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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關于印發促進新材料、智能裝備、新醫藥、電子信息產業加快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淄政辦字〔2021〕7號),進一步細化政策內容,理順操作流程,確保政策取得實效,特制訂本申報指南。
一、重點支持領域
本政策重點支持先進高分子材料(聚烯烴材料、聚氨酯材料、氟硅材料和工程塑料)、無機非金屬材料(先進陶瓷材料、高檔耐火材料、功能玻璃、玻纖及制品材料)和特色金屬新材料(高端鋁基新材料、稀土功能材料、高端合金新材料)領域,鼓勵發展聚合物基、陶瓷基、金屬基等復合材料,超前布局碳纖維、石墨烯、生物基材料、超導材料、量子材料等前沿新材料。
二、扶持標準及申報條件
(一)培育壯大產業主體
1.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獎勵
(1)扶持標準
圍繞新材料產業重點發展領域,對強鏈、延鏈、補鏈的項目,持續投產達效一年后,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土地費用)超過5000萬元、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的,分別給予50萬元、120萬元、450萬元、900萬元、2000萬元一次性獎勵;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土地費用)超過20億元的,按照“一事一議”給予支持。
(2)申報主體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淄博市內注冊,依法依規納入淄博市新材料產業統計范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從事新材料產業研發、生產及服務的企業,有固定經營場所,并已正常運營。
(3)申報條件
①申報企業項目屬于審批已備案的圍繞新材料產業重點發展領域強鏈、延鏈、補鏈的新建或技改項目,項目完工日期為2020年6月30日之前;
②截至2021年6月30日,項目持續投產達效一年以上;
③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土地費用)5000萬元以上。
(4)申報材料
①淄博市新材料產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獎勵專項資金申報表(附件1);
②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③固定資產投資額證明(發票復印件,如發票太多,以項目審計報告代替);
④證明材料(營業執照、項目備案手續、項目驗收報告、項目竣工驗收決算報告等)。
2.產品營業收入獎勵
(1)扶持標準
新材料產品上年度營業收入占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60%以上的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首次達到10億元、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一次性獎勵;首次達到200億元以上的,按照“一事一議”予以獎勵。
(2)申報主體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淄博市內注冊,依法依規納入淄博市新材料產業統計范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從事新材料產業研發、生產及服務的企業,有固定經營場所,并已正常運營。
(3)申報條件
①新材料產品營業收入占企業2020年度營業收入60%以上;
②2020年度營業收入首次超過10億元以上。
(4)申報材料
①淄博市新材料產業專項資金申報表(附件2);
②證明材料(營業執照,2019、2020年度審計報告、企業近二年向統計部門上報統計數據的截圖證明等)。
3.省新材料領軍企業獎勵
(1)扶持標準
對首次列入山東省新材料領軍企業50強的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2)申報條件
無需申報,按照省工信廳公布的《山東省新材料領軍企業50強名單》直接撥付。
(二)促進產業創新發展
4.創新成果產業化投資獎勵
(1)扶持標準
鼓勵新材料企業自主攻關或與高校、科研機構開展聯合攻關,突破一批制約全市新材料產業發展的重大關鍵核心技術,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原創性和標志性技術成果,項目持續產業化一年后,按照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土地費用)的1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獎勵1000萬元。
(2)申報主體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淄博市內注冊,依法依規納入淄博市新材料產業統計范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從事新材料產業研發、生產及服務的企業,有固定經營場所,并已正常運營。
(3)申報條件
①申報企業項目屬于已審批備案的實現新材料產業重大關鍵核心技術突破的新建或技改項目,項目完工日期為2020年6月30日之前;
②截至2021年6月30日,申報項目持續產業化一年以上;
③項目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原創性和標志性技術成果,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市場應用前景廣闊。
(4)申報材料
①淄博市新材料產業專項資金申報表(附件3);
②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③固定資產投資額證明(發票復印件,如發票太多,以項目審計報告代替);
④證明材料(營業執照、項目備案手續、項目驗收報告、項目產品成果鑒定或專利證書等)。
5.創新成果中試投資獎勵
(1)扶持標準
鼓勵企業加快新材料工藝、技術、產品成果高效轉化,建成中試基地和中試項目的,建成持續投用或投產一年后,按照投資額的2%給予一次性扶持,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
(2)申報主體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淄博市內注冊,依法依規納入淄博市新材料產業統計范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從事新材料產業研發、生產及服務的企業,有固定經營場所,并已正常運營。
(3)申報條件
①申報企業項目屬于已審批備案的實現新材料產業成果轉化的中試基地或中試項目,項目完工日期為2020年6月30日之前;
②截至2021年6月30日,項目建成持續投用或投產達效一年以上。
(4)申報材料
①淄博市新材料產業專項資金申報表(附件4);
②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③固定資產投資額證明(發票復印件,如發票太多,以項目審計報告代替);
④證明材料(營業執照、項目備案手續、項目驗收報告、項目產品成果鑒定或專利證書等)。
(三)強化產業金融支撐
6.股權投資獎勵
(1)扶持標準
鼓勵企業加強與股權投資機構合作,對獲得股權投資機構股權投資的新材料產業項目,經認定后按照股權投資額的2%給予融資獎勵,每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天使投資、種子基金投資機構實行風險分擔機制,市及區縣財政承擔60%,投資機構承擔40%。
(2)申報主體
①2020年12月31日前在淄博市內注冊,依法依規納入淄博市新材料產業統計范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從事新材料產業研發、生產及服務的企業,有固定經營場所,并已正常運營;
②天使投資、種子基金等股權投資機構。
(3)申報條件
申報企業項目為獲得股權投資機構股權投資的新材料產業項目,投資協議(合同)和資金到位日期為2020年1月1日之后。
(4)申報材料
①淄博市新材料產業專項資金申報表(附件5);
②證明材料(營業執照、投資協議、資金到位證明、股權變更登記、賬務損益表等)。
7.初創企業融資獎勵
(1)扶持標準
對初創新材料企業成立兩年內,獲得市外天使投資、VC/PE 等股權投資的,經認定后按照股權投資額的2%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2)申報主體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淄博市內注冊,依法依規納入淄博市新材料產業統計范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從事新材料產業研發、生產及服務的企業,有固定經營場所,并已正常運營。
(3)申報條件
①申報單位注冊日期為2020年1月1日以后的新材料產業企業;
②申報單位獲得市外天使投資、VC/PE 等股權投資。
(4)申報材料
①淄博市新材料產業專項資金申報表(附件6);
②證明材料(營業執照、投資協議、資金到位證明、股權變更登記等)。
8.貼息獎勵
(1)扶持標準
支持企業采用銀行貸款等融資方式實施重大新材料產業化項目,對列入省、市重大項目的,按照銀行貸款一年期基準利率給予50%貼息,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2)申報主體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淄博市內注冊,依法依規納入淄博市新材料產業統計范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從事新材料產業研發、生產及服務的企業,有固定經營場所,并已正常運營。
(3)申報條件
①申報項目屬于已備案的新材料產業化項目;
②項目備案時間為2020年1月1日以后;
③申報項目列入省、市重大項目;
④項目建設采用銀行貸款等融資方式。
(4)申報材料
①淄博市新材料產業專項資金申報表(附件7);
②證明材料(營業執照、項目備案手續、列入省市重大項目證明文件、銀行貸款協議、銀行貸款資金到位證明復印件等)。
(四)打造產業平臺
9.開展產業平臺活動獎勵
(1)扶持標準
積極對接國家級行業學會(協會)、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單位,舉辦符合淄博新材料產業發展方向的有影響力的高端論壇、學術會議、會展、產學研等活動,按照活動實際投入對承辦方給予一定比例補助,單個活動支持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2)申報主體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淄博市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從事新材料產業研發、生產及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民辦非企業等機構,有固定經營場所,并已正常運營。
(3)申報條件
①自2021年1月17日之后,舉辦的主題為新材料產業領域范圍的產業平臺活動;
②活動舉辦地在淄博,由國家級行業行業學會(協會)、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參與主辦,參會人員達到50人及以上。
(4)申報材料
①淄博市新材料產業專項資金申報表(附件8);
②活動實施方案;
③簽訂論壇、會議等活動的合同或協議;
④參加人員簽到表;
⑤活動費用發票復印件;
⑥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三、申報程序
(一)企業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或機構自愿向注冊地所在區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報相應的申報材料。
(二)區縣審核。各區縣根據申報標準要求,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研究提出推薦意見,以正式文件報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專家評審。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專家評審認定或現場核查,并進行項目,核定獎補企業和獎補額度。
四、有關要求
(一)區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嚴格把關,確保申報項目真實可靠,切實發揮好政策的引領推動作用。
(二)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并積極配合市、區縣兩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及專家做好現場核查、績效目標制定、評估等工作,按要求如實提供原始資料。在項目申報過程中,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將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淄博市財政局實施財政專項資金監督檢查信用負面清單制度辦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三)申報單位以附件9為封面,將申報材料打印膠裝成冊(A4紙),證明材料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同一企業或機構申報多個項目的,每個項目的申報材料單獨成冊。申報材料不得含有涉密資料。
(四)請各區縣于2021年7月15日前將申報文件、申報材料紙質版(各一式三份)及電子版(刻錄光盤)一并報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聯系人:王剛,3182523
附件:1.淄博市新材料產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獎勵資金申報表
2.淄博市新材料產業產品營業收入獎勵資金申報表
3.淄博市新材料產業創新成果產業化投資獎勵資金申報表
4.淄博市新材料產業創新成果中試投資獎勵資金申報表
5.淄博市新材料產業股權投資獎勵資金申報表
6.淄博市新材料產業初創企業融資獎勵資金申報表
7.淄博市新材料產業貼息獎勵資金申報表
8.淄博市新材料產業開展產業平臺活動獎勵資金申報表
9.封面模板
附件1
淄博市新材料產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獎勵資金申報表
一、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
組織機構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所屬區縣(市)
法人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郵 箱
2020年企業營業務收入(萬元)
2020年企業上繳地方稅收(萬元)
二、申報項目新材料產品
新材料產品名稱
新材料產品代碼
該產品2020年營業收入(萬元)
2020年新材料產品營業收入占企業營業務收入比例
三、申報項目情況
項目名稱
項目審批備案情況
固定資產投資
(不含土地費用)(萬元)
項目建設內容
項目建設時間
項目竣工時間
項目投產時間
截至2021年6月30日,該項目是否持續投產達效滿一年以上
四、申報意見
申報承諾
我單位承諾申請材料內容和所附資料均真實、合法,如有不實之處,愿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簽字:
(單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區(縣)工信主管部門推薦意見
經核實,該企業(單位)項目符合申報條件,同意推薦。
(單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淄博市新材料產業產品營業收入獎勵資金申報表
一、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
組織機構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所屬區縣(市)
法人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郵 箱
二、主要新材料產品
新材料產品名稱
新材料產品代碼
該產品2020年營業收入(萬元)
2020年新材料產品營業收入(萬元)
三、主要經濟指標(萬元)
2019年企業營業收入
2019年新材料產品營業收入
2019年新材料產品營業收入占企業營業務收入比例
2020年企業營業收入
2020年新材料產品營業收入
2020年新材料產品營業收入占企業營業務收入比例
四、申報意見
申報承諾
我單位承諾申請材料內容和所附資料均真實、合法,如有不實之處,愿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簽字:
(單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區(縣)工信主管部門推薦意見
經核實,該企業(單位)(項目)符合申報條件,同意推薦。
(單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淄博市新材料產業創新成果產業化投資獎勵資金申報表
一、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
組織機構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所屬區縣(市)
法人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郵 箱
2020年企業營業務收入(萬元)
2020年企業上繳地方稅收(萬元)
二、申報項目新材料產品
新材料產品名稱
新材料產品代碼
該產品2020年營業收入(萬元)
2020年新材料產品營業收入占企業營業務收入比例
三、項目情況
項目名稱
固定資產投資
(不含土地費用)(萬元)
項目建設內容
項目建設時間
項目竣工時間
四、項目創新成果轉化情況
項目創新成果
創新成果轉化情況
市場單爭力及市場應用前景
截至2021年6月30日,該項目是否持續產業化滿一年以上
五、申報意見
申報承諾
我單位承諾申請材料內容和所附資料均真實、合法,如有不實之處,愿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簽字:
(單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區(縣)工信主管部門推薦意見
經核實,該企業(單位)項目符合申報條件,同意推薦。
(單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淄博市新材料產業創新成果中試投資獎勵資金申報表
一、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
組織機構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所屬區縣(市)
法人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郵 箱
2020年企業營業務收入(萬元)
2020年企業上繳地方稅收(萬元)
二、申報項目新材料產品
新材料產品名稱
新材料產品代碼
該產品2020年營業收入(萬元)
2020年新材料產品營業收入占企業營業務收入比例
三、中試基地(項目)情況
中試基地(項目)名稱
固定資產投資
(不含土地費用)(萬元)
中試基地(項目)建設內容
項目建設時間
項目竣工時間
四、中試基地(項目)創新成果轉化情況
中試基地(項目)創新成果
創新成果轉化情況
市場單爭力及市場應用前景
截至2021年6月30日,該項目是否持續投用或投產滿一年以上
五、申報意見
申報承諾
我單位承諾申請材料內容和所附資料均真實、合法,如有不實之處,愿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簽字:
(單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區(縣)工信主管部門推薦意見
經核實,該企業(單位)項目符合申報條件,同意推薦。
(單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淄博市新材料產業股權投資獎勵資金申報表
一、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
組織機構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所屬區縣(市)
法人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郵 箱
2020年企業營業務收入(萬元)
2020年企業上繳地方稅收(萬元)
二、申報項目新材料產品
新材料產品名稱
新材料產品代碼
該產品2020年營業收入(萬元)
2020年新材料產品營業收入占企業營業務收入比例
三、獲得股權投資機構股權投資項目情況
項目名稱
項目建設內容
項目總投資
(萬元)
項目建設時間
項目竣工時間
股權投資機構名稱
股權投資機構類型(如天使投資、種子基金等)
股權投資額
(萬元)
股權投資
資金到位日期
四、申報意見
申報承諾
我單位承諾申請材料內容和所附資料均真實、合法,如有不實之處,愿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簽字:
(單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區(縣)工信主管部門推薦意見
經核實,該企業(單位)項目符合申報條件,同意推薦。
(單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淄博市新材料產業初創企業融資獎勵資金申報表
一、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
企業注冊日期
組織機構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所屬區縣(市)
法人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郵 箱
2020年企業營業務收入(萬元)
2020年企業上繳地方稅收(萬元)
二、主要新材料產品
新材料產品名稱
新材料產品代碼
該產品2020年營業收入(萬元)
2020年新材料產品營業收入占企業營業務收入比例
三、企業獲得股權投資情況
股權投資機構名稱
股權投資機構注冊地
股權投資類型(如天使投資、VC/PE等)
股權投資額
(萬元)
股權投資資金
到位日期
四、申報意見
申報承諾
我單位承諾申請材料內容和所附資料均真實、合法,如有不實之處,愿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簽字:
(單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區(縣)工信主管部門推薦意見
經核實,該企業(單位)項目符合申報條件,同意推薦。
(單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淄博市新材料產業貼息獎勵資金申報表
一、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
企業注冊日期
組織機構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所屬區縣(市)
法人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郵 箱
2020年企業營業務收入(萬元)
2020年企業上繳地方稅收(萬元)
二、申報項目新材料產品
新材料產品名稱
新材料產品代碼
該產品2020年營業收入(萬元)
2020年新材料產品營業收入占企業營業務收入比例
三、申報項目情況
項目名稱
項目審批備案時間
列入省、市重大項目情況
總投資(萬元)
固定資產投資
(不含土地費用)
(萬元)
項目建設內容
申請貸款等融資額度(萬元)
個年期基準利率
四、申報意見
申報承諾
我單位承諾申請材料內容和所附資料均真實、合法,如有不實之處,愿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簽字:
(單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區(縣)工信主管部門推薦意見
經核實,該企業(單位)項目符合申報條件,同意推薦。
(單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
淄博市新材料產業開展產業平臺活動獎勵資金申報表
一、申報單位基本情況
單位名稱
組織機構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單位成立時間
注冊資金(萬元)
所屬區縣(市)
法人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郵 箱
二、開展的新材料產業平臺活動情況
活動名稱
活動主題
舉辦時間
舉辦地點
主辦單位
參加人數
活動實際投入金額(萬元)
參加人數
三、申報意見
申報承諾
我單位承諾申請材料內容和所附資料均真實、合法,如有不實之處,愿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簽字:
(單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區(縣)工信主管部門推薦意見
經核實,該企業(單位)項目符合申報條件,同意推薦。
(單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
淄博市2021年度促進新材料產業加快發展
專項資金申報書
(XX專項)
項目名稱:
申報單位(蓋章):
單位地址:
項目負責人:
聯系電話:
項目聯系人: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傳 真:
申報日期:
資金申報指南
一、支持方向
支持建設福建自貿試驗區展示廳,采用宣傳展板、多媒體電子化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立體化展示福建自貿試驗區掛牌以來建設成果、重點平臺建設和改革創新紅利,打造福建自貿試驗區宣傳展示的主要平臺。
二、支持標準、金額和申報條件
按照項目法,專項資金對2020—2021年建設運行的福建自貿試驗區宣傳展示平臺給予一定資金補助。
1.支持對象:福建自貿試驗區宣傳展示平臺的建設運營主體。
2.申報條件:福建自貿試驗區展示廳面積不少于100平方米,采用宣傳展板、多媒體電子化等方式展示福建自貿試驗區建設成果。
3.支持標準:對符合申報條件的福建自貿試驗區展示廳運營主體,一次性給予展示廳建設費全額支持,最高不超過120萬元。
三、申報材料
(一)材料格式
申報材料按統一封面格式(附件14-1)、A4版面簡裝成冊,加蓋騎縫章。
(二)材料內容
1.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聲明(附件14-2);
2.資金申報表、佐證材料(附件14-3);
3.具有審計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申報項目專項審計報告;
4.申報單位基本信息證照復印件。包括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和法人代表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以上所有復印件需加蓋申報企業、單位公章。
四、申報程序
(一)福建自貿試驗區各片區根據實際情況,于2021年8月30日前,將項目上報省商務廳和省財政廳,申報的紙質材料送省商務廳(自貿辦)3份,并報電子版至電子郵箱:zmzhxtc@swt.fujian.gov.cn。
(二)省商務廳(自貿辦)按有關規定進行項目評審,會同省財政廳確定扶持項目,并通過互聯網等媒介向社會公示(依據國家保密法律法規不適合公開的事項除外)。
五、其他事項
(一)申報企業、機構應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資金使用管理中存在虛報、冒領、截留、挪用等違法行為的,以及同一項目獲得多項省級財政支持等違反相關規定行為的,按照《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相關資金由財政部門收回,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本通知及附件相關申報材料可從省商務廳門戶網站(fiet.gov.cn)“通知公告”欄目中下載。
省商務廳自貿宣傳推廣處 阮世明 0591-87834429
附件:14-1.申報材料(封面格式)
14-2.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聲明
14-3.資金申報表
附件14-1
資 金 申 報 材 料
申報項目:
申報單位:
所屬片區: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材料清單:
l 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聲明
l 資金申報表、附表、佐證材料
l 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申報項目專項審計報告
l 申報單位基本信息證照復印件
附件14-2
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聲明
我單位嚴格按照《2021年福建自貿試驗區重點平臺建設資金申報指南》的有關規定申報“ ”項目,對所填報的各項內容和遞交的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作出保證,所有復印件均與原件完全相同,如有虛構、失實、欺詐等情況,愿意承擔由此引致的全部責任和后果。
法定代表人簽字: 申請單位印章:
2021年 月 日
附件14-3
資金申報表
一、企業(機構)基本情況
企業(機構)名稱
成立時間
企業(機構)地址
注冊資本
萬元
所屬片區
開戶銀行
開戶賬號
單位性質
進出口經營企業 無進出口經營企業 事業單位 社會團體 行政單位
統一信用代碼證 : 或 組織機構代碼 : (二選一)
法人代表
姓名
身份證號
手機號
企業(機構)負責人
姓名
職務
工作電話
手機
傳真
電子郵件
二、申報項目基本情況
申報資金支持金額: 萬元
福建自貿試驗區宣傳展示平臺
對照申報要求,介紹建設進展情況
展示廳面積(平方米)
展示方式
三、部門審核情況
政府主管部門審核意見:(蓋章)
年 月 日
財政部門審核意見:(蓋章)
年 月 日
企業認定申報的通知
各縣(區)、開發區、灣里管理局科技、稅務行政主管部門,各相關企業:
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已經開始。現將江西省高企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江西省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好申報工作。根據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工作的安排,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準確把握《通知》新要求。今年我省的高企認定工作有幾個方面新的要求:一是各縣(區)科技主管部門和稅務主管部門要通過現場考察、調閱相關資料等方式,參考《高新技術企業推薦審核要點》審核企業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規性,并分別在“省網”系統提交初審意見至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二是各設區市科技部門會同市稅務部門聯合開展復審,分別在“省網”確認推薦并提交加蓋公章的聯合推薦函和《推薦企業清單》。三是認定機構前置審(核)查。省高企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職責對委托專業審查機構對企業的知識產權、委托的中介機構資質等資料進行核查,核查通過的企業進入專家評審環節。四是加強指導、幫扶、推薦。各地科技、財政、稅務部門協同做好宣傳、動員、初審工作。科技、稅務部門輔導企業做好研發費用的歸集,按要求設置研發費用輔助賬,并提醒和指導企業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政策;強化部分技術領域的審核,對國家備案通過率較低行業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負面清單行業(傳統食品、廣告、傳媒、醫院、咨詢、工程建設、物流、批發、零售、租賃和商務服務等)重點把控;積極指導企業按要求完整的填寫相關信息和申報材料,“國網”和“省網”的申請材料兩者缺一不可,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兩個平臺材料提交的,不予認定。五是全面實施企業誠信承諾制。申報企業須對申報材料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合法性負主體責任,并作出信用承諾。
二、盡快開展培育企業調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科技企業名單(含重新申請認定企業名單),督促指導做好培育入庫工作。挖掘新的培育對象,組織申報企業參加我市組織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管理工作培訓。指導企業做好研發費用的歸集、按要求設置研發費用輔助賬,指導企業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政策。
三、認真組織今年高企認定申報輔導工作。科技、稅務行政管理部門指導服務企業分別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和“江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平臺”填寫申請材料,并確保在確定時間內完成申請材料的提交。
時間安排
第一批:
企業網上申報:4月25日-5月28日
縣區初審推薦:5月31日-6月11日
設區市復審推薦:6月14日-6月18日
前置審(核)查:6月21日-6月25日
第二批:
企業網上申報:7月26日-8月27日
縣區初審推薦:8月30日-9月10日
設區市復審推薦:9月13日-9月17日
前置審(核)查:9月20日-9月24日
四、縣(區)、開發區灣里管理局科技、稅務行政主管部門必須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初審工作。市科技局、市稅務局將聯合組織專家對縣區推薦企業在江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平臺上提交的材料進行預評審。預評審時間:第一批為6月12日至6月14日,第二批為9月18日至9月20日。評審后將相關意見反饋至各縣(區)、開發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請在規定的時限內通知申報企業按照初審意見修改完善申報材料。市科技局、市稅務局將通過復審的企業推薦給省高企辦參加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南昌經濟開發區內企業申報復審工作另行安排)
五、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科創券。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登錄南昌市科技創新平臺(ncskj.cn)申請科創券,用于高企認定的技術資詢和專項審計工作。其中,技術咨詢可申請2萬元,專項審計可申請1萬元。具體申請事項可查看《南昌市2021年度“洪城科創券”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服務工作指引》(洪科字〔2021〕54號)。
六、進一步加強高新技術企業管理。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后,可以享受《南昌市高新技術企業量質“雙提升”行動方案》(洪府廳發〔2019〕71號)文件的相關支持政策,同時必須履行如下監督管理要求:
1.填報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情況年報:高新技術企業應當在認定后三年內,于每年5月31日前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管理網(innocom.gov.cn/)完成發展年報的填報工作。
2.填報火炬計劃統計報表:高新技術企業應當在認定后三年內,于每年3月31日前登錄科技部火炬計劃信息系統(tj.ctp.gov.cn/)完成火炬計劃統計報表的填報工作。
3.填報企業年度研況報表:規模以上企業可登錄“統計聯網直報平臺”(219.235.129.78/dr/queryLoginInfo.do),填寫企業研發項目情況(107-1表)、企業研發活動及相關情況(107-2表)。
對不履行上述監督管理要求的高新技術企業將做出如下處理:
1.在同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累計兩年未按照規定時限報送企業年度發展情況報表,南昌市上報省高新技術企業管理辦公室,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
2.取消市科技局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
七、企業嚴格按照申報程序提交認定申請。申請認定企業提交認定申請的程序為:備案登記(企業提交備案材料至縣(區)、開發區、灣里管理局科技、稅務行政主管部門)——企業自我評價——網上注冊——準備并提交申請認定材料——提交申報材料——縣(區)、開發區、灣里管理局科技、稅務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市科技局、市稅務局復審——推薦上報省高企認定辦。
八、申報受理部門及聯系電話
南昌市科技局高新科 南昌市稅務局所得稅科
聯 系 人:王榮獻 聯 系 人:王宇欣
聯系電話:0791-83884249 聯系電話:0791-88533891
南昌市科技金融管理服務中心 聯 系 人:程文輝
聯系電話:0791-88607671
郵 箱:2646147757@qq.com
地 址:南昌市紅谷灘新區新府路118號市政府大樓6115室
附件:江西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關于開展
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
南昌市科學技術局 國家稅務總局南昌市稅務局
2021年5月12日
附件
江西省高企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江西省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
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科技局、財政局、稅務局,贛江新區創新發展局、財政金融局、稅務局, 各國家級高新區科技局、財政局、稅務局:
根據國家新修訂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等文件規定,我省今年將開展2批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一)在江西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
(二)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滿需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二、申報條件
嚴格執行《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的相關規定,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同時滿足高企認定八個條件。
三、申報程序
(一)企業自我評價。企業對照《認定辦法》第十一條進行自我評價。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請按《認定辦法》、《工作指引》有關規定準備申請材料。
(二)“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注冊登記。未注冊的企業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網址:fuwu.most.gov.cn/,以下簡稱“國網”),進行注冊登記,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申報。原“國家高企工作網”注冊用戶無需重新注冊,可用原用戶名和密碼登錄進行申報。
(三)“江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平臺(jxgqrd.com/)”注冊登記(以下簡稱“省網”)。申報企業在“科技部服務平臺”注冊填報后,需在省網注冊并登錄。已注冊企業無需重新注冊,可用原用戶名和密碼登錄。
(四)企業填寫、提交申請材料。企業必須在“國網”和“省網”分別填寫申請材料并提交,務必確保“國網”和“省網”所填資料數據一致。在省網填寫并提交申報材料前,請企業按實際情況準確選擇初審推薦單位、所在縣(區)、所在開發區、主管稅務部門等必填信息,不在開發區內企業可不選。
(五)初審推薦。
1.各縣(區)科技主管部門和稅務主管部門要通過現場考察、調閱相關資料等方式,參考《高新技術企業推薦審核要點》(附件2)審核企業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規性,并分別在“省網”系統提交初審意見至上級業務主管部門。
2.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贛江新區、國家級高新區科技部門會同設區市稅務部門聯合開展復審,并分別在“省網”確認推薦。科技、稅務部門要在初審推薦截止日期前提交加蓋公章的聯合推薦函和《推薦企業清單》至省高企認定工作辦公室。
(六)認定機構前置審(核)查。省高企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職責委托專業審查機構對企業的知識產權、受委托的中介機構資質等資料進行核查,核查通過的企業進入專家評審環節。
(七)專家評審。省高企認定工作辦公室組織專家,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
(八)公示、推薦報備和備案。在省科技廳官網上對通過專家評審的企業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向國家高企認定工作辦公室推薦報備。國家認定辦審核后,確定通過備案的高新技術企業名單。
三、有關注意事項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應遵循突出企業主體、鼓勵技術創新、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在認定工作中,各相關單位、各申報企業要明確以下事項:
(一)加強指導、幫扶、推薦。請各地科技、財政、稅務部門協同做好宣傳、動員、初審工作。科技、稅務部門輔導企業做好研發費用的歸集,按要求設置研發費用輔助賬,并提醒和指導企業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政策;強化部分技術領域的審核,對國家備案通過率較低行業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負面清單行業(傳統食品、廣告、傳媒、醫院、咨詢、工程建設、物流、批發、零售、租賃和商務服務等)重點把控;積極指導企業按要求完整的填寫相關信息和申報材料,“國網”和“省網”的申請材料兩者缺一不可,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兩個平臺材料提交的,不予認定。
(二)全面實施企業誠信承諾制。申報企業須對申報材料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合法性負主體責任,并作出信用承諾(附件3)。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將按照《認定辦法》相關規定取消資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記錄。中介機構須按要求如實出具審核(鑒證)報告并作出信用承諾(附件4)。若存在弄虛作假等違反工作紀律行為的,除將按《工作指引》要求,三年內不得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相關工作、列入不良信用記錄以外,還將按《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和《涉稅專業服務監管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三)加強核查力度。各地科技、稅務部門要對照推薦要點,明確職責分工、核查企業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規性;省高企認定辦將加大對申報材料中知識產權、財務等內容真實性的審查力度,發現造假、一票否決。
(四)我省高企認定管理機構從未指定或委托相關中介機構開展高企認定咨詢和服務,任何中介機構不得以省高企認定辦指定機構的名義開展中介服務。
(五)申請材料相關要求:
1.企業須對應《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中四級目錄(例:一、電子信息/(一)軟件/1.基礎軟件/通用及專用數據庫管理系統)填報技術領域。
2.由于系統存儲原因,企業須在“省網”掃描上傳所有附件材料;在“國網”只須掃描上傳主要附件材料。
(六)省高企認定辦不收取書面申請材料。
(七)時間安排
第一批:
企業網上申報:4月25日-5月28日
縣區初審推薦:5月31日-6月11日
設區市復審推薦:6月14日-6月18日
前置審(核)查:6月21日-6月25日
第二批:
企業網上申報:7月26日-8月27日;
縣區初審推薦:8月30日-9月10日
設區市復審推薦:9月13日-9月17日
前置審(核)查:9月20日-9月24日
四、其他
(一)省高企認定辦地址和聯系人
省科技廳高新處813室
省科技廳聯系人:熊劍波 張緒波
聯系電話:0791-86265355/86253496
(二)省稅務局聯系人
聯系人:企業所得稅處 李麗萍
聯系電話:0791-86221915
(三)“江西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平臺”技術支持
單 位:江西微博科技有限公司
聯 系 人: 金俊峰 劉聰
聯系電話:0791-88302858
附件:1.推薦企業名單匯總表
2.高新技術企業推薦審核要點
3.企業信用承諾書
4.中介機構聲明
江西省高企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
推薦企業名單匯總表
推薦單位(蓋章):
序號
企業名稱
納稅人識別號
技術領域
企業
注冊地
所在開發區名稱
是否重新認定
主管科技部門
企業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
備注
1. 不在開發區內的,所在開發區名稱一欄不填;
2. 推薦蓋章分為3類:1.設區市或贛江新區科技部門會同設區市稅務部門推薦并蓋章;2.省直管縣(市)科技部門會同所在縣(市)稅務局、所在縣(市)稅務局推薦并蓋章;3.國家高新區科技部門會同區內稅務部門、設區市稅務部門推薦并蓋章。
附件2
高新技術企業推薦審核要點
序號
審核要點
工作分工
1
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科技部門
2
企業是否為居民企業
稅務部門
3
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科技部門
4
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科技部門
5
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科技部門
6
企業填報的企業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信息
稅務部門
7
企業申報材料中(包括提交的三個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中營業收入、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數據是否與金稅三期征管系統最新數據一致
稅務部門
8
企業是否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歸集研發費用,設置專用研發費用輔助賬目,提供相關憑證及明細表并進行核算。企業申報表中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相關數據
稅務部門
9
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科技部門
附件3
企業信用承諾書
本企業了解《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以及《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的通知》相關規定和要求,現作出承諾如下:
1.本企業提交的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內容準確、真實、合法、有效、完整,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以及《關于組織開展江西省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
2.本企業在“江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平臺”填寫上傳的申報材料、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寫上傳的申報材料以及本企業留存的高新技術企業紙質申報材料內容均完全一致。
本企業愿為上述承諾承擔有關法律責任。
申報企業(公章):
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4
中介機構聲明
本機構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規定的中介機構條件,提供給企業用于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的資質證明材料準確、真實、合法、有效、完整,本機構愿為此承擔有關法律責任。
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簽名):
(公章)
年 月 日
企業競爭力提升行動計劃及創業投資示范載體建設工程動態管理和申報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區發展改革委、江北新區經發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創業投資企業競爭力提升行動計劃及創業投資示范載體建設工程認定管理暫行辦法》(蘇發改規發〔2019〕1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見附件1),現將2021年度省創業投資企業競爭力提升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及創業投資示范載體建設工程(以下簡稱“建設工程”)動態管理和申報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行動計劃和建設工程動態管理
(一) 動態管理范圍
全市范圍內所有已獲認定的省級創業投資品牌領軍企業、示范企業、優秀團隊,及省級創業投資集聚發展示范區、綜合服務基地。
(二) 動態管理考核內容
1.省級創業投資品牌領軍企業、示范企業、優秀團隊主要考核內容包括募資進展情況、投資進展情況、退出情況、效益情況、管理情況,以及圍繞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化、產業鏈供應鏈(江蘇省“產業強鏈”三年行動計劃明確的50條重點產業鏈目錄見附件5)提升等開展投資的典型案例等。
2.省級創業投資集聚發展示范區、綜合服務基地主要考核內容包括集聚創投機構情況、創業投資發揮作用情況、創業投資扶持舉措落實情況,以及區域內創業投資服務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化、產業鏈供應鏈提升的典型案例等。
(三)動態管理考核組織安排
1.總結自評。請各區發展改革委、江北新區經發局組織行動計劃和建設工程所有獲認定單位根據動態管理考核內容開展自評,全面總結梳理2020年度運行情況,填寫總結自評表(見附件2-4)并加蓋公章,收全后于6月23日前報我委。請市屬單位將總結自評表于6月23日前直接報我委。
2.現場考察。省發展改革委根據2021年度行動計劃和建設工程工作總體安排,會同我委對已獲認定單位運行情況開展全覆蓋檢查或“雙隨機”抽查。
3.綜合評議。省發展改革委根據總結自評和現場考察情況,研究確定動態管理考核結果。由于涉及非法集資等違法違規行為,受到嚴重行政處罰、被追究法律責任或嚴重失信聯合懲戒的,考核結果定為不合格;由于市場環境變化等因素導致部分考核指標未能達到行動計劃和建設工程認定標準的,給予一年觀察期,連續兩年未能達到認定標準的,考核結果定為不合格。
4.公示。省發展改革委按規定公示考核不合格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發文取消相應稱號。
二、2021年度行動計劃和建設工程申報認定
(一)申報要求
1.認定范圍和條件、認定程序和要求均按照《暫行辦法》規定執行。
2.各區擬申報的創投企業、團隊和載體按照《暫行辦法》準備申報材料并裝訂成冊,提交所在區發展改革委、江北新區經發局;市屬單位申報材料報送我委。申報載止日期為6月18日,以送達日期或郵戳為準,逾期不再受理。
3.發起募集或管理創投資本規模符合條件的創投企業可同時申報省級創業投資示范企業或品牌領軍企業。創業投資載體可同時申報省級創業投資綜合服務基地或集聚發展示范區。
已獲認定的省級創業投資示范企業可申報省級創業投資品牌領軍企業。已獲認定的創業投資綜合服務基地可申報創業投資集聚發展示范區。
4.發起募集或管理的創投資本規模未達到省級創業投資品牌領軍企業或示范企業申報條件,但細分領域投資成效突出的創投企業,可申報省級創業投資優秀團隊。
創業投資企業中細分領域投資成效突出,且相對獨立運作、具有明確團隊負責人的各管理團隊,可分別申報省級創業投資優秀團隊。
(二)申報認定工作組織安排
請各區發展改革委、江北新區經發局對轄內申報材料進行齊備性審查,符合《暫行辦法》及本通知有關申報要求的,請于6月23日前將正式行文出具的推薦意見及各申報單位的申報材料(一式六份)報我委,我委將配合省發展改革委按《暫行辦法》開展有關工作。
附件:1.《省創業投資企業競爭力提升行動計劃及創業投資示范載體建設工程認定管理暫行辦法》(蘇發改規發〔2019〕1號)
2.省級創業投資品牌領軍企業、示范企業跟蹤考核總結自評表
3.省級創業投資優秀團隊跟蹤考核總結自評表
4.省級創業投資集聚發展示范區、綜合服務基地跟蹤考核總結自評表
5.江蘇省“產業強鏈”三年行動計劃明確的50條重點產業鏈目錄
為確保2021年度佛山市科技創新團隊(禪城區縱向協同專項)評審工作的“科學、公平、公正”,根據《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科技創新團隊資助辦法(2021 年修訂)的通知》(佛府辦〔2021〕4號)、《佛山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印發〈佛山市財政科技創新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和〈佛山市科技創新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佛科〔2019〕131號),制定本方案。
一、總則
2021年佛山市科技創新團隊項目(禪城區縱向協同專項)評審工作由佛山市禪城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以下簡稱區經科局)統籌,委托第三方機構按照本評審方案開展相關評審工作。
二、評審階段
評審階段主要分為初審推薦、形式審查、同行評審、會議答辯及現場考察五個環節。
(一)初審推薦
各鎮(街道)經發辦對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核實是否符合申報要求,核查申報材料是否齊備。
(一)形式審查
區經科局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各鎮(街道)經發辦初審推薦的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等進行形式審查,通過審查的進入同行評審。
(二)同行評審
區經科局委托第三方機構邀請相關技術領域專家,由專家對科技創新團隊及其項目進行評價,主要評價科技創新團隊的學術水平、項目技術的先進性、創新性、可行性等。
根據同行評審得分排名、評審專家的總體意見、團隊數量確定進入會議答辯的名單。
(三)會議答辯
由區經科局委托第三方機構邀請相關領域專家,通過科技創新團隊陳述、專家提問、口頭答辯、小組討論等形式,形成專家書面推薦意見。主要評價科技創新團隊及其擁有成果的產業化前景、產品市場的相關情況、市場運作的能力、與當地產業的契合度等。
根據“同行評審”和“會議答辯”合計總分排名,評審專家的總體意見、團隊數量確定進入現場考察環節的名單。
(四)現場考察
由區經科局委托第三方機構邀請相關領域專家組,到項目實施地對科技創新團隊現有場地、人員、設備等產業化基礎條件進行現場考察。
三、評審專家的組成及要求
(一)同行評審:專家組由不少于5名相關領域的技術專家組成,專家必須具有副高以上職稱,且每個專家組正高以上職稱的專家數不少60%。
(二)會議答辯:每組專家數量原則上不少于7人,由技術、企業管理、投資、財務等專家組成。
(三)現場考察:每組專家數量原則上不少于5人,由技術、企業管理、投資、財務等專家組成。
(四)其它要求:1.每個專家組數量必須為單數;2.除回避制度外,專家組成員不能為同一單位的專家。
四、計分規則
(一)同行評審和會議答辯以及現場考察的得分,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最低分后以其余專家的平均分計算;
(二)最終得分=同行評審得分*40%+會議答辯得分*40%+現場考察得分*20%。
1.1現狀
利用自身服務企業優勢以及多年項目管理過程中掌握的科技工作者情況,我們對轄區內中小企業科技工作者在項目申報、管理、驗收等方面開展調查研究分析,發現存在以下問題:
1.1.1部分企業科技工作人員存在浮躁、急功近利心理,項目申報材料完成質量不高。部分申報人員對項目申報中的課題指南、管理辦法、評選指標體系等有關項目申報的材料沒有仔細研讀,往往將一些不重要、不正確的內容填入項目申報表。同時,每年的項目申報從培訓到材料提交截止時間,雖然有充足的準備時間,然而項目申報人員往往是在項目截止日期到來的前一兩個星期加班加點完成項目申報書的編寫,造成項目申報書整體完成質量并不高。
1.1.2缺乏對自身研究能力的客觀判斷,缺乏專業領域、橫向領域、交叉學科知識的累積。科技工作者平時的知識積累程度不夠,在選題方面沒有結合自己的學科領域及特長進行深入全面的分析,盲目追隨社會熱點研究問題,沒有系統的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缺乏自主創新和研究重點不突出等問題。
1.1.3對國家出臺的一系列科技政策了解程度不夠,視野狹窄、自信心不足。企業科技工作者項目對國內外研究動態、國家科技政策、產業標準、行業規劃、地區規劃掌握不夠,局限于自身的研究興趣和研究方向,其次,申報人員過于注重項目的影響力及經費支出力度,忽略了對項目申報難度的判斷。另一方面,存在著認為只有資歷深、規模大的企業才有可能獲得項目立項的思想誤區,對項目申報產生畏懼心理,缺乏項目申報的勇氣和信心。
1.1.4中小企業科技工作者流動性大,項目申報成功后,實施效果不理想。中小企業科技工作者流動性大,成為了科研項目管理的一大難題,通過與企業的接觸發現,項目實施、項目申報及項目結題人員常常不是同一批人,中小企業由于自身經營規模和企業經營能力問題,造成企業內部人員流動過大,不少企業項目獲得立項后,負責項目實施與管理的人員離開了該企業,沒有做好相關的項目交接等工作,導致項目中止、項目延期的情況時有發生,也使得學會在對項目的跟蹤監測上碰到了困難。
1.2主要原因分析
1.2.1許多中小企業未建立一套完整的項目管理體系,對科技人員的培養不夠重視,平時亦不注重組織過程資產累積。主要表現在對于一些科研管理部門開展的業務工作并不支持,導致出現項目要申報時采取臨時抱佛腳的做法,項目結題時卻無人問津的情況。例如未有針對性的選派項目實施人員參加相關的業務培訓,會后也未就會議培訓內容形成記錄納入企業組織過程資產體系中來。
1.2.2部分中小企業科技工作者流動性過高,這跟企業經營狀況、規模有一定聯系,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業在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方面的工作還做得不夠充分,沒有建立完善的項目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造成科技項目完成質量不高、企業科技管理人員水平得不到提高、企業生產狀況得不到改善,最終造成惡性循環。
1.2.3項目獲得立項批準后,部分科技人員存在著“項目資金已到位,項目實施后不需要注重項目驗收工作”的錯誤思想,加上企業不夠重視,未安排合適的人員負責項目結題工作,因而在項目結題的過程中常常出現項目負責人互相推諉、項目結題材料完成水平參差不齊、科技管理部門追蹤項目結題完成情況困難的現象,這也是影響項目完成績效的一個因素。
1.2.4科技工作者平時不注重知識積累,鉆研程度不夠,企業相關的激勵措施不當或者力度不夠。部分企業科研人員平時工作任務繁重,既要負責研發又要負責生產和銷售,時間和精力都用于業務的開展,在科學研究方面精力不足,經驗不足,導致了研究能力局限,致使項目立項成功率較低,在另一方面,在項目下達后,一些企業對項目資金使用條件要求嚴格,缺乏相應的軟硬件條件開展項目研發工作,這些都不利于申報人員積極性的提高。
2建議和措施
2.1建立完善的企業項目管理體系
科技工作者是企業研發過程中的中堅力量,加大對科技工作者的培訓力度,加強企業項目管理體系建設,有選擇有針對性的選派相關管理人員積極參加相關的項目管理方面培訓,注重企業組織過程中的資產累積,將會減少資源浪費,提升項目管理水平。
2.2加強項目申報人員對項目申報要求等信息的掌握程度
企業科技工作者在申報項目之初,要仔細閱讀申報指南,了解項目評審體系要求。申報指南規定了項目申報的范圍、格式,條件、要求等。因此,在各類項目申報信息后,科研管理部門要有針對性地組織申報人員學習申報材料,督促科技工作者認真學習項目申報材料,在項目中期、項目后期要對項目實施情況跟蹤,建立完善項目質量管理監測與跟蹤體系。
2.3改進工作方法,加強科研管理人員與企業科技項目申報工作者的交流
為進一步促進在蓉重點優勢科技資源的開放共享和高效利用,調動全市科研單位和科技人員參與自主創新與產業發展的積極性,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對象)
選擇在蓉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建立的國家、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分析測試中心等機構,授牌開放一批重大產業技術平臺(以下簡稱平臺)。
第三條(服務范圍)
面向主導產業、重點優勢產業和新興產業,為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提業技術服務。
第四條(遵循原則)
平臺開放共享堅持“誰開放、誰受益”,“誰服務、誰受益”,“誰使用、誰受益”的原則。平臺授牌采取自愿申報方式,成熟一批,授牌一批。
第五條(平臺授牌)
(一)申請授牌條件。
1.具有一定規模的可供開放共享的科技創新基礎資源,能為我市企業提供研究開發、中試轉化、檢驗測試等必要的儀器設備和場地。
2.擁有為科技創新和產業化提供技術服務的專業技術人才,負責人具有較高的專業水平、組織管理與協調能力。
3.具有較好的前期工作基礎和業績,具有明確的專業服務方向和服務項目,擁有一批具有創新需求的服務對象。
4.具有較完善、有效的開放共享運行機制和較健全的管理體制,有明確的服務標準,能保證技術服務的公正性,并能以良好的服務獲取受理收益,實現自我良性運行。
(二)授牌程序。
1.申報單位應填寫申報材料,報送至市政務服務中心“市科技局窗口”。
申報材料包括:(1)市重大產業技術平臺申請書;(2)單位科技資源、科研隊伍現狀,目前可對外提供的服務領域、項目名稱、服務內容、服務形式和收費標準以及近兩年的對外服務情況;(3)其他材料(資質證明、營業執照、單位法人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等)。
2.市科技局組織對申報單位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符合條件的,由市科技局授牌,統一命名為“市重大產業技術平臺(產業類別)”,并對外公布。
第六條(評估管理)
建立對平臺的績效評估和動態管理制度,市科技局定期組織對平臺開放共享情況進行績效評估。評估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以此作為對平臺獎勵和確定是否繼續掛牌的依據。
第七條(經費支持)
市科技局在市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中設立平臺專項資金,用于對平臺開放共享服務需求方(企業)的補貼和服務提供方(平臺)的獎勵。
第八條(需求方補貼)
由市科技局負責,對我市企業(項目)采購平臺技術服務的內容和金額進行審核,以發放“技術服務優惠券”的方式給予平臺服務需求方不超過技術服務合同金額15%的資金補貼。
補貼程序為:
(一)市科技局與平臺共同平臺服務政府資助指南;
(二)企業依據與平臺簽訂的技術服務合同向市科技局申請服務補貼;
(三)市科技局根據我市產業發展方向,組織對企業申報的技術服務項目補貼進行評審,根據評審結果確定資助項目及補貼標準,技術服務合同執行完成后,向企業發放“技術服務優惠券”;
(四)企業憑“技術服務優惠券”獲得平臺同等金額的服務費用優惠,相應款項由市科技局支付給平臺服務提供方。
第九條(提供方獎勵)
市科技局根據平臺年度績效評估結果,給予平臺服務提供方不超過技術服務合同金額10%的獎勵,單個平臺獎勵金額不超過30萬元。獎勵經費應主要用于平臺建設。
獎勵程序為:
(一)每年第一季度,由市科技局組織對平臺開展技術服務情況進行績效評估,評估期為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采取材料審核、現場抽查、用戶滿意度調查等方式進行績效評估,并形成評估報告;
(三)市科技局根據平臺績效評估報告確定等次,并向符合條件的平臺撥付績效獎勵。
第十條(激勵政策)
平臺單位應制定相關激勵政策,鼓勵科研人員積極參與技術平臺開放共享服務。
第十一條(平臺監督)
加強平臺對外服務行為監督,對平臺提供虛假材料等弄虛作假行為,或年度績效評估不合格的,由市科技局負責摘除平臺掛牌。
第十二條(解釋機關)
本辦法由市科技局負責解釋并制定有關實施細則。
一、建筑私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的現狀
臺州的職稱工作沿著改革、發展、完善的軌道,以服務經濟建設為主線,積極搭建服務平臺,暢通申報渠道,平穩推進,健康發展,取得了很大成績,全市職稱工作的覆蓋面有了較大的突破,專業技術人員總量得到了快速提升,結構進一步改善,成長環境得到進一步優化。同時職稱工作的服務環節進一步簡化,職稱工作的效能有了很大的提高,為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技術和智力支持。尤其是對建筑行業企業影響較大,隨著專業人才總量大幅增長、隊伍的整體素質不斷提高,建筑企業的效益也在不斷提高。但問題也不少:
1.相關部門工作不到位。由于部分職改部門對建筑私企不夠了解,就職稱工作對建筑私企發展重要性認識的不充分,工作措施缺位,尤其與建筑私企間的溝通缺少銜接,宣傳渠道不暢通,致使相關專業技術人員了解職稱政策的信息渠道較少,直接影響了建筑私企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申報的積極性。
2.建筑私企對職稱評審工作不夠重視。隨著城鄉建設速度的加快,各建筑企業忙著招投標、做工程,搶占建筑行業市場份額,對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和職稱評審工作的關系認識不足,有組織申報職稱的不多,尤其在“家庭式”的中小建筑私企中表現的更為明顯。有的企業雖然規模較大,但不知道員工還需要評職稱;有的企業倒是想幫助員工申報職稱,但是沒有能力為員工提供幫助,也不知道該如何幫助;還有的企業擔心員工評審職稱提高薪酬或者跳槽,造成成本提高和隊伍不穩定的情況出現,干脆進行限額申報甚至故意不申報,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的申報評定。
3.部分建筑私企專業技術人員自身不夠積極。有些建筑私企在薪酬分配上主要看業績,或者說看員工能接到多少業務和做多少個項目,與職稱高低沒有直接聯系,因此,部分人員就沒有申報職稱的動力和意愿,表現得有點“淡漠”。
4.建筑私企中員工人事關系混亂。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目前,在建筑私企中項目掛靠的情況非常普遍,這就帶來了員工的人事關系的混亂,專業技術人員流動比較頻繁,隊伍的穩定性較差,直接導致不少專業技術人員錯過了申報時機和業績的積累。
5.缺乏科學的、有針對性的評價標準。現行的《部分系列破格申報晉升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條件(試行)》浙職改辦[1992]23號和《建設工程中、高級技術資格評審條件(實行)》人職發[1995]93號等相關評價條件都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制定的政策,與當今經濟發展和建設事業現狀有所脫節,存在著一些缺陷和弊端,尤其是對專業技術人員的水平、能力因素的評價方面過于原則,不易操作,從而使學歷、資歷和一些非技術因素因其有硬指標而在評審中占了過大的比重,可以說是造成重資歷、輕能力、輕實踐的論資排輩的現象的“理論根據”,科學的、符合建筑行業特點的標準就更加不用說了。
6.造假情況嚴重。在建筑行業企業中,有部分人員材料制作粗糙,提供材料造假,對科研成果、工程項目等業績造假較為普遍。每年都有相當一部分人員因造假而受到處罰。
二、解決問題的對策與建議
在臺州私營經濟較為發達,建筑業產值穩步增長,2011年,全市完成建筑業總產值1千多億元,同比增長20.2%,這些與日益龐大的建筑行業專業技術人員息息相關,對于他們來說,職稱評審是對其專業技術水平科學認定的最好方式之一,是成長成才的必經之路。目前,在建筑私企中,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等級與工資福利相關聯,與企業承接某些業務量以及資質晉升密不可分。為了行業的發展,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創新職稱工作,為企業和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征對存在的問題,結合臺州近年來的探索,筆者認為應采取以下措施應對:
1.政企聯動,加強政策宣傳。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在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的基礎上,充分利用基層人事部門和建筑私企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等相關機構,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各種形式加強對職稱評審工作的政策宣傳,提高建筑私企高層和專業技術人員對職稱評審有關政策的理解和認識、明確職稱評審工作對單位和個人長遠發展的潛在作用,積極鼓勵并以實際行動支持所屬專業技術人員參與職稱申報。
2.延伸服務,強化業務培訓。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在加強政策宣傳的同時,積極開展業務培訓,把服務進行延伸。主動深入企業發放服務聯系卡,建立企業聯系走訪制度,召開職稱評審工作實務培訓會,及時準確地將職稱評審工作安排、評審程序和方法、政策規定、申報條件要求、各類申報表格對外公布,使廣大專業技術人員掌握職稱申報的程序和申報過程的具體要求,以便他們保質保量地做好職稱申報工作。同時加強對建筑私企人力資源管理干部的業務培訓,以利于職稱政策的貫徹落實,進一步提高實務操作能力。
3.拓展思路,完善評價條件。建筑私企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申報職稱的人員一樣,同樣需要提供計算機證、外語證、論文等配套硬件,而他們文化程度較低,常常在生產一線,沒有規律的時間去系統學習外語、計算機和寫論文,更沒時間脫產培訓和考試,因此他們的申報材料往往缺項,使得他們不能參加職稱評審。另外,據不完全統計,在龐大的建筑私企專業技術人員中,還有一大批實踐經驗豐富、專業技術過硬,但不具備規定學歷(沒達到學歷或者達到學歷層次而專業不符)的專業技術人員,他們就無法按國家現行評價政策進行職稱評審,這與企業的發展以及個人愿景有很大的沖突,為有效緩解這一現狀,在國家規定的政策范圍內,建立統一的、科學合理的適合建筑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特點的職稱評價條件就很有必要。如臺州市就根據當地建筑企業的實際和行業特點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出臺了《臺州市建設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價條件(試行)》,該規定有如下幾個亮點:一是統一了申報范圍、申報專業、申報程序、申報渠道,為建筑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開通直通車,打破常規,采取動態管理模式,隨時咨詢,自主申報,定期評審,統一發證,盡可能規避因學歷以及人事關系混亂等問題造成無法申報的現狀。二是明確了破格晉升的相關條件,為優秀的建筑企業專業技術人才構筑了綠色通道,尤其對年齡在40周歲以上,雖然不具備規定學歷、沒有取得相應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只要符合規定的條件,就可以破格直接申報中級職稱,這主要考慮申報人員的能力、業績以及實際貢獻。三是創新評價手段。將考評結合的方式成功的運用在破格直接申報人員的評審中,在申報過程中,組織專家對他們進行相關專業技術業務方面的現場面試,不合格者將不能提交評委會評審。在保持現有相關手段的同時,努力開發新的符合形勢發展需要、符合專業技術人員成才特點和規律、有利于建筑企業人才隊伍建設的新進手段。另外,臺州市還嘗試了在非公企業單位中開展工程系列不具備規定學歷人員晉升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評結合工作,建筑企業積極性很高。事實證明效果還是不錯的。需要指出的是這些政策目前還處于自發的、基于建筑行業自身需要的探索階段,還很不完善、很不成熟,特別是在具體標準尺度控制方面還有待于進一步研究、摸索,以便規范、系統起來,形成科學的、統一的評價條件,作為《試行條例》的補充,由國家頒布,為提高職稱的評審質量起到保障作用。
今年以來,縣科協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三創四建”活動的目標任務,作為“三創四建”科技創新牽頭單位,會同發改、工信、市場監管局、農業農村局成立了由政府副縣長任組長的“大力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專項工作小組”,研究制定了《推進“三創四建”活動,大力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實施方案》,進行層層分解,深入推進。
二、加快發展高新技術企業
2020年,繼續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程,大力引導和發掘潛力企業,截至目前,正在申報的高新技術企業有2家:羊絨制品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這兩家企業專利已獲授權,目前正在積極組織材料,力爭趕在上半年國家第一批申報成功。同時,引導有限公司、制造有限公司、制造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食品產業園等5家企業申報專利。
三、培育壯大科技型中小企業
大力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計劃,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不同階段的成長需求,進行梯度培育、差異扶持,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數量和質量雙提升,實現2020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業40家以上,總數達到300家以上。截至目前,實際完成對省科技廳申報的有14家,等待省廳審核批準。下一步,再陸續篩選出50-70家企業進行引導和動員,確保完成目標任務。
四、眾創空間和孵化器建設
目前,我縣已建成1個農業方面省級眾創空間,和、兩個市級眾創空間及雙橋創新創業孵化基地,今年將引導申報省級眾創空間,引導牧業申報省級農業星創天地,目前兩個省級申報項目已完成企業對接,4月份邀請市專家組進行輔導,并按省廳申報時間節點進行申報。
五、企業科技創新平臺建設
一個是引導液壓汽配有限公司申報省級技術創新中心,目前已通過專家實地論證,正在進行申報材料的組織工作,確保5月20日前完成全部申報工作。
二是繼續發揮產業技術研究院和產業戰略聯盟平臺作用,開展“產、學、研、用”綜合服務,推動產業上檔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