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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證券;基金;收益分配
1證券投資基金收益的范圍
證券投資基金收益是指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基金所募集的資金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投資所取得的收入。與一般工商企業相比較,證券投資基金作為一種特殊的會計主體,其收益的范圍以及確認標準問題歷來存在爭議,但由于收益范圍的界定又在相當程度上關系到收益的分配方案,影響各方經濟利益,所以必須要加以明確。目前,世界各國和地區大致有以下三種有代表性的收益范圍。
①大口徑方式,這種方式以日本為代表,認為證券投資基金收益應包括現金股利、股票股利、債券利息、其他利息和已實現資本利得(或損失)。
②中口徑方式,這種方式以美國為代表,認為證券投資基金收益應包括現金股利、債券利息、其他利息和已實現資本利得(或損失),不包括股票股利和未實現的資本利得(或損失)。
③小口徑方式,這種方式以我國臺灣地區為代表,認為證券投資基金的收益只包括現金股利、債券利息和其他利息,不包括股票股利和資本利得(無論資本利得是否已經實現)。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基金收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投資收益以及其他收入。利息收入包括債券利息收入、資產支持證券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收入等。投資收益包括股票投資收益、債券投資收益、資產支持證券投資收益、基金投資收益、衍生工具投資、股利收益等。基金的收益分配應當以期末可供分配利潤為基準計算。期末可供分配利潤指期末資產負債表中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已實現收益的孰低值。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潤的未實現部分為正數,則期末可供分配的金額為期末未分配利潤的已實現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潤的未實現部分為負數,則期末可供分配利潤的金額為期末未分配利潤(已實現部分扣減未實現部分)。
2證券投資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和比例
證券投資基金相對于固定收益證券,價格波動性更大,投資者承擔的風險也相對更高。同時,在基金收益分配中投資者的話語權不高。因此,為了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世界各國都強制規定了證券投資基金收益充分分配制度。例如,美國的法律規定,基金必須將利息收入和股息收入的95%以上分配給投資者,一般是每季度發放一次:基金的資本利得部分可以分配給投資者,也可以留在基金內繼續投資。收益分配以現金形式分配,但投資者可以選擇自動再投資。在日本,基金的收益原則上每年分配一次,所有的股利和利息應全部分配。對于資本利得,在彌補上期虧損后,剩余部分的10%應分配給投資者。累計未分配的資本利得在基金運作期滿后,再一并分配。我國臺灣地區要求基金的分配一般應當一年一次,并在會計年度結束后3個月之內進行。利息和股利全部分配,已經實現的資本利得也可以分配。分配采用現金方式的,投資者可以將分配的收益再投資。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封閉式基金的收益分配必須采取現金方式,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年度收益分配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凈收益的90%。開放式基金按規定需在基金合同中約定每年基金收益的最多次數和基金收益分配的最低比例,分配應當采用現金方式,但投資者可以事先選擇將所獲分配的現金利潤,按照基金合同有關基金份額申購的約定轉為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選擇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支付現金。同時,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補上年虧損后,才可進行分配,如果基金投資當年虧損,則不應進行收益分配。
和美國等國家和地區對證券投資基金收益分配的規定相比,我國對基金收益分配規定的
彈性空間更小,主要表現在:
分配方式上,我國要求以現金方式進行分配。而在美國和日本,投資者有更大的選擇權,既可以選擇現金分配,也可以選擇將分配的收益再投資。
分配比例上,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凈收益的實際分配比例大大高于美國和日本。我國要求證券投資基金分配的收益不低于基金當年凈收益的90%。而在美國和日本,只是要求將收益中的利息收入的絕大部分分配給投資者,資本利得部分參與分配的比例很低(如日本的10%),或者是可以不參加分配。
3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收益分配存在的問題
我國關于基金收益分配的法律規定主要目的是為了有效保證投資者能及時、安全的獲得穩定的投資收益,但在實際的運作過程中仍存在著一些問題。
3.1基金資產變現問題
基金在進行收益分配時,為了換取收益分配所需的現金,必須在之前大規模得將股票等證券資產進行變現。在股票的大幅賣出和買入過程中,不斷存在比較大的沖擊成本和交易成本,還需要較長時間完成建倉,有可能錯過市場機會,存在很大的機會成本損失。這部分損失將由投資者承擔,影響了投資收益。尤其當處于一個持續的牛市中時,為了分配收益而變現資產所造成的損失會更大。作為一種法規政策,我們認為目前強制要求基金以現金形式分配不低于90%的凈收益的規定是不足取的。事實上,基金每年較為集中地變現證券,已經對我國證券市場的穩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負面影響。
3.2基金收益分配的規避問題
大多數的基金管理公司在收益分配問題上一直都表現的不夠積極,即使有大的收益分配政策出現,都配合和服從于“基金凈值歸于面值(1元)”持續營銷的需要。而且不少基金都通過基金分拆這一辦法來達到規避基金收益分配的目的。假如某家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某個基金投資品種原先的每份凈值是2元,在基金份額分拆后,將原先的每份基金變成兩份以后,其拆分后的每份凈值就變成了每份1元。根據基金收益分配的條件可知,該基金管理公司就可以不進行基金收益的分配了。
Wind資訊統計顯示,盡管經歷了2006年到2007的大牛市,但仍有接近20只2007年之前成立的偏股型基金從2007年至今仍未分紅。其中,華寶興業、華安、華夏、上投摩根等基金公司旗下均有兩只基金入選“鐵公雞”之列。
3.3推遲基金收益分配的時間問題
造成這一問題的原因既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做為管理基金的管理人和人所作出的“逆向選擇”,也包括市場監管者制度設計本身的原因。由于投資者和基金管理公司之間存在比較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作為人的基金管理公司并不會總以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為目標,有時甚至會犧牲委托人的利益而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由此產生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問題。基金管理公司收入的主要來源是做為基金管理人依據基金契約的規定獲得基金管理費收入。基金管理費收入是按基金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一定比例(股票型基金一般為1。5%)年費率計算。這也就是說基金管理費收入的大小最終取決于其所管理基金資產凈值的多寡。無庸置疑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資產凈值越大,也就可以收取的更多的管理費,而基金收益又包括在基金資產凈值之中,這就導致了基金管理公司減少基金收益分配的數額或者推遲基金收益分配的時間。而這種基金管理公司利益最大化實現的基礎恰恰是建立在損害其基金投資人利益基礎之上的。
3.4基金收益分配不能滿足不同投資者的要求
按照心理賬戶的理論,投資者們對各種資產進行投資時通常將這些資產劃分成不同的層次,也就是放置在不同的心理賬戶,投資者對待不同的心理賬戶有不同的風險態度。低層的心理賬戶通常要求的收益比較低,如投資于貨幣市場基金、信用級別高的債券等,相對而言投資者要求安全,穩定,投資者在這一層的投資表現出極強的風險厭惡。所以對待這一層的投資者要保證收益分配次數和分配金額。而在高層心理賬戶上的投資通常要求收益很高,具有很大的增值潛力,如投資于高成長基金、股票等。投資者也能夠承受很大的風險,投資者在這一層的投資則表現出較強的風險偏好,因此對待這一層的投資者,他們追求的是長期的資本利得,所以收益分配次數和分配金額可以減少,但至少要保證規定的最低要求。而我國目前規定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已實現利潤的90%,并且應當采用現金方式,這種規定無法滿足不同類型投資者對收益分配的要求。
4證券投資基金收益分配的改進
首先,基金管理公司在設計基金產品時,應根據基金產品特性擬訂相應的收益分配條款,使基金的收益分配行為與基金產品特性相匹配。
其次,基金管理公司在設計帶有分紅條款的基金產品時,應當在基金合同以及招募說明書中約定每年基金收益分配的最多次數和每次收益分配的最低比例。
第三,基金公司在上報產品的同時,要在基金合同以及招募說明書中約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至少應載明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潤、基金收益分配對象、分配時間、分配數額以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內容。
第四,基金合同以及基金招募說明書中應該約定: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的時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最后,基金合同中若約定“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的條款,應詳細說明該條款的含義,“例如,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面值”。
參考文獻:
[1]黃慶平淺議規范基金收益分配的機制[J].中國鄉鎮企業會計,2008,(6).
[2]李俊英.我國公募與私募基金收益分配模式的制度比較[J].浙江金融,2007,(6).
[3]李國良.試論證券投資基金利潤分配改進[J].會計研究,2000,(2).
一、證券投資基金發展現狀
1.證券投資基金制度建設。自證券投資基金進入我國以來,先后頒布了多項相關法律法規以保障證券投資基金:1997年11月頒布《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保護基金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證券市場穩定、健康發展。該條例于2012年被廢止,由《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2012修訂)》代替。隨著證券投資基金市場的不斷發展,將近二十年間,國家不斷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完善、修正,以適應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目前證券投資基金有國家法律、部門規章為保障。國家法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部門規章如針對基金公司管理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治理準則(試行)》,針對基金從業人員管理的《證券投資基金行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管理辦法》,針對基金銷售的《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其他針對基金運作、基金托管、基金評價、基金信息披露等方面也頒布了相關規章文件。2.證券投資基金規模擴大。自1998年證券投資基金正式進入我國以來,基金規模逐年呈增長趨勢,不斷擴大。截止到2017年4月底,我國境內共有基金管理公司109家,其中內資公司65家,中外合資公司44家;取得公募基金管理資格的證券公司或證券公司資管子公司共12家,保險資管公司2家。以上機構管理的公募基金資產合計9.53萬億元。截至2017年5月底,按正在運行的私募基金產品實繳規模劃分,管理規模在20億元~50億元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有505家,管理規模在50億元~100億元的有183家,管理規模大于100億元的有166家。3.證券投資基金銷售增長。證券投資基金產品包括貨幣基金、債券基金、股票基金、混合基金、指數基金(ETF基金)等,自證券化業務實施備案制以來,根據數據顯示,每月發行規模與數量呈持續穩定增長趨勢。
二、證券投資基金發展存在的問題
證券投資基金得到越來越多的青睞與關注,在其穩步發展的過程中,同樣存在諸多問題,這些問題表現在以下方面:1.證券市場金融產品單一,導致投資范圍與選擇有限。目前我國證券投資產品較少,而基金管理人由于資本利益等原因往往傾向于股票,未能良好的貫徹“多元投資,分散風險”的原則。2.證券投資基金的理性投資被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制約。目前我國證券投資公司規模相對來說較小,盈利能力較差,不具投資價值,且往往在投資方面“扎堆”選擇股票,導致證券投資基金的資產組合雷同。3.證券投資基金監管體系不夠健全。雖然自1997年以來,我國頒布了諸多法律條文以規范證券投資基金市場,但現有的法律法規仍不能滿足發展迅速的基金規范需要,尚未建立較為完善的基金監管法律體系。4.證券投資基金內部組織管理結構存在諸多問題。如基金持有人大會虛置問題、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風險問題、基金激勵機制缺乏問題、基金托管人地位獨立性等問題,而以上問題會影響基金投資及選擇,不利于基金良好發展。
三、證券投資基金發展優化策略
1.創新金融產品,豐富證券投資基金市場。針對目前證券市場金融產品單一的問題,要加大金融產品的創新力度,探索研究基金投資人民幣遠期交易及利率期貨、匯率期貨等金融衍生產品的方式,同時拓寬投資渠道,擴大投資范圍,豐富投資方式,堅持“多元化投資”原則,為投資提供更多選擇。2.轉變投資觀念,引導基金投資者理性投資。要轉變基金投資觀念,投資者應認識到基金投資的意義,淡化時機選擇,強調長期持有,不應抱著追逐暴利的心態投資基金,充分基金類型,理性投資。3.完善監管體系,提供有效制度保障。根據證券投資基金發展的新形式新情況,盡快建立健全法律體系,予以適時保障。同時要加強政府職能部門的監管,切實履行監管責任,提高監管水平與效率。基金托管人也應履行其監督職責,充分發揮其基金持有人的作用,監管基金管理人。4.加強內部管理,做好組織及人員監管。證券投資基金公司內部的管理,應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各職能部門,各司其職,一方面,加強基金管理人的職業道德建設,解決基金的委托問題;另一方面,從制度上著手,可通過完善獨立董事制度、設立持有人大會常設機構等手段,切實加強基金持有人的實際權力,并形成“基金董事”的制衡力量,以加強對基金管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約束。
四、結語
證券基金投資的蓬勃發展帶來良好的經濟效益,但在市場經濟中,如何把握好方向,促進其更好更快的發展———不但要從思想上轉變,也要創新基金投資產品,豐富投資市場,更要從制度上予以保障與規范,加強管理,方能更好的服務于大眾。
作者:劉有錦 單位:南京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鹽城分公司
參考文獻:
[1]張津,王衛華.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投資風格實證研究[J].中央財經大學學報,2006,(01).
關鍵詞:證券投資基金;羊群效應;盲目投資
一、證券投資基金羊群行為
羊群行為是一個生物學名詞,用以形容動物的聚群特征,定量描述采用“聚集強度指數”這個詞,引申到人類社會,用來形容單個人依賴大部分人,從而減少采取行動的成本,獲得更大利益的行為,羊群行為按照是否融入自主意識分為羊群行為和偽羊群行為。我國金融投資的羊群行為是一種市場不成熟的體現,同時也是投資者缺乏主動意識的體現,證券投資基金的羊群行為在一定程度上能帶動基金的發展,但是這也會給一些不法投資商創造機會,導致投資者的經濟損失,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羊群行為是一種典型的偽羊群行為。
二、證券投資基金的羊群行為成因分析
證券投資基金的羊群行為的產生并非一朝一夕,也并非一兩個簡單原因造成,這涉及到投資者、經理人、委托人、社會環境等多方面因素,而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羊群行為的成人主要集中在以下四點。
1.委托機制設計的不合理
任何投資者的資金都是有限的,而當這個投資者發現一個有利可圖的投資項目的時候,為了更大程度的獲利,他會采用借貸的方式,但是貸方無法完全信任他,而交易者也會因為過于自信導致失敗。為了消除貸方的疑慮,投資者會時時證明自己在盈利,而一旦虧損,貸方會大批量抽回資金,從而導致交易者提前收回投資。投資者與借貸方之間便是一種委托的關系,委托人更加注重短期投資回報情況,因此人也會瘋狂的追求短期利益,這種短期投資的羊群行為非常明顯。
2.證券市場制度不夠完善
我國市場經濟還不成熟,在不斷的完善中,而且政策的指向性影響很大,特別是在改革大潮中,我國的經濟短期目標并不明確,е掄策的變化很大,長期投資前景不夠明朗,經濟行為人的活動能見度非常有限,當今的投資行為無疑“摸著石頭過河”,長期經濟活動風險過大,很多經濟行為主體不得不將投資行為放在眼前利益上,追求短期利益的最大化,這樣,短期投資行為成為了一種必然選擇。
3.基金生存壓力極大
經濟市場競爭激烈,基金本身就存在極大的生存壓力,而且需要承擔來自社會的責備效應,而這種責備效應本來就存在很大的羊群行為。最為一種代人集合理財的投在形式,我國基金投資者本來就缺乏一些長期投資理念,將基金投資與股票劃等號,看做是一種風險性較小的股票形式,一旦基金的反應有悖市場,或者凈資產出現虧損,達不到預期收益等,都會導致投資者的責備與質問,甚至有些投資者取回資金。
4.信息因素導致的投資羊群行為
羊群行為的常見成因還是一種基于信息的外部性,交易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會導致嚴重的羊群行為。新興市場一般都存在一定的信息披露不完善情況,使得會計準則與監管執行力不夠嚴格,獲取信息成本大幅提升,因此新興市場出現羊群行為的可能性更大。我國的證券市場時間很短,市場不夠完善,信息披露也不夠規范,同世界上成熟的證券市場相比,信息不對稱性較為嚴重。
三、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羊群行為的改善策略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羊群行為相比其它國家較為嚴重,而且治理起來難度較大,需要政府、市場、經理人、投資者等多方面的共同合作。
1.以信息披露制度的規范為基礎
證券市場的行為活動有賴于信息的可靠性,而且信息的可靠性還是證券投資基金市場的多元化基礎及保證,之后信息透明了,投資者才能更好的選擇投資項目,發展自己的風格與理念,因此,我國證券市場亟需信息公開。
2.以基金投資品種的豐富為條件
基金投資是一種多角度的投資策略,基金一般只能做多,不能做空,而如果遇到產期的空頭市場,即使再好的基金經理人也不可避免的虧損,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羊群行為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國金融產品太少。因此有必要對金融投資產品進行必要的擴展,管理層積極推出各種期貨等金融衍生品,改變以往的基金經理人靜待股票上升的單一投資模式,變成雙向投資模式,避免基金經理人的操作手法趨同,為基金的個性化發展創造條件。
3.以改善上市公司質量為途徑
我國上市公司很多,而且上市公司的股票市場規模也得到了大幅提升,但是股票質量層次不齊,優質的成長型股票機上,基金機構投資者的可選空間極小,這就導致他們會集中將資金投到極少量的優質股上去,從而誘發羊群行為。因此有必要擴大市場容量,積極加快大型企業境內上市,加快紅籌股回歸,改善上市公司的質量,為積極投資者創造一個良好的市場環境。
4.建立良好的基金績效評價體系
積極的推動與鼓勵良好基金評價體系的建立也有利于羊群行為的治理,同時更有利于基金風格的形成,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個性化地設立基金經理人考核機制,除了當年回報外,要多考慮長期回報獎級機制,降低經理人心理壓力的基礎上,保證基金的長久、穩定發展。盡量避免基金經理人待遇核算的趨同化與短期化,從而在根本上為基金投資風格多樣化創造條件,同時減低基金的整體風險,利于股市的穩健發展。
四、小結
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投資者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投資行為,這是市場經濟的一個組件,這種行為原則上是一種自主性的行為,而在發達的市場經濟條件下,投資者采用用腳投票的方式,很容易選擇出符合自己的方式。但是因我國市場經濟不完善,政策透明度不足等問題,導致這種投資行為具有一定的盲目性,羊群行為很嚴重。文章對羊群行為的成因進行逐一分析,同時根據其成因,在政府、社會、經理人、投資者等多角度進行分析,總結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羊群行為的改善策略。
參考文獻:
[1]張玉明,劉鳳娟.“羊群效應”的內在原因及防范[J].湖南社會科學,2005(3).
一、突破實現原則:對確認理論的啟示
實現原則的含義在于會計只對“已發生”或“已實現”的經濟交易、事項或情況進行確認,而對于一些因為所實施的經濟活動如簽訂合約等而在經濟實質上已導致經濟資源的流入或流出,但不符合會計意義上的“實現”的交易、事項或情況,則不能加以確認,即不能作為某一種會計要素而進入會計信息系統。實現原則是目前確認會計要素最為重要的慣例,也是許多“表外項目”進入會計系統的第一道障礙。按照“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要求,一方面,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出現了一些為會計主體所實際擁有的經濟資源如人力資本、自創商譽、衍生金融工具等,在未履行或未交易之前,因為不符合實現原則而不能確認為資產或負債。這將會影響到會計系統對核算主體在報告日財務狀況的披露。另一方面,隨著市場的波動,已確認或未確認的資產或負債的實際價值會發生變動,而且這種價值波動的頻率是隨市場的發達程度而增加的。價值變動所引起的成本與市值之間的不一致最終將會導致權益的變化,理應在會計系統中得到反映。但按照實現原則,在沒有對這些價值載體做出處理前,價值變動所引起的權益變動是不能確認的。這不利于信息使用者了解會計主體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效果,特別是對于資本市場中的信息使用者而言,頻繁波動的價格更會對決策的有效性帶來“噪音”,因而有關權益變動的信息尤顯珍貴。可見,實現原則已經成為會計理論發展的“瓶頸”,基金會計恰恰在以上兩方面對實現原則有所突破:
1、投資估值增值、配股權證的確認
(1)配股權證。作為一種經濟權利,配股權證在企業或其他持有者(如基金)作出配股確認之前,既不能用于交易也不能帶來現實的收益,即它所代表的經濟權利尚未實現。根據實現原則,顯然不能作為資產或其他要素加以確認。但配股權證是因股票的持有者在股權登記日擁有該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權,代表了未來可以實現的經濟利益,也會影響未來的現金流量,對投資者了解企業的財務狀況有重要作用,理應加以確認。《辦法》對配股權證的核算是這樣規定的: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權,從配股除權日起到配股確認日止,按市價高于配股價的差額逐日進行估值,借記“配股權證”科目,貸記“未實現利得”科目。這里“配股權證”作為資產要素從其產生之日(配股除權日)起就可以加以確認。
(2)投資估值增值。如果說“配股權證”作為資產確認是“個例”,那么“投資估值增值”在基金會計中的確認則具有廣泛的意義。按照《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與《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的規定,所有基金在每個交易日結束后都必須進行估值,并根據估值結果調整基金凈值。開放式基金每日公布凈值,封閉式基金也需要每周公布。因而,作為一種會計要素,“投資估值增值”盡管并未實現卻已得到適時的確認。《辦法》中規定:估值日對基金持有的股票、債券估值時,如為估值增值,按所估價值與上一日所估價值的差額,借記“投資估值增值”科目,貸記“未實現利得”科目;如為估值減值,按所估價值與上一日所估價值的差額,借記“未實現利得”科目,貸記“投資估值增值”科目。按照現行規定,基金所持有的資產中,股票、債券所占的比例,不得低于該基金資產總值的80%,也就是說至少80%的基金資產面臨估值增值的問題,而這些資產的估值增值按《辦法》的規定都已確認。這與企業會計準則中有關投資、存貨、固定資產及其他資產的確認不同之處是:后者只對報告日所報告資產發生的減值或折價情況進行確認,而對該資產的增值或溢價則不予確認。這樣,盡管滿足了謹慎性需求,但信息披露的完整性、真實性卻大打折扣,進而必然降低會計信息的決策有用性。基金會計中有關“投資估值增值”確認的做法,雖然有其制度特征(基金的每日估值),全面應用于其他會計領域不現實,但卻為會計的確認理論提供了一個可供參考的范例。它至少說明,當理論要求的條件能夠具備時,理想的符合“決策有用”的會計確認應該能夠為使用者提供所有包含已實現和未實現的會計要素的會計信息,“實現原則”也應該讓位于更符合經濟現實的確認原則,如“產權轉移制’等。
2、“未實現利得”的確認豐富了所有者權益的涵義
考慮會計平衡等式的另一端,基金會計在將配股權證、投資估值增值確認為資產等要素時,也將以上要素價值變動所引起的持有人權益變動同時予以確認,即確認為“未實現利得”。“未實現利得”被列為持有人權益類科目,可借可貸,從經濟意義看,它表明其所確認的內容不僅包括未實現的減值或折價情況,也包括未實現的增值或溢價。而后一部分內容在現行會計制度中是不能確認的,因為現行會計準則不允許這樣做,不僅中國這樣規定,各國會計準則均如此規定。這不是因為技術原因所限,而是自實現原則產生以來會計理論一直未能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實質性發展與改進,從而難有理論上的突破。另外,拘泥于謹慎性原則也是產生這種片面的損益確認狀況的原因之一。基金會計中“未實現利得”的確認思路說明,在遵循“決策有用”的會計目標前提下,在制度、信用等健全的會計環境中,提供包含有全部影響權益變動的價值變動事項(包括正、負兩方面的變動)的信息不僅可行而且必要。當然,會計是無法脫離具體發展階段的社會、經濟環境而獨立存在的,因而在目前我國資本市場有待完善、社會信用尚需建立的階段,要求完全采用該方法實為苛求,但并非對其他專業核算辦法或企業會計準則毫無意義,它至少說明了會計確認應該是怎樣的。
二、突破歷史成本計量屬性的束縛,普遍采用現行市價
與其他會計核算對象相比,基金的一個明顯特征在于:其資產存在形態多以流動性資產為主,主要包括銀行存款、清算備付金、交易保證金、利息等應收項目、股票、債券及配股權證等證券類資產以及按照《辦法》規定應作為資產核算的投資估值增值等。對于以上投資類資產的計量,《辦法》明確規定采用“公允價值”計量屬性。根據其中“投資估值原則”規定,此處“公允價值”計量屬性主要采取現行市價。主要原則如下:(1)任何上市流通的有價證券,以其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市價(平均價或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價估值(對于未上市股票中配股和增發新股,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價估值;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按成本估值)。(2)配股權證,從配股除機日起到配股確認日止,按市價高于配股價的差額估值;如果市價低于配股價,按配股價估值。(3)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基金管理公司應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上述分析顯示,傳統的歷史成本計量屬性最多只是適用于個別資產如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計量屬性,更多時候現行市價比歷史成本更為公允、更為有用。結合基金的制度特征及其資產特性,可以看出以現行市價為主的公允價值計量屬性是符合實際的。盡管此種模式并不一定完全適用于其他專業會計領域,但筆者認為基金會計在計量方面所作出的貢獻并不僅在于基金會計計量本身,更在于它所倡導的計量指導原則即“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雖然企業的資產除了投資以外,還有更多流動性較差的類型如固定資產等,即使就股票投資本身也有多種類型,但這些資產的現行市價、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等比歷史成本更有用的計量屬性也可以憑借發達的計量模型與方法較客觀地得出。
三、突破實現原則與歷史成本計量屬性后的會計披露
不同的確認與計量理論將導致不同的會計披露結果。傳統的資產負債表與損益表等報表在實現原則與歷史成本計量屬性的影響下,已不能完全充分且及時提供決策所需的信息。又因為報告是信息使用者接觸會計信息系統的直接環節,所以現行的報表通常為一些信息使用者所詬病。基金的資產負債表與經營業績表在對報表的完善與改進方面有著積極的作用:
1、建立在現行市價基礎上的資產負債表。《辦法》所公布的基金資產負債表在格式上與傳統報表的區別不大,但其所包涵的信息含量卻不同。基金資產負債表基本建立在現行市價計量屬性基礎上。很明顯,分別建立在現行市價與歷史成本基礎上的資產負債表對于信息使用者的有用性程度會大為不同,前者所反映的報告日的財務狀況將更貼近于經濟現實。可靠性方面也有保證。因為基金資產每日都必須經過估值,且基金管理公司與基金托管銀行之間每日都須進行凈值、估值增值以及基金頭寸等的核對。因而,以現行市價為基金的基金資產負債表將最大程度地滿足決策有用的會計目標。另外,該報表還包括一些因為確認與計量基礎不同而在傳統報表上反映不出來的項目如未實現利得等,反映內容更為全面。
2、基金經營業績表:全面收益表的示范。進入20世紀90年代,會計信息的使用者要求對會計報表進行改革的呼聲逐漸高漲,尤其是損益表。IASC、美國FASB及英國ASB等會計準則研究機構也已就損益表的改進與完善提出了大致相同的意見,即通過對現行的損益表進行內容上的充實或結構上的調整,確立全面收益(或綜合收益)在損益報告中的地位,使得會計上的收益概念逐漸向經濟學收益靠攏。具體的報表形式主要有英國ASB在傳統損益表之外新增的“利得表”即第四報表、美國FASB提出的包括“全面收益表”在內的三種可選擇形式等。《辦法》中的基金業績表可以說是全面收益表的一個初步實踐,該報表所包括的內容已經涵蓋了基金所取得的所有已實現與未實現收益,對于報表的使用者而言,所有的收益信息都能從中得到。
關鍵詞:集中度;競爭行為;產業績效;證券投資基金業
引言
提升行業競爭力是當前面臨最緊要的任務。而提升行業競爭力的核心在于產業自身的發展政策、策略是否合理、恰當,因此需要認真剖析基金業產業變遷及其背后的推動政策,尤其是始于2012年的新一輪金融創新,給基金業帶來前所未有的機遇與挑戰,產業內部原先競爭關系正迅速被打破,這也加劇了系統研究對其產業結構變遷進行的緊迫性。許多學者對于基金業產業結構進行過研究,國外Bullock[1]早在1959年提出用赫芬達爾-赫斯克曼指數對基金業集中度進行分析。LeeGremillion[2]用該指數對1982—2004年行業集中度進行了分析,并提出行業發展較為良性的觀點。國內在產業內存在問題、產業結構、產業政策等方面研究較多。王平[3]等總結了公募基金業目前發展的困境,指出產業政策應放寬各類限制,促進行業與其他財富管理行業的公平競爭。朱煥[4]、宮振中[5]、顏睿[6]從產業結構---產業行為---產業績效等出發系統研究剖析了證券投資基金業并提出了提升產業績效、完善產業結構的政策建議。而屈年增[7]結合我國基金業的成長實際提出了中國基金業創新與成長的三階段論等等。從以往研究看,盡管已經在該問題上有了研究,但系統研究的時間跨度并不長,主要集中在2006—2010年左右,實際上行業大的裂變除了2007—2008年那輪外部牛市外,最核心變化始于2012年的金融創新;其次從研究對象看,更多的單從中國看,缺乏比較對象與量化比較。為此,在沿著傳統產業經濟學研究框架基礎上,本文系統分析與總結了2008年以后的中國基金業產業結構-行為-績效,并將其與美國情況進行對比,進而剖析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產業結構變遷的內在原因。
1證券投資基金業規模結構分析
產業結構決定企業行為,企業行為產生產業績效,因此在產業組織理論中,市場結構的分析居于核心地位。證券投資基金業規模結構表明大、中、小企業的比例是否合理,是否適應規模經濟的要求。考慮行業特征,以基金份額為企業規模劃分標準較為客觀合理。
1.1集中度指標的衡量
(1)絕對集中度絕對集中度能較好地反映產業內生產集中的狀況,顯示市場的壟斷和競爭的程度,因此是使用較為廣泛的集中度指標。通常用在規模上處于前幾位企業的生產、銷售、資產或職工的累計數量(或數額)占整個市場的生產、銷售、資產、職工總量的比重來表示。其計算公式為:絕對集中度指標的測定相對比較容易,但它主要反映特定產業中幾家最大企業的集中程度,而存在不能反映企業規模分布對產業集中度影響的缺陷,且不能看清產業內全部企業規模分布狀況。(2)相對集中度相對集中度是反映產業內企業的規模分布狀況的市場集中度指標,常用洛倫茨曲線表示,可以反映某一特定市場上所有企業的規模分布狀況。洛倫茨曲線表明的是市場占有率與市場中由小企業到大企業的累計百分比之間的關系,如圖所示。
1.2證券投資基金業集中度分析
就我國基金行業發展的實際情況來看,基金產業組織結構的演變,是受到制度因素和市場因素雙重作用的結果。由于在行業發展初期,監管部門對基金行業牌照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基金公司數量的增加,基本上取決于監管部門發牌照的速度,從而一定程度的影響了行業競爭秩序和產業組織最初形態的形成。目前,公募基金公司牌照逐漸放開,牌照的稀缺性和內在價值逐漸下降,意味著進入公募基金管理行業的制度壁壘大幅降低。行業競爭環境發生了微妙變化,逐漸由原來的“制度引導”向“市場引導”靠攏,市場因素對行業競爭格局的影響力加大。而從我國基金業赫芬達爾指數看,我國基金業的H指標從最初的1000以上逐年下降,近幾年維持在350左右,與美國的數據較為接近,呈現了中性的行業競爭格局。考慮到我國基金公司數量遠小于美國,所以目前的行業競爭格局大于美國,市場持續有新的進入者。按時間段展開分析,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自成立來主要歷經三個階段:(1)2000—2007年初始高度集中度階段2000年,國內基金行業仍處于發展初期的“老十家”階段,基金公司數量較少,市場集中度較高,前5大基金公司的規模總和基本能占一半以上的市場份額。2000—2007年間,基金公司數量以平均每年6家的增速增多至2007年末的57家。這導致行業競爭格局加劇,導致老基金公司的規模占比逐年下降。前5大公司集中度由2000年的58%急速降至2007年的32%,而前10大公司集中度由2000年的100%急速降至2007年的50%。(2)2008—2012年停滯階段從2008年始,受金融危機的影響,監管部門對公募基金行業牌照的審批基本停滯。2008-2010年期間,基本沒有新基金公司成立,后在2011年逐漸放開,到2012年增加至70家,這期間由于行業管制依然較大,加之資本市場行情較差,行業競爭力相比銀行理財、信托公司等有所下降,這期間行業集中度變化不大,基本維持在前5大公司占比30%左右,前10大公司占比50%左右的水平。(3)2013-至今行業進入發展新階段2012年金融創新尤其是新基金法后,基金進入門檻降低、投資范圍等大幅擴寬,新產品創新不斷,基金行業格局發生較大變化,天弘基金因其推出的貨幣基金產品,廣受市場青睞,其貨幣基金規模達5700億元,占整個基金管理規模15%,推動公司排名至第一位,使得前5大基金公司規模達到40%,前10大達到了57%。1.3美國基金業成熟度高,集中度趨于提高對比美國基金業情況分析,大型基金公司管理資產規模占整體行業規模的比例在持續走高。最大的5家共同基金管理公司近10年所占市場份額從32%上升到40%份額;最大的10家基金公司資產規模從44%上升到53%。近三年一直維持著較為穩定的格局。美國共同基金資產管理行業門檻較低,長期的充分競爭態勢使得任何公司占據市場統治地位的機會微乎其微。比如,1985年最大的25家基金公司,到了2012年僅存15家還排在前25位。截至2012年底,美國共同基金的赫芬達爾指數為4651,顯示美國共同基金業保持了中性的靜態行業集中度。總體看,盡管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與美國行業集中度差異不大,但由于所處的發展階段不一樣,美國作為一個成熟市場,行業經歷了長期的市場洗禮,行業早已處于穩定的階段,2005年后呈現強者愈強的局面,規模靠前的基金公司市場占比逐步提高。
2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競爭行為變遷
2.1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競爭行為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成立較短,產業受政策管制,因此其發展本身有著是市場與政策共同的烙印。從競爭行為的變遷看主要可以分解三個階段。(1)1998—2007年基金供給實際不足,競爭行為圍繞監管機構在此階段,公募基金行業剛剛成立,產品嚴重同質化,基金經理投資風格逐漸向價值投資轉化,在新基金成立、基金新產品成立及投資范圍均受到明顯行業管制。因此盡管行業規模不斷擴大,但基金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并不在于研究業績實力和產品銷售能力,而是獲取產品發行批文的能力,尤其是2006、2007年,資本市場進入到牛市,市場賺錢效應明顯,基金產品獲得了市場青睞,一旦獲得發基金機會,將可以完成天量募集。因此這階段中行業競爭并不充分,獲取競爭機會主要是更好的與監管層的溝通上。這是行業發展的最初階段。產品競爭優勢、基金經理能力、渠道等均不是最核心的方式。(2)2008—2012年,基金公司競爭行為圍繞渠道展開2008年開始資本市場迅速走熊,基金公司遭到大規模贖回,而之后幾年行情相對平淡,由于2007年行業大年,因此基金公司普遍擴張較快,因此市場轉熊后,成本壓力凸顯,,加之由于貨幣環境變化及投資者預期轉變,其他財富管理分支如銀行理財、信托等行業快速擴張,分流大量投資資金,因此基金公司之間的競爭異常激烈。擴張公司規模幾乎成了所有基金公司的目標,而緩解這種壓力主要靠營銷來擴張,因此對營銷渠道的競爭就非常激烈。2013年成立的基金平均支付了近40%的管理費給銷售渠道,而2008年成立的基金在2013上半年僅支付了平均13.3%的管理費給銷售渠道。基金公司在銷售渠道上的競爭方式主要是通過不斷發行新基金,在新基金的合同中簽訂更高的客戶維護費比例實現。從下圖可以看出,基金公司對渠道的競爭的激勵。(3)2013—至今,非價格競爭行為將顯著提升2012年開始金融創新尤其是新基金法后,基金公司發展進入新階段,基金公司成立標準放寬、產品發行注冊制、投資范圍大幅擴張、基金公司激勵放開、基金子公司的類信托模式、互聯網新渠道拓展……行業發展進入了嶄新階段,明顯分化,基金公司發展定位差異化明顯,競爭行為將逐漸向非價格行為轉化。天弘基金憑借貨幣基金互聯網創新,在短短一年內突破5000億,成為行業規模最大公司,銀行系基金公司利用其子公司業務范圍優勢與信托公司展開競爭,取得了顯著的進步。可以展望未來基金公司將顯著分化。
2.2美國基金業競爭行為變遷
美國的基金業市場是典型的市場推動類型的市場,競爭充分且激烈。競爭行為不斷變遷,從費率創新、渠道創新走向產品層面創新以及企業差異化競爭策略改變等等,這一系列的改變不僅有利于企業本身的成長,對消費者、美國基金業競爭力的提升都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區別于國內基金業競爭行為看最大的不同有兩點(1)美國共同基金業銷售渠道較多,渠道并不強勢根據美國投資公司協會數據顯示,2012年美國共同基金銷售渠道中,接近一半是通過雇主發起的固定供款計劃,除此之外,券商和獨立的基金咨詢機構占比較高,分別為13%和11%,銀行占9%,而基金直銷占比約8%。從數據看來,各渠道分布較為平均,沒有出現某一類型機構壟斷的局面。(2)競爭策略差異化基金公司由于長期的激烈競爭導致行業內層次較為明顯,各基金公司為了謀取更為有利的競爭優勢,往往有著差異化的戰略定位與執行。主要有公司層面規模經濟競爭策略、精品店模式競爭策略和專注單類產品競爭策略。①公司層面規模經濟競爭策略。一般是資產管理規模在1000億美元以上的基金公司,按照我們上文對基金公司大、中、小型的定義,采用這類策略的都是大型基金公司。這類競爭策略充分發揮了公司在銷售渠道、產品線完善、品牌響亮等優勢。②精品店競爭模式。是指基金公司將旗下優秀的基金或者外部優秀的基金組合起來,形成具有比較優勢的精品基金組合.與這類策略相關的是基金公司的兼并吸收,隨著整個行業的兼并吸收進程推進,采用這類策略的基金公司越來越多。③單類產品競爭策略。采用這一策略的基金公司則專注于一類產品,按照麥肯錫的定義即公司2/3以上的資產是專注于一類產品。這類策略往往要求基金公司在專注的產品上業績突出,或者是最先創新的市場先行者,在細分的產品領域有競爭優勢。
3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績效及其與市場結構關系分析
3.1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績效分析
由于數據的可得性,統計了64家基金公司2010年以來的經營情況,如表3所示。2011年對2010年顯示的平均營業收入有所增長,是因為樣本數據中多了華夏、易方達、嘉實等幾家大型基金公司,提高了平均營業收入水平。而2010年有數據的基金公司在2011年的營業收入整體下滑了10%,與當年的市場背景相符合。凈利潤下滑幅度更大。2012年市場出現了反彈,2013年整體震蕩,基金行業經營業績整體平穩。2014年股債雙殺,市場大幅下挫,投資者撤出股票市場,基金行業經營狀況急劇惡化,凈利潤連續出現了2年大幅下滑。從利潤率表也可以看出,自2010年以來,各家公司的凈利潤率普遍出現下滑。所以,整體來看,在經歷了2007年的爆發性增長之后,最近幾年基金公司的經營情況呈逐漸下滑之勢。
3.2市場結構與績效的關系
(1)模型構建使用Smirlock(1985),Evanoffand、Forti-er(1988)和Molyneux(1994)用來研究美國和歐洲銀行業市場結構與績效相關性的模型,其中:R表示市場績效的測度,CR表示市場集中度,MS表示企業的市場份額,e表示隨機誤差。采用基金公司的年度凈利潤率表示其市場績效R,市場集中度指標用當年的基金市場H指標表示,而市場份額MS用各基金公司的規模占全市場比例表示,其它影響基金公司績效的因素暫不作分析,計入隨機項。(2)數據來源考慮數據可得性,所選擇的樣本為規模較大、市場占比較高、整體經營狀況良好的10家基金管理公司,分別為華夏、博時、易方達、南方、廣發、銀華、富國、匯添富、景順長城和海富通基金管理公司,財務數據為2007—2010年,有效樣本數為40個。(3)結果與分析以市場集中度H和市場份額MS為解釋變量,凈利潤率R為被解釋變量,考察市場結構與績效的相關程度,RSquare值僅為6.4%,解釋程度十分低。究其原因,我們認為一方面數據覆蓋面問題,影響回歸結果;另一方面,從數據來看,2007年和2008年出現了市場的大轉折,在隨后的幾年基金公司平均凈利潤率持續下降,從2007年平均35.4%下降到10年的28.8%,這種變化并不由市場結構導致,而是由于證券市場漲跌所致。所以,在沒有考慮二級市場表現的背景下,研究基金公司績效的模型會產生較大偏差。因此這也符合實際情況,也即是由于基金公司嚴重的同質性,行業發展情況更多的受制于資本市場漲跌以及行業政策的影響,產業結構對其影響并不大。
4結論
定量投資在海外已有30多年的發展史,通過在對市場認知和理解的基礎上,提煉出能夠產生長期穩定超額收益的投資思想,并用歷史數據驗證其思想的正確性,其投資業績穩定且市場規模和份額不斷擴大,得到越來越多投資者的認可。定量投資主要根據各種數量模型進行投資決策,在模型中通過具體指標、參數的設計反映和實現投資理念及策略,通過模型不帶任何情緒地跟蹤和分析市場,以實現較穩定地獲得超額收益的目的。其理論依據是:價格變動模式能被歷史數據發現和揭示,并能由統計技術描述和分析,收益與風險相關程度的變化是連續的,收益、風險、相關性及時間框架的模型是可預測的。
定量投資的思想和方法在量化投資基金中得到廣泛的應用。量化投資基金利用數學、統計學、信息技術等定量投資方法來管理投資組合,通過數理統計分析,選擇未來回報可能超越基準的證券進行投資,以期獲取超越指數基金的收益。
定量投資伴隨金融理論、數學模型、計算機技術的發展而興起,布萊克、夏普等金融經濟學家建立的數量模型和總結的研究成果為現代金融定量分析的發展奠定了基礎,應用隨機過程等數學理論的發展和完善擴充了定量分析的數學工具,硬件設施、軟件開發、數據整理和分析等計算機技術的迅猛發展極大降低了定量分析的難度和工作量。首只量化基金成立于上世紀70年代,該類基金在90年代到21世紀初快速成長。最近幾年,量化基金良好的業績表現和相對低廉的管理費用吸引了越來越多投資者的關注。尤其是量化基金中的佼佼者,業績表現非常突出。定量投資的創始人之一詹姆斯·西蒙斯管理的大獎章基金,自1988年成立后年均回報率達到38.5%,收益率水平遠超過巴菲特20%的年平均收益率,使其成為20年內最賺錢的基金經理。如今,定量投資在國外成熟市場上已經成為相當流行的一種投資方式。
與傳統基金相比,量化基金具有其獨特的優勢:量化基金兼具人腦和電腦雙重優勢,主要依據模型做出投資決策,依靠數據指標進行綜合分析和選擇股票等各類資產,避免基金經理的情緒和主觀決策的干擾;量化基金系統性強,具有多層次、多角度、多數據的資產配置方法,依次在大類資產配置、行業選擇、精選個股三個層次上設定相應模型,從經濟周期、市場結構、盈利能力等多角度判斷資產的投資價值,通過計算機技術快速準確地分析成千上萬的上市公司信息,借助程序化的計算機模型,通過精細化的投資運作跟蹤和發現大量人力不及的投資機會,彌補基金經理精力和處理信息能力的局限。
在中國市場,量化基金起步較晚。自2004年首只量化基金光大保德信量化基金推出以來,國內量化基金經歷了7年的發展歷程。定量投資所具備的及時快速跟蹤市場變化等諸多優勢,正日益獲得中國投資者的認同。今年量化基金表現良好,截至4月6日,9只具有完整業績的主動型量化基金平均收益率為0.64%,超越同期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1.39%、-3.08%的凈值增長率。但由于現今國內金融市場尚不成熟,量化基金難以找到穩定有效的量化模型,金融衍生工具的品種和數量不足,量化模型因投資工具缺乏未能充分發揮自身的優勢和特性。另一方面,國內的量化基金還處于起步階段,運用的模型有同質化傾向,且大部分量化基金在擇時、行業配置和資金管理等方面,并沒有采用量化模型,更多依靠基金經理的主觀判斷,這在很大程度上無法體現出模型選股優勢。不過,隨著國內金融市場的日趨成熟及金融衍生產品的陸續推出,以及金融工程理論和技術的不斷發展,獲取和處理信息優勢將變得日益重要,量化基金的運作有望漸入佳境,基金對定量投資的運用將成為趨勢。因此,加強對量化基金的重視、研究、開發及培養儲備金融工程人才顯得尤為必要。
2、基金家族與溢出效應
基金家族(FundFamily)是同一基金管理公司發行并管理的全部基金的總稱。雖然基金家族在我國出現較晚且針對基金家族的研究文獻較少,但隨著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蓬勃發展,基金家族及與其相關的利益輸送、明星基金溢出效應等問題逐漸成為基金行業的焦點。
基金家族中的每只基金不是獨立的實體,其資源配置受到整個基金家族的影響。從整體利益出發,有限資源可能不均衡分配到各只基金,特別是整個基金家族的利益與單只基金的利益存在沖突時,基金管理公司傾向于犧牲某些基金的利益。國外學者Chevalier&Ellison(1997),以及Sirri&Tufano(1998)在研究成果中指出,當前的基金流量與往期的基金業績存在著凸性關系,即與低于正常收益的負收益引起的資金流出相比,超額正收益產生更多的資金流入。這意味著當基金家族面臨兩種選擇即擁有兩只表現一般的基金和擁有一只表現優秀的基金加上另一只表現較差的基金時,在最大化管理資產及管理費收入的目標驅使下,其更偏好于后者。在所擁有的基金中,基金家族更加重視當前業績良好的基金,并將有限資源的更多部分配置于該類資金,甚至以犧牲表現較差的基金利益為代價,從而獲得更多資金流入并多提管理費。
同時,國內外學者在研究中均發現,基金家族中的明星基金會給同一家族內的其他基金帶來較強的溢出效應。該溢出效應是指單個基金的業績表現、媒體曝光率等會影響到同一基金家族內的其他基金,繼而使投資者對家族內其他基金申購和贖回的選擇也發生改變。這種溢出效應的存在使大量資金流入明星基金的同時,也將流入同一基金家族的其他基金。
此種現象可由以下幾點原因解釋:首先,從投資者角度出發,根據行為金融學理論,投資者搜集和處理信息的精力和能力有限,在現實經濟環境中高度關注顯著信息而忽視隱晦信息是其有限注意能力的最直接表現,故投資者經常將注意力集中在基金家族中某些表現突出的基金上,卻忽視其他基金的相關信息,對同一家族內的其他基金產生認同感而選擇申購,因而產生基金的溢出效應。另一方面,投資者在選擇基金時往往受到錨定效應的影響。所謂錨定效應,指人們在做決策時,會受到最初得到的信息制約,不自覺對最初信息給予過多重視。投資者容易對明星基金已實現的業績產生錨定效應,認為其未來的業績將接近或達到現有水平,從而把資金投入到明星基金中,甚至因認為明星基金所在基金家族中的其他基金也有能力創造優良業績而對非明星基金也產生錨定效應,增加基金家族的整體基金流量。第二,該現象與基金品牌效應有關。表現優秀的基金受媒體關注程度和曝光率較高,其所屬基金家族也經常出現在媒體上,從而使基金管理公司的品牌形象深入人心,增強投資者的認同感并增加基金家族的現金流入。第三,從基金管理角度看,基金家族的投資管理理念會影響家族內的所有基金,各基金間存在著資源共享的情況且其經營成果可能存在較高的同質性,一方面使同一基金家族內的基金表現可能產生關聯,另一方面投資者因認為同一基金家族內的基金表現可能較一致而投資其他基金。基于以上分析,明星基金所屬的基金家族不一定將有限的資源同等投入到旗下的其他基金,其他基金也不一定有能力創造出明星基金實現的優良業績。投資者做決策前,應注意和分析此種現象,避免所選基金的業績與預期產生較大的差距。此外,基金家族對某些基金停止投資者申購的問題也值得關注,其通常宣稱基金規模過大容易導致基金運行無效率,停止某只基金申購是為了保護該只基金的業績。但一些學者研究發現,雖然基金家族更可能對業績良好、規模較大的基金停止申購,但無充分證據表明停止申購能保護基金業績。基金家族停止某只基金申購有可能是為了通過傳達其優良業績的信號,引起投資者關注并投資家族內的其他基金。因此,投資者不應盲目對基金家族停止某些基金申購的消息做出過度反應。
3、開放式基金贖回異象
開放式基金是指基金規模并不固定可以隨時增減變動,投資者可以隨時申購和贖回的證券投資基金。自2001年在我國出現后,開放式基金發展迅速,其份額規模已經遠超封閉式基金,占全部基金份額規模的比例已經超過95%,成為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主體。理論上基金業績越優良越能吸引投資者參與申購,有助于擴大基金規模和提高基金管理者的管理費收入,若基金表現不盡人意,投資者更可能選擇贖回基金份額,導致基金規模縮小。開放式基金的贖回機制有利于激勵基金管理公司盡職盡責地管理和運作基金資產,通過其業績與基金流量的正相關關系發揮“優勝劣汰”的基金生存機制。然而,歷史和研究證明,我國開放式基金的資金流入與基金業績并不存在正相關關系。相反,表現優秀的基金更可能被投資者贖回,基金凈值增長率與贖回率正相關,而業績較差的基金贖回率卻較低,形成我國的開放式基金贖回異象,導致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得不到有效發揮。開放式基金贖回異象增大基金管理公司對基金的投資管理難度并增加基金的流動性風險。目前中國證券市場缺乏足夠的金融衍生工具,開放式基金大量贖回可能使基金管理公司不得不大量拋售股票等資產,在降低基金凈值的同時對證券市場產生不利沖擊,形成惡性循環。因此分析現階段開放式基金贖回異象的原因和投資者贖回的行為尤為必要。
[關鍵詞] 證券投資基金 動量策略 反轉策略
一、引言
動量投資策略和反轉投資策略是行為金融學中發展至今較為成熟的投資策略。行為金融認為:投資者并非完全理性,而只具有“有限理性”,投資者在現實決策中存在諸多的認知偏差,這些偏差不可避免的要影響到人們的投資行為,因此行為金融努力從人們的實際決策心理出發,通過研究投資者的實際投資決策對證券價格變化的影響,使人們對證券市場價格行為的研究由“應該怎進行投資決策”進入到“實際怎樣進行投資決策”的領域,從而更加接近實際。2006年是中國基金業的豐收年,行業總規模迎來了自規范化后8年來最大的一次井噴:8565億元!在基金業火爆發展的時候,基金采取了怎樣的投資策略?
二、研究設計
1.樣本選取
采用2004年4月以前成立的股票型基金,剔除指數型基金,故取得16只開放式基金,32只封閉式基金。區間從2004年第3季度到2006年第2季度。研究所需數據來源于CSMAR系列研究數據庫系統,晨星和中國證監會等網站。股票數據考慮了分紅配股等因素向后復權。
1999年開始我國要求證券投資基金每季度公布投資組合,由于季度投資組合公告之間相隔3個月,這期間基金完全可能先買入某股票,然后在季度結束前售出清倉,或者先增持后減持,但是每隔3個月公布一次的投資組合公告并不能提供這方面的信息,為了分析的便利,本研究做出如下假設:除公告日持股變動外,基金在公告日前后3個月內沒有發生股票買賣行為;另外,投資組合公告僅披露前10大重倉股的股票市值和比重,其他股票的信息無法從公告當中獲得,因此假設基金某一季度投資組合當中出現的股票在上一季度或者后一季度投資組合公告中沒有出現,研究將假定基金上一季度或者后一季度對該股票的持股比例為0;基金前10大重倉股所反映的基金投資策略可以代表整個基金的投資策略。
2.研究模型
GTW指標是Grinblatt, Titman和Wermers在研究中構造出一種研究基金投資策略的模型, 它主要檢驗的是基金對某種股票的持股比例的變化與該股票收益率的變化,乘積是否顯著異于0,如果異于0,則說明存在反饋交易,否則不存在。其公式如下:
Ri,t-k為股票i在t-k季度的投資回報率;Wijt表示j基金中i股票在t季度的權重;N為基金j組合中股票的個數;T為樣本總期數。
如表1,從M值我們可以簡單地判斷出基金采用的投資策略,如果M>0,則表明基金采用的是動量投資策略;若M
Grinblatt, Titman和Wermers在研究美國基金市場時發現,基金管理人投資策略存在不對稱的特征,即基金投資策略傾向于追漲,而不存在明顯的殺跌現象。為考察我國基金投資策略是否存在不對稱特征,本文借鑒此模型,按照買入與賣出兩種行為將衡量指標M分解為買入投資策略指標與賣出投資策略指標。
三、實證結果分析
注:①正值、負值表示投資策略結果計算為正或負的基金數目;
②顯著為正或負表示在5%的顯著度的情況下,基金為正或負的個數。
③***表示在1%水平上顯著,**表示在5%水平上顯著,*表示在10%水平上顯著。
④k=0,反映的是基金基于本季度股票回報率所采取策略;k=1,反映上一季度的綜合效果。
1.總體來看
48只基金中,所有M(0)指標均為正,其中47只顯著為正,比例高達97.92%,而44只M(1)為正的基金中顯著為正的基金只有19只,正值比例降低為39.58%,說明絕大部分基金是根據當期的股票價格表現采取動量策略,而根據前期股票價格表現采取的操作策略存在一定程度的分歧,并不完全采用動量策略,有一部分基金采用的是反轉策略或動量和反轉的組合策略。基金傾向于以當期股票表現作為投資組合調整依據,其原因可能是:我國證券市場不成熟,股票隨大盤波動明顯,基金只有采取趨勢投資策略才能賺取利潤;目前,我國證券投資基金主要還是采用基金凈值作為評價標準,由于基金凈值的特殊性,基金要想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上獲得成功,就必須采取短期盈利的手段。
2.基金依據股票當期表現所采取的操作策略
進一步分析買入和賣出策略指標發現, MB(0)顯著為正的基金數目為43只,正值比例高達89.58%,說明對于當期表現優異的股票,基金具有明顯的追漲傾向;48只基金中MS(0)為正和為負的基金基本各占一半,但沒有顯著為正的基金,顯著為負的基金也只有1只,說明基金采取殺跌或高拋的操作策略傾向并不明顯。基金之所以更加傾向于追漲策略而不是殺跌策略,主要原因可能是:我國特有的單邊市特征,基金只有在股市上漲期間才有可能獲利,而當股市普遍低迷時,幾乎所有的投資者都會發生虧損;對于當期表現較好的股票,由于其經歷的上漲期間較短,有理由相信其會繼續走高,而對于當期下跌的股票,一方面出于厭惡損失的心理,同時寄希望于暫時的下跌只是短期的調整,后市可能回漲而彌補損失。
3.基金依據股票上期表現所采取的操作策略
進一步分析買入和賣出策略指標發現,MB(1)顯著為正的基金數目為23只,正值比例為47.92%,說明對于前期表現優異的股票,基金仍然具有明顯的追漲傾向;MS(1)顯著為正的基金只有1只,而為負值的基金增加到38只,顯著為負的基金相比當期也增加到7只,負值比例為14.58%,說明基金采取高拋的操作策略傾向相比當期明顯增加。基金既買入前期表現上佳的股票,同時又賣出前期表現不俗的股票,這種既追漲又高拋的看似矛盾的投資策略反映了市場調整時期投資獨特的選股理念,主要原因可能是:基金的投資重心在市場“績優股”,也即能夠進入基金投資組合的絕大部分是市場表現突出的股票,基金只在這個大范圍內進行買入和賣出的調整。賣出上期表現優異但上漲空間有限的股票實現獲利,同時買入已有上漲勢頭,但上升的潛力尚未充分發揮的股票以優化投資組合。
如表3,總體看來,開放式基金無論當期還是前期,動量和反轉指標都較封閉式基金明顯,其中根據當期表現更傾向于采用追漲策略,根據前期表現更傾向于采用高拋策略,其操作風格比封閉式基金更為大膽,這可能與二者的運作體制有關。對封閉式基金而言,其規模固定,發行后就在證券二級市場上交易,其價格受供求關系的影響,不會有贖回的壓力,可以從容的運用所有資金進行長期投資。而開放式基金的規模不固定,每日需公布基金凈值,特別是如果基金不能取得良好的收益,投資者可以贖回持有的份額使基金規模減小,為應付投資者的申購贖回壓力,基金不得不頻繁的進行追漲和高拋,以期提高每日基金凈值,穩定資產規模。
大牛市或大熊市總是伴隨著階段性的熊市或牛市,我們以上證綜指漲(跌)幅深度達50%,并持續三個月以上為劃分標準,以2005年6月6日上證綜指跌破1000點為分水嶺,2004年第三季度到2006年第二季度,中國股市經歷了從大熊市的蕭條到大牛市的繁榮過程,兩種涇渭分明的市場氛圍恰好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深入研究基金策略的有力契機。
如表4,總體看來,牛市中動量策略比熊市更為明顯,操作更為頻繁和大膽,根據當期表現牛市更傾向于追漲策略,熊市中有少量基金采用殺跌策略,根據前期表現牛市更傾向于高拋策略,熊市中依然有基金殺跌。這必然和市場環境有關,熊市中彌漫著恐慌的氣氛,雖然有表現優異的股票,但基金保持著謹慎的態度,不會輕易追漲,而對于表現不好的股票,基金卻沒有群體殺跌性拋售,表現出基金的惜售心理,對“績差股”不作為;牛市中瘋狂的市場氛圍推動著基金追逐各種“績優股”,同時賣出前期上漲幅度較大的股票實現盈利。
四、結論與建議
基金既買入前期表現上佳的股票,同時又賣出前期表現不俗的股票,導致基金扎堆“績優股”的原因可能是中國證券市場缺乏具有真正投資價值的上市公司,基金只能在市場表現突出的股票范圍內進行買入和賣出的調整。因此,加快上市公司的建設,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也將拓寬基金的選股范圍。
由于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組合是每季度公告一次,兩個公告期間基金的行為完全處于“暗箱”之中,因此本的假定會在一定程度上削弱研究的相關性。如果基金投資組合公告的頻率更高一些、披露的信息更詳細一些,研究將會更有價值。
我國股市是單邊市場,即只能做多不能做空,基金只有在股市上漲時才有可能獲利,而當股市低迷時,幾乎所有的基金都會發生虧損。因此加快產品創新,推出股指期貨和做空機制,給機構投資者提供多樣的投資途徑,使機構投資者在原來的“追漲高拋”的盈利模式之外還可以通過買賣股指期貨獲利或者對沖現貨頭寸。
參考文獻:
[1]Grinblatt Mark, Titman Sheridan, and Wermers Russ. Momentum Investment Strategis, Portfolio Performance, and Herding: A Study of Mutual Fund Behavior[J]. Amercian Economic Review, Dec1995, vol 85 Issue 5:p1088-1105
[2]Siganos Antonios, Chelley-Steeley Patricia. Momentum profits following bull and bear markets[J]. Journal of Asset Management,Jan2006,Vol. 6 Issue 5:381-388
關鍵詞行為金融;證券投資基金;羊群效應;熟悉偏好;過度自信
一、行為金融理論
標準的現代金融理論的模型與范式基本上局限于“理性”的分析框架中,對金融市場的行為進行了理想化的假設,20世紀80年代以來,研究學者日益重視金融市場上的各種異象,而這些異象的理性解釋不能令人滿意。行為金融理論正是金融學家在研究金融市場異象的過程中形成并不斷完善起來的理論體系。行為金融借鑒了行為科學、心理學以及社會科學等研究成果后,將人類心理與行為納入金融學的研究,從微觀個體行為以及產生這種行為的心理、社會動因來研究資本市場的現象和問題。
行為金融理論認為投資者不是理性人,并不具有完全理性,而是行為人,只具有有限理性,不能客觀、公正、無偏的加工信息。在信息環境不確定的情況下,投資者的心理容易受到其他投資者的影響,模仿他人決策,而不仔細考慮自身的信息,也就是行為金融理論中的“從眾行為”,而如果涉及到多個投資主體,就會進一步引發團體從眾跟風的“羊群效應”。除此之外,投資者很多時候的非理還由于本身的“過度自信”,即將成功歸于能力,而將失敗歸于運氣和機會的作用,過于相信自己的判斷而產生行為偏差。另外,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時,會選擇其感覺非常精于評估的風險事件,避免不熟悉或無法估計概率分布的風險事件,即“熟悉偏好”。總之,人的心理因素對于投資者行為的影響是行為金融研究的主體,伴隨著行為金融的發展,相關經濟研究對于人的心理分析的依賴也越來越多。
證券投資基金通過發行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而后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投資,作為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證券投資方式是現代金融體系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證券投資基金作為機構投資者,其投資行為也會受到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管理人不理的影響,所以此時就必須考慮現實中人的心理因素,利用行為金融理論對其投資行為進行闡釋。
二、基于行為金融理論的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行為分析
行為金融理論中的投資者有限理性意味著投資者并不完全理性而且不總是理性的,而證券投資基金主要進行股票和債券的投資,充當市場中機構投資者的角色,所以其投資行為勢必符合行為金融理論對于投資者的假設,即證券投資基金是有限理性的。行為金融理論為研究中國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行為提供了延伸性的啟示。
1.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行為的“羊群效應”
很多時候證券投資基金作為機構投資者會非常注意其他機構的動向,并在這些機構投資者采取行動時,立刻采取相似的行動,這可能是源于其對本身投資決策缺乏把握,也可能是看到其他機構已經獲利而相信自己也能獲利,或者更可能是由于害怕與眾不同,必須采取行動。所以在這種時候證券投資基金不可能理性的考慮該決策究竟會為基金本身帶來多少收益,而僅僅是一種盲目的“從眾行為”。同時,由于多數作為機構投資者的證券投資基金具有高度的同質性,它們通常關注同樣的市場信息,采用相似的經濟模型、信息處理技術、組合及對沖策略。在這種情況下,非理性的眾多證券投資基金很可能同時采取行動,形成群體性的跟風購買行為,并最終導致“羊群效應”。這時,許多證券投資基金將在同一時間買賣相同股票,買賣壓力最終將超過市場所能提供的流動性,從而導致股價的不連續性和大幅變動,破壞市場的穩定運行。
于是,為了避免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行為的“羊群效應”,政府應該擴大市場容量,提高上市公司股票質量,使眾多證券投資基金在挑選其投資股票品種時就有更多的選擇余地,理性的進行決策,從而有效地減輕“羊群效應”造成的市場風險和脆弱性。
2.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行為的“熟悉偏好”
經典投資組合理論認為理性的投資者通常會通過分散投資來規避風險鎖定獲利。證券投資基金作為投資者通常也會通過投資組合規避風險,但是這種組合的分散程度一般低于經典投資組合理論的建議。很多基金在投資時更愿意選擇股票市場,即那些相對熟悉的領域,投資也集中在其比較熟悉的本國市場、本地市場,從而導致投資組合構成上所表現出的分散不足。這主要是由于證券投資基金在評估某些投資時無法估計不確定事物的概率分布,而更熟悉的環境使其感到處于優勢,即行為金融中所謂的“熟悉偏好”,但也因此在某種程度上反而提升了投資風險。
這就要求政府促進證券投資基金投資渠道的開放,大力發展債券市場和貨幣市場,同時發展金融衍生品市場以加強市場價格發現,適時推出做空機制,改變現在的單邊市場狀況,并鼓勵基金適當地“走出去”,使證券投資基金采用足夠分散化的投資策略,采取理性的投資決策,從而規避風險鎖定獲利。
3.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的不理性投資行為
行為金融認為每個人都會或多或少受到認識與行為偏差的影響。而證券投資基金在進行投資時主要倚重基金管理人,可是基金管理人并不總是理性的,會或多或少受到認識與行為偏差的影響,有時甚至會做出非利益最大化的決策。典型地,當基金管理人處于過度自信時,可能高估自身的能力,為了獲取較高的投資回報而從事風險性較大的投資,給本基金利益帶來損失。并且由于自我歸因的存在,基金管理人在損失出現后,常常先入為主的否定損失是由本身的不恰當行為帶來的,而僅僅把這一切后果歸于市場的不確定性,不能很好的糾正其不理。
所以在基金管理人的選擇上,不但要求基金管理人具有雄厚的專業學術基礎和豐富的金融專業理論與實踐知識、良好的信息收集與信息處理能力,還應要求其了解市場中的投資者和自身會產生怎樣的心理和行為偏差,以避免由于自身的心理因素造成重大失誤。此外,還應關注基金管理人的心理變化和行為傾向,避免選定的投資組合風險收益發生意外。
參考文獻
[1]何小峰、黃嵩.投資銀行學[M],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3).
[2]蔡秀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產生羊群行為的成因和對策建議[J].福建省社會主義學院學報,2008(1).
[3]史金艷、李凱、李亞寧.行為經濟學對經濟人假設的重新審視[J].商業研究,2006(5).
關鍵詞:證券投資 基金犯罪 違法行為
1 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概念
證券投資基金犯罪亦應有立法概念與司法概念之分(有學者又把它表述為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實質概念和形式概念,其實意思一樣)。
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立法概念可界定為:證券投資基金是指嚴重危害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者利益和國家對證券投資基金業的監管理制度,嚴重危害證券投資基金管理秩序的行為。在立法意義上存在的證券投資基金犯罪存在于證券投資基金發展的各個階段,不以證券投資基金刑事法律是否規定為轉移。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立法概念表示的是那些違反證券投資基金法規的行為應該犯罪化,其標準首先是社會危害性。
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司法概念則可界定為:證券投資基金犯罪,是指證券投資基金刑事法律規范規定應當負刑事責任的行為,即凡是證券投資基金刑事法律規范規定應當負刑事責任的行為,都是證券投資基金犯罪。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司法概念的唯一標準是刑事違法性,但它并不是完全不考慮行為的社會危害性。
2 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構成要件
2.1 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客體要件
根據刑法理論的傳統定義,犯罪客體,是指我國刑法所保護的,而為犯罪行為所侵害或者威脅的社會主義社會關系。近年來,學者們開始從全局上思考刑法中犯罪客體問題,主要是將刑法目的貫穿于整個刑法理論,提出了一種新的犯罪客體論,即“法益說”,認為用“法益”來代替傳統定義中的“社會主義社會關系”更為妥貼,筆者亦表示贊同。
就證券投資基金犯罪而言,在現實生活中它所侵害的法益客觀上也存在許多種情況,但是構成證券投資基金犯罪行為的客體要件必須是證券投資基金犯罪所侵害的最根本的法益。這種法益通常易受到證券投資基金操作中的違規、違法行為的侵害或威脅,因而刑法特別予以保護,同時也受到證券投資基金方面法律、法規的保護。有學者指出,證券投資基金法雖然有一定的社會本位性,但本質上都是一部“投資者權益保護法”,因而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主要客體應是投資者的財產權利,筆者雖對觀點表示贊同,但是考慮到我國的立法體例,證券投資基金犯罪是規定于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之中的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因此可能在立法者看來,證券投資基金的正常管理秩序才是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主要客體。
2.2 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客觀方面要件
犯罪客觀要件,是刑法規定的,說明行為對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的侵犯性,而為成立犯罪所必須具備的客觀事實特征。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客觀方面,必須是說明此行為的危害性,并為該行為構成證券投資基金犯罪所必須具備的,此外,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客觀方面必須是相關刑事法律所明確規定的,這也是罪刑法定原則的要求。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客觀方面在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構成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的特點是外在性,直觀性和客觀性,不僅直接體現了證券投資基金犯罪行為對期貨管理秩序的嚴重危害性,從而可以決定證券投資基金犯罪客體的存在,而且還是認定證券投資基金犯罪人主觀方面的客觀依據。
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客觀方面要件具體表現為行為人違反證券投資基金法律法規,在從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經紀或其他相關活動中,破壞證券投資基金的正常管理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2.3 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主體要件
對于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主體,概括來講就是與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的機構及其相關人員,其為一般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
就自然人而言,按其在犯罪活動中是否具有特殊身份,可以分為一般個人主體和特殊個人主體兩類。一般個人主體指不具有特殊身份,而實施了嚴重危害證券投資基金管理秩序行為,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這類主體在證券投資基金犯罪領域中并不多,一般指利用證券投資基金這種方式進行貪污、詐騙等犯罪行為的人。證券投資基金犯罪中的個人主體主要是特殊個人主體,即實施了嚴重危害證券投資基金管理秩序,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且具有特殊身份的自然人,在證券投資基金犯罪中主要指的是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投資基金托管金融機構中從業人員。
單位犯罪多是經濟犯罪的一大特點,證券投資基金犯罪亦不例外。在證券投資基金的實際操作運行中,由于單位比個人具有更強的經濟實力,在人才儲備、技術占有、信息渠道、公關手段等各方面都占有優勢,其實施證券投資基金犯罪應該說隱蔽性更大,其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往往也比自然人犯罪造成的后果更為嚴重,所以單位犯罪應該是我們在證券投資基金犯罪預防方面所要針對的重點。要強調的是,證券投資基金犯罪中的單位主體必須是合法成立的,其宗旨、目的與法律是相符的,如果是為了實施犯罪而成立,依相關的司法解釋只能認定為自然人犯罪,而談不上單位犯罪主體。具體而言,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單位犯罪主體包括:
(1)商業銀行;
(2)證券交易所;
(3)證券公司;
(4)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5)其他金融機構。
2.4 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主觀方面要件
理論界的一般觀點是,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而且主要表現為直接故意。筆者認為,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主觀形態只能是故意,過失不可能構成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理由如下:
(1)在我國刑法體系中,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皆屬于財產型犯罪,也就是有的學者所指的“貪利性犯罪”,這種犯罪類型是不可能存在過失的心理狀態的,因為這類犯罪有其明確的目的,或是為了非法謀取經濟利益,或是為了減少自身的損失。例如背信運用受托財產罪,其犯罪行為的實質就是違背受托義務,擅自運用客戶資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財產。
(2)我國刑法明確規定:“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這體現了刑法以處罰故意犯罪為原則,以處罰過失犯罪為特殊的精神,說明刑法分則沒有明文規定罪過形式的犯罪只能由故意構成。考察有關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刑法條文,可以發現并未規定過失可以構成相關證券投資基金犯罪,所以筆者認為,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主觀形態只能是故意,而不存在過失。
參考文獻
[1] 高銘暄,馬克昌.刑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