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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互聯網 消費信貸 風險控制
一、互聯網消費現狀
目前,我國互聯網消費信貸產品處在不斷豐富與多元化的階段,互聯網公司利用場景優勢和對線上客戶的觸達優勢,在消費信貸產品創新上做出不少有益的努力和探索。
螞蟻金服推出的螞蟻花唄,基于大數據的授信模式,依托電商平臺內積累的數據,提供了即時申請、即時審批的服務能力,審批通過后可立即用于購物支付,無縫地與消費購物過程結合在一起。據資料顯示,阿里天貓2016年雙十一交易額達1207億元,突破千億大關,全天完成支付10.5億筆,其中花唄占比達20%,花唄的系統每天可以處理2億條實時消息,雙11全天,花唄完成超過1億筆付款,據螞蟻金服研究院測算,此類新金融服務推動了消費能力20%的提升。京東商城推出的“京東白條”,消費者在京東購物便可申請最高1.5萬元的個人貸款支付,并在3~24個月內分期還款,據資料顯示,2016年雙十一期間京東商城總下單量過億,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130%,交易額同比增長超過140%。京東白條用戶數同比增長600%,占京東商城交易額的占比同比增長500%,平均客單價超過800元,分期客單價超過1500元。
互聯網消費信貸模式的應用,使更多消費者愿意通過消費信貸來獲得先消費后付款的“”,但同時“螞蟻花唄”存在的與淘寶商家協議套現問題,嚴重損害了平臺的合法權益;“京東白條”多次發生的盜刷事件,引起消費者對京東金融賬戶安全性以及風險甄別能力的質疑。如何消除這些隱藏在互聯網消費信貸背后的風險,豐富互聯網消費信貸產品的同時優化風險控制體系,切實保障消M者的合法權益是本文的出發點。
二、互聯網消費信貸的優缺
(一)互聯網消費信貸突破了傳統的金融網點營業的限制,為客戶提供全天制的服務,優勢如下
1.辦理便捷化。互聯網消費信貸產品恰好滿足了消費者辦理便捷化產品的需求。京東通過互聯網建立自身的支付系統,簡化了辦理金融業務的流程。阿里推出的“螞蟻花唄”在線授予一定的消費額度,讓消費者享受先消費后還款的便捷。
2.處理高效化。互聯網消費信貸借助先進的IT技術和移動通訊技術,提高了個人消費信貸的審批速度,減少了貸款的審批和放貸環節。如京東白條可以通過手機京東金融PC端和客戶端、京東錢包客戶端等官網進行還款。
3.擴大了適用人群范圍。互聯網消費信貸使收入較低或不穩定的人群的消費曲線平滑化,采用分期還款的方式減輕了收入不穩定帶給他們的壓力。
4.改變了消費習慣。國內消費者的理念更趨向于保守,隨著互聯網的普及,螞蟻花唄、京東白條等在線消費方式逐漸占據主導,一定程度上抵消了人們對超前消費的排斥心理。
(二)在互聯網消費信貸快速發展的同時,其缺點也需引起必要的重視
1.對消費者的信息透明化程度不高。由于企業不受其他行業協會和政府的監管,對自身的數據、交易量、會計賬本等信息未完全公開,企業與消費者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問題,這些雖然關系企業的資產安全,但是消費貸款的客戶也應享有知悉權。
2.消費者信用等級評定標準模糊。互聯網消費信貸的信用額度是根據評定的信用等級的高低來配置的。但有在京東消費上千元的用戶信用額度低于只在京東上消費幾十元的用戶信用額度。那么消費者的信用等級評定標準是模糊的,給消費者帶來諸多不解和疑問。
3.影響個人信用。當消費者用“花嘆”、“京東白條”這些產品套現,會影響自身的網絡征信記錄。個人信用將在金融、社交、商業等方面會被廣泛應用,不良的網絡征信記錄將影響用戶的消費體驗。
4.觸犯法律。利用螞蟻花嘆、京東白條等虛擬的信用消費額度套現。雖然目前存在一定的法律空白,但是消費者一旦涉及不僅違反合同約定,所涉數額巨大的還將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三、互聯網消費信貸的風險分析
互聯網消費信貸的發展使放貸主體取得比貨幣市場工具或者儲蓄賬戶更高的利息,受貸主體所付出的利息也比銀行貸款或信用卡更低且申請貸款所需的要求更少,但相關監管政策并不完善。
(一)放貸主體造成的風險
互聯網消費信貸的發放主體主要針對的是電子商務企業,企業為了追逐更高的利益,不斷創新自身產品以符合消費需求。對于放貸主體來說,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導致盲目的推從互聯網消費信貸。如京東沒有進行市場相關調研報告,也沒有對消費者體驗進行調查,只是在收購網銀錢包、建立自身的支付系統后就推出了“京東白條”。除此之外,放貸主體基于企業自身的保密性并不對外公布不良貸款率。因此導致企業為了刺激消費,增加自身網站的交易量,而逐步的放大互聯網消費信貸,讓更多的客戶享受超前消費。
(二)受貸主體造成的風險
由于我國居民收入尚未完全貨幣化,收入來源多樣化,透明度低,使得實際收入與名義收入差距很大。而借款人提供的資料只能表明當期情況。在社會化保障程度不高、沒有個人信用劣跡記錄的現狀下無從判斷借款人的資信程度。互聯網消費信貸的受貸主體很有可能基于自身的私利性,提供虛假資料增加自身的信貸額度在進行足額消費之后逃避貸款,從而導致風險的產生。
(三)監管不當造成的風險
1.政府監管。政府非常重視消費信貸的發展,創造了有利于消費信貸發展的政策環境,放松了對消費信貸市場準入方面的限制,使信貸市場魚目混雜。對于互聯網消費信貸來說,其雖具有某種信用支付的功能,但是其并不同于銀行金融機構推出的信用支付,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無法觸及,因此導致了第三方監督機構的空缺。
2.機構監管。目前相關機構對于互聯網消費信貸并沒有推出一套自身的風險防控體系,往往是在客戶違約之后才采取措施。如京東白條在流程的審批和管理方式上為了提高企業消費額度而不建立防范風險意識,對發生信用風險的控制措施不夠完善,很難對個人信用是否達標到達控制風險防范的要求。
四、互聯網消費信貸的風險控制及優化
互聯網消費信貸風險控制是指對消費信貸推出之后存在的信貸風險采用不同方法進行控制,最大限度的降低遭受信貸風險的概率,減少互聯網消費信貸資金的損失度的風險控制體系。現今的電子商務企業并沒有自身的風險防控體系,其對風險的控制僅停留在客戶違約之后采取進一步的措施,有鑒于此,本文提出以下的優化措施。
(一)對于互聯網企業自身而言
1.加快完善個人征信體系建設。獲得民間個人征信牌照,利用大數據分析,在已積累的信用數據(客戶的交易記錄、交易金額、收退換貨信息等)基礎上,積極開展與央行征信體系、各類非銀行消費金融機構、消費金融公司的合作,利用各類數據庫,了解客戶的全方位信息(年齡、職業、收入、社會人際關系等),形成高效互補的個人征信機制。
2.建立獨立的風險評估部門和完善的風險控制措施。企業內部建立風險評估部門,對貸款的審批、發放與追回實現全方位的監督。引進計算機專業人才,及時查找與修復網絡漏洞,保證信息安全。必要時采取凍結高風險賬戶信貸功能和剩余授信額度等措施。按照信用評定等級分配信用額度,對特殊群體的貸款額度實行二次線下審核(如大學生群體)。
3.充分運用各種風險分散手段。通過與保險公司合作,辦理征信服務、小額信貸保證保險等來分擔風險。與第三方擔保機構合作辦理授信,實現風險在一定程度的轉移,如小額信貸保證保險和擔保。
4.建立信貸發放的后續追蹤機制。跟蹤信貸資金的流向和末端管控,為持續授信與額度的提升提供參考依據。同時,實行分期還款跟蹤、綁定信用卡還款制約、違約金懲罰等措施,避免非法套現和降低信貸資產不良率。
(二)對于政府而言
1.建構系統的消費金融支持政策和法律體系。完善個人消費信貸法律法規,填補法律空白。明確監管部門(如在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下設一個專門部門負責互聯網消費信貸業務),監管手段與方法,在鼓勵互聯網金融不斷創新的同時提供法律保護。
2.構建適合國情的消費信貸監管機制。借鑒國外成熟的互聯網消費信貸模式,如美國建立的電子商務企業消費群體個人信用共享平臺和與第三方機構聯合追討還款機制,從實際國情出發,逐步完善全面高效的監管和制約機制。
(三)對于消費者而言
1.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預估未來還款能力,適當對一些商品實行延期付款和分期購買,分散集中還款壓力。
2.提高誠信意識和安全防范意識。做到延期付款提前款,分期付款按時還償,杜絕信貸違約。保持警惕,避免網絡賬戶信息的泄露及盜用造成的額外負擔。嚴守道德底線,堅決抵制利用互聯網消費信貸產品的漏洞謀取私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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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互聯網金融,信用風險,P2P
隨著支付寶旗下余額寶的推出,互聯網金融熱潮正式拉開序幕。一片繁榮的背后卻隱藏著風險,在市場環境的支配下風險難以避免,其中信用風險逐漸被推向臺前,成為制約互聯網金融發展的主要問題之一。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必不可少的要對其進行詳細分析,對癥下藥才能根治問題。
一、互聯網金融及風險
不同于傳統的金融模式,互聯網金融實際上是一種依靠于現代互聯網技術的新型金融模式。互聯網金融雖然名目繁多,但本質大多相同,一般來講,我們可以將互聯網金融分為六種模式,分別是第三方支付,眾籌,P2P,大數據金融,互聯網金融門戶以及金融機構信息化。一般來講,互聯網金融大多以高收益來吸引投資者,高收益的同時不可避免的意味著高風險。事實上,互聯網金融所面臨的風險中重中之重的就是信用風險,而近年來P2P相關平臺的大量成立與也使得民眾對于P2P行業具有極大的好奇心,本文于是選擇從P2P行業入手著重分析其信用風險。
(一)P2P行業概況
截止到2016年8月底,P2P平臺數量為2235家,累計平臺數量超過了4000家。其中較為知名的有拍拍貸,人人貸,宜信,有利網等。P2P行業整體形式依舊良好,貸款總余額增長至6803.32億元,相較于7月底增加了3.59%,相比于去年同一時期增長了164%。投資人數為351.80萬人,環比7月上升了1.04%。收益率從15年9月份的12.63下降到16年8月份的10.08。截至2016年8月底,累計的問題平臺近2000家,僅8月一個月額的停業及問題平臺就近百家,同時,成交規模的兩極分化越來越嚴重。
(二)P2P的信用風險
我們不難發現在整個P2P的交易關系中利益涉及的有三方,分別是借款人,P2P平臺以及投資者。在理想的情況下,P2P網絡借貸平臺應該作為單純的信息中介,與交易雙方保持獨立。但是在實際交易過程中,大量平臺淡化了純中介的角色,開始更多的涉足整個交易過程,甚至不少P2P平臺也充當著借款人的角色。
根據從業者的經驗來看P2P的信用風險可以大致分為兩類,一類是個人信用風險,個人信用風險指借款者未能履行合同,無法按時償還本息使得出借人和平臺的經濟利益出現損失的風險。另一類則是網絡平臺信用風險,平臺的信用風險來自于平臺自身的違約,平臺與投資人之間實際上是有契約關系的。從2006年起,P2P網絡借貸就在我國逐步發展,遺憾的是配套的監管措施沒有能及時出現,監管不嚴導致市場混亂,對投資者的資金安全帶來了一些隱患。2016年的e租寶成交額近750億元,投資千萬級別的超300人。網絡平臺自身的信用風險的產生一般多為下列原因:首先P2P網絡平臺雖然單筆金額較少,但是其參與人數之多,覆蓋范圍之廣,總交易金額之大,需要交易平臺提供雄厚的資金保障,然而部分網站資本實力不足難以支撐.其次網站的收益主要是借貸成功后的手續費,為了吸引投資者,不少網站產用低手續費的方式,這時如果網站收益不能覆蓋其運營成本,導致無法運營關站,就對投資人的資金安全產生了威脅。最后,部分網站運營的目的就不良,利用目前監管不完善的漏洞刻意騙取投資人錢財,對投資人以及行業從業者造成極大傷害.
二.降低信用風險的措施
(一)加強市場準入監管
市場準入監管是對進入P2P行業的平臺進行資格審查,也就是事前監管。監管部門要做到認真的應對,制定一系列嚴格的審核體系,加強監管的力度,最大程度的保障交易的真實性可靠性。同時還要建立起對于平臺申請者的民事賠償責任追究制度,以減少或者削弱P2P網貸市場風險。事實上,2016年被業內稱為互聯網金融的“規范元年”,截至今年8月底,全國性及地方性的關于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相關政策共出臺19項。
(二)完善法律體系
由于P2P行業乃至整個互聯網金融行業涉及廣泛,使監管部門間形成了灰色地帶,不能很好的對其進行管制,同時也因其發展時間短導致法律上界定不完善。因此,我們首先要完善相關的法律體系,明確監管部門及責任,更要出臺相應的司法文件,營造一個良好的行業環境.2016年8月24日,銀監會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意味著行業進入規范發展時代,控制網絡平臺不向非法集資、傳銷等行為轉化。同時也要球P2P平臺盡量做到公開透明,這些利于投資者按照自己的喜好和能力去選擇平臺合理投資。
(三)完善個人信息系統
由于互聯網的虛擬性,個人信息得不到真實的保障,針對這點,可以采用中國人民銀行組織各商業銀行建立的個人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內的數據以供參考.鑒于現有信用平臺的不完善,國家相關部門更應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來完善信用機制,完善個人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同時,不同企業部門之間的信用信息也可以適當共享,構建數據庫,做到數據真實可靠,信用評價客觀公正。
三、總結
雖然本文著重分析P2P行業的信用風險以及建議,但是整個互聯網金融都有相同之處,整個互聯網金融體系都可以借鑒參考,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是大勢所趨,未來可能成為國家經濟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因此,完善互聯網金融發展環境,規范其發展刻不容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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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互聯網對會計電算化信息系統內部控制的影響
由于網絡系統的開放性、分散性、數據的共享性等方面大大超多了以往任何類型的系統,極大地改變了以往計算機會計信息系統的應用模式,擴大了系統運行的環境,從而改變了計算機內部控制的內容和方法。同時給計算機會計信息系統內部控制帶來新的問題,應當引起我們足夠的重視。在此,筆者根據互聯網系統的特點來分析網絡環境下計算機會計信息系統內部控制的新問題:
(一)網絡系統的開放性使得計算機會計信息系統很難避免非法侵擾
網絡是一個開放的環境,置于該環境中的各種服務器上的信息在理論上都是可以被訪問到的,除它們在物理上斷開連接、脫離網絡環境。因此,網絡會計信息系統很難完全避免非法訪問者的侵擾。為此,企業需根據網絡技術的最新發展,定期評估系統的安全性和內部控制能力,努力把新技術給系統帶來的風險降到最低。
(二)電子商務的普及將給內部控制帶來前所未有的挑戰
隨著互聯網的迅猛發展,電子商務將逐步普及。電子商務一方面提高了商務活動的效率,給企業帶來了無限的生機;另一方面給計算機會計信息系統的內部控制也帶來了新的挑戰。基于電子商務的單據電子化、貨幣電子化、網上結算等,雖然可加快資金周轉速度,但給計算機會計信息系統帶來的風險將是空前的,這將給網絡計算機會計信息系統的內部控制帶來極大的困難和前所未有的挑戰。
(三)內部控制的范圍擴大,計算機會計系統控制的難度加大
在網絡環境下,由于互聯網系統開放性、共享性、分散性的特點,會計數據的處理方式突破原有的封閉的系統環境,以及系統建立與運行的復雜性,要求內部控制的范圍相應擴大,延伸到整個網絡系統。如對網絡系統安全的控制、系統權限的控制、計算機病毒的防治、系統開發過程的控制、數據編碼的控制以及對調用和修改程序的控制等,因而加大了內部控制的難度。
(四)內部控制的程序化,加大了計算機會計信息系統的控制風險
在網絡環境下,計算機會計信息系統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這些會計信息系統中運行的應用程序的質量。一旦這些應用程序中存在嚴重的BUG或惡意的后門,便會嚴重危害系統安全。畢竟,會計人員對計算機專業知識所知有限,很難及時發現這些漏洞。加大了計算機會計信息系統的控制風險。
二、網絡環境下會計電算化信息系統的控制風險分析
由于互聯網系統的分布式、開放性等特點,與原有集中封閉的計算機會計信息系統比較,給計算機會計信息系統的內部控制帶來了新的問題和挑戰,系統在安全上的問題更加突出。基于互聯網會計信息系統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物理風險
任何計算機系統都存在著由于操作失誤,硬件、軟件、涮絡本身出現故障導致系統數據丟失甚至癱瘓的風險。物理風險主要包括:1、計算機網絡系統硬件選配不合適,致使網絡功能發揮受阻;2、網絡工作環境、電源等不合要求直接影響網絡的可靠性;3、網絡操作系統和會計軟件的安裝、維護不善;4、網絡管理制度不健全等。
(二)會計信息保密性和完整性被破壞的風險
主要指企業內部人員對會計數據的非法訪問、篡改、泄密和破壞等方面的風險。網絡安全的最大風險仍然來自組織內部。因此,內部控制仍然是基于互聯網會計信息系統控制的基礎。由于可聯網/內聯網結構本身的特殊性,其內部控制遠遠超出了以往計算機系統的范疇,從會計機構內部擴展到對整個企業內部人員的控制。
(三)系統運行風險
計算機會計信息系統置于網絡環境下運行,系統控制的大門面臨敞開的風險,系統運行隨時可能遭到破壞和干擾,如人為因素導致非法片j網絡資源、切斷或阻塞網絡通信、通過計算機病毒致使網絡癱瘓以及非人為素導致的災害事故、系統死鎖等,影響汁算機會計信息系統正常運行。
(四)網絡環境的開放性加劇了會計信息失真的風險
網絡技術在財務軟件巾的應用對計算機會計信息系統的影響將是革命性的。但網絡環境具有開放性的特點,這就給會計信息系統的內部控制帶來了許多新問題。如在網絡環境下,大暈會計信息通過網絡傳輸有可能遭到攻擊,破壞了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總之,網絡環境的開放性和動態性,加劇了會計信息失真的風險,加大了計算機會計內部控制的難度。
三、網絡環境下會計電算化信息系統內控制度創新
建立科學長效的會計信息系統風險控制機制,強化風險意識。我們前面已經分析互聯網給計算機會計信息系統帶來的各種可能的風險,我們就應該建立相應的風險控制機制,做到有備無患。在這里主要指風險防范的預警機制:
(1)應建立風險評估的信號和指標體系,針對可能出現的技術風險和管理風險等。建立一套風險預警指標,就相當于計算機會計信息系統安裝了風險警報系統,可以及時發現和評價所出現的風險。
(2)應健全風險控制運行體系。收到預警信號后應及時采取措施,以防風險的發生,這是計算機信息系統運行的防火墻。
(3)建立風險處理快速反應部門。目的是幫助企業能迅速地對事故及故障做出反應,將事故及故障造成的損害降到最小,并通過對已發事件進行分析來監督此類事件,達到進一步防范風險的作用。
【關鍵詞】互聯網保險;發展分析
互聯網在在我國已經經歷了20多年的發展,互聯網保險在我國的發展也快20年了,互聯網對于保險行業的影響也逐漸的加深加快。從理論上講,互聯網保險是指保險公司以互聯網為媒介,通過互聯網平臺實現保險購買、承保等銷售服務過程的經營活動。互聯網保險在我國的發展主要經歷了三個階段,首先是2008年之前的萌芽階段,其次是在2011年之前的探索階段,最后是2011年后至今的快速興起和發展的階段,從數據上看,2014年我國就實現了互聯網保費收入860億元,發展形勢非常可觀。
一、互聯網保險現有發展模式
(一)官網銷售模式
官網銷售模式是指保險企業建立獨立經營的互聯網銷售平臺,以門戶網站作為銷售平臺,在展示企業的品牌的同時,拓展銷售渠道,實現線上下資源的有效整合。這種銷售模式在2000年前后相繼出現,我國的幾大保險公司,太平洋保險、平安保險等相繼建立起自己的官方網站營銷平臺,這幾大保險公司也借助網絡的力量得到快速發展。隨著技術的不斷進步,這種官方網站銷售形勢,從PC端延伸到了移動端,并借助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渠道,不斷實現業務升級,提供更為優質的服務。
(二)第三方支付平臺模式
第三方支付平臺模式是指保險企業通過第三方平臺,實現保險銷售的模式,所謂的第三方支付平臺模式也就是保險企業不建立官網銷售平臺或者在建立官網銷售平臺的基礎上通過與第三方支付平臺合作,借助第三方的平臺優勢,拓展業務范圍。當前第三方植入平臺有淘寶、京東、蘇寧等主要的綜合平臺,也有慧擇網、中民保險網等專業的保險銷售平臺等。通過第三方平臺,保險企業可以最大限度的獲得互聯網發展的優勢,首先是可以在客戶數量和消費習慣上的深入挖掘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其實是企業可以通過平臺的發展獲得更多地發展機遇,尤其是在創新方面的發展機遇。
(三)專業的互聯網保險公司
專業的互聯網保險公司是專業的只針對線上保險需求,不見了線下機構的保險銷售企業,銷售的整個過程都是通過互聯網實現,目前單一的互聯網保險銷售企業比較少,目前發展較好的是眾安保險,也是全球第一家互聯網保險銷售企業。由于面臨著來自于傳統保險銷售企業的巨大競爭,專業的互聯網銷售企業主要銷售互聯網交易相關責任險和保證險等,同時也兼顧銷售傳統保險。但是目前受制于自身發展規模有限,行業標準未定,其發展方向和未來路徑還有待進一步的觀察。
二、互聯網保險對保險行業發展的影響
互聯網保險的發展給保險行業的發展帶來了很多的影響,無論是從商業發展模式還是從保險業務的發展方面,都帶來了巨大的改變契機。
(一)互聯網保險的發展給保險業務的發展帶來了巨大能量
互聯網保險巨大的發展潛力來源于中國互聯網用戶的急劇膨脹和發展,截止2015年,我國網民數量已經達到了驚人的6.6億,網上銀行的使用人數也達到了3億人,我國巨大的互聯網用戶群使得互聯網相關的產業成為了新的市場增長極。首先是互聯網的新思維和新方法有利于保險行業和企業打開思路,利用新的營銷模式或者產品形式逐漸的改變消費者的消費習慣,滿足消費者在高度碎片化條件下對于保險品種的需求;其次是互聯網環境下,信息的消費形式和行業業態產生了許多傳統保險行業中沒有的保險需求,例如網絡游戲的財產問題,網上消費賠償問題,信用卡支付寶盜刷等問題。這些新問題帶來的巨大的市場需求可以促使保險行業向著新的方向發展。
(二)互聯網保險催生新的保險模式
新的商業模式的產生需要有新的市場環境,當前我國的保險市場環境就是由互聯網影響的發展而改變的。在新的市場環境下,保險行業的業態和要求已經發生的了深刻地變革,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首先是保險產品的多樣化和個性化,這源自于當前人們的保險需求的不斷多樣化。其次是在保險服務方面,保險服務更加的多樣化和個性化,在互聯網環境下,保險的銷售和服務過程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傳統保險尤其注重保險的銷售和后期跟蹤服務,但是受制于時間和地域的差異,部分服務并不能很好的滿足,現在保險的銷售過程就可以根據受保人的要求,制定非常個性化的保費繳納收取方式。最后是銷售更加的精準,和前面提到的服務一樣,保險產品的銷售將隨著大數據分析的不斷推進變得更加的細致和個性化,在市場不斷細分的情況下,保險行業的銷售模式有可能發生根本性的改變。
三、互聯網保險發展中可能遇到的風險
雖然互聯網保險在當前的市場中發展迅速,為保險市場的繁榮鋪平了道路,但是沒有任何一條道路會是一帆風順的,互聯網保險市場同樣也凸顯出了一些問題,需求行業類引起關注。
(一)技術風險
互聯網保險高度的依賴于互聯網這個工具發展,但是互聯網的發展是與技術風險相生相伴的,因此互聯網風險也同樣會影響互聯網保險市場。首先是網絡安全,網絡信息安全是威脅網絡線上交易的最大敵人,因此無疑也會嚴重影響到互聯網保險經營,通常的形式也就是黑客攻擊、病毒入侵等;其次是信息安全問題,當前個人信息的價值越來越被人關注,信息安全也被很多不法分子盯上,因此信息安全問題需要引起特別的關注。
(二)金融風險
保險是金融行業的一部分,新的行業風險與傳統的金融風險疊加,可能為保險行業帶來更大的更新的風險。保險行業的交易過程沒有銀行交易的過程繁復,因此在交易雙方的信用保證方面也沒有傳統金融行業有保證,尤其是在互聯網環境下這種不確定性就不斷增加。
(三)系統性風險
互聯網的開放性和共享特征是的互聯網的風險會在網絡內成幾何增長,這種風險主要表現在一行業間關聯性風險,一旦出現風險,極易引發大規模資金鏈條斷裂,導致關聯性或流動性風險。二是與消費者相關的風險。互聯網消費群體抗風險能力較弱,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專業的金融知識和投資能力,如果出現市場風險,恐慌情緒和擠兌風波可能在短時間內迅速膨脹,有可能導致保險業出現系統性風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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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互聯網金融;大數據;金融風險預警
一、 互聯網金融風險的概述
所謂互聯網金融是指借助于互聯網技術、移動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業務的新興金融模式,既不同于商業銀行間接融資,也不同于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融資模式。隨著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互聯網金融得到迅猛的發展,具體體現在用戶數量和資金規模上。央行數據顯示,電子支付業務增長較快,移動支付業務保持高位增長;2013年移動支付業務16.74億筆,金額9.64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212.86%和317.56%。新華網的報道顯示,互聯網理財產品在近一年的時間內,發展已經超出人們的想象,例如互聯網理財領域的“余額寶”,截止到2014年2月,其客戶數已超過6 000萬人,資金規模已超過2 500億元。與傳統金融相比,互聯網金融具有成本低、效率高、覆蓋廣、發展快和管理弱等特點,并在國家支持互聯網創新的背景下,得到迅速的發展。
“高效共享”、“平等自由”、“信任尊重”的互聯網精神推動了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進而形成以點對點,網格化共享互聯,信息交互,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的金融體系。雖然成熟可靠的互聯網技術為互聯網金融的正常運營提供了強有力的保證,但是互聯網金融的風險監管體系與傳統金融的監管體系相比,在合法性、規范性和安全性等方面尚存在很多問題,這些問題將會產生諸多不確定的金融風險,不僅會影響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甚至會影響國家和社會的繁榮穩定。要控制金融風險,需有完善的金融預警機制作為保障。所謂金融預警機制主要是指各種反映金融風險警情、警兆、警源及變動趨勢的組織形式,指標體系和預警方法等所構成的有機整體,并且以經濟金融統計資料為依據,以信息技術為基礎,是金融風險防范的重要組成部分。如何判斷和識別金融風險,是金融風險預警機制的核心問題。隨著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結合收集的歷史數據,結合數學指標、統計模型、數據挖掘等模型、算法判斷和識別金融風險,是當今金融風險預警機制中的研究熱點。傳統的金融風險預警方法主要有三大類:景氣指數法、指標體系評分法和模型法。景氣指數法,通過綜合許多經濟因素為一個或一組景氣指數來經濟動態走向;指標體系評分法,通過篩選指標、編制指標體系、給與指標賦分來給出金融安全狀態的較為完整的評價;模型法,通過將與金融危機發生的相關因素納入統計模型進行檢驗來預測金融危機發生的可能性。
對于互聯網企業來說,爆炸式增長的客戶數據是一個亟待開發的資源,數據中所蘊藏的無限信息金礦若以先進的分析技術加以利用,將之轉換為極其有價值的洞察力,能夠幫助金融企業執行實時風險管理,成為金融企業的強大保護盾,保證金融企業的正常運營。數據是下一個“Intel Inside”,未來屬于將數據轉換成產品的公司和人們。互聯網金融風險的預警體系的建立,應根植于互聯網中的大數據,結合傳統的金融風險分析方法,利用統計、計算機、數據挖掘、人工智能等手段,從數據的海洋中甄別、判斷互聯網金融中潛在的風險;并且還能通過數據掌握客戶動態,企業經營環節中可能出現的金融風險,從而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效益。
二、 互聯網金融中的數據及特點
1. 互聯網金融的數據。與互聯網電子商務一樣,互聯網金融作為金融信息化的形式,離不開參與互聯網金融活動的企業、客戶,以及相關的金融服務或產品。與傳統金融活動相比,互聯網金融活動更容易收集、整理、存儲用戶信息、用戶交易數據、服務或產品信息,甚至還能存儲用戶在交易過程中對互聯網平臺的使用情況、操作行為,以及溝通、留言等信息。從互聯網金融數據的構成形式來看,主要包括:用戶數據、交易數據、用戶操作及行為數據、金融服務或產品供給情況,以及文本數據(包括:電子郵件,即時聊天,以及留言等)。
(1)用戶數據。互聯網金融業務的開展,離不開用戶的參與。為保障用戶在交易過程中的金融安全,保證日常金融活動的順利進行,金融企業針對用戶信息的管理工作是十分嚴格的。通常情況下,用戶的基本信息會被收錄和存儲到企業信息系統之中。作為互聯網金融的服務對象,用戶是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用戶規模直接反映了企業的規模,還間接反映了企業的發展前景。
(2)交易數據。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向電子信息化方向的發展,互聯網金融的主要活動離不開用戶交易。互聯網金融企業為用戶交易提供了互聯網平臺媒介及相關金融服務。為保證交易安全,提高企業的服務質量,便于回溯和取證,系統會記錄用戶通過互聯網平臺交易的過程。長期積累的交易數據不僅可以用來分析用戶的交易偏好,也可用來偵測用戶的異常交易行為,為防止交易風險提供依據。
(3)用戶操作行為數據。互聯網金融平臺不僅是互聯網交易的媒介,也承載著傳遞信息,宣傳金融服務的作用。與傳統金融不同,互聯網金融平臺無法通過面對面的交談,感知客戶的感受,發現客戶的異常行為。因此,為了提升互聯網金融平臺的服務質量,了解客戶的操作行為習慣,通常會記錄客戶的操作行為。
(4)文本數據。作為信息傳遞的平臺,互聯網中存在大量的評價,留言,溝通交流信息,這些信息體現了民眾的輿論動向。金融運行的基礎為信用與預期,這種特征使其更容易受社會信用與預期輿情的影響。金融輿情能夠通過一定的作用機理對互聯網金融運行產生現實的影響,如果不能及時關注和應對小的金融輿情,則有可能釀成大的金融危機事件。
(5)其他數據。除此之外,還有諸多外部因素會影響互聯網金融的正常運行,例如國家宏觀經濟運行情況,物價水平,進出口、行業發展狀況等都會對互聯網金融產生影響。為保證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正常運行,應該全面,細致的整理和收集相關的數據。
2. 互聯網金融數據的特點。與大數據一樣,互聯網金融數據具有規模性(Volume)、多樣性(Variety)和高速性(Velocity)等三大特點。三大特點交織在一起,形成了當今中國互聯網金融的新局面。
(1)規模性。所謂規模性指的是,互聯網金融數據的量達到了一定的程度,無法通過當前主流的分析工具來及時處理。互聯網金融數據的規模體現在用戶規模增大、交易規模增大兩方面。一方面,由于互聯網金融的門檻較低,效率較高,互聯網金融的參與者更具有廣泛性、規模性,更加平民化導致互聯網金融用戶規模較大。另一方面,結合互聯網的特點,加之互聯網企業的平臺、用戶、以及大數據優勢,互聯網金融的用戶規模、交易規模很容易迅速提升。
(2)多樣性。所謂多樣性指的是,互聯網金融數據的數據類型,除了有結構化的數據以外,還有半結構化和非結構化的數據,例如文本數據。此外,還體現為互聯網金融活動的多樣性,互聯網金融提供了在線支付、還貸借貸、理財、保險等服務,豐富了互聯網金融的形式。常見的互聯網金融活動包括:B2B電商金融、B2C電商金融、網銷基金(網絡理財)、網銷保險、銀行電商、P2P網貸、網絡支付、眾籌融資、虛擬貨幣等。
(3)高速性。所謂高速性指的是,互聯網金融數據的到達與處理必須及時高效,不允許較長的延遲,不及時將會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同時,借助互聯網平臺的宣傳,互聯網用戶的響應速度提高,加之用戶規模較大,數據的增長速度呈指數增加。
可見,要從大數據中識別、發現互聯網金融中潛在的風險,需要有處理大數據規模性、多樣性、高速性的能力。要應對互聯網金融中的大數據問題,需要建立完備科學的互聯網金融風險預警體系。目前大數據主要的處理模式可以分為流處理和批處理兩種,其中批處理是先存儲后處理,而流處理則是直接處理。不論以哪種方式處理數據,互聯網金融風險預警系統都要從數據出發,識別、發現、預警、監控、預測互聯網金融中潛在的風險。
三、 互聯網金融風險預警系統
1. 以數據為中心的體系設計原則。
(1)系統性原則。互聯網金融風險預警體系是針對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監測、預測、預警的系統,是一個大的體系,必須涵蓋互聯網金融活動的全過程。必須考慮到互聯網金融活動中的每個參與者,包括金融服務、金融產品的提供者,中介機構、用戶,以及政府、監管機構等;還須考慮各種交易行為,甚至民眾輿論動向。同時,還需兼顧國家宏觀經濟運行情況、經濟指標、行業發展情況等。
(2)時效性原則。由于互聯網金融數據具有高速、變化的特點,說明實時處理分析的重要性,目的就是實時防范和減少金融風險,及時識別、判斷金融風險,及時對風險進行預測和響應,在時間上要連續,在內容上要連貫和可比。
(3)可操作性原則。在數據的收集、管理時,要有利于風險的識別、判斷、預測;在系統的構建時,要結合符合公司實際情況,簡單、可靠、易行;在數據分析過程中,選取的指標、統計方法、相關判別準則要易于分析、有利于操作,不僅能快速的識別、判斷、預測風險,做出預警,還能辨別風險的源頭。
(4)科學性。設計過程中應盡量考慮采用可量化的指標,同時也要設置一定的定性指標,以進一步系統地反映定量指標所不能表征的金融風險。對于定性指標也要給出準確的判斷標準,盡可能避免人為因素的誤導,確保評價結果的科學性、合理性和準確性。
(5)彈性原則。系統的設計應兼容既有金融風險預警系統,保證企業正常運營的前提下,隨著時間的推移,對系統進行不斷改進和完善。保證系統中功能、模塊應能獨立運行,功能各異,相互補充,避免冗余。
2. 以數據為中心的系統的層級。
(1)數據管理層。數據作為系統中的核心部分,是整個體系中的關鍵環節。企業在建立以數據為中心的互聯網金融預警系統過程中,必須健全為企業服務的數據管理機制,建立與企業規模相匹配的數據中心。數據中心的職責包括:數據的收集、整理、加工、存儲,提供方便、可靠的數據操縱接口,以便其他層級用戶的使用。數據中心管理數據時,應保證數據的完整性、準確性以及安全性;并兼顧可靠性,保證數據中心正常運營,為風險的預警提供數據支持平臺。
(2)數據整合層。要從互聯網金融的大數據海洋中實現金融風險的預警,必須對金融風險有透徹的定義和認識。從金融風險的定義出發,確定分析需求,對數據進行重新整合,提取與之對應的分析數據。數據整合是保證分析結果可靠性、準確性必不可少的環節。如果說數據是預警體系的基礎,那么需求則是預警體系的靈魂。數據提取層的任務包括:風險的定義、分析需求的確定、數據的整合與提取。
(3)數據分析層。數據分析是互聯網金融風險管理控制的實施手段。全面的數據分析系統,應包括現行的指標體系、統計模型,及人工智能方法;同時兼顧與企業相適應的相關指標體系、統計模型等方法。數據分析層的功能應包括:風險識別、判斷,風險預警,風險監控,自動上報、信號系統,風險預測,風險評級等功能。
(4)數據解釋層。來自數據分析層中的每一次預警、每一個報告,都須結合企業的經營管理狀況,以及企業外部經濟運行環境,行業背景來進行解讀。目的是更系統的評估風險,評價風險的可靠性,風險的危害程度,產生的根源,可采取的控制手段,彌補數據分析層的不足,為企業決策管理者提供更完整的決策依據,從而減少企業為規避風險所產生的損益。數據解釋層應健全風險響應機制,建立風險應急小組,為及時處理風險提供依據。
結合以“數據”為中心的體系設計原則,從系統性、時效性、可操作性、科學性和彈性來看,預警體系涵蓋了以數據為中心的互聯網金融風險分析的各個環節,即數據的收集、數據提取、數據分析和數據解釋;各層級緊緊相扣,又相互獨立,為企業風險控制管理提供有力支撐;通過數據中心的建設,有利于加快企業的信息化,提供企業管理水平,降低因企業管理缺陷導致的內部風險;統籌兼顧、持續改進,降低企業管理經驗成本。
四、 結論與機制實施建議
建立互聯網金融風險預警體系的目的是,預防或降低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由于決策失誤,客觀情況變化或其他原因使資金、財產、信譽遭受損失。本文介紹了從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狀況入手,介紹了互聯網金融的數據及特點,說明了互聯網金融風險預警系統的設計原則和系統層級。建立以數據為中心的金融風險預警系統,不僅能夠幫助企業降低和減少金融風險帶來的損失,也能幫助企業提高、完善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基于大數據的金融風險預警系統作為保障互聯網金融正常運行的工具,在傳統金融互聯網化的時代背景下,將會得到快速的發展。在系統的實施過程中,我們提出如下建議:
(1)建立科學、體系的考核評價機制。數據作為風險預警機制的核心,一旦離開操作數據的“人”,將毫無用處。因此在系統建設的過程中,應建立科學、體系的考核評價機制,提高參與者的主觀能動性,保證系統順利實施。考核機制應從數據的角度出發,以建立全面、可靠、彈性、實時、安全的數據體系為目標,對參與者在體系建設中的效能進行評估,量化參與者任務完成情況考核,獎勵為體系建設做出貢獻的參與者。
(2)要注意事物發展的階段性,由易到難,逐步金融風險預警系統。互聯網金融風險預警系統不是簡單地借用傳統金融風險系統,或者新系統的重新開發,而是在傳統金融風險系統的基礎上,結合互聯網的特點,建立與大數據為中心的風險預警系統,本質是傳統金融行業向互聯網金融行業的轉變。實施的過程中,企業要做系統的評估,從簡到繁,從易到難,保證企業正常運行的情況下,穩步建設以數據為中心的金融風險體系。同時,要結合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充分利用互聯網技術,在風險管理的過程中不斷實踐,有條件的創新,建立符合企業自身發展要求的金融風險預警系統。
(3)制定科學規范的金融風險預警系統實施、操作程序。為保證系統實施、操作的規范性,應制定科學、規范的程序。在預警系統實施的過程中,應以數據為中心,制定明確的系統實施計劃,包括確定系統實施的進度、參與者、目標以及突發事件的處理等。同時要制定系統使用的行為規范、操作流程,明確參與者的權責、業務范圍、數據權限等;制定風險分析、上報、反饋和監測機制,保證及時發現風險,且得到及時響應。
此外,互聯網金融的正常運行離不開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支持,以及投資者,參與者的監督。監管部門應盡快完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保護互聯網金融參與者的財產安全;加快相關政策的出臺,明確互聯網金融的業務范圍,建立有效的準入和退出機制,獎勵金融創新,加大金融投機行為的處罰力度;提高政府監管水平,保障互聯網金融市場有序健康的發展;加強輿論監督和輿論導向,彌補政府監管不足。企業應公開披露相關數據,充分發揮互聯網金融的投資者、參與者的外部監管作用,避免金融風險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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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互聯網;金融風險法規;風險控制
[DOI]10.13939/ki.zgsc.2015.40.094
近年來,在信息技術的推動下,互聯網金融得到了迅猛的發展,其以獨特的魅力和優勢占領了大量的市場空間,發展前景不容小覷。但是從法律法規的角度來看,互聯網金融機構的風險規避體系建設仍然存在很多問題,制約了互聯網金融的健康、持續發展。有關互聯網風險法規方面的研究受到了人們的廣泛關注。
1 互聯網金融風險法規分析
從近幾年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來看,其取得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是人們最容易接受的金融服務方式之一。但是,互聯網金融風險依然沒有得到有效控制,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1 安全風險
目前,我國大部分網貸平臺的資金流動都是通過第三方支付機構完成。嚴格意義上來講,第三方支付機構并不屬于金融機構,雖然它集合了大量的金融業務,但是無法達到金融機構的地位。第三方支付平臺在運營中會產生大量的數據信息,包含交易信息、銀行卡信息、個人信息等,涉及一定的安全風險。依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第三方支付機構應該妥善保管客戶的商業信息,不得任意對外披露,否則將予以停業整頓、罰款等處罰。與此同時,我國還建立了金融準入機制,明確了技術安全檢測認證要求,然而卻沒有制定相應強制性的技術標準和安全級別,單憑認證機構的檢測證明,并不能使運營平臺及其用戶有效規避安全方面的風險。另外,第三方支付機構承擔著沉淀資金管理的重任,為確保該項資金的安全性,其應在商業銀行開設備付金專用賬戶并接受銀行的監管。這項法制規定保證了賬務資金一定的安全,但是尚未明確客戶備付金孳息的歸屬問題,因此,互聯網金融仍面臨著交易安全風險,相關監管法制亟待完善。
1.2 支付風險
第三方支付是整個互聯網金融體系中反洗錢最為薄弱的環節,極易出現洗錢、套現、恐怖融資等風險。第三方支付機構在金融服務體系中的介入,在一定程度上破壞了交易的完整性,使得資金流向不易被完整地識別。受用戶委托銀行私密信息保護的影響,互聯網支付機構獲取的用戶信息相當有限,因而對交易的正常與否不能作出準確地判斷,且很難實現對所有付款方的實名認證。隨著現代網絡科技與電子商務的發展,互聯網金融機構為商戶提供了更加完備的虛擬POS機服務,解除了以往金融服務的地域、時間限制,為用戶提供便捷服務體驗的同時成為了資金套現的便利途徑。目前,我國相關法制對第三方支付機構這方面的管控還不到位,很多互聯網金融服務機構尚不能達到反洗錢的標準要求,致使網絡上大量的虛假交易信息泛濫,這無疑嚴重影響了交易安全,制約了互聯網金融行業的長效發展。
1.3 眾籌風險
迄今為止,互聯網金融法規面臨的眾籌風險主要包含非法集資和非法發行股票兩類。互聯網金融資金如果以投資項目的名義進行眾籌,通過公開宣傳的方式吸納投資資金,那么將會涉嫌非法集資,而且可能存在集資詐騙的風險,這在我國是絕對禁止的。P2P互聯網金融借貸是最有可能發生非法集資風險的模式,它主要以非法集合公眾存款或集資詐騙的形式出現。以當前我國的法制監管來看,其主要對互聯網金融保持開放管理的態度,給予了互聯網金融眾籌一定的創新發展空間,但是絕不能逃脫法規的約束范圍。對于我國互聯網金融法規而言,其有兩條底線是不能觸碰的:一是P2P互聯網金融服務平臺必須以出售理財產品的方式籌集公眾資金,并將這部分資金歸置到平臺中間賬戶;二是P2P網絡信貸平臺應該對借貸單位或個人信息進行一一核實,盡量規避非法集資甚至攜款潛逃的風險,保證用戶的資金安全。此外,我國互聯網金融風險法規體系中還存在沉淀資金管理與規范問題,為確保沉淀資金的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保證資金受益人的合法權益,應該在立法層面上加強關注和監管。
2 互聯網金融風險法規控制建議
基于對上述互聯網金融風險法規的分析,作者有針對性地提出了以下幾種互聯網金融風險法規控制建議,以供參考。
2.1 安全風險控制
針對上述提及的信息安全風險,互聯網金融服務機構應該嚴格執行我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的規定,對所有用戶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將安全風險的發生頻率降至最低。具體而言,互聯網金融機構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對用戶信息進行認證:一是要求用戶在服務平臺上登記自己的身份信息和手機信息,并以回復短信的形式進行認證;二是要求用戶將自己手持證件的照片上傳或與相關管理人員視頻驗證身份。為了進一步確保用戶的信息安全和資金安全,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應該出臺一系列詳細的法律法規和實施細則,明確各互聯網金融服務機構的管制要求,規范它們的信息披露行為,要求其保護客戶的合法權益,強調備付金存儲銀行的一致性,嚴禁私自調撥備付金款項的情況出現。
2.2 支付風險控制
互聯網金融機構在服務體系的構建中要注重控制和規范實名制操作流程,對動態交易實施實時監測,有效規避洗錢、套現等風險。互聯網背景下,金融機構應該充分利用大數據的優勢,借助現代網絡技術規避支付風險。為此,互聯網金融機構可引入職能防控技術,即在大金額交易的基礎上,通過計算機運行程序來完成金融交易地篩查和監控,利用其產生的信息數據分析、判斷交易的正常與否。在此過程中,互聯網金融服務機構還可以利用信息技術對工作人員的操作行為進行連續性記錄,從而規避非法操作風險,提升服務質量。對金融行為進行記錄和監測,可以精準地反映市場動態變化和客戶需求,進而調整自身的金融方案,改善平臺商戶和用戶雙方的行為,提高金融機構的信譽度,有利于互聯網金融行業的長效發展。
2.3 眾籌風險控制
隨著現代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發展,P2P網絡信貸的融資渠道越來越廣泛,這為不法商戶的非法融資提供了便利。以P2P網絡信貸現有的能力來看,其還不能完全滿足非法融資、洗錢風險的控制,一旦這些風險轉為現實,勢必會影響整個互聯網金融服務平臺的運作,嚴重時可能會被當作共犯處置。在此,互聯網金融機構應該根據我國的相關法規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對投資人的資金來源進行審查、核實,堅持不收取任何銀行貸款或自籌款項。大多數互聯網金融機構都與借貸人簽署了黑名單公式協議,對不良貸款人的行為以示懲戒,但是部分協議并未對公示信息的范圍進行批注,可能會致使金融機構面臨觸犯法律的風險。因此,互聯網金融機構應該明示多長時間為逾期,并規定可披露用戶信息的內容,請客戶閱讀后予以簽署,在法律準許的范圍內規范借款人的行為。互聯網金融機構應熟悉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制定沉淀金管理制度,規范沉淀金的操作流程,及時與投資人進行交流溝通,不得任意、惡意披露客戶的商業信息,保護客戶的合法權益。
總之,對互聯網金融風險法規進行分析和控制是非常有必要的。在以后的工作實踐過程中,互聯網金融服務機構應該提升自身的風險意識,客觀分析每一次操作中可能面臨的風險,并在合理合法的范圍內制定有效的規避措施,以確保自身的長效發展,保證投資人的合法權益。
參考文獻:
[1]王曙光,孔新雅,徐余江.互聯網金融的網絡信任:形成機制、評估與改進――以P2P網絡借貸為例[J].金融監管研究,2014(5).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金融學院,北京 100070)
摘要:網絡信息技術與金融的融合,迅速創新出一系列互聯網金融產品與業務,大量互聯網金融門戶如雨后春筍般迅速滋生,在發揮資本配置優勢的同時不可避免的帶來了金融風險,使得投資者利益受損的事件時有發生。本文通過分析我國互聯網金融風險的外在表現,揭示互聯網金融凸顯的內在原因,最后給出了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建議。
關鍵詞 :互聯網金融;風險;監管
中圖分類號:F832.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5)24-0187-03
作者簡介:王玉清(1990-),女,河北石家莊人,首都經濟貿易大學金融學院,在讀碩士,研究方向為國際金融。
0 引言
近年來互聯網金融在我國迅速發展,以其低交易成本及低準入門檻吸引大量長尾人群。互聯網信息技術及金融的融合,使得互聯網金融具備了“普惠性”的可能。我國目前互聯網金融的業務類型主要有:第三方支付、眾籌融資、P2P網絡貸款、銷售保險或基金的理財門戶、跨界混業經營的互聯網金融創新業務等。然而互聯網金融征信系統功能的缺失、網貸平臺“跑路”現象的時有發生、監管速度跟不上互聯網金融創新的速度等種種問題的凸顯將互聯網金融監管的迫切性推到了一個新的高度,特別是2014年全國兩會政府工作報告中首次提出了“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的當務之急是在不抑制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前提下,盡快出臺監管政策。
1 我國互聯網金融風險凸顯的外在表現
1.1 信用風險日益加大
在我國,各種模式的眾籌融資及P2P網貸平臺均存在很大信用風險。
就眾籌融資來說,其信用風險主要存在于兩大方面。第一,項目發起人的信用風險。由于眾籌融資準入門檻較低,任何個人或企業均能在眾籌平臺上項目,這就存在發起人用虛假身份發起項目的風險,在項目募集成功后,平臺會一次性將所籌資金打入項目發起人的賬戶中,此后將不負責對后續事宜的監督,容易造成發起人挪用資金用于約定計劃以外的高風險項目,提高了投資人利益受損的風險。第二,眾籌平臺自身的信用風險。眾籌平臺的信用風險主要在于資金的托管上。在項目募集期間,投資者將資金劃撥到眾籌平臺的賬戶,募集結束后再將資金劃轉到募集成功的項目上,在這個過程中眾籌平臺充當了支付中介的角色,然而按照我國《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眾籌平臺并不符合充當支付中介角色的資格。并且,眾籌平臺沒有設立第三方托管賬戶,一旦出現惡意吸收資金,將會使投資者蒙受巨大的損失。
就P2P平臺來說,其信用風險主要存在于兩個方面:第一,根據我國《合同法》《貸款通則》及相關法律解釋,P2P網貸平臺充當的是“居間人”的作用,即:平臺只能充當信息中介,不能介入交易、吸收資金,從事融資性擔保或債權轉讓等活動。然而在實踐中,部分P2P平臺已經介入了交易,跨越信息平臺的定位,成為了信用平臺。資金的產生和運轉都由P2P平臺控制,容易產生非法集資和卷款“跑路”的風險。第二,P2P網貸平臺上的許多借款人是無法向銀行取得貸款的次級客戶,本身就具有較低的信用等級,其償付能力較差,容易產生無法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的風險。
1.2 流動性風險不容忽視
互聯網理財門戶以余額寶為例,目前余額寶的七日年化利率在4%-5%之間徘徊,一旦利率下降或銀行提高自有理財產品的收益率及購買起點金額,那么原投資于互聯網理財平臺的資金將大量流回銀行,由此引發的集中贖回可能會引起流動性風險。另外,遇節假日大量采購商品將產生扎堆贖回資金的現象發生,當平臺的備付金賬戶或自有資金不夠墊付時,也會產生流動性風險。就P2P網貸平臺來說,一些平臺為了爭奪客戶資源,許諾超過正常收益水平的利率,降低平臺的收益,只能依靠業務量的增長維持平臺的運轉,一旦由業務量增長帶來的收益不能彌補其經營成本,就會產生資金鏈斷裂。另外,有的P2P為了宣傳平臺,造成“繁榮”的假象,常會造超高回報率、超短期限產品——秒標。大量使用會使貸款標的產生異常,或造成到期無法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的后果,這些都會加劇流動性風險。雖然一些平臺自身從事融資性擔保或與擔保公司合作為出借人提供貸款擔保,但是高擔保杠桿率在業界已成為常態,不少平臺遠超10倍法定杠桿率,最高的擔保杠桿率甚至到達50倍以上,只要一筆借款發生風險,就有可能導致擔保公司血本無回。
2 我國互聯網金融風險凸顯的內在原因
2.1 互聯網征信不到位
P2P網貸及眾籌業務在運行過程中都需要對被投資人或企業進行征信調查,在不能直接接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的情況下,我國互聯網征信正處在一個尚不明晰的狀態下。相較傳統征信,互聯網征信在數據獲取渠道及征信使用領域上與之有很多不同之處,互聯網征信獲取的是被調查人在線上的交易記錄、社交信息及其他網絡服務信息,更能反映被調查人的心理、性格等本質特征,因此在使用領域上也更加寬泛。但目前我國互聯網征信還處于起步階段,雖然有初具規模的互聯網征信平臺,如上海資信有限公司開發的NFCS系統,但規模大的P2P網貸平臺擔心自身數據流失而不愿接入,規模小的P2P網貸平臺又被設置了接入限額,需要“排隊”,并不容易接入。一些P2P平臺開始尋求自身成立征信公司,然而沒有適當的信息標準,制約了P2P平臺間的接換,降低了行業整體的征信效率。另外,隨著互聯網征信的發展,其合法合規性風險開始凸現,一些電商平臺或社交網絡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采集其交易信息或社交信息,或一些網站采集信息主體敏感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采集的其他個人信息,又如信息提供者將有不良記錄的用戶提供給互聯網金融平臺而沒有告知用戶。這些常見的現象都違反了《征信業管理條例》中的征信業務規則。
2.2 網絡安全問題亟待解決
由網絡安全風險引起互聯網征信、P2P平臺及第三方支付造成客戶損失的現象屢屢發生。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網絡安全主要存在三個方面的問題:第一,信息安全風險突出。利用互聯網進行采集、傳輸、并提供服務的互聯網征信及網貸等平臺聚集大量被征信人、借款人、貸款人等詳盡個人信息,一旦受到黑客非法訪問、篡改和泄露,就會侵犯被征信人及借貸雙方的隱私和權益,并可能使互聯網征信平臺及P2P網貸等平臺遭受破壞性損失。第二,支付技術風險凸顯。以第三方支付為例,其要求客戶開通快捷支付,只需輸入簡短的交易密碼就可以完成支付,指令單一,無磁卡、無密令,繞開了銀行支付網絡。這種弱認證的方式導致客戶資金被盜的案件屢次發生。第三,不法分子洗錢、套現風險。第三方支付、P2P網貸平臺、眾籌平臺有較低的客戶準入門檻,目前雖然一些平臺開通實名認證方式,但也只是核對身份證號碼的真假,其背后的信息很難驗證,一些不法份子利用互聯網金融平臺賬戶之間的來回交易進行洗錢、套現,并提高了監管難度。
3 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建議
3.1 建立互聯網征信行業標準及共享機制
當前個人和企業網絡信息采集標準、信用報告格式規范、征信服務標準等缺乏,制約了互聯網征信機構利用信息技術提高信息采集、加工和應用的效率。同時,缺少相應的接換標準來打通傳統金融和互聯網金融、線上和線下之間的信息壁壘。管理部門可以參考有代表性的互聯網征信企業的運營現狀,根據我國互聯網征信的實際情況,制定科學、有效、適用性強的互聯網征信信息標準,并明確互聯網征信信息的采集范圍、采集方式及使用方向。
風險信息共享是P2P行業一直致力倡導的,其必要性在于搭建統一的信用平臺,讓業內能夠做到黑名單共享等,完善與P2P相關的征信體系,讓P2P企業在提供借款時有更多可以參考的風險指標,提高借款效率與風控水平。目前,由于信用基礎數據庫是在一個專網運行,在技術上需要考慮通過一些第三方或者自律組織來進行轉接,以實現P2P機構接入,探索將以阿里巴巴為代表的電商平臺數據系統、以宜信、陸金所為代表的P2P網貸平臺客戶信用系統、以網絡金融信息共享系統(NFCS)、小額信貸行業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臺(MSP)為代表的同業信息數據庫等互聯網金融企業征信數據接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實現國家金融基礎數據庫信息在更大范圍內的共享利用。
3.2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我國監管部門應當著力推進互聯網金融行業的信息披露制度。互聯網金融的本質就是透明、真實、快速的技術體系,必須毫無保留的披露信息,不能因為過分強調對隱私權的保護等理由拒絕披露。尤其對于P2P網貸平臺和眾籌融資來說,不僅要披露平臺的信息,還要披露投資人所投資金的去向及借款人的情況。所需披露的平臺信息主要包括:平臺的股東、注冊資本、運營模式、風控系統、定期財務數據等經營信息;所需披露的借款信息主要包括:借款金額、用途、資金所投項目運行情況、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壞賬率等信息。所需披露的借款人信息主要包括:借款人的信用情況、工作及收入等信息。完善互聯網金融業的信息披露,可以使投資人更加清楚、明確的了解所投資金的情況,運行良好的項目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資人與資金;風險較大的項目通過信息的披露可以使投資人作出合理決策,避免進一步的損失。
3.3 加強市場準入及退出監管
設置準入門檻,使得具有一定資質的互聯網金融機構才能從事互聯網金融業務。如:對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作出規定;要求平臺股東或管理者具有一定的金融專業知識及從業經驗、無不良記錄;要求平臺具備固定的經營場所、風險控制系統、信息技術基礎設施等。同時還要設定交易限額以降低系統性風險;要求平臺具有一定的資本充足率以減少流動性風險。監管機構在設置準入門檻時一定要把握好度,過高的準入門檻會限制參與主體的準入,扼殺互聯網金融市場參與主體的積極性,不利于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發展。
完善市場推出機制,市場退出中要保護放貸人利益。 首先,清算組織應當提前發出公告,提醒借貸雙方平臺存在風險,并給予借款人一定的償還貸款的時間,對于一定日期后,貸款人還未收回的貸款,網站應先行墊付;其次,由于P2P網絡貸款平臺存在沉淀資金,而沉淀資金的利息歸屬又不明確,可以建立貸款人風險基金,在網站退出市場時,利用此風險基金,保護貸款人的利益,補償其損失。
3.4 引入監管人才及投資者保護制度
重視引入監管人才,尤其是掌握信息技術和金融專業知識的復合型人才,才能逐漸擴充優質監管隊伍,同時還要對已有監管人員進行網絡通信、計算機技術及金融監管方面的技能培訓,提高其專業能力。
互聯網金融的長尾現象使得對互聯網金融參與者的保護成為監管的核心內容,互聯網金融投資者普遍缺乏金融專業知識及風險意識,監管部門應加強投資主體權益的保護,引入綜合性投資者保護制度,及時受理投訴。監管部門還應要求從事互聯網金融業務的平臺對投資者進行充分的風險提示及風險測評,向客戶推薦符合其測評等級的金融產品或投資策略。同時,重視對投資者的風險教育,培養其契約精神及風險意識,糾正長期以來部分民眾形成的“剛性兌付”的觀念,使其具有風險自負的投資理念,防止盲目投資。
3.5 建立互聯網金融監管自律組織
采用以上監管建議,能夠解決制度準則問題,要保障互聯網正常運行,須參考國外各類互聯網金融的行業自律監管組織管理,2011年,英國三大P2P平臺就建立了全球第一家小額貸款行業協會,2012年,12家英國眾籌公司也成立了眾籌協會,并推出相關行為準則,通過設定融資平臺最低資本額、IT信息安全管理、信用評級、反洗錢和反欺詐措施等,保護出資人權利,促進市場良性發展。我國也應積極發展各類互聯網金融的行業自律監管組織,管理部門盡快推動國內成立第三方支付協會、P2P網貸協會等行業監管自律組織,通過自律協同監管,構建多層次的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見圖1)。
4 結論
以上監管建議基本能夠解決目前風險凸顯的現狀,但互聯網金融業務參與主體廣泛,涉及金融領域及產品類型眾多,單一行政監管很難覆蓋全部互聯網金融業務類型,要完全監控互聯網金融風險,必須在行政監管的同時,加強行業自律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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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網絡安全;風險分析;安全防御;入侵反恐;木馬病毒
1引言
云計算、大數據等互聯網技術的普及,促進了電子政務、金融證券、電子商務、物流倉儲、視頻監控等領域的信息共享化、無紙化、自動化和智能化,提高了人們工作、生活和學習的便捷化程度。但是,互聯網的發展也帶來了很多的危害,比如黑客利用木馬和病毒盜取人們的賬號密碼,侵入人們的信息中心,破壞可用的數據資源,給人們帶來了嚴重的財產損失。傳統的互聯網防御技術采用被動措施,已經無法滿足安全保護需求,因此本文基于筆者多年的工作實踐,詳細地描述互聯網安全管理面臨的現狀,構建了一個深層次的主動防御系統,該系統包括風險分析、入侵控制、主動查殺等功能,進一步提高了互聯網防御能力。
2“互聯網+”時代信息安全現狀分析
“互聯網+”時代信息安全面臨更多、更嚴峻的形勢,比如在2017年初,美國國防部病毒庫泄露了許多的勒索病毒,這些蠕蟲病毒被稱為永恒之藍,利用終端服務器的網絡漏洞侵入計算機系統,破壞計算機操作系統的進入密碼,一旦感染永恒之藍病毒則需要支付比特幣,只有這樣才能夠獲取解鎖密鑰。目前,互聯網傳播的病毒、木馬采用了更加智能的開發技術,信息安全面臨著侵入程序更加智能、傳播速度更快、感染能力更強的形勢。而且互聯網接入的設備越來越多,不僅僅包括路由器、交換機、臺式機、筆記本電腦,同時還包括各類型的物聯網傳感器、智能手機、平板電腦等終端設備,不同的設備采用的驅動程序不同,這些設備集成在一起時非常容易產生各類型漏洞,因此也需要進一步提高網絡防御能力。
3“互聯網+”時代信息安全防御措施研究
“互聯網+”時代,木馬和病毒更加智能,潛伏周期更長,感染能力更強,傳播范圍也更廣,因此不能夠再采用傳統的被動防御理念,亟需利用最為先進的主動防御措施改進防御能力,進一步實現風險分析、入侵防控、安全評估、主動查殺,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義。
3.1入侵防控
目前,互聯網接入的設備越來越多,這些設備包括三層交換機、數據服務器、Web服務器、存儲服務器等,部署的軟件包括Windows、Unix、Linux以及各類型的應用系統,這些軟硬件資源運行產生了許多的日志操作信息,可以配置一些訪問控制規則,分析這些日志信息,實現信息采集和處理,進一步實現網絡安全風險管控。
3.2風險分析
目前,隨著光纖網絡、移動4G網絡的誕生,網絡傳輸的速度越來越快,因此互聯網承載的業務和傳輸的數據也越來越多,為了能夠更好地實現互聯網安全防范,本文提出引入風險分析技術,常見的風險分析技術很多,主要基于專家系統、模式識別、機器學習、數據挖掘等幾類,為了提高互聯網風險分析的準確度,本文利用人工神經網絡技術實現風險分析,創建一個包含輸入層、隱含層、輸出層的風險分析模式,利用現代化的操作管理方法,構建一種計算模式,從海量的網絡業務和數據中發現潛在的風險,并且可以定性風險的類型,比如是嚴重風險、輕度風險、一般風險等,根據分類將其反饋給安全評估系統。
3.3安全評估
互聯網承載的軟硬件經過風險分析之后,就可以將結果發送給安全評估模塊,針對軟硬件資源進行安全評估。安全評估的結果可以劃分為五個等級,分別是較優、良好、一般、輕度和嚴重。較優等級是指軟硬件資源不存在任何安全問題,良好等級說明軟硬件資源運行狀態良好,一般等級是指軟硬件資源運行狀態處于升級維護時刻,輕度等級說明軟硬件資源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比如系統漏洞等;嚴重是指系統存在較強的病毒、木馬,并且這些安全威脅已經爆發,嚴重影響計算機的安全運行。目前,安全評估常用的技術為專家系統,利用數據挖掘或模式識別算法,采用無監督學習模式,不需要用戶具有先驗知識,只需要輸入自己期望的類別即可獲取分析模式。
3.4主動查殺
傳統的互聯網安全防御采用防火墻、訪問控制規則等技術,這些技術均屬于被動防御模式,不能夠主動發起查殺功能。因此,為了改進互聯網安全防御能力,本文提出了主動查殺思想,配置一個積極的、動態的防御殺毒規則,該規則可以利用人工智能的思想實現入侵訪問控制、360病毒查殺等功能,主動地查殺互聯網中的病毒、木馬,阻斷這些災害的運行和傳播,確保網絡安全運行。
4結束語
隨著互聯網的普及和發展,其承載的業務覆蓋了醫療、教育、交通、金融、制造、政務等多個領域,傳輸的數據也越來越多,阿里、百度等均構建了大型的數據中心,為人們提供各類型的互聯網應用。但是,互聯網提供便捷服務的同時面臨著許多的安全風險,本文利用機器學習、模式識別等技術構建一個主動的防御系統,集成了多種防御措施,進一步提高網絡安全運行能力,保證互聯網正常可靠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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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的現狀及體系構建 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建立的探討 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的探討 互聯網金融與金融互聯網的監管研究 互聯網金融監管研究 互聯網金融的創新與監管問題研究 基于互聯網金融創新的監管研究 互聯網金融的風險及監管研究綜述 互聯網金融的風險與監管對策研究 “互聯網+金融”的風險和監管研究 中國互聯網金融的風險與監管研究 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哲學 互聯網金融的監管 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思路 互聯網金融的法律監管 互聯網金融風險分析及我國監管體系構建探討 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現狀及體系構建 “互聯網+”金融信用風險體系構建的對策研究 互聯網金融背景下金融信息保護的法律監管研究 互聯網金融發展與監管研究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l。
{2}數據來源:全球領先的移動互聯網第三方數據挖掘和整合營銷機構艾媒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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