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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增長和居民儲蓄余額的不斷攀升,理財已經成為備受居民關注的話題,保險作為一種兼有保障、儲蓄和投資功能的產品成為人們不可忽視的理財工具。
一、保險理財的功能
(一)風險轉移
保險具有風險轉移的功能,這是保險最基本的功能。但是不同的保險類別,對于幫助個人和家庭實現理財規劃目標有不同的意義。
首先,從壽險方面來看,一是在家庭收入中占主要地位的人作為投保人和被保險人,購買終身壽險,當其去世時,家屬可以用保險金來解決撫養、贍養和教育費用問題。二是將下一代作為被保險人,以投保人死亡為保險金給付條件的教育類險種。這些都可以將家庭主要收入驟減后的風險降低到最小限度。
其次,對于絕大多數工薪階層而言,退休后將面臨著經濟收入能力下降,兒女贍養負擔過重的財務問題。而如果在工作期間購買了年金保險即可以起到平滑現金流的作用,這也是其他金融理財規劃所不具備的優勢。
最后,從非壽險的角度來看,可以轉移的由于財產損失、民事賠償責任等產生經濟損失的各類風險。
(二)合理規避稅收和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規定: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不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也就是說當被保險人死亡時,其保單受益人領取的保險金不用繳納各種稅收,也不用去償還被保險人的債務。這將使保險理財方式獲得了勝出其他金融理財產品的稅收優惠,并縮小了與其他高收益投資產品的稅后收益差距。
(三)抵御通貨膨脹
針對我國現階段通貨膨脹率較高的情況。即使存在銀行里,也不能保證存款的價值不發生變化。而保險恰恰可以避免由于通貨膨脹所帶來的資金嚴重縮水問題,因為大部分具有投資理財功能的保險為客戶提供保底和浮動的雙收益,其中近幾年在我國興起的投資連結保險抵御通貨膨脹的功能最為明顯。它在一般賬戶的基礎上開立投資賬戶,保單的現金價值隨著所選的投資組合中的投資業績的狀況而變動。即保險金額與投資收益相關,可以與當時的市場價值緊密相連,抵消通貨膨脹的壓力,從而使投保人既獲得資金的安全保障,又獲得了保險保障。
二、家庭保險理財應注意的問題
(一)選擇合理的繳費方式
繳費方式大體可以分為分期期繳和躉繳。躉繳方式具有很強的儲蓄性,但是保障性質低,由于其要求一次性繳付全部保險費,對個投保方的資金要求較高,但是對于那些有足夠資金但又缺乏投資專業知識的投保人來說,可以在避免通貨膨脹對其資金的削減,又可以很快得到保險保障。所以,在短期的非壽險中,建議采取躉繳的方式。分期繳則儲蓄性質低,保障性強。由于保費采取均衡保費的計算方式,分期繳納的保費包含了保障保費和儲蓄保費兩部分。而對于人壽保險來說,在保額不變的情況下將繳費期拉長可以減少死亡后繳納的保費。既平滑了投保人保險支出,又獲得了與躉繳同樣的保障。
(二)確定保險需求
保險不是買的越多越好。如果過多投資在保險上,一旦投保方出現財務問題,不能及時將所有保費按時繳納,也無法獲得正常的保險保障。所以,投保人要注意在自己真的有保險需求時來購買。首先,壽險對于投保方多數是一種長期性的投資,每年或每月都要有一定保費的支出這就要求投保人要有一定的經濟支付能力,一般是取家庭年儲蓄或結余的10%到20%較為合適。在有足夠的支付保費的能力以后,投保人應該根據自身對不同險種保障范圍的需求來購買保險,不同的個體在不同的時期會面臨不同的風險,決定了其對保險的需求范圍。是人身還是財產,是長壽還是健康問題,切不可盲目投保。從經驗的角度來看,在有限的經濟能力下,為成人投保比為兒女投保更實際,特別是家庭的“經濟支柱”,都有一定的年紀,其生活的風險比小孩子肯定要高一些。
(三)小心投保,謹慎退保
首先,投保人應謹慎選擇保險公司,對保險公司的資金規模、產品種類和業界口碑有一定的評估。其次,是對不同險種的甄別,尤其注意不同保險產品中的免責條款有什么不同,不可盲目貪圖便宜,由于保費的計算和保單中包含的保險保障的風險概率有很大關系,有些產品雖然便宜,但同時其保障的風險范圍也很有限。所以,免責條款越少對投保人越有利。此外,在選擇退保時更要謹慎,退保后有變為不可保本的可能性,從而永久失去獲得保險保障的機會。同時退保時投保人只能獲得保單的現金價值,對于初始費用較高的保單來說,退保對投保方來說會產生較大損失。無論從理財角度還是從獲得保險保障的角度來看,保險作為投資都是一項長期的計劃,他的回報在短期內可能不如其他的金融理財產品高,也可能只是無形的保障,但既然選擇了它,就要做到盡量的持之以恒,切忌好高騖遠,在短期內得不到高回報而選擇退保。畢竟,保險不是純投資產品,在保險期間內得到的無形的安全保障也是其他理財產品不能帶來的。
綜上所述,時代的發展要求我們換種思維看保險,超越長期以來把保險僅視為風險管理的基本、核心手段的思維,把保險定位于個人、家庭和企業的理財規劃組合工具或手段之一。
參考文獻:
步驟一:明確自己的理財需求,審慎對待保險理財
無論個人、家庭、企事業單位還是國家,作為不同規模的經濟體都離不開資金運用,均需科學理財。一般意義上講,理財就是賺錢,但是每一個經濟體的理財需求是不同的,有的為了賺錢,有的為了省錢,有的為了合法洗錢,有的為了規避風險和稅收。理財或資金運用的出發點不同,就應該通過不同的渠道理財,受不同的法律來調整。譬如銀行、證券和保險是傳統的三大理財模式,但其功能還是不同的:銀行是專業理財機構,可以通過儲蓄、中間業務、放貸和結算等方式為通過銀行理財的人們獲取收益;證券是高風險、高收益理財渠道,可能利潤很高也可能血本無歸;保險是風險管理行業,并非讓你賺錢,而是讓你通過轉嫁風險來省錢。其它還有房產理財、郵票理財、古玩理財等等不一而足,均有其不同的內涵和法律要求。
選擇保險理財是對的,也是科學理財的表現,在轉嫁風險的理財需求下首先應選擇保險理財,但在獲取高額利潤方面則不宜選擇保險理財。保險的主要功能是風險管理,通俗講是讓你低投入高保障,而非低投入高收益,這是有區別的。
步驟二:明確優質公司標準,選擇依法經營的保險公司
企業是有生命周期的,保險公司也不例外。確定優質公司標準,選擇一個依法規范經營的保險公司是必要的,不是危言聳聽。一個優秀的保險消費者不能因為大眾的跟風而成為保險理財的盲流,而應該更高一籌地去選擇自己的保險理財受托人,具備30年保險經營經驗的公司是首選。
具體到優質公司的標準,雖然多樣化但主要不外乎以下幾點:其一,構建了優質的保險公司文化。領導層是否具備較高的經營素質和法律素質,是否具備長遠和穩健的經營風格這都是至關重要的。其二,公司股東實力和保險素質較高。股東是保險公司的法律父母,股東素質的優劣和資金實力將決定保險公司的成長速度,較高的注冊資金和可能的追加資本都會延伸公司的壽命,具備豐富保險經驗和良好業績背景的股東是值得信任的。其三,公司依照法律穩健經營。自投資保險的整個流程可以看出一個公司的規范程度,產品開發的準確性和效率、銷售的專業性、核保過程的嚴謹性、服務的耐性和專業性以及理賠的準確性等等,這一系列環節可以觀察出公司的內在實力和規范程度。
步驟三:規劃保險理財方案,選擇高素質保險顧問
不同經濟單位對保險的需求大同小異,主要是財產和人身風險的轉嫁和穩健的投資收益。規劃和清晰切合自身需求的保險理財方案是必要的,譬如針對財產風險可以投保家財險、企財險、責任險,并且明晰其中的保險責任、免責條款以及糾紛解決方式,不能僅僅聽從保險顧問的解釋,還要研究具體的條款。很多企業投保企財險是為了規避地震等重大風險,但很多條款中地震風險是除外責任,到頭來事與愿違;再譬如人身保險理財中,應該按照意外險、重疾險、養老分紅險、萬能壽險和投資連結險的先后順序來進行,而不能一味地去想通過保險賺大錢,只投那種無保證的分紅險。筆者的一位醫生朋友保險意識不錯,他每年投保1萬元,30年后可回收100多萬元,這種情況要么被誤導,要么急于發財,丟了風險意識,是可怕的。
因為保險理財的長期性,保險公司提供的保險服務質量也是至關重要的,具體表現除了保險公司的綜合服務水平,還有具體保險顧問的綜合素質。實踐中,盡管保險行業和銀行一樣是金融行業,但保險顧問的社會地位并不高,國內更是如此,其主要原因還是保險中介的整體素質不高。目前,國內保險顧問的素質有所提高但遠遠不夠,哪怕是市場上較為優質的保險公司,其人員素質也應快速提高。選擇保險顧問,一要看其保險展業的法律資質,包括展業證書、展業資格證號等,必要時通過保險監管機構了解,實踐中已出現不少無合法資質人員騙取個人、企事業單位保險費的案件;二要看其保險專業素質,素質無定規,但從其對保險的認識、講解條款的到位與否、服務水平和能力等方面可以判斷出其程度的高低。
金愛麗是一名優秀的理財顧問,加盟人壽保險業10年來,她為2500多名不同社會階層、不同學歷、不同經歷、不同性別的人士做出科學的理財規劃。同時她還是一位保險教育家,10年來她先后培養出60余名行銷部經理、700多名客戶經理和業務經理、7000余專業理財顧問。截止到2005年12月,金愛麗領導的新華海淀支公司共創造保費收入16.5億元,為12萬客戶提供了近580億元的風險保障。僅僅2005年海淀支公司就辦理了各種理賠4300余起,理賠金額1200萬元,對于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家庭幸福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目前,金愛麗已經統領了一支在中國保險業聞名遐邇的營銷精英團隊。《卓越理財》雜志記者近期對金愛麗做了一次愉快的采訪,同時,記者也順訪了幾位與金愛麗熟悉的朋友。于是,一個鮮活、生動、激情并富有愛心的職業女性形象深深刻在了記者腦海中。
溝通理財觀念深入淺出
“理財已經成為每個中國家庭的第一生產力,科學理財已經成為百姓生活的當務之急。作為一個掌管家庭財務的女性,在家庭理財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更應該學會理財懂得理財。”這是金愛麗一直以來在倡導的理財理念。
記者在采訪中與新華人壽的一位客戶,也與金愛麗熟悉的朋友,進行了交談。這位客戶談起金愛麗敬佩不已:在金愛麗的語言里,通常沒有什么枯燥的大道理,更多的是與老百姓切身利益相關的家常話。很多理財上的觀念都是我在和金愛麗閑聊中學到的。從金愛麗那里我才明白:真正疼愛自己孩子的母親應該帶給孩子永遠優于別人的競爭起點,使孩子永遠生活在幸福、愛心和快樂當中。讓孩子一輩子經濟獨立才是對他們最大的愛。以前我一直以為,我一個普通的工薪階層,根本就談不上什么理財。是金愛麗讓我了解到: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不是那些只會工作和勞動的人,而是真正懂得金融投資的人。即便今天是一個普通的工薪階層,只要能改變觀念,享受專家帶給您的理財,您的未來同樣會與眾不同。在金愛麗的幫助下,我已經對我們家庭的財務進行了科學的理財規劃。
理賠款變成救命錢
許多有理財觀念和意識的人都有購買理財產品的想法,對于保險這個理財產品,百姓在購買時更多看中的就是它的保障。有了保障,當風險來臨時,才能得到保險公司的理賠。高度重視理賠,是對老百姓理財觀念和切身利益的尊重。
幾年來,金愛麗自己已有2500多個客戶,她所領導的團隊正在為幾十萬個家庭進行理財,在客戶危難時為他們送去了保障,避免了千萬個家庭在風險來臨時慘遭傾家蕩產的厄運。
2000年12月的一天,年僅5歲的小張彤(化名)正在蹦蹦跳跳地玩耍,突然流鼻血不止,送到醫院就被確珍為白血病,醫療費需要將近10萬元。作為普通的工薪階層,張彤的父母到哪里籌集這筆高額的醫療費?情急之下,張彤的母親想起兩年前投保了“新華人壽”10萬元保額的《重大疾病保險》。她立即撥通了報案電話――金愛麗總監代表“新華人壽”將10萬元現金在確診的第二天就及時送到張彤父母手中,小張彤得到了及時而有效地治療。
2005年12月,有一位在“新華人壽”和另一家中外合資保險公司同時各買10萬保額《重大疾病保險》的客戶出了險,她首先向投保的那家中外合資保險公司報了案,該公司的業務員告訴客戶,如果他們賠不了,新華公司也賠不了,讓客戶耐心等待。可是一等20天沒有回音,客戶急等這筆救命錢,于是抱著試試看的心理找到新華,沒想到,頭天下午報的案,第二天上午,金愛麗親自將10萬元送到客戶的手中。這位客戶十分感動,致謝再三。金愛麗說:“民族保險業是為中國老百姓服務的,客戶就是我們的親人,我們就是要及時為客戶排憂解難!”隨后,金愛麗又幫助客戶找有關部門,促使這家中外合資保險公司也為客戶進行了理賠。
堅持投資理財的黃金定律
“讓更多的女性、讓更多的孩子學會理財,讓我們的民族成為善于理財的民族,何愁家不安,國不富?”金愛麗經常這樣激勵她的團隊。熟悉金愛麗的人都知道,金愛麗一直主張投資理財的黃金定律,即堅持把收入的至少10%(一般15―20%)作為防范風險的專用基金存儲起來,為家人的將來積累和創造財富。
近年來,由于我國保險市場與國際金融保險市場的緊密結合,國際金融危機將不可避免地波及到我國保險業。2009年,幾乎每個商業領域都面臨挑戰,保險業也不例外。新的一年保險行業將會走向哪里?帶著種種問題記者采訪了孫呈堯先生。
在金融危機的種種因素下,外國一些保險公司已經或瀕臨破產,聽到這樣的消息,對于保民來說最關心的就是現在及未來保險公司的安全性。孫呈堯認為,從實際意義上來說,保險公司是不會倒閉的,某種程度上他也代表國家。之所以這么說,是因為保險公司會幫助國家做建設,把資金投入到其中,它代表國家利益,而國家也會把長期的投資建設交給保險公司做。例如,建成的三峽大壩,就是中國人壽提供的資金。保險公司本身的定位都是長期投資,這是一種良性的循環。
未來保險行的競爭激烈之一斑。孫呈堯認為,隨著大眾風險意識的提高,對產品及服務的品質都會隨之上升到一個高度,進而對保險公司服務人員的素質要有很高的要求,人的形象象征著公司品牌的形象。尤其在這次經濟危機背后,將會有一批更優秀的人才即將加入到保險的行列中來。沒有市場的時候,大家的要求是出現即可,市場出現之后大家追求的則是品牌的競爭。所以說,未來保險市場的競爭是品牌的競爭,就是通過實力和誠信來建立和維護自己的品牌,這是非常重要的。
面對2008年出現的多次降息,有關機構預測,長期的嚴峻形式下,2009年央行仍有降息可能。在問到降息對保險公司及保民日后的影響時,孫呈堯說,降息實際上就是要刺激消費。對于保險公司來說,降息加速了保險公司的改革,促使其不斷完善產品的設計,為大眾提供更加多元化、多功能、更有利于保民的、適銷對路的產品。對于保民,降息給大家帶來了消費壓力的同時也使百姓增強了自我的保障意識和擔憂,對未來有所期望。從長遠意義來講,是有利好的。
在記者問到09年風險性投資的前景時,孫呈堯給予的答案是肯定的。2009年,從風險投資的角度來說,在金融風暴中,有風險的同時也暗藏著機會,未來的前景是很樂觀的。但重要的是,保險公司可能會改變進度,此種改變進度可理解為,如把以往保險公司注重規模性的保費轉變為更加注重規模性的客戶人數上,未來就是要“圈地”客戶。
“大家現在都在持幣待購,實際上還是想做投機,這個心態并沒有變只是轉化了一種方式。”孫呈堯認為國內消費者在投資理財觀念上存在誤區。正確的投資理財觀念很簡單,就是通過時間。他說:“想賺錢可以,要給予足夠的時間,但在給予足夠的時間的同時也在消耗財富,而保險所解決的問題,就是讓人們無憂的去從事這些事情。所以說,建立自己的保障體系,能夠和社會保障相互協調,是做任何投資的前提。社保和商業保險是要有一些連接的。”他建議消費者這樣投資理財。
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年底,全國保險密度為1766.49元/人(折合271.77美元/人),同比增長19.44%;保險深度為3.59%,同比增長0.41個百分點。而同期,全球市場保險密度為662美元/人,其中,美國、日本、英國和法國等發達經濟體的保險密度約4000美元/人,我國與之相差了十幾倍。全球保險深度為6.2%,其中美國、日本、英國和法國等發達經濟體的平均保險深度在10%左右,我國的差距也非常明顯。“十二五”期間,雖然我國保險市場在全球的排名由第6位升至第3位,但也只能說明我國是一個“保險大國”而非“保險強國”。
據國內某商業銀行對中國1000個家庭的在線調查結果顯示,2016年,中國家庭財富健康參考指數為58.12,表明目前中國家庭財富普遍處于亞健康狀態。其家庭金融資產分布無法與個人生命周期、家庭財務狀況和宏觀經濟變化趨勢所匹配,財富結構亟待優化。其中,保險產品的配置被嚴重忽略,66%的家庭對保險產品的配置比例不足10%,遠低于標準資產配置方案中10%~15%的黃金比例,這意味著,這些家庭的財富安全面臨一定考驗。
根據家庭理財金字塔的觀點,理財規劃應先搭建一個穩健的基座,再逐步增加高收益產品。金字塔的底部是面積最大、也是最穩健的一層,是構建理財規劃的基石。通常來說,這一層的配置標的是風險較小的理財產品,包括儲蓄、保險、國債等。保險之所以位于基礎層級中,是因為它具有管理家庭財務風險的基礎功能。但這種功能卻往往容易被人們忽視,因為人類先天就存在“短視”與“自大”的基因。千萬注意,如果沒有保險,就等于缺少堅實的底座,家庭的財富金字塔就很容易倒塌。
保險的基礎作用是對人生風險實施主動管理。保障型保險體現了典型的“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崇高價值觀。你交納一小部分費用,萬一人身、財產或者責任事故降臨,你將會獲得必要的賠償,你的家庭生活不至于因不測風浪而遭受致命性打擊。保險雖然不像其他金融產品那樣可以快速獲利,卻一定是理財配置和資產傳承的重要工具。
作為家庭保障體系的組成部分,社保和商業保險相互補充,滿足不同收入階層的需要。在投保商業保險時,不同的家庭應根據實際需求和經濟實力選擇相應險種和保障金額,這樣才能發揮保險真正的作用,實現風險轉移和資產傳承等功能。
關鍵詞:保險人 理財規劃師 轉型
2014年,太平洋集團斥資一億打造“金玉蘭”財富管理計劃,該計劃致力于打造一支針對中高端客戶的高標準、高素質、高技能的員工制理財產品銷售團隊。那么這樣一個方向是否可以作為保險人未來的一個發展方向?
一、保險人轉型成為綜合性理財規劃師的可能性分析
(一)保險人的發展遭遇瓶頸,亟需轉型
保險個人制度自上世紀90年代初引入我國后,在短時間內就給各保險公司帶來了成倍擴張的保費收入,但近幾年屢屢下滑的業績表現卻不盡如意。保險尤其是壽險營銷業務長期依靠“人海戰術”,利用人力規模來拉動業務的增長,為此保險公司不斷擴充人的隊伍,大量挖掘人情保單,一旦枯竭,即被棄用。另外,對于保險人保險公司向來只注重數量而不注重質量。保險人的資格考試自2013年7月1日實施《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監管辦法》起才開始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而之前只要是初中學歷就可以參加考試,這就意味著長期以來保險人的準入門檻就特別低,而在之后的人員后續培養上,保險公司也是疏于管理。所以保險人已經出現了一種粗放管理、大進大出、素質低下的現象。而向理財規劃師的轉型可以督促保險人提升自身的專業素養。
(二)客戶的理財需求促進著保險人的轉型
2013年4月,“中國大媽”大戰華爾街瘋狂搶金,一夜成名。她們對黃金的購買力導致國際金價創下2013年內最大單日漲幅。隨后,中國大媽又看中了韓國濟州島的房產,一舉掀起韓國的購房熱潮。而從去年年中開始,“中國大媽棄金炒股”的消息就層出不窮,今年更是有“北京大媽提百萬現金炒股”的新聞爆出。大媽的一系列行為說明了一個現象:國民收入的增加帶來了大量的閑置資金,引發了國民的理財意識,進而推動了理財需求的上漲,但她們的投資帶有很大的盲目性,十分不合理。此時,就需要有專業的人士來幫助他們進行合理的規劃,理性投資。
(三)來自綜合金融發展大背景的推動
早在1995年,中國平安就提出探索綜合金融的模式,歷經20年的戰略規劃,至今已發展成為融保險、銀行、投資三大主營業務為一體、傳統金融與非傳統金融并行發展的個人綜合金融服務集團之一。2013年6月3日,證監會與保監會聯合《保險機構銷售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規定》,該規定指出符合條件的保險機構(即保險公司、保險經紀公司和保險公司)可以銷售證券投資基金。由此可見,綜合金融的發展趨勢越來越明顯。對于保險人來說,將目光從單一的保險業務轉向多元的理財產品是一個不錯的選擇,而對于保險公司來說,將保險人向綜合的理財規劃師轉型也可以減少公司職員的流失率。
在這種大的背景下,保險人轉變成理財規劃師是保險公司與保險人雙贏的局面,大勢所趨,對此保險公司和保險人都應做好充分的準備。
二、對保險人轉型成理財規劃師的合理建議
(一)提高保險人自身的專業素養
保險人的超低準入門檻以及后續專業培訓的貧缺導致保險人自身所具有的專業知識極其匱乏,而客戶所了解的有關保險產品的信息大都來自于與其直接接觸的保險人,這就使得信息的真實性以及完整性在傳遞的過程中大大降低。保險人在轉型成綜合性的理財規劃師后,所涉及的產品更加廣泛,因此對其自身的專業素養要求更高。所以,保險公司在之后的人才管理中應當做到以下兩點:一是提高準入門檻,攬入高學歷淘汰低學歷,并進行嚴格的培訓和資格考試;二是加強后續的專業培訓,及時組織學習新的政策法規,不與時代落伍。
(二)建立合理的激勵與晉升機制
不得不承認,保險在很多國民的心中是“忽悠”的,若不能改變保險行業在國民心中的形象,保險人在轉型后,人們只會認為這是保險公司新型的“忽悠”方法。追究這種現象產生的根本在于:保險人與保險公司簽訂的是合同,他們沒有底薪、福利、五險一金,沒有任何的提升渠道,對公司缺乏歸屬感,再加上他們本身的專業和品格素養不高,因而在展業的過程中,只顧追求眼前利益,造成很多無意和有意的銷售誤導,這些行為使得保險人在人們心中的形象變差,進而導致了整個保險行業的形象受到破壞。保險人轉型后,保險公司可以考慮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讓其成為正式員工,并建立合理的激勵和晉升機制,為員工的長期發展做打算,以此提高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度。
(三)更好地適應客戶的需求
保險人在展業時常用的一種方法是走進客戶的家庭為客戶講解保險產品,這對其轉型成理財規劃師是一個很大的優勢。隨著國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人們更愿意有一套專屬于自己的理財規劃,保險人可以利用這一優勢走進客戶的家庭,針對客戶的需求以及資產結構,為客戶設計一套專屬于他的理財產品組合。同時,結合先進的電子設備(平板、筆記本電腦等),更好的為客戶展示各種理財產品信息。
參考文獻:
[1]魏華林,黃余莉.我國壽險營銷方式轉變研究 [J].保險研究.2012
2003年7月,我國第一家專業運作保險資金的資產公司中國人保資產管理公司成立,這標志著我國保險資金運用體制進入了一個新時代,同時也揭開了我國保險公司委托理財的序幕。目前,我國已有兩家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著全國三分之一左右的保險資產,另有數家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正在籌建之中。隨著我國保險資金運用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委托專業資產公司理財必將成為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主要形式。
在委托資產公司理財時,保險公司首先需要解決的是采取何種委托理財模式。根據我國法律,保險公司委托理財的法律模式主要有兩種:模式與信托模式。從表面上看,這兩種模式都是受托人代委托人理財,似乎差別不大;但實際上,選擇不同的理財模式,不僅委托理財的具體操作、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同,而且將直接影響委托資產的安全性和資產管理的效率。可以說,這兩種模式其實差距頗大,甚至可以說是大異其趣。因此,對保險公司來說,必須十分慎重地選擇委托理財的法律模式。
一、兩種模式的法律界定
所謂,是指人在權限內,以被人或人名義實施法律行為,而由被人承受后果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法律依據主要是《民法通則》和《合同法》。在模式下,保險公司首先需與資產公司簽訂資產委托管理合同,約定由資產公司管理保險公司特定資產,保險公司向資產公司支付管理費。然后,根據資產委托管理合同的規定,資產公司以保險公司或自己的名義在約定的權限范圍內以受托資產進行投資,保險公司以包括委托資產在內的財產承擔理財后果,取得收益、承擔損失。
所謂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信托的法律依據主要是《信托法》。在信托模式下,保險公司需與資產公司簽訂信托合同,并將委托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資產公司,由資產公司按信托合同約定為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之利益進行管理。這樣,委托資產就成了法律意義上的信托財產,它獨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自有財產,不僅委托人、受托人或受益人的債權人不能對該財產主張權利,就是委托人、受托人死亡、依法解散、被宣告破產或被依法撤銷,該信托也不終止,除非雙方當事人有相反約定。資產公司在管理信托財產時,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投資,投資后果由信托財產承受,保險公司不對投資產生的債務負責。
二、兩種模式的差異分析
無論模式,還是信托模式,委托或信托關系的形成均以委托人與受托人間的信任為基礎,它們的目的均是通過代客理財方式實現受托人管理委托人資產這一目的。但由于法律性質不同,它們在以下幾方面存在顯著區別:
第一,在模式下,受托人不因接受委托而取得受托資產的所有權,受托資產的所有權仍然歸屬委托人。在信托模式下,委托人須將信托財產權轉移給受托人,信托財產的名義所有權人為受托人,同時信托財產具有獨立性,獨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財產,并受破產隔離制度的保護。
第二,在模式下,受托人既可以委托人名義管理委托資產,亦可以自己名義管理委托資產,無論以何種名義管理,委托人均須直接承受其后果。在信托模式下,受托人只能以自己的名義行事,行為的后果直接歸屬信托財產。
第三,在模式下,不管委托合同如何規定,委托成立后,委托人與受托人雙方均可隨時解除委托關系,而且委托合同當事人任一方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破產均導致委托關系的終止。在信托模式下,除非有相反約定,信托成立后,委托人不得擅自撤銷信托,而且信托不因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而終止。
三、保險公司的理性選擇
透過前述表象分析并作更深層次的探究,我們不難發現,作為一種代客理財方式,信托模式具有以下優勢:
第一,信托財產的安全性強。在信托模式下,委托人的財產權須轉移給受托人,因此存在信托財產可能會因受托人自身所負債務而被第三人強制執行的風險。為消除此種風險,信托法創設了信托財產獨立性、破產隔離等制度。根據信托法,對信托財產,除了因處理信托事務而產生的債務、信托本身應負擔的稅款等原因外,信托財產不得被強制執行;在受托人死亡、解散或破產時,信托財產不屬于其遺產或清算財產;受托人管理運用、處分信托財產所產生的債權,不得與其固有財產產生的債務相抵銷;受托人管理、運用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財產所產生的債權,不得相互抵銷,等等。在模式下,如委托財產存放在受托人名下,一般不存在委托財產因受托人所負債務而被第三人執行的風險;但如委托財產存放在受托人名下,則此種風險將難以規避。
第二,委托人受有限責任制度保護。只要有,就存在風險,這是一條亙古不變的真理。無論委托人以何種方式將財產交給他人管理,受托人均可能違背承諾損害委托人利益;同時,市場也是有風險的。因此,即使委托人禁止受托人進行可能使委托人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但事實上此種風險仍難完全規避。例如,目前保險公司只能投資于銀行存款、國債、金融債、特定企業債和證券投資基金,這些投資一般不會導致保險公司對投資虧損的無限責任,但在特殊情況下,如債券放大回購交易時,保險公司仍可能對投資虧損承擔無限責任。將來保險公司能夠從事股票投資而且證券法又允許做空交易后,這種風險就更難避免。此時,如果理財是以模式進行的,則委托人將難辭其咎,須以自己的其他財產承擔責任。但是,如果理財是以信托模式進行的,則委托人受信托法保護,無須對信托財產運用中產生的債務承擔責任。因此,信托提供的有限責任保護,能使委托人在分享專業理財好處的同時,無須承擔由此帶來的異常風險。
第三,對受托人違約救濟有效。在信托模式下,為使受托人真正做到“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防范受托人利用受托地位侵害受益人利益,信托法規定受托人須承擔嚴格的義務和責任。如要求受托人須為受益人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須對信托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不得利用信托財產為自己謀取利益,等等。在模式下,受托人所負義務遠不如信托模式下重,而當事人又非法律專家,不可能在合同中對受托人義務做出詳盡約定,此時,委托人如遇人不淑,利益難免受損。同時,信托法還規定,除依照信托法規定取得報酬外,受托人不得利用信托財產為自己謀取利益;受托人違反規定利用信托財產為自己謀取利益的,其行為將被視為擬制信托,所得利益直接歸入信托財產。這樣,當受托人破產時,委托人利益還能得到較好保護。但在模式下,當受托人利用委托理財之機謀取私利時,委托人只對受托人享有債法上的請求權,當受托人破產時,委托人的此種請求權極易落空。可見,在受托人違約時,信托模式下受托人更加繁重的義務及擬制信托制度,能為委托人提供更有效的保護。
第四,受托人管理受托財產效率高。在模式下,受托人如以自己名義理財,則委托人承擔風險過大;受托人如以委托人名義理財,則事事需經委托人授權,手續過于繁瑣,交易相對人為控制風險也多需調查受托人的權限及委托人的信用,效率難免低下。在信托模式下,由于受托人是以自己名義為委托人管理資產,故無須事事獲取委托人授權,加之受托人的信用亦為交易的擔保,因此交易相對人無須調查受托人的權限及委托人的資信,不僅方便了交易,而且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受托財產的管理效率。
雖然以信托模式委托理財優勢顯著,但在我國,由于信托制度建立未久,目前相應配套制度尚不完善,因此保險公司以信托模式委托理財暫時還存在以下困難或不足:
第一,信托登記制度尚未建立,不利于監管機關對信托的監管和信托當事人利益的保護。《信托法》第10條規定,設立信托,對于信托財產,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登記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信托登記。未依照前款規定辦理信托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手續;不補辦的,該信托不產生效力。但我國目前尚無任何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托財產登記進行規定,這既不利于監管機關對信托的監管,更不利于信托當事人利益的保護。
第二,信托財產移轉制度尚付闕如,不利于信托財產在委托人和受托人間高效便捷地轉移。在信托模式下,信托的設立、信托收益的分配及信托終止時信托財產的分配均涉及信托財產在委托人與受托人間的轉移。由于缺乏信托財產移轉制度,相應的財產移轉不僅手續繁瑣,而且成本高。例如,在保險公司以交易所債券等證券類資產設立信托時,由于沒有信托財產移轉制度,根據現行證券登記規則,保險公司只能通過交易過戶方式,而不能以非交易過戶方式將相應證券過戶到受托人名下。這不僅大大提高了財產移轉的成本,而且操作起來程序相當復雜,甚至會出現某些證券在轉移過程中被其他交易參與者買走的情況,而且這還難避操縱市場價格的嫌疑。
【關鍵詞】分紅型保險 理財規劃 策略
提到保險,人們首先想到的就是解決養老、疾病、醫療、意外等基本保障。而分紅險不僅具有一般保險產品的保障功能,同時多了一項附加功能――分紅。分紅型保險的客戶可以參與分享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果,得到一定的紅利分配。分紅型保險是在傳統險種的基礎上推出的一種新產品,簡單來說,除了得到保險保障之外,分紅保險的客戶還可以參與分享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果。保險公司在實際經營過程中,如果產生了可分配盈余,且對盈余進行分配,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紅利。
一、分紅型保險的投資特點
分紅型保險的資金由保險公司的投資專家進行投資,這就是很安全的一層保障。當投資回報率高于預定的回報率時,客戶可以得到紅利分配;當投資回報率與預定的回報率相同或者較低時,保險公司依舊按照合同約定的承擔保險責任。也就是說,分紅型保險的投資風險是由保險公司承擔的。目前市場上一些具有投資功能的人壽保險產品,其客戶可能享受到保險公司專家理財到來的投資回報,但同時還要承擔保險公司資金運作的風險,甚至是投資損失。而客戶購買分紅型保險是一種不用承擔風險的投資。
目前的分紅原理有兩差分紅、三差分紅和四差分紅,各家公司運用較多的是三差分紅,也就是分紅保險的紅利來源于死差益、利差益和費差益所產生的可分配盈余。
死差益。死差益指保險公司實際的風險發生率低于預計的風險發生率,即實際死亡人數比預定死亡人數少時所產生的盈余。利差益。利差益指保險公司實際的投資收益高于預計的投資收益時所產生的。盈費差益。盈費差益指保險公司實際的營運管理費用低于預計的營運管理費用時所產生的盈余。由于保險公司在厘定費率時要考慮三個因素:預定死亡率、預定投資回報率和預定營運管理費用,而費率一經厘定,不能隨意改動。但壽險保單的保障期限往往長達幾十年,在漫長的時間內,實際發生的情況可能同預期的情況有所差別。一旦實際情況好于預期情況,就會發以上差益,保險公司將這部分差益產生的利潤按一定的比例分配給客戶,這就是紅利的來源。由此可見,分紅型保險的紅利不僅是來源于保險公司資金的運作產生的回報,還有來自保險公司加強核保與經營管理帶來的死差益和費差益。分紅型保險紅利來源的廣泛性使分分紅型保險紅利來源的廣泛性使分紅型保險的紅利的取得較其他各類投資型入壽保險的投資回報更穩定。
二、分紅型保險的長期理財規劃策略
選擇業績優良、投資能力強的保險公司。分紅險的紅利來自保險公司的總盈余,保險公司的投資收益情況對于分紅產品的分紅狀況至關重要。只有當保險公司的投資收益和企業經營狀況良好時,客戶才能享受到一定比例的分紅,所以一定要購買業績優良、投資能力強的保險公司的分紅產品。
關注保險公司的分配體系。買分紅險后能獲得多少公司的經營利益與各保險公司的分配體系關系密切。保險公司的可分配盈余一般作為年度紅利的分配基礎,而總盈余中的剩余部分(即未分配盈余)的處理,又因公司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現在市場上的各種分紅產品一般都只有年度紅利的分配,例如新華人壽保險公司推出的“紅雙喜”,不僅有年度紅利,還將公司的未分配盈余拿出來,以終了紅利、撫恤金的形式在客戶發生滿期、退保、身故時付給客戶。
三年期繳費的分紅險更受歡迎。現在分紅險的品種很多,目前市場上最受歡迎的是三年繳費或者五年繳費的分紅險。因為繳費期特別短,不必擔心10年、20年繳費的能力,用三年的年終獎金就可以解決。而且這種分紅險其返還多樣化,基本上是每三年返還一筆固定收益作為生存金;然后到了某一固定年齡,如65歲、75歲或者80歲等,集中返還一筆收益作為祝壽金,基本上是超額返本。然后,每年還可以享受保險公司的分紅。
錢少慎買。消費者在投保分紅保險時,應該向業務員了解退保時要承擔什么樣的法律后果,一些業務員往往回避這一點。其實,投保人在退保時,保險公司往往會按照規定,從投保人繳納的保險金中扣除保險人的傭金,以及保險公司的正常經營成本,剩下的才是投保人的“現金價值”。經濟條件達不到一定程度的消費者,最好慎買該產品。因為這類人往往沒有過多的剩余資金,一旦資金周轉不靈、急需用錢提前退保或者出現保險收益低的情況時,其代價往往會超過自身的實際承受能力。
參考文獻:
[1]劉初旺.人壽保險產品所得稅制度設計的三種模式及中國的選擇[J].經濟研究導刊,2009,(27).
初入社會篇
當從學校步入社會,開始尋求自立,承擔家庭、社會責任時,掙的錢卻少得可憐,這時有必要買保險嗎?
小江今年20歲,高中畢業后到大城市打工。老板包吃住,平均一個月可拿1200元,她很懂事,一般自己留500元錢,其余的寄回老家補貼家用。家中爺爺奶奶身體不好,父母還要供弟弟上學。除去購買一些生活必需品,花少量電話費,小江一年能攢3000元錢。她想把這些錢留做將來出嫁時用。似乎小江沒有什么余錢來買保險,盡管她沒有任何保險,但是能怎么辦呢?
建議小江每月拿出50—60元,一年大概600多元就能給自己和家人提供一份有力的保障。具體安排如下:投保一份30年有效期、10年繳費、保額15萬元的定期壽險,一年繳費540元,另外花128元購買一份意外保險,意外身故/殘疾10萬元,意外醫療1萬元。這樣,如果在30年內,小江因病身故,可得到25萬元的理賠,如果因意外受傷,保險公司還可以報銷1萬元的醫療費。十幾萬甚至幾十萬對一個并不富裕的家庭來說,是一筆近乎天文數字的財富,可派上大用場。
小陳是獨生女,25歲,去年研究生畢業,現在一家IT公司做項目經理助理,每月收入5000元,扣除社保和個稅,拿到手差不多4000元。不過除去房租和生活費后,每月只能結余1000元。父母在老家有工作,小陳只需每年過節回去時給他們買些禮物。在小陳讀中學時,媽媽給她買了10萬元的重疾險和一份養老保險,小陳50歲后每月可領到5000元。這兩份保險的保費一直是小陳媽媽在支付。既有社保,媽媽又給買了保險,小陳還用自己買保險嗎?
建議小陳每月拿出300—400元(每年約4000元),給自己投一份綜合保險,包括20萬元壽險/重疾險、10萬元意外險、1萬元意外醫療保險,繳費期30年。因為原有的10萬元重疾保額遠遠不夠,而單位社保是不管諸如交通事故等意外醫療費的,且門診和住院都有報銷起付線,如果生了大病,這些保險基本可解除父母的經濟壓力,不用家里砸鍋賣鐵或者影響父母的養老、醫療金儲備。如果不出險,30年后,這筆保費也會升值到十八九萬元,到時作為自己的養老金補充也是不錯的選擇。作為獨生子女,這不僅是愛自己的表現,也是關愛父母的具體體現。
家庭主婦篇
海燕、曉艷和佳麗是中學時代的好朋友,一直保持著每年春節聚一次的傳統。只是她們發現,隨著時間的推移(已過去18年),3個人的差異越來越大。海燕是典型的“白骨精”,一直單身的她被晉為“齊天大圣”,有房有車有閨蜜有游伴,大有一直這么剩下去的趨勢。曉艷10年前就結婚了,她現在做會計,一年掙六七萬元(丈夫與她收入相當),除去供房、供孩子讀書以及孝敬父母,一年也只能攢下兩三萬元,暑假全家花6000多元去外地旅游一次已是最奢侈的花銷了。佳麗在3個人中最清閑,老公年薪五六十萬元,孩子出生后就做了全職太太。家里買了兩套房子(一套有貸款),兩輛車,股票基金存款加起來大概150萬元,每年全家至少出去旅游兩次。
今年聚會說的最多的就是大家的身體精力都不如前。海燕在單位體檢時查出子宮肌瘤乳腺增生。佳麗的老公因為應酬多,除了高血壓高血脂,還有痛風。曉艷夫妻沒啥大問題,但孩子卻得了哮喘,時時讓她揪心。提到她們的一個同學已經因肝癌去世,3個人又是一陣唏噓。進而提到保險,海燕說除了社保,單位還給員工投了團體商業保險,每人有10萬元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險,1萬元意外醫療保險,還能報銷一些門診住院費。自己幾年前曾考慮購買商業保險,但這幾年忙東忙西,一直沒上心,現在體檢出了問題,真有些后悔,應該早些投保,今年一定把保險買了。曉艷說,自己公公不到60歲就得肺癌去世了,聽說有些癌癥會遺傳,當時趕緊給老公買了20萬元大病保險,一年要繳6000元。自己只有社保,孩子除了“一老一小”社保和學校統一購買的學平險以外,也沒有其他商業保險。知道保險重要,但家里經濟條件不寬裕,上有老下有小,真怕以后的保費是個負擔。佳麗說,自己幾年前就給家人買了一些保險,但買的不多,最近正考慮要不要再增加一些。
建議海燕購買至少30萬元的重疾保險,如果經常出差和旅游,還可以增加一些意外保險,一年繳費8000元,20年繳費,對海燕來說完全沒有問題。如果沒有時間打理自己的剩余資金,還可考慮購買一些養老保險,畢竟將來也許只能靠自己。如果每月存1000元,也存20年,到60歲時大概可領到43萬元。
建議曉艷給自己投保20萬元的大病保險和少量意外保險,25年繳費,一年保費4000元,給孩子投保至少10萬元大病保險,30年繳費,一年保費約1600元。新增保費5600元,對曉艷家來說也是可以承受的。
佳麗多年沒有上班,可以參加這幾年才開始的針對無業人員的社保,同時對家庭現有商業保險做個整理,由于經濟寬裕,可讓每個家庭成員的重疾險保額達到至少30萬元。特別是佳麗的老公,既是家庭經濟支柱,身體又開始出問題,應該盡早增加重疾保額到50萬—100萬元。除此以外,佳麗的老公還應購買一些壽險,保額至少涵蓋貸款余額,孩子的教育費、家庭10年生活費以及老人的贍養支出。夫妻倆天天開車,老公還經常出差,多買一些意外險也是必要的。如果為了增加安全感,佳麗還可以為自己購買一些養老保險,繳費期不要太長,這樣如果家庭有變故也不至于為以后的生活發愁。
夕陽樂退篇
小區的花園里每天都有不少老人,有的在鍛煉身體,有的在聊天說笑,還有的一直陪著家里的小王子小公主。幾位大媽總愛聚在一起,有時分享一下帶孩子的經驗,有時介紹一下自己的拿手菜,有時也說說自己的煩心事,但很少交流各自的理財經。涉及錢的事大家都很少提,畢竟在中國有財不外露的習慣。可前不久她們中的一位卻被傳銷組織拉了去,糊里糊涂地交了5萬元入會費,另一位又被賣老年保健品的公司忽悠著買了1萬多元的按摩床,用了幾個月也沒啥療效,家里孩子上網一查,居然是早已被外地工商局查處過的涉及虛假宣傳的偽劣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