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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毒廠商倒貼 免費≠免責
近日,老牌殺毒廠商金山和中國人保(PICC)共同推出了一種新的保險品類——“網購敢賠險”。按照商業保險的分類,這屬于一種財產險,可以簡單的理解為:金山為其每一個用戶向中國人保購買一份保險,保額為8000元一年,當用戶使用金山毒霸或者獵豹瀏覽器網購,因安全問題導致財產損失時,可獲得一年最多8000元的賠付。而且對用戶,這一切都是免費的,買單者是金山。
多年以來,殺毒行業有一個怪現象:當用戶因網絡安全問題受到損失時,沒有人站出來為此負責——殺毒廠商宣布對此免責,木馬制作者躲在陰暗處無處可尋,而偵查機關則很難為用戶追討損失,甚至網購金額普遍較小,連立案標準都達不到,用戶只能吃啞巴虧。可是這些損失累計起來卻十分驚人,據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的最新數據保守估算,每年各種釣魚、虛假網站給網民造成的損失不低于308億元,而31.8%有網購經歷的網民都表示曾被“坑”。
300億元的損失誰來買單?殺毒軟件廠商表示不能負責,而且給出的理由聽起來也很充分:“因為我們是免費的,所以必然免責。”不過,這種邏輯正在被互聯網思維所打破。此次,“網購敢賠險”的推出幫用戶找到了愿意負責的人。一旦用戶使用金山毒霸或獵豹瀏覽器網購被騙,可以進入賠付流程,金山會先行賠付,并承諾用戶會在7個工作日內拿到賠付現金。
保險公司與互聯網 1+1>2
巨大的電子商務市場無疑對保險行業有著莫大的誘惑力,據艾瑞咨詢數據顯示,2011年中國網絡購物市場交易規模達7735.6億元,網民滲透率超過四成。但保險公司一直存在“老虎吃天,無從下手”的憂慮。
“保險業對互聯網一直非常重視,較高的技術門檻卻成為令其徘徊的因素,這次人保與金山的合作雖然說是個挑戰,但也是個機遇。”一位保險業觀察人士表示,“挑戰在于,這個新險種與傳統保險業務存在根本性的差異;機遇在于,與金山網絡的合作,會幫助保險公司開拓電子商務這一新的藍海市場,而且潛力巨大。”此前,保險業與電子商務并非毫無交集,有保險公司與網購平合推出“運費險”,但該服務規模較小,而且運營模式與傳統保險業務并無二致。而此次推出的“網購敢賠險”似乎具備了更徹底的互聯網基因,業內分析認為,如果兩者結合得好,會像許多傳統行業互聯網化之后獲得新生一樣,很可能產生1+1>2的化學效應。
“‘網購敢賠險’對保險行業來說是個嶄新的嘗試,與傳統已經成熟的保險業務,如車險、壽險、財產險等有著根本性的差異,這是互聯網模式帶來的顛覆。”一位行業觀察者認為。據悉,“網購敢賠險”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合約,而并非單純的商業承諾。這意味著,如果屆時金山和PICC拒不履行賠付義務,將承擔與商業保險同等的法律責任。并且,根據艾瑞的數據,2011年中國網購交易規模為7735.6億元,網購用戶規模為1.87億,即人均消費金額為4136.68元,金山為每一位用戶提供8000元一年的保額,幾乎是前者的兩倍,這意味著對于多數網購用戶來說,保額足夠。
“網購敢賠險”僅僅是個開始
當然,殺毒行業走到今天并非一夕之功,“網購敢賠險”這種事物的誕生實際上有前兩次殺毒革命做鋪墊。
上一次的全民福利發生在2008年。當時,360率先推出免費殺毒軟件,隨后金山、瑞星等相繼加入免費大戰。傳統的產品收費的商業模式開始走向沒落,取而代之的是靠海量用戶轉化為流量,再將流量轉化為收入——這是典型的互聯網商業邏輯。而從更早的時候開始,另一場革命也在以一種相對溫和的方式進行著,這便是互聯網云計算對傳統客戶端殺毒技術的變革。
現在看來,互聯網時代殺毒行業的三次革命浪潮實際上是層層疊進的——首先是技術的革命,進而引發商業模式的革命,最后是體驗的革命。一直以來,口水戰、云暗殺的頻發讓殺毒軟件被認為是從業環境最惡劣的行業。但讓人欣喜的是,隨著互聯網對這一行業的不斷顛覆,自由競爭、消費者獲益的趨勢越來越明顯,從收費到免費,再到不再免責,殺毒軟件的用戶體驗和服務正在迎來新的高峰。
但是“敢賠險”目前也面臨著諸多問題。保險公司最怕的就是騙保,而在互聯網上偽造交易,騙保理賠則更加容易。比如,有了敢賠模式以后,騙保人可以偽造虛擬賬戶自賣自買,或者與他人合作進行虛假交易,虛構損失。這種自導自演的騙保方式很難被發現和舉證,因此,騙保風險幾乎完全要由人保公司自己承擔。另外,由于此項保險是以虛擬賬戶為理賠對象,因此很容易引起理賠糾紛。比如,A用戶網購受騙,但B用戶也可以根據相同賬戶要求理賠,這種情況難辨真假,必然產生大量糾紛。
我國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說過:“我以為好的先生不是教書,不是教學生,乃是教學生學。”這句話 概括了教師在教學中指導學生掌握學習方法的重要性。中國古人有句話:“授人以魚,僅供一飯之需。授人以 漁,則終生受用無窮。”教給學生科學的學習方法,對于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學習效率,乃至成材后走入社 會都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在小學語文閱讀教學中,如何培養學生獨立閱讀能力,使他們形成自覺、認真、反復、廣泛的閱讀習慣, 變苦學為樂學,變被動學為主動學,既是閱讀教學本身對我們提出的要求,也是小學語文教學大綱規定閱讀教 學的重要任務。
現僅就閱讀教學中學生學習方法指導應遵循的基本原則,談一下粗淺的看法。
一、激發動機性原則
隨著現代教學論的發展,人們越來越重視學習過程中學生學習行為的主觀情意因素。激發學生學習的自覺 性、主動性,是進行學習方法指導的先決條件。例如《月光曲》(現行六年制十一冊)一課,分辨事物和聯想 是教學難點。在教學這部分課文時,為了使學生更好地掌握單元訓練重點,深入理解課文內容,教師可采用設 疑激趣的方法,調動學生運用已掌握的閱讀方法去主動求知。教師可先用形象的語言過渡,引出窮兄妹倆看到 的畫面(可配合、投影片)。然后問,“窮兄妹倆在美妙的音樂中陶碎了。他們聯想到什么呢?你從哪些詞語 中看出來的?”這樣學生運用已掌握的標志詞語找出答案,最后問學生“通過窮兄妹倆聯想到的畫面,你知道 曲子發生了怎樣的變化?貝多芬的思想感情發生了怎樣的變化,為什么會這樣呢?”學生可聯系已掌握的學法 ,聯系上下文和當時的社會背景去理解。在進行學習方法指導的同時,如果不能充分考慮到學生情況差異,是 不會收到滿意的效果的。因此,在教學中要從學生的實際情況出發,激發學生學習的自覺性、主動性,使學生 產生需要感、自信心、愉和自覺性,變“要我學”為“我要學”,只有這樣,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漸進性原則
任何事都不是一揮而就的,學生掌握閱讀的學習方法,也是如此。閱讀教學學習方法指導應從低年級抓起 ,從基本抓起。學生掌握一定的學習方法有一個起始、忘卻、強化鞏固、自覺運用的過程;也有一個由淺入深 、由點到面的過程。拿分段來說,大綱中規定四年級開始“學習給課文分段,說說段落大意。”但是這一閱讀 技能形成、熟練卻要經過很長時間,甚至要延續到初、高中才能基本形成,為什么這樣呢?這是由學生的學習 規律和不同文體結構特點等多方面因素決定的。因此在對學生進行學法指導時要充分考慮到他們的學識水平、 年齡特點和好忘規律,要耐心、細心、精心地運用多種手段,有目的、有計劃地進行指導。
三、序列性原則
閱讀教學的序列性原則是由閱讀知識各要素之間相互聯系、互相依存的關系決定的。在閱讀教學中,各個 學年的教學重點是成序列發展的:一年級是詞句訓練,二年級是句群訓練,三年級是段的訓練,四年級是段與 段的訓練,五、六年級是篇章訓練。每個單元訓練重點也是呈序列狀編排的。小學階段概括主要內容的技能要 經過概括句意、概括自然段意思,概括結構段意思,概括課文主要內容等幾個階段才能形成。這幾個階段是梯 度發展的。前面是基礎,是局部,只有基礎打好,才能形成系統的技能體系。教材編排的序列化為學習方法指 導的序列化提供了便利條件,教學中,針對教材特點,圍繞年級和單元訓練重點進行有序的專項強化訓練,便 于學生形成系統的獨立閱讀能力。
四、反饋性原則
反饋是一個過程,它貫穿于整個學習過程的各個階段。教師在學生學習過程中不重視反饋,學生就難以真 正了解自己的學習情況,學生的求知心、自信心和既定的目標難免受到影響,這就勢必影響到下一個階段的學 習過程。教師的有意識的信息反饋可分為設置條件和直接參與兩種。例如在教學《我的戰友》倒數第二 自然段時,教師用感情飽滿的語調敘述烈火燒身紋絲不動直到犧牲和戰友殲滅敵人后,問同學“‘看看 時間,從發起沖鋒到戰斗結束,才20分鐘’。這句話中的‘才’都包含了什么意思?”(①的行為是 保證這次戰斗迅速勝利的重要條件之一。②他的精神鼓舞了戰友們。)這樣設置反饋條件,就能較好地了解學 生的學習效果,便于學生調控學習行為。再如教《月光曲》貝多芬彈奏第二支曲子時,學生只理解到海面上起 了變化,曲調也起了變化。這時教師反饋到情況后,再對學生的學習行為直接參與,引導學生結合前文和當時 的社會背景理解“曲調的變化又說明貝多芬的內心感情有了怎樣的變化,為什么?”這樣,學生就馬上會對自 己的學習行為作出自主性調控。
五、能力培養性原則
學法指導是促進學生閱讀能力的形成和發展的必要措施。在進行學習方法指導時,必須著眼于學生能力的 培養。
1.教師要善于導拔、點拔,注意鋪設思維途徑和方法,不要替代學生的學習行為,要敢于放手。
2.要充分發揮學生的主觀能動作用,給條件、給時間,使學生真正“動”起來。
調查組對百度提出了三條整改意見,琥珀君一一為大家解讀:
1,即日起,對醫療、藥品、保健品等相關商業推廣活動,進行全面清理整頓,對違規信息一經發現立即下線,對未獲得主管部門批準資質的醫療機構不得進行商業推廣。
魏則西事件中的武警二院資質齊全,屬中國內地醫院最高級別的三級甲等。所以上面的規定對這些內部被蛀空的公立醫療機構起什么作用?那怕莆田系直屬醫院,他們也已完成資本積累,該上市的上市,該評級的評級,早披上合法的外衣。
2,改變競價排名機制,不能僅以給錢多少作為排位標準。立即調整相關技術系統,在2016年5月31日前,提出以信譽度為主要權重的排名算法并落實到位;
對商業推廣信息逐條加注醒目標識,并予以風險提示;嚴格限制商業推廣信息比例,每頁面不得超過30%。
這條確定不是根據百度給的意見寫的?信譽度這玩意,百度在2014年就提出,號稱“通過信譽評級和信譽成長值等方式,把網站的資質、認證情況、可信行為、保障意愿、口碑評價等綜合信譽情況呈現給網民”,這個實施近兩年了,結果如何?而且當時琥珀君所在的公司網站被百度提示打開有風險,你猜,去找百度咨詢的結果是什么?是的,要交錢參加認證,以后按信譽度排名。這和按錢多少排名是不是一出?不管直接按錢多少還是化個妝說按信譽度排名,這都是百度一家說了算,最終的結果是什么,不用猜你也知道。
3,對違法違規信息及侵害網民權益行為,一經發現立即終止服務;建立完善相關機制,對網民因受商業推廣信息誤導而造成的損失予以先行賠付。
這條也確定不是百度提出寫進去的?2013年,百度就提出了一個“網民權益保障計劃”,宣布如果網民使用百度搜索推廣結果遭遇假冒、釣魚欺詐網站并受到損失,將獲得最高5000元的先行賠付保障金。這次增設10億元的保障基金,對年賺336億的百度來說,只是一筆小錢。
所以,這次的整改對百度不傷皮毛,只是調查組拿出來撫慰目前的民憤罷了。其實,對魏則西之死負最大責任就是監管。這種事前幫倒忙,事中不嚴管,事后提出無關痛癢的整改意見的監管就是網民為之一次又一次負出代價之源。
作為西安電子科技大學一名計算機系學生的魏則西顯然有著比普通人更高一層的信息搜索和篩選水平,他懂得上知乎交流病情,那里初期參與者均為各行業精英而且對問題通過研討式深入,顯然比大雜燴的百度知道高了不止一個層級,問題是,為什么他還是栽在了百度手上。因為他可以選擇的另一個更可靠的搜索引擎--谷歌不在了。魏則西通過百度搜滑膜肉瘤找到武警二院,那里醫生告訴他有一種生物免疫療法可以保他二十年,欣喜之下,父母為他掏空了家底三赴北京,結果呢,這個醫生告訴他,這個療法是概率,他活不到一兩個月。同時,他認識的另一個美國朋友,通過谷歌幫他查到生物免疫療法在國外因為有效率太低,在臨床階段就被淘汰了,現在美國根本就沒有醫院用這種技術。
同一個問題,在兩個搜索引擎的幫助下,得出了截然不同的答案。可以合理假設,如果有谷歌,魏則西可以更客觀判斷。但問題是,谷歌在“監管”下2010年就出走大陸了。
還是谷歌,它也并不完美,2011年它因為幫賣假藥,為賺20萬美元廣告費付出了5億美元與美國政府達成了和解,另外,還給股東賠了2億5000萬美元。
谷哥賣假藥被查出的事件過程是這樣。美國FBI抓到了一名醫療騙子,了解他是通過谷歌推廣把假藥賣出去,然后和他聯手做了釣魚執法。FBI先讓這個騙子建一個賣假藥的網站,然后在谷歌代表的指導下通過谷歌的審查系統從而可以賣出假藥,FBIG再以這些為證據,起訴谷歌公司,并且一訴就是四年,從而使谷歌停止了辯護,老老實實交罰款了事。
從這個事件,可以看出美國執法機構為了揪出背后真正的害蟲或者不法行為,積極、主動而且一究到底。反觀之下,我們國內的監管是多么的蒼白無力。魏則西事件前,百度光是被曝光出來涉及醫療事件就一件接一件,2008年被新華社指出賣假藥,2010年再被央視曝賣假藥,今年1月發生賣血友吧事件….這么多的事件為什么監管就充耳不聞、坐視不理,直到發生了命案?
關鍵詞:農村集體土地制度 頂層設計 農地改革指導原則
中圖分類號:F320.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2)01-042-02
一、農村集體土地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1.農村集體土地制度改革是解決我國“三農問題”的需要。中國經濟改革雖然起自農村,曾經為國企改革提供了啟示和方向,但由于還沒有在建立現代土地制度上著力,農村經濟迄今仍處在市場經濟的邊緣,也難以利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優勢。改革開放30多年來,并不是國家對農村經濟的重視程度不夠,從1982年至2007年,中央已發出9個1號文件來解決農村建設、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的問題,國家對農村的資金投入逐年提高,可謂舉全黨全社會之力破解“三農”問題,然而,城鄉差距逐年拉大的態勢仍未扭轉。雖然出臺的政策很多,資金的投入也很多,但由于在農村沒有像對城市經濟那樣進行市場化改造,沒有進行農村基本資源――土地制度改革,市場經濟體制的優勢在農村無力發揮,國家解決城鄉發展的政策和措施收效甚微。農村經濟需要在農地制度改革完成之后才能適應市場經濟大環境,才能充分利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優越,才能有跨越式發展。
2.農村集體土地制度改革是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自改革開放尤其是我國明確市場經濟體制以來,我國經濟發展取得了長足的發展,經濟增長連續保持較快發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快速提高,目前我國經濟已經由工業化初步發展階段過渡到工業化較快發展階段,同時,城市化發展也隨之而來,土地作為最基本的生產要素和資源要素,其重要性與稀缺性日益顯現,發展與土地的矛盾日益突出。
由于受現行農地制度約束,農村土地市場化的資產屬性作用遠未充分發揮出來,農村土地資源要素的流動性和優化、集約利用均難以充分發揮。市場經濟的發展客觀上要求進行農村土地制度改革。
3.農村集體土地制度改革是房地產業發展要求。我國房地產業進入市場經濟體制以來,作為國家經濟發展的基礎產業和支柱產業,為國民經濟發展作出了巨大的貢獻。但是,到目前為止,現有房地產體制中的弊端和問題也越來越嚴重的制約房地產業及整體經濟的健康發展,房地產體制改革勢在必行,同樣,作為房地產體制改革前提與基礎的城市與農村集體土地制度改革也勢在必行。
4.農村集體土地制度改革不僅是經濟發展的要求,也是社會發展的迫切要求。由于土地是最基本的生產要素和資源要素,具有市場價值巨大等特點,必然會成為各種市場主體迫切希望獲取的寶貴資源。簡單而言,土地就是財富。但是,由于我國現有房地產體制起步較晚,缺點與漏洞在所難免,尚需要進一步完善和改革;另一方面,現階段我國的行政體制及其他配套體制改革也還處在需要啟動和完善的狀況下,也還存在許多問題和弊端,還不能完全按照市場規律配置資源,還存在以權力等介入各種資源配置的問題存在,因此導致各種市場主體對農地這個財富資源虎視眈眈,部分通過現有制度的不完善利用各種方式與手段形成了對土地尤其是農村土地資源的掠奪。據國土資源部通報資料顯示,僅2011年上半年,全國就發現違法用地行為3.0萬件,涉及土地面積27.8萬畝(其中耕地9.4萬畝),同比分別上升8.0%、14.8%(0.3%)。其中,東部、中部地區發現違法用地面積分別為5.1萬畝、9.6萬畝,西部地區發現違法用地面積13.1萬畝。另據國土資源部數據顯示,自1996年國家提出要對耕地實行最嚴格的保護政策以來,我國耕地面積從19.5億畝縮減為2007年的18.26億畝,10年減少了1.24億畝。當前,離18億畝的紅色警戒線已是咫尺之遙,耕地減少的趨勢卻仍在繼續,由此形成的數千萬失地農民也給社會帶來巨大的潛在隱憂。現有農地制度不改革帶來的社會風險主要有:在公有制下農地資源的大量不合理流失;農地征用拆遷導致社會矛盾對立沖突;貧富分化進一步加大;尤其嚴重的是大量農村土地的不合理征用與流失,必然使數量相當巨大的農民群體被動失地,相當部分可能會有赤貧化的危險,這將可能會是一個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
二、科學的頂層設計與明確的為民謀利的指導思想是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前提思路
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國之根本,是堅持公有制社會制度、確保我國經濟、社會穩定、健康、可持續發展的根本。具有非常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我國的相關部門及眾多的專家學者均對此進行了大量的調查、研究、討論與分析,在農村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規劃制度、土地保護制度、土地征用制度、土地稅收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眾多的建議和方案,有認為要進行土地私有化、也有認為應堅持土地公有制的,在此基礎上又有許多不同的具體建議和方案。但是,實際上到目前為止,由于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是牽一發而動全身的重要事項,相關部門對此采取了比較謹慎的態度,即使在個別地區對農地制度改革進行了試點,其態度也是非常謹慎的。筆者認為這就是一種采用科學發展觀分析解決問題的方法,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另一方面,由于時不我待,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發展到現在,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迫切性越來越明晰,同時,這也是我國深化體制改革,促進社會、經濟發展所繞不過去的一道坎。盡早明晰農村的思想、原則與思路是降低改革成本、保障改革效果的重要基礎;雖然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改革及國有企業改革等等,均取得了相當大的成就,但是,在推進改革的過程中我們也付出了許多原本不需要付出的成本和代價,也走了許多本可以避免走的彎路。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我們在進行相關改革時頂層設計及指導思想和原則重視不夠,戰術性的手段、措施較多,戰略和宏觀指導原則思想研究不夠。而且還存在一定的摸著石頭過河的做法。
實際上,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是社會發展密不可分的兩部分,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的發展目的與目標一致時,社會就能高效穩健向前發展;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的發展目標不一致甚至矛盾時,社會發展就會出現困難和障礙,增加社會發展成本和降低社會發展效率。對于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也是如此。因此,制定科學的頂層設計與明確的為民謀利的指導思想是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關鍵核心。
三、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指導原則
結合我國的基本社會制度與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應明確以下指導原則。
1.堅持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堅持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這是保障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所應堅持的最根本的指導思想和原則。由于我國現在還是一個處于發展中的農業大國,還有8億多農村人口,而農村會涉及他們最基本的利益,堅持“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是正確保障農民利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發展,在眾多農村措施和方案中進行科學取舍的根本指導原則。這也是由我國的基本社會制度即社會主義公有制所決定的。
2.所有的農地改革必須堅持被改革農民利益至上、全面保障農民利益的原則。我國是農業大國,這是一個在較長時期內都客觀存在的事實,農村以及農民的穩定發展是國之根本,農村發展是國家發展的基礎和動力。另一方面,農民歷來都是社會中的弱勢群體,其合法權益極易被侵害和掠奪,而農地改革涉及整個農民群體,如果不堅持這一原則,改革后的許多農民極易向赤貧化發展。國企改革中,由于經驗等不足,傷害過工人的利益;農村改革,不能再傷害到農民了。農民群體的不穩定會是社會不穩定的一個重要因素。
3.所有的農地改革必須堅持依靠農民、發動農民的原則。農民是農地改革的關鍵主體之一,依靠農民、發動農民是農地改革能否順利進行,能否提高改革效率、實現改革效果與目標的關鍵,只有依靠農民、發動農民才能解決農地改革中碰到的各種具體問題和困難,發揮農民積極性有利于提高農地集約利用,更快更好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只有堅持依靠農民、發動農民的原則,才能獲得最廣大農民群眾的積極支持和擁護,真正實現社會和諧、穩定發展,為我國工業化、城市化發展打下良好的社會環境,為中華民族騰飛打下堅實基礎。
4.在農地改革中必須堅持明確中央及地方政府科學的責權利關系,合理調配全局與局部利益關系的原則。由于在現有房地產體制下,地方政府是土地財政的最大受益者。一旦進行農地改革,地方政府可能成為利益損失最大者,為了確保地方政府短期利益,由此極易導致地方政府利用其公共權力影響甚至扭曲和改變農地改革的目標。這比國企改革更復雜,地方政府在其中的利益更大,因此,如果地方政府只從自身利益出發,必然會給農地改革造成極大阻礙和制約,而其負面效應必將遠大于國企改革,這是農地制度改革的另一個最壞結果。
參考文獻:
1.陳伯君,鐘懷宇.我國農村土地制度產權改革的風險分析.光明網
2.潘家華,李景國.中國房地產發展報告.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一、指導意見的出臺背景和意義。
加快形成大中小會計師事務所協調發展的合理布局是《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于加快發展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若干意見的通知》([2009]56號)(以下簡稱國辦56號文件)的核心理念和精神實質,也是當前注冊會計師行業著力推動的重要問題。國辦56號文件明確提出,要重點扶持10家左右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加快發展,積極促進200家左右中型會計師事務所健康發展,科學引導小型會計師事務所規范發展,努力形成大型、中型、小型會計師事務所執業領域各有側重、市場定位各有特色、服務對象各有傾斜、地域分布較為合理,不同規模的會計師事務所有序競爭、接續發展的良好格局。隨著國辦56號文件的貫徹實施和各項配套政策的落實到位,企事業單位特別是各類企業從提高本單位會計信息質量和社會公信力角度出發,迫切希望行業主管部門進一步明確不同規模事務所的服務對象和客戶群體,以指導本單位選擇事務所的相關行為。
指導意見適應企業的積極訴求,針對當前會計審計服務市場存在的無序競爭、惡意壓價、“小馬拉大車”等影響市場經濟秩序和企業會計信息質量的行為,以《會計法》和《注冊會計師法》為依據,從引導企業科學規范選擇事務所角度出發,對大中小事務所與客戶群體的協調對接提出了原則性、導向性意見。指導意見的實施,有助于各類企業根據自身情況和實際需要科學選擇相應規模和資格的事務所提供優質服務,有助于各類事務所根據發展水平和比較優勢合理選擇相應的客戶群體,大型事務所服務大型、高端客戶;中型事務所服務中型、一般客戶;小型事務所服務小型、基層客戶的局面將日趨明朗化,有助于促進行業規模布局更加合理,保持行業發展良性態勢。
二、指導意見的出臺過程。
作為全國會計和注冊會計師行業的主管部門,財政部高度重視事務所合理布局對企業會計信息質量和注冊會計師行業健康發展的積極作用,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確保指導意見各項規定的針對性和操作性。
(一)充分調研論證。財政部會計司成立專門的調研組,赴部分地區、企業和事務所進行了實地調查和座談研討,在此基礎上,有針對性地起草制定指導意見。
(二)內部征求意見。指導意見草擬完成后,財政部會計司書面征求了部內條法司、教科文司、社保司、企業司、金融司、監督檢查局、中注協等相關單位的意見。根據意見反饋情況,會計司對指導意見的施行范圍和相關制度安排進行了調整完善。
(三)公開征求意見。在前期內部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為充分發揚科學民主決策精神,財政部就指導意見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開征求意見為期一個月,共收到來自國務院有關部委、各省級財政部門,以及若干企業和會計師事務所的回復意見百余條。我們根據各方面意見反饋情況,再次組織相關單位座談研討,對指導意見作了修改完善,并按程序報部領導簽發。
三、指導意見對企業選擇會計師事務所有哪些原則要求?
指導意見的核心是要求大中型企業選擇大中型事務所提供服務,小型企業原則上選擇小型事務所提供服務。具體而言,指導意見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對企業選擇事務所提出原則要求:
第一,大中型企業應當選擇與自身規模、行業地位和社會影響相適應的大中型事務所提供服務。對于具備H股審計業務資格和證券期貨業務資格的大中型事務所,由于這類事務所在執業質量、人才團隊、業務規模、國際化水平等居于同行領先地位,大中型企業在選擇事務所時可以優先考慮此類事務所。此外,對于采用合伙制或特殊普通合伙制的大中型事務所,由于其內部治理水平、一體化管理水平以及承擔的執業責任較之有限責任制事務所往往更高,企業也可以優先選擇該類事務所提供服務。
第二,境外上市企業,金融、能源、通信、軍工企業以及其他關系國計民生的重點骨干國有企業應當優先選擇有利于保障國家經濟信息安全的大型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相關服務。這是我國企業做大做強“走出去”、不斷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和國際資本市場認可度的必然選擇,也是國辦56號文件提出的明確要求。所謂大型會計師事務所,是指在人才、品牌、規模、技術標準、執業質量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居于行業領先地位,能夠為我國企業“走出去”提供國際化綜合服務,由財政部、證監會推薦從事H股企業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
第三,小型企業原則上選擇小型事務所提供相關服務。對于小型企業出于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提升品牌形象或滿足業務需求等原因,有意愿或能力選擇大型或中型事務所提供服務的,指導意見予以肯定。指導意見所稱中型事務所,是指行業排名前200位的會計師事務所(不含大型會計師事務所);雖未進入行業排名前200位,但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排名進入前10名以內的會計師事務所,可比照中型會計師事務所執行。
四、指導意見對企業采取招標形式選擇事務所有何要求?
招標是企業選擇事務所的一種方式。財政部高度重視事務所招標制度建設,出臺了相關政策文件,對企業招標選擇事務所行為進行規范。指導意見在現行規定的基礎上再次強調,企業采用招標方式委托事務所提供服務的,必須嚴格遵照《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招標規范》(財會[2006]2號)執行;金融企業應當同時遵照《金融企業選聘會計師事務所招標管理辦法(試行)》(財金[2010]169號)的規定。事務所在依據上述文件要求參與投標活動時,還必須滿足財政部門、物價部門有關事務所服務收費的管理規定。概言之,事務所招標制度的核心是堅持公開透明、規范有序、質量為先的原則,堅決杜絕招標單位將服務收費報價作為確定事務所中標的關鍵因素甚至唯一依據。
五、財政部對貫徹實施指導意見有哪些要求?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了加強政府對教育工作的監督,確保教育法律、法規的實施,促進本市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定義)
本規定所稱的教育督導,是指市和區、縣人民政府依法對本轄區內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等活動。
第三條(范圍和對象)
教育督導的范圍為本市中等以下各級各類教育及與教育相關的活動。
教育督導的對象是本級人民政府的有關部門、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教學機構(以下簡稱學校)。
第四條(督導原則)
教育督導必須依法進行,并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
第二章教育督導機構和督導人員
第五條(督導機構)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設立教育督導室。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代表本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的教育督導工作,業務上接受上級教育督導機構的指導。
第六條(市教育督導室職責)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統籌規劃、組織實施全市的教育督導工作,制定本市教育督導與評估的指導性文件和工作制度;
(二)對本市貫徹落實有關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三)對市人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和區、縣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地位,加強教育領導和管理、保障教育經費投入、加強隊伍建設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四)依據職責分工,對本市學校辦學方向、辦學水平和辦學效益等進行評估;
(五)會同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協調全市重大教育評估工作;
(六)對全市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市人民政府報告和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七)對區、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工作進行指導;
(八)對全市開展教育督導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九)組織本市督學的培訓,開展教育督導的科學研究;
(十)辦理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區、縣教育督導室職責)
區、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實施本區、縣的教育督導工作;
(二)對本區、縣貫徹實施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三)對本區、縣有關行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履行教育職責、加強教育領導和管理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四)依據職責,對本區、縣學校辦學方向、辦學水平和辦學效益等進行評估;
(五)對區、縣教育工作中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區、縣人民政府報告和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會同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協調本區、縣教育評估工作;
(七)辦理區、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機構人員組成)
教育督導室根據職責和任務配備教育督導人員。教育督導人員包括主任、副主任、督學和其他工作人員。教育督導室的主任、副主任由本級人民政府任免。
督學分為專職督學和兼職督學。專職督學按照行政機關人事管理權限任免。兼職督學由本級人民政府聘任。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可以聘任社會上有名望的人士作為特約教育督導員。特約教育督導員享有與督學同等的職權。
第九條(督學條件)
督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熱愛社會主義教育事業;
(二)熟悉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有較高的政策水平;
(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小學高級教師、中學高級教師以上的專業技術職稱,從事教育、教學或者教育管理工作7年以上,有相應的工作能力;
(四)遵紀守法,堅持原則,作風正派,辦事公道;
(五)身體健康。
第十條(督學培訓)
督學應當接受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以及教育管理、教育督導與評估等方面的專業培訓。
第十一條(教育督導證件)
《教育督導證》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統一印制。督學和特約教育督導員在進行教育督導時,應當出示《教育督導證》。
第十二條(職責履行和條件提供)
督學應當認真履行職責。本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為督學開展工作提供條件。
第十三條(回避制度)
督學執行公務時,如與被督導單位有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教育督導工作正常進行的,應當回避。
第三章教育督導的實施
第十四條(督導的分類)
教育督導分為綜合督導、專項督導和隨訪督導等。
綜合督導是指有計劃地對一個地區或者一所學校的教育工作進行全面、系統的監督、檢查、評估、指導活動。
專項督導是指有計劃地對一個地區或者一所學校進行局部、單項的專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活動。
隨訪督導是指不定期地到一個地區或者一所學校了解情況、聽取意見和反饋督導工作情況的活動。
第十五條(督導程序)
綜合督導和專項督導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一)向被督導單位下達督導方案或者督導提綱,并在督導30日前發出督導通知書;
(二)指導被督導單位進行自查自評,寫出自查自評報告;
(三)組織人員對被督導單位進行督導評估或者督導檢查;
(四)向被督導單位提出督導意見,通報督導結果,發出督導結果書面報告。
第十六條(隨訪督導的限制)
隨訪督導應當按照教育督導室的安排進行,督學自行隨訪督導應當在事后向教育督導室負責人報告。
隨訪督導不得影響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活動。
第十七條(督導工作方式)
教育督導室和督學在進行督導時,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聽取有關部門和學校領導的情況匯報;
(二)查閱有關文件、檔案、資料;
(三)參加有關會議和教育、教學活動;
(四)召開座談會,進行調查和個別訪談。
督學進行隨訪督導,采取前款第(一)、(二)項方式的,應當出示教育督導室的介紹信。
第十八條(督導職權)
教育督導室和督學在督導中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就被督導單位及其主要領導干部的教育工作向其主管部門反映情況,提出獎懲建議;
(二)對被督導單位違反國家有關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行為提出批評并提出改正建議;
(三)發現危及師生人身安全、侵犯師生合法權益、擾亂正常教學秩序等情況立即予以制止,并由教育督導室責成主管部門進行處理,處理結果由主管部門報教育督導室;
(四)直接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督導機構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十九條(被督導單位的義務)
被督導單位收到督導通知書后,應當按照督導要求進行自查自評,配合教育督導室和督學開展督導工作。
被督導單位在聽取教育督導室的督導意見和收到督導結果報告后,應當及時研究督導意見和建議。對教育督導室提出的整改建議,被督導單位應當在收到督導結果報告之日起30日內,將改進情況或者計劃,書面報告教育督導室。
第二十條(督導復查)
被督導單位對督導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督導結果報告之日起60日內,向發出督導結果報告的教育督導室或者上一級教育督導機構提出書面復查申請。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應當在收到書面復查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被督導單位作出答復。
第二十一條(督導情況報告)
教育督導室應當定期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教育督導機構報告督導情況,提出改進教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二條(督導通報制度)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建立督導結果的通報制度,不定期地將督導結果向社會公布。其中涉及重大內容的督導結果,在向社會公布之前,報本級人民政府審查。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被督導單位及其人員的法律責任)
被督導單位及有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主管部門對該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對直接責任人員或者單位負責人,可以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在督導過程中,無理拒絕向教育督導室和督學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和報告工作的;
(二)阻撓、抗拒督學依法行使職權的;
(三)弄虛作假、蒙騙教育督導室和督學的;
(四)對督學或者向教育督導室和督學反映情況的人員打擊、報復的;
(五)對教育督導室提出的督導意見拒不采取改進措施的;
(六)其他妨礙教育督導工作的情形。
第二十四條(教育督導人員的法律責任)
教育督導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督導單位可以向該工作人員所在的教育督導室申訴,教育督導室在查清事實后,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批評教育或者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撤銷其督學職務并予以通報批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因瀆職貽誤工作的;
(二)在督導工作中歪曲事實,不如實反映情況的;
(三)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
(四)利用職權包庇或者打擊報復他人的;
(五)泄露督導信息影響教育督導工作的;
(六)其他的情形。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用語解釋)
一是深化教育督導改革是轉變教育管理方式的重大舉措。
教育督導是《教育法》規定的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教育督導是教育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施依法治教的重要環節,是保障教育改革發展的重要手段。深化教育督導改革是推進教育事業發展的必然選擇。深化教育督導改革是落實《教育督導條例》的新要求,是轉變政府職能的突破口,是加強教育監督、指導和服務的重要抓手。2012年,國務院頒布實施《教育督導條例》,成立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教育督導從法律法規、體制機制兩個方面取得重要突破,為深入推進改革奠定了堅實基礎。
二是深化教育督導改革的總體思路和工作目標。
總體思路:貫徹黨的十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落實教育規劃綱要和《教育督導條例》,按照決策、執行、監督既相互制約又相互支持的原則和強化國家教育督導、深入推進管辦評分離的要求,立足我國實際,借鑒國際經驗,建立督促地方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職責的督政機制、指導各級各類學校規范辦學提高教育質量的督學體制、科學評價教育教學質量的評估監測體系,形成督政、督學、評估監測三位一體的教育督導體系,為促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提供制度保障。
工作目標:督政――建立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機制,嚴格落實問責制度,引導地方政府優先發展教育事業,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務能力和水平。督學――完善督學隊伍管理,實行督學責任制,監督指導各級各類學校規范辦學行為,全面提高教育質量。評估監測――建立教育督導部門歸口管理、專業機構提供服務、社會組織多方參與的專業化教育質量評估監測體系,對各級各類教育進行科學、系統、權威的評估監測,為改進教育教學、管理、決策提供依據和支撐。
三是深化教育督導改革的主要任務。
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要重點做好四項工作:一是建立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制度,開展對地方政府統籌規劃、政策引導、監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務等履行教育職責情況的綜合督導。二是建立專項督導制度,就一些普遍性問題和教育重點工作,開展專項督導。三是做好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工作。四是建立對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督導制度。
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督導,要重點做好四項工作:一是加強督學責任區建設。二是加強學校視導隊伍建設。三是積極開展對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辦學條件、規范辦學行為和實施素質教育的督導評估,督促指導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做好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等工作,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成才。四是針對教育熱點難點問題,認真開展專項督導,促使問題有效解決,特別是破解義務教育擇校難題,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教育質量評估監測,要重點做好四項工作:一是統籌規劃教育質量監測工作,建立健全各級各類教育質量監測指標體系。二是根據各級各類教育的發展現狀和實際需要,開展教育質量監測工作。三是培育和扶持一批專業評估機構,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教育質量評估監測。四是加強教育質量監測國際交流,積極參與國際組織的教育質量監測項目。
要完善教育督導和評估監測結果使用制度。一是完善教育督導和評估監測報告制度,規范流程,豐富載體,提高實效。二是建立健全教育督導和評估監測的公示、公告、約談、獎懲、限期整改和復查制度,及時發現問題,切實做好整改,推動改進工作。三是建立教育督導和評估監測問責機制。
四是加強對教育督導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
要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教育督導改革工作,將其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統一研究部署,及時解決困擾改革的體制機制等重大問題。要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具體實施方案,統籌推進,務求實效。
要健全教育督導機構。要合理劃分教育行政部門內設機構的職責,整合力量,挖掘潛力,盡快組建各級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及辦公室,并確保有效履行職責,按照對各級各類教育實施督政、督學、評估監測三大職能開展工作。
要整合評估監測機構和資源。國家成立教育質量評估監測機構,統籌開展全國教育質量評估監測工作。各地教育部門要整合教育協會、學會、教研室以及其他具有教育評估監測職能的機構和資源,實現教育督導部門的歸口管理,為系統開展各級各類教育質量評估監測奠定組織基礎。
問:制定《辦法》的背景是什么?
答:制定《辦法》主要有如下背景:一是《教育督導條例》(簡稱《條例》)的必然要求。《條例》明確規定縣級人民政府督導機構要建立督學責任區制度,指派督學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實施經常性督導。同年,教育部印發了《教育部關于加強督學責任區建設的意見》(簡稱《意見》),進一步對建立督學責任區的設立原則和職能及責任督學的任務和工作要求。為貫徹落實《條例》有關規定及《意見》的精神,需要對責任督學經常性督導工作作出進一步規定,確保這項工作規范有效開展。
二是世界上教育督導制度較完善國家的普遍做法。英國、法國,一直實行責任督學制度。通過經常性或隨訪督導對規范本國學校的辦學,促進教師發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是各地基本建立了各具特色的責任督學經常性督導制度。目前,全國有一半以上的縣(市、區)建立了中小學校責任督學制度。湖南、重慶和山東濰坊已經在本地全面實行了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同時,各地在實踐中創造了許多行之有效的經驗和做法,及時總結和提升各地的成功經驗和做法,使之形成科學、規范的制度,才能更好地指導各地有效開展工作。
問:制定《辦法》有什么重要意義?
答:制定《辦法》的重要意義有三點:一是落實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基本要求。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明確要求,要繼續堅持理論基礎聯系實際、密切聯系群眾、求真務實等優良作風,改變過去所說的“調查研究隔層紙、政策執行隔座山”的現狀。在中小學校實行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把對學校的監督、指導落實在工作的第一線,貼近了與學校、與教師、與學生、與家長等的聯系,是教育督導工作貫徹落實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基本要求的具體體現。
二是加快轉變教育管理職能的必然要求。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切實履行統籌規劃、政策引導、監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務的職責,必須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運行機制,在簡政放權的同時切實強化督導。《辦法》的施行,有利于加強對學校落實國家教育方針政策,組織實施教育教學行為過程和結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提高了對學校督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三是加強對學校監督和指導的現實需要。我國基礎教育面大量廣,發展不平衡,學校之間差異較大。同時,學校管理不規范,未按國家規定開足開齊課程;課堂教學重知識傳授和學科成績,忽視學生的身心健康和能力培養;安全衛生隱患等問題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突發事件時有發生,擇校和學生課業負擔過重等熱點難點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要解決好這些問題,亟需加強對學校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在中小學校實施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責任督學依照《教育督導條例》和《辦法》對學校實施常態化、公開化監督指導,有利于規范學校辦學行為,堅持依法辦學,切實解決教育熱點難點問題,提高教育質量。
問:《辦法》做了哪些主要規定?
答:《辦法》共十二條,分別對中小學校掛牌督導的性質、責任督學的選聘配備、職責任務、工作要求、培訓與考核以及工作條件保障和督導結果運用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
問:《辦法》對掛牌督導是如何界定的?
答:掛牌督導是指縣(市、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部門區域內每一所中小學校設置責任督學,對學校進行經常性督導。根據區域內中小學校布局和在校生規模等情況,按1人負責5所左右學校的標準配備責任督學,兼顧小學、初中和高中各個學段(含直屬學校)。縣級教育督導部門應按統一規格制作標牌,標明責任督學的姓名、照片、聯系方式和督導事項,在校門顯著位置予以公布。
問:《辦法》對責任督學的職責、任務和要求做了哪些規定?
答:一是明確了責任督學的基本職責和任務。責任督學有五項基本職責:對學校依法依規辦學進行監督;對學校管理和教育教學進行指導;受理、核實相關舉報和投訴;發現問題并督促學校整改;向教育督導部門報告情況,并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同時規定,責任督學有權對學校管理、招生收費、課程開設、教育教學、教師師德、學生學習和課業負擔及學校安全衛生、校風、教風、學風等情況進行督導。
二是明確了責任督學的工作要求。責任督學對每所學校實施經常性督導每月不得少于1次。進校督導應出示督學證。進行經常性督導可采取隨機聽課、查閱資料、列席會議、座談走訪、問卷調查、校園巡視等方式。督導結束后,要填寫督導記錄,將督導結果當場向學校反饋,并及時向教育督導部門提交報告。發現危及師生安全的重大隱患,責任督學應及時督促學校和相關部門處理。對各種突發事件或重大事故,責任督學應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及時了解并上報有關情況。同時要求,責任督學要依法督導,客觀公正,廉潔自律。實行回避制度和定期交流制度。
問:《辦法》對責任督學的聘任和考核做了哪些規定?
答:《教育督導條例》第七條規定了督學應具備的6個條件包括政治素質,政策水平,道德品行,基本學歷,業務能力,身體條件等主要方面。《辦法》規定責任督學也應符合這些基本條件,并由教育督導部門聘任,頒發督學證。責任督學主要從在職和退休的校長、教師、教研人員和行政人員中遴選,專兼結合。《辦法》還規定教育督導部門要對責任督學履行職責、開展工作和完成任務情況進行考核。并對責任督學考核結果做出了續聘和獎懲規定。
問:《辦法》對有關部門和學校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為保證責任督學順利有效開展工作,《辦法》要求各地要為責任督學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專項經費。要開展督學培訓,提高督學的能力和水平。教育督導部門要定期聽取責任督學工作匯報,重視督導結果和責任督學建議,將其作為對學校綜合評價、主要負責人考評問責的重要依據。在學校評優評先、干部任免、教師考核方面,要充分聽取責任督學的意見。
為保證經常性督導工作的順利實施,《辦法》明確要求,學校必須接受責任督學的監督和指導,按要求提供情況,并進行整改。對不按要求接受督導和整改的,要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改正。
現將《2013年全省教育督導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13年全省教育督導工作要點
2013年教育督導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十八人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教育督導條例》,堅持督政與督學、監督與指導、評價與監測三并重,緊緊圍繞《云南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制定的目標任務,進——步轉變思想,加強教育督導機構隊伍建設,健全督導工作機制,開拓創新,扎實工作,注重實效。
一、進一步加強教育督導隊伍建設。積極推動各級政府組建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進一步加強教育督導機構和隊伍建設,根據督政、督學工作需要,適時開展相關工作業務培訓。印發《云南省政府督學聘任管理辦法》,在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會的領導下,完成省政府督學的換屆工作,組建教育督導評估專家隊伍,并適時召開全省教育督導工作暨省政府督學聘任大會。
二、繼續完善督導法制建設。根據《教育督導條例》的精神,結合教育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修訂完善《云南省教育督導規定》。
三、加強教育督導工作的經費保障。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教育督導條例》,推動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教育督導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建立健全教育督導激勵機制,積極爭取各級財政設立教育督導獎勵專項經費。
四、開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工作。印發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相關文件,建立云南省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制度,指導各地開展好各項評估工作,督促各地切實重視并加強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確保相關縣如期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目標。
五、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估制度。對昆明、楚雄、文山三個州市政府履行教育職責進行試點評價,改革試點州、縣繼續做好試點的各項工作;按計劃開展好第二輪縣級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工作。認真總結經驗,積極推動建立健全具有云南特色的州、縣、鄉三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制度。
六、不斷完善學校督導評估制度。制定云南省現代教育示范學校認定管理辦法及普通高中學校、中等職業教育學校、特殊教育學校督導評估方案,修訂幼兒園督導評估方案。以建設一批現代教育示范學校為抓手,全面開展中等及以下學校督導評估。
七、全面開展督學責任區工作。制訂云南省督學責任區工作指南,加強對督學責任區工作的服務和指導。
八、開展質量監測工作。根據國家督導委員會的安排,配合國家基礎教育質量監測中心完成2013年質量監測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