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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民政部門領導:
我叫XX,家住XX鎮XX村XX村民組,今年X歲,人已老朽,于十幾年前患直腸癌,至今長期患病在床,無半點勞動能力,吃藥診治已花去家中所有積蓄,目前已欠下近萬元的債務,家庭正常生活已受影響。老伴今年已經67歲,是一個殘疾人,我們一家平時只能靠政府的低保救助,方能勉強度日。不知何時才能苦盡甘來,整日處于惶惶不安之中。
目前年關將近,全家人的生活還沒有著落,這讓我非常的揪心,不知道明天生活怎么安排。聽說像我們的這種情況可以向政府申請貧困補助,我非常高興,仿佛看到了一線黎明的曙光。于是我特向您們申請,請您們給予援助,以幫助我度過目前的艱難時日。
我相信偉大的政府會給我們解決實際困難,解決我們的生活危機,向我們伸出援助之手!跪謝!
申請人:
XXX年XX月X 日
2021最新鄉村貧困戶申請書范文
尊敬的領導:
你們好!我名叫xxx,生于xxx年,是xxx地方的人,由于特殊狀況,導致我耳聾腿跛,口齒不清,語言障礙等殘疾。在xxx年底,毫無選取的狀況下,與xxx結為夫婦,次年生育一女,由于我夫,從小無父母管教,流浪在外,使他走錯路,進管教所好幾年,出來后,沒錢沒糧只好向信用社和朋友借高利息的錢來維持生活開支,此刻負債累累,我與他結婚的一切開支,都是借來的,全部事情都瞞著我娘家人,早明白這樣,那我就不會嫁給他,也不會象此刻這樣,一無住房,二無生活來源,全靠娘家人接濟,才能使我們三口生存下去。
此刻我女兒在縣一中上學,學費,生活費開支對我這樣一個殘疾人來說,無異是天文數字。
我一無文化,二無勞動潛力,一家三口無房屋,無生活來源,只好向各上級領導伸出求援之手,敬請你們獻出一份愛心來幫忙我們,照顧我們,幫我解決困難,評上貧困戶,在此全家表示萬分感謝!
申請人:xx鄉xx村xx
x年x月x日
2021最新鄉村貧困戶申請書范文
尊敬的領導:
你們好!
我名xxx,生于xxx年,是xxx地方的人,由于特殊情況,導致我耳聾腿跛,口齒不清,語言障礙等殘疾。在xxx年底,毫無選擇的情況下,與xxx結為夫婦,次年生育一女,由于我夫,從小無父母管教,流浪在外,使他走錯路,進管教所好幾年,出來后,沒錢沒糧只好向信用社和朋友借高利息的錢來維持生活開支,現在負債累累,我與他結婚的一切開支,都是借來的,全部事情都瞞著我娘家人,早知道這樣,那我就不會嫁給他,也不會象現在這樣,一無住房,二無生活來源,全靠娘家人接濟,才能使我們三口生存下去。
現在我女兒在縣一中上學,學費,生活費開支對我這樣一個殘疾人來說,無異是天文數字。
我一無文化,二無勞動能力,一家三口無房屋,無生活來源,只好向各上級領導伸出求援之手,敬請你們獻出一份愛心來幫助我們,照顧我們,幫我解決困難,評上貧困戶,在此全家表示萬分感謝!
危房改造審批流程
(一)個人申請
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條件的農戶由戶主自愿向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其他貧困戶,由村民委員會提供家庭收入的證明;住房危險程度;改造資金籌集情況和改造意愿的說明,并須有戶主簽字。符合條件的農村危房戶自己申請確有困難的,村委會應協助申請。
(二)村級評議
村委會收到農戶危房改造申請后,應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評議。初定危房改造對象,要在村務公開欄公示(不少于5天)。
對符合改造條件且公示無異議的,填寫《XX縣農村危房改造申請書》,屬于新建房屋的,還要同時簽訂建新折舊協議,一并上報鎮政府。對經評議或公示存在異議、經復核不符合補助對象條件的,不予上報,并及時向申請人說明原因。
根據區委工作安排和七屆區政協第XX次常委會協商通過的《XX區政協XXXX年度委員調研視察課題及常委會專題協商議題》,經七屆區政協第XX次主席會議研究,決定組織部分區政協委員對全區精準扶貧工作開展專題調研。調研組一行XX余人由區政協主席XX帶隊,于XXXX年X月X日至X日,在聽取區人民政府關于今年X月以來全區精準扶貧工作開展情況通報后,深入XX鎮等農村社區,實地走訪視察了X個社區鄉村旅游、精品水果及中藥材種植情況,與XX國夢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有關人員進行座談,對XX區開展精準扶貧工作情況和目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困難有了較為全面的了解。
通過為期兩天的專題調研后,調研組成員在總結座談會上對區政府結合區情,按照省、市精準扶貧工作安排部署,扎實認真做好各項基礎工作,積極構建精準扶貧工作機制給予了充分肯定,同時,也指出了目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困難,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合理化建議。
現將專題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全區精準扶貧工作開展情況
(一)建檔立卡摸清底數
1、XX省精準扶貧對象建檔立卡工作啟動電視電話會于今年X月上旬召開后,區兩辦于X月下旬印發《XX區XXXX年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工作方案》,同時將相關表冊和指標解釋編印成冊,印發到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鎮鄉街道、村和駐村小康工作隊,便于指導開展建檔立卡等基礎工作。按照省扶貧開發辦《關于補充下達我省貧困人口識別規模的緊急通知》要求,我區以農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于X元為識別標準,識別規模以國家統計局的X萬人作為貧困人口識別基數,經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研究決定,上浮比例為X%,全區貧困人口識別控制規模調整為X萬人,并行文下發到各鎮鄉街道,嚴格按要求開展工作,分解到村的貧困人口規模數符合要求,通過了區扶貧開發局審核認定。
2、按照省扶貧開發辦《關于下達我省貧困人口和貧困村識別規模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區新階段扶貧開發工作和十三五整村推進工作需要,區扶貧開發局已按程序將省下達XX區XX個貧困村(其中:一類村XX個、二類村X個、三類村X個)指標任務數進行了安排分解。根據省、市要求,為加強工作督查和調度,一是成立了由區人民政府區長為組長,區委聯系領導和區政府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區扶貧局、區委組織部等相關部門為成員的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和信息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扶貧開發局,負責日常工作;二是分片指導,成立了分片指導組,負責方案制定、宣傳培訓、督促檢查、工作調度、情況反饋等;三是各鎮鄉街道也成立了相應的建檔立卡領導小組,安排了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3、為保障建檔立卡工作順利開展,目前已明確到位工作經費X萬元。為加強扶貧建檔立卡宣傳動員工作,組織編印了《六XX市XX區精準扶貧十問十答》,發放張貼到村到組,用以會代訓的方式開展人員培訓X余人次,并將大灣鎮定為區精準扶貧建檔立卡示范點。
(二)按標準開展貧困戶(村)識別工作
1、貧困戶識別嚴格按照人均純收入低于X元標準執行,發放農戶申請書X份,最終通過兩公示(貧困戶名單先在村公示無異議,經鎮鄉人民政府審核后在鎮鄉辦公地點進行再次公示),符合條件的申請書X份。兩公示結束后,區對各鎮鄉街道報來的貧困戶擬定名單進行審核確認,并于XXXX年X月XX日在XX區政府門戶網站進行了公告,共識別出農村貧困戶X戶X人。
2、貧困村識別工作也是嚴格按照一高一低一無(貧困發生率高于XX%、XXXX年全村農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低于X元、行政村無集體經濟收入)進行識別,區鄉兩級嚴格按照一公示一公告的程序規范開展工作,各鎮鄉街道對各村上報的貧困村申請書進行了審核,于XXXX年X月上旬對XX個貧困村名單進行了公示。并于XXXX年X月中旬,在區政府門戶網站對各鎮鄉上報的XX個貧困村名單進行了公告,現已完成公告。
(三)全力實施六個到村到戶
按照省、市精準扶貧工作思路和要求,XX區積極改進扶貧項目實施方式,全力實施六個到村到戶(結對幫扶、產業扶持、教育培訓、危房改造、生態移民、基礎設施),確保扶貧取得實效。
1、結對幫扶到村到戶。XX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結對幫扶工作,制定幫扶工作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切實抓緊抓好,初步擬定全區干部職工與農村貧困戶一對一幫扶臺賬,使全區XX個農村社區X戶貧困戶都有至少一人幫扶,為下一步制定幫扶計劃,實施精準扶貧提供了有效保障。同時開展千企幫村活動,鼓勵各類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以多種形式與農戶建立利益聯結機制。根據《XX市對口幫扶XX水市工作計劃》中以縣區對接為載體,將幫扶工作落實到實處的要求,認真包裝項目,擬定招商引資手冊,積極與XX市西崗區對接對口幫扶工作,不斷完善對口幫扶長效機制。
2、產業扶持到村到戶。由鄉鎮根據群眾意愿選擇項目,實行規劃到村、項目到戶、增收到人,逐步形成一批特色優勢產業村、種養戶,把扶貧資金真正落實到每村每戶的產業項目上。
3、教育培訓到村到戶。通過抓好農村勞動力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創業培訓,著力培養貧困地區農村特色產業示范帶頭人、科技種植養殖能手、農民經紀人。
4、農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戶。逐村逐戶建立檔案,XXXX年計劃危房改造X戶,投入資金X萬元。
5、扶貧生態移民到村到戶。堅持農民自愿、先易后難、突出重點、鼓勵探索的原則,積極穩妥,穩扎穩打,讓每一戶搬遷群眾都搬得出、留得住、能就業、有保障。XXXX年扶貧生態移民搬遷X戶X人,投入資金X萬元。目前已累計完成主體施工XXX套住房,占住房任務X%,正在主體施工X套,占住房任務的XX%。
6、基礎設施到村到戶。以四在農家美麗鄉村基礎設施建設六項行動計劃(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電、小康訊、小康寨)為抓手,切實改善農村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發展基礎設施條件。我區四在農家美麗鄉村基礎設施建設六項行動計劃,總體進展順利。
二、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XX區精準扶貧工作在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基礎工作穩步推進,但面臨的問題困難也不容忽視。
(一)我區社會幫扶體系尚未完全形成,由于缺乏激勵機制,百企幫村多數停留在形式上,企業幫村實效不明顯。
(二)與其他農業縣相比較,我區屬于市中心區,雖然貧困面較小,但要在全省、全市率先建成小康社會,全面實現小康目標,扶貧開發依然存在較大困難,尤其是根據省市要求識別出來的貧困村貧困戶,由于人口素質普遍偏低,造血能力有限,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較差,脫貧工作任重道遠,扶貧開發的任務越來越重。
(三)根據國家和省、市扶持貧困縣發展的有關項目資金申報要求,因我區不屬于貧困縣,許多項目資金可望而不可即,能向上級爭取的項目資金較少,扶貧開發爭取資金難度較大。
(四)由于前幾年機構改革,目前鄉鎮一級未設置扶貧開發工作機構,工作人員均由鎮鄉農業服務中心或其他站所臨時抽調,兼職較多,精力有限,因此,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精準扶貧工作的開展。
(五)中辦發〔XXXX〕XX號文件關于精準扶貧工作內容分類很細,政策性又強,臨時抽調的一些基層工作人員業務不熟,對政策的理解力和工作的執行力與精準扶貧工作要求還有不小的差距,亟待提高業務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建議
根據XX區具體情況,針對存在的問題困難,為進一步扎實有效推進精準扶貧工作,特提出如下建議:
(一)進一步提高對精準扶貧工作的認識。
區政府及相關部門要按照黨的十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總目標要求,認真落實國家十年扶貧規劃綱要,高度重視扶貧開發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發揮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統籌協調作用,調動各扶貧聯席部門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進一步明確職責,落實任務,扎實推進全區扶貧開發工作的順利開展。區、鄉(鎮)、社區(村)三級要加大對《XX省農村扶貧開發綱要(XXXX-XXXX年)》和精準扶貧工作相關知識的宣傳、貫徹、落實力度,營造良好工作氛圍。充分認識打好新一輪扶貧開發攻堅戰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精準扶貧開發工作放在我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總體目標中認真謀劃,擺在統籌城鄉、區域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根本要求上通盤考慮。要充分發揮政治優勢,進一步強化黨委領導、政府主導,改進和優化政策扶持機制、工作運行機制和社會幫扶機制,創新和完善精準扶貧開發方式,確保精準扶貧規劃的順利實現。
“四率一度”:貧困識別漏評率、貧困識別錯評率、貧困退出錯退率、綜合貧困發生率、綜合認可度。
“兩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
糾“兩錯”補“一漏”:糾錯評、錯退,補漏評
建檔立卡貧困戶屬性:一般貧困戶 、低保貧困戶、五保貧困戶
三看:一看房,看農戶實際居住房屋是否安全,是否應納入鑒定范圍(如需要,看是否有鑒定證明;如是危房,是否改造及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情況)。二看水,看農戶取水方式,飲水是否困難。三看人,看農戶家庭人員情況(重點了解農戶家庭成員生產生活情況,可根據家庭人口的年齡分布了解)
三問:一問農戶屬性。其中貧困戶要問其是一般貧困戶、低保貧困戶還是五保貧困戶;脫貧戶,要問其是哪一年度的脫貧戶;一般農戶要問其不符合建檔立卡識別條件的原因。二問家庭收入及支出情況。根據家庭人口狀況,分析收入來源情況,包括工資性收入(務工、生態護林員、扶貧專崗等)、生產經營性收入(種植、養殖等)、財產性收入(土地流轉金、房屋租金等)、轉移性收入(生態補貼、退耕還林補貼、養老金、低保金、五保金等)、生產經營性支出等情況;看其家庭剛性支出情況。三問群眾政策知曉情況。一方面,要問農戶是否了解產業扶貧、就業扶貧、金融扶貧、易地搬遷、危房改造、教育扶貧、健康扶貧、兜底扶貧、養老扶貧、生態扶貧、精準防貧等有關政策;另一方面,要問農戶是否了解自身享受扶貧政策情況。
三核:一核對農戶戶籍人口與長期居住人口是否一致;對脫貧戶、貧困戶要核查其系統人口與扶貧手冊人口、共同生活人口、戶口簿人口是否一致。二核對貧困戶(脫貧戶)致貧原因及各項幫扶措施落實情況及戶檔管理情況。三核對貧困戶(脫貧戶)扶貧手冊填寫情況,是否按照要求精準填寫基本情況、幫扶措施、幫扶成效等內容,重點核查幫扶措施和幫扶成效是否填寫精準規范。
“A”類戶(穩定戶),主要是村里經濟相對富裕的農戶,實行列表管理(對爭當貧困戶的,要搜集整理該戶“六不評”等佐證資料)。
“B”類戶(脫貧享受政策戶),主要是村里的脫貧享受政策戶。屬于錯退的,要及時回退;屬于脫貧不穩定的,要采取防返貧措施;屬于正常脫貧的,要落實好后續鞏固提升措施,提高脫貧質量。
“C”類戶(未脫貧戶),主要是村里的未脫貧戶,要在一戶一檔的基礎上,進一步查漏補缺,對檔案資料充實完善。要收集整理能夠說明其符合貧困戶條件,以及相關扶持政策的佐證資料。屬于錯評的,要及時予以清退或標注;屬于正常貧困戶的,要落實好各項扶持政策,確保如期實現穩定脫貧。
“D”類戶(邊緣戶),主要是不符合貧困戶條件,但居住房屋相對破舊或家中有病人、殘疾人、低保人員等特殊情況的邊緣戶,要核實其家庭有“六不評”、無“六優先”,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因家貧困線標準等不符合貧困戶條件的必要佐證資料。符合防貧對象條件的,及時納入防貧臺帳,進行預警監測。符合低保條件的,及時納入低保對象管理,防止增貧返貧等現象發生。
六不評: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不納入建檔立卡貧困戶:①家庭成員中有在國家機關或企事業單位工作且有穩定工資收入的;②家庭成員中有任村支部書記或村委會主任的;③家庭有在城鎮購買商品房、門市房等的(不含因災重建、易地扶貧搬遷和拆遷建房);④家庭成員中擁有小轎車(含面包車)、工程機械、大型農機具的;⑤家庭成員中有作為企業法人或股東在工商部門注冊有企業且有年審記錄的,或長期雇用他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⑥家庭成員中有高費擇校讀書、在高費私立學校讀書或自費出國留學的。
六優先:有重病人的優先,有重度殘疾的優先,有在校學生的優先,無壯勞力的優先,住危房的優先,重災戶優先。“六個精準”:扶持對象精準、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措施到戶精準、因村派人精準、脫貧成效精準。
“五個一批”:發展生產脫貧一批、易地扶貧搬遷脫貧一批、生態補償脫貧一批、發展教育脫貧一批、社會保障兜底脫貧一批。
“六個精準”:扶持對象精準、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措施到戶精準、因村派人精準、脫貧成效精準。
貧困戶識別程序:貧困戶識別要遵循的程序中有“兩公示一比對一公告”。“兩公示”指村級評議公示和鄉鎮審核公示;“一比對”指縣級對鄉鎮上報的數據進行比對;“一公告”指縣級對鄉鎮上報數據比對審核完成后在行政村進行一次公告。具體識別程序:(一)向村委會提交《貧困戶申請書》。(二)確認識別對象。村“兩委”根據入戶調查服務情況,集體研究確定,然后與申請農戶進行對接,符合貧困戶條件確認為識別對象。(三)入戶核查。對確認的識別對象,由駐村工作隊或鄉鎮包村干部、村干部對收入和“兩不愁、三 保障”情況進行核查。(四)村級評議公示。行政村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對識別對象進行民主評議,村委會公示(時間5天) 無異議后,由村“兩委”報鄉(鎮)黨委、政府審核。(五)鄉鎮審核公示。鄉(鎮)黨委、政府進行審核,由鄉(鎮)政府在行政村公示(時間5天)。無異議的,將擬定貧困戶名單報縣扶貧開發工作領導小組復審。(六)縣級比對公告。縣級扶貧開發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財政、公安、民政、住建、國土、工商等單位進行數據比對、核查,將確定的貧困戶名單在行政村公告。(七)采集貧困戶信息,錄入建檔立卡信息系統
貧困村退出標準:以綜合貧困發生率低于2%為主要衡量指標,統籌考慮村內基礎設施、基本公共服務、產業發展、集體經濟收入等綜合因素。以下6項指標全部達標后退出:
(1)綜合貧困發生率低于2%;
(2)通硬化路;
(3)通動力電;
(4)實現安全飲水;
(5)人居環境干凈整潔;
(6)具備基本公共服務設施。
貧困戶退出標準:貧困戶退出以該戶年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國家扶貧標準,吃穿不愁,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為衡量標準。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達到或超過國家扶貧標準的地區,納入低保的貧困家庭,且穩定實現“兩不愁、三保障”的視為脫貧人口。以下6項指標全部達標后退出:
(一)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國家扶貧標準,確保吃穿不愁;
(二)有明確的脫貧路徑和具體的幫扶措施;
(三)實現安全飲水;
(四)實現住房安全;
(五)義務教育階段無輟學學生;
(六)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年度貧困線(人均純收入)
1.識別標準:2014年2800元:2015年2855元;2016年2952元;2017年3200元(相當于2010年2300元不變價)。
2.退出標準:2016年按3026元,實際按3100元掌握。2017年按3200元。
政策包:貧困戶“精準扶貧優惠政策證冊包”資料包括①“五證一冊”,即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證、低保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農業綜合補貼證和扶貧手冊。②貧困戶個人有效證件(殘疾證、戶口本、身份證等)。③政策明白紙。包括產業扶貧、易地搬遷、生態保護、醫療保障救助、教育扶貧、社會幫扶、危房改造、金融扶貧政策等。④資產收益扶貧股份股份合作協議書或股權證。⑤《貧困戶月收入帳》⑥貧困退出入戶核查表。⑦精準扶貧結對幫扶“連心卡”、結對幫扶走訪記錄本(藍皮)、公示牌⑧易地扶貧搬遷戶農戶與鄉鎮簽訂的搬遷協議。
主要致貧原因(13個)“六因、五缺、一落后、一不足”:因病、因殘、因學、因災、因婚、因喪、缺土地、缺水、缺技術、缺勞動力、缺資金、交通條件落后、自身發展動力不足。
1.因病:長期有重病患者在家,醫療費用支出超過家庭負擔能力,導致家庭實際生活水平低于國家扶貧標準。
2.因殘:因治療家庭成員重大殘疾造成花費超過家庭支付能力或因家庭主要勞動力因故致殘導致家庭實際生活水平低于國家扶貧標準。
3.因學:指家庭成員的教育支出(一般指高等教育)明顯超出家庭負擔能力,導致家庭實際生活水平低于國家扶貧標準。
4.因災:遭遇重大自然災害或家庭發生重大變故、事故造成嚴重財產損失,導致家庭實際生活水平低于國家扶貧標準。
5.缺土地:家庭收入主要依靠農業(特別是種植業)的農戶,因缺少土地或土地無法從事農業生產,造成家庭缺少主要收入來源。
6.缺水:水量不足或水質不符合飲用水衛生標準,取水距離較遠。
7.缺技術:由于勞動力文化素質低,缺少發展產業或就業的基本技能,導致家庭無法通過發展產業或就業產生穩定收入。
8.缺勞動力:指家庭主要勞動力成員因病、因殘、因老喪失勞動力,或家庭缺少處于成年勞動力年齡階段的成員導致家庭缺少穩定收入來源。
9.缺資金:主要指有意愿發展產業的農戶,因缺少必要資金無法實現有效收入,導致家庭實際生活水平低于國家扶貧標準。
10.自身發展動力不足:主要指家庭主要勞動力因主觀能動性發揮不足,自身懶惰,缺乏上進心,不愿通過發展產業、從事就業改善生活條件增加收入。
11.交通條件落后:俗話說:“要想富先修路”,交通條件落后制約當地的經濟發展。12.因婚。13.因喪。
常見的幫扶措施:
1. 醫療幫扶:落實醫療救助政策,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商業保險、協助申請辦理大病救助、一站式報銷、分類救治、先診療后付費等;
2.務工就業幫扶:介紹貧困戶戶主或家庭成員,到企業務工,提供就業崗位;
3. 技術培訓幫扶:培訓貧困戶戶主或家庭成員,學習養殖技術或種植技術,發展養殖或者種植產業,增加收入;培訓學習駕駛技術;培訓學習木工、瓦工、鋼筋工、鉗工等技術;培訓學習其他加工技術,增加就業機會,脫貧致富;
4.金融貸款幫扶:幫助協調貸款,發展產業,增加收入;
5.政策幫扶:協助申請辦理低保或特困幫扶,爭取危房改造資金;
6.土地流轉幫扶:通過土地流轉,提高土地收益,增加收入;
7.產業幫扶:光伏產業、種植合作社、養殖合作社、扶貧微工廠,讓貧困戶參與務工或入股融入發展產業的方式,增加收入;
8 .加入電商幫扶:發展農村淘寶,在網上進行買賣交易;
9.旅游農家樂幫扶:依托壩上旅游資源發展農家樂旅游項目;
10.教育幫扶:保證貧困戶家庭孩子不是因為自身原因而輟學或畢業后幫其聯系工作,協助申請“雨露計劃”、“生源地貸款” ;
11.創業幫扶:幫助貧困戶策劃論證適合自身發展的項目;
12.基礎設施幫扶:改善貧困戶生產生活條件,例如打井、鋪設高壓線到機井、村莊修路等。
致貧原因與幫扶措施——精準幫扶:
1.因病、因殘——醫療幫扶+產業幫扶+政策幫扶+土地流轉幫扶: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商業保險、協助申請辦理大病救助等;光伏入股;五保低保、危房改造等;土地流轉增加收入等。
2.因學——教育幫扶+產業幫扶:保證貧困戶家庭孩子不輟學或畢業后幫其聯系工作;如“兩免一補”、“三免一助”、“雨露計劃”、“生源地助學貸款”等;種養殖、扶貧微工廠等。
3. 因災——捐助慰問幫扶:志愿幫扶、社會捐助、民政救濟(屬于臨時性的救助);
4.缺技術——技術培訓幫扶:培訓家庭成員,學習養殖、種植技術,發展養殖或者種植產業,增加收入;培訓學習駕駛技術;培訓學習木工、瓦工、鋼筋工、鉗工等技術;培訓學習其他加工技術,增加就業機會,脫貧致富。
5.缺土地——就業+產業+創業幫扶:介紹家庭成員到企業務工,提供就業崗位;入股光伏、種養殖合作社、扶貧微工廠,讓貧困戶參與務工或入股融入發展產業的方式,增加收入;幫助貧困戶策劃論證適合自身發展的項目,例如磨豆腐、賣豆芽、炸油條、擺地攤、小規模經營商店等;
6.缺水——基礎設施幫扶+易地扶貧搬遷幫扶:改善貧困戶生產生活條件,例如打井、鋪設高壓線到機井;易地扶貧搬遷。
7.缺勞動力——土地流轉幫扶+產業幫扶+政策幫扶:土地流轉增加收入;入股光伏;協助申請辦理低保或特困供養等。
8.缺資金——金融貸款幫扶:幫助協調貸款,發展產業,增加收入。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對脫貧攻堅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按照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實行“省負總責、市抓推進、縣鄉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公開透明、群眾認可,嚴格標準,規范程序,用“繡花”功夫扶真貧、脫真貧、真脫貧,確保貧困退出納入結果經得起歷史和人民群眾的檢驗,為2020年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打下堅實基礎。
二、工作內容
(一)貧困人口動態調整
1、貧困人口退出管理。以戶為單位,凡經過幫扶和自身努力,年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省扶貧標準,且吃穿不愁,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和飲水安全有保障的貧困戶,嚴格按照《xx省貧困人口動態調整管理辦法》(以下稱《辦法》)規定的“一評議一公示一公告一告知”程序實施退出,并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標注為“脫貧”,脫貧時間標注為2017年。同時,要對照《辦法》所列8種不能退出的情形,逐一進行評議審核,確保貧困退出質量。
以往年度已脫貧和2017年底未脫貧人口,參照前期調查摸底情況及信息比對結果,結合貧困戶實際情況,對致貧人員自然減少、經過幫扶或自身努力,戶年人均純收入已達到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水平,或明顯不符合貧困標準群眾意見較大的農戶,經民主評議,本人認可,可在系統中按相應年度標注“已脫貧(不再享受政策)”。
2、新納入貧困人口及返貧人口管理。各社區、村街要將符合《辦法》規定貧困標準和條件,但仍“應納未納”的貧困人口,以及以往年度標注脫貧又返貧的貧困人口,嚴格按照《辦法》規定的“兩評議兩公示一比對一公告一告知”程序認定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或返貧人口,切實做到“應納盡納、應扶盡扶”。
新納入貧困人口應重點關注低保人口、外出務工人口、新入戶籍和無戶籍人口、“回頭看”清退不當的貧困人口、因病因殘因災等突發原因造成的支出型貧困人口以及雖然收入超過省扶貧標準但“三保障”問題未解決的人口。
返貧人口應重點關注戶年人均純收入達不到省扶貧標準或雖然收入超過省扶貧標準但沒有實現“兩不愁三保障(包括安全飲用水)”的人口,關注因病因殘因災等突發原因造成支出型貧困的人口等。
3、貧困人口自然增減管理。對貧困戶成員因出生、嫁入、遷入等原因增加的,及時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作自然增加處理。對貧困戶成員因死亡、嫁出、遷出、判刑收監等原因減少的,及時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作自然減少處理,并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銷號。
(二)審計督查及建檔立卡數據核準發現問題整改
各社區、村街要對今年以來審計部門審計,省扶貧辦審計調研、交叉檢查、第三方評估以及建檔立卡數據清洗核準發現的問題,舉一反三,認真組織核查,對核查屬實的問題進行認真整改,并上報街道扶貧辦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做相應的標注調整,調整后的數據作為2017年底的數據。
(三)建檔立卡信息采集錄入
貧困戶、返貧戶、脫貧戶信息采集;新納入貧困戶信息采集;貧困戶家庭成員自然變更信息采集。
農戶家庭收入等情況計算周期為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三、工作步驟和進度安排
2017年扶貧對象動態調整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根據要求,分以下四個階段開展工作。
(一)動員培訓階段(2017年11月5日前完成)
省扶貧辦11月1日召開視頻培訓會議,直接培訓部署到街道;縣扶貧辦11月3日對街道分管負責人、扶貧業務人員進行培訓;街道必須在11月5日前對第一書記、脫貧責任人、社區及村街干部全部培訓一遍。
(二)信息采集階段(2017年11月10日前完成)
1、貧困戶信息采集。包括貧困戶、脫貧戶、返貧戶和新納入戶。由2人以上進行入戶采集,形成貧困戶和脫貧責任人簽字的入戶調查記錄(不能書寫的,寫明代簽人)。貧困戶、返貧戶、脫貧戶通過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打印《貧困戶信息對照表》,入戶核實采集發生變化的信息;返貧戶要采集“返貧原因”。新納入貧困戶使用《貧困戶信息采集表》(附件1);貧困戶家庭成員自然變更信息分別使用《貧困戶家庭成員自然增加情況表》(附件2)和《貧困戶家庭成員自然減少情況表》(附件3)采集。
新納入貧困戶、返貧戶,要由農戶自愿提出申請。申請書由本戶自己手寫申請,不再采用統一的打印模式。
2、公布相關采集信息。社區、村街和脫貧責任人提出貧困戶動態調整名單,包括脫貧戶、清退戶、新納入貧困戶和返貧戶。
(三)評議審核和公示公告階段(2017年11月30日完成)
1、社區、村街和脫貧責任人根據采集貧困戶信息,2017年11月11日前組織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對貧困戶動態調整名單進行民主評議,確定該村預脫貧戶、清退戶、新納入貧困戶和返貧戶名單。經社區、村街和脫貧責任人核實、貧困戶認可,在村內進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7天,11月17日前完成),無異議后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脫貧戶、清退戶履行“一評議一公示一公告一告知”程序,新納入貧困戶、返貧戶履行“兩評議兩公示一比對一公告一告知”程序。
2、脫貧戶、清退戶經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抽查審核,符合退出條件的,在村內公告(公告期5天),無異議后告知脫貧戶、被清退戶。
新納入貧困戶和返貧戶經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審核,確定全街道貧困戶名單,在村街進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7天,11月24日前完成);無異議后,街道匯總報縣扶貧辦復審,以縣為單位與公安、住建、財政、人社、工商、農機和銀行、證券、保險監管機構等部門(單位)信息進行比對,把疑似問題反饋給村、戶,進行第二次民主評議,確認無異議后進行公告(公告期5天,11月29日前完成),無異議后告知貧困戶。
3、組織開展貧困戶信息錄入工作(12月15日前完成)。
(四)檢查驗收階段(2017年12月26日前完成)。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扶貧動態調整和建檔立卡信息采集錄入后,街道扶貧辦要搞好自查驗收,收集整理各種采集表、公示公告等相關資料,完善紙質《貧困戶檔案》及清退、自然增減等臺賬。
2、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組織對貧困戶退出工作進行檢查驗收。重點檢查動態調整質量,民主評議、公示公告、檔案資料等內容。
3、做好迎接省、市、縣檢查驗收準備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貫徹落實到此次動態調整工作的全過程,堅持較真碰硬。各社區、村街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認真組織制定工作計劃,及時調度工作進度。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將加強督導檢查,督促各社區、村街落實主體責任,確保人員力量組織到位,工作安排部署到位,廣泛動員群眾參與,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二)堅持實事求是。將質量放在首要位置,無論是納入還是退出,不能單純強調規模和數量,要堅持實事求是,真窮就真幫,穩定脫貧的就真退,實在困難今年難以退出的,要放在下年繼續幫扶。信息采集要真入戶,內容要真實。民主評議參會人員要有代表性,做到真評真議。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抽查審核要有具體方案和結果,不能大而化之。信息比對結果要反饋給村、戶,不能簡單化、“一刀切”,確保貧困納入退出經得起歷史和人民群眾檢驗。
(三)規范標準程序。今年動態調整要嚴格按照《辦法》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執行,以“兩不愁三保障(包括安全飲用水)”為核心標準,對《辦法》規定的不得納入和退出的各種情形,要逐項對照,嚴格把關。符合貧困人口條件的,要全部納進來,確保應納盡納,達不到標準的一個都不能退出,確保脫真貧、真脫貧。已經脫貧的,要堅持“脫貧不脫政策”、“脫貧不脫保”,以往脫貧人口中,經核查凡是達不到標準和脫貧不穩定的,要全部返貧繼續幫扶。
(四)嚴把數據質量。各社區、村街要用“繡花”功夫做好今年動態調整和信息采集錄入工作,對每條信息、每個數據都要嚴格把關,切實從源頭上提高數據質量。對以往系統數據要在前期反復核準清洗的基礎上,按照“零差錯”要求,根據近日分解到村、戶、人的疑似問題清單,連同今年以來審計、督查等渠道發現的所有問題,認真組織核實、校正、整改,將系統中的錯誤信息、重復信息、不準不實信息,在此次動態調整中一并解決,不能把問題帶到下一年。
廣東省農村扶貧開發條例全文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農村扶貧開發,加快農村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脫貧致富,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推進統籌城鄉發展和社會和諧,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農村扶貧開發。
本條例所稱農村扶貧開發,是指國家機關和社會各界通過扶持產業發展,完善基礎設施,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和教育、醫療、衛生條件,提高人口素質,開展技能培訓,促進轉移就業等措施,幫助農村貧困地區及貧困人口提高自我發展能力、實現脫貧致富的活動。
第三條 農村扶貧開發應當遵循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自力更生的原則,推進農村地區科學發展。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的農村扶貧開發工作,并建立工作目標責任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扶貧開發主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農村扶貧開發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農村扶貧開發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明確農村扶貧開發的工作機構和人員。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把農村扶貧開發納入本行政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制定專項農村扶貧開發規劃。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其他專項發展規劃,應當與本行政區域專項農村扶貧開發規劃相銜接。執行上述規劃時,應當優先安排農村貧困地區建設項目。
第六條 每年六月三十日為廣東扶貧濟困日。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扶貧濟困活動,鼓勵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積極支持農村扶貧開發。
第二章 扶貧開發對象
第七條 農村扶貧開發以貧困戶和貧困村為對象。
農村扶貧標準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第八條 農村扶貧開發對象中的貧困戶,是指年人均純收入低于農村扶貧標準、有勞動能力和勞動意愿的農村家庭,包括有勞動能力和勞動意愿的農村低保對象。
第九條 農戶申請為貧困戶的,由村民委員會對申請人的收入等情況進行核實并召開村民大會或者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評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后報縣級人民政府確定,并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扶貧開發主管部門備案。
評議、審核結果應當在農戶所在地村民委員會和村民小組公示。公示期間,村民提出異議的,村民委員會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進行調查、核實,情況屬實的,應當予以采納。不予采納的,應當公開說明理由。
第十條 貧困村的確定由村民委員會申請,經鄉鎮、縣、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逐級審查后,報省人民政府扶貧開發主管部門批準并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不低于省貧困戶、貧困村標準,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總體水平制定本市貧困戶、貧困村標準。
第十二條 貧困戶經幫扶后年人均純收入超過本行政區域農村扶貧標準且有穩定收入來源,貧困村經幫扶實現幫扶目標任務的,應當認定為脫貧。
第三章 扶貧開發措施
第十三條 實行發達地區、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定點幫扶貧困村、貧困戶制度。
省人民政府扶貧開發主管部門應當統籌提出幫扶方案,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承擔定點幫扶任務的發達地區、國有企業等有條件的單位每年安排一定的資金、項目、人力,其他單位每年籌措一定的資金、安排人力,扶持被幫扶貧困地區、貧困村發展經濟和社會事業。
第十四條 實行農村扶貧定點幫扶的,幫扶方和被幫扶方應當訂立幫扶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幫扶方應當制定幫扶計劃,按照計劃完成幫扶任務。被幫扶方應當主動配合完成幫扶計劃。
扶貧開發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幫扶檔案,實施動態監測管理。
第十五條 鼓勵金融機構擴大扶貧開發專項貸款的發放范圍和貸款規模,探索金融業參與農村扶貧開發的新途徑。
第十六條 鼓勵和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到貧困地區投資基礎設施建設、興辦工商企業和發展教育、文化、廣播、電視、醫療衛生等事業,以及從事科技推廣、人才引進、人員培訓、勞務輸出等活動。
第十七條 鼓勵和支持社會中介組織開展扶貧項目策劃、貧困人口統計、經濟數據分析、咨詢服務等專業性活動。
第十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扶貧濟困宣傳活動,鼓勵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捐款捐物支持農村扶貧開發。
第十九條 對勤勞思富的貧困戶和貧困村,應當優先予以扶持。
第二十條 鼓勵貧困戶自主創業、貧困村發展集體經濟。對從事工商業經營的,按照國家規定給予稅費等優惠。
第二十一條 實行農村扶貧開發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上級人民政府應當將農村扶貧開發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作為對下一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及其負責人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縣及鄉鎮人民政府開展扶貧開發工作措施得力、脫貧率高、成績突出的,由省人民政府給予表彰。
第二十二條 對農村扶貧開發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熱心捐助的單位和個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授予榮譽稱號。
第二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開展勤勞致富光榮宣傳活動,增強貧困戶、貧困村脫貧致富的信心,引導貧困戶、貧困村積極脫貧。
貧困戶和貧困村被認定為脫貧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予以表彰和獎勵,鼓勵貧困戶和貧困村向其學習,通過廣播電視等各種方式宣傳其自力更生的脫貧事跡,弘揚脫貧致富光榮的社會風尚。
第四章 扶貧開發資金
第二十四條 農村扶貧開發資金包括:
(一)財政專項扶貧資金;
(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社會組織定點扶貧資金;
(三)金融機構扶貧開發專項貸款;
(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扶貧資金;
(五)其他用于農村扶貧開發的資金。
第二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農村扶貧開發資金列入年度財政支出預算,并建立與本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財政扶貧資金增長機制。
第二十六條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社會組織定點扶貧資金重點用于改善貧困村、貧困戶的生產和生活條件、發展扶貧產業、開發人力資源、培訓貧困農民勞動技能、移民扶貧。
扶貧開發專項貸款重點用于扶持貧困戶發展生產、扶貧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連結貧困戶發展生產以及支持貧困戶危房改造和貧困村的基礎設施建設。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扶貧資金應當按照捐贈者的意愿使用。
第二十七條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分配應當依據貧困地區自然條件、基礎設施狀況、貧困人口數量、農民收入情況、資金使用效益等因素合理安排。對資金使用效益好的地區,可以適當傾斜。
分配方案由扶貧開發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提出,報同級人民政府審定。
第二十八條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投資的農村扶貧開發項目由村民委員會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申請書應當列明項目對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涉及貧困人口的數量、增收效果等內容。鄉鎮人民政府核實后,經縣級人民政府扶貧開發主管部門會同發展改革等部門審查,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投資的農村扶貧開發項目經批準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報原批準機關同意。
第二十九條 定點扶貧資金的使用,由承擔扶貧開發項目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社會組織與扶貧開發項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商定。
第三十條 各級財政部門和農村扶貧項目承擔單位應當設立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專賬,并按照財務管理制度管理。
第三十一條 農村扶貧開發資金應當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或者侵占。
農村扶貧開發資金應當按照扶貧開發項目進度及時撥付,不得以現金形式直接支付給扶貧開發對象。
第三十二條 扶貧開發主管部門應當會同財政等部門,建立健全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考核制度,定期對資金使用績效進行考核評價。
第三十三條 農村扶貧開發資金使用計劃和實施情況每年應當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個人大額捐贈資金的使用情況應當向捐贈人反饋。公示內容包括:扶貧開發項目名稱、實施單位及責任人、項目內容、項目地點、投資規模、完成時間及扶貧資金數額等。
扶貧開發主管部門應當公開受理電話和電子信箱,接受社會監督。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四條 縣級人民政府扶貧開發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對農村扶貧開發項目實施監督管理。
第三十五條 扶貧開發主管部門監督檢查扶貧開發項目時,被檢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并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第三十六條 財政、審計、監察部門應當依法對農村扶貧開發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第三十七條 農村扶貧開發項目應當實行項目責任制、合同管理制。
項目承擔單位負責農村扶貧開發項目的組織實施,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建立項目檔案。
第三十八條 大中型農村扶貧開發工程項目應當建立管護制度,明確工程管護主體和管護責任。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變賣或者毀壞扶貧開發項目的設施、設備和資產。確需處置的,應當由村民大會通過,并經幫扶單位和縣級人民政府扶貧開發主管部門同意。
第三十九條 貧困村村民及其推選的代表有權對本村扶貧資金使用情況及使用效益進行監督。
第四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進行舉報。有關單位應當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并依法予以處理。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 采取弄虛作假手段,騙取農村扶貧開發優惠待遇的,由有關部門取消其獲取的優惠待遇,獲取經濟利益的,依法予以追回,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四十二條 承擔農村扶貧開發工作任務的單位和個人不履行職責,未完成農村扶貧開發任務,造成不良影響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扶貧開發主管部門予以批評,責令限期完成,并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截留、挪用或者侵占農村扶貧開發資金的,由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擅自占用、變賣或者毀壞扶貧開發項目的設施、設備和資產的,由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五條 扶貧開發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條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農村扶貧開發扶貧是為幫助貧困地區和貧困戶開發經濟、發展生產、擺脫貧困的一種社會工作,旨在扶助貧困戶或貧困地區發展生產,改變窮困面貌。
截至20xx年底,我國還有5630萬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主要分布在832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以下統稱貧困縣)和12.8萬個建檔立卡貧困村,多數西部省份的貧困發生率在10%以上,民族8省區貧困發生率達12.1%
一、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中全會、三中全會和省委十四屆六次全會精神,按照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工作要求,精準認定對象,加大財政投入,強化工作舉措,扎實推進2020年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努力完成脫貧攻堅中住房安全保障重要任務,為圓滿完成全省“五年決戰同步小康”戰略部署奠定堅實基礎。
(二)主要任務
2020年,農村危房改造主要是建檔立卡貧困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等四類對象危房改造任務。鼓勵各地根據實際自行提前實施任務,并強化措施、科學組織,確保年底前保質保量完成任務,幫助困難群眾解決安居問題。
(三)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村委主導、農民主體。各村主導工作實施,要加強領導組織,整合資源,形成工作合力。廣大農民群眾是農村危房改造的實施主體,要充分尊重群眾意愿,使其主動、積極建設美好家園。
二是堅持對象精準、重點突出。補助對象必須精準識別,不符合政策條件的堅決甄別剔除,切實幫助真正困難群眾解決住房安全保障問題。重點支持有脫貧任務的困難農戶改造危房,對特困戶在總量明確前提下,統一規劃、分批實施、兜底解決。
三是堅持因地制宜、經濟節約。在保證質量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廣低成本建造和加固改造技術,提倡就地取材,提升改造住房的經濟性。在建設標準上做好管控指導,引導農戶量力而行,摒棄攀比、浪費陋習。
四是堅持資源整合、提升成效。加強農村危房改造工程質量,實現安全居住基本目標。在此基礎上,優化完善房屋結構和功能設計,統籌整合基礎設施投入和項目配套,優化人居環境,提升工作整體效益。
二、主要政策
(一)政策范圍
農村危房改造范圍為農村地區。風景名勝區要按照村鎮規劃建設管理職能及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實施農村危房改造任務。
(二)補助對象標準
補助對象必須是戶口為農村地區、家庭經濟困難、住房困難的居民。具體是:
1、根據經濟貧困程度分為四類。指建檔立卡貧困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分別由扶貧、民政、殘聯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能認定,并填寫《危房改造對象認定表》相關內容。2、根據住房情況分為危房戶和無房戶。危房戶是指農村住房經技術鑒定為C、D級危房、且無其他自有房屋的農戶(D級為整棟危房,C級為局部危房)。房屋危險程度由縣級建設主管部門組織工作人員上門入戶認定,并填寫《危房改造對象認定表》相關內容。無房戶指無自有房屋可居住的農戶。無房情況由農戶自報、“三榜公示”、房管部門核查等多項措施相結合認定。
(三)改造要求
1、改造方式。擬改造的農村危房經鑒定為D級危房農戶和無房戶的應安排新建;鑒定為C級危房的必須維修加固(拆除新建的不得安排補助)。新建房屋堅持就地就近建設,并以分散分戶改造和以農戶自建為主,也可選擇在集鎮建房。農村危房改造建房戶較多的地方可規劃集中建房。自行實施改造確有困難的,可通過政府和村集體實施代建或“交鑰匙工程”,或者統建農村集體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繕加固現有閑置公房、置換或長期租賃村內安全的閑置農房等方式,兜底解決自籌資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極弱等特別貧困戶住房安全問題。
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不得用于支持購買城鎮商品房,不得用于敬老院建設,不得以任何名義進城進園區集中安置。享受了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移民搬遷政策的,不得列為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
2、改造標準。C級危房改造,必須在對危房主要危險構件全部甄別鑒定完成的前提下,逐項實施維修加固,切實解決其質量安全問題,確保加固改造后房屋達到15年以上安全期限。D級危房拆除重建,要在確保質量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積和總造價。新建房屋建筑面積和占地面積不得超過相關規定。建筑層數控制在一層,建筑面積最大不得超過110平米;原址重建宅基地面積不足60平米的可建兩層,但總建筑面積不得超過110平米。超出此范圍的不得享受補助政策,并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3、兜底保障解決特困農戶安居問題。各地要進一步加大對農村危房改造對象的幫扶力度。對于完全無經濟能力和勞動能力、不能自建房屋的特困戶,政府必須切實擔負責任、實施兜底保障。一是健全完善兜底保障機制。各地可因地制宜、結合實際,采取如“交鑰匙”工程、盤活利用集體閑置公房、置換或長期租賃村內閑置農房等切實可行的多種措施,實施住房兜底保障,幫助特別困難農戶解決安居問題。保障房屋農戶無償享有“使用權”,村集體要加強管理。二是嚴格兜底保障標準。兜底保障措施應解決農戶的基本安居需求。對政府或集體實施“交鑰匙”工程要明確建筑面積要求:1至2人戶住房建筑面積不得超過40平米,3人以上戶不得超過60平米。同時,要有住宿和生活功能齊全的獨立空間,水電安裝到位,達到基本裝修標準。盤活利用集體閑置公房和的置換或長期租賃村內閑置農房,要做好修繕加固和功能改造,確保質量安全和使用需求。
(四)資金撥付
1、補助標準。根據不同對象類型、不同改造方式等不同情況,參照我省2020年度四類重點對象分類補助標準如下:
對于新建房屋的,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和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每戶補助不低于2.2萬元;對屬于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每戶補助不低于2萬元;確無經濟能力和勞動能力的,要列為重點幫扶對象,進一步提高補助標準,必要時采用“交鑰匙工程”等兜底保障方式,切實解決其最基本住房安全問題。對于維修加固房屋的,每戶補助不低于5000元。另2020年省出臺危房改造標準后以省定為準。
傳統村落、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其他風貌管控重點區域的維修戶,補助標準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酌情提高。按照上述標準安排資金后仍有結余的,應將其追加安排補助建檔立卡貧困戶等特別困難農戶,不得結轉用于其他項目或下一年度任務。
2、資金撥付。各地要根據各自實際規范補助資金撥付。新建房屋的,補助資金要明確分階段撥付比例(建檔立卡貧困戶補助資金撥付次數不得超過兩次),經工程驗收合格后撥付到戶。在撥付程序上,應由建設部門定期將核定的補助對象及補助資金進度款數額報送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及時將補助資金直接撥付到補助對象“一卡通”賬戶。由村委會和補助對象簽訂協議實施“交鑰匙”工程或代建(加固維修)的,補助資金可由縣財政撥付至協議指定的第三方賬戶。
三、工作流程和時間節點
(一)明確任務、分解計劃。市里下達2020年危房改造計劃任務和實施方案后,各地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相應實施細則,并將任務逐級分解到村、組。
(二)精準識別、確認對象。有農村危房改造意愿的農戶,自愿向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按照村評議、鄉復核、縣級審定的“三級認定”和縣鄉村“三榜公示”程序,對其貧困類型和居住房屋危險等級等情況進行核查,篩選出初步名單,填寫《危房改造對象認定表》。其中,扶貧、民政、殘聯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對四類困難群眾補助對象的相應身份類型進行認定,住建部門要對申請改造對象的住房安全情況進行鑒定,并在《危房改造對象認定表》中分別予以確認。各地要規范簡化危房鑒定和對象認定程序,經核查初步符合相關要求的,由縣級政府牽頭協調相關部門進行信息聯審,確保對象精準。名單確定后,需與建房對象簽訂協議,明確自覺履行遵守規劃審批要求和拆除危房、騰退宅基地等責任義務。
(三)科學施工、狠抓進度。對象確認后,要督促農戶抓緊確認施工方案、進入開工階段。期間,縣級建設主管部門、鄉鎮政府將進行施工的組織調度和質量安全巡查指導,4月7日前全面動工,5月31日前必須全面完工,確保6月30日前全面入住。
(四)檢查驗收、總結工作。各村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完成后,要在6月30日前組織驗收,按照工程檢查情況填寫《農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設要求驗收表》。驗收合格并完成資金撥付的房屋,要在顯著位置懸掛有“政府援建”字樣和“民心圖案”的長方體標識牌。標識牌尺寸為28cmx20cm,材料為銅質或鈦金,字體及圖案為紅色,在標識牌右下方標注“二○一九年”,掛牌所需費用由縣級財政承擔。春節后,省直部門將組織對各縣(市、區)年度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省級檢查驗收和績效評價,并根據檢查情況形成省級績效評價通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對象認定管理。各地要在此前建立四類困難對象臺賬的基礎上,按照相關政策標準、認定程序,對補助對象進行核定把關。農戶有鑒定房屋要求的,住建部門要主動上門鑒定。對老幼體弱、知識水平低下的特別困難農戶,鄉村干部要主動上門宣傳農村危房改造政策,在個人申請的基礎上優先安排,確保符合條件的不漏一戶。在縣級認定環節,縣級政府要牽頭協調公安、房管、車管、工商等相關部門進行信息補充聯審,并由縣級審計部門進行事前審計、確定最終補助對象名單。將享受過其他住房政策、另有自有住房的取消補助資格,對四類對象中發現名下有非小型生產用車輛、擁有規模以上工商企業產權或注冊其法人的農戶商請相關部門核定其對象身份類型,精準確認補助對象。年度脫貧的危房改造戶,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需向扶貧部門提交《退出貧困對象住房情況審核認定表》。
(二)加強資金運行管理。各地要按照《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省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嚴禁截留、擠占、克扣、挪用、套取補助資金。紀檢監察和審計部門要加大對補助資金運行的監督檢查,對于查處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嚴格執紀問責,典型案例要進行通報,確保資金安全運行。
(三)加強質量安全管理。質量安全是農村危房改造的重點,工程施工要嚴格執行建筑工程相關技術規范。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發揮職能作用,通過編撰圖集、技術推廣、工匠培訓等方式引導提升農村危房改造技術水平,重點加大對加固改造技術的技術推廣和監管指導,切實提高農房加固改造后質量水平、確保達到15年安全年限。另外,各地要加強農村建房管理隊伍建設,逐步建立農村建筑工匠執業資質和質量安全責任終身負責制,維修房屋要鑒定報告中主要危險部位、構件等內容在房屋顯要位置掛牌公示,以備檢查工程維修加固情況。通過加強完善農村危房改造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機制,實現全面覆蓋、精準到位、便捷高效的質量安全檢查,做到問題及時發現及時整改。新建房屋檢查情況要填寫《農村危房改造建房質量檢查表》,維修加固房屋檢查情況要填寫《農村危房加固改造質量安全檢查表》,并歸入農戶檔案。抗震設防烈度較高地區,市、縣建設部門要嚴格執行《農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試行)》,落實抗震設防要求。
(四)加強建筑風貌管理。加強村莊建設規劃編制,將農村危房改造等與鄉村振興戰略、傳統村落保護、客家民居建設、村莊治理等相結合,并從規劃層面合理配置道路、供水、沼氣、環衛等基礎設施,另外將農村危房改造與新農村建設、水利、交通、農業等項目進行統籌整合,提升人居環境水平。在農房單體建設上,要做好戶型和外觀設計引導,體現特色家園、致富田園、生態庭園、文化樂園、和諧鄉村的良好風貌。在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審批管理上,要出臺包含規劃選址、建筑朝向、外觀結構、層數面積等審批內容,體現風貌管控要求。縣、鄉規劃建設管理部門要根據相關情況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審批登記手續,建立審批發證臺賬,規劃審批內容要在現場掛牌公示并做好后續規劃實施監管。此外,要嚴格執行農村“一戶一宅”政策,新房建成后原有舊房要限時拆除。
(五)加強工作信息公開。各級要主動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渠道向社會公開農村危房改造政策內容、操作程序、對象審批、實施結果等信息。要編撰政策宣傳冊,組織人員進村入戶主動宣傳。要建立公開省、市、縣、鄉四級農村危房改造專線電話,主動接受社會群眾監督、咨詢、申訴,及時解決群眾合理訴求。通過多措并舉,積極營造陽光透明的良好工作氛圍。
(六)加強農戶檔案管理。要按照國家部委和省里的要求,做好農村危房改造農戶紙質檔案管理,實行一戶一檔。檔案資料應包括以下內容:農戶危房改造申請書、省農村危房改造申請審批表(附件1)、農村危房改造對象認定表(附件2)、農村危房改造農戶紙質檔案表(附件3)、《農村危房改造建房質量檢查表》(附件4)、《農村危房加固改造質量安全檢查表》(附件5)、農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設要求驗收表(附件6),農戶(夫妻)身份證、戶口簿和建檔立卡貧困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戶殘疾人等四類對象身份證件復印件,農村危房改造協議(含信息公開、拆舊還基等條款),危房改造前、中、后照片,《鄉村規劃建設許可證》復印件和其他要求所需資料等。檔案資料要逐級管理、專人負責、規范齊整。在此基礎上,做好農戶檔案信息化錄入,確保農戶檔案及時、完整、準確錄入至農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統。民政部門要按照農村危房改造要求,做好災后倒房重建資料收集管理和信息錄入,之后再移交建設部門存檔備查。各地要加強對錄入農戶檔案信息的檢查,提高錄入數據質量。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要加強對農村危房改造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各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辦公室要配備工作人員與辦公設備,落實工作經費。要強化鄉(鎮)政府和村級組織的責任,鎮實行蹲掛點班子成員和干部責任制,責任分工見附件1,采取分片包干、責任到人的辦法,落實責任制。鄉(鎮)政府和村級組織要通過組織鄰里相幫、結對幫扶、投工投勞等措施幫助困難農戶改造危房。對文化程度低、殘疾、老幼體弱等困難農戶,由鄉鎮脫貧攻堅工作站和駐村工作隊員配合村“兩委”人員主動上門做好有關申請事項及后續相關審批、建房、驗收和報賬等事項。
(二)落實管理措施。農村危房改造過程中,凡涉及到的收費項目,除國家明令不能減免的外,要盡量予以減免。要組織好建筑材料的生產、供應和調度,防止發生建材亂漲價現象,并為農民提供建筑材料質量檢測服務,嚴把建材質量關。
關鍵詞:扶貧社;小額信貸;調查
中圖分類號:F830.6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4392(2008)10-0033-04
易縣扶貧經濟合作社,是在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美國福特基金會和孟加拉鄉村銀行的資助下,于1993年10月正式成立的民間社團組織,是全國首家小額信貸扶貧試驗單位。該社借鑒孟加拉鄉村銀行的模式,向貧困鄉村廣泛提供小額信貸服務,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貧困地區融資難的問題,在扶貧到戶、提高扶貧資金的運作效率等方面都進行了有益的嘗試。同時,在它的發展歷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是我們需要關注和認真思考的課題。為此,我們對易縣扶貧經濟合作社的發展情況進行了深入調查。
一、易縣扶貧經濟合作社基本情況
河北省保定市易縣是山區農業大縣,總面積2534平方公里,其中山地面積占85%左右。轄28個鄉鎮(處)、469個行政村。全縣擁有16萬戶, 55.5萬人口,其中農業人口44.7萬人;耕地面積55.3萬畝,人均耕地1.00畝。1986年易縣被列為河北省重點貧困縣,1994年被列為國家實施“八七”扶貧攻堅計劃中的重點扶持貧困縣,2001年再次被列為省扶貧重點縣。
截至2007年底,易縣扶貧經濟合作社先后在易縣14個鄉鎮累計發展中心195個,發展小組3437個,扶貧22959戶,其中婦女受扶持率達到83%,累計發放貸款8479萬元,直接受益人口85714人,在占全縣41%的行政村建立了扶貧社的基層機構。
扶貧社為之服務的128個重點貧困村,占全縣行政村的27.3%;所涉貧困戶2.47萬戶,貧困人口8.9萬人,占128個重點貧困村人口的88.3%。其中,年人均收入低于637元未解決溫飽人口3.5萬人,在637元-882元之間的貧困人口3.2萬人,介于882-1200元之間的低收入人口2.2萬人。在這些貧困村現有農村信用社19家,郵政儲蓄網點9家。近五年,這些金融機構從未發放過農戶貸款。(一)服務對象
扶貧社主要為貧困農戶特別是貧困婦女提供小額信用貸款支持,幫助其發展家庭種養業、手工業等。目前貧困戶的標準為:上年人均收入低于1000元,家庭總資產不超過1萬元,家庭主要成員具有創收能力。2004年后隨著業務的發展和管理的需要逐漸提高了放貸的標準,中等或中等偏下的群體如城鎮下崗職工、待業人員、失地農民都有可以成為承貸主體。
(二)運作模式
扶貧貸款的顯著特點是小額度、短周期。每筆貸款一般在幾百元至幾千元人民幣之間,期限一般在3個月,最長1年。從1993年成立到2008年初,扶貧社小額信用貸款運作模式主要有兩種。模式一是扶貧社成立時就采用的運作模式,由于貸款金額很小,已基本停止采用。模式二是從2004年8月份開始試驗推廣的模式,主要的特點是:
1.成員標準:貧困農戶家庭凈資產不超過兩萬元,上年家庭人均純收入1500元以下,以有創收能力的婦女為主。
2.貸款額度:第一期貸款額度以2000元為上限,如果第一期貸款能夠按時償還,則可得到更大額度的后續貸款。目前第二期以3000元為上限,第三期以后以4000元為上限。
3.小組基金和強制儲蓄:小組基金按貸款額的1%在放款當天一次收清;強制儲蓄是每周按貸款額的2‰交納,在農戶按期還清貸款之后將強制儲蓄退還給農戶。
4.貸款擔保方式:五戶聯保。以5戶貧困戶(主要是婦女)首先加入扶貧社自愿組成小組,直系親屬不得在同一組內。再由6―8個小組組成1個 “中心”。每個中心自己選出小組長和中心主任,實行自我管理,并自己選擇適宜的生產經營創收活動,就可以得到小額度、分階段的持續貸款直至脫貧。小組成員之間互相幫助、互相監督,并負有連帶清償責任,“中心”成員定期定點放款、收款,并對入社社員開展培訓活動。
5.貸款的回收:目前有兩種方式,一是整貸零還、按周還款,全部貸款在50周內還清;二是整貸整還,即按協議還款,最長期限不超過九個月,扶貧社只在每周收取利息、個人儲蓄,本金到期一并歸還,由信貸員每周在中心會議上收取利息。
6.服務進村到戶。所有的貸款申請、培訓、取得貸款以及還款都在農戶所在的社區(村)內完成。
(三)貸款利率及服務費用
農戶與扶貧社簽約時的簽約年利率為8%,但由于償還方式特殊,既有小組基金又有強制儲蓄,而且還每周還款,所以實際利率為年利率16%,較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高,但比民間借貸利率低。扶貧社之所以確定這一利率標準,是基于以下原因:
一是較高利率才能使扶貧資金真正到達村民特別是貧困者手中。貸款利率如果不高或者零利率,貧困社區中各類農戶都會出來爭奪這份“廉價午餐”,特別是那些強勢人群、先富裕起來的人群,有可能利用自己的地位與勢力“霸占”這類貸款,一般的村民尤其是真正貧困農戶往往難以沾邊。
二是較高利率才能解決高違約率問題。低利率將給借款者―個錯覺,即小額信貸用好用壞無所謂。在較高利率的壓力下,貸款者不但要還本,而且要付高利息,因而就使貸款者產生精心經營的壓力與動力,如無特殊“天災”“人禍”,就必須成功。
三是較高利率才能覆蓋小額信貸的高成本。小額信貸的設立,除了支持貧困村民使用貸款發展家庭生產經營增加收入外,還要提供它自己的組織本身運作所需要的成本,包括辦公用品、人員服務費、通信、交通等的支出。如果小額信貸不能通過利息收入覆蓋它與社區共管組織的成本,那么它本身也就不能生存下來。
扶貧社的貸款利率較高但全部執行同一利率。這樣一方面便于扶貧社對貸款管理,防止腐敗現象產生;另一方面,執行同一利率讓承貸感覺到人人平等,杜絕了特權階層的產生。
(四)貸款投放和回收形式
易縣扶貧社共有信貸員20人。除中心社有固定辦公場所外,分社與中心均無固定地點,一般是在村委會。貸款投放方式為集中式放款。
貸款的投放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階段:
貸款申請階段。易縣扶貧社分社信貸員首先對農戶、小組長、中心主任等所有成員進行培訓,使每位成員了解扶貧社的有關規章制度。接下來由需要借款的農戶遞交入社申請書,信貸員對農戶填寫的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填寫農戶基本情況調查表,同時填寫農戶入社申請審批表。入社后的農戶自愿組合,每5戶為一個小組,并由小組內部自己選舉產生小組組長。再由需要借款的農戶填寫借款合同,小組成員在聯保協議上簽字,中心主任同意,信貸員填寫中心貸款申請審批表及調查報告,就可向分社提出借款申請。
貸款審批階段。由分社主任對信貸員填寫的需要借款農戶入社申請審批表、貸款申請審批表、聯保協議簽署意見,并匯總各種申請材料,遞交縣社審批。
貸款發放階段。總社批準后,分社發出貸款通知書。信貸員取款后與中心主任或分社會計到中心放款,并對貸款農戶進行項目再培訓,對有關項目知識掌握情況進行檢查。培訓后,扶貧社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由借款農戶在付款憑證上簽字取款,并登記社員還款記錄本和中心賬目。放款后一周至兩周由分社主任到戶抽查貸款是否落實到項目上。
貸款收回階段。每周信貸員回收貸款本息并在借款人還款記錄本上簽章。信貸員收款后要填寫收款表報分社,分社根據周報表填寫月項目進展表、會計月報表、和業務進展表,每月報縣社一次。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評價
借款人信用評價首先是在互助小組內部完成的。村民采用完全自愿的形式建立小組,并自己選舉產生負責人。一方面,信用程度低、不具備生產能力的人小組是不接納的;另一方面,小組中的各個農戶,還具有互助、互督、互保的義務和責任。這就保證了互助小組內部的的信用。
貸款機構對借款人的信用評價,是建立在小組評價的基礎上,考察小組評價結合農戶自身意愿,貸款人是否具備正常生產能力,項目是否可行,然后決定是否放款。其次通過對借款人實行連續放貸機制,即信用良好的農戶可以得到連續放貸的支持,信貸額度會更高,以此推動農戶建立較高的信用。
(六)可持續性分析
通過易縣扶貧社小額信貸的連續扶持,到2007年底,易縣已有6000多戶貧困戶得到了穩定性脫貧,扶貧社累計實現利潤132.2萬元,可用資金為905.6萬,初步具備扶貧業務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下表反映了最近五年來易縣扶貧社的業務發展情況,從表中我們可以看出貸款農戶逐年增多,累計貸款額也在逐年增加,婦女比重逐年略有下降,但財務指標比較穩健,2006年及2007年資產回報率、資本回報率、經營自負盈虧比率和財務自負盈虧比率都有所增加。
二、易縣扶貧社成功的經驗及發展中的問題
(一) 成功的經驗和啟示
1.正視貧困人口的金融需求,為貧困人口提供金融服務,使利用金融改變山區貧困面貌成為可能。易縣扶貧社以貧困人口尤其是窮困婦女為服務對象,正視窮人的金融需求,以五戶聯保方式來提供貸款服務。此舉不僅給了貧困人口靠自己雙手致富的機會,使窮人有了團隊感,有了互相幫助和督促的愿望,來實現致富目標。更重要的是小額信貸作為一種金融創新使眾多貧困人口享受到了金融服務,提高了對金融的了解,對于我們利用金融來改善山區貧困落后面貌這一做法具有可行性。
2.小組聯保制度降低了信息成本和經營風險,保證了扶貧社的可持續經營。扶貧社實行的“小組聯保”制度,小組成員間相互擔保和相互監督的關系明確,成員間也相互了解,信息不對稱的偏差小,這種針對“鄉村熟人社會”的制度設計,降低了扶貧社掌握借款農戶的基本信用的調查評級成本,也降低了扶貧社的經營風險。
3.每周還款的方式降低了扶貧社的資金回收風險。每周還款的方式是由小額貸款的性質所決定的。一是小額信貸服務的都是貧困地區,村民絕大部分都處于貧困狀態,家庭底子薄,過去幾乎沒有信貸經驗,難以從事大規模的經營活動,只適宜從事那些無風險或小風險、易操作、周期短、見效快的小型項目。二是每周須償還的金額較小,一般都能按期還款,即使貸款戶項目失敗,一般也都發生在貸款期過半以后,大部分貸款本金已收回,降低了資金風險。
4.推行市場化運作模式,有效改善了當地信用環境,實現了扶貧社和農戶的雙贏。科斯的交易費用理論認為正規金融機構不愿為貸款額度小,居住分散的貧困群體提供信貸服務,因為這樣做的成本很高。但扶貧社以高于商業銀行的貸款利率向農民發放貸款,仍受到了農民的普遍歡迎,說明農民也希望利用信貸來改善自己的生存狀況。但是這一市場化的做法,在最初也遇到過很大的困難。
易縣是省級貧困縣,多年接受國家扶貧救濟,在民眾中形成了“扶貧款不用還”的觀念。小額信貸發放初期,由于思維慣性和對小額貸款的不理解,許多借款戶拒絕還貸,一些村的大喇叭甚至宣傳“扶貧貸款是外國人的錢,不用還”,受此影響小額貸款大量沉淀,貸款違約率高達19%,扶貧貸款工作一度陷入絕境。為此扶貧社的領導與員工進行了大量基礎工作,逐戶宣傳解釋,普及金融知識,強化信用觀念、市場觀念,并緊緊抓住農戶聯保這一熟人社會的相互監督手段,促使農民履約還款,保證小額信貸工作的持續開展。到2007年底,該社貸款回收率達到99%,實現了資金的良性循環,農戶也普遍養成了良好的信用習慣,實現了二者雙贏。
(二)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1.后續資金不足,扶貧效果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小額貸款屬于規模經濟,每個中心社資金規模達到190-200萬元時才能有效實現成本的覆蓋,到目前為止,易縣扶貧社資金來源中有孟加拉鄉村銀行與美國福特基金會的捐助、中科院550萬元的軟貸款和歷年利潤滾存,共計905.6萬元,雖初具規模,但“只貸不存”的模式使小額貸款的可用資金量非常受限。
目前易縣規模最大的中心社資金規模僅123萬元,扶貧社資產總規模僅萬元,與規模要求相去遠,急需擴大可用資金。另據調查,農村資金需求量非常旺盛,每戶資金需求在1.5-2萬元之間,而現在扶貧社只能提供戶均1500元的資金,資金滿足程度不高。
2.沒有合法身份,發展受限。由于扶貧社所屬的公益性小額信貸組織還沒有相關的法律和政策法規予以支持,無法確定合法身份,嚴重影響了組織的發展,也影響了機構的籌款,甚至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如在發展過程中扶貧社試圖利用農行資金合作扶貧,但受法律主體地位限制,無法運作。
3.內部風險控制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扶貧社經營管理水平還不高,業務發展中個人傾向性色彩太濃。小額信貸發放初期,信貸員管理資金終端地位不明確,中心主任權力過于集中,曾一度出現中心主任架空信貸員案,大量貸款形成逾期。為此扶貧社在逐筆審查貸款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對信貸流程進行了調整,進一步明確了信貸員作為內部貸款管理終端的地位和作用,減少了中間環節,形成中心主任協助、組長配合下的定點收貸模式,大大改進了原有的管理方式。但扶貧社的組織結構尚未健全,內部管理體系還不完善,突出表現為內部監管部門缺位,機構內部自上而下強有力的監管系統尚未形成,風險控制意識較弱。
三、建議
(一)拓寬融資渠道,保持小額貸款組織的可持續性
正規金融機構可通過參股或批發貸款方式,參與扶貧社發展。2007 年 1 月,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確定了中國農業銀行改革的十六字方針,即“面向‘三農’、整體改制、商業運作、擇機上市”。農行股改后,仍然把發展縣域金融作為重點,但其經營方式與股改前有很大的改變。其中一個重要的變化將是通過開展批發貸款業務、入股其他農村性金融機構成為農村金融的主要力量。因此,農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向農村扶貧社提供貸款或參股,再由扶貧社發放給農民,可達到既服務“三農”,又獲取利潤的雙贏目標,同時也解決了農村扶貧社因只貸不存,造成資金來源短缺的難題。
建議將政府部門的扶貧資金嫁接到扶貧社這種扶貧模式上來,即將每年政府下撥的扶貧資金劃出一部分,撥到扶貧社運作,到期收回。這將大大提高扶貧資金的使用效率。經過試點、運作,條件成熟后可把扶貧資金的大部分用于扶貧社這種農村發展的有效模式。
(二)盡快制定相關法律法規,明確扶貧社的合法地位
有關部門應針對扶貧社的實際情況,盡快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放寬限制,逐步配套相關政策措施,諸如準入條件、利率、稅收等,使其合法化、公開化和規范化,并納入到農村金融體系中加以監管,以增加農村金融服務供給,滿足“三農”多層次的融資需求。
近年來,電子商務為秀山縣打開了通向世界的另一扇“窗”。
通過這扇“窗”,幾乎每個秀山人都能將農產品輸送到大山之外的世界。
“土雞能飛,看這個樣子,土雞蛋也飛得起來。”秀山縣官莊鎮新莊村60多歲的村民洪天軍沒想到,自家的土雞蛋,竟能通過一個叫做“武陵生活館”的電商平臺,“飛”到大山之外。
“雞蛋供不應求,我還得感謝一個人。”洪天軍說。
“一村一人”
洪天軍養了十來只雞,在去年夏天以前,他還常常為賣蛋發愁。
為了賣蛋,洪天軍得走上半個小時,把雞蛋背到集市。
由于患有風濕性關節炎,腿腳不便,洪天軍覺得背上的雞蛋異常沉重。
“走不動了,家里的蛋越堆越多,愁人。”洪天軍說。
2015年7月,“武陵生活館”在新莊村開業。
一些懂電商的村民趕緊把農產品拿到“武陵生活館”出售,但年過六旬的洪天軍對這個新鮮玩意兒并不了解。
“洪大爺,把你的土雞蛋拿到武陵生活館去賣吧。”村里的黨員電商帶頭人楊文主動找到洪天軍。
“怎么賣?”
“我來幫你。”
在楊文的推薦和引導下,洪天軍抱著試一試的想法,把家里的土雞蛋拿到了“武陵生活館”。
“1.68元/個的收購價,比原價漲了一半多。”洪天軍沒想到,不用辛苦進城,不用趕集,就能高價把家里的土雞蛋賣出去。
“現在農產品都不愁銷路,這還多虧了黨員先鋒隊。”洪天軍感慨道。
在秀山縣,像楊文這樣的黨員電商帶頭人基本實現了267個村(居)“一村一人”。
其時,秀山全縣大力建設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統籌推進便民超市、電子商務、金融網點“三進村”工作。
但在農村電商如火如荼發展之際,仍有一些偏遠地區對這個新鮮事物不甚了解,廣大農村尤其缺乏電商人才。
為了邁過這道坎,秀山縣委組織部將農村黨員教育培訓、村后備干部培養和農村電商人才隊伍培養相結合,打通了黨員先鋒隊培養鏈條,著力破解電商隊伍人才荒,讓電商真正深入農村最基層。
點面培養
“通過這次培訓,我的心里總算是有底了。”手捧著農村電商第九期培訓結業證書,梅江鎮八幅村村民吳俊喜上眉梢。
2013年,吳俊退伍回鄉,為了謀生,他干過養殖、做過餐飲,但都失敗了。
“真不知道自己干什么能行!”吳俊對未來憂心忡忡。
2015年9月,他報名參加了村里的電商培訓班。
三個多月的時間里,他對電商從不懂到懂、從懂到會、從會到精,并成功通過結業考試。
2016年初,吳俊加盟“武陵生活館”,開起了自己的電商店,日均營業額達600多元。
“這下總算是找對路子了。”吳俊說。
在秀山縣的廣大農村,通過“點面”結合的電商培訓,培養了一批像吳俊一樣的電商人才。
“點”即將電商培訓納入農村黨員教育培訓的必學課程,根據黨員所處區域、產業結構等情況實施片區培訓、分類教學,并充分運用遠程教育、流動黨校、田間課堂等平臺,送電商知識進村入戶,使基層黨員群眾接受互聯網思維、知曉電商知識、了解電商運營方式。
“面”即依托電商孵化園實施“1+N+X”的專題培訓――
“1”就是形成一套以本土農村電商平臺“武陵生活館”和阿里巴巴“農村淘寶”店為核心的農村電商發展理論體系;“N”就是組織參加電商培訓的學員現場參觀入駐電商孵化園的企業,由電商業主進行現場講課;“X”就是每期培訓班邀請3―5家種養殖農戶,學員通過電商幫助他們銷售農產品。
目前,秀山采取這種“培訓+孵化+培育”的模式,培養了“電商精英”500余人、“淘寶客”371人,形成了武陵山網商聯盟的“種子團隊”。
“后備”激勵
在秀山縣石耶鎮青龍村,村民大都靠種植大蒜為生,該村的大蒜種植歷史悠久。
大專生陳佳宇畢業后回到家鄉謀生,憑借熟悉電腦和了解電商的優勢,他開了一家淘寶店,把青龍村的大蒜銷至全國。
2015年6月,在青龍村黨支部和村委會的幫助下,陳佳宇在村里開起了“武陵生活館”,開展農特優產品“免費代銷”,實現了大蒜村里種、村里收、網上賣。
2015年11月,經組織考試考察,陳佳宇成為在村掛職本土人才,一邊經營“武陵生活館”,一邊參與村級事務,深受群眾好評。
目前,青龍村已經將他作為村支“兩委”班子成員后備人選。
為發揮基層黨員干部的示范帶動作用,秀山先后將59名思想素質過硬、帶動群眾增收效果明顯的優秀黨員作為村級后備干部進行培養。
同時,秀山還按照“把黨員培養成電商骨干,把電商骨干培養成黨員”的思路,在全縣成立物流園區電商孵化園黨支部,優先抓好電商企業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兩個覆蓋”,堅持把群眾口碑好、文化素質高、有電商經驗的青年人才和先進分子優先作為黨員發展的重點培養對象。
目前,已有38名電商優秀人才遞交入黨申請書,有10名被確定為今年的入黨積極分子。
這支具備電商知識和技能的隊伍,成了帶動秀山農村發展電商的力量。
示范帶動
秀山縣石堤鎮高橋村的臍橙產量大、聚集性強,銷路卻不好。
“市場好的時候,中間商會來村里統一收購。市場不好的時候,根本沒中間商來村里,村民只能一車一車把臍橙拉出去賣。”臍橙都堆在家里爛掉了,村黨支部書記馬代遠心急如焚。
后來,馬代遠參加了電商“村長”的培訓。
“我們村里的臍橙也可以通過電商賣啊!”馬代遠說。
2015年底,他帶領該村臍橙專業合作社相關人員,主動對接“武陵生活館”和“農村淘寶”農村電商綜合服務平臺,在互聯網上開辟了一條臍橙遠銷遠賣的“綠色通道”,幫助全村臍橙種植戶銷售臍橙15萬多公斤。
“這下不用擔心臍橙爛在家里賣不出去了。”建卡貧困戶馬代湘通過農村電商銷售臍橙6000公斤,直接收益1.44萬元,一家四口一舉越過貧困線。
如今,通過從當地村干部、“小能人”中分期特訓出的267名電商“村長”,已帶動近萬名農戶“觸電”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