形式,委托保險公司聘請注冊會計師對公司的財務報表進行審計。在此模式中,注冊會計師直接對保險公司負責,而由于保險公司在財務報表質量方面與股東利益的趨同,保險公司將樂于為注冊會計師提供客觀勤勉的對公司的財務報表發表真實意見的動因。這就改變了傳統的審計關系,取消了注冊會計師與公司管理層的利益關聯,增強了注冊會計師審計的獨立性。
(二)制定合理的審計收費標準,適當提高審計收費金額
我國財政監管部門可以借鑒國際慣例,以審計工作小時為基本依據來制定全國統一的審計收費標準,并要求會計師事務所根據公司的規模、銷售收入、財務狀況和所處行業會計處理的復雜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事先預測出工作量和不同級別審計人員的配備需要,并根據不同級別審計人員的小時收費標準,來確定最終的審計費用,這樣就可以解決收費標準不統一、收費水平高低懸殊的問題。
(三)對審計收費費用結構的改革
這可以通過兩個方面來實現,一是通過事務所之間的合并、重組來擴大事務所的規模,增強與客戶討價還價的能力,并且還可以讓國內的事務所像四大一樣可以去承接非審計業務,漸漸降低某一被審計客戶對事務所的影響,加強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二是強制規定某客戶審計費用占事務所全部收入的比例。
(四)對審計收費支付時間的改革
審計收費應該在外勤工作結束時按照約定的數額支付全部或大部分。盡管此時還有許多需要與上市公司溝通并調整的事項,審計意見也未形成,但審計工作的主體已經完成,審計意見對上市公司誠然重要,但這是事務所而不是公司的事情。我國也要對委托人支付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收費的時間做出明確規定,尤其應要求公司對審計費用的拖欠進行披露,以提高透明度,使投資者及社會公眾對事務所的獨立性作出自己的判斷。
(五)建立審計收費披露制度,增強審計收費的透明度
針對審計費用的披露問題,我國應重新制定條文或修訂原有規定,務求完善、堅持集中性、詳細性和強制性披露,信息披露形式可以指定網站,或指定報紙,也可以使兩者結合。同時,應加大對審計收費披露制度的監管,加強對不規范披露的懲罰力度。另外,事務所審計業務和非審計業務的收費應分別披露,以避免非審計業務收入過大而造成對獨立性的不良影響。
參考文獻:
楊中環.對我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收費標準的思考.價格月刊.2004(7).
【關鍵詞】 城鄉 基本公共服務 均等化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經濟社會高速發展,極大地增強了綜合國力,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有了根本的改變。并且,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眾對教育、醫療、公共衛生、社會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的需求也越來越高,深層次的矛盾越來越突出,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快速發展,實現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供給,就顯得尤為重要。
1. 城鄉基本公共服務非均等化的表現
1.1基礎教育服務
基礎教育作為最基本的教育階段是培養人才的基礎和保障,是不可忽視的環節。盡管我國在普及義務教育方面取得顯著成就,城鄉義務教育在入學率上的差距已大大縮小,但城鄉義務教育經費支出、辦學條件和教師水平仍存在較大差距,即便農村學生與城市學生接受同等層次的義務教育,受條件所限,農村的教育質量仍不及城市。以遼寧省為例,農村基礎教育在發展水平上與城市相比存在較大差距,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城鄉教育資源分配不公平。各級政府在教育經費、師資等方面優先考慮城市,而農村教育資源有限,無法滿足需求。二是城鄉義務教育環境存在較大差距。從硬件來看,農村學校教學和辦公環境、教學儀器、實驗設備等都不如城市。三是農村師資力量薄弱,難以滿足義務教育的需要。由于農村教師待遇差,生活條件艱苦,一般大學生都不愿意到農村教書,更不用說優秀教師了。師資的短缺致使一個老師往往教授多門課程。農村教師數量的短缺加上教師素質的低下導致農村教學質量遠遠落后于城市。
1.2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在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方面,農民獲得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能力遠低于城鎮居民,政府財政更多的是投入到城市,造成城鄉醫療水平差距較大。城市擁有最優質的醫療資源,農村缺醫少藥的情況沒有得到根本改觀,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情況仍較為普遍。以遼寧省為例,在醫療衛生資源方面,約40%的城鎮人口就占有近70%的醫療資源,而60%的農村人口卻僅占有僅30%的醫療資源。在醫務人員業務水平方面,農村醫務人員業務水平較低。由于經濟和環境等因素,高學歷和高水平的醫務人員都涌向城市。農村的醫務人員在學歷和職稱水平上都低于城市。在醫療設施方面,城市醫院規模大、數量多、設備先進,而農村只有衛生所、醫務室,而且數量少,設備陳舊。從每千人口醫療衛生人員服務配備情況來看,差距更為明顯,城市每千人擁有衛生技術人員8.26人,農村僅為3.24人,城市每千人擁有執業(助理)醫師3.27人,農村僅為1.5人,城市每千人擁有注冊護士3.53人,農村僅為0.95人
1.3基本社會保障服務
基本社會保障是指國家和社會通過立法對國民收入進行分配和再分配,對社會成員特別是生活有特殊困難的人們的基本生活權利給予保障的社會安全制度。基本社會保障的本質是維護社會公平進而促進社會穩定發展①。一般而言,基本社會保障由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優撫安置等組成。目前,我國城鎮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是比較健全的,在城市目前已基本形成統一的、覆蓋率較高,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的社會保障體系。城市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已大致建成,進入完善發展階段,城市社會保障范圍涵蓋就業、再就業、最低生活保障、最低工資、社會保險、優撫救濟、救助等多項內容,然而,在農村雖然也有獨立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但是和城市相比差異很大,農村僅有五保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社會救助、優撫救濟等,并且保障水平普遍較低。以遼寧省為例,到2011年,遼寧省城市的低保標準為310.6元,農村的低保標準僅為160.52元,前者是后者的1.93倍,從城鄉低保覆蓋面來看,2010年遼寧省城市享受低保人數為125.95萬人,低保覆蓋面為5.87%,農村享受低保人數為92.9萬人,低保覆蓋面為4.4%,農村比城市低1.47個比分點。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及失地農民、農民工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也遠落后于城市。城鄉間社會保障水平和質量存在較大的差距,且在不斷擴大,城鄉間社會保障存在嚴重的非平衡性和非均等性。
1.4基礎設施及公共環境
基礎設施是指為社會生產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務的物質工程設施,是用于保證國家或地區社會經濟活動正常進行的公共服務系統②。城鄉基礎設施的不均等是導致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差距的主要原因,我國城鄉基礎設施的不均等是顯而易見的,在城市,供水供電設施完善,道路寬闊平坦,交通便利。城市社區基本都有活動中心、健身中心、公園等等。而在農村,供水供電設施不完善。廣大農村地區還存在飲水安全問題;農村電網薄弱,特別是在用電高峰期,經常會因電壓太低而停電。農村道路狹窄,坑坑洼洼,很多農村道路都沒有安裝路燈,由于夜間沒有路燈照明而導致交通事故的情況經常發生。農村交通不便,大部分農村至今沒有通公交或公交線路單一,限制了農民的出行和與外界的聯系。財政對城鄉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也是存在差異的。以遼寧省為例, 2010年,遼寧省在城鎮的固定資產投資為15106.33億元,而在農村的固定資產投資只有936.70億元,城鄉之間固定資產投資差距巨大。從公共環境的角度來看,政府在城市投入大量的資金和精力治理污染、保護環境,對農村的環境保護卻很少關注。農村的環境保護及污染治理主要依靠農民的自發意識,其保護范圍、環境污染治理效果可想而知。
2. 原因分析
2.1城鄉二元結構的長期存在
城鄉二元結構和地區間梯次發展戰略疊加所導致的后果是城鎮與鄉村、東部與西部之間的發展差異巨大,而這種差異不是短期內政策調整所能彌補的,必將是個較為漫長的過程。而業已存在的地區間發展差異是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改革所不能繞過去的“鴻溝”。受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和城鄉長期分割政策影響,我國地方財政提供的公共產品支出存在城鄉間嚴重不均現象。養老保障、基礎教育、公共設施與基礎設施等隱性公共服務與產品都存在著明顯的城鄉差異。
2.2地方政府的財權與事權不匹配
各級政府間由于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的職責界定不清楚,導致地方政府的財權和事權不匹配,出現了財權上移、事權下放的現象,即在財政收入的分配上,中央占有較大比重,地方政府所占比重相對較小,但是在財政支出上,尤其是那些和民生密切相關領域的支出,地方政府要承擔較大的責任。事權長期層層下移,財權又過于集中在上級政府部門,使各級政府部門的事權、財權不對等,從而影響基本公共服務有效而穩定地供給。比如對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的支出,主要還是要依靠地方政府的財力支持。雖然中央政府占有較大財政收入比重符合發展趨勢,但是如果由地方政府承擔過多事權,會使得地方政府承擔較大財政壓力,影響地方政府的積極性。
2.3社會組織發展緩慢
目前我國仍處在市場經濟初級階段,由于諸多因素的制約,市民社會發育程度還很不成熟,各種社會組織的發育不健全,社會的治理程度還比較低。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務生產和供給中居于絕對主導地位,社會組織不僅處于參與程度十分有限的從屬地位,而且難以對政府生產和供給的基本公共服務進行有效的評估、監督和制衡。相對于國外基本公共服務多元參與的格局,我國依然是基本公共服務政府一元主導的格局,而且受路徑依賴性的影響,預計在相當長的時間內,難以形成多元參與生產和供給基本公共服務的格局。另外目前我國社會組織管理的法律、法規還不夠健全,缺乏完善的法律體系保護是社會組織發展緩慢的另一大原因,也是許多社會組織主動依附政府機構的重要原因。
3. 促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對策
3.1完善公共財政的支出結構
科學、合理地轉移支付是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直接而又容易見效的手段。正因為如此,許多專家認為“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擴大公共財政覆蓋面,讓全體社會成員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制度安排。③”然而大量的事實表明,地方政府對轉移支付的資金未必能做到公平分配。諸如,在經費缺乏背景下,部門間利益競爭導致轉移支付的資金沒有被公平、合理安排,促使部門間亂用、濫用、挪用資金等現象不斷產生;公共服務部門內部未能把資金用于最需要的群體或地區,使真正需要援助的對象沒能得到服務,導致嚴重的不公等。其實,完善公共財政政策不僅要克服基本公共服務的財政供給不足問題,而且要解決財政供給不均問題。地方對轉移支付資金必須公平分配,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的財政供給均等化。為此,增加部門經費開支透明度,提高受服務對象的知情權、參與權,是預防公共財政轉移支付分配不均的有效辦法。在對公共服務支出進行績效審計時,應特別考慮公共服務支出的公平性問題。
3.2提高農村基本公共服務的質量
長期以來,在城鄉二元體制大背景下,我國一直實行城鄉二元的公共服務體制,城鄉居民公共服務的提供機制不同,公共財政資源配置帶有特別明顯的工業偏好和城市偏好,城市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基本由公共財政供給,而農村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供給主要不是靠公共財政,而是靠農民自己。因此,農村要想得到高質量的基本公共服務,除了政府加大對農村投入外,還應該考慮集中利用農村現有的有限基本公共服務資源。事實上這是可取的,也符合我國農村實際。相對來說,農村地廣人稀,且近幾年的計劃生育使人口數量減少;同時,大量農民工涌入城市,農村的基本公共服務資源尤其是人力資源、設備、設施等利用率低。這種現實,要求政府應該考慮農村現有基本公共服務資源的集中利用。可考慮在公共財政投入數量不變前提下,根據各地具體情況適當合并農村學校、農村衛生院、農村基礎設施,集中利用資金、人力資源、設備、設施,以提高公共服務質量,縮小與城市的差距。從長遠來看,除了集中利用農村基本公共服務資源外,還可考慮加速城鎮化。因為,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程度高低,與城鎮化、工業化的程度高低相關。城鎮化、工業化的程度越高,基本公共服務資源被集中利用的程度就越高,基本公共服務就越均等。
3.3健全政府公共服務績效管理和評估體系
政府的公共服務績效管理和評估體系對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改革起到“羅盤式”的校正和指引作用。只有健全政府公共服務績效管理和評估體系,才能使公共財政支出結構變化具備足夠的制度動力,才能逐步實現公共財政支出由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向以基本公共服務為中心轉變。公共服務績效評價體系包括政府自身的績效評估和公眾對政府公共服務質量的評議。迄今為止,政府自身的績效評估相對比較完善,但公眾對政府公共服務的評價體系尚未建立健全。將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納入政績考核體系,建立以基本公共服務為導向的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強化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職能,以提供基本公共服務數量和質量以及人民群眾滿意度來考核各級政府,保證不偏離人民受益、人民滿意的原則,以提高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實施效果。特別是,要建立以基本公共服務為導向的干部績效考核制度。包括:一是增加基本公共服務在干部政績考核體系中的權重。如圍繞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的發展狀況,可將入學率、社會保障覆蓋率、城鎮登記失業率、農村合作醫療覆蓋率、及城鄉居民滿意度、幸福感等衡量居民生活質量的重要指標納入政府績效考核范圍。二是將群眾滿意度作為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因素,使廣大民眾的評價成為影響干部升遷的重要因素。這樣也會倒逼政府轉變職能,加快向公共服務型政府轉變。
3.4轉變政府職能,建立公共服務型政府
公共服務型政府以提供公共服務為導向,或者說公共服務型政府的主要職責在于為社會公眾提供公共服務。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公共財政與公共服務型政府的共同職能。雖然公共財政的職能與政府職能不盡相同,但是對于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任務來說,政府需要通過公共財政手段來實現,而公共財政政策則需要圍繞公共服務型政府的宗旨來設置。從滿足公民的基本權利要求而言,實現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要求政府能夠提供某種制度或機制,使公民在享用基本公共服務時能夠實現機會公平、規則公平和結果公平。基于我國城鄉有別、區域發展差異較大的國情,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不等于基本公共服務的平均化,均等化實質上體現的是一種公平的思想,因此,公共服務型政府的首要職能是保證公民在享用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務上具有公平的機會,即在基本公共服務提供的決策機制、融資機制和監督機制上都要盡可能地消除歧視性動機,保證處于不同境遇的公民均能在自己的可及范圍內盡可能公平地享用基本公共服務;其次是公共服務型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務的提供與分配上要制定公平的規則,消除社會矛盾,減少不穩定因素;第三是發揮政府宏觀調控的優勢,合理調劑公共財政資源,努力實現全體公民在基本公共服務上的均等化。
注釋:
①吳建華,查麗艷.我國城鄉基本公共服務非均等化研究[J].商業研究,2011,(08),157-158.
②baidu詞條.基礎設施建設[EB/OL].http:///view/277705.htm.
③國際視野中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N].中國經濟時報,2009-08-27.
參考文獻:
[1] 鐘振強,宋丹兵.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及其評價指標體系[J].吉林工商學院學報,2008(2).
[2] 丁元竹.我國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過程中標準建設問題[J].甘肅理論學刊,2008(5).
[3] 陳昌盛.中國政府公共服務:基本價值取向與綜合績效評估[J].財政研究,2007(6).
[4] 金人慶.完善公共財政制度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J].求是,2006(22).
[5] 王謙.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理論思考[J].中央財經大學學報,2008(1).
[6] 岳軍.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與公共財政制度創新[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11.
[關鍵詞]城市垃圾;污水;財經;對策
[中圖分類號 ] F205 [ 文獻標識碼 ] A [文章編號]1673-0461(2012)11-0094-04
一、河北省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資金來源與運用現狀
自2002年國家計委、建設部、國家環保總局《關于推進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產業化發展的意見》以來,各地積極推進城市污水垃圾產業化、市場化的進程,河北省政府及相關部門也在2008年先后了《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河北省城市污水處理費收費管理辦法》、《河北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管理辦法》、《河北省市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省級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大力推進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產業化,為城市污水垃圾處理提供了有力的資金保障。
根據河北省財政廳、物價局、環保局、建設廳先后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污水處理費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征收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實施辦法》,河北省各市目前均已開征污水、垃圾處理費。
按照河北省污水處理費收費管理辦法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河北省城市污水處理費標準調整為:按用水量計算,居民用水調整為0.80元/m3,非居民用水調整為1.00元/m3(含排水設施有償使用費);按排水量計征的,排水量按用水量的85%計算;對持有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戶、持有特困證的特困戶及持有低保證的低保戶的居民城市污水處理費,仍執行原0.60元/m3。以保定市為例,生活污水收費標準為0.85元/m3。①
按照河北省征收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實施辦法,各地也出臺了本地的垃圾收費標準,以保定市為例:在個人交納部分,市區常住人口為3元/戶,暫住人口為2元/人;單位交納部分,單位在職職工為1元/人,各級各類學校(按在籍生數)為0.2元/人;經營者交納部分,賓館、酒店、醫院等為1元/床,農貿、集貿市場為1.5元/攤,休閑娛樂場所為0.3元/m2,商業零售企業為0.2元/m2,餐飲業為0.4元/m2,出租車、公交車為1元/車,客運車輛為2元/車。以上收費標準均以月為單位,企業停產、半停產及學校放假期間免征費用。②
河北省一系列收費和資金管理辦法的出臺,較大地提高了河北省的污水垃圾處理能力。到2009年,河北省共建成污水集中處理廠161座,形成污水處理能力753.2萬m3/日,城市(含縣城)污水處理率達75%以上;共建成垃圾無害化處理場72座,形成垃圾處理能力26,196噸/日,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65%以上。③
二、河北省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的財經政策存在的問題
雖然在城市污水垃圾處理方面采取了諸多措施以保障其資金之需,但仍有一些不盡人意之處,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現行排污收費政策仍存在一定缺陷
自2008年河北省推進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產業化以來,現行收費政策產生了積極效應,但仍存在一些不合理的現象。
首先,排污收費存在實際的困難。例如,某常住居民有兩套住房,只居住一處,另一處出租給外來人口,那么,到底是按兩戶居民標準收費,還是一處按常住居民標準,一處按外來人口,此標準由誰來掌握,信息由誰來提供,征收由誰來執行,都缺乏具體有效的措施。
其次,單因子收費不盡合理。例如,非居民用水調整為1.00元,排水量按用水量的85%計算,沒有考慮水的具體用途與處理成本的差異。
第三,部分排污費為濃度收費。例如,根據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調整排污費征收標準的通知,我省廢氣SO2征收標準由2008年的每污染當量0.96元調整為2009年的1.20元。
最后,收費標準差強人意。某些收費標準沒有綜合考慮本地的經濟水平和居民的承受能力,強行推出。例如保定市居民個人交納的費用與石家莊、承德、衡水、張家口等市持平或略高外,賓館、酒店、醫院、娛樂場所等交納的費用均大大低于其他城市水平,這與保定人均GDP在全省的排位是不相稱的。
(二)資金來源途徑較為單一,費用收繳率較低
盡管河北省在推進垃圾污水處理市場化的進程有了較大進展,但資金來源渠道主要依靠行政收費和財政撥款兩種方式,與先進省份相比,在利用外資、民間資本等方面還有欠缺,與國際上先進國家的做法差距更大。
雖然垃圾處理費開征面不斷加大,但費用收繳率較低。到2009年底,河北省143個市縣已全部開征污水處理費和垃圾處理費(以下并稱為“兩費”),但其中110個市縣污水處理費收繳率不足90%;118個市縣垃圾處理費收繳率達不到80%,其中,污水收費標準達到0.8元/m3的為141個,垃圾收費標準達3元/月/人的137個。然而,兩費的收繳率明顯偏低:污水處理費收繳率達到90%以上的僅占23.1%,垃圾處理費收繳率達到80%以上的僅占17.5%。④
在開征面受限、費用收繳率低、總量不足的情況下,想要完全實現污水垃圾處理的“三化”(即投資主體多元化、運營主體企業化、運行管理市場化)是有較大難度的。
(三)資金合理使用缺乏監管
據報道,2010年年底,國家下達河北省監測和執法業務用房第一批資金,支持了12個監測執法業務用房項目。2011年5月,環保部來檢查項目進展,結果并不理想,有6個縣的項目仍未動工。爭取到了資金支持,但不能及時使用,不僅會影響項目的實施效果,也會影響今后河北省資金的申請。二是安全。2010年年底,河北省環保廳通過對“十一五”期間省屬直收電廠檢查,發現某些項目擅自變更實施方案、改變項目規模。⑤
另外,就是資金使用安全的問題。每類資金都有相應的用途及管理規定,必須對資金的使用加強管理,做到專款專用,杜絕“截、挪、卡、留”等現象。同時,要根據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之規定,對于違反資金使用管理規定的,追究相應法律的責任。在違法使用環保資金方面,盡管河北省沒有此類相關報導,但周邊省份的情況應該引以為鑒。(2010年1月25 日[焦點訪談]排污費竟成“人頭費”: 河南省審計廳在審計中發現,河南省平頂山市的六個區縣環保局挪用排污費1,000多萬,用來養超編人員。)
(四)投融資體制有待健全
首先,投資、融資缺乏市場氛圍。目前,社會資本進入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行業的法律法規不健全,政府監管部門責權利不明確,國家對于某些融資方式限制過嚴,從而導致融資渠道狹窄,投資風險加大,進而制約了該行業的發展。
其次,投資運營主體發育尚不成熟。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行業內仍然以國有資本為主,缺乏優秀的民間資本主體。在吸收社會資金方面捉襟見肘,除了政府政策性貸款之外,金融行業的資金來源渠道匱乏。部分進入污水垃圾處理行業的經濟實體由于不具備上市資格,也是“告貸無門”。
(五)中央和地方相關的財政稅收支持政策較少
首先,現行稅收政策的激勵機制較弱。盡管我國幾次稅制改革在節能減排方面有了一定成效,但現行資源稅、消費稅、車船稅等稅種在調節節能降耗方面仍存在不足,主要體現在通過稅式支出對節能節水調節的力度較弱,在鼓勵污水垃圾處理設備的研發與技術推廣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較少等。
其次,現行財政體制存在缺陷。主要表現在污水垃圾處理中政府事權與市場事權界定不清,中央與地方財權與事權配置不合理,地方各級政府的財權與事權劃分不合理,事權與財權配置不合理,這些將影響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能力,對污水垃圾處理產生制約。
第三,現行轉移支付制度不完善。主要表現在,盡管轉移支付形式較多,相互之間卻缺乏統一的協調機制,省以下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尚不完善,轉移支付制度缺乏相應的法律保證、現行轉移支付制度未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由此造成對于污水垃圾處理未能給予足夠的重視,資金保證發生困難的現象就在所難免。
三、河北省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的財經政策對策
(一)改革收費辦法
首先,確定適度的收費標準。污水垃圾處理處理屬于公益事業,完全產業化、市場化是不合時宜的,要區分對待:對于居民的污水垃圾收費采用適度收費,處理費用不足的剩余部分由財政補貼,對于經營單位采用“誰受益、誰負擔”的原則,積極推進市場化程度,按效益高低確定收費標準。
其次,改進現行計費辦法。現行計費辦法過于單一,不能很好地體現量能負擔原則,可以嘗試按戶籍人口法、水系數法、住房面積法綜合測算,由于上述各種方法各有優缺點,所以采用戶籍人口、用水量、住房面積加權計算的方法,可以矯正某一方法的不足。
第三,使用多種收費方式。河北省物價局、建設廳冀價(2008)26號文件規定,對居民和城市暫住人員收取的城市垃圾處理費可委托服務機構(供水、供電、燃氣),居委會或物業單位代收。⑥當然,規定雖然很明確,但在實際執行中部門之間難以協調,為從根本上解決收費難的問題,需要國家和地方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同時,妥善選擇污水、垃圾處理費的征收載體,努力提高費用征繳率。有條件的城市可考慮設立公用事業收費聯合服務機構,負責城市水、電、煤氣、有線電視、垃圾處理費等公用事業的收費業務,方便用戶繳費,并通過電子信息手段,實行收費、結算聯網,逐步實現公用事業收費“一卡通”,以此從根本上解決收費成本過高和生活垃圾處理資金不足問題,確保生活垃圾處理產生化工作健康發展。
(二)有效降低污水垃圾的處置成本
首先,大力提倡垃圾分類回收。采取多種獎勵或補貼措施鼓勵居民進行垃圾分類,加強公眾意識的引導,提高污水、垃圾處理收費的社會認同。當然,也不排除采用經濟處罰的辦法,使居民養成良好的習慣。例如,日前《杭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已經原則通過,如果不按規定進行垃圾分類,且拒不改正的,對個人處以每次50元罰款,對單位處以500元/m3罰款。⑦
其次,有效提高垃圾處理技術。由簡單填埋發展為多種處理技術并舉,根據財政水平和支付能力,鼓勵地方建立垃圾焚燒發電、堆肥、沼氣技術,以抵減部分處置成本,提高污水垃圾回收效率。
(三)拓寬融資渠道
首先,采用多種投資經營模式。要大力推進污水和垃圾處理特許經營、市場化和產業化進程,通過對傳統行業企業的產權收購而進入污水、垃圾處理產業的主戰場。以資本為紐帶,實現現有國有行業企業主體本身的產權多元化,從體制和機制上激活傳統的行業主力。通過合資、合作、BOT(即“建設—經營—轉讓”模式) 、TOT(即“移交—經營—移交”模式)等多種方式,廣泛吸納社會各種經濟成份資金及外資,積極搭建各種投資洽談會、招商會,成立城市建設投資公司或市政公用事業資產運營公司等平臺,做好污水和垃圾處理項目招商引資工作。利用社會資本的金融優勢、機制優勢,協同傳統污水、垃圾行業主體的經驗優勢,快速提升和壯大競爭主體實力,優化行業的產業結構,有效支撐市場化的投資與運營。
其次,盤活存量國有資產。通過政府幾十年來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行業的投資,已經積累了可觀的資產。這些資產通過產權出讓形式收回資金后,可以將資金進一步投入到城市污水、垃圾處理中不能市場化的領域。
第三,積極爭取國家資金。隨著“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推進,國家高度重視節能減排的工作,尤其是污水和垃圾處理問題。因此,應利用國家發改委、住房城鄉建設部每年都組織申報年度中央預算內投資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備選項目,積極爭取河北省未列入國家相關規劃的污水和垃圾處理項目納入國家計劃,取得更多的國家資金支持。
最后,努力爭取國際貸款。各地在項目建設中爭取商業銀行貸款的同時,要充分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優惠貸款和外國政府贈款,爭取取得更多支持。縣級市和縣城項目要進行“打捆”,積極爭取外國政府貸款和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貸款,加快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
(四)加強資金監管,確保資金使用效益
首先,對資金使用要實行全程監管。從污水垃圾處理資金撥付到工程建設的竣工驗收,要全程跟蹤資金的流向和使用情況,建立資金使用臺賬,做到時時監控,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保證資金使用效果。
其次,建立獎懲機制。污水垃圾處理資金申請及使用要和項目實施結果掛鉤。對于項目實施達不到預期效果、實際總投資與預算投資差別較大或者擅自改變實施方案施工的,與此后的資金申請掛鉤,不再支持或者限制申報。對于資金使用與項目實施中出現違法行為的,按有關規定對相關人員追究相應責任。
第三,建立一系列項目管理制度。從污水垃圾處理的項目報告制度、項目檢查制度、項目資金驗收制度到項目績效管理制度,應逐步建立健全,以保證資金的安全有效運用。
(五)加大財稅調節力度
1. 理順現行地方財權財力分配關系,加大地方財力支持力度
首先,克服現行財政體制不足,先行一步調整地方的財權財力分配政策,處理好省級與市級、市級與縣級在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的財力分配比例問題。
其次,增加省級專項補助資金。盡管每年省政府都安排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工程建設專項補助資金,但仍不足以彌補該項目的資金缺口,今后應繼續加大投資力度,用于未列入國家相關規劃的污水和垃圾處理項目建設資金補助。
第三,加大市縣級地方財政投入。在爭取國家、省級相關項目資金的同時,各市、縣(市)財政不能做“鐵公雞”,也要落實項目建設的配套資金。在地方能夠行使的稅收法規制定和征收的權利范圍內,發揮城市維護建設稅等地方稅收在城市污水垃圾處理方面的調節作用,保證城市建設維護稅等部分地方財政資金用于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
第四,全面實行財政補貼由直補改為以獎代補。采用“以獎代補”的方式支持地方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傳統“批項目”的方式相比,更加有利于調動地方政府的積極性。在資金使用過程中,通過財政監管機構隨時對其進行監督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發現和處理,并作為下一年度安排資金時的參考因素,這樣有助于建立項目單位自覺加強資金監管的內在約束和激勵機制,加快推進污水處理產業化進程。
第五,污水垃圾處理設備投資實行“撥改貸”。 傳統的污水垃圾處理設備投資由國家預算無償撥款,缺乏經濟效益,為加強建設單位的經濟責任制,提高投資收益,國家可以繼續推行“撥改貸”。
2. 大力強化稅式支出
首先,采用一系列的稅收優惠措施以促進污水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在堅持執行國家和省已經確定的營業稅、增值稅等方面減免政策的基礎上,擴大減免方式和內容,如定期稅收減免、減免固定資產稅再加一定比例的減免、普遍退稅加特別退稅、在原有折舊率的基礎上再增加比例不等的特別折舊率等等。這些措施將有力地調動企業對環保設備進行投資的積極性。
3. 積極推進環境保護稅的開征
在環境污染、能源危機,以及全球經濟一體化等情形下,如何治理環境、做到節能環保,已不再是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的事情。因此,在眾多國家如美國、瑞典、日本、韓國等相繼開征環境保護稅的今天,我們可以借鑒其經驗,適時開征環境保護稅,建立以環境保護稅為模式的綠色稅收體系,不僅是大勢所趨,而且是可持續發展的一種必然選擇。
在完善我國綠色稅收體系的過程中,選擇適當的體系模式,是保證貫徹“稅收中性”原則,有力發揮其保護資源環境功能的關鍵所在。在國際上,綠色稅收體系的模式不外乎有三種,即:獨立型綠色稅收體系模式、融入型綠色稅收體系模式和稅費共存型綠色稅收體系模式。從總體上看,三種模式各有利弊。因此,在選擇具體模式時必須考慮以下因素:①模式的選擇應保持原有宏觀總體稅負穩定;②模式的選擇不能降低經濟主體的競爭力,尤其是國際競爭力;③模式的選擇不能使低收入者的利益受到侵害;最后,模式的選擇應充分考慮我國現階段稅制改革的背景。
由此可見,我國綠色稅收體系的模式要受到當前社會經濟條件及稅收體系的制約。該體系模式的選擇一定要立足我國國情,在目前處于“稅費共存”型綠色稅收體系模式的情況下,近期內的體系改革宜采取溫和的融入型模式,待將來條件成熟后再選擇獨立型模式,從而建立起適合我國國情,分步驟、分層次、遵循循環經濟發展模式的綠色稅收體系,最終形成“一主兩輔、多稅互補”的綠色稅收體系。這里的“一主”是指以環境保護稅為主,“兩輔”是指以資源稅和消費稅為輔,“多稅互補”是指在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多個稅種中貫徹綠色環保理念。
(六)財政、稅收、環保部門建立的聯動機制
財政、稅收、環保部門建立的聯動機制,即:環保監測、收費標準由環保部門制定執行、費用和稅款征收由稅務部門負責、環保資金的投入由財政部門負責。當然還要談到如何保證環保部門的辦公及人員經費,如何調動該部門積極性的問題。
[注 釋]
① 資料來源:。
⑦ 資料來源:http:///society/2/detail_2012_09/16/1 7646374_0.shtml。
[參考文獻]
[1]李風偉.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的現狀與對策研究[J].內蒙古科技與經濟,2009,(10).
[2]姜海平. 城市垃圾處理產業化發展的對策思考[J].經濟師,2011,(2).
[3]曹 娜.我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價格研究[D].中國地質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0.
[4]聶 倩,曹美蓉.從實踐層次探討促進江西循環經濟發展的財稅政策[J].企業經濟,2010(2).
[5]梁小剛.促進武漢城市圈環境保護的財稅政策研究[D].漢理工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0.
Financial and Economic Countermeasures of Urban Sewage
and Garbage Treatment in Hebei Province
Zhang Xinmiao1 ,Li Keqiao2
(1.Baoding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Baoding 071051,China;2.Hebei University, Baoding 071002,China)
[摘要]票據融資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一條有效途徑,在具體運作中具有獨特的優勢。近年來,票據市場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不容忽視且亟待解決的問題。正視這些問題,引導中小企業票據融資市場走向規范、有序、高效的道路,其可行的政策選擇主要有:切實堅持商業匯票的真實貿易背景原則,加強對票據的合規性管理;積極穩妥地發展票據市場工具,在重點推廣使用商業承兌匯票的同時,開展融資性票據的試點工作;盡快建立健全區域性的統一票據市場;加強票據融資的風險防范等。
[關鍵詞]中小企業;票據融資;承兌;貼現
現階段,我國中小企業的融資除了股權融資、銀行貸款融資和債券融資外,票據融資也將成為其重要的方式。我國票據市場在經歷了1998~2000年的發展和2001年的規范整頓之后,目前逐漸進入良性、健康的發展軌道,對中小企業融資與發展的支撐作用將日益凸現。
一、票據融資在中小企業融資中的獨特優
票據是具有一定格式的、由債權人和債務人約定到期由債務人無條件地支付一定金額的債務憑證,包括匯票、支票、本票。它除了具有支付、結算、匯兌、信用、流通、自動清償等功能外,還具有短期資金(一般在6個月以內)融通的功能,即票據可以充當融資工具,促使資金在資金盈余單位與資金短缺單位之間流動,實現資金融通之目的。票據本身特有的功能,使票據融資在我國中小企業的短期資金融通方面具有無可比擬的優勢:
1.票據融資保證充分,可提升中小企業的商業信用,促進企業之間短期資金的融通。目前,我國中小企業大多由于達不到商業銀行貸款標準與等級,難以從銀行及時補充流動資金。同時,各商業銀行在加強風險管理后,又紛紛出現惜貸現象。這樣一來,就使得資金的需求和供給陷入了兩難的境地。票據融資則有利于解決這個問題:商業銀行通過對企業票據的承兌貼現將原來計劃用于貸款卻放不出去的資金不斷輸入這個較為安全的市場。商業銀行在付出現金后可以拿票據向央行再貼現,或向總行以票據作抵押貸款。這樣從央行到商業銀行再到企業的貨幣通路就打通了。另外,票據融資過程中還可以進一步引進銀行信用,將銀行信用與商業信用有機地結合起來(如由金融機構介入,擔任票據的保證人或付款人),從而提高商業信用,增加中小企業利用商業信用融資的機會。
2.票據融資簡便靈活,中小企業可以不受企業規模限制而方便地籌措資金。銀行目前的信用評級標準主要是按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標準設定的,存在著對中小企業的標準“歧視”,從而導致中小企業因達不到信用等級標準而不能順利申請到貸款。采用銀行承兌匯票貼現融資,則基本不受企業規模的限制,中小企業可輕松地“用明天的錢賺后天的錢”。持有未到期銀行承兌匯票的中小企業若急需資金,可立即到銀行辦理貼現,利用貼現所得資金組織生產,從而創造高于貼現息的資金使用收益。
3.票據融資可以降低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利用票據融資,要比向銀行貸款的成本低得多。如農業銀行山東省德州市分行對中小企業開辦全額、非全額保證金存款抵押和定期存單抵押的銀行承兌匯票業務,只要企業將一部分存款預先存入銀行,就可以簽發銀行承兌匯票,這不但使中小企業解決了交易和支付問題,扣除辦理匯票的手續費(我國目前匯票的手續費較低),還能從存款利息上獲利。
4.票據融資可優化銀企關系,實現銀企雙贏。采用商業匯票融資,一方面可以方便中小企業的資金融通;另一方面,商業銀行可通過辦理票據業務收取手續費,還可以將貼現票據在同業銀行之間辦理轉貼現或向中央銀行申請再貼現,從而在分散商業銀行風險的同時,從中獲取較大的利差收益。由于票據貼現的壞帳率只有千分之五,票據放款比信用放款風險小,因此票據業務也已成為部分商業銀行新的利潤增長點。
二、中小企業票據融資中亟待解決的問題
1.票據的真實貿易背景問題。現行的票據,不論是銀行承兌匯票,還是商業承兌匯票,都只是交易性票據。交易性票據首先是一種結算工具和支付手段,此類票據的簽發和流通轉讓的依據只能是真實的貿易往來。但是,包括中小企業在內的眾多企業不依據貿易背景簽發、承兌商業匯票,一些商業銀行承兌、貼現商業匯票時未真正堅持真實貿易背景原則的不合規現象屢有發生。2003年,山東省審計部門發現,雖然商業銀行在辦理票據業務時履行了審查之責,跟單資料也基本齊備,但延伸追蹤檢查的結果表明,相當數量的票據不具有真實貿易背景。這種把商業匯票作為融資性票據使用,脫離貿易背景簽發、承兌的商業匯票實際上是一種短期債券。由于《票據法》尚未對這種情況做出解釋和說明,而且市場對這種融資性票據也沒有相應的信用評級制度,其潛在風險不容忽視。
2.票據市場工具單一性問題。根據現行《票據法》的規定,票據市場主體只能辦理交易性票據業務,不能辦理融資性票據業務。而目前在交易性票據中,銀行承兌匯票所占的比重又高達87%,商業承兌匯票所占比重僅為13%.這種近乎單一票據的市場限制了中小企業票據融資的規模和范圍,使其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依賴于銀行信用。另一方面,也不利于金融機構防范票據風險和保持票據市場的健康持續發展。
3.金融機構對票據業務的內控管理問題。目前,票據貼現、轉貼現是賣方市場,商業銀行持有票據的意愿較強。一些金融機構為擴大承兌規模,規避承兌保證金管理制度,通過對辦理承兌業務的中小企業發放貸款用于其繳納承兌保證金;一些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在辦理票據業務時存在無序競爭,故意降低票據交易跟單資料要求;有些商業銀行為增加本行票據業務份額,以票據業務創新為由,降低票據交易利率,放寬承兌、貼現標準。比如:買方付息貼現業務將承兌風險和貼現風險集中在同一銀行;商業承兌匯票保貼業務客觀上造成收票人放松對出票(承兌)人資信狀況的核查;同業間以打包和光票形式辦理轉貼現,實際是同業質押融資;個別銀行為爭得票源甚至搞逆向操作,先給予貼現資金后辦理票據貼現手續,等等。這一系列違規違法的做法雖然客觀上增加了銀行的票據業務量和中小企業的融資總量,但是,盲目擴大承兌、無序競爭的票據市場所帶來的風險遠遠大于它所解決的問題。
4.央行對票據市場的有效調控問題。自2001年再貼現利率上調后,再貼現急驟下降。再貼現余額由2000年末的1256億元下降到2003年8月末的31億元,央行再貼現已淡出票據市場。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票據再貼現作為貨幣政策傳導工具作用的發揮,不利于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完善和貨幣政策操作的有效性。
三、中小企業票據融資的未來政策選擇
目前,承兌票據和貼現未到期匯票等渠道給中小企業提供了多種資金來源,為其發展注入新的活力,同時提高了銀行資金的使用效益,擴大了業務經營范圍。這一業務將是今后我國商業銀行的資產運用新方向,是商業銀行發展業務的一個新的重要增長點。為了更好地發揮票據融資的優勢,引導中小企業票據融資向更規范、有序方向發展,最終實現銀企雙贏之效果,近期可以考慮在以下方面做出政策選擇。
1.切實堅持商業匯票的真實貿易背景原則,加強對票據的合規性管理。堅持商業匯票的真實貿易背景原則,是現階段票據市場健康發展的首選政策。票據市場的發展盡管尚處于交易性票據階段,但企業簽發、承兌商業匯票和商業銀行承兌、貼現商業匯票必須合法合規,必須依據真實貿易背景。對違規票據行為,尤其是對虛構貿易背景簽發、承兌、貼現商業匯票的市場主體,要通過建立通報制度、退出交易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嚴肅查處。同時,各金融機構應加強對其分支機構的承兌授權管理,嚴禁發放貸款作為承兌保證金,控制承兌風險。
2.積極穩妥地發展票據市場工具,在重點推廣使用商業承兌匯票的同時,開展融資性票據的試點工作。鑒于社會信用環境現狀和票據市場發展的實際情況,應按照先交易性票據、后融資性票據,從以商業匯票(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為主、逐步推出本票(商業本票和銀行本票)業務的政策安排,發展票據市場工具。現階段,票據市場要再上一個臺階,關鍵在于商業承兌匯票的推廣使用要有所突破,并使之逐步成為主要的票據市場工具。同時,可考慮在規范管理的前提下,選擇一些地區和具備條件的商業銀行試辦本票業務,為今后發展融資性票據摸索經驗。客觀地分析,無真實貿易背景的融資性票據之所以禁而不絕,并大量流通于票據市場之中,是因為有市場需求:一方面企業有通過票據市場進行低成本融資的需要,另一方面,銀行也有投資商業票據進行資產結構調整的要求。嚴格的禁止,導致了企業想方設法以變通方式披上商業匯票的外衣,進入商業匯票市場進行融資,而銀行只要沒有償付風險,甚至會幫助企業進行變通。因此,與其讓融資性票據以變通方式存在于商業匯票之中,不如增加票據市場工具,適時推出商業本票,允許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商業本票進行融資。這樣的政策選擇,有利于剔除商業匯票市場交易中的非真實貿易背景票據,凈化現時的商業匯票業務,同時也有利于為發展融資性商業票據探索經驗,推進國內票據市場由單純的商業匯票向多樣化的商業票據市場發展,最終向國際票據市場看齊、靠攏。
3.盡快建立健全區域性的統一票據市場。目前應積極利用中心城市票據業務發展迅速和制度建設逐步加強的有利時機,通過降低再貼現利率,適度增加再貼現規模,并逐步取消再貼現的規模分配辦法,由市場供求決定再貼現數量,增加票據在各地區、各銀行之間的流動性,并在此基礎上形成區域性統一的票據市場。
(1)建立有效的外部監管和內部控制制度,進一步規范和支持票據市場發展。首先,央行通過對票據市場參與主體實施有效的外部監管,完善匯票業務管理機制,整頓市場秩序,加大對違規操作的處罰力度,改善市場環境,防止金融機構以降低利率等為條件的不正當競爭。其次,商業銀行要加強內控,嚴把承兌關,保證票據的真實貿易背景,防范融資風險。同時,在防范風險的前提下,適當降低中小企業辦理承兌的條件,降低保證金比例,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敞開銀行承兌之門,增強企業運用票據進行結算的主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