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分數的再認識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關鍵詞:證券投資 技術分析 理論前提 思考
證券投資技術分析通過分析證券市場過去和現在的市場行為(成交量、成交價、價格變化的時間和空間),來預測證券價格未來的變化趨勢。在現實的證券投資活動中,技術分析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證券投資的理論體系中,技術分析與證券投資基本分析,證券投資組合理論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
技術分析理論是建立在三大假設基礎之上的,技術分析的第一假設認為市場行為會涵蓋一切信息,影響股票價格變化的所有因素,都會反映在市場行為之中。故此,我們在預測股票價格的未來變化趨勢時,沒有必要對影響股票價格的因素具體是什么作過多的關心,我們的注意力應該放在對市場行為的研究上,只要我們弄清了股票價格漲跌、成交量增減、價格變化的時間空間等市場行為結果的含義,我們就可以預測股票價格的未來變化趨勢。這一假設對技術分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是技術分析的理論前提。如果不承認這一假設,或者說這一假設并不存在,技術分析將會失去其存在的價值。如果市場行為并沒有包括全部的、所有的影響股票價格的因素,那么我們僅僅使用研究市場的成交價、成交量和價格變化的時間和空間這些市場行為的最終結果的方法,就想達到預測和把握市場價格的未來變化趨勢的目的,就只能是以偏概全、一廂情愿了。
對于技術分析的這一重要假設和理論前提,我國理論界占主流地位的觀點認為,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筆者認為,這一看法是值得商榷的,無論從理論上還是從投資實踐上來看,都不能夠證明市場行為可以涵蓋一切信息的結論是正確的,這一假設究竟具有多少合理的成分,值得我們深入地進行研究。
市場行為涵蓋一切信息并無可靠性
任何一個假設的成立都必須經過理論和實踐的檢驗,只有在理論上具有可靠性,在實踐中具有可操作性,我們才能夠得出結論說這一假設是正確的。市場行為涵蓋一切信息在理論上具有可靠性嗎?我們認為,回答應該是否定的。
首先,技術分析所說的市場行為,實質上是指市場參與者即投資者的行為。正是投資者看漲或看跌的預期、買入或賣出的決策導致了股票價格的波動和成交量的變化,而投資者預期的形成是對影響股票價格的多種因素進行理性分析的結果。這里似乎可以可推出一個順理成章的結論,這就是影響股票價格波動的因素決定了投資者的預期,而投資者的預期又決定了投資者的行為,我們分析市場上投資者的行為結果(成交量、成交價),實際上就是分析投資者的預期,就是分析影響股票價格的所有因素。認真分析我們就不難發現,這一系列推理在邏輯上并不具有必然的聯系,其可靠性值得懷疑。不錯,投資者在投資決策過程中,首先要對影響股票價格未來變化的因素進行研究,而后形成對股票價格未來走勢的判斷,最后作出或買或賣的決定。但是,問題的關鍵在于,投資者在對影響股票價格變化的因素進行分析時,必然會帶有不同的主觀個性特征。投資者對影響股票價格變化因素的分析過程實質上是一個認識過程,一個能動的反應過程,這一過程不能不受到投資者理論素養、價值標準、思維方式、個性特征和心理狀態的影響。面對同樣的客觀條件,不同的投資者完全可以作出不同的結論,采取不同的投資決策,從而表現出不同的甚至相互矛盾的市場行為。這樣的市場行為究竟具有多少客觀成分,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客觀地反映了現實情況,值得研究。顯然,我們不能祈求僅僅用這些行為的客觀表現(成交價格和成交量的變化情況)就可以把握所有的信息、就可以把握所有的影響股票價格變化的因素。
其次,如果說市場行為可以涵蓋所有信息的結論成立,它需要的一個基本條件是,這里所說的市場行為必須是理性的行為,而不是非理性的行為。那么,投資者在投資過程中所表現的行為是理性的嗎?按照經濟學的一般假定,從個體的角度來看,作為經濟活動參預者的投資者同任何其他經濟主體一樣必然具有追求收益(利潤、效用)最大化的理。但是,這種個體的理并不能夠保證集體行為也是理性的,在很多情況下,正是個體的理性導致了集體的非理性。技術分析所說的市場行為,顯然指的是投資者的集體行為,而并非投資者的個體行為,這種投資者的集體行為,我們不能夠從理論上證明它必然是理性的行為。現實生活告訴我們,證券投資者集體行為往往表現出很強的非理性成分,股票價格的暴漲暴跌、大起大落、股市泡沫的快速形成和迅速破滅,己經充分說明了這一點。
再次,證券的虛擬經濟性質,已經證明證券市場的交易行為(成交價格、成交量)并不能夠充分的、客觀的反映影響證券價格變化的所有因素。股票、債券和證券衍生品代表的是金融權益資產,屬于虛擬經濟的范疇。證券的運動不僅與生產資本的運動相脫離,而且還與其所代表的資金的運動相脫離。在實體經濟中,供求規律決定著交易價格的波動,價格會自動回歸到市場供求的均衡點。虛擬經濟的交易價格則取決于人們對未來的預期,價格上升會刺激人們的獲利欲望,購買需求擴張,從而推動價格的進一步上升;價格下跌,又將刺激人們的止損欲望,供給急劇增加,需求急劇萎縮,從而導致價格的進一步下跌。當交易進入某種難以為繼的狀態時,就會出現價格的急劇變化,市場價格很難回到真正的市場供求平衡點。由此可見,虛擬經濟具有天然的制造經濟泡沫和投機的成份,其價格具有極大的誤導作用。
最后,從有效市場理論的角度來看,市場行為涵蓋一切信息的結論對證券的投資決策并不具有任何的指導意義。有效市場理論,是1965年美國經濟學家法碼(Eugene Fama)最先提出來的。在這一理論中,法碼將證券市場分為弱有效型、半強有效型、強有效型三種形式。這三種不同的市場形式的區別,主要表現為證券價格對市場信息的反應程度不同。在強有效型市場中,證券價格能夠充分和快速地反映所有的相關信息,任何人都不能夠通過對信息的私人占有而獲得超額利潤。通俗地說,在一個強有效型的市場中,證券價格的變化是隨機的和不可預測的。顯然,如果我們認為證券價格的變化這一市場行為的最重要的表現已經反映了市場的所有信息,證券市場是強有效型的,技術分析的理論前提是正確的,我們就會得出證券價格的變化是隨機的和不可預測的結論,從而也就否認了技術分析存在的價值。反之,如果我們肯定運用技術分析可以預測證券價格的未來變化趨勢,就必然要否認證券價格的變化能夠反映市場所有信息的結論,從而也就否認了技術分析所賴以存在的理論前提。
評價技術分析須實事求是
從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市場行為涵蓋一切信息這一技術分析的重要理論前提實際上是并不成立的。雖然技術分析是千百萬投資者上百年投資實踐的經驗總結,這種經驗總結對現實投資活動肯定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但是它畢竟屬于經驗性質的范疇,并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具有邏輯聯系的理論體系。因此,我們在任何時候都不應該夸大技術分析對投資實踐的指導作用。
關鍵字 生活教育 小學數學 “分數的認識”
中圖分類號:G633.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7661(2011)10-0035-02
《數學課程標準》指出:“義務教育階段的數學課程,其基本出發點是促進學生全面、持續、和諧的發展。它不僅要考慮數學自身的特點,更應遵循學生學習數學的心理規律,強調從學生已有的生活經驗出發,讓學生親身經歷將實際問題抽象成數學模型并進行解釋與應用的過程,進而使學生獲得對數學理解的同時,在思維能力、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多方面得到進步和發展?!?/p>
數學課堂教學應該將課堂與生活緊密聯系起來,讓生活課堂化,讓課堂生活化,引導學生把數學知識運用到學生的生活實際中,去體驗感受,使學生充分認識到數學來源于生活,又是解決生活問題的基本工具,達到數學課堂教學生活化的目的。分數的認識是小學中高年級數學教學中重要的學習內容,是小學生關于數的認識的一次飛躍,掌握分數的意義對學生的后繼學習具有重要的作用。把“生活教育”和“分數的初步認識”結合起來,讓學生從生活出發,更好的理解分數,更好的理解數學,達到學以致用的目的。
一、生活教育的概念
生活是人的一種存在形式,是人類個體或群體為了生存發展需要進行的社會生活實踐,是與人的生存發展直接聯系的。早在18世紀,盧梭的“消極教育論”中就隱含著生活教育思想。盧梭認為,自然并不是一堆物的機械組合,而是充滿靈性和活力的事物本性和人的本性,自然界有助于人的生存感覺培養。人的感官敏銳,只有對大自然進行仔細觀察才能達到,教育應該走向兒童的自然生活。生活教育觀也存在于杜威的教育思想中,杜威針對當時學校教育脫離社會生活、脫離兒童生活的弊端,提出了生活教育觀的教育信條。這使教育與生活關系問題,凸顯于教育理論和實踐中。蘇霍姆林斯基《給教師的一百條建議》中,也閃爍著生活教育觀的火花。他于長期教育實踐中,不僅通過生活開啟學生思維,而且把生活看成是學生獲取知識的重要源泉。
什么是“生活即教育”?陶行知指出:“生活教育是生活所原有,生活所自營,生活所必須的教育。教育的根本意義是生活之變化,生活無時不變,即無時不含有教育的意義。既然生活教育是人類社會原來就有的,那么生活便是教育,所謂‘過什么生活便是受什么教育;過好的生活,便是受好的教育,過壞的生活,便是受壞的教育’?!薄皬亩x上說,生活教育給生活以教育,用生活來教育,為生活向前向上的需要而教育。從生活與教育的關系上說,是生活決定教育;從效力上說,教育要通過生活才能發揮出力量而成為真正的教育?!彼€指出:“生活教育是與生俱來,與生同去。出世便是破蒙:進棺材才算畢業。”可見,“生活即教育”的基本含義:生活教育是人類社會原來就有的,從人類生活產生便有生活教育,生活教育隨著人類生活的變化而變化,生活具有教育的意義:是生活決定了教育,教育不能脫離生活實際;“生活即教育”是一種與人生共始終的教育,即是一種終身教育。
二、生活教育理論在“分數的初步認識”中的應用
(一)分數概念的引入
在講授“認識幾分之一”時,特級教師吳正憲從孩子們所熟悉的生活中單刀直入:“有4個蘋果,平均分給2個人,每人得到幾個蘋果?”“啪、啪?!睂W生用兩下整齊的掌聲回答了問題?!坝?個蘋果,平均分給2個人,每人得幾個?”“啪?!眳抢蠋煵痪o不慢地說:“只有1個蘋果,平均分給2個人,每人得幾個?”同學們面面相覷。突然,有個學生用右手指尖在左手掌心點了一下,表示“半個”。還有的同學兩手心相對但并不合上,表示“半個”,吳老師繼續說:“對,半個,誰能用自己喜歡的方式在黑板上表示出半個?”教室里立刻熱鬧起來,有的同學畫圖、寫漢字,也有同學寫2/1、1/2。接著,吳老師請這些同學一一介紹自己的方法;逐步引出二分之一,后面的教學活動自然是水到渠成。
讓學生在情境中學習、體驗是學生學習的動力。學習數學的興趣和學習數學的信心對學生來說是十分重要的問題,吳正憲老師將學生的生活與數學學習結合起來,讓學生熟知。親近現實的生活,讓數學走進學生視野,讓生活進入數學課堂,使數學教材變得具體、生動、直觀,使學生感悟,發現數學的作用與意義,讓學生學習生活中的數學,使學生自己發現身邊的數學,學會用數學的眼光觀察周圍的客觀世界,增強了數學的作用意識。
于永正老師曾說過:“成功的課時能夠激發學生的興趣,最成功的課是讓學生有憧憬和夢想。”吳正憲老師的做法與于永正老師的說法不謀而合,吳老師從學生生活中所熟悉的事件入手,激發了學生學習和探知的興趣,變被動學習為主動學習。
(二)動手操作,探索交流
讓學生動手操作,拿出紙片通過折、涂、看、說等活動感知1/2、1/3和1/4。然后再比較各部分的大小。這部分內容源于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三年級上冊P92中的例2和例3。
這部分以1/2為突破口,采用聯系生活、多重感知的方法,特別是通過學生折紙創造分數等多種方法,使學生對于分數的概念有了更清晰的體會,培養了學生在觀察分析和動手操作中,正確地理解和運用新知。學生通過自己動手操作,獲得了直接經驗,印象更加深刻,更好的理解“同樣大的圖形,分的份數越多,每一份反而越小?!边@一規律。
小學數學實踐活動能讓學生獲得對數學知識的良好的情感體驗,逐步形成用數學眼光觀察事物的意識和興趣,讓學生在自主探索、合作交流的過程中理解基本的數學知識與技能,主動提出問題并解決問題,獲得數學活動經驗。
(三)鞏固練習,拓展深化
1.一口氣來說一說:
2.生活中還有哪些分數?
學習完后,可以讓學生想想生活中哪些問題還需要用到分數。幫助學生綜合應用已有的知識和經驗,經過自主探索和合作交流,幫助學生溝通數學與生活的聯系,鍛煉學生構建數學模型、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放開教師“呵護備至”的雙手,讓學生在數學的殿堂中找到連接生活的通道,成為真正的探索者!
通過這樣的練習,加強了學生的生活意思,提升學生的生活經驗。學習內容貼近了學生生活,學習材料便于學生操作,學習活動過程始終關注著學生的情感和態度,讓學生在生活中學習,在學習中學會生活。
“一個學校要想有美滿的生活,必須和新知識的泉源通根水管,使得新知識可以源源而來。這個泉源就是豐富多彩的生活本身。”
生活予我們廣闊的生活教育的環境。生活教育理論博大精深,我們要永遠牢記陶行知先生的教誨,不斷更新教育觀念。只要我們心中有想法,并付之于行動,進行生活的教育,學生的素質就會全面發展,成為具有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的有用人才。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制訂.數學課程標準(實驗稿)[M].北京: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08.
[2]陳衛平.學會“數學思考”淺談“生活教育”[J].小學生教學實踐,2010,(4).
關鍵詞:靜脈輸液;舒適護理;滿意度;焦慮
【中圖分類號】R605.97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8602(2015)05-0309-01
靜脈輸液是指經靜脈給藥,以達到治療目的的一種治療方式,其在臨床工作中的應用十分普遍?靜脈輸液是臨床治療?搶救患者的常用手段,但其會給患者造成一定的心理及生理不適[1]?舒適護理作為一種個性化的?整體性的?創造性的新型護理模式,其能讓患者在身心及社會各方面獲得愉悅感受,或最大程度地減輕病人的不舒適程度,最終獲得理想的治療效果[2]?我院在門診輸液病人的臨床護理工作中引入了舒適護理,現報道如下?
1 一般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選取我院門診在2013年6月~2014年6月收治的280例靜脈輸液患者作為研究對象,均排除意識障礙者?精神疾患者?所有患者均對本次研究知情,自愿參與本次研究,并簽署了知情同意書?根據就診時間先后順序,分為觀察組和對照組,各140例?觀察組男79例,女61例,年齡16~58歲,平均(36.8±4.7)歲;對照組男80例,女60例,年齡19~59歲,平均(37.2±6.3)歲?兩組患者的一般資料比較無明顯差異(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對照組予以常規護理,包括常規消毒?穿刺,保持管路通暢,交代患者相關注意事項等?觀察組患者予以舒適護理,即在常規護理基礎上增加以下措施:
①保持門診輸液室干凈?整潔?光線充足?空氣流通;②輸液前,護理人員要向病人簡單介紹輸液室環境,并為患者提供電視?書刊?報紙,以供患者觀看?閱讀?冬天時,還要為患者準備熱水袋,以免患者受涼?護理人員要向病人說明輸液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不良反應以及相關注意事項?③穿刺時,幫助患者取舒適,安慰鼓勵患者,讓病人盡量放松?護理人員要熟練掌握穿刺技能,盡可能一針見血?穿刺方法應用改良穿刺術,即將頭皮針斜面向下,蝶形針柄向上重疊,使斜面向上并行穿刺,最后固定?④輸液期間,護理人員要勤加巡視,對于病人提出的問題,要耐心地予以解答?⑤輸液后使用新式拔針法及時拔針,具體操作是以左手持無菌干棉簽,沿著血管走向放置在穿刺點上方,拇指固定,使用右手將針拔出,然后反折針頭軟管,以免液體漏出?拔針后,以左手拇指按壓穿刺點3min,以減輕病人穿刺點疼痛?病人離開前,對其進行疾病相關知識教育,對于需再次進行靜脈輸液的患者,還要向其交代相關注意事項?
1.3 觀察指標
輸液結束后,向患者發放文獻[3]中的護理滿意度調查表,問卷內容包括護理操作技能?工作態度?舉止?儀表?語言?綜合評價等內容,結果分為很滿意?一般?不滿意?問卷當場發放?當場收回,共發放280份問卷,全部有效收回?同時,應用HAMA(漢密爾頓焦慮量表)評估兩組患者的焦慮程度,結果分為嚴重(29分以上)?明顯(21~28分)?存在(14~20分)?輕度(7~13分)?無(7分以下)?
1.4 統計學方法
本次研究數據均應用SPSS19.0軟件進行處理,計量?計數資料比較分別進行t檢驗和x2檢驗,P
2 結果
2.1 焦慮程度
觀察組嚴重焦慮發生率顯著低于對照組,輕度焦慮發生率顯著高于對照組,P
3 討論
舒適護理是一種個體化的整體護理模式,其護理目標是讓病人在生理?心理?靈魂?社會四方面獲得舒適感受,滿足“舒適”這一人類的基本需求[3]?靜脈輸液是醫院門診常用的治療手段,門診靜脈輸液量普遍較大,且護理人力資源有效,故對門診靜脈輸液患者的護理普遍停留在常規護理層面?
國內有學者調查發現[4],84%的靜脈輸液患者都有了解藥物名稱?性能?毒副作用的需求,81.6%的患者有了解輸液速度的需求,7%的患者則希望了解護理人員解釋操作過程?目的及安全性,96%的患者要求穿刺做到一針見血,79%的患者希望護理人員態度熱情,68%的患者希望護理人員陪同交流?從這些數據可以看出,靜脈輸液患者也有著較多的護理服務需求,靜脈輸液患者的舒適護理不僅僅指一針見血,更應從工作態度?儀表舉止等方面滿足患者的心理舒適需求[5]?在本次研究中,從環境護理?心理護理?護理?穿刺護理?輸液觀察?拔針護理等方面對觀察組患者進行了舒適護理,結果顯示觀察組患者的嚴重焦慮發生率顯著低于對照組,輕度焦慮發生率顯著高于對照組,且護理總滿意率顯著高于對照組(P
參考文獻
[1] 白桂春,羅珊.舒適護理與心理干預在老年患者靜脈輸液中的應用[J].齊魯護理雜志,2010,16(19):87-88.
[2] 方云.門診老年患者靜脈輸液中的不適因素及對策[J].中國醫學創新,2010,7(4):104-105.
[3] 張娟.婦產科急診靜脈輸液患者中的舒適護理[J].國際護理學雜志,2014,(8):2242-2244,2245.
【關鍵詞】 剖宮產; 術后; 再次妊娠; 分娩
中圖分類號 R719.8 文獻標識碼 B 文章編號 1674-6805(2016)5-0122-02
doi:10.14033/ki.cfmr.2016.5.066
隨著剖宮產技術的改進,麻醉、輸血技術的進步,提高了剖宮產的安全性,加上孕婦產前飲食攝入過度、營養過剩,使胎兒偏大,因此首次選擇剖宮產的產婦比例逐年增加[1]。但是剖宮產術后會造成子宮切口形成瘢痕,而瘢痕子宮孕婦再次妊娠后,如何選擇合適的分娩方式顯得尤為重要。目前有學者提出剖宮產術后再次妊娠并非經陰道試產的禁忌證。因此收集2013年1月-2015年1月筆者所在醫院剖宮產術后再次妊娠的產婦,分別探討經陰道分娩和再次剖宮產的療效,現報告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收集2013年1月-2015年1月筆者所在醫院剖宮產術后再次妊娠的產婦作為研究對象,以往剖宮原因為胎兒窘迫、妊娠合并癥等。按孕婦的分娩方式分為剖宮產組(n=200)和經陰道分娩組(n=200)。剖宮產組年齡23~40歲,孕齡37~41周;經陰道分娩組年齡24~41歲,孕齡37~41周。
1.2 納入與排除標準標準
納入標準:(1)年齡大于18歲。(2)自愿參加試驗,簽訂知情同意書。排除標準:(1)腦、肝、腎等重要臟器功能不全者、神經肌肉疾病者。(2)惡性心律失常者、精神病患者。(3)入組前3個月參加過其他研究者。
1.3 方法
1.3.1 孕期保健 本次參與研究的孕婦均在筆者所在醫院進行定期產前檢查,對以下高危孕婦進行重點監護:前置胎盤、子宮切口為體段、切口愈合不良、多次剖宮產史者,孕36周后定期監測切口瘢痕[2]。
1.3.2 終止妊娠方法選擇 (1)剖宮產:高危孕婦、瘢痕厚度
1.3.3 術前準備 術前備血、全程胎心監護,縮短第二產程。
1.4 觀察指標
對比兩組平均年齡、平均孕齡、手術出血量、術后住院時間、新生兒體重、1 min Apgar評分、窒息率,以及產婦大出血、產褥感染、子宮切除情況。
1.5 統計學處理
將數據錄入 Econometrics Views 6.0統計軟件,計量資料用均數±標準差(x±s)表示,比較采用t檢驗;計數資料以率(%)表示,比較采用字2檢驗。P
2 結果
2.1 兩組產婦平均年齡、平均孕齡、手術出血量及術后住院時間比較
兩組產婦平均年齡、平均孕齡比較,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P>0.05);兩組產婦手術出血量及術后住院時間比較,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P
3 討論
隨著醫學技術、物的進步、人們觀念的改變,使剖宮產手術安全性得到提高,造成剖宮產指征逐漸放寬[3]。世界衛生組織一項關于2012年亞洲9個國家醫療機構產婦分娩方式的抽樣報告,顯示中國產婦的剖宮產率居第1位,明顯高于其他各國[4]。隨著選擇剖宮產術產婦的數量增加,術后再次妊娠是剖宮產還是陰道分娩,給婦產科醫生帶來了困擾。
對于有高危因素的產婦,術中可能有切除子宮的風險,因此此類患者禁忌陰道試產,尤其是兇險性前置胎盤孕婦更應該加強孕期保健。對于普通瘢痕子宮妊娠的患者,有學者傾向于選擇陰道分娩[5]。本次研究中筆者發現剖宮產組和經陰道分娩組新生兒體重、1 min Apgar評分、窒息率比較,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P>0.05),由此可以看出經陰道分娩組對胎兒是安全的。
再次妊娠是否會發生子宮破裂,有學者認為,切口部位子宮體以平滑肌纖維為主,再生修復能力差,而切口上方子宮以結締組織為主,修復能力強,造成修復時存在時間差[6]。若剖宮產術后1年內再次懷孕時,瘢痕組織長時間承受著妊娠的高張力,形成上下宮壁薄厚不一,會增加子宮破裂的概率[7]。有學者進行更深一步的研究,對150例剖宮產術后再次妊娠[離上次妊娠時間約為(2.1±0.8)年]并使用陰道分娩的產婦進行回顧性分析,發現無產婦發生子宮破裂[8-9]。
因此,本次研究認為剖宮產術后再次妊娠分娩時,除了有高危影響因素的產婦,其余產婦應該首先選擇經陰道分娩,以減少大出血、產褥感染及子宮切除的風險。
參考文獻
[1]耿正惠,馬楠.剖宮產術后再次妊娠分娩方式的選擇[J].中國實用婦科與產科雜志,2000,16(5):275-276.
[2]劉淳,鄒吟,朱鐘治,等.剖宮術后再次妊娠陰道試產成功因素分析[J].上海醫學,2010,23(12):753-755.
[3]劉杰,王敬云.疤痕子宮妊娠的引產與催產[J].中國實用婦科與產科雜志,2002,18(5):268-270.
[4]隗洪進,隗伏冰,葉玲.再次剖宮產術中出血的臨床分析[J].中國實用婦科與產科雜志,2003,19(7):1710-1711.
[5]王愛香.剖宮產術后再妊娠經陰道分娩164例分析[J].中國鄉村醫藥,2004,11(11):22-23.
[6]鄺鳳田,陳雪雁.剖宮產后再次妊娠分娩方式的探討[J].中國婦幼保健,2005,20(16):2051-2052.
[7]林國翹.剖宮產后再次妊娠的產科處理[J].實用婦產科雜志,1996,12(1):22-23.
[8]初幸之,李廣太,段若芷.剖宮產后再次妊娠的陰道分娩[J].實用婦產科雜志,2000,16(6):293-295.
【關鍵詞】疤痕子宮;足月妊娠;分娩方式
隨著社會的發展,因為各種社會因素,第一胎剖宮產率逐年上升,再次妊娠的分娩方式日益受到重視,疤痕子宮能否承受住分娩的壓力,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現就我院2008年1月~2010年12月126例疤痕子宮再次足月分娩的產婦分娩方式進行回顧性分析,旨在探討剖宮產后再次足月妊娠如何選擇正確的分娩方式來減少母嬰并發癥。
1材料與方法
1.1一般材料:我院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共收住疤痕子宮再次足月妊娠126例,年齡23~42歲,孕次2~6次,孕周37~41+5周,剖宮產史均為一次,此次妊娠距前次手術時間相隔1~14年,最短為15個月,前次剖宮產:108例為子宮下段剖宮產術,18例術式不詳。
1.2前次剖宮產指征 前次剖宮產指征依次為胎兒宮內窘迫例35例,產程停滯或延長27例,頭盆不稱26例,社會因素16例,羊水過少8例,骨盆狹窄4例,雙胎2例,子癇前期2例,原因不詳6例。
1.3終止妊娠方式選擇 126例孕婦中有102例孕婦在當地醫院定期檢查,作為高危妊娠建卡定期檢查,孕37周前醫生與孕婦一起商量決定分娩方式,此后根據宮頸的成熟度和先露的高低決定何時入院及終止妊娠.24例產婦未行規律產檢,分娩發動后直接入院.所有產婦入院后醫生均建議首選剖宮產術。
1.4陰道試產指征 前次剖宮產為子宮下段剖宮產,術中無切口撕裂,無大出血,術后無感染,無大出血;本次妊娠距前次剖宮產>2年;前次剖宮產指征不存在,未發現新的剖宮產指征;估計胎兒體重不超過前次妊娠胎兒的體重,陰道條件好,無頭盆不稱;產婦了解陰道試產的風險,強烈要求試產,試產過程中嚴密觀察產婦生命體征表現,宮縮強度,胎心音變化,產程進展,做好輸血,隨時手術,搶救的準備,試產中出現產程進展緩慢,胎兒宮內窘迫,先兆子宮破裂等異常情況下立即改行剖宮產術.不同意試產或無陰道試產指征均擇期再次剖宮產。
2結果
2.1疤痕子宮足月妊娠126例中,95例孕婦選擇剖宮產術,因疤痕子宮對試產有顧慮的81例,術中要求行雙側輸卵管結扎術的26例,出現胎兒宮內窘迫(臍帶繞頸羊水過少等)6例,臀位3例,前置胎盤3例,子癇前期1例,巨大兒1例,本組無1例發生子宮破裂,出血量100~500ml,新生兒Apgar1分鐘評分6~10分,其余均正常。
2.2要求陰道試產的31例中,12例經陰道順利娩出,1例因第二產程胎兒宮內窘迫行低位產鉗術,產后探查無一例子宮破裂,產婦生命體征平穩,新生兒Apgar1分鐘評分7~9分,24小時出血量60~300ml,其余均正常,試產過程中患者及家屬要求轉行剖宮產的9例,試產失敗改行剖宮產9例,其中胎兒宮內窘迫5例,活躍期停滯或延長3例,懷疑先兆子宮破裂1例(術中發現子宮下段原手術切口菲薄,尚未破裂)。
3討論
3.1近20年來由于各種原因剖宮產率逐年上升,國內報道有的醫院剖宮產率達60.14%[1],剖宮產率的增加,使圍產兒死亡率由20世紀50年代前的80‰~90‰降至60~70年代的22‰左右,而80年代以后的資料統計證明,圍產兒死亡率并不因剖宮產率的進一步增加而繼續下降,而一直穩定在13‰左右,反映出圍產兒死亡率的下降與剖宮率升高不呈正相關系,近年來剖宮產的并發癥日益顯現出來,剖宮產本身存在手術創傷,出血,感染,剖宮產兒呼吸系統并發癥,如濕肺、肺不張、肺透明膜病、羊水吸入性肺炎等。說明剖宮產率上升到一定水平后再盲目提高剖宮產并未使母嬰病率降低,反而會帶來母嬰健康的負面影響,因此合理掌握剖宮產指征,提高產科和新生兒醫學質量,降低新生兒窒息率和圍產兒死亡率,降低剖宮產率已成為各國產科專家關注。
3.2隨著增高的剖宮產率,越來越多的剖宮產后再次妊娠,該如何選擇分娩方式,日益成為國內外產科工作者探討的問題.以往有”一次剖宮產,次次剖宮產“的觀念.其主要的擔憂是妊娠末期及分娩發動后疤痕子宮能否承受住宮腔壓力而導致破裂,自1996年WHO、UNICEF等國際組織據美國CIMS倡議,在全球掀起了愛母分娩行動,其中要求剖宮產史后陰道分娩率≥60%,而我國做得遠遠不夠,剖宮產后陰道分娩率仍低。
3.3對于足月活胎的疤痕子宮,在我國目前大多數都采用擇期剖宮產術的分娩方式,即使無前次剖宮產指征,有陰道試產條件者也很少陰道試產,本文資料顯示126例再次足月妊娠者僅有13例經陰道分娩,分娩率為10.3%.95例采用擇期剖宮產,其中對試產有顧慮有81例,占主要原因,有確切手術指征者僅14例,手術指征為胎兒窘迫,胎位不正,前置胎盤等,在當今醫療環境惡劣,高壓力的工作環境下,疤痕子宮長時間的陰道試產存在子宮破裂危及母嬰安全的風險易導致醫療糾紛,因此醫患雙方溝通分娩方式時,大多數醫方意見更傾向于直接手術以保障母嬰安全,醫方寧愿承擔高難度手術的風險而不愿承受可能有醫療糾紛的風險.本文資料中所有病例入院后,醫方在交代分娩方式時均建議首選再次剖宮產術,說明醫方在提高剖宮產率方面是重要的因素,當然患方對醫療意見缺乏理解及承受能力有限等諸多因素也有關。
綜上所述,疤痕子宮再次足月妊娠經陰道分娩可行性還是很高的,如何提高陰道分娩的成功率,筆者認為首先應嚴格掌握第一次剖宮產指征,降低第一胎剖宮產率,第二胎剖宮產率自然就下降了,施行第一次剖宮產時,手術操作仔細,避免并發癥的出現,術后要向產婦交代術中情況及二胎經陰道分娩的可能性;其次疤痕子宮妊娠后要定期產檢,建立高危妊娠管理,積極處理其他病理因素,控制胎兒體重,幫助產婦增強陰道分娩的信心,還有醫方在患者入院后,應詳細評估該患者經陰道分娩的可能性,對符合陰道分娩適應癥的患者,客觀準確的表達經陰道分娩與再次剖宮產的利與弊不偏不倚,在患者進入臨產后,醫方應密切監護母親和宮內胎兒的表現,密切注意子宮切口部位有無壓痛,做好輸血輸液及手術準備,有先兆子宮破裂者及早手術。
這種批評是十分中肯的。那么,在特殊民事案件中,為什么會出現所有舉證責任都由被
告承擔的局面呢?從司法實踐上講,主要是由于在特殊民事案件中舉證責任沒有被分割。從理論上說,則是由于沒有對特殊民事案件中舉證責任的可分割性問題作出任何富有成的探 討。在過去的實踐中,通常認為,普通的民事案件中,舉證責任由原告承擔,而在特殊的民事案件中,被告就應當承擔舉證責任,這就意味著,被告必須對所有的法律要件事實承擔舉證責任。這種對被告的舉證責任范圍不加以明確限制的做法,往往會導致不利于被告的訴訟結果。為了防止這種對被告的過于苛刻的舉證責任,就需要將舉證責任加以分割。
在特殊民事案件中分割舉證責任具有重要的意義。第一,可以防止將所有舉證責任強加給被告的不當做法,以維護起碼的公平原則。第二,有利于原告和被告分別準備各自的訴狀和證據資料,以加速庭審的進程。如果不分割舉證責任,則原告認為自己無任何舉證責任,就會怠于搜集證據,不利于庭審的順利進行。第三,有利于法官判案的公平性。如果不分割舉證責任,審判人員在分配舉證責任時,就可能發出錯誤的指令,即出現本來是原告的舉證
責任卻指令被告承擔,或者本來是被告的舉證責任卻指令原告承擔,這樣一種“張冠李戴”的不合理情形。
下面我將圍繞舉證責任的分割問題進行探討,以期裨益于該領域的司法實踐。
二、舉證責任被分割后的三種形態及其區別
當舉證責任被分割成后,將呈現三種形態,即總的舉證責任、原告的舉證責任與被告的舉證責任。
一是總的舉證責任與原告的舉證責任之間的區別。
這兩種舉證責任的差別主要體現在責任程度上??偟呐e證責任是十分沉重的,而原告的舉證責任相對來說是比較輕的。如果原告履行了這種舉證責任,就獲得勝訴的判決,那么對他來講就太便宜了,對被告也不公平。相反,因為這種舉證責任并不難于履行,所以,假如他連這種舉證責任都履行不了,則明顯說明他的訴訟請求難于成立。他只能得到敗訴的判決。這對他沒有什么不公平。
二是總的舉證責任與被告的舉證責任之同的差別。
這兩種舉證責任的區別不在于責任程度,而在于時間的先后。在通常情況下,就總的舉證責任而言,當訴訟開始時,就應當有人承擔。如果沒有人承擔舉證責任,一個案件就無法審理下去。既然總的舉證責任包含原告的舉證責任和被告的舉證責任,那么應當由發動訴訟機制的原告先承擔舉證責任為宜。只有到后一階段,才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在責任的程度上,被告的舉證責任與總的舉證責任達到了重合,換句話說,總的舉證責任的沉重性就由被告的舉證責任來體現。
三是原告的舉證責任與被告的舉證責任的區別。
這兩種形態的舉證責任之間具有明顯的區別。一是時間上的區別。在訴訟過程中,從時向上說,應當先由原告承擔舉證責任,被告暫時不承擔舉證責任;當原告勝利地完成了自己的舉證責任之后,被告再承擔法定的屬于自己的舉證責任,這時原告不承擔任何舉證責任。因此,兩者在訴訟中分別承擔著各自由法律賦予的舉證責任,決不會發生沖突。二是效果上的區別。就原告來說,在他勝利地完成了自己的舉證責任之后,他并不必然勝訴,而是由被告承擔法定的屬于自己的舉證責任。如果原告不能完成自己的舉證責任,則面臨敗訴的風險。就被告而言,如果他勝利地完成了自己的舉證責任,他即贏得勝訴的判決。反之,他就敗訴。由此可見,在特殊民事訴訟中,舉證責任被分割成兩種不同的形態,在理論上是合理的,對于審判實踐也不存在任何阻礙。這不但解決了英美證明責任分配學說無法解決的問題,而且是符合公認的舉證責任原理的。
或許有人擔心,舉證責任一旦被分割,就可能無法彌合與統一。這種擔心是多余的。我們己經看到,舉證責任被分割之后,在履行的時間上有先有后,先原告履行后被告承擔,不存在兩者沖突的可能。因此,到訴訟結束的時候,兩種形態的舉證責任實際上己經構成一個完整的統一體。這樣,在特殊民事案件中,舉證責任將經歷一個由統一走向分割,再走向統一的過程。
三、舉證責任的可分割性與英美舉證責任分層學說
這里首先需要考察的是英美證明責任分層學說是否能減輕被告的舉證責任?
在特殊的民事訴訟中,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后,英美證明責任分層學說能減輕被告的過于苛刻的舉證責任嗎?我們假定它能做到這一點。假如不分割舉證責任,假如特殊的民事案件完全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由被告承擔完全的所有要件的舉證責任,就會出現下面兩種情況:第一,原告在沒有對某些法律要件事實進行有效的證明之后,法院依據“提供證據的責任”,判決原告敗訴。這與“提供證據的責任”的法律后果是相悖的。第二,原告在沒有對某些法律要件事實進行有效的證明之后,法院卻依據“被告在本案中承擔舉證責任”的原則,要求被告繼續履行其舉證責任,證明某些法律要件事實的不存在。這顯然難以服人。被告會說:“既然原告提出的主張和請求的依據都不成立,怎能要求我承擔舉證責任呢?為什么不駁回原告的起訴呢?”被告的提問是合理而有力的。
因此,在特殊案件中,英美證明責任分層學說在減輕被告的過于苛刻的舉證責任方面,顯得無能為力。如果將舉證責任加以分割,就可以避免適用英美證明責任分配學說所引起的不必要的尷尬。具體來說就是,舉證責任被分割之后,在第一階段由原告承擔法定的屬于自己的要件事實的舉證責任。如果他無法作出有效的證明,就可以依據舉證責任的原則,直接判決其敗訴。之所以要這樣作,是因為從理論上講,原告在這一階段所承擔的舉證責任并不難于履行;如果這樣的舉證責任都履行不了,那么可以判斷出原告的訴訟請求不能成立。
二是舉證責任的可分割性觀點與英美淮責任分層學說的統一。
傳統的舉證責任概念是統一的、完整的,沒有可分割的涵義。在英美法系國家,舉證責任分為提供證據的責任與說服責任。這是舉證責任的分割嗎?不是的,它是統一的舉證責任概念下的兩種舉證責任分配形式,不是我在這里所說的舉證責任的分割。它們之間有著明顯 的區別。例如,在英美分層理論中,舉證責任是一個總概念,與“提供證據的責任”和“說服責任”之間,是種與屬的關系,它們是一對種屬概念。而本文提出的舉證責任的可分割性, 是指在一定的特殊的條件下的分割。即它是在特殊民事案件中總的舉證責任的分割,分割成 原告的部分舉證責任與被告的部分舉證責任。這兩種舉證責任是各自獨立的,不但法律上要求獨立,而且實際履行中也是獨立完成的。不過,它們之間也具有一定的聯系。這就是,只有在原告完成了自己的舉證責任之后,才會發生被告承擔舉證責任的問題。另外,兩種舉證責任的難易也是不同的。原告承擔的舉證責任比較容易完成,而被告的舉證責任有時很難完成,這就是兩者的區別。舉證責任的分割性只能在現代高度發達的社會中才有產生的可能。因為現代社會出現了許多環境污染案件、醫療事故案件等,原告難以取得證據。
舉證責任分割之后,與英美證明責任分層理論之間是否還產生矛盾呢?不會的。在統一 的舉證責任分割之后,它們之間仍然存在明顯的融洽的對應關系。例如,在原告方面,原告的部分舉證責任之下可分為提供證據的責任與說服責任,而被告的部分舉證責任之下也相應 地存在這兩種責任。
四、證明責任分配與法律要件的分級
德國學者普維庭曾經研究了特殊民事案件中的證明責任分配問題,并提出了法律要件可
以分級的觀點。但遺憾的是,他的探索卻就此停止了。由于這個原因,當他在研究雇傭關系訴訟中的證明責任問題時,他陷入了深深的困惑之中。讓我們來分析他的這一思想過程,以 便獲得某種啟示。
一是雇傭關系訴訟的證明責任占規范說的困惑
普維庭對雇傭關系訴訟中雇員承擔眾多的證明責任感到擔憂。他寫道:“毫無疑問,從立法目的和證明可能性方面來看,如果真的產生了企業雇員人數的問題,顯然應當由雇主承擔證明責任。然而按照解雇保護法第4條和第7條的構造,在解雇保護訴訟中,雇員作為請求權人和原告必須證明其請求權的前提要件,包括對解雇保護法的適用范圍都要進行證明。盡管對雇員人數的爭議極為罕見,但是立法者還是對此作了表達。立法者在解雇保護法第23條第1款第2句表達了其消極的適用,也就是說,企業的雇員人數不超過5人或者更少,就不適用該法。因此從語言表達上看,這里改變了基本規則對證明責任的分配,因而應當由雇主承擔證明責任。這毫無疑問是立法者理智的規定?!?nbsp;3由此可以看出,普維庭贊同將部分舉證責任由雇主承擔。這意味著整個案件的舉證責任可以在雇主與雇員之間、原告與被告之間進行分割。
普維庭還指出:“第三,還有一種衡量可以表明通說的結論還不住腳。倘若一個雇員針對企業雇員代表的決定(向決定)提出申請,按照通說,雇員(亦即類似于企業勞資基本法第99條第4款的申請人)就必須承擔相應的證明責任,亦即證明企業雇員代表說主張的企業勞資基本法第99條第2款的依據不存在,而在招收新雇員的情況下,企業之外的求職申請人要舉證根本應不可能?!?這也說明舉證責任可以分割 .然而,普維庭在闡述其依據時用語相當晦澀。
普維庭在研究雇傭關系訴訟時表明了自己的擔憂,這就是:規范構造理論(法律要件分類說)對證明責任的分配是一個誤區。它往往要求立法者通過明確的證明責任分配規范來澄清問題,這種負擔對于立法者來說是難以想象的。普維庭寫道:“那些很有威信的評論對第99條第2款的一般的證明責任分配和第99條第2款和第4號中的特別證明責任分配的結論是自相矛盾的。爭論再次表明了在討論解雇保護法第1條時的現象。按照規范構造理論對證明責任的分配有時如此復雜,按照各自的主觀認識,以致于觀點間存在分歧幾乎不能避免。這就必須要求立法者通過明確的證明責任分配規范來澄清問題?!?/p>
為了證實上述擔憂的合理性,普維庭專門分析了民法典第611a條第1款的規定,這一條款的證明責任分配結構最為復雜。分析的結果表明:羅森伯格的法律要件分類說引起了令人困惑的矛盾。他說:“這時候,依據民法典第611a條第1款第3句的第二部分,雇主必須完全地證明其歧視措施合法。對歧視的合法性這同一個要件來說,由于雇員成功的釋明,這時證明責任就轉換到了雇主一方,而且已經不允許對雇主降低證明尺度。就目前所知。這種按照時間的先后順序對同一個要件要求雙方當事人承擔證明責任的現象,在我們的法律中是獨一無二的。只有工作位置保護法第2條第2款的情形與之類似。該規則方式實踐意義也不大,因為它強迫法官對同一要件事實按照實踐順序形成兩個階段的心證?!?/p>
普維庭對規范說的批評說的批評是完全正確的。他指出了規范說的一個致命缺陷:適用規范說的結果必然回到舉證責任的轉移。
由于懷疑規范說在處理雇傭訴訟中證明責任的有效性,普維庭提出了法律要件分級的觀點。
二是法律要件的分級理論
普維庭認為,法律要件是可以分級的。他指出:“從實體法上以觀,倘若法律不對法律要件分級或者主張完全證明的話,那么請求權人就必須按照上述例子中要件的先后順序一一進行證明。由于考慮到證明責任分配實質性依據的多樣性以及法律可操作性,這種對法律要件評價的不同層面結構就不是由立法者的主觀意志或者訴訟過程決定的,它其實是必然的選擇。也許人們會認為,上述的個別例子已經通過明確的語言表達規定了原原本本的證明責任分配,因此它不足以說明法律評價層面的存在,這種對法律層次的反駁其實是沒有根據的。上述例子僅僅是民法典的立法者在語言表達上嚴謹行事的例證。同樣,即使有的法律語言缺乏這種嚴謹性,要發現法律的這種評價層面也是可能的,只不過在具體場合要明顯困難得多?!?/p>
這里,普維庭明確地告訴人們,法律要件的分級,是“證明責任分配實質性依據的多樣性以及法律可操作性”作用的結果,是訴訟實踐的需要。反之,如果不對法律要進行分級,而是主張對法律要件給予完全證明,在特殊情況下,必然造成對原告的不公平。
從普維庭的論述中,我們可以看出,法律要件的分級是證明責任特別規則即舉證責任 規則產生的根據。例如,普維庭在談到勞動法的證明責任分配問題時說:“法律對要件作不同層面的分級和由此產生的對基本規則的例外規定并非意味著我們又發現了證明責任特別規則的新方法法論,它只不過是對所有實質性依據和方法論的高一級處理,從而避免將證明責任作一邊倒的分配或者避免從平規定原則與例外關系?!边@里,他指出了法律要件事實的分級是證明責任特別規則產生的根據。但是,他在發現新方法論方面卻就此止步了。他從旁邊滑了過去。他認為沒有實現什么新方法。其實,假如他能夠冷靜地加以思考,是可以發現某種新方法的。這種新方法就是從法律要件事實的分級入手進行舉證責任的分割。
假如存在四個法律要件。既然法律要件是可以分級的,就可以把它們分成a、b、c、d四個等級、四個層次。分級后,有的級別(如 b、c、d等級)的要件倒置給被告證明,而a級的法律要件仍由原告證明。這種分級的結果意味著證明責任可以分割,從而避免了“證明責任作一邊倒”的分配。其實,正是在這里,存在著建立舉證責任分割理論的可能性。但是,普維庭沒有這么做。他只是說,分級的目的在于“對所有實質性依據和方法論的高一級處理?!蔽艺J為,如果沒有明確的理論指導,這種“高一級處理”會變得相當繁瑣,例如對緊急避險問題的處理就是這樣。
由此可見,方法論在證明責任分配問題上占有多么重要的地位。由于沒有發現新方法,普維庭走上了一條繁瑣的充滿荊棘的道路。他認為法律要件要作不同層面的分級,這符合事實。但是他卻墜入了按法律文義進行證明責任的分配之中。按這種方式分配的話,雖然情況相同,但不同的法律條文往往規定不同,從而導致證明責任分配的差異。對此,普維庭也感到十分為難,嘆息證明責任分配“夠復雜”了。其實,并不是證明責任問題過于復雜,而是他沒有找到新方法,從而陷入到繁瑣哲學的深淵之中不能自拔。這是多么不幸啊。
為什么不尋求一個簡便的方法解決這一問題呢?其實,德國司法的現實已經向研究證明責任問題的人們鳴響了警鐘:法官們不愿意按規范說去分配證明責任。因為它太麻煩。即便它在理論上正確,過于繁瑣本身就構成了一個缺點。這就是德國司法界摒棄規范說的理由。為什么普維庭不從德國司法現實中得到啟發呢?
三是雇傭關系的訴訟與證明責任的分配
普維庭在他的著作中討論了民法典第618條雇傭關系訴訟中的證明責任問題。按照該條規定,雇主必須為雇員提供必要的場地、設施及保護性設施,以確保雇員的生命和健康不受危險威脅。此外,現在有大量公法上的勞動保護規定對其進行了補充,從而強化了雇主采用保護措施的義務。一般認為,這是雇主看護義務的延伸。普維庭指出:“如果雇員依據民法典第618條提出積極違約的請求權,那么按照判決和通說,他應當只對損害的客觀要件承擔證明責任,亦即證明場地設施狀況不符合法律要求。相反,雇主必須對損害的過錯和因果關系承擔證明責任?!薄吧鲜鲎C明責任分配,就其客觀要件而言與基本規則的分配相符,對過錯的證明責任分配也只是表面上與基本規則不符?!?/p>
普維庭通過深入研究后得出了自己的結論:“因此,關于民法典第618條,不但是客觀要件,而且包括過錯要件的證明責任都必須按照一般的證明責任規則來分配?!辈①|疑道:“尚不清楚的是,司法實踐和學術研究對因果關系要件所主張的那種證明責任分配的合法性在哪里?!?/p>
普維庭還指出:“司法實踐和學術研究均認為,上述因果關系要件的證明責任分配背離了一般的證明責任規則。對此說得最明白的就是穆茲拉克。他承認民法第618條的因果關系證明問題屬于特殊情況,在此確認責任被非法轉換了,亦即存在一種尚未被法律合法化的證明責任分配?!?/p>
“不過,令人驚訝的是,盡管司法實踐和學術研究都一致認為這里突破了證明責任的基本規則,但幾乎沒有人研究這種突破的依據何在?!?/p>
他批評了司法界和學術界對待這個問題的態度和方法,指出:“最高法院認為,其判決依據在于社會保護思想。而最高勞動法院、聯邦法院和聯邦勞動法院在沒有依據的情況下盲目地跟從了最高法院的做法。為什么這樣的想法(指社會保護思想)只對民法典第618條適用,其實很難令人理解。因此斯托爾認為,其合法性在于立法目的,它可以使雇員在證明危機的情況下實現其權利。類似地,萊納克認為,原因在于法的預防功能。顯然這些標準對民法典第618條來說是不合適的。同樣,一種很有代表性的觀點認為,由于這里存在證明困難,所有就應當改變證明責任的分配,這種觀點也是站不住腳的,因為一般的證明困難根本不可能構成證明責任轉換的原因?!虼?,以上說列舉的實質依據都沒有說服力,而且它們尚不能說明,這樣做的合法性何在。”
從上面可以看到,無論是司法界還是學術界,在提出突破證明責任基本規則的實質性依據時,要么滿足于提出抽象的理由(如社會保護思想和社會預防功能),要么提出因案而異的只能作為權宜之計的處理辦法(如因為存在證明困難,所以就應當改變證明責任的分配),這對于復雜的數量繁多的訴訟來說,要么不實用,要么不慎重。
其實,要合理地有效地解決證明責任問題,就應特別注意到證明責任的技術層面或者操作層面,只有這樣,才能找到解決問題的一般性方法。就民法典第618條的證明責任問題來說也應當循著這條思路進行工作。
在普維庭的著作中,反復使用了“證明危機”“證明困難”等字眼,說明了雇傭訴訟案件的特殊性。既然存在這種特殊性,為什么不可以對證明責任從理論上進行分割呢?
尤其要注意的是,司法實踐已經將因果關系要件事實的證明責任倒置給雇主承擔,這樣做的結果實際上“有利于保護雇員的權利”,而理論上卻從法律文義出發,始終懷疑這種實踐的合理 性,一味埋怨司法部門“非法”、“違法”。這種進步的司法實踐與相對落后的理論之間的矛盾,應當促使證據學者反思自己所建立的理論的合理性,應當進行證據理論的創新。
正是由于證據理論創新的滯后,普維庭得出了令人遺憾的錯誤的結論:他認為上述分配,“尤其是因要關系的證明責任由雇主承擔,沒有突破公認的證明責任規則(指基本規則),而是對德國民法典第282、285條的正確類比適用的結果”。因為很明顯,這個結論與普維庭前面所說的“因果關系的證明責任由雇主承擔,違反了證明責任基本規則”是相矛盾的。不僅如此,在批評了這種“違反”或“背離”之后,普維庭卻回到了民法典本身。
這實際上暗示著:證明責任問題本身屬于實體法問題,而不是程序法問題。實體法的問題當然由實體來解決。這或許與德國民法典的編纂有關,因為它把證明責任放在民法典之中。由于篇幅的關系,盡管我不同意這種觀點,但我不想就此問題進行細辯。
以上討論了德國證明法學者,尤其是普維庭先生關于特殊案件中的證明責任分配問題的觀點,我們可以從中得到如下啟示:第一,法律要件可以分級,是舉證責任可予以分割的重要依據之一。第二,一旦對舉證責任進行合理的分割,那么在處理特殊案件時,就不會存在背離一般證明責任分配規則的問題。具體地說,舉證責任的分割一一特殊證明責任規范中,舉證責任分割被分成原告的舉證責任與被告的舉證責任,可以解決一般證明責任規范與特殊證明責任規范之間的矛盾。第三,在一般證明責任規范中,舉證責任要保持統一和完整。第四,立法者企圖通過制定包羅萬象的證明責任規范的做法是不現實的,因為它不僅工程量極大,而且各個規范之間容易產生新的矛盾,而解決這些矛盾又需要尋求新的機制,其結果將會陷于矛盾的循環之中。
五、從設置舉證責任倒置的范圍到舉證責任的分割
在我國,有的同志已經注意到舉證責任倒置不是包羅萬象的,而是有條件的。例如一位作者寫道:
“一件專利侵權訴訟案會涉及多項證據,新專利雖然規定新產品制造方法舉證責任倒置,但由于同樣的舊產品仍可能是由新的制造方法得來的,因此,并非全部方法專利侵權案件的證據均由被告舉證,而原告只要是取得了一項方法專利,在訴訟中一切證據均可以不提供。這時舉證責任倒置也是有范圍的?!?/p>
【關鍵詞】疤痕子宮;足月妊娠;分娩方式
【中圖分類號】R825【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5-0515(2011)02-0150-01
隨著社會的發展,因為各種社會因素,第一胎剖宮產率逐年上升,再次妊娠的分娩方式日益受到重視,疤痕子宮能否承受住分娩的壓力,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現就我院2008年1月~2010年12月126例疤痕子宮再次足月分娩的產婦分娩方式進行回顧性分析,旨在探討剖宮產后再次足月妊娠如何選擇正確的分娩方式來減少母嬰并發癥。
1 材料與方法
1.1 一般材料:我院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共收住疤痕子宮再次足月妊娠126例,年齡23~42歲,孕次2~6次,孕周37~41+5周,剖宮產史均為一次,此次妊娠距前次手術時間相隔1~14年,最短為15個月,前次剖宮產:108例為子宮下段剖宮產術,18例術式不詳。
1.2 前次剖宮產指征 前次剖宮產指征依次為胎兒宮內窘迫例35例,產程停滯或延長27例,頭盆不稱26例,社會因素16例,羊水過少8例,骨盆狹窄4例,雙胎2例,子癇前期2例,原因不詳6例。
1.3 終止妊娠方式選擇 126例孕婦中有102例孕婦在當地醫院定期檢查,作為高危妊娠建卡定期檢查,孕37周前醫生與孕婦一起商量決定分娩方式,此后根據宮頸的成熟度和先露的高低決定何時入院及終止妊娠.24例產婦未行規律產檢,分娩發動后直接入院.所有產婦入院后醫生均建議首選剖宮產術。
1.4 陰道試產指征 前次剖宮產為子宮下段剖宮產,術中無切口撕裂,無大出血,術后無感染,無大出血;本次妊娠距前次剖宮產>2年;前次剖宮產指征不存在,未發現新的剖宮產指征;估計胎兒體重不超過前次妊娠胎兒的體重,陰道條件好,無頭盆不稱;產婦了解陰道試產的風險,強烈要求試產,試產過程中嚴密觀察產婦生命體征表現,宮縮強度,胎心音變化,產程進展,做好輸血,隨時手術,搶救的準備,試產中出現產程進展緩慢,胎兒宮內窘迫,先兆子宮破裂等異常情況下立即改行剖宮產術.不同意試產或無陰道試產指征均擇期再次剖宮產。
2 結果
2.1 疤痕子宮足月妊娠126例中,95例孕婦選擇剖宮產術,因疤痕子宮對試產有顧慮的81例,術中要求行雙側輸卵管結扎術的26例,出現胎兒宮內窘迫(臍帶繞頸羊水過少等)6例,臀位3例,前置胎盤3例,子癇前期1例,巨大兒1例,本組無1例發生子宮破裂,出血量100~500ml,新生兒Apgar1分鐘評分6~10分,其余均正常。
2.2 要求陰道試產的31例中,12例經陰道順利娩出,1例因第二產程胎兒宮內窘迫行低位產鉗術,產后探查無一例子宮破裂,產婦生命體征平穩,新生兒Apgar1分鐘評分7~9分,24小時出血量60~300ml,其余均正常,試產過程中患者及家屬要求轉行剖宮產的9例,試產失敗改行剖宮產9例,其中胎兒宮內窘迫5例,活躍期停滯或延長3例,懷疑先兆子宮破裂1例(術中發現子宮下段原手術切口菲薄,尚未破裂)。
3 討論
3.1 近20年來由于各種原因剖宮產率逐年上升,國內報道有的醫院剖宮產率達60.14%[1],剖宮產率的增加,使圍產兒死亡率由20世紀50年代前的80‰~90‰降至60~70年代的22‰左右,而80年代以后的資料統計證明,圍產兒死亡率并不因剖宮產率的進一步增加而繼續下降,而一直穩定在13‰左右,反映出圍產兒死亡率的下降與剖宮率升高不呈正相關系,近年來剖宮產的并發癥日益顯現出來,剖宮產本身存在手術創傷,出血,感染,剖宮產兒呼吸系統并發癥,如濕肺、肺不張、肺透明膜病、羊水吸入性肺炎等。說明剖宮產率上升到一定水平后再盲目提高剖宮產并未使母嬰病率降低,反而會帶來母嬰健康的負面影響,因此合理掌握剖宮產指征,提高產科和新生兒醫學質量,降低新生兒窒息率和圍產兒死亡率,降低剖宮產率已成為各國產科專家關注。
3.2 隨著增高的剖宮產率,越來越多的剖宮產后再次妊娠,該如何選擇分娩方式,日益成為國內外產科工作者探討的問題.以往有”一次剖宮產,次次剖宮產“的觀念.其主要的擔憂是妊娠末期及分娩發動后疤痕子宮能否承受住宮腔壓力而導致破裂,自1996年WHO、UNICEF等國際組織據美國CIMS倡議,在全球掀起了愛母分娩行動,其中要求剖宮產史后陰道分娩率≥60%,而我國做得遠遠不夠,剖宮產后陰道分娩率仍低。
3.3 對于足月活胎的疤痕子宮,在我國目前大多數都采用擇期剖宮產術的分娩方式,即使無前次剖宮產指征,有陰道試產條件者也很少陰道試產,本文資料顯示126例再次足月妊娠者僅有13例經陰道分娩,分娩率為10.3%.95例采用擇期剖宮產,其中對試產有顧慮有81例,占主要原因,有確切手術指征者僅14例,手術指征為胎兒窘迫,胎位不正,前置胎盤等,在當今醫療環境惡劣,高壓力的工作環境下,疤痕子宮長時間的陰道試產存在子宮破裂危及母嬰安全的風險易導致醫療糾紛,因此醫患雙方溝通分娩方式時,大多數醫方意見更傾向于直接手術以保障母嬰安全,醫方寧愿承擔高難度手術的風險而不愿承受可能有醫療糾紛的風險.本文資料中所有病例入院后,醫方在交代分娩方式時均建議首選再次剖宮產術,說明醫方在提高剖宮產率方面是重要的因素,當然患方對醫療意見缺乏理解及承受能力有限等諸多因素也有關。
綜上所述,疤痕子宮再次足月妊娠經陰道分娩可行性還是很高的,如何提高陰道分娩的成功率,筆者認為首先應嚴格掌握第一次剖宮產指征,降低第一胎剖宮產率,第二胎剖宮產率自然就下降了,施行第一次剖宮產時,手術操作仔細,避免并發癥的出現,術后要向產婦交代術中情況及二胎經陰道分娩的可能性;其次疤痕子宮妊娠后要定期產檢,建立高危妊娠管理,積極處理其他病理因素,控制胎兒體重,幫助產婦增強陰道分娩的信心,還有醫方在患者入院后,應詳細評估該患者經陰道分娩的可能性,對符合陰道分娩適應癥的患者,客觀準確的表達經陰道分娩與再次剖宮產的利與弊不偏不倚,在患者進入臨產后,醫方應密切監護母親和宮內胎兒的表現,密切注意子宮切口部位有無壓痛,做好輸血輸液及手術準備,有先兆子宮破裂者及早手術。
參考文獻
【關鍵詞】剖宮產;再次妊娠;分娩方式
【中圖分類號】R719.8 【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4-4949(2014)04-0485-01
伴隨著醫學技術的發展,剖宮產分娩率呈現上升趨勢,同時剖宮產后再次妊娠也逐漸增加。基于剖宮產后再次妊娠可能導致患者瘢痕子宮出現破裂現象,嚴重威脅患者及新生嬰兒生命安全,因此,剖宮產后再次妊娠患者應選取適合的分娩方式,有效提高患者及新生嬰兒生命健康[1]。基于剖宮產術后再次妊娠特點,筆者為詳細了解分析剖宮產術后再次妊娠分娩方式的選擇,特選取我院在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收治的88例剖宮產術后再次妊娠患者的臨床資料進行研究分析,研究結果如下:
1資料與方法
1.1臨床資料
選取我院在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收治的88例剖宮產術后再次妊娠患者,患者年齡為25―34歲,平均年齡為29.51±1.04歲;患者孕周為36―41周,平均孕周為38.56±0.34周;患者產次為1―3次,平均產次為2.31±0.17次;患者距離上次剖宮產手術時間為2―7年,平均距離上次剖宮產手術時間為4.62±1.03年;分析患者上次剖宮產術式:75例為子宮下段剖宮產,9例為子宮體剖宮產,4例術式不詳;并按患者住院尾號分為治療組和對照組,治療組為54例,對照組患者為34例,對比兩組患者之間的年齡、孕周、產次等基本資料,均沒有顯著差異性,無統計學意義(P>0.05),可進行對比。
1.2方法
兩組患者入院后,醫護人員對其上次剖宮產術式、指征及妊娠史等基本資料進行詢問,并幫助患者實施產前檢查,確保沒有出現頭盆不稱現象。并通過超聲方法對患者子宮下段瘢痕進行檢查,了解其愈合狀況。再實施各項產前檢查后,醫護人員為患者及其家屬講解剖宮產及陰道試產的利弊,讓患者及其家屬充分了解患者自身狀況,選取適合的分娩方法。對于存在剖宮產指征或者是患者及其家屬不同意陰道試產的患者采用剖宮產分娩方式,對于沒有存在剖宮產指征且患者及其家屬同意陰道試產的患者采用陰道試產的分娩方式。其中10例患者在陰道試中失敗,轉為剖宮產方式。本次研究中,54例選取剖宮產分娩方法的患者為治療組,34例選取陰道試產的患者為對照組。
1.3觀察指標
觀察兩組患者產程中出血量、住院時間、新生兒窒息率及先兆子宮破裂發生率[2]。
1.4 統計學分析
本次研究所有患者的臨床資料均采用SPSS18.0統計學軟件處理,計量資料采用均數加減標準差表示( X±s),計數資料采用t檢驗,組間對比采用X2檢驗,P
2結果
3討論
伴隨著醫學技術發展,剖宮產分娩方法逐漸得到改善,患者分娩后子宮切口愈合較為良好,相關文獻顯示,剖宮產再次妊娠選取陰道試產的患者,其分娩成功率分布在34.1―90.1%之間[3]。本次研究中,陰道試產分娩成功率為77.27%(34/44),因此,剖宮產后再次妊娠患者選取陰道試產分娩方法為安全可行的分娩方法。當符合陰道試產必須具備指征,且患者及其家屬同意選取陰道試產,患者可以采用陰道試產分娩方式進行分娩。陰道試產必須具備指征為(1)患者年齡小于35歲,僅有一次剖宮產,且距離上次剖宮產時間超過2年;(2)上次剖宮產術式為子宮下段橫切口,切口沒有出現撕裂現象,且沒有感染;(3)經超聲檢查子宮下段瘢痕厚度為2―4mm;(4)胎兒沒有出現頭盆不稱現象,體重不超過3500g,且沒有嚴重妊娠并發癥等。研究結果顯示,剖宮產再次妊娠患者在選取分娩方式時應依據自身體征選取合適的分娩方式,有效減輕對患者及新生嬰兒帶來的生命威脅。如本次研究中,剖宮產再次妊娠患者選取陰道試產分娩方式進行分娩的治療組患者,其產程中出血量為(121.35±9.58)mL、住院時間為(4.62±0.11)d、新生兒窒息率為11.11%及先兆子宮破裂發生率為14.81%,但選取剖宮產分娩方法的對照組患者,其產程中出血量、住院時間、新生兒窒息率及先兆子宮破裂發生率均顯著高于治療組患者的,因此,剖宮產術后在此妊娠患者選取分娩方式時并非絕對選取剖宮產,只要患者符合陰道試產指征時,可為患者選取陰道分娩方式,提高患者及新生嬰兒健康。
參考文獻
[1]陳誠,常青,王琳.剖宮產術后再次妊娠分娩方式的探討[J]. 實用婦產科雜志,2012,11(04):520--521.
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四醫院手術室 浙江省義烏市 322000
【摘 要】目的:探討人性化管理理念在手術室護理管理中的應用效果。方法:選取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二醫院手術室50 名護理人員作為本次研究對象,隨機分為觀察組和對照組,觀察組給予人性化護理管理,對照組給予常規的手術室護理管理,對比兩組護理人員護理差錯的發生情況及患者對護理的滿意度。結果:觀察組護理差錯發生率為4%,顯著低于對照組發生率為20%(P<0.05);觀察組患者的滿意度高達97.5%,顯著高于對照組滿意度為80.0%(P<0.05)。結論:在手術室護理管理中應用人性化管理理念,可顯著提高護理工作的質量和效率,降低護理糾紛的發生率,改善護患關系,值得臨床推廣應用。
關鍵詞 人性化管理理念;手術室護理管理;實施效果
手術室是醫院各科室對患者實施手術治療與搶救的重要場所,手術室護理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到手術的成功率。目前,手術室護理人員長期處于工作強度大、工作時間不規律、精神高度緊張的狀態中,工作氛圍較為緊張、壓抑[1]。臨床研究表明,在手術室護理管理中貫徹實施人性化的管理理念,有利于激發護理人員的工作熱情,提高護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近年來,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二醫院在手術室護理管理中不斷完善人性化管理理念,取得了滿意的效果,現報道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臨床資料
于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二醫院手術室選取50 名護理人員作為本次研究對象,男5 名, 女45 名; 年齡20~42 歲, 平均(24.5±4.1)歲;工作時間:1.4~13 年,平均(3.1±0.5)年。隨機將所有護理人員分為觀察組和對照組,每組各25 名。并選取自2013 年1 月到2014 年1 月到我院進行手術治療的80 例患者,隨機分配給兩組,每組各40 例。兩組在性別、年齡等一般臨床資料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 >0.05)。
1.2 方法
對照組給予常規的手術室護理管理,觀察組實施人性化護理管理理念,具體體現在:①實施人性化的管理制度:實行人性化排班制度,關心、體貼護理人員的個人生活,合理安排護理人員的工作和休息時間;完善績效考核制度,考核內容要合理全面;給予優秀護理員工外出培訓機會,以激發護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②制定??苹o理管理制度:護士長可根據每位護理人員的性格、特長及工作經驗等進行合理分組,每組配一名組長。由組長結合實際為每位護理人員具體安排手術崗位,最大限度的發揮每位護理人員的崗位作用[2]。③健全相關管理制度:護理管理者要按照護理規章制度嚴格要求護理人員,以減少護理差錯的發生,降低醫療糾紛的發生率。此外,應定期對護理人員培訓相關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促使護理人員嚴格執行各項操作標準。
1.3 觀察指標
兩組經護理管理后,對兩組護理差錯發生情況進行比較;采用本院自制的調查問卷對患者的護理滿意度進行統計分析,分為三個級別:非常滿意;滿意;不滿意,患者親自填寫后,對滿意度進行分析。
1.4 統計學方法
本次研究所得數據均采用spss17.0 統計軟件進行處理,計數資料采用X2 檢驗,以P<0.05 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2 結果
2.1 兩組護理差錯發生情況比較兩組護理差錯發生率比較中,觀察組護理差錯發生率為4%,顯著低于對照組發生率為20%(P<0.05)。詳見表1。
2.2 兩組護理滿意度比較
觀察組患者的滿意度高達97.5%,顯著高于對照組滿意度為80.0%(P<0.05)。詳見表2。
3 討論
本次研究中,觀察組護理人員通過給予實行人性化的管理制度,制定??苹o理管理制度,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創造良好的手術室工作環境,制定人性化護理管理措施,取得了顯著的成果:觀察組護理差錯發生率為4%,顯著低于對照組發生率為20%(P<0.05);且觀察組患者對護理的滿意度高達97.5%,顯著高于對照組滿意度為80.0%(P<0.05)。由此可見,在手術室護理管理中應用人性化管理理念,可顯著提高護理工作的質量和效率,降低護理糾紛的發生率,改善護患關系,值得臨床推廣應用。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