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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間安排:3月1日—5月31日
二、查擺問題。各部門及干部職工都要自覺對照集中整治活動實施方案指出的干部作風突出問題,逐一對照,找準、認清各自存在的突出問題。
1、三月份各部門、干部職工要通過召開座談會、走訪群眾、問卷調查、發放征求意見表等形式,廣泛征求和虛心聽取群眾,企業,特別是工作對象,服務對象對本部門及個人工作作風的意見和建議。三月底將收集的意見和建議報局集中整治活動領導小組。
2、四月中旬,局機關將召開班子民主生活會、分股室民主生活會、黨員大會、組織干部互相評議,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根據征詢的意見和建議,深入查擺問題,努力把問題找準、議透。
一、工作目標和原則
按照“抓得住、抓得緊、抓得實”的工作方針,通過對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不正當交易行為的自查自糾,使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從業人員受到一次深刻的守法經營、誠信經營、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的教育,使各級交通部門工作人員受到一次依法行政、廉潔從政的深刻教育;促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商業賄賂案件的查辦工作,遏制商業賄賂滋生蔓延的勢頭;發現監管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漏洞,進一步改進完善體制、機制和制度存在的問題和弊端,推動防治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商業賄賂長效機制的建設。
自查自糾工作要堅持以下原則:
(一)堅持自查與糾正相結合。各單位、各部門要開展深入細致的自我檢查,找出存在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以糾正。在抓好自查自糾的同時,要認真查找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漏洞,圍繞權力運行的關鍵環節,完善對機關工作人員的管理和監督。
(二)堅持自查自糾與專項檢查相結合。既要認真組織參加交通建設項目建設的單位開展對不正當交易行為的自查自糾,又要采取多種形式對參加交通建設項目建設的單位的自查自糾工作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確保自查自糾工作不走過場,取得實效。
(三)堅持行業指導監督與單位分級負責相結合。省交通廳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負責全行業的統一領導和部署,各級交通部門、各單位按照管理層級,分級實施,形成上下聯動的工作格局。
(四)堅持自查自糾與促進工作相結合。要把自查自糾與業務工作結合起來,既要保證自查自糾工作的質量,又要保證工程建設項目的正常進行,做到互相促進,協調發展。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商業賄賂案件。要積極研究提出建立防治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商業賄賂長效機制的建議和措施。
二、工作重點和范圍
以在建的工程項目為切入點,圍繞工程招標投標、工程轉包分包、工程設計變更、設備材料采購、質量監督等主要環節,組織參加交通建設項目建設的單位開展自查自糾。
按照《**省交通廳開展治理交通建設領域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實施意見》確定的職責分工:各地市交通局負責所屬單位及所管項目,省高建局負責重點公路建設項目,省公路局和各地市交通局負責其他工程和農村公路項目,省航務局負責水運建設項目,省運管局負責運輸場站建設項目,廳建管處負責其所管項目,廳計劃處負責項目的立項、審批等,廳財審處負責建設項目融資、資金撥付方面的情況,廳直屬機關黨委負責廳機關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三、工作方法和步驟
此次自查自糾工作從20**年4月中旬開始,至11月中旬結束。具體方法步驟如下:
第一階段:調查摸底
(一)宣傳動員。
從4月中旬開始,采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方式,組織廳直屬各單位及參加交通建設項目建設的單位認真學習中央關于開展治理商業賄賂的有關文件,充分認識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開展工作的自覺性。采用報刊、網絡等宣傳方式,加大宣傳力度,積極營造本單位、本部門開展商業賄賂專項治理工作的良好環境和氛圍。
(二)全面開展調查摸底。
從5月初開始,各單位、各部門組織參加交通建設項目建設的單位,對照廳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印發的“治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商業賄賂基本情況調查表”(見附件1)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商業賄賂表現形式調查表”(見附件2),摸清目前在建交通建設項目的規模、性質、工程進度和項目資金構成情況,摸清參加項目建設的單位數量、資質、人員等情況,摸清發生不正當交易行為的主要環節、關鍵崗位和人員以及不正當交易行為的主要手段和表現形式,列明可能存在的問題清單。兩個調查表的匯總情況和調查摸底工作情況要于5月25日之前報廳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二階段:自查自糾
從5月中旬到10月下旬,各單位、各部門要根據調查摸底階段所掌握的情況,組織參加交通建設項目建設的單位,深入查找突出問題,及時處理并認真落實整改,對查找出的重大問題和處理情況要及時專題上報,每月要有月報,自查自糾工作總結報告要在10月31日以前報廳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自查自糾工作總結報告的內容包括組織開展工作情況、自查自糾情況、整改措施和整改結果等,要實事求是,詳細具體,多用數字說明問題。廳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將對各單位、各部門自查自糾工作質量進行考核評價和驗收,對自查自糾不認真、不深入、不全面的,將令其“補課”;對走過場的,要推倒重來。
(一)深入查找突出問題。
各單位、各部門要根據調查摸底階段確定的問題清單,從制度、程序、臺帳和資金四個方面,做到“四查四對照”。
一是對照法規查制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檢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二是對照制度查程序。根據有關規定和管理制度,檢大經濟事項的決策程序,檢查交通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項目融資、征地拆遷、招標投標、工程分包、項目變更、材料設備購銷、質量監督、計量支付、項目審計、竣工驗收等程序的履行情況,找出涉及違規違紀的問題。
三是對照程序查臺帳。根據工作程序和管理要求,檢查各種會議記錄、報表、文件、合同及其副本或補充協議及備忘錄等臺帳是否完整規范,找出涉及違規違紀的問題。
四是對照臺帳查資金。根據管理臺帳和財務帳本,檢查合同執行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檢查營銷費用、研發費用、中介機構費用的真實性、合法性;檢查發票的收款單位和內容是否與合同一致;檢查有無憑虛假發票列支成本費用,有無紅字發票沖帳;檢查中標價、合同價、結算價差額,查找存在的問題;檢查財務資料和銀行帳戶,查找有無帳外資金來源或“小金庫”。
參加交通建設項目建設的單位要重點查找有無下列行為:
1、查找在項目立項、融資、招投標、工程轉包分包、材料設備采購、工程設計變更、計量支付和竣工驗收等環節過程中,有無違反規定給予和收受財物或其它利益的行為。
2、查找在招投標、勘測設計、變更等環節,有無違反規定給予和收受財物或其它利益的行為;要查找在招投標、工程轉包分包、施工等環節,有無違反規定給予和收受財物或其它利益的行為;要查找在招投標、工程監理等環節,有無違反規定給予和收受財物或其它利益的行為。
3、中介機構、社團組織等相關單位要查找在中介活動、資質評審等過程中,有無違反規定給予和收受財物或其它利益的行為。
各單位、各部門要通過對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不正當交易行為的表現形式、發生規律和特點等進行分析,查找監管過程中的薄弱環節和漏洞,做到“三查三對照”。一是對照行政許可法規查找有無違反規定權限和程序的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二是對照市場規則查找有無影響公平競爭的準入門檻。三是對照交通部門領導干部“四個不準”查找行政工作人員有無利用職權參與、干預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謀取非法利益和索賄受賄行為。
查找問題工作情況要在9月15日以前報廳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及時處理存在問題。
按照“邊查邊糾”的原則,對查找出的不正當交易問題,要依紀依法,實事求是,根據事實、情節、后果以及認識態度等,予以區別對待,及時做出處理。對情節輕微的,以批評教育和自我糾正為主;對雖有問題但能主動說清并認識錯誤的,依據有關規定從輕、減輕或免予處分;對拒不糾正、掩蓋問題的,要從嚴處理;對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移送有關部門。
(三)認真落實整改。
要針對自查中發現的不正當交易問題,及時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明確整改重點,落實整改責任,切實加以整改。各單位、各部門要總結經驗教訓,嚴格落實整改措施,并針對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創新監管機制,加大監管力度,做到嚴格自律。
整改工作情況要在10月15日以前報廳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單位、各部門要把自查自糾工作擺在重要的位置,切實加強領導,實行嚴格的工作責任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對敷衍了事、消極被動、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的,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嚴肅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
(二)加強督促檢查。
要把監督檢查貫穿于自查自糾工作的全過程。廳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將采取發督辦函、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會、開展專項檢查等多種方式,對自查自糾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問題較多、社會反映大的單位或部門,要派出人員現場督辦;對開展自查自糾不力的,要批評教育,令其限期糾正。
(三)加強組織協調。
各單位、各部門之間要加強協調配合,理順工作關系;建立專門舉報通道,暢通群眾舉報渠道,加強群眾監督;建立信息專報、通報和定期報告制度,及時報告每個階段的工作情況。
一、專項檢查的任務和目的
此次專項檢查的任務和目的是:在廣泛開展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以下簡稱采購人)、采購機構(包括政府集中采購機構和社會機構)政府采購執行情況專項檢查的基礎上,摸清和掌握政府采購領域中存在的問題,重點查找法律制度、管理體制、監督機制、操作執行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和薄弱環節;通過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使采購人和采購機構受到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自覺增強依法行政、依法采購意識;針對自查和重點檢查工作中暴露出的問題,嚴肅查處不規范行為,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完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為建立健全科學的政府采購管理體制奠定基礎。
通過檢查,促進采購人、采購機構進一步掌握政府采購法律制度規定,提高依法采購的意識和能力,糾正錯誤觀念和不正當交易行為,堵塞管理與操作執行的漏洞,促進廉政建設,確保各項政府采購法律制度得以正確地貫徹執行。
二、專項檢查范圍
此次專項檢查的范圍是,各級采購人、采購機構**年和**年政府采購執行情況。其中,采購機構包括政府集中采購機構、省級財政部門認定的乙級政府采購機構和部分甲級政府采購機構。
三、專項檢查組織與實施
省財政廳、省監察廳、省審計廳共同成立“**省政府采購執行情況專項檢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省級領導小組”),負責全省和省級專項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各市、縣(市)專項檢查工作的指導。省級領導小組由省財政廳廳長劉昆同志擔任組長,省財政廳副廳長歐斌同志、省監察廳副廳長張渝同志、省審計廳副廳長歐陽標同志擔任副組長。省級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省財政廳副廳長歐斌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管處)。各市財政局、監察局、審計局也要相應共同成立專項檢查領導小組和辦公室,負責本地區專項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并負責匯總所轄縣(市、區)專項檢查情況和總結報告,報省級領導小組。各市要根據《通知》要求盡快成立專項檢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并于5月20日前報省級領導小組辦公室。省級各部門應指定相關處室負責組織本部門及所屬預算單位專項檢查工作的實施和情況報送。
四、專項檢查工作安排
專項檢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糾和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法,從5月開始到9月結束,具體分為自查自糾、重點檢查、整改提高和驗收總結四個階段。具體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糾。5月4日至31日為自查自糾階段。采購人、采購機構要在認真組織學習《政府采購法》和有關制度規定,增強開展自查自糾的主動性的基礎上對本單位**年和**年政府采購執行情況開展自查自糾,主要內容包括:
1.政府采購范圍的項目依法實施采購的情況,是否存在規避政府采購行為;
2.政府采購預算、計劃編制和執行情況,是否存在不編漏編現象;
3.采購方式選擇和執行情況,有無違規行為;
4.政府集中采購、部門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的執行情況,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項目是否都執行了集中采購;
5.采購組織程序、信息、專家抽取等環節執行情況,是否執行了制度規定,有無違規操作行為;
6.工程實施政府采購執行情況,有無規避招標等違規行為;
7.上級專項資金實施政府采購情況,是否都執行了制度規定;
8.政府采購政策功能落實情況,是否嚴格執行了制度規定;
9.受理質疑案件的答復處理情況;
10.采購機構財務開支情況,是否存在違反財經紀律現象;
11.其他有關情況。
采購人、采購機構自查自糾工作結束后,應當對本單位自查自糾情況歸納整理,查找問題根源,形成自查自糾報告,并填寫自查自糾有關表格(電子版,詳見《通知》附件)。其中,采購人應當填寫表格1、表格2和表格7;政府采購集中采購機構應當填寫表格3、表格4和表格7;社會機構應當填寫表格5、表格6和表格7。
省財政廳負責將自查自糾表格光盤發放給各市財政部門、省級各部門以及政府采購社會機構,各地級以上市財政部門負責本級以及所轄縣(區)級財政部門的發放工作(具體發放辦法詳見粵財采購便〔2008〕6號文)。中國政府采購網、南昌興業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網站將提供電子版光盤下載。
自查自糾階段結束后,各地級以上市財政部門及省級各部門應于6月10日前將自查自糾報告和匯總后的電子表格上報到省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在每一個工作階段完成后,要將有關工作成效、存在問題和有關工作情況及時上報到省級領導小組辦公室。電子化表格可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
(二)重點檢查。6月1日—7月31日為重點檢查階段。為了保證專項檢查工作質量,各市要對采購規模大、采購項目多的采購人、采購機構執行情況開展重點檢查。自查自糾結束后,各市領導小組及省級各部門要根據本地區和本部門實際確定重點檢查范圍。其中,采購人的重點檢查覆蓋面要達到本地區所有采購人的20%(其中,省級各部門的重點檢查覆蓋面為本部門20%的單位),以及所有集中采購機構及部分社會機構。
重點檢查工作結束后,各地級以上市領導小組及省級各部門應根據重點檢查情況寫出檢查意見和處理建議,于8月5日前報省級領導小組辦公室。
省領導小組將從省財政廳、省監察廳、省審計廳中抽調人員組成5個—7個檢查小組和督導小組對各市、省直重點檢查單位以及部分政府采購機構進行檢查和督導。
(三)整改提高。8月1日---31日為整改提高階段。采購人、政府采購機構要結合自查自糾和重點檢查階段中暴露的問題,以及重點檢查意見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情況要以書面形式提交給本級專項檢查領導組。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本級領導小組應督促其重新進行整改。
(四)驗收總結。9月1日---30日為驗收總結階段。整改提高工作完成后,各市領導小組及省級各部門要組織好本地區和本部門的驗收總結工作,總結分析檢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和原因,確保專項檢查工作不走過場,將整改措施落到實處。各地級以上市領導小組及省級各部門要將本地區和本部門的總結報告于9月30日前上報省級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專項檢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市領導小組和省級各部門要加強專項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根據《通知》的有關要求,制定符合本市和本部門實際的工作方案和相關配套文件,確定負責重點檢查的工作人員和督導工作的小組。以指導本市和本部門的專項檢查工作,在檢查過程中遇到問題要及時向省級領導小組匯報,及時解決。
(二)精心組織,狠抓落實。政府采購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工作難度大,各級財政、監察、審計部門要通力合作,從經費和工作人員上給予必要的保障,精心組織和安排各個階段的工作,做到人員落實、經費落實、任務落實、責任落實,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對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三)突出整改,務求實效。各地及省級各部門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認真分析原因,切實整改,務求取得實效。同時,要通過專項檢查,進一步完善制度,規范政府采購程序,建立健全依法采購的高效機制。
為切實開展好干部作風集中整治活動,確保各項活動銜接有序,我局認真做好活動各項工作,做好規定動作,創新自選動作。目前活動已進入自查自糾階段,現將我局第二階段自查自糾工作小結如下:
(一)加強認識,做好集中整治活動思想教育工作。為開展好第二階段的工作,我局集中整治活動領導小組對全局工作人員進行了思想再發動、再教育,并組織召開了全局干職工大會,進一步學習了有關加強作風建設、優化發展環境的文件精神,再一次調動大家參加集中整治活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讓廣大干職工充分認識自查自糾工作的重要性,增強了自查自糾的自覺性。
(二)開門納諫,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根據上級文件有關要求,我局認真開展了自查,為使自查情況真實有效,要求所有干職工在認清活動開展的意義,真正做到講問題不講成績,講真話不講假話,講主觀不講客觀,力求自查不怕露丑,自改不留空白,邊查邊改,主動提高。我局采取了多種形式征求意見,一是通過各種方式聽取意見,查找薄弱環節,嚴把自查關。采取領導帶頭查,會議幫助查,下基層調查、上級機關指導查等形式,認真查找問題;二是虛心征求群眾、基層和企業特別是工作對象、服務對象對本單位及工作人員工作作風、效能建設方面的意見、建議;三是局各股室搞好內部自查。本著團結互助,共同提高的原則,股室成員之間進行批評與自我批評活動,并確保活動不走過場,不流于形式;四是運用信息化手段征求意見。運用辦公自動化和網站平臺,向群眾和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電子信箱,全天候地接受社會和群眾對我局效能建設的批評意見。每一項活動都有局領導具體指導、協調,使自查自糾工作落到了實處。
(三)自我整改,建立健全目標考核制度。我局干部結合各自崗位職責,針對自查自糾和群眾評議中發現的問題,認真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將整改措施、服務承諾及落實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監督。進一步健全了機關工作各項規章制度,進一步完善民政服務標準和行為規范。具體包括:有明確的工作職責,有具體的服務標準,有嚴格的內部管理體系,有公開透明的辦事規程,有便于接受監督檢查的渠道和方法,有賞罰分明的績效考核制度,努力樹立民政部門良好的形象。
我局干部作風集中整治活動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與上級領導要求和兄弟部門相比還有差距,我們表示,在實際工作中努力改進,把全局的這一活動不斷推向深入。
一、按照職責分工,認真開展自查自糾
1、流域各鄉鎮(區)、縣直相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對年以來實施養殖業污染整治、工業污染整治、生活垃圾污水處理、飲用水源保護等在內的綜合整治各項任務的完成情況進行自查自糾,著重對照文下達的流域綜合整治任務,計劃未完成或今年流域環境整治全面檢查發現的問題未按時整改到位的,進行認真分析原因,提出具體措施、整改時限和責任主體,形成自查報告,并于11月20日前分別報縣監察局、流域整治辦(設在縣環保局)。
2、縣環保、經貿、國土資源、建設、農業、林業、水利等部門要認真對照環境保護“一崗雙責”的有關要求,自查本部門的履職情況,實事求是地針對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同時,從本部門職責出發,對各鄉鎮(區)落實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任務情況進行評價,并形成評價報告,于11月20日前分別報縣監察局、流域整治辦。
3、11月下旬,縣將組織環保、監察等部門對各鄉鎮(區)及縣直職能部門落實九龍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任務的完成情況以及履行環境保護“一崗雙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由縣環保局匯總后起草自查情況報告,審核后于12月5日前報市監察局。
二、突出檢點,精心組織專項監察
1、按照分級監察的原則,在12月上旬由縣監察局牽頭,組織開展對各鄉鎮(區)及縣直職能部門落實重點流域水環境整治情況以及履行環境保護“一崗雙責”情況進行督查,檢點內容:流域各鄉鎮(區)自查工作情況、整改工作情況以及轄區交界斷面、入干流支流斷面水質狀況;縣直各職能部門自查工作情況、整改工作情況,以及對各鄉鎮(區)落實整改任務的指導和監督情況。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并形成督查報告,于12月10日前報市監察局和縣政府。同時,要認真做好相關準備工作,迎接12月中旬市監察局對我縣重點流域水環境整治方面履職情況以及整治任務完成情況的監督檢查。
2、在實施專項監察過程中,縣監察局要認真梳理自查自糾、重點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并根據情況需要,在報縣政府批準后,依法作出監察決定或提出監察建議。2012年月日前,流域各鄉鎮(區)及縣直職能部門對監察決定或監察建議所提的問題,要認真制訂整改計劃,明確整改的內容、目標、時限、責任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整改效果。
3、2012年月15日前,縣監察局要形成專項監察情況報告報市監察局及縣政府。
一、自查自糾情況
認真制定了民主評議方案,采取條塊結合、上下聯動、全面評議、突出重點,自評為主、輔導為輔的方法進行,通過召開專題座談會、發放征求意見表、設立評議意見箱等多種形式,廣泛征求當地人大、政協、民營企業、評議代表、兄弟單位以及本單位干部、服務對象對本單位政風行風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找準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通過開展自查自糾,發現突出問題一個:即部分廠企科技含量低、種植養殖戶上級優惠政策較少等現象,需要進一步與上級主管部門對接。
二、整改方案
堅持對查找出來的問題,特別是對基層反映強烈、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認真分析,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整改對策。為確保整改取得成效,制定如下方案:
(一)突出重點,抓好整改。堅持在取得實效上下功夫,要以群眾關心的熱點、社會關注的焦點、工作中的難點作為整改的重點,對能及時整改的,要立即進行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問題,要制定整改計劃,逐步整改,對暫時解決不了的問題,要向廠企及群眾做好解釋工作,努力創造條件,加以解決,要以“廠企、社會群眾滿意”為標準,認真抓好整改落實,按照“問題不解決不放過,群眾不滿意不通過”的要求,努力做到“三個不放過”,對反映的問題不查清楚不放過;對查出的問題不認真整改不放過;對存在的突出問題整改不到位不放過。力求以實實在在的整改效果取信于民,使人民群眾感受到民主評議帶來的實際效果。
(二)建章立制,完善機制。針對科委科協工作性質、行業特點,制定完善規范管理、文明服務等相關制度,用制度來規范行為,用制度管人管事,充分發揮制度在政風行風建設中的保障作用,努力實現高效廉潔從政,秉公無私執法,耐心細致辦事,熱情文明服務,真正達到以評促糾,以評促建,以評促創的目的,進一步推進政風行風建設。
(三)繼往開來,抓好工作。在做好民評工作的基礎上,圍繞“關注民生,服務群眾”,結合本職中心工作,以創新出特色,積極開展具有行業特色、科委科協工作特點的主題活動,推出服務民生,促進發展的新思路、新舉措,實現以民評促工作,促發展,樹形象。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市文明城市創建百日行動計劃》、《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數測評工作責任分解表》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精神,以“規范藥品零售市場經營秩序,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有效”為目的,深入開展藥品零售市場環境整治專項行動,確保以優質的藥品零售市場環境迎接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檢查。
二、工作重點
各區局通過宣傳動員、自查自糾、現場檢查、整改追蹤、誠信評定等措施開展藥品零售市場環境整治百日行動,重點整治企業在店容店貌、人員管理、進貨與驗收、陳列與儲存、銷售與售后服務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三、工作分解
(一)宣傳動員(2013年7月下旬)
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增強企業自律意識,圍繞誠信缺失和公德失范兩個方面的問題,加強道德教育、道德評議、道德引導、道德治理、道德宣傳等工作,切實加強藥品零售企業管理,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二)自查自糾(2013年7月下旬)
組織轄區內藥品零售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對照藥品零售企業經營“十二個不”承諾內容和新版GSP要求,認真排查企業經營中存在的問題,落實整改措施和責任人,確保企業環境整潔、管理規范、質量安全、服務優質,企業經營者做到規范經營、守法經營、誠信經營。
(三)現場檢查(2013年7-8月)
組織執法人員對轄區內藥品零售企業進行現場檢查,重點檢查店容店貌、經營資質、人員情況、藥品分類管理、藥品進銷存管理、規范經營、便民服務等方面,對企業存在的問題進行書面反饋,現場發放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企業提交書面整改報告,對存在問題較嚴重的企業進行重點監控,執法人員要對企業整改情況進行追蹤檢查,對整改不到位的企業責令其停業整頓。(檢查記錄見附件)
(四)誠信評定(2013年8月底)
各區局要組織轄區內藥品零售企業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創文明城市,做誠信藥店”活動。結合藥品零售市場環境整治專項行動檢查情況,動態記錄企業誠信信息,對信用等級B級的藥品經營企業,針對其存在問題監督檢查,限期整改到位。對信用不良的C級企業,發出書面告誡書,以適當形式公示信用等級并列入重點監管范圍,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全面檢查違法失信行為的整改。對信用不良的D級企業,列入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并采取通報批評、媒體曝光等形式向行業及社會公開,加大其失信成本,直到退出市場。
一、工作目標
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懲防并舉、注重預防,堅持自查從寬、被查從嚴,認真對照《實施方案》提出要解決的干部作風5個方面、23種突出問題,結合本機關實際,通過自己找、群眾提、領導點、大家評等多種方式,深入查找干部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刻剖析根源,落實整改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努力讓廣大黨員干部受到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進一步夯實作風整治活動的思想和工作基礎,推動活動向縱深發展。
二、工作任務
1、進一步攪動思想。進一步組織學習討論宣傳,創新方式方法,豐富內容載體,強化措施手段,深入攪動思想,務求每位黨員干部思想上有震動、措施上有行動,真正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上來。
2、更深入查擺問題。緊密結合本機關實際,結合每位黨員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實際,認真對照縣委、縣政府提出的要求找問題,對照群眾的期盼找差距,對照崗位職責找不足,深刻挖掘在優化環境、服務發展以及思想意識、精神狀態、能力素質、履職盡責和紀律作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把問題找全面、找準確、找深入。各股室個人查擺出來的問題要經單位負責人審核;領導班子成員查擺出來的問題要在民主生活會上進行自我批評;單位查擺出來的問題要求在4月22日前上報委作風整治辦,委作風整治辦將統一采取適當形式予以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對查找問題不認真的個人和單位,要責令重新查找,并給予通報批評。
3、最廣泛征詢意見。堅持開門抓作風整治,做到廣開言路、廣納民意。對外通過召開座談會、走訪管理和服務對象、網站征集、公布熱線電話等形式,廣泛征求群眾、企業和基層單位特別是工作對象和服務對象的意見和建議;對內通過召開領導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支部大會、干部職工大會、開展民主測評、組織相互評議等形式,多方征求意見。對征集到的意見建議,要分門別類、原汁原味地進行歸納梳理、登記匯總,并及時反饋給有關單位和個人。
4、敢深刻剖析根源。針對查擺出來的問題,建立問題臺賬,逐一剖析原因。分析原因不能就現象說現象,只強調客觀原因而忽視主觀因素,力戒避重就輕、蜻蜓點水。要從思想意識、制度管理、方式方法、能力水平等多方面剖析深層次原因,真正抓住問題的關鍵,拿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和措施,形成有問題、有分析、有目標、有措施的剖析材料。
5、真抓好自糾整改。針對問題臺賬,研究制定詳細的整改方案,進行“銷號”整改,并加強對整改過程的跟蹤問效,做到問題不解決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整改方案要有清晰的工作目標、具體的整改事項、解決問題的具體措施、明確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以及嚴格的整改時限要求。整改措施要突出針對性、操作性和實效性。認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實,對具備整改條件的問題,要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切實解決;對情況復雜、涉及面廣、需費時日才能解決的問題,要認真研究,制訂方案,積極整改;對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說明情況,積極創造條件加快整改。各股室要在5月20日前將整改情況報委作風整治辦。
6、強有力監督檢查。把監督檢查貫穿于活動的全過程,采取日常督查、專項督查、明察暗訪、隨機抽查等方式開展經常性監督檢查。建立定期匯報和督查通報制度,促進督查工作常態化、制度化。切實增強督查工作的針對性和時效性,建立查糾干部作風突出問題的快速反應機制,務求讓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典型案件,要嚴肅查處,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真正取信于民。注重發揮查處典型案件的治本功能,達到解決問題、教育警示、強化監管、完善機制的目的。
7、用制度提供保障。加強源頭治理,堵住管理漏洞,健全和完善各項制度機制,重點是加強風險崗位廉能管理,加快融入網上綜合政務服務平臺建設和電子監察,完善行政服務和依法行政體系;認真參與“百千萬”內設機構測評活動,大力推進綜合績效考核評價工作,完善權力制約和監督機制。善于將自查自糾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總結提煉為切實管用的制度,形成防范和糾正干部作風問題的長效機制。
三、工作要求
1、完善工作機制。進一步建立健全干部作風整治活動工作責任制,完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把各項任務及相應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具體崗位和具體人員,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委屬各股室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委機關各牽頭股室要真正肩負起所牽頭負責的工作職責,各有關責任股室要積極配合;委作風整治辦要加強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工作指導,督促各有關部門認真履行職責。
2、突出工作重點。堅持“有什么問題就解決什么問題,什么問題突出就著力解決什么問題”,緊緊圍繞重點領域、重點對象和關鍵環節,著重抓好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交易、監管薄弱的領域,以及人事權、財物權、審批權、執法權、決策權等關鍵部位的自查自糾。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區夏季高溫季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做好高溫和汛期的安全生產工作,防范各類自然災害引發安全生產事故,根據區安委會《關于切實做好夏季高溫季節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鎮安全生產工作實際,經研究,決定在全鎮范圍內開展一次夏季高溫季節綜合安全生產大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立組織
鎮組織7個安全生產督查小組,各組由鎮領導班子成員帶隊,抽調部門人員,對全鎮安全生產進行檢查督查。檢查分組情況詳見附表。
二、檢查范圍
全鎮各村居(轄區),各行業(區域)的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密集場所(密集型生產企業、旅館、桑拿浴室、咖啡館、歌舞廳、飯店、學校、醫院、市場、養老院、集體宿舍等),特別是針紡織企業、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等重點行業的檢查。
三、檢查內容
1、查6月份以來的安全隱患是否落實整改到位。
2、查是否與轄區內租賃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并及時上報鎮安委會備案。
3、查是否妥善合理地安排好高溫期間職工的作息時間和作業場所的防暑降溫工作。
4、查是否落實高溫季節衛生防疫、防暴雨、防臺風、防雷電、防排澇等工作措施。
5、查是否按要求建立防汛組織和明確各類人員,建立值班制度。
6、查是否開展車間班班查,企業月月查,防汛和特殊情況及時查的制度,企業的水、電、氣、危房、設備等是否規范符合安全和防汛要求,檢查有無記錄。
7、查是否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執行檢查和考核,對違章違反操作規程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是否及時制止,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勞動保護器具是否配備和合理使用。
8、查學校的危房、食堂、運動器材等是否采取安全措施和規范管理。
9、查建筑施工現場是否落實防墜落、防垮塌以及臨時工棚、臨時用電等安全措施。
10、查是否制訂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情況。
11、各檢查組結合行業特點和實際情況增加檢查項目。
相關村居要對危橋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確保群眾出行安全。加大對渡口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力度,落實臺風、暴雨等惡劣天氣條件下的防范和避險措施,確保渡口安全。
四、檢查時間和方式
高溫季節分兩次檢查:第一次從2014年7月11日至2014年7月20日;第二次從2014年8月11日至2014年8月20日。采取企業(單位)自查、政府檢查督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以企業單位自查為主。各單位自查時要對每一個生產經營環節和崗位、每一項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全面徹底的自查自糾,填寫安全生產隱患自查自糾情況明細表,并將自查情況及總結分別于7月20日和8月20日前報鎮安監站。各檢查組在檢查時,要認真填寫隱患整改通知書和安全檢查情況記錄表,檢查結束時,由檢查組將隱患整改通知書存根和檢查記錄表以及檢查情況匯總表,分別于7月20日和8月20日前報鎮安監站,以便匯總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