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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房規劃建設管理原則和目標
按照打造“次中心城市”發展戰略和大交通格局的要求,民房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堅持科學發展、城鄉統籌、合理布局、基礎先行、環境保護的原則,實現民房規劃建設管理規范化、科學化。
二、民房規劃建設管理范圍
第三輪縣城總規修編未實施前,根據年批準實施的《縣城總體規劃修編》要求,將鎮、辦事處、鎮所轄的部分村(社區、居委會)為縣城規劃區民房建設規劃管理范圍,具體的村(社區、居委會)如下:
鎮32個社區(村):
經濟開發區和上渡辦事處12個村(居委會):
鎮5個村:
三、民房規劃建設管理審批程序
縣城規劃區民房建設規劃審批實施以下程序:
1.民房建設業主申請。
2.由鄉鎮分管領導牽頭組織規劃、國土、公路、交通、拆違辦等部門共同實地察勘。
3.在上梅、上渡的城建規劃區范圍內由縣政府辦分管副主任組織相關職能部門每月底實地察看后聯合審查并簽具審查意見。
4.政務中心統一將審查意見報分管副縣長審定。
5.規劃、國土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四、主干道兩邊民房規劃建設控制范圍
為利于第三輪縣城總體規劃修編,對高速鐵路、高速公路及其連接線和S225、S217、S312三條省道部分地段兩旁作為縣城總規擴展區域予以嚴格控制,30米范圍內不準改建、擴建,60米范圍內不準新建、改建、擴建,以確保規劃修編和規劃管理可持續推進。
凡在建成區和已規劃區52米、42米、30米寬的城市主干道兩邊的房屋按總規修編和控規要求嚴格控制改建和新建、擴建。
五、征地拆遷戶的規劃建房管理
未進行安置的征地拆遷戶,又確屬無房戶或擁擠戶,由當地村委會(居委會)出具證明并經聯審會議核定后,在滿足規劃要求的地段內可以改建,但要依法控制面積和規模。
六、村莊私人新建規劃管理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樂清市行政區域內應當招標投標的建設工程(含建筑、水利、交通、市政園林等建設工程)。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標后管理是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受其委托的有關管理機構對建設、施工等單位履行投標承諾、工程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管理的活動。
第四條建設單位在辦理工程施工許可前,應向建設工程所在地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報送施工合同備案。備案時應審查施工合同的主要條款與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和中標通知書是否一致,發現不一致的,應予以糾正。并同時填報《建設工程招標中標情況登記表》(見附表一)。
第五條加強對施工分包的管理。專業工程分包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施工總承包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方可分包,并填寫《施工分包情況登記表》(見附表二),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備案。建設單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
第六條工程建設過程中因設計變更或其他原因造成分項工程造價變更大于5%的,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監理單位應當在變更發生后15天內,填寫《建設工程量和工程造價重大變更主要原因分析報告備案表》(見附表三),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備案,并接受建設行政主管等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七條投標文件確定的項目經理除下列情形之一外,不宜更換:
(一)因重病或重傷(持有縣級以上醫院證明)不能履行職責的;
(二)主動辭職或調離原工作單位的;
(三)因管理原因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施工單位認為該項目經理不稱職需要更換的;
(四)無能力履行合同的責任和義務,造成嚴重后果,建設單位要求更換的;
(五)因違法違規被責令停止執業的。
發生上述情形需要更換的,施工單位應向工程建設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填報《建設工程管理班子變更情況報告表》(附表四),并附上有關證明文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變更。更換后的項目經理應與中標單位的投標文件所確定的項目經理的主要條件一致。
第八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招標投標管理機構
應對建設工程的施工管理人員和施工分包情況進行不定期的現場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和步驟包括:
(一)施工管理人員到位情況
1、項目經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員是否與《建設工程招標中標情況登記表》一致
2、項目經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員的變更是否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
(二)施工發包和承包情況
1、建設工程分包是否符合法律、法規有關施工分包的規定;
2、建設工程組織分包后,是否及時填報《施工分包情況報告表》,填報內容是否屬實;
3、施工現場是否有投標文件注明的大型或主要施工機械設備。
(三)填寫《建設工程標后監督檢查記錄表》(見附表五)情況
1、現場施工管理人員與《建設工程招標中標情況登記表》不一致的;
2、項目經理未按投標文件中承諾現場到位的;
3、施工現場大型或主要施工機械設備沒有按投標文件承諾進場的;
4、施工總承包合同中沒有載明專業分包或專業分包內容不一致的,未經建設單位認可擅自分包的,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的;
5、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的。
發現有上述行為的,應及時查處,并上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第九條建設、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記入單位的不良行為記錄并予以公示:
(一)建設單位違反規定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的;
(二)施工單位轉包、違法分包、掛靠行為的;
(三)非原參加投標中標的項目經理負責組織施工或在實施過程中違反規定更換項目經理的,項目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員與中標文件確定的人員不相符的;
(四)投標文件中承諾的大型或主要施工機械設備沒有進入施工現場的;
(五)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十條項目經理在建設工程實施過程中有下列行為的,記入個人不良行為記錄并公示:
(一)施工現場管理不到位的;
(二)本人資格證書登記所在的單位非中標單位而從事該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的;
(三)項目經理未按投標文件中承諾現場到位的;
(四)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行為。
建設工程管理班子的其他人員有上述行為的,參照上款的規定處罰。
第十一條存在本辦法第九、第十條行為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規定,由招標投標管理機構根據其違法情節輕重,提請行政主管部門進行下列處罰:
(一)限期整改;
(二)經濟處罰;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房屋拆遷管理,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建設項目順利進行,根據國務院、山東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建設部《房地產估價規范》、建設部《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和《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在我市城區規劃區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拆遷,并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城市房屋拆遷必須符合城市規劃,有利于城市建設、舊城區改造、改善城市環境和居民居住條件,促進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拆遷當事人包括拆遷人和被拆遷人。
拆遷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
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所有人。
第五條拆遷人必須依照本辦法規定,對被拆遷人進行合理補償和安置;被拆遷人必須服從城市建設需要,在規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第六條棗莊市建設委員會是棗莊市城市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
棗莊市城建開發拆遷管理辦公室負責棗莊市城市房屋拆遷的日常管理工作。
滕州市建設局負責轄區內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
第七條計劃、規劃、國土資源、物價、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被拆遷人所在的單位和街道辦事處,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拆遷補償安置工作。
第二章拆遷管理
第八條區(市)政府、市高新區管委會要編制房屋拆遷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報市建委會會同市發展計劃委審核后,由市政府上報省審批,沒有列入年度拆遷計劃的項目不得實施拆遷。
第九條拆遷房屋的單位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后,方可實施拆遷。
第十條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應當根據不同項目,提交下列相關資料:
(一)房屋拆遷申請書;
(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
(四)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
(五)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證明;
(六)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經濟適用房等建設項目還需提供建設項目批準文件。
第十一條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申請事項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應當將有關內容在拆遷范圍內公示,并告知居民依法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后,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拆遷公告,并按照有關規定收取拆遷管理費;不符合條件或不予批準的,應在審查期內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退回申報材料。
第十二條拆遷人可以自行拆遷,也可以委托具有拆遷資格的單位實施拆遷。拆遷人自行拆遷的,應當經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委托實施拆遷的,凡拆遷居民戶數在200戶以上或者拆遷總費用在2000萬元以上的項目,都要通過招標投標的方式確定拆遷單位,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對招標投標實施監督管理,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拆遷人委托拆遷的,應當訂立拆遷委托合同。委托或者變更委托的,應當自拆遷委托合同訂立或者變更之日起15日內,將拆遷委托合同報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備案。被委托的拆遷實施單位不得轉讓拆遷業務。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不得接受委托拆遷。
第十三條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拆遷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拆遷工作人員應當經過有關法律和業務知識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省拆遷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崗位證書方可上崗;未持證上崗的,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有權拒絕與其商談拆遷事宜。
第十四條拆遷人申請拆遷時,用于被拆遷人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必須足額到位,并存入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銀行賬戶,由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核實并監督使用。拆遷人提供的用于房屋補償的房屋可以折價抵減拆遷補償安置資金。補償安置資金應當全部用于房屋拆遷補償安置,不得挪作他用。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資金使用監督管理辦法由棗莊市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十五條拆遷范圍確定后,拆遷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下列活動:
(一)新建、擴建、改建房屋;
(二)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賃關系;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
(五)公安機關辦理的居民戶口遷入或者居民分戶。
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就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暫停辦理期限不得超過1年。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暫停期限的,拆遷人必須報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年。暫停期間辦理的有關手續一律無效,辦理機關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六條房屋拆遷許可證一經發放,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項目名稱、拆遷許可證號、拆遷人、拆遷實施單位、拆遷范圍、拆遷期限、搬遷期限、過渡期限、補償安置方式等情況予以公告。
第十七條拆遷人應當在拆遷現場公示房屋拆遷許可證、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安置房情況、拆遷工作流程、補償結算辦法、拆遷實施單位和評估機構名稱以及上崗人員名單等內容,并向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做好拆遷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
第十八條在公告規定的拆遷期限內,拆遷當事人應按本辦法的規定就拆遷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過渡方式、過渡期限、面積誤差范圍和處理方式以及各自違約責任等事項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第十九條尚未完成拆遷補償安置的建設項目轉讓的,應當經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原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有關權利、義務隨之轉移給受讓人。項目轉讓人和受讓人應書面通知被拆遷人,并自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予以公布。
第二十條拆遷人應當與房屋拆除的施工企業訂立拆除合同,施工企業應當在施工拆除工程15日前,持有關資料報建筑業管理部門備案。房屋拆除應當由具有建筑施工企業資質證書、具備保證安全條件的企業承擔,施工企業應當編制拆除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確保房屋拆除中的人身、財產安全。施工企業負責人對拆除施工安全負責。
第二十一條拆遷人應當在房屋拆除后30日內憑拆遷許可證辦理房屋注銷登記手續,繳銷原房屋權屬證書。拆遷涉及土地使用權變更的,必須依法辦理土地權屬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二條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各項拆遷活動的檢查、驗收。被檢查者應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檢查者有責任為被檢查者保守技術和業務秘密。
第二十三條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拆遷檔案制度,加強對拆遷檔案資料的管理。
第三章拆遷補償
第二十四條拆遷人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拆遷補償方式實行貨幣補償或者房屋補償,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補償方式。拆除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給予適當補償;拆遷公告后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附屬物以及裝修等不予補償。
第二十五條拆遷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應當按照棗莊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布的區位價和各類房屋重置價,結合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結構、建筑面積、朝向、新舊程度等因素,參照市場成交價確定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拆遷非住宅和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應當根據被拆遷房屋所處的不同位置和用途,依據《房地產估價規范》規定的評估方法,確定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
第二十六條拆遷房屋實行房屋補償的,補償房屋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由同一估價機構按照同一估價方法確定其市場評估價(補償房屋建筑單體造價為重置價)。補償房屋的建筑面積與被拆遷房屋建筑面積相等部分按照市場評估價格結算差價;超出部分按照市場價格交納購房款。拆遷人應當提供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房屋用于拆遷補償。
第二十七條被拆遷人與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為同一人并實行貨幣補償的住宅房屋,拆遷人付給被拆遷人3個月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第二十八條拆除公益事業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拆遷人應當按照原規模予以重建或給予貨幣補償。
第二十九條拆遷租賃房屋,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系的,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或者房屋補償。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補償,補償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房屋承租人重新訂立房屋租賃合同。
第三十條非住宅用房的確定,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持有的房屋所有權證用途欄內標明“營業”或者“生產”等字樣;
(二)取得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并有正常納稅記錄;
(三)房屋所有權證、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注明的營業、生產的地點、時間相一致。
第三十一條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
第三十二條拆遷非住宅房造成停產、停業并實行房屋補償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支付停產、停業補助費。
第三十三條拆遷因無產權關系證明、產權人下落不明、暫時無法考證產權的合法所有人和因產權關系正在訴訟的房屋,在拆遷公告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解決的,拆遷人應當提出補償安置方案,報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先行拆除。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拆遷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手續,待產權明確后按本辦法第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條的規定給予補償。
第三十四條拆除設有抵押權的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由抵押權人和抵押人重新設立抵押權或者由抵押人清償債務或者向當事人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后,方可給予補償。對拆除設有抵押權的房屋實行房屋補償的,由抵押權人和抵押人重新簽訂抵押協議。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在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公告的搬遷期限內達不成抵押協議的,由拆遷人按照本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實施拆遷。
第三十五條對被拆遷人人均建筑面積低于我市住房解困標準人均建筑面積15平方米的,按人均建筑面積15平方米進行補償安置;超出原建筑面積未超出解困標準的部分,應當交納超面積安置費;超出原建筑面積又超出解困標準的部分,按市場價格結算。被拆遷人解困家庭人口的認定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拆遷范圍內的戶口;
(二)戶內人口無其它住房。
第三十六條補償房屋不是現房的,應當在協議中明確過渡期限。過渡期限為建設工程的合理工期加上1至2個月的準備期。在協議規定的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拆遷人應當付給臨時安置補助費;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周轉用房的,拆遷人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拆遷人不得擅自延長過渡期限,周轉房的使用人應當按時騰退周轉房。協議規定的過渡期限因拆遷人責任造成延長的,從逾期之日起每月加倍付給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臨時安置補助費;對周轉房的使用人,應當自逾期之日起付給臨時安置補助費。但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不增加逾期費。
第三十七條新建住宅樓房回遷安置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時,應當本著先簽協議先選房的原則,在確定的安置房源范圍內進行安置。對烈屬、殘疾人和孤寡老人視具體情況在樓層安排上給予適當照顧。
第四章拆遷評估
第三十八條被拆遷房屋的評估,由依法成立的具有三級以上房地產評估資質的單位評估。
第三十九條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每年向社會公示一批資質等級高、綜合實力強、社會信譽好的評估機構,供拆遷當事人選擇。未經公示的評估機構,不得接受房屋拆遷評估委托,不得從事房屋拆遷評估工作。
第四十條評估機構由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共同協商確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就選擇評估機構不能達成一致的,由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在符合條件的評估機構中組織抽簽確定,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提前3日在拆遷地點公告抽簽的時間和地點。評估機構按照前款規定對被拆遷房屋進行房地產市場評估的費用,由拆遷人承擔。
第四十一條委托人應當與評估機構簽訂書面拆遷評估委托協議書。協議書簽訂之日起10日內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備案。委托協議書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委托方、受托方(評估機構);
(二)委托估價目的、估價范圍、估價時點;
(三)評估報告出具方式、交付時間;
(四)委托方、受托方的權利、義務;
(五)評估費用、支付方式;
(六)違約責任;
(七)委托雙方認為應當訂立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二條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的評估應當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和程序以及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進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評估機構按照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進行評估。
第四十三條房屋拆遷評估的估價時點為房屋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但拆遷規模大、分期實施的,以當期(段)房屋拆遷實施之日為估價時點。
第四十四條拆遷估價人員應當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實地查勘,做好實地查勘記錄,拍攝反映被拆遷房屋外觀和內部狀況的影像資料。實地查勘記錄由實地查勘的估價人員、拆遷人、被拆遷人簽字認可。被拆遷人無正當理由不到場或者拒絕評估,影響拆遷正常進行的,評估機構可依據房屋的權屬資料、房屋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進行評估,并在評估報告中作出說明,同時提供第三人的證明。
第四十五條評估機構應當將分戶的初步估價結果在拆遷地段向被拆遷人公示7日,并現場解答被拆遷人提出的有關房屋評估的問題。
第四十六條評估機構應當按照委托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評估,向委托人出具評估報告(包括分戶評估報告)。
第四十七條拆遷當事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5日內,可以向原評估機構書面申請復核估價,也可以委托符合條件的其他評估機構重新評估。
第四十八條拆遷當事人向原估價機構申請復核估價的,該估價機構應當自收到書面復核估價申請之日起5日內給予答復。估價結果改變的,應當出具估價報告;估價結果沒有改變的,出具書面通知。拆遷當事人重新委托估價機構評估的,受委托估價機構應當在10內出具估價報告。重新評估結果與原評估結果在±4%誤差范圍之內的,原評估結果有效,重新評估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四十九條拆遷當事人對原估價機構的復核結果有異議或者重新評估結果與原評估結果超出±4%誤差范圍且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可以自收到復核結果或者重新委托估價機構出具的估價報告之日起5日內,向棗莊市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技術鑒定。
第五十條棗莊市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申請鑒定的估價報告的估價依據、估價技術路線、估價方法選用、參數選取、估價結果確定方式等估價技術問題出具書面鑒定意見。估價報告不存在技術問題的,應維持估價報告;估價報告存在技術問題的,估價機構應當改正錯誤,出具估價報告。
第五章拆遷裁決
第五十一條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裁決。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后,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協議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第五十二條申請裁決應當在搬遷期限屆滿之后拆遷期限內遞交裁決申請書,并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裁決申請書應當載明以下主要內容:
(一)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址或者法人、其他組織的名稱、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姓名、職務等;
(二)申請裁決的事項、事實理由;
(三)申請人認為需要說明的其它問題。
第五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裁決申請:
(一)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已經受理的;
(二)拆遷當事人達成拆遷補償協議后發生合同糾紛的;
(三)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次申請的;
(四)已超過拆遷期限的;
(五)申請人為拆遷人,因其未履行告知拆遷補償相關事項等義務而引發爭議的。
第五十四條裁決受理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審理:
(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裁決的;
(二)一方當事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人的;
(三)裁決需要以相關裁決或者法院判決結果為依據的,而相關案件未結案的;
(四)發現新的需要查證事實的。
中止裁決的因素消除后,應當恢復審理。
第五十五條申請人為拆遷人的,應當提供以下證據和資料:
(一)裁決申請書;
(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三)被拆遷房屋權屬證明材料;
(四)被拆遷房屋的估價報告;
(五)被申請人的戶籍證明;
(六)對被拆遷人的補償安置方案;
(七)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協商記錄;
(八)未達成協議的被拆遷人比例及原因;
(九)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十)裁決機關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證據和資料。
第五十六條申請人為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的,應當提供以下證據和資料:
(一)裁決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三)被拆遷房屋的權屬證明或者房屋的租賃證明;
(四)申請裁決的理由及相關證明材料;
(五)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六)裁決機關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證據和資料。
第五十七條當事人申請裁決必須向裁決機關提供證據、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第五十八條裁決機關受理房屋拆遷裁決申請后,經審核,資料齊全、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發出裁決受理通知書;申請裁決資料不齊全、需要補充資料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可以當場補正的,應當當場補正。受理時間從申請人補齊資料的次日起計算。有本辦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說明理由不予受理。
第五十九條裁決機關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被申請人應當在收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10日內提交答辯書和有關證據資料。被申請人不如期提交答辯書和有關證據資料的,不影響案件的裁決,并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被申請人提交答辯書的,裁決機關應當在收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送達申請人。
第六十條當事人委托他人的,必須向裁決機關提交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必須寫明委托事項和權限。
第六十一條裁決機關的工作人員在依法進行裁決公務活動時,應當向當事人、證人及有關單位出示執法證件,有關單位或個人應當協助調查,如實提供材料。有關單位或個人作偽證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對專業性問題需要鑒定的,當事人提出申請,由裁決機關組織鑒定,鑒定費用由責任方承擔,鑒定時間不計入裁決時限。
第六十二條行政裁決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作出。裁決機關作出裁決時必須制作裁決書,裁決書應當寫明以下事項:
(一)提請裁決各方當事人的姓名或單位全稱、地址;
(二)雙方當事人爭議的事實,裁決的理由、內容和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章等;
(三)告知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權利;
(四)裁決機關的全稱、地址和作出裁決的時間,并加蓋裁決機關的印章。
第六十三條送達裁決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簽名或者蓋章并注明簽收日期。受送達人不在時,應交其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并注明與受送達人的關系。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有委托人的,可以送交其人簽收。受送達人或者代收人拒絕簽收時,送達人可邀請相關證人到場,把裁決書留在其住所,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送達日期,由兩名送達人、證人簽名即視為已經送達。直接送達有困難的,可以郵寄送達或在報紙上公告送達,以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或報紙公布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行政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
第六十五條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拆遷人可以向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強制拆遷;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接到申請后,可以申請市人民政府行政強制拆遷,也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向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強制拆遷,必須經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申請行政強制拆遷前,應當邀請有關管理部門、拆遷當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會公信力的代表等,對行政強制拆遷的依據、程序、補償安置標準的測算依據等內容,進行聽證。
第六十六條市人民政府受理行政強制拆遷申請后,經審查批準,作出行政強制拆遷決定書,由被拆遷房屋所在地的區人民政府會同市有關部門實施行政強制拆遷。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第六章罰則
第六十七條拆遷人違反本辦法規定,未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擅自實施拆遷的,依照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定,由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拆遷,給予警告,并處已經拆遷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八條拆遷人違反本辦法規定,以欺騙手段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依照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的規定,由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吊銷房屋拆遷許可證,并處拆遷補償安置資金1%以上3%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九條拆遷人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由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拆遷,給予警告,可以并處拆遷補償安置資金3%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房屋拆遷許可證:
(一)未按房屋拆遷許可證確定的拆遷范圍實施房屋拆遷的;
(二)委托不具有拆遷資格的單位實施拆遷的;
(三)擅自延長拆遷期限的。
第七十條接受委托的拆遷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轉讓拆遷業務的,依照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由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合同約定的拆遷服務費25%以上50%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一條評估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據建設部《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房地產估價師注冊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罰或記入其信用檔案:
(一)出具不實估價報告的;
(二)與拆遷當事人一方串通,損害對方合法權益的;
(三)以回扣等不正當競爭手段獲取拆遷估價業務的;
(四)允許他人借用自己名義從事拆遷估價活動或者轉讓、變相轉讓受托的拆遷估價業務的;
(五)多次被申請鑒定,經查證,確實存在問題的;
(六)違反國家《房地產估價規范》標準和建設部《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其他規定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各位領導:
市委決定開展“111111”主題教育活動,非常必要,非常及時,這是我市在深入實施三大戰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做出的又一重大決策,特別是我局是新建政府序列局,搞好這次主題教育活動,貫徹落實市委三屆四次常委會議精神尤為重要。現將我局“111111”主題教育活動開展情況匯報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一是成立了以主要領導任組長的主題教育活動領導小組,指定專人具體負責;二是研究制定了活動方案,明確了開展這次主題教育活動的目的、意義、方法和步驟,讓全體干部職工知道要學什么、怎么學、達到什么目標;三是于5月12日召開了全局“111111”主題教育活動動員大會,傳達全市領導干部會議精神,對這次主題教育活動作了全面安排部署。
二、狠抓學習教育
這次學教活動,學習是基礎,解放思想是關鍵,促進經濟發展是目的。我們制定了嚴格的學習考勤制度,每個職工都建立了專門的學習筆記。按照市委統一部署和我局制定的活動方案,在“雙創”任務十分繁重的情況下,正確處理工學矛盾,采取集中學習和分散學習相結合的方式,組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了規定的篇目(《省學習考察團赴江蘇、上海、浙江學習考察報告》、《城陽招商引資工作情況考察報告》、《市人大常委會考察組赴外地學習考察招商引資情況的報告》、書記、市長在20__年度全市招商引資總結表彰暨20__年度招商引資工作動員大會上的講話)和青島、濟南、廣州、長沙等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城市的經驗,吃透了領導講話精神和外地經驗的精髓。結合單位實際,圍繞為誰執法、怎樣執法的問題,如何發揮部門職能作用服務招商引資軟環境建設、服務經濟建設的問題,如何正確處理嚴格執法與發展經濟的關系問題,如何創新思路、爭創一流工作業績的問題深入展開大討論。通過學習討論,大家看到了先進地區改革的力度,發展的勢頭,思想解放的氣魄,感到自身存在的差距與不足,增強了搞好服務、加快發展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三、深刻查擺問題
前段時間,在市政府組織下,先后到青島、杭州、長沙、廣州等地學習考察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感到我們在城市管理方面與先進地區相比,還有一定差距。我們這個城市是在礦區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城市管理欠帳多、市民城市意識差;局剛剛成立,規章制度、工作機制、協調機制還不夠健全;隊伍素質有待于進一步提高。為此,我們迅速調整工作思路,確立了“以人為本,帶出一流隊伍,搶抓“雙創”機遇,爭創一流業績。加強網底工程建設,夯實城管基礎,健全規章制度,落實執法責任。把我局建設成為人民滿意、政府放心的執法機關,努力打造我市城市管理的信用名片的指導思想”。提出了“一隊全職、一人多能”的建隊原則,重心下移,構建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工作格局,調動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東營區城管力量的積極性,力爭一年打基礎、二年上水平、三年形成一套具有我市特色的城市管理經驗。
四、寓整改于工作中,把主題教育活動落到實處
針對查擺出的問題,分類制定了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步驟和計劃,把整改過程化為工作實踐。我們在人員、職能還不完全到位的情況下,依托現有城管執法人員開展工作,“雙創”任務的艱巨性、執法對象的復雜性,要求我們必須找準位置、嚴格執法的同時,切實樹立“服務”意識,在“服務”中打出牌子,在這方面我們按照市委常委會議要求,突出抓了隊伍管理,一是建立健全了內部規章制度,對隊容、風紀、辦事程序等進行了規范,做到說話有依據,辦事有規矩,以制度管人;建立了與城市管理相關部門聯系協調機制,及時解決城市管理中遇到的熱點、難點問題。二是教育執法人員牢固樹立親商愛民的服務觀念,在執法過程中,說話和氣,耐心細致,堅決杜絕冷、橫、硬的衙門作風,把群眾當親人,把企業當上帝,對于違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單位和個人,既讓他們明白不該怎么辦,也讓他們明白該怎么辦,到哪個部門辦,幫著他們辦,爭取當事人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切實把執法過程變為樹政府形象、密切黨群和干群關系的過程。對于接到的8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局班子高度重視,認真研究落實,面對面的予以答復
,滿意率100%。三是加大工作力度,推進我市城市管理工作。以燕山路、商河路、商貿城集中整治為重點,到目前,已拆除和規范各類戶外廣告、門頭牌匾10288塊,拆除亂搭亂建32303平方米、沿路洗車臺821個,清理鐵皮房、活動板房135個、店外經營8870處、亂堆亂放274處、亂扯亂掛1070處、亂掛條幅1216條,清理亂寫亂畫亂貼1546處、亂停亂放車輛4123輛,查處車輛帶泥上路371輛,為鞏固治理成果,簽訂“門前三包”責任書3220份。經過整治,城市面貌發生了較大變化。隊員們自4月20以來,放棄節假日,超負荷運轉,從不叫苦叫累,表現出了旺盛的斗志。
下步,我們將認真總結前段工作的經驗,把主題教育活動貫穿今后工作的始終,常抓不懈,以此推動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活動中存在的問題
(一)招商引資工作重視程度不夠,招商任務落實不力。在今年的“雙創”工作中,我局治理任務異常繁重,為全面完成“雙創”任務,我局全體干部職工自4月份以來放棄節假日和星期天,加班加點,苦干實干,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了“雙創”工作中去。通過近兩個月的整治,“雙創”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城市市容和環境得到了很大改善,但是卻因此影響了我局招商引資工作的開展,致使招商工作進展緩慢,成效不大。有的職工對招商工作重視程度不夠,有的職工存在畏難發愁情緒。
(二)服務意識還不夠強、不夠熱情。為維護良好的市容市貌和城市環境,確保“雙創”工作目標實現,在今年的城管執法中,我局執法隊員認真履行職責,行法行政,敢于碰硬,加大了管理力度,依法拆除了大量違法搭建取締了亂擺攤點、馬路市場,整治了戶外廣告、門頭牌匾,查處了店外經營、亂倒垃圾等違法行為,不可避免地影響了相關業戶的非法利益。由于部分業戶的素質不高,對“雙創”工作的支持不夠,隊員們在管理中多次遇到阻撓執法、遭受無理饅慢甚至暴力抗法的現象。這些事件的發生,在一定程度上給隊員們心里造成了陰影,影響了隊員們的服務熱情,致使嚴格執法和熱情服務沒有得到有機結合。
(三)個別隊員的執法行為存在不規范問題。由于我局在今年的“雙創”工作中擔負著“六亂”治理的任務。“六亂”治理任務時間緊迫、任務繁重、要求很高,為此我局隊員早出晚歸,奮力拚搏,真抓實干,不叫苦、不叫累,目的就是一個,確保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雙創”治理任務。但是,整治中多次發生部分業戶無理取鬧、阻撓執法、暴力抗法,無疑影響到了“雙創”工作的順利有效開展,影響到了部分工作任務的進展。在對這些業戶進行說服教育、思想工作成效不大的情況下,導致少數隊員產生了急燥情緒,執法行為發生了不十分規范的現象。
二、對策措施
城市管理水平是重要的招商載體。執法局是城市管理的綜合執法部門,承擔著招商軟環境建設的重任。一方面嚴格執法城市規劃建設的法律法規;另一方面,又要積極幫助外來客商合法選址,興建投資項目。為此,著重從隊伍素質抓起。
(一)抓好執法人員的政治素質培訓。制定文明執法,禮貌用語的規定,開展“溫情執法”評比活動,建立因不文明執法被相對人投訴的責任追究辦法,切實增強隊員的服務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把文明執法當作樹立政府形象的首要任務切實抓好,堅決杜絕不文明執法現象。開展學習培訓活動,完善執法隊員的法律法規知識,提高正確運用法律法規水平,確保做到依法行政,規范執法。
(二)嚴格依法辦事。首先嚴格履行執法程序,組織每名執法人員就執法程序都要制出流程圖,做到心中有數,嚴格依照執法程序處理違法行為。其次,明確執法權限,將國務院授權的職能細化,制成小冊子,人手一冊。第三,弄清城市規劃基本情況,為依法辦事奠定良好的基礎,確保隊員們都能夠嚴格按照執法程序執法,準確適用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提高服務質量。首先,提高辦事效率,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最大限度地縮短,實行限時服務承諾,真正把承諾服務落到實處,以言必行、行必果來取信于民、服務于民。其次,減少執法擾民,對重大招商項目,抓住檢查關鍵環節,改進檢查方式。嚴格執行市里和委里的各項政策規定,堅持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切實為外來投資者提供最熱情、最優質、最高效的服務。
(四)做到管理和服務的有機結合。牢固樹立管理就是服務觀念,視管理為服務,寓管理于服務之中。在執法工作中,針對違法者在自行拆除違法建設、亂掛橫幅時,隊員做到不怕臟、不怕累、不怕危險,主動幫助業戶進行拆除,或為其協調鏟車、升降車等作業工具。在清理店外經營者的亂擺商品時,隊員主動幫助業主將商品搬到規定的位置。
(五)加強招商引資軟環境教育,加大招商引資工作力度。組織全體隊員認真學習WTO知識、市里和我委出臺的招商引資文件、執法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我局的規章制度等。學習中,組織“假如我是投資者”、“我為招商做什么”、“如何加強行風建設”等大討論活動。通過學習,增強隊員的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宗旨意識、依法行政意識、廉潔自律意識,形成加強行風建設、改善投資環境的良好氛圍。同時,進一步強化措施,加大我局招商引資工作力度,確保完成招商任務。
(六)實行政務公開,簡化辦事手續,提高行政效率。向社會公布臨建規劃許可證辦理所提供資料、辦理程序、辦理時限、法規依據以及支隊的職能權限、管理范圍;對臨建規劃許可證的辦理,要進一步減少辦理環節,簡化辦事手續,對辦理中的“重復性”資料和“有關資料”堅決予以剔除,最大限度地方便服務對象,提高辦事效率。
(三)認真做好工作,積極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
支隊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以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認真扎實地做好工作。今年來,支隊接到的市民關于違反城市管理法規的舉報和反映城管工作熱點難點問題的投訴比較多,其中有來信、電話、上訪等方式,有委里批轉來的、有市長公開電話形式交辦的、有市長電子郵件方式轉來的、有市安全局直接交辦的等多種來信來訪渠道。對市民和群所反映的各類問題,支隊都認真做好登記,安排專人進行調查處理、限期解決,并及時向有關上級部門和當事人作出書面匯報和答復;對南二路拆除工作引起的沙營村上訪群眾,熱情、真誠地接待他們,對他們做了大量耐心細致的宣傳、解釋、說服工作,穩定了他們的情緒,盡最大努力避免激化矛盾和產生消極影響,積極穩妥處理上訪問題;對我市“行風熱線”節目中群眾反映的問題要限期整改,做到“三個不放過”:對群眾意見態度不端正的不放過,整改效果群眾不滿意的不放過,建章立制不落實的不放過。。全年支隊共辦理群眾來信、電話舉報(投訴)所反映問題660多個,接待沙營村等上訪群眾20余次;共辦理“行風熱線”節目交辦問題10個,處理情況滿意率達100,解決了許多熱點難點問題,為維護群眾的利益和社會穩定作出了積極的努力和貢獻。
(十一)成立了督查大隊,促進了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
一、統一部署,保證"安全生產月"活動正常開展
我辦領導十分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堅持把科學發展觀和"安全第一"理念貫穿于各項工作之中,把以"安全發展,預防為主"為主題的"安全生產月"活動作為一件大事來抓,列入了年初的工作計劃,結合城管工作實際,制定下發了《市城管辦文明辦 愛衛辦2010年安全生產月活動計劃的通知》,確立了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安全生產月"活動的指導思想,在2010年安全工作會議上部署了"安全生產月"活動,要求各單位按照通知精神認真組織抓好落實,結合法律法規和單位實際清理完善安全規章制度,及時整改隱患。各單位都具體組織"安全生產月"活動,明確了責任分工,活動期間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深入各單位聽取了匯報、進行了現場指導和跟蹤督查。
二、精心組織,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為了將活動落到實處,使活動的開展富有成效,各單位制定了"安全生產月"活動實施方案,進行了動員部署,明確了各項工作的責任人。召開了各站所負責人會統一了領導的思想。以單位職工大會等形式,廣泛深入宣傳教育,克服自滿厭煩和松勁情緒,使大家進一步認識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重要性,增強了廣大職工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活動期間,我辦于6月11日在中心廣場設立宣傳點,向過往市民宣傳普及安全生產知識。我辦共張貼宣傳標語和橫幅7幅,制作宣傳專欄10期,開展安全宣傳、知識競賽、各類咨詢和教育活動8次。各單位分別根據自身特點,組織了各類應急情況處置演練、考試、競賽等活動,受到了干部職工普遍歡迎。
三、嚴格規章制度,加強內部管理
各單位把學習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同修訂完善內部安全管理、責任、學習培訓、檢查、緊急情況處置和獎懲等各類制度結合起來,較好地落實了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基本達到了標記清楚、擺放整齊、程序規范、責任明確;嚴格了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繼續組織開展各單位學習討論、批評與自我批評、完善管理制度等活動,提高各崗位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強化職責意識,樹立"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會安全"的安全生產觀念,提高了大家爭先創優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四、認真組織檢查,注重隱患整改
城管工作一度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執法不嚴、作風不實、方法簡單粗暴,領導班子工作創新意識淡薄,整個隊伍的形象遭受重創,同時也給日常執法監察工作造成十分被動的局面。針對較為嚴峻的市容管理工作發展形勢,我們首先從加強中隊和分隊兩級領導班子的建設入手,積極面對群眾反映和愿望強烈的市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把加強學習、解放思想、轉變觀念作為樹立新形象、實現新跨越的首要工作來抓,確立了“向觀念要作風,向作風要形象”的工作思路。
1、統一思想、形成共識
結合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認真組織中層以上領導干部展開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的學習。首先把中層以上班子成員的思想統一到“促作風大轉變、樹城管新形象”的共識上來,全隊上下文明執法、規范管理的氛圍漸濃,廣大職工及居民群眾對組織實施的“爭做文明城管人、重塑城管新形象”等系列活動的滿意度漸長。
2、開闊視野、注入活力
以開闊眼界、學習經驗為目標,組織中層以上干部及業務骨干赴北京城管部門進行考察學習。從執法裝備、內部管理,到日常工作經驗等方面,開闊了視野,增長了見識,轉變了理念,明確了方向,所有參加考察學習的人員都寫了心得體會,為提高隊伍整體形象和加強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注入了活力。
3、深入調研、明確方向
以提高班子的領導能力為目標,通過深入調研、查找問題,向廣大群眾和關心城市管理的有識之士學習,通過開展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著力解決影響市容市貌、制約城管工作科學發展的突出問題,其中包括:“轉變作風,解放思想,破解影響和制約市容管理工作的觀念問題,”“以人為本、疏堵結合,規范治理馬路市場的迫切問題”,“建章立制、規范管理,加強隊伍作風建設的制度問題”等。一個個問題,一個個課題,飽含了基層職工和廣大居民群眾對市容監察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為領導班子解放思想、開闊思路、轉變觀念明確了方向。
4、加強團結、共同提高
以加強團結、增強凝聚力、戰斗力為目標,領導班子成員之間、領導干部與職工之間互相溝通。緊緊圍繞“促作風大轉變,樹城管新形象”這一主題,通過專題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和座談會等形式,拉近了同志們之間的思想距離,增強了領導班子的凝聚力;各分隊之間互相溝通學習,有效彌補了工作中的缺位和遺漏,同時取得了互相監督、互相促進、共同提高的功效。
二、帶出一流隊伍,發揮職能作用,努力塑造城管隊伍新形象
為重塑城管隊伍良好的行政執法形象,我們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的核心要求,發揮職能作用,創新工作思路,突出服務特色,把隊伍的紀律作風建設貫穿于日常執法工作各環節。
1、規范程序、改善作風
嚴格規范行政執法程序,通過對崗位人員的分類培訓輔導,進一步提高了業務能力,規范了執法行為;通過建立健全日常執法備案制度,規定每一次、每一項執法監察過程詳細記錄在案,便于對一線工作的監督檢查,也有利于工作作風的整體改善。
2、建立協會、壯大力量
結合廣大市民日益增長的對生活環境質量的需求,為盡快形成全民參與的工作氛圍,經有關部門批準,申請成立了大同市城區市容管理協會,不分行業階層、性別年齡,凡是理解、支持市容管理事業的各行各業人士,經申請,都可以加入該協會,為全民參與市容市貌管理和維護搭建了廣闊的平臺。
3、攻堅克難、發揮職能
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市容市貌突出問題,組建成立了特勤應急分隊,積極配合機動分隊與各駐地分隊,對嚴重擾亂市容秩序屢教不改的違規人員依法進行了嚴厲處罰。目前,已撥掉大西街、大東街、大十字街等地段長期不聽勸阻的“釘子戶”10多個,為日常市容監察掃除了障礙。
4、以人為本、教罰并舉
理論聯系實際,堅持“以人為本、疏堵結合、寬嚴有度、教罰并舉”的工作方針,根據不同區域和不同程度違規對象,探索采用疏導幫助、規范管理和依法取締等不同辦法。對低收入弱勢群體的輕微違規行為,原則上采取不經三次教育勸告不予行政處罰的措施,并為殘疾人修車、配鑰匙經營者合理選擇了20多個經營攤點。
5、創新思路、因勢利導
通過深入調查研究,準備在征得政府有關部門同意后,劃定一些季節性、限時性的農副產品集貿區域,以徹底改變畜力車、農用車滿街跑的現狀;面對有很大市場需求的流動商販占道經營問題,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年內將建成一批簡易便民市場,徹底解決馬路市場屢禁不止的老大難問題。
三、健全規章制度,規范管理機制,不斷加強隊伍規范化建設
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隊伍形象和工作作風存在的突出問題,逐步建立完善“有所為”的激勵機制、“不愿為”的自律機制、“不敢為”的懲戒機制、“不作為”的防范機制。教育引導職工轉變工作作風,樹立良好的隊伍形象。
1、關心職工、夯實基礎
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極大地改善了中隊辦公條件和執法車輛裝備,并通過關心一線職工的工作和生活等一系列舉措,增強了隊伍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2、強化裝備、有力監督
嚴格落實了行政執法責任制,進一步建立健全了內部執法監督機制。為便于群眾監督,改善隊伍形象,為全體隊員統一制作了新式制服,并編制了執法胸號;為隨時掌控一線執法行為,為各分隊統一配備了錄音、錄像和對講通訊設備,也便于為可能出現的行政復議案件提供有力證據。
3、健全制度、規范管理
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不斷提高隊伍的政治、業務和紀律作風素質。剛剛制定出臺的《城區市容隊員形象規范》、《行為規范》、《思想規范》等規章制度已經貫徹執行,《城區市容隊員廉政建設規范》、《獎懲制度》等規章制度共40節近400條在進一步修訂后即將出臺,為提高隊伍形象、規范執法行為,將發揮重要作用。
四、狠抓勤政廉政建設,健全監督機制,不斷加強隊伍的作風紀律建設
城管工作對象構成情況復雜,城管隊伍的作風、形象問題已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城管工作的規范化、人性化、服務化已成為城管事業科學發展的趨勢。為此,我們堅持把勤政廉政建設作為隊伍作風和形象建設的生命線,切實加強對干部職工的權力觀、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教育,做到逢會必講,違紀必究,同時要求黨員干部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從小事入手,從點滴做起,防微杜漸,警鐘長鳴。
1、政務公開、接受監督
實行政務公開。將工作內容、執法程序、處罰標準、承諾事項等以宣傳資料、制作展板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公開、公示,進一步增強城管工作透明度。
2、接受監督、防微杜漸
完善了中隊舉報中心的工作職能。今年以來,共接待群眾來電、來訪反映問題30余件次,既有對我們隊員執法不文明、不規范的問題,也有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市容市貌秩序混亂,給居民群眾造成不良影響的問題。通過舉報中心的準確調度,這些問題全部得到及時妥善解決,并及時給舉報人以信息反饋。
3、作風建設、獎懲嚴明
圍繞全國一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群眾滿意”目標定位,牢固樹立“為人民管理城市,群眾滿意城管”工作理念,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依法行政的決定》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決定》和《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年度依法工作的意見》各項要求,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為民執法的理念,以依法執法、合理執法、高效執法、透明執法、誠信執法、廉潔執法為基本要求,全面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增強行政執法人員的思想素質、法律素質和業務素質,不時提高鄉村管理行政執法的工作水平,適應鄉村化發展趨勢的需要。
二、組織領導
建立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系統推進依法行政,加強法治城管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局各科室、各單位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機關辦公室,負責組織開展全局系統推進依法行政的調查研究,提出和制定具體工作意見,指導、協調、督促各科室、各單位落實本實施方案。
三、基本目標
到年底,局各科室、各單位依法行政的思想觀念牢固樹立,法治意識顯著增強;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知識和業務知識素質明顯提高,考試合格率達到100%;優良率達到80%以上;依法履行城市管理七個方面行政處罰職能,破解熱點、難點問題的能力全面提升,街面管控水平明顯改善;行政執法各項制度基本健全、科學、完善;分工科學,權責明確,務實高效,運行有序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機制基本形成;執法行為進一步規范,執法效率和質量進一步提高,行政處罰正確率達到100%以上,行政執法工作的考核成績在全市和市局系統名列先進。
四、工作任務和措施
(一)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決策機制,實現依法、科學和民主決策
1.健全行政執法決策程序。涉及年度執法工作意見、重大專項行政執法活動、重大行政處罰決定等具有戰略性、全局性或者重大社會影響的事項,應當建立隊員參與、分級論證和領導決策相結合的決策機制,堅持重大決策集體討論制度、依法公開制度和逐級報告、備案制度。
2.建立行政執法決策法律審查制度。進一步深入完善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完善城管處罰自由裁量,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各科室、各單位起草擬定的規范性文件,涉及執法事項的,應經局領導班子合法性審查方可按規定報批制發。
3.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決策實施的跟蹤、反饋和評估制度。要加強決策實施情況的跟蹤和反饋工作,制定科學可行的決策評估辦法,定期對決策實施的成效進行評估,將評估結果納入工作考核,實現決策權與決策責任的統一。
(二)進一步加強學習、培訓工作,完善激勵機制,提高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
1.加強局系統干部的學習。建立局系統干部集中學習制度,全面打造學習型機關。通過學習,及時掌握黨和國家重大方針政策,領會精神實質,不斷提高政治敏銳性和洞察力,增強法治觀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覺性。
2.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局系統全體工作人員每年學法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局系統干部和科室站所負責人要帶頭學好行政執法方面的綜合法律知識和城市管理七個方面的專業法律知識,全面理解和精確掌握法律基本原理,熟悉專業法律、法規、規章的常用規定和有關政策,不斷提高正確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指導、監督本級機關執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局系統其它工作人員也要結合各自的工作任務,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努力增強綜合法律和專業法律的知識素質,提高自身依法協調、依法處理投訴、依法宣傳、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強執法業務的培訓和考核工作。進一步完善學法獎懲機制,完善考試制度,激勵執法人員學法用法。實行考試積分制度,并與考核掛鉤。繼續舉辦培訓周活動,通過集中授課、座談討論、典型案例剖析、模擬執法、專題辯論、現身說法等多種形式,開展豐富多彩、務實管用的培訓工作,切實提高全員依法行政水平。舉辦第一屆城市管理法律法規知識競賽活動,提高城管人員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
4.堅持和完善激勵機制。開展星級中隊、星級隊員、辦案能手、服務明星、最佳案例等活動,充分發揮先進單位和個人的示范效應,激發廣大執法人員學先進、趕先進的積極性,促進執法隊伍建設。
(三)廣泛開展法制宣傳活動,營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圍
年將繼續利用各種宣傳載體,使電視正常有畫面、電臺正常有聲音、網絡正常有資訊、街頭正常有陣地。
1.繼續開展城管法律法規知識宣傳月活動。深入中心廣場、街頭、居民區,進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規社會服務活動,現場向廣大市民做好城市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咨詢服務。
2.積極開展“城管文明共建”活動。與學校師生開展結對共建活動,與街道、居委會開展結對共建活動,與機關、企事業單位、建筑工地開展結對共建活動。
3.進一步開展“城管貼民心”工程。繼續圍繞城管執法“服務經濟、促進發展,關注民生、促進和諧”工作主線,堅持文明執法、服務管理,將惠民措施件件落到實處,并進一步挖掘城市管理惠民舉措,以品牌建設的理念,加強宣傳造勢,在全市打響“城管貼民心”品牌效應。
(四)進一步健全規章制度體系,嚴格執法監督,規范執法行為
1.健全行政執法各項制度體系。要以行政執法責任制為中心,進一步完善行政處罰案件逐級審批,重大行政處罰決定集體討論和核審、備案,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適用規范,罰繳分離,暫扣罰沒物品處理,立案監督,處罰聽證,錯案責任追究,國家賠償等系列配套制度;嚴格執行行政處罰與行政監督月報等制度,推進執法過程文書化,執法結果案件化,執法效果最大化,確保行政執法案件合法合理;著力加大對違法占道經營執法結果的監督。
2.嚴格制度的貫徹執行。教育全體執法人員自覺遵章守紀的基礎上,加大執法執紀的監督力度,切實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依、執紀必嚴、違紀必究。通過嚴格執行規章制度,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實現行政執法主體合法、內容合法、程序合法、形式合法,自由裁量適當,執法機制健全,運行規范有序,執法形象良好,執法績效明顯,政府、人民滿意的目的。
(五)進一步深化政務公開,自覺接受外部監督,促進依法行政
1.繼續深化政務公開。要充分認識政務公開的必要性和重要意義,按照“陽光政府”、“透明執法”的要求,在現有公開職責權限、執法依據、執法程序、辦事條件和規則的基礎上,進一步做好暫扣罰沒物品的處理結果、去向的公示工作,逐步公開處罰結果,公開投訴處理進程和結論,公開強制拆違進程,公開執法工作統計數據等一切依法應當公開的行政執法工作信息。要創造條件在政府門戶網站上公開執法政務,擴大公開范圍,最大程度地實現人民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為廣泛接受外部監督奠定基礎。
2.自覺接受市委、人大、政府、政協的監督。要主動向市委、人大、政府、政協報告工作,接受質詢;定期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檢查、視察工作,認真聽取人大、政協對城管執法工作的檢查、評議意見和建議,并在工作中積極改進;認真、及時地處理好人大、政協的提案、議案,不斷提高辦理質量,并及時反饋。
3.認真接受復議機關的行政監督和人民法院的司法監督。要正確對待行政相對人不服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向復議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正當行為,按要求積極做好復議申請的答復和出庭應訴工作,按時向復議機關或者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事實證據和執法依據。對復議機關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行政判決、裁定堅決執行。
4.積極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真誠接受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通過部門、政府網站、城管網站、網絡、新聞媒體對城管執法系統各項工作的監督,虛心聽取各方意見、批評和建議,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能整改的,要堅決整改,取信于民,不得推諉拖拉;對確有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整改或不能整改到位的,也要坦誠相待,如實說明原因,做好解釋工作,取得人民群眾的諒解,不得閃爍其辭,模糊不清;對確實不屬城管執法機關管轄的事項,要認真向投訴人告知正確的受理部門和聯系方式或者代為轉辦、移送,不得不聞不問,態度生冷。開展聘請志愿者和繼續做好聘請行風監督員工作,進一步廣開監督渠道,加強社會監督,促進依法行政。
現將XX年度工作向上級領導匯報如下:
一、堅持服從公司的領導,認真領會執行公司的管理策略和工作指示精神,并貫徹落實到崗位實際工作中,始終把維護公司利益放在第一位。
二、堅持“預防為主,確保安全”的治安管理方針,嚴格要求自已加強爆炸物品的巡查力度,保證庫區爆炸物品不流失、不被盜等情況發生。
三、堅持“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工作方針,提高消防意識,確保庫區的消防安全。
四、制定、完善部分各項規章制度、管理制度,在日常工作具體實施運作,按規章制度工作。
五、總公司領導也經常來到我們的工作崗位檢查,要求我們確保安全,遵守操作規程。
本人在日常工作中力求做到:
1、遵守公司的經營理念,以公司企業文化精神為中心,提高自己工作的積極性,團結同事,讓每一位同事都要有集體榮譽感。
2、以身作則,保持嚴禁自律的工作,在工作中細致、認真、時刻牢記公司的規章制度。
我叫劉超,現年24歲,系內丘縣城管鎮人,自XX年從事保安工作至今。以上是我一年之中的工作總結。
*鎮市城市綜合管理辦公室成立于20*年,*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同志任副主任。目前內部機構設置有熱線科、業務科、綜合科、共有工作人員26人。
城市綜合管理辦公室與數字化城管監督指揮中心合署辦公,指揮中心由甘霖任指揮長,*任常務副指揮長。*、*、*任副指揮長。辦公室領導分工:*負責全面工作,*負責局長流動車工作,*負責數字化平臺工作,*負責宣傳報道工作。
市城管監督指揮中心職責:市城管監督指揮中心成立于20*年*月,主要是以信息科技為手段,以事件、部件為對象,實施數字化城市管理的業務職能部門。又是在各級領導授權下,處置日常動態城市管理工作中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調度中心。具體職責是:1、負責市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的規劃、建設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