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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真實有效承諾書1為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拖欠農民工工資,鄭重承諾:
1、按照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定使用農民工。
2、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按月將工資直接發放給農民工本人,不將工資發放給“包工頭”。
3、我公司分包單位使用農民工的,要求分包單位按照第1條規定執行,并負責督促其按規定及時支付農民工工資。
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約定與分包單位結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將由我公司先行墊付欠款。本公司對分包單位清償拖欠農民工工資負總責。
4、按規定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繳納工資支付保證金。
5、如果發生違反規定拖欠或克扣農民工工資行為,造成農民工上訪,本單位愿意接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城鄉建設、公安、交通運輸、房地產等部門依照有關規定作出的處理和處罰決定。
單位全稱:(單位或項目部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字)
年月日
工資真實有效承諾書2建筑公司承接的__項目,我公司分包其勞務。現鄭重承諾如下:
一、嚴格遵守施工合同,保證工程如期竣工。
二、勞務分包由本公司負責,不得非法轉包。
三、工程款撥付后,配合總包企業及時提供農民工工資花名冊,按合同約定及時給農民工發放工資,保證將工資直接發放到農民工手中,不得發給“包工頭”個人。否則如出現包工頭攜款逃逸或挪用農民工工資,本公司承擔責任。
四、對農民工實行實名制管理,建立用工檔案,簽訂勞動合同。各班組也要簽訂用工協議,寫清楚施工任務、工程交工驗收時間、勞動報酬等事項。工程完工及時結算,保證不拖欠農民工工資。
五、如因拖欠農民工工資發生圍堵政府機關或交通要道事件,我公司將積極配合政府解決問題并接受行政處罰。
六、如與總包企業或農民工爭議較大難以協調,同意司法途徑解決。
承諾人: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日
工資真實有效承諾書3致:__公司
為進一步保障民工合法權益,我司特向貴司就民工權益保障工作做如下承諾:
一、我司承諾繼續認真履行職責,做好本公司在貴司承建的施工項目的民工管理工作,足額支付勞務分包單位的工程款款,確保按時足額將民工工資發放到民工本人,安排好本公司民工的生活。
二、一旦出現本公司嚴重拖欠民工工資,導致民工因欠薪鬧事,同意由貴司直接代為支付民工工資,并在下期進度款中扣除。
三、一旦出現本公司因民工權益保障工作不到位,導致重大突發事件,并造成一定影響,本公司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并承諾向貴司償付違反承諾賠償金。
特此承諾!
承諾人:__________(公司公章)
承諾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資真實有效承諾書4為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拖欠農民工工資,本人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以__________(投標人全稱)法定代表人的資格,鄭重承諾:
本企業如果中標承建__________項目_________合同段工程,需要使用農民工時,將保證做到:
1、按照《勞動法》規定雇傭和使用農民工,工資將直接發放給農民工本人,嚴禁發放給“包工頭”。
2、我公司分包單位雇傭農民工的,將要求分包單位按照第1條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并負責督促其按照合同規定及時結付農民工工資。
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約定與分包單位結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將由我公司先行墊付欠款。本公司對分包單位清償欠農民工工資負總責。
3、如果發生違反規定拖欠或克扣農民工工資行為,造成農民工上訪,本公司愿意接受業主依照有關規定作出的處罰決定。
4、本公司同意:在合同執行期間由業主代表每月扣留工程計量款的1%作為農民工工資保障金:業主代表視我公司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據實結算返還剩余的保障金。
承諾人:
日期:
工資真實有效承諾書5_份有限公司:
為了切實維護建筑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和企業穩定,根據各級政府和相關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結合我公司承包__工程的勞務施工實際情況,特作如下慎重承諾:
1、我公司將嚴格按照上級主管部門以及天關于農民工工資發放的相關要求,切實做好農民工工資發放工作;
2、我公司一定按照規定將農民工工資足額、直接發放到農民工手中;
保證將每月發放的農民工工資表(表格形式、現場負責人和班組長簽字認可、農民工本人簽字)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農民工工資如實、及時上報給貴司項目部,否則我司(或個人)愿意接受貴司的處理。
3、如因農民工工資發放、處置不力,導致農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訪、鬧訪、集訪等事件發生,項目部將立即停止對我公司(或個人)勞務工程款的支付,我公司(或個人)愿意將剩余工程款用作民工工資保證金。
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損失由我公司(或個人)承擔。
特此承諾!
保證不拖欠款承諾書一:
房屋出租方(甲方):
房租承租方(乙方):
為了進一步提升本市場及周邊環境質量,美化、凈化商業區域環境,為廣大商鋪創造繁榮、衛生、安全、優美、和諧的商業氛圍,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作出如下承諾。
甲方承諾如下:
1、
2、
3、
4、
5、
6、 按時結算和收取水、電費。及時做好與供水、供電部門的結算工作,確 保正常供水、供電。 定期召開租賃戶會議,及時貫徹上級會議精神,共同來維護市場秩序。 有足夠的人力做好市場保潔工作,并及時清理和清除各種垃圾,同時確保區域內雨污水管道暢通 對個別承租人,有違規行為的,如亂設廣告牌、亂拉電線、門外亂堆貨物的等等,必須制止和處理,確保市場容貌整潔。 設立專門水、電維修人員,保證隨叫隨到。 經常維護和更新消防器材,確保用時拿得出、打得響。
乙方承諾如下:
1、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合法經營,依法納稅,按時繳納房屋租金及其他一切費用。保證履行房屋租賃合同和安全管理協議。
2、不隨意改變房屋結構,如要室內改變裝潢,事先一定與甲方保持書面聯系,在甲方同意之下,才能動工。
3、決不在商鋪前的臺階上或者在門前的公共地方堆放任何物品,豎立廣告牌和其他公共場所張貼廣告標語等行為。
4、經常維持美觀、整潔。保證不亂丟垃圾、不亂倒污水,保持商鋪內整潔、整齊,商鋪門前一方衛生,不斷提升自身形象。
5、保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愛護公共消防器材,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通暢。
6、決不把商鋪作為吃、住場所,杜絕“三合一”發生。商鋪打烊,及時關閉電源和氣閥,保證做到規范用電、用氣,經常檢查安全隱患,一旦發現,及時處理。
如違反上述承諾,造成后果的,我愿意接受相應的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并承擔相信的法律責任
甲方: 乙方:
保證不拖欠款承諾書二:
關于不拖欠工程款的承諾書
由我單位建設的 工程即將進入施工階段,為確保工程順利進行,營造良好和諧的施工氛圍,本公司鄭重承諾:截止到申請之日無拖欠工程款,并將及時、認真履行與施工單位、供貨單位簽訂的合同條款,不拖欠各單位應得的工程款。
特此承諾!
建設單位:
日期:
承諾人:
xx年x月x日
保證不拖欠款承諾書三:
建設單位無拖欠工程款承諾書
我單位擬建的 項目,現申請核發施工許可證,本單位鄭重承諾:
一、截止申請之日,我單位已竣工或在建的其他工程項目,無拖欠工程款的情形。
二、對本次申報項目,我單位將認真履行施工總包合同,及時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施工總包單位工程款;同時做好對專業分包及勞務分包合同履行情況的監管,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支付。
三、若因工程款支付問題造成農民工工資拖欠情形的,我單位愿無條件先行墊資解決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并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調查處理。
本承諾書一式兩份,建設單位留存一份,一份報建設主管部門。本承諾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簽字):
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
建設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第一條為規范我區工程建設領域民工工資管理,保障民工合法權益,建立和完善預防拖欠民工工資的長效機制,根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機制的意見》、《市區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機制的意見》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在市區住建局報建從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的項目。
本辦法所稱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及室內外裝修工程。
本辦法所稱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氣、熱力、園林、環衛、污水處理、垃圾處理、防洪、地下公共設施及附屬設施的土建、管道、設備安裝工程。
第二章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
第三條區范圍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民工工資保證金的收取,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分別按照建設工程造價的5%足額繳納民工工資保證金,實行財政專戶管理。
第四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作適當調整:
(一)農安房和拆遷安置項目,可免收農安戶和拆遷安置戶的保證金,但施工單位須按工程造價的5%足額繳納民工工資保證金。出現民工工資拖欠案件時,所在鄉鎮、街道主動予以調解。
(二)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可免收保證金,但施工單位須按工程造價的5%足額繳納保證金。出現民工工資拖欠案件時,建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主動予以調解。
(三)招商引資項目和房地產開發項目(含商業項目),建設單位應交保證金超過100萬元的,可采取現金與擔保函相結合的形式,收取現金額不低于100萬元,超出100萬元的部分可由在市住建局已備案的擔保公司出具擔保函補足。施工單位按工程造價的5%足額繳納保證金。
(四)信譽良好的施工企業繳納的保證金超過100萬元的,可采取現金和擔保函相結合的形式,收取現金額不低于100萬元,超出100萬元的部分可由在市住建局備案的擔保公司出具擔保函補足。
第五條企業發生工資拖欠時,首先啟用調解程序督促企業及相關單位進行清欠支付。在企業確實無力支付或拒不支付且工資拖欠事實清楚核實無誤后,由區住建局會同區人社局、區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啟用民工工資保證金。待工資拖欠問題解決后,責成該企業在5個工作日內補足。
第六條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建設單位(項目業主)和施工單位按有關規定向區住建局提出退還保證金申請,并提供竣工驗收備案書、繳納民工工資保證金發票原件及復印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標通知書、施工單位承諾書,交由項目管理部門、所在鄉鎮、街道同意后,由區住建局和區財政局審核,審核通過后,由區住建局予以退還。
第七條建設單位在組織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時,應無民工工資拖欠現象,否則暫緩驗收。
第三章工資發放
第八條各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在合同中應當明確將工資與工程款分離,分離后工資支付不足的,由施工企業或勞務分包企業補足,項目主管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
第九條施工企業統一制發工資表,每月5日前,以施工班組為單位進行填報,用工單位或勞務公司用1天時間審核簽字后,交施工企業項目部審核并在施工現場醒目處公示不少于5天,無異議后,項目部向建設單位(項目業主)申請從專用帳戶中撥付工資,于當月15日前將上月應發工資直接向民工進行現金或工資卡發放。原則上不得由包工頭分配工資或由班組長代領、工資。如通過包工頭分配或班組長帶領工資而發生拖欠行為的,由施工企業先行承擔責任。
第十條施工單位應對各班組及人員登記造冊,每月的工資發放情況和資料于次月20日前交到所在鄉鎮、街道國土建管所和勞保所或園區規劃建設部備案。
第四章拖欠工資調處
第十一條成立以分管副區長為組長的建設工程領域民工工資管理聯動工作小組,區住建局、區監察局、區人社局、區財政局、區司法局、區政府法制辦、區總工會、區維穩辦、區委群工部、區公安分局、區法院、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為成員單位,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區住建局。項目所在鄉鎮、街道、園區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分別下設民工工資調解小組。
第十二條區建設工程領域民工工資管理聯動工作小組辦公室,每季度對項目所在鄉鎮、街道、園區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和業務指導。對各鄉鎮、街道、園區上報的較重大及以上案件,領導小組辦公室迅速召集相關成員單位共同協商并形成解決方案。相關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主動作為,積極參與調處。對專案和重特大上訪案件,立即啟動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第十三條鄉鎮、街道及園區管委會調解小組,負責民工工資日常投訴上訪調處工作。掌握可能出現拖欠民工工資的情況,并做好民工維權宣傳。對于涉案較小并在職能職責范圍內的投訴個案,一般應在3個工作日內結案。對于涉案較大可能影響社會穩定和超出職能職責范圍內的投訴案件,應及時移交區建設工程領域民工工資管理聯動工作小組辦公室,同時做好穩控工作,并協助調處。
第十四條對新開工的工程項目,由區住建局統一發放民工工資維權宣傳手冊,并在施工現場醒目處張帖投訴、維權電話。
第十五條對上級交辦的專案、發生的突發事件及重特大上訪案件,區建設工程領域民工工資管理聯動工作小組辦公室迅速召集各成員單位制定應急預案、擬定解決方案。在數據準確核實后,先啟動民工資保證金或擔保資金進行清欠,或向專業承包(勞務分包)企業直接責任人、施工總承包企業責任人等進行追討。對涉及惡意拖欠等行為的案件依法進入司法程序處理。
第十六條出現責任人攜款潛逃的重特大維穩案件,建立欠薪應急墊付專項資金制,由區財政局籌措并設立專賬,實行專賬核算、專款專用。欠薪應急墊付機制啟動后,工程項目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首先向法院申請,依法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資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再由區財政局撥付應急墊付專項資金。同時,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房產暫停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或變更手續,公安機關及時偵辦涉嫌犯罪的逃逸責任人,以確保欠薪應急墊付資金的及時收回。
第十七條各園區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加強對工程建設的監管,負責牽頭處理發生未報建而導致拖欠民工工資的事件。
第十八條園區規劃建設部、各鄉鎮(街道)國土建管所每個月對在建工地民工工資發放情況的進行督查。
第十九條區住建局定期或不定期對在建工地的民工工資發放情況進行督查,對不按時上報發放情況、發放不到位或弄虛作假的,將不予進行基礎、主體的驗收備案。
第五章部門職責
第二十條區監察局負責督查區在建項目的民工工資保證金收取情況,負責農民工工資工作的監督和問責。
第二十一條區住建局負責牽頭全區建設工程領域拖欠民工工資調處工作,按規定收取及退還民工工資保證金,并協助做好民工工資支付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協調相關部門依法實施相應的查封、抵押等措施。
第二十二條區人社局負責牽頭監督檢查用工單位勞動合同的簽定,審核確認竣工驗收前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配合處置投訴案件。
第二十三條區財政局配合區住建局做好工資支付保障工作。負責保障落實區建設工程領域民工工資管理聯動工作小組調解拖欠民工工資案件的工作經費。
第二十四條區公安分局、區法院、區維穩辦、區司法局、區委群工部等相關部門負責維持社會治安秩序,配合相關單位依法處理突發事件中的違法人員,嚴厲打擊涉嫌犯罪的欠薪逃匿、惡意討薪等不法行為。
第二十五條有建設項目的區級相關部門負責監管所屬建設工程項目,防止民工工資拖欠行為的發生。
第二十六條各園區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負責轄區內建設工程項目民工工資日常監督管理工作,配合處理所轄區域內拖欠民工工資案件。
園區管委會負責牽頭處理其辦理建設手續建設項目拖欠民工工資的案件,并按規定收取和退還民工工資保證金。
第六章企業職責
第二十七條按照“誰承包、誰負責”和“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對民工工資支付日常管理實行施工總承包企業全面責任制和專業承包(勞務分包)企業連帶責任制。任何企業均不得以工程款或分包款被拖欠等經濟合同糾紛為由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資。
第二十八條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勞務分包企業)和建設單位在銀行共同設立“民工工資支付專用賬戶”。建設單位應隨時保證專用賬戶內的資金能足夠支付民工工資。在支付民工工資時必須由開設賬戶的甲乙雙方法人代表簽章方可取用。
第二十九條監理單位應當將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納入監理日志內容,督促按時支付民工工資。
第三十條各用工單位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與農民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明確工作時間、地點、崗位、工資等,實施實名制管理,建立職工名冊、考勤記錄、工資支付等管理臺賬,規范用工檔案資料,送區人社局備案。
第七章信用管理
第三十一條信用等級評價:對在建工程項目的施工企業要建立信用檔案并實行信用等級評價。每年檢查無不良信用記錄的可以評為一級信用單位;每年檢查不良信用記錄在1至3次的可以評為二級信用單位;每年檢查不良信用記錄超過3次的評為三級信用單位。對每年不良記錄超過3次的,禁止進入市場,取消其招投標資格,停發施工許可,直至整改完成。情況特別嚴重的,依法進行行政處理或實施行政處罰。信用評級每季度更新一次,并向社會公示。
第三十二條企業信用管理:對三級信用單位和被取消信用資格后重新列入信用單位的企業應被納入重點監管的對象;對二級信用單位應加強日常監管。
第八章罰則
第三十三條建筑施工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達到要求的,納入重點監管企業,作為不良行為記入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信用檔案,依法對其市場準入、招投標資格和新開工項目施工許可等方面進行限制。
(一)使用零散農民工的;
(二)未設立“農民工工資支付專用賬戶”,未按規定公示“農民工工資支付公示表”,未按要求及時發放農民工工資的;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因拖欠工程款等經濟合同糾紛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的;
(四)用人單位虛假上報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拒絕提供相關資料以及其他嚴重干擾、阻撓、抗拒監督檢查的。
第三十四條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勞務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勞務企業的,依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施工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規定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農民工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法向農民工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六條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附則
一、所做的工作
1、統一思想,高度重視
自8月14日召開的全區動員大會以后,局黨組高度重視,連夜召開黨組會議,統一思想和認識,研究部署工作。在召開的全體干部職工大會上,大家深刻認識到新橋山有色金屬工業基地是因當地企業違法違規操作,使用落后的工藝流程和設備,在生產過程中導致周邊群眾血鉛超標,影響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事件。我局負責的宏大六車間田偉鋒違法事實是:“2009年至2009年在環保執法檢查中未經環保部門重新報批,擅自違法改建生產車間。”在做好業主的工作中,工作組要抓住這一重點,進行法制教育,使其深刻認識其違法事實,按照區指揮部的要求配合工作組做好企業關閉工作。與此同時,要使每一個工作隊員充分認識關閉企業工作的復雜性、艱巨性,對于長期從事統計工作的干部職工來講,是一次重大的挑戰,把工作中不確定因素估計足,把破解的招法和舉措研究好,全局上下齊動員,把這次工作任務當作一場政治任務完成好。
2、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局黨組把入駐宏大公司六車間幫助企業做好關停工作當作首要的政治任務來抓。成立了企業工作領導小組,局長親自掛帥任組長,班子成員任副組長,明確工作隊員10名,下設3個小組。一是值班保衛小組,由一名副局長帶隊,9名工作隊員按值班表24小時值班,看護好企業的財產,及時對上訪群眾反應的問題進行登記和溝通,做好接待維穩工作;二是財產清查組,由一名分管財務的副局長帶隊,局從事財務審計工作的2名同志參加負責企業的資產清算、債權債務,拖欠農民工工資等方面的工作;三是后勤外協服務組,由局辦公室主任負責擔任,每天安排好小車按時接送工作隊員到企業。同時,做好企業外調工作。
3、制定方案,嚴格操作
針對企業各階段的工作任務,我局先后制定了農民工工資兌付方案;廠房車間建筑工程拖欠款的支付方案;債權債務人雙方簽訂的往來支付承諾書;企業貨物外運方案等,每個階段的工作都按方案有條不紊的開展,確保了各項工作的順利推進。8月18日,完成了企業的債權債務清查摸底,了關閉企業的承諾書;8月20日至24日召開各類會議,組織企業所有債權債務人達成雙方承諾償還協議;8月24日,責成業主組織資金對拖欠農民工工資12萬元和16萬元建筑工程款進行兌付;8月29日至30日對企業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共計66噸進行外運。特別是對有毒的原材料、還源渣外運嚴格按環保對有毒物質外運程序辦理,先后到桃江環保局、桃江板溪銻品冶煉廠、市環保局、資陽環保局等部門辦好了外運五聯單,依法依規進行處置。我們還組織業主和工作隊員對存放產品、原材料的車間倉庫進行了清掃,對污染源進行了安全處理,對設備進行了封存,達到了環保部門的要求。8月31日按指揮部申請撤離的程序,向指揮部提出申請,經由區紀委、區督查局、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環保局組成的聯合驗收組檢查、驗收合格,已達到以要求,批準同意企業工作隊撤離。
4、積極熱情地做好業主和農民工的思想工作
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積極做好業主和農民工的思想工作。宏大六車間近兩年一直沒有生產,今年3月開始新擴建車間,投資比較大,原來想對外發包租賃外地業主生產,因血鉛事件出現,導致車間關閉,損失較大。特別是有部份農民工工資和基建工程款沒有全部兌付,群眾的不穩定情緒非常強烈。企業工作組摸清情況后,由局長謝曉局帶隊一行4人,召開了各類債權債務人會議,反復宣講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指出業主田偉鋒犯法的行為,細心地做好債權人和農民工的工作。考慮到宏大公司六車間的實際情況,局黨組多次上門與其家屬進行溝通,做思想工作。同時邀請新橋山基地的領導,業主的朋友一道共同想辦法,出主意,渡難關,及時籌集資金20多萬元,工作組與業主一道上門兌付拖欠的農民工資和拖欠的建筑工程款,債權人深受其感動,確保一方的平安。
5、投入必要經費,確保任務的圓滿完成
為確保此項工作的圓滿完成,必要經費是確保任務完成的基礎,為此我局在有限的業務經費中擠出一點資金用于新橋山有色金屬工業基地宏大六車間關閉工作,投入工作經費共計15000元,其中:投入值班餐費住宿費用共6800元,后勤保障費用6000元;協商、洽談招待費用2200元。
二、工作體會和經驗
1、思想高度統一,組織紀律嚴明,是實施整頓關閉的關鍵。按照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整頓關閉的部署要求,結合工作實際情況,決策果斷,部署周密;我局態度鮮明,信心堅定,把思想統一到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的重要決策上來,把基地企業整頓與關閉工作作為最重要的工作組織實施,在關閉基地最關鍵階段,做到“一條心、一股勁、一個聲音、一個目標,決不動搖”,動真碰硬,上下齊心協力,打贏了這場硬仗。
2、“以人為本”的思想是實施整頓關閉的基礎。在處理企業關閉工作中,我們體會到,必須樹立和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發展的指導原則,把事關人的生命和健康的安全生產工作擺在首位。充分認識到,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基地已對當地經濟和社會造成重大損失和惡劣影響,己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成重大威脅,徹底整治和關閉是保障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之所在。正確處理好局部與整體、當前與長遠的關系,以整頓關閉促進經濟增長方式的根本性轉變,實現工業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各級部門、干部群眾認識一致,目標統一,為整頓關閉工業基地奠定了堅實的思想和群眾基礎。
3、依法依規開展工作,是順利實施整頓關閉的重要手段。在實施關閉過程中,必須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把握和吃透政策,決不能靠行政命令代替法規去解決經濟領域中的各種矛盾和糾紛。關閉程序要按規定進行,該退款的要退款,該兌現的政策要兌現,為贏得包括企業業主在內的職工和人民群眾的支持和配合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
4、認真作好疏導化解工作,是維護社會穩定的有效舉措。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始終把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作為當前壓倒一切的大事來抓,成立了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門力量,耐心解釋,積極疏導,化解矛盾,努力消減關閉基地企業給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帶來的各種不利影響。同時配套制訂有利于實施整頓關閉的
經濟政策,起到切實有效的激勵和保證作用。
一、主要工作情況
上半年,人社工作已實現時間過半、任務過半,部分工作已完成或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一)城鄉就業局勢保持穩定
1、強化公共就業服務,滿足企業和勞動者需求。全市新增扶持創業6466人,完成62%;新增城鎮就業5321人,完成年度目標任務53%,其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2862人,幫助困難人員就業324人。新增轉移農村勞動力12848人,完成64%,其中市內轉移7344人,市外輸出5504人。城鎮登記失業率2.6%。針對部分企業招工難和部分求職者就業難問題,我局充分發揮市人力資源市場功能作用,對企業用工重點監控,采集企業用工需求,及時組織各類招聘活動。農歷正月初十,市人力資源市場與戴南、安豐鄉鎮市場聯動,組織了“服務企業用工需求,促進就業有序流動”為主題的大型招聘活動,186家企業進場,提供8160多個崗位。今年以來,共組織婦女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民營企業招聘、就業援助等大型招聘活動26場,提供崗位近2萬個,達成就業意向7000多人,其中已正式辦理錄用登記備案2432人。強化困難家庭畢業生及城鄉“雙零”家庭的就業援助,保持“動態清零”的充分就業目標。“就業網”建成開通,與現有的就業服務機構共同構成了本市全方位就業服務平臺。
2、強化技能培訓,提升居民創業就業能力。組織創業培訓4654人,占年度目標的93%;農村勞動力轉移前培訓6160人,占年度目標的51%。職業技能鑒定發證6077人,其中高級工取證76人,技師取證62人。一是組織創業培訓。年初起突出創業培訓重點,指導督促各鄉鎮抓住有利時機,圍繞年度目標,全面開展創業培訓。目前32個鄉鎮提前完成了全年創業培訓目標任務。部分鄉鎮試行每期30人的創業培訓小班化教學,進一步提高了創業培訓的實效。此外,與組織部共同組織了百名大學生村官創業培訓活動,首期培訓大學生村官30人。二是組織技能培訓。指導督促各鄉鎮培訓中心盯緊企業需求,大力組織各類技能培訓,促進農村勞動力就近就地轉移。目前大部分鄉鎮已經開班,通過與企業聯合培訓,提高了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經培訓后已被當地企業吸納的學員有2000多人。與市婦聯聯合組織了一期家政服務培訓班,參培人員主要是城鄉“4050”失業女性,經考核合格與市家政服務中心簽訂用工協議。三是強化培訓管理。與財政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轉發<市就業創業管理辦法>的通知》,指導督促各培訓機構建立和完善教學管理制度,簽署誠信辦學承諾書,加強對培訓全過程的跟蹤監督檢查,認真執行開班現場審核和培訓過程不定期巡查制度,及時組織考核驗收,提高培訓質量。
3、落實優惠政策,加大創業就業扶持力度。新增自主創業6466人,完成年度目標的64%;創業帶動就業18363人,完成年度目標的61%。與財政、金融等部門協作,加大對創業資金扶持力度,發放小額擔保貸款420萬元。進一步加強對全市15個創業孵化基地的指導和管理,對前一階段孵化效果進行驗收,對符合條件的給予一次性創業項目補貼和創業實體租金補貼。
(二)社會保障水平不斷提高
1、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上半年,企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分別新增擴面7000人、3623人,3839人,4147人,分別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70%、172.5%、38.4%、41.5%。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續保36.8萬人,續保率70.1%。
2、提高社會保障水平。一是提高企業退休職工養老保障待遇。全市40197名退休人員人均調資179.97元。二是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從2012年1月1日起,對我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進行調整,年滿60周歲人員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70元,惠及26萬多人。三是提高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待遇。在應保盡保的基礎上,提請市政府辦公室出臺了調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結報政策,新農合類和城鎮居民類醫保一、二級醫療機構及轉往市外醫療機構的住院可報費用結報標準,分別提高7%—10%,新農合類結報標準達到85%、75%和65%,城鎮居民類結報標準達到90%、85%和75%。在最高支付限額內,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最低結報標準,新農合類由原來的30%提高到35%;最高支付限額由原來的9萬元提高到14萬元。提前完成2012年度市政府為民辦實事醫療保障目標任務。
3、社保基金平穩運行。1—6月份,全市各類社保基金總收入12.69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7%,總支出8.29億元,同比增長26%,當期結余4.40億元,累計結余24.33億元。
4、社保服務規范高效。辦理企事業單位職工退休2493人,工傷認定384起,工傷鑒定164起。社區管理率、檔案接收率均達100%;辦理社會保障卡6880張;相關群體健康體檢工作有序開展,退休人員文體生活豐富多彩。
(三)人事人才工作取得新成效
上半年,共引進培養高層次人才277名,完成年度任務55.4%。其中,博士5名,碩士研究生23名,高級人才249名。配合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局完成了對省“博士集聚計劃”申報人選和省“雙創”人才申報人選的推薦工作,共推薦博士集聚人才5人,“雙創”人才5人。審核和申報高、中級職稱材料382份。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穩步推進,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全面實施。調整和審批機關事業單位勞務派遣人員基礎工資、事業單位基礎性績效工資。完成2011年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休假補貼審批。扎實開展公務員教育、培訓、考核和獎懲工作;切實做好干部維穩、安置工作;2012年度公務員錄用、勞務派遣人員招錄等工作公開透明、規范有序。
(四)全面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調整了全市最低工資標準,職工工資調控七項公布制度全部建立。受理勞動爭議案件603件,其中案外調解440件,立案受理109件。各類調解組織調解案件總數達72.4%,按期結案率、無錯案率、集體勞動人事爭議三方處理率均達100%。認真受理查處各類舉報投訴案件,共立案查處違法案件85件,結案82件,按期結案率達100%;扎實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人力資源市場秩序整頓、社會保險登記等專項檢查活動,累計檢查用人單位2089戶,涉及農民工和職工4.23萬人,幫助4638名農民工和職工解決拖欠工資4773.562萬元,新增社保登記26戶、1378人,為185名職工補繳社會保險費56.36萬元,督促簽訂勞動合同5000多份,支付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21萬元,有力地維護了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二、上半年存在的主要問題
回顧上半年的工作,人社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體現在:
1、結構性就業的矛盾比較突出。目前我市創業就業工作仍然面臨著較大的壓力,主要是結構性就業矛盾更加突出,新成長勞動力和返鄉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大量增多,相適應的就業崗位嚴重不足,熟練技工和一線普工嚴重短缺。盡管今年我局加大創業就業工作力度,緩解了用工壓力,但企業用工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決。
2、社會保障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盡管推進速度較快,但由于標準較低、補貼較少,目前保障水平還不高。今年城鄉居民養老待遇的調整沒有體現多繳多得的原則,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群眾參保、續保積極性。工傷保險基金出現赤字,參保人數減少。由于國家工傷保險政策的調整,導致基金支出大幅度增加。企業職工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進行捆綁征繳后,出現了部分企業為少繳、逃繳其他險種,給職工購買商業工傷保險的情況。從職工養老、醫療保險來看,職工養老仍未實現應保盡保,職工醫保、居民醫保的保障水平與省廳要求還有一定差距。
3、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任重道遠。違反《社會保險法》、《勞動合同法》,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現象依然存在,“雙維護、兩服務”工作還有待于進一步落到實處。當前,還存在鄉鎮落實租賃企業欠薪保障金制度情況不理想,租賃企業欠薪逃逸現象未得到有效遏制;建筑工程違規轉包、非法分包現象較為普遍,承包結算糾紛不斷,導致農民工工資被拖欠,引發集訪討薪等問題。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們將緊緊圍繞年度工作目標,著力做好幾下四方面工作。
一、突出創業就業,保持就業局勢穩定。一是積極落實扶持政策。進一步落實扶持自主創業的稅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貼息貸款等政策,促進社會充分就業。全年新增小額擔保貸款和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貼息貸款分別達到1600萬元和2000萬元以上。二是推進創業帶動就業。加快創業型鄉鎮、創業型社區(村)建設,進一步健全創業服務體系,促進高校畢業生和農民創業。強化對15個創業孵化基地的指導和服務,不斷擴大吸納創業、帶動就業的空間,定期組織創業就業系列服務活動。三是精心組織職業培訓。繼續抓好各類就業技能培訓,加強職業培訓統籌管理,加大職業技能培訓投入,不斷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統籌做好企業職工、市外勞動力、下崗失業人員、被征地農民,以及“兩后生”等群體的職業培訓,確保全年各項培訓目標圓滿完成。四是抓好重點群體就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做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大力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引導農村勞動力到本市開發區、工業園區就業。積極開展各類大型招聘和特色招聘等系列活動。做好農村勞動者就業失業登記、求職登記、困難人員援助、創業服務工作。年內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3.5%以內,推出公益性崗位50個以上,動態消除城鄉“零就業”家庭,確保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率100%。
2、突出擴面覆蓋,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一是強力推進社保擴面。認真貫徹實施《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不斷擴大社會保險覆蓋范圍。以服務業、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工作為重點,強力推進企業社會保險擴面征繳。根據省、市統一部署,及時上調工傷保險浮動費率,靈活實施我市企業職工養老、失業、工傷三險捆綁政策。通過發放個人對帳單的形式,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進行再宣傳,積極動員應續保人員盡快續保繳費,確保全面完成各項社會保險的擴面任務。二是嚴格基金稽核監管。強化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推進社保基金網上監管,健全市社會保險監督機制。進一步加大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基金征繳、稽核力度,加強對工傷認定、退休審批以及待遇計發的監督。做好基金往欠清理回收工作。三是做優社保管理服務。做好各類社會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的領取資格認證,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資格認證率、城鄉居民養老待遇認證率100%。有序推進社會保障卡發放。積極開展退休人員培訓和文體活動。
一、工程概況
建設規模為整治土地6.0萬畝,預算投資1.2億元,建設工期為三年。項目區選定在汪家、青云、齊埠、裴梅、梓埠、湖云6個鄉鎮(具體情況詳見附表一)。年度實施計劃為:2010年1.9萬畝、2011年2.71萬畝、2012年1.39萬畝(具體情況詳見附表二)。
項目建設內容主要有:控制性土地平整工程(旱地、水田平整、修筑田坎等);灌溉排水工程(灌溉渠道、排水溝道、渠系建筑物、泵站、及電力線路等);田間道路工程(田間道、生產路);農田防護林建設等。
通過項目的實施,將不規范的農田、道路、溝渠和分散其中的零星可墾地進行整理,使項目區成為田成方、路成框、渠成網、林成行的現代化生態高效農業園區,使土地更加適應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更加有利于農業生產的發展。使項目區的荒草地、廢棄坑塘等得到全面利用,增加有效耕地面積,進一步改善區域內農村生產、生活條件,提高抵御旱澇災害能力、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增加農民收入,促進經濟發展。
二、組織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領導,成立以縣政府常務副縣長為組長,分管副縣長,縣國土資源局局長,縣財政局局長為副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縣農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設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及工作職責附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鄉鎮農村土地整治工程項目部(辦公室人員名單及辦公室、鄉鎮項目部工作職責附后)。為明確責任,便于分工管理,辦公室下設綜合協調、財務管理和工程設計、工程審核三個工作小組。鄉鎮項目部也要根據職責分工的需要設立相應的機構。
三、資金管理及支付程序
(一)資金管理
我縣農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項目建設資金主要包括:國家及省市下撥和本級配套的項目資金、籌集用于增減掛、土地開發項目的社會資金以及項目區內可以配套對接的其它涉農項目資金。項目資金的支出范圍必須是組織、管理、實施該項目工程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和不可預見費。實際支付各項費用時要嚴格按照項目預算,專項專用,不得截留,不得相互挪用和擠占。
縣財政局在銀行開設“農村土地整治資金”財政專戶,專門結算和撥付項目資金。對上級下撥和本級配套的項目資金以及籌集的社會資金實行二級專戶管理,封閉運行。縣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專戶、專賬、專用”的要求開設項目資金專戶,單獨設賬,按項目核算。
財政專戶撥付項目資金,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撥款申請,并報縣領導小組組長審批后撥入開設的項目資金專戶。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每筆申請支付的款項按照項目預算和相關合同的約定審核簽字后,報縣領導小組組長審批撥付。
項目區內納入土地整治項目配套的其它涉農項目投資,可采取列表說明涉農部門、項目名稱、各級財政安排的支出預算以及實際投資等內容和提供立項、施工、驗收等相關資料的方式,將其支出預算或實際投資計入土地整治項目總投資。
(二)工程款及各類費用的支付
1、工程款按實施進度分期撥付。工程進度款的撥付實行二級復核三級簽字負責制。施工單位申請撥付工程進度款后,首先由鄉鎮項目部,根據施工單位提供的監理單位簽證和完成工程量的清單(涉及設計變更的還應提供設計變更說明)實地進行認定,并對工程質量進行初步驗收,認定、初驗通過的由項目部主任簽字,然后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復核,并由復核負責人簽字,最后經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審批后撥付。
2、財務在實際支付工程款時,施工單位應提供農民工工資清單,且出具承諾書,保證領取工程款后優先支付農民工工資,并實行銀行。同時,應預留30%的資金作為工程尾款,其中20%在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后撥付,10%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待質保期滿后根據工程質量和合同約定撥付。
3、設備費的撥付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設備采購合同和經審核認定的采購清單,報請領導小組組長批準。
4、前期工作費和工程監理費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和相關合同的要求審定后,經領導小組組長審批后撥付。
5、業主管理費、竣工驗收費、拆遷補償費、權屬調查及糾紛調處費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向財政一次核撥到項目資金專戶,根據實際支出,經領導小組組長審批后報銷入賬。
6、不可預見費由領導小組根據項目的實施情況和實際需要,統籌安排后,經領導小組組長審批支付。
四、實施步驟及工作安排
整個項目實施過程分為四個階段,即前期準備階段、項目施工階段、工程掃尾及項目驗收階段、后續管理階段。各階段的工作和時間要求具體安排如下:
(一)前期準備階段(實施年度的年初至實施年度的10月30日前)
1、對項目區進行篩選確定,經領導小組討論同意后,按有關程序和要求選擇有相應資質的勘測、規劃、設計單位,進行實地測量、規劃設計以及預算編制工作。在5月底以前提交規劃設計和投資預算成果,經領導小組初審后,呈報市省主管部門進行評審。
2、項目所在地鄉鎮政府成立工程項目部,村、組成立相應的協調機構。在6月底以前主要做好四項工作:一是宣傳發動工作;二是配合勘測、規劃設計單位進行測量和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三是對項目區內的土地類型、數量、質量和土地權屬進行登記,制定土地權屬調整方案。同時對于不規則的村界、飛地,可按自愿、同質、等量的原則進行土地權屬調整,村界權屬經雙方確認后簽訂協議書,并重新登記土地所有權;四是做好項目區內其它涉農項目的梳理和銜接配套工作。
3、7月至9月由鄉鎮項目部根據項目區的實際情況劃分標段,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組織工程項目招投標和選擇監理單位的招投標,確定中標單位,簽訂施工、監理合同。
4、10月上旬鄉鎮項目部對抽調的人員進行相應的業務培訓。并制定相應的崗位責任目標和考核獎罰制度。
5、10月中旬鄉鎮項目部會同中標單位完成開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項目施工階段(實施年度10月30日至翌年3月30日前)
鄉鎮項目部,要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具體組織項目實施,并與監理單位一道對項目實施過程進行全程監督。實施過程中不得擅自變更設計,確需變更的按程序申請報批。要及時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矛盾,確保工程按期、保質、保量完成。
(三)工程掃尾及驗收階段(翌年3月30日至6月30日前)
對未完成的工程進行掃尾,對未達標的工程進行返工。待整個項目竣工后,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同鄉鎮項目部組織竣工自驗,通過自驗后由辦公室逐級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驗收申請,并進行工程結算,編制決算報表,申請審計部門對項目財務決算和工程質量進行審計。鄉鎮項目部及監理、施工單位做好項目竣工驗收資料的收集、整理、補充工作,建立項目檔案,充分做好迎接上級初驗和終驗的準備工作。
(四)后續管理階段(自驗至終驗通過后五個工作日)
1、項目工程通過自驗后,由建設單位、鄉鎮項目部抽調人員成立巡查小組,對工程項目定期進行巡查,如有損壞由責任人或責任單位負責修復,自然損壞由建設單位負責。
2、項目通過上級主管部門最終驗收后五個工作日內,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與鄉鎮人民政府簽訂移交協議,當地人民政府要按照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制定管護方案落實維修責任,以充分發揮項目工程的長期效益。
五、工程要求
1、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由項目區所在地鄉鎮政府成立鄉鎮項目部(今年實施區域——汪家項目部組成人員名單附后),作為項目的法人單位,具體負責項目的實施,對整個實施過程進行全程監督和管理。要嚴格按照規劃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建設,不得擅自變更建設地點、規模、標準和建設內容,如有確需變更設計、調整預算的,必須按程序進行申報,得到批準后,再按變更后的設計方案組織實施。
2、實行工程招投標制。項目工程和監理單位的選擇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招投標法定程序進行招投標。并由縣監察局、縣招標辦全程參與。
3、實行工程監理制。為確保工程質量和項目資金的安全運行,要由中標的監理單位對項目實施全程監理。
4、實行合同管理制。鄉鎮項目部要與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責、權、利以及施工、管理、款項撥付等有關要求。(根據要求,施工合同應明確以下內容:①主要工程內容的量化指標;②工程款結算與支付的依據、支付方式、數額及時限;③工程施工中發生設計變更時,工程價款的調整方法;④發生工程價款糾紛的解決方法;⑤承擔風險的范圍、幅度以及超出約定范圍和幅度的調整方法;⑥預留工程質量保證(保修)金比例、預扣方式。)
今年,省市下達給我縣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為:新開工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住房)500套,基本建成500套;新開工經濟適用住房200套,基本建成1000套;新開工限價商品住房500套,基本建成500套;新開工安置住房3500套,基本建成1500套,總計新開工5500套、基本建成3500套。在此基礎上,我縣結合實際工作需要,在城區范圍內新選擇4個地塊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設定了年內建設保障性住房不低于100萬平方米,基本建成不少于6000套的目標。今年上半年,我縣共開工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住房)575套(間),完成率115%,基本建成788套(間),完成率157.6%;開工經濟適用住房300套,完成率150%,基本建成1040,完成率104%;開工限價商品住房760套,完成率152%,基本建成468套,完成率93.6%;開工棚改安置房4900套,完成率140%,基本建成1561套,完成率104%。超過了序時進度要求。下半年我們將按照計劃繼續加大工程建設力度,確保年底繼續全面超額完成全年目標任務。
二、強化責任意識,保障性住房質量有效提升
在建設過程中,我縣按照“抓選優、促規范,抓審核、促節約,抓管理、促質量,抓融資、促建設,抓廉政、促正氣,抓隊伍、促發展”等“六抓、六促”原則,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明顯提升。我們采取的措施是:1、創建“保障房建設優選承包商名錄庫”。2012年下半年,在縣紀委、招標辦的指導和監督下,采取公開報名、組織考察、集體研究的形式,公開優選資質高、信譽好、管理規范、綜合實力較強的施工單位進入名錄庫,所有保障房建設工程從名錄庫中公開招標,并以承諾書和合同的形式載明不得發生假借資質、掛靠、轉包、違法分包等行為,明確如違反承諾和合同,將受到嚴厲的處罰。有效地控制了借資質、掛靠、轉包、違法分包行為,中標價格在合理區間,質量控制和管理行為有了很大提高,農民工工資等問題得到妥善處理,并對續建項目的管理起到積極影響。2、擴大優選承包商范圍。在總結土建工程優選承包商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優選設計方案、施工圖、附屬工程、景觀綠化工程、監理等各環節承包商。縣紀委牽頭,招標辦、住建局和城司組織專門人員,從省、市、縣主管部門提供的優質企業中優選承包商,進行考察、商談、競爭性談判,簽訂包含不得借資質轉包等內容的承諾書,明確責任、嚴格要求。3、建立審核制度節約建設成本。建設成本的控制貫穿于建設工作的全過程。去年下半年開始,縣城司組織專業人員對所有項目實行設計圖紙、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審核工作。今年4月,縣紀委組織工程量清單審核、縣紀委和住建局組織施工圖審核工作,更高層面上加強審核工作,取得很好的效果:首先,設計單位和招標單位思想認識程度提高很大,提供的圖紙和工程量清單質量相比以前明顯提高,套圖、超標設計、多算漏算等明顯減少;其次,通過組織專業人員和第三方審核,調整一些不合理的設計和預算,節約建設成本的同時,更加合理。4、嚴格控制原材料質量。影響建筑工程質量的最重要因素是工程管理和建筑材料。如果強抓管理和控制主要原材料等措施不力,再高的設計和預算造價標準都很難達到預期品質。我們要求所有保障房工程必須使用“五大鋼廠”優質鋼材;混凝土使用合格產品;電梯使用一線名牌;窗戶采取政府集中采購的方式選用海螺型材等。5、推行“樣板引路”質量管理制度。我們建立以“樣板引路”制度為工程實體建設的質量管理模式,每個項目設立樣板,作為施工的標準和驗收的依據,加強建設全過程控制監督;嚴格執行工程質量、安全責任制度,對出現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的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采取建立施工和監理管理等各項制度,舉辦施工管理人員和監理人員培訓班,召開施工要點現場會,加強駐地代表考核,加大工程實體質量監督巡查力度,做好對監理人員的平行檢查、旁站等監督工作,每季度舉行質量安全大檢查并通過獎優罰劣等方式加大工程管理力度,多措并舉提升整體工程建設質量。嚴格對每套每戶進行驗收,不符合要求堅決不予通過驗收,消除滲漏、開裂等投訴熱點問題。6、嚴格監督檢查。出臺保障房項目監管辦法等一系列制度,進行多層次的監督檢查,確保制度落到實處,建設單位主動開展定期開展質量大檢查工作,我局督查室每周一至二次檢查,一季度組織一次質量安全大檢查,縣紀委也經常到現場檢查,形成密實的工程質量監督檢查網絡。通過強抓硬管,目前保障房建設工程質量有了很大升,不低于優質開發企業打造的商品房。
三、政府高度重視,住房保障體系已初步成型
一是住房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我縣始終高度重視住房保障制度建設,先后出臺了《縣廉租住房保障實施細則》、《縣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實施細則》、《縣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管理暫行辦法》等多份制度文件和“開展公租房廉租房并軌分配”試點文件。到目前為止,我縣基本形成了“多種保障模式、多類實施主體、多類保障群體”初步成型的城市住房保障體系。保障范圍基本上覆蓋了所有類型的住房困難家庭。二是住房保障準入線正在調整。每年,我縣在7-8月份完成當年保障線調整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局在起草公租房廉租房并軌試點文件的同時,已將中低收入、低收入標準進行初步調整,下半年將以縣政府發文方式,迅速將2013年住房保障準入線動態調整到位。三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項支持政策得到有效落實。首先是按照重點保障民生用地的方針,在土地資源緊張的情況下,主要通過存量土地挖潛、舊城改造配建保障建設用地,另外還通過新增用地指標和計劃單列等其他措施保障用地供應。在指標分配時,堅持重點項目的用地指標必須完整,其他項目查漏補缺,最終確保所有項目手續完備。其次是一如既往的執行各種政策的最大化優惠,土地劃撥時以最低成本供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供給,建設中的供電、供水全部按成本價供應;相關規費能免則免,不能免的以最低標準收取。四是住房保障管理服務網絡逐步健全。基本形成了住房保障管理機構、實施機構和窗口服務機構健全、職責明晰的服務網絡,各機構配備的專職的工作人員、增加了必要的辦公設備、加大了工作經費保障。城區中低收入家庭可通過所在社區進行申請,新就業和外來務工人員可通過用人單位進行申請,在此過程中,對于重點引進的人才,縣委組織部、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采取全程幫辦的方式,主動提前對接,不斷提高住房保障工作的針對性和覆蓋面。五是保障性住房投資運營管理機制不斷創新。今年我縣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預計超過20億元,但在目前的金融政策壞境下,保障性住房建設融資較為困難,融資成本較高,為此,我縣今年創造性地開展以“限房價、競地價”與“BT”形式相結合的方式,認真測算,充分挖掘各種資源,多輪商談,已成功運作山河佳苑西側和紅星花園西側兩個項目。在保證安置情況下,收取2.4億元,用于彌補建設資金利息成本、稅金及其他支出,并取得地下收庫、配套用房等資產近1.5億元,改變保障房虧損的狀況。六是住房保障準入退出機制日趨完善。從2009年至今,我縣廉租住房累計保障家庭達到了1300余戶,針對目前我縣廉租住房保障范圍偏小、退出較難問題,我縣今年采取了兩個措施來完善準入退出機制,首先是開展公租房廉租房并軌試點工作。在擴大保障范圍的基礎上,統一和規范租賃型保障性住房,建立梯度補貼、層次分明的租賃保障模式。其次是聯合相關部門,每年下半年集中開展租后清退工作,對申請人已購房、轉租和長期空置的三類情形予以堅決清退,切實將退出工作作為住房保障長效管理機制的重要一環來抓。七是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設不斷推進,信息公開工作得到有效落實。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設是今年全市住房保障體系建設的重點內容之一,我局一直以來高度重視相關信息化數據庫建設,基本建立了保障房源和保障對象信息庫,今年將以此為契機、在全市統一部署下,著力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努力實現從房源建設、申請審核、輪候退出等全方位的網上運行和信息公開工作機制,提高住房保障工作效率和透明度,提升群眾對該項工作的滿意度。
四、積極總結經驗,不斷提高住房保障工作水平
摘要:高校的基礎建設工作涉及部門多、技術要求高、管理過程復雜,是一個包含前期規劃、中期施工管理、后期檔案管理等多個項目的系統性工作。各個管理項目之間存在著緊密的聯系。由于每個建筑物的結構形式、使用功能等不盡相同,所以施工管理工作的復雜程度往往較高。本文對高校基建中施工管理工作經常遇到的相關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了相應對策。
關鍵詞 :高校 基建 施工管理
隨著我國高等教育事業的快速發展,高等院校的招生規模不斷擴大,基礎建設逐步成為高校的主要工作。高校基建工作是一項綜合性十分強的工作。它既不同于單獨的施工管理,也不同于純粹的工程質量監理,它是對一個或多個建設項目的資金、工程進度、質量等多種因素進行綜合協調和監控的過程。高校的基礎建設工程與開發商的建設工程有一定的相同點,同時也存在許多的不同點。高校基建工程往往面臨著施工工期短、建設資金緊等問題。高校基建的施工管理工作處在整個基建工作的實施階段,施工管理的好壞直接影響到建設工程的成敗。
一、基建施工管理工作中經常出現的問題
1.對分包單位的資格審查工作不夠嚴謹
在當今的建筑市場中,存在相當一部分施工單位,他們假借其他施工單位的相關資質進行工程的投標。如果招標工作人員對這些單位的資格審查不嚴格,就會造成這些原本不具備規定資質的施工單位順利地獲得工程承包權利。這些魚目混珠、以次充好的施工單位往往不具備良好的施工技術水平和組織管理能力,經常會出現施工質量不合格,無法按期交付工程,甚至惡性拖欠農民工工資等情況。這會給建設單位(高校)的管理工作造成很大的不便。
2.施工前期各個環節考慮不全面
建筑工程涉及的環節很多,而且各個環節之間的連續性十分緊密。一個環節的工作沒有預先想到位,相關工作沒有做到位,就可能會導致后續工作無法順利地進行。例如:在某建筑裝修工程接近完成時,管理人員應該提前對建筑物周邊市政工程進行招標,通過招標及時確定市政工程的施工單位,保證建筑工程與周邊市政工程的順利銜接。在現實工作中,由于種種原因,部分施工管理人員并不能很好地做到“想在事前,做在事前”,在某個環節上的工作做的不夠到位。這不僅僅會影響這個環節的工作,同時還會影響到后續相關環節的工作,對整個工程的順利進行極為不利。
3.建筑物細節處理缺乏科學合理的判斷
高校建筑物的宗旨是服務師生日常學習和生活。各個建筑物的設計都是具有很強針對性的,比如說:學生宿舍、教學樓、實驗中心、行政辦公樓等。設計單位會根據建設單位對于建筑物的使用要求而進行相關的設計。這樣的設計在大的方向上面肯定是不存在問題的,但是在個別細節上未必能夠做到十全十美。換言之,設計圖紙在一些細節問題上經常會出現這樣或者那樣的問題。這就要求建設單位施工管理人員一方面在設計圖紙審查環節中,仔細查看圖紙并進行認真的思考判斷,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另一方面在施工過程中,隨著施工工作的深入進行,不斷地發現設計不合理的地方,分析判斷后及時反饋給設計單位。在現實工作中,由于部分施工管理人員的相關經驗不足、分析問題能力不強等原因,造成了“先建后改”的結果。由于對細節問題處理的不夠及時,導致建筑物建成后無法很好地滿足用戶的使用需求,不得不進行二次改造。這樣既增加了資金投入,又延長了施工周期。
4.對于工程細部質量重視程度不夠
在一個建筑物的施工過程中,經常是多道工序同時進行。不同工序之間會存在“交叉點”,比如說鋼筋綁扎和模板支撐往往是同時進行的。對于這種多道工序同時交叉進行的情況,部分管理人員可能做不到面面俱到地檢查各道工序,容易忽略一些工序的質量問題。除此之外,對于一些隱蔽工程的質量,部分管理人員也不夠重視。甚至存在某些管理人員認為隱蔽工程最終是會被下道工序所覆蓋的,所以對它的要求可以降低。這種錯誤的觀點往往會給整個建筑物的質量帶來致命傷害,同時也極易引發工程安全事故。
5.自身業務素質不夠過硬
高校基建管理人員充當的是業主的角色,與其存在直接工作關系的單位分別是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在現實工作中存在著一部分基建管理人員,認為只要管理好監理單位就萬事大吉,在技術層面上由監理單位去管理施工單位,自己無需掌握過多的施工技術與施工管理知識。這種思維貌似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其實這不僅不利于建設單位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也不利于管理人員自身素質的提高。作為工程管理人員,只有具備了扎實的基礎知識與管理技能,才能更好地發揮自身的價值;才能更加深入地了解施工情況;才能更好地與監理、施工單位管理人員進行溝通交流。
二、基建施工管理工作人員應注意的基本問題
1.工作要有前瞻性和預見性
自拿到設計圖紙之日,工程管理人員認真熟悉、校對圖紙,仔細思考,反復琢磨,爭取將圖紙中一些設計不合理、不符合使用者要求或者相互存在矛盾之處記錄下來。積極與設計、監理、施工單位溝通協調,力爭在施工前將圖紙中的大部分問題解決清楚,不給后續施工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對于需要建設單位確定的問題,比如說門窗顏色、建筑物外檐顏色等問題提前與校領導、處領導進行溝通,做到不發生因甲方方案確定不及時而導致施工無法按預定工期進行的事件。
2.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和相關管理經驗
作為工程管理科的專業技術人員,我們應該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這是一個基礎也是前提。從技術方面來講,作為甲方管理人員,不可能各方面的知識技能都具備,但必須都要了解一些,并且精于某些方面。在施工的過程中,甲方代表應該以自身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為基礎,多觀察、勤思考,及時發現并提出問題,遇到技術方面難題的時候,能夠發揮自己的知識和經驗方面的優勢,提出解決方法。這樣在管理工程的過程中,會大大提高威信,也會贏得大家的尊重,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同時,甲方管理人員還應該會同監理人員認真審核施工單位提出的變更增項意見,盡量避免不必要的增項發生,以到達節約成本的目的。
3.自覺做使用部門同設計、施工單位之間的紐帶橋梁
基建管理部門,作為最近距離接觸施工一線的部門,能夠在第一時間了解建筑的細部設計。我們在將圖紙上面的設計轉化為實際建筑物之前和轉化的過程中,應該設身處地地考慮建筑物使用部門的利益,如:建筑物將來是否存在安裝空調的問題,如果存在就需要提前確定空調位置,在墻上預留孔洞;使用部門將來是否會放置多個用電設備,如果會,則需要及時和設計單位溝通,在合理的范圍內盡量多留一些插座。這些看似不起眼的工作,實際上直接影響到建筑物使用功能的有效發揮,同時也避免了建筑物交付使用后再進行返工。
4.確保施工人數,合理控制工期
施工中各個工作面上工人的數量是確保工期的一個重要因素,而對于施工單位而言,工人的數量又直接與施工成本相掛鉤。如何確保各個施工面上都能夠存在合理數量的工人就成為施工管理人員的一項重要任務。工程承包合同、工期計劃以及施工單位提供的承諾書則是管理人員手中的一項重要武器。以工程承包書中的施工完工工期為底線,按照工期計劃表中的工期安排對照實際的工程進度,對施工單位及時提出合理的意見和建議,以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和按時完工。
5.細致觀察,確保細部工程質量
在日常的施工過程中,存在著許多多道工序的“交叉點”,同時也存在著許多隱蔽工程,這些工序重疊的工程以及隱蔽工程往往容易被人忽略。而施工質量的缺陷問題常常就出現在這些易被人忽略的細部工程之中。例如:橫豎方鋼管接縫處的焊縫處理問題、打隔斷時候隔墻內部巖棉的填充質量問題、安裝門框時候門框根部是否“地下生根”問題等。這些細部隱蔽工程需要管理人員細致地觀察才能夠發現問題并解決問題。這就要求管理人員在日常的質量檢查過程中,對于細部工程要認真仔細地檢查,逐道工序地檢查,保證建筑物的細部質量。
6.勤于思考,敢于擔當
在工程管理中,要勤于思考,一方面思考相關技術方面的問題,研究專業知識,做到學以致用;另一方面要思考在施工單位主管人員管理能力差、施工人員技術不過硬的情況下如何運用正確合理的方法與施工單位交流,確保工程保質保量按時完成。這要求施工管理人員既要有專業知識作為管理的基礎,又要運用合理的方式方法來應對紛繁復雜的施工變化。同時,在施工管理過程中,還需要敢于擔當,敢于承擔責任。在整個施工過程中總會出現各種預料不到的變化之處,這些變化直接影響到整個施工的順利進行,作為建設單位代表,我們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及時向上級請示,主動承擔起責任,對自己說過的話、簽過的字、下過的文負責,避免在某個問題上反反復復、糾糾纏纏,影響工程的順利進行。
總而言之,在高校基建過程中,基建管理人員要充分發揮自身技術優勢,在施工質量控制、施工進度控制、施工費用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合同管理以及施工信息管理方面完成預期目標。同時,要具備不怕吃苦、埋頭苦干、甘于奉獻的精神,不斷總結經驗教訓,為日后的基建管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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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單位
抽查計劃名稱
抽查任務名稱
抽查
類型
抽查事項
抽查對象范圍
抽取日期
清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1年度對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儲存環節)企業安全生產的行政檢查
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存儲環節)企業定向抽查
定向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體系;
2.民爆物品生產建設項目設計、建設、驗收、安評等全系列資料;
3.涵蓋安全生產負責人員、工作人員上崗資質等;
4.包含定置管理、危險源辨識標識、安全操作規范等;
5.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
6.生產設施設備安全運行情況;
7.應急準備與日常應急演練情況;
8.消防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對象:全市爆炸物品生產銷售(存儲環節)企業
抽查數量:不少于20%
2021年1月至12月
2021年度對無線電頻率使用情況的行政檢查
全市使用無線電頻率的企業、組織、個人定向抽查
定向
是否按照頻率許可證載明參數工作
對象:全市使用無線電頻率的企業、組織、個人
抽查數量:不少于10%
2021年5月至8月
2021年度對無線電臺識別碼使用情況的行政檢查
全市使用無線電臺識別碼的企業、組織、個人定向抽查
定向
是否按照要求使用無線電臺識別碼
對象:全市使用無線電臺識別碼的企業、組織、個人
抽查數量:不少于10%
2021年5月至8月
清遠市科技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辦證資料抽查
不定向
參照外國人來華許可指南清單中所需材料和辦事流程對辦證許可材料進行檢查
申請了聘用外國人的用人單位
2021年10月底前
清遠市金融工作局
2021年度小額貸款公司監管檢查工作計劃
小額貸款公司現場檢查
不定向
小額貸款公司日常經營合規情況
轄內小額貸款公司
2021年12月底前
2021年度融資性擔保公司監管檢查工作計劃
融資性擔保公司現場檢查
不定向
融資性擔保公司日常經營合規情況
轄內融資擔保公司
2021年12月底前
2021年度典當行監管檢查工作計劃
典當行現場檢查
不定向
典當行日常經營合規情況
轄內典當行
2021年12月底前
2021年度融資租賃公司監管檢查工作計劃
融資租賃公司現場檢查
不定向
融資租賃公司日常經營合規情況
轄內融資租賃公司
2021年12月底前
清遠市林業局
2021年度陸生野生動物監管檢查計劃
清遠市林業局陸生野生動物監管檢查
不定向
對林草部門管理的陸生野生動植物的行政檢查
全市(公司、個人)
2021年 12月底前
2021年度對使用林地行政許可情況的抽查計劃
清遠市林業局對使用林地行政許可情況的抽查
不定向
對使用林地行政許可抽查
全市(公司、個人)
2021年 12月底前
2021年度市屬國有林場及生態公益林的林木采伐抽查計劃
清遠市林業局市屬國有林場及生態公益林的林木采伐抽查計劃
不定向
林木采伐抽查
全市(市屬國有林場、個人)
2021年 12 月底前
清城分局2021年度林木采伐監管檢查計劃
清遠市林業局清城分局2021年度林木采伐檢查
不定向
林木采伐抽查
清城區(公司、個人)
2021年 12月底前
清城分局2021年度對使用林地行政許可情況的抽查計劃
清遠市林業局清城分局2021年度對使用林地行政許可情況的抽查
不定向
對使用林地行政許可抽查
清城區(公司、個人)
2021年 12月底前
清城分局2021年度林木種子生產經營檢查計劃
清遠市林業局清城分局2021年度林木種子生產經營檢查
不定向
林木種子生產經營檢查
清城區林木種子生產經營單位(個人)
2021年12月底前
清城分局2021年度野生動物監管抽查計劃
清遠市林業局清城分局2021年度野生動物監管檢查
不定向
對林草部門管理的陸生野生動植物的行政檢查
清城區野生動物養殖場
2021年 12月底前
清遠市交通局
2021年度本部門隨機抽查1
全市水路運輸和港口企業雙隨機定向抽查
定向
參照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對水路運輸和港口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
全市獲得經營許可的水路運輸和港口企業,每次隨機抽查5到10家企業,共抽查4次
2021年分四個季度開展
2021年度本部門隨機抽查2
第三季度道路運輸行業抽查夏季(國慶)前檢查
定向
開展客運行業專項檢查、重點排查農村客運、客運站、包車、班車、網約車平臺安全隱患,監督道路客運企業及客運站認真執行行業管理規范、安全生產各項規定,檢查消防設施、煙花爆竹、涉黃、涉毒等禁運政策落實、確保旅客運輸安全
檢查、抽查農村客運客運站、包車、班車企業2-3家。
2021年7至9月
2021年度本部門隨機抽查3
第四季度道路運輸行業抽查秋冬季檢查
定向
開展駕培、維修、汽車租賃、港澳客運直達車等相關行業安全檢查行動
檢查、抽查駕培、維修、汽車租賃、港澳客運直達車企業2-3家
2021年10至12月
清遠市公安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對爆破作業單位的抽查
定向
1.爆破作業現場爆破作業單位、爆破作業人員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種、數量、來源與公安機關許可信息是否一致,民用爆炸物品臨時存放是否由專人管理看護;2.民用爆炸物品儲存庫技防、人防、犬防等治安防范措施落實情況;3.民用爆炸物品流向信息的查驗、登記、備案、信息采集和報送情況;4.實有民用爆炸品的品種、數量、來源、登記標識與臺賬結存信息是否一致;5.實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警示、登記標識質量是否安全可靠、信息是否準確。
在我市從事爆破作業和民爆物品銷售的企業
2021年1月-12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對旅館業的檢查
不定向
1.主體資格情況。(1)是否辦理《營業執照》《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含單棟15間房以上的民宿),民宿是否向鎮政府或街道辦備案;(2)經營管理情況是否符合相關證照、承諾、聲明的要求;(3)公章是否向公安機關備案。2.從業人員管理情況。(核對從業人員名簿和身份證件)(1)從業人員的具體工作崗位、職責;(2)是否雇用未成年人;(3)非本市戶籍人員是否辦理居住登記;(4)外國人就業的,是否持有外國人就業許可證。3.安全管理情況。(1)檢查旅客身份核驗機、自助機等應用設備,是否向公安機關提交《廣東省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經營單位代碼申請承諾書》;(2)查看監控設施:大廳、通道、出入口等重要部位安裝高清視頻監控攝像頭,監控存儲容量30日以上;(3)查看防盜設施:客房底層和樓層通道,以及可以爬越的客房窗戶、門頭窗有防盜裝置,門窗牢固,房門安裝暗鎖;設有貴重物品保險柜;(4)單位負責人履行治安、安全責任落實情況。4.經營合規情況。(1)是否使用公安機關認可的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并按規定事項內容和時限要求(旅客入住后3小時內)報送信息;(2)是否落實旅客實名登記入住和來訪人員身份檢查登記,是否存在無證入住、使用他人證照入住、一人登記多人入住問題;(3)是否有涉“黃賭毒”內容的書籍、影音制品、設施。5.接受監管情況。(1)檢查最近1年內公安機關的檢查記錄、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的法律文書;(2)落實整治整改的情況。
清遠市轄區內所有的旅館業經營體
2021年1月至12
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對公章刻制業的檢查
不定向
1.主體資格情況。(1)是否辦理《營業執照》《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2)經營管理情況是否符合相關證照、承諾、聲明的要求;(3)公章是否向公安機關備案。2.從業人員管理情況。(核對從業人員名簿和身份證件)(1)從業人員的具體工作崗位、職責;(2)是否雇用未成年人;(3)非本市戶籍人員是否辦理居住登記;(4)外國人就業的,是否持有外國人就業許可證;(5)負責人是否與從業人員簽訂保密協議。3.安全管理情況。(1)查看防盜設施:經營場所底層和樓層通道,以及可以爬越的房間窗戶、門頭窗有防盜裝置,門窗牢固;承制國家機關公章的,必須設有保密工房和成品保管室或保險柜;(2)查看監控設施:大門口、業務接待處、業務工房、保管室或保險柜等重要部位安裝高清視頻監控攝像頭,監控存儲容量90日以上;(3)單位負責人履行治安、安全責任落實情況。4.經營合規情況。(1)隨機抽查最近3個月內辦理的5宗公章刻制備案業務,是否符合有關刻制備案管理工作要求;(2)是否制訂公章刻制管理制度并上墻懸掛公開;(3)是否存在承接刻制外地公章業務、刻制公章不依法備案以及偽造、買賣公章、公文、證件等違法犯罪行為。5.接受監管情況。(1)檢查最近1年內公安機關的檢查記錄、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的法律文書;(2)落實整治整改的情況。
清遠市轄區內所有的印章刻制業經營體
2021年1月至12
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對機動車修理業的檢查
不定向
1企業是否在機動車修理業治安管理系統登記備案;2企業是否如實登記上傳送修機動車情況。
清遠市轄區內所有的機動車修理業經營體
2021年1月至12
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5
對典當業的檢查
不定向
1.主體資格情況。(1)是否辦理《營業執照》《典當經營許可證》《典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自貿區實行備案管理);(2)經營管理情況是否符合相關證照、承諾、聲明的要求;(3)公章是否向公安機關備案;2.從業人員管理情況(核對從業人員名簿和身份證件)(1)從業人員的具體工作崗位、職責,抽查保安人員的身份情況;(2)是否雇用未成年人;(3)非本市戶籍人員是否辦理居住登記;(4)外國人就業的,是否持有外國人就業許可證;3.安全防范情況。(1)經營場所內設置錄像設備,錄像資料至少保存2個月;(2)營業柜臺設置防護設施;(3)設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典當物品保管庫房和保險箱(柜、庫);(4)設置報警裝置;(5)門窗設置防護設施;(6)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及器材。4.經營合規情況。(1)隨機抽查最近3個月內辦理的5宗典當業務,是否落實收當、續當、贖當查驗證件(照)制度,通緝協查核對制度,可疑情況報告制度,是否存在禁止質押的當物,包括: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經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財產,贓物和來源不明的物品,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管制刀具,槍支、彈藥,軍、警用標志、制式服裝和器械,國家機關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財物,國家機關核發的除物權證書以外的證照及有效身份證件,當戶沒有所有權或者未能依法取得處分權的財產,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資源或者其他財物。(2)是否如實記錄、統計質押當物和當戶信息,并向公安機關報送備案。5.接受監管情況。(1)檢查最近1年內公安機關的檢查記錄、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的法律文書;(2)落實整治整改的情況。
清遠市轄區內所有的典當業經營體
2021年1月至12
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6
對槍支彈藥從業單位的檢查
不定向
1.槍彈數量。2.人員數量。3.管理機構。4.槍支配備。5.管理臺賬。6.檔案。7.庫室管理。8.維護保養。9.槍支報廢。10.排查教育。11.安全檢查。
清遠市轄區內所有的民用槍支彈藥從業單位
2021年1月至12
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7
對保安服務活動監督管理抽查
不定向
1、檢查保安服務合同和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留存制度落實情況;
2、檢查保安服務中涉及的安全技術防范產品、設備安裝、變更、使用情況;
3、檢查保安服務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保安員管理制度和緊急情況應急預案建立落實情況;
4、檢查從事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保安服務公司公務用槍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設施建設情況;
5、檢查保安員及其服裝、保安服務標志與裝備管理情況;
6、檢查保安員在崗培訓和權益保障工作落實情況;
7、檢查被投訴舉報事項糾正情況;
8、檢查保安培訓機構槍支使用備案情況和槍支安全管理制度與保管設施建設管理情況。
清遠市轄區范圍內保安服務活動的經營體
2021年1月至12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8
第一次/第二次對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購買、運輸、倉儲等情況聯合監督檢查
不定向
對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購買、運輸、倉儲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行政轄區內的所有易制毒化學品從業單位,每次抽取不少于10%的企業(如抽查對象少于2個,則按100%檢查)
5.1-12.31
清遠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對獲得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許可證企業進行檢查
不定向
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情況
已獲取
經營性許可證企業
2021-01-01至2021-12-31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現場安全生產情況不定向隨機抽查
不定向
行政檢查登記表、清遠市燃氣場站安全生產檢查情況表、現場檢查筆錄
清遠港華燃氣公司、清遠中石油昆侖燃氣公司
2021-6-1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現場安全生產情況不定向隨機抽查
不定向
行政檢查登記表、清遠市燃氣場站安全生產檢查情況表、現場檢查筆錄
清遠港華燃氣公司、清遠中石油昆侖燃氣公司
2021-9-1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現場安全生產情況不定向隨機抽查
不定向
行政檢查登記表、清遠市燃氣場站安全生產檢查情況表、現場檢查筆錄
清遠港華燃氣公司、清遠中石油昆侖燃氣公司
2021-12-1
清遠市民政局
清遠市民政局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雙隨機抽查(社會組織管理科)
不定向
對社會組織是否按照章程規定制定相關制度、行業協會商會收費信息公示工作、辦公地址、法人代表和業務范圍是否與登記情況一致等情況進行逐項檢查。
按4%的比例對轄區內的社會組織開展抽查。
2021年5月至7月
清遠市民政局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市轄區內建筑物、住宅區標準地名使用情況雙隨機抽查(基層政權和區劃地名科)
不定向
商品房預售證、租售合同、協議等及廣告宣傳標準地名使用情況
在我市命名的建筑物、住宅區的命名、更名核準事項的單位或企業
2021年7月至10月
清遠市民政局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全市經營性公墓雙隨機抽查(社會事務科)
不定向
1.是否存在違反規定預售活人墓情形;
2.是否存在銷售封建迷信殯葬用品的情形;
3.殯葬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服務內容等是否在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明碼標價。
按10%的比例對轄區內經營性公墓開展抽查。
2021年5月至9月
清遠市民政局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市轄區清遠市福利院執法檢查(養老服務和兒童福利科)
定向
機構內人員生活狀況、機構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機構安全生產情況
開展不少于2次的檢查
2021年5月至12月
清遠市民族宗教局
2021年度隨機抽查計劃1
對宗教活動場所的隨機抽查
不定向
宗教場所遵守法律、法規、規章情況,以及開展宗教活動和涉外活動情況
宗教活動場所
每季度開展不
少于一次
2021年度隨機抽查計劃2
對宗教團體的隨機抽查
不定向
宗教團體是否按批準文書開展宗教活動場所籌備建立工作,以及遵守法律、法規、規章情況
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
每季度開展
不少于一次
2021年度隨機抽查計劃3
對宗教教職人員的隨機抽查
不定向
宗教教職人員遵守法律、法規、規章情況,以及開展宗教活動和涉外活動情況
宗教教職人員
每季度開展
不少于一次
清遠市農業農村局
2021年度農藥質量監督抽查
農藥質量監督抽查
不定向
農藥有效成分含量、添加其他農藥成分或禁限用農藥成分
農藥生產企業、經營門店
2021年11月30日前
2021年度肥料監督檢查
肥料監督檢查
不定向
肥料登記證、肥料質量等情況
肥料生產經營者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規范經營檢查
農藥經營門店檢查
不定向
農藥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農藥與食品等其他商品混存混放安全隱患防范、農藥倉庫是否配備消防、通風設備等農藥經營倉庫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高毒高風險等限制使用農藥定點經營、專柜銷售、實名購買、臺賬記錄、溯源管理情況。
農藥經營門店
2021年11月30日前
2021年度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
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
不定向
農作物種子凈度、水分和發芽率檢測等
生產企業、經營門店
2021年11月30日前
2021年度農作物種子規范經營檢查
種子經營門店檢查
不定向
經營資質、經營檔案、品種審定、品種授權合同和種子標簽等
經營門店
2021年11月30日前
2021年度種畜禽質量監管檢查
種畜禽生產企業檢查
不定向
無證生產經營、低代別冒充高代別、種畜禽不符合種用標準、系譜檔案不全等
生產企業
2021年11月30日前
2021年度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質量監督抽查
全市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質量監督抽查
不定向
主成分、違禁藥物殘留、重金屬、衛生指標等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水生野生動物養殖加工情況的檢查
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動的監督檢查
不定向
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動
利用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事業單位、企業、社會組織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抽查
全市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抽查
隨機抽查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檢查
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加工、經營的單位、企業。
2021年全年
2021年度獸藥監督檢查
全市獸藥質量安全監督抽查
不定向
主要成分、含量、生產條件、衛生指標等
獸藥生產企業
2021年12月底
廣東省清遠市氣象局
2021年度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抽查計劃
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抽查
定向
對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的抽查
在市本級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名錄中抽取
2021年
2021年度對建設單位雷電防護裝置竣工驗收許可情況的行政檢查計劃
對建設單位雷電防護裝置竣工驗收許可情況的行政檢查
定向
對建設單位雷電防護裝置竣工驗收許可情況的行政檢查
在市本級2020年獲得雷電防護裝置竣工驗收行政許可的建設單位名錄中抽取
2021年
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行政檢查
定向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
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2021年4-6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對各類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工資支付情況檢查
定向
各類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工資支付情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
各用人單位、在建工程項目施工單位
全年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勞務派遣單位專項檢查
定向
勞務派遣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
全年
清遠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各自轄區內所有污染源作為隨機抽查對象,重點對被抽查單位防治污染設施運行情況,污染物排放情況,以及環評、“三同時”、排污許可證等環境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抽查。
不定向
是否有環評審批、是否有環保驗收、是否取得排污許可證、是否發現擴建項目及污染治理設施是否正常運行;
至少對本行政區25%的重點排污企業進行抽查,對本行政區10%的一般排污的企業進行抽查
每季度抽取
清遠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全市文化、旅游廣電、體育、新聞出版市場雙隨機抽查
不定向
按照清遠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的抽查事項開展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歌舞娛樂場所、游藝娛樂場所、藝術品經營單位、互聯網文化單位、網絡游戲經營單位、電影發行放映場所、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音像制品經營單位、印刷企業、互聯網出版機構、出版物經營單位、演出經紀機構、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個體演員、個體演出經紀人、文物經營單位、文物保護單位、文物收藏單位、衛星傳送的境外電視節目接收單位、旅行社、旅行社分社、旅行社服務網點、導游
2021年1月-12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娛樂場所定向抽查
定向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娛樂場所經營行為監督檢查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娛樂場所
2021年7月至9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旅行社經營行為定向抽查
定向
旅行社經營行為專項監督檢查
旅行社
2021年
7-8月、10-11月
清遠市煙草專賣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全市卷煙零售戶抽查
定向
參照清遠市煙草專賣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登記事項檢查、經營行為監督檢查兩大抽查類別檢查
按15%的比例對轄區內的卷煙零售戶自行開展抽查
2021年1月至12月
清遠市應急管理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按照《清遠市應急管理局2021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的重點檢查項目雙隨機定向抽查
定向
參照清遠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信息系統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非煤礦山、工貿、危化、煙花爆竹四大抽查類別檢查
按照《清遠市應急管理局2021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確定的重點檢查企業名單
2021年12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按照《清遠市應急管理局2021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的一般檢查項目雙隨機不定向抽查
不定向
參照清遠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信息系統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非煤礦山、工貿、危化、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培訓和安全生產評價機構五大抽查類別檢查
按照《清遠市應急管理局2021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的一般檢查項目確定的企業抽查數量進行開展抽查
2021年12月底前
清遠市郵政管理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全市郵政、快遞企業市場監管事項雙隨機抽查
不定向
參照郵政市場監管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快遞市場監管事項檢查類別檢查
郵政企業、全市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設立的分支機構,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開展抽查
2021年3月至4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全市郵政、快遞企業安全監管事項、生態環保監管事項雙隨機抽查
不定向
參照郵政市場監管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郵政快遞業安全監管事項檢查、郵政快遞業生態環境保護監管事項兩大抽查類別檢查
郵政企業、全市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設立的分支機構,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開展抽查
2021年6月至7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全市郵政用品用具生產企業雙隨機定向抽查
定向
參照郵政市場監管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郵政用品用具市場監管事項類別檢查
郵政用品用具生產企業
2021年8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全市郵政、快遞企業安全監管事項雙隨機抽查
不定向
參照郵政市場監管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郵政快遞業安全監管事項檢查類別檢查
郵政企業、全市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設立的分支機構,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開展抽查
2021年9月至11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5
集郵市場監管事項雙隨機定向抽查
定向
參照郵政市場監管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集郵市場監管事項檢查類別檢查
集郵市場開辦者、集郵票品經營者
2021年10月
清遠市住建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市區房地產估價、中介企業雙隨機定向抽查
定向
參照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房地產估價行為、房地產經紀行為、房地產中介機構行為三大抽查類別檢查
市區房地產中介機構、房地產經紀機構、房地產估價機構
2021年3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市區房地產經紀行為、房地產中介機構行為雙隨機抽查
不定向
參照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房地產經紀行為、房地產中介機構行為二大抽查類別檢查
按不低于5%的比例對市區的企業自行開展抽查
2021年3月至12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質量、安全生產抽查
不定向
參照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工程質量安全抽查項目,以及抽查施工現場工程質量、安全隱患情況
市屬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每季度隨機抽查工程不少于10宗
2021年每季度開展不少于一次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7
招投標市場行為情況雙隨機抽查
定向
參照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招投標市場行為情況”事項抽查類別檢查
按不低于10%的比例抽取對市管項目進行抽查
2021年3月至12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8
建筑市場行為情況雙隨機抽查
定向
參照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工程發包與承包情況”、“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使用情況”事項兩大抽查類別檢查
按不低于10%的比例抽取對市屬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進行抽查
2021年3月至12月
清遠市發展改革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全市成品油經營企業雙隨機定向抽查
定向
成品油經營企業檢查
全市現有在營成品油經營企業
2021.3-2021.12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全市石油天然氣管道企業雙隨機定向抽查
定向
石油天然氣管道企業檢查
全市石油天然氣管道企業
2021.3-2021.12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督檢查
定向
節能監督檢查
重點用能企業(系統還未錄入企業清單)
2021.5-2021.11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電力基礎設施安全檢查
定向
供電、用電監督檢查
電力基礎設施
2021.3-2021.12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5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監督檢查
定向
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已完成節能審查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系統還未錄入企業清單)
2021.3-2021.12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6
糧食和物資庫存檢查、糧食銷售出庫監督檢查
定向
庫存檢查、糧食銷售出庫監督檢查
承儲企業
2021年4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7
糧食承儲企業夏季消防安全檢查
定向
安全檢查
承儲企業
2021年7-8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8
糧食收購監督檢查(夏秋)
定向
收購監督檢查
承儲企業
2021年4-12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9
秋季糧油和物資安全生產檢查
定向
安全生產檢查
承儲企業
2021年10-12月
清遠市統計局
2021年度統計執法檢查工作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2021年度房地產“四上”企業“雙隨機、一公開”統計執法檢查任務
定向
對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的行為;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的行為。
全市房地產“四上”企業(統計調查對象)
2021年3月至11月
2021年度統計執法檢查工作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2021年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雙隨機、一公開”統計執法檢查任務
定向
對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的行為;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的行為。
全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統計調查對象)
2021年3月至11月
2021年度統計執法檢查工作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2021年度工業“四上”企業“雙隨機、一公開”統計執法檢查任務
定向
對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的行為;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的行為。
全市工業“四上”企業
(統計調查對象)
2021年3月至11月
2021年度統計執法檢查工作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2021年度批發零售業“四上”企業“雙隨機、一公開”統計執法檢查任務
定向
對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的行為;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的行為。
全市批發零售業“四上”企業(統計調查對象)
2021年3月至11月
2021年度統計執法檢查工作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5
2021年度住宿餐飲業“四上”企業“雙隨機、一公開”統計執法檢查任務
定向
對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的行為;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的行為。
全市住宿餐飲業“四上”企業(統計調查對象)
2021年3月至11月
2021年度統計執法檢查工作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6
2021年度服務業“四上”企業“雙隨機、一公開”統計執法檢查任務
定向
對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的行為;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的行為。
全市服務業“四上”企業(統計調查對象)
2021年3月至11月
2021年度統計執法檢查工作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7
2021年度鄉、鎮、街道“雙隨機、一公開”統計執法檢查任務
定向
鄉、鎮、街道2020-2021年各部門人員分工的通知、統計站2020年工作總結、鄉、鎮、街道社會經濟基本情況、部門例會記錄。
全市鄉、鎮、街道
2021年3月至11月
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度企業信用監管抽查計劃
對自主申報地址企業的隨機抽查
定向
登記事項檢查
市局登記管轄的自主申報地址企業
2021年6月
對2019年度報告存在問題已責令改正企業的隨機抽查
定向
登記事項、公示信息
2019年度報告存在問題已責令改正的企業
2021年7月至12月
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的企業進行隨機抽查
定向
登記事項、公示信息
市局登記管轄的現存狀態為經營異常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企業
2021年7月至12月
對市局登記管轄企業進行隨機抽查
不定向
登記事項、公示信息
市局登記管轄的企業
2021年7月至12月
對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開展營業執照登記事項雙隨機檢查計劃
對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開展營業執照登記事項雙隨機檢查(第一期)
定向
登記事項
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
2021年1月
對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開展營業執照登記事項雙隨機檢查(第二、三期)
定向
登記事項
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
2021年2-3月
對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開展營業執照登記事項雙隨機檢查(第四期)
定向
登記事項
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
2021年4月
對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開展營業執照登記事項雙隨機檢查(第五期)
定向
登記事項
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
2021年5月
2021年度團體(企業)標準抽查計劃
全市自我聲明公開團體標準和企業(產品/服務)標準定向抽查
定向
團體標準、企業(產品/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監督檢查
全市企業和社會團體自我聲明公開的企業(產品/服務)標準和團體標準
2021年10月
2021年度餐飲抽查計劃
全市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雙隨機定向抽查
定向
按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餐飲服務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項目檢查
對我市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開展不少于1次的抽查
2021年1月至12月
2021年度食品市場抽查計劃
全市食品銷售企業飛行檢查
定向
按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經營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項目檢查
對全市的食品銷售企業開展飛行檢查不少于20家次
2021年3月至11月
全市特殊食品經營單位飛行檢查
定向
按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特殊食品經營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項目檢查
對全市的特殊食品經營單位開展飛行檢查不少于25家次
2021年3月至11月
2021年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全市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
定向
按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食品相關產品監督檢查記錄表》項目檢查
對全市的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檢查不少于52家次
2021年2月至12月
2021年度拍賣領域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清遠市清城區、清新區“拍賣”領域企業雙隨機定向抽查
定向
參照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開展對拍賣活動經營資格的檢查
清城區、清新區“拍賣”領域的企業
2021年10月前
2021年度商標監管抽查計劃
商標雙隨機抽查
定向
參照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登記事項、商標行為抽查類別檢查
市級市場監督部門登記的從事商標的企業
2021年4月至7月
商標雙隨機抽查(縣、市、區局)
不定向
1登記事項、商標行為。
2.商標印制行為是否符合《商標印制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1號)規定。
1.縣(市、區)登記的商標的企業;2.縣(市、區)登記經營商標印制業務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2021年4月至7月
2021年度廣告監管抽查計劃
廣告經營者、廣告者規范經營情況的檢查
定向
廣告行為檢查
本級監管的事業單位
2021年7月至9月
2021年度鍋爐科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氣瓶檢驗充裝單位年度監督檢查
定向
對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監督檢查
對全市的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氣瓶檢驗充裝單位
2021年4月至12月
2021年度化妝品生產經營(使用)企業監督檢查
化妝品生產企業年度監督檢查
不定向
對化妝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
全市化妝品生產企業
2021年4月至12月
化妝品經營(使用)企業年度監督檢查
不定向
對化妝品經營(使用)企業的監督檢查
全市化妝品經營(使用)企業
2021年4月至12月
2021年度產品質量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2021年清遠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
定向
重點產品質量監督抽查
按照《2021年清遠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劃》產品的生產企業
2021年10月前
2021年清遠市工業生產許可獲證企業雙隨機檢查
不定向
工業生產許可獲證企業許可資格檢查
轄區內工業生產許可獲證企業
2021年12月前
2021年度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日常監督檢查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日常監督檢查
定向
對特種設備使用單位開展日常監督檢查
全市特種設備使用單位
2021年4月至12月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證核發
不定向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是否依據法律法規要求依法核發
建設單位
2021年3月至12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規劃條件核實
不定向
規劃條件核實是否依據法律法規要求完成核實
建設單位
2021年3月至12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建設工程驗線
不定向
建設工程驗線是否依據法律法規要求進行
建設單位
2021年3月至12月
清遠市財政局
政府采購監督檢查計劃
政府采購機構監督檢查
定向
清遠市政府采購業務的執業情況
檢查對象名錄庫的10%-30%,近三年內檢查過的機構不再重復檢查。
每年按照財政部下發的檢查工作計劃開展
清遠市水利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對用水單位、個人擅自將自建設施供水管網系統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連接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對用水單位、個人擅自將自建設施供水管網系統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連接的行政檢查
城市供水企業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對河道采砂的監管
不定向
1.是否按規定辦理河道采砂許可證
2.是否按照批準的范圍、作業方式等實施
河道管理范圍內采砂的單位/個人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對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非防洪建設項目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1.是否按規定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或者洪水影響評價報告未經審查批準開工建設
2.防洪工程設施是否未經驗收即將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3.是否按照許可要求實施建設
4.是否將施工安排告知河道主管機關
建設單位、個人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對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1.直管水利工程建設單位(項目法人)安全責任
2.直管水利工程施工單位安全責任
直管水利工程建設單位、勘察(測)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建設監理單位及其他與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5
對水利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1.是否按照有關規定使用水利施工圖設計文件;
2.是否有其他違反規定行為
水利施工圖設計文件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6
對水利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工程建設項目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檢查是否存在未經批準或者不按照批準要求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
水利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工程建設項目單位、個人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7
對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乙級)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1.是否符合資質等級標準;
2.是否有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質等級證書》的行為;
3.是否存在轉包、違規分包;
4.是否按照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檢測;
5.是否按照規定在質量檢測報告上簽字蓋章,質量檢測報告是否真實;
6.儀器設備的運行、檢定和校準情況;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乙級)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8
對電子招標投標活動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1.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而不招標的,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
2.招標人或招標機構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招標人與招標機構、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
3.招標人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
4.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的
5.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
6.招標人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的
7.招標人與中標人不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的,或者招標人、中標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的
8.依法必須招標項目不按法律法規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的
9.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發售是否符合規定
10.項目審批、核準部門是否依法審批、核準項目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
11.是否提交書面報告
12.是否及時報告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違法違規行為
13.資質資格、信用獎懲、項目審批和違法違規處罰等信息是否上網公開
14.招標人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的
15.中標人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的,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轉讓給他人的,違反本法規定將中標項目的部分主體、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
16.中標人不履行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的,中標人不按照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履行義務,情節嚴重的
17.為招標人指定招標機構
18.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
進行招標投標單位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9
對已批復水利基建項目初步設計文件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工程是否按批復的初步設計文件實施
水工程建設單位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0
對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是否存在未經批準或不按照批準要求在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行為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1
對單位/個人取用水行為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1.是否許可,是否按許可要求取水
2.是否未取得取水申請批準文件擅自建設取水工程或者設施
3.申請人是否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取水申請批準文件或者取水許可證
4.是否拒不執行審批機關作出的取水量限制決定,或者未經批準擅自轉讓取水權
5.是否不按照規定報送年度取水情況;拒絕接受監督檢查或者弄虛作假;退水水質達不到規定要求
6.是否安裝計量設施;計量設施是否合格或者運行正常;安裝的取水計量設施是否正常使用,或者是否擅自拆除、更換取水計量設施
7.是否偽造、涂改、冒用取水申請批準文件、取水許可證
8.是否擅自停止使用節水設施的;擅自停止使用取水計量設施的;不按規定提供取水、退水計量數據
被許可人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2
對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1. 生產建設項目是否按照規定編報(變更)水土保持方案
2.生產建設項目是否按照經批準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實水土流失防治責任
3.生產建設項目是否違反水土保持設施驗收規定
生產建設單位/個人
2021年11月底前
清遠市司法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律師事務所“雙隨機”監管抽查
定向
現場查看機構規范化建設工作情況:①查看機構建設和執業公示制度,(包括基礎建設、文化建設、執業相關內容公示等)。②查看機構內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包括人員管理、業務管理、財務管理、檔案管理(聘用制度、聘用其他工作人員制度、學習培訓制度、投訴查處制度、收案及利益沖突審查制度、印章管理制度、誠信執業制度、服務質量管理制度、重大、復雜、疑難案件集體討論和報告制度、業務檔案管理制度、收費管理制度、納稅制度、基金制度等)。③隨機抽取2020年業務檔案10份進行檢查。查看檔案裝訂是否規范、及時,業務文書材料是否齊全等,是否按年度一案一卷、一卷一號。
對轄區內的4家以上的律師事務所開展抽查
2021年5月31日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基層法律服務所“雙隨機”監管抽查
定向
①經營資質(應當具備規定條件);②經營行為(建立會議制度等執業工作制度,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分配制度、執業管理、業務培訓、投訴查處、人員獎懲、統一收案、統一委派、疑難法律事務集體討論、重要案件報告、檢查、監督、考評、收費管理、業務檔案管理等內部管理制度)。
對轄區內2家以上的基層法律服務所開展抽查
2021年5月31日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司法鑒定機構執業“雙隨機”監管抽查
定向
經營資質;經營行為。
按不低于10%的比例對轄區內的司法鑒定機構開展抽查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公證機構執業“雙隨機”監管抽查
定向
公證機構保持法定設立條件的情況;公證機構執行應當報批或者備案事項的情況;公證機構和公證員的執業情況;公證質量的監控情況(現場隨機抽取30份2021年辦理的公證案卷);法律、法規和司法部規定的其他監督檢查事項。
按不低于10%的比例對轄區內的公證機構開展抽查
2021年11月底前
清遠市教育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監督檢查學生資助工作
定向
落實學生資助工作情況
各市直學校
2021年3至12月
學校招生、辦學檢查
定向
招生管理工作、規范辦學行為情況
各市直學校
2021年3至12月
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清遠市重點稅源企業雙隨機抽查
不定向
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和其他稅法遵從情況
清遠市重點稅源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