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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units to strengthen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funds for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to ensure that funds earmarked funds legal basis and the impact of regulatory measures implemented.
【關鍵詞】水利工程資金監管法規
中圖分類號:TV 文獻標識碼:A
當前水利工程建設期中建設管理單位積極推行資金監管措施,保障資金專款專用。因為措施實施涉及對承包商工程賬戶的監督,必須賬戶所在銀行的服務配合,故實施該措施的必要性和法律依據值得探討。同時,資金監管措施的推行,對施工承包商的資金使用都會產生哪些不利的影響,筆者認為也有必要站在承包商的角度認為分析。
一、水利工程建設單位對施工承包商實行資金監管的必要性
1.水利工程投資規模大、建設周期長,社會效益波及范圍廣。例如,筆者參與建設的南水北調中線一期工程于2003年底開工至今,根據可研報告批復,主體工程靜態投資為1435億元。
從以上數據看出,正在修建的南水北調中線工程耗資巨大,設計規劃耗時長久。所以在建設期內,做好資金管理工作是確保質量、進度、安全等工程建設管理要素的關鍵之一。資金的及時支付和準確使用是資金管理的重點。
2.當前工程承包商的資金調配靈活,資金濫用現象頻現。隨著國內各施工企業大多完成從計劃經濟體系轉向企業化進程,資金和人員調配靈活度高,較容易出現款項挪用、外借、轉移等問題,造成資金浪費甚至出現缺口,進而影響工程建設。
例如筆者親身參與了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的京石段應急供水工程的施工。該段工程為2003年開工,沒有資金監管措施。因承包商資金轉移挪用、經營不善、原材料漲價等原因,建設后期部分承包商陷入資金困難,建設單位的月進度款撥付剛到就被支取一空,沒有剩余資金用于現場工程建設。部分材料廠商因欠款屢拖不結,頻頻到建設單位告狀。這些經驗教訓是迫使南水北調中線工程建設單位選擇在漳古段工程施工中引入資金監管措施的重要原因。
為了保證工程建設的順利開展,保證專款專用。工程建設單位在做好自身資金管理的同時加強對支付給施工承包商的各項資金執行監管措施就是迫切需要。
二、實施工程建設資金監管的政策要求
根據財政部和水利部共同下發的《財政部、水利部關于切實加強水利資金使用監督管理的意見》(財農【2012】22號)文件精神,提出要求確保水利資金安全有效使用,推進水利資金的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切實加強水利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等方面。強調從制度建設、預算管理、監督檢查、廉政風險防控等各個方面,加強水利資金使用監督管理。逐步形成完備的水利資金管理制度體系,建立多元化監督體系,減少數據不實、虛假立項、擠占挪用資金等違規違紀行為。
建立健全水利工程資金分配、撥付、使用和項目管理等環節在內的整個資金運行全過程的管理體系,是中央對今后水利工程管理的重點要求方面。水利工程的建設單位必須在提高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水平,加強資金監管方面采取多種措施。保證資金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合同條款及時、準確的支付和專款專用。
三、實行建設資金監管的合理合法途徑
對承包商實行資金監管在水利項目管理中并不多見,存在諸多不同部委行業政策法規的矛盾。實行資金監管涉及施工承包商經營自和現場項目部與總局的資金調度和管理權限等問題。因此順利實行資金監管的前提是解決其合法合規的問題。
1.建設單位支付給施工承包商的資金,因為在所有權上已經發生轉移,建設單位無權干預審查資金的使用,建設單位就需要得到授權具備監督權。在南水北調中線漳古段工程的招標階段,建設單位就將實行資金監管的條款納入招標文件內以取得監督權。因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是通過“要約”與“承諾”的過程簽訂的,施工承包商對項目投標,就視同對招標文件所列條件的相應,其投標價格應考慮實行資金監管對施工成本產生的影響。所以,通過招標文件和監管協議等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可以明確資金監管的范圍、方式、權責等,順利解決了工程資金監管的合法合規問題。同時擬定的資金監管協議,將承包商在當地開設的賬戶銀行納入第三方,從而使資金監管協議具備落實的基礎條件。
2.銀行在協助資金管理方面有天然的優勢,在銀行內對資金流動行使監督具有可行性。從而通過銀行的信息平臺建立對資金流動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饋,實現對資金監管理論的落實。
3.資金監管協議的條款必須詳盡、完整、具有可操作性。在實施過程中,對施工承包商的資金使用進行約定權利范圍內的監管,只有出現施工承包商轉移、挪用資金等違約情況時,才能采取協議措施。就如同建設單位要求施工承包商按照投標承諾投入人員、設備等管理措施一樣,資金監管不能給予建設單位干預施工承包商正常生產的權利。
通過以上詳盡的考慮和措施,解決了資金監管在日常工程管理實施中的合理合法性問題。
四、資金監管對各方的影響分析
1.首先水利工程項目是一種特殊的商品,除了技術含量較高外,建造過程持續時間相當長,就是商品交易過程復雜,期間因為政策、市場和環境等因素可能發生變化,對于合同雙方而言,都存在一定的風險。作為施工承包商的角度看,在施工過程中引入監管體制無疑增加成本支出和不確定因素,這是施工承包商所不情愿的。
2.在項目建設期間,施工承包商的項目部主要有以下幾項資金來源:自備的資金;建設單位支付的預付款和進度款;質保金;其他收入。同時,項目部的主要開支有幾大類:人員工資和日常辦公開銷;設備、材料采購租賃費;支付給分包單位的工程款;總局收取的管理費、利潤和代繳的各類費用等。在資金監管過程中,為了起到有效監管的作用,承包商的人員費用、日常辦公開銷和各項稅費等都不可避免的被納入監管范圍以內,這樣無形中增加了施工承包商調撥資金的時間成本和管理成本。
3.中標的施工承包商總局對建設資金監管制度多持反對意見。因為當前工程建設市場,各承包人需要不斷參與各類工程項目的投標和建設,需要人員、設備、材料的不斷投入和更新,對于資金的使用有著自己的制度和辦法。目前,市場上可供使用的融資平臺或者成本高昂或者程序復雜,所以在各工程項目資金較充裕時互相調撥對施工承包商來說是常見的操作方式。建設單位的資金監管措施客觀上增加了施工承包商的融資難度和成本,也使得他們對待資金監管措施缺乏積極性。
4.漳古段工程實施銀行監管措施時,從銀行方面得到的幫助有限。依然面臨著資金撥付后對法人賬戶監控并不被銀行系統全面接受的尷尬。銀行在參與監管協議后獲得了穩定的資金注入保證,同時賺取相應的服務費用和資金占用權利。對于協議的落實,并沒有過多的積極性。協議相關條款的實施完全依賴于負責監管賬戶的銀行的負責態度、柜臺員工責任心等不確定因素,造成了不同的銀行出現工程監管力度迥異的現象,出現了監管期間,仍有個別違反監管協議的資金調撥情況的發生。
5.資金監管的推動主體只有建設單位,施工承包商和銀行只是被動接受,客觀上限制了監管措施更好的發揮它的效力。建設單位在資金監管協議中沒有處罰手段和措施,協議其余兩方違約成本實質為零。銀行在監管協議中,沒有義務缺失下的成本付出。在整個三方中處于最主動的地位,建設單位有求于銀行落實監管協議,施工承包商有求于銀行順利提取或劃撥資金,造成了事實上銀行可以毫無顧忌的隨意處置資金監管協議的實施。
根據市委要求,我局認真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活動,結合“四找”“”梳理我局存在的突出問題,現將情況匯報如下;
一、由于城管執法系統干部職工工作具有特殊性,身處城市管理工作第一線,工作涉及面廣,崗位線長點多,集中在一起學習的時間少,導致理論水平和業務知識、相關法律法規不深厚,從而制約了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提高。由于工資待遇低,工作難度加大,休息時間少,部分勸導員剛熟悉工作后又要離開,加上正式職工的年齡偏大,在日常的城市管理執法工作中,存在著只追求執法的效果,過于注重執法結果的思想,對于行政執法相對人不夠人性化,沒有做到柔性執法,有時候執法方式比較簡單,工作方法較為單一。
二、執法安全缺乏有力保障。由于城管法律法規的局限和滯后,城管部門缺乏強制有效手段,并且面對的都是一些弱勢群體,在執法過程中難免會與群眾發生矛盾和沖突,容易引起群眾的抵觸情緒。同時,部分媒體片面夸大城市的負面效應,導致社會對城管工作不理解、不信任的情緒膨大,大大增加了城市管理的工作難度,城管執法人員的人身安全難以保障。
三、“亮劍”精神不夠,在履行督查督辦工作職能中,有求穩怕亂的思想,對一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和現象督促得不夠到位。領導工作布置多親自檢查少。自己往往把工作布置下去之后,只問結果,很少親自督促檢查完成過程和質量,與干部群眾溝通時間太少,沒有很好的關心真正干工作的同志。
1、提升業務素質和自身修養,城市管理人員首先要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懂得文明執法,在執法過程中要經常修正自己的言行舉止,維護城管隊伍形象;
2、提高思想覺悟,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要牢固樹立群眾觀點,時刻傾聽群眾呼聲,做好便民服務,要有較強的責任心和使命感,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
3、應具有良好的形象和氣質,做到外表嚴整,姿態端正,形體大方;
4、善于思考問題,分析問題,要集思廣益,運籌帷幄,要在提高口才表達能力的基礎上,加強對群眾的說服教育工作,宣傳相
(來源:文章屋網 )
一、加強學習,實現自我能力的強化提升
(一)加強理論知識學習,強化自我。作為一名大辦督查,掌握全面的理論知識是十分重要的。近段時間,我把理論學習放在首位,明確政治方向,并進一步提高能力水平。日常工作中嚴以律己,遵守中隊規章制度,嚴格要求自己,擺正工作位置,保持“謙虛,謹慎,律己”的工作作風,讓自已時刻保持最佳狀態。
(二)加強業務能力學習,提升自我。隨著社會快速發展,對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其核心就是要以黨的各項政策為指標,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履行職責。樹立“***”工作理念,不斷地學習城市管理業務知識來充實自已,以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各類難題。
(三)加強投訴回復受理,完善自我,通過近年來的工作實踐和學習相關法律法規文獻,我在投訴應訴工作中,能夠做到依法行政,切實維護廣大群眾利益。如在重點投訴現場查看時,能很快的發現問題的所在,如在群眾來電、來訪投訴過程中,能有條不紊利用平時所學的城市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回答來電、來訪者的問題。
二、強化執行,實現工作水平和效能雙提升。
近年來,我堅持認真做好執法大隊隊伍規范化建設每月、每季度、半年度、年終、依法行政臺帳迎檢工作;做好2017 年***。多年來,在臺帳檢查中得到領導肯定,在今年年度臺帳檢查中,***推向市區,這是我們中隊的榮耀,但同時也將面臨更艱巨的任務,我們要力求完美,要把不足的地方進行總結、整改,要把好的地方進行提升。
對領導交辦的每一項工作,分清輕重緩急,科學安排時間,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任務。今年,做好“三掛鉤”為民服務的走訪工作;做好違法建設的統計整理及上報工作,今年***;***
三、2018,該怎么做?
2018年,對于和我一起進城管隊伍的隊員來說,具有一定特殊意義,因為到今年已經是我們進城管的第10個年頭。在這個隊伍里從先期的懵懂、到后來的一知半解、到現在的深有體會。
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和市上相關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六五”普法規劃。黨的十提出“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弘揚法治精神,形成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黨的十為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任務和更高的要求。我們要按照十和市上相關文件對依法治市工作的新要求,深入開展依法治市宣傳教育活動,把十精神落實在宣傳教育活動的各方面、全過程。
二、健全機構,加強對依法治市工作的領導。
為加強對我局依法治市工作的領導和監督,我局成立了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各科室,下屬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明確了領導小組和辦公室職責,從而保證了依法治市工作有計劃、有部署、有檢查,組織機制上得到有力保障。
三、積極開展“依法治市宣傳教育月”系列活動。
1、按質按量完成規定動作。我局充分利用宣傳教育月活動,進行廣泛地宣傳城市管理法律法規知識。在宣傳教育月期間我局制作了宣傳展板2個,宣傳標語2條,出動執法車兩輛利用車載喇叭反復播放錄音磁帶的方式在城區開展了”兩違“整治巡回宣傳活動,向廣大市民散發”兩違“整治和城管法律法規宣傳資料6000多份。邀請了法律老師來我局開展法制講座,用以案說法的教學方式為執法人員講述了城管執法過程應該注意的事項,講述了制作執法文書的方法,并解答了執法人員在日常執法工作中遇到的疑難問題.在《城管動態》上刊載了4條依法治市信息。編印了《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列》宣傳摘要和《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實施辦法》宣傳讀本各4000份.切實加強了省和本市城管方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在執法人員和廣大市民心中牢固樹立依法行政意識,自覺維護法律權威。
2.自選動作有特色。為把依法治市的精神貫徹落實到實際工作中,我局開展了依法治市專項整治活動三次,時間長達一個月。其中:開展了為期一周的三輪車非法營運專項整治一次,暫扣三輪車150多輛,處罰違規駕駛員100多人;開展了為期20天的違法設置大型戶外廣告的專項整治一次,未經審批擅自設置的大型戶外廣告3處,影響城市市容和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破損戶外廣告2處;開展了為期5天的夜間燒烤和串串香攤位占道經營專項整治一次,暫扣桌子3張,椅子15把,拆除為占道經營設置的傘和棚3處,處罰違規攤主2人。
3.重視依法治市新聞報道和信息報送工作。為使行政權力的運行公開透明,我局將違法違章行為舉報投訴聯系方式在政府網進行了掛網公示。在電視臺播出了兩條以上城管依法治市專項整治工作的新聞,在新聞網掛網刊登了三條以上城管依法治市專項整治工作的通訊,向依法治市工作qq群報送了依法治市信息4條。
四、下步工作打算:
1、進一步提高認識。依法治市工作是一項長期的任務,必須堅持不懈地抓好,深入開展依法治市工作,是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實踐,是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提高行政效率的基礎,是適應新形勢的需要。
2、合理安排普法內容。圍繞城市管理中的難點、熱點問題,加大城管相關法律法規的普及力度,注重不同層面的宣傳,做到通俗易懂。
事實上,像朱鳳鵬所在的企業這樣,屢屢遭遇“中國式罰款”的物流企業還有太多太多。我國有1000多萬貨運車輛,貨運司機更多達兩千萬人,這個龐大的群體在交通運輸動脈上,每日都在面對著“公路三亂”――亂設站卡、亂罰款、亂收費!盡管國家相關部門也曾連續發文要治理公路亂象并建立執法長效機制,相關媒體也進行了聚焦報道,然而,亂象屢禁不絕,治理整頓效果不容樂觀,公路“頑疾”始終未能找到“治愈”之法。
作為亂象的“受害者”,物流企業終于不再繼續保持沉默,而是走上了法律維權的道路。朱鳳鵬說了這樣一句話:“我們就是菜板上的肉,任人宰割。不主動爭取,公正不會自己長腳跑過來。”
朱鳳鵬的選擇,或許也指出了遏制亂象的根本出路――法制!
筆者認為,要確保公路執法公正,應以法律為依據,尤其要注意以下三點:
一是無論執法者和被執法者都必須依據統一的超限認定標準。現實情況是:貨車穿行在中國各地,就像穿行于一個個“規則各不相同”的國家,各地的執法標準五花八門。
二是執法部門必須單一并嚴格遵守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參照國際慣例,道路主管部門一般負責立法,但執法卻交由交通警察部門執行,而非像我國這樣運管、路政、收費站乃至城管都可任意罰款,且各自為政、尺度不一。而且,執法人員只罰款不卸貨不糾正違章,司機們只要交了罰款就可以繼續上路,但同樣的事由,交警罰了,路政不認,路政罰過了,交警也不認,背離了“執法”的初衷。
根據我街制定的方案,由xx街道城管辦及城管執法中隊牽頭,聯合安監、工商、公安、綜治等部門,對全街范圍內的燃氣經營市場進行了聯合整治。現將工作開展總結如下:
1、提高思想認識,認真謀劃安排。為做好此次燃氣安全專項聯合整治工作,我街領導高度重視,結合我街實際,認真研究討論,制訂了切實可行的整治方案,x月x日上午召開專門動員會議,強調了整治工作的重點、任務、目標、范圍,明確職責分工,專人進行檢查,形成一層抓一層,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為做好次燃氣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認真開展燃氣安全使用知識宣傳。緊跟部署,街道在朝陽社區前坪開展了正確使用燃氣的宣傳活動,向居民發放宣傳材料,指導、督促廣大居民按照燃氣使用安全要求開展用火、用電、用氣的消防安全自查自改。
3、聯合整治情況:此次聯合整治行動共出動人員20余人,從燃氣代充點場地、消防安全設施、燃氣存儲、臺賬登記等情況進行了檢查。經查,位于朝陽后街39號“澄海燃氣朝陽供汽站”未能提供《營業執照》,屬違法違規經營,同時,因該站區未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無消防安全演練和培訓計劃、無消防安全應急疏散預案、滅火器過期等,朝陽派出所執法人員當場對涉事站區下達了限期責令整改書,并要求當事人將非法儲存、買賣的液化氣罐瓶全數退回至供應單位進行統一處理,朝陽工商所對該門店進行現場查封,xx月xx日立案,對當事人處以罰款人民幣xx元。
下一階段街道將進一步加強對燃氣經營單位的監管力度,建立長效檢查機制,強化其安全管理理念及安全主體責任意識,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從源頭上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關鍵詞:科學發展觀;依法行政;文明執法
總書記在十七大報告中指出,科學發展觀,第一要義是發展。發展對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具有決定性意義。如今,政府的職能在不斷的轉變,行政手段逐漸由管理型向管理服務型轉變。我們城管執法部門也要適應這個轉變,服務這個轉變,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在把依法行政做實的同時還要做活,要把執法與服務有機結合起來,本著文明服務的理念去執法,努力為地方經濟發展創造更加寬松和諧的環境。
一、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法行政與文明執法有機結合奠定基礎
城管執法工作點多、線長、面廣,執法所涉及的又多是群眾的切身利益。執法范圍涉及到市容環衛、城市規劃、城市綠化、環境保護、工商管理、公安交通、市政管理等。不僅執法內容多、任務重,而且還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這就對廣大城管執法人員如何依法行政提出了比較高的要求。廣大城管執法人員只有熟悉掌握所需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才能依據法律的規定,行使城管執法的職能,做到切實維護城管執法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可以想象,一個執法人員如果對自己所需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都不熟悉,又從何談起依法行政和文明執法呢?因此,城管執法機關要搞好依法行政與文明執法,就要認真抓好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知識培訓,不定時組織廣大執法人員學習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江蘇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行政處罰法》等。只有在熟悉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依照法定職權、法定程序行使城管執法的權力,才能切實維護廣大市民和業主的利益。
二、堅持嚴格執法、依法辦事是依法行政與文明執法有機結合的核心
依法行政是對各級行政機關提出的要求,從法制的角度講,一方面,各級政府機關要以法律為武器管理國家事務,要求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依據法律享受權利,履行義務,對不正當行使權利和不很好履行義務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追究法律責任。另一方面,管理者也必須依法管理,在行使管理權力時,必須以法律為準繩,必須在法律授予的職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必須依據法律規定的要求和程序管理國家事務。法律要約束被管理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同時也要約束管理者自己。嚴格執法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管理者依據法律規定進行管理,實際上也就是要求被管理者嚴格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有了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的依法行政,才可能有公民的嚴格遵守法律。具體到城管執法部門就必須做到:一、城管執法機關每做出一個具體執法行為,必須有足夠的事實依據。以事實為依據是行政執法工作的一條基本準則,沒有足夠的事實依據,城管執法機關就不能作出相應的具體執法行為。城管執法人員在作出具體執法行為的過程中,要樹立先取證后決定的執法觀念,對每一個具體執法行為都必須有法律所規定的事實要件為基礎,每一個事實要件都必須有相關的證據加以證明,在證據不充分或證據互相矛盾的情況下,應認真收集證據,并進行嚴格的審查判斷,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從而使具體執法行為建立在充分的事實依據上。二、城管執法機關在作出具體執法行為時,要有充分的法律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是行政執法的又一準則,沒有充分的法律依據,城管執法機關不能作出相應的具體執法行為。城管執法機關的具體執法行為都必須于法有據:所引用的規范性文件是合法有效的文件,具體執法行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之內;綜合執法的行為必須有其他行政機關的合法授權。三、城管執法機關在作出具體執法行為時,要在自己的權限范圍內正確行使職權。越權無效是行政執法的一項基本原則。城管執法機關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自己的權限范圍,不能超越自己的職權去進行具體執法行為。遇到具體案時,該移送的及時移送,該聯合執法的就聯合執法。如在整治個體飲食店的執法過程中,城管執法部門就應該同衛生、工商等部門聯合執法,而不能越權處理整治過程中本不屬于自己職權范圍的事情。四、城管執法機關在作出具體執法行為時,必須遵守法定的程序。城管執法機關的具體執法行為除了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確定合法的內容之外,還必須有合法的程序,符合一定的時限、順序、步驟、方式等的要求。如該按簡易程序辦理的就按簡易程序辦,該按一般程序辦理的就一定要按一般程序辦。否則就會因為程序上的不合法而導致具體執法行為的無效。
三、實行人性化管理是依法行政與文明執法有機結合的關鍵
要做好依法行政與文明執法的有機結合,關鍵是要提倡人性化管理,對外,我們的城管執法工作是要把提高提升城市品位從我做起為前提條件,展開一系列的優質服務,使廣大市民、業主在我們正確的城管政策輿論的引導下,營造一個以提升環境為榮,以破壞環境為恥的社會氛圍;要本著外塑形象,內練素質,管理就是服務的理念,堅決杜絕粗暴執法、野蠻執法的現象。但是目前極個別同志在執法過程中,唯恐別人輕視了自己,怠慢了自己,說起話來霸氣十足,惟我獨尊,干起事來不講原則,剛愎自用。不是擺官相,拉官腔,一說、二嚇、三罰款,就是有利于緩解矛盾的話不說,有利于文明執法的事不做,寒凄凄,冷冰冰,一副官差作風。長此以往,結果僵化了關系,傷害了感情,背離了人心,損害了部門形象。更有甚者,借民之權,執法治民,愚弄百姓,深深刺痛了群眾的心靈。與此種種,究其根本,還是我們有些同志的“官老爺作風”在作崇,他們缺乏謀利于民、服務于民的親民之心,對這種情況我們本著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處理責任人的堅決態度。對內,我們要注重科學分工,合理安排,要進一步明確和完善執法追究制度和措施,讓我們每個執法隊員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內,有提高自主創新意識,不要讓那些想做事、要做事的同志認為做多了事情就容易出現錯誤,要受到嚴厲的批評和處罰,使他們想做、愿做而不敢做,形成了按部就班的風氣,一直以來都以上面的條條框框來辦事,有些與己無關的惰性思維。
四、搞好執法監督,加大督察巡查力度為依法行政和文明執法提供保證
執法監督是保障和監督執法機關及其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阻止和糾正不文明執法、不履行法定職責等行為的一個重要保證。城管執法工作涉及到城市生活的千家萬戶,城管執法機關在執法過程中難免會發生損害執法相對人合法權益的事情。通過執法監督工作,一方面有助于維護城管執法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可以對城管執法機關依法行政進行全面監督。城管執法機關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把搞好執法監督作為依法行政的一個重要部分。并要根據現有制度、結合本隊伍實際情況制定出一部比較系統、完善和科學的督察管理辦法,使之對城管執法機關及其執法人員具有嚴格的、有效的監督作用和約束力。最后,要狠抓執法監督落實,通過上路巡查、參與執法、查閱案卷、執法評議等方式全面監督城管執法機關及其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文明執法。使之養成辦事依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的良好習慣,嚴格按照法定權限、法定程序執法,確保法律法規的嚴格實施,維護好執法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切實保障城管執法機關依法行政。
關鍵詞:城管 文明 執法
中圖分類號:D92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82(2013)10-0182-02
2013年7月,北有報道哈爾冰道外區城管毆打瓜農致重傷,南有報道湖南臨武縣城管執法發生沖突,當事人倒地身亡…一時間,“瓜農事件”在中國大地鬧得沸沸揚揚,這一系列事件再一次挑起了對城管這一職業的質疑。如何杜絕暴力,讓城管文明執法,這是個值得深入探討的問題。對于城市中的流動攤販來講,無不“談管色變”。城管與流動商販一直扮演著貓捉老鼠的游戲。對于城管來說,他們的職責是維護城市形象,在他們眼里,在道路兩旁占到設攤的商販們就像是“牛皮癬”一樣難以去除。而對于商販來講,城管似乎就是他們的天敵,是這種食物鏈的頂端,無論走到城市的哪一個角落都要被驅趕。這“貓捉老鼠”的游戲,日積月累,兩者矛盾上升為仇恨,最終導致暴力事件頻發。自古民不敢與官斗,自然暴力實施主角大多為這些城市管理者們。“瓜農”只是這暴力事件中的犧牲品。“暴力執法”不得不引起人們的關注,提升城管形象,加強文明執法迫在眉睫。
一、開展城管文明執法工作的必要性
城管是中國在轉型過程中的產物,其根本職能是約束公民不規范的行為,管理和引導公眾如何在公共空間內正確行止。文明的城管執法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但由于城管執法落后的管理理念,城管人員的素質不高,不規范的執法程序,以及城管執法保障機制不健全等問題的存在,使得現階段城管執法面臨困境。
1.開展文明執法是踐行群眾路線的具體體現。群眾路線是我們黨的生命線和根本工作路線。實現黨的十確定的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必須緊緊依靠人民,充分調動最廣大人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城管執法與老百姓的利益是最直接、最密切的,城管執法人員應依法運用手中權力,文明執法,堅持把最廣大市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城管執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真正地恪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
2.開展文明執法是依法行政的客觀要求。文明執法是指用文明的方法辦案,保證執法行為規范化,科學化,堅決糾正執法中的野蠻行為。執法部門文明執法是依法行政的客觀要求,這就要求城管執法機關在執法的全過程中,必須把嚴格執法與文明服務兩者有機地統一起來。
3.開展文明執法是提升市容環境秩序的有效方式。城管執法是一個極其復雜的領域,涉及社會生活和生產的各個層面,與每一位公民的權利和義務都有著直接緊密的聯系。作為直接面向老百姓的城管執法人員,其行為方式將直接影響民眾對政府管理體制的信任和評價。執法人員在城管執法過程中以人為本、文明執法、積極構建和諧的執法理念有利于提升市容環境秩序。
二、城管執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1.落后的城管執法觀念
城管執法中暴露的諸多問題實質上反映了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的沖突,傳統管理手段與多元化社會中日益復雜管理對象之間的沖突。長期以來,實行政府社會高度合一的管理模式,把對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看成僅僅是政府管理的落后觀念使得公民主體在城管執法中的參與權被剝奪了,執法部門與執法對象處于直接對立的境地。
2.執法人員素質不高
從當前城管執法現狀來看,執法隊伍構成復雜,一部分執法人員沒有接受過系統的法律專業知識和崗位基本素質培訓。不文明、不規范甚至不合法的執法現象仍在一定范圍內存在,甚至在某些地方不文明執法問題還比較突出。一是服務不到位。執法人員還沒有自覺地把群眾對我們的滿意程度作為檢驗工作成效的最高標準,對“服務是我們的天職”的思想體會的不深不透;二是舉止不夠嚴。少數城管執法人員在行為舉止還存在不少問題。主要表現為:衣著不整,佩戴執法標識不規范統一;執法過程中,沒有亮明身份,沒有解釋說明,一哄而上,推與掀;對待少數“釘子戶”,言語不合,發生爭執。三是執法隨意性。有些執法人員不按法定程序辦案,認為只要執法行為實際效果合法,違反法定程序無關緊要。
3.城管執法程序不規范
城管執法人員是代表政府的,一定要嚴格按照法律程序辦事,然而在城管執法過程中,尤其是影響公民權利和義務的具體行政行為時,在行政處罰案件中存在程序違法,徇私枉法、人為剝奪當事人權利的現象,存在、執法違法、隨意收費、任意罰款、等,這些都是執法程序不規范的表現。
4.相應法律保障機制不健全
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部關于城管執法的專門法律法規,現在城管執法的依據僅是《行政處罰法》中關于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規定。城管執法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明顯不足,城管執法主體在執法過程中處于一種尷尬境地:它不僅面臨著執法相對人的質疑,而且在與其他部門打交道的過程中也處于“弱勢地位”。同時,也沒有法律對城管執法人員的權利義務、法定職責以及履職范圍等問題做出明確的規定。
三、提高文明執法的有效途徑
1.豎立服務意識,轉變城管執法理念
為人民服務是黨的宗旨,服務意識應當是城管執法人員所具有的首要意識。城市管理人員應該明白他們的職責就是為社會弱勢團體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務,所以,應該將執法理念向以人為本的服務性執法理念轉變。服務性的執法理念主要表現在“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發展觀念上,但因為執法對象大都是由農村涌入城市的農民和城市里的下崗失業人員所組成的弱勢群體,他們的活動大都是為了維持生計,因此,政府的管理人員更應該做的是優先考慮窮人和弱勢群體的利益,適度降低行業管理的門檻,建立一批攤位費便宜或不收攤位費的公益性市場,實行分梯級管理,將為弱勢群體提供公共服務作為政績的重要標準來對待。
2.加大宣傳,營造良好的城管執法環境。
首先是做好自身宣傳。在社會輿論中,城管評價總是正面與反面各占一半,做與不做都有錯,讓人無所適從。城管執法機關要把城管執法人員特別能吃苦、特別能奉獻、特別能戰斗的精神向社會傳播,以獲得各級領導、社會各界對城管執法工作和執法人員的理解與支持。其次是做好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加強對城市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識,營造良好的城管執法氛圍。
3.完善法律保障機制
由于相關法律規范不明確,存在法律空白地帶,處罰設定寬泛,法律規范實效性不強等諸多原因,這需要國家有關部門盡快制定出一部專門的有關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即能為城管執法提供便捷、易懂和全面的指導,又能成為調節共同利益、實現互動的一種依據,使城管執法部門能夠得到執法相對人的更大認同。如甘肅全國首創“城管執法指南”.從制定的目的和依據、適用范圍、量罰原則、考量因素和要求、從重、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等方面進行了科學合理的編撰,明確了城管綜合執法在整個社會管理中的社會角色、分工及地位,讓社會了解了城管在社會管理事務中有什么責任和權利,增加了社會的認同感。
4.規范城管執法程序
首先,執法人員要有程序意識。城管執法工作,不僅要嚴格遵守執法紀律,而且還要嚴格遵守程序規定,追求程序規范。執法人員有了良好的程序意識,城管執法機關的執法行為才能規范,執法行為才能真正按照法律的要求做到位,任何違反城市管理方面規定的行為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其次,執法機關根據法律法規并結合本部門的實際建立一系列程序性制度,如行政處罰分級管理和備案制度,行政處罰錯案追究制度,行政處罰證據及暫扣制度等,并用有關監督力量保障各項制度規范化運行。
5.提高城管執法人員的素質
首先,執法人員應具備相應的法律專業知識,以逐步提高城管執法隊伍整體的法律素質;其次,要嚴格評議考核制度,不僅在執法機關內部要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而且要建立健全社會考核制度,讓公民參與對執法人員執法行為的監督,從而提高執法人員的素質;第三,加強思想教育,通過對城管執法人員進行崇法尚禮的思想道德教育,建立一支知法懂法崇尚文明禮貌的執法隊伍,從而提供真正高質量的文明的服務。再次,塑造文明執法形象。人民群眾對城管執法人員的信任是從外表開始的。因此,實施“形象工程”,養成良好的品行和端莊的舉止,文雅的談吐,整齊的穿戴,給人民群眾一個良好的第一印象,是我們文明執法的良好開端。
參考文獻
[1]本報評論員 郭振綱. 廓清執法邊界是城管文明執法的核心[N]. 工人日報,2008-05-06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