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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求職面試入坐姿勢
1、坐姿包括坐姿和坐定的姿勢。如果面試官讓你坐下,你不用故意客套地說:“您先坐。”神態保持大方得體即可。入座時要輕而緩,不要發出任何嘈雜的聲音。 面試過程中,身體不要隨意扭動,雙手不應有多余的動作,雙腿不可反復抖動,這些都是缺乏教養和傲慢的表現。有些人因為緊張,無意識地用手摸頭發、耳朵、甚 至捂嘴說話,雖然你是無心的,但面試官可能會因此而認為你沒有用心交談,還會懷疑你話語的真實性。
2、不同性別,對于面試就座時的禮儀要求也不同。男性就座時,雙腳踏地,雙膝之間至少要有一拳的距離,個人簡歷 wdjl.net,雙手可分別放在左右膝蓋之上,若是面試穿著較正式的西裝,應解開上衣紐扣。
二、面試交談,距離禮儀
職場面試人員進入面試室,一坐下來就習慣地將椅子往前靠。由于這位面試官非常親切,面試者慢慢變得輕松起來,開始講述自己對這份工作的向往,說到激動的地方,就不由自主將身子探得更近了??粗d奮演說、唾沫橫飛的面試者,面試官似乎有些尷尬,而此時的面試者已經失禮了。
交談的目的是為了與別人溝通思想,要做到愉快地交談,除了要注意說話的內容外,還應注意與主考官保持一定的距離,這樣才能讓對方聽得清楚、明白。西歐一些 國家從衛生角度研究出,人說話時,可產生170左右個飛沫,可飄揚1米遠,最遠達 1.2米,咳嗽時能排出460左右個飛沫,最遠可噴出9米遠,就更別說打噴嚏會產生多少病菌了。也就是說,保持適當距離交談,也是對別人的禮貌。
面試交談時,無論是從衛生角度還是從文明禮貌角度來考慮,都應該與人保持一定的距離,這樣,有利于大家的身體健康,對雙方都是有利的。倘若交談時忽然想打噴嚏、清喉嚨,要轉過身“行事”,最好是取出手帕或餐巾紙捂住口,做過之后要表示歉意,以獲得面試官
三、禮貌起身,離開有禮
中秋佳節的臨近,一場久違的大雨趕跑了連日驕陽的傲氣,驅散了淤積人們心頭已久的燥熱。涼爽的風從四周裹著沁人心脾溫馨的空氣闖入我的腦海,浸入心田,讓我十分的舒暢。我身上活力四射的毛細孔也貪婪的張大自己的嘴巴盡情肆意的吮吸著。天際那飄舞滾動的云彩向四處隨意不停的擴散。遠處那沸騰的群山在朦朧的霧氣中如奔騰的萬馬揚起勝利的硝煙……我仿佛從滾動的云集里,看到了綠色長城的晃動。我又仿佛從奔騰的萬馬中,看到了凱旋歸來的人民共和國的衛士。
每逢佳節倍思親。中秋佳節的來臨,帶給我們是無窮的想念:我們想念自己的親人,我們想念自己的朋友;但我們更想念守衛著祖國的大好河山的人民共和國的英雄的衛士們。在這里,我想含著熱淚的對你們說:你們辛苦了,祖國人民感謝你們,祖國人民都十分的想念著你們。是你們颯爽的英姿撐起了祖國的一片藍天,是你們堅強的翅膀鑄就東方巨人的騰飛。是你們剛強的意志打敗了所有面對你們的‘敵人’……
從祖國碧波蕩漾的南海,到白雪飄飄一望無際的北國。從沃野千里遼闊的大草原,到荒無人煙戈壁的大沙漠。從煙霧寥寥的邊陲哨所,到連天接地的巍巍的屋脊,再從祖國的大江南北然后再到雄偉的長城的盡頭……一張張鮮活的面容,一個個矯健的身影,一樁樁感人的事跡,一幅幅動人的畫面……
洪水中,洶涌的洪水用最猛烈的浪濤覆蓋著你們挺拔的身軀,是你們用自己的生命譜寫著一首首青春的贊歌:你們感動人民。
冰災中,冰冷刺骨的寒風用刀口般的大嘴撕咬著你們的錚錚鐵骨,是你們用軍人的豪情釋放自己的青春魅力:你們感動祖國。
地震中,飄移的山峰和滾滾的泥石流像兇猛的敵人一樣對你們狠狠的撲過來,是你們用鋼鐵般的意志書寫無悔的青春年華:你們震撼世界……
還有什么能夠難得住你們對祖國的赤膽忠誠?還有什么能夠難得住你們對人民無限的熱愛?還有什么能夠擋得住你們青春靚麗的年華抒寫的不朽的篇章……
是的,你們偉岸的身軀像一座座挺立的山峰,屹立在東方不老的神奇的土地上。讓那些面對你們的敵人心驚膽戰,魂飛魄散。你們那矯健的身影又像一道道綠色的遮風避雨的屏障,筑起了人民對美好生活無限的向往。更像一個個閃動著跳動的美妙音符,時時刻刻的鼓勵和感動人民。是?。∪嗣裼心銈兛梢苑判?,人民有你們可以揚眉吐氣,人民有你們就可以挺起胸膛做人:因為,我們不再是東亞病夫。因為我們是已經騰飛的中國龍……祖國和人民感謝你們。
關鍵詞:擊球點;平拋運動
作者簡介:吳益飛(1980-),男,大學本科,中學一級.
題目一個排球場總長18m,設網高為2m,運動員站在離網3m的線上,正對網前跳起將球水平擊出,若擊球點的高度小于某一值,那么無論水平速度多大,球不是觸網就是出界,試求這個高度?(g取10m/s2).
解析
如圖1所示,設當運動員站在離網3m的線上正上方h高度時水平擊球,球恰好越過攔網并且落在對方的邊界線上.
從拋出點到球網的上邊界所用時間t1,則:
h-2=12gt21(1)
從拋出點到對方的邊界線上所用時間t2,則:
h=12gt22(2)
因為水平方向為勻速直線運動,排球從拋出點到邊界線的水平距離是12m,可以得出t2=4t1,由(1)和(2)式得:
h-2h=116
解得h=3215m此時對應的平拋初速度v0=1526m/s
通過以上分析找到了既恰好越網又剛好能打在對方的邊界線上的臨界擊球點的高度,即h=3215m,那么擊球點的高度低于這個值,為什么排球不是觸網就是出界呢?筆者用兩種方法進行分析,具體過程如下:
方法一:
在擊球點的高度h降低后,如果不增大擊球的水平速度v0,那么排球就一定會觸網,所以要使排球在擊球點位置降低后不觸網就必然要增大排球的水平初速度.
在增大了水平速度這一條件下,再來看豎直方向,平拋運動在豎直方向是勻加速直線運動,因為降低了擊球的高度,使得排球到達球網上邊界時的豎直分速度vy0變小,而從球網的上邊界到地面的豎直高度h并沒有改變,對這個過程的Q直方向可以列出:
h2=vy0t+12gt2
h2不變,vy0變小,得出排球從球網上邊界到對方邊界線所用時間變大,根據水平位移x=v0t,在v0和t都變大的情況下,水平位移x必然變大,即排球出界.
方法二:
設排球從擊球點到地面所用時間t1,從擊球點球網上邊界所用時間t2,如圖1所示得:
h=12gt21(1)
12=v0t1(2)
h-h2=12gt22(3)
3=v0t2(4)
由于擊球點到球網的水平距離與擊球點到對方邊界線地面的水平距離之比是4∶1,所以時間t1∶t2=4∶1,聯立(1)、(2)、(3)、(4)各式,解出h=1615h2
要讓排球不觸網的條件是:h2>2m,則排球擊球點的高度h>3215m.
若擊球點低于這個高度,同時想讓排球不觸網那就必須增大排球的初速度,接下來用vy-t圖象對豎直方向的運動進行分析:
設排球從擊球點到球網的上邊界所用時間為t1,從球網上邊界到對方地面出界線位置所用時間為t2,由于擊球點到球網上邊界的水平距離與從球網上邊界到對方地面出界線位置的水平距離之比為1∶3,因為平拋運動在水平方向是勻速直線運動,則排球通過這兩段過程所用時間之比恒為1∶3,即vy-t圖象中t1∶t2=1∶3.(如圖2所示)
由vy-t圖象可知排球在豎直方向上的運動:當擊球點的高度下降后,則排球從擊球點到球網上邊界的時間t1必然會減少,設減少量為t,因為水平方向上是勻速直線運動,所以這兩段過程所用時間之比不變,即從球網上邊界到對方的邊界線所用時間也會減少t.
由圖象可以看出,左邊的陰影部分面積代表擊球點下降的高度,這個過程當中的從球網上邊界到對方邊界線的過程排球向下運動的位移比原來下降的高度要減少,減少量為圖象中右邊的陰影部分面積,這就證明了當排球到達對方邊界線的正上方時,排球還在空中并沒有落地,所以得出,當把排球擊球點的高度降低后,加大了擊球時的水平速度,使得排球能越網但同時排球也一定越過了對方的邊界線.
小結:
1.抓住平拋運動的特點,即水平方向為勻速直線運動,豎直方向為自由落體運動.
關鍵詞:請求權;權利保護;權利體系;物權請求權;債權請求權
中圖分類號:DF51文獻標識碼:A
請求權概念被公認為德國學者溫德沙伊德的發現[1]。該概念在德國法上確立后,隨著德國民法的傳播,在受德國民法影響的大陸法系國家如日本、瑞士及我國等產生了重要影響。在日本法上,盡管沒有像《德國民法典》第194條的具體的定義性規定,但通說認為,請求權是指“對特定人請求一定行為(作為、不作為)的權利。是相對于支配權、形成權的概念”[2]。應該指出的是,雖然日本學者對于請求權與權利,特別是債權的關系,有各種的見解。但主張請求權與權利(債權)不同,請求權雖為債權的核心,但除債權(債權的請求權)外,尚有物權法上及身份法上的請求權,則是通說的見解[3]。我國的權威學者亦認為,德國法所創立的請求權理論,“是科學的,值得我們借鑒”[4]。請求權概念在學者的著述中更被廣泛使用,幾乎被認為是一個無需多加言說的基本概念。盡管近來有作者對請求權提出質疑,認為其并非一個嚴謹的法學概念,為我們對此問題的研究提供了一種新的思路。但在筆者看來,此說沒有抓住問題的實質對請求權質疑的論述,可參閱徐曉峰:《請求權概念批判》(載《月旦民商法研究》(4),清華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筆者將另文專門討論,在此不贅。[ZW)],請求權不僅具有合理性,而且其本身構造了嚴密的體系。本文試圖對請求權體系進行探究,并由此說明物權請求權在請求權體系中的合理性存在。
一、請求權概念的意義
目前通行的民法教科書及有關著作雖就請求權問題給出了簡短的解釋,但并未對請求權之合理性及其體系進行分析,以至于引起諸多的理論分歧和困惑[5]。因此,必須在理論上厘清請求權存在的合理性及其基本的理論體系,否則,困惑將會經久不絕。請求權的合理性,依筆者見解,根本上在于權利實現和權利保護的客觀需要。對此,我們可以從如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
首先,請求權概念是大陸法系法律發展中私權與訴訟分離的必然結果。不可否認,羅馬市民法因其過分的注重程序和形式而在相當程度上具有形式主義的僵硬性,乃至有學者稱“形式為自由的天堂”[6]。這在早期羅馬市民法中是不難理解的。因為彼時,隨著國家力量的增強,執政官開始干預私人之間的糾紛解決,對于各行其是的“私力救濟”實施限制,但其時私權體系并不發達,因此不得不以訴訟的方式實現權利享有者的權利[7]。這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謂羅馬法通過訴訟來發現和體現權利,先有訴訟而后方有權利等基本認識(其實羅馬法雖然以權利建構其體系,但其并沒有“權利”這一概念――學者認為,權利的概念乃文藝復興的結果,是和羅馬法沒有關系的眾多西方學者的知識“考古”也證實,雖然古代學者們的著述所探討的“正義”或“正當”已經接近權利的實質,但是并沒有權利的概念,或與現代法中“權利”等值或相當的詞語。羅馬法中也沒有確定的、單獨的權利概念和權利分類,盡管羅馬人以法律支持所謂正當的事情,從而將權利在觀念和技術上得到體現(參見:張文顯法哲學范疇研究:修訂版[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282―283)。而權利作為私法的核心概念提出則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事情[8])。而且這與當時的簡單交易關系之經濟發展水平也是相符的。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如果交易和當事人之間權利的實現每每都要以訴訟的方式才能進行,那簡直是不可想象的。因此,將訴訟中的實體權利與程序分離勢必不可避免。在法國傳統理論中,雖然沒有明確的請求權概念,但“學者往往把實體權利與訴權等同看待,訴權被看作是處于動態的實體權利”,《法國民法典》也就此將訴權作了具體的劃分[9]。而在注重概念與體系化的德國,則開始了對日益實體化的訴權進行分離。經由薩維尼的“私權訴權說”并對羅馬法actio進行分析,認為權利受到侵害應受到實體法保護,到溫德沙伊德認為不僅在權利受到侵害,而且實體權利本身即應有其獨立的請求權,請求權不僅可以通過法庭的訴訟并且在訴訟之外也可以主張,至此終于確立了實體法上的請求權的概念。
當然,我們也不否認,由于國家強力的介入,“在私法領域,訴訟是提供給公民借以要求國家維護自己遭受漠視的權利的手段”[10],因此,訴訟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事人相互之間以及當事人與國家之間的三方關系。但能否就此得出請求權乃當事人的“司法要求權”抑或請求權乃程序上的權利呢?如果就訴訟程序的啟動而言,我們得出這個結論并無不妥。然而,我們觀察羅馬法上的訴權,如果僅停留在程序或我們今天所謂訴訟法意義上理解訴權,則實在是誤會了羅馬法上訴權所應有的意義。盡管羅馬法上訴權具有極為重要的程序意義,但是“從大陸法的歷史淵源看,羅馬法更加強調的是實體權利,而不是訴訟形式”,“即使是古典羅馬法時代的法學家,他們研究訴訟問題是指在什么情況下導致訴訟,而不是指訴訟程序本身”[11]。也就是說,無論我們如何觀察,都不能忘記羅馬法實體法和程序法、實體權利和訴訟還未分離的客觀事實。一味地從程序意義上理解羅馬法的訴訟,是不符合歷史事實的,我們在“數典”時顯然不該“忘史”。換言之,請求權乃是一種實體上要求他人為或不為某種行為之權利。如果請求權的產生是必然的,那么其存在就有了充分的(合理性)基礎。但問題是,這一概念的價值或其合理存在的必要性在哪里呢?
其次,請求權概念的“發現”,其價值在于拓展了權利的功能,為權利實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正如學者所言,若非請求權概念的創建,人們真不知于訴權之外,尚有私人間請求關系,“迨經溫氏始予辨明,而認于訴權(公權)外,尚有請求權(私權)之存在”,“惟請求權系由基礎權利(如物權、債權等)而發生,必先有基礎權利之存在,而后始有請求權之可言”。“在原則上債權之請求權系于債權成立時,當然隨之發生,其余之請求權,則多于其基礎權利受侵害時,始告發生”[12]。此為法學上之一大貢獻[13]。在請求權產生以前,權利的功能未能充分展現,為限制私利救濟之弊端,訴訟成為權利實現和權利救濟的“常規手段”,然而,由訴訟本身的程序性可知其成本與難度之大,使權利的實現與保障徒生煩惱,形成諸多困難。
即便在當今社會,為實效計,當事人之間的糾紛也不是都訴諸法院,在大多數情況下人們往往只是在“私了”不成時,才不得已走訴訟之路。[ZW)]而請求權的“發現”,使權利人之于義務人為請求乃權利本身所具備的基本功能[14],因而,權利實現不僅靠著義務人的“自覺”行為,而且權利人可以憑借請求權行使權利,既可以在訴訟之外直接請求,也可以依訴訟的強制力量通過公權手段予以請求,因而使權利的“法律之力”實實在在地得以彰顯。這不僅使權利本身的功能得以強化,而且為權利實現提供了有效途徑,也從而使權利具有了自我實現與自我保障的功能,構筑了對公權侵入私人社會的防御體系。具體來說,在債的關系中,若債務人不及時履行義務,債權人可依請求權而直接對債務人為請求以實現其權利;而對物權和其他絕對權則在其受到侵(妨)害或有受侵(妨)害之虞時,權利人也得以請求權而對侵(妨)害人為請求,從而保障權利的完滿與不受損害。一言以蔽之,請求權的產生和存在,保障了權利的行使和義務的履行,為權利的實現和權利人利益的維護提供了可資利用的制度工具和技術手段。
這種因請求權所提供的權利保障機制,還強化了民法私權自治的理念,因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其成為了私權自治的工具。因為請求權理論的發現不僅豐富了權利的行使手段,而且為當事人提供了在權利競合時的選擇自由,大大增強了權利人實現和保護其權利之行為的可選擇性。因之,使作為“經濟人”的權利人可以依據自己的利益與各種制約條件,作出于自己有利的選擇,從而使私權自治具有了充分的實現條件和更加廣泛的現實空間。
第三,請求權理論為法學研究之條理的清晰化并為法律(立法)體系化提供了重要的分析工具。“合理化要求以及法律倫理的要求為法律學利用體系化思維將法律規范體系化的發生背景,蓋以可以理解的方式將公平正義實現到人間”,“惟不論如何,人類力求將公平正義(法律倫理的要求)以可靠而且可以理解的方法(合理化的要求)實現在人間的努力,以促使法律采用體系思維向體系化的方向運動”[15]。尤其在大陸法系的制定法之傳統背景下,體系化更是法律發展的重要目標,也是法學研究的重要方法。因為體系化使得法典所包括的法律規范不再雜亂無章,而是井井有條,使人們可以遵循一定的條理而循序漸進地認識和了解法律[16],并且因體系化而形成的規范整合效果,又促成統一(einheitlich)而且貫徹(folgerichtig)的法秩序(Rechtsordung)的形成與維持[15]406-407。所以,在一定意義上,我們可以毫不夸張地說,法律的體系以及體系化幾乎成了人們“永不破滅的夢想”。而在體系化的過程中,(抽象)概念的作用是絕對不能被忽視的,拉倫茨將其譽為(外在)體系的基石[17]。請求權概念的發現在權利體系及體系化問題上正是起到了這樣的基石作用。正如王澤鑒教授所言,請求權“在權利體系中居于樞紐的地位,因為任何權利,無論是相對權或絕對權,為發揮其功能,或恢復不受侵害的圓滿狀態,均須藉助于請求權的行使”。請求權系由基礎權利而發生。以其所發生的基礎的不同,可分為債權請求權、物上請求權、人格權上的請求權及身份權上的請求權等。由是可知,請求權乃權利的表現,而非與權利同屬一物。此點于債權及其請求權最須明辨。債權上的請求權原則上于債權成立時,當然隨之存在。其他請求權則多于第三人侵害時,始告發生。如甲有某畫被乙所盜,甲對乙有所有權返還請求權。物上請求權的功能旨在輔助所有權,以恢復其被侵害前的狀態[13]92-93。顯然,若非請求權的概念,物權、債權不可能如此這般的被統一起來而完成立法上的“公因式提取”,從而規定于《德國民法典》之第194條。申言之,絕對權與相對權的劃分,完成了權利的類別區分,而請求權又將其聯系在一起,從而使民法的體系化得以實現。而且,從這樣的體系化出發,又對民法的體系化運用奠定了基礎。如根據請求權的理念,確定各項請求權是否可以并用,以及是否有優先順序,可以為法官準確適用法律提供理論基礎[18]。而且,這種體系化也被運用于法學研究之中作為一個基本的分析工具,如我們在分析具體的請求權時往往是以一般請求權為前提,分析一般請求權時復以具體的請求權為基礎,二者相互迎合,使法律制度之間得以有邏輯地貫穿與協調。
當然,請求權的發現也表明其似乎并不是抽象而成的,而是“創造”出來的。于是,有學者敏銳地指出,現有理論對請求權的分類其實并未嚴格遵守邏輯規則。因為就實體權利的分類而言,在財產權與人身權分類的基礎上,物權、債權、知識產權與人格權、身份權等應為同一位階;由此位階的權利派生出來的權利(包括各種請求權)應為下一位階。但當以物權、知識產權與人格權、身份權為支配權,而以債權為請求權作為其性質分類時,我們就會發現,由物權、知識產權與人格權、身份權而生的請求權與作為債權內容之請求權顯然不能對應,換言之,物權請求權等根本“無資格與債權‘分庭抗禮’”[19]。應該承認,學者所持觀點并非沒有道理。如果就按照現有教科書的表達理路,我們的確會發現這里面存在著邏輯上的“矛盾”。于是,我們不得不問,難道素重體系化與抽象化的德國法,以及向以邏輯與抽象思維見長的德國學者就沒有對此予以考究?抑或因為其他什么原因而使他們忽視了這里的邏輯關系?對此我們應予認真對待,盡管學者申稱其指出這里的矛盾,“無意試圖否定民法理論上有關請求權基礎及其體系研究所存在的重大價值”[19]。
的確,在《德國民法典》中規定的請求權概念與其在第241條規定的債權債務關系的內容具有一致性,尤其是該條第一款第二句規定“給付也可以是不作為”,“因此我們可以得出,‘債權’,即債權人請求給付的權利,不是別的,而是一個‘請求權’”[20]。也就是說,請求權與債權在法律文本的規定上并無不同,只是因請求權是總論的規定,因此,看上去更具一般性。但是,學者指出,請求權與債權還是有所不同的,如馮?圖爾等就把和請求給付的權利相聯系的附屬的權能,比如,抵消權能,歸屬于債權的內容,但不屬于請求權的內容[20]322。如果我們順著該“非主流”的思路思考,又會得出怎樣的結論呢?當然會認為,債權與請求權非為同一概念,盡管二者的實現形式相同,甚至在《德國民法典》所規定之內容上并無二致。如果我們注意到溫德沙伊德提出請求權概念時已經意識到,因物權受到侵害所產生的請求權與債權請求權之間以及因契約所生的作為的請求權與因違約所生之請求權之間的差異的話,我們會看到,在溫德沙伊德的觀念里,因物權被侵害所產生的請求權(即被我們稱之為物權請求權的請求權)與債權是不同的,只有對“眾人”的不作為請求權才是與債權的請求權對應的,只是后來學者關于支配權概念的提出,才使溫德沙伊德關于物權的不作為的“消極的請求權”變得沒有意義而“隱退”了。其實就是在債權領域,即使按照學界通論,債權作為請求權其真正的“請求”權能也非時時均直接顯現的,用某些作者的話語表達其僅僅是“應然的請求權”,“呈現出一種靜態,體現著某種利益,它與所有的權利一樣標志著人們對某種事物的尊重和認可,是與權利理論中的第一性權利相對應的”。債權關系的權利主體,可以接受義務人的義務履行的結果,只有在義務人不履行義務時,其才以“給付請求力”和“保護請求力”的角色出現,通常其不過是一個“隱而不現”的角色罷了。換言之,如果契約未被違反(侵害)或者無被違反之虞時,請求是不必要的,因此,“在未被違反的契約中,請求權僅僅是一種應然的,存在于人們的觀念中,只是規范著一種秩序,讓權利人知道他能夠做什么,義務人應當做什么而已”。所以學者才認為,在債權領域,請求權是一個多余的概念[21]。如果我們這樣理解還算符合邏輯的話,那么,物權與債權對應,作為“實然”的請求權的物權請求權就當然與債權違反時債權人得享有之請求權對應,并以此構成請求權的基本邏輯對應關系,并以此為基礎構成請求權的基本體系。
當然,這里還有一個問題是,我們為什么在談到債權的請求權時,不是稱“債權被違反的請求權”而直接稱債權為請求權呢?這完全是因為“債之關系的發展性”使債權轉化而成為“請求權”。因“債之關系為一種有生命的、有機的存在,可以隨其發展階段產生出各種請求權、抗辯權、形成權等”[22]。在債的關系中既有債權,也有因債的不被履行而產生的請求權。再則,因債的不履行之請求在內容上與債之內容有其“同一性”,或者說是其內容的延續,因此難免形成債權即請求權之觀念。所謂同一性,是指“由于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系轉換的損害賠償之債,通常認為它與原來的債權或履行請求權具有同一性”,雖債權之“本來給付請求權”應謂之債權的內容或者效力,在概念上是與債權相區別的,但因基于債權可得請求的內容與損害賠償之給付在內容上為同一,故其并不異其請求權之旨趣。[參見:韓世遠違約損害賠償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第10頁及以下。其實,這里所謂“原來的債權或履行請求權”,按照我們上文的理路,更符合“應然的請求權”的含義。]換言之,債權之得由債務人所為之給付、損害之賠償與債權被違反時得由債權人之請求,幾為同一內容。這樣一來,我們可以認為,稱債權請求權與物權等絕對權的請求權之對應,不過是由于“同一性”理論使得我們在敘說時省去了“債權被違背”這一中間環節而已。當然,相對于物權人得支配其物而實現其權利內容相比較,而債權得依賴債務人的履行或配合才能實現其權利內容,在這個意義上說債權是請求權,也是可以理解的。但作為現實的可以直接向相對人提出的請求權必須是在債務人不履行其義務時才有實際的法律意義。因此,作為債權的請求權是由債權受到妨害之轉化而來的請求權。
如此這般,持“所謂‘債權請求權’實際上被斷定為與債權相聯系(或者基于債權而產生)的一種權利而非債權本身(債權的基本權能),卻無論如何令人難以接受”[19]觀點的學者,似乎可以釋然了。換言之,債權作為請求權,在債務人以為義務之履行時,不過是一種應然之狀態而已,這同物權人要求人們得尊重其權利的“消極請求權”并無二致。再者,按照這樣的思維進路我們不僅可以理解請求權體系,而且對于理解請求權在性質上到底是救濟權抑或什么別的權利似乎都不那么困難了。至此,我們似乎可以認為,盡管請求權概念可能是被“創造”而非“抽象”出來的,我們依然可以說,以各種具體請求權為基礎的請求權體系是符合德國民法一貫的體系化規則的。似乎正是這種創造,滿足了抽象的體系要求,而且,這種體系化不論對于法制的建構抑或法律的適用,或者是作為法學(或法律)研究之方法都是有益的。
退一步講,邏輯規則在這里就真的那么重要嗎?換句話說,如果我們在邏輯規則上不能將請求權與法典體系平滑的銜接,是否就意味著請求權存在為多余呢?在筆者看來,這里有一個重要的觀念問題。如果我們說權利意味著一種形而上的隱喻,邏輯則不過是一種技術上的構造而已,大陸法系國家上為什么將訴訟轉化為權利而提出(或曰“發現”)請求權,其實隱含了權利概念中主體意志的彰顯問題。無論是格勞秀斯將權利看作是人所固有的、與生俱來的“道德品質”或“資格”,還是17、18世紀高揚的“天賦人權”旗幟下的“自然權利”,均與此不無聯系。換言之,所有權能體現所有者對其他人的意志的支配,債權為什么就不可以表達為對債務人(為或不為某種行為)的支配呢?正是在這個意義上,actio才被轉換為權利(請求權)。進而言之,即使請求權概念的發現真的有某種邏輯上的瑕疵,又有什么關系呢?
至此,本文認為,請求權作為一個權利概念,是能夠成立并且也是準確的,也是值得我們重視的。當然,準確理解民法之請求權概念,必須區分請求權與債權、請求權與其基礎權利之關系等問題,否則,很容易認為請求權造成了概念的“割裂”,而認定其導致法學理路之混亂。這些問題也正是導致學者對請求權認識不一致的主要因素,筆者將在后文論述。
二、請求權的性質與地位:對我國學者請求權理論之評析
由于法律繼受的原因,我國臺灣學者幾乎都是以德國法為參照來理解請求權的,認為請求權即請求他人為特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權利。但在具體認識上有所差別,如前文已涉及,有認為請求權與債權非為同一物,債權的本質乃受領債務人之給付,債權人得向債務人請求給付不過是受領權的附隨作用而已,債權與請求權在范圍上亦有所不同[23];亦有認為,請求權實際是權能(或曰權利的作用,或曰權利之表現)而非為權利者[24];也有認同請求權即為債權,是“要求債務人作為或不作為的權利”,其對象為債務人而非標的物,“因此即令債務人所應給付之內容是物,在債務人為交付(一定行為)之前,債權人對于該物仍然沒有直接的支配力”[25];而在請求權與訴權的關系問題上,大都認為,請求權與訴權不同,訴權為公權,而請求權則為私權[26],也有認為請求權得以訴訟主張之,故請求權與私法上的訴權,含義攸同,而與公法上之訴權也者,大異其趣[24]38。
上世紀80年代以降,祖國大陸法學研究發展與水平提高之迅速,可謂有目共睹。就具體問題如請求權理論之探究也呈繁榮之勢。然縱觀請求權研究之大勢,概以德國或日本法以及我國臺灣地區民法為藍本,從權利作用之角度對權利分類,認為請求權,即權利人的請求他人為特定行為(作為、不作為)之權利。多認為請求權是基于基礎權利而發生的權利,它可以是基于基礎權利的效力當然產生的,也可以是基于對基礎權利的救濟而發生的。請求權包括:物上請求權,債權請求權,知識產權請求權,繼承權恢復請求權,人身權請求權等。當然,在債權是否等同請求權之觀點差異明顯:有認為二者并非同一概念者;也有認為債權不限于請求權亦即請求權僅是債權之內容之一者;還有認為請求權不僅限于債權,亦即債權是請求權之一種者;再則認為請求權也即債權者。但這些不同觀點無一例外的均認定債權為典型請求權。當然,在具體文本之敘述中,不同學者之間有所差異。如有學者寫道“首要權能為要求他人為某種特定的給付的權利,稱為請求權。在請求權,對應義務是積極性的,義務人有積極協助的作為義務。所謂‘給付’,指特定行為,即已確定的某種作為或不作為而言?!綆У?,請求權不具有排他性,同一標的上可以成立兩個以上不相容的請求權?!瓊鶛嗍堑湫偷恼埱髾唷保?7]。還有的學者雖未就請求權作新的定義,但指出,應在繼受德國法上請求權的基礎上加以發展和變革,建立新的請求權體系,“新的請求權體系區分原權利的請求權與救濟權的請求權。屬于原權利的請求權是基于債權產生的請求權,即債權請求權。屬于救濟權的請求權基本有兩類:一類是基于違反債的責任而產生的救濟權的請求權,即債權的救濟請求權。另一類是基于侵權而產生的救濟權的請求權,即物權和人格權等絕對權的救濟請求權”。并認為,債權與請求權有本質的差別,“債權請求權是債權的表現;確切地說,債權請求權是實現債權的手段”。“債權是債權請求權的基礎權利”。并以此為據提出新的請求權體系之構想[4]。
近來又有研究請求權的新作出現,有研究者認為,從請求權產生來看,所謂請求權,實際上就是交易當事人把原來必須通過法院才能向對方提出的請求,直接向對方提出,這種請求的方式經法律認可后,即成為了一種權利。請求權概念的產生,一方面表明了實體權利與訴權的相對獨立,另一方面表明了基礎權利與請求權的相對獨立。也可以這么說,早期羅馬法中的訴權,自請求權概念產生之時,分裂為三種權利:一為實體權利中的基礎權利;一為實體權利中的請求權;一為純粹訴訟法意義上的訴權。在本質上,基礎權利是某種利益的體現,請求權則是法律上的力的體現,而純粹訴訟法上的訴權,則是一種公權,是請求國家啟動法律上的力來保護基礎權利所代表的利益的權利。因此,如果說民事權利的本質是利益與法力的結合,則請求權的本質就是法律上的力。有基礎權利,說明權利主體被允許享有某種利益;有請求權說明該利益已經被賦予法律上的力,可以強制實現;有訴權,則能夠請求國家啟動法律上的力,從而強制實現利益,使利益從應然狀態轉化制實然狀態[28]?!坝捎谡埱髾嗍窍硎芴囟ɡ娴姆缮系牧Γ虼苏埱髾啾仨氁栏接谝欢ǖ幕A權利而存在,所以請求權與其所依附的基礎權利又不同。其基礎權利可以獨立存在,而請求權則不能獨立存在,必須為了發揮基礎權利的功能或者使基礎權利恢復不受侵害的圓滿狀態而發生。因此,雖然請求權在權利體系中處于樞紐地位,學理在構造民事權利體系時,卻難以給請求權安排一個位置”[9]25。
又有作者對請求權在民法上的使用領域作了總結認為,其集中在民法基礎理論、債權、物權、權利競合等4個領域,而且使用極為混亂,因而提出應從應然和實然之不同角度來界定請求權[29]。
通過對國內請求權研究基本狀況的大致掃描,可見學界對請求權之關注。尤其是隨著民法典的制定工作的推動,可以設想學者們還會有新論出現也未可知。猶如有學者指出的,“民法之博大精深,似乎常常表現為不同的學者對同一事物存在數種乃至數十種不同的‘主義’或者‘說’(如關于權利的本質、關于法人的本質等等),而人們對于這些被認為相互對立的學說所進行的經久不衰的研究(或贊成,或反對,或折衷,或者再行提出新的‘主義’)成為民法理論研究最富有科學氣息的表征之一”[30]。對請求權問題的討論似乎也呈現這種“壯觀”的態勢。筆者認為,雖然學術研究有時不免“清談”,但從學術之發展計,只要是言之成理的觀點,就應該有“有此一說”存在的理由,當然,如果我們是基于對實際社會生活之關懷而非為研究而研究式的做“碼字工程”的話,我們是可以在已有成果的基礎上形成某些共識的。而這種共識如果又有某種知識性貢獻的話,也許對立法及法治建設乃至社會、人民之生活也會有實質性意義的。謝懷先生曾言,民事權利體系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在民法研究中值得一再地反復的去討論、研究[31]。對于請求權來說,似乎更值得反復琢磨、體認,以求使其盡可能“善其事”。基于此,筆者試著對于上述看法作學術上的梳理與解讀,期能作出自己的評析與學術整合,并盡可能為請求權概念之合理化與科學化提供某種思維之進路,即使僅為引玉之磚,大體也是有所裨益的。
在我們進行具體之評析前,必須確定我們之為評析的基點。首先,我們應明確我們所為評析的具體語境,如果離開了一定的話語背景,無異于自說自話。如此以觀,我們認為,就現有知識背景而言,我們不能離開大陸法――確切地說應為德國法談論請求權,盡管我們對德國法的理解上不無分歧。其次,我們對既有觀點進行評析的目標是實現請求權概念的自恰與合理化。因為離開這一目標的“為批判而批判”的評析,勢必導致評析缺乏必要的約束條件而變得漫無邊際,這也是沒有多大意義的。再次,我們對請求權進行分析在思路上,必須堅持邏輯的一貫,至少在論者看來應嚴守形式邏輯同一律,當然,我們不能排除(甚至有時必須)在邏輯規則前提下的利益衡量。
就現有理論觀點而言,論者著筆有詳略之不同,有的論說較詳,更多的則是一言以蔽之,而并未展開進行論證,亦有的像是在人云亦云,盡管他們都從一定層面揭示了請求權的意義。這種狀況,一方面為我們的評析論證提供了空間,另一方面也帶來了材料上的不足。因此,我們只能在現有觀點下,做盡可能周到的分析與整合。
可以確認的是,無論我國臺灣抑或大陸民法學界對于請求權概念的基本界定上趨于一致,而且無一例外的認為,債權是(屬于)典型的請求權。對于這些已有共識,筆者認為已經是我們探討問題的前提。我們所需辨明的是那些還實際存在的差異。至于有些似乎是“新論”,在筆者看來其實更像比照權利概念所作的文字上的組合,沒有給我們帶來更多新的信息,似無太大必要予以辯駁。準此以言,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請求權與債權是否為同一概念?
第二,請求權既然是由基礎權利產生的,那么,請求權與這些基礎權利之間是什么關系?換言之,請求權是否為一種獨立的權利?
第三,與前一問題相關,請求權在實體權利體系中是否為救濟性權利?應如何進行請求權的類別劃分與體系之構造才盡可能做到合理化?
如果我們能夠對前述問題予以合理解答,那么,對請求權的認識就變得容易多了。下面筆者試就此予以整合與論述。
從權利分類的角度,債權是(屬于)請求權,這似乎已成為一種理論共識。正如上文德國學者對請求權與債權關系的認識一樣,我國學界之主流的觀點大致贊同:債權與請求權之間不存在實質上的差異,只不過請求權是民法總則的規定,因此,比債權更具一般性。但是,這里不能忽略了可能被視為少數學者的觀點,即請求權與債權還是不一樣的,這是一個上位概念和下位概念的關系。如果我們真的以為二者之間沒有實質性的差異,那么,我們會懷疑當初溫德沙伊的“創造”出請求權概念的必要性。因此,盡管我們同意在債權領域請求權概念確實是多余的,但是由于請求權不僅僅在債權領域,而是在民法的其他領域同樣適用,
而且就如學者所作的論述,即便在債權領域,二者也并不完全相同。
這在我國臺灣和祖國大陸的學者的著作中均有論述(參見梅仲協民法要義[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8:37;王澤鑒民法總則[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92;史尚寬民法總論[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6-28;魏振瀛論請求權的性質與體系―未來我國民法典中的請求權[J].中外法學,2003(4))。[ZW)]也就是說,債權與請求權并非同一概念。那么,我們能否以此作進一步延伸,如個別前輩學者和一些當今的著名學者所作的闡述,認為在債權之給付請求、給付受領、保護請求與權利處分等若干權能中,給付受領才是債權的核心,并進而認為,債權的本質實際上應該是受領權呢?我認為這要依論者所持標準而論。如果單從請求權所包含的內容來說,確實不能夠這樣簡單理解。因為,一方面,作為特定之相對人之間的權利,債務人有給付之義務,也就同時表達了債權人所具有的受領權利之當然內容,何須再重復強調受領權呢?另一方面,既然我們已經確定請求權是一個上位的概念,那么,我們當然得認可作為下位概念的債之請求權是為抽象之一般請求權的基礎,也即我們不能否認債之請求權的存在――無論這種請求權是在何種條件下具備請求之現實性;而如果承認債權是(有)請求權,但又認為請求之不包含受領的內容或者不能受領(把受領獨立于請求,甚至視其為債權的一項主要內容),顯然是讓人無法接受的[9]38。但是,如果我們從債權實現的角度出發,并將其與物權以物權人得有支配權而實現對應來看,因債務人所負擔的給付義務,債權人當然得享有受領的權利,就此說債權的核心是受領權也未嘗不可。
對此李宜琛先生認為,“給付一語,實兼指債務人所為之給付行為,與債權人之受領給付結果二者而言,給付行為為債務人實行給付之行動;給付結果則為因債務人之給付行為而使債權目的實現之結果。二者原非同一之觀念。債權關系因給付結果發生,其目的達到后,始因履行而消滅。履行云者,給付結果發生,債權人受領給付結果之意也。而給付行為則未必發生給付結果,故履行與給付行為之意,殊異其趣”。而且,“給付結果不盡系因債務人之行為而發生者也。如民法上承認之第三人清償。……,雖則有給付行為,而欲期其給付結果之發生,則尚須更有其他制條件者,亦復不少”。所以“欲則認為債權之本質,是在給付受領權”。(李宜琛債務與責任[G]何勤華,李秀清民國法學論文精萃法律出版社,2004:195-196[ZW)]
當然,有人對現代法上債的意義再作更為細致的歷史考察后,認為基于不當得利、無因管理、侵權行為而產生的債與請求權是同一性質,或者說其本身就是請求權;而基于契約形成的債則與請求權不同,只有契約債權受阻后,方產生作為契約債權之救濟性質的請求權[9]38。這一觀點,頗具啟發性,但對此結論筆者并不能完全同意。就民法之本旨而言,即應使每一個具有平等人格之主體得其應得而實現利益平衡,并進而實現社會的和諧與安寧,這也是誠實信用之所以成為“帝王條款”的根本原因。因之,在不當得利、無因管理、侵權行為發生的場合,受損害者請求特定之受益者或侵權人為特定行為以彌補其利益上之損失,當無不可,此時基于法律規定所生之債權或確與請求權在內容上無異,但其實也只是在法律上賦予了受損害者與特定之受益者或侵權人之間的權利與負擔而已;即便如此,如若義務人自動地履行了義務,債權也即得以實現,此時請求權依然為“應然之請求權”而已;只有在義務人不履行其義務,也即是權利人的權利實現遇到障礙后,請求權才能得以“實然”的體現。然而,若說契約之債當事人之請求權得于契約受阻時方得產生,恐就難謂妥當了。試想,如果一個契約之債成就但債權人并無請求權,那么我們是否會承認,在債權到期(或被侵害)之前,債權人連提示或催促的權利也沒有?而只能待債權受到侵害(如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契約)時,債權人才可以從救濟的角度獲得請求權?這恐怕不是作者的本意。如果我們再進一步說,可能連學說、判例甚或立法均已確立的期前違約(預期違約)的理由也難謂充足了。其實,這里我們不妨承認,契約之債的請求權自契約成立時就已成立,按上文已論及之觀點,此時其請求權不過只是“應然的”(隱性的)存在,隱而不顯罷了,一旦債權受阻便“實然的”(顯性的)出現。
按照《德國民法典》第271條規定的給付時間可以間接得出結論,請求權實然的發生于清償期到來而債務人未為給付之時。(該條規定:(1)給付的時間既不確定,也不能由情況推知的,債權人可以立即請求給付,債務人可以立即履行給付。(2)時間已確定的,有異議時,必須認為債權人不得在這一時間前請求給付,但債務人可以先期履行給付。)請求權實然的發生的時刻也就是請求權能夠被主張的最早時刻。這也是德國司法實務所采的作法?;静牧峡蓞⒁姡旱聡摪钇胀ǚㄔ翰门屑旱?13卷[G]188-193。轉述自:陳衛佐譯注德國民法典:(第2版)[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66)[ZW)]這樣理解似乎更具有合理性,這不僅使債權人的提示與催促有了合理依據(盡管其并不具有太強的法律意義),也使潛在可能害及債權于期前(預期)違約時,債權人行使權利有了充足理由,依此也更能實現對契約之債的有力保障,而且能實現與傳統之債權請求權理論合理而平滑的銜接。
在此,筆者想附帶提及的是,在民法理論上本人傾向“保守”。在筆者看來,民法理論博大精深,稍有不慎可能導致理論上的混亂,(比如《民法通則》對民事行為與民事法律行為規定上的“創新”即其適例),因此,非有充足理由,筆者不敢輕言民法上的創新??傊?,即使債權的請求權也非自然與債權等同,只有在債權之實現遭遇不測時,請求權才真正體現為具有實際意義的“實然”的請求之權。
其實,對于請求權到底是什么的問題,之所以產生諸多的困惑,大多是因為學者在分析問題時的視角不同而產生的。這里也許我們經常有意無意地忽略了一個問題,即權利本身既是靜態的存在,同時也是動態的(實現)過程。而我們在分析問題時,要么只關注靜態權利之存在,忽略其實現的動態過程;要么只關注權利實現的動態過程,而忽略了作為權利本身的靜態存在。將二者如此割裂,難免導致認識上的顧此失彼。如果我們將二者相結合思考,也許會得出新的結論。換言之,當我們說某人具有某項權利時(比如以權利標的對權利分類為財產權、非財產權等即其適例),其實,我們是從靜態角度考察某人是否可得依法律之力享有某種利益(也即我們經常對權利含義的界定);而當我們說某人有權做什么或有權要求什么時(比如以權利之作用對權利分類為支配權、請求權、形成權等即其適例),我們往往是從動態角度說某人可得采取何種方式實現其法律(靜態)權利。因此,在這里我們確乎可以借鑒日本學者北川善太郎先生對權利劃分時所謂實質權利與技術權利的思路:即將靜態的借以確定實質生活利益內容的權利稱為實質權利(物權、債權、繼承權等即其適例),而將作為法律關系變動原因等具有技術性手段的權利稱為技術權利(形成權、抗辯權、請求權等即其適例)
(參見:梁慧星民法總論[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85)另有作者將“權利概念區別成三個層次,即最上位的原理性概念;在該原理之下得到承認的具體權利概念;為保護具體權利而發揮實現其內容這一功能的手段性權利概念”。(谷口安平程序的正義與訴訟:增補本[M].王亞新,劉榮軍譯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182-183)。還有作者以“權利所欲實現的利益的不同和具體體現此種利益的權利客體的不同”,將民事權利劃分為所謂基本權利和非基本權利,認為基本權利應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人身權又分為人格權和身份權,財產權又分為對人權和對物權,對物權根據其調整對象的不同又可分為物權、準物權和知識產權。除此之外的民事權利的類型劃分,只是對基本權利不同角度的考察(曹志國請求權的本質之探析――兼論物上請求權的性質[J].法律科學,2005)。這種思考方法似乎與北川教授的方法頗為類似。此外,這里要著重指出的是,謝懷先生曾經就權利體系作研究,他將民事權利分為:人格權、親屬權、財產權、知識產權和社員權,其實也是從實質權利或基本(礎)權利角度所作的分類。(謝懷論民事權利體系[J].法學研究,1996(2).而江平教授的觀點也許更值關注,先生認為,民事權利可以有一個橫剖面和縱剖面。把民事權利分為人身權和財產權,財產權在分為物權、債權等,可以稱為橫剖面。把民事權利分為支配權、請求權、形成權、抗辯權,可以稱為縱剖面。(申衛星期待權基本理論研究[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江平《序》),情況也許會變得相對簡單。
如果我們循著這樣的思路,那么,我們可以認為,作為財產權的債權,實際上是一種實質權利的對人權,它與作為技術權利的請求權之間作為不同類型的權利當然是相區別的;與此同時,作為技術權利的請求權是為債權的實現服務的,二者具有其內在的聯系。并且,不僅債權可得有請求權,而且物權、人身權等均可有其請求權。這樣,我們不僅就使債權可表現為請求權,但同時其也可得有其他權能等問題變得可以理解了,而且使物權的請求權等也可順理成章的存在,并由此使作為民法典之總論規定的一般請求權有了合理的抽象基礎。整個民法的請求權體系也可得以符合邏輯地存在。
基于此,我們似乎可澄清前文提及探討請求權之三個問題:
首先,請求權與債權是基于不同角度對民事權利的類別劃分。雖然債權在其實現和獲得救濟的動態過程中,可表現為請求權,此時我們可以說債權是(或屬于)請求權,尤其是因不當得利、無因管理和侵權行為而發生的債權,因其債權人可得(實然的)直接向債務人為請求,故其本身就表現為請求權。在契約之債中,當事人在債權成就之時就具有(隱性的)請求權,但其得為請求須得在約定之條件成就或期限屆至時債務人未為給付時,也即在債權受阻時請求權方(顯在的)發生。在前者,債權就是請求權;于后者,債權與請求權非為完全等同之概念。
其次,由前述之相同理路也可得知,請求權作為技術性權利,若非有實體權利之實現或救濟之需,其當然沒有(實然或顯在)存續之理由,因而也可認為,實質性權利也是請求權得以生長的基礎權利。請求權與其實質性基礎權利之關系,體現為實體權利決定著請求權之存續,而請求權也對實現和救濟實質性權利發生著作用。因此,請求權在法律技術上是一種獨立的權利,但在其作用發揮時得依附于一定的實質權利。亦即,我們雖可以一般的談論請求權,但在具體行使請求權時,卻必須以一定的實質性權利為基礎。換言之,基于基礎權利是人格權、身份權、物權、債權抑或知識產權,當然得有與此相應的請求權。當然,有學者認為,請求權的此種類型劃分有其自身的缺陷,應予重新分類為:防御請求權、保全請求權和補救請求權[32]。筆者認為,這種類型化與前述請求權的分類,只是視角與標準的不同,與基于基礎權利所派生之請求權類別劃分并無本質的對立,只不過其更加注重于請求權本身所體現的功能罷了。
第三,由于前述因不當得利、無因管理和侵權行為而導致的債的關系中,請求權得直接主張,是對債權人所受損害之利益的返還或彌補,其直接體現為救濟權;而在契約之債中,如果從債受阻而致請求權之“顯在”地發生而言,可認其有救濟性,但此時之債權存在與物權等支配性的差異,亦可認其為債之本身作用的發揮,是為實現債之本身的請求權,因此說其為實質性債權之本權請求權也未嘗不可。
現有觀點對請求權的類別劃分與體系之構造有其合理性,但是由于在債權與請求權關系問題上基于標準的不統一或視角的不同而糾纏不清,因此帶來理解上的困難。至于前述如楊立新先生的所謂本權請求權與次生請求權之說,其實也未將請求權與“本權”區分清楚,同樣有產生體系上的混亂之虞。因此,對既有之請求權觀點,當然得予以整合。
此外,請求權與訴權,以及訴訟上的請求權,在實體權利與訴訟權利已然分離的場合,應該是比較清晰的,加之其并非本文主旨,故不再作詳細論證。
基于如上之基本分析進路,筆者認為,權利以及請求權的基本體系可得為如下之區分與整理:
1在民事實體權利之第一層面:人身權、財產權。
2在民事實體權利之第二層面:
(1)可將人身權分為:人格權與身份權。
(2)可將財產權分為:物權(對物權)、債權(對人權)。
3在民事實體權利之第三層面:
(1)在物權等“絕對權”形態,因其為對物權(僅以物權為例),權利人可得依其意思直接支配其標的物,因此又稱為支配權,此時雖有溫德沙伊德所謂“對萬人之請求權”,或如赫克(Heck)所解釋的實現物權的權利[33],也即我國學者所謂“消極請求權”[32],但在承認排他的支配之效力情形,此請求并無實際的法律意義,自然也就“隱退”了;又因其義務主體之不確定,故體現為絕對權。我們在以往的理解中,總是把支配性作為物權的核心內容。其實,某個權利之被稱為物權,關鍵在于其物權性的確定,也就是說,只有在滿足下述要件的前提下,一個權利才能被稱為“對物權”。學者認為,物權性應包含三方面的要件,即權利對象、權利內容、權利范圍。而這三者的得出是借助于對物訴訟這一源頭的間接決定作用,由此就結成了內在聯系:針對物提起的訴訟(Y)――勝訴人能將物拿回,實現了對物的支配(Z)――判決對物本身發生效力,則無論該物在任何第三人處都應被交回勝訴人,即對世性(D)。這種內在貫通的邏輯意味著,只要符合了Y、Z、D中的任何一個要件,也就具備了全部要件。因此,物權性可由在有體物上發生(Y)、支配性(Z)、對世性(D)中的任何一個要件予以體現[35]。因此,我們如果不說物權是支配權而稱其為絕對權,同樣揭示了物權的本質。
(2)在債權之“相對權”形態,與消極的物權請求權對應的是債權人的應然或潛在的履行請求權。基于不當得利、無因管理、侵權行為而產生的債雖在其成立時請求權即告產生,而基于契約形成的債之請求權,則只有契約債權受阻后,方產生作為契約債權之救濟性質的(次生的)請求權似有不同。這樣一般的解釋是不存在多大問題的。但細究之下,我們發現,即便如此,在前者,如若義務人自動地履行了義務,債權也即得以實現,此時請求權依然為“應然之請求權”而已;只有在義務人不履行其義務,也即是權利人的權利實現遇到障礙后,請求權才得以“實然”的體現;在后者,契約之債的請求權自契約成立時就已成立,此時其請求權也不過只是“應然的”(隱性的)存在,一旦債權受阻就“實然的”(顯性的)出現。由此觀之,兩種情形并無本質區別。因此,債權的請求權也非自然與債權等同,只有在債權之實現遭遇不測時,請求權才真正體現為具有實際意義的“實然”的請求之權。因其在確定之時,義務主體既為確定,故又名曰相對權。
4在民事實體權利之第四層面:
(1)在物權等絕對權,因權利受到侵害時得產生之(次生的)請求權――如物權請求權等;
(2)在債權之相對權,因權利人權利實現受阻而得產生(次生的)請求權――債權請求權。
上述分析,可用圖示如下:
通過如上分析,我們可以認為,物權請求權與債權請求權,均為同一層面之相對權。因此,也可以說,物權請求權是基于物權產生的請求權,債權請求權乃基于債權受阻產生的請求權,換言之,請求權者是基于其基礎(本)權利所生之權利。進言之,在請求權的話語體系中,物權請求權是可以作為一種獨立的請求權符合邏輯的存在的權利。至于說債權請求權得獨立存在,可以獨立進入交易機制而單獨讓與,而物權之請求權是一種附屬性請求權,不能轉讓,不是獨立的權利[36]。實際上不過是將債權請求權與債權視為同一概念,但對物權請求權卻又將其與物權區分所致。顯然在概念使用上與我們所論是有所差別的。
順便提及,我們反復提到也為不少學者論及的債權是否為請求權的問題,不僅僅是一種文字游戲。尤其在理論上厘清概念之邏輯以及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時非常有用。盡管其在實務中并不會有什么疑義――或許這就是“生活之樹常青”的現實表現吧?――但是如果我們在理論上不能厘清各種現實社會關系,理論的指導意義就會大打折扣。對于請求權來說,我們必須明白,即便履行期屆至而期限尚未完全經過之債,債權人固然可以請求,但因債務人可抗辯,此時的請求也只是一種觀念上的“權利”,此時如若債務人是一個通情達理并有履行債務義務“自覺”的人當然是有益的,然而如若債務人是一個“蠻橫之徒”,此時之請求并無多少實際意義。換言之,只有履行期屆滿而債務人并未實際履行(或為給付),即我們所謂債權之遭遇不測時,債權人行使請求權要求債務人履行,才具有真正的法律意義。只要明白這一點,我們說債權是請求權也好,說債權請求權是基于債權的請求權也罷,都沒有什么不可以。由此,筆者認為,前人的結論也許是經過千萬次的深思熟慮而得出的,我們切不要以為自己比他們高明多少,更不要以為自己沒有想通的問題都是前人學術之不周,其實,也許恰是我們學術之不精。
三、結論
承上文所作之分析,我們可將請求權概念總結為如下幾個基本要點:
(一)請求權是在法律發展到一定水平,實體權利與訴訟權利分離后產生的一項新的實體權利類型,相對于羅馬法而言,“于法學上實為較新之觀念”[33]41。
(二)請求權是實體法上的請求權,是私人之間關系在法律上的反應,不同于訴訟上當事人向司法機關提出請求的訴訟權利,是私人之間可得于訴訟之外,也可通過訴訟主張的一種實體性權利;
(三)從權利類型劃分的角度而言,請求權不是基本類型的權利,而是基本權利實現的技術性手段,是從動態角度對權利作的觀察,是一種“手段性”概念。
(四)請求權不獨表現為權利之權能,也非單個或個別權利,而是一類權利;
(五)作為次生的物權請求權與(次生的)債權請求權在邏輯上是處于一個邏輯層面的以物權保護為使命的權利,并由此得以構建請求權的體系。換言之,作為絕對權的物權之請求權與作為相對權的債權之請求權等是民法總則意義之一般請求權概念得以建構的基礎。亦即,在請求權體系中,物權請求權之存在不僅符合請求權的體系構造,而且其本身也是不可或缺的獨立的請求權。
參考文獻:
[1]金可可論溫德沙伊德的請求權概念[J]比較法研究:2005(3)
[2]法律用語詞典[M]自由國民社,1996:205
[3]于保不二雄日本民法債權總論[M]莊勝榮,校訂臺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1998:5
[4] 魏振瀛論請求權的性質與體系――未來我國民法典中的請求權[J]中外法學,2003(4):85
[5] 張曉霞民法中請求權概念之辨析[J]法學家,2002(2):59-61
[6] Carbonner,Les obligations,P.182.轉引自:孫鵬合同法熱點問題研究[M]北京:群眾出版社,2001:4
[7]朱塞佩?格羅素羅馬法史[M]黃風,譯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4:121-122
[8] Larenz / Wolf,Allgemeiner Teil des Bürgerlichen Rechts,8.Aufl.,1997,S.270。轉引自:申衛星期待權基本理論研究[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1
[9] 段厚省民法請求權論[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12
[10]朱塞佩?格羅素羅馬法教科書[M]黃風,譯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2:85
[11] 錢弘道英美法講座[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4:188
[12] 鄭玉波民法總則[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67
[13] 王澤鑒民法總則[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92
[14]朱巖論請求權[G]王利明判解研究2003(4):81-82
[15] 黃茂榮法學方法與現代民法[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405-406
[16] 薛軍民法典編篡的若干理論問題研究[G]北京:清華法律評論:第2輯清華大學出版社,1999:174
[17]卡爾?拉倫茨法學方法論[M]陳愛娥,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03:318
[18] 王利明民法總則研究[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214
[19] 尹田論物權請求權的制度價值――簡評物權法學者建議稿有關物權請求權的規定[J]法律科學,2001(4):22-23
[20]卡爾?拉倫茨德國民法通論[M]王曉曄,等,譯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321-322
[21]張曉霞民法中請求權概念之辨析[J]法學家,2002(2):63
[22] 黃茂榮債法總論:第一冊[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8
[23] 韓忠謨法學緒論[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180-181;史尚寬民法總論[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26-27;林誠二民法理論與問題研究[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218
[24] 梅仲協民法要義[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8:37;黃茂榮債法總論[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35
[25] 劉宗榮民法概要[M]臺北:三民書局,1996:18
[26]史尚寬民法總論[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28
[27] 龍衛球民法總論[M]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01:141
[28] 段厚省請求權竟合與訴訟標的理論研究[G]梁慧星民商法論叢:33卷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83-84
[29] 張曉霞民法中請求權概念之辨析[J]法學家,2002(2):63-64
[30] 尹田物權法理論評析與思考[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33
[31] 謝懷論民事權利體系[J]法學研究,1996(2):74
[32] 田土城請求權類型化研究[G]王利明中國民法年刊:2004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119
[33]赫克物權法[M](Heck,Sachenrecht,1930,§§31,32),轉引自:王洪亮物上請求權的訴權與物權基礎[J]比較法研究,2006(5):52
[34] 中國民法總論[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41
[35] 冉昊對物權于對人權的區分及其實質[J]法學研究,2005(3):107
[36] 孫憲忠中國物權法總論[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317
On the Character and Status of Claim in Civil Rights System
GU Mingan
一、實施背景:通過本次活動策劃讓學生充分了解我國各地各民族在中秋節里各種各樣的風俗習慣,增加學生學習的興趣,了解節日的淵源、形成,民間各種不同的慶祝方式以及其中所承載的中國所獨有的文化內涵,以此來體驗中秋節吃月餅慶豐收、慶團圓、送祝福、送親情的意義;
體會班級就是一個大家庭,每個人都是班級大家庭的成員,應該相互關心,相互愛護;增強學生愛父母愛家鄉愛祖國的感情,同時通過這次活動,使學生真正了解節日,了解中國傳統文化,幫助青少年增強科學節日文化理念,弘揚創新節日文化,讓節日真正給我們帶來快樂與幸福。
二、活動時間:
中秋節前兩天
三、活動目的:
1、初步了解中秋節的名稱、起源及節日風俗習慣。
2、通過了解家鄉過中秋的風俗習慣,激發學生熱愛家鄉、熱愛祖國的情感,體會家庭歡樂、生活甜美的幸福。
3、通過對節日的了解使學生感受中華民族文化的特點。
4、培養學生搜集,整理,比較,分析和運用資料的能力以及語言概括和表達能力。
四、活動準備:
將學生分為六組分課題收集各地中秋節的節日和風俗習慣,以及中秋的相關資料。
五、中秋節活動方案
第一階段:活動準備
一、搜集有關中秋節的名稱、由來、中秋燈謎和中秋節的傳說故事等等。
二、調查訪問身邊的長輩,了解家鄉過中秋節的風俗習慣。
第二階段:以班會形式進入活動
一、情境導入
二、進入活動主題,交流感悟
第一主題:話說中秋
1、中秋節的由來
2、中秋節的傳說與民間故事
3、中秋詩詞佳句知多少
第二主題:中秋實踐活動
1、設計別致、精美的月餅圖案
2、舉辦月餅宴
三、討論中秋節活動方案
1、中秋節就要到了,你們有什么想法嗎?談談今年打算怎么過中秋節。
2、同學們之間交流。
四、小結
同學們了解了那么多關于中秋節的知識,又為過今年的中秋節出了那么多好主意,雖然大家采用各種各樣的形式來慶祝這個傳統佳節,但每個人心中有個共同的最美好、最傳統的愿望,那就是:花常開!月常圓!人常在!老師感到好開心!看來,我們班是一個完整的大家庭,就像中秋節的月亮一樣圓圓整整!
第三階段:拓展,延伸。
中秋節是歡慶豐收的節日,是團圓的節日。中秋的月餅象征著人們渴望家人團圓、生活甜蜜的美好愿望。通過今天的活動,我們初步了解中秋節的名稱、起源及節日風俗習慣,欣賞吟誦了月亮的詩詞。今后我們還要進一步研究,在以后的研究中,你想研究些什么?
1、中秋的風俗習慣。
2、中秋的傳說和故事。
3、月亮的傳說與故事。
4、關于月球的小知識。
5、關于中秋的詩詞。
6、關于中秋的食品。
關鍵詞:反公地體制 中國制造 國內市場 競爭優勢
隨著中國對外開放不斷深入,國內市場競爭國際化,國際市場競爭國內化, “中國制造”面臨的國際競爭壓力也越來越大。特別是全球金融危機后出現了“中國制造”國內比國外貴的反常現象,使得“中國制造”在國內市場的競爭力下降,中國普通百姓無法在國內購買到外國人所享有的質優價廉的“中國制造”產品,國內外市場上“中國制造”產品的價差使得不少民眾一是紛紛托人或網上從海外購物,二是旅游到海外進行狂購,三是不少“中國制造”產品出口后又被進口進行內銷,使中國政府希望通過擴大國內消費來改變驅動中國經濟增長動力主要依靠投資和出口的努力被大大削弱。按理說,“中國制造”的國內價格應該低于國外價格,“中國制造”的競爭優勢首先應該是在國內。但“中國制造”國內比國外貴似乎又在表明,“中國制造”的競爭優勢不在國內而在國外,“中國制造”應該大量出口而不是留在國內。由此又留下兩個問題:一是如果“中國制造”都出口,那內需又主要靠誰來滿足呢?進口嗎?二是如果“中國制造”都出口,金融危機后的海外市場有這么大的容量嗎?回答當然是否定的。因此,“中國制造”國內比國外貴的反常現象需要理論界予以解釋,國內外一些學者也的確從不同的角度對此進行了解釋。其中出口退稅(出口補貼)論、傾銷論、人民幣對外升值與對內貶值論難以解釋“中國制造”為何國內比國外貴。高物流成本論、高稅收論、高社會管理成本論雖有一定道理,但仍是用現象來解釋現象,并未深入解釋現象背后的形成機理。本文認為,反公地體制是造成“中國制造”國內比國外貴的根本原因。本文試圖從反公地體制的視角對這一現象進行闡釋,并從破解反公地體制出發,來尋求“中國制造”競爭優勢的新源泉。
反公地體制的概念
反公地是相對于公地而言的,所謂公地是指人人都享有使用權的某種資源,它可能因人們的濫用而發生經濟學上所說的公地悲劇現象。反公地是指人人都享有排他權的某種資源,它可能因人們難以利用而出現所謂的反公地悲劇現象。因此,只要資源的使用權在不同的所有者之間進行了分割,就會形成公地體制;只要資源的排他權在不同的所有者之間進行了分割,則會形成反公地體制。公地體制可能導致對資源的使用過度,反公地體制則可能導致對資源的使用不足。本文認為,正是這種反公地體制,才是導致“中國制造”國內競爭力下降的根本原因。
我國反公地體制的形成及其影響
2001年底,中國加入了世貿組織。眾所周知,加入世貿組織的國家或地區都是市場經濟國家或地區,但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在中國入世問題上偏偏不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這表明他們對中國是否是市場經濟國家是持保留態度的。作為中國人,我們也能切身感受到,中國對外開放的程度已越來越高,一是中國的對外依存度高達70%以上,遠遠超過很多發達國家。二是在一些中國民營資本還不能進入的領域,外資早就已經進入了。但令我們困惑的是,中國對內開放的程度卻遠不如對外開放的程度高,中國各地在對外招商引資的同時,卻不同程度地對內實行區域市場封鎖與地方保護,有人戲稱為“諸侯經濟”。也就是搞地方割據,互相封鎖,各自為政。諸侯經濟使得地區之間關卡林立,形成了阻礙資源在全國自由流動的反公地體制,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因反公地體制而大打折扣,也給了西方發達國家不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以口實,得了便宜還不賣乖。
這種反公地體制又是如何形成的呢?這主要源于改革開放初期的中央與地方“分灶吃飯”財政。20世紀80年代初期,為了打破“大鍋飯”,我國開始了“分灶吃飯”的財政體制改革,地方政府的經濟利益得到明確承認,地方財政收入大幅增長。1994年,為改變中央政府財力過小的局面,我國又實行了分稅制改革。分稅制改革保障了中央財力,但增加了地方政府收取稅收的難度和壓力。而那時我國經濟已從賣方市場轉向買方市場,為追求更多的地方財政收入,各地以保護本地市場不被侵占為主要內容的區域間市場封鎖開始逐步蔓延,區域封鎖越來越具有地方保護主義色彩,并形成了相互排斥的反公地體制。
中國反公地體制的最大特點是,反公地體制的形成由政府主導且帶有濃厚的地方利益和部門利益。表現形式主要有三種:一是地方保護主要由地方政府出臺保護地方經濟發展的排他性政策,直接或間接制定一些只有當地產品才具備的所謂技術、質量、環?;虬踩珮藴?,限制外地產品進入本地。二是保護手法越來越隱秘。特別是金融危機爆發后,很多地方在擴內需保增長的掩護下,紛紛出臺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本地產品的措施。在鼓勵采購本地產品中,主要集中在汽車、家電、煙酒等能帶動稅收、拉動經濟增長和增加值比較高的行業。三是保護范圍不斷擴大,已經從產品市場擴大到要素市場。目前,我國的高物流成本、高稅收、高管理成本都與這種反公地體制緊密相關。
一般來說,區域封鎖越厲害,地方保護主義越盛行,則全國經濟一體化的程度就越低?!爸T侯經濟”越強大,區域間的市場調控就越微弱,進而區域內的市場功能也不可能有效發揮,各種生產要素的流動必然受到抑制而無法實現最優配置?!爸槿恰痹谖覈洕惑w化程度較高,主要原因就在于基本上都是在廣東省的行政區劃范圍之內,而范圍更大的“泛珠三角區”則每年都要開展合作論壇,以探討建立和完善解決地區貿易障礙的協調機制問題。
中秋節十分重視親情的培育與表達,對于促進社會和諧有著不可替代的好作用。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的最新2021中秋節活動主題方案范文【5篇】,衷心希望能為您提供幫助!
2021中秋節活動主題方案范文1活動目標
1、幼兒初步了解中秋節,知道為什么要過中秋節,什么時候開始過中秋節。
2、幼兒能夠通過多種渠道來收集資料,并學會分享交流資料。
活動準備
請家長幫助幼兒收集關于中秋節的資料,以及一些中秋節的圖片。
活動過程
1、導入。
以談話的形式導入,激發幼兒興趣。
師:小朋友們,你們知道我們國家有那些節日嗎?
2、向幼兒介紹中秋節,包括時間,來歷。
(1)教師請幼兒介紹,并請其他幼兒傾聽從中知道了哪些,與別人有哪些不同。
(2)教師介紹自己的材料,使幼兒了解中秋節的來歷。
3、擴展幼兒經驗,并介紹中秋節的習俗,讓幼兒了解更多。
師:小朋友們,你們知道中秋要吃什么嗎?師:除了吃月餅,我們還干什么呢?
4、教師向幼兒介紹獲取資料的方法。
師:“呀,小朋友了解那么多知識,那你是從哪里了解到的?”
(1)幼兒交流自己獲取知識的渠道。
(2)教師幫助幼兒總結從哪獲取知識:方法及渠道。
2021中秋節活動主題方案范文2一、活動主題
情迷中秋月——大型燈謎活動
二、活動時間
20__年_月_日
三、活動地點
商場一樓中廳
四、活動內容
活動期間,凡在本商場一次性購物滿__元(含50元以上)即可參加猜燈謎活動,猜中者可獲得精美禮品一份;每天限送禮品___份,先到先得,送完即止
(一)、活動細則
1、活動期內,凡在本商場購物單張小票金額滿__元(含__元以上),即可參加猜燈謎活動;
猜中者可獲得本商場贈送的精美禮品一份,一張小票限領一份獎品。
2、每天送出獎品___份,數量有限,送完即止。
3、顧客憑有效的銷售小票先到一樓中廳兌獎處核實參加活動資格,再到謎語懸掛處選擇謎語.
4、每張謎面編號(_至___號),顧客記住謎面編號或取下謎面,到中廳兌獎處,向工作人員報出謎語編號及答案,最多限猜三次,仍猜不中者將取消兌獎資格;
如猜中正確答案者,在登記表上簽名確認后,即可領取精美禮品一份。
5、猜中者在獲得獎品后,工作人員將后備的謎語替換原來猜中的謎語,以便后面的顧客猜謎。
(采取這種方式即可增加活動的趣味性及參與性,又能減少工作人員的工作量)
6、營運部安排_名工作人員專門負責兌獎工作,核對顧客小票是否符合猜謎條件,顧客猜中后,認真填寫“贈品領取登記表”,請顧客簽名后,方可發放獎品;
并在顧客的銷售小票及電腦小票上加蓋活動專用章,避免重復領獎。
(二)、活動配合
1、營運部:安排兌獎工作人員3名,其中指定組長_名,并負責活動期間場內突發事件處理。
2、防損部:活動現場秩序維護及獎品、物品防盜。
3、策劃部:活動方案及相關文稿撰寫、指導中廳布置及活動氣氛營造、謎語資料收集、獎品準備、活動全程跟蹤。
4、物管部:中廳及活動現場布置。
5、服務臺:作好顧客咨詢工作。
6、其他部門:協助謎語書寫及活動相關物料準備。
(三)、現場物料及人員分工
工作內容完成部門完成時間
活動方案及相關文稿撰寫、指導中廳布置及活動氣氛營造、謎語資料收集、獎品準備、活動全程跟蹤策劃活動全程
兌獎小組人員安排及培訓、場內突發事件處理營運活動全程
中廳及活動現場布置及兌獎臺擺放物管9月21日20點前
活動現場秩序維護及獎品、物品防盜防損活動前及活動期間
協助謎語書寫及活動相關物料準備行政及其他活動全程
五、整體費用
序號項目數量項目簡介總價__(元)
1.西大門活動噴畫_張
2.兌獎臺_張
3.工作人員坐椅_張
4.彩紙___張
5.燈籠___個
6.麥克筆__支黑色
7.獎品___份
8.不可預計費用
費用總計:___元整
2021中秋節活動主題方案范文3一、主題來源
中秋節是我國的傳統節日,選擇這一主題活動正符合幼兒的生活經驗,是幼兒所熟悉、感興趣的,又是具有教育價值的。幼兒已經有中秋節慶祝的體驗,對中秋節的傳統習俗有一定的了解。此次開展中秋節慶?;顒樱⒅氐氖亲層變毫私庵星锕澋膩須v和各時各地不同的慶祝習俗,以及感受現代中秋節所特有的藝術性,如中秋節的歌曲、賀卡、動畫、精美的月餅盒等。
二、總體活動目標
1、讓幼兒知道農歷八月十五是中秋節,并了解中秋節的來歷。
2、豐富幼兒的科普知識,了解“月食”現象,與影像知識。
3、了解中秋節的風俗,讓幼兒自己動手制作食物再一同分享,同時體會到勞動與分享的樂趣。
三、主題開展時間
_月_日至_日為期一個周的“快樂中秋節”活動。
四、活動類型
1、聽一聽:聽一個關于月亮的傳說故事。
例如:《嫦娥奔月》、《天狗吃月》、《中秋節的由來》。
2、做一做:用橡皮泥做一個月餅。
3、畫一畫:“小手畫月餅”,“月亮婆婆”,鼓勵幼兒以繪畫的方式設計月餅圖案。
4、讀一讀:學習朗讀一首中秋節的古詩或者宋詞。
例如:唐詩《靜夜思》、《中秋夜》、宋詞《明月幾時有》等。
五、主題環境的創設
1、中秋節前,各班教師和幼兒一起創設及渲染以“快樂中秋”為主題氣氛的環境。
例如“團團圓圓慶中秋”圖文并茂的主題環境創設,或者是關于“中秋節的傳統故事”的圖文并茂資料或者“中秋詩詞”等等。
2、“情意濃濃,愛滿中秋”賀卡展。
(大班)
3、“慶中秋燈籠大匯演”親子制作比賽。
(中班)
4、“慶中秋燈籠大匯演”作品展示。
(小班)
5、舉辦小小作品展示“我設計的月餅圖案”。
大班)
六、家園共育
1、建議家長給幼兒講一個關于月亮的故事或教幼兒一首有關月亮、中秋節的古詩。
2、鼓勵家長幫助收集各種各樣的月餅盒、月餅禮品袋、中秋節賀卡、圖片、燈籠等資料創設班級環境。
七、分散活動的配合
1、陽光超市體驗——由家長帶領幼兒認識各種各樣的月餅(放園后)。
2、自助餐——月餅品嘗大會(全體幼兒)。
3、創意月餅比賽、親子“情意濃濃,愛滿中秋”賀卡展——(大班)
八、活動內容建議
(結合教學活動和區域活動來展開)
1、社會:《節日的街道》、《中秋節的來歷和傳說》、《大家一起吃月餅》、《一起過中秋》。
2、語言:《月亮的遐想》、兒歌:《我與月亮的對話》、《漂亮的月餅盒》、《月亮船》《各種各樣的月餅》、古詩《靜夜思》《月餅的味道》、《嫦娥奔月》、《明月幾時有》。
3、科學:《會變的月亮》、《月亮上面有點啥?》、小班《數月餅》、分類;
大班統計《月餅品牌》、《月餅的生產廠家》、《等分月餅》。
4、藝術:《欣賞各種各樣的月餅盒包裝》、《設計月餅圖案》、《我為媽媽做燈籠》歌曲《爺爺為我打月餅》、《月亮婆婆喜歡我》。
中秋的月兒圓圓、中秋的月餅香香,中秋的話兒甜甜,中秋的快樂多多……希望通過中秋節的系列主題活動,讓孩子們了解中國傳統節日的許多習俗,更讓孩子學會分享、體驗活動帶來的樂趣吧。
2021中秋節活動主題方案范文4一、活動背景
八月十五中秋節是中國的傳統節日,每逢佳節倍思親,月餅便成了我們饋贈親友,表達祝福的禮品。
二、活動主題
佳節倍思親,月餅傳真情
三、活動目的
1、樹立__的人文形象,同時促進銷售額的提高
2、為顧客提供便利,吸引更多顧客群
3、增加企業的知名度和美譽度
4、傳播企業形象,提升品牌形象力
四、活動時間
農歷_月_------八月__共_天
五、促銷場所
各大商場專柜,超市窗口以及各專營店
六、活動內容
1、開展團購業務,團購優惠,方便各單位機構發放福利,凡一次性購物金額滿___元以上者,免費送貨(5里內)。
2、針對不同人群,研發出各種價位不等的月餅禮盒,是饋贈親朋,佳節送禮的首選之品。
3、購物滿___元即贈精美禮盒,或贈送__元代金券一張,可兌換店內任何商品。
4、購物既送精美禮品一份(糖果等精美小禮品)。
七、宣傳方式
在各銷售地點張貼海報,印發傳單,并通過廣播、電視等媒體進行廣告宣傳。
八、店內裝飾
餐廳以及大堂的環境布置,盡量突出“祥和、團圓、喜慶”的中秋佳節氛圍。
九、用餐特色
1、_月__日當天,制作一個特大月餅,白天放在大堂展示,營造節日團圓氣氛。
正式用餐前設一大香案,將月餅放上香案,請酒店總經理和明星代表上來切開大月餅,并宣布團圓餐開始。
2、餐廳中間設一主桌(__人左右),供參加團圓餐的劇組及明星用。
原則上每個賓館邀請一個劇組。
3、根據游客的需要,制作出經濟等、溫馨等、豪華等的團圓宴標準,并分別提供菜單,所列菜單中菜名須有“團圓”寓意,具體由酒店落實。
我公司統一宣傳,具體訂餐由旅行社自行與各酒店聯系,訂完為止。
2021中秋節活動主題方案范文5一、目的:
1、讓員工過上一個愉快的中秋,提高員工士氣。
2、加強員工內部的溝通,促進員工關系的進一步融洽。
二、時間:
定在中秋節前一天
三、地點:
_鎮九龍潭山脈
四、參加的人:
公司全體員工
五、相關準備:
1、請各位帶好自己應該帶的物品。
2、行政部準備好三份公司員工內部通訊錄。
3、大巴車二輛。
4、相機、cd機、小音箱、筆記本電腦、麥克風。
5、帳篷、席子、小被子、枕頭等睡覺用品及自己日用品。
6、寫好文字的小卡片(數量依人數定,內容為每人自己在公司預先寫好的送給同事的話)。
7、燒烤所用的食物、用具及飲用水。
8、糧食,具體包括。
9、一份好心情,并準備一些有趣的故事或熟悉幾首歌曲。
10、行政部/企劃部勘探并熟悉地形、地勢,聯系好場地,預先設計好活動安排。
11、月餅___個。
六、行程/活動流程:
一)當天:
1、當天于下午16:00準時在公司大門口報到、集中;
請各位留下自己的聯系電話,以方便到時聯系,行政部準備好三份公司員工內部通訊錄。
2、然后乘車前往厚街盤山營地(乘車時間約一個半小時)抵達后到a區扎營。
3、夜晚烤大餐,點燃簧火歡樂派對、卡拉ok,大家圍成一團,談談心事,聊聊天,數數星星,晚上失眠的員工可以在山頂觀日出。
4、晚上住在帳篷里。
二)第二天:
1、第二天早上先觀光潭景玩玩水、合影。
2、約10點后徒步到b區活動。
3、飽餐午飯后,可以參加二軍對壘水槍交鋒戰,還可以釣大魚,泡潭水和玩玩有益身心健康的游戲節目。
4、約14:30集中下山,乘車返回東莞原集中地點,結束活動。
七、費用:
80-100元/人(含乘車費用)左右,基本的活動費用由公司出,私人的購物行為則由員工自己出。
八、策劃與執行:
策劃:企劃部。
執行:行政部。
中秋節是我國的傳統節日,選擇這一主題活動正符合幼兒的生活經驗,是幼兒所熟悉、感興趣的,又是具有教育價值的。活動策劃該注意哪些內容呢?下面是小編和大家分享幼兒園中秋節主題活動方案文章,僅供參考,歡迎大家喜歡閱讀。
一、主題來源:
中秋節是我國的傳統節日,選擇這一主題活動正符合幼兒的生活經驗,是幼兒所熟悉、感興趣的,又是具有教育價值的。大班幼兒已經有多次中秋節慶祝的體驗,對中秋節的傳統習俗有一定的了解。此次開展中秋節慶?;顒?,更注重的是讓幼兒了解中秋節的來歷和各時各地不同的慶祝習俗,以及感受現代中秋節所特有的藝術性,如中秋節的歌曲、賀卡、動畫、精美的月餅盒等。
二、主題網絡: 傳統習俗嘗月餅
三、主題目標:
1、了解中秋節的來歷和傳說,以及我國人民過中秋節的一些風俗習慣,感受我國民族文化的豐富。
2、通過和弟弟妹妹一起過中秋,學習關心弟弟妹妹,共同分享節日的快樂,加深對我國傳統節日的體驗。
3、了解和感受現代中秋節所特有的藝術性,并嘗試用繪畫的形式表現出來。
四、活動內容
1、社會:參觀節日的街道
2、社會:《中秋節的來歷和傳說》
3、語言:兒歌《味道好極了》(見大班上冊主題活動設計)
4、社會:邀請小班弟弟妹妹一起吃月餅
5、美術:想象畫《月亮的遐想》
6、美術:欣賞各種各樣的月餅盒包裝
7、音樂:歌曲《爺爺為我打月餅》(見大班教師參考用書)
8、美術:欣賞中秋節的賀卡和動畫
9、美術:制作中秋節賀卡
五、主題開展時間: 9月16日至9月19日
六、幼兒活動片斷紀錄與分析:
片斷之一 節日的街道
師:明天就是中秋節,我們一起看看節日的街道有什么變化吧。
幼:太好了!
(老師帶著幼兒走出幼兒園,一起去參觀節日的街道,孩子們路上邊看邊說,高興極了。教師也積極參與其中,并進行觀察指導。)
幼:那幢大樓上飄著兩個大氣球,還掛著彩帶,彩帶飄來飄去,很好看。幼:快看!那個黑板(某單位宣傳欄)還寫著“中秋快樂”。
幼:那是在祝賀大家節日快樂的。
幼:快看,那兒的紅布條上也寫著“祝大家節日快樂”,是丹鳳居委寫的。 師:你觀察的很仔細,而且認得許多漢字。
(街上的紅布跳在風中微微地晃動,映著金色的陽光,顯出一派喜氣洋洋的氣息。)
幼:路上還掛著很多紅布條,還有的寫著“xx歡樂”。
幼:那些的是和家歡樂。
師:那是每個單位為慶祝中秋節寫的標語。
(一路上,孩子們說個不停,沉浸在節日的喜慶氣氛中。回來以后,他們把在路上看到的彩燈、標語、氣球等用畫、剪、貼、折等多種方式表現出來,并展示在班級里。放學的時候,孩子們還邀請大人來看他們的參觀記錄,并生動地向大人講述自己看到的一切。)
片斷之二 討論中秋節的慶祝方式
每年都有中秋節,在孩子印象中可能最多的就是吃月餅的活動,為了讓幼兒能多方面地體驗中秋節的快樂,對中秋節有更加深刻的印象,為此我組織幼兒對中秋節的過法進行討論。
師:中秋節就要到了,每年都有中秋節,還記得去年的中秋節我們是怎么慶祝的嗎?
幼:面粉做月餅、吃月餅、橡皮泥捏月餅。
師:那今年你們打算怎么慶祝呢?有什么好主意?
幼:我還想自己做月餅。
幼:做得不好吃,還是買來的好吃。
幼:請大人到幼兒園和我們一起吃月餅吧!
幼:我爸爸媽媽要上班的,沒空來的。
幼:那請爺爺奶奶來把.
師:不如我們去邀請小班的弟弟妹妹到我們班級來和我們一起過中秋吧!幼:好!好!(孩子們情緒高漲,紛紛嚷著要去邀請)
師:哇!這么多小朋友都想去邀請呀,你們真熱情。不過去這么多人,會把小班的老師和弟弟妹妹嚇一跳的。
幼:我去,老師讓我去吧。(好多小朋友都把手舉得高高的,還站起來,非常積極。)
幼:老師說人太多了,請幾個小朋友去好了。
師:那怎么去邀請呢?邀請時該和小班的老師說些什么話呢?
幼:就說請弟弟妹妹到我們班級去。
幼:要說是過中秋節的,不然老師怎么知道干什么。
師:我們小朋友去邀請弟弟妹妹,可能他們老師會不放心,我們該怎么做呢? 幼:跟他們老師說我們會小心的,走路拉著弟弟妹妹的手。幼:上下樓梯會慢慢的。
師:那誰能把我們剛才說的一些話連起來完整地說,讓小班的老師聽了就明白我們要干什么,而且放心我們呢?
片斷之三 去小甲班邀請弟弟妹妹
我共請了8位幼兒做為代表邀請,上來的時候,他們牽著弟弟妹妹的手慢慢地走進來,有的孩子一直拉著弟弟妹妹的手,幫他們找到空座位,有的還把自己的座位讓給弟弟妹妹坐,非常的悉心周到。
(孩子們非常的禮貌,對弟弟妹妹的安全照顧得很仔細小心,完全一副大哥哥大姐姐的樣子。活動后與小甲班的老師交流,對孩子們的表現也評價很不錯,幾個大膽的幼兒邀請時語言表達很流暢清楚。)
片斷之四 中秋節的來歷和傳說
師:昨天,老師請小朋友回家和爸爸媽媽一起到電腦上找中秋節的知識,現在你們介紹一下,好嗎?
幼:我媽媽說中秋節是我們中國的節日,很早很早以前有嫦娥奔月的故事,嫦娥奔月以后,大家都很想念她,于是就選擇在月亮最圓的那天拜月亮。
幼:書上寫農歷8月15日是秋天的正中,所以被稱為中秋。8月15日的月亮比其他幾個月的月亮還要元,還要明亮呢。
幼:中秋那天,人們都盡可能和家人團聚。
幼:中國人過中秋都有吃月餅的習俗,(念兒歌):八月十五月正元,中秋月餅香又甜。
幼:(念兒歌)八月十五月兒高,月亮婆婆生日到。甜月餅紅柿子,蘋果石榴紫葡萄,送給婆婆過生日,婆婆對著我們笑。
幼:我媽媽說還有吃水果。
(事先我發動家長和孩子一起上網查找資料,有的家長很有心地把一些相關的知識和欣賞的東西都打印出來,有的還特地教會孩子中秋節的兒歌或歌曲,因此很多孩子都對中秋節有了一定的了解,所以談話時孩子們的交流很積極投入,效果好。)
孩子們自由發言后,我給他們講了有關中秋節的傳說和來歷,還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從電腦上找尋了很多有關中秋節的歌曲、賀卡、動畫等藝術方面的東西給孩子們看,孩子們非常喜歡。
七、活動特點:
本次主題活動在實施的過程中,主要體現了以下幾個特點:
1、立足生活,選材貼近幼兒的生活。教師以此活動為切入口,讓幼兒全面、深入地了解關于中秋節的故事、童謠、民俗活動。孩子們對此類活動喜聞樂見,真正起到促進幼兒發展的價值。
今年我上三年級了,應該是個“文化人”了吧?不能太無知了。于是我就央求爺爺給我講中秋節的有關知識。
爺爺說:中秋節是我國重要的傳統節日,除漢族外還有部分少數民族以及受中國文化影響的日本、韓國、越南等國家也有這個節日。西方國家是沒有這個節日的。
爺爺說:中秋節在我國歷史是非常悠久的。早在《周禮》中就有記載。是帝王祭天、祭地、祭日、祭月活動中的一項。后來傳入民間,溶入了人們很多美好的心愿,添加了許多美麗的傳說,如“嫦娥奔月”、“吳剛伐桂”、“玉兔搗藥”等,使中秋節日漸隆重起來,活動內容也逐漸豐富起來。
爺爺說:總體來說中秋節是個團圓喜慶的節日。按傳統,全家人無論遠近都應該趕回家,聚在一起吃團圓飯。即使實在不能趕不回家的,家里人也要給他留一份。晚上全家人圍在一起,邊賞月、邊吃月餅、邊聊天。婦女和小孩子們還要拜月,許下自己的心愿,直到深夜人們才散去。
爺爺說:中秋節的月亮又大又圓,格外明亮。望著這姣潔如鏡的一輪浩月,人們不僅暇想無限。歷史上不少文人墨客留下了許多優美的詩句。如:“海上升明月,天涯共此時。”“但愿人長久,千里共嬋娟?!?/p>
聽了爺爺講的中秋節知識,使我深受到了一次中國傳統文化的教育。感受到中華民族自古以來就是一個講人性、重情感、求和諧的民族。我愛我的民族,我愛我的祖國!
荊門市紅旗小學三(5)班