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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標任務
杜絕占道經營、違章用電和吸煙等消防違法違規行為發生,并形成長效機制,確保整個新商城持久安全穩定運營。
二、組織領導
成立以區委常委每周向區政府作書面匯報。集中整治小組每日至少有七名工作人員組成,其中抱石路派出所1名干警、區消防大隊1名消防監督參謀、區城管分局1名干部,新商城管委會1名分管領導和3名物業保安。
三、整治步驟和措施
(一)、宣傳發動和自查自改階段。時間為6月7日至6月12日。從即日起,新商城管委會須利用商城內的電子顯示屏和消防廣播連續一周時間不間斷播放對新商城內占道經營、違章用電以及吸煙等消防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集中整治的通知,要求商城各經營業主必須與商城管委會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自覺對占道經營、違章用電以及吸煙等消防安全違法違章行為進行自查自改。
(二)、集中整治階段。時間為6月13日至6月30日。由抱石路派出所1名干警、區消防大隊1名消防監督參謀、新商城管委會1名分管領導和3名物業保安組成的集中整治工作小組每日對商城內的占道經營、違章用電和以及吸煙等消防安全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全面巡查整治。整治第一周消防大隊派出四名戰士參與協助集中整治工作。
1、整治的主要內容:
(1)占道經營現象;
(2)占用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現象;
(3)違章用電現象;
(4)吸煙;
(5)遮擋妨礙消防設施使用;
(6)店鋪(攤位)違規吊頂;
(7)在店鋪(攤位)上方隔層上堆放貨物;
(8)違章在商城內停放摩托車、電動車和自行車等。
2、整治措施:
(1)對發現的占道經營、占用疏散通道或堵塞安全出口現象,當即對占道物品予以扣押收繳,同時依據《消防條例》第四十八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定,處五百元罰款;
(2)對發現的違章用電現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六條之規定,處五千元罰款;
(3)發現在商場內吸煙,依據《消防條例》第八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處五百元罰款,五日拘留;
(4)對遮擋妨礙消防設施使用現象,責令當場改正,并比照《消防條例》第八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定,處五百元罰款;
(5)對店鋪(攤位)違規吊頂現象,立即予以拆除,并依據《消防條例》第七十八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處五千元罰款;
(6)對在店鋪(攤位)上方隔層上堆放貨物現象,當即對堆放貨物予以扣押收繳,并比照《消防條例》第八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定,處五百元罰款;
(7)對違章在商城內停放摩托車、電動車和自行車現象,當即對占道物品予以扣押收繳,并依據《消防條例》第八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定,處五百元罰款。
(三)檢查驗收階段。時間為7月1日至7月2日。由集中整治領導小組對商城集中整治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主要存在的八個方面的消防安全違法違規行為的整改落實情況逐個驗收,并向區政府作書面匯報。
四、工作要求
(一)嚴格要求,明確責任。新商城管委會必須責任到位,向經營業主公告集中整治的內容和要求,確保每位經營業主了解自身職責,明確整改內容,使整改方案落到實處。集中整治小組要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切實整治查處商城的消防違法違規行為。同時要加強統一領導,明確任務分工,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推動治理工作落實。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為主線,堅持“屬地管理、引攤入市、引商進場、引攤入院”的原則,按照“堵疏結合、還路于民”的思路,規范整頓五中周邊區域各類無證占道經營攤點和出店經營行為,爭取在短時間內實現該地段市容市貌較大改觀,努力營造整潔、優美、文明、有序的市容環境。
二、組織保障
(一)成立領導小組。為加強此次占道經營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區占道經營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二)成立聯合執法隊伍。此次集中整治采取聯合執法的形式,成立聯合執法隊伍,其中辦2人、執法分局6人、工商2人,衛生2人,公安2人,交警2人。各單位派出人員名單于5月8日前報區城管局。
三、整治內容
有下列情形違法(違章)行為的,一律予以清理取締:
(一)在公共場所流動設攤的;
(二)臨街店面超出門窗和外墻設攤經營的;
(三)夜間占道設置馬路燒烤攤和夜宵攤的;
(四)餐飲店未按規定排放油煙,造成污染的;
(五)占道堆放物品、停放車輛等影響市容環境和交通的。
四、責任分工
(一)區城管局負責行動組織協調工作,并對油煙污染經營戶提出整改意見。
(二)辦作為日常管理主體,負責監督落實五中周邊中寰路、規劃八路沿街商鋪的“門前三包”責任制。
(三)區執法分局負責清理無證占道和出店經營等違規行為。
(四)區公安分局負責專項治理行動的執法保障工作,對嚴重阻撓行政執法的違法行為依法實施現場處置。
(五)區工商分局負責清理無證經營、經營假冒偽劣產品的違規行為,對多次拒不配合整改的商戶,依法吊銷其工商營業執照。
(六)區衛生辦負責清理不符合衛生安全標準的經營行為、交警負責清理該地段亂停亂放車輛。
五、整治步驟
此次整治活動從年5月15日至5月31日,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宣傳教育階段(年5月15日至5月20日)
各責任單位根據各自承擔的整治任務,認真、細致、深入、扎實地做好宣傳、發動、摸底、人員調配、裝備落實等各項準備工作,保證后期整治有針對性的進行。
(二)集中清理整治階段(年5月20日至5月31日)
牽頭單位要做好統一部署,合理調配整治力量及協調聯系相關部門的工作。針對存在的問題開展集中清理、規范、整治任務,要求立見成效,不留死角。
(三)鞏固提高長效管理階段(年5月31日后)
整治工作結束后,相關部門要將集中整治與加強管理相結合,邊整治、邊鞏固、邊加強日常監管,逐步建立長效機制,確保該地段符合管理要求。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專項整治占道經營是今年全區城市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舉措,各部門要以大局為重,統一思想、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合理安排,確保此次整治行動順利進行。
一、組織領導
為配合對世界地質公園中期評估檢查的順利通過,特成立我縣環境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政府辦),主任由同志兼任,同志兼任副主任,負責處理日常工作。同時設立督導組。中期評估結束,領導小組自行撤銷。
(一)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1、制定迎檢整治工作方案
2、配合市政府做好相關迎檢工作,確保評估的順利進行
3、督促各成員單位按照工作方案確定的職責落實整治工作
(二)成員單位責任分工
1、縣國土資源局配合好市國土局做好周邊的地質遺跡保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2、縣工商局負責對景區內外山門經營企業、商鋪的經營資質,“三無”產品進行檢查整治。
3、縣公安局負責景區內外治安、消防安全及交通秩序和無牌無證車輛進行整治。
4、縣住建局負責整治景區外占道經營、亂搭亂建、占用及毀壞人行道、綠化帶等行為進行檢查整治,禁止任何時間段的占道經營行為。加強景區山門外環境衛生整治工作,垃圾場的清理工作必須到位。
5、縣旅游局負責督促景區周邊星級賓館硬件配套、服務質量達標進行檢查整治。
6、縣物價局負責對各店鋪的明碼標價進行檢查整治。
7、縣質監局負責景區內外食品生產企業如小作坊食品生產加工及特種設備進行檢查整治。
8、縣食品藥品監督局負責景區內外的餐飲衛生進行檢查整治。
9、縣交通運輸局負責景區外營運車輛、客運交通秩序、景區水上交通安全進行檢查整治。
10、街道辦對山門前環境衛生進行檢查整治,教育景區內外周邊群眾要合法經營、誠信經營,配合做好綜治維穩工作。
11、縣局、綜治辦負責做好評估期內全縣的維穩工作。
12、縣經信局負責對內外餐飲企業、商店酒類經營進檢查整治。
13、縣衛生局對景區外周邊的公共衛生安全工作以及餐飲從業人員持證上崗的情況進行檢查整治。
14、縣公安森林分局負責對野生動物保護、開山毀林行為進行檢查整治。
15、縣水務局負責對周田電站、河道治理進行檢查整治。并通知周田電站于7月6日—16日停工。
16、縣公路局負責對沿途323、106國道的環境及占道經營進行檢查整治。
17、周田鎮、黃坑鎮負責贛高速周田出口至門沿途村莊按清潔美標準進行整治,以及加強對占道經營、占道堆放建筑材料等行為進行檢查整治。
18、縣委宣傳部、縣電視臺負責對整治工作進行正面引導及報導。
19、縣環保局負責對世界地質公園存在的影響生態環境行為進行排查并提出整改意見。
20、以上各項工作任務由縣督導工作組負責督辦。從本月9日開始督查,屆時,將對各職能部門的工作進度進行通報。并每天將督查情況報書記及領導小組正、副組長。
二、工作及時間安排
(一)2013年7月6日——10日為整改時間。
(二)7月6日——8日各職能部門根據自身職責進行自檢。
(三)7月9日——10日綜合職能部門意見再進行整改,縣檢。
(四)7月11日迎市模擬檢。
(五)7月12日——16日迎世檢。
三、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世界地質公園中期評估事關國家、省及我市在世界地質公園網絡的形象和聲譽,是檢驗世界地質公園近年來發展成果、提升國際品牌影響力的一項重要舉措,對于加強地質公園保護、建設與管理,培育生態友好型產業、促進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都將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如果不能通過中期評估,則會出現被取消世界地質公園牌子或予以黃牌警告的嚴重后果。各單位應高度重視中期評估工作,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抓好中期評估各項籌備工作,確保順利通過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驗收。
一、加強組織,領導重視
為確保我縣高考、中考順利進行,我局成立了以局黨組書記、局長張博為組長,班子領導成員為副組長,各科室、下屬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保考領導小組,并于6月2日根據縣招考委的要求制定下發了《關于開展高考、中考工作的整治方案》(雙城管[20*]77號)和《關于高考、中考禁噪工作方案》(雙城管[20*]81號)文件,全面落實了市招考委和縣政府保考工作指示和安排部署保考工作。
二、多措并舉,開展專項整治
(一)強力整治餐飲店鋪、流動攤販占道經營和車輛違章停放行為。
我局根據高、中考考點和食宿點分布情況,充分發揮城市網格化管理優勢,調動城管執法人員、城管協管員加強了對考點、食宿點周邊餐飲店鋪、流動攤販占道經營和車輛違章停放行為的整治力度。自6月2日至6月15日,我局共計處理流動攤販150起,規范機動車260輛,暫扣越門經營物件60余件,下發整改通知書14份,出動執法人員670人次,執法車輛260臺次。強有力的執法力度有效的保證了我縣高、中考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部門聯動,整治各類影響考生正常生活、學習的噪聲源。
為有效防治城市噪聲污染,切實解決噪聲擾民問題,給考生提供一個環境清雅的學習、生活和考試環境,我局聯合環保、公安等部門對考點、食宿點周邊影響考生的噪音源進行了整治,整治中制止商販占道經營產生噪音28件,夜間“冷談杯”12件,規范機動車輛73件,出動執法人員260人次,執法車輛80余臺次。
(三)加強了對考點、食宿點環境衛生和市容景觀的管理力度
為切實給考生提供一個良好的休息環境,我局合理調整了考點環衛清掃保潔作業時間,環衛車輛實行了無音作業。在市容管理上對臨近考生住宿的周邊,對路燈、夜景燈飾進行了調整;“兩考”期間暫停了東升、華陽、中和城區的占道裝修、施工、宣傳行政審批。多項措施有效保障了高、中考工作的順利開展。
按照會議安排,現將元旦春節期間市容市貌整治安排部署方案呈報如下:
一、整治時間
在2018年12月25日—2019年2月10日期間開展以“防反彈、重鞏固、在提升”的集中整治行動。
二、整治范圍及項目
(一)整治范圍:轄區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農貿市場、城鄉結合部,其中重點整治靈應寺菜市場、南海市場、廣靈路口。
(二)整治項目:游商小販、非法占道經營、店外經營、非機動車亂停亂放、噪音擾民、大氣污染、牛皮癬廣告、違章搭建、“門前臟、亂、差”、破損廣告、燈箱、雨棚等。
三、整治措施
(一)開展問題梳理、排查,以每一條街道為單位建立占道經營、環境污染、噪音、煙塵、破損廣告、燈箱等臺賬,對標問題、組織人員提前整改。
(二)約談共享單車負責人,要求按照現有停車區域,規范標準停放共享單車,以達到停放合理、科學美觀的效果。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規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和《省城市市容管理實施辦法》,進一步改善對外“窗口”形象,夯實我縣創建省級文明衛生城市和園林城市的基礎。通過對全縣沿線路段綜合環境的整治,達到汽車修理、建材加工等行業歸行就市和規范管理,從根本上消除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隱患,促進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壯大,扭轉全縣市容環境衛生“臟、亂、差”現狀。
二、整治工作范圍和總體目標
整治工作范圍是:鐵路橋涵洞電廠路三叉口至火車站沿線路段。
整治工作總體目標是:通過公安、交警、工商、交通、建設和鎮政府的共同努力,按照“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要求,在較短時間內解決縣城全縣整治路段汽車修理和建材加工業主搶道占道經營、破壞市容環境、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等問題,實現汽車修理行業歸行就市和建材加工業主轉場生產,取締一切搶道占道經營行為,從根本上消除城市道路安全隱患,實現城市“窗口”環境和對外形象大的改觀。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既定的成效和目標,成立“全縣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四、具體步驟與時間安排
(一)宣傳動員階段(年3月27日至30日)。
此階段工作主要是制定出臺《整治工作方案》、整治《通告》和組織召開一次整治工作動員大會。動員大會由鎮政府負責牽頭組織,縣城全縣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主持召開,成員單位責任人、汽車修理業主、建材加工業主和出租房屋業主參加。通過宣傳動員使業主充分認識到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緊迫性,認識當前開展此次工作對進一步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實現縣委提出的工業兩年翻番和建設特色旅游名縣目標的重要性,力求取得廣大業主的共識,積極主動的配合此次全縣環境綜合的整治。
(二)自我整改階段(年3月31日至年5月30日)。
此階段工作主要任務是積極引導、組織和督促汽車修理業主完成原有場地和經營場所的疏散清理和搬遷、相關建材加工原材料堆放場地(所)轉場和已建建材預制構件的疏散清理和搬遷,全面完成汽車修理業和建材加工業歸行就市。具體分兩步實施:第一步汽車修理業主自我整改搬遷。時間為自通告下發之日起至年4月15日止;第二步建材業主自我整改搬遷。為積極穩妥地做好建材業主的轉場搬遷工作,鎮洋湖村在年5月15日之前完成建材加工市場規劃建設。市場建設完成后,建材加工業主在年5月30日前完成場地的搬遷清理。
(三)集中整治階段(年4月16日至18日,6月4日至6日)。
此階段工作主要是針對前一階段未進行自我整改或自我整改不到位的業主采取強制措施予以拆除和取締。分兩次實施,第一次督促未自我整改或自我整改不到位的汽車業主整改到位,對拒不執行整改的汽車修理業主,進行強制性取締。時間是年4月16日至1日;第二次是督促自我整改或自我整改不到位的建材加工業主整改到位,對拒不執行整改的建材加工業主,進行強制性取締。時間是年6月4日至6日。
這次專項整治活動必須堅持一個原則,即:取締馬路市場、培育集貿市場、擴大專業市場、搞活城鄉流通;做到六個結合,即:統一領導與部門協作相結合,宣傳先行與穩步推進相結合,集中治理與長效管理相結合,法律手段與經濟手段相結合,依法行政與服務群眾相結合,改(擴)建與新建相結合。通過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全面提升全市城鄉市場建設管理工作水平,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健康發展。
二、整治范圍
這次整治范圍包括全市所有縣、鄉道路上以路為市、占道經營的馬路市場,各縣區縣城街道亂擺攤點、沿街叫賣現象和現有的131個鄉(鎮)集貿市場。整治重點是處在國道212線、316線、省道205線、206線、219線、307線上且最易出現占道經營的39個集貿市場。
三、整治目標
總體目標是:全面取締馬路市場,規范管理農貿市場,保障公路安全暢通,維護良好交易秩序。對于已經建有市場的鄉鎮,要加強管理,做到劃行歸市、坐商進店、行商入市;沒有經營場地的,要在劃定區域、規范管理的同時,加快建設步伐,盡快解決交易場所。要重視建立蔬菜、西瓜等季節性農產品交易市場。通過加快市場建設,強化市場管理,活躍城鄉流通,樹立對外開放的新形象。
具體目標是:
1、15個鄉鎮首先要選擇合適地點劃定交易區域,實現各類商品劃行歸市,入場交易,從根本上解決無固定交易場地、占道嚴重、隨意搭建臨時貨棚攤點、車輛亂停亂放、垃圾亂堆亂放等問題。同時要結合城鎮建設總體規劃,合理選擇市場建設用地,通過各種融資途徑,抓緊解決市場建設問題,確保年內建成規范的農貿市場。
2、19個鄉鎮,要解決交易場地不足,貨物交易有場不進,車輛在公路上無序停放,垃圾亂堆亂放,排水不暢,攤點貨棚占道等問題。對有市場不進入,在公路兩旁占道經營的全部予以取締,及時組織進入市場,對違規搭建的鋪面貨棚一律拆除,對現有市場的場地設施積極進行維修,培育規范的集貿市場。
3、5個市場,重點解決監管不到位、設施陳舊、環境衛生差等問題,取締康縣毛壩橋頭交易市場,通過加強管理,進一步提升市場建設管理水平。
四、整治時間
從年6月開始,到年底結束,整個活動分三個階段實施。
1、集中治理階段。召開有市、縣區和重點鄉(鎮)相關負責人參加的專題會議,進行全面安排部署。由市政府制定并印發《市馬路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各縣區要根據年3月6日市政府《關于集中整治以路為市取締占道經營行為的通告》精神,結合縣區實際,制定本縣區通告,并在所有集鎮張貼通告,發放宣傳單,出動宣傳車,大力宣傳整治內容和要求。市縣區要抽調得力人員組成督查組,深入各個重點集鎮,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集中開展專項治理。各縣區要從相關部門和鄉鎮干部中抽調人員,分鄉鎮成立由鄉鎮長擔任整治領導小組組長、組成工作組,在縣區的統一協調下,由鄉鎮具體負責開展集中整治,對本鄉鎮各集貿市場開展巡查,推進工作扎實開展。
2、規范管理階段。各縣區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建立完善農村集貿市場管理、取締馬路市場的規章制度,理順縣區和鄉鎮市場建設管理機構,制定市場建設管理辦法,落實監管責任,逐步建立規范市場秩序、優化市場環境的長效機制。
3、鞏固提高階段。繼續加大整治力度,確保不出現反彈,各項整治措施充分落實到位。基本建成確定的集貿市場、專業市場,達到徹底根治馬路市場的目的。整治工作結束后,各縣區對整治情況進行驗收,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之后,向市馬路市場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整治工作總結,市上組織全面考核,進行總結和表彰獎勵。
五、整治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為了加強對馬路市場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市政府已經成立了馬路市場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政府副市長為組長,市商務、工商、交警支隊、公路、交通、運管、公安、建設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全市馬路市場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商務局,商務局長侯恩榮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各縣區也要成立相應機構,明確一名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組織專人做好工作。涉及馬路市場整治的所有鄉鎮都要成立市場建設管理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作為常設機構,常年負責市場建設和管理。整治工作要在市馬路市場專項整治小組的統一指揮下,按照“縣區負責、鄉鎮主抓”的原則,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綜合治理,齊抓共管。市、縣區各部門和各鄉鎮要從維護對外形象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開展馬路市場專項整治的重要意義,真正把此項工作擺上重要位置,確保馬路市場專項整治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2、強化輿論宣傳。要利用各種形式宣傳馬路市場專項整治的目標任務,形成強大的輿論攻勢。日報、電視臺、公眾信息網要在集中整治期間開設專欄,及時報導整治動態,宣傳整治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各縣區要要盡快制定通告并下發到所有經營戶,張貼到所有集鎮鄉村,讓政府開展馬路市場專項整治的決策部署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重點鄉鎮都要利用標語板報開展宣傳,教育群眾自覺遵守市場管理的各項規定。
3、加強督促檢查。集中整治期間,市政府從商務、工商、交警支隊、公路、交通、運管、公安、建設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督查組,按照逢集時間,每天深入重點市場進行督促檢查,及時解決工作中的難點和問題。市馬路市場專項整治小組辦公室要及時掌握動態,每天通報督查情況,促進整治工作全面開展。
4、搞好協作配合。馬路市場專項整治牽涉面廣,工作難度大,各鄉鎮、各部門要切實加大工作力度,務求取得實效。商務、工商、交警支隊、公路、交通、運管、公安、建設等部門都要各負其責,積極配合,形成合力,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實。各鄉鎮、有關部門要切實落實責任,扎實開展工作,為繁榮農村集貿市場做出應有的貢獻。
5、優化經營環境。工商、稅務和市場管理部門要落實各項優惠政策,采取減免稅費等措施,降低攤位租金費用,提供優質服務,降低入市門檻,擴大招商引資,吸引業戶進場入市經營。市場建設管理單位要加強環境衛生管理,保證市場設施完善,秩序良好,為廣大經營戶提供優質服務,讓他們進得去、留得住。
整治時間和重點
自即日起至3月底,利用一個多月時間,重點對惠源路以南的鑫源路、大橋路、新開街等主次干道兩側的占道經營、店外經營、廣告牌匾、車輛亂停亂放等進行集中整治。規范富強路、泰安街、龍崗街等商業街道的經營秩序。
整治目標和任務
經過持續強力整治和規范,改變舊城區臟亂差現狀,杜絕沿街商戶門店門前攤位亂擺、物品亂堆、垃圾亂扔、污水亂倒、車輛亂放等“五亂”現象,實現坐商歸店、游商入市、車輛入位、垃圾入池的良好秩序。
(一)強化商業門店整治。按照道路兩側無伸桿搭篷、無占道經營、無倚門攤點的要求,整治交易秩序,切實解決攤位亂擺問題,取締店外經營、亂設亂擺、占道經營,解決好治理反彈問題。
(二)清理整頓占道攤點。加大流動攤點打擊和治理力度,取締流動攤點,杜絕沿街叫賣。對修鞋、修車等民生攤點,有限制地予以保留,并盡量安排至次要街道、背街小巷等相對偏僻區域設置。
(三)堵疏結合集中經營。明確富強路東段為小商品批發一條街、泰安街中段為便民服務一條街、龍崗街為服裝百貨一條街。清理取締各主次干道內存在的流動攤點、占道臨時攤點,引導至魚塘市場、富強路、龍崗街、泰安街等商業街,分行劃市、集中經營。
(四)規范管理商業街道。規劃局、商務局等有關部門共同擬定商業街規劃建設方案和管理意見,在商業街口設立明顯標識。工商局、城管局、食藥監局等部門要組織力量不斷加大管理力度,進一步規范經營秩序,實現兩側攤點退距有序經營。
整治方法和步驟
(一)宣傳發動(2月底前)。召開動員大會,安排部署各項具體工作。成立綜合執法隊伍,縣城管局(一名副局長帶隊,10名隊員)牽頭,抽調公安局(一名副局長帶隊,4名警員〈含城區分局治安警2名〉)、工商局(一名副局長帶隊,4名人員)、欒城鎮(4名人員)、交通局(2名人員)、環保局(2名人員)、食藥監局(2名人員)、愛衛辦(1名人員)等參加;政府督查室參與,加強組織協調和工作職責督導落實。
(二)集中攻堅(3月1日至3月底)。綜合執法成員單位,堅持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原則,按照職責分工,對舊城區街道徒步開展全天候、循環型、地毯式整治,逐門逐戶開展宣傳教育和違章糾正工作,強力推進攻堅整治。縣電視臺、報社安排人員全程跟蹤報道,展開強大的輿論宣傳攻勢,大力宣傳攻堅整治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形成全民參與、共同創衛的良好氛圍。
(三)鞏固提高。加強攻堅行動后續管理,堅持以打露頭、打反彈、打反復為重點,對多次勸說無效、拒不整改,或屢說屢犯、屢教不改的商戶門店,有關部門要依法采取先行登記保存、吊銷營業執照或衛生許可證、責令停業整頓等措施,鞏固攻堅成果。對暴力抗法、嚴重阻擾綜合執法的,要果斷采取治安拘留處罰等強制性措施。
保障措施
1、召開會議,總結2012年度工作,部署2013年工作安排,制定內部管理規章制度等;進一步制訂完善示范街創建工作、市容秩序整治等方案。
2、做好“兩節”假期期間城區市容秩序維護和管控;繼續推進省園林城市初審迎檢工作,做好迎接上級檢查組檢查的各項工作;組織開展植樹節相關活動;
3、開展市容秩序綜合整治活動。重點整治亂停亂放、亂綁亂掛、小廣告、違章占道行為。專項治理重點:①車站周邊市容秩序治理,②南門口水果臨時批發市場秩序治理,③城區下渡街、堅強超市周邊等路段車輛停放秩序管理,④彭逕三岔路通阻塞治理,⑤違規占道經營、廣告牌匾和小廣告治理。
4、對2012年度城區已審批水果攤、店招廣告、等審批項目情況,進行大規模梳理、排查,切實做到無縫隙銜接,無遺漏管理。與此同時,出臺相應規范店招廣告管理標準,因地制宜劃定符合縣情的臨時水果攤設置點,規范城區臨時攤點經營。
5、是擬定城區街面秩序整治工作方案,落實整治內容。首先,重點整治店外店經營,摩托出租占道經營,全面整治城區主次干道兩側非機動車亂停亂放現象,規范非機動車輛停放秩序,按規定的區域車頭朝外停放整齊。其次,整治集貿市場周邊秩序,改善城區市場入口處臟、亂、堵、等現象,尤其是彭逕市場,中隊擬安排專人守候,錯時值班,規范入口兩側的攤點擺放,劃定區域面積經營,嚴格審批科學管理的模式,管控城區市場入口處周邊市容環境,保持場地整潔,保證市容秩序基本整潔有序。再次,提高示范街管理標準,進一步加強一類路段管理力度和整治密度,確保核心部位優美、規范、整潔、有序的市容市貌環境。最后,加強老城區三岔路口周邊和惠誠路等區域的管控力度,確保市容秩序基本整潔有序。
二、行政執法
6、開展流動攤販疏導并擬定相關工作方案。
7、實施車輛亂停放集中整治。
8、制定下發2013年城管大隊績效考核辦法,出臺相應考核考評獎懲措施,調動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提高工作效率,重實效、看實績切實建立和完善中隊長效管理機制。組織2013年度第一季度執法效果及隊伍建設考核工作。
9、制定城管大隊2013年度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召開政策、法規學習培訓。
三、綜合管理
10、做好縣“兩會”建議、提案辦理的責任分解和答復工作。
11、做好迎接省園林城市初審檢查組綜合協調、執法保障、宣傳引導和資料準備等相關工作。
12、制定城管大隊2013年度目標考核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
13、繼續做好行政審批內部流程試運行,完成行政審批有關資料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