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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辦公自動化是以電腦為核心的復雜的“人與機”信息處理系統,它集管理、控制、服務等功能于一體,是一門受時代科技支持的綜合性的應用技術學科,加強和加快辦公自動化建設,是促進辦公業務迅速向前發展的物質基礎。加大辦公自動化建設的力度,擴大其應用的覆蓋面和應用能力,是提高辦公效率,優化服務質量的有效措施。
加快全局辦公自動化建設是當前的一件大事,是十分重要和非常必要的。加快辦公自動化建設,首先要進行管理思想的變革,特別是領導干部更要轉變觀念,力求達到管理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各級領導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將此項工作列入工作日程,立足于現代化辦公管理,從自身做起,從身邊做起,發揮局內網功能,實現辦公自動化、標準化管理。
各部門主要領導負總責,針對辦公自動化管理人員技能、素質欠缺的實際,配合局信息中心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辦公自動化管理人才的培養、提高,使他們掌握辦公自動化的基本知識和技能,成為本部門辦公自動化建設的技術骨干,并帶動全部門人員掌握辦公自動化技術,努力促進全局辦公自動化人才培養的現代化,使辦公自動化系統應有的效率得到高效發揮。
二、辦公自動化范圍
㈠、日常辦公
1、能迅速處理各種文書、資料,包括輸入、翻譯、編輯、拍板、修改、打印、儲存等功能的文字信息處理;
2、能收集、生成報表統計、賬目計算、日常事務管理的數據信息處理;
3、能高效率、大容量地登記、分類、儲存、檢索各種信息資料的信息查詢;
4、能在網上下載資料、信息、傳遞文件,運用電子信箱進行網絡通信等處理。實現公文、檔案、秘書、信息宣傳、辦公等日常工作全程網絡化、無紙化。
㈡、環境管理、科研
1、制作多媒體(cai)課件及數據庫的開發與利用;
2、合理使用局內網作為寬帶高速的網絡平臺,開發和利用具有辦公自動化功能的應用軟件,將辦公自動化系統引入機關領導及有關行政、科研、管理部門的辦公桌面;
3、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和發揮局內網的作用,實現全局的資源共享,為全局辦公自動化系統服務;
4、通過tnterent實現局內網與各個部門、上級部門的互連,實現政務信息和科研成果資源共享。
三、安全保密要求
安全是辦公自動化正常運行的基本要求,它既是一個技術目標,又是管理目標。保密是電訊、文字儲存、傳輸系統必須保證的工作前提,作為辦公自動化主體技術的計算機技術本身包含著不安全因素,這些不安全既有系統自身的,也有人為地,因此全局在辦公自動化建設過程中,必須做到:
1、堅持安全保密原則,建立辦公自動化系統安全保密原則,建立辦公自動化系統安全保密工作的科學管理體系。
2、局成立計算機安全保密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計算機、磁盤秘密載體的規范管理,杜絕設備技術故障,消除環境不安全因素。
一、物資的計劃管理:
1、物資實行月計劃考核,各單位每月所報物資計劃,必須由主管廠長審核簽字后,于本月16前報下月計劃,一式兩份分別報供應科和經營部或由內部網申報,由供應科和部一并考核,不可使用材料后再補計劃,根據計劃的有效率給與打分,當月進行獎罰;
2、所報材料計劃,準確率要達到90%以上,材料計劃必須寫明其規格、型號,配件計劃要注明主機型號及所需配件的規格、型號;
3、每月各單位只允許報二次加急計劃,加急計劃必須由主管廠長審核簽字方可生效,急用物資到貨后必須馬上出庫。大型設備安裝工程的物資計劃必須提前倆個月申報,計劃要有廠長簽字,以防造成物資積壓使庫存上升,物資計劃及出庫要設專人負責;
4、各單位每月報的計劃由供應科匯總利庫后,通過NC網上報公司供應中心,由供應中心組織貨源,當月計劃額不得超過本單位當月材料費定額;
5、常用標準件和易耗品不考核計劃率,其它物資都按要求考核計劃率。
6、非標加工件和外委修理件,需走供應中心的,必須申報計劃,經主管廠長審批后,報供應中心,加工件和修理件必須經供應科驗收并填寫驗收單,做為走帳憑據;
二、物資的出入庫管理
1、供應科物資的收支存,要按照的管理目標要求執行,物資從計劃到出庫都要通過網完成,物資倉庫管理,要執行和物資供應的倉庫管理辦法;
2、廠屬各用料單位,不得隨意更換領料員,如需變更經廠長同意后報供應科,以便通知供應中心信息科做變更信息。
3、計劃物資到貨后,供應及時要在網內公布,使用單位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特別是配件及機電產品),驗收合格后辦理出庫手續,如不驗收,出現質量問題影響正常使用的,負責由使用單位自負;
4、各用料單位每月領用的材料不得超過其消耗定額,不得超使用范圍刷卡領料或者串換、變通領用。同時還要完成其“雙增”指標。
5、各用料單位的材料庫房自行管理,廠每月對各庫房的庫存結構、擺放歸類、出入庫記錄和衛生情況等進行一次檢查,對領用的材料隨時進行使用情況跟蹤檢查。
6、需過磅物資由使用單位監磅(重車過磅和回皮),,根據使用情況逐月出庫;
三、廢舊物資的管理
1、各領料單位必須交舊領新。并且做好廢舊回收再利用工作,是我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項。供應科應按照去年下發的《廢舊物質管理辦法》中的回收比例明細,嚴格認真地做好帳目、回收、保管、利用工作。
2、交舊領新需在當日完成,如當日不能交舊的由領料員打欠條,折日交舊,但不能超出一個月.,各單位交舊后由供應科出據《回收單》,返還用料單位備查。
3、今后能用舊材料代用的,決不出庫新材料、能修復舊的、決不更換新的領發料原則。
4、各單位或班組的修舊利廢,供應科核定數量,生產部鑒定質量品種效益,填寫《修舊利廢統計表》,經核定報經營部結算。
5、供應科每半年向匯報廢舊物品回收情況,庫存情況,修舊利廢情況。無利用價值的由供應中心回收或廠領導,相關科室鑒定后統一處理,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準私自拿用,變賣廢舊物品,如果發現按廠里相關規定處罰。
四、材料費的結算管理.
1、任何材料都要經過刷卡領料交割程序或內網申領,保證,網內與經、車間之間同步在每日下午:30分前結算出當日的材料費;
2、全廠實行內部材料價格,每月2日下午各單位領料員與經營部、供應科核對當月的材料費;7日經營部按定額向領料卡充值下個月的材料費。
第一條 為有效配置財務資源,構建高效的資金運作平臺,規范公司在實行收支兩條線下的資金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公司的管理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資金收支是指子公司所有的現金流入和現金流出。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集團公司所屬各級子公司。
第二章 基本原則
第四條 資金集中原則。子公司收到的所有資金全部進入收款賬戶(一般戶),除逐級歸集上劃至集團公司外,收款賬戶只收不支,由集團公司統籌管理;子公司所有的資金支出均由支出賬戶(基本戶)支付,子公司依據年度預算編制月度資金計劃表按月向集團公司申請核撥。
第五條 預算管理原則。資金收支兩條線以年度預算為指引,各項支出按管理界面和部門職責,以年度預算為依據分級分工審核。
第六條 分級管理原則。資金收支兩條線按公司行政管理級次實行分級管理。
第三章 管理界面
第七條 集團公司負責資金收支兩條線政策的制定、管理和考核,負責統籌管理子公司各類流入資金,及時審批并撥付各項支出資金,負責全公司資金的籌措,保證子公司合理的資金需求。
第八條 子公司負責本單位的資金管理,保證各類資金安全、及時的回收,及時、準確編制資金用款計劃,嚴格執行集團公司各項資金管理規定,保證資金安全。
第四章 部門職責
第九條 集團公司財務部是收支兩條線的綜合管理部門,負責監控各子公司銀行賬戶和現金流量狀況,負責審核各子公司的經營性資金用款計劃,負責歸集、撥付與籌集資金。
第十條 集團公司綜合業務部負責審議子公司成本項目資金撥付計劃。
第十一條 集團公司運營部負責審議子公司平臺建設及投資項目資金撥付計劃。
第十二條 集團公司行政部負責審議子公司物資采購及日常辦公費用的資金撥付計劃。
第十三條 集團公司人事部負責審議子公司工資及社保費用的資金撥付計劃。
第十四條 集團公司財務部負責按照董事會審定額度撥付下屬子公司各項支出資金。
第十五條 各子公司業務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項目管理,組織編制月度資金計劃表,并將有關資料匯總后提交給各子公司財務部門。
第五章 賬戶性質及管理
第十六條 集團公司采取建立收入支出賬戶的兩級管理體系,銀行賬戶按管理級次分級管理,各子公司對所屬賬戶的資金安全和資金使用負責。
第十七條 收入賬戶是包括產品銷售收入、利息收入、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其他收入等的銀行帳戶。
第十八條 支出帳戶的支付范圍包括:營業成本支出、營業稅金及附加支出、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經集團財務部批準的其他支出。支出賬戶是子公司的基本賬戶。
第十九條 各子公司設立的收款戶只限本地*銀行經營網點,并開通網銀功能,銀行印鑒中的法人私章由集團財務部保管,網銀授權鑰匙由集團財務部保管。收款戶不得收取現金,收入款只能通過轉帳匯款。
第二十條 收入賬戶不允許對外支付,僅限于按級向上歸集資金,按月向子公司基本戶撥款。
第二十一條 各子公司開戶、銷戶、賬戶用途的變更須報集團批準,由于銀行系統升級、工商登記變更等客觀原因導致的賬戶信息的變更應及時報集團備案。
第六章 收款管理
第二十二條 各子公司收到的貨幣資金必須全額及時入賬,不得私設“小金庫”,嚴禁賬外設賬;不得以任何名義開設個人存款戶(存折)作為過渡帳戶,一經發現將對責任人以挪用公款論處。
第二十三條 各子公司應不斷加強應收款項管理,保證資金安全回收,防范壞賬損失風險。各子公司應定期查收各項應收款項,對逾期未收款項應及時向債務人發出催賬通知,對久拖未還款項應及時采取合法的債權保全措施,對已作壞賬核銷、但債務人仍存在的應收款項應專設備查簿詳細記錄,并及時催收。
第七章 資金申請
第二十四條 各子公司應建立月度資金用款計劃例會制度。
第二十五條 各子公司應以年度預算為依據,結合本企業的現金流量情況,按照規定的時間(每月底25日前上報下月資金計劃表)和形式(電子檔與紙質簽字檔掃描件)向集團財務部上報月度資金計劃表。
第二十六條 各子公司應制定資金申請的內部管理流程,明確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
第二十七條 各子公司向集團申請計劃外資金必須及時且有充分合理的理由。頻繁申請計劃外資金的單位將視情節予以處罰。
第二十八條 各子公司編制資金用款計劃務求準確,對于連續三個月出現月末支出賬戶資金存量大于預付金額度及自留結余資金合計數的,集團公司將予以通報批評。
第八章 資金審核
第二十九條 每月底26日-28日,集團財務部組織各部門召開月度資金計劃會,集中審議各級子公司上報的下月月度資金計劃表。財務部根據各部門的審核結果,結合各子公司的資金存量和實際支付情況,確定各子公司的撥款額度。29-30日將審議結果報董事會最終審定。
第三十條 集團公司綜合業務部以年度預算為依據審核各子公司上報的成本項目支出。
第三十一條 集團公司運營部以年度預算為依據審核各子公司上報的平臺建設及維護支出、投資項目支出。
第三十二條 集團公司行政部以年度預算為依據審核各子公司上報的物資采購及日常辦公費用。
第三十三條 集團公司人事部以年度預算及工資表為依據審核各子公司上報的工資及社保費用。
第九章 資金撥付
第三十四條 集團公司財務部按照董事會審定的當月資金額度,于每月1-5日向子公司基本支出戶撥付款項。
第三十五條 集團公司分管領導出差期間,其資金審批權限根據公司領導分工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 付款內控管理
第三十六條 各子公司采用預算管理、現金流量控制、限額經費核定相結合的原則進行付款管理。
第三十七條 各子公司所有資金必須嚴格按照付款審批權限進行支付。重要的資金支付業務必須實行集體決策和審批制度。
第三十八條 各子公司的資金支付須附有合法有效的支持文件。(包括各類有效經濟合同、合法的發票或憑證、領導在權限范圍內同意付款的批示等)。支出項目之間不得挪用、占用,若違反規定一經查實,將按所挪用、占用的資金額度扣減次月用款額度,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第三十九條 采用網絡匯款方式必須保證付款人員、審核人員的網絡IC卡、讀卡器和密碼的安全,網絡匯款嚴格按事先設定的電子審批權限流轉,不得簡化和篡改。
第十一章 資金監控
第四十條 各子公司收入賬戶與支出賬戶均納入集團的監控范圍。通過銀企直連資金監控系統實現資金信息的實時反映、現金流量的實時監控,資金的統一管理和調度。
第四十一條 集團定期或不定期對子公司資金收、付的各環節進行實地檢查監督,檢查結果直接納入子公司財務經理的考核。
第十二章 附則
為保證把這項工作落到實處,項目部首先對所屬農民工按照工種進行造冊,充分掌握農民工實際情況,杜絕分包管理中的欺騙隱瞞;二是在全標段作業區內工程建設顯眼位置公布了清欠舉報電話0536-6425270;三是計量款再緊張也要想方設法保證農民工工資發放,保證工資及時足額發放;四是項目部每月組織計劃、工程、財務等部門,直接與分包隊伍,對其所完成的工程量精確驗工計價,當場監督分包隊伍對農民工工資的發放,隨后對務工的民工進行現場調查,對分包隊伍管理者拖欠情況進行檢查,以做到利于監督。
第一條 監督用工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并在勞動合同中明確工資支付項目、支付標準、支付形式、支付時間及雙方約定的其他工資事項。
第二條 用工單位支付農民工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支付標準未約定或者不明確的,按照不低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標準支付。
第三條 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或者有價證券抵付。
第四條 用工單位應當每月按時支付農民工工資。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結算周期超過一個月的,應當每月預付工資,預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余額部分到工資結算周期滿時一次結清,并足額支付。
第五條 用工單位應當將工資直接支付給農民工本人,不得將農民工工資撥付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用工單位可委托銀行農民工工資。委托銀行工資的,應當與銀行簽訂委托工資協議,受委托銀行應當按時將農民工工資撥到其個人賬戶,農民工持卡或存折支取工資。
第六條 用工單位支付農民工工資應當編制工資發放表,載明支付單位、支付時間、支付對象的姓名、支付的明細項目和金額、扣除的項目和金額等事項,辦理工資支付的簽收手續,并將工資支付記錄保存兩年以上。
第七條 用工單位因生產經營困難暫時無法按期支付工資的,應當向農民工說明情況,同時就工資支付時間與工會或農民工代表協商一致,可以延期支付工資,但最長不得超過30 日。超過30 日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視為無故拖欠工資行為。
第八條 用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設立公示牌,公示每月工資支付情況、每次工資結算情況,公示項目部投訴舉報受理部門和電話。
第九條 用工單位與農民工依法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自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五日內一次性付清農民工工資和相關費用。工資計發到解除勞動關系之日。
第十條 建立工資保障金制度。項目部按各施工隊合同工程價款的3 %分別預存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工期超過1 年的,可按年度工程預算的3 %預存農民工工資保障金。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專項用于該工程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墊付。
工資保障金包含在工程總造價內,從應付工程款中列支。
第十一條 實行用工單位工資監督員制度。用工單位指派或者農民工民主推選1 一2 名工資監督員,工資監督員負責向項目部反饋工資發放情況,并及時通報有關部門。
第十二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權向項目部舉報:
(一)用工單位未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的;
(二)用工單位未按期支付農民工工資的;
(三)用工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標準支付農民工工資的;
(四)工資支付標準約定不明確時,用工單位支付的工資低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的;
(五)用工單位未按期按標準預付農民工工資的;
(六)用工單位未按期與農民工結算并足額支付剩余工資的;
(七)其它影響農民工工資發放情形的。
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管理辦法最新版全文第一條 為促進外商投資租賃業的健康發展,規范外商投資租賃業的經營行為,防范經營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簡稱外國投資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以及外商獨資的形式設立從事租賃業務、融資租賃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開展經營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外商投資租賃業可以采取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
從事租賃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為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為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
第四條 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及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其正當經營活動及合法權益受中國法律保護。
商務部是外商投資租賃業的行業主管部門和審批管理部門。
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租賃業務系指出租人將租賃財產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業務。
本辦法所稱融資租賃業務系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財產,提供給承租人使用,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業務。
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可以采取直接租賃、轉租賃、回租賃、杠桿租賃、委托租賃、聯合租賃等不同形式開展融資租賃業務。
第六條 本辦法所稱租賃財產包括:
(一)生產設備、通信設備、醫療設備、科研設備、檢驗檢測設備、工程機械設備、辦公設備等各類動產;
(二)飛機、汽車、船舶等各類交通工具;
(三)本條(一)、(二)項所述動產和交通工具附帶的軟件、技術等無形資產,但附帶的無形資產價值不得超過租賃財產價值的二分之一。
第七條 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和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外國投資者的總資產不得低于500萬美元。
第八條 外商投資租賃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本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定;
(二)符合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和投資總額的有關規定;
(三)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資租賃公司的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
第九條 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美元;
(二)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
(三)擁有相應的專業人員,高級管理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資質和不少于三年的從業經驗。
第十條 設立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和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應向審批部門報送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
(二)投資各方簽署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合同、章程(外資企業只報送章程);
(四)投資各方的銀行資信證明、注冊登記證明(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五)投資各方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最近一年的審計報告;
(六)董事會成員名單及投資各方董事委派書;
(七)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歷證明;
(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申請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還應提交有關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條 設立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和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應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資租賃公司,應由投資者向擬設立企業所在地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報送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全部材料,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自收到全部申請材料之日起4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批準的決定,批準設立的,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不予批準的,應書面說明原因。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在批準外商投資租賃公司設立后7個工作日內將批準文件報送商務部備案。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資租賃公司的設立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二)設立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應由投資者向擬設立企業所在地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報送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全部材料,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對報送的申請文件進行初審后,自收到全部申請文件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申請文件和初審意見上報商務部。商務部應自收到全部申請文件之日起4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批準的決定,批準設立的,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不予批準的,應書面說明原因。
(三)已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申請從事租賃業務的,應當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并按照本條第(一)項規定的程序,依法變更相應的經營范圍。
第十二條 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和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應當在收到《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手續。
第十三條 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可以經營下列業務:
(一)租賃業務;
(二)向國內外購買租賃財產;
(三)租賃財產的殘值處理及維修;
(四)經審批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第十四條 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可以經營下列業務:
(一)融資租賃業務;
(二)租賃業務;
(三)向國內外購買租賃財產;
(四)租賃財產的殘值處理及維修;
(五)租賃交易咨詢和擔保;
(六)經審批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第十五條 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根據承租人的選擇,進口租賃財產涉及配額、許可證等專項政策管理的,應由承租人或融資租賃公司按有關規定辦理申領手續。
外商投資租賃公司進口租賃財產,應按現行外商投資企業進口設備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六條 為防范風險,保障經營安全,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風險資產一般不得超過凈資產總額的10倍。風險資產按企業的總資產減去現金、銀行存款、國債和委托租賃資產后的剩余資產總額確定。
第十七條 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應在每年3月31日之前向商務部報送上一年業務經營情況報告和上一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
第十八條 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租賃業委員會是對外商投資租賃業實行同業自律管理的行業性組織。鼓勵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和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加入該委員會。
第十九條 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及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如有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在內地設立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和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中所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是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二五年三月五日起施行。原外經貿部20xx年第3號令《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審批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外商投資企業組織形式根據《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外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管理,提高工程造價咨詢工作質量,維護建設市場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實施對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是指接受委托,對建設項目投資、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提供專業咨詢服務的企業。
第四條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當依法取得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
第五條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應當遵循獨立、客觀、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依法進行的工程造價咨詢活動。
第六條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監督管理工作。
有關專業部門負責對本專業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實施監督管理。
第七條 工程造價咨詢行業組織應當加強行業自律管理。
鼓勵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加入工程造價咨詢行業組織。
第二章 資質等級與標準
第八條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等級分為甲級、乙級。
第九條 甲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標準如下:
(一)已取得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滿3年;
(二)企業出資人中,注冊造價工程師人數不低于出資人總人數的60%,且其出資額不低于企業注冊資本總額的60%;
(三)技術負責人已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20xx年以上;
(四)專職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專職專業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經濟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6人;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的人員不少于10人,其他人員具有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經歷;
(五)企業與專職專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且專職專業人員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年齡(出資人除外);
(六)專職專業人員人事檔案關系由國家認可的人事機構代為管理;
(七)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100萬元;
(八)企業近3年工程造價咨詢營業收入累計不低于人民幣500萬元;
(九)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人均辦公建筑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
(十)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質量控制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齊全;
(十一)企業為本單位專職專業人員辦理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手續齊全;
(十二)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內無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禁止的行為。
第十條 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標準如下:
(一)企業出資人中,注冊造價工程師人數不低于出資人總人數的60%,且其出資額不低于注冊資本總額的60%;
(二)技術負責人已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20xx年以上;
(三)專職專業人員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經濟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8人;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的人員不少于6人,其他人員具有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經歷;
(四)企業與專職專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且專職專業人員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年齡(出資人除外);
(五)專職專業人員人事檔案關系由國家認可的人事機構代為管理;
(六)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50萬元;
(七)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人均辦公建筑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
(八)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質量控制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齊全;
(九)企業為本單位專職專業人員辦理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手續齊全;
(十)暫定期內工程造價咨詢營業收入累計不低于人民幣50萬元;
(十一)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無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禁止的行為。
第三章 資質許可
第十一條 申請甲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應當向申請人工商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有關專業部門提出申請。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國務院有關專業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并將初審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決定。
第十二條 申請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審查決定。其中,申請有關專業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商同級有關專業部門審查決定。
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許可的實施程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30日內,將準予資質許可的決定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申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時在網上申報:
(一)《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等級申請書》;
(二)專職專業人員(含技術負責人)的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造價員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和身份證;
(三)專職專業人員(含技術負責人)的人事合同和企業為其交納的本年度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的憑證;
(四)企業章程、股東出資協議并附工商部門出具的股東出資情況證明;
(五)企業繳納營業收入的營業稅發票或稅務部門出具的繳納工程造價咨詢營業收入的營業稅完稅證明;企業營業收入含其他業務收入的,還需出具工程造價咨詢營業收入的財務審計報告;
(六)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
(七)企業營業執照;
(八)固定辦公場所的租賃合同或產權證明;
(九)有關企業技術檔案管理、質量控制、財務管理等制度的文件;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新申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五)項、第(六)項所列材料。
第十四條 新申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其資質等級按照本辦法第十條第(一)項至第(九)項所列資質標準核定為乙級,設暫定期一年。
暫定期屆滿需繼續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的,應當在暫定期屆滿30日前,向資質許可機關申請換發資質證書。符合乙級資質條件的,由資質許可機關換發資質證書。
第十五條 準予資質許可的,資質許可機關應當向申請人頒發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印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遺失資質證書的,應當在公眾媒體上聲明作廢后,向資質許可機關申請補辦。
第十六條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有效期為3年。
資質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的,應當在資質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資質許可機關提出資質延續申請。資質許可機關應當根據申請作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準予延續的,資質有效期延續3年。
第十七條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名稱、住所、組織形式、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注冊資本等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確立之日起30日內,到資質許可機關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
第十八條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合并的,合并后存續或者新設立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可以承繼合并前各方中較高的資質等級,但應當符合相應的資質等級條件。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分立的,只能由分立后的一方承繼原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但應當符合原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等級條件。
第四章 工程造價咨詢管理
第十九條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依法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不受行政區域限制。
甲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可以從事各類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可以從事工程造價50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各類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第二十條 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包括:
(一)建設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項目經濟評價報告的編制和審核;
(二)建設項目概預算的編制與審核,并配合設計方案比選、優化設計、限額設計等工作進行工程造價分析與控制;
(三)建設項目合同價款的確定(包括招標工程工程量清單和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和審核);合同價款的簽訂與調整(包括工程變更、工程洽商和索賠費用的計算)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結算及竣工結(決)算報告的編制與審核等;
(四)工程造價經濟糾紛的鑒定和仲裁的咨詢;
(五)提供工程造價信息服務等。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可以對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進行全過程或者若干階段的管理和服務。
第二十一條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在承接各類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時,應當與委托人訂立書面工程造價咨詢合同。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與委托人可以參照《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第二十二條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的要求出具工程造價成果文件。
工程造價成果文件應當由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加蓋有企業名稱、資質等級及證書編號的執業印章,并由執行咨詢業務的注冊造價工程師簽字、加蓋執業印章。
第二十三條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設立分支機構的,應當自領取分支機構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材料到分支機構工商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一)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三)擬在分支機構執業的不少于3名注冊造價工程師的注冊證書復印件;
(四)分支機構固定辦公場所的租賃合同或產權證明。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受備案之日起20日內,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四條 分支機構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應當由設立該分支機構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負責承接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訂立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出具工程造價成果文件。
分支機構不得以自己名義承接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訂立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出具工程造價成果文件。
第二十五條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承接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應當自承接業務之日起30日內到建設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六條 工程造價咨詢收費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由當事人在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
第二十七條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涂改、倒賣、出租、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質證書;
(二)超越資質等級業務范圍承接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三)同時接受招標人和投標人或兩個以上投標人對同一工程項目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四)以給予回扣、惡意壓低收費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
(五)轉包承接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六)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八條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未經委托人書面同意,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不得對外提供工程造價咨詢服務過程中獲知的當事人的商業秘密和業務資料。
第二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有關專業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活動實施監督檢查。
第三十條 監督檢查機關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有關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文檔,有關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質量控制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的文件;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進行檢查,查閱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以及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等相關資料;
(三)糾正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及執業規程規定的行為。
監督檢查機關應當將監督檢查的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一條 監督檢查機關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有兩名以上監督檢查人員參加,并出示執法證件,不得妨礙被檢查單位的正常經營活動,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財物、謀取其他利益。
有關單位和個人對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當協助與配合,不得拒絕或者阻撓。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資質許可機關或者其上級機關,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撤銷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
(一)資質許可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準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許可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許可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作出準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許可的;
(四)對不具備行政許可條件的申請人作出準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許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銷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其他情形。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應當予以撤銷。
第三十三條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取得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后,不再符合相應資質條件的,資質許可機關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撤回其資質。
第三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資質許可機關應當依法注銷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
(一)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有效期滿,未申請延續的;
(二)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被撤銷、撤回的;
(三)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依法終止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注銷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資質許可機關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信用檔案信息。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信用檔案應當包括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基本情況、業績、良好行為、不良行為等內容。違法行為、被投訴舉報處理、行政處罰等情況應當作為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不良記錄記入其信用檔案。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查閱信用檔案。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資質許可,并給予警告,申請人在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
第三十七條 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有關專業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申請人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
第三十八條 未取得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或者超越資質等級承接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出具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無效,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有關專業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不及時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的,由資質許可機關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有關專業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新設立分支機構不備案的;
(二)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承接業務不備案的。
第四十一條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有本辦法第二十七條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有關專業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二條 資質許可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 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許可或者超越職權作出準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許可決定的;
(二) 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許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準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許可決定的;
(三)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四) 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或者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20xx年1月25日建設部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74號)同時廢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校舍安全工程領導組是校舍安全工程的協調機構。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協助納入校舍安全工程的區屬項目學校辦理貸款申報工作;管理和監督項目學校基本建設資金的使用;指導和監督項目學校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工作。
第二條區教育局為區校舍安全工程的建設主體,負責所有校舍安全工程的實施、資金使用。項目學校為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主體,負責基建帳務處理、基建財務檔案的整理、保管。項目代建企業受教育局的委托,對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進行全過程管理。
第三條項目學校作為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主體,應遵守國家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做好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四條校舍安全工程建設資金來源為省、市、區財政中小學校舍安全資金、銀行貸款及其他渠道籌資(自籌、社會捐贈等)。
第五條校舍安全工程嚴格按照現行的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程序使用建設資金。區財政局、教育局根據項目建設進度,下達投資計劃。
第二章財務日常管理
第六條學校應根據財政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的要求做好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單獨建賬,做好賬務設置和賬務管理,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第七條項目代建企業應根據要求及時整理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初步設計的批準文件、中標通知書、投資計劃、合同文件、工程結算書、財政投資評審中心評審意見表、資金使用計劃批復等相關資料,保證基建財務檔案資料真實、完整。
第八條學校的財務人員應認真編制基本建設財務報表,根據區財政局的要求,在建設項目建設周期內,學校應于每月2日前將上月的財務報表報區校舍安全工程領導組辦公室;每季初5日前應另外報送上季度財務報表;年終報送建設資金年度報表。
第九條學校應于每季初5日前對基建項目資金申報額、審批額和撥付額進行核對,核對一致后,編制《對帳表》,送區校舍安全工程領導組辦公室備案。
第十條學校的財務人員每年1月10日前應按不同的資金來源渠道對上年的基建資金進行對比分析,分析主要指標有:投資計劃執行情況,開行貸款的使用情況,配套資本金的投入和使用情況,固定資產交付使用率等。通過財務決算及分析,為下一年制訂投資計劃,合理安排資金,提供依據。
第三章竣工決算
第十一條項目代建企業和學校項目管理員、財務人員在基本建設項目編制竣工財務決算前,應認真做好各項清理工作。主要包括建設項目檔案資料的歸集整理、帳務處理、財產物資的盤點核實及債權債務的清償,做到“賬賬、賬證、賬實、賬表相符”。各種材料、設備、工具、器具等,要逐項盤點核實,填列清單,妥善保管,或按照國家規定進行處理,不準任意侵占、挪用。
第十二條項目代建企業和學校項目管理員、財務人員應參與竣工工程的驗收檢查工作,項目管理員、財務人員到現場掌握第一手資料,加強管理,杜絕漏洞。
第十三條項目工程預算總金額的10%做為質量保證金留存于區財政局。工程結束一年后無質量問題可支付質保金。
第十四條項目代建企業和學校負責編制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學校建設項目為多棟建筑物的,以各單體建筑物為單位,單獨編制單項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待建設項目全部竣工后再匯總編制竣工財務總決算。內容主要包括竣工財務決算報表和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兩部分。學校應在項目竣工后1個月內完成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工作,在竣工財務決算未經批復之前,原機構不得撤銷,項目負責人及財務主管人員不得撤離。
第四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五條學校應按照有關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
固定資產報廢、新增等有關手續。
第十六條學校在進行固定資產報廢時,應嚴格按照固定資產報廢程序執行,及時報區教育局及區財政局批準,并辦理相關手續。固定資產報廢產生的殘值收入應及時、足額上繳財政專戶,納入預算管理,不得截留、擠占、坐支和挪用。應根據財政部門審批文件及有關的正規發票及時調整固定資產賬目,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第十七條項目竣工驗收后,學校應根據區財政評審中心審定的決算金額增加固定資產,及時納入固定資產管理并調整相關賬目。
第五章資金使用審核支付程序
第十八條項目代建企業填報《校舍安全工程區屬項目學校資金使用計劃審批表》,經項目代建單位和項目學校雙方簽字蓋章后報領導組辦公室,同時報送中標通知書、合同等其它相關資料的原件、復印件一份。
關鍵詞:水電行業;施工設備物資;管理辦法;問題分析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economy, more and more social production activities, people's living standards and quality of life is in constant increase. Power resources as social production and life essential information, its usage is also greatly ascend. Behavior of water and electricity, as the important resources supply industry in our country, for the normal operation of the social production and social life of the well has a very important role. In the management of water and electricity industry, the construction equipment goods and materials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management content. Hydropower construction equipment goods and materials management, production activity has a direct influence for water and electricity industry. Therefore, this article will discuss about hydropower construction equipment material management method, analyzes the importance of water and electricity construction equipment goods and materials management, expounds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hydropower construction equipment goods and materials management work, put forward the concrete countermeasures to strengthen.
Keywords: water and electricity industry. Construction equipment goods and materials; Measures for the administration; Problem analysis
中圖分類號:TV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2104(2013)
在水電施工企業當中,水電施工設備物資是企業十分重要的資產,它的缺失,造成企業運行的癱瘓。所謂的水電施工設備物資管理,就是對水電企業生產運營過程當中可能會用到的一切物資的管理,其管理工作貫穿物資的采購與儲備、規劃與使用當中的各個環節。而水電施工設備物資管理的目的就是實現對施工設備物資的合理配置與應用,使其最大限度地服務于企業的日常施工,達到降低生產成本,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目的。水電施工設備物資管理在水電企業的管理工作當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因此,本文以水電施工設備物資管理辦法為題進行探討是有一定的經濟價值的。
一、水電施工設備物資管理重要性
水電施工設備物資管理作為水電企業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其對于企業的發展有著不可估量的作用。下面,我們就來對水電施工設備物資管理的重要性進行分析:
1、是水電企業正常運行的基礎條件
施工設備物資,是水電企業在生產運營當中的不可缺少的工具。目前,我國的許多水電企業都十分重視設備的更新與發行,這正是為了配合企業的多元化發展,滿足企業生產與發展的需要。在水電企業的運營過程當中,無論是哪一樣設備與物資的缺少,都會使企業的生產運營無法正常進行,給企業帶來嚴重的經濟損失。
2、有利于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
企業存在與發展的目標就是實現經濟效益的提高,而設備物資在這樣的一個過程當中扮演著極為重要的角色。提高企業的生產效率是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重要之一,特別是在目前競爭十分激烈的市場環境之下,誰具備最高的生產效率,誰就會在經濟效益方面取勝。因此,許多企業將企業生產效率的提高作為實現企業經濟效益提高的重要手段。而企業的施工設備物資正是企業提高生產效率,保證企業生產質量的重要法寶。所以,水電施工設備物資的管理對于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
3、強大企業的實力
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之下,實力強大的企業會得到合作伙伴的青睞。而企業的人才、設備與技術是衡量企業實力的重要指標。企業的設備物資管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企業的管理水平與企業的未來,企業的設備物資實力代表了企業的發展力。在許多項目的投標之時,企業的現有設備與物資是衡量企業實力的規定內容。所以,為了實現經濟上的成功,許多企業致力于設備物資的采購與管理。
二、水電施工設備物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最近幾年來,我國的水利水電行業實現了突飛猛進的發展,越來越多的水利水電工程出現在社會大眾面前。但是,我國的水電企業在施工設備物資管理工作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對于其躋身水利水電行業有著一定的負面影響。關于水電施工設備物資管理方面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點:
1、水電施工設備物資管理機制不健全
在我國的水利水電行業,施工設備與物資的管理機制還有待完善。在我國,有關于施工設備物資的招標體系還不健全,相對的管理機制有存在漏洞。在設備物資的采購之時,沒有規范的詢價機制規范設備物資的采購行為,設備物資的采購行為較為盲目,沒有提前的規劃。另外,也沒有對正規材料的供應商的供應行為的規范制度。這些管理機制上的不健全,對于我國水電施工設備物資的管理有著有不良影響。
2、水電施工設備物資的招標管理不規范
第一,從招標的行為來說,其具有不規范性。水利水電工程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其施工所用到的設備物資的采購要有一定的科學性與合理性,采購方式應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可是,在實際的采購過程當中,對于采購的流程沒有嚴格的控制與有效的管理,其規范程度不足。招標活動的投標人選擇的差異與暗送秋波的技術評價標準的不同,使我國的水電施工設備特準的招標管理行為不規范。第二,招標中沒有技術規范書的支撐。在進行設備物資采購之前,缺少技術規范書的制定環節,使得設備物資的供應商不能進行有效技術書的提交,評標人對于材料供應商的選擇科學性無從考證。
三、加強水電施工設備物資管理的辦法
1、合理進行設備物資的采購規劃
設備物資采購的負責人員要對企業的生產實際進行全面的分析,工程所需的設備物資的采購計劃要依據工程施工部門的意見進行制定,從施工進度的實際情況出發,對所需采購的設備與物資進行急緩安排。對于機械設備的配件采購計劃,則應以機械部門的意見為準,對所需更換的機械零件進行及進采購。除此之外,設備物資的采購計劃還應參考工程資金管理部門,以工程可利用資金為準進行施工設備與物資的采購。
2、嚴謹采購行為
水電施工設備物資的采購對于水電施工質量有著深遠的影響。所以,在進行設備物資的采購之時,要對設備物資的供應商進行全面的調查,盡可能多地獲得設備物資供應商的真實信息,了解其社會口碑與形象。對于設備物資的出廠檢驗與到貨檢驗程序要嚴加注意,以防設備被人偷換。采購人員要保證每一個進廠的機械設備不存在質量問題,同一批的機械設備不存在數量問題。另外,設備物資的采購者要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不得為了一已私利而采購不良機械設備,更不可從中吃回扣,取提成。
3、加強設備物資的倉儲管理
倉儲管理是水電施工設備物資管理的重要環節,在我國水利水電的設備物資倉儲管理工作當中,應當以利用最小的設備倉儲量來滿足企業最多的生產需求作為倉儲管理的工作原則。倉儲管理人員應當盡可以減少設備物資在倉庫當中的存在時間,增加其利用時間,提高設備物資的流轉效率。只有這樣,才能使有限的設備物資發揮出更大的生產價值,為企業創造更高的經濟效益。
4、合理供應水電施工設備物資
水電施工設備物資應當用在刀刃上,因此,在設備與物資的供應環節,要以關鍵水電工程為主,配合企業的重點工程施工效率的提升。其次,在要實際情況劃分出設備物資管理的時間段,以此為依據加強設備物資的管理力度。在施工需要設備物資配合之時,需要施工負責人出據使用憑證,施工現場要有專門的設備物資管理人員,設備物資在使用之時,要有經理的真實簽字。只有手續全部到位的條件下,才能使用設備物資,嚴重管理設備物資,避免不必要的資源浪費。
[結語]
綜上所述,水電施工設備物資是水電企業正常運行的基礎,設備物資的管理也是水電企業管理工作當中的重要。本文對水電施工設備物資管理的重要性與存在問題進行了分析,對設備物資各個環節的管理辦法提出了具體建議。希望我國的水利水電企業重視設備物資的管理工作,運用合理的管理辦法,降低企業生產成本,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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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資產處置管理,確保集團資產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進一步提高資產使用效率,根據****集團有限公司《章程》和****集團公司《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企業資產處置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企業應按所處置資產價值的大小、實行分級審批,明確處置權限,規范審批程序。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公司及其全資、控股、參股的成員企業(簡稱“成員企業”);**集團公司資產處置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企業資產處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資產處置的內容和方式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資產處置,是指資產占用單位轉移、變更和核銷其占有、使用的資產部分或全部所有權、使用權,將企業擁有所有權、使用權的法人財產向****集團公司(含成員企業)外進行處置的行為。
資產處置主要包括:
1.土地使用權、房屋、倉庫、堆場、其他專用設施、大型設備等固定資產;
2.對***集團公司(含成員企業)外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不包括證券、債券投資);
3.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主要包括:
(1)已注冊的商號、商標、專利權、品牌;
(2)特許權、總經銷(總)權;
(3)雖未注冊,但有較大影響力的品牌、商號、商標、商譽等;
4.根據國家政策法規、****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及企業實際情況需要處置的其他資產。
第五條 資產處置的主要方式有:轉讓、出售、置換、報廢等。
第三章 資產處置程序
第六條 處置資產應遵循下列程序:
1.立項。對資產處置行為進行可行性研究分析,說明該項資產的歷史沿革、現狀情況、處置理由、方式和預期目標等。
2.報批。各成員企業應當按本辦法的規定,將擬處置的資產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方案)報集團公司進行前置審批,獲批準后按所在企業章程規定的程序決策。
3.評估。原則上應當對所處置資產委托社會中介機構進行評估,對于企業實際擁有但沒有納入賬內核算的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特許權、商譽等無形資產,應同其他資產一并納入評估范圍評估作價。
4.處置。應通過拍賣、招投標、協議轉讓等方式進行資產處置,并按相關規定及時辦理產權登記變更等相關手續。
5.歸檔。處置完畢后,有關中間環節的審批材料、合同、票據等材料應按照《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保存。
第四章 資產處置審批權限
第七條 處置資產報批權限價值的確定,原則上以經社會中介機構評估的價值為準,但評估價值小于賬面價值的,以賬面價值為準;無法評估的,以賬面價值為準。
第八條 ****集團公司資產處置權限。在《固定資產管理試行辦法》中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金額較大的資產處置按下列權限和程序辦理:
1.處置價值3萬元以下的資產,由相關部門提出意見,報分管總經理審批;
2.處置價值3萬元(成員企業5萬元)以上(含)、100萬元以下(不含)的資產,由相關部門提出可行性研究報告,經公司辦公會議或專題會議討論通過后,由董事長審批;
3.處置價值1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以下(不含)的資產,經公司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報省***集團公司前置審批同意后,由董事長審批;
4.處置價值5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以下(不含)的資產,經公司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報省***集團公司前置審批同意后,由董事會審議批準;
5.處置價值在1000萬元以上(含)的資產,經公司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報省***集團公司按有關程序審批同意后,經公司董事會通過,提交股東會最終審議批準。
第九條 成員企業資產處置權限
成員企業(含下屬公司)的資產處置,按如下權限和程序處置,即凡處置單位價值在30萬元以上的,均須提交集團公司前置審批后方可按規定的程序審批處置。處置資產單位價值在30萬元及以下的程序和權限由成員企業自行確定。
第十條 浙江*****有限公司控股企業視同浙江****集團有限公司控股企業。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一條 如未按本辦法規定處置資產的,視情節輕重,追究分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