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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切實加強市城公共租賃住房項目貸款資金的管理,確保資金安全和項目建設工作的順利推進,根據《市城公共租賃住房項目BT協議》、《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有限公司關于公共租賃房項目建設授權委托書》及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市城公租住房項目貸款資金是指由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市城司)為借款人,市城投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市城投房地產公司)為建設主體,向國家開發銀行融資,用于市城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建設的貸款資金。
第三條市城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建設的內容為:總建筑面積946130平方米,建成公租房約11206套,以及配套商業用房、小區內的電力、供熱、給排水工程、場地綠化、硬化等。
第二章融資管理
第四條市城司作為市城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借款人,向國家開發銀行融資并簽訂《借款合同》,統一歸還貸款。市城投房地產公司作為市城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建設主體,負責項目的招標、建設管理等工作。
第五條市直各相關部門負責辦理項目可研、規劃、用地、環評等審批手續。
第六條市城公共租賃住房項目資本金87339萬元,由市財政出資。資本金由市城司撥付到市城投房地產公司開立的市城公共租賃住房項目資金專用賬戶。資本金專項用于項目建設,不得挪作他用,并及時投入項目建設。
第七條市城司在開發銀行分行開立貸款資金賬戶,集中辦理市城公共租賃住房項目貸款事項,開發銀行分行在審核并確認項目符合《借款合同》約定的貸款條件后,將貸款發放到其資金賬戶,用于辦理項目貸款資金的支付和還本付息資金的歸集。
第八條市城投房地產公司按照項目的形象進度,向市城司提交審核確認的資金支付審批表、各次資金支付明細匯總表、項目進度結算書、施工合同等商務合同、監理合同及相應中標通知書。市城司審核匯總后向開行分行提交上述支付材料,經開行分行審核確認后撥付貸款資金至該項目商務合同交易對手。
第九條依據《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辦法》,將應予撥付施工合同交易對手的資金分別撥付至其勞務費專用賬戶和一般存款賬戶。若當地人民政府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政策發生變化,此支付方式相應調整。
第十條市直各有關部門、市城司、市城投房地產公司要強化項目施工、預算管理,確保項目建設按照規劃進行,避免資金浪費,切實提高資金效益,保證工程質量。
第十一條項目完工后,市城司、市城投房地產公司要及時提請有關部門竣工驗收,編制竣工財務決算,報同級審計部門審批。
第三章貸款本息償還
第十二條市城司作為項目借款人,負責償還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項目建成后,項目的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收入、配套商業用房的租售收入歸市人民政府所有。市城司應負責依據其與市人民政府簽訂的《市城公共租賃住房項目BT協議》,及時將市財政撥付的回購資金劃入市城司在開行開立的償債資金賬戶。
市人民政府每年將回購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確保項目貸款本息償還。
第十四條作為回購資金組成部分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入及配套商業用房的租售收入提前實現時,可提前歸還貸款本息,具體按借款合同的約定程序辦理提前還款。
第四章監督檢查
第十五條市城投房地產公司作為項目建設主體應該嚴格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工程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市財政、建設、審計等部門要加強對項目建設及資金使用情況的跟蹤檢查。
第十六條項目貸款資金必須實行專戶管理、單獨核算,確保專款專用。如經檢查發現有擠占、挪用、滯留項目資金,造成工程資金損失、浪費,影響工程建設進度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處罰,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市城司作為項目借款人,其它單位作為建設主體的貸款項目,可參照此辦法施行。
一、2012年鞏固退耕還林工程任務安排及實施情況
1、2012年任務安排情況
2012年國家下達我縣鞏固退耕還林工程總投資304.64萬元。其中:基本口糧田99.76萬元;沼氣池203座,投資16.24萬元;補植補造面積5680畝,投資28.4萬元;后續產業安排投資109.6萬元,油茶及工業原料林3190畝;農民培訓813人,安排投資24.39萬元;生態移民75人,安排投資26.25萬元。
2、項目實施情況
基本口糧田:安排坡改梯192畝、土壤改良960畝、農田水利實施建設774畝,安排在坳南鄉的江口村、牛田村、小灣村,曲白鄉的燈高村、上坪村、枧村、中村,石橋鎮的遼原村、梅荷村、沿曲村。該項已完成實施方案編制及批復,土壤改良及土地培肥正在有序開展,積極開展稻草還田。
農村能源建設:安排沼氣池203個,資金16.24萬元。該項目已完成實施方案編制及批復,項目正在實施。
農民培訓:共安排4個鄉鎮、18個行政村、813人,安排資金24.39萬元。該項目已制定方案及批復。主要工作:一是深入到項目村進行30余次宣傳,發放宣傳單1000余份;二是開展退耕還林農村勞動力普查、進村指導服務,完成農民轉移技能培訓人員的相關信息調研統計;三是圍繞當地退耕還林后續產業、特色產業和突出“一村一品”發展要求,對813名退耕還林培訓農民明確培訓專業、培訓內容,現已培訓360人;四是利用各種渠道、就業和維權整理勞務供求信息,免費提供政策咨詢就業信息,把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作為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措施來抓。
后續產業發展:該項目已完成油茶248畝、工業原料林4900畝,超額完成計劃,共完成投資129萬元。
補植補造:全縣共完成退耕還林補植補造4560畝,完成投資24.2萬元,完成計劃任務80%。
生態移民:生態移民75人,已全部落實到戶,已完成項目前期工作。
資金使用:我縣嚴格按照鞏固退耕還林資金管理辦法,采取縣級財政報賬制,現已報賬126.5萬元。
二、主要做法
1、加強項目前期工作。為了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我縣項目實施單位編制了項目實施方案,縣發改委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對項目實施方案進行了評審和批準,并督促項目實施。
2、實行合同制管理。項目下達后,縣項目主管部門與項目實施鄉鎮分別簽訂項目合同,嚴格按“項目實施方案”進行實施,明確鞏固退耕還林建設項目的目標任務,明確技術指標,項目質量標準,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和獎懲辦法,切實完成好項目任務。
3、堅持質量標準。鞏固退耕還林建設項目關系到退耕地區農民的切身利益,促進我縣農業發展的重大項目,必須抓好項目實施質量,嚴格執行鞏固退耕還林項目建設標準,技術培訓和服務內容,嚴格按項目計劃和實施方案實施。
一、培訓目標
進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執法能力和水平,規范行政執法行為,保障全市人民飲食安全。
二、培訓任務和內容
(一)培訓任務
市本級及各縣(市)、區。市本級48人次,各縣(市)、區19人次,培訓時間為每人5天。
(二)培訓內容
主要包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與預警、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事件的調查處置、餐飲食品安全行政執法文書制作、食品安全法自由裁量標準解析、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和重大活動保障、保健食品監管工作重點等內容。
三、培訓項目組織實施
(一)組織形式
市衛生局負責是定培訓工作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對培訓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與考核評估,培訓結束后,向省廳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處與衛生監督處提交培訓項目執行情況報告,市衛生監督所具體實施培訓工作。
(二)培訓方式
以脫產集中培訓方式進行理論授課,結合實際工作進行專題培訓。培訓教材:《衛生監督員培訓系列教材》和《衛生監督員手冊》。
(三)資金安排
本次培訓項目實施利用中央財政食品安全能力建設人員專項資金。根據省衛生廳、財政廳《關于印發省2012年中央補助地方公共衛生專項資金衛生監督業務培訓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衛監督秘〔2012〕784號)。
四、培訓執行時間
2012年3月底前完成。
五、培訓工作要求
(一)培訓師資要求,師資必須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有豐富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經驗及教學能力,參加過國家或省級組織的專業培訓人員。
(二)考試:學員培訓后進行教學理論考試,考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
[關鍵詞]內部審計;實施方案;作用;注意問題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1)31-0076-02
內部審計實施方案是內審人員在對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有了初步了解和調查的基礎上,對現場審計工作進行具體部署所形成的書面文件,主要是通過嚴謹的審計步驟來收集與審計目標相關的證據,以實現審計總目標。對內部審計人員來說,內部審計實施方案是指導內審工作有效進行的書面指令,指明了審計的工作方向和步驟,為內部審計人員有效地進行現場檢查和評價活動提供行動指南。同時,內部審計實施方案又是內部審計人員在現場審計過程中實現自我控制的一種手段,保證以效率和效果的方式在規定的時間內達到審計目標,完成審計任務。編制內部審計實施方案,是開展審計工作的必要步驟,也是實現審計目標,提高審計工作質量,降低審計風險的重要措施。一份有針對性的、重點突出的、安排合理的審計實施方案,可以對審計工作起到重要的指導作用。
1 內部審計實施方案的作用
1.1 是督促現場審計按指令進行,掌握工作進展情況的工具
內部審計實施方案是指導內部審計機構和內審人員完成審計任務的重要文件,通過審計實施方案,內部審計人員可以全面把握審計工作的整體部署,認真研究準備階段所掌握的信息,確定審計目標和審計范圍,明確審計任務和目的。在審計實施階段,審計人員將實際工作與方案進行比較,從而衡量工作進程與質量,掌握已經完成的和尚需集中精力完成的工作內容,督促審計人員有步驟、有秩序地開展工作,使其在整個現場審計過程中實現自我控制和自我指導,最終圓滿完成審計任務。
1.2 是科學調配審計資源、合理調整審計時間和考核審計工作質量的依據
內部審計實施方案的確定進一步明確了審計目標、審計范圍和審計步驟,對完成方案中規定的每一部分工作內容所需要的知識技能和時間可以較為準確的估計。據此,就能有針對性地分配審計人員、預計審計時間、統籌安排有關事項,以便控制審計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內部審計業務管理,考核內部審計工作質量,從而有利于調動內部審計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提升審計人員的責任心和榮譽感。
1.3 是降低內部審計風險的有效手段
內部審計實施方案能夠指導內部審計人員實地收集與審計目標相關的、充分的、可靠的、有效的審計證據,保證審計步驟和方法被充分實施和使用,降低因遺忘重要工作步驟而未能揭示重大問題的風險。
1.4 是提高審計工作效率和效果的必要措施
實施良好的審計方案可以使內部審計人員從被審單位錯綜復雜的信息迷宮里擺脫出來,避免在大量枝節問題上糾纏不清,將時間和精力集中于風險較大或可能存在重大問題的領域,強化對之檢查和評價的深度和力度。由此,內部審計人員可以減少不必要的審計工作,但能夠保證工作質量符合質量控制的要求,高效率地完成審計任務,以更經濟有效的方式實現審計目標,達到審計目的。
2 編制內部審計實施方案應注意的問題
2.1 認真做好審前調查,確定審計目標
編制內部審計實施方案就是要將已經確定的審計目標、范圍和準備執行的具體步驟、方法,以書面形式表現出來。審前調查是編制內部審計實施方案的出發點,是內審人員在審計之前到被審計單位調查了解基本情況,索取會計報表、銀行賬戶情況表,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及執行情況等資料,通過查閱有關文件檔案,與管理人員討論經營活動、實地觀察作業現場和操作過程,據此進行簡單的審計測試和分析性檢查,對被審單位的過去、現在和未來的發展趨勢有一個較為全面的了解,做到胸中有數,為綜合所獲信息、確定審計目標和重點范圍打下基礎。編制審計方案之前,內部審計人員應對被審單位的經營活動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了解,熟悉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取得對被審計活動的充分認識,掌握實施審計的具體工作量,進而對被審計事項的風險進行評估,對計劃階段的工作成果進行符合邏輯的分析判斷和總結,為編制審計實施方案提供足夠的信息和根據。
2.2 區別不同類型項目,分類編制內部審計實施方案
內部審計的類型主要分為財務收支審計、專項資金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行政事業單位預算資金執行情況審計、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等,各種類型的內部審計既有共同之處,也有各自的特征和要求。在編制內部審計實施方案之前,一定要注意分清審計類型,根據各類型的性質與特征,確定審計范圍和重點。例如,單位財務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兩者雖然在內容上有很多共同之處,但也存在差異。財務審計的范圍主要是針對單位的財務收支活動而言,而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則相對要寬一些,不僅包括單位財務收支活動,還包括有關單位投資、籌資、資產轉讓等重大經濟決策活動,兩者的范圍和重點都不同。因此,對不同類型的審計項目,應編制的審計方案在審計目標、審計范圍和審計內容上都要有所不同,分別體現各自的特點和要求,以更好地滿足內部審計工作的需要。
2.3 在總方案中編制分項目、分步驟的內部審計實施方案
大型的、復雜的、時間跨度長的審計項目,由于頭緒多、情況復雜,審前調查難以全面、真實地摸清具體情況,在編制審計實施方案時就難免有疏漏和重點不突出等問題,雖然在審計實施過程中可以調整,但調整的內容過多,則審計方案編制的作用和意義就大打折扣。因此,在編制審計方案時,不僅要在審計實施前編制總體工作方案,在審計過程中對一些重點資金、明細項目,針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調整工作思路,編制分項目、分步驟的審計實施方案,以增強審計方案的可操作性,更好地完成審計工作任務。
2.4 注重審計范圍、目標、程序的確定及人員分配和時間預計
通常情況下,內部審計實施方案由文字和表格組成,編制流程一般包括四部分:一是調查、收集并整理資料;二是分析風險、確定審計范圍和目標;三是制定相應審計程序(步驟、方法);四是審計資源(人員、時間)的分工安排。內部審計人員在編制審計方案時應予認真研究和確認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2.4.1 運用重要性概念確定審計范圍
任何一個單位都有許多相互聯系的活動和極其復雜的業務處理過程。要全面審計其中的每一個方面和環節,將花費大量的時間和資源。緊張的內審人力資源使內部審計工作不可能對被審計單位的每一項活動進行全面徹底的檢查和評價。因此,內部審計范圍只能側重于重點領域或重要事項,具體應根據在準備過程中所獲得的信息,尤其是現場調查的結果,視控制狀況、風險高低和重要性來確定。不同階層的人員,對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活動各方面的重要性所持的態度和觀點有所不同,對內部審計人員來說,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的所有重要方面,以及企業管理當局關心或提出具體要求的任何方面都具有重要性。為了有效地進行審計,內部審計人員應該在現場審計中不斷地評判審計測試和審計步驟的實施結果,并根據其結論反復估價預定的審計范圍是否適當,是否存在遺漏重要性事項的可能性。由于審計初期與審計實施過程中對有關事項重要性認識的差異,內部審計人員應該在現場審計過程中不斷按照重要性指標確定審計范圍,這也是審計實施方案需要在現場審計過程中加以修改或補充的原因所在。
2.4.2 制定明確的審計目標
審計目標是內部審計人員為達到審計目的所要完成的工作,具體的審計目標應根據準備工作的結果,側重于對組織目標實現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影響的,或已經揭示潛在或實際存在問題的重要事項。審計目標與被審計活動的目的是緊密相關的,例如,管理部門要求職員經濟有效地使用資源,這是與資源使用相關活動的目的,而與之相應的審計目標則是確定資源是否得到了經濟有效地使用。因此,具體的審計目標是針對某項業務活動的目的而設計的。編制內部審計實施方案時,必須為既定審計范圍內的每一部分擬訂明確的審計目標。
2.4.3 確定詳細、具體的審計步驟和方法
審計步驟是指導現場審計達到審計目的的一套具體行動措施,是審計方案的核心內容。審計方法是為了獲取充分的、適當的審計證據以實現有關具體審計目的所應采取的審計手段。在確定了審計范圍和審計目標之后,內部審計人員應繼而確定具體的審計步驟和采用的審計方法。
審計步驟與方法應適合特定的審計目標,并覆蓋整個已確定的審計范圍,內容應詳細具體,具有可操作性,可以滿足完成現場審計的需求。方案中確定的審計步驟和方法能夠反映收集證據的手段和評價證據的方法,并能保證所收集的信息能夠充分、準確地支持審計結論。
2.4.4 科學分配審計人員,合理預計審計時間
科學分配審計人員、合理預計審計時間對于保證審計質量,控制審計進度,提高審計效率很重要。在編制審計實施方案時,以審計事項及其具體審計目標為依據,按照內審人員各自的經驗、業務熟練程度、專業技能及職業道德水平等因素,以及均衡工作量的要求進行業務分工,確保每一項審計事項及其每一個具體審計目標責任到人。并根據以往的審計經驗和被審計單位的實際情況,以確保審計質量、提高審計效率為原則,運用職業判斷確定各審計事項的耗時量。
為了防止意外情況對審計進程的沖擊,在確定審計人員配備和審計起止時間時,應當留有適當的余地。
一般而言,一份結構合理、內容完整的內部審計實施方案有利于減少內審人員所在的現場審計時間,降低審計費用,提高審計效率。它不僅反映了審計準備工作的成果,而且是內部審計人員對所了解的情況進行初步分析、判斷和評價的智慧結晶,反映了審計人員的工作思路。在實際運用中,內部審計人員應該根據現場審計所掌握的情況,經審計管理人員同意,對實施方案進行必要的修訂和補充,以適應變化了的審計環境。
參考文獻:
1、提高扶貧項目資金使用效率,做到項目快速確定、資金快速撥付、效益快速發揮。
2、激發貧困戶內生動力,調動貧困戶脫貧致富積極性。
二、項目扶持范圍和內容
(一)扶持范圍
精準識別的扶貧對象中有感恩思想脫貧意識強的農戶。
(二)扶持條件
被扶持戶要符合兩個條件,一是自愿申請;二是有明確的產業項目。
(三)組織實施
到戶增收項目資金。首先由村兩委、工作隊運用“四議兩公開”的辦法確定被扶持的農戶、項目和資金。項目實施后,由鄉(鎮)政府組織驗收。
三、項目申報、審批和備案
(一)項目申報:
1、 建立項目庫。村根據產業扶貧規劃、年度實施計劃,于10月底前建成下年度項目庫,同時將標準文本紙質和電子文檔報鎮扶貧辦備案。
2、 制定規劃。根據鎮下達的年度資金計劃,各村依據鄉鎮年度脫貧計劃,從項目庫中篩選項目,審核確定后,制訂扶貧開發到戶增收項目規劃,報鄉鎮政府審批,并報縣扶貧辦備案。
(二)項目申請。項目申請必須在駐村工作隊和村第一書記的指導監督下進行。以貧困家庭為單位申報,由戶主向所在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村以戶為單位逐戶匯總,村為單位編制實施方案;對依托村集體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實施的產業項目,由提出申請的帶貧企業或村編制扶貧開發到戶增收項目實施方案。
(三)項目報批。項目所在行政村將審核蓋章后的項目實施方案,報鎮政府審批。鎮政府審批后下達資金使用計劃。
(四)項目上報備案。鎮政府資金計劃下達后,村在15個工作日內,將項目資金使用計劃、實施方案及項目審批匯總表報鎮扶貧辦、財政所備案。
四、項目實施管理
(一)項目實施。經鎮政府審批后的項目,要實行規范統一的項目操作規定,先公示,后實施。
(二)項目監督。村建立由駐村工作隊和第一書記參與的項目監督小組,負責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的全過程監督。
(三)項目公示。項目貧困戶名單、項目內容、資金數量等要在村務公開欄公示公開,自覺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四)項目監管。財政扶貧資金使用中屬于應納入政府采購、招投標范圍的工程、物資等,應當按照政府釆購、招投標相關規定執行。
(五)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不得隨意變更項目實施內容。如確需變更,須經鎮報縣同意并備案。
五、項目驗收和報賬
(一)項目驗收。到戶增收項目資金實行村報賬。扶貧項目完工決算后,由貧困戶或項目實施單位提出驗收申請,鎮政府根據批復的項目實施方案, 組織相關人員成立項目驗收小組對項目進行驗收。縣扶貧辦、財政局組織人員對項目完成情況進行抽查。
(二)資金撥付。項目驗收合格后,由貧困戶或項目實施單位提出報賬申請并附相關憑證,經鎮扶貧辦對相關憑據審查后,報鎮財政所審核后方可撥付資金。因特殊情況,需先期撥付資金的,由項目實施單位提出申請,鎮政府研究批準,同時應以正式文件上報縣扶貧辦財政局備案。
對于統建統管項目,鎮財政所要將財政資金直接撥付到項目實施單位賬戶;對于補貼給貧困戶的扶貧資金,要釆取“一卡通(一折通)”的方式直接發放給農戶,嚴禁以現金形式支付。
(三)資金報賬。報賬時要按照財政農業專項資金報賬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提供以下憑證:
1、貧困戶自建項目報賬時需提供:財政農業專項資金報賬提款申請單、年度扶貧開發到戶增收自建項目驗收單、公告公示和項目驗收現場照片等資料。
第一條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以下簡稱天保工程)是國家保護、培育和發展森林資源,改善生態環境,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為加強天保工程管理,根據國務院批準的《長江上游、黃河上中游地區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實施方案》、《東北、內蒙古等重點國有林區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實施方案》以及國家林業局、國家計委、財政部、勞動保障部“關于組織實施長江上游黃河上中游地區和東北內蒙古等重點國有林區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由中央財政預算內基本建設(專項)投資、中央財政資金和地方財政配套資金安排的天保工程項目。
第三條天保工程的建設目標是,停伐或調減木材產量,保護好現有天然林,加快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種草,加強森林管護,妥善安置富余人員,緩解企業社會負擔,為林區發展和改善生態環境創造條件。
第四條天保工程實行省(含自治區、直轄市,下同)級人民政府負責制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目標責任制,堅持目標到省、任務到省、資金到省、責任到省,省級政府對國家負總責。
第二章工程組織管理
第五條國家林業局重點工程建設領導小組,統一研究和部署天保工程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設立天保工程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對天保工程的指導、組織、管理、檢查和監督。
第六條各地應加強對天保工程的領導,成立天保工程領導小組,統一安排、審議、協調工程實施中的重大問題。要明確工程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天保工程的組織實施。
第七條天保工程的管理培訓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制。國家林業局培訓的對象為省級天保工程實施的科技和管理干部及工程縣的縣級領導干部;省級培訓的對象為地(市)、縣(局)主管工程實施的科技和管理人員;縣級培訓對象為從事工程管理人員、施工人員,以及有必要培訓的工人、農民(含林農)。
第八條國家統一規劃部署天保工程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國家、省、地(市)、縣(局)四級管理系統,對工程實施動態信息進行管理、監測和監督。
第三章工程設計與施工管理
第九條天保工程各類基本建設項目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進行管理,按實施方案確定的建設項目組織設計,按設計組織施工、核查驗收。各級天保工程主管機構要會同造林等有關業務職能單位加強對工程實施方案、作業設計、單項工程(方案)設計、工程項目施工等的組織和指導,保證設計與施工的質量。
第十條工程設計實行招投標制度,擇優選用相應資質的工程項目設計單位。要實行工程項目設計質量負責制,依法對各類設計進行管理。
第十一條工程設計必須根據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以下簡稱二類調查)結果進行。工程設計應使用2年內的二類調查資料;超過2年不滿5年的,需進行補充調查;超過5年的,必須重新進行二類調查。
第十二條縣(局)級工程實施方案的編制必須以縣(局)級森林經營方案為藍本,建立在科學的森林分類區劃的基礎上進行,由縣級工程主管部門或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所屬的林業局組織編制。
第十三條省級和縣(局)級工程實施方案審批權限是:各省實施方案由省級人民政府組織審核后,報國家林業局組織審批;縣(局)級實施方案經縣級人民政府審核后,由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會同計劃、財政、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后報省級人民政府審批。大興安嶺林業集團公司的實
施方案,由國家林業局商有關部門審批。
第十四條天保工程設計文件一經批準,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必須由建設單位委托原設計單位提出變更,報原批準部門重新審批。
第十五條工程施工實行招投標制度,所有建設項目施工和貨物采購實行合同制管理。施工單位必須依據批準的設計文件,嚴格按照技術規范、標準,合理施工,不得以各種理由將工程進行二次轉包,以確保工程質量。建設單位要接受對工程實施質量的監理和監督。各級工程主
管部門要加強對批量貨物采購的組織和領導,制訂具體的貨物招標采購辦法,以保證貨物的質量,降低工程造價。
第十六條凡列入天保工程實施方案的建設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木材驗田產量調減計劃和年度木材生產計劃,對木材生產和銷售嚴格實行“一本帳”管理,決不允許搞計劃外采伐和銷售木材。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病蟲害、風災等需要清理的木材,要按照現行的木材計劃審批權限逐級報批。凡是弄虛作假的,要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追究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營林建設項目應按照國家林業局頒布的有關造林技術規程,封山育林技術規程和飛播造林技術規程等進行作業設計,按設計組織實施。
第十八條地方各級工程主管部門要提前抓好種苗等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科技含量;要按工程需要保證苗木生產數量和質量,推行苗木質量負責制。
第十九條落實森林管護責任制。采取多種形式將森林管護責任制以合同的方式與管護承包者的利益掛鉤,實行獎勵與懲罰結合。各省要規范森林管護合同,合同文本要明確責任人、管護面積、職責和義務、獎懲措施等條款,對森林管護實行法制化管理。
第二十條在距大江大河干流和一、二級支流第一層山脊兩側500米的范圍內不得從事可能對林下植被造成破壞的一切經營活動。未經批準,不得砍伐禁伐區的喬木、灌木,不得毀林毀草開墾,禁止在幼林地、封山育林和未成林造林地內從事放牧活動;不得隨意開挖土石方和修筑
建筑物。需征占用林地的,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和國家林業局《占用征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的規定報批。
第二十一條為合理利用林地和林下資源,在不破壞森林植被的原則下,經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批準,禁伐區只能從事以下生產經營活動:
一、興辦森林旅游業;
二、興辦養殖業,包括飼養魚類、林蛙、蜜蜂、家禽等;
三、從事林藥、野生菌類、野生山菜與漿果等栽植;
四、從事野生漿果、林藥、樹種等采集。
第二十二條經批準,在禁伐區和封山育林區修筑和開挖設施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禁伐區修筑管護、居住房舍和設施不得砍伐活立木,修建房舍的面積應控制在70平方米以內;
二、養殖林蛙、魚類等水產應盡量利用原有溝系,如需拓寬,則寬度不超過最近20年以來的最高洪峰水位線,修建的各類設施不能影響行洪、泄洪。
第二十三條在禁伐區和封山育林區發展林下資源利用項目,要以縣(局)為單位,編制林地和林下資源利用項目建議書,經同級林業部門審核后報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批準。
第二十四條分流安置富余職工必須落實到人。實施單位要廣辟就業門路,積極穩妥地安置下崗職工。各級林業部門要重視下崗職工再就業培訓,提高下崗人員的基本技能和工作能力,實現再就業安置。
第四章工程計劃與資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工程項目建設投資、財政資金計劃的安排要依據批準的實施方案和初步設計(作業設計)。·
第二十六條年度基本建設投資計劃編制實行“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結合”的編制方法。下一年度計劃,由省林業主管部門會同省級計劃部門在認真總結本年度工程實施情況的基礎上,編制下一年度基本建設投資建議計劃,上報國家林業局,抄報國家計委。國家林業局匯總審核后報國家計委申請下達工程年度投資計劃。省以下的年度基本建設計劃的編制,由各省自行確定。
第二十七條財政資金的申請和下達按以下程序進行:地方向中央財政申請天保資金,先由各省林業主管部門編制資金申請報告,經省級財政部門審核,按有關程序于每年1月底前向財政部申報。中央直屬單位由單位主管部門編制下年度資金申請報告報國家林業局審核,再由國家林業局向財政部申報。地方實施單位的財政資金由財政部按有關規定下撥省級財政部門;中央直屬單位的財政資金,由國家林業局根據財政部下撥資金的數量和要求撥付給所屬實施單位。
第二十八條基本建設年度投資計劃,未經國家林業局和國家計委批準,任何單位不得擅自調整。如確需調整,需報國家林業局和國家計委審批。對違反上述規定的單位要責令限期糾正,并進行必要的宏觀調控。
第二十九條年度中央國家預算內基本建設(專項)投資計劃和財政資金計劃實行抄送備案制度。各省林業主管部門、森工集團要將明細計劃抄送國家林業局備案。
第三十條天保工程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單獨建帳和核算,任何單位不得擠占、截留、挪用、強行劃轉或抵扣各種貸款本息、稅金、各種債務等。建設單位要切實加強財務管理,規范會計核算,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一條納入工程實施方案投資概算的地方財政配套資金,應先于中央資金撥付給建設單位;對不能足額配套的,國家有關部門有權停撥中央資金。
第三十二條工程縣(局)要嚴格按有關規定撥付建設資金,即:造林工程預付款額控制在年度計劃投資的50%以內,然后根據工程進度逐步撥付30%的資金:年度造林任務完成后,經檢查驗收合格后再撥付10%的資金;預留10%質量保證金,待3年保存率核查達標后,再予撥付。
第三十三條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和建設單位要切實加強資金管理,及時準確地掌握建設資金的到位、使用等情況,按規定真實、完整地報送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和信息資料。
第三十四條各省林業主管部門要協助本級財政部門在下一年度3月底前將上年度財政資金使用情況總結分別報送財政部和國家林業局。
第三十五條各級天保工程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資金使用情況的管理,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實行建設項目法人代表責任制和工程主管負責人離任審計制度。對違規使用資金的,要追究所在單位領導及當事人的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任何建設單位或個人有權直接向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反映工程建設中出現的資金違紀問題,鼓勵全社會對工程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第三十七條有關具體的資金使用與管理按照國家林業局、財政部頒發的《重點地區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建設資金管理規定》(財基字[1999]92號)和財政部頒發的《天然林保護工程財政資金管理規定》(財農[2000)151號)執行。
第五章工程監督與核查驗收管理
第三十八條工程監督包括檢查組現場檢查監督、報表監督、審計監督和追蹤評價監督。
第三十九條各級工程主管部門要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安排好隨機檢查和專項檢查;要設立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認真受理舉報電話和信件,對重大問題,要直接派人進行核實處理。
第四十條各省級工程主管部門要定期報告工程的實施情況,具體要求按天保工程信息報告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各級工程主管部門要自覺接受同級審計部門或由國家組織的專項審計監督,要積極配合審計部門完成工程年度審計工作。
第四十二條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國家林業局將給予通報批評,并視情節輕重,對項目進行緩建、停建,并建議地方政府依法對項目責任人(主管項目領導或項目法人)給予行政處分或行政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一)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投資計劃下達滿一年但尚未開工的項目;
(二)擅自調整年度建設投資計劃,截留、挪用、擠占工程資金的;
(三)地方財政資金不按規定的比例配套或逾期半年以上撥付資金的。
(四)項目實施過程中,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項目無法進行建設的;
(五)弄虛作假、欺上瞞下或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的;
(六)工程區發生毀林或亂占林地,且情節比較嚴重的。
第四十三條工程核查結果是檢驗天保工程建設項目質量和目標效果的依據,也是實施宏觀調控的主要依據。工程核查驗收分為縣(局)級自查、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復查、國家抽查三級核查驗收制度。
第四十四條工程核查驗收的內容包括:森林分類區劃和工程實施方案、木材產量調減、公益林建設、森林管護、富余職工分流安置,以及種苗、病蟲害防治、防火、科技等內容。
第四十五條工程核查驗收具體程序和要求按國家林業局頒發的《天然林保護工程核查驗收辦法》執行。
第四十六條為保證核查驗收工作質量,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對事先指導、中間檢查、成果校驗三個環節加強管理。
第四十七條對通過核查驗收的省,由國家林業局對任務完成好、工程質量高的單位,予以表彰獎勵;對問題突出的,下達整改意見并責令其限期完成,情節特別嚴重的,將建議地方政府、森工集團追究工程主管負責人和項目法人的責任。
關鍵詞:公益性 民生 質量 監管
中圖分類號:TU7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98X(2015)10(b)-0206-03
工程質量的低劣危及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直接影響國民經濟的發展、社會的安定。水文工程建設現階段適逢難得建設發展機遇期,其建設產品的質量優劣,影響到設計單位的設計理念、安全保障,施工單位的社會信譽、經濟效益,監理工作的環節參與度、投資分析控制,建設單位的管理水準、方案落實程度、投資預期敏感度把握水平等。
水文工程一般地域偏遠、交通不便,規模小、項目分散,涉及面廣、專業性強。然水文工程(中小河流)項目屬于社會公益性項目,如何控制和管理好水文工程質量,是參建各方工作的首要任務和共同職責。建設單位應牢固樹立“百年大計、安全第一、質量第一”的理念,以質量控制為中心,從工程前期準備,到站址踏勘、設計、施工、驗收,特別是施工階段的質量過程管理,自覺接受行業主管部門和地方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督,監管和處理好設計、監理和施工單位的關系是水文工程質量管理工作的重點。
1 水文項目前期準備充分,認真落實“四制”是搞好水文工程質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支撐保障
水文工程建設項目從建設投資角度而言,具有站點分散、單站投資低、水利單價低、建設參與方多等特點,無論是哪個環節有偏差都會導致水文質量缺陷和事故的發生。因此,水文工程質量管理最基本的原則和方法就是提前謀劃、完善功能和理念,建立健全質量責任制。認真落實“四制”是搞好水文工程質量管理工作首要前提。
1.1 提前謀劃,周密構思,體現出投資理念
中小河流建設迫在眉捷,怎么建?建哪些?建在哪里?都是我們應該靜下心來思考的問題。要立足現狀、實事求是、科學謀劃好中小河流建設項目的投資理念和努力方向,解決好“三個問題”,即水文事業發展站網擴張和人供需問題、設備安全和經費保障問題、局機關建設和站隊結合管理模式問題,實現人、財、物協調穩步發展,達到水文信息采集、傳輸、處理、應用等有水文特色先進實用的科技水平。
中小河流建設對全省水文大投入、大建設是建國以來第一次,對水文來講更是開天辟地頭一回,沒有路可循,沒有經驗可借鑒。規劃設計方案水文設施與測站特性是否相符?選用設備能否滿足測驗要求?多次實地踏勘,進行斷面、方案等比選,落實“一站式”設計理念,將水位、流量、降水等設施設備集成于一體,突破傳統“分體式”設計理念,在實施方案中得到充分體現與落實。
1.2 扎實編制實施方案,落實分解好項目資金方向,做好方案預算風險評估
(1)扎實編制項目實施方案。中央資金分解下達后,省級項目法人組織編制建設項目“實施方案”工作至關重要。包括投資站點的確立、測驗方案、建筑風格及造型選定、投資的優化、比選、技術部門集中審核,投入資金預算的核定。
(2)落實好項目資金方向。在編制“實施方案”中,要充分考慮到中央建設項目投資方向,解決問題層面及傾向,充分體現出民生工程和福址工程的特點,把中小河流非工程措施預警預報災害防治作為項目資金走向,立足解決好河道內水文要素為主要目的,從技術手段、科技水平、方式方法等方面把控。
(3)切合實地做好方案預算風險評估。在設計部門和現場管理人員前期踏勘過程中,在滿足水文站網規劃、測站控制、公共資源等情況下,充分落實后期建設方案的實施,結合站點周邊實際,考慮好建設項目單價合理性的適應性。與當地經濟、人文、地理、協調性和居民的滿意程度結合起來,在方案編制中要進行方案預算風險評估工作,落實好資金來源渠道,為下一步的方案建設與實施作好資源儲備。
1.3 認真落實好建設項目“四制”工作
(1)項目法人責任制。“實施方案”批復后,要及時設立項目法人機構,行使業主職權,負責工程實施全過程建設管理工作,依法對工程招標、投資、合同及主要儀器設備采購等進行全面管理,考核工程工期、投資、質量、安全生產目標,組織工程驗收、檔案驗收和工程移交工作,協調統籌好各參建單位之間的關系,為工程建設創建良好的內外部環境。
(2)招標投標制。多年來水文工程建設實踐經驗告訴我們,選擇一支好的施工隊伍,對管理好工程建設,把持好質量至關重要。中小河流水文監測系統建設項目嚴格按照“公開招標、公平競爭、公正評標”的原則,通過市場競爭機制,擇優選擇施工單位。為加強招投標工作透明度,全國范圍內公開招投標,擴大投標面,為公開競爭、擇優選擇施工隊伍創造了有利條件。對投標單位的資質審查、評委的確定及評標的原則、擬定中標人等重要環節嚴格監管,整個招投標工作均委托中介機構。
(3)工程監理制。監理單位中標合同簽訂后,迅速成立監理部,配齊總監、監理工程師、監理員,監理人員均已持證上崗。監理部按要求編制《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制定了崗位責任制,按時編寫上報了《監理月報》。監理員根據現場情況認真填寫了旁站記錄、監理日志,監理機構按規定審核施工單位開工申請,下達合同項目開工令。監理機構需制定監理工作制度及崗位責任,例會制度,施工方案審核制度,隱蔽工程驗收簽證制度等各項制度。
[關鍵詞]公共衛生 專項資金 財務管理
近年來,中央及各級政府都比較重視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工作,加大了對公共衛生事業的資金投入力度,這些資金對衛生事業的發展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同時也應該看到項目資金運行也存在管理方法和制度不完善,規范化程度不高等一些問題,因此財政部門和項目實施單位要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公共衛生專項資金的管理,確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一、公共衛生專項資金管理特點
1.定義
公共衛生專項資金是各級財政部門通過預算安排或其他資金渠道撥付指定項目或用途,并需要單獨與管理部門結報的資金。需要注意的衛生專項資金與衛生事業經常性經費是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兩個不同概念,具體見下表:
聯 系 使用、核算、管理的主體都是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及其所屬的醫療、衛生事業單位。
區 別 衛生事業經常性經費 衛生事業專項資金
概 念 政府預算安排用于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維持正常運轉與發展的預算資金。 政府通過預算安排或其他資金渠道撥付指定項目或用途的資金。
資金管理
要求 屬常規管理,管理辦法為:核定收支,定額或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結余部分參與本單位的結余分配,彌補以后年度單位經費不足。 屬項目管理,管理辦法為:專戶或專賬、專款專用、統籌安排、追蹤問效。結存部分不參與單位的分配,結轉下年繼續使用或上交。
資金取得 具有連續性 不具有連續性
核算要求 常規核算 單獨核算
執行和使用 一般按單位的工作任務、事業計劃的時序撥付使用。 限定了執行時間。
2.公共衛生專項資金管理原則
(1)專戶或專賬管理:加強專項資金項目管理,建立資金的預撥制度。加強專項資金的項目管理是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的必要前提和保證。財政部門在撥付資金前,應要求各項目實施單位制定切合本地實際的項目實施方案,填制專項資金審批表,表中應列明各專項資金的來源、性質、主要用途、使用方案及申報理由等,做到分項目管理資金。
(2)管理原則:依據衛生部財政部制定的《中央補助地方衛生事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和省里制定的相關規定,明確公共衛生專項資金的管理應遵循下面幾點原則:第一,專款專用的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第二,講求效率的原則,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必須堅持厲行節約、杜絕浪費,保證資金有效、充分使用;第三,保證效益的原則,經費的使用與管理要努力實現項目規劃的目標,充分發揮資金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公共衛生專項資金預算管理
1.公共衛生服務專項資金必須列入財政預算,并且不低于規定標準,不得沖抵原有其他衛生事業經費,不得挪作他用。
2.政府購買社區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是通過政府出錢購買,對城市居民免費享受規定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而安排的專項補助經費。
①項目目標:通過項目的實施,到2010年,城市居民對社區公共衛生服務的利用率達80%以上。
②項目內容:分為一類項目和二類項目。1)一類項目。包括健康教育、衛生信息管理、傳染病預防控制、高血壓病例管理、糖尿病病例管理、老年保健、殘疾人康復管理七項內容。
2)二類項目。包括兒童保健、婦女保健、孕產婦保健、重點人群保健四項內容。
③支付方式。采取國庫直接支付的方式直接支付給予服務機構。
1)一類項目經費。實行預撥及考核撥付制。
2)二類項目經費。實行考核撥付制。
三、公共衛生專項經費開支范圍
1.定義
項目經費是指在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與項目活動直接相關的、由衛生專項資金支付的各項費用。
2.項目經費的開支范圍
依據全省公共衛生各項目實施方案的內容,一般包括設備和藥品費、耗材試劑費、培訓費、宣傳費、管理費、人工費、工作補助、救治補助、其他。具體見下表:
四、衛生專項資金管理要求
1.加強學習、了解項目
政府購買社區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是指通過政府出錢購買,對城市居民免費享受規定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而安排的專項補助經費。應學習了解項目實施方案的目標、內容、資金來源及補助標準等,以便更好地管理項目資金,這對于我國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保證社會公共衛生事業的持續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2.項目執行單位應全面負責項目實施方案執行、責任落實、經費使用、財務管理
(1)方案執行
①建立項目管理者隊伍:從強化組織領導入手,成立由政府相關領導牽頭、涉及項目的部門為成員的公共衛生項目領導小組,明確任務,分清職責,充分發揮組織、管理、協調和督促作用,及時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遇到的困難。領導小組建立溝通與協調機制,定期召開項目推進會,通報項目進展情況,全面掌控項目的運行。
②制定項目執行方案:逐級制定既具體又便于操作執行的項目方案,在項目方案下發時,組織相關人員學習及討論,正確理解方案,以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各級項目實施主管部門和實施主體要按照國家和省級相關部門的規定和要求,結合自身實際,進一步細化項目實施方案,層層分解指標;整合項目資源,嚴密手續制度,落實具體任務,以增強方案的可操作性。
(2)責任落實
①業務工作落實:各級政府應成立專門的公共衛生項目工作領導小組,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并將此項工作納入年度工作實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同時,針對到達的每一批專項資金,分別制訂專項資金項目實施方案,對項目的實現目標、范圍和內容、組織實施、監督與評估等做了明確的規定。
②資金使用管理責任落實:應明確項目財務管理的執行人員和財務人員,保證項目經費支出的有效性;對于項目執行人員和財務人員調動、輪崗等,應及時調整交接,保證項目實施的連續性。
項目執行人負責人員和財務人員職責:執行人員負責項目管理,是項目資金使用、監督、檢查、管理的責任人。財務人員參與項目管理,是項目資金收支記錄、核算、反映、財務監管的責任人。
(3)經費使用
專項資金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財務規章制度以及項目實施方案的規定,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平調、擠占和挪用;不得用于項目方案規定用途之外的項目以及國家規定不得列支的其他費用;不得用于基本建設或抵充行政事業經費;不得用于各種罰款、償還債務、捐贈贊助、對外投資等支出。
項目支出應與項目內容對應,費用支出應控制在項目內容(子項目)預算安排資金的額度內,嚴格開支標準和審批程序。首先確定專項資金執行的審批權限制度,嚴格控制無審批權限或超審批權限的支出;其次專項資金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照預算執行,對每一筆資金的動用必須有正式的預算申請報告,經單位領導審議批準后方可使用,否則財務部門可以予以回絕。
①項目報賬簽字要求:項目開支提供的報賬憑據,應有經辦人、審核人、負責人的簽字。1)應該簽字的人員必須全部簽字,簽字必須簽姓名,不得只簽姓;2)簽字人簽署姓名后,還應當署簽字的日期;3)領導簽字應當明確表示是否同意報銷。
②項目經費報銷程序:1)項目經辦人將按項目實施(執行)方案和經費補助的安按,將報銷的票據及有關材料報送項目負責人簽批;2)項目經辦人將簽批完整的票據及有關材料交財務部門;3)項目財務人員按項目規定和要求進行審核,與項目資金核對,不符合項目內容或經費不足的不予受理;對符合規定,審核無誤的費用予以報銷。
③執行人員提供票據和財務人員審核票據注意事項:1)原始憑證必須是國家統一正式收據或發票,且內容完整、真實、清楚;2)勞務費、講課費、人員工資、工作補助等個人性的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本人的簽字的相關信息;3)培訓、工作補助的開支必須有培訓記錄、工作補助記錄清單及相關證明文件等。
(4)財務管理
項目資金財務管理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會計法》等財經政策、法規,在現行財務會計制度的框架下,體現專項資金管理的特點。財務人員要將財務的職能定位于全面參與資金使用的決策和控制。財務人員在資金管理中不能只是承擔會計核算和資金支付等簡單的服務工作,還應了解具體的業務和決策,參與到資金管理的全過程,對專項資金的事前和事中起到輔助控制作用,根據業務進度合理安排資金支付,保證資金的使用效率;努力做到事前嚴格審核、事中監督到位、事后及時結算。
參考文獻:
[1]張奎力:公共衛生服務的國際經驗及其啟示[J].學習論壇,2009-12.
[2]宋文翠 張玉敏:中央補助地方公共衛生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J].經濟論壇,2006-19.
一、目標及原則
(一)目標
為全區介入國家專項的農戶配置彩色鋼板組合倉,有效改善農戶儲糧前提,為建立農村科學儲糧技術服務體系積累經驗。
(二)原則
遵循“政府津貼、農戶自愿、共同出資”的原則,采取中心、省級財政投資和農戶自籌相結合的方式,發展農戶科學儲糧專項工作。
二、項目單位
區糧食局及參加專項的鄉鎮為項目單位。
三、建設內容及投資測算
(一)建設內容
建設內容主要包括三部門:一是為符合項目選點要求的1500農戶配置單倉容量為2000斤左右的彩色鋼板倉;二是對基層技術服務職員和農戶進行技術培訓,初步建立農戶科學儲糧服務體系;三是在農村推廣高效低毒的儲糧藥劑。
(二)介入前提
原則上參加專項農戶儲糧在2000斤左右,并愿意承擔專項要求的自籌資金。
(三)投資測算
1、倉型尺度
我省專項倉型選定為彩色鋼板組合倉,執行國家的《農戶小糧倉建設尺度》(LS/T8005—)。
2、倉徽
國家糧食局確定的尺度倉徽。
3、投資計劃
省核定彩鋼倉控制造價430元/個(含到仁和區集中點的運輸用度),按照中心、省級財政和農戶3:4:3投資比例,全區1500個彩色鋼板倉,需要投入645000元,其中:中心投資193500元,省級財政配套258000元,農戶自籌193500元。農戶出資為自愿投入。
四、項目實施
區糧食局負責項目實施和管治、協調、督查,各參加專項的鄉鎮詳細負責,區級相關部分協調配合。
(一)年11月底前,負責摸底調查,形成項目實施方案,并將項目實施方案報市糧食局存案。
(二)年12月上旬,召開項目啟動大會。
(三)年12月中旬前,完成小糧倉的造冊登記和小糧倉的招投標工作。
(四)年12月底前完成小糧倉的制作和發下班作,并做好本級驗收及迎接上級驗收的預備工作。
五、職責
(一)區政府對項目建設負總責,負責專項建設組織領導工作。
(二)區財政局負責項目資金的撥付并監視項目資金的管治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